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项目合作保密合约书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鉴于:
1、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正在就 项目进行合作(以下简称“项目合作”);
2、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
3、甲乙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信息的定义在合作过程中,本合同一方从合同另外一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二、双方的保密义务
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
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
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口头或可视形式透露,应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该确认应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为保密信息的内容。
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项目研究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
在双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
经保密信息披露方提出要求,接受方应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归还给保密信息的披露方,或者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予以销毁。
项目终止后,保密信息披露方有权向接受方提出书面要求将保密信息资料交还。
三、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1、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接受方所有;
2、保密信息在通知给接受方时,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3、保密信息是接受方从与其没有保密或不透露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
4、保密信息是接受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独立开发,而且未从披露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获得的信息中获益;
5、接受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因而透露保密信息,在该种情况发生时,接受方应立即向披露方发出通知,并作出必要说明。
6、双方均不保证保密信息的精确性与合理性。
7、保密信息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接受方不对此侵权行为负责,且免于由此产生的索赔。
四、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形,无论故意与过失,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
2、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3、上述违约金数额并不影响受损害方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
该等赔偿以受损害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
五、 其他规定
1、对本协议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当事人各自的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否则无效。
2、本协议任何部分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他部分的效力。
3、提供方无义务向接收方保证其所披露保密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也无义务承担所披露的信息所造成的任何特殊的、偶然的、后续的、间接的损害或损失,但该方应知所披露的保密信息会给对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除外。
4、一方没有履行本协议的规定或没有行使协议项下的权利或其他有关权利,并不构成该方将来履行该规定或其他规定、行使该权利或其他有关权利的放弃。
5、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获得对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
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甲乙双方对协议终止前所披露的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六、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的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昆明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进行最终裁决。
仲裁应用中文进行。
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除仲裁裁决另有裁定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甲方签字 :(盖章) 乙方签字: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2篇 it项目服务保密合同
甲方(用户):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乙方:
责任客户顾问:email:
电话:传真:
地址:邮编:
经协商,甲乙双方通过共同拟定本协议,对主合同工作履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双方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以下条款并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保密信息
一、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系指由甲方提供的、或乙方在双方谈判/合作期间了解到的、或由甲方对第三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关于甲方及项目、主合同的所有非公开信息,包括数据、图纸、文件和资料等。包括但不限于:
1、商业信息。反映甲方财务、经营、投资、业务数据、新业务构想等所有不被公众领域所知的信息;所有与甲方规章制度、业务流程、经验公式、客户数据、员工信息、信托资产,及目前或将来拟采用的商业运作模式、业务计划等有关的所有不被公众领域所知的信息。
2、技术信息。技术方案、数据库、源程序、目标程序、技术文档、研究开发记录、图纸、样品、计算机系统的漏洞信息等信息;甲方应用系统内容、系统测试及试运行期间的客户资料等信息;甲方现有的网络拓扑结构及其相关资料,包括网络参数,如ip地址,命名规则等;甲方现有安全机制及规划目标、所有系统的应急方案、应用系统接口程序与文档等信息。
3、谈判、合作信息。双方对项目的讨论或谈判正在进行或已经进行、对主合同的达成交换了意见、主合同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项目进展等信息。
4、甲方无形资产的信息,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设计权、商号权、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权、商业方法权、域名权等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标明或说明“保密”、含有专有权告示条款的信息。
5、标示信息。标明或说明“保密”、含有专有权告示条款的信息。
6、根据甲方与第三方签署的协议约定,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
7、项目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话术、调研结果等。
乙方接触上述信息时,甲方需向乙方明示上述信息的保密性质。
二、上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通过书面文件、磁记录、光学记录、电子记录及其他方式获得的信息资料。
三、下列信息资料不属于本协议的保密信息范围:
1、乙方从第三方合法获得的与甲方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信息,但是如果前述文件、资料和信息属于本协议第一条第一项约定范围的,乙方应当将其视为甲方保密信息予以保护;
2、非因乙方违背本协议而已为或正为公众所知的信息;
3、依甲方书面授权而向公众披露的信息;
4、甲方书面授权解除本协议保密义务限制的信息。
第二条保密义务
一、乙方对于自甲方或其他途径获悉的保密信息负有完全和严格的保密义务。除非为了主合同项下目的,乙方不得使用保密信息;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故意或过失为自己或他人的利益使用、允许使用、转让、复制、传授、泄漏保密信息;乙方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分析及/或从该等分析中获利。
不管以上乙方行为是否有偿,亦不管保密信息是否由乙方设计或开发出来的。
二、乙方在保护甲方的保密信息时,应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的保护措施,其注意义务的标准不低于保护自己的专有的保密信息的标准,防止第三人自乙方获取其所负责保管或接触的保密信息。
