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危险化学品事故分析安全管理措施
一、2例危险化学品事故
1.1 事故1:安徽某化肥厂汽车槽车液氨储罐爆炸
1987年6月22日14时05分,安徽省阜阳地区毫州市化肥厂,派往太和化肥厂装运液氨21台储罐车在返厂途中,行驶到仉邱区港集乡时,液氨储罐尾部已向外冒白色氨雾,接着“轰”的一声巨响,液氨储罐发生爆炸。爆炸后重77.4公斤的储罐后封头飞出64.4米远,直径0.8米、长3米重达770公斤的罐体挣断四根由8号钢丝制成的固定绳,向前冲去,先摧毁驾驶室, 挤死一名驾驶员,冲出95.7米远时又撞死3人。从罐内泄出的液氨和氨气使87名赶集的农民灼伤、中毒,先后66人住院治疗。液氨和氨气扩散后覆盖约200棵树和约7000平方米的农田作物均被毁。这起爆炸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49人重伤。
1.2 事故2:莘县化肥有限责任公司“7.8”液氨泄漏事故
莘县化肥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1月25日经莘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成立,是由鲁西化工集团总公司控股,吸收自然人参股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740万元,其中,鲁西化工集团总公司出资720万元。主要设备为合成氨生产线,年生产规模为4万吨,主要商品为液氨和碳酸氢铵。企业现有干部职工540人。
2002年7月8日凌晨0点20分,一辆个体液氨罐车,在莘县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液氨库区灌装场地进行液氨灌装,到凌晨2点左右灌装基本结束时,液氨连接导管突然破裂,大量液氨泄漏。驾驶员吩咐押运员立即关闭灌装区西侧约64米处的紧急切断阀,自己迅速赶到罐车尾部,对罐车的紧急切断装置采取关闭措施,一边与厂值班人员联系并电话报警。
2时09分,接到报警后,公安、消防等部门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先后赶到现场,组织事故抢险和群众疏散。同时,企业值班领导组织职工对生产系统紧急停车。
4时40分,消防官兵将液氨罐车2个制动阀门和1个灌装截止阀关闭。抢险搜救工作一直持续到6点30分。参与抢险搜救的干部、群众和公安、消防干警500多名,车辆32部,共解救、疏散群众2000余人。
二、事故中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质及事故发生的原因。
2.1 事故涉及危险化学品理化性质
液氨,又称为无水氨,是一种无色液体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极易气化为气氨。密度0.617g/cm3;沸点为-33.5℃,低于-77.7℃可成为具有臭味的无色结晶。氨作为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应用广泛,为运输及储存便利,通常将气态的氨气通过加压或冷却得到液态氨。液氨在工业上应用广泛。氨进入人体后会阻碍三羧酸循环,降低细胞色素氧化酶的作用,致使脑氨增加,可产生神经毒作用。高浓度氨可引起组织溶解坏死作用。而且具有腐蚀性,且容易挥发,所以其化学事故发生率相当高。
2.2 事故发生原因
2.2.1 事故1发生原因
(1)液氨储罐制造质量低劣。该储罐的纵、环焊缝均未开坡口,所有的焊缝均未焊透,10毫米厚的钢板,熔合深度乎均为4毫米,_光拍片检查,全部不合格,该罐原是一台固定式容器,由毫州市化肥厂自行改制为汽车储罐。但因无整体底座,无法与汽车车厢连接,而且只装了压力表和安全阀,其他附件均未安装。
(2)压力容器使用管理混乱。该罐投入使用后从未进行过检查,厂方对罐体质量情况一无所知。爆炸前,罐体上已出现多处裂纹,有的裂纹距外表面仅1毫米。
(3)充装违反规定。充装前未进行检查,充装时也没有进行称重,充装没有记录,计量仅凭估计,不能保证充装量小于规定值。
(4)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未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危险品运输许可证,也未遵守严禁危险品运输通过人口稠密地区的规定。
2.2.2 事故2发生原因
(1)液相连接导管破裂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初步查明,液相连接导管供货单位是河北省无生产许可证的一家镇办企业。经公安部门侦察鉴定,液相连接导管破裂排除了人为破坏因素。从发生事故前的记录看,液相连接导管的工作压力、温度及使用期限均未超出规定范围,是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发生的破裂,这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液氨罐车上的紧急切断装置失灵是液氨泄漏扩大的主要原因。事故发生后,氨库西侧约64米处的紧急切断阀很快被关闭,防止了液氨储槽中液氨的继续泄漏。虽然驾驶员对罐车上的紧急切断阀采取了紧急切断措施,但由于该装置失灵,致使罐车上液氨倒流泄漏,导致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3)液氨罐区与周围居民区防护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是导致事故伤亡扩大的重要原因。根据《小型氨肥厂卫生防护标准》(gb11666-89)和当地气象条件,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为1000米,而实际最近距离不足25米,远远低于规范要求。因此,液氨罐区与周围居民区防护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是导致事故伤亡扩大的重要原因。
(4)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不落实是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企业在采购液相连接导管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把关不严,致使所购产品为无证厂家生产的产品,给安全生产造成严重隐患。有关部门在项目审批和城建规划上把关不严、监督不力;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措施不到位,未能及时督促企业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致使辖区行业内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措施。
3.1事故1安全管理措施
(1)对压力容器开展深入地安全大检查。对制造质量低劣的存有安全隐患的压力容器,要采取严格措施进行处理,缺陷严重的要坚决停用。对超期未检验的压力容器要进行检验,对自行改造的压力容器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更新。新压力容器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必须由具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以杜绝质量低劣的压力容器投入使用。
(2)严格危险品的运输。运输危险品必须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手续,并应按指定的时间和行驶路线运输,以避免发生事故和扩大事故的危害程度。
(3)严格液化气体的充装管理。充装前必须对储存容器进行检查,不合格的不能充装。充装时要认真计量,防止过量充装。
3.2事故2安全管理措施
(1)高度重视气体充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无论是压缩气体还是液化气体,都是危险化学品,气体充装单位都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前几年,我省也发生过液氨钢瓶、液氯钢瓶爆炸事故,发生过溶解乙炔泄漏爆炸事故,发生过液氯严重泄漏的社会性灾害事故。近两年,液氨泄漏事故连续发生,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各气体充装企业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法规、标准,认真落实省化工办鲁化管[2002]19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的有关工作要求。
(2)气体充装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标准、制度。
1、所有气瓶充装单位必须持有《气瓶充装注册登记证》,无证不得进行气瓶充装作业。
2、液氨槽车充装必须做到:
①制定科学、合理的《液氨充装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
②符合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有关规定,证件齐全,安全设施完好。
③输氨橡胶软管必须使用具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合格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gb/t16591-1996),充装前检查软管是否完好。
④充装人员、押运员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充装时必须坚守岗位。
⑤充装岗位配备防毒面具及防毒呼吸器。
⑥充装量不得超过设计允许的最大充装量。
⑦充装过程中确保槽车稳定。
⑧制定《重大液氨泄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3)目前,有相当一部分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的周边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达不到国家有关规定,起因很复杂,但隐患明显,危害性极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十条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建设条件及与周边场所的防护距离,都做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已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监督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顿;需要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上述问题带有普遍性,建议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按照《条例》规定必须立即排查,制定整改意见。
(4)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加强事故隐患整治。7.8莘县液氨泄漏事故,说明了企业隐患查找不彻底,措施不完善,而且落实不好。化工企业具有易燃、易爆、易中毒、高温、高压等特点,任何小隐患不及时整治,都可能酿成大事故,这已经有许多血的教训,因此,化工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问题必须引起各级政府和企业的高度重视。我们一定要认真落实江总书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认真汲取“7、8”液氨泄漏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强化事故隐患整治,确保安全生产。
第2篇 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管理爆破作业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第一条 爆炸事故发生后。现场管理人员应组织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保护事故现场、维持现场秩序,上报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第二条 安全技术股:负责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负责核对伤亡人数、伤亡人员身份;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搜救、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现场清理工作。及时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害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为救援的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平时应做好调查与研究,当好领导参谋。
