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装饰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总则
1、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3、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分则
第一章、会议制度
一、经理办公会议
每半月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管理层次人员参加,必要时请有关负责人列席。
会议主要内容:
1、学习和贯彻政府有关建设工作政策;
2、讨论年(季)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讨论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针、人事劳资与分配等全局性的重大事项。
二、工作会议
每周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项目总工作工程师参加。会议内容:
1、各部室负责人汇报工作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2、传达上级有关的重要规定和内部的工作措施或决定;
3、听取各种加强管理和改进工作的会议;
4、讨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三、职工大会
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全体职工参加,也可有外聘人员参加。会议主要内容:
1、职工报告生产经营的完成情况;
2、年(季)度的工作计划、行政总结以及表彰先进等。
四、业务会议
按各职能部门所规定的业务职责,根据待讨论的具体事项,不定期的有总经理、总工程师或部门负责人分别召开,要求对某事项达到同一认识、协调配合和解决问题的目的。
各种会议的召开,务须做到事前有准备、事后有记录,凡总经理召开和主持的会议,其会议工作由综合部负责;其他各种会议由会议主持人的所在部门负责。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职工的使用、考核与晋升
公司对所属人员的调配使用按照学用一致和用其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职工的考核
1、考核标准、依据及原则
职工的考核制度是实行岗位责任制的关键,考核职工以德才兼备为标准,以执行各类人员岗位制为依据,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际的原则。
2、考核时间
年度考核每年一次,随年度工作总结一起进行。
3、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2)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3)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4)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
4、考核组织
在年度考核时,设立非常设性的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负责公司年度考核工作。
5、考核方法
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第三章、档案管理制度
一、公司各部门和项目工作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照片、盘片、录像等凡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均应作为档案材料。
二、档案是公司的集体财产,由综合部负责统一管理和保管。
三、所有资料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档案的管理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按档案类别,制定各类的编号规定;
2、严格档案材料的接收手续,仔细检点移交的归档材料并履行移交签字手续;
3、档案材料的立卷及编制总目录;
4、档案材料的检查工具,制定借阅办法,重视机密文件,要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
5、做好档案汇编和利用的统计;
6、定期清点档案,经组织鉴定后销毁无保存价值的材料。
四、凡档案材料均要求字迹工整、审簽手续齐全,禁用字迹不牢固和易褪色的书写工具。
五、材料的整理与归档期限
1、行政文书类材料,在完成该项目活动后由专职人员于半月内整理归档;
2、工程项目工作类的管理和技术性材料,在完成项目合同任务,后项目工作组一个月内整理归档。
六、保守机密,防止泄露有可能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资料信息。九、遇到有关人员查寻资料要随时予以协助。
第四章、工程部管理制度
一、工程部由主任负责全面工作,对上做好经理安排的所有工作项目,对下做好人员的协调工作,调动各方积极性,充分创造出最大的积极效益。
二、部属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工程建设工作政策、法规、维护国家利益。认真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设计、施工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三、各专业人员间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
四、要积极、热情、主动、诚恳,以第三方的公正立场维护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正当合理利益。
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六、努力学习工作业务,按时参加每周一次的工作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业务水平。
七、认真执行工作服务协议,不得从事授权范围外的工作。
第五章、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七、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八、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第六章、合同管理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使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十一、处理合同的原则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怕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七章、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活动,定期不定期的开展遵纪守法教育,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并经常对工地安全员进行灌输实施,现场的安全指挥知识;
2、负责制定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章制度及各项安全制度,并监督实施;
3、领导编制安全技术改造计划,合理安排安全技改经费,并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安全技改经费的及时落实;
4、组织创建“安全企业”活动,强化“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5、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的检查管理,及交通复杂的施工现场管理;
6、安全员上岗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严格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7、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搞好安全、文明试生产,坚持交接班时必须交清安全情况;
8、遵守劳动制度,认真执行安全员工作制度,制止他人违章操作;
9、按时检查,发现问题能自己处理的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立即上报领导,以防事故发生。
第八章、质量检查办法
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使质量检查工作明确职责,严格制度,防御为主,充分发挥质量检查人员的积极作用;
3、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设计要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监督;
4、及时掌握质量信息,分析质量动态;
5、建立样板制。各工艺按设计要求、规范要求、质量标准,做样板。以样板引路,施工中如达不到样板的质量,视为不合格产品,要进行返工处理;
6、建立三检办法。各分包单位、外包队、施工班组在施工中要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工序自检,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凡无“三检”记录,上交不及时或不上交的均按该项目未完成论;
7、建立工序交接检制。各工序在自检的基础上,工序之间进行交接检查,并办理交接手续。上道工序如达不到质量要求或未办理交接手续,下道工序有权拒绝接收,并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耽误的工期和时间由上道工序承担;
8、施工中需要办理隐蔽、预检手续的项目必须办理隐蔽、预检手续,不办理手续,下道工序不得施工。
第2篇 生物科技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合同
2023生物科技公司企业年金管理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业务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贯彻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所必须遵循的谨慎和分散风险的原则,在保证资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企业年金基金的保值增值和专业化管理,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______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和《_____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为投资管理人,负责企业年金的投资管理工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从事此项投资管理业务。
双方同意本着真诚合作、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此项合作。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委托企业年金基金资产(以下简称“委托投资资产”)的管理、投资运作以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委托投资资产的安全,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定义和释义
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下列用语应当具有如下含义:
本合同: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_______________企业年金投资管理合同》(合同编号:)及其附件,以及甲、乙双方对该合同及附件作出的任何有效变更。
企业年金:指_______________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年金基金或受托财产:指_______________企业根据《______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所归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所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委托投资资产:指_____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中已委托投资管理人投资的资产。
受托财产托管专户: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以_____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乙方营业机构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银行存款托管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归集企业年金的缴费支付待遇。
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以_____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乙方营业机构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银行存款托管专用账户,用于委托投资资产交易的清算等。
第二章 双方声明与承诺
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甲方声明委托投资资产为甲方合法管理的资产,保证委托投资资产的来源及用途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同时,保证没有任何其他限制条件妨碍乙方对该委托投资资产行使投资管理权。
甲方有完全及合法的授权委托乙方进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而且该项委托不会成为任何其他第三方所质疑。
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一切信息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没有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甲方承诺其用于指示和通知的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均为合法有效。
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乙方声明具备有关监管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业务资格。
乙方将选派具有年金基金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负责甲方委托投资资产的投资管理工作,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件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投资运作。
乙方承诺遵从诚信原则,以委托投资资产利益为重,运用科学的手段管理和控制风险,以专业的投资管理争取委托投资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一切信息资料为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没有任何重大遗漏和误导。
乙方已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充分地向甲方介绍了投资管理业务,同时揭示了证券投资的风险。
乙方保证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第三章 甲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
监督委托投资资产的投资运作;
监督和核查乙方能否按照本合同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其职责;
取得委托投资资产财务状况、证券交易记录等资料;
定期获取乙方提供的企业年金基金资产投资管理报告;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权利。
甲方的义务: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将委托投资资产交由乙方进行投资管理;
所有根据本合同由甲方向乙方发出的指示和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做出,并且有甲方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投资管理费;
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委托投资资产的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
承担委托投资资产投资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四章 乙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的权利:
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对委托投资资产行使投资管理权;
对托管人托管本项委托投资资产的业务进行监督;
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足额收取投资管理费;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权利。
乙方的义务:
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委托投资资产;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方式管理和运
作委托投资资产;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和监察稽核制度;
在进行委托投资资产投资过程中不利用委托投资资产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不委托第三方运作委托投资资产;
接受甲方和甲方指定托管人的监督;
复核托管人提交的财务报告,提交企业年金基金资产投资管理报告;
完整保存委托投资资产会计账册和记录15年以上;
依据法律法规及本委托投资合同的规定,履行提交报告的义务;
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委托投资资产的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
第五章 委托投资资产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将初始委托投资资产足额划拨至托管人的托管账户,
托管人应于收到委托投资资产当日以书面形式分别通过甲方和乙方。
甲方在合同期内,将追加的委托投资资产划拨至托管人的委托投资资产托管账户并通知投资管理人,托管人应于收到委托投资资产当日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甲方和乙方。
在合同存续期内,如遇甲方需要减少委托投资资产,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并抄送托管人。甲方通知托管人将相应资金从委托投资资产托管账户划拨至受托财产托管账户,托管人应当划拨资金当日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甲方和乙方。甲方提前通知的时间规定如下:
减少金额在 千万元以下的,应至少提前 个交易日;
减少金额在 千万元至 亿元的,应至少提前 个交易日;
减少金额在 亿元以上的,应至少提前 个交易日;
乙方不承担由于甲方通知不及时造成的资产变现损失。
第六章 投资政策及变更
投资政策。
乙方根据本合同附件一的投资政策进行委托投资资产的投资管理。
投资政策的变更。
本合同所记载的投资政策(见附件一)在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予以变更,确定变更后
的投资政策将取代附件一。
第七章 投资经理的指定与变更
投资经理的指定。
双方同意指定乙方有关人员为本项委托投资的投资经理(投资经理的资料见附件二)。
投资经理的变更。
投资经理离职或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乙方应于 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且于双方共
同指定新的投资经理前,暂时由乙方安排的代理人行使投资管理经理的职责。
第八章 托管人的指定与变更
甲方与 (托管人)签订《_____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委托该机构作为本项委托
投资资产的托管人,并将本项委托投资资产交与其保管。
乙方承诺与托管人合作,共同完成此项委托投资业务。涉及到甲方、乙方和托管人
三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通过共同签订《_____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三方协议书》来约定。
托管人因故不能履行托管职责时,乙方应于 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指示采取相应措施。
甲方在合同存续期内变更托管人时,需于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原任托管人应继续作好托管工作,直到托管工作移交至新任托管人为止;乙方应作好与新任托管人的业务交接工作。
第九章 证券经纪商的指定与变更
证券经纪商的指定。
受托买卖证券经纪商由乙方指定,指定专用席位用于本项委托投资的交易工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席位号为: ,深圳证券交易所席位号为: 。乙方应确保该证券经纪商有足够的交易和清算能力。
乙方必须与证券经纪商签订租用席位协议,托管人据此协议与登记结算机构签订清算协议,保证资金交收和信息传输的顺利进行。
证券经纪商的变更。
甲方有充足的理由认为证券经纪商不能履行证券经纪职责时,应另行选择新的证券经纪商代替,但应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和托管人,原任经纪商应在业务完全移交后方可退任。
