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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管理措施【16篇】

发布时间:2023-12-15 热度:90

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第1篇 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1)人工拆除

①进行人工拆除作业时,楼板上严禁人员聚集或堆放材料,作业人员应站在稳定的结构或脚手架上操作,被拆除的构件应有安全的放置场所。

②人工拆除施工应从上至下、逐层拆除分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作业面的孔洞应封闭。

③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严禁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

④拆除建筑的栏杆、楼梯、楼板等构件,应与建筑结构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建筑的承重梁、柱,应在其所承载的全部构件拆除后,再进行拆除。

⑤拆除梁或悬挑构件时,应采取有效的下落控制措施,方可切断两端的支撑。

⑥拆除柱子时,应沿柱子底部剔凿出钢筋,使用手动倒链定向牵引,再采用气焊切割柱子三面钢筋,保留牵引方向正面的钢筋。

⑦拆除管道及容器时,必须在查清残留物的性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拆除施工。

2)机械拆除

①当采用机械拆除建筑时,应从上至下、逐层分段进行;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拆除框架结构建筑,必须按楼板、次梁、主梁、柱子的顺序进行施工。对只进行部分拆除的建筑,必须先将保留部分加固,再进行分离拆除。

②施工中必须由专人负责监测被拆除建筑的结构状态,做好记录。当发现有不稳定状态的趋势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③拆除施工时,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选定的机械设备及吊装方案进行施工,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供机械设备使用的场地必须保证足够的承载力。作业中机械不得同时回转、行走。

④进行高处拆除作业时,对较大尺寸的构件或沉重的材料,必须采用起重机具及时吊下。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在指定场所,严禁向下抛掷。

⑤采用双机抬吊作业时,每台起重机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载荷的80%,且应对第一吊进行试吊作业,施工中必须保持两台起重机同步作业。

⑥拆除吊装作业的起重机司机,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 5082一1985)的规定作业。

⑦拆除钢屋架时,必须采用绳索将其拴牢,待起重机吊稳后,方可进行气焊切割作业。吊运过程中,应采用辅助措施使被吊物处于稳定状态。

⑧拆除桥梁时应先拆除桥面的附属设施及挂件、护栏等。

3)爆破拆除

①爆破拆除工程应根据周围环境作业条件、拆除对象、建筑类别、爆破规模,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 (gb 6722.一1986)将工程分为a、b、c三级,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爆破拆除工程应做出安全评估并经当地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②从事爆破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工程所在地法定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承担相应等级的爆破拆除工程。爆破拆除设计人员应具有承担爆破拆除作业范围和相应级别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作业证。从事爆破拆除施工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③爆破器材必须向工程所在地法定部门申请《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到指定的供应点购买。爆破器材严禁赠送、转让、转卖、转借。

④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向工程所在地法定部门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派专职押运员押送,按照规定路线运输。

⑤爆破器材临时保管地点,必须经当地法定部门批准。严格同室保管与爆破器材无关的物品。

⑥爆破拆除的预拆除施工应确保建筑安全和稳定。预拆除施工可采用机械和人工方法拆除非承重的墙体或不影响结构稳定的构件。

⑦对烟囱、水塔类构筑物采用定向爆破拆除工程时,爆破拆除设计应控制建筑倒塌时的触地振动。必要时应在倒塌范围铺设缓冲材料或开挖防振沟。

⑧为保护临近建筑和设施的安全,爆破振动强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986)的有关规定。建筑基础爆破拆除时,应限制一次同时使用的药量。

⑨爆破拆除施工时,应对爆破部位进行覆盖和遮挡,覆盖材料和遮挡设施应牢固可靠。

⑩爆破拆除应采用电力起爆网路和非电导爆管起爆网路。电力起爆网路的电阻和起爆电源功率,应满足设计要求;非电导爆管起爆应采用复式交叉封闭网路。爆破拆除不得采用导爆索网路或导火索起爆方法。装药前,应对爆破器材进行性能检测。试验爆破和起爆网路模拟试验应在安全场所进行。

爆破拆除工程的实施应在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领导下成立爆破指挥部,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安全距离设置警戒。