三、仅限于主合同或谈判项目目的,乙方可能需要使其董事、雇员、授权代理人了解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信息,但乙方应保证以上接触保密信息的所有人员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四、乙方如发现或被告知己方以及同样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在发现后_____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的请求,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情况的恶化和损失的继续扩大,或在甲方追究泄密者法律责任的过程中,给予必要配合。
第三条保密信息的返还与销毁
一、保密信息作为甲方的专有财产,乙方应妥善保管所获得的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资料及其他任何载体。
二、若双方之间未能建立合作关系或合作关系终止或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将全部保密文件资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翻译件),连同包含或描述该保密信息的任何形式载体交付甲方或销毁。
三、在返还与销毁保密信息时,乙方应提供一份由其负责人签署的证明书,声明其自身不再持有任何保密信息或其他包含保密信息的载体,且未对保密信息予以截留、复制或翻译;或如果已复制或翻译,所有这类复制件和翻译件已连同书面资料等一起归还;或如果任何保密信息已被销毁,该证明书应具体说明哪些保密信息已被销毁。
第四条强制披露
如果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或在人民法院、国家监管机构的要求下,乙方有义务披露保密信息时,应当在法律许可的条件下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一、乙方应至少提前___个工作日将该等法律程序或规定的要求及其内容和背景情况通知甲方,就其是否应该采取其认为明智的合法步骤征求甲方的意见。
二、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支持甲方就该种法律程序或规定的要求进行抗辩且在披露前采取其他合理措施保护甲方的权利,同时乙方应尽其最大努力获取能够为甲方所接受的命令、规定或其他可靠保证,以使拟披露的那部分保密信息被给予保密待遇。
三、如果信息披露是法律所要求的或者甲方同意乙方披露的,则乙方应当仅仅提供法律上要求乙方必须提供的那部分保密信息。
第五条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或主合同生效之时或接触甲方保密信息之时开始(以三者较先开始的时间为准),通用保密期限以合同有效期为准。
如甲方对保密期限另有要求,须与乙方进行沟通协商,以确认最终保密协议有效期限如下:
乙方的保密期限为自乙方承担保密义务之日起______年止。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之保密义务,如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即构成违约。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对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二、非因乙方原因导致有关保密信息非经合法途径进入公开领域或为第三人知晓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如乙方违背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主合同或终止项目。
四、如乙方不履行甲方提出的信息安全控管要求,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仍不及时采取修正、补救措施的,都将向甲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使甲方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七条协议效力
一、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协议。如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协议各条款仍然有效。
二、如果主合同关于保密事项的约定与本协议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第八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一、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
1、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
2、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第3篇 项目合作保密合同
2023项目合作保密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企业技术秘密,公司及客户财产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保密范围:
甲方尚未公开的发展规划、方针政策、经营决策的信息、计划、方案、指令及商业秘密;
甲方财政预算、决策报告、财务报表、统计资料、财务分析报告、审计资料、银行账号;
甲方的经营方法、状况和经营实力;
甲方未公布的人事调动、人事任免;
甲方机构的设置、编制、人员名册和统计表、奖惩材料、考核材料;
甲方各级员工的个人薪金收入情况;
甲方具有保密级别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信件、方案、投标书、图片、电脑软件;
甲方客户的资料及财产;
甲方专有产品技术、 新技术(包括设计方案、测试结果和记录、数据资料、计算机程序等)和售后服务技术;
销售合同、销售网络、渠道。
权利和义务:
甲方提供乙方正常的技术研究,开发条件和业务拓展的空间,努力创造有利于乙方发展的机会;
乙方未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 随意或恶意拿走甲方秘密文件、电脑软、硬件等;
乙方未经批准、不得向他人泄露甲方秘密、信息;
乙方应妥善谨慎保管和处理甲方及其客户之机密信息资料及固定资产、如有遗失应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损失;
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在保守秘密,举报泄密或改进保密技术、措施、以及及时防止泄密事故、挽救损失方面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
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或收回有关待遇;
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将处以乙方_________万元罚款;
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起诉。
协议期限:
聘用合同期内;
解除聘用合同后的_________年内。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4篇 项目实施以及合作保密契约
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正在进行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甲乙双方对该项目进行具体研究工作(以下简称“合作”);
3、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
4、甲乙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
甲方向乙方提供:
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从甲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乙方向甲方提供:
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从乙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
2、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3、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
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口头或可视形式透露,应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该确认应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为保密信息的内容。
5、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项目研究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
在双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
经保密信息披露方提出要求,接受方应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归还给保密信息的披露方,或者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予以销毁。
项目终止后,保密信息披露方有权向接受方提出书面要求将保密信息资料交还。
6、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1)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接受方所有;
(2)保密信息在通知给接受方时,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3)保密信息是接受方从与其没有保密或不透露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
(4)在不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责任的前提下,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5)保密信息是接受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独立开发,而且未从披露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获得的信息中获益;
(6)接受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因而透露保密信息,在该种情况发生时,接受方应立即向披露方发出通知,并作出必要说明。
7、双方均不保证保密信息的精确性与合理性。
