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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设计合同(16份范本)

更新时间:2024-11-12

酒店设计合同

第1篇 商务酒店装修设计合同书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日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设计的具体情况,由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装饰设计工程名称:商务酒店

1.设计范围:

1.1装饰设计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2.设计成果提交时间及设计文件提交份数:

3.第一阶段一室内平面方案设计阶段

3.1第二阶段一室内效果图设计〔数量以满足设计表达设计要求为准〕

3.2第三阶段一立面及节点图设计及材料样本设计

3.3以上每个阶段方案设计成果,在得到甲方代表的书面确认后,才可转入下一阶段设计作业.设计费计费及付款方式:__________

4.设计费:

4.1本工程设计费暂定总额为¥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现金支〔付,不含税金,不含图纸盖章报建费

4.2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二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即________元作为定金.

4.2.1%第一阶段,交付平面设计方案及设计参考意念图,甲方支付乙方______%即_______元.

4.2.2第二阶段,交付效果图前,甲方支付乙方,即________元.

4.2.3第三阶段,完成施工图,收齐尾款,不留余款.

4.2.4施工配合:

5.乙方在交完图纸收齐尾款后,应配合甲方施工单位到现场交底一次,并现场答疑,〔差旅费

5.1由甲方负责〕.如需乙方在施工阶段配合,进行设计督导效劳,其相关差旅、食宿、酬金补贴由甲方承担.具体要求为: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标准:______________

5.2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

5.3酬金补贴:主案设计师、工程负责人:每人每天〔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5.4双方责任及权利:

6.甲方:

6.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本工程的设计依据文件,并进行设计要求交底,以满足乙方设计需

6.1.1要.甲方应对提供的设计依据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假设甲方提供设计依据文件不及时,那么乙方提交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该等设计依据文件为: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任务书;

6.1.1.1所有相关建设设计图;

6.1.1.2所有相关与室内设计区域相关的建筑结构、机电、景观设计等图;

6.1.1.3本地区相关的标准、法规、要求等;

6.1.1.4甲方设计要求改变,对已完成设计成果的意见和认可,均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1.7乙方:

6.2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深度、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符合甲方要求的设计文件.

6.2.1假设按设计成果文件进行现场施工时发生困难而要求更改设计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免费修

6.2.2改设计图纸.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

工程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

乙方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第2篇 酒店设计装修合同

2023酒店设计装修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主题酒店装修设计。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主题酒店装修设计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室内装修装饰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3.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

(二)《室内装修装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主题酒店装修设计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主题酒店装修设计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修设计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主题酒店装修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主题酒店装修设计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修设计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主题酒店装修设计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主题酒店装修设计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主题酒店装修设计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主题酒店装修设计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主题酒店装修设计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业主):(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第3篇 酒店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2023酒店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规定,鉴于乙方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等级来承揽建设工程设计业务,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建设地点在_________。

二、甲方义务

1、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2、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进行设计,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其中,设计文件一式______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___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______份。

2、乙方编制的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同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乙方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四、设计费

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设计文件交由3-5家工程公司报价,若上述公司作出的报价均在甲方要求的基础造价范围内,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设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_____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3、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退还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者,乙方应承担赔偿金。

六、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我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盖章):_________设计单位(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4篇 酒店大楼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2023酒店大楼工程勘察设计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见附件)。

第二条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在具备各个阶段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协议书,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日期,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甲方责任

1.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可靠性负责。

委托勘察测绘工作的,在勘测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测绘技术要求及标有拟建工程准确位置的地形图,圈定测量范围的平面图,土地使用证的复制件,并安排好现场工作条件。

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①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②选址报告;③规划要求;④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⑤经批准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

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2.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

3.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4.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5.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6.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时付给勘察、设计费。

第四条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各阶段协议书的规定,按期交付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6份,施工图设计8份),并保证质量。需增加设计文件的份数时另行收费。需复制供应标准图时另行收费。

2.乙方要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出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需重作设计时,须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4.乙方对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开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5.对于复杂项目,需要乙方协助收集设计基础资料时,应按技术服务的有关规定办理。

6.勘察单位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五条勘察设计费用

乙方根据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办法计收勘察设计费。设计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30%;乙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再付给乙方设计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设计费。小型设计项目及复用设计项目分两次拨付设计费。即签定设计合同时选拨付20%作为定金,完成施工图时付清全部设计费。

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勘察费的30%,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时,甲方负责结算全部勘察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退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乙方设计进度或造成设计修改,乙方除可推迟交付设计文件日期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________元计算,增补设计费。

3.甲方因故要求变更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设计费。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设计,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5.甲方报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的定金和设计费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乙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甲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7.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甲乙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1%,提前时,甲方付给乙方该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_%(经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1%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最高额不得超过100元。

9.乙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设计费1%.

第七条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按()项解决。

1.申请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也同样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第九条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以及勘察设计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甲、乙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门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5篇 酒店装修工程设计合同

2023酒店装修工程设计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中信浪琴湾大度假酒店装修工程设计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合同设计工作的内容及设计深度

(一) 本合同设计工作的内容为:

1、委托标的的全部内、外装修、装饰、摆饰、灯光、照明等工程设计

2、家具、布艺、搭配色系等设计

3、室外园林景观

4、满足酒店营运管理强制性要求的设计指引的室内工程设计。

(二) 设计深度

1、给排水

2、电器

3、强电

4、弱电

5、暖通

(三)设计的范围

1、地下室

地下停车场(至少50车位)、工程维修用房、总仓库、变电室设备房(备用发电机房)、机房泵房、保安监控室及消防中心、员工出入口、洗衣房、垃圾房、员工更衣室、员工食堂(包括餐厅和厨房)、员工活动及休息室、员工停车场、通道规划须符合消防要求、地下室后勤动线

2、一层

送货车辆及员工出入口设在背面、酒店大堂-挑空空间、员工出入口、前厅办贵重物品存放房、咖啡厅、大堂吧、花店、饼屋、商务中心、商场、洗衣间、杂物间消毒间、健身房、美发、棋牌、台球、游戏、通道设计、男(大5小5)女(8)卫生间、无障碍卫生间、贵重物品存放区、行李房、团体行李暂存区、电梯厅、楼梯

3、二层

电梯厅、中餐厅-贵宾休息室、控制室、器材仓库、备餐区、宴会前厅、客用男女卫生间、厨房送餐动线

4、三层

电梯厅、客人休憩区、电话亭、员工用男女卫生间、备餐区、备品仓库、宴会厅、多功能厅、会议室、桑拿房和大厅、小会议室三个、接待室、洽谈室、图书室、医务室、办公室

5、 三层——十六层

客房行政套房;客房豪华套房;豪华单人房、单人房、豪华标准房、标准房残障房;客房-备品仓、布草仓、消毒室、员工卫生间

6、 顶层

电梯机房、 屋顶花园、 观景台

7、室外

(1)主入口景观区、人行道、车道、雨遮

(2)客房风雨廊、景观区、前地下室车道

(3)主户外停车场

(4)次入口景观区、人行道、车道、雨遮

(5)次户外停车场

(6)后地下室车道

(7)员工通道

(8)夜间灯光效果

(9)安全防护及隔离

8、其它

(1)利用园林特色将室内与室外结合,以与岛内商务酒店区别

(2)在外围绿地增加设施项目,同时注意夏季与冬季户外活动

(3)最大化增加室内外停车位,方便客人,地下室50~60,地面100~120

(4) 中餐面积最大化,支持宴会厅用餐

(5)员工通道及后勤动线

(6)主入口注意视觉导引设臵,建议弱化次入口设计

(7) 全区客用动线无障碍设臵

(四)设计要求

设计方在符合国际先进并适用的理念和专业要求的同时,按甲方提供原则要求、标准及有关文件批示,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设计规范、标准、规程、技术条例,且符合酒店管理提出的标准,设计指引。按时提交设计图纸及文件。

设计应与建筑本身和谐统一,充分体现国际化、生态化、人性化、充满活力的五星级酒店的特色。

应充分理解并满足最终客户关于理念的要求,即旅游客户群体的要求。

充分体现室内环境的活力及生态环保。

充分考虑整体装修效果的协调,并注重细节,细部的处理。

1、空间布局及概念设计阶段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度假酒店项目的内部展示概念草案甲方进行交流。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原则要求进行设计。

(2)设计方与甲方、建筑师及其它咨询方协调达成设计意向、设计范围,着机任务量并协调甲方确定项目室内设计的各项目标与合理优化程度;

(3)设计方应参考建筑师提出的空间规划,使其能符合甲方、管理方及设计方的各项目及对优化程度的要求。设计方将准备有关空间

(4)设计方应提供可供选择的其它空间规划平面图,以供甲方叁考。

(5)设计方应进行初步展示,向甲方提供概念方案效果展示,并向甲方解说设计,进行充分讨论,以便与甲方取得设计方向的一致。展示应包括不但不限于初步布局平面图、总体设计概念黑白草图、设计区域内局部空间概念效果图、材料色彩与样品、单篇目录或者室内陈设品照片和渲染图片;

(6)基于已经确定的设计,设计应该向甲方提供一套最终效果色彩和材料的清单样板,以便于甲方对最终的效果进行确认。

2、初步设计阶段

(1)在已经得到确认的概念方案基础上,于听取各方意见后,设计方应向甲方提供整套初步设计图纸,这些图纸应该能够阐明设计意图。

(2)提供整套满足整个设计区域的初步设计照明图纸;

(3)提供整套项目设计区域装饰物硬件与金属器皿和卫生用具的设计图纸;

(4) 设计方向甲方提供整套设计区域内的陈设品、灯具、地毯、设计图纸;

(5) 向甲方提供整套餐饮区制服和餐桌/餐具的最终样版。

3、施工图设计阶段:

(1)根据甲方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设计区域内所有项目内容施工图纸;

(2)提供完整的建筑装饰面清单和相关装饰面设计手册,包含所有装饰材料的清单(包含但不限于规格、颜色、材料、技术要求、单价、产地);

(3)提供完整的设计区域内的辅助设施材料清单(包含但不限于规格、颜色、材料、技术要求、单价、产地);

(4)所有施工图纸应满足施工需要并且节点设计所反映的设计内容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5)提供充足的备选材料清单协助甲方进行设计优化和材料替换。

4、施工及安装阶段;

(1)设计方在得到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后,协助甲方对承包方提供的大样图、产品资料、样品及技术设计措施进行审核;

(2)设计方应制定合理的现场设计协调管理计划,以确保施工按照设计图纸顺利进行,并协助甲方对项目进度和质量进行控制;

(3)在应甲方要求进行项目阶段性施工现场视察的时候,设计方应该检查所有项目设计区域的装饰面施工效果及陈设品的最终摆放位臵,以及所有房间样板间的设计,从而确定施工效果和安装理;

(4)在每次现场检查完毕后向甲方提供一份关于所有设计区域内所有设计任务范围内项目的缺陷、质量及进度的报告,检查完毕后及时提交清单报告,并对潜在性缺陷和因为施工技术问题或者不确定因素所导致的施工最终效果缺陷提交书面报告;

(五)设计深度

1、设计阶段的设计深度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规范、福建省有关的政策法规、规定、细则及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相关规定,并且能够通过政府部门的审批。

2、空间布局及概念设计阶段的深度要求

(1)清晰明确,有准确的文字说明,各专业设计相互协调,满足甲方要求,且符合酒店营运管理的要求。

(2)达到中国、福建省、漳州市相关文件要求的本阶段的设计深度。3)达到工料测量师在本设计阶段估算所需的进行准备造价估算的深度详细程度,并提供满足本设计阶段的必要的材料、设备供应商资料。

3、初步设计的深度要求

(1) 符合甲方已审定通过的设计方案,且符合酒店营运管理的要求。

(2) 详列主要设备及材料。

(3)达到工料测量师在本设计阶段估算所需的进行准确造价估算的深度,并提供满足本设计阶段必要的材料、设备的供应商料。

(4)协调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强弱电系统、坚控(闭路电视)系统、消防系统等各专业系统与内部装修的接口。

(5)能够指导施工图设计。

4、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深度要求

(1)施工图确保满足甲方的原则要求、符合酒店营运管理要求、标准及设计理念风格、功能得以落实。

(2)应能据以编制工程预、决算和作为施工招标的依据。

(3)应能据以进行施工和安装。

(4)应能据以进行施工验收。

(六)设计成果

1、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规范、福建省有关的政策法规、规定及细则。设计成果的内容应满足中国、福建省、漳州市地方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相关规定,并且能够通过政府部门的审批。

2、空间布局及概念设计阶段

(1)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及酒店管理的要求,以中文制定并向其提供概念设计图和规格说明,其中包括:

文字总说明

一份总平面图,所有基于设计指引、设施清单及尺寸规范说明的典型及非典型的楼层的露面设计图 室内灯光,照明方案;

公共部分:

室内门厅、大堂、公用区域及标准层的墙/顶/地等部分的设计效果、色彩、选材方案。涉及功能及视觉效果的典型效果图及细节详图。主要装修材料的实物样品提供工料测量师估算所需的文字说明和图纸。

客房部分:

需提供各种户型的样板平面布局图,尤其是卫生间部分。典型家具布臵图及配合机电工程师完成与之相应的机电解决方案,即a/c、强弱电插座、保安及综合布线的位臵与出口等。

配合机电工程师完成综合吊顶平面图,应包括照明、空调进风出口、 喷淋、烟感及其它需要表示的建筑部件。

提供室内部件与天花、外墙的交接详图。

一个标准层高度的能表示吊顶及架空地面(如果有的话)的剖图。主要装修材料的材质、色彩与纹理,并应附有材料实物样品。

表现与描述设计理念的说明书、图纸、效果图及其它必要的文件。以上图纸、文件与样品应对后续装修设计起指导作用。

3、初步设计的设计成果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及酒店管理的要求,以中文制定并向其提供初步设计成果,其中包括: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的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材料表及工程概算书等四部分组成,其编排顺序为:

封面、扉页、设计文件目录、设计说明书、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表、工程概算书、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可以建议生产厂及供应商,但乙方的设计成果对生产厂家的适应性不能是唯一。

家具和陈设性质和位臵的客房平面图。客房透视简图或模型,或显示整体设计概念、色调照明和材料的其它方式。地面、墙壁和天花板样品、家具和陈设材料样品的介绍模板,及家具、灯光、固定装臵和附件的照片的图样。员工制服设计、图表、艺术制品。

4、 施工图设计成果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及酒店管理的要求,以中文制定并向其提供施工设计成果,其中包括:设计说明书(包括总说明能够和各专业的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材料

表及工程概算书等四部分组成,其编排顺序为:

封面、扉页、设计文件目录、设计说明书、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表、工程概算书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可以建议生产厂及供应商,但乙方的设计成果对生产厂家的适应性不能是唯一的。

5、设计配合及其它工作

(1)设计方在整个室内施工周期内派驻1~2名现场代表协调整个区域内设计施工问题,进行实地监督,确保设计意图和质量按照甲方与承包商的协议实现。

(2)设计方在整个室内周期内至少来现场实地考察解决问题每周不少于三次,每次不少于半天;其中,负责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来现场次数每周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一天;

(3) 每次来现场实地考察前要征询甲方的同意;

(4)总设计师在装饰施工单位进场后要就装修的风格、水准对甲方、施工、监理等各单位进行指导。在施工过程中对重点部位的装饰风格效果,要进行现场指导。

(5)设计方负责协助甲方协调室内施工单位,确保施工质量达到室内设计最终确定效果。

(6)设计方通过其现场代表应参加由承包商安排并主持的例会,以回答询问、描述设计意图及解释施工文件和室内陈设品、固定设施设备规范。承包商应负责在此会议中提出问题并要求在现场施工前定时解答。

(7)设计方应通过其现场代表向甲方提供正常的进度及质量报告。现场指令及临时书面装订单应通过甲方项目经理应正式将其提交承商。

(七)各阶段设计需达成任务

设计方分批次、依照方案设计阶段、扩初阶段、施工图阶段提供给甲方各区域的设计成果。

1、方案设计阶段

(1) 公共部分:公共部分所有区域完整的、经甲方认可的cad总平面图。

(2)客房部分:完整的经甲方认可的cad平面图,包括标准房、豪华套房、行政套房及客用卫生间放大图。

(3)室外园林景观部分:

(4)调整后的总平面

(5) 鸟瞰图(手绘)

(6)提供参考图片,说明设计特色和亮点,使之更形象化

2、 扩大初步设计阶段:(在甲方选定风格和主题之后)

(1)公共部分:

提供酒店主要功能区域的主要地点的效果图,供甲方批准。提供优化过的所有公共部分的cad平面图、天花图,并提供给其它各专业工种,使空调、强弱电、消防、给排水、音响等专业开始做出方案设计及扩初设计。

(2)客房部分

完成标准房、行政套房卫生间、行政套房卫生间效果图,供甲方批准!完成全部客房、客房卫生间的平面、天花立面图,标准化家具设计图以供样板房施工之用。提供图纸给其它专业工种,使空调、强弱电、消防、给排水等专业开始做自己的方案设计及扩初设计。

(3)室外园林景观部分:

优化、调整总平面图,深化园林景观设计并提交功能平面图、尺寸平面图、绿化种植平面图、照明灯位平面图、设施平面图。完成五张基地剖面图,表明标高。提供设计草图和图片说明对应平面图中的各种设计方案及效果,使设计更加形象化。

