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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电工安全技术规程汇编(7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安装电工安全技术规程

内容

一、安全意识与职责

1. 电工必须持有有效的电工操作证书,熟知电气安全法规及企业内部的安全规章制度。

2. 在开始工作前,电工应进行风险评估,识别可能的危险源,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3. 工作中始终保持警觉,避免疲劳作业,及时报告任何不安全状况。

二、个人防护装备

1. 电工应穿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包括绝缘鞋、防护眼镜、安全帽、防护手套等。

2. 绝缘工具应定期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符合安全标准。

三、电气设备操作

1. 操作电气设备前,确保电源已断开,并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2. 严禁带电作业,除非特殊情况并采取了适当的安全措施。

3. 检修设备时,应使用合适的测试仪器,确保设备无电。

四、电缆与线路管理

1. 安装电缆时,应遵循安全间距,避免电缆接触热源或尖锐物体。

2. 线路接头应牢固可靠,防止因松动引起短路或接地故障。

3. 定期检查电缆绝缘层,发现破损应及时更换。

五、接地与防雷

1. 所有电气设备应正确接地,确保电流能有效泄放。

2. 高压设备应安装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其有效性。

六、应急处理与事故报告

1. 一旦发生电气事故,立即切断电源,实施急救,并报告上级。

2. 对于小规模电气火灾,使用干粉灭火器,避免用水灭火。

七、培训与持续学习

1. 电工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更新电气安全知识。

2. 鼓励电工分享安全经验,提高团队整体安全水平。

标准

本规程依据《国家电气安全规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确保电工在执行工作任务时的人身安全,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所有电工都需严格遵守上述规定,违反规程将依据企业内部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企业将定期对规程进行审查和更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安全环境和技术发展。

安装电工安全技术规程范文

第1篇 安装电工安全技术规程

1 设备安装

1.1 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1.2 搬运配电柜时,应有专人指挥,步调一致。多台配电盘(箱)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箱)的接合部位,不得触模连接螺孔及螺丝。

1.3 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可靠的防雨设施。配电箱必须牢固、完整、严密。使用中的配电箱内禁止放置杂物。

1.4 剔槽、打洞时,必须戴防护眼镜,锤子柄不得松动。錾子不得卷边、裂纹。打过墙、楼板透眼时,墙体后面,楼板下面不得有人靠近。

2 内线安装

2.1 安装照明线路时,不得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声板上行走或堆放材料;因作业需要行走时,必须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天棚内照明应采用36v低压电源。

2.2 在脚手架上作业,脚手板必须满铺,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使用的料具,应放入工具袋随身携带,不得投掷。

2.3 在平台、楼板上用人力弯管器煨弯时,应背向楼心,操作时面部要避开。大管径管子灌沙煨管时,必须将沙子用火烘干后灌人。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停留。

2.4 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出。二人穿线,应配合协调,一呼一应。高处穿线,不得用力过猛。

2.5 钢索吊管敷设,在断钢索及卡固时,应预防钢索头扎伤。绷紧钢索应用力适度,防止花篮螺栓折断。

2.6 使用套管机、电砂轮、台钻、手电钻时,应保证绝缘良好,并有可靠的接零接地。漏电保护装置灵敏有效。

3 外线安装

3.1 作业前应检查工具(铣、镐、锤、钎等)牢固可靠。挖坑时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按规定放坡。

3.2 杆坑在交通要道或人员经常通过的地方,挖好后的坑应及时覆盖,夜间设红灯示警。底盘运输及下坑时,应防止碰手、砸脚。

3.3 现场运杆时,遵守规定。

3.4 人工立杆时,遵守规定。

3.5 电杆就位移动时,遵守规定。登杆组装横担时,遵守规定。登杆脚扣规格应与杆径相适应。遵守规定。

3.6 杆上作业时,禁止上下投掷料具。遵守规定。杆上紧线侧向操作。遵守规定。

3.7 紧绳用的铅(铁)丝或钢丝绳。遵守规定。

3.8 架线时在线路的每2-3km处,应设一次临时接地线,送电前必须拆除。大雨、大雪及六级以上强风天,停止登杆作业。

4 电缆安装

4.1 架设电缆轴的地面必须平实。支架必须采用有底平面的专用支架,不得用千斤顶等代替。敷设电缆必须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内容执行,并设专人指挥。