第十章 投资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
交易清算授权。
乙方依照投资政策全权负责委托投资资产的有价证券买卖交易,甲方根据《_____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要求托管人依据乙方的指示办理交易,且不得妨碍乙方的交易权限。
乙方有权在投资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指示托管人办理委托投资资产的清算、证券交收和/或其他交易行为,无须取得甲方的个别同意或授权。
投资指令的内容。
投资指令的内容包括交易的对象与标的、交割时间与方式、交割金额与数量等。
投资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程序。
乙方于成交日与交易对象确认成交内容后,应立即向托管人出具投资指令通知书。
托管人核对相关交易单据、确认无越权交易后,应立即根据乙方的投资指令进行划款。
托管人认为前项交割指示属于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的越权交易或有争议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乙方,并依甲方的书面指示办理。如未能及时通知或未能及时接获甲方的书面指示,且该项争议未能及时协商解决时,托管人应于交割日当天出具投资监督通知书,载明越权事由与详细内容,分别通知甲方和乙方。
第十一章 越权交易处理
投资管理人越权交易范围。
本合同所指越权交易包括买空卖空行为、投资比例超过本合同限制、其他违反本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投资行为。
托管人对越权交易的处理程序。
乙方发生越权交易时,除经甲方出具同意交割的书面意见,并经托管人审核相符合相关法规外,乙方应自行负责于交割日前托管人认定为越权交易的款、券拨入本合同指定的托管账户,由托管人办理交割。
越权交易买进或卖出的款、券,乙方应于交割清算完成之日起进行相反的卖出或买进冲销处理并结算损益,所发生的损失及相关交易费用由乙方负担,所发生的收益归本委托投资资产所有,并在冲销所得价款中扣抵。
第十二章 委托投资资产估值
估值依据:参照《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及按上市证券的收盘价估值。
估值时间:每个工作日对委托投资资产进行估值。
估值错误的处理。当委托投资资产估值出现错误时,乙方和托管人应该立即报告甲方,并说明采取的措施,在甲方同意后,立即更正。
第十三章 投资管理人报酬
依据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按年率 %从委托投资资产净值中提取投资管理费。
甲方应支付给投资管理人的投资管理费,由乙方逐日计提,甲方指令托管人按季支付。乙方将计提的投资管理费报托管人复核,核对无误后,乙方向甲方发出当季应支付的投资管理人报酬清单及计算依据。甲方审核确定后,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由托管人按划款指令从相应的委托投资资产中向投资管理人支付投资管理人报酬,若遇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日投资管理费按前一日委托投资资产净值和双方约定的委托投资资产管理费率计提。
t=e×r×1/当年天数
式中:t为每日应计提的投资管理费;
e为前一日委托投资资产净值;
r为双方约定的年投资管理费率。
甲乙双方对投资管理费的计算与支付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资管理费率发生调整时,甲方应及时将调整后的年投资管理费率通知托管人。
第十四章 会计核算与审计
会计政策。
本项委托投资资产的会计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计账本位币为人民币,计账单位为元。
委托投资资产的会计核算暂按照财政部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执行。
会计核算方法。
委托投资资产应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甲方委托托管人作为委托投资资产的记账人,委托乙方为委托投资资产的财务复核人。
乙方应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
乙方应与托管机构定期核对会计账目。
第十五章 乙方的报告和甲方的监督
定期报告。
乙方应在每季度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经托管人确认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组合情况报告》。
每季度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一份《_____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经理报告》。《_____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经理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运作总结、对未来市场的预测和投资策略与投资方案。
每年度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出具经托管人复核的《_____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年度投资管理报告》,该报告应同时抄送托管人;该报告在每年度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提交托管人复核。
本合同终止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和托管人共同向甲方出具《_____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资产清算报告》。
临时报告。
当出现突发情形时,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并提出应对措施建议,降低突发事件的产生的不良影响。
甲方监督。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有关此项委托投资的监督检查,乙方应及时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拒绝或阻挠。
第十六章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双方当事人应在本合同到期前 个月开始协商合同延期,以便乙方安排正在进行的交易并共同确定合同延期后新的投资政策。
第十七章 合同变更
本合同条款及附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以进行修改或变更,修改或变更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但如修改部门需托管人配合或负责办理的,应先经甲乙双方与托管人共同协商且出具书面同意后,方得进行修改。
合同存续期内,提出修改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做出答复。
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与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不符而构成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的,并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在出现这种情况时,双方应当立即进行协商,谈判修改该条款。
如果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现影响或限制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投资资产投资范围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双方应立即对本合同及附件进行协商和修改。
第十八章 合同终止
合同到期未续约,本合同即终止。
本合同中的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义务时,相对的一方可以提前2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的一方之后终止本合同,同时保留进行其他索赔的权利。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在任何时候出于任何原因完全或部分终止本合同,但必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通知另一方。但无正当理由而终止者,应赔偿另一方所受的损失。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停业、解散时,本合同当然终止。
在本合同终止的情况下,乙方、托管人应对委托投资资产进行清算,并在合同终止后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_____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资产清算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明细、实际收益率以及应付的费用和税金。
在甲方书面确认《______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资产清算报告》后第2个工作日,托管人移交委托投资资产及收益、有关文件、印鉴,将有关税费支付相关各方,办理销户手续。托管人完成上述工作后,应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甲方和乙方。
第十九章 文件档案的保存
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至少15年内,甲方和乙方各自完整保存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全部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册、交易记录和各项合同及重要协议。
第二十章 保密义务
甲方、乙方在此共同承诺:对于从依据本合同所获得的所有关于甲方资产状况、委托投资资产运作明细、乙方投资政策、投资运作明细以及乙方经营状况等内容严格保密,并责成全体雇员以及任何有可能接触到上述机密的人员保守秘密。未经各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机密。但在国家司法机关或监管部门要求的情况下除外。
第二十一章 违约责任
由于合同当事人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当事人均有过错的,各自承担应负的责任。
甲方及其雇员违反本合同,对委托投资资产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乙方及其雇员有欺诈、重大过失或恶意违约行为使委托投资资产遭受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投资政策管理委托投资资产给委托投资资产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托管人发现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管理委托投资资产,不及时向甲方报告,造成委托投资资产损失的,托管人承担相应责任。
托管人在托管业务操作过程中未能尽责而导致乙方不能正常运作委托投资资产的,托管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甲方、乙方的行为导致托管人在托管业务过程中不能安全保管委托投资资产的,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委托投资资产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政府机构扣押和查封的情况下,除非得到甲方书面授权,乙方没有义务代表甲方就针对委托投资资产所提起的司法或行政程序进行答辩。任何得到甲方书面委托或代表甲方进行诉讼及争议和解中产生的费用将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二章 不可抗力
如果甲方和/或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免除甲方和/或乙方的责任。不可抗力是指甲方和/或乙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任何通讯或电脑系统的故障、自然灾害、法律法规及政策变更、社会政治动乱和战争。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证明,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第二十三章 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由于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其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调解决。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章 其他事项
除非一方以书面申明放弃某项权利,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或及时行使部分或全部权利或补救权并不构成该方放弃在本合项下的权利。
本合同以及附件作为双方之间的全部合同,替代双方在此之前一切就本合同内容的谈判、口头承诺或书面往来函件。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5份,双方各执2份,上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1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资政策
经甲方和乙方协商,确定本委托投资资产的投资政策如下:
1-组合必须符合本合同第六章的规定。
2-银行存款和债券的期限结构:
(1)到期时间为 年以下银行存款和债券的比例为 % 至 %;
(2)到期时间为 至 年之间的银行存款和债券的比例为 %至 %;
(3)到期时间为 年以上银行存款和债券的比例为 %至 %。
3-乙方在投资管理委托投资资产时禁止如下行为:
(1)不公平地对待委托投资资产;
(2)在投资管理过程中进行内幕交易;
(3)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4)从事可能使委托投资资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5)用委托投资资产从事信用交易等。
4-其他要求: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资经理资料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历及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从业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资业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要履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篇 物业管理公司兼职劳动合同书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常住地址
联系电话
其他联系人
鉴于乙方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尚未终止,且乙方希望基于劳务用工的形式在甲方兼职,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兼职劳务合同,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于年月日生效,至年月日终止。
第二条乙方按照工作岗位的要求从事有关工作。
第三条乙方在提供劳务期间,需遵守甲方规章制度。
第四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期满的;
2、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3、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其义务的;
4、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5、法律法规其他规定的。
第五条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年月日天通知另一方。
第六条本协议终止、解除前,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七条甲方为乙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非因劳务原因的意外伤害,由乙方自行处理及承担相关后果。
第八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济南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本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同意续签的可以续签。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第4篇 公司管理奖惩制度
公司销售人员奖惩制度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第九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降级、辞退或开除处分,对处以辞退、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并按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酌情赔偿公司损失:
1.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2.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要求情节严重;
3.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4.故意泄漏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5.拒不执行总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他人工作的;
6.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7.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9.挑动是非,破坏公司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1.旷工或从事其它兼职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扰乱公司秩序的;
13.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的;
14.因工作需要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的;
15.因行为不当,失信于公司的;
16.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员工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实际损失情况赔偿公司损失;
第十二条公司领导职工发现员工犯有各项《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员工也可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三条办公室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总经理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四条给予员工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罚人进行申辩。
第十五条调查、审批员工处罚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罚不得超过30天,其他处罚不得超过15天。
第十六条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形成后3日内陈述理由申辩,并以申辩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十七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第5篇 公司内部信息管理平台及其它技术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希望乙方提供,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有关公司内部信息管理平台的技术服务和其它相关技术服务(以下合并称为“技术服务”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上述技术服务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技术服务的内容、方式和要求
1.服务内容:
乙方派出合格技术人员为甲方提供有关计算机及网络的系统维护、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2.方式:
甲方在需要乙方提供技术服务时,邮件或电话通知乙方mis部门主管,或者乙方认为有必要对甲方的系统进行维护并经甲方主管同意时,乙方应及时派出合格的工程师提供所要求的技术服务。
3.工作单:
服务结束后,乙方工程师填写工作单,写明工作内容、工作过程、完成情况以及实际工作时间,并经甲方主管签字,由乙方mis部门保存。工作单是有关服务费用结算的依据。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宜
1.甲方应为乙方技术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工具;
2.乙方人员在进行系统维护时,必须确保甲方系统中的信息安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删除和转移甲方系统中的信息,并为其保密。
三、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甲方对乙方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所提供的服务按rmb____/人工作日(或rmb____/人工作日)的费用标准支付给乙方。