3、施工图阶段

(1)公共部分:

在与各个专业设计配合的前提条件下,在平面、天花图中反映出完整的综合设计。完成全部公共部分的家具布臵图、平面尺寸图、地材配臵图、天花图(含照明设计)、天花尺寸图、天花材料配臵图、立面图、节点放大图和详图、材料表、设计说明。

(2)客房部分:完成全部客房的家具平面图、平面尺寸图、地材图、天花图、天花尺寸图、电气定位图以及立面图、节点大样图,材料表,设计说明。

4、设计配合阶段

(1) 协助甲方选定家具供应商,指导并协调家具供应商完成所有家具选型。

(2) 协助甲方选定照明灯具供应商,指导并协调灯具供应商完成灯具选型方案。

(3)协助甲方选定酒店与装饰相关的设备、陈设品、艺术、布艺、材料。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向设计方提供设计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

2、 收到设计方提交的设计文件及图纸后,甲方应分别组织好有关图纸的审议工作并及时对设计方工作给予明确指示。

3、 收到设计方按本合同有关条款发出的收费通知单后,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相关设计费用。

三、设计方责任

1、设计方须在符合国际先进并适用的理念和专业要求的同时,按甲方提供原则要求、标准及有关文件批示,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设计规范、标准、规程、技术条例,按时提交设计图纸及文件;

2、设计方须向甲方分阶段提供最终完成的设计成果。

3、设计方须在每阶段明确地取得甲方的同意指示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设计方只可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设计。对已获甲方批准的设计,设计方不得擅自进行修改,如因技术或安全理由必需修改时,设计方应尽快书面通知甲方并获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4、 设计方须对甲方的策划和设计成果做好保密工作,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者泄露。

5、设计方负责完成度假酒店内部装修设计的全过程——空间布局及概念设计阶段、扩初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及安装阶段。同时还包括所有设计内容的建筑和施工阶段的设计协调指导、自合同签定至工程竣工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对甲方聘请的其它协作设计单位的设计成果进行设计协调等。

6、设计方应保证设计质量和设计进度满足甲方的要求。

四、金额

1、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六十万元整。

2、设计方的所有设计工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设计费用应包括设计方为进行本合同工作的一切劳务及加班费,设计成果支出费用,后勤行政管理费,长途电话、传真等沟通工作以及为各阶段设计所支出的邮寄费、保险费、工程图纸晒印费等其它一切与本次设计方设计有关的费用。

五、项目费用

1、 总包费用包括下列项目相关费用:

2、设计方应甲方要求发生的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六、付款

1、乙方必须负担设计补偿费用。

2、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依照协议付款方式将设计费付给设计方,具体时间由设计方在满足下表约定付款条件的前提下提前14天书面通知甲方。上述设计费用计划分期支付如下,最终支付时间在甲方不可控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调整。

3、付款方式

支付阶段

条件

金额(元)

比例%

累计%

合同签订3天内

合同生效后(定金)

100000

约16.67

约16.67

方案设计最终确认后

通过甲方审批

100000

约16.67

约33.33

提交全套施工图后

通过甲方审批

100000

约16.67

50

酒店开始全面装修后一周内

通过甲方审批

100000

约16.67

约66.67

酒店装修基本

通过甲方

100000

结束后一周内

审批

16.67

83.33

工程竣工验收后20天内

通过政府部门、甲方审批

100000

约16.67

100

4、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将设计费电汇至以下指定银行帐户:

5、 乙方收到甲方每批付款后3(三)日内,将收款情况书面通知甲方。

6、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银行帐户将设计费汇出即为支付。

七、 税及关税

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八、乙方提交设计周期:80天 直接送至甲方办公地点。

九、合同延期

1、 如甲方因自身原因致使项目无法继续进行或无法正常进行,在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延期本合同,如因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2、因为乙方设计进度及设计质量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和甲方所在地政府审批部门的审批要求而导致的合同延期,乙方应按赔偿条款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十、知识产权

1、计合同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前提是甲方已对乙方按合同完成设计支付了相应的费用。甲方因中信浪琴湾度假酒店内部装修项目的建设及营销需要有权转让、转借、出版、发行、印刷合同中提及的任何设计成果文件。乙方不可将该项目的全部或大部分图纸和细则使用于其它项目,但可将图纸细节使用于其它项目;在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以采用部分图纸内容用于其它项目及/或将该项目作为营销使用。

2、保证其所完成的中信浪琴湾度假酒店内部装修项目设计合同内容内的设计、资料而产生知识产权是无瑕疵的,如有任何第三方向在上述设计而提出侵权起诉,因此诉讼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该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以及判决应承担的侵权赔偿等等。

十一、违约责任

1、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费用金额和付费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以甲方支付当日计,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付而未付金额千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三十)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一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2、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忽略错误负责补充并竭尽全力进行更正,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对上述责任承担的所有费用不应超过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总设计费用。

3、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成果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设计成果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五。

十二、不可抗力

1、发生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如台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鼠疫、霍乱等流行性灾情;战争、军事政变、劫持等恐怖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实施时,则双方互不承担相对义务跟责任,如工作已开始,则甲方承担按工作阶段及已完成工作比例的付款(定金充入应付款),同时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提交已完成的工作。

十三、合同解除

1、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后,双方履行完成职责后,除本合同第8条款外,本合同自动失效。

2、乙方设计进度及设计质量不能满足本合同规定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对于乙方完成的设计工作,双方协商所需支付的设计费用。

3、因项目立项取消或其它甲方无法控制的原因致使项目无法继续实施,在甲方要求的情况下,可以协商解除本合同,甲方除对乙方支付已做出的专业服务工作设计费外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合同签订后双方如有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非基于12条的规定、非对方原因、非不可抗力),解约方除赔偿对方的损失外还要向另一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数量双方另行协商。

5、如有不可抗力因素,如确实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其程序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程序)。

四、仲裁条款

双方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时,提交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五、其他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五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交合同审批机关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第6篇 酒店标识系统及配套应用设计委托合同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合同编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委托人):

乙方(设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酒店标识系统及配套应用设计”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项目概况、设计内容、设计规模、设计阶段和周期、投资标准。

1.1项目概况

1.2设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酒店标识系统及配套应用设计”工作,本合同的项目包括以下约定内容:

序号项目名称包含项目

1酒店户外标识系统设计

视觉应用规划系统详见设计任务书(附件二)

2酒店室内所有公共及后勤标识系统设计

3酒店公寓室内所有公共及后勤标识系统设计

空间标识形象设计系统

4功能餐饮配套logo图形应用设计

5功能餐饮配套印刷品应用设计

1.3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酒店标识系统及配套应用设计》所列清单为基础,以及施工阶段的常规服务,对工程联系单和解决现场问题的设计变更内容。

第二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提交时间

1酒店有关标识及应用设计信息

2酒店室外建筑及景观设计最终方案

3酒店室内设计资料、效果图

备注:乙方应对甲方提交的资料进行核查。若有疑问应于收到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甲方。

第三条 设计成果及进度

3.1乙方提交成果: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约定项目设计文件最终施工图 5 份 a3 打印文本及电子文档1份: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完成以上项目设计并由甲方最终确认效果时间累计共140个日历天(包括乙方方案汇报以及修改时间)。

3.2设计进度:

前期、商务洽谈

数据收集、设计规划

合作沟通、合同程序

支付款项、项目启动

第一阶段、概念设计阶段 (30个日历天)

内部沟通,熟悉酒店各功能配套区域

确定概念立意和设计思路

概念方案内部设计

内部方案汇报及提案准备甲方提案

确定概念设计(甲方协调会议)

第二阶段、初步设计阶段 (25个日历天)

依据确定概念,启动标识正式设计

正式方案设计(形象设计、平面图示)

内部方案优化,甲方提案准备

甲方审定、意见回馈(甲方协调会议)

第三阶段、深化设计阶段 (45个日历天)

结合甲方确定及回馈,

标识深化设计(修改及完善)

标识设计空间应用具体化

标识设计材质工艺具体化

甲方审核,确定设计(甲方协调会议)

第四阶段、施工图完善阶段 (20个日历天)

结合各功能配套区域实际图纸

制订施工图纸(材料、尺寸、工艺等说明)

提交甲方最终定稿

每个设计阶段完成且该阶段设计成果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后,乙方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设计工作。

第四条 本合同服务内容设计费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 元)此报价为实收费用,包含正式税务发票。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付款比例付费额(元)付费时间

项目第一次付费%预付款合同签订后,由规划设计部通知项目开始后,5工作日内支付

第二次付费%设计方案审核通过并经甲方确认合格后5日内支付

第三次付费%所有施工图设计经甲方及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并经甲方确认合格后5日内支付

第四次付费%协助甲方完成施工招标,且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支付。

设计费总计100%

说明:

a、本合同履行后,预付款抵作设计费。

b、甲方应按本协议相关约定将款项支付至乙方。

c、上述所有价款的支付前提为乙方按照约定完成前一阶段工作并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且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前三个工作日提供国内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

d、各阶段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同时应附有各阶段成果验收合格凭证原件乙方延误提交付款申请或未提交各阶段成果验收合格凭证原件的,甲方不承担延误付款的违约责任。

e、公司账户资料: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第五条 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内容,委派专人配合,按商定工作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保证所提供的基础资料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瑕疵,否则因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5.1.2在设计过程中,如果乙方发现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的情况,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5.1.3甲方应对乙方提交的任一阶段项目设计方案及时进行评审验收,并将评审意见以书面方式签字确认。对乙方提交的任一阶段的项目设计方案,如甲方在乙方提交10日后未提出任何意见或反馈,即视为乙方设计周期正常顺延。

5.1.4但甲方对乙方各阶段的设计成果确认后,若再对项目进行重大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费。但乙方提交的变更(修改)设计费用过高而甲方不能接受时,甲方有权另行委托设计。由于变更(修改)而造成合同执行有困难时,双方可以按已完成设计阶段(经甲方认可工作量)办理结算,并终止合同。

5.1.6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在甲方未支付相对应设计阶段的设计费用之前,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

5.1.7乙方提交设计成果经两次大范围修改后仍不能在最后期限达到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按已完成设计阶段(经甲方认可工作量)办理结算。

乙方责任:

5.2.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约定项目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乙方按本合同第一条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5.2.3乙方交付任一阶段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设计审查确认,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不再计取费用。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成果及文件。

5.2.4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在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前,任何由政府相关部门或甲方提

出的设计修改意见,应视为乙方的设计尚未满足或未完全响应设计任务书的要求。乙方因响应相关的设计要求而做出的所有设计修改,均不能视作设计变更或索赔的依据

5.2.5任何不涉及主要(如技术核定单、工作联系函等)设计/图纸的修改,例如仅仅是材

料的变更或替代,均不应视作服务费用增减的依据

5.2.6乙方提交的施工图应达到施工要求及施工规范、工艺要求。

5.2.7乙方在施工阶段应对工程联系单和解决现场问题的设计变更进行及时处理。

5.2.8设计队伍由以下主要设计人员组成。

参与设计人员资历参与设计程度

乙方应保持项目设计团队的稳定,并按甲方要求积极参与甲方组织协调的技术讨论会、方案汇报会及与相关合作顾问方的协调会。甲方认为不合适人员,乙方应立即更换。否则甲方视对项目造成的影响按违约处理,从设计费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每更换1人,甲方从设计费中扣除人民币10000元作为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额不超过总设计费的20% 。

5.2.9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错误或甲方不满意之处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不超过甲方已支付的设计费总额。

5.2.10乙方如在设计过程中出现较大失误或不能按照本合同要求提供合格的设计文件(或不积极配合修改、改正)及提供及时的现场服务保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双方按已完成设计阶段(经甲方认可工作量)办理结算。

5.2.11乙方监管施工的质量和效果。

第六条 版权归属

6.1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阶段性和最终设计成果,及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其他研究成果,在甲方支付设计费用后,所含有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和申请专利权等权利),归属于甲方。乙方保证不将其用于本项目以外的项目。乙方拥有该项目非赢利的专业作品艺术参展权、艺术署名权和艺术出版权,但乙方行使该权利不得对甲方的其它合法权利造成侵害。

6.2乙方应保证其提交的设计成果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或其它合法权利,不存在任何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纠纷和争议。

6.3乙方同意甲方为营销需要而使用乙方的名称和标志,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报纸、杂志、广告以及网络媒体等。同时,甲方有权公开的对乙方的设计成果进行介绍和评论。乙方确认,此种形式的介绍和评论不构成侵权。

6.4合同履行完毕或被终止、解除后5日内,乙方应妥善归还甲方提交的所有文件、资料,乙方拒不归还或因保管不善导致文件丢失、损毁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诚信保密及知识产权

7.1双方应遵守的诚信义务和保密义务,对本合同的内容、双方的合作关系、来往的任何协议、文件、信函、通知中的内容及任一阶段的项目设计成果予以保密。双方同意,即使是本方管理人员和员工,也只能是在为履行本合同而必须知道的基础上知悉上述信息。

7.2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7.3双方同意,在甲方未支付相对应的设计项目的合同价款前,甲方应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成果严格保密,除为评审设计成果外,甲方不得使用,也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方。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

7.4乙方在接受委托设计过程中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应当遵守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相关内容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所知悉、获得的对方的商务、财务、人员等信息、数据等。本保密义务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预付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依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8.2非乙方原因,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支付进度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经乙方书面催告,甲方仍未支付的,则付款逾期10天或以上时,乙方有权顺延后期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设计进度,若延误超过20天,乙方有权暂停本合同项下的设计服务至该款付清为止,方可重新启动该设计服务。甲方的上级或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按8.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8.3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员错误造成设计成果未符合要求,导致工期拖延,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未符合要求部分的设计费并支付总合同额10%违约金。

8.4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阶段应收设计费的2‰。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终止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总合同额10%违约金。

8.5乙方应独立亲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内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本工程转包他人或分包设计,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停止支付设计费,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8.6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单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在终止或解除后五日内双倍还甲方已付的预付款,退回已收的未完成设计部分的设计费用,并按合同总价的10%计付违约金给甲方。

8.7.根据本协议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以及其他应支付款项),甲方有权在应付的设计费中直接予以扣减,不足以扣减的,甲方有权追偿。

8.8.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争议未解决前甲方有权不支付任何款项。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双方书面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邮件、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往来函件或有关项目信息变更应以中文书面形式说明并经双方项目联系人和负责人同意签字后方可有效,以上变更应不与其它合同条款发生冲突为原则。

9.2为确保最终设计效果实现,涉及本合同有关项目的后期制作时,甲方应优选考虑与乙方进行关于制作项目合作。

9.3乙方进入项目设计阶段,甲方如需增加合同外项目内容,费用及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

9.4合同生效后,乙方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派遣专业项目设计、专业人员提供现场服务,总服务次数5次(差旅费用由乙方承担),超过5次的,超过部分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9.5乙方提交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中,设计作品涉及的物料等,应当注明其品种、类型等指标,必要时提供样板,乙方可以推荐品种、档次、生产厂、供应商,但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甲方需要乙方配合加工、购货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9.6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双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在三十日内未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9.7由于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执行,所造成的损失,不可归咎任何一方的责任,损失各自承担。

9.8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其它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9.9 以下人员为各方本项目联络人,组织各方参加协调会议,收发文件,并及时解答疑问。

甲方酒店管理公司: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酒店管理公司: 联系电话:

第十条 特别约定

上海艾华酒店管理公司为本项目总顾问单位,负责监管本项目的设计质量和任务书的准确性,并控制进度和效果,否则与乙方一起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后生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乙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二:设计任务书

附件三:廉洁协议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乙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二:设计任务书

附件三:廉洁协议

廉 洁 协 议

在甲乙双方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为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甲乙双方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其个人或其他第三人承担的费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开展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如甲方工作人员确因实际情况须参加宴请、进行娱乐活动的,须事先按行政隶属关系报上一级批准。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六、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合同相关的业务。

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或给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其个人费用,或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或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八、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与乙方继续合作。

九、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 乙方:

2013年 月 日 2013年 月 日

第7篇 酒店室内装修设计合同

2023酒店室内装修设计酒店室内装修设计合同

本合同订立于年月日委托人:(以下简称“业方”)。受托人:,注册办事处位于(以下简称“设计方”)。鉴于业方请设计方就“假日酒店”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室内装潢设计服务,而设计方亦同意就以下所述条款与条件,担任本项目所委托之设计方。

业方及设计方兹就本项目之室内装潢设计服务,同意订定下列条款以资遵循:

1.0委托及工作内容

1.1业方委任设计方担任本项目之专任室内装潢设计方,并指定本项目主设计师由设计方的_________先生担任,设计方同意接受此项委任。

1.2合同工作内容将限定以下范围内之室内装潢设计:

1.2.1酒店区域(指除酒店内的厨房、机房等专业封闭场所外的所有客用区域,如餐饮场所、客房、健康中心、俱乐部,公共区域中的大堂、门庭、楼梯、浮廊通道、消防楼梯间、后台等整体酒店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场所)