4.2 人力拉引电缆时,力量要均匀,速度应平稳,不得猛拉猛跑。看轴人员不得站在电缆轴前方。敷设电缆时,处于拐角的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弯曲半径的外侧。过管处的人员必须做到:送电缆时手不可离管口太近;迎电缆时,眼及身体严禁直对管口。

4.3 竖直敷设电缆,必须有预防电缆失控下溜的安全措施。电缆放完后,应立即固定、卡牢。

4.4 人工滚运电缆时,推轴人员不得站在电缆前方,两则人员所站位置不得超过缆轴中心。电缆上、下坡时,应采用在电缆轴中心孔穿铁管,在铁管上拴绳拉放的方法,平稳、缓慢进行。电缆停顿时,将绳拉紧,及时打掩制动。人力滚动电缆路面,坡度不宜超过15°。

4.5 汽车运输电缆时,电缆应尽量放在车头前方(跟车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后面),并用钢丝绳固定。

4.6 在已送电运行的变电室沟内进行电缆敷设时,电缆所进入的开关柜必须停电。并应采用绝缘隔板等措施。在开关柜旁操作时,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m(10kv以下开关柜)。电缆敷设完如剩余较长,必须捆扎固定或采取措施,严禁电缆与带电体接触。

4.7 挖电缆沟时,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在交通道路附近或较繁华地区施工电缆沟时,应设置栏杆和标志牌,夜间设红色标志灯。

4.8 在隧道内敷设电缆时,临时照明的电压不得大于36v。施工前应将地面进行清理,积水排净。

5 电气调试

5.1 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被调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专人看守或加锁,并悬挂警示牌。待仪表、接地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5.2 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验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例短路接地。

5.3 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志牌,严禁合闸。

5.4 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严禁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遇到雷电天气,停止摇测线路绝缘。

5.5 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进行。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6 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

6.1 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严禁跨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6.2 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并应有人监护。

6.3 在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工作时,应按顺序进行。停电、验电悬挂地线,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6.4 验电时必须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例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验明设备或线路确实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6.5 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必须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接地线。

6.6 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使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6.7 用绝缘棒或传统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应专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6.8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系统不允许一部分设备采用接零,另一部分采用接地保护。

6.9 电气设备所用的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量相适应。严禁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6.10 施工现场照明安装。遵照规定执行。

第2篇 照明灯安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车间日常照明灯一般采用线吊式、管吊式。采用线吊式的每一盏灯应有一只挂线盒(多管日光灯和特殊灯具除外),吊灯线绝缘必须良好,不得有接头,在挂线盒内和灯头内应打结,以免接线点承受灯具质量。质量大于1kg的灯具应采用铁链,软线应编叉在铁链内,导线不应受力;当灯具质量超过3kg时,必须固定在预埋的吊钩或螺丝上。采用吊管式时,螺纹连接要求牢固可靠,至少旋入5~7牙,吊管应用直径大于10mm的薄壁管或钢管制成,灯架和吊管内的导线不得有接头。

(2)变、配电所内的高、低压配电盘及母线正上方不得安装灯具。

(3)安装在户外的照明灯具,其高度低于3m者,应予光源保护,装于户外墙屋上时可减至2.5m,潮湿危险场所不低于2.5m,一般生产车间、办公室、商店、住房居民用电的灯头应不低于2m(4)电灯灯头过低又无安全措施的车间照明、行灯和机床的局部照明,应采用36v以下电压的电灯,它还可以用于锅炉、金属容器、构架等内部的行灯及危险场所中,不便于工作的狭窄地点(受限空间)潮湿的场所(如井下作业)

(5)行灯变压器应采用双绕组隔离变压器,外壳、铁芯和低压绕组应可靠接地,不允许用自耦变压器或在附加电阻上抽取电压作为行灯电源。在行灯变压器一、二次回路中应装设熔断器保护,熔丝的额定电流应不大于变压器的额定电流。

