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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合同书(16份范本)

更新时间:2024-11-12

加工合同书

第1篇 加工厂租赁合同书范本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根据《民法典》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厂房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厂房使用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厂房包括机器设备及部分附属房间。乙方已对甲方所要承租的厂房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包该厂房。

二、租赁用途为石材加工与销售,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经营。

三、租赁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前五年租金每年为人民币 万,此后五年每年人民币 万,付款方式:一年一付、为每年的正月一次性付清。(实价不含水、电、暖、煤气、设备等费用、不含税,其一切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五、乙方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应支付甲方人民币15万元作为租赁押金。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应无息退还给乙方。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不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租赁押金,以15万元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六、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自行承担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税收、员工招聘、工资、设备维修、厂房维修,变压器维修等一切因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乙方自负营亏,独立核算,因此产生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2、甲方提供变压器给乙方使用,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每月提供的电表度数(电费单)将产生的电费按月及时支付给甲方。税收(含国税、地税)与石粉处置粉、污染治理费等一切政府收费均由甲方代缴,乙方应当将款项在产生后七天内及时支付给甲方。

3、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劳动争议、工伤责任事故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的工伤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部追偿。并且要求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诉讼费等等。

4、不得对所承包的厂房进行影响使用安全的履行,如确有需要改造,必须得甲方面同意,费用自理,权属归甲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或者解除合同时,就无偿移交给甲方。

5、不得在租赁的厂房周围堆入石料及杂物,以免影响车辆及人员通行。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所承租的厂房分租、转借、转租给他人使用或与他人互换使用,不得抵押承租厂房。也不得以合伙、合资入股的方式将厂房转由他人承租。不得用承租的厂房用作工商登记使用。

7、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不得利用所承租的厂房从事黄、堵、毒以及走私、贩私、制毒、售假等违法活动,不得生产加工和存放易燃爆物品,不得在所承租的厂房和场地上存放、生产、销售对周边环境和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生产经营必须符合城镇管理和环保要求。

8、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管理,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9、厂房内应当公告设备安全操作指示,如乙方违反操作规定,所造成的安全事故或隐患,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对乙方承租期间内的消防、用电、生产加工、工人及其家属和相关人员等甲方不承担责任及连带责任。

10、租赁期间,如遇到天灾、战争、政府征地需要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成的各项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在合同未到期间内甲方不可用任何形式收回厂房场地使用。在合同期间内购置增加的机械设备,乙在租期满后有权拆走,甲方只是提供空厂房。甲方需为乙方提供变压器和水电到厂内,及工厂经常所需的有关证件。

11、乙方租赁后,应当以自行注册的公司或个体名义对外经营,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经营,“辉祺”商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无权使用。

1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当将厂房及设备完整移交给甲方,厂房内新增加或者安装的机器设备全部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破坏任何厂房机器设备。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甲方有权直接扣押乙方支付的租赁押金,作为部分违约金。

2、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用乙方支付的押金作为损害赔偿使用。

七、本合同若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拟定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庭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为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2篇 废纸委托加工合同书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河南朝阳沟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被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全年加工产品,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委托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全年加工产品,全年总合作量为.吨,每批订单量不低于吨,乙方供给甲方的价格为

元/kg,合作期间乙方不得私自调高价格(非人为因素的原料价格上涨因素除外)。

产品质量要求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同要求分批次下订单委托乙方加工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营业执照、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法律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公章。

3、每次订货需提前给乙方提供订单,并在订单中向乙方表

明加工规格、数量、产品标准要求、交货时间和地点等。

4、根据产品规格和每次订单计划量在乙方开始包装前将产品内包装袋、外包装箱运到乙方的辅料仓库。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加工过程、检验过程、原料、辅料、成品仓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品和产品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方应严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进行委托加工生产。