地下层bm2

地下停车库客用区域、电梯间、相应走廊及消防楼梯间。

地下层bm1

-男女员工更衣室

-员工餐厅

-员工通道及相应电梯间、楼梯间。

地下层b1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男女更衣室

-健身房

-室内游泳池

-美容院

-康乐中心

首层

大堂门庭、过道、消防门及通道

-酒店大堂及接待前台

-大堂休息厅

-宾客电梯厅及内装

-前台办公室

-一组男女卫生间

-大堂客用扶梯及浮廊

第2层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全日营业餐厅(西餐厅、咖啡吧)

-主题餐厅

-一组男女卫生间

-客用楼梯及浮廊

第3层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商务中心

-宴会前厅

-宴会厅

-___间会议室

-设有____个贵宾的中式餐馆

-行政休闲厅

-_____组男女卫生间

第4层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所有客房及套房共_____间(其中包括所有豪华标准间、套房)

-行政办公室

-一组男女卫生间

第5至9层

-宾客电梯及通道

-所有客房及套房共______间(其中包括豪华标准间、套房、行政楼层、_____套房)

-9层上达10层城市俱乐部的客用楼梯间、楼梯及浮廊

第10层

-宾客电梯及通道

-城市俱乐部及水疗中心(spa)

-一组男女卫生间

本项目中的酒店服务式公寓区域

本项目中的国际女装中心商场区域

本项目中的建筑外立面

本项目中的外围景观设计

1.3设计方就前述工作位置进行之工作应尽量与业方之项目协调员完全配合,一切工作计划亦需要完全配合业方之规划时程、设计整合及施工顺序。

2.0服务范围

2.1设计方的服务分为四(4)个阶段完成。此四段如下页第3.0条中之说明。

2.2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要包括设计、平面配置及空间分隔规划、色系及配色计划、材料及内装之规格与范围、家具及陈设之遴选,以及与业方委任之项目协调员极其它顾问之间的协调与咨询。

2.3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要包括与业方或其委任之顾问的咨询与协商,以获取致一经过整合之设计方案。

2.4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包括参加由业方或其委托之项目协调员及其它顾问在任何工地所召集之一般会议(请参照本案第5.13、6.9、8.1(a)及8.1(b)条款)。

2.5对与本案标有(_________)的区域,设计方的服务范围需包括色系与配色计划、材料及内装之规格与规范、家具及陈设之遴选,以及与业方委任之其它顾问之间的协调,但不包括任何细部设计和绘制图说。该细部设计和绘制图说应由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其委任之顾问提供。

2.6对本案标有(_________)的区域,设计方的服务范围将只限于为获致一整合之设计方案的咨询服务。

3.0内装设计

业方本着对设计方的完全信任,同时在对设计方的设计成果给予高度期望的前提下委托设计方担当杭州_________假日酒店的室内装修整体设计。设计方承诺明了业方的建设杭州西湖xx高标准的,富有特色,环境高雅的五星级酒店的整体意图及要求,对业方所有的杭州_________假日酒店项目进行内部装修整体设计。在具体的设计过程之中,设计方应本着节省项目业方用于酒店固定成本投入的原则,在不影响设计效果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投入的装修成本。同时在物料的选择,施工工艺的运用上都应尽量考虑其经济效益并保持设计的独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性,以减少本项目本身投入使用后的经营成本压力。

3.1第一阶段:空间设计与家具陈设配置

3.1.1与业方举行前置作业会议或讨论会,确认并建立所有设计与功能之需求内容、设计程序、进度时程及发展各楼层之平面配置大样。

3.1.2与业方及其项目协调员或受其委任之其它顾问分别协商以建立内装之设计范围及内容。

3.1.4设计方依据第1.2条约定,与提送所有区域之概要平面设计予业方后,视为本设计合同第一阶段的完成。平面配置大样应能反映功能需求、空间规划,包括地面标高、天棚净高、平面家俱配置、隔断位置等。

3.2第二阶段:理念

3.2.1第二阶段需于设计方对设计进度的确认后开始。第二阶段也可在业方的指示之下开始。于此阶段,设计方需发展色系及配色系统之规划和家具之遴选、地面墙面天花布置、初期施工图、立面图和透视图之描绘(请参照8.1(c)条款)以便清理室内装潢的基本理念。

3.2.2设计方需送交一份执行内装设计所需包含内部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的估计费用。固定式之内装,其估计费用应由业方的建筑师或经业方任命的估算师决定。设计方需协助提供估算师所有估算费用所需之装修配置计划以及建议单价。

3.2.3设计方于提交业方本阶段所需完成之设计图说、装修材料及内部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的估计费用后,视为本设计合同第二阶段完成。

本阶段设计方提交的成果应充分考虑到结构、水、电、暖通、照明、音响等其它专业的需求,并按4.0条款给出意见。

a、家俱配置图。

陈述所有固定装置、家俱图样上配合每件家俱和装饰拟定规格表标明编号,以便查阅材料规范说明。

b、建筑资料图

陈述关键性地点构形,如间隔墙位置,标明尺寸等资料以供建筑师使用。

c、天花图

陈述所有有关天花资料如物料、造型、饰面、颜色、灯具铺设、灯具之选择、机械资料,以供特聘之专业顾问,如灯光设计人员,综合于其设计内。

d、配电图

陈述有关电器/设备所需之机电插座位置、机械设备构形及位置,如地台电制、墙身风冷系统、出回风隔栅等。

e、地坪饰面图

陈述所需地坪饰面、颜色、材料规格、地台高差、新地坪标高。所有项目将配合材料规格编号。

3.3第三阶段:施工图说与施工规范

3.3.1第三阶段需于设计方对设计进度的确认后开始。第三阶段亦可在业方的指示之下开始。于次阶段,业方、其内装协调员或其委任的其他顾问应已提供所有设计方认为必需的数据、图说等,使设计方能够着手进行最后细部设计、绘制图说和施工规范的准备工作。

3.3.2设计方需将用于第1.2条之区域中所需之所有材料和家饰,制作成图表及详细清单,并需列明合格供货商之材料。本项图表或可提供为未来采购和安装之基本数据,其方式如后述:

(a)图说清册及详细目录。

(b)图表详列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

(c)在需要时,为不同装修材料和装修方式提供颜色样式和材质样品。

施工图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室内立面图

陈述墙身高度、饰面、保安系统位置、机电资料及固定装置项目、艺术摆设位置资料、配合材料规格及施工规范、标明编号。

(b)施工大样图

陈述所有固定位置详细资料及配置。

(c)客房样品规格

包括有关饰面、规格说明、图样、家具详图、数量、相片、物料样板资料。

(d)公共区域样品规格

包括有关饰面、窗帘、地毯、艺术品摆设之规格说明。

设计方无需为电力、机械系统设计出工程图纸,但需提供图纸显示出器具位置使用系统回路设计图,并注明水、电、空调等动力需要量及正确位置并配合专业设计师的要求提出自己所知的建议。

3.3.3设计方应在业方进行邀请承包商投标或对内装设计工作报价的过程上,协助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惟所有承包商之选定均属业方的权责,设计方对承包商之任何举措、疏忽或不履约的行为不负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3.3.4设计方应在业方进行审批承包_____单或报价的过程上,协助业方、其项目协调员或其估算师,以确认投标者之投标案均符合设计之设计图与规范的要求及选定之材料。任何与设计图说、规格不同或使用替代之同级材料,均需经设计方审验同意。

3.4第四阶段:协调与检验

3.4.1设计方需定期视察施工场所,并需与业方、其建筑师或项目管理单位要求时到场,惟本项要求需于合理的时间内提前通知设计方。业方于提出要求后,设计方应在合理时间和间隔下依工作的进展。关切业方的承包商或次承包商之合同执行,以确保所有室内装修工作均已照施工图说、规范与设计之理念进行。

3.4.2设计方需在业方的要求和指示下依本案第7.0条提供一名全职的工地协调员(以下称为“工地协调员”)在施工现场对关于室内装修之工作进行检验,联系并与业方、其项目协调员或其它顾问、承包商或其次承包商进行协调。工地内装协调员应逐日核对数据并提供此数据予任何需要单位,以利室内装修施工与安装作业进行。

3.4.3工地内部协调员应遵照设计方的指挥并使用设计方之技术协助以利协调与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3.4.4工地内装协调员需有必要只授权和责任,以能代表业方接受或拒绝任何室内装修工作之成品以维持室内装修工作成果能达到合理的标准与品质。

3.4.5工地内装协调员应在设计方的指挥下针对第1.2条中详述之所有服务区域编列施工瑕疵、疏忽及缺失改正建议清单。

3.4.6假使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自行雇佣工地内装协调员,其内装协调员应接受来自设计方的指挥,惟本项工地内装协调员的所有薪水、红利和费用均由业方负责。

3.4.7设计方(在工地内装协调员之协助下)针对1.2条款中详述之所有服务区域,完成提送施工瑕疵、疏忽及缺失改正建议清单。视为本设计合同第四阶段的完成。

4.0除外之合同服务项目

前述条款所述之设计方工作范围与责任并不包括合同没有具体提及的,酒店以外的其它工作范围及责任。所有未提及之项目均应适用本条款并认定为合同外之工作范围。有关该等除外工作包含下列各项:

4.1本项目中除了第1.2条所提的酒店所有工作区域外,属业方的建筑师极其它顾问之专业及责任范围的所有区域。

4.2本项目中除了第1.2条所提的所有工作区域外,所有与室内装修工作无关的建筑或其它专业工作项目,惟任何影响到客房结构、户型设计及组合调整与设计方专业范围有关的工作,设计方应针对装饰设计及酒店运作的需要及时提出相应的书面调整要求,以便建筑设计师进行相关的调整。

4.3所有照明、电器或机械项目和其它同类项目安装图或配线图或设计图等。惟任何与设计方专业范围有关的工作,设计方仍会依业方的要求给予书面的建议。

4.4空调系统设备的设计。但所有空调出风口及回风口等设施之整合应依照业方顾问的要求包含在工作范围内。

4.5非装饰设计的施工图说或计算数量,或场地钢筋混凝土、一般性结构工作、给排水配管、照明与所有机械的服务。

4.6厨房和洗衣房设备的设计和规范。

4.7研究调查业方整体项目预算之可行性。

4.8因遵照当地法令之规定而需与地方当局协调,而致需配合修改设计,或任何为配合取得执照或认可等之申办所需用之特别图说。

4.9任何为与前述合同条款规定之服务区域毫无关联区域所需之设计及咨询工作。

4.10投标和合同文件的准备。然而,设计方需提供业方所有其于本案范围内之详细设计图说和规范,以为据以包含在其投标/合同裆中。价目及数量表,招标和合同文件以及合同管理均非属设计方的责任。

4.11制服、图案及标志和专业照明设计以及艺术品之咨询及采购。然而。设计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就制服、图案及标志和专业照明设计以及艺术品之咨询和采购阐述与设计意图及主题相关的意见,并予业方委任之专家密切配合以适切反映专业顾问的设计理念于设计之中,最终获致一整合之设计成果。

4.12施工/制造图或竣工图均由业方、其承包商或其次承包商提供。

5.0设计工作之执行

为避免双方于设计工作之进行过程中对本案的服务范围有任何疑义,以下条款规范双方之功能及其责任与义务。

5.1设计方需提供如第3.0条之第一至四阶段所规定之设计图说与进度表和服务。

5.2所有计划方案、草图、报告与规范应以中、英文对照制作,以方便业方人员理解设计方的全部设计意图,且可在任何工作地点为之,惟设计方必须时时配合与业方或其项目管理单位之核定时程与进度表提送。

5.3所有内装设计图说、家具和照明设施之设计与图说,均属设计方的著作,在合同双方履行本合同后,业方享有设计方提供给业方的所有文件、文本、图册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同时业方承诺在未经设计方的同意下,业方不得或同意它方使用于本案范围以外之用途,除非是业方用于本项目内的替换、对外宣传推广或扩充方面。

5.4设计方除了提供材料的样品外,不得对任何人、团体和公司发布任何命令以承接任何工程、提供货物、代表业方接受任何的投标,或提供其它服务。

5.5所有施工场所及其它所有的会议记录均由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建筑师制作。所有会议记录均需发送给设计方。除非因为修改而变更,否则此记录均视为在会议中正式确认的决定。

5.6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建筑师需提供所有悬挂框架、托座、挂钩或其它设备之图说及规范,以为设计方就其木造或装潢固定物之设计整合人建物主结构,例如梁柱、楼地板、墙壁和楼梯间。

5.7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甚或建筑师在设计方的要求下,需提供存有所有(公制)图说的计算机磁盘。设计方为第一阶段提供的图说将为1:100的比例,而第二及第三阶段的图说将视各区域的情况为1:50、1:25和1:20的比例,并将由设计方指定。

5.8于业方自付的成本和费用下,业方需指示其建筑师派用所有必要的绘图员和绘图办公室之设备以能将设计方的图说汇入业方的建筑图上,设计方亦需自行提供为达成服务范围所需之绘图设备和所有耗材及纸张之一切费用。

5.9业方需应设计方的请求,供给设计方所有关于设计需求上所必需的书面数据,让设计方创造一个整合的内装设计。

5.10设计方可应业方的请求,提出艺术师/技工或专家,以执行特殊内装或工程,例如xxx、雕塑、壁画、雕刻的玻璃和绘画等。本项艺术师/技工或专家等的聘用需为业方认可,且其一切费用或津贴需由业方另行商议后由业方支付。

5.11设计方需在下列项目中作出建议并协助业方选择:

(a)灯具开关、插座和电话接点。

(b)装饰的门把和五金配件。

第8篇 主题酒店设计装修合同

2023主题酒店设计装修主题酒店设计装修合同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主题酒店装修设计。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主题酒店装修设计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室内装修装饰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3.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

(二)《室内装修装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主题酒店装修设计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主题酒店装修设计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修设计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主题酒店装修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主题酒店装修设计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修设计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主题酒店装修设计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_____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主题酒店装修设计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主题酒店装修设计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主题酒店装修设计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主题酒店装修设计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业主):(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企业地址:

xx编码:xx编码:

工作单位: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第9篇 主题酒店设计装修合同书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主题酒店装修设计。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主题酒店装修设计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室内装修装饰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3.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

(二)《室内装修装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主题酒店装修设计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主题酒店装修设计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修设计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主题酒店装修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主题酒店装修设计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修设计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主题酒店装修设计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主题酒店装修设计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主题酒店装修设计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主题酒店装修设计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主题酒店装修设计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业主):(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第10篇 酒店厨房及洗衣房顾问设计服务合同

甲 方 :

地 址 :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手机:

邮 箱 :

厨房及洗衣房顾问设计服务合同

总 目 录

1.0 建设概况

2.0 服务范围及内容

3.0 设计阶段服务大纲及进度计划

4.0 甲方责任及提供的资料

5.0 乙方责任

6.0 乙方设计及服务费用

7.0 付款方法

8.0 所有权及版权

9.0 宣传

10.0 合同生效

11.0 转让

12.0 不可抗力

13.0 争议的解决

14.0 合同终止

15.0 保密

16.0 其他

17.0 附件一签约双方

18.0 附件二服务报价、出差次数

19.0 附件三设计时间表

20.0 附件四乙方资料

21.0 附件五设计任务书

22.0 营业执照

23.0 廉洁协议

厨房及洗衣房顾问设计服务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订立;

鉴于甲方拟为开发建设的 (以下简称“本项目”),根据本合同的条件聘任乙方为设计顾问,提供厨房及洗衣房设备由概念设计到设备调试及移交的一系列设计完善服务,乙方愿意按此合同条件接受聘任,并对本项目提供所需要的专业技术及负责设计工作,履行本合同所列之责任,以达到甲方对此项目的要求。

1.0建设概况

1.1项目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类型:

2.0服务范围及内容:

2.1乙方提供本项目厨房及洗衣房设备的用水、用电、用燃气,排风的设计用量。

2.2乙方提供本项目厨房及洗衣房设备的布置图及水、电、燃气的布置点定位示意图。

2.3乙方的设计不包括抽排风系统、洁具、餐具、布草、建筑设计、机电管线设计、室内装修设计、灯光及绿化设计。

2.4 本项目厨房及洗衣房设计范围包括: 。

此设计合同总价已包含上述所有厨房及洗衣房的区域,其面积的更改乙方不再增加或减少价格。

2.5本合同采用以下所定义术语:

客户:业主/发展商/项目管理人

管理者:酒店管理公司

顾问:厨房及洗衣房顾问

设 施: 厨房及洗衣房设备

3.0设计阶段服务大纲及进度计划

乙方按第2.0所列,完成所述区域的设计工作。乙方将制定计划,提供技术说明,并且在确定工程的内部要求方面与技术支持人员和其它专业顾问人员密切配合和合作。为了设计的完整性,乙方在与其它专业顾问的合作中将提出自己的意见并与其它专业顾问配合。

乙方在设计实施时提供的所有文件、技术规范说明、图纸均为中文书写/注释,并提供图纸,电子版(光盘)autocad图纸给甲方,图纸中的尺寸标注以公制为标准。

乙方需和下述及其他经甲方选定的顾问(包括但不限于酒店管理公司、建筑师、室内设计、景观、机电等)紧密配合和协调工作:

境外建筑师 / 境内建筑/结构/机电设计师

境外机电顾问 / 酒店管理公司

室内设计师 / 景观设计师

工料测量师 /

乙方为本项目所提供的服务,在不同阶段工作的范围如下,均须符合甲乙双方共同商定之工作进度,一般服务在收到甲方相关传真、e-mail的文函后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3.1第一阶段-概念设计阶段

3.1.1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顾问需与甲方及管理者协商建立餐饮设施的要求以确保设计可以顺利绘制出来。乙方进行初步工作流线布局平面图的设计,采用不小于1:100的设计图,并提交予甲方及酒店管理公司审批。

3.1.2乙方需建议所有设备的规格、型号与品牌。乙方将准备设备一览表(包括定加工制品),并连同设备说明一起提交予甲方和酒店管理公司审批。

3.1.3乙方需准备一份概念设计报告,内容包括:

i. 解释食物加工流程;

ii. 设备布局图纸;

iii. 设备机电功率预算表;

iv. 工程时间进度预算表;

v. 初步设计工程造价预算;

3.1.4乙方须与甲方及酒店管理公司协商建立设施的详细要求和说明,确保设计可绘制出来,这份修正后的说明将作为其他顾问的参考。

3.1.5依据甲方及酒店管理公司同意的设计标准,乙方准备机电负荷一览表、初步预算及设计、招标、评标、设备供应、安装与调试、验收的工程进度表。

3.1.6乙方须与建筑师、机电顾问及其他设计、顾问队伍中的成员协商以确定特殊的设计目标要求与工程限制。乙方须准备并按不小于1:100的比例绘制设施及有关区域的初步布局平面图。这些图纸必须提呈予甲方、酒店管理公司及其他相关顾问。

在甲方审核并确认乙方已完成上述3.1.1至3.1.6的服务内容后,同时乙方提供的方案、初步设计全部获得甲方认可,并经甲方书面批准方可向第二阶段扩初设计推展,此阶段结束。

3.2第二阶段-深化设计阶段

3.2.1乙方须需准备所有设施区域的机电图、设备位置及供设备操作的机电要求。这些图必须显示给排水、供电、供蒸汽/压力、供煤气、排风等点位要求。

3.2.2乙方须准备设施区域的布局平面图,以及必要剖面图以显示凹或凸处、混凝土底座、基座及排水槽等部位的位置等土建要求图。

3.2.3乙方须与建筑师和机电顾问协商以确保相互之间工作的协调。

3.2.4顾问需修正设备的初步工程预算交给客户。

在甲方审核及确认后,此阶段结束。

3.3第三阶段-招标阶段

3.3.1乙方须按前述阶段经甲方和酒店管理公司所批准的扩初方案,准备所有所需的详细工作布局图纸及各项设备的技术说明。

3.3.2乙方须准备定加工设备的标准图纸,包括平面图及局部大样图。

3.3.3乙方须准备有关设备的供应、安装和调试的技术招标文件。为达到以上效果乙方须提供如下文件:

(a)加工生产的设备所需要的统一说明,并包含明确的质量标准要求。

(b)分项说明,并清楚描述每一个设备,包括材料、表面材料、附属件、机电要求和制造建议等。

(c)所有设备机电一览表。

(d)所有制造商详细地址表,使所有投标商可找到指定的设备。

(e)全套建议设备的图片及技术参数资料用于所要求的质量水准指南。

(f)设备清单光盘(采用excel软件)以供投标者使用。

(g)全套招标图纸。

在甲方审核并书面确认乙方已完成上述3.3.1至3.3.3的服务内容,且乙方也已提交一份完整的招标图纸,图表及技术规范说明(经甲方书面认可),此阶段正式完成。

3.4第四阶段-评标阶段

3.4.1乙方须评估多至三份的投标书,然后提交报告和建议给甲方考虑。

3.4.2乙方需对投标成功者提交的所有技术和价格修正档和图纸进行编辑,并将之呈交甲方以综合成正式合同档。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评标资料报告后,此阶段正式完成。

3.5第五阶段-施工阶段

3.5.1乙方应审查和批准所有深化图、机电图、设备制作图、产品资料、冷藏系统图,和其他需要设施图,并将批核的图纸提交给机电顾问和建筑师协调及深化。

3.5.2乙方应该将设施承包商所完成的工作报告给甲方,并监督设施承包商的工程进度。为此,乙方应该提交: 现场检查后的安装期间的工作进展报告。

3.5.3乙方应监管和确认所有在承包商执行合同施工期间工程变更及价格的变化。乙方应该同时评估设施承包商的现场工程的进度完成量和建议款项支付量。

在甲方审核并书面确认乙方已完成上述3.5.1至3.5.3的服务后,此阶段结束。

3.6第六阶段-调试阶段

3.6.1乙方检查所有设备的调试并向甲方和酒店管理公司提供书面汇报。

3.6.2乙方检查承建商的工程质量,以确保承建商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合同条约。监督承包商对工程缺陷部分进行限期整改

3.6.3乙方审查及批核承包商所有竣工图、操作手册,以保证承建商能在日后提供服务及支援。

在甲方审核并确认乙方已完成上述3.6.1至3.6.3的服务后,此阶段结束。

4.0甲方责任及提供的资料

4.1在本项目的方案设计经甲方和有关部门审批确认后,若甲方再提出方案重大变更,要求乙方重做设计方案时,甲方需向乙方另外增付方案设计费,此费用日后由双方参照此次方案设计费标准磋商协议。

4.2甲方委任上海艾华酒店管理公司为本项目的首席顾问,执行一切关于本合同的权利,乙方必须配合其提出的一切关于有关设计的安排及工作。

4.3甲方负责厨房及洗衣房内的机电和土建报建。

4.4所有有关楼层内结构的设计、建筑和载重有所改动,必须经国内的建筑设计院审批,甲方需负责此审批手续。

4.5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所定的各项费用。

4.6甲方需支付有关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审查及报批手续的款项。

4.7确定甲方于服务各阶段的审批授权人。

4.8其他顾问公司名册,包括公司名称、主要人员、地址、电话、传真号码、电邮地址。

4.9项目简介资料、设计要求。

4.10电子版autocad相关建筑图及机电图。

5.0乙方责任

5.1乙方应具备厨房及洗衣房设备设计之经验。

5.2乙方必须在每阶段明确取得甲方指示后,方可进行该阶段或下一阶段工作。

5.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已批示的设计作出任何修改。

5.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把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或责任全部或部分地出让、分包或转让。

5.5乙方所雇用于本项目的一切重要人员,均需由甲方审批。

6.0乙方设计及服务费用

6.1厨房及洗衣房设备设计及服务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

6.2上述总价已包括该项目有关的文件、技术规范说明及图纸(一式三套)、交通费、双程机票、食宿费、酒店费、邮件速递、传真、复印、装订、电脑光盘、电邮及长途电话费。

6.3上述总价已包括赴项目所在地及酒店管理公司共 次;所有每次出差于项目所在地或酒店管理公司不多于1个工作日亦算作1次;所有出差必须事先由甲方要求及授权或许可之后才可以进行。中国境内(包香港、澳门地区)的差旅费用应已包含在设计费用内。

6.4需向甲方收取的额外费用

如甲方特别要求乙方或索取合同以外的资料及印刷,乙方可以向甲方收取合理费用,其价格首先由甲方确认及批准。

6.4.1为标书进行彩色印刷。

6.4.2在合同既定的8次出差次数外,甲方需要乙方额外前往项目所在地或酒店管理公司开会或出差(不超过2次),乙方需向甲方额外收取相应的差旅费,此费用由双方协商再定。

7.0付款方法

1、合同签订后,由规划设计部通知项目开始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 ¥ 元

2、设计方案经甲方审核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进度款 % ¥ 元

3、所有施工图设计经甲方审核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进度款 % ¥ 元

4、协助甲方完成施工招标及所有顾问工作至施工竣工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 % ¥ 元

总计 100% ¥ 元

如果由于非乙方的任何原因,乙方只提供本设计服务合同所述之设计服务工作的其中一部分,其应获得设计服务费的相关部分,该部分设计服务费之计算将按已完成的设计服务工作与未完成的工作的比例分配。

8.0所有权及版权

8.1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阶段性和最终设计成果,及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其他研究成果,在甲方支付设计费用后,所含有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和申请专利权等权利),归属于甲方。乙方保证不将其用于本项目以外的项目。乙方拥有该项目非赢利的专业作品艺术参展权、艺术署名权和艺术出版权,但乙方行使该权利不得对甲方的其它合法权利造成侵害。

8.2乙方应保证其提交的设计成果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或其它合法权利,不存在任何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纠纷和争议。

8.3乙方同意甲方为营销需要而使用乙方的名称和标志,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报纸、杂志、广告以及网络媒体等。同时,甲方有权公开的对乙方的设计成果进行介绍和评论。乙方确认,此种形式的介绍和评论不构成侵权。

8.4合同履行完毕或被终止、解除后5日内,乙方应妥善归还甲方提交的所有文件、资料,乙方拒不归还或因保管不善导致文件丢失、损毁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9.0宣传

本项目在对外宣传时,甲方、乙方均有权提及乙方为本项目的厨房及洗衣房设施设计师。项目竣工后,乙方有权摄影本项目的设施设计效果供对外宣传用。

10.0合同生效

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签署盖章后正式生效。

11.0转让

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合同。

12.0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乙方不能或不能全部履行本合同所规定之责任时,责任不在乙方,但乙方应立即将事故通知甲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事故发生情况以书面形式航空邮寄甲方为证。当出现这种情况时,甲乙双方应派代表会晤,商讨本合同是否能继续执行的问题。

13.0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无效时,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可提交项目所在地法院解决。

14.0合同终止及违约

14.1如发生下列情况,甲、乙双方有权提前15天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函后终止本合同。

(a)不可抗力条件持续超过60天,而双方无法觅得合理的解决办法继续履行本协议。

(b)任何一方破产、资不抵债、停止营业或无力偿还债务。

14.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应退还甲方已付的首期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依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14.3非乙方原因,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支付进度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经乙方书面催告,甲方仍未支付的,则付款逾期10天或以上时,乙方有权顺延后期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设计进度,若延误超过20天,乙方有权暂停本合同项下的设计服务至该款付清为止,方可重新启动该设计服务。甲方的上级或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按14.2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14.4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员错误造成设计成果未符合要求,导致工期拖延,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未符合要求部分的设计费并支付总合同额10%违约金。

14.5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阶段应收设计费的2‰。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终止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总合同额10%违约金。

14.6 乙方应独立亲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内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本工程转包他人或分包设计,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停止支付设计费,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4.7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单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在终止或解除后五日内双倍还甲方已付的首期款,退回已收的未完成设计部分的设计费用,并按合同总价的10%计付违约金给甲方。

14.8.根据本协议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以及其他应支付款项),甲方有权在应付的设计费中直接予以扣减,不足以扣减的,甲方有权追偿。

14.9.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争议未解决前甲方有权不支付任何款项。

14.10乙方某一阶段的设计成果未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擅自进入下一阶段的设计工作的,乙方应按3000元/次承担违约金,由此造成的返工费用及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15.0 保密

乙方未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可泄漏本项目的设计资料任何商业资料予合同外的其他方,如有违反则甲方有权因此终止本合同,而通过甲方支付乙方至终止合同为止已适当地完成的工作。甲方只需支付乙方已完成工作的款项。

16.0其他

16.1 本合同应以中文书写,若翻译为其它语言,仍以中文为准。

16.2 本合同正本壹式肆份,甲方持有贰份、乙方持有贰份。

16.3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16.4 本合同由上海艾华酒店管理公司负责监控进度和效果。

16.5以下人员为各方本项目联络人,组织各方参加协调会议并及时解答疑问。

甲方酒店管理公司:

**酒店管理公司:

**有限公司:

16.6**酒店管理公司为本项目顾问单位负责本项目进度和效果,因**酒店管理公司原因或因**酒店管理公司原因致使乙方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向甲方负责赔偿。

17.0 <附件一>;

厨房及洗衣房顾问设计服务合同

兹双方同意就上述合同条款签署如下:

甲方: (盖章)

法人代表或获授权代表签署:

姓名:

日期:

乙方: (盖章)

法人代表或获授权代表签署:

姓名:

日期:

18.0 <附件二>;

设计及服务费用报价,及出差次数

根据前述之服务范围及服务阶段: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含税):贰拾伍万元整

以上服务总价已包括至项目所在地__次的差旅费用,具体安排如下:

阶段赴项目所在地和酒店管理公司(次)

1、概念设计阶段

2、深化设计阶段

3、招标阶段 及 4、评标阶段

5、施工阶段

6、调试阶段

出差次数共:

19.0 <附件三>;

厨房及洗衣房设计时间表(与设计任务书对应)

1、完成厨房平面的概念设计 工作日

2、完成平面 工作日

3、深化完成清单并选型 工作日

4、完成机电点位图纸 工作日

5、标书制作 工作日

以上工作由甲方书面通知设计公司开始,乙方才能开始从第一步逐步开始工作。

20.0 <附件四>;

帐户资料

公司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箱:

纳税人编号:

营业执照编号:

开户银行:

帐号 :

21.0**酒店厨房、洗衣房设计任务书

22.0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3.0廉洁协议

廉 洁 协 议

在甲乙双方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为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甲乙双方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其个人或其他第三人承担的费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开展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如甲方工作人员确因实际情况须参加宴请、进行娱乐活动的,须事先按行政隶属关系报上一级批准。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六、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合同相关的业务。

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或给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其个人费用,或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或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八、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与乙方继续合作。

九、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 乙方:

2013年 月 日 2013年 月 日

第11篇 酒店机电设计合同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 程 名 称:**酒店二次机电设计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由设计人编填)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监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酒店项目的二次机电设计服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规模、范围、内容:

2.1设计规模:

2.2设计范围:

2.3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强电、给排水、消防、暖通空调、弱电集成、精装配合施工图

2.3.1图纸至少应包括下列方面的图纸:设计说明、深化所有平面图、深化所有大样图、客房竖井内管道连接大样图、二次控制和原理图、管线穿线技术要求和接线原理等。施工图纸中所有管井、风道均需注明服务对象并编号。

2.3.2提供包括各专业与精装相关末端设备的选型、主要技术规格和数量的设备和材料清单。

2.3.3图纸应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要求,并满足业主、酒店管理公司及业主委托顾问的设计要求。并满足通过施工图审核的规定要求。

2.3.4系统应是与建筑和结构以及机电系统各专业之间已经进行了相互协调的,不应出现主打的遗漏和偏差。

2.3.5需复核一次机电预留条件是否满足精装设计要求,并反馈给一次机电进行调整。

2.3.6根据各专业之间的界面划分和接口条件以及楼控点表等进行设计。

2.3.7精装区域综合管线图

提供所有精装区域内综合管线图用以各专业排布各自的专业管线,关键的位置应配置适当的剖面图

2.3.8精装标高复核

需对精装设计天花标高进行复核。对机电安装不满足精装天花要求的区域需提供合理依据,并优化机电管道,尽量减少精装的调整。

2.3.9负责和上海艾华酒店管理公司一起对金螳螂公司关于弱电的设计成果进行审核确认和集成工作。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资料: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设备、电气施工图,内装方案图(提交时间为 月 日)以及咨询公司提出的相关专业意见( 月 日- 日)

第四条 设计工期

设计阶段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设计方案及设计条件确认

年 月 日— 月 日收到设计条件文件,并且提出自身专业要求。完成并确定设计方案,确认设计时间节点。此时间节点将做为合同附件补充保存。

第二阶段:图纸设计阶段

1、初版设计时间暂定为收到精装及一次机电施工图后 日内

2、 过程版设计时间暂定为收到审图意见及精装调整图纸后 日内

3、最终版设计时间暂定为收到精装终版图纸后 日内。

第三阶段:施工配合阶段

后期配合服务。随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设计调整。

第五条 审查、确认

5.1审查

5.1.1乙方应及时提交满足本合同技术协议规定的设计深度和要求的设计文件供甲方审查,甲方负责审查的安排。

5.1.2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应参加有关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必要的修改或补充

5.2确认

5.2.1甲方负责组织设计文件的确认或会审工作

5.2.2如果确认或会审意见要求乙方修改设计,乙方应按确认或会审意见对设计进行修改。

5.2.3甲方的确认将不减轻乙方对设计成品所承担的责任。

第六条设计取费与付款进度

6.1、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本合同第二条所描述的服务项目计算的服务费如下表:

设计出图费用固定为 元/平米,设计出图费用总计暂定 元。(图签章由原设计负责)结算总价以甲方审定最终图纸为准。

其中已包括:

a、所有为完成本次二次机电设计合同而需产生薪金、成本、费用等支出。

b、所涉及国内的税费,相关税费均由乙方自行申报及缴交。

c、以邮件、传真、快递的形式递交设计文件,包括cad、pdf文件资料、函件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d、根据项目的进展进度和节点,乙方按以下规定根据甲方的指令提供各专业设计工程师前往施工现场服务:

合同有效期内,提供各专业1名设计工程师4次驻现场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其中:设计交底、中间协调、项目收尾及机动服务各一次),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更多设计工程师或需要乙方提供超过4次驻现场服务的,按8.2条执行。