2.支付方式:
每月月底(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按工作单的工作时间(每次工作时间不满一小时的按一工作小时计算,8个工作小时折算为一工作日),甲方为乙方结算一次。由乙方开出服务发票,甲方按发票上的金额和指定银行以支票或电汇方式进行支付。
四、合同有效期
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有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逾期____天至____天(含十天),应支付相当于合同报酬总额的____%的违约金;逾期____天以上,应视为严重违约,除支付相当于合同报酬总额的____%的违约金外,并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若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服务在质量保证和信息安全方面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经甲方两次指出仍无改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争议解决
如果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该等争议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仲裁费用和其它相关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6篇 2023公司员工管理条例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一、公司形象
1、员工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管理结构,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公司情况。
2、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
3、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员工在接听电话、洽谈业务、发送电子邮件及招待来宾时,必须时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体规定使用公司统一的名片、公司标识及落款。
6、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注重个人仪态仪表,工作时间的着装及修饰须大方得体。
二、员工考勤
1、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2、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3、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4、迟到:早上9:10未到者一律按迟到处罚。当日在12点之前到公司者,扣除半天工资。在12点之后到公司者,扣除当天工资。罚金每月工资结算时扣除。
5、请假:事假需提前一天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息(每月1天带薪休息);员工遇突发疾病须当天向部门经理请病假,事后补交相关证明(每月1天带薪休息);其他请假(如_____等)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的权利。
6、请假内的薪酬:请假未超过规定天数或经批准延长请假时间者,其请假期间内薪酬照发。逾期过后,无故不到公司,又未告知考勤人员和所属团队经理者,扣除当月当日工资,扣除工资=逾期天数_________当日工资。
7、旷工:员工早上10:00之前无故不到公司,又未告知考勤人员和所属团队经理者,按旷工处理,每次罚金100元。当月累计旷工超过三次者,无基本工资。罚金每月工资结算时扣除。
8、员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时间内外出,要向部门经理请示后方可离开公司。
9、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_____员工在日常工作时间内做好本职工作。如公司要求员工加班,计发加班工资或安排调休。
10、每月10日为工资发放日。
三、薪酬绩效与晋升
1、薪酬计算:基本工资+话费补贴+工龄工资+_____使用补贴+绩效工资经理基本工资。
2、绩效工资计算:参考公司管理制度,以每月实际绩效为准。
3、公司以任人唯贤、唯能、唯绩为原则,个人的成长和进步对于公司是很重要的,因为公司的未来取决于每一位员工的成功。公司_____员工努力工作,为工作勤奋、业绩突出者提供晋升机会。
四、卫生规范
1、员工必须每天清洁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确保地面、桌面及设备的整洁。
2、员工须自觉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每个部门负责一个月的值日工作。
3、员工在公司内接待来访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会客区。
4、正确使用公司内的水、电、空调等设施,个人工作区内设施自己负责关闭,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空调、电灯等应该关闭的设施。
5、要爱护办公区域的花木。
五、工作要求
1、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全身心地投入,保持_____率地工作。
2、不得无故缺席部门的工作例会及公司的重要会议。
3、员工在任何时间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场所、设备及其他资源从事私人活动。一经发现,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4、员工须保管好个人的文件资料及办公用品,未经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资料和办公用品。
5、员工要保管好个人电脑,按公司规定进行文档存储、杀毒及日常维护,如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六、保密规定
1、员工入职后需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
2、员工须严守公司商业机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业客户资料、数据等信息。
3、管理人员须做好公司重要文件的备份及存档工作,并妥善记录网络密码及口令。并向总经理提交完整的网络口令清单。
4、任何时间,员工均不可擅自邀请亲朋好友在公司聚会。
5、员工及管理人员均不可向外泄露公司发展计划、策略、客户资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发现,除接受罚款、辞退等内部处理外,情节严重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人员管理
1、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整体管理,包括职务的分配及工作内容的安排。
2、员工须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导进行工作并主动向上司汇报工作情况。
3、员工有关业务方面的问题须及时向部门经理反映,听取意见。
4、涉及超出员工权限的决定必须报部门经理同意。
5、员工不服从上级指挥,目无领导,顶撞上级,而影响公司指导系统的正常运作,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
6、管理人员应团结互助,努力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_____并带领好员工队伍,时刻掌握员工的工作情况,确保公司整体策划顺利进行。
7、公司是一个大家庭,员工应团结互助,为公司发展做出努力。
八、物品管理
1、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综合部专门人员负责定期购买,并分配到各部门,超出配额之外的物品填写领用登记表。
2、每月10日之前,部门经理将本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填写在公司“购物申请单”上,由综合部专门负责人提交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专门负责人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需要有计划地发放。
3、若急需某类办公用品,也应先填写“购物申请单”后,交由专门负责人,经综合部审批同意后,方可购置。
4、新进人员到职时由各部门统一配发办公物品。
九、电脑管理
1、使用者应保持电脑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下班时,务必关机切断电源。
2、使用者的业务数据,应严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储在网络上相应的位置上。
3、未经许可,使用者不可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
4、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
5、公司及各部门的业务数据,每周备份一次;重要数据由使用者本人向综合部申请做备份。
6、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软盘不得在公司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
7、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防被窃取而导致泄密。
十、奖惩办法
1、员工奖励分为口头表扬及物质奖励。
2、员工惩罚分为口头警告、罚款及除名。
3、有下列事迹的员工,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经经理办公会研究,给予相应的奖励。
(1)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2)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资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4、下列事由的员工,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经经理办公会研究,给予相应的惩罚: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2)泄露公司经营管理秘密的。
(3)私自把公司客户介绍他人的。
5、公司将设立年终全勤奖(未有迟到、早退现象及病事假),奖金为1000元,于年终考评后一次性发放(以每个月的考勤统计为依据)。
6、在公司服务满三年(不含三年)的员工,将给予一周的带薪休假(休假期需提前和公司协商,以不耽误工作为前提,得到许可后方可休假)及_________元的一次性旅游补贴。
7、在公司服务满五年(不含五年)的员工将给予300元/月的住房补贴,发放办法从第六年度合同期开始,本年度合同期满时一次性发放;无论何种情况,未履行满从第六年度开始签订的本年度合同期的员工将不享受此项福利补贴。
十一、经费管理
1、因外出购物或出差需向公司借用备用金时,应首先填写公司“借款申请单”,交主管经理核准、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借款;借款后必须在一周内报销(出差人员在回公司上班一周内);借款未冲平者,不允许再次借款。
2、员工报销已发生费用,首先填写公司“支出凭证”或“支出报销单”;主管经理签字后,到借款处填入“借款申请单”中的报销日期,方算完成报销手续。
十二、出差细则
1、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主管经理签字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出差期限由主管经理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
2、出差途中除因病、遇意外灾害或工作实际需要经请示主管经理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3、出差费用的报销
(1)交通费:实报实销。
(2)住宿费:总经理、副总经理实报实销。其他员工住宿标准为:100元/天/人为基准实报实销。
(3)伙食费:总经理、副总经理实报实销。其他员工伙食费标准为:50元/天/人基准实报实销。
(4)出差补助:100元/天/人。
4、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5、出差途中,如出现接待费用,先请示领导,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费用额度由领导批示定额。
6、出差回来后一周内填报“出差费用结算单”,办理报销手续。
7、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供发票,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之事,除将所领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十三、新员工入职及培训
1、新员工入职
(1)办理入职手续,建立员工档案。
(2)员工入职后三个月为试用期。
2、新员工入职后培训
(1)公司文化(概况、成立历史、公司理念、团队品格、道德修养、行为规范等)。
(2)公司规章制度。
(3)新老员工认识。
(4)办公设备的使用。
(5)指引工作地点区域设施(洗手间、就餐处、乘车处等)。
十四、名片管理
1、目的:为使公司名片统一规范化,强化对外公关形象的塑造。
2、名片格式:公司名片格式统一化,由公司综合部依据企业形象设计。
3、名片印制程序
(1)根据工作需要,需要印制名片的员工需首先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
(2)主管经理批准后会通知综合部。
(3)综合部负责对外印制名片的印刷业务,印制完毕后发给当事人。
4、名片使用
(1)名片使用须恰到好处,不可像撒传单般滥用,掌握使用范围。
(2)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印刷或使用未经公司批准的名片。
(3)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严禁再使用公司原有的名牌从事任何活动,如若发现,公司将追究其责任,并予以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的经济损失费,同时对于造成甲方任何重大损失者,甲方保留以估算的损失额向有关机构提起诉讼的权利。
十五、其他
第7篇 广告公司管理制度
一、试用期和正式聘用
雇佣条件:公司对员工招聘录用,均列出必要条件,并根据公司特点,按工作积极态度、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敬业精神、综合素质等择优录用。
测试:专业知识及技能的测试(面试、笔试、试用等方式)
报到手续:经择优录用的人员于报到时间,带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报到时出示原件)
人事档案:公司为每位员工建立人事档案(员工登记表、聘用合同、绩效考核文档),公司承诺档案资料严格保密,同时,公司要求员工提供个人资料是真实的,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要求在员工登记表上签字证明其真实性。
二、考勤制度
考勤制度作为考核员工、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之一。
每个广告人都知道,广告行业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根据工作需要,管理者有权变动工作日程安排。自己的工作未完成,应主动加班予以完成,薪金根据公司总体业务调整,不按点按日加班计算月薪。
公司员工应按时出勤,当你缺勤时,意味着其他员工将承担额外的工作任务。反之,其他员工缺勤时,你也要承担更多的工作任务。你应当严格执行并有责任将自己的缺勤次数控制在最低限度。当你知道要迟到时,有责任事前通知你的上级主管,缺勤和迟到将作为你工作记录的一部分,并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未经领导同意的缺勤将受到纪律处分、罚金,甚至辞退。
1、公司作息时间规定
8:30—17:30(12:00—13:00为用餐休息时间)
2、惩罚:
(1)迟到早退一次扣___元(超过___小时扣半天)
3、考勤按当月实际工作日统计,作为工资发放的依据。
(1)国家法定节假日,原则上休息,如工作需要,须无条件上岗,不批假。
(2)病假需经领导批准后休息。
(3)事假需本人以书面形式讲明真实情况,总经理批准后休假。
(4)手头工作未完成,未交接,应以大局为重,考虑客户利益和公司全局,有职业道德观念。
(5)工作时间未经准许,私自外出,视旷工处理。
(6)员工在休假期间应打开手机,保证通讯畅通,如遇公司有重要工作需要,应配合完成。
(7)员工请假不得以短信或代请方式,应直接向公司领导请假。
(8)周日如需加班,请假原则上不批,如特殊情况需书面写明情况特批。
4、离职:
辞职员工需提前至少一个月通知公司,并按要求与主管或相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整理清查以往客户资料、设备、财产及以往使用的公司财物,方可离职。
5、自动离职:
无故三天不上班旷工者,均作自动离职,不予结算任何工资。
6、解雇:
聘用期内,因工作表现、能力等因素不符合本公司要求,无法胜任本职工作,公司有权解雇,以基本工资为基数,按日结算当月工资。计算方式为:日工资=基本工资÷30天(不含福利、奖金等)
7、开除:违反劳动纪律,予以革职开除,员工因触犯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员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有权提出警告或解除劳动关系。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一月内缺勤三次以上,工作效率低,业务水平不达标,经提醒无明显改观)
(2)玩忽职守、带情绪工作,业务中多次出差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3)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带走公司资料或财物,泄露公司秘密,谎报事实者,造成不良影响的。
(4)因个人原因给客户留下不良影响,说不利企业言语,流露对企业不满、自成小团体,消极怠工、无理取闹的。
(5)品行不端,有人格缺陷,缺少基本职业道德,损害公司名誉者。
(6)工作无效率,影响合同履行的或给公司客户造成不良影响的。
(7)工作无主动性,无所作为,影响公司整体工作完成,月内无显著业绩或提高,予以警告或劝退。
(8)以个人利益为先,自由散漫,找各种借口搁置手头工作。
(9)私自动用公司微机软硬件,致使电脑无_____常工作。造成损失责任自负,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10)员工必须保证其提供一切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如实说明在原单位的辞职原因,否则一经查出,予以辞退。
(11)偷取公司及同事财物。
(12)利用公司资源(耗材、微机、光盘、打印机、扫描仪等)加工自己或他人成品。以公司名义承揽私活,牟取私利。
(13)隐瞒传染病或其他病症不报。
三、工资制度
公司根据经济效益,支付能力及社会物价涨跌情况,根据员工工作态度、工作业绩调整工资金额。
工资结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全勤奖、绩效工资,企业工龄工资。
工资发放:当月20日发放员工上月工资,如发薪日正好赶上节假日,工资会提前或延后发放。员工转正前后月薪一般不会有太大变化,因为公司对待员工的试用期主要是考核其德行操守、积极态度、工作能力、职业道德,而非大幅度降低月薪,月薪如有疑议,应当时提出。为便于管理,公司采用半月压薪制度(基本工资的一半),待员工合理离职后,予以退还,员工有下列情形者,不予退还。
1、离职时,未提前一个月提出。
2、擅自离职,手头工作未交接,影响全局工作。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被开除。或有不法行为者,追究法律责任。
四、福利待遇
各项社会_____需在企业工作一年以上,工作中有良好表现,个人档案、身份证明齐全,企业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业务水平、出勤率等综合因素考虑。
公司为员工上_____后,三个月将退回原抵押的半个月工资。
(1)人身_____。
2、加班在20:00点以上者,有夜餐或餐补。
3、周日加班者,公司负责餐或餐补。
5、员工需外出(工作时间)每餐补助___元/人,超出部分自理。
6、正式录用员工的工资待遇含各项补贴:副食补贴、书报、交通、洗理、通讯、等计___元,医补计___元,全勤奖___元,任何形式的迟到、早退、请假除按每日扣除外,无全勤奖。(_____员工全勤)
五、岗位责任制度
1、保质、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认真填写工作日志。
2、热诚、谦逊、耐心地服务于客户。
3、维护公司设备、财产的安全,保障正常使用。
4、随时整理客户文档、资料及电脑内存文件,确保不丢失。工作中因疏忽,酌情处理,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应有责任赔偿或从工资里扣除。
5、及时汇报工作进程及客户业务。
6、工作单由主管领导分派,如完成时间有困难,应尽早提出,如客户急需,应主动加班完成。接单人签字,另一名设计复核。
7、私人电话应简短。禁止用公司电话聊与工作无关的事。
8、因个人原因给工作下一环节造成影响,相关设计人员有义务马上到位予以解决。
六、工作日志制度
要求员工每天填写工作时间分配表,具体到每个员工每天的时间分配。多少时间花在哪一项工作上,花在哪个客户上,关注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
七、呈报制度
1、员工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及进程,如遇难题或突发事件应马上向主管领导汇报,因个人延误造成不良后果,应予以处罚。
2、未经本人允许,不得动用他人微机,个人电脑有问题立即上报,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拆卸电脑硬件。
3、无工作需要、工作期间不得上网看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严禁网上聊天,严禁电脑游戏、观看影碟或做其他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
4、当日值班员工应随时查看电卡、电量。办公耗材的使用情况,呈报负责人提前购买。