爆破拆除工程的实施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3节的要求外,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1986)的规定执行。

4)静力破碎

①进行建筑基础或局部块体拆除时,宜采用静力破碎的方法。

②采用具有腐蚀性的静力破碎剂作业时,灌浆人员必须戴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孔内注入破碎剂后,作业人员应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注孔区域行走。

③静力破碎剂严禁与其他材料混放。

④在相邻的两孔之间,严禁钻孔与注入破碎剂同步进行施工。

⑤静力破碎时,发生异常情况,必须停止作业。查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继续施工。

5)安全防护措施

①拆除施工采用的脚手架、安全网,必须由专业人员按设计方案搭设,由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水平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保持安全距离。

②安全防护设施验收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有验收记录。

③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正确使用。

④施工单位必须依据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在拆除施工现场划定危险区域,并设置警戒线和相关的安全标志,应派专人监管。

⑤施工单位必须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明确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6)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①拆除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构造情况、工程量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技术负责人和总工程师签字批准后实施。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应经原审核人批准,方可实施。 、

②在恶劣的气候条件下,严禁进行拆除作业。

③当日拆除施工结束后,所有机械设备应远离被拆除建筑。施工期间的临时设施,应与被拆除建筑保持安全距离。

④从业人员应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⑤拆除工程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⑥拆除工程施工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a、拆除工程施工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书。

b、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c、安全技术交底。

d、脚手架及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记录。

e、劳务用工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书。

f、机械租赁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书。

⑦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005)的有关规定执行。

⑧拆除工程施工过程中,当发生重大险情或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排除险情、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7)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①清运渣土的车辆应封闭或覆盖,出入现场时应有专人指挥。清运渣土的作业时间应遵守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

②对地下的各类管线,施工单位应在地面上设置明显标识。对水、电、气的检查井、污水井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③拆除工程施工时,应有防止扬尘和降低噪声的措施。

④拆除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将渣土清运出场。

⑤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动火时,必须履行动火审批手续,领取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时间、地点作业。作业时应配备专人监护,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后方可离开作业地点。

⑥拆除建筑时,当遇有易燃、可燃物及保温材料时,严禁明火作业。

第2篇 万科物业智能化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vk物业智能化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切实做好施工中的各项安全预防措施,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智能化工程部工程施工项目。

3、职责

部门/岗位职责

现场施工负责人/城市负责人负责做好施工中的各项安全预防措施及安全生产的培训。

施工员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中做好各项安全保护措施。

4、方法及控制过程

4.1在施工现场,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施工员在施工过程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做到安全与施工齐抓,共同努力,做好施工安全工作。

4.2所有施工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穿整齐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并留意地下杂物及高空施工情况;在使用电动工具和导线敷设作业时,须按照操作规范配戴防护眼罩、手套,以免意外事故发生。如因违章操作而造成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4.3在进行较危险或影响他人安全的施工时,需在施工场所的周围设置围栏、扶手、遮盖等防护设施,同时要有明显警示标识,以提醒人员注意。

4.4在由于降雨或其它原因易滑的场所,如:道路、楼梯、脚绷架等上面进行施工时,必须设置防滑垫、安全网等防滑、防坠落设施。

4.5 在往高处运送材料时,要将物资妥善包装,以防设备或材料掉下伤人或损坏设备,如因违章操作而造成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4.6在工地现场临时放置长或宽的物资时,要结紧绳索,采取措施防止风、振动等造成倒塌及散落等意外。

4.7 在现场仓库放置的各种物资、工具在使用进程中应做到轻放、轻用,确保物品、设备的安全,延长使用寿命。

4.8物资从仓库搬运往施工现场时,应控制重量及数量,保证搬运过程中做到不洒、不漏等意外。

4.9施工员在搬运很重或长的物体时,应注意周围设施、设备和行人,以防碰撞或擦伤。

4.10施工员每日在使用工具前必须进行检查,不符合安全或有损坏的应及时报修处理。安装设备前应对设备进行检验,对有明显损伤、变形、腐蚀或不符合要求及易引发安全事故的产品禁止使用。