各专业设计工程师在施工现场的工作时间为3个工作日,甲方需要乙方提供超过3个工作日(不含)的,按8.3条执行

乙方在施工现场服务期间,如现场允许,甲方应提供一定的办公场地和办公条件,不提供工作餐。

g、上述所有业态面积为甲方提供的预测面积,如将来各区域实测面积有变更,乙方承诺该等面积变更不超过20%的,则本报价将不做变更。如超过原预测面积20%的,双方应根据实测面积以及本报价书的单价重新计算设计服务费。

f、精装修装饰二次机电设计图图签由原设计院提供,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6.2精装修二次机电设计费用总额确定的基本依据

本合同3.1所述的二次机电设计费用总额是根据乙方为本项目工程提供的主要服务将于本合同签署生效并正式启动相关服务工作后的12个月内完成。如非乙方原因发生工程设计进度无法在12个月内完成的,乙方保留要求增加额外设计费用的权利,设计收费增幅综合考虑工程当时物价指数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调整。

6.3精装修二次机电设计费用的支付方法为:

6.3.1合同签订后,甲方规划设计中心通知乙方开始启动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作为合同的预付款

6.3.2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图并通过甲方审核后20个工作日内,设计费支付至合同价的 %

分解为:完成裙楼部分且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后支付 %,完成地下层部分且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支付 %,完成标准层部分且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后支付 %,完成宴会厅部分且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后支付 %。

6.3.3本项目施工竣工,经甲方书面评定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与乙方办理结算,结算完毕1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工程设计费。

6.3.4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符合国家及当地税务规定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

6.3.5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设计费以人民币汇入乙方的下列帐户:

收款人户名:

开户行:

帐 号:

第七条双方责任

7.1甲方责任

7.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甲方提交第三条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甲方交付第三条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双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7.1.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未开始工作的,应退还甲方所付预付款,已开始工作的,双方按已完成工作阶段(经甲方认可工作量)办理结算。

7.1.3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预付款,收到预付款作为乙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预付款,乙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7.1.4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设计费,逾期超过10天以上时,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乙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6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经甲方确认合格的设计费。

7.1.5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7.1.6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交通及劳保等必要条件。

7.1.7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负责解决。

7.2乙方责任

7.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二条及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7.1.1、7.1.3、7.1.4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7.2.2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而造成工程质量事故,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如延误超过30工作日,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7.2.3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预付款及进度款

7.2.4乙方派驻现场工程师的服务质量应满足甲方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服务,乙方应提供后续现场服务。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

8.1设计各专业按精装修图纸完成二次机电图的设计后,由业主单方提出使用功能或平面布局修改的,且累计修改量超过原平面20%的设计。超过部分的二次机电装饰设计按所涉及的面积和原定单价计取。

8.2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更多设计工程师或需要乙方提供超过4次(不含)驻现场服务的,甲方提供乙方工程师来回的交通费、住宿、膳食,并按2000元/天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

8.3甲方要求乙方驻现场工程师在现场的工作天数超过3天(不含)的,甲方应提供超过天数期间乙方工程师的住宿、膳食并按2000元/天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

8.4甲方应向乙方开具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乙方收到甲方的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变更所涉及的设计范围、工作内容、设计进度、设计收费以及费用支付方式等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回复给甲方。

8.5、甲、乙双就设计范围、工作内容、设计进度、设计收费以及费用支付方式等协商一致,并经双方书面的确认后,合同变更方可生效。

8.6、在合同变更生效前,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甲方的变更指令。

第九条 保 密

9.1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9.2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阶段性和最终工作成果,及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其他研究成果,在甲方支付费用后,所含有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和申请专利权等权利),归属于甲方。

9.3乙方同意甲方为营销需要而使用乙方的名称和标志,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报纸、杂志、广告以及网络媒体等。同时,甲方有权公开的对乙方的工作成果进行介绍和评论。乙方确认,此种形式的介绍和评论不构成侵权。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争议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暂不支付相关费用并不属迟延付款。

10.2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出席参与相关会议的,每缺席一次,应承担1000元/次违约金,累计缺席三次以上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甲方已经确认的图纸工作量办理结算。同时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 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3乙方某一阶段的工作成果未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擅自进入下一阶段的工作的,乙方应按1000元/次承担违约金,由此造成的返工费用及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本工程项目中,乙方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甲方需要乙方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10.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项目,应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相应费用。

10.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0.4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之后即生效,服务期为本合同生效并正适启动相关工作之日起的12个月。

10.5本合同服务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并就延长服务期的时间及相关费用达成一致意见后,以式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延长本合同的服务期限。

10.6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7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视为合同的补充、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8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9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10上海艾华酒店管理公司负责监控本项目的设计成果,并保证设计达到规范要求。

10.11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酒店机电设计任务书

附件二: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三:廉洁协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委托方单位名称:(盖章) 承接方单位名称:(盖章)

代 表: 代 表: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附件一 **酒店机电设计任务书

附件二: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三

廉 洁 协 议

在甲乙双方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为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甲乙双方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开展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如甲方工作人员确因实际情况须参加宴请、进行娱乐活动的,须事先按行政隶属关系报上一级批准。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六、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合同相关的业务。

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或给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其个人费用,或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或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八、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与乙方继续合作。

九、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停止支付乙方所有的款项,且乙方不得因此为理由拒绝对双方签订合同的全面履行。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第12篇 酒店照明设计服务合同

**酒店照明设计服务合同

委托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设计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灯光照明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等文件签订。

第一条. 工作范围

本项目的照明设计区域及范围如下:

室内照明部分:酒店裙房及主体建筑所有室内空间,酒店式公寓大堂及标准层公共空间部分室内照明设计。

室外泛光照明部分:酒店区域全部裙房及主体部分室外夜景照明设计,含所有建筑外立面的照明设计,外立面店招、广告位的照明设计,场地内及周边的道路照明设计,室外广场广告设施、导视设施的照明设计,室外环境景观的照明设计。

第二条. 报告或分析(要求提供)

1.灯具设备预算概估;

2.主要空间照度分析;

3.照明控制系统图。

第三条. 基本服务

1.乙方应与甲方代表及其他顾问单位碰面并进行与照明设计有关的会议;

2.乙方应出席由甲方代表召开的合理次数的会议,并应提前十天通知以避免争议;

3.乙方设计师出席设计协调会议、现场调试的次数以8 次/两天为限,额外的次数将以额外服务另行协商收费。

4.乙方监管施工的质量和效果。

5.由**酒店管理公司负责控制进度和效果。

室内照明设计

阶段一: 方案设计阶段

1.与甲方代表及室内设计师沟通,明确项目定位及设计目标;

2.准备初步的照明概念或意向来表现不同的照明效果;

3.提供主要区域的灯光场景效果图;

4.对甲方进行方案汇报,以power point 方式进行。内容包括设计概念、灯光场景效果图、主要空间照度计算、相关参考图片、灯具基本形式、造价估算等;

5.该阶段文件以 a4 文本形式,提交4 份给甲方。同时提交电子版一份。

注:该阶段工作需要甲方提供室内设计方案及扩初阶段图纸,在图纸资料齐全后20 个工作日内完成。

阶段二 扩初设计阶段

1.提供初步的灯具布置图,包括平面及天花灯具点位图;

2.提供初步的灯具控制图,包括回路划分与分布;

3.提供照明用电负载,供机电设计单位配电使用;

4.对非一般的灯具固定方式,与室内设计单位协调安装节点。

注:该阶段工作需要甲方提供室内设计施工图纸,在甲方认可方案设计阶段完成且图纸资料齐全后15 个工作日内完成。

阶段三 招标图纸设计阶段

1.依照项目发展的情形,更新或修正相关的设计图面,来说明变更之处;

2.提供灯具布置图、灯具回路图、灯具表及控制表等;

3.对特殊的灯具固定方式或施工方式,提供相关的大样图;

4.提供灯具及控制系统招标所需的一般性规范;

5.提供灯具规范及细部图面,包括灯具描述、厂牌型号、光源类型、瓦特数、产品特性及厂商联系数据等;

6.提供最终的灯具设备及控制系统预算(甲方要求下提供)。

7.该阶段文件以 a3 文本形式,提交4 份给甲方。同时提交电子版一份。

注:该阶段工作在甲方确认扩初设计阶段完成后15 个工作日内完成。

阶段四 招标、施工及完工阶段

1.协助甲方评选灯具厂商或承包商;

2.审核施工制造图、灯具样品及控制设备;

3.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图纸与现场状况不符合时,设计师应指导施工单位进行调整;

4.在甲方要求下至现场视察灯具的安装情形,乙方之现场视察与承包商之现场监工不同;

5.协助现场进行灯具对焦及场景设定;

6.提供验收清单,记录现场与设计不符之处,并协助甲方提出解决方案。

建筑外观照明:

阶段一 方案设计阶段

1.与甲方代表及建筑师沟通,明确项目定位及设计目标;

2.准备初步的照明概念及意象来表现不同的照明效果;

3.依此概念提供灯具的造价估算;

4.对甲方进行方案汇报,以power point 方式进行。内容包括项目分析、效果图、相关参考图片、灯具基本形式等;

5.该阶段文件以 a4 文本形式,提交4 份给甲方。同时提交电子版一份。

注:该阶段工作需要甲方提供建筑外观效果图及施工图纸,在图纸资料齐全后20 个工作日内完成。

阶段二 招标图纸设计阶段

1.依照项目发展的情形,更新或修正相关的设计图面,来说明变更之处;

2.提供灯具点位图、灯具回路图、灯具表及控制表等;

3.对特殊的灯具固定方式或施工方式,提供相关的大样图;

4.提供灯具及控制系统招标所需的一般性规范;

5.提供灯具规范及细部图面,包括灯具描述、厂牌型号、光源类型、瓦特数、产品特性及厂商联系数据等;

6.该阶段文件以 a3 文本形式,提交4 份给甲方。同时提交电子版一份。

注:该阶段工作在甲方确认方案设计阶段完成后20 个工作日内完成。

阶段三 招标、施工及完工阶段

1.协助甲方评选灯具厂商或承包商;

2.审核施工制造图、灯具样品及控制设备;

3.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图纸与现场状况不符合时,设计师应指导施工单位进行调整;

4.在甲方要求下至现场视察灯具的安装情形,乙方之现场视察与承包商之现场监工不同;

5.协助现场进行灯具对焦及场景设定;

6.提供验收清单,记录现场与设计不符之处,并协助甲方提出解决方案。

第四条. 额外服务

以下是不包括在上述工作范围的例子,将以额外服务计费,开始工作前需先得到甲方之书面同意:

1.因甲方要求之大规模室内设计或建筑设计变更,致使已经完成的照明设计需要大规模变更时,将以额外服务计费;

2.经由甲方确认的照明设计,若甲方要求其它可行照明方案或工作范围时,将计以额外服务收费;

3.甲方若有要求乙方设计师出席协调会议或现场调试,超过约定次数的将以额外服务收费。每人次每两天的费用为2000 人民币;

4.因甲方要求制作照明模型、实验室测试或是收集研究数据所花之时间将以额外服务计费。

第五条. 非服务项目

1.与灯具固定相关之土建结构措施;

2.灯具管线配置规格、回路系统;

3.紧急照明、安全照明、逃生照明设备;

4.执照或许可证的取得,参与申请符合政府能源法规的认定及出席政府部门的公听会不在工作范围内。

第六条. 费用

室内照明设计、建筑泛光照明费用为: 万元

第七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合后,规划设计部通知项目开始后,甲方支付预付款 %即 万元

2、室外概念方案设计阶段完成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即 万元,室内概念方案设计阶段完成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即 万元。

3、室外施工图纸设计阶段完成经甲方审核确认后5个工作日支付 即 万元,室内施工图纸设计阶段完成经甲方审核确认后5个工作日支付 即 万元。

4、协助甲方完成施工招标及所有顾问工作,即灯光照明设备等施工完成后10工作日内支付 即 万元。

额外服务费用:任何不在合同内的工作项目通称为额外服务,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

第八条. 发票

付款方式按设计进度支付,乙方完成相应阶段工作并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提送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付款相应顺延。

甲方于10 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到乙方的公司帐户。

单位名称:上海圣德照明设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金杨支行

账号:1001083309004601948

第九条. 违约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应退还甲方已付的签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经甲方确认合格的按实际工作量支付,乙方存在过错的除外;

2 .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甲方逾期支付设计费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逾期20 天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此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若乙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的,乙方应立即进行修改或补充,并视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须另行补足;

4.本合同约定的工作阶段对应的工作内容乙方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甲方工程正常进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已收取的设计费,并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违约金;

5.乙方每个阶段工作成果须经甲方书面确认无异议之后方可开展下一阶段工作;乙方提交设计成果后,甲方在两周内未予回应的,视为认可该阶段工作成果。

第十条.

上海艾华酒店管理公司为本项目总顾问单位,负责监管本项目的设计质量控制、进度和效果,否则连同乙方一起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是与上海圣德照明设计有限公司签约的,乙方不得进行任何转让设计的行为,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违约条款赔偿甲方。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设计资料、方案等具有合法、完全的知识产权,若由于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提供的设计资料、方案等造成纠纷的,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应保证不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3.乙方对如上所述的保证不因合同中止、终止、解除、无效或履行完毕等而免除。

第十二条. 纠纷解决

若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的,经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争议未解决前甲方暂不支付相应阶段费用。

第十三条. 签订

本合同壹式肆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双方各持贰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年 月 日

附件一: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二:设计任务书

附件三:廉洁协议

附件二**酒店-灯光照明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任务书

为明确**酒店灯光照明设计的要求、范围、设计成果及提交周期等相关事宜,现将设计任务予以明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酒店

(二)项目整体功能的定位:五星级酒店是一座集酒店、公寓、会议、娱乐等多功能定位的五星级酒店。项目建成后,酒店将拥有 间客房、 间公寓及相关配套的公共餐饮、会议、娱乐、健身设施。

(三)项目地址:

(四)项目建设规模

1、项目规划建设指标及设计规划:

(1)规划净用地面积: 平方米;

(2) 总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3)用地使用性质:商业;

(4)容积率不大于 ;

(5)建筑密度:不大于 %

(6)建筑高度:主体建筑高度 米;总高度 米

2、项目建筑综合体的描述

(五)项目周边环境及交通

项目地块位于: 。

(六)项目建设周期及进度安排

1、项目目前已完成地块勘查、规划设计、施工用电、交通环评、规划审批等工作,根据政府要求预计近期开工。

2、项目预计建设总工期为 个月(自 年 月至 年 月)其中,主体建设(含地基和基础结构施工) 个月,预计 年 月开始进入全面装修施工期,具体施工进度的时间安排待施工单位确定后进一步明确。

二、设计依据

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

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及文件;

国家、地方等的有关规范及标准:

《城市夜景照明技术指南》(北京照明学会)

《市政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1993年)

《建筑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1993年)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7)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程》(jgj/t16-92)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9-200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5-2002)

《室外环境照明指南》(cie-37)

《都市城区照明指南》(cie-92)

12 《泛光照明和装饰工程照明指南》(cie-94)

13 《城区照明指南》(cie-136)

设计范围、内容及阶段

设计范围:

室内照明部分:酒店裙房及主体建筑所有室内空间,酒店式公寓大堂及标准层公共空间部分室内照明设计。

室外泛光照明部分:酒店区域全部裙房及主体部分室外夜景照明设计,含所有建筑外立面的照明设计,外立面店招、广告位的照明设计,场地内及周边的道路照明设计,室外广场广告设施、导视设施的照明设计,室外环境景观的照明设计。

设计内容

室内照明设计:

室内相关空间灯具及光源选型建议,空间照度及色温、照明艺术效果把控,相关灯具造价分析比选。

室外泛光照明设计,包含照明效果设计、电气设计、安装构造设计:

酒店、酒店式公寓裙房及高层主体建筑外立面照明设计。

外立面店招、广告位照明设计。

场地内及周边的道路照明设计。

园区各个主要出入口及周边各广场照明设计。

酒店入口、广场和酒店庭园照明设计。

室外环境景观所涉及所有区域照明设计。

屋面景观照明设计。

室外广场广告位、标识照明设计。

随不同阶段编制不同深度的、真实可靠的造价书。造价书应至少分为外立面照明部分和景观照明部分。

设计阶段

概念方案设计阶段、方案深化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配合阶段。

四、设计要求

4.1总体要求

4.1.1照明设计应以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和室外环境景观设计为依据,从城市的观念入手,结合当地的历史文化及地域特色,运用现代照明设计手法,创造出具有生命力的照明主题,做到技术与艺术的交融。

4.1.2照明设计应着力表现建筑与景观特质,强调照明城市效果,塑造能够表达城市意向的光环境,形成万达广场独特的个性和商业氛围。

4.1.3照明设计效果应富有时代气息,符合现代审美品味,重点突出城市地标性建筑和突出购物广场热闹繁华的商业气氛,并与其特殊的使用功能及重要地段的地位相匹配。应该按照本项目中的商业、酒店等功能分类,区别对待,强调以照明营造商业氛围和艺术效果,在设计中应该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并须考虑节假日和非节假日不同时段的照明效果。

4.1.4照明设计还应考虑附属建筑、地下车库出入口、室外标识及广告灯箱等的照明效果,并对室内灯光设计给予建议,以协调照明的整体设计,同时要注意有效控制商业活动的照明对酒店、办公楼、公寓等的不利影响。