(6)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必须接在灯头的中心弹簧上,零线接在灯头螺纹上,灯泡拧好后,金属部分不应外露。

(7)拉线开关的离地距离不应低于1.8m,一般为2.2~2.8m,距门框150~200mm。墙边扳把开关离地不低于1.3m,距门框150~200mmo

(8)直流或交流不同电压的插座安装在同一场所时,应有明显标志以示区别,其选用的插头和插座不可互换插入。

(9)生产车间的单相电源应采用三眼插座,三相电源用四眼插座。

(10)插座容量应满足用电负荷要求,不允许过载。当分路总熔丝额定电流小于5a时,插座的相线上可不装熔断器,否则应在相线上串接熔断器保护。

(11)明装插座离地高度一般不低于1.3m;暗装插座离地不应低于0.15m;居民住宅、幼儿园、托儿所和儿童活动场所不得低于1.8m;明、暗插座在车间、实验室等场所离地面高度不低于0.3m,特殊场所暗装插座不低于0.15m。

(12)暗装的开关及插座应装牢在开关盒内,金属壳的开关盒应接地,开关盒、出线盒应有完整的盖板。

(13)相邻的开关及插座应采用同一种形式,开关扳的通断位置应一致。

第3篇 内线安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安装任何线路和设备,都要先接好设备和线路,再接通电源。严禁先接通电源后,再接通电源以下的线路和设备。

2.线路和设备安装好后,应先用摇表检查绝缘后,再通电进行试验。

3. 电器或线路拆除后,可能来电的线头必须用电工绝缘布包扎好。

4. 高压电动机或电器拆除后,遗留线头必须短路接地。

5.在高压设备及重要低压点盘与干线上工作时,必须由专职电力调度或分管领导人签发工作票,由值班负责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与装设临时遮栏,会同工作负责人检查并办理好许可签字手续后,方能进行工作。工作时必须有两人以上一起工作。

6.高压设备停电工作时,距离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内小于表1规定的设备,必须停电.距离大于表1但小于表2规定的设备,必须在距离带电部分不小于表1的距离处装设牢固的临时遮栏。否则必须停电。带电部分只能在工作人员的正面或一侧。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侧,无可靠措施者,必须停电。

表1 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10及以下

20~35

44

60~110

0.35

0.6

0.9

1.5

表2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10及以下

20~35

44

60~110

0.7

1.0

1.2

1.5

第4篇 安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设 备 安 装

1.1 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1.2 搬运配电柜时,应有专人指挥,步调一致。多台配电盘(箱)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箱)的接合部位,不得触摸连接螺孔及螺丝。

1.3 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可靠的防雨设施。配电箱必须牢固、完整、严密。使用中的配电箱内禁止放置杂物。

1.4 剔槽、打洞时,必须戴防护眼镜,锤子柄不得松动。錾子不得卷边、裂纹。打过墙、楼板透眼时,墙体后面,楼板下面不得有人靠近。

2 内 线 安 装

2.1 安装照明线路时,不得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声板上行走或堆放材料;因作业需要行走时,必须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天棚内照明应采用36v低压电源。

2.2 在脚手架上作业,脚手板必须满铺,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使用的料具,应放入工具袋随身携带,不得投掷。

2.3 在平台、楼板上用人力弯管器煨弯时,应背向楼心,操作时面部要避开。大管径管子灌沙煨管时,必须将沙子用火烘干后灌入。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停留。

2.4 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出。二人穿线,应配合协调,一呼一应。高处穿线,不得用力过猛。

2.5 钢索吊管敷设,在断钢索及卡固时,应预防钢索头扎伤。绷紧钢索应用力适度,防止花篮螺栓折断。

2.6 使用套管机、电砂轮、台钻、手电钻时,应保证绝缘良好,并有可靠的接零接地。漏电保护装置灵敏有效。

3 外 线 安 装

3.1 作业前应检查工具(铣、镐、锤、钎等)牢固可靠。挖坑时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按规定放坡。