4.11施工员进入工地地下室施工时,必须准备好安全的照明器具,并在两人以上的同处地方进行作业。

4.12 施工员在高空作业前须先检查施工场所是否安全,高空作业设施、工具是否完好,并扣好安全带、安全帽在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4.13施工员在接近电气外露的场所施工或带电作业时,应使用防止触电的绝缘器具(绝缘手套、胶鞋等)。在阴雨、潮湿的天气,禁止户外带电作业。

4.14气压焊接作业必须由持有合格证书的施工人员操作,并需在技术员指挥下进行。同时移去附近的可燃物,或者用不燃的物体覆盖。

4.15当施工不可避免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时,施工项目组应以悬挂标语、标牌或者散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向管理处及业主解释清楚,以求得谅解,得到协作与支持。

4.16城市负责人/城市技术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并每月负责对现场施工的安全进行检查,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第3篇 连续梁施工安全管理细则

一、目的

为加强我项目部管段内连续梁施工安全可控,规范施工作业秩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中铁二十三局集团佛肇gzzh-2标项目部标段内所有连续梁施工。

三、编制依据

1、按照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和项目特点,明确施工安全责任,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2、按设计施工,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将安全技术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并在施工前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制止违章作业,清除现场安全隐患。

4、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足额投入,确保作业环境安全,施工安全措施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5、发现施工现场情况与设计文件不符并影响施工安全时,应立即向有关单位报告,并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6、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四、安全管理要点

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根据项目实际,编制项目相应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坚持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安全资源配置:根据项目施工实际,制定安全费用使用计划,专款专用,配置相应安全资源。

3、安全管理目标:对安全管理目标要细化和分解责任到每一位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明确责任、实行各级包保制,实现安全无事故目标。

4、安全教育培训:三类管理人员要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或铁道部额发的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证;对作业人员进行“三级”教育、岗前培训和“三工”制度教育。

5、专项施工方案:针对施工重点工序环节的安全风险,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方案,组织安全风险评估。

6、安全技术交底:根据工程施工实际,公示“危险源”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保存交底记录资料。

7、应急预案:根据施工现场实际编制切实可行具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

8、安全检查:自查并接受上级检查;制定检查计划,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及专项的安全检查,对重点工程项目安全要制定安全方案及措施,实行责任包保。

9、做好防洪防汛:工程部分在山区,或横跨河道施工,要高度重视防洪工作。组织安排专项检查,提前制定防洪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暴雨或洪水来临时,能反应迅速、沉着应对,确保安全度汛。

10、信息反馈:对存在问题,制定有效措施整改落实,并向检查单位及上级反馈处理意见,保持工程持续稳定、现场安全受控。

五、连续梁安全检查及控制要点

根据施工生产进展,制定检查计划,对施工安全管理重点检查:一是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二是安全资源配置;三是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四是安全目标控制;五是安全教育培训;六是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实施;七是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八是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九是工程安全的可控性。对在检查中发现不因素,签发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

1、班前安全交底会议:作业班组负责人在每天开工前,应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向作业人员强调安全注意事项。

2、劳动保护用品佩带: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3、挂篮、移动模架、移动支架等大型非标设备的设计、制造、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必须由有相应资质的厂家进行设计、制造。

②设备设计、制造厂家应制定明确的非标设备研制方案和验收大纲,由设备制造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审定。设备的制造过程验收和出厂验收应由设备制造单位依据验收大纲进行。

③设备进场时应对各构件规格、型号、尺寸和数量进行认真核对,检查构件有无缺损,表面有无损坏和锈蚀,配件和专用工具是否齐备等,并做好记录。

④设备的安装和安装后的检查、调试均应由设备制造厂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全程跟踪指导。

⑤非标设备正式投入使用前应进行载荷试验。

4、挂篮设计除应符合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要求外,尚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挂篮总重量的变化不应超过设计重量的10%。

②梁段混凝土浇筑及走行时的抗倾覆安全系数、自锚固系统的安全系数,均不应小于2.0。

③挂篮底模悬吊系统使用精轧螺纹钢筋作吊杆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5、跨越公路、河道施工