第三条 车辆运输股: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非救援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调配应急所需的车辆及驾驶员,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的安全运送工作。
第四条 综合股:负责联系医院,医护人员,急救车辆,准备急救器材;负责事故现伤员培护,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准备、调度和落实工作。对撤离人员进行安置;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应急救援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对事故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和对外发布信息;
第五条 工程机械股:负责组织、参与事故救援工作,调配救援所需的机械设备和操作人员,确定设备的工作方案及安全注意事项,负责电路、通讯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援工作顺利开展。按规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3篇 电气安全管理及事故防范措施
针对近期大、小甲醇厂发生的电气事故,机动部组织相关单位电气人员对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对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探讨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为确保各单位供电安全可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避免类似电气事故再次发生,机动部提出以下六项预防整治措施和对策,以加强全公司电气安全管理:
1.完善电气管理制度,加强基础管理工作
公司机动部已对《电气及电气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完善,制定了统一的电气专业管理要求,将由公司体系办审核发布。各生产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尽快完善各项电气管理制度、工作记录。如,建立测温管理制度及记录,补充巡检的具体项目标准及要求;对全厂高、低压柜定期切换检修制,定期强制性检修制等。要求此项工作在7月底以前完成。
2. 优化电网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
(1)对甲醇厂主变进行改造更换,与大甲醇及聚甲醛的主变同型号,同容量,使301、301a、301b主变互为运行及备用。7月底甲醇厂拿出方案。
(2)督促大甲醇项目尽快完成301与301a的10kv段联络柜及线路安装、试验工作,可提高大、小甲醇厂供电可靠性及电力主设备检修的灵活性。此项工作在7月底以前完成。
(3)对二甲醚临电线路进行改造,公司机动部将协调,重新选择电源点,彻底消除临电线路故障对大甲醇厂安全生产造成的威胁。此项工作计划在8月底以前完成。
3. 加强继电保护管理,防止误动、拒动
按公司机动部的工作安排,除甲醇厂保护定值计算正由烯烃公司协助、计划7月10日前完成外,其它各单位均完成了本年度保护定值核算和保护校验计划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管理,保证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必须成立相应的继电保护班固定专人对装置保护整定,效验、改造、检修及更换设备强化管理。确保装置的各类保护安全、可靠。
针对甲醇厂303变电所失电造成全厂停车事故暴露出的隐患,各单位要充分重视低压保护装置的校验工作,要求尽早利用设备切换和检修时机,逐批对所有重要的低压保护装置进行校验,此项工作应在10月底以前完成。
4. 提高对化工装置区低压、辅助设备的风险认识,采取防晃电技术措施
各单位应组织工艺、电气、仪表技术人员,着手对全厂用电设备进行分级,列出一级负荷设备明细,采取措施确保出现晃电事故时设备短时间内不跳车。对大机组和重要机泵的润滑油联锁系统进行优化,增加跳车延时,适当提高辅助油泵联锁启动设定值。根据技术资料对比及甲醇厂的试验结果,对重要的低压设备使用防晃电接触器,简便且效果较好,各单位应尽快采用。同时,各单位应编制、完善晃电、失电应急处理管理规定与调度管理办法,组织培训学习并开展应急演练工作。 此项工作在8月底以前完成。
5. 更新淘汰落后的电气设备及保护装置
按集团公司电气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各单位应对照标准,消除电气设备存在的缺陷,完善电气设备的防护及各类保护装置;通过检查,对在用的淘汰落后设备、国家明令禁用设备、不具备五防功能的高压开关柜、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电气设备进行统计,7月底之前报公司机动部审核汇总,上报公司及集团公司,进行更新。
6. 增强电气技术力量,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升电气队伍素质
针对部分单位电气人员新员工多、流动性大的特点,建议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大、小甲醇厂等单位电气人员岗位编制进行重新审核,招聘一批熟练电气人员,尤其是熟练掌握电气试验、二次安装调试、保护校验的人员。公司机动部在7月上旬将组织abb公司电气专家举办低压配电设备维护、调试专题讲座、培训。以后根据各单位电气管理、技术存在的共性问题,定期联系、组织培训。各单位要对电气人员进行针对性的专业培训,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办法开展实战性的培训。各单位拿出具体的培训方案上报机动部协调安排。各类电气操作人员必须适合于现场操作需要并持证上岗,消灭无证上岗。
公司机械动力部
二o一o年六月二十四日
第4篇 掘进头无计划停电停风预防瓦斯事故管理措施
一、停电应急
1、主扇因停电停转时,主扇司机应立即打开防爆门,以利自然通风,并迅速向矿领导、矿调度及通风、安检等部门汇报。
2、井下瓦检员应在安检员的配合下将工作面所有人员撤到新鲜风流中,并在掘进工作面回风口打上栅栏并将揭示警标吊挂好,禁止人员入内。
3、如井下主要巷道中呈无风状态或微风时,由值班矿长决定全矿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地面。
4、工作面工作人员在撤出工作面时,跟班队长或班组长应清点人员,并指定专人把所有电器开关打至零位。
二、恢复送电
1、来电后,主扇司机先关闭防爆门,再启动主扇,并通知相关领导及部门。
2、主扇启动30分钟后,经瓦检员检查井下变电所ch4浓度低于0.5%且风流稳定正常,机电科方可派人向井下变电所送电。
3、掘进头局扇供电后,经瓦检员检查局扇及局扇启动装置附近10米范围内,风流中ch4浓度低于0.5%,掘进工作面ch4浓度在1.0%以下时,方可人工启动局扇,同时由工作面机电工由外向里逐台送电。
4、如工作面ch4浓度达到或超过1.0%且低于3.0%时,瓦检员可按瓦斯就地排放措施进行排放;如ch4浓度超过3.0%时,应汇报有关领导及通风部门,由通风区制定专项排放瓦斯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由救护队队员按措施排放。(排放瓦斯安全措施附后)
5、排放瓦斯完毕后,由瓦检员检查工作面瓦斯,只有等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要求后,方可允许工作人员进入生产。
第5篇 某煤尘爆炸事故预防管理措施
1.减尘。减尘措施是在采掘工作中减少煤尘的发生量,从而减少井下空气中的煤尘含量。这是防尘技术措施中最积极最有效的措施。具体方法有煤层注水和向采面喷水预湿煤体。
2.降低浮尘和清除落尘。在采取其他措施的基础上,定期清扫清洗沉积在巷道壁上和支架上的落尘,是防止煤尘再次飞扬形成煤尘爆炸性的一项重要措施。冲洗煤尘可由防尘洒水管理系统供水。
3.采用落煤地点自动喷水和回风巷喷水雾相结合,尽快减少空气中的煤尘。
4.正确合理地计算和分配风量,使各采掘工作面、硐室都有足够的风量,既不使瓦斯超限,又能创造良好的气候条件。
5.加强局扇管理和风筒的维修,防止风筒大量漏风,保证推进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流。
6.保证通风构筑物的质量和正确选择构筑物的位置,并加强支护管理,防止大量漏风。
7.煤层倾角大于12°的回采工作面,必须采用上行风。
第6篇 风电场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风电场(以下简称风电场)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在编制、实施、统计、考核等若干管理工作的基本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风电场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管理内容
3.1每年必须制定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以下简称“两措”)计划,并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3.2 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由点检长组织,以点检员为主,运行主管、安全主管参加制定。
反事故措施计划采取由点检员上报,点检长审核,最后召开风电场反事故措施计划会研究决定,经场长批准后执行。
3.3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由场长组织,以安全主管为主,运行主管、点检长参加制定。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由检修点检员、值长上报,经运行主管、点检长审核后交安全主管,最后召开风电场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会研究决定,经场长批准后执行。
3.4 反事故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需要消除的重大缺陷、提高设备可靠性的技术改进措施以及本风电场事故防范对策进行编制。反事故措施计划应纳入检修、技改计划。
3.5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行业、集团公司颁发的标准,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为出发点,从减轻职工压力、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推动安全设施标准化、提高消防水平等方面进行编制。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应根据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从作业方法、施工机具、工业卫生、作业环境等方面进行编制。
3.6 安全性评价、安全检查、危险点分析、技术监督、重大危险源管理、缺陷管理、可靠性分析等结果应作为制定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重要依据。
3.7 防汛、抗震、防暴风雪等应急预案所需项目,可作为制定和修订反事故措施计划的依据。
3.8 优先安排“两措”计划所需资金,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所需资金每年从更新改造费用或其他生产费用中提取,专项使用。
3.9 运行主管、点检长应定期检查“两措”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保证“两措”计划的落实。
3.10运行主管、点检长在每月安全分析会的汇报内容中,应上报“两措”实施完成情况。
3.11风电场安全主管负责“两措”计划实施的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场长汇报。