3.2 杆坑在交通要道或人员经常通过的地方,挖好后的坑应及时覆盖,夜间设红灯示警。底盘运输及下坑时,应防止碰手、砸脚。

3.3 现场运杆时。

3.4 人工立杆时。

3.5 电杆就位移动时

1. 登杆组装横担时。

2. 登杆脚扣规格应与杆径相适应。

3.6

1. 杆上作业时,禁止上下投掷料具。

2. 杆上紧线侧向操作。

3.7 紧绳用的铅(铁)丝或钢丝绳。

3.8 架线时在线路的每2~3km处,应设一次临时接地线,送电前必须拆除。大雨、大雪及六级以上强风天,停止登杆作业。

4 电 缆 安 装

4.1 架设电缆轴的地面必须平实。支架必须采用有底平面的专用支架,不得用千斤顶等代替。敷设电缆必须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内容执行,并设专人指挥。

4.2 人力拉引电缆时,力量要均匀,速度应平稳,不得猛拉猛跑。看轴人员不得站在电缆轴前方。敷设电缆时,处于拐角的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弯曲半径的外侧。过管处的人员必须做到:送电缆时手不可离管口太近;迎电缆时,眼及身体严禁直对管口。

4.3 竖直敷设电缆,必须有预防电缆失控下溜的安全措施。电缆放完后,应立即固定、卡牢。

4.4 人工滚运电缆时,推轴人员不得站在电缆前方,两则人员所站位置不得超过缆轴中心。电缆上、下坡时,应采用在电缆轴中心孔穿铁管,在铁管上拴绳拉放的方法,平稳、缓慢进行。电缆停顿时,将绳拉紧,及时“打掩”制动。人力滚动电缆路面坡度不宜超过15°。

4.5 汽车运输电缆时,电缆应尽量放在车头前方(跟车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后面),并用钢丝绳固定。

4.6 在已送电运行的变电室沟内进行电缆敷设时,电缆所进入的开关柜必须停电。并应采用绝缘隔板等措施。在开关柜旁操作时,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m(10kv以下开关柜)。电缆敷设完如剩余较长,必须捆扎固定或采取措施,严禁电缆与带电体接触。

4.7 挖电缆沟时,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在交通道附近或较繁华地区施工电缆沟时,应设置栏杆和标志牌,夜间设红色标志灯。

4.8 在隧道内敷设电缆时,临时照明的电压不得大于36v。施工前应将地面进行清理,积水排净。

5 电 气 调 试

5.1 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被调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专人看守或加锁,并悬挂警示牌。待仪表、接地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5.2 电气设备或材料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验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5.3 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志牌,严禁合闸。

5.4 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严禁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遇到雷电天气,停止摇测线路绝缘。

5.5 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进行。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6 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

6.1 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严禁跨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6.2 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并应有人监护。

6.3 在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工作时,应按顺序进行。停电、验电悬挂地线,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6.4 验电时必须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验明设备或线路确实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6.5 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绝缘防护用品。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必须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接地线。

6.6 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使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6.7 用绝缘棒或传统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应专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6.8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面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系统不允许一部分设备采用接零,另一部分采用接地保护。

6.9 电气设备所用的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量相适应。严禁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6.10 施工现场照明安装。

第5篇 室内线路安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户内布线装置中导线最小截面积和敷设间距离要求应符合有关规定。选择导线截面时,除应考虑安全截流量外,还应考虑线路允许的电压损失和机械强度。

(2)车间照明和电力线路应分开设置,不同电压、不同电压等级的线路应十分明显地分开敷设,以方便维修和检查。

(3)线路装置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单相或二相三线供电时,零线与相线截面相同;三相四线供电的零线截面应符合规定。

(4)除花灯及壁灯等线路外,一般照明每一支路的最大负荷电流不应超过15a,插座数一般不超过1只;用电热设备时。每一支路的最大负荷电流不应超过30a,装接插座数一般不超过6只。

(5)导线不得直接贴在木头、墙壁或其他建筑物上,导线不得裸露。

(6)布线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导线间的连接;接头应采用压接或焊接工艺;铜、铝线间的连接应用铜铝过度接头或铜线上镀锡,以防电化学腐蚀;所有接头与分支处应尽量使其不受大的机