4.1.5酒店部分的夜景照明设计应符合酒店的特性,做到既彰显建筑形象又沉稳内敛,应注意避免对入住客人的影响。

4.1.6照明灯具的选择,应结合建筑外立面、景观设计的风格特点,通过设计合理的构造处理,选择适合的照度标准,使用节能的光源和灯具,精心设计制定照明方案和控制系统,节省造价及节约能源。灯具应考虑日间效果,高大灯具应考虑悬挂广告旗的效果。

4.1.7灯光设计中所使用的照明设备,特别是电气设备和控制系统应是技术成熟、安全可靠的产品,并便于维修管理。

4.3各阶段工作要求

4.3.1概念方案设计阶段

1收集设计基础资料(包括甲方提供的建筑设计、外立面设计、环境景观设计等资料),了解项目定位、设计原则、设计范围以及设计目标等建设需求。

2针对地域、建筑、以及环境景观等夜景观条件作出设计分析,确定整体设计构思、灯光主题概念以及表达此概念的主要手法。设计应符合当地市政等政府管理部门对室外广告、亮化工程等的规定。

3确定主要夜景组成部分的设计方案及照明方式。

4估算夜景照明用电量,完成方案设计概算书,说明是否满足限额设计的要求。

5设计成果要求:

(1)设计方案图册(a3规格)。

(2)照明设计方案所需各部位效果图、鸟瞰图及多媒体资料。

(3)体现设计意图所需的剖面图、节点草图等。

(4)灯具的型号和数量。

(5)设计方案演示文件电子光盘1份。包含且不限于ppt、pdf等格式。

(6)投资估算书附于方案图册后。

4.3.2方案深化设计阶段

在确定中标方案后,由中标方案设计人进行方案深化设计工作。方案深化设计阶段设计人应在理解甲方意图条件下完成照明设计方案的调整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按照政府审批通过的建筑和景观设计方案及甲方的深化设计要求和预设效果,与建筑师、景观设计师充分沟通,理解建筑和景观设计意图,据此进行照明方案深化设计。

2应与外立面设计、幕墙设计、景观环境设计、导向系统设计、广告、店招设计等各专项设计密切配合,达到整合设计资源及万达广场整体设计效果。

3与甲方讨论确定灯光设计效果的条件准则,例如照度要求、表现颜色、用途、色温等。

4与甲方讨论确定照明控制系统的初步选择。

5在达到甲方深化设计要求后,由甲方发出书面确认,作为方案深化设计阶段完成的标志,即进入下一步施工图设计阶段。

6方案深化设计阶段完成,设计人应向甲方提交如下设计成果:

(1)照明设计方案定稿所需各部位效果图、鸟瞰图及多媒体资料。

(2)体现设计意图所需的灯位图、剖面图、节点详图等。

(3)调整的设计概算书。

(4)以下资料:

1)所有的灯具的选型、尺寸、光源、瓦数、色温、平均寿命、防护等级等。

2)安装节点设计图样。

3)控制系统说明和场景设计说明。

4)与电气方需结合的电量计算,工程招标文件的准备。

5)灯具和工程投资概算。

6)各区域照度、亮度值,尤其各商业入口、车库入口、广告牌、墙体泛光、屋顶。

4.3.3施工图设计阶段

1设计人进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依据为经甲方集团规划部门审查确认的夜景照明初步设计图纸及修改意见,以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

2按照甲方确认的深化设计方案及甲方的进一步设计要求,进行深入的技术设计,进行配电系统及控制系统的设计。设计人负责施工图各种报审配合工作,负责与该项目主体建筑设计院配合图纸图签、盖章等事宜。

3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人应主动与建筑设计单位和景观设计单位、外装设计单位、导向设计单位等积极配合,将照明设计与建筑设计、外装设计、导向系统设计、景观设计等密切相结合。应将甲方确定的照明施工图提交建筑设计单位、幕墙设计单位等,以便进行设计预留。

4根据需要施工图阶段可分为一版施工图和二版施工图。一版施工图用作配合幕墙设计及夜景说明招标用,二版施工图是进行各专业配合后的完整图纸。

5在达到甲方施工图设计要求后,由甲方发出书面确认,作为施工图设计阶段完成的标志,即进入下一步施工配合阶段。

6施工图设计阶段完成后,设计人应向甲方提交如下设计成果(在按合同要求提供规定套数的正式的设计文件外,还应将相应电子文档刻光盘2套提供给甲方):

(1)施工图设计说明。

(2)照明灯具布置平面、立面、剖面图。

(3)电气设计平面、立面、剖面图。

(4)施工大样图及安装节点详图。

(5)配电系统一次线路图。

(6)控制系统二次线路图。

(7)主要设备材料表。

(8)工程量清单预算书。

(9)灯具图册(含外观、尺寸、光源、电器等详细技术参数)。

(10)各区域用电功率统计表。

(11)各区域设计照度标准说明。

(12)协助提供主要灯具样品,确认以及进行封样。

注:a、施工图阶段完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其深度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b、图纸规格应以保证审核和施工要求为前提。

c、应提供配合工程招标所需的技术文件。

4.3.4施工配合阶段

施工配合阶段设计人应及时解答施工安装单位的疑问,积极配合施工安装单位正确完成照明灯具和电气系统的施工安装。

1对施工安装单位所提交的有关灯光系统的资料及灯具样品(如设备样本、详细技术资料等)进行审阅及确认。

2派出设计代表到施工现场做有关设计服务,参加工程协调会不少于4次。

3根据甲方或施工现场需要,对于需要修改设计或补充设计资料及时反馈。

4参与审查并确认有关照明设备的采购、调试。

5参与竣工验收,记录并提供有关施工工作中的需修正完善的内容。

6检查所有由施工承包商所提交的竣工资料(如竣工图、主要设备资料、运行和维修手册)。

7负责测量竣工后的夜景照明等照度曲线,和等亮度曲线(1cd/m2间距)。

4.3.5控制系统及计量方式

1为方便不同的公司管理和计费,供电系统建议分楼、分区、分业态进行单独供电,单独计量。

2对整个夜景照明进行集中智能照明控制,控制系统根据不同的场景进行控制。在中控中心进行控制,有ba的纳入楼控系统。

3室外环境照明配电箱根据面积、容量的大小,可分散布置。

5成果提交时间要求

5.1概念方案设计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工作日。

5.2方案深化设计阶段:概念方案确认后,25个工作日。

5.3施工图设计阶段: 方案设计确认后,25个工作日。

注:各设计阶段,须提供主要材料样板和工艺做法说明。

**酒店

年 月

附件三

廉 洁 协 议

在甲乙双方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为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甲乙双方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其个人或其他第三人承担的费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开展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如甲方工作人员确因实际情况须参加宴请、进行娱乐活动的,须事先按行政隶属关系报上一级批准。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六、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合同相关的业务。

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或给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其个人费用,或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或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八、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与乙方继续合作。

九、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3篇 酒店装修设计合同

本合同订立于年月日委托人:(以下简称“业方”)。受托人:,注册办事处位于(以下简称“设计方”)。鉴于业方请设计方就“假日酒店”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室内装潢设计服务,而设计方亦同意就以下所述条款与条件,担任本项目所委托之设计方。

业方及设计方兹就本项目之室内装潢设计服务,同意订定下列条款以资遵循:

1.0委托及工作内容

1.1业方委任设计方担任本项目之专任室内装潢设计方,并指定本项目主设计师由设计方的xxx先生担任(mr.h.l.lim),设计方同意接受此项委任。

1.2合同工作内容将限定以下范围内之室内装潢设计:

1.2.1酒店区域(指除酒店内的厨房、机房等专业封闭场所外的所有客用区域,如餐饮场所、客房、健康中心、俱乐部,公共区域中的大堂、门庭、楼梯、浮廊通道、消防楼梯间、后台等整体酒店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场所)

地下层bm2

地下停车库客用区域、电梯间、相应走廊及消防楼梯间。

地下层bm1

-男女员工更衣室

-员工餐厅

-员工通道及相应电梯间、楼梯间。

地下层b1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男女更衣室

-健身房

-室内游泳池

-美容院

-康-乐中心

首层

大堂门庭、过道、消防门及通道

-酒店大堂及接待前台

-大堂休息厅

-宾客电梯厅及内装

-前台办公室

-一组男女卫生间

-大堂客用扶梯及浮廊

第2层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全日营业*厅(西餐厅、咖啡吧)

-主题餐厅

-一组男女卫生间

-客用楼梯及浮廊

第3层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商务中心

-宴会前厅

-宴会厅

-___间会议室

-设有____个贵宾的中式餐馆

-行政休闲厅

-_____组男女卫生间

第4层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所有客房及套房共_____间(其中包括所有豪华标准间、套房)

-行政办公室

-一组男女卫生间

第5至9层

-宾客电梯及通道

-所有客房及套房共______间(其中包括豪华标准间、套房、行政楼层、总统套房)

-9层上达10层城市俱乐部的客用楼梯间、楼梯及浮廊

第10层

-宾客电梯及通道

-城市俱乐部及水疗中心(spa)

-一组男女卫生间

本项目中的酒店服务式公寓区域

本项目中的国际女装中心商场区域

本项目中的建筑外立面

本项目中的外围景观设计

1.3设计方就前述工作位置进行之工作应尽量与业方之项目协调员完全配合,一切工作计划亦需要完全配合业方之规划时程、设计整合及施工顺序。

2.0服务范围

2.1设计方的服务分为四(4)个阶段完成。此四段如下页第3.0条中之说明。

2.2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要包括设计、平面配置及空间分隔规划、色系及配色计划、材料及内装之规格与范围、家具及陈设之遴选,以及与业方委任之项目协调员极其它顾问之间的协调与咨询。

2.3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要包括与业方或其委任之顾问的咨询与协商,以获取致一经过整合之设计方案。

2.4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包括参加由业方或其委托之项目协调员及其它顾问在任何工地所召集之一般会议(请参照本案第5.13、6.9、8.1(a)及8.1(b)条款)。

2.5对与本案标有(*)的区域,设计方的服务范围需包括色系与配色计划、材料及内装之规格与规范、家具及陈设之遴选,以及与业方委任之其它顾问之间的协调,但不包括任何细部设计和绘制图说。该细部设计和绘制图说应由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其委任之顾问提供。

2.6对本案标有(**)的区域,设计方的服务范围将只限于为获致一整合之设计方案的咨询服务。

3.0内装设计

业方本着对设计方的完全信任,同时在对设计方的设计成果给予高度期望的前提下委托设计方担当杭州xxx假日酒店的室内装修整体设计。设计方承诺明了业方的建设杭州西湖畔高标准的,富有特色,环境高雅的五*级酒店的整体意图及要求,对业方所有的杭州xxx假日酒店项目进行内部装修整体设计。在具体的设计过程之中,设计方应本着节省项目业方用于酒店固定成本投入的原则,在不影响设计效果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投入的装修成本。同时在物料的选择,施工工艺的运用上都应尽量考虑其经济效益并保持设计的独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性,以减少本项目本身投入使用后的经营成本压力。

3.1第一阶段:空间设计与家具陈设配置

3.1.1与业方举行前置作业会议或讨论会,确认并建立所有设计与功能之需求内容、设计程序、进度时程及发展各楼层之平面配置大样。

3.1.2与业方及其项目协调员或受其委任之其它顾问分别协商以建立内装之设计范围及内容。

3.1.3针对上述第1.2条中指定之所有区域的概要平面设计的发展整合建筑师之设计理念、业方之需求,以及作出推荐。

3.1.4设计方依据第1.2条约定,与提送所有区域之概要平面设计予业方后,视为本设计合同第一阶段的完成。平面配置大样应能反映功能需求、空间规划,包括地面标高、天棚净高、平面家俱配置、隔断位置等。

3.2第二阶段:理念

3.2.1第二阶段需于设计方对设计进度的确认后开始。第二阶段也可在业方的指示之下开始。于此阶段,设计方需发展色系及配色系统之规划和家具之遴选、地面墙面天花布置、初期施工图、立面图和透视图之描绘(请参照8.1(c)条款)以便清理室内装潢的基本理念。

3.2.2设计方需送交一份执行内装设计所需包含内部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的估计费用。固定式之内装,其估计费用应由业方的建筑师或经业方任命的估算师决定。设计方需协助提供估算师所有估算费用所需之装修配置计划以及建议单价。

3.2.3设计方于提交业方本阶段所需完成之设计图说、装修材料及内部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的估计费用后,视为本设计合同第二阶段完成。

本阶段设计方提交的成果应充分考虑到结构、水、电、暖通、照明、音响等其它专业的需求,并按4.0条款给出意见。

a、家俱配置图。

陈述所有固定装置、家俱图样上配合每件家俱和装饰拟定规格表标明编号,以便查阅材料规范说明。

b、建筑资料图

陈述关键性地点构形,如间隔墙位置,标明尺寸等资料以供建筑师使用。

c、天花图

陈述所有有关天花资料如物料、造型、饰面、颜色、灯具铺设、灯具之选择、机械资料,以供特聘之专业顾问,如灯光设计人员,综合于其设计内。

d、配电图

陈述有关电器/设备所需之机电插座位置、机械设备构形及位置,如地台电制、墙身风冷系统、出回风隔栅等。

e、地坪饰面图

陈述所需地坪饰面、颜色、材料规格、地台高差、新地坪标高。所有项目将配合材料规格编号。

3.3第三阶段:施工图说与施工规范

3.3.1第三阶段需于设计方对设计进度的确认后开始。第三阶段亦可在业方的指示之下开始。于次阶段,业方、其内装协调员或其委任的其他顾问应已提供所有设计方认为必需的数据、图说等,使设计方能够着手进行最后细部设计、绘制图说和施工规范的准备工作。

3.3.2设计方需将用于第1.2条之区域中所需之所有材料和家饰,制作成图表及详细清单,并需列明合格供货商之材料。本项图表或可提供为未来采购和安装之基本数据,其方式如后述:

(a)图说清册及详细目录。

(b)图表详列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

(c)在需要时,为不同装修材料和装修方式提供颜色样式和材质样品。

施工图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室内立面图

陈述墙身高度、饰面、保安系统位置、机电资料及固定装置项目、艺术摆设位置资料、配合材料规格及施工规范、标明编号。

(b)施工大样图

陈述所有固定位置详细资料及配置。

(c)客房样品规格

包括有关饰面、规格说明、图样、家具详图、数量、相片、物料样板资料。

(d)公共区域样品规格

包括有关饰面、窗帘、地毯、艺术品摆设之规格说明。

设计方无需为电力、机械系统设计出工程图纸,但需提供图纸显示出器具位置使用系统回路设计图,并注明水、电、空调等动力需要量及正确位置并配合专业设计师的要求提出自己所知的建议。

3.3.3设计方应在业方进行邀请承包商投标或对内装设计工作报价的过程上,协助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惟所有承包商之选定均属业方的权责,设计方对承包商之任何举措、疏忽或不履约的行为不负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3.3.4设计方应在业方进行审批承包商标单或报价的过程上,协助业方、其项目协调员或其估算师,以确认投标者之投标案均符合设计之设计图与规范的要求及选定之材料。任何与设计图说、规格不同或使用替代之同级材料,均需经设计方审验同意。

3.4第四阶段:协调与检验

3.4.1设计方需定期视察施工场所,并需与业方、其建筑师或项目管理单位要求时到场,惟本项要求需于合理的时间内提前通知设计方。业方于提出要求后,设计方应在合理时间和间隔下依工作的进展。关切业方的承包商或次承包商之合同执行,以确保所有室内装修工作均已照施工图说、规范与设计之理念进行。

3.4.2设计方需在业方的要求和指示下依本案第7.0条提供一名全职的工地协调员(以下称为“工地协调员”)在施工现场对关于室内装修之工作进行检验,联系并与业方、其项目协调员或其它顾问、承包商或其次承包商进行协调。工地内装协调员应逐日核对数据并提供此数据予任何需要单位,以利室内装修施工与安装作业进行。

3.4.3工地内部协调员应遵照设计方的指挥并使用设计方之技术协助以利协调与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3.4.4工地内装协调员需有必要只授权和责任,以能代表业方接受或拒绝任何室内装修工作之成品以维持室内装修工作成果能达到合理的标准与品质。

3.4.5工地内装协调员应在设计方的指挥下针对第1.2条中详述之所有服务区域编列施工瑕疵、疏忽及缺失改正建议清单。

3.4.6假使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自行雇佣工地内装协调员,其内装协调员应接受来自设计方的指挥,惟本项工地内装协调员的所有薪水、红利和费用均由业方负责。

3.4.7设计方(在工地内装协调员之协助下)针对1.2条款中详述之所有服务区域,完成提送施工瑕疵、疏忽及缺失改正建议清单。视为本设计合同第四阶段的完成。

4.0除外之合同服务项目

前述条款所述之设计方工作范围与责任并不包括合同没有具体提及的,酒店以外的其它工作范围及责任。所有未提及之项目均应适用本条款并认定为合同外之工作范围。有关该等除外工作包含下列各项:

4.1本项目中除了第1.2条所提的酒店所有工作区域外,属业方的建筑师极其它顾问之专业及责任范围的所有区域。

4.2本项目中除了第1.2条所提的所有工作区域外,所有与室内装修工作无关的建筑或其它专业工作项目,惟任何影响到客房结构、户型设计及组合调整与设计方专业范围有关的工作,设计方应针对装饰设计及酒店运作的需要及时提出相应的书面调整要求,以便建筑设计师进行相关的调整。