八、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办公用品的申请、耗材(打印纸、墨、光盘、标签)应提前记录、随时查看。
2、节约成本,养成好习惯(打印纸双面使用),不得用公司耗材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九、资料管理制度
1、设计作品确认后,随时归类收存。需刻盘的,标注清楚。
2、定时删除电脑中的垃圾文件。
3、定时查看公司电子邮件并及时处理。
十、后勤管理制度
1、钥匙管理
公司钥匙为专人管理,管理者做好钥匙的登记、领用、收回工作。
2、门、窗、水、电、气管理
(1)每位员工应节约水、电的使用,用完后及时关闭。
(2)下班时应检查门、窗、灯、电脑等设施是否关闭,是否安全。
3、卫生管理
(1)保持办公区域、用餐区域、卫生间的整洁。
(2)定期擦拭电脑显示器及设备,保持其洁净、整齐。
(3)定期为花浇水,为鱼换水。
十一、安全保卫制度
1、员工应有安全防范意识。上班期间锁好公司大门。
2、谢绝推销或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入内。
3、图库、图书推销时间不宜太长。
十二、保密制度
1、专业书籍、图库、光盘、文件资料,阅后放回原处,不得带出。
2、公司重要会议纪要,竞争策略,计划,设计技术资料。合同、报价、提案不得泄露或传播。
第8篇 2023公司员工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_____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经理和主管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
第六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七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_____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晋升、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部门主管进行审核。
3、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处罚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第九条、有下列行为者罚款10元:
1、随意吐痰,丢纸屑果皮者。
2、早会迟到者。
3、工作时间内聚众聊天、看小说、吃零食、打瞌睡、抄写非公事文件者。
4、岗位卫生检查不合格者。
5、工作期间未佩带工牌、未穿着制服、衣冠不整者、前期部门示未化淡妆者。
6、礼仪、称呼不规范者。
7、填写各种工作表格不认真、填写信息不真实者。
8、当班期间当众化妆,修剪手、脚指甲者。
9、打卡后在工作区吃早餐者。
10、下班后自己工作岗位未整理者。包括整理卫生、关闭电脑、空调等。
11、未按公司规定使用公司设备者。
12、上下班忘记打卡者。(须有主管开单证明确有准时上下班)
第十条、有下列行为者罚款20元:
1、未经许可而无故不列席公司会议者。
2、未经许可而私自带人进入工作场所者。
3、离开工作岗位未办理代班手续者。
4、安排任务未及时完成者。
5、窜岗、随便进入其它部门工作室者。
6、上班时间吵闹、大声喧哗而不听纠正者。
7、利用公司设备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看_____者。
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者罚款50元:
1、未经主管同意外出者
2、态度恶劣,傲慢,不接受管理,当众顶撞上司者。
3、利用公司设备做私人事件者。如电话、打印机、复印机等。
4、在来宾面前吵架、说粗话有损公司声誉形象者。
5、服务态度欠佳,经顾客检举属实者。
6、有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7、出席各种会议或者工作,代他人签到者,如代打卡。
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者罚款100--500元:
1、与来宾或员工发生斗欧吵架事件者,由部门主管根据情节作出处理。
2、工作未交接清楚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3、私拉电源影响公共安全、公司正常作业者。
第十三条、有以下行为者,做记过或开除处分:
1、利用私人对公司不满,_____员工情绪制造事端者。
2、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职务调动者。
2、在外_____,制造事端,严重影响公司形象者。
3、泄露公司营业机密,如效益,拍照对数,促销计划与发展营运计划严重者。
第十四条、有以下行为者视情节严重报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私自偷取公司产品与顾客产生交易者。
2、盗取、偷盗顾客、同事、公司财物者。
3、盗取、泄露公司内部高级文件、机密者。
第四节、考勤制度
第十五条、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每日二次或四次,上班前和下班后,不得无故不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因故不能打卡或忘打卡者,必须有部门主管批准签字,每月不能超过两次。主管月底把公文整理后统一交予会计。
第十六条、忘打卡每人每次处二元处罚,每次递增一元。
第十七条、员工应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迟到一分钟三元扣罚,每月迟到超过五次在原有处罚上在扣除100元。
第十八条、员工无故不上班或外出时不办理任何手续,作旷工处理。旷工按三倍扣除当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30天者,公司将予以除名。
第十九条、考勤工作由会计负责,考勤员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坚持原则。
第二十条、每月考勤报表与考勤记录在发工资前应进行仔细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计算工资。
第二十一条、员工请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须到前台领取统一公文,正确填写,报有关主管签字后,及时送回前台。
1、员工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请假,如必须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得到批准后,做好交接工作方可离开岗位。
2、如因突发事件不能到岗者,须立即托人带信或打电话通知部门主管说明原由,由部门主管当日下班前补办手续上交人事部。
3、员工因病(事)请假,公司不发当日工资。不足一天的,以所以岗位每日上班时间钟头数,按比例扣发当日部份工资,并扣除当月满勤奖金。
4、员工请事假在三天以内由经理(主管)批准,超过三天者须报总经理批准。
5、部门经理(主管)请假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6、员工请假,必须在批准的期限到时上班。特殊情况超假,应申述充分理由和出示证明,以补办续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便离开工作岗位,按旷工论处。
7、如请假必须提前一天进行申请。如有突发事可以在8点之前打电话。8点之后无效。
8、员工在一年内累计或一次性事假超过三十天者,一年内累计或一次性病假三十天者或病事假四十天者,不能享受年终福利、奖励待遇。
9、因参加社会活动、工作、业务需要或会议必须离开工作岗位者,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给予公假,工资照发。
第五节、人事异动
第二十二条、员工辞职管理
1、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转送人事部门审核,高级员工、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辞职必须经总裁批准。
2、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人事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
3、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
4、人事部门统计辞职员工考勤,计算应领取的薪金,办理社会_____变动。
5、员工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
6、人事部门将《离职手续清单》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信息资料置换。
第二十三条、辞退管理
1、部门辞退员工时,由直接上级向人事部门提交《辞职申请表》,经审查后报总裁批准。
2、人事部门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并向员工下发《离职通知书》。
3、员工应在离开公司前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和财产的清还手续;员工在约定日期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和离职补偿金。
4、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9篇 公司大宗原材料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q/hh3003-____________年b版n0: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大宗原材料的管理,努力降低产品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外购炭化料(半成品)、洗精煤、焦油、烟煤等的管理。
职责
由生产供应部负责组织实施,工艺质检部、各分厂炭化车间、活化车间、锅炉房协助配合。
工作程序
大宗原材料到厂后,由供应部的装卸工按指定库房位置卸货,焦油由炭化车间焦油工负责打入储罐静置。
炭化料的管理
炭化料进厂后由供应部装卸工及时向运货司机收取供方出库单及过磅单,负责清点数量、袋数,在出库单和磅单上签字,并开具数量单一式三份,分别交给库管员、活化车间、自留一份。数量要注明到货日期、供方车号、袋数及签字,收取验收签字的供方出库单及磅单及时交给库管员。
供应部库管员、活化车间炭化料收库人,在接到供应部装卸工开出的数量单后,三方共同到现场清点数量。并共同在数量单上签字认可。
活化车间凭数量单登记备查帐,备查帐包括进厂时间、分供方名称袋数、数量及每班投料数量。
库管员依据供货单位出库单、磅单及三方认可数量单登记入帐,出现数量误差及时通知供应部负责人进行处理,并挂标志牌。
炭化料内的粉尘、杂物等由工艺质检部质检员检查,拿出处理意见。如需筛分由活化车间负责筛分。
重新筛分每吨按12元人工费计算,异物每块按5元计算。工艺质检部写出书面意见交供应部供应负责人与供方联系扣款。
原料煤
洗精煤到原料场后先进行晾晒。依据化验报告的灰份等级:
a<%、a<%、a<3%、a<4%、a<5%及原煤产地和种类不同分别堆放并放置明显标识牌不得混料。
库管员每天对上一天进厂原料煤进行核实,并登记上流水帐。登帐必须按供方记明供应时间、数量、车号或司机姓名、磅单号,并按化验结果如水分、灰份等级分别列明细帐。对有水分、灰份等指标超标准的应计算应扣数量并在磅单上注明。
检化验
化验室取样进行炭化料、洗精煤化验时,化验单上应注明到厂时间、车号、供方数量,以备库管员进行复查核实。
烟煤、焦油
库管员每天对上一天进厂烟煤、焦油进行核实、登记流水帐并记明供货单位、到厂时间、车号、或数量并应收取磅单。
炭化车间对进厂焦油应在焦油卸车后立即进行记录,内容同(记录应妥善保
管以备检查)。并在磅单上签字将规定交库管员的联交库管员。
凭证的管理
库管员应及时向运货司机、装卸工、炭化焦油工收取供方出库单、过磅单、数量单。如果司机不及时提供供方出库单、过磅单,库管员应对不交磅单的车次报告供应部车次负责人不予结算运费或出车补助。对不及时交凭证的装卸工,焦油工报告供应部供应负责人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
库管员应按规定及时收取的单证以放止重复计算。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交付单证的司机、装卸工、焦油工应及时写出理由充足的报告并负责核实日期、数量等交库管员认可后由供应部供应负责人签字后可由库管员记入流水帐。
对入库的烟煤、洗精煤、焦油、炭化料等大宗原材料应按入厂时间顺序进行记录。
锅炉房应对每车烟煤到货在交接班记录上登记,内容包括到厂时间、车号、供方、数量,以备库管员进行复查核实。
对未在钢厂过磅的磅单,库管员应不定期进行抽检,具体办法由供应部负责人安排.
库管员每月28日上午10时前,应将流水帐汇总,结出本月出入库数量及累计出入库数量。
对以上应作记录的管理人员,应切实负责,发现漏记、错记,每发现一次扣款贰元。
核对及报表
采购员每月应核对供方大宗原材料数量已付款项,已开发票数量等,及时到供方单位抄录供货方有关明细,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采购员每月应与财务及时联系,核对有关供货数量扣款数量,已付款项及已开发票数量等内容,并按财务要求及时开具发票。
每月大宗原材料收、发、存报表要在次月1日报给财务及供应部长。
起草:肖仲玄修订:白玉本审批:王学忠
第10篇 公司管理人员聘用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经过考核,聘请乙方为公司管理人员,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聘用协议: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公司的__________。
二、聘用合同期限从乙方到甲方工作时起至退休时止。
三、乙方的工资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的职权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根据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对乙方进行管理。
2.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按合同规定付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及保险福利和其他约定的补贴。
3.做好乙方工作前的培训并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工作卫生条件。
4.依照国家及公司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奖惩;在乙方违法乱纪、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情况下,甲方可以终止与乙方的聘用合同关系;在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调整,乙方必须服从安排。
5.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六、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享受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待遇,在职权范围内充分行使权利,不受任何非法和无理的干扰。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在工作职能范围内,服从甲方的工作分配、安排。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甲方下达的工作任务或经济指标。
3.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如乙方泄露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承担法律责任外,还要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4.乙方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营业或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如乙方从事上述营业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甲方所有。
5.乙方执行甲方交给任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不得利用在甲方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甲方的财产。
7.乙方不得挪用甲方的资金或者将甲方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以甲方资产为他人提供债务担保;不得将甲方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8.乙方如有上述1-7四种情况时,甲方有权利与乙方解除本合同。
9.其他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合同或提前解除合同;如现实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_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如一方违反以上规定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经济赔偿。
八、违约责任:如合同一方违反以上合同之规定,除赔偿另一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外还应给予对方_______元的违约金。
九、如本合同发生纠纷,提交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解决。
十、未尽事宜,双方根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省市的相关政策规定,协商予以补充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鉴证机关存留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或委托人)
第11篇 物流公司管理制度
物流公司管理制度通用版
第一章 公司概况______公司成立(拟核准名称)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注册资金为___元,经营范围是______ ,法定代表人是______。______公司已(拟)购置____辆 (厢式货车集装箱罐式货车),驾驶员 姓名:________。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 消除各种隐患 , 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 , 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 第一负责人是______,职务:______ ,主要工作职责是:____________。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 , 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 , 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 , 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 第二负责人是______,职务:______ ,主要工作职责是:____________。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 , 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 , 抵制违章行为 , 维护交通秩序 , 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 , 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 遵守劳动纪律 , 服从指挥 , 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 , 自觉做好车辆 ; 三清例保 ; 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第三章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货物运输的流程图:(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 一、货物装载: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2、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 3、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 , 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二、货物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第12篇 资产管理公司劳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的技术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八小时工时制度。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第七条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第八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六、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甲方除《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九条、乙方除《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离职,否则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乙方应遵守如下规定: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每天按正常上班时间到甲方报到。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3篇 物业管理公司接管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委托方)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_区_____路的_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使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第14篇 投资管理行业公司章程