2、按照合同约定的规格、数量、产品标准、生产期限、交货地点等相关要求加工、交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和短缺订单数量或任意延期交货。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加工过程控制,原料符合标准要求,加工用水符合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加工过程使用任何添加剂应符合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要求,成品应符合标准要求,每批成品交付时向甲方提供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官方型式检验报告和乙方自己的出厂检验报告。

4、向甲方提供产品说明、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号、保质期及保存条件、厂名厂址及电话,供甲方包装设计和产品宣传、销售用。如有更改需提前通知甲方。

5、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内包装袋、外包装箱,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内包装袋、外包装箱等破损、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得将甲方提供的内包装袋、外包装箱用于其他人生产。包装过程的包装袋、包装箱损耗应有专人记录并经甲方确认签字。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将甲方订单的数量、价格告知第三方。

7、乙方应确保所供产品的质量。由于乙方产品质量原因导致甲方在产品保质期内销售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同时乙方应在48小时内到质量事故发生地处理此事。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下订单给乙方后应在乙方开始生产前预交订单货款的%作为预付款,乙方保质保量生产结束后,余款交付方式为

第五条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标准及订单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1%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每天扣除甲方此批货总价1%的违约金。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违约按本合同第三条(7)执行。

2、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30%的违约金。

3、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12个月,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具体每批产品生产、交货时间以甲方订单为准。

第八条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

的可在甲方所在地司法部门申请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补充协议、传真件、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公司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第3篇 加工型种薯采购合同书

买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买卖双方同意买卖马铃薯脱毒种薯,并按下列条件成交:

1、品种

加工型马铃薯(大西洋)

2、种薯级别

(按国家分级标准)原种二代脱毒种薯,品种纯度99%以上,净度98%以上。

3、规格

单薯重:40-80克、80-120克,病、烂、冻薯率小于2%.

4、包装

_________公斤/麻包袋,或_________公斤/麻包袋,包装袋印刷产品名称,执行标准,注册商标和生产单位名称地址。每袋附合格证标签一张。

5、数量

_________吨(根据实际装车量,约溢装_________吨)。

6、交货地点

7、价格

(货价、保价费、长短途运费、包装费)_________元/吨。

8、费用负担

由卖方办理运输事项,各项手续费用由卖方负担,在产地的装车费及短途运费由卖方负担,铁路运费由卖方承担。运抵惠州火车站后,所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9、货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7天内,买方向卖方预付货款_________万元。

10、支付方式

预付货款通过电汇至卖方银行账户,剩余货款在交货地点货物交割时现金结算清。(分三批汇入甲方账户)

11、检验和异议

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三天内由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和装运单对商品质量和数量检验。如发现与合同规定和装运单不符,除承运方责任外,可凭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异议。

凡因执行合同发生的异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12、不可抗力

如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原因,使卖方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以电话和传真立即通知买方。

13、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双方各执壹份。

卖方:_________(公章)买方:__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___(签字)

第4篇 加工水晶琥珀画合同书

甲方:(定做方)

乙方:(承揽方)

附加身份证复印件

加工水晶琥珀画,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产品样本图案。

天然彩沙、镀金线及专用工具,乙方自购。

如在本厂购买材料,由于乙方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做画,为保证本厂产品质量,材料不退。

2、甲方对乙方产品负责回收并以现金支付加工费(____元/),拒收任何原因的半成品和不合格产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通过考察同意后,自愿购买材料。

如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自己负责。

2、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样本、限本人制作,如私自组织人员加工,技术转让,需经厂方同意方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三、违约条款

1、甲方违背合同第一条(2款)时以(____元/)的1倍支付乙方违约金。

2、乙方外购材料掺杂使假,私自技术转让时,按每平方米____元的1倍支付甲方违约金。

四、本合同有效期____月,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期瞒后,乙方申请,甲方有权依据生产定单续签或终止合同。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并有验收标准为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5篇 加工合同书通用版

供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需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根据《民法典》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

二、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及地点:

三、原材料来源及互利方法:

四、交(收)货方法、地点及运杂费负担:

五、货款结算时间及方法:

六、包装要求及包装物回收办法、费用负担:

七、经济责任:

八、其他:

九、供需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灾害和确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由合同鉴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需修改或终止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立协议方可有效,并报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十

一、本合同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双方都有权按《民法典》有关规定,向合同仲裁机关提出书面申诉,要求调解、仲裁处理。十

二、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银行各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二份。十

三、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服装加工合同 钢筋加工合同 加工贸易合同 进料加工合同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6篇 钢筋加工合同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相关法律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对甲方承施的( )工程项目结构中的钢筋部分进行成型加工(含机械连接接头)配送事宜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 )项目位于( ),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结构封顶日期 年 月 日。

二、 加工事宜: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成型钢筋所使用的线材、圆钢及螺纹钢的原材料为首钢、唐钢、宣钢、邢钢产品。如加工过程中乙方使用非合同规定的原材料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授权委托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加工(如甲方在二十四小时内未能做出书面回复,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三、 重量结算依据:

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成型钢筋配筋单,经乙方进行理论重量计算,作为本合同重量结算依据。结算重量单位为吨,重量数值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四、 甲方工作:

1、 合同签订时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样本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明确其授权范围。

2、 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流水作业段划分平面布置图,计划施工进度(月度计划及结构封顶时间排序计划),以及成型钢筋箍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 甲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本工程所用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3日,数量不得超过30吨),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且每张配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签字人字体样本附后)

4、 成型钢筋加工制作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加工现场就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工作,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5、 如甲方工程工期延误,仍按照本合同执行。

6、 成型钢筋出库前,甲方应指定专人进行清料工作,待甲方清料人员对成型钢筋数量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发货(签字人签字样本附后)

7、 成型钢筋每车装车数量不得小于10吨。

五、 乙方工作:

1、 合同签订时,乙方应积极组织资源,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 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时,应认真校对,如规格、数量、图示尺寸、标注无法正确识别时,甲方授权委托人应在12小时内书面确认,否则免除乙方的供货责任。

3、 乙方所使用的钢筋机械连接工艺为剥肋滚压直螺纹。

4、 乙方所配送的成型钢筋必须提供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书。

5、 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一张标牌,固定在钢筋打捆处。

6、 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人员在乙方加工现场对成型钢筋进行清料及装车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运至施工现场。

六、 设计变更: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及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形式及时向乙方提供补充配筋单,并标注“急配”字样及需用时间(供应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需增加费用以甲、乙双方协商为准。

2、设计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部分按合同规定价格结算,如出现以大改小损耗部分及所需增加人工费用部分由甲方承担。

七、 产品质量要求:

1、 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701-199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19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的规定。

2、 产品质量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中的第五章5.3.4及《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dbj/t01-69-2003的规定。

3、 直螺纹连接接头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96、《钢筋等强度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q/jy16-2001中的规定。

八、钢筋原材复试及资料:

1、钢筋原材料在投入使用前,乙方负责原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委托检验的机构必须是经北京市建委审核合格具有见证试验资质的检测中心。

2、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甲方及监理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时应持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应积极配合取样工作,其检测机构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3、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规定,乙方在成型钢筋配送至施工现场后,提供《半成品出厂合格证》表式c4-5附钢筋原材料出厂材料质量证明书及产品铭牌、原材料复试检验报告。

九、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 合同价款:

(1) 本合同成型钢筋的结算单价为人民币( )元/吨(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均为本单价),上述结算单价包括材料费、成型制作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费用(卸车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2) 三级螺纹钢的结算价格在本合同结算单价基础上加( )元/吨。

(3) 钢筋机械连接头 元/单头(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加工套丝,并戴好保护帽),按照配筋单图示数量进行签收。

(4) 钢筋原材料复试费用按照《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实际标注数量进行签收。

(5)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钢厂价格调整,其结算价格以首钢现货市场、北京市京首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恒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其中之一公布的调价政策通知作为价格调整的依据,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调价依据在送达后24小时内,甲方予以书面确认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