4.3所有照明、电器或机械项目和其它同类项目安装图或配线图或设计图等。惟任何与设计方专业范围有关的工作,设计方仍会依业方的要求给予书面的建议。

4.4空调系统设备的设计。但所有空调出风口及回风口等设施之整合应依照业方顾问的要求包含在工作范围内。

4.5非装饰设计的施工图说或计算数量,或场地钢筋混凝土、一般性结构工作、给排水配管、照明与所有机械的服务。

4.6厨房和洗衣房设备的设计和规范。

4.7研究调查业方整体项目预算之可行性。

4.8因遵照当地法令之规定而需与地方当局协调,而致需配合修改设计,或任何为配合取得执照或认可等之申办所需用之特别图说。

4.9任何为与前述合同条款规定之服务区域毫无关联区域所需之设计及咨询工作。

4.10投标和合同文件的准备。然而,设计方需提供业方所有其于本案范围内之详细设计图说和规范,以为据以包含在其投标/合同裆中。价目及数量表,招标和合同文件以及合同管理均非属设计方的责任。

4.11制服、图案及标志和专业照明设计以及艺术品之咨询及采购。然而。设计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就制服、图案及标志和专业照明设计以及艺术品之咨询和采购阐述与设计意图及主题相关的意见,并予业方委任之专家密切配合以适切反映专业顾问的设计理念于设计之中,最终获致一整合之设计成果。

4.12施工/制造图或竣工图均由业方、其承包商或其次承包商提供。

5.0设计工作之执行

为避免双方于设计工作之进行过程中对本案的服务范围有任何疑义,以下条款规范双方之功能及其责任与义务。

5.1设计方需提供如第3.0条之第一至四阶段所规定之设计图说与进度表和服务。

5.2所有计划方案、草图、报告与规范应以中、英文对照制作,以方便业方人员理解设计方的全部设计意图,且可在任何工作地点为之,惟设计方必须时时配合与业方或其项目管理单位之核定时程与进度表提送。

5.3所有内装设计图说、家具和照明设施之设计与图说,均属设计方的著作,在合同双方履行本合同后,业方享有设计方提供给业方的所有文件、文本、图册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同时业方承诺在未经设计方的同意下,业方不得或同意它方使用于本案范围以外之用途,除非是业方用于本项目内的替换、对外宣传推广或扩充方面。

5.4设计方除了提供材料的样品外,不得对任何人、团体和公司发布任何命令以承接任何工程、提供货物、代表业方接受任何的投标,或提供其它服务。

5.5所有施工场所及其它所有的会议记录均由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建筑师制作。所有会议记录均需发送给设计方。除非因为修改而变更,否则此记录均视为在会议中正式确认的决定。

5.6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建筑师需提供所有悬挂框架、托座、挂钩或其它设备之图说及规范,以为设计方就其木造或装潢固定物之设计整合人建物主结构,例如梁柱、楼地板、墙壁和楼梯间。

5.7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甚或建筑师在设计方的要求下,需提供存有所有(公制)图说的计算机磁盘。设计方为第一阶段提供的图说将为1:100的比例,而第二及第三阶段的图说将视各区域的情况为1:50、1:25和1:20的比例,并将由设计方指定。

5.8于业方自付的成本和费用下,业方需指示其建筑师派用所有必要的绘图员和绘图办公室之设备以能将设计方的图说汇入业方的建筑图上,设计方亦需自行提供为达成服务范围所需之绘图设备和所有耗材及纸张之一切费用。

5.9业方需应设计方的请求,供给设计方所有关于设计需求上所必需的书面数据,让设计方创造一个整合的内装设计。

5.10设计方可应业方的请求,提出艺术师/技工或专家,以执行特殊内装或工程,例如马赛克、雕塑、壁画、雕刻的玻璃和绘画等。本项艺术师/技工或专家等的聘用需为业方认可,且其一切费用或津贴需由业方另行商议后由业方支付。

5.11设计方需在下列项目中作出建议并协助业方选择:

(a)灯具开关、插座和电话接点。

(b)装饰的门把和五金配件。

(c)卫浴器具和五金配件。

第14篇 酒店内部设计合同范本

本合同订立于 年 月 日 委托人: (以下简称“业方”)。 受托人: ,注册办事处位于 (以下简称“设计方”)。 鉴于业方请设计方就“ 假日酒店”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室内装潢设计服务, 而设计方亦同意就以下所述条款与条件,担任本项目所委托之设计方。

业方及设计方兹就本项目之室内装潢设计服务,同意订定下列条款以资遵循:

1.0 委托及工作内容

1.1 业方委任设计方担任本项目之专任室内装潢设计方,并指定本项目主设计师由设计方的xxx先生担任(mr.h.l.lim),设计方同意接受此项委任。

1.2 合同工作内容将限定以下范围内之室内装潢设计:

1.2.1 酒店区域(指除酒店内的厨房、机房等专业封闭场所外的所有客用区域,如餐饮场所、客房、健康中心、俱乐部,公共区域中的大堂、门庭、楼梯、浮廊通道、消防楼梯间、后台等整体酒店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场所)

地下层bm2

地下停车库客用区域、电梯间、相应走廊及消防楼梯间。

地下层bm1

- 男女员工更衣室

- 员工餐厅

- 员工通道及相应电梯间、楼梯间。

地下层b1

-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 男女更衣室

- 健身房

- 室内游泳池

- 美容院

- 康乐中心

首层

大堂门庭、过道、消防门及通道

- 酒店大堂及接待前台

- 大堂休息厅

- 宾客电梯厅及内装

- 前台办公室

- 一组男女卫生间

- 大堂客用扶梯及浮廊

第2层

-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 全日营业餐厅(西餐厅、咖啡吧)

- 主题餐厅

- 一组男女卫生间

- 客用楼梯及浮廊

第3层

-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 商务中心

- 宴会前厅

- 宴会厅

- ___间会议室

- 设有____个贵宾的中式餐馆

- 行政休闲厅

- _____组男女卫生间

第4层

-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 所有客房及套房共_____间(其中包括所有豪华标准间、套房)

- 行政办公室

- 一组男女卫生间

第5至9层

- 宾客电梯及通道

- 所有客房及套房共______间(其中包括豪华标准间、套房、行政楼层、总统套房)

- 9层上达10层城市俱乐部的客用楼梯间、楼梯及浮廊

第10层

- 宾客电梯及通道

- 城市俱乐部及水疗中心(spa)

- 一组男女卫生间

本项目中的酒店服务式公寓区域

本项目中的国际女装中心商场区域

本项目中的建筑外立面

本项目中的外围景观设计

1.3 设计方就前述工作位置进行之工作应尽量与业方之项目协调员完全配合,一切工作计划亦需要完全配合业方之规划时程、设计整合及施工顺序。

2.0 服务范围

2.1 设计方的服务分为四(4)个阶段完成。此四段如下页第3.0条中之说明。

2.2 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要包括设计、平面配置及空间分隔规划、色系及配色计划、材料及内装之规格与范围、家具及陈设之遴选,以及与业方委任之项目协调员极其它顾问之间的协调与咨询。

2.3 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要包括与业方或其委任之顾问的咨询与协商,以获取致一经过整合之设计方案。

2.4 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包括参加由业方或其委托之项目协调员及其它顾问在任何工地所召集之一般会议(请参照本案第5.13、6.9、8.1(a)及8.1(b)条款)。

2.5 对与本案标有(*)的区域,设计方的服务范围需包括色系与配色计划、材料及内装之规格与规范、家具及陈设之遴选,以及与业方委任之其它顾问之间的协调,但不包括任何细部设计和绘制图说。该细部设计和绘制图说应由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其委任之顾问提供。

2.6 对本案标有(**)的区域,设计方的服务范围将只限于为获致一整合之设计方案的咨询服务。

3.0 内装设计

业方本着对设计方的完全信任,同时在对设计方的设计成果给予高度期望的前提下委托设计方担当杭州xxx假日酒店的室内装修整体设计。设计方明了业方的建设杭州西湖畔高标准的,富有特色,环境高雅的五酒店的整体意图及要求,对业方所有的杭州xxx假日酒店项目进行内部装修整体设计。在具体的设计过程之中,设计方应本着节省项目业方用于酒店固定成本投入的原则,在不影响设计效果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投入的装修成本。同时在物料的选择,施工工艺的运用上都应尽量考虑其经济效益并保持设计的独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性,以减少本项目本身投入使用后的经营成本压力。

3.1 第一阶段:空间设计与家具陈设配置

3.1.1 与业方举行前置作业会议或讨论会,确认并建立所有设计与功能之需求内容、设计程序、进度时程及发展各楼层之平面配置大样。

3.1.2 与业方及其项目协调员或受其委任之其它顾问分别协商以建立内装之设计范围及内容。

3.1.3 针对上述第1.2条中指定之所有区域的概要平面设计的发展整合建筑师之设计理念、业方之需求,以及作出推荐。

3.1.4 设计方依据第1.2条约定,与提送所有区域之概要平面设计予业方后,视为本设计合同第一阶段的完成。平面配置大样应能反映功能需求、空间规划,包括地面标高、天棚净高、平面家俱配置、隔断位置等。

3.2 第二阶段:理念

3.2.1 第二阶段需于设计方对设计进度的确认后开始。第二阶段也可在业方的指示之下开始。于此阶段,设计方需发展色系及配色系统之规划和家具之遴选、地面墙面天花布置、初期施工图、立面图和透视图之描绘(请参照8.1(c)条款)以便清理室内装潢的基本理念。

3.2.2 设计方需送交一份执行内装设计所需包含内部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的估计费用。固定式之内装,其估计费用应由业方的建筑师或经业方任命的估算师决定。设计方需协助提供估算师所有估算费用所需之装修配置计划以及建议单价。

3.2.3 设计方于提交业方本阶段所需完成之设计图说、装修材料及内部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的估计费用后,视为本设计合同第二阶段完成。

本阶段设计方提交的成果应充分考虑到结构、水、电、暖通、照明、音响等其它专业的需求,并按4.0条款给出意见。

a、 家俱配置图。

陈述所有固定装置、家俱图样上配合每件家俱和装饰拟定规格表标明编号,以便查阅材料规范说明。

b、 建筑资料图

陈述关键性地点构形,如间隔墙位置,标明尺寸等资料以供建筑师使用。

c、 天花图

陈述所有有关天花资料如物料、造型、饰面、颜色、灯具铺设、灯具之选择、机械资料,以供特聘之专业顾问,如灯光设计人员,综合于其设计内。

d、 配电图

陈述有关电器/设备所需之机电插座位置、机械设备构形及位置,如地台电制、墙身风冷系统、出回风隔栅等。

e、 地坪饰面图

陈述所需地坪饰面、颜色、材料规格、地台高差、新地坪标高。所有项目将配合材料规格编号。

3.3 第三阶段:施工图说与施工规范

3.3.1 第三阶段需于设计方对设计进度的确认后开始。第三阶段亦可在业方的指示之下开始。于次阶段,业方、其内装协调员或其委任的其他顾问应已提供所有设计方认为必需的数据、图说等,使设计方能够着手进行最后细部设计、绘制图说和施工规范的准备工作。

3.3.2 设计方需将用于第1.2条之区域中所需之所有材料和家饰,制作成图表及详细清单,并需列明合格供货商之材料。本项图表或可提供为未来采购和安装之基本数据,其方式如后述:

(a) 图说清册及详细目录。

(b) 图表详列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

(c) 在需要时,为不同装修材料和装修方式提供颜色样式和材质样品。

施工图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室内立面图

陈述墙身高度、饰面、保安系统位置、机电资料及固定装置项目、艺术摆设位置资料、配合材料规格及施工规范、标明编号。

(b) 施工大样图

陈述所有固定位置详细资料及配置。

(c) 客房样品规格

包括有关饰面、规格说明、图样、家具详图、数量、相片、物料样板资料。

(d) 公共区域样品规格

包括有关饰面、窗帘、地毯、艺术品摆设之规格说明。

设计方无需为电力、机械系统设计出工程图纸,但需提供图纸显示出器具位置使用系统回路设计图,并注明水、电、空调等动力需要量及正确位置并配合专业设计师的要求提出自己所知的建议。

3.3.3 设计方应在业方进行邀请承包商投标或对内装设计工作报价的过程上,协助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惟所有承包商之选定均属业方的权责,设计方对承包商之任何举措、疏忽或不履约的行为不负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3.3.4 设计方应在业方进行审批承包商标单或报价的过程上,协助业方、其项目协调员或其估算师,以确认投标者之投标案均符合设计之设计图与规范的要求及选定之材料。任何与设计图说、规格不同或使用替代之同级材料,均需经设计方审验同意。

3.4 第四阶段:协调与检验

3.4.1 设计方需定期视察施工场所,并需与业方、其建筑师或项目管理单位要求时到场,惟本项要求需于合理的时间内提前通知设计方。业方于提出要求后,设计方应在合理时间和间隔下依工作的进展。关切业方的承包商或次承包商之合同执行,以确保所有室内装修工作均已照施工图说、规范与设计之理念进行。

3.4.2 设计方需在业方的要求和指示下依本案第7.0条提供一名全职的工地协调员(以下称为“工地协调员”)在施工现场对关于室内装修之工作进行检验,联系并与业方、其项目协调员或其它顾问、承包商或其次承包商进行协调。工地内装协调员应逐日核对数据并提供此数据予任何需要单位,以利室内装修施工与安装作业进行。

3.4.3 工地内部协调员应遵照设计方的指挥并使用设计方之技术协助以利协调与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3.4.4 工地内装协调员需有必要只授权和责任,以能代表业方接受或拒绝任何室内装修工作之成品以维持室内装修工作成果能达到合理的标准与品质。

3.4.5 工地内装协调员应在设计方的指挥下针对第1.2条中详述之所有服务区域编列施工瑕疵、疏忽及缺失改正建议清单。

3.4.6 假使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自行雇佣工地内装协调员,其内装协调员应接受来自设计方的指挥,惟本项工地内装协调员的所有薪水、红利和费用均由业方负责。

3.4.7 设计方(在工地内装协调员之协助下)针对1.2条款中详述之所有服务区域,完成提送施工瑕疵、疏忽及缺失改正建议清单。视为本设计合同第四阶段的完成。

4.0 除外之合同服务项目

前述条款所述之设计方工作范围与责任并不包括合同没有具体提及的,酒店以外的其它工作范围及责任。所有未提及之项目均应适用本条款并认定为合同外之工作范围。有关该等除外工作包含下列各项:

4.1 本项目中除了第1.2条所提的酒店所有工作区域外,属业方的建筑师极其它顾问之专业及责任范围的所有区域。

4.2 本项目中除了第1.2条所提的所有工作区域外,所有与室内装修工作无关的建筑或其它专业工作项目,惟任何影响到客房结构、户型设计及组合调整与设计方专业范围有关的工作,设计方应针对装饰设计及酒店运作的需要及时提出相应的书面调整要求,以便建筑设计师进行相关的调整。

4.3 所有照明、电器或机械项目和其它同类项目安装图或配线图或设计图等。惟任何与设计方专业范围有关的工作,设计方仍会依业方的要求给予书面的建议。

4.4 空调系统设备的设计。但所有空调出风口及回风口等设施之整合应依照业方顾问的要求包含在工作范围内。

4.5 非装饰设计的施工图说或计算数量,或场地钢筋混凝土、一般性结构工作、给排水配管、照明与所有机械的服务。

4.6 厨房和洗衣房设备的设计和规范。

4.7 研究调查业方整体项目预算之可行性。

4.8 因遵照当地法令之规定而需与地方*协调,而致需配合修改设计,或任何为配合取得执照或认可等之申办所需用之特别图说。

4.9 任何为与前述合同条款规定之服务区域毫无关联区域所需之设计及咨询工作。

4.10 投标和合同文件的准备。然而,设计方需提供业方所有其于本案范围内之详细设计图说和规范,以为据以包含在其投标/合同裆中。价目及数量表,招标和合同文件以及合同管理均非属设计方的责任。

4.11 制服、图案及标志和专业照明设计以及艺术品之咨询及采购。然而。设计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就制服、图案及标志和专业照明设计以及艺术品之咨询和采购阐述与设计意图及主题相关的意见,并予业方委任之专家密切配合以适切反映专业顾问的设计理念于设计之中,最终获致一整合之设计成果。

4.12 施工/制造图或竣工图均由业方、其承包商或其次承包商提供。

5.0 设计工作之执行

为避免双方于设计工作之进行过程中对本案的服务范围有任何疑义,以下条款规范双方之功能及其责任与义务。

5.1 设计方需提供如第3.0条之第一至四阶段所规定之设计图说与进度表和服务。

5.2 所有计划方案、草图、报告与规范应以中、英文对照制作,以方便业方人员理解设计方的全部设计意图,且可在任何工作地点为之,惟设计方必须时时配合与业方或其项目管理单位之核定时程与进度表提送。

5.3 所有内装设计图说、家具和照明设施之设计与图说,均属设计方的著作,在合同双方履行本合同后,业方享有设计方提供给业方的所有文件、文本、图册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同时业方在未经设计方的同意下,业方不得或同意它方使用于本案范围以外之用途,除非是业方用于本项目内的替换、对外宣传推广或扩充方面。