为维护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的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共同出资成立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
第二条 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经营范围: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______人民币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_______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_______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并于_______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的姓名
出资方式
出资额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_______日内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股东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股利及公司利润按实缴出资比例享有;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及其它财务资料。
第八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若未按期缴纳,应及时缴纳,并按日按未交纳总额的千分之_______承担违约金;若超过_______日仍未缴纳的,其余股东可缴纳其认缴的不足出资并享有其相应的出资权利;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 公司机构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选举或免职公司经理。
第十三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2/3以上(含2/3)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_______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任一股东或者监事提议即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执行董事的职权。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 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可连选连任。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也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九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12、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二十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股东会选举或免职。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二十二条 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制度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于第二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股东出资比例执行。
第二十五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公司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无限期经营。
第二十七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3、股东会决议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二十八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1、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2、公司股东不得有以公司股权提供担保、抵押等影响股权权益的情形。
第三十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一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二条 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公司章程已经规定的条款内容与股东会议决议不一致且又未修改章程的,以章程为准;股东会议决议内容在章程中未规定的,以股东会议决议内容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一式_______份,股东各执_______份,公司留存_______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_______份。
第三十五条 公司章程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的文本为准。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5篇 公司法规部事务管理工作制度
法规部事务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青海×××集团总部及各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的法律事务工作,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提高集团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的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的所有法律事务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本工作制度。
第三条集团在生产经营管理等日常工作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集团规章制度,积极与法规部配合,确保企业合法运营。
第二节法务机构和岗位
第四条集团总部设立法规部,负责处理集团及各子公司的法律事务及其他相关工作。集团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业务发展需要不断完善法务机构和岗位设置。集团所属子公司不另行设立法务部门,应设置专职或兼职法务人员,并根据本规定具体确定法务人员的工作职责,报法规部备案。子公司法务人员应服从法规部的统一管理。
第五条集团法务人员的工作职责
(一)建立和完善法务管理体系
1、建立、规范和完善法务工作制度及流程,包括法律案件处理流程等。
2、建立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制度和完善法律事务管理框架。
(二)参与交易评估/合同评审工作
1、协助交易/合同评审小组进一步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2、审查、修改、会签经济合同、协助和督促重大经济合同的履行。
(三)为其他职能部门及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1、处理诉讼、仲裁及其它案件。
1.1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各种可能发生法律纠纷的业务经营行为。
1.2收集、分析案件的证据资料,处理进入法律程序的各类纠纷。
1.3统一委托外聘法律顾问处理公司诉讼、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等诉讼和非讼事务。
2、在全集团范围内有计划、分层次、讲实效、有针对性的深入开展普法教育。
2.1对全体员工普法教育。
2.2对经营管理人员定期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2.3收集、整理、保管、宣传与集团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资料。
3、为集团的经营、管理行为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
3.1对集团重大经济活动,提出减少、避免法律风险的措施和法律意见。
3.2不定期向各子公司发出法律警示书并抄报总裁办备案。
4、办理其他的法律事务
4.1负责处理集团重大或复杂债权债务的清理和追收工作。
4.2协助职能部门办理集团新投资公司的开业注册、合并、分立、兼并、解散、清算、注销等工商事务及公证、抵押等法律事务并审查相关法律文件。
4.3协助职能部门办理版权、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管理事务并审查相关法律文件。
4.4与司法机关及有关政府部门保持沟通,为集团创造良好司法环境。
(四)负责集团其它法律事务工作
第六条法规部履行职责时,应当加强与财务部、总裁办、风控等部门和各子公司的协调和配合,共同完善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体系。
第七条各部门、各子公司应当积极支持配合法规部及集团外聘法律顾问依规定履行职责,并为开展法律事务工作提供必要的组织经费、物质等保障。
第三节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第八条以下合同必需经法规部审核法律风险:
(一)股权性投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发起人协议、合资、合作合同等);
(二)股权转让、企业重组、企业改制合同;
(三)资产转让、处置、资产重组合同;
(四)各类经济合同;
(五)其它合同。
第九条集团交易类合同按照交易评估及合同讨论修改群组按制定流程进行评审。非交易类合同应于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交法规部、总裁办备案。
第十条法规部可将特殊合同、重大合同交外聘法律顾问审核,外聘法律顾问应集团的要求就合同文件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应具备如下内容:
(一)合同文件基本情况,包括:签约各方名称、合同文件内容提要;
(二)合同文件合法性审核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三)合同文件存在的瑕疵或法律风险分析;
(四)减少瑕疵或降低法律风险的建议和预防措施;
(五)合同文件合法性审核的最终意见;
(六)外聘法律顾问认为应当具备的其它内容;
(七)外聘法律顾问的签名。
第四节企业行为的合法性审查
第十一条对集团经营有重要影响的企业行为,应先征询法规部或外聘法律顾问法律意见后,方可实施,该法律意见以及相关材料应归法规部档保存备案。
第十二条法规部、外聘法律顾问就重要影响企业行为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应具备如下内容:
(一)企业行为的主要内容介绍;
(二)企业行为合法性审核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三)企业行为存在的法律风险分析;
(四)降低企业行为法律风险的建议和预防措施;
(五)企业行为合法性审核的最终意见;
(六)法规部或外聘法律顾问认为应当披露的其它内容;
(七)法规部或外聘法律顾问的签名。
第五节法律纠纷的预防和处理
第十三条本工作制度中所述法律纠纷是指与集团经济活动相关的。可能上升到诉讼、仲裁的纠纷。
第十四条法律纠纷预警:集团合同签订/履行的责任部门/子公司应按以下方法对法律纠纷预警:
1、发现已生效合同本身存在问题的,要积极与合同签约各方协商,争取签署补充协议或合同,同时报备法规部、总裁办;
2、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对自身在履行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积极与合同对方当事人沟通达成和解协议;
3、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文件规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并保留所有书面材料,尽可能收集保存所有证据材料。
4、合同相对方当事人经过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或预期丧失履约能力的,具体执行部门或公司要及时通知法规部,并警示财务部停止付款,并由执行部门牵头及时提出应对措施,由法规部督促落实。
第十五条专人跟进:各部门、子公司应积极、主动处理各种法律纠纷,尽量避免法律纠纷最终演变为诉讼案件。在以下情况出现后三个工作日内,应书面告知法规部,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接法规部工作人员,对该法律隐患进行排除或按流程报告签批后诉讼应对:
(一)合同约定履行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合同相对方经书面催告仍未履行合同义务;
(二)获悉对方当事人准备或已经以诉讼方法解决纠纷的信息、文件;
(三)对方当事人已经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已经掌握对方当事人丧失商业信誉或履约能力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濒临破产、恶意逃避债务、转移资产)
(四)认为纠纷有可能转化为诉讼的;
(五)认为对方行为涉嫌侵害公司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的;
(六)认为应指派专门人员跟进或成立纠纷处理小组的其它情形;
(七)按照集团的要求或者有关规定,应当进行诉讼的其它情形。
第十六条法务部接到各部门、各子公司上报情况后,应着手完成以下法律纠纷处理工作:
(一)全面了解、掌握发生纠纷的合同文件或企业行为的有关情况;
(二)对与产生纠纷的当事人之间的往来文件严格审核把关;
(三)全面收集、整理与纠纷有关的证据材料;
(四)对需要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或者对方当事人已经起诉的,由法规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应对诉讼方案,诉讼方案经法规部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诉讼方案包括解决的思路、措施、步骤、线路图、拟调解方案、诉讼费用预估、诉讼目标、风险防控等;
(五)形成法律纠纷的分析报告,分析报告形成后上报总裁审批;
(六)根据法律纠纷的具体情况应当进行的其他行动。
第十七条在法律纠纷处理完结后,法规部拟写结案报告。结案报告的内容包括:诉讼的过程、结果、诉讼工作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总结,诉讼中反应出责任主体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第六节外聘法律顾问的管理
第十八条法规部在充分发挥自有法律人才资源的基础上,经集团批准可聘请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律师(外聘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事务法律顾问统称“外聘法律顾问”)处理有关法律事务。聘请外聘法律顾问,应注重成本效用分析,严格控制成本。外聘法律顾问应具备法律规定的职业资格,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法规部应在(法律顾问服务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将外聘常年法律顾问的检查和考评工作情况书面报集团。经批准后,方可与该外聘常年法律顾问签服务合同。
第十九条法规部负责外聘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与管理工作。外聘常年法律顾问应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一)应集团的要求,就重要的合同文件、重大的企业行为合法性出具书面意见;
(二)应集团的要求,参与法律纠纷预防和解决工作;
(三)定期提供法律事务工作评估报告及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四)参与集团的法律知识普及、培训工作。
第二十条外聘法律顾问禁入限制:
(一)不具备法定职业资格;
(二)在集团组织的外聘法律顾问工作检查考评中连续三个月被评为不合格;
(三)违反承诺接受正与集团进行仲裁、诉讼活动的其它当事人的委托业务;
(四)没有合理的理由或己身过错,未能完成集团委托法律事务工作的;
(五)由于过错导致集团权益受到不应有损害的;
(六)由于其他原因被列为集团法律服务禁入名单的。
第七节档案管理
第二十一条所有合同、重要事项(板块权限划分)必经集团合同审批流程签批并由总裁办统一用章签批(盖章)后,由总裁办、财务部、执行各部门或子公司存档,总裁办及其档案室必须留存原件一份;法规部不定期督查集团各部门及其各子公司合同的保管、执行工作,督查处理结果经总裁批示后上传内网公示;各部门、子公司及其人员需要借阅、复印保管的档案原件的,必需持经借阅部门分管领导及法务部负责人共同签署的工作联系单方可办理;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子公司对于自己留存的合同、资料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合同履行完毕或事项办结之日5日内将所有的资料及时向总裁办档案室整理归档交接,废旧档案销毁由总裁办、法规部、财务部共同会商确定。具体业务要求按照集团相关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子公司送审法务部审核签批的各类合同,均应提交复印件并填写《法务部接收文件备忘录》以供法务部备份以备督查。
第八节责任与奖惩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子公司有以下行为的,集团有权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一)在合同文件签署前没有通过合同文件合法性审查的;
(二)在企业行为进行前没有通过企业行为合法性审查的;
(三)忽略企业法律纠纷预防工作,给集团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没有及时对法律纠纷进行处理,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五)违反本制度的其它规定,经法务部或相关部门检查发现后,仍不及时改正的。
第二十五条法务人员有以下行为的,集团有权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一)延迟办理相关法律事务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未按本制度规定对各主体的法律协助给予反馈,给集团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处理法律纠纷时失职,给集团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二十六条本章中“重大损失”是指有如下情形之一的:
(一)造成集团直接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五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二十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集团停产、停业三天以上,或者破产的;
(三)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
(四)严重损害集团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泄露集团商业秘密,造成集团损失及恶劣影响的;
(六)其它致集团利益遭受损失的情形。
第九节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集团法务部进行解释。
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
1、为规范集团的合同管理工作,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集团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以公司或集团及各子公司签订的各类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书)、谈判纪要、招投标文件、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其他文件(文书)、电传邮件等;
3、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和集团各子公司投资的全资企业;
4、合同的订立、履行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集团规章制度,不得损害集团及各子公司利益;
5、集团及各子公司应当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与解除、授权委托、归档、备案等与合同相关的事务进行规范化管理,并逐步实现合同管理的信息自动化;
6、集团及各子公司应在其经营管理范围和授权范围内从事活动,具体工作范围参照集团各大板块或部门权限划分。凡国家、行业或公司有标准合同或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使用。
二、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实行承办人制度、审查会签制度、授权委托管理制度、法规部法律审核制度、合同管理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和重大合同报批核准及备案制度。
1、承办人制度:指合同承办单位或部门指定合同承办人,对合同订立、履行的程序和执行情况全程负责的制度。承办人由承办部门(单位)根据合同项目需要指定并承担相应责任。
2、审查会签制度:指合同签订之前必须经本办法所列部门审查会签的制度(会签程序详见《合同审批表》)。