3.12“两措”计划项目必须按计划时间完成,对无正当原因未按时完成“两措”计划项目的责任人员,参照安全管理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4.管理目标
4.1提高设备安全运行的可靠性,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4.2消除生产现场的危害因素,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的工作环境,改善职工的劳动保护,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
4.3每年12月10日前,条款3.2和3.3中规定的责任人必须按时上报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于12月20日前召开“两措”研究讨论会,确定出下一年度的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经场长批准后下发执行。
第7篇 建筑幕墙施工安全管理与事故防范措施
建筑幕墙是融建筑技术、建筑功能、建筑艺术于一体的建筑外围护结构,是当今建筑物的高级外装修。它以其独特的色彩与光影、多变的造型,吸引了业主和建筑师,广泛应用于多层和高层建筑中。建筑幕墙是技术复杂程度较高的工程,影响幕墙施工安全的因素较多,施工安全风险较大。为了保证建筑幕墙的施工安全,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把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 1.建筑幕墙施工的特点 建筑幕墙施工安全管理与一般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有许多相似点,但也有许多不同点,这是由于建筑幕墙施工技术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1.1地区性和流动性的管理特点
建筑幕墙施工属于是建筑工程施工,因此施工地点会分散在不同的地区,或同一地区的不同现场,或同一现场的不同单位工程或同一单位工程的不同部位,由此其安全管理必然受到不同地区(或地点的不同内外环境条件的制约。因此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及各类安全交底都带有一定地区性色彩和流动性特征。 1.2露天作业和外脚手架作业多
建筑幕墙是建筑的围护结构,其设置就是在建筑物的外立面。这就决定了建筑幕墙的施工是露天作业和外脚手架作业的特点。另外,建筑幕墙施工是建筑外立面施工的最后一步,工程中使用的外脚手架在经过长期的日晒雨淋和前面多种工程的施工作业长时间的使用后,会出现较多的事故隐患。
1.3使用高处作业的吊篮进行施工作业
随着建筑物向高层和超高层的方向发展,建筑施工使用升降式脚手架的情况增多。但是使用升降式脚手架无法进行建筑幕墙的施工作业。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往往使用高处作业的吊篮进行建筑幕墙的施工作业。另外,建筑幕墙的维护和保养也需使用高处作业吊篮进行作业。高处作业吊篮作业的风险更大,这就要求施工企业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施工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要在日常的管理中加强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2.建筑幕墙施工安全防范主要对象
2.1现场安全防火
氧割、电焊、打磨是建筑幕墙施工作业的主要工序,这些作业都容易产生火星,且建筑幕墙一些材料如油漆、有机填料、化学助剂等多属易燃物品,因此,现场安全防火是建筑幕墙施工安全防范一个重要对象。现场安全防火特别应注意以下事项:⑴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要严格落实危险场地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氧气、乙炔瓶两者不能混放,焊接作业时要派一监护人,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点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挡,同时清理干净其周围可燃物,防止焊珠四处喷溅。⑵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应指定一名经过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电工,按规程合理地安装及维修电气设备,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线路接头是否良好、有无保险装置、是否存在短路发热、绝缘损坏等现象;电气设备周围是否有易燃物,尤其是危险物品库房内电气设备、灯具是否符合防爆要求。⑶加强运输和储存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运输时包装要严密,放置稳当、避免碰撞;储存要设立专用仓库,要求与其他建筑物保持至少的间距,不得超量储存同时派专人负责收发登记。
2.2排栅安全
脚手架作为幕墙建筑施工的主要设施,在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高处坠落事故中有50%都是从脚手架坠落的。因此,保证脚手架体系的施工安全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搭拆外手脚架须有专题安全技术方案,有足够操作空间,同时,脚手架必须设置兜底网,各层排栅、平台不得堆放杂物,脚手架整体应符合建筑规范安全使用要求。外墙手脚架拆除时要划定相应警戒区,禁止他人通行,并设专人监管,严禁上下同时拆除。脚手架的安全管理注意事项如下:⑴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考核合格取得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建设架子工。⑵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⑶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标准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⑷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设备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⑸当有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⑹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查杆件设置的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地基是否有积水,底座是否有松动,立杆是否悬空;扣件是否松动;脚手架的垂直度偏差;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载。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整改。⑺在脚手架的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扫地杆及连墙件。⑻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相邻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⑼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护,做好消防管理工作。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2.3高处作业安全
幕墙装饰工程施工,绝大多数都属于临边的高处作业,而且贯穿于幕墙施工的全过程。如何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是幕墙装饰施工中的安全防护的重点。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酒后施工。在高处进行电、气焊或切割作业时,必须做好防止焊渣飞落和切割物下跌预防措施,随身工具及焊条均应放在专用皮袋中,下方的可燃物须清理或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塔吊进入现场安装完毕后,必须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遇到大雾、大雨和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高处作业。禁止向下方投掷物品,施工作业面下方严禁行人通过。
2.4用电及机械安全
在建筑施工中,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规定:⑴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⑵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⑶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漏电”,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⑷交流电焊机应配装二次侧降压防触电保护器,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二次线长度不应大于30m
⑸不得在高、低压电线线路下从事施工作业,在高、低压线路的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堆放材料及构件等。⑹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缘之间必须保持安全距离。最小安全距离规定为:当外电线路电压为1kv以下时,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4m,当电压为1kv以上至10kv时,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6m。⑺若达不到所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持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在搭设防护设施时,应暂停送电并设监护人员。⑻若受环境或条件限制无法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线或改变施工位置等措施。⑼施工现场内的龙门架、井字架等高大设备及钢管脚手架,若没有防雷装置应安装防雷装置。⑽安设避雷装置的设备,除应做好保护接零外,还必须按规定做重复接地。⑾对在高处作业中所使用的电器设备,除应作保护接零外,还必须在设备负荷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⑿在钢管脚手架上施工的电焊机、振捣器等用电设备应放置在干燥的木板上,操作人员应穿戴绝缘的防护用品。⒀禁止利用龙门架、钢管脚手架架设电线线路。在移动电器设备的橡胶电缆线跨经脚手架时,应用瓷瓶将线路固定,使电缆线与脚手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电缆线与钢管摩擦。
3.建筑幕墙各施工阶段安全防护重点
3.1预埋件处理、焊接阶段
安全防护重点:防坠落、防触电、防火灾。因为预埋件是均匀的分布在结构立面上,点多面广,而且施工面、操作点狭窄,操作受到限制,施工中易发生人员坠落事故或工具、材料坠落造成物体打击事故。可在施工面加设安全绳(钢索),操作人员把安全带系挂在安全绳上,可防人员坠落。每2-3层搭设一层安全网,可以把意外坠落的工具零件网住,防止发生物体打击。操作中,材料要放到离结构边1米远的地方,操作人员配备工具袋,小型工具随手放入工具袋内,可以有效的防止坠落和物打事故。焊接预埋件、支座时要大量使用电焊机。因为施工点多,而且分散,施工中要频繁更换施工位置,电焊机的二次线不到位或用钢筋代替二次线是施工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这种现象易造成触电事故,在施工中应加以纠正要教育电焊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和“八不”“四要”“一清理”的安全防火制度,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在结构边立面上焊接,电焊火花下落、飞溅,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造成火灾事故。解决的办法是,可用薄铁皮或阻燃材料自制接火斗,挂在施工点下面把电焊火花接住,并应清理周围易燃物,配备灭火器材,指定专人看火,做到万无一失。