8、保密信息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接受方不对此侵权行为负责,且免于由此产生的索赔。
三、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作出违约行为的一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如果守约方确认,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仅采取赔偿的补救措施是不够的,则守约方还有权采取禁令、实际履行或其他合理的救济措施。
四、免责条款:
由于地震、水灾、火灾或政策变化等人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抗拒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五、本协议有效期五年。
六、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的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进行最终裁决。
仲裁应用中文进行。
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除仲裁裁决另有裁定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七、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第5篇 保密软件产品项目合同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双方正在进行软件产品项目的实施,为确保项目实施中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源不被泄露,保护甲方的技术秘密,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签订如下技术保密协议: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第一条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1、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设计要求、服务内容、实现方法、运作流程、技术指标、软件系统、数据库、运行环境、作业平台、测试结果、图纸、样本、模型、使用手册、技术文档、涉及技术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称、客户地址及联系方式、需求信息、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项目组人员构成、费用预算、利润情况及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等;
第二条乙方的保密义务
1、主动采取加密措施对上述所列及之商业秘密进行保护,防止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
第三者知悉及使用;
2、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包括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浏览、复制等)获取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3、不得向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第三条保密期限风险提示:
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________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至________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
因此,企业____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继续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四条保密费用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的保密费,此处不再重复支付。
第五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根据劳动规定,除了员工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条款。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接受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而对披露方的保密资料为任何披露的,接受方一经披露方要求,应立即停止任何违反本协议义务之行为,并采取一切合理手段消除由此引起的任何不利影响。
第六条争端争议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以协商为主,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则由争议一方或双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盖章)
第6篇 项目实施以及合作保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正在进行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甲乙双方对该项目进行具体研究工作(以下简称“合作”);
3、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
4、甲乙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
甲方向乙方提供:
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从甲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乙方向甲方提供:
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从乙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
2、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3、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
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口头或可视形式透露,应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该确认应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为保密信息的内容。
5、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项目研究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
在双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
经保密信息披露方提出要求,接受方应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归还给保密信息的披露方,或者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予以销毁。
项目终止后,保密信息披露方有权向接受方提出书面要求将保密信息资料交还。
6、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1)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接受方所有;
(2)保密信息在通知给接受方时,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3)保密信息是接受方从与其没有保密或不透露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
(4)在不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责任的前提下,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5)保密信息是接受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独立开发,而且未从披露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获得的信息中获益;
(6)接受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因而透露保密信息,在该种情况发生时,接受方应立即向披露方发出通知,并作出必要说明。
7、双方均不保证保密信息的精确性与合理性。
8、保密信息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接受方不对此侵权行为负责,且免于由此产生的索赔。
三、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作出违约行为的一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如果守约方确认,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仅采取赔偿的补救措施是不够的,则守约方还有权采取禁令、实际履行或其他合理的救济措施。
四、免责条款:
由于地震、水灾、火灾或政策变化等人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抗拒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五、本协议有效期五年。
六、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的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进行最终裁决。
仲裁应用中文进行。
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除仲裁裁决另有裁定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七、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7篇 项目保密合同书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乙双方正在进行__________________无源监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甲乙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