3、授权委托管理制度:指公司和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下属部门(单位)签署合同。
4、审计监察制度:指内控管理中心依其职责对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进行审计、监察的制度。
5、法规部法律审核制度:指法务部依其职责对合同的程序、内容、格式、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查的制度。
6、合同管理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对合同管理实施检查与考核,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不遵守本办法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合同实际损失追究其相应责任的制度。
7、重大合同报批核准和备案制度:按公司规定、本制度以及《授权管理手册》的相关要求,对特别重大合同应报集团公司领导小组核准,并实行备案的制度。
合同级别分类:一般合同标的为:<2000元
重大合同标的为:≥2000元<5000元
特别重大合同标的为:≥5000元
三、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合同实行统一归口、分级管理和专项分类负责相结合的原则。集团总裁办及其档案室是合同资料归档管理部门。承办部门、财务管理中心、法规部及其他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别履行合同审核履行责任,并由法规部牵头定期督导履行。
2、法务部履行以下合同管理职责:
2.1制订合同管理制度,并参与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2审查合同合法性和规范性,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
2.3配合总裁办、内控、财务部门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
2.4编制、办理、保管《合同审批表》;
2.5制订和发布常用合同示范文本;
2.6协调处理合同纠纷的仲裁、诉讼等法律事务;
2.7将合同中的重大事宜上报集团领导,并联系外聘律师解决
3、承办部门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3.1组织合同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谈判;
3.2提供合同文本;
3.3审查合同真实性和可操作性、当事人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履约能力;
3.4负责合同文本审查会签程序的流转;
3.5办理授权委托申请;
3.6组织、监督合同履行,并及时协商处理合同纠纷;
3.7负责对所承办合同的统计数据,配合总裁办建立合同电子档案库,督促各部门保管合同副本(复印件)和移交合同正本(原件)给总裁办档案室归档;
3.8指定合同承办人
4、财务部门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4.1审查合同中的财务收支事项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4.2审查合同的经济可行性;
4.3协助合同承办部门监督合同执行情况;
4.4审查合同的资金结算、酬金支付方式的合法性及合理性;
4.5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收支事项;
4.6对合同资产、资金使用效果的经济效益进行审查。
5、内控管理中心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5.1对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事项实施审计和监察;
5.2审查合同价款、酬金的合理、合法性;
5.3对合同订立、履行中出现的失控点和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对合同管理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违纪情况进行调查处理,提出监察建议或监察决定。
5.4负责合同编号、统计、备案和整理归档(指定专人保管合同及会签记录原件);
6、合同中,法规部只对合同法律条款的合法性、完备性承担责任,财务部门只对合同价款等财务条款承担责任,业务部门对合同的商务条款及履行负责。各部门(单位)对超出其职责范围的合同内容只有修改建议权,如若采用的合同是法规部颁发的正式合同文本,出现问题的,应按合同约定执行。
四、合同的订立
1、合同的订立应当执行以下程序:
1.1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审查;
1.2合同谈判、起草;
1.3合同审查会签;
1.4合同签署和用印。
2、承办人应对合同当事人的下列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进行审查:
2.1合同主体应具有经当年度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合同主体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其核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
2.2合同标的应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文件;涉及资质要求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
2.3由代理人代办、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2.4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支付能力或生产能力或运输能力等,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2.5具有履约信用:过去三年中的合同无严重违约事实;在签署本合同时,未涉及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2.6在签署本合同时,应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行政机关作出的会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存在受其他具体行政行为或其他法律程序制约的情形;
2.7其他与合同签订、履行相关的事项。
3、对不符合本规定的当事人,不应与其签订合同;涉及第三方公司或个人的,需由该第三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对方与第三方的合作协议书。必须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其中,以保证形式作出的担保,其保证人必须是具有代偿能力的独立法人经济实体。并应对保证人适用本办法第4.2条进行审查。
4、本规定第4.2条所述文件应列入合同档案;其文本为复印件时,须加注“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由承办人签字。
五、合同谈判
1、合同的谈判,承办或履行部门可以根据需要组织相关部门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应事先开准备会议,确定谈判方案及主谈人员,统一谈判意见后再举行正式谈判。会议由承办或履行部门召集、主持,其他参与谈判的相关人员必须参加。
2、承办人负责制作会议纪要,并经全体参会人员确认,列入合同档案。会议纪要应记载如下内容:
2.1会议日期;
2.2参会人员;
2.3参会人员达成一致的意见;
2.4参会人员声明保留的意见;
2.5法律意见;
2.6需要报承办部门负责人、单位主管副职领导、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同意意见;
2.7其他需要记载的事项。
3、参加谈判的人员应恪守谈判纪律,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4、承办人对谈判中我方临时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进行协调,并向承办部门负责人汇报,必要时须向集团总裁及董事长请示。
六、合同起草
1、法规部负责提供合同范本(重大建设安装施工合同可由对方提供早本)。对方提供合同文本草案的,应报法规部对合同文本进行修改、完善。合同起草、修订后按合同审批程序报各有关部门发起流程审核会签。
2、合同内容必须合法、具体、条款齐全、责任明确、用语确切、文字严谨、术语、数字准确。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条款:
2.1合同双方名称、住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
2.2标的、数量、质量及其检测验收标准和方式;
2.3价款、支付方式;
2.4履行地点、期限和方式
2.5违约责任;
2.6变更、解除条件;
2.7争议解决方式;
2.8生效时间和条件;
2.9副本份数及附件。
3、合同应由法规部会同承办部门、财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作标准文本,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七、同时审查会签
1、审查会签按《合同审批表》规定的程序执行。负责审查的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职权范围、专业特点等进行认真仔细的审查,负责人应在《合同审批表》上签注明确具体的审查意见并签字,未签意见或所签意见含糊不清的视为完全同意承办人意见。未经会签审查的合同文本,其合法性和规范性责任由承办或履行部门自行承担。
2、承办或履行部门负责审查合同下列内容:
2.1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2.2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政府部门及上级部门的批准文件;应当招标的是否按规定完成招标程序;
2.3术条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规程、规范;
2.4目是否列入年度投资计划;
2.5款是否是缔约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2.6款是否切实可行;
2.7门认为应当审查的其他内容。
3、财务部门负责审查合同下列内容:
3.1合同条款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规定;
3.2合同约定事项是否符合经济效益原则;
3.3合同标的是否列入公司预算;3.4合同支付条款是否合理、可行;
3.5财务部门认为应当审查的其他内容
4、法规部负责审查合同下列内容:
4.1合同内容、形式是否合法;
4.2合同条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4.3担保方式是否合法、适当;
4.4相关程序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
4.5法务部认为应当审查的其他内容。
5、内控管理中心负责审查合同价款、酬金是否合理、合法。
6、合同承办或履行部门负责审查合同中与部门业务相关的下列内容:
6.1合同中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国家有关政府部门和上级部门的批准文件;
6.2合同中相关技术条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规程、规范;
6.3合同约定的相关事项是否符合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业内习惯;
6.4相关部门认为应当审查的其他内容。
7、各部门对每一份合同审查的时间不得超三个工作日。对适用标准合同的合同,审核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但承办部门对审查时限有特殊要求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八、合同签署与用印
1、承办人负责对已完成审查会签、统一编号的合同进行修改、完善、校核、复印、装订。凡条款增减或其他重要修改,应报送相关部门复签后送总裁办档案室归档。
2、承办人对合同逐页小签(背签)后,连同审查会签单送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再到印章保管人处加盖印章。
3、印章保管人负责监督审查合同是否按审查会签程序和授权委托等规定签署。以下不规范
合同不予加盖印章:
3.1抄写或有修改痕迹,但对于手写或涂改有书面说明并经负责人签字的,可视为规范合同;
3.2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在正式文本上签字而又未书面授权委托的;
3.3未按授权委托规定权限在正式文本上签字的;
3.4本办法规定应由财务或其他业务部门审查会签而未会签或会签不全的;
3.5未附经过审查会签的《合同审核会签单》的;
3.6公司领导提出意见未在正式合同文本中得到修改的;
3.7审查会签部门提出意见未采纳又未说明原因的。
4、合同自双方签署加盖印章之日起成立,自合同规定之生效条件成就之日起生效。
九、合同授权委托、抄送(复印)与归档
1、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认为不必亲自签署的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或以《授权委托书》形式,授权或委托下属单位或代理人签订。属于电话或其他口头委托的,事后应补签《授权委托书》。
2、合同签订后需要抄送(复印)给相关领导和部门的,由内控管理中心或承办部门在《合同审核会签单》上注明,并在签订后复印送达。
3、合同签订后,至少一份合同原件交由总裁办档案室归档备查(其余原件由承办部门留用)。合同履行完毕或失效后,由承办部门书面通知总裁办、法规部合同履行完毕或失效起始日,合同继续存档一年后即可销毁。
十、合同履行
1、承办人负责组织合同的履行,监督合同履行的全过程,并督促当事人按照约定全面、实际履行合同。合同生效前,不得实际履行合同。以资产、实物、票据、土地使用证等作为抵押、质押、留置的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应由承办人及其部门与对方在法定的行政主管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或质物、凭证移交后方可履行合同。
2、承办人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通知义务,包括提示有关部门、单位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期间履行合同义务或主张权利。
3、承办人负责汇报、请示、协调、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争议。
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违约事项或纠纷,承办人应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以法定或约定的方式向对方提出异议或对对方的异议予以答复,并将有关违约或纠纷事项以书面报告形式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及时通知财务部和法规部。法规部通知法律顾问对前款事项审查协调后出具法律意见。财务部门在审查、核实违约事项后,对是否停止支付做出决定。
十一、合同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应采用书面形式。
2、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由原合同承办部门、承办人承办。
3、承办人提请合同变更和解除的程序:
3.1承办人填写《合同变更解除申请单》,提交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上报法务部;
3.2法规部对合同变更和解除可能导致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出具法律意见;
3.3财务部门对合同变更和解除的经济性进行评估,出具书面意见;
3.4承办人将上述文件、意见一并提交原签署人审批;
3.5审批后由承办部门负责人通知合同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协议。
4、合同变更和解除文件的订立、履行适用本办法规定。
十二、合同争议的处理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违约事项或纠纷,影响合同履行时,承办人及其承办部门应及时将有关违约事项和纠纷原因通知财务部和法规部,同时向法定代表人或主管领导汇报,并提出妥善解决争议方式的建议。重大争议的,应由法规部根据集团领导指示联系外聘律师协商是否提起诉讼。
2、合同发生争议后,应采用协商、调解方式解决,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时,应订立书面协议。协商、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时,应依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3、合同发生争议后,承办人及承办部门应负责收集合同文本、附件、来往函电、票据、质量标准、样品、鉴定报告、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材料。
4、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裁决、判决的,承办部门应及时与法规部协商,经《授权管理手册》规定的有权审批人同意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十三、合同监督与考核
1、法规部根据实际需要需要,对相关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全过程进行督导审查,发现问题应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2、在合同管理工作检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向被检查单位或部门出具法律意见书或整改通知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由法规部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并向相关领导汇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1未按本办法规定程序订立、变更或解除合同的;
2.2订立有重大缺陷或无效合同、虚假合同、可撤销合同的;
2.3丢失合同文本及相关文件的;
2.4提供虚假资料的;
2.5未按合同履行的;
2.6发生争议后,隐瞒或不及时向有关机构汇报或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2.7应当或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而擅自放弃权利并对单位造成危害的;
2.8合同订立或履行当中,与对方或第三人恶意串通、收受贿赂或使用其他非法手段谋取私利的;
2.9透露合同意向、商业秘密或其他相关秘密的;
2.10利用合同进行其他涉嫌犯罪活动的。十四、合同档案
1、合同档案应当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主要内容包括:
1.1背景材料;
1.2证明性文件
1.3审查会签文件或审查意见书,填写《合同审批表》;
1.4合同正本;
1.5招投标全套文件资料(招标项目);
1.6授权委托书;
1.7履行、争议解决情况的说明;
1.8合同变更、解除的相关文件;
1.9其他需要归档的文件。
2、合同承办人应在合同签定后5日内,将合同签约各方签字盖章的合同正本及审查会签文件(《合同审批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对方资信、资质、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材料等一并送总裁办档案室统一归档。合同副本和其他材料复印件可由承办人交本部门合同管理人员统一管理留存备用。
3、合同承办部门指定的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统一管理本部门承办的合同及相关资料,并按相应的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登记、建立台帐。并将合同原件一并上交总裁办档案室。
十五、附则
1、集团下属各分子公司及集团各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各分子公司、本部门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2、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施行。集团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3、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本集团法务部。
十六、附件及表单
1、各类合同范本2、合同管理流程3、合同拟定流程
4、合同变更解除流程5、合同纠纷处理流程6、合同审核流程
7、合同签订流程8、合同谈判流程9、各类表单
法规部事务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青海×××集团总部及各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的法律事务工作,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提高集团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的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的所有法律事务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本工作制度。
第三条集团在生产经营管理等日常工作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集团规章制度,积极与法规部配合,确保企业合法运营。
第二节法务机构和岗位
第四条集团总部设立法规部,负责处理集团及各子公司的法律事务及其他相关工作。集团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业务发展需要不断完善法务机构和岗位设置。集团所属子公司不另行设立法务部门,应设置专职或兼职法务人员,并根据本规定具体确定法务人员的工作职责,报法规部备案。子公司法务人员应服从法规部的统一管理。
第五条集团法务人员的工作职责
(一)建立和完善法务管理体系
1、建立、规范和完善法务工作制度及流程,包括法律案件处理流程等。