①跨越公路、通航河道作业时,应事先与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联系,商定有关施工期间的安全事项,并发布公告,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②跨越道路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跨越道路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建设单位组织联系道路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协商办理施工或封锁道路的相关手续。

6、跨越道路及施工便道应做好以下几点:

①应根据道路交通的实际需要设置施工标志、路栏、锥形交通路标等安全设施,夜间应有反光或施工警告灯光信号,必要时应使用信号或专人管制交通。

②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应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做好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③应采取防护棚等防坠落设施以防止落物伤及行人和车辆。

④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7、挂蓝拼装及拆除安全要点

1)工作平台应满足承载力要求并搭设牢固,平台上应设围栏及梯步。墩台高度超过2m时,应张挂安全网。

2)施工中不得碰撞模板和脚手架。

3)模板拆除时,应划定作业区,悬挂警示标志,并按规定的拆模程序进行。

4)吊篮拼装和拆除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挂蓝杆件及使用的机具设备(千斤顶、滑道、手拉葫芦、钢丝绳等),进行检查,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②挂蓝拼装应对称进行,构件及时稳定,连为一体,防止倾倒伤人。

③挂蓝作业平台应挂安全网,四周设防护栏,上下应设专用爬梯。

④挂蓝拼装过程中,严禁随意对螺丝孔进行切焊扩孔,确需扩孔时,必须征求挂蓝设计单位统一。严禁在精轧螺纹筋吊杆上进行电焊、搭火、所有精致螺纹钢筋吊杆必须使用双螺母锁紧。

⑤挂蓝拼装后,应全面检查拼装质量,并进行荷载试验,以测定变形量,消除非弹性变形过。

⑥挂蓝拆除应按要求顺序对称拆除。

8、挂蓝移位安全要点要求;

①滑道应铺设平顺,并按要求做好锚固。

②挂蓝行走前检查行走系统、吊挂系统、模板系统。

③桥墩两侧挂蓝应对称移位,尾部设制动装置,移动速度应控制在0.1 m/min以内。挂蓝移动到位后应及时锚固。前吊杆、后锚杆的锚固力应调式均匀,前端限位装置应设置牢固。

④遇有雷雨、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严禁移动挂蓝。梁段混凝土浇注及行走时的抗颠覆安全系数、自锚固系统的安全系数,均不应小于2.0。

⑤挂蓝底摸悬吊系统使用精轧螺纹钢作吊杆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9、混凝土施工安全要点

①混凝土前,应对挂篮的锚固系统、吊挂系统和限位装置进行全面在检查,并对拼装好挂篮首先进行预压试验,经监督方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混凝土灌注。

②梁段对称浇注,不平衡重不得大于设计容许值。平衡浇筑控制在一个底板的重量,浇筑顺序为(1#底板)——(1*#底板+1*#半个腹板)——(1#半个腹板+1#上半个腹板)——(1*#上半个腹板+1*#半个顶板)——(1#半个顶板+1#上半个顶板)——(1*#上半个顶板)。不平�施工会导致挂篮倾覆造成安全事故,即使不倾覆对0#块根部受力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③墩顶0号块混凝土前,应对托架及各部件的焊接质量进行重点检查。

④合拢段、体系转换施工应按设计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执行。

⑤模板及支架,模板安装必须稳固牢靠,接缝严密,不得漏浆。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必须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浇筑混凝土前,模型内的积水和杂物应清理干净。

⑥混凝土施工;梁体档喳墙、边墙、隔板、遮板、封端混凝土的表面裂缝宽度不得大于0.2mm。封端混凝土与周边混凝土之间以及梁体的其他部位不得出现裂缝(梁体表面收缩裂缝除外)。梁体及封端混凝土外观质量应平整密实、整洁、不露筋、无空洞、无石子堆垒、桥面流水畅通。对空洞、蜂窝、漏浆、硬伤掉角等缺陷,需修整并养护到规定强度。