(6) 本合同成型钢筋总量为( )吨,总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总价中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7) 验货地点:

2、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结算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甲方在送达本月成型钢筋加工配筋单时,同时将货款支票一并送达(乙方预收当月货款80%,余款20%月末前结清),乙方经配筋单录入生成系统确认数量后划转。

(2)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加工费用随成型钢筋货款同时划转。

(3) 原材料复试费用依据《半成品出厂合格证》中确认数量经甲方签认,在月末前结清。

(4) 本合同总价款如发生变化,超出部分甲方应按配筋单数量以现款形式预付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1、 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装卸及运输费用。

2、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钢厂市场价格调整,根据合同第九章(5)条,甲方接到乙方调整价格依据24小时内未能书面确认或签订补充协议,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

3、 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要求将配筋单及货款同时送达,乙方有权拒绝接受配筋单及加工任务。

4、 由于甲方清料人员不能及时清料,致使配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工期顺延。

5、 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逾期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并向甲方按每延期一日收取至货物发出之日起计算每天3元/吨违约金。

6、 乙方未能在甲方计划工期内将成型钢筋送至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当日该批送达数量以50元/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

1、 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需相互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原件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注明相关文件的授权使用范围。

2、 如遇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民法153条规定)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应另行协商。

3、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文件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即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经合法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本合同变更条款及内容(销售部门填写)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第7篇 承包设备加工生产承揽合同书范本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本着相互尊重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制作业务,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完成任务,共同信守合约,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所有设备加工、生产、制作时需要用到的材料及工具由甲方提供,工具由乙方负责人办理借用、归还手续,丢失或者损坏由乙方按照甲方进价赔偿。

2、本劳务合同内的总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设备总工资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包括保险费)。

3、乙方在施工前,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图纸及资料,乙方弄清后方可按图施工,如图纸有误及时告知甲方更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无权擅自更改,如不按图施工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同时需负责做好材料预算工作交给甲方。原材料卸车到设备装车为止,施工时现场每天打扫一次。

4、本合同内容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毕。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包含气候原因)延误工期,若有延误,每延误一天,甲方将扣除合同总额的1%作为惩罚,同时甲方有权拒付工资。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节材、节电、节时,同时施工时必须注意安全,制作现场及进入车间需佩戴安全帽;同时制作施工时需要注意各方面的安全,水电、动用气割焊具、行车的使用要符合规范。乙方必须购买人身安全保险(其费用可由甲方垫付,手续乙方办理)。一旦出现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且工期不能延误,若有延误按照合同第四条规定处理。

6、如乙方用错或者开错材料,由乙方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在甲方的用户单位运行时出现乙方制作的质量问题,也有乙方负责(包括车旅费)。

7、验收标准:按照甲方企业标准和图纸及相关国家标准由甲方初步验收,最后以甲方的用户单位验收为准,在制作过程中乙方要绝对服从甲方的监督及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及时协商解决。

8、赔偿办法:乙方要以房产等财产作为抵押。

9、总承包工资支付办法:年终一次性结清工资(按实际完成量结算)。

10、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按照国家民法典执行。

1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1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有仲裁机关裁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8篇 茶叶类委托加工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茶叶委托加工协议书

经友好协商,他委托甲方加工茶党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乙方委托的品种和加工茶叶价格:

(1)的名称:茶、绿茶

(2)样品编号:____________

(3)质量特色:___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吨/品种

三、包装形式:散装或由乙方指定的包装

四、交货时间每季度交货时间。

五、送货地点:北京

六、交货和承诺:收到货交给乙方签名为准

(1)验收地点:

(2)验收人员:

(3)接受基础:

八、付款方式:甲方商业能够:根据现付,或预付,是在今年内将全部结清。

九、默认处理:茶叶委托加工协议书

(1)交货时间:

(2)价格:

(3)数量:

(4)质量:

(5)包装,净重:

十、同一品种,乙方委托至少两种植物保持(场)制造的权利。根据实际今后的合作,来证实它的长期合作计划。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作用。甲、乙方应友好协商,在默认的,协商不成,北京市的法院裁决。

茶叶委托加工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第9篇 加工定作合同书模板

承揽方(全称): 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和定作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现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定作物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

二、质量标准:

1、定作方应该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向承揽方提供定作物的样品, 承揽方应保证所加工的定作物与双方确认的样品质量相符.