2、建立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制度和完善法律事务管理框架。
(二)参与交易评估/合同评审工作
1、协助交易/合同评审小组进一步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2、审查、修改、会签经济合同、协助和督促重大经济合同的履行。
(三)为其他职能部门及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1、处理诉讼、仲裁及其它案件。
1.1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各种可能发生法律纠纷的业务经营行为。
1.2收集、分析案件的证据资料,处理进入法律程序的各类纠纷。
1.3统一委托外聘法律顾问处理公司诉讼、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等诉讼和非讼事务。
2、在全集团范围内有计划、分层次、讲实效、有针对性的深入开展普法教育。
2.1对全体员工普法教育。
2.2对经营管理人员定期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2.3收集、整理、保管、宣传与集团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资料。
3、为集团的经营、管理行为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
3.1对集团重大经济活动,提出减少、避免法律风险的措施和法律意见。
3.2不定期向各子公司发出法律警示书并抄报总裁办备案。
4、办理其他的法律事务
4.1负责处理集团重大或复杂债权债务的清理和追收工作。
4.2协助职能部门办理集团新投资公司的开业注册、合并、分立、兼并、解散、清算、注销等工商事务及公证、抵押等法律事务并审查相关法律文件。
4.3协助职能部门办理版权、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管理事务并审查相关法律文件。
4.4与司法机关及有关政府部门保持沟通,为集团创造良好司法环境。
(四)负责集团其它法律事务工作
第六条法规部履行职责时,应当加强与财务部、总裁办、风控等部门和各子公司的协调和配合,共同完善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体系。
第七条各部门、各子公司应当积极支持配合法规部及集团外聘法律顾问依规定履行职责,并为开展法律事务工作提供必要的组织经费、物质等保障。
第三节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第八条以下合同必需经法规部审核法律风险:
(一)股权性投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发起人协议、合资、合作合同等);
(二)股权转让、企业重组、企业改制合同;
(三)资产转让、处置、资产重组合同;
(四)各类经济合同;
(五)其它合同。
第九条集团交易类合同按照交易评估及合同讨论修改群组按制定流程进行评审。非交易类合同应于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交法规部、总裁办备案。
第十条法规部可将特殊合同、重大合同交外聘法律顾问审核,外聘法律顾问应集团的要求就合同文件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应具备如下内容:
(一)合同文件基本情况,包括:签约各方名称、合同文件内容提要;
(二)合同文件合法性审核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三)合同文件存在的瑕疵或法律风险分析;
(四)减少瑕疵或降低法律风险的建议和预防措施;
(五)合同文件合法性审核的最终意见;
(六)外聘法律顾问认为应当具备的其它内容;
(七)外聘法律顾问的签名。
第四节企业行为的合法性审查
第十一条对集团经营有重要影响的企业行为,应先征询法规部或外聘法律顾问法律意见后,方可实施,该法律意见以及相关材料应归法规部档保存备案。
第十二条法规部、外聘法律顾问就重要影响企业行为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应具备如下内容:
(一)企业行为的主要内容介绍;
(二)企业行为合法性审核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三)企业行为存在的法律风险分析;
(四)降低企业行为法律风险的建议和预防措施;
(五)企业行为合法性审核的最终意见;
(六)法规部或外聘法律顾问认为应当披露的其它内容;
(七)法规部或外聘法律顾问的签名。
第五节法律纠纷的预防和处理
第十三条本工作制度中所述法律纠纷是指与集团经济活动相关的。可能上升到诉讼、仲裁的纠纷。
第十四条法律纠纷预警:集团合同签订/履行的责任部门/子公司应按以下方法对法律纠纷预警:
1、发现已生效合同本身存在问题的,要积极与合同签约各方协商,争取签署补充协议或合同,同时报备法规部、总裁办;
2、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对自身在履行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积极与合同对方当事人沟通达成和解协议;
3、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文件规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并保留所有书面材料,尽可能收集保存所有证据材料。
4、合同相对方当事人经过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或预期丧失履约能力的,具体执行部门或公司要及时通知法规部,并警示财务部停止付款,并由执行部门牵头及时提出应对措施,由法规部督促落实。
第十五条专人跟进:各部门、子公司应积极、主动处理各种法律纠纷,尽量避免法律纠纷最终演变为诉讼案件。在以下情况出现后三个工作日内,应书面告知法规部,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接法规部工作人员,对该法律隐患进行排除或按流程报告签批后诉讼应对:
(一)合同约定履行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合同相对方经书面催告仍未履行合同义务;
(二)获悉对方当事人准备或已经以诉讼方法解决纠纷的信息、文件;
(三)对方当事人已经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已经掌握对方当事人丧失商业信誉或履约能力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濒临破产、恶意逃避债务、转移资产)
(四)认为纠纷有可能转化为诉讼的;
(五)认为对方行为涉嫌侵害公司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的;
(六)认为应指派专门人员跟进或成立纠纷处理小组的其它情形;
(七)按照集团的要求或者有关规定,应当进行诉讼的其它情形。
第十六条法务部接到各部门、各子公司上报情况后,应着手完成以下法律纠纷处理工作:
(一)全面了解、掌握发生纠纷的合同文件或企业行为的有关情况;
(二)对与产生纠纷的当事人之间的往来文件严格审核把关;
(三)全面收集、整理与纠纷有关的证据材料;
(四)对需要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或者对方当事人已经起诉的,由法规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应对诉讼方案,诉讼方案经法规部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诉讼方案包括解决的思路、措施、步骤、线路图、拟调解方案、诉讼费用预估、诉讼目标、风险防控等;
(五)形成法律纠纷的分析报告,分析报告形成后上报总裁审批;
(六)根据法律纠纷的具体情况应当进行的其他行动。
第十七条在法律纠纷处理完结后,法规部拟写结案报告。结案报告的内容包括:诉讼的过程、结果、诉讼工作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总结,诉讼中反应出责任主体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第六节外聘法律顾问的管理
第十八条法规部在充分发挥自有法律人才资源的基础上,经集团批准可聘请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律师(外聘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事务法律顾问统称“外聘法律顾问”)处理有关法律事务。聘请外聘法律顾问,应注重成本效用分析,严格控制成本。外聘法律顾问应具备法律规定的职业资格,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法规部应在(法律顾问服务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将外聘常年法律顾问的检查和考评工作情况书面报集团。经批准后,方可与该外聘常年法律顾问签服务合同。
第十九条法规部负责外聘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与管理工作。外聘常年法律顾问应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一)应集团的要求,就重要的合同文件、重大的企业行为合法性出具书面意见;
(二)应集团的要求,参与法律纠纷预防和解决工作;
(三)定期提供法律事务工作评估报告及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四)参与集团的法律知识普及、培训工作。
第二十条外聘法律顾问禁入限制:
(一)不具备法定职业资格;
(二)在集团组织的外聘法律顾问工作检查考评中连续三个月被评为不合格;
(三)违反承诺接受正与集团进行仲裁、诉讼活动的其它当事人的委托业务;
(四)没有合理的理由或己身过错,未能完成集团委托法律事务工作的;
(五)由于过错导致集团权益受到不应有损害的;
(六)由于其他原因被列为集团法律服务禁入名单的。
第七节档案管理
第二十一条所有合同、重要事项(板块权限划分)必经集团合同审批流程签批并由总裁办统一用章签批(盖章)后,由总裁办、财务部、执行各部门或子公司存档,总裁办及其档案室必须留存原件一份;法规部不定期督查集团各部门及其各子公司合同的保管、执行工作,督查处理结果经总裁批示后上传内网公示;各部门、子公司及其人员需要借阅、复印保管的档案原件的,必需持经借阅部门分管领导及法务部负责人共同签署的工作联系单方可办理;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子公司对于自己留存的合同、资料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合同履行完毕或事项办结之日5日内将所有的资料及时向总裁办档案室整理归档交接,废旧档案销毁由总裁办、法规部、财务部共同会商确定。具体业务要求按照集团相关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子公司送审法务部审核签批的各类合同,均应提交复印件并填写《法务部接收文件备忘录》以供法务部备份以备督查。
第八节责任与奖惩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子公司有以下行为的,集团有权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一)在合同文件签署前没有通过合同文件合法性审查的;
(二)在企业行为进行前没有通过企业行为合法性审查的;
(三)忽略企业法律纠纷预防工作,给集团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没有及时对法律纠纷进行处理,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五)违反本制度的其它规定,经法务部或相关部门检查发现后,仍不及时改正的。
第二十五条法务人员有以下行为的,集团有权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一)延迟办理相关法律事务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未按本制度规定对各主体的法律协助给予反馈,给集团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处理法律纠纷时失职,给集团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二十六条本章中“重大损失”是指有如下情形之一的:
(一)造成集团直接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五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二十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集团停产、停业三天以上,或者破产的;
(三)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
(四)严重损害集团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泄露集团商业秘密,造成集团损失及恶劣影响的;
(六)其它致集团利益遭受损失的情形。
第九节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集团法务部进行解释。
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
1、为规范集团的合同管理工作,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集团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以公司或集团及各子公司签订的各类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书)、谈判纪要、招投标文件、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其他文件(文书)、电传邮件等;
3、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和集团各子公司投资的全资企业;
4、合同的订立、履行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集团规章制度,不得损害集团及各子公司利益;
5、集团及各子公司应当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与解除、授权委托、归档、备案等与合同相关的事务进行规范化管理,并逐步实现合同管理的信息自动化;
6、集团及各子公司应在其经营管理范围和授权范围内从事活动,具体工作范围参照集团各大板块或部门权限划分。凡国家、行业或公司有标准合同或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使用。
二、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实行承办人制度、审查会签制度、授权委托管理制度、法规部法律审核制度、合同管理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和重大合同报批核准及备案制度。
1、承办人制度:指合同承办单位或部门指定合同承办人,对合同订立、履行的程序和执行情况全程负责的制度。承办人由承办部门(单位)根据合同项目需要指定并承担相应责任。
2、审查会签制度:指合同签订之前必须经本办法所列部门审查会签的制度(会签程序详见《合同审批表》)。
3、授权委托管理制度:指公司和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下属部门(单位)签署合同。
4、审计监察制度:指内控管理中心依其职责对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进行审计、监察的制度。
5、法规部法律审核制度:指法务部依其职责对合同的程序、内容、格式、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查的制度。
6、合同管理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对合同管理实施检查与考核,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不遵守本办法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合同实际损失追究其相应责任的制度。
7、重大合同报批核准和备案制度:按公司规定、本制度以及《授权管理手册》的相关要求,对特别重大合同应报集团公司领导小组核准,并实行备案的制度。
合同级别分类:一般合同标的为:<2000元
重大合同标的为:≥2000元<5000元
特别重大合同标的为:≥5000元
三、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合同实行统一归口、分级管理和专项分类负责相结合的原则。集团总裁办及其档案室是合同资料归档管理部门。承办部门、财务管理中心、法规部及其他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别履行合同审核履行责任,并由法规部牵头定期督导履行。
2、法务部履行以下合同管理职责:
2.1制订合同管理制度,并参与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2审查合同合法性和规范性,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
2.3配合总裁办、内控、财务部门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
2.4编制、办理、保管《合同审批表》;
2.5制订和发布常用合同示范文本;
2.6协调处理合同纠纷的仲裁、诉讼等法律事务;
2.7将合同中的重大事宜上报集团领导,并联系外聘律师解决
3、承办部门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3.1组织合同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谈判;
3.2提供合同文本;
3.3审查合同真实性和可操作性、当事人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履约能力;
3.4负责合同文本审查会签程序的流转;
3.5办理授权委托申请;
3.6组织、监督合同履行,并及时协商处理合同纠纷;
3.7负责对所承办合同的统计数据,配合总裁办建立合同电子档案库,督促各部门保管合同副本(复印件)和移交合同正本(原件)给总裁办档案室归档;
3.8指定合同承办人
4、财务部门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4.1审查合同中的财务收支事项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4.2审查合同的经济可行性;
4.3协助合同承办部门监督合同执行情况;
4.4审查合同的资金结算、酬金支付方式的合法性及合理性;
4.5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收支事项;
4.6对合同资产、资金使用效果的经济效益进行审查。
5、内控管理中心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5.1对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事项实施审计和监察;
5.2审查合同价款、酬金的合理、合法性;
5.3对合同订立、履行中出现的失控点和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对合同管理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违纪情况进行调查处理,提出监察建议或监察决定。
5.4负责合同编号、统计、备案和整理归档(指定专人保管合同及会签记录原件);
6、合同中,法规部只对合同法律条款的合法性、完备性承担责任,财务部门只对合同价款等财务条款承担责任,业务部门对合同的商务条款及履行负责。各部门(单位)对超出其职责范围的合同内容只有修改建议权,如若采用的合同是法规部颁发的正式合同文本,出现问题的,应按合同约定执行。
四、合同的订立
1、合同的订立应当执行以下程序:
1.1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审查;
1.2合同谈判、起草;
1.3合同审查会签;
1.4合同签署和用印。
2、承办人应对合同当事人的下列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进行审查:
2.1合同主体应具有经当年度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合同主体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其核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
2.2合同标的应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文件;涉及资质要求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
2.3由代理人代办、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2.4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支付能力或生产能力或运输能力等,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2.5具有履约信用:过去三年中的合同无严重违约事实;在签署本合同时,未涉及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2.6在签署本合同时,应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行政机关作出的会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存在受其他具体行政行为或其他法律程序制约的情形;
2.7其他与合同签订、履行相关的事项。
3、对不符合本规定的当事人,不应与其签订合同;涉及第三方公司或个人的,需由该第三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对方与第三方的合作协议书。必须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其中,以保证形式作出的担保,其保证人必须是具有代偿能力的独立法人经济实体。并应对保证人适用本办法第4.2条进行审查。
4、本规定第4.2条所述文件应列入合同档案;其文本为复印件时,须加注“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由承办人签字。
五、合同谈判
1、合同的谈判,承办或履行部门可以根据需要组织相关部门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应事先开准备会议,确定谈判方案及主谈人员,统一谈判意见后再举行正式谈判。会议由承办或履行部门召集、主持,其他参与谈判的相关人员必须参加。
2、承办人负责制作会议纪要,并经全体参会人员确认,列入合同档案。会议纪要应记载如下内容:
2.1会议日期;
2.2参会人员;