10、预应力张拉法施工安全要点

①检查张拉设备、如压力表、锚环等工具是否符合施工安全要求,合格后方可使用。

②张拉前,要确定联络信号。在已拼装或悬浇的箱梁上进行张拉作业,其张拉平台、拉伸支架要搭设牢固,四周应设护栏、上下梯及安全网。施工的吊篮应安挂牢固。张拉时千斤顶的前后面严禁站人。张拉中若出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检查。

③张拉完毕,退销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管道尚未灌浆前,梁端应设围护和挡板。严禁撞击锚具、钢束和钢筋。

六、拆除临时支座及临边防护设置安全要点

1、高处作业安全基本规定

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

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

③ 高处作业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标志、工具、仪表、电器设施,必须在施工前进行检查或试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④ 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件上,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拴挂多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带上拴多个人。

⑤ 作业人员必须从专用的通道或爬梯上下,严禁攀登脚手架。

⑥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机具、工具等,必须堆平放稳,不得妨碍通行和装卸。对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必须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⑦对进行高处作业的构筑物等,应按规定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及以上强风、暴雨、浓雾等恶劣天气,严禁进行室外攀登与悬空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前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检查,发现异常立即采取加固措施。雨雪天气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防冻措施,及时清除水、雪、冰、霜。

2、临边作业及防护安全要点

① 基坑周边、墩台顶、桥面周边等,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② 施工上下安全通道、脚手爬梯的两侧边,必须设置扶手和防护栏杆。

③ 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口、作业平台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④ 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以及公路、乡道、村路边施工的基坑等,除设置防护设施外,夜间应设置警示灯。

⑤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应保证稳固可靠。

3、临边防护栏杆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立柱组成,上杆离下平面高度为1.0~1.2m,下杆离下平面高度为0.5~0.6m。坡度较大的作业面,防护栏杆高度应为1.5m,并加挂安全立网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小于18cm的挡脚板。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立柱,防护栏杆立柱应固定牢靠。

②桥墩四周应设置环墩工作平台及安全爬梯。

③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处操作,并应佩戴护目镜、口罩等安全防护用品。

④桥下应有人员警戒,严禁人、车、船等通过警戒区。

七、钢筋施工的安全控制要点

1、钢筋施工场地应满足作业需要,机械设备的安装要牢固,稳定。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2、作业人员禁止在绑扎好的钢筋笼或网片上面攀登或行走。非操作人员禁止在钢筋施工区域来往。

3、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

4、在高空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凳。

5、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m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m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6、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7、起吊钢筋,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钢筋降落到离作业面1m以内时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八、连续梁施工监控

1、加强过程测试,与设计数据对比分析,为施工提供资料,全桥随时从理论上调整,控制线型。

2、根据设计院悬灌中因梁体自重、徐变、温度、预应力等因素造成的理论线型变化数据及特殊断面的应力数据,施工中进行相应测试、对比、分析;

3、对施工因素造成的线型变化严格控制;

4、砼弹性模量控制,砼弹性模量是影响梁体线型变化的一个因素,砼配合比设计时,弹性模量要作为一个主要指标,保证弹性模量达到设计指标且趋于稳定;

5、张拉力控制:对张拉设备严格按规范校验、标定,规范操作过程,保证设计的张拉力,确保有效预应力值;

6、托架、挂篮等施工结构均应进行预压,消除非弹性变形,并测出弹性变形数据,在施工中进行变形量预留,调整线型;

7、挂篮的中线定位要准确、稳定,减少误差积累,保证连续梁中线精度。

梁顶施工立模标高计算公式表达如下:

hn=hnj+δ1+δ2+δ3+δ4+δ5+δ6+δ7+δ8

式中:hn——n号梁段端部顶面施工立模标高;

hnj——n号梁段端部顶面设计标高;

δ1~δ8——考虑各种因素的影响而设置的施工预拱度,向上为正,向下为负。

九、连续梁冬期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1、冬期施工前,应对使用的设备、机具、防护设施进行检修、保养与防寒,更换设备防冻剂和冬期用油,消除事故隐患。入冬前必须将停用设备内的存水放净。