1、甲方向乙方提供:
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从甲方(或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2、乙方向甲方提供:
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从乙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转载于:项目保密协议书(范本))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
2.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3.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
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口头或可视形式透露,应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该确认应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为保密信息的内容。
5.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项目研究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在双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
三、违约与赔偿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为双方合作项目金额的200%(或由双方协商确定)。
2、上述违约金数额并不影响受损害方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该等赔偿以受损害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
四、有效期: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协议。双方合作项目的终止并不影响和协议的效力。
五、任何通过友好协商后不能解决的争议均应提交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第8篇 车模项目保密合同
2023车模项目保密甲方:
乙方:
本协议是由于甲方与乙方合作,签署 车模项目合作协议,指定乙方为该项目的供应商。为了满足该项目生产需求,甲方将向乙方提供非公开的及专有的信息。为帮助保存该等信息的保密性,双方在此协议如下:
“保密信息”应指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与项目有关的信息,该等信息与甲方和/或其他关联公司过去、现在或将来业务活动有关,包括经营信息(如技术信息、财务信息和业务信息等)、公司名称、项目名称、人员名称、地点、日期、投资数额、模型或生产计划等。保密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有形的或无形的标明或未标明保密的数据和信息、口头或可视披露的数据、被披露的技术、材料或样品、从检查或检测该等材料或样品中取得的任何信息或知识、绘图、照片、文件、磁带、规格或有关履行或设计型文件、或任何形式商业信息或数据。
乙方同意其将尽最大努力保持保密信息的保密性,保密信息不应披露给任何第三方并且应自收到之日起严格保密叁年。乙方收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只得由乙方为了履行项目任务的目的使用,并且不得用于任何其它目的。乙方同意保密信息只得在“需要知道”的基础上披露给乙方的雇员。
如果甲方提供样品,乙方不得对样品或样品的任何性能评估结果进行反向工程、出售、给予或以其他方式进行转让,甲方事先书面同意除外。
如果乙方向其代表或在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乙方必须促使该等代表及第三方:
(1)遵守本协议所有条款和条件;
(2)按照与本协议相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一份保密协议。
如果乙方违反了本协议或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必须返还或根据甲方的要求销毁,并促使其代表及第三方信息接受者返还或根据甲方的要求销毁,所有收到的保密信息及任何样品,并不得保留副本。
双方之间因本协议、对本协议的违反、本协议的终止或有效性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对本协议的违反、本协议的终止或有效性相关的任何争议、争端或主张,如果双方未能协商解决的,应通过位于中国南宁市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壹式叁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姓名: 姓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9篇 劳动合同:项目保密协议
劳动合同范文:项目保密协议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保密项目:_________
项目组成员:_________
乙方因参与甲方关于_________项目的有关工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订立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范围包括:
1.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设计要求、服务内容、实现方法、运作流程、技术指标、软件系统、数据库、运行环境、作业平台、测试结果、图纸、样本、模型、使用手册、技术文档、涉及技术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称、客户地址及联系方式、需求信息、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项目组人员构成、费用预算、利润情况及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等;
3.其他事项: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通过与项目对方当事人缔约)和有关协议(如技术合同等)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该项目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主动采取加密措施对上述所列及之商业秘密进行保护,防止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
2.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包括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浏览、复制等)获取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3.不得向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4.不得允许(包括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行为)或协助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5.不论因何种原因终止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后,都不得利用该项目之商业秘密为其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包括自办企业)服务;
6.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所有权始终全部归属甲方,乙方不得利用自身对项目不同程度的了解申请对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所有权,在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依法具有某些所有权者除外;
7.如发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公司报告。
第三条 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继续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但尚未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的违约罚款;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损失赔偿见本条第3项所列。
3.本条第2项所述损失赔偿包括:
a.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所受到的实际_________经济损失,计算方法为: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1套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b.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上述计算方法难以计算,损失赔偿额为乙方支付不低于甲方就该项目商业秘密已发生的投资费用的_________%作为损失赔偿额;
c.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d.因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侵犯了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权利,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六条 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诉诸法律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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