2、承揽方应该根据定作方提供的相关工艺单进行定作物的加工。

三、质量检验及验收办法:

定作方应自收到定作物之日起二天内对定作物的数量、质量等相关事项进行确认验收。如果对承揽方交付的定作物有任何异议,应于收货之日起三天内书面向定作方提出。如逾期,则视为承揽方交付的定作物完全符合定作要求。定作物因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定作方不得要求承揽方修复或者退换或者主张其他任何责任。

四、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定作物由承揽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具体包装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货(运输)时间、办法及地点要求:

1、定作物交由定作方指定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承运,由承揽方代办相关的托运手续,运费由定作方自行承担。 承揽方将定作物交付承运人后,则视为承揽方已将定作物交付于定作方,定作物所有风险由定作方承担。

2、时间要求:交定作物期限应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者延期交定作物的,应该至少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到来前7天书面向对方提出,并且取得对方同意。

委托承运人运输的,以交定作物时承运人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

六、预付款要求:定作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承揽方支付人民币 __________元预付款(按照定作款总额的百分之___ 计算),该预付款在末批定作物交付时冲抵定作款。

七、定作款结算办法及期限: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定作方未按约定付清定作款项,未付清定作款的定作物所有权由承揽方所有。承揽方可对定作物行使留置、处分等权利。

八、 违约责任 :

第一点: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产品品种、数量、设计、质量或包装的规格给承揽方造成损失时,应偿付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果损失难以确定,则至少为____元人民币。

(2)中途 解除合同 的,定作方应该向承揽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百分之30的 违约金 。

(3) 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的,除应该继续付清全部定作款外,每延期一天,还应偿付承揽方以延期付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4)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的,应赔偿承揽方因而造成的损失,

(5)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或者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者接收人的,应该 承担因此多支出的费用并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二点: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第一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数量而少交的,承揽方应照数补交,否则应偿付定作方以少交的的价款总值百分之30的违约金 。

(2)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3)承揽方无故提前交定作物的,除非取得定作方同意,否则定作方有权拒收。

(4)因为承揽方原因导致定作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的延期交货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 合同履行 过程中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桐乡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如需提供担保,双方应另行签订 合同担保 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因生产特殊性,定作方允许承揽方在供应定作物数量上有±10%的浮动,在交付时间上有±__天的浮动。

十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来往的传真、信函等均视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双方需约定的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揽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定作方 (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第10篇 原材料加工承揽合同书

承 揽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 作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1篇 加工型种薯购销合同书范本

买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买卖双方同意买卖马铃薯脱毒种薯,并按下列条件成交:

1、品种

加工型马铃薯(大西洋)

2、种薯级别

(按国家分级标准)原种二代脱毒种薯,品种纯度99%以上,净度98%以上。

3、规格

单薯重:40-80克、80-120克,病、烂、冻薯率小于2%。

4、包装

_________公斤/麻包袋,或_________公斤/麻包袋,包装袋印刷产品名称,执行标准,注册商标和生产单位名称地址。每袋附合格证标签一张。

5、数量

_________吨(根据实际装车量,约溢装_________吨)。

6、交货地点

_________

7、价格

(货价、保价费、长短途运费、包装费)_________元/吨。

8、费用负担

由卖方办理运输事项,各项手续费用由卖方负担,在产地的装车费及短途运费由卖方负担,铁路运费由卖方承担。运抵惠州火车站后,所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9、货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7天内,买方向卖方预付货款_________万元。