2、连续梁采取保棉被包裹挂篮形成保温棚,在连续箱梁施工段两端用棉帘封闭形成空腔,在保温棚和箱梁内烧煤炉提升温度,并通过煤炉烧热水产生蒸汽提高湿度。保温棚全部封闭,煤烟和蒸汽易导致作业工人中毒,必须在挂篮封闭棚、侧模板封闭棚、箱梁封闭空腔的最高处设置排烟窗口。

3、连续梁冬期防火,成立消防队,预备消防水源、消防沙、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锹等消防器材。每一个火炉附近必须安排专职看火员,同时配置一桶水一个瓢,两个干粉灭火器,一旦发生火情可以立即采取措施。

4、冬期施工使用的储气罐、氧气瓶、乙炔瓶、连接胶管发生冻结时,严禁使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属器具敲击气阀。

5、冬期施工应采取防滑、防冻措施。霜雪过后,应及时清扫施工现场道路及作业面上的积雪、浮冰;在高处进行焊接、安装、绑扎施工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6、施工人员安全保护:给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均配置棉衣、棉裤、棉帽、棉鞋及手套,发放龟蛇膏、冻疮膏等防寒用品,并加强冬季施工安全防冻、防寒教育。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7、混凝土工程冬季施工,从整个施工过程的各个环节都要采取相应的保温、防冻、防风、防失水措施,尽量给混凝土创造室温养护环境,使混凝土能不断凝结、硬化、增长强度。早期混凝土强度的增长是抵抗冻害的关键。由于受气温的影响,混凝土强度的增长取决于水泥水化反应的结果。因此,冬期施工混凝土,使其受冻前尽快达到混凝土抗冻临界强度是至关重要。主要从混凝土配合比的设计,原材料的加热,混凝土拌合、运输及浇注过程的保温,养护期间的防风、供热等方面考虑。

第4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要求

一、 组织管理人员熟悉“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组织操作人员熟悉“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二、 开工前编好“施工组织设计”并针对工程特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必须进行三交底(编制人员向项目管理人员交底、工长向班组交底、班组向操作人员交底),要求书面交底并有签字手续。

三、 多单位施工的现场,总包单位要有统一的安全技术措施。

四、 施工现行要设围墙、围栏、入口处要张挂五牌一图(公现场告概况、施工进度、安全纪律、施工平面图)。

五、 做好“三通一平”(水、电、道路图,平整场地)。

六、 现场各种构件、材料应分类堆码有序,整齐牢固。

七、 现场不得架设裸体线,场外离电主线要保持安全距离(6米)否则要设隔离防护措施。

八、 现场运输、人行道路畅通。

九、 现场临时设施,必须符合安全防火、防爆要求。

十、 危险设备、场所、应悬挂“危险”标志,或“禁止通行”。

十一、 施工现场洞口、临边交叉作业必须按规定封闭,加盖或围栏。

十二、 夜间施工要有充足的照明,危险处,所要设红灯示警。

十三、 现场塔机、井门架、外架、提升架、承重架、吊架、电机设备等安装后,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方可用。

第5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措施怎么写

建筑施工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在全部事故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仅次于矿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对建筑施工单位的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任职等都做了较明确的规定,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和法制化提供了依据。

就十几年的安全工作实践,介绍几点建筑安全管理措施。

一、建筑施工组织设计应与建筑施工安全设计同时编制一般情况下,当建筑工程图纸和城镇规划图确定后,施工单位就开始编制建筑施工组织设计,但设计中往往对安全施工很少提到或一笔而过,使建筑施工事故隐患从一开始就被埋下。

随着施工进度的进行,事故隐患便逐渐暴露出来,此时再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就很难或者需要更多的投入。

在生产实践中,我们曾遇到这样的例子。

如同时安装两台塔式起重机,在组织施工设施时只考虑进料口吊装方便而未考虑两台塔吊间距,待塔吊基础打好安装塔吊大臂时才发现两台塔吊间距不够;

又如输电线路采用地埋方式进行,一般情况在城镇规划图确定后,电工根据工程用电设备需要和工程要求进行铺设,如果不能与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衔接好,就会出现各自为政,有的线路会垫压在重型设备下,甚至有的被压在吊车铁轨下面。