械拉力。

(7)管内、木槽板内的导线不得有接头和分支处,以免使用日久会接触不良,引起过热以致起火,必要时,可把接头做在接线盒或灯头盒内。

(8)所有明布线的接头应放在便于检查和检修的位置上。导线与电器端子的连接应压实、牢固可靠。

(9)导线绝缘必须良好,其接头处应加绝缘包布包扎,绝缘强度不应小于导线的原有绝缘强度;腐蚀性场所使用的导线应采用塑料绝缘线或铅包线。

(10)布线完工后,通电前应测试其绝缘电阻,其值不小于下列数值:相对地,0.22mω;相对相,0.3mω;对于36v低压线路为0.22mω;潮湿、有腐蚀性蒸气和气体的场所,绝缘电阻值标准可降低一半。

(11)彩灯应采用绝缘电线。干线与分支线的最小截面积除满足安全电流外,不应小于2.5mm2,灯头线不应小于1.0mm2每个支路负荷电流不应超过10a。导线不能直接承力,导线支持物应安装牢固,彩灯应采取防水灯头。

(12)供彩灯的电源,除总保护控制外,每个支路应有单独过流保护装置,并加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13)彩灯的导线在人能接触的场所,应有“电气危险”的警告牌。

(14)彩灯对地面距离小于2.5m时,应采用特低电压。

第6篇 电气安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tn--_配电系统,实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保险一箱”的做法,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用电独立设计方案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2、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电工在操作中应穿好绝缘鞋。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5、使用喷灯时,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应灭火放气。

6、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有胶物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7、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8、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9、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10、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应戴好防护眼镜。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11、人力弯管器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12、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穿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止挤手。

13、安装照明线路时,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第7篇 矿井安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矿井安装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工作。

第二条:矿井安装电工必须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设备防爆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二、操作前准备工作

第三条:施工前应熟悉图纸资料、安装质量标准及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检测、核对安装的设备、电缆、技术参数及安装时所用材料。各种技术数据及技术要求必须与设计相符。

第五条:检查安装、运输的现场环境,清除安装地点的障碍和杂物,了解工作场所的安全状况及相关工作环节的情况。

第六条:安装的设备必须达到下列要求

1、安装的设备必须按照试验规程中规定的试验项目做各种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2、低压电缆必须测试绝缘,高压电缆必须做直流耐压和泄露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3、入井安装的设备必须有入井合格证。

第七条:在井下使用普通型电工测量仪表时,所在地点必须由瓦斯检测人员检测瓦斯,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允许使用。

第八条:井下安装如需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按规定报批后付诸实施。在工作前必须将周围的带电体和易燃物隔离,并配备防火设施及器材。

三、操作

第九条:设备装车运输时必须固定可靠,对小型贵重设备、仪表、易损零件采取保护措施后,再进行搬运。

第十条:施工所用的起重用具,必须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完好无损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多人徒手搬运设备时,应由专人统一指挥,统一口令,以防设备倾倒伤人,撞损设备。

第十二条:井下起重设备时,检查一下支架棚子,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被吊物上严禁站人,吊起的重物下严禁行人。

第十三条:安装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作业制度。从事高压作业时,必须按停电、验电、放电、封线、挂停电标志牌等顺序工作。

第十四条:安装防爆设备时,要保护防爆面,不准用设备做工作台,以免损坏设备。

四、收尾工作

第十五条:安装后的检查

1、各类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设备安装垂直度,电缆的敷设、接线工艺符合安装质量标准。

2、检查连接装置,各部螺栓、防松弹簧垫圈应齐全紧固。

3、电气间隙、爬电距离、防爆间隙及接地装置应符合标准。

第十六条:试运转

1、安装设备的手动部件动作灵活,开关的触头闭合严密。

2、按设计整定继电保护。

3、井下必须检查瓦斯浓度、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试送电。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工作前停电挂牌的开关要撤牌,谁挂牌谁摘牌。由组长统一指挥派专人送电。

4、完成上述工作后由组长与司机、维护人员及有关领导一起记性设备试运转。

第十七条:设备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交付使用单位,并做好工作记录。

第十八条:清理场地、工具、材料、仪表、仪器。试运正常后撤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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