3.2安装主龙骨、次龙骨阶段
安全防护重点:防止人员、材料坠落。在临边的高处作业,易发生因误操作和闪落而引起的人员坠落或材料坠落,造成伤亡和物体打击事故。可在牢固的地方设置安全绳,操作人员把安全带系挂在安全绳上,小型工具随手放入工具袋内,材料不要放在结构边上,以防无意碰撞或被风刮落,造成物打事故。
3.3挂装幕墙玻璃板材、窗扇阶段
安全防护重点:高坠、物打。幕墙玻璃板材的安装方法大多是插挂式、紧压式和单元式,因为板材较重,一般都是多人操作。为防止已挂装好而未注胶的玻璃板材发生坠落,插挂式的要插入槽内,使用胶条塞缝,使玻璃板材定位,防止出槽;压紧式的要将板材压紧,单元式的要固定牢固。并要安排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注胶,最好挂一层注一层,及时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操作人员可把安全带系挂在安全绳上,绳子长短视现场情况而定,以既不影响操作,又能确保安全为准。现在幕墙装饰施工多采用外脚手架、外爬架或电动吊篮施工。在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根据本工地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如用电动吊篮施工,应另编制“电动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及施工方案”,并由专人负责施工全过程中的检查、纠正、落实,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保施工安全。
4.结语
根据建筑幕墙施工作业的特点,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作业现场,对既定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现场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等,进行认真检查落实,尽早发现事故隐患,尽早消除或降低损失,把企业与员工面临的风险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8篇 采掘工作面支护顶板管理预防冒顶事故安全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安全基础工作,抓好我矿的顶板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如下顶板管理规定:
(一)、组织机构:
1、矿成立顶板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矿长担任,副组长由生产副矿长和总工程师担任,组员由安全员、瓦检员、顶板管理员,各采煤、掘进工队的工队长组成,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由调度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各采煤、掘进工队要成立相应的顶板管理和工程质量验收小组,由工队长担任组长。
(二)、管理制度:
1、矿每季度召开一次顶板管理工作会议,每月召开一次顶板管理办公会,每旬召开一次顶板管理分析会,检查顶板隐患,解决顶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预测、布置下部顶板管理重点,并做好会议记录。
2、各采煤、掘进工队每天要对所管辖区域的顶板进行一次分析,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并汇报矿有关领导和顶板管理领导小组备查。
3、各单位要明确领导的责任,奖罚要落实到人。
4、矿每旬组织一次采掘工程质量大检查,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要不定期进行抽查,对查出的顶板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坚决消灭不合格品。
(三)、防范措施和规定:
1、把好设计和作业规程编制关,在设计和作业规程中,对支护形式、材料规格质量、暂时支护和永久支护、悬顶距与控顶距及特殊规定都要明确规定。
2、强化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国有重点煤矿质量标准化要求抓好班组、区队及全矿工程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3、对长壁回采工作面的规定:
⑴长壁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跳面、收脚、回料、过断层、过老巷时,都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并成立专门领导组织,三班盯住现场,统一指挥。
⑵加强回采工作面上、下出口的管理及两巷维修,两巷高度要符合规程规定,工队要安排专人负责,长壁工作面使用溜子运输时,上下出口处坚持使用好双楔梁。
⑶长壁工作的支柱的设置、木垛的位置、数量及工作面内的托棚、戗柱等特殊支护的布置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并按规定架设,留有足够的备用材料。
⑷工作面内支柱要实行全承载。
⑸长壁工作面必须及时挂梁支护,严重空顶或造假顶。
⑹严禁用木楔、溜子刮板等其它材料代替铁楔。
⑻严禁在控顶区域内提前摘柱。
⑼工作面内碰倒或损坏、失效的支柱必须立即恢复和更换。
⑽长壁工作面托顶煤或放顶煤回采,必须制定措施并按规定报批。
⑾放炮前应严格检查支架和顶板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小回采工作面:小回采工作面及老区复采时,都必须用长把工具出煤,严禁人员进入老塘出煤、回料,回采时要有护身柱。
5、掘进巷道:
⑴所有掘进巷道都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和撅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
⑵架棚巷道空帮空顶必须接实,严禁空帮、空顶或造假顶。巷道的支护材料、巷道断面、支护形式、支护间隔距离、巷道高度、宽度、坡度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⑶超过25度的上下山架棚巷道,拉杆或撑木必须齐全可靠,并有专项防抽冒措施。
(4)所有掘进巷道必须采用前探支架进行人员安全掩护,前探支架的长度不得少于四米,每两根为一组,随掘进工作面的推进前探支护要往前移,靠近工作面煤壁,前探支架上用1.2-1.4米的厚木板作背帮材料,人员不得在空顶下面作业。
(四)、长壁工作面初采初放及收尾安全措施
工作面初采、初放及收尾工作是事故多发环节,为切实搞好单体长壁工作面初采、初放及收作的管理工作,保证回采安全,防止回采面重大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1、矿成立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由生产矿长担任。副组长:由总工程师、安全矿长担任。组 员:由安全员、瓦检员、顶板管理员担任。
2、领导小组负责初采、初采及工作面回料期间安全措施的监督落实和安全管理工作。
3、工作面的初采、初放及收作都必须制定专项措施,经审批后,认真贯彻执行。
4、回采工作面的初采初放:
(1)工作面回采前,生产矿长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对工作面范围内的巷道及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检查验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准移交生产。
(2)开帮刷面必须挂线扶柱,装面棚柱不少于二排支架。
(3)单体支柱面安装,应自下而上安装,若自上而下,必须有可靠的防倒防抽冒措施。
(4)回采面严禁倒扒回采,顶板为中砂岩且边切眼顶不空不冒,采用3-4档管理顶板时,可反推两档,切眼顶空或有高冒点时,不准反推。
(5)从切眼刷面,进入煤壁第二档前,要采用手镐落煤或以炮助镐。
(6)初次放顶前,生产矿长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会审,工程质量及安全措施落实达标后方可允许放顶。
(7)初放期间,生产矿长和安全矿长跟班现场指挥,小组人员分三班现场把关,监督措施的落实和安全管理。
(8)初放期间,技术员要及时掌握面上顶板情况,作好初放记录,必要时要及时修改措施。
(9)工作面初放、收尾由组长组织现场小组,每班带班人员跟班到点,现场交接,直至工作面收尾或初放结束方可结束小组活动。
(10)矿调度室要专列记录台帐,跟班小组成员上井后要作好现场记录描述。
(11)从切眼刷帮起,对支柱的初撑力必须班班监测,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且采高不得大于柱子全高的85%。
(12)直接顶冒落高度达不到采高的1.5倍时,必须采取加强支护措施,若悬顶跨度超过初次垮落步距时,必须加强支护并采取强放措施。
(13)初次放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组织安全、生产、技术人员现场会审并签字批准,方可认为初放结束。
(五)、工作面的收作:
1、工作面收作线应尽量避开断层、老硐、高冒区,顶板破碎带、周期来压区。
2、收作时不得超采或多留煤柱。
3、停面时必须保持最小控顶距,采高控制在支柱长度的85%。
4、回料前,必须把工作面内浮煤、杂物、多余的支柱材料运出。对运料巷道进行清理维护,保证回料路线安全畅通。
5、回料时,要确保供风量。
6、回料时,小组成员要分三班现a场把关监督措施的落实及回料安全管理工作。
7、回料时,要确保支柱初撑力,回柱必须在切顶支柱的后面加斜撑支柱,并班班对初撑力进行监测。
8、回料结束后,要及时对回采面进行密闭。
(六)、架棚巷道回柱安全技术措施
1、旧巷、报废巷道、盲巷回柱时必须严格进行敲帮问顶。
2、加固退后支护,加固支护距离不得少于10米,加固支柱的密度不得大于1米,回柱前先取掉背帮材料,准备好回柱用的长绳子(回柱钢绳)和长把啄子。
3、回支架时回柱人员要站在支架完好、牢固的地方进行操作。
4、回柱时必须两人共同协作进行操作,不得一人单独操作。
5、先用长把啄子打松支架,再用长绳子套住支架梁头,用力拉垮支架,拉垮支架后再用长把啄子勾回柱子和其它材料。
6、回柱人员严禁在已回柱的空区下操作,回柱顺序按由里到外的顺序逐架进行。
第9篇 采掘工作面支护及顶板管理、预防冒顶事故安全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安全基础工作,抓好我矿的顶板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如下顶板管理规定:
(一)、组织机构:
1、矿成立顶板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矿长担任,副组长由生产副矿长和总工程师担任,组员由安全员、瓦检员、顶板管理员,各采煤、掘进工队的工队长组成,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由调度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各采煤、掘进工队要成立相应的顶板管理和工程质量验收小组,由工队长担任组长。
(二)、管理制度:
1、矿每季度召开一次顶板管理工作会议,每月召开一次顶板管理办公会,每旬召开一次顶板管理分析会,检查顶板隐患,解决顶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预测、布置下部顶板管理重点,并做好会议记录。
2、各采煤、掘进工队每天要对所管辖区域的顶板进行一次分析,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并汇报矿有关领导和顶板管理领导小组备查。
3、各单位要明确领导的责任,奖罚要落实到人。
4、矿每旬组织一次采掘工程质量大检查,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要不定期进行抽查,对查出的顶板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坚决消灭不合格品。
(三)、防范措施和规定:
1、把好设计和作业规程编制关,在设计和作业规程中,对支护形式、材料规格质量、暂时支护和永久支护、悬顶距与控顶距及特殊规定都要明确规定。
2、强化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国有重点煤矿质量标准化要求抓好班组、区队及全矿工程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3、对长壁回采工作面的规定:
⑴长壁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跳面、收脚、回料、过断层、过老巷时,都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并成立专门领导组织,三班盯住现场,统一指挥。
⑵加强回采工作面上、下出口的管理及两巷维修,两巷高度要符合规程规定,工队要安排专人负责,长壁工作面使用溜子运输时,上下出口处坚持使用好双楔梁。
⑶长壁工作的支柱的设置、木垛的位置、数量及工作面内的托棚、戗柱等特殊支护的布置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并按规定架设,留有足够的备用材料。
⑷工作面内支柱要实行全承载。
⑸长壁工作面必须及时挂梁支护,严重空顶或造假顶。
⑹严禁用木楔、溜子刮板等其它材料代替铁楔。
⑻严禁在控顶区域内提前摘柱。
⑼工作面内碰倒或损坏、失效的支柱必须立即恢复和更换。
⑽长壁工作面托顶煤或放顶煤回采,必须制定措施并按规定报批。
⑾放炮前应严格检查支架和顶板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小回采工作面:小回采工作面及老区复采时,都必须用长把工具出煤,严禁人员进入老塘出煤、回料,回采时要有护身柱。
5、掘进巷道:
⑴所有掘进巷道都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和撅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
⑵架棚巷道空帮空顶必须接实,严禁空帮、空顶或造假顶。巷道的支护材料、巷道断面、支护形式、支护间隔距离、巷道高度、宽度、坡度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⑶超过25度的上下山架棚巷道,拉杆或撑木必须齐全可靠,并有专项防抽冒措施。
(4)所有掘进巷道必须采用前探支架进行人员安全掩护,前探支架的长度不得少于四米,每两根为一组,随掘进工作面的推进前探支护要往前移,靠近工作面煤壁,前探支架上用1.2-1.4米的厚木板作背帮材料,人员不得在空顶下面作业。
(四)、长壁工作面初采初放及收尾安全措施
工作面初采、初放及收尾工作是事故多发环节,为切实搞好单体长壁工作面初采、初放及收作的管理工作,保证回采安全,防止回采面重大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1、矿成立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由生产矿长担任。副组长:由总工程师、安全矿长担任。组 员:由安全员、瓦检员、顶板管理员担任。
2、领导小组负责初采、初采及工作面回料期间安全措施的监督落实和安全管理工作。
3、工作面的初采、初放及收作都必须制定专项措施,经审批后,认真贯彻执行。
4、回采工作面的初采初放:
(1)工作面回采前,生产矿长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对工作面范围内的巷道及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检查验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准移交生产。
(2)开帮刷面必须挂线扶柱,装面棚柱不少于二排支架。
(3)单体支柱面安装,应自下而上安装,若自上而下,必须有可靠的防倒防抽冒措施。
(4)回采面严禁倒扒回采,顶板为中砂岩且边切眼顶不空不冒,采用3-4档管理顶板时,可反推两档,切眼顶空或有高冒点时,不准反推。
(5)从切眼刷面,进入煤壁第二档前,要采用手镐落煤或以炮助镐。
(6)初次放顶前,生产矿长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会审,工程质量及安全措施落实达标后方可允许放顶。
(7)初放期间,生产矿长和安全矿长跟班现场指挥,小组人员分三班现场把关,监督措施的落实和安全管理。
(8)初放期间,技术员要及时掌握面上顶板情况,作好初放记录,必要时要及时修改措施。
(9)工作面初放、收尾由组长组织现场小组,每班带班人员跟班到点,现场交接,直至工作面收尾或初放结束方可结束小组活动。
(10)矿调度室要专列记录台帐,跟班小组成员上井后要作好现场记录描述。
(11)从切眼刷帮起,对支柱的初撑力必须班班监测,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且采高不得大于柱子全高的85%。
(12)直接顶冒落高度达不到采高的1.5倍时,必须采取加强支护措施,若悬顶跨度超过初次垮落步距时,必须加强支护并采取强放措施。
(13)初次放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组织安全、生产、技术人员现场会审并签字批准,方可认为初放结束。
(五)、工作面的收作:
1、工作面收作线应尽量避开断层、老硐、高冒区,顶板破碎带、周期来压区。
2、收作时不得超采或多留煤柱。
3、停面时必须保持最小控顶距,采高控制在支柱长度的85%。
4、回料前,必须把工作面内浮煤、杂物、多余的支柱材料运出。对运料巷道进行清理维护,保证回料路线安全畅通。
5、回料时,要确保供风量。
6、回料时,小组成员要分三班现a场把关监督措施的落实及回料安全管理工作。
7、回料时,要确保支柱初撑力,回柱必须在切顶支柱的后面加斜撑支柱,并班班对初撑力进行监测。
8、回料结束后,要及时对回采面进行密闭。
(六)、架棚巷道回柱安全技术措施
1、旧巷、报废巷道、盲巷回柱时必须严格进行敲帮问顶。
2、加固退后支护,加固支护距离不得少于10米,加固支柱的密度不得大于1米,回柱前先取掉背帮材料,准备好回柱用的长绳子(回柱钢绳)和长把啄子。
3、回支架时回柱人员要站在支架完好、牢固的地方进行操作。
4、回柱时必须两人共同协作进行操作,不得一人单独操作。
5、先用长把啄子打松支架,再用长绳子套住支架梁头,用力拉垮支架,拉垮支架后再用长把啄子勾回柱子和其它材料。
6、回柱人员严禁在已回柱的空区下操作,回柱顺序按由里到外的顺序逐架进行。
第10篇 有限空间常发生的5类事故和8项安全管理措施
一、有限空间作业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1、物体打击
许多有限空间入口处往往设有作业平台,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由于其安全意识不强,监护人监护不到位,在传递工具或打开窨井盖、釜盖等过程中发生物体打击伤害。
2、中毒或窒息
大多有限空间需要定期进入进行维护、清理和定检。与这些设备连接的有许多管道、阀门,倘若安全措施不落实,未打盲板,阀门内漏,置换、通风不彻底,氧浓度不合格,往往给有毒有害物质和窒息性气体以可乘之机,滞留在有限空间内致使作业人员中毒或窒息。也有一些窨井、地窖、化粪池等在发酵菌的长期作用下,有毒气体产生、聚集,致使作业人员中毒。
3、高处坠落、机械伤害
有限空间内作业条件比较复杂,如凉水塔、聚合釜内设有喷头、支架、搅拌器以及一些其它电气传动设备,在作业过程中由于作业人员的误操作、安全附件不齐全以及风力、高温等环境因素的影响,极易造成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事故。
4、触电
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往往需要进行焊接补漏等工作,在使用电气工器具作业过程中,由于空间内空气湿度大电源线漏电、未使用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选型不当以及焊把线绝缘损坏等,造成作业人员触电伤害。
5、爆炸
由于通风不良,有限空间内有害物质挥发的可燃气体在空间内不断聚集,当其达到爆炸极限后,遇明火即会发生爆炸,造成人员、设施的损害。
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在进行有限空间检维修作业过程中,严格办理各类作业票证,针对每一项有危险性的作业活动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项目负责人、监护人以及各级安管人员要各司其职,确保安全控制措施落实以后进行作业。
1、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阀门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离,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阀门进行隔离。作业前应切断所有与设备相连的动力电,并在操作按钮上悬挂“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确保氧含量19.5%以上,并进行彻底清理,对盛装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进有限空间内作业时,必须用压缩空气进行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作业过程中持续向有限空间通空气,防止罐内缺氧。定时检测,情况异常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每小时分析一次,并采取可靠通风措施。
3、作业过程中要及时清理有限空间入口周围的工器具,确需递送工器具时要用绳索吊送,严禁上下抛掷。进入有限空间的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穿戴齐全劳动防护用品。进入不能达到清洗和置换要求的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毒面具或空气呼吸器。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灯具和工具。
4、有限空间内照明电压应使用小于等于36v的安全电压,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使用小于等于12v的安全电压。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临时用电线路装置,应按规定架设和拆除,保证线路绝缘良好。
空气呼吸器
5、现场要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急救用品。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人员必须是无职业禁忌症的健康人员,酒后或带病人员严禁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
6、进有限空间内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严格履行监护人的职责,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如果作业人员晕倒,也可在__时间内实施抢救。有限空间内登高属于特殊登高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将安全带挂钩挂在合适的位置(注意不要挂在传动设备上),符合高挂抵用的使用要求。
7、进有限空间内进行抢救时,救护人员必须做好自身的防护,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方能进有限空间内实施抢救。
8、不准向有限空间内充氧气或富氧空气,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使用电气焊作业时,焊具必须安全可靠,完整无损,使用气焊割具时,随用随放,用后立即提出罐外,严禁在罐内存放。电焊机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保持焊机的干燥和清洁,电源线和接地线符合使用要求。
9、有限空间内存在的有毒有害物料确实无法处理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
第11篇 加强管理是遏制煤矿伤亡事故的重要措施
1 我国煤矿事故发生的规律
我国的煤矿安全形势与我国煤炭资源赋存地质结构复杂,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五大灾害俱全,难以防范等诸多因素有着直接的关系。其构成各类事故的总要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质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失误、缺陷、混乱以及不作为。但是,通过对大量事故的调查统计分析和运用系统工程学理论研究与对照我国不发生事故的年代或管理好的煤矿企业证明:事故发生的因素,都与管理上的原因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伤亡事故的发生,不仅主要取决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生产环境的不安全因素,而且还存在着制约这三大因素的管理原因。它们之间的关系,如同事故树中的条件或门的逻辑关系那样严密,详见图1事故发生模型。