究其原因,主要是在编制建筑组织设计时未把安全管理设计编进去,使生产与安全脱节。

所以,今后在编制建筑施工组织设计时,对整个生产作业区和工人生活就餐就住区要统一安排,整体部署,切忌边施工、边设计、边安装。

要广泛征求多方意见,尤其要有懂安全、管安全的人员参加。

二、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建筑施工栋号的安全管理,必须把重点放在责任的落实上,由此建立起一整套从公司总经理到工程项目经理,再到工地工长、班组长、现场安全检查人员及全体职工层层分解落实、层层责任清晰的管理制度,以制度责任确定每一个人在安全工作中的位置。

三、建立完善的职工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建筑施工事故统计分析,有一半以上的事故原因是“三违”造成的,尤其是职工违章作业冒险蛮干在其中比重最大。

尽管大部分职工在长期的建筑施工操作中,安全经验已经较丰富,企业各类岗位安全操作规范也日趋完善化,但随着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应用,一些旧的安全操作规范已经不能满足现代施工的需要,这就要求对其重新制订或加以完善,使每个职工的施工过程都在法定的程序下进行。

如何执行和监督职工正确运用安全操作规程,我们提倡从领导做起,按章行事,避免违章指挥,坚持长期有效、持之以恒地对职工遵章守纪情况实施监督。

对违章人员的处罚既要适当,又要使职工本人或其他人员受到教育,做到对每个职工都一视同仁。

这样才能树立安全检查人员的权威性,切实把职工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制度贯彻执行下去。

四、实施多样性的职工安全教育由于建筑施工队伍人员来源复杂,文化水平参差不齐,不会写字、不识字的大有人在,给我们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带来困难。

针对建筑施工队伍低水平、低素质的人员较多,胆大、冒险蛮干心理较强的特点,为提高这个群体的人员素质,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必须十分重视岗前或作业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并把各种教育方法结合起来,实施有针对性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坚持少而精,注重其适用性,反对脱离本岗位、本工地实际的泛泛地、雷同式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职工感到安全教育多而不厌、勤而不烦,天天都有新东西、次次都应该学。

五、坚持经常性的检查事故的发生除少数是意外所致,多数都是人为因素造成的。

安全检查可以发现隐患,避免或消除事故的发生。

并可以解决怎样开展安全检查,采取何种方式开展检查,通过安全检查如何把事故隐患暴露出来的问题。

首先要求每位领导者和职工弄懂要检查对象的安全标准。

就好比用秤称东西一样,在称东西之前首先识秤,才能用秤去称量东西。

我们的安全检查就是用秤来称建筑施工现场的每个环节、每个角落。

该是一斤必须是一斤,该是八两必须是八两,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六、落实安全资金投入加大安全管理投入,更新安全设施,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应是预防建筑施工事故的一条行之有效的措施。

近些年来,为预防建筑施工工地触电事故,采用的三相五线制及安装漏电保护装置,都起到积极作用淘汰有轨吊、竹跳板等设备材料,采用自升式吊车、铁木跳板,对于预防起重事故和高处坠落事故起到了一定作用。

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用机械化或自动化代替手工操作,不断改善职工作业环境条件,使建筑施工作业事故从根本上降下来。

第6篇 高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问题研究

现代城市的主要部分已经逐渐被摩天大楼所占据,高层建筑与城市之间的关系问题显得越来越重要和敏感。尤其在城市,随着土地的紧张及进一步充分发挥土地的综合利用率,高层建筑正在日益成为城市建设的主体。现代高层建筑是向更高、体型更复杂、结构形式更多样、功能更齐全、综合性更强的方向发展。施工中对强度、裂缝及安全管理三个方面应该倾注更多的精心、细心。

一、高层建筑施工中的强度质量控制

(一)选定科学的配比

工程开工前,一般均要按设计要求配制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并都要到法定试验机构做级配试验,待级配报告出来后,根据级配做配合比试验(实验室配比),在实际施工时照此执行。但问题就在于级配与现场施工过程中是否相符。有资料统计显示,若因砂的含水率增多,砂率下降2%~3%,混凝土强度将下降15%~20%,而水泥数量的影响