2.3参会人员达成一致的意见;
2.4参会人员声明保留的意见;
2.5法律意见;
2.6需要报承办部门负责人、单位主管副职领导、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同意意见;
2.7其他需要记载的事项。
3、参加谈判的人员应恪守谈判纪律,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4、承办人对谈判中我方临时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进行协调,并向承办部门负责人汇报,必要时须向集团总裁及董事长请示。
六、合同起草
1、法规部负责提供合同范本(重大建设安装施工合同可由对方提供早本)。对方提供合同文本草案的,应报法规部对合同文本进行修改、完善。合同起草、修订后按合同审批程序报各有关部门发起流程审核会签。
2、合同内容必须合法、具体、条款齐全、责任明确、用语确切、文字严谨、术语、数字准确。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条款:
2.1合同双方名称、住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
2.2标的、数量、质量及其检测验收标准和方式;
2.3价款、支付方式;
2.4履行地点、期限和方式
2.5违约责任;
2.6变更、解除条件;
2.7争议解决方式;
2.8生效时间和条件;
2.9副本份数及附件。
3、合同应由法规部会同承办部门、财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作标准文本,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七、同时审查会签
1、审查会签按《合同审批表》规定的程序执行。负责审查的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职权范围、专业特点等进行认真仔细的审查,负责人应在《合同审批表》上签注明确具体的审查意见并签字,未签意见或所签意见含糊不清的视为完全同意承办人意见。未经会签审查的合同文本,其合法性和规范性责任由承办或履行部门自行承担。
2、承办或履行部门负责审查合同下列内容:
2.1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2.2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政府部门及上级部门的批准文件;应当招标的是否按规定完成招标程序;
2.3术条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规程、规范;
2.4目是否列入年度投资计划;
2.5款是否是缔约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2.6款是否切实可行;
2.7门认为应当审查的其他内容。
3、财务部门负责审查合同下列内容:
3.1合同条款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规定;
3.2合同约定事项是否符合经济效益原则;
3.3合同标的是否列入公司预算;3.4合同支付条款是否合理、可行;
3.5财务部门认为应当审查的其他内容
4、法规部负责审查合同下列内容:
4.1合同内容、形式是否合法;
4.2合同条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4.3担保方式是否合法、适当;
4.4相关程序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
4.5法务部认为应当审查的其他内容。
5、内控管理中心负责审查合同价款、酬金是否合理、合法。
6、合同承办或履行部门负责审查合同中与部门业务相关的下列内容:
6.1合同中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国家有关政府部门和上级部门的批准文件;
6.2合同中相关技术条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规程、规范;
6.3合同约定的相关事项是否符合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业内习惯;
6.4相关部门认为应当审查的其他内容。
7、各部门对每一份合同审查的时间不得超三个工作日。对适用标准合同的合同,审核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但承办部门对审查时限有特殊要求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八、合同签署与用印
1、承办人负责对已完成审查会签、统一编号的合同进行修改、完善、校核、复印、装订。凡条款增减或其他重要修改,应报送相关部门复签后送总裁办档案室归档。
2、承办人对合同逐页小签(背签)后,连同审查会签单送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再到印章保管人处加盖印章。
3、印章保管人负责监督审查合同是否按审查会签程序和授权委托等规定签署。以下不规范
合同不予加盖印章:
3.1抄写或有修改痕迹,但对于手写或涂改有书面说明并经负责人签字的,可视为规范合同;
3.2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在正式文本上签字而又未书面授权委托的;
3.3未按授权委托规定权限在正式文本上签字的;
3.4本办法规定应由财务或其他业务部门审查会签而未会签或会签不全的;
3.5未附经过审查会签的《合同审核会签单》的;
3.6公司领导提出意见未在正式合同文本中得到修改的;
3.7审查会签部门提出意见未采纳又未说明原因的。
4、合同自双方签署加盖印章之日起成立,自合同规定之生效条件成就之日起生效。
九、合同授权委托、抄送(复印)与归档
1、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认为不必亲自签署的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或以《授权委托书》形式,授权或委托下属单位或代理人签订。属于电话或其他口头委托的,事后应补签《授权委托书》。
2、合同签订后需要抄送(复印)给相关领导和部门的,由内控管理中心或承办部门在《合同审核会签单》上注明,并在签订后复印送达。
3、合同签订后,至少一份合同原件交由总裁办档案室归档备查(其余原件由承办部门留用)。合同履行完毕或失效后,由承办部门书面通知总裁办、法规部合同履行完毕或失效起始日,合同继续存档一年后即可销毁。
十、合同履行
1、承办人负责组织合同的履行,监督合同履行的全过程,并督促当事人按照约定全面、实际履行合同。合同生效前,不得实际履行合同。以资产、实物、票据、土地使用证等作为抵押、质押、留置的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应由承办人及其部门与对方在法定的行政主管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或质物、凭证移交后方可履行合同。
2、承办人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通知义务,包括提示有关部门、单位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期间履行合同义务或主张权利。
3、承办人负责汇报、请示、协调、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争议。
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违约事项或纠纷,承办人应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以法定或约定的方式向对方提出异议或对对方的异议予以答复,并将有关违约或纠纷事项以书面报告形式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及时通知财务部和法规部。法规部通知法律顾问对前款事项审查协调后出具法律意见。财务部门在审查、核实违约事项后,对是否停止支付做出决定。
十一、合同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应采用书面形式。
2、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由原合同承办部门、承办人承办。
3、承办人提请合同变更和解除的程序:
3.1承办人填写《合同变更解除申请单》,提交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上报法务部;
3.2法规部对合同变更和解除可能导致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出具法律意见;
3.3财务部门对合同变更和解除的经济性进行评估,出具书面意见;
3.4承办人将上述文件、意见一并提交原签署人审批;
3.5审批后由承办部门负责人通知合同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协议。
4、合同变更和解除文件的订立、履行适用本办法规定。
十二、合同争议的处理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违约事项或纠纷,影响合同履行时,承办人及其承办部门应及时将有关违约事项和纠纷原因通知财务部和法规部,同时向法定代表人或主管领导汇报,并提出妥善解决争议方式的建议。重大争议的,应由法规部根据集团领导指示联系外聘律师协商是否提起诉讼。
2、合同发生争议后,应采用协商、调解方式解决,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时,应订立书面协议。协商、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时,应依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3、合同发生争议后,承办人及承办部门应负责收集合同文本、附件、来往函电、票据、质量标准、样品、鉴定报告、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材料。
4、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裁决、判决的,承办部门应及时与法规部协商,经《授权管理手册》规定的有权审批人同意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十三、合同监督与考核
1、法规部根据实际需要需要,对相关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全过程进行督导审查,发现问题应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2、在合同管理工作检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向被检查单位或部门出具法律意见书或整改通知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由法规部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并向相关领导汇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1未按本办法规定程序订立、变更或解除合同的;
2.2订立有重大缺陷或无效合同、虚假合同、可撤销合同的;
2.3丢失合同文本及相关文件的;
2.4提供虚假资料的;
2.5未按合同履行的;
2.6发生争议后,隐瞒或不及时向有关机构汇报或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2.7应当或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而擅自放弃权利并对单位造成危害的;
2.8合同订立或履行当中,与对方或第三人恶意串通、收受贿赂或使用其他非法手段谋取私利的;
2.9透露合同意向、商业秘密或其他相关秘密的;
2.10利用合同进行其他涉嫌犯罪活动的。十四、合同档案
1、合同档案应当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主要内容包括:
1.1背景材料;
1.2证明性文件
1.3审查会签文件或审查意见书,填写《合同审批表》;
1.4合同正本;
1.5招投标全套文件资料(招标项目);
1.6授权委托书;
1.7履行、争议解决情况的说明;
1.8合同变更、解除的相关文件;
1.9其他需要归档的文件。
2、合同承办人应在合同签定后5日内,将合同签约各方签字盖章的合同正本及审查会签文件(《合同审批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对方资信、资质、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材料等一并送总裁办档案室统一归档。合同副本和其他材料复印件可由承办人交本部门合同管理人员统一管理留存备用。
3、合同承办部门指定的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统一管理本部门承办的合同及相关资料,并按相应的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登记、建立台帐。并将合同原件一并上交总裁办档案室。
十五、附则
1、集团下属各分子公司及集团各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各分子公司、本部门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2、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施行。集团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3、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本集团法规部。
十六、附件及表单
1、各类合同范本
2、合同管理流程
3、合同拟定流程
4、合同变更解除流程
5、合同纠纷处理流程
6、合同审核流程
7、合同签订流程
8、合同谈判流程
第16篇 公司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是公司企业,针对财务管理、财务工作制定的公司制度。订立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即便是公司规模很小,完善的管理制度也是不可或缺的。本文就给出一家小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供相关朋友参考,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至关重要,希望相关企业能够谨慎制定。
全体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贯彻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一、财务管理制度---财务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7、负责公司材料库、办公用品库的管理。
8、参与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9、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10、参与项目部与施工队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11、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2、加强本部门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13、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财务管理制度---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一式两联的“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借款单交会计留存,待借款人归还借款后清款联还本人作为清帐依据。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3、购置固定资产借款:施工用具、加工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办公设施单价____________年元以上者,属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固定资产请款单报总裁审批后,方可由相应部门办理。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开具正式发票。
4、备用金借款:对于特定部门或岗位实行备用金借款,具体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报总裁批准后执行。所有备用金借款于每年年度终了报帐时归还结清。
5、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
6、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
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8、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做担保并由总裁批准后方可借支。
三、财务管理制度---日常费用报销: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4、所有日常购用物品均须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后面附有经库房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并经各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5、补充说明
如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或者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进行补签。
财务部总监岗位职责
1、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使用资金。
2、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部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协助财务总监组织本公司的财务管理thldl.org.cn和经济核算工作。
2、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及程序。
3、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核算的组织、指导和数据管理体系,以及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4、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开展经济活动分析,组织编制公司财务计划、成本计划、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
5、参与项目部与施工队、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的结算。
6、认真贯彻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执行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方法,监督执行会议决议。
7、负责全公司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学习的工作,合理协调各岗位工作,并考核财会人员工作业绩,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8、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9、负责会计监交工作。
财务部成本会计岗位职责
1、清楚工程整体概况,包括规模、合同额、所需主要材料、开竣工时间及项目部人员构成等。
2、理解并清晰工程承包合同、明确回款条款、总包方代扣费用项目及税金缴纳方式、保函期限等,并结合合同督促项目部回款。
3、按照各工程预算进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4、每月末及时督促各项目部报帐,核对上月计划执行情况。
5、及时、准确核算各种原始票据,并制单入帐。
6、准确把握各项材料采购、分包劳务合同,按合同执行付款。
7、工程付款依据合同、财务帐、工程预算进行审核。
8、工程完工后,准确核算出工程成本,编报工程成本表。
9、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财务部综合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登记各项经管的明细帐、分类帐、总帐;
2、全面了解、掌握国家有关财务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正确执行;
3、负责总帐、明细帐、分类帐的核对工作,银行存款的调节工作,汇总会计凭证,登记总帐;
4、对其他应收、应收帐款及时催收清理;按公司规定安排固定资产及库存材料等资产的盘点;
5、每月编制会计报表,确保报表数字真实,计算正确,钩稽关系清楚;
6、负责装订、管理会计档案;
7、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部出纳员岗位职责
1、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我国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管好货币资金,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
2、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证数字清楚、内容准确,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核对库存现金,每周一填写货币资金周报表;
3、保管好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要赔偿损失;
4、保管好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印章,签发支票用的印章不得全交出纳员一人保管;
5、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和空白发票,认真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支票,对签发空头支票负责;
6、完成财务总监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它工作。
四、财务管理制度附则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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