根据图1事故发生模型,运用布尔代数原理可以写出如下数学方程式:
由图1和上述数学方程式看出:虽然煤矿五大灾害俱全,随时随地都可能引发事故,但又随时随地受到管理原因的制约。
事故发生的共性机理,就是由管理、人为、物质和环境四大原因构成。管理、人为、物质和环境的任何一种因素任其随意发展,都会引起事故的发生。管理原因随时随地制约着其他三种原因;管理原因或管理原因与任何一种原因结合,都会引起事故的发生。这就是生产过程中事故发生的基本规律。
2 我国煤矿事故恶性循环的规律
从2004年10月20日的河南郑煤集团大平矿的瓦斯爆炸死亡148人的事故到2005年12月7日河北唐山市刘官屯矿的瓦斯爆炸死亡108人的几起百人以上重特大事故的数据显示,当前我国煤炭行业出现了第二个事故高峰期。分析原因,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管理上的严重失控和管理混乱及超能力生产而导致。这种管理上的失控和混乱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必将导致事故的恶性循环或出现新的事故高峰期。
当前,我国有的地方存在不正常的管理方式,极易产生事故的恶性循环。例如,在事故的处理上,一概指责事故受害者“违章”,以就事论事而应付了事,不能对造成管理缺陷与混乱的管理者从下到上的依法严肃查处,更有甚者表面下达隐患通知单、限期或停产整改,暗地里却进行权钱交易,帮助事故隐患单位、事故单位或事故责任者隐瞒事故。对照被国际公认的1:29:300的海因利希法则,只重视了1,而忽视了29和300的做法导致了事故的不断上升,出现了事故的恶性循环,详见图2。
图2的循环过程是使事故不断增加的恶性循环过程,如果继续下去,就形成了渐开的循环方式。由此不断发生的事故则按着“渐开线”的方式进行着恶性循环,这就是事故不断发生的本质过程、事故不断上升的基本规律。
例如: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辖区内的煤矿,2004年5月13日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矿工12人;2005年3月14日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矿工18人,2005年5月11日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矿工9人;2005年11月27日发生特别重大煤尘爆炸事故死亡矿工171人。这种在一个地区中频繁发生的煤矿事故,就是一种典型的事故恶性循环过程。如果对此没能及时认识和纠正,就必然导致事故高峰期的出现。
3 遏制事故的有效途径和防控对策
3.1 建立规范完善的安全法制秩序
健全安全管理体制和机制。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系,提高监察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加大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力度,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发挥大型煤矿人才、装备、技术和管理的优势,推动煤炭企业的兼并、联合和重组。
我国煤矿开采或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有其宏观管理方面的原因,也有其微观管理方面的原因。要防止事故发生,就必须严肃认真查处每一项事故隐患和发生的每一起事故,就必须从管理上查找诱发事故的真正原因,健全安全法治秩序、将责任事故的处罚与煤矿企业的和各级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责任挂起钩来;将本地区的安全生产状况与其各级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的政绩和升职挂起钩来。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地方保护主义;才能真正解决基层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安全法规落实难的状况;才能杜绝官煤勾结、权钱交易等管理上的腐败现象。
我国最近颁布的法律法规对安全方面的投入只作了一般的要求。有的提出了一定“数量的安全投入”标准,也相互矛盾,导致企业在安全方面的投入难以监督。例如:《矿山安全法》规定:“矿山企业必须从矿产品销售额中按照国家规定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用于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而《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矿山企业按矿山维简费的20%的比例具实列支,没有矿山维简费的矿山企业,按固定资产折旧费的20%的比例具实列支。”由此看出,《矿山安全法》和《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不相对应。诸如此类法律法规亟待修订和完善。
例如在刑事处罚方面,建议尽快修改《刑法》,对玩忽职守、渎职犯罪或由于管理原因而造成重特大伤亡事故的管理人员,应加重刑法力度;在经济处罚方面,建议尽快修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国家对伤亡事故的处罚额度,全面提高事故死亡者的赔偿标准和抚恤金。
3.2 加强管理,依法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
(1)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影响国有煤矿安全生产的个体私营、乡镇煤矿和转包煤矿,应依法限期或坚决关闭。从源头上控制事故的发生。
(2)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且具有一定发展规模、不影响国有煤矿安全生产的个体私营和乡镇煤矿,给予一定的政策或资金扶持,整合强化。
3.3 加大煤矿企业的安全投入
煤炭企业全面控制和防止重特大事故,必须在人力、财力,物力和技术上做出必要的安全投入,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以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12篇 大唐南京发电厂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管理规定
第一章范围
第一条本规定了大唐南京发电厂反事故技术措施(以下简称“反措”)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以下简称“安措”)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唐南京发电厂“安措、反措”管理工作。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各部门职责
(一)设备部是反事故技术措施管理部门,在分管厂长领导下以《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导则》为依据,以消除设备重大缺陷、提高设备可靠性为内容,结合本厂生产特点,编制确保发电机组安全运行的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并做到项目、时间、资金、责任人四落实,下达在月度、设备大、小修工作计划中,确保“反措”完成率达100%。
(二)安监部是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管理部门,在分管厂长领导下以安监部为主,办公室、人资部等配合,以国家、行业、集团公司颁发的标准为依据,结合本厂生产特点编制确保人身、防止职业病、提高消防水平等“安措”计划。并做到项目、时间、资金、责任人四落实,下达在月度、设备大、小修工作计划中,监督“反措”和“安措”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检查、监督“两措”计划的实施,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各生产车间负责所辖设备范围内“两措”的编制,在主管车间领导下,根据厂部“两措”计划,结合本车间生产特点,充实细化“两措”内容,实施厂部“两措”计划,完成率达100%,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厂部汇报。
第三章 职权
第四条有权监督“两措”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第五条有权监督检查各部门“安措”和“反措”计划落实情况
第六条有权对各部门“安措”和“反措”完成情况进行奖惩处理。
第四章 责任
第七条设备部对起草、编制全厂年度“反措”计划负责。
第八条安监部对起草、编制全厂年度“安措”计划负责。
第九条安监部负责督促全厂“安措”和“反措”按计划完成。
第十条各生产车间负责组织本部门“两措”计划实施、完成。
第四章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十一条编制“反措”和“安措”,是提高设备健康水平,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重要条件;是为了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是确保人身安全的重要保证。是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方法。
第十二条反事故措施计划的编制
反事故措施计划的内容:以《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为依据,反事故措施计划应纳入检修、技改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上年事故、障碍、异常情况的防止对策;
(二)上级颁布的事故通报和反事故技术措施;
(三)需要消除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设备缺陷;
(四)提高设备可靠性的重大设备技术改进措施;
(五)需要编制、修订、贯彻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六)加强现代化安全管理的措施等。
(七)反事故措施编制:
1.根据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需要消除的重大设备缺陷、提高设备可靠性的技术改进措施以及我厂的具体事故防范对策进行编制。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每年11月由分管生产的副厂长组织,在各班组、专业讨论的基础上,由生产车间提案,技术部门进一步讨论、汇总编制,报分管厂领导审阅,经厂长批准后执行,并报集团公司备案。同时厂部发文下达“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各部门认真组织执行。
2.凡列入反事故措施计划的项目,其经费分别列入更新改造大修和成本费中开支,并从资金、器材、物资、人力等方面予以优先保证。
3.对特殊项目反事故措施经费,必要时向集团公司申请报批。
(八)“安措”计划的编制
1.为了保证职工的安全健康、改善劳动条件所采取的各项技术措施,称为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
2.“安措”计划的内容:以国家、行业、集团公司颁发的标准,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为出发点,从减轻职工压力、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推动安全设施标准化、提高消防水平等方面编制。
3.防止人身事故的对策;
4.减轻职工现场劳动作业条件的设施;
5.改善职工劳动作业环境、推动标准化的设施;
6.改进并完善防火防爆系统、消防设施;完善易燃易爆物品存放设施;
7.加强防尘、防毒、防噪声的综合治理;
8.防止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措施;
9.全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10.季节性的安全大检查;防汛工作;
11.特种设备、机动车辆定期检测等;
12.完善电气设备保护接地接零、电动用器具、机械、焊接的安全设施等。
(九)“安措”计划的编制:
“安措”以安全风险评估、安全大检查、危险点分析、技术监督、缺陷管理、可靠性分析结果等作为依据。年度“安措”计划每年11月由分管生产的副厂长组织,在各班组讨论的基础上,由生产车间提案,厂安监、人资、办公室等部门进一步讨论、汇总编制,报分管厂领导审阅,经厂长批准后行文,并报集团公司备案。厂部发文下达年度“安全及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计划”,各部门认真组织执行。
“安措”计划的资金必须保证,应每年从更新改造或其他生产费用中提取,由安监部门监督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两措”计划的实施
(一)各部门必须每月检查“两措”执行情况,分管厂领导组织各有关部门每季度检查全厂“两措”执行情况。
(二)对个别因特殊情况不能执行“两措”项目的,应书面申请并经部门主管审批后报厂设备部、安监部,经会审后报生产副厂长批准。
(三)设备部、安监部应按集团公司要求上报“两措”计划、执行情况。
(四)“两措”完成情况列入考核,按厂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检查与考核
对本规定的管理活动进行检查并对表1所列的指标进行评价,依据评价结果提出考核意见:
表1 考核内容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考核周期 | 考核范围 |
1 | 反事故措施计划的编制 | 安全管理规定 | 年度 | 本厂 |
2 | 反事故措施编制 | 安全管理规定 | 针对性风险与事故 | 本厂 |
3 | “安措”计划的编制 | 安全管理规定 | 年度 | 本厂 |
报告与记录
表2给出了执行本标准形成的报告和记录。
表2 报告和记录
序号 | 报告与记录编号 | 报告与记录名称 | 填写人 | 保存地点 | 保存期限 |
1 | q/cdt-njtp211006—2013jl-01 | 反事故措施计划 | 任君 | 安监部 | 一年 |
2 | q/cdt-njtp211006—2013jl-02 | 反事故措施 | 高浴霜 | 安监部 | 一年 |
3 | q/cdt-njtp211006—2013jl-03 | “安措”计划 | 任君 | 安监部 | 一年 |
第13篇 电气安全管理事故防范措施
针对近期大、小甲醇厂发生的电气事故,机动部组织相关单位电气人员对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对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探讨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为确保各单位供电安全可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避免类似电气事故再次发生,机动部提出以下六项预防整治措施和对策,以加强全公司电气安全管理:
1.完善电气管理制度,加强基础管理工作
公司机动部已对《电气及电气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完善,制定了统一的电气专业管理要求,将由公司体系办审核发布。各生产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尽快完善各项电气管理制度、工作记录。如,建立测温管理制度及记录,补充巡检的具体项目标准及要求;对全厂高、低压柜定期切换检修制,定期强制性检修制等。要求此项工作在7月底以前完成。
2.优化电网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
(1)对甲醇厂主变进行改造更换,与大甲醇及聚甲醛的主变同型号,同容量,使301、301a、301b主变互为运行及备用。7月底甲醇厂拿出方案。
(2)督促大甲醇项目尽快完成301与301a的10kv段联络柜及线路安装、试验工作,可提高大、小甲醇厂供电可靠性及电力主设备检修的灵活性。此项工作在7月底以前完成。
(3)对二甲醚临电线路进行改造,公司机动部将协调,重新选择电源点,彻底消除临电线路故障对大甲醇厂安全生产造成的威胁。此项工作计划在8月底以前完成。
3. 加强继电保护管理,防止误动、拒动
按公司机动部的工作安排,除甲醇厂保护定值计算正由烯烃公司协助、计划7月10日前完成外,其它各单位均完成了本年度保护定值核算和保护校验计划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管理,保证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必须成立相应的继电保护班固定专人对装置保护整定,效验、改造、检修及更换设备强化管理。确保装置的各类保护安全、可靠。
针对甲醇厂303变电所失电造成全厂停车事故暴露出的隐患,各单位要充分重视低压保护装置的校验工作,要求尽早利用设备切换和检修时机,逐批对所有重要的低压保护装置进行校验,此项工作应在10月底以前完成。
4. 提高对化工装置区低压、辅助设备的风险认识,采取防晃电技术措施
各单位应组织工艺、电气、仪表技术人员,着手对全厂用电设备进行分级,列出一级负荷设备明细,采取措施确保出现晃电事故时设备短时间内不跳车。对大机组和重要机泵的润滑油联锁系统进行优化,增加跳车延时,适当提高辅助油泵联锁启动设定值。根据技术资料对比及甲醇厂的试验结果,对重要的低压设备使用防晃电接触器,简便且效果较好,各单位应尽快采用。同时,各单位应编制、完善晃电、失电应急处理管理规定与调度管理办法,组织培训学习并开展应急演练工作。此项工作在8月底以前完成。
5. 更新淘汰落后的电气设备及保护装置
按集团公司电气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各单位应对照标准,消除电气设备存在的缺陷,完善电气设备的防护及各类保护装置;通过检查,对在用的淘汰落后设备、国家明令禁用设备、不具备五防功能的高压开关柜、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电气设备进行统计,7月底之前报公司机动部审核汇总,上报公司及集团公司,进行更新。
6. 增强电气技术力量,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升电气队伍素质
针对部分单位电气人员新员工多、流动性大的特点,建议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大、小甲醇厂等单位电气人员岗位编制进行重新审核,招聘一批熟练电气人员,尤其是熟练掌握电气试验、二次安装调试、保护校验的人员。公司机动部在7月上旬将组织abb公司电气专家举办低压配电设备维护、调试专题讲座、培训。以后根据各单位电气管理、技术存在的共性问题,定期联系、组织培训。各单位要对电气人员进行针对性的专业培训,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办法开展实战性的培训。各单位拿出具体的培训方案上报机动部协调安排。各类电气操作人员必须适合于现场操作需要并持证上岗,消灭无证上岗。
公司机械动力部
二o一o年六月二十四日
第14篇 探究建筑幕墙施工安全管理与事故防范措施
摘要:本文作者结合工作实践经验,论述了建筑幕墙施工的特点、安全防范主要对象、各施工阶段安全防护重点。 关键词:建筑幕墙;施工安全;防范措施
建筑幕墙是融建筑技术、建筑功能、建筑艺术于一体的建筑外围护结构,是当今建筑物的高级外装修。它以其独特的色彩与光影、多变的造型,吸引了业主和建筑师,广泛应用于多层和高层建筑中。建筑幕墙是技术复杂程度较高的工程,影响幕墙施工安全的因素较多,施工安全风险较大。为了保证建筑幕墙的施工安全,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把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 1.建筑幕墙施工的特点 建筑幕墙施工安全管理与一般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有许多相似点,但也有许多不同点,这是由于建筑幕墙施工技术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1.1地区性和流动性的管理特点
建筑幕墙施工属于是建筑工程施工,因此施工地点会分散在不同的地区,或同一地区的不同现场,或同一现场的不同单位工程或同一单位工程的不同部位,由此其安全管理必然受到不同地区(或地点的不同内外环境条件的制约。因此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及各类安全交底都带有一定地区性色彩和流动性特征。 1.2露天作业和外脚手架作业多
建筑幕墙是建筑的围护结构,其设置就是在建筑物的外立面。这就决定了建筑幕墙的施工是露天作业和外脚手架作业的特点。另外,建筑幕墙施工是建筑外立面施工的最后一步,工程中使用的外脚手架在经过长期的日晒雨淋和前面多种工程的施工作业长时间的使用后,会出现较多的事故隐患。
1.3使用高处作业的吊篮进行施工作业
随着建筑物向高层和超高层的方向发展,建筑施工使用升降式脚手架的情况增多。但是使用升降式脚手架无法进行建筑幕墙的施工作业。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往往使用高处作业的吊篮进行建筑幕墙的施工作业。另外,建筑幕墙的维护和保养也需使用高处作业吊篮进行作业。高处作业吊篮作业的风险更大,这就要求施工企业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施工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要在日常的管理中加强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2.建筑幕墙施工安全防范主要对象
2.1现场安全防火
氧割、电焊、打磨是建筑幕墙施工作业的主要工序,这些作业都容易产生火星,且建筑幕墙一些材料如油漆、有机填料、化学助剂等多属易燃物品,因此,现场安全防火是建筑幕墙施工安全防范一个重要对象。现场安全防火特别应注意以下事项:⑴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要严格落实危险场地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氧气、乙炔瓶两者不能混放,焊接作业时要派一监护人,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点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挡,同时清理干净其周围可燃物,防止焊珠四处喷溅。⑵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应指定一名经过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电工,按规程合理地安装及维修电气设备,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线路接头是否良好、有无保险装置、是否存在短路发热、绝缘损坏等现象;电气设备周围是否有易燃物,尤其是危险物品库房内电气设备、灯具是否符合防爆要求。⑶加强运输和储存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运输时包装要严密,放置稳当、避免碰撞;储存要设立专用仓库,要求与其他建筑物保持至少的间距,不得超量储存同时派专人负责收发登记。
2.2排栅安全
脚手架作为幕墙建筑施工的主要设施,在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高处坠落事故中有50%都是从脚手架坠落的。因此,保证脚手架体系的施工安全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搭拆外手脚架须有专题安全技术方案,有足够操作空间,同时,脚手架必须设置兜底网,各层排栅、平台不得堆放杂物,脚手架整体应符合建筑规范安全使用要求。外墙手脚架拆除时要划定相应警戒区,禁止他人通行,并设专人监管,严禁上下同时拆除。脚手架的安全管理注意事项如下:⑴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考核合格取得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建设架子工。⑵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⑶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标准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⑷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设备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⑸当有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⑹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查杆件设置的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地基是否有积水,底座是否有松动,立杆是否悬空;扣件是否松动;脚手架的垂直度偏差;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载。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整改。⑺在脚手架的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扫地杆及连墙件。⑻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相邻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⑼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护,做好消防管理工作。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2.3高处作业安全