10、支付方式

预付货款通过电汇至卖方银行账户,剩余货款在交货地点货物交割时现金结算清。(分三批汇入甲方账户)

11、检验和异议

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三天内由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和装运单对商品质量和数量检验。如发现与合同规定和装运单不符,除承运方责任外,可凭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异议。

凡因执行合同发生的异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12、不可抗力

如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原因,使卖方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以电话和传真立即通知买方。

13、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双方各执壹份。

卖方:_________(公章) 买方:__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2篇 搅拌租赁加工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协商甲方同意租赁乙方的__________________混凝土搅拌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制定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____________混凝土搅拌站一套租赁给甲方,并保证设备的完好和完整性,以满足甲方的要求。

二、混凝土质量由甲、乙双方共同控制,甲方出具混凝土施工配合比,由乙方严格执行,使混凝土顺利输送到具体作业部位。乙方根据施工要求积极配合甲方调整配合比、取样等工作,进场材料及混凝土试块的检验费和送检由甲方负责。工作人员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设备租赁单价:每立方混凝土________元。砼不添加泵送剂

四、结算方式:混凝土量以搅拌站电脑计量为准。每一次浇筑砼的数量必须经甲方签字认可,否则无效。

五、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厚,甲方在乙方设备进场后预付________元工程款,乙方设备必须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进场,每月_____日统计搅拌站的方量,次月_____日前结算支付前________月租赁价款的50%。余款在搅拌站拆除后,______月内付清。

六、由于甲方资金不按时支付,乙方有权停止生产。由于甲方原因停工______月,甲方需向乙方另付超出______月工期后的设备租赁费近

七、进出场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乙方负责泵管的拆装、清洗、现场外加剂的投放和相应的配合。

九、乙方进场后,甲方负责提供三通一平,费用由甲方负责。生产用水、电费由甲方负责。

十、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办公室、库房一间。

十一、乙方提供的设备要保证正常使用,并充分保证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要做到随要随搅,不能由于设备原因耽误工期24小时,若由于设备原因导致现场工期停工或工期延误,甲方将按__________元/天予以处罚。

十二、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必须服从甲方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指挥。

十三、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施工现场对设备所要求的安全操作规范、规程进行操作。

十四、乙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有义务协调甲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相关工作。

十五、绵阳__综合楼主体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十六、乙方必须配备两个班次的操作人员,保证任何时间均能打砼。

十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签字后生效,双方各二份,本协议终止日期为所有款项全部结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13篇 20xx年机械加工合同书

承 揽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 作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

第14篇 净水器加工承揽合同书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

定作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 图纸由乙方于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 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25000元.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49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20xx0元(贰万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

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

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县木具厂(盖章)

代表人:(签名)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第15篇 石材加工采购合同书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北京大学医院室外装饰装修工程大理石材料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合同货物内容

1-1、工程地点:

1-2、甲方向乙方购买的石材名称为意大利米黄大理石、柏林米黄大理石,经双方签字后封存,作为验收依据。

第二条、 合同单价及金额

2-1、其产品名称、规格、暂定数量、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以上报价为到场工程板价,切机费、防护费、倒角磨边费、排板费等全部包含在内。如另有异形加工再商议。

2-2、本合同单价为到甲方指定地点(即工地现场)落地交货价。

2-3、本合同为固定合同单价,单价组成:材料费、加工费、石材运输费、损耗费等费用。结算总价等于最终实际双方确认的发生量乘以单价。

第三条、付款方式、进度及质保金。

3-1、合同签定后甲方预付给乙方总货款的20%为定金,每1000㎡为一个结算批次,货到付到该批次的70%,材料供完后,付到全部货款的80%工程竣工付到结算款的90%,工程结算完成后付到结算款的95%。。