5.4 设计方除了提供材料的样品外,不得对任何人、团体和公司发布任何命令以承接任何工程、提供货物、代表业方接受任何的投标,或提供其它服务。

5.5 所有施工场所及其它所有的会议记录均由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建筑师制作。所有会议记录均需发送给设计方。除非因为修改而变更,否则此记录均视为在会议中正式确认的决定。

5.6 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建筑师需提供所有悬挂框架、托座、挂钩或其它设备之图说及规范,以为设计方就其木造或装潢固定物之设计整合人建物主结构,例如梁柱、楼地板、墙壁和楼梯间。

5.7 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甚或建筑师在设计方的要求下,需提供存有所有(公制)图说的计算机磁盘。设计方为第一阶段提供的图说将为1:100的比例,而第二及第三阶段的图说将视各区域的情况为1:50、1:25和1:20的比例,并将由设计方指定。

5.8 于业方自付的成本和费用下,业方需指示其建筑师派用所有必要的绘图员和绘图办公室之设备以能将设计方的图说汇入业方的建筑图上,设计方亦需自行提供为达成服务范围所需之绘图设备和所有耗材及纸张之一切费用。

5.9 业方需应设计方的请求,供给设计方所有关于设计需求上所必需的书面数据,让设计方创造一个整合的内装设计。

5.10 设计方可应业方的请求,提出艺术师/技工或专家,以执行特殊内装或工程,例如马赛克、雕塑、壁画、雕刻的玻璃和绘画等。本项艺术师/技工或专家等的聘用需为业方认可,且其一切费用或津贴需由业方另行商议后由业方支付。

5.11 设计方需在下列项目中作出建议并协助业方选择:

(a) 灯具开关、插座和电话接点。

(b) 装饰的门把和五金配件。

(c) 卫浴器具和五金配件。

第15篇 酒店内部设计合同

本合同订立于 年 月 日 委托人: (以下简称“业方”)。 受托人: ,注册办事处位于 (以下简称“设计方”)。 鉴于业方请设计方就“ 假日酒店”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室内装潢设计服务, 而设计方亦同意就以下所述条款与条件,担任本项目所委托之设计方。

业方及设计方兹就本项目之室内装潢设计服务,同意订定下列条款以资遵循:

1.0 委托及工作内容

1.1 业方委任设计方担任本项目之专任室内装潢设计方,并指定本项目主设计师由设计方的xxx先生担任(mr.h.l.lim),设计方同意接受此项委任。

1.2 合同工作内容将限定以下范围内之室内装潢设计:

1.2.1 酒店区域(指除酒店内的厨房、机房等专业封闭场所外的所有客用区域,如餐饮场所、客房、健康中心、俱乐部,公共区域中的大堂、门庭、楼梯、浮廊通道、消防楼梯间、后台等整体酒店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场所)

地下层bm2

地下停车库客用区域、电梯间、相应走廊及消防楼梯间。

地下层bm1

- 男女员工更衣室

- 员工餐厅

- 员工通道及相应电梯间、楼梯间。

地下层b1

-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 男女更衣室

- 健身房

- 室内游泳池

- 美容院

- 康乐中心

首层

大堂门庭、过道、消防门及通道

- 酒店大堂及接待前台

- 大堂休息厅

- 宾客电梯厅及内装

- 前台办公室

- 一组男女卫生间

- 大堂客用扶梯及浮廊

第2层

-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 全日营业餐厅(西餐厅、咖啡吧)

- 主题餐厅

- 一组男女卫生间

- 客用楼梯及浮廊

第3层

-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 商务中心

- 宴会前厅

- 宴会厅

- ___间会议室

- 设有____个贵宾的中式餐馆

- 行政休闲厅

- _____组男女卫生间

第4层

-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 所有客房及套房共_____间(其中包括所有豪华标准间、套房)

- 行政办公室

- 一组男女卫生间

第5至9层

- 宾客电梯及通道

- 所有客房及套房共______间(其中包括豪华标准间、套房、行政楼层、总统套房)

- 9层上达10层城市俱乐部的客用楼梯间、楼梯及浮廊

第10层

- 宾客电梯及通道

- 城市俱乐部及水疗中心(spa)

- 一组男女卫生间

本项目中的酒店服务式公寓区域

本项目中的国际女装中心商场区域

本项目中的建筑外立面

本项目中的外围景观设计

1.3 设计方就前述工作位置进行之工作应尽量与业方之项目协调员完全配合,一切工作计划亦需要完全配合业方之规划时程、设计整合及施工顺序。

2.0 服务范围

2.1 设计方的服务分为四(4)个阶段完成。此四段如下页第3.0条中之说明。

2.2 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要包括设计、平面配置及空间分隔规划、色系及配色计划、材料及内装之规格与范围、家具及陈设之遴选,以及与业方委任之项目协调员极其它顾问之间的协调与咨询。

2.3 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要包括与业方或其委任之顾问的咨询与协商,以获取致一经过整合之设计方案。

2.4 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包括参加由业方或其委托之项目协调员及其它顾问在任何工地所召集之一般会议(请参照本案第5.13、6.9、8.1(a)及8.1(b)条款)。

2.5 对与本案标有(*)的区域,设计方的服务范围需包括色系与配色计划、材料及内装之规格与规范、家具及陈设之遴选,以及与业方委任之其它顾问之间的协调,但不包括任何细部设计和绘制图说。该细部设计和绘制图说应由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其委任之顾问提供。

2.6 对本案标有(**)的区域,设计方的服务范围将只限于为获致一整合之设计方案的咨询服务。

3.0 内装设计

业方本着对设计方的完全信任,同时在对设计方的设计成果给予高度期望的前提下委托设计方担当杭州xxx假日酒店的室内装修整体设计。设计方明了业方的建设杭州西湖畔高标准的,富有特色,环境高雅的五酒店的整体意图及要求,对业方所有的杭州xxx假日酒店项目进行内部装修整体设计。在具体的设计过程之中,设计方应本着节省项目业方用于酒店固定成本投入的原则,在不影响设计效果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投入的装修成本。同时在物料的选择,施工工艺的运用上都应尽量考虑其经济效益并保持设计的独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性,以减少本项目本身投入使用后的经营成本压力。

3.1 第一阶段:空间设计与家具陈设配置

3.1.1 与业方举行前置作业会议或讨论会,确认并建立所有设计与功能之需求内容、设计程序、进度时程及发展各楼层之平面配置大样。

3.1.2 与业方及其项目协调员或受其委任之其它顾问分别协商以建立内装之设计范围及内容。

3.1.3 针对上述第1.2条中指定之所有区域的概要平面设计的发展整合建筑师之设计理念、业方之需求,以及作出推荐。

3.1.4 设计方依据第1.2条约定,与提送所有区域之概要平面设计予业方后,视为本设计合同第一阶段的完成。平面配置大样应能反映功能需求、空间规划,包括地面标高、天棚净高、平面家俱配置、隔断位置等。

3.2 第二阶段:理念

3.2.1 第二阶段需于设计方对设计进度的确认后开始。第二阶段也可在业方的指示之下开始。于此阶段,设计方需发展色系及配色系统之规划和家具之遴选、地面墙面天花布置、初期施工图、立面图和透视图之描绘(请参照8.1(c)条款)以便清理室内装潢的基本理念。

3.2.2 设计方需送交一份执行内装设计所需包含内部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的估计费用。固定式之内装,其估计费用应由业方的建筑师或经业方任命的估算师决定。设计方需协助提供估算师所有估算费用所需之装修配置计划以及建议单价。

3.2.3 设计方于提交业方本阶段所需完成之设计图说、装修材料及内部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的估计费用后,视为本设计合同第二阶段完成。

本阶段设计方提交的成果应充分考虑到结构、水、电、暖通、照明、音响等其它专业的需求,并按4.0条款给出意见。

a、 家俱配置图。

陈述所有固定装置、家俱图样上配合每件家俱和装饰拟定规格表标明编号,以便查阅材料规范说明。

b、 建筑资料图

陈述关键性地点构形,如间隔墙位置,标明尺寸等资料以供建筑师使用。

c、 天花图

陈述所有有关天花资料如物料、造型、饰面、颜色、灯具铺设、灯具之选择、机械资料,以供特聘之专业顾问,如灯光设计人员,综合于其设计内。

d、 配电图

陈述有关电器/设备所需之机电插座位置、机械设备构形及位置,如地台电制、墙身风冷系统、出回风隔栅等。

e、 地坪饰面图

陈述所需地坪饰面、颜色、材料规格、地台高差、新地坪标高。所有项目将配合材料规格编号。

3.3 第三阶段:施工图说与施工规范

3.3.1 第三阶段需于设计方对设计进度的确认后开始。第三阶段亦可在业方的指示之下开始。于次阶段,业方、其内装协调员或其委任的其他顾问应已提供所有设计方认为必需的数据、图说等,使设计方能够着手进行最后细部设计、绘制图说和施工规范的准备工作。

3.3.2 设计方需将用于第1.2条之区域中所需之所有材料和家饰,制作成图表及详细清单,并需列明合格供货商之材料。本项图表或可提供为未来采购和安装之基本数据,其方式如后述:

(a) 图说清册及详细目录。

(b) 图表详列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

(c) 在需要时,为不同装修材料和装修方式提供颜色样式和材质样品。

施工图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室内立面图

陈述墙身高度、饰面、保安系统位置、机电资料及固定装置项目、艺术摆设位置资料、配合材料规格及施工规范、标明编号。

(b) 施工大样图

陈述所有固定位置详细资料及配置。

(c) 客房样品规格

包括有关饰面、规格说明、图样、家具详图、数量、相片、物料样板资料。

(d) 公共区域样品规格

包括有关饰面、窗帘、地毯、艺术品摆设之规格说明。

设计方无需为电力、机械系统设计出工程图纸,但需提供图纸显示出器具位置使用系统回路设计图,并注明水、电、空调等动力需要量及正确位置并配合专业设计师的要求提出自己所知的建议。

3.3.3 设计方应在业方进行邀请承包商投标或对内装设计工作报价的过程上,协助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惟所有承包商之选定均属业方的权责,设计方对承包商之任何举措、疏忽或不履约的行为不负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3.3.4 设计方应在业方进行审批承包商标单或报价的过程上,协助业方、其项目协调员或其估算师,以确认投标者之投标案均符合设计之设计图与规范的要求及选定之材料。任何与设计图说、规格不同或使用替代之同级材料,均需经设计方审验同意。

3.4 第四阶段:协调与检验

3.4.1 设计方需定期视察施工场所,并需与业方、其建筑师或项目管理单位要求时到场,惟本项要求需于合理的时间内提前通知设计方。业方于提出要求后,设计方应在合理时间和间隔下依工作的进展。关切业方的承包商或次承包商之合同执行,以确保所有室内装修工作均已照施工图说、规范与设计之理念进行。

3.4.2 设计方需在业方的要求和指示下依本案第7.0条提供一名全职的工地协调员(以下称为“工地协调员”)在施工现场对关于室内装修之工作进行检验,联系并与业方、其项目协调员或其它顾问、承包商或其次承包商进行协调。工地内装协调员应逐日核对数据并提供此数据予任何需要单位,以利室内装修施工与安装作业进行。

3.4.3 工地内部协调员应遵照设计方的指挥并使用设计方之技术协助以利协调与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3.4.4 工地内装协调员需有必要只授权和责任,以能代表业方接受或拒绝任何室内装修工作之成品以维持室内装修工作成果能达到合理的标准与品质。

3.4.5 工地内装协调员应在设计方的指挥下针对第1.2条中详述之所有服务区域编列施工瑕疵、疏忽及缺失改正建议清单。

3.4.6 假使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自行雇佣工地内装协调员,其内装协调员应接受来自设计方的指挥,惟本项工地内装协调员的所有薪水、红利和费用均由业方负责。

3.4.7 设计方(在工地内装协调员之协助下)针对1.2条款中详述之所有服务区域,完成提送施工瑕疵、疏忽及缺失改正建议清单。视为本设计合同第四阶段的完成。

4.0 除外之合同服务项目

前述条款所述之设计方工作范围与责任并不包括合同没有具体提及的,酒店以外的其它工作范围及责任。所有未提及之项目均应适用本条款并认定为合同外之工作范围。有关该等除外工作包含下列各项:

4.1 本项目中除了第1.2条所提的酒店所有工作区域外,属业方的建筑师极其它顾问之专业及责任范围的所有区域。

4.2 本项目中除了第1.2条所提的所有工作区域外,所有与室内装修工作无关的建筑或其它专业工作项目,惟任何影响到客房结构、户型设计及组合调整与设计方专业范围有关的工作,设计方应针对装饰设计及酒店运作的需要及时提出相应的书面调整要求,以便建筑设计师进行相关的调整。

4.3 所有照明、电器或机械项目和其它同类项目安装图或配线图或设计图等。惟任何与设计方专业范围有关的工作,设计方仍会依业方的要求给予书面的建议。

4.4 空调系统设备的设计。但所有空调出风口及回风口等设施之整合应依照业方顾问的要求包含在工作范围内。

4.5 非装饰设计的施工图说或计算数量,或场地钢筋混凝土、一般性结构工作、给排水配管、照明与所有机械的服务。

4.6 厨房和洗衣房设备的设计和规范。

4.7 研究调查业方整体项目预算之可行性。

4.8 因遵照当地法令之规定而需与地方*协调,而致需配合修改设计,或任何为配合取得执照或认可等之申办所需用之特别图说。

4.9 任何为与前述合同条款规定之服务区域毫无关联区域所需之设计及咨询工作。

4.10 投标和合同文件的准备。然而,设计方需提供业方所有其于本案范围内之详细设计图说和规范,以为据以包含在其投标/合同裆中。价目及数量表,招标和合同文件以及合同管理均非属设计方的责任。

4.11 制服、图案及标志和专业照明设计以及艺术品之咨询及采购。然而。设计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就制服、图案及标志和专业照明设计以及艺术品之咨询和采购阐述与设计意图及主题相关的意见,并予业方委任之专家密切配合以适切反映专业顾问的设计理念于设计之中,最终获致一整合之设计成果。

4.12 施工/制造图或竣工图均由业方、其承包商或其次承包商提供。

5.0 设计工作之执行

为避免双方于设计工作之进行过程中对本案的服务范围有任何疑义,以下条款规范双方之功能及其责任与义务。

5.1 设计方需提供如第3.0条之第一至四阶段所规定之设计图说与进度表和服务。

5.2 所有计划方案、草图、报告与规范应以中、英文对照制作,以方便业方人员理解设计方的全部设计意图,且可在任何工作地点为之,惟设计方必须时时配合与业方或其项目管理单位之核定时程与进度表提送。

5.3 所有内装设计图说、家具和照明设施之设计与图说,均属设计方的著作,在合同双方履行本合同后,业方享有设计方提供给业方的所有文件、文本、图册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同时业方在未经设计方的同意下,业方不得或同意它方使用于本案范围以外之用途,除非是业方用于本项目内的替换、对外宣传推广或扩充方面。

5.4 设计方除了提供材料的样品外,不得对任何人、团体和公司发布任何命令以承接任何工程、提供货物、代表业方接受任何的投标,或提供其它服务。

5.5 所有施工场所及其它所有的会议记录均由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建筑师制作。所有会议记录均需发送给设计方。除非因为修改而变更,否则此记录均视为在会议中正式确认的决定。

5.6 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建筑师需提供所有悬挂框架、托座、挂钩或其它设备之图说及规范,以为设计方就其木造或装潢固定物之设计整合人建物主结构,例如梁柱、楼地板、墙壁和楼梯间。

5.7 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甚或建筑师在设计方的要求下,需提供存有所有(公制)图说的计算机磁盘。设计方为第一阶段提供的图说将为1:100的比例,而第二及第三阶段的图说将视各区域的情况为1:50、1:25和1:20的比例,并将由设计方指定。

5.8 于业方自付的成本和费用下,业方需指示其建筑师派用所有必要的绘图员和绘图办公室之设备以能将设计方的图说汇入业方的建筑图上,设计方亦需自行提供为达成服务范围所需之绘图设备和所有耗材及纸张之一切费用。

5.9 业方需应设计方的请求,供给设计方所有关于设计需求上所必需的书面数据,让设计方创造一个整合的内装设计。

5.10 设计方可应业方的请求,提出艺术师/技工或专家,以执行特殊内装或工程,例如马赛克、雕塑、壁画、雕刻的玻璃和绘画等。本项艺术师/技工或专家等的聘用需为业方认可,且其一切费用或津贴需由业方另行商议后由业方支付。

5.11 设计方需在下列项目中作出建议并协助业方选择:

(a) 灯具开关、插座和电话接点。

(b) 装饰的门把和五金配件。

(c) 卫浴器具和五金配件。

第16篇 酒店装修设计合同范本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 开工前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

| 支付次数 | 支付时间 | 支付金额 |

|------|--------|--------|

| 第一次 | 开工前三日 | 支付 元 |

| 第二次 | 工程进度过半 | 支付 元 |

| 第三次 | 双方验收合格 | 支付 元 |

--------------------------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1.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12.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 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下午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附则

16.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____________部门____份.

16.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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