幕墙装饰工程施工,绝大多数都属于临边的高处作业,而且贯穿于幕墙施工的全过程。如何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是幕墙装饰施工中的安全防护的重点。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酒后施工。在高处进行电、气焊或切割作业时,必须做好防止焊渣飞落和切割物下跌预防措施,随身工具及焊条均应放在专用皮袋中,下方的可燃物须清理或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塔吊进入现场安装完毕后,必须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遇到大雾、大雨和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高处作业。禁止向下方投掷物品,施工作业面下方严禁行人通过。
2.4用电及机械安全
在建筑施工中,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规定:⑴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⑵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⑶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漏电”,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⑷交流电焊机应配装二次侧降压防触电保护器,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二次线长度不应大于30m
⑸不得在高、低压电线线路下从事施工作业,在高、低压线路的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堆放材料及构件等。⑹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缘之间必须保持安全距离。最小安全距离规定为:当外电线路电压为1kv以下时,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4m,当电压为1kv以上至10kv时,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6m。⑺若达不到所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持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在搭设防护设施时,应暂停送电并设监护人员。⑻若受环境或条件限制无法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线或改变施工位置等措施。⑼施工现场内的龙门架、井字架等高大设备及钢管脚手架,若没有防雷装置应安装防雷装置。⑽安设避雷装置的设备,除应做好保护接零外,还必须按规定做重复接地。⑾对在高处作业中所使用的电器设备,除应作保护接零外,还必须在设备负荷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⑿在钢管脚手架上施工的电焊机、振捣器等用电设备应放置在干燥的木板上,操作人员应穿戴绝缘的防护用品。⒀禁止利用龙门架、钢管脚手架架设电线线路。在移动电器设备的橡胶电缆线跨经脚手架时,应用瓷瓶将线路固定,使电缆线与脚手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电缆线与钢管摩擦。
3.建筑幕墙各施工阶段安全防护重点
3.1预埋件处理、焊接阶段
安全防护重点:防坠落、防触电、防火灾。因为预埋件是均匀的分布在结构立面上,点多面广,而且施工面、操作点狭窄,操作受到限制,施工中易发生人员坠落事故或工具、材料坠落造成物体打击事故。可在施工面加设安全绳(钢索),操作人员把安全带系挂在安全绳上,可防人员坠落。每2-3层搭设一层安全网,可以把意外坠落的工具零件网住,防止发生物体打击。操作中,材料要放到离结构边1米远的地方,操作人员配备工具袋,小型工具随手放入工具袋内,可以有效的防止坠落和物打事故。焊接预埋件、支座时要大量使用电焊机。因为施工点多,而且分散,施工中要频繁更换施工位置,电焊机的二次线不到位或用钢筋代替二次线是施工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这种现象易造成触电事故,在施工中应加以纠正要教育电焊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和“八不”“四要”“一清理”的安全防火制度,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在结构边立面上焊接,电焊火花下落、飞溅,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造成火灾事故。解决的办法是,可用薄铁皮或阻燃材料自制接火斗,挂在施工点下面把电焊火花接住,并应清理周围易燃物,配备灭火器材,指定专人看火,做到万无一失。
3.2安装主龙骨、次龙骨阶段
安全防护重点:防止人员、材料坠落。在临边的高处作业,易发生因误操作和闪落而引起的人员坠落或材料坠落,造成伤亡和物体打击事故。可在牢固的地方设置安全绳,操作人员把安全带系挂在安全绳上,小型工具随手放入工具袋内,材料不要放在结构边上,以防无意碰撞或被风刮落,造成物打事故。
3.3挂装幕墙玻璃板材、窗扇阶段
安全防护重点:高坠、物打。幕墙玻璃板材的安装方法大多是插挂式、紧压式和单元式,因为板材较重,一般都是多人操作。为防止已挂装好而未注胶的玻璃板材发生坠落,插挂式的要插入槽内,使用胶条塞缝,使玻璃板材定位,防止出槽;压紧式的要将板材压紧,单元式的要固定牢固。并要安排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注胶,最好挂一层注一层,及时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操作人员可把安全带系挂在安全绳上,绳子长短视现场情况而定,以既不影响操作,又能确保安全为准。现在幕墙装饰施工多采用外脚手架、外爬架或电动吊篮施工。在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根据本工地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如用电动吊篮施工,应另编制“电动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及施工方案”,并由专人负责施工全过程中的检查、纠正、落实,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保施工安全。
4.结语
根据建筑幕墙施工作业的特点,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作业现场,对既定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现场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等,进行认真检查落实,尽早发现事故隐患,尽早消除或降低损失,把企业与员工面临的风险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15篇 各类事故管理预防措施
1伤亡事故的预防原则
为了实现安全生产,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必须要有全面的综合性措施。实现系统安全的原则,大致有灾害预防和受害程度两部分内容。其具体原则如下:
2灾害的预防原则
2.1消除潜在危险的原则:这项原则在本质上是积极的、进步的。它是以新的方式、新成果或改良的措施,消除人体操作对象和作业环境的危险因素,从而最大可能的保证安全。
2.2控制潜在危险数值的原则:比如,采用双层绝缘工具、安全阀、泄压阀等控制安全指标等,均属此类。这些方法只能保证提高安全水平,但不能达到最大限度地防止危险和有害因素。在这项原则下,一般只能得到折衷的解决方案。
2.3坚固原则:以安全为目的,采取提高安全系数、增加安全余量等措施。
2.4自动防止故障的互锁原则:通过一些原器件的机械联锁,或电气联锁等手段,作为保证安全的条件。
3控制受害程度的原则:
3.1屏障的原则:在危险和有害因素的作用范围内,设置障碍,以保证对人体的防护。
3.2以距离防护的原则:当危险和有害的伤害作用随着距离的增加而减弱时,可采用这个原则,达到控制伤害程度的目的。
3.3时间防护原则:将受害因素或危险时间缩短至安全限度之内。
3.4薄弱环节原则:设置薄弱环节,使之在危险和有毒因素还未达到危险值之前发生破坏,以最小的损失换取整个系统的安全。
3.5警告和禁止的信息原则:以光、声、色或标志等,设置传递组织或技术信息的目标,以保证安全。
3.6个人防护原则:根据不同作业性质和使用条件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3.7避难、生存和救护原则:离开危险场所,或发生伤害时组织积极抢救,这也是控制受害程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不可忽视。
4伤亡事故预防施工
伤亡事故,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两大因素作用的结果,伤亡事故预防,就是要消除人和物的不安全因素,实现作业行为和作业条件安全化。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实现作业行为安全化的主要措施有:
4.1开展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规章制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认识。只有使作业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始终保持强烈的安全意识,把安全意识为自我需要,把遵章守纪和安全操作变为自觉行动,才能有效地控制不安全行为的产生。
4.2进行安全知识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安全知识岗位培训的目的是使作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的应知、应会和技能、技巧,以及正确处理好意外事故的应变能力,从而有效地避免因无知,不懂技术而发生事故或导致事故扩大。
4.3推广安全标准化操作和安全确认制活动,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程序进行作业。对于要害设备和特种作业,为了避免因误操作导致事故,推广安全标准化操作和确认制,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4.5搞好均衡生产,注意劳逸结合,使作业人员保持充沛的精力,从而避免产生不安全行为。
4.6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实现作业条件安全化的主要措施有:
a.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改善劳动条件。
b.加强安全技术的研究,采用安全防护装置,隔离危险部位。
c.采用安全适用的个人防护用具。
d.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不安全隐患。对于较大的不安全隐患,要列入企业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予以解决。
e.定期对作业条件进行安全评价,以便采取安全措施,保证符合作业的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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