3-2、余款作为保修款在工程两年保质期到期后付清。

第四条、交货及验收

4-1、交货方式采用现场分批次交货:乙方负责运输及货物卸车,将材料运抵现场,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乙方的实际交货日期。

4-2、乙方交付的材料应符合甲方要求的规格和质量。否则,乙方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

4-3、交货地点: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乙方提前通知甲方接收。石材接收后,由甲方统一保管。

4-4、交货日期:每1000㎡的数量在接到加工单后,送货时间不超过10天,5000㎡内总的甲供周期不超过30天。

4-5、甲方按第五条技术要求的相关条款验收。

第五条、技术及质量要求

5-1、石材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标准的规定:

5-1-1、《天然大理石荒料》 (jc/t204-20xx)

5-1-2、《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 (gb/t18601-20xx)

5-1-3、《天然板石》 (gb/t18600-20xx)

5-1-4、《天然石材统一编号》 (gb/t17670-1994)

5-1-5、《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6566-20xx)

5-1-6、《天然石材放射性试验方法》

5-2、石材的主要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5-2-1、《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干燥、水饱和、冻融循环后压缩强度试验方法》 (gb9966.1)

5-2-2、《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弯曲强度试验方法》 (gb9966.2)

5-2-3、《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体积密度、真密度、真气孔率、吸水率试验方法》 (gb9966.3)

5-2-4、《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耐磨性试验方法》 (gb9966.4)

5-2-5、《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磨光面光泽度试验方法》(gb9966.5)

5-2-6、《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耐酸性试验方法》 (gb9966.6)

5-3、石材规格及数量:详见甲方所提供的加工图。

5-4、质量要求

5-4-1、当石材含放射性物质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天然石材产品放射性防护分类控制标准》(jc518)的规定;

5-4-2、石材表面应采用机械进行加工,加工后的表面应用高压水进行冲洗或用水或刷子清理,严禁用溶剂清洗石材;

5-4-3、应无正常情况下可能引起损蚀、杂色的矿物;

5-4-4、质量标准:石材规格尺寸允许偏差为:长度、宽度0~-1mm、厚度允许偏差为±1mm;其他角度允许偏差、平整度、色板色线、裂纹、缺棱、掉角等均应符合gb/t18601—20xx国家标准中的优等品标准。

5-5、色差控制

5-5-1、根据荒料颜色进行编号,每一块荒料锯成大板都要再次进行编号,提供码单,在切割成品板材前根据码单的数量及大板的颜色、纹理进行排版,保持每一个立面颜色、纹理一致。

5-5-2、检查对比石材色差时,每一批石材不能有明显色差。应在自然光下平铺60㎡进行目视检查色差,并将色差板进行配色编号,用黑色不褪色笔写出板块行号。

第六条、质量保证

6-1、乙方应保证材料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须要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经安装和保养在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因石材本身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对材料的缺陷及时免费维修。工程结束后乙方将长期保留此品种同花色石材,以保证以后石材损坏以便更换,同时又能保证花色不发生变化。

6-2、乙方供应的石材材料应符合国家和行业在环保方面的要求,并通过国家检测部门检测的报告。

第七条、经济责任

7-1、甲方的责任

7-1-1、合同签订后甲方需提供详细的加工计划给乙方;如规格尺寸有变更需书面通知乙方。

7-1-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或延迟供货,并且应偿付未付货款总值3%的违约金。

7-2、乙方责任

7-2-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供货,产品供货时间及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3%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2-2、乙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gb/t18601—20xx标准要求a级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7-2-3、甲方有追加材料采购时,乙方必须按甲方时间要求及本合同确定的单价,提供甲方所需材料。

第八条、不可抗力

8-1、如果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8-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7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航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时间延续6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补充

10-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10-2、甲方提供的石材加工单,经甲方签字后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第十一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甲方执副本一份,乙方执副本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6篇 加工定作物品合同书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 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20%--60%幅度)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__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如经签证或公证,则应送签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订

《加工合同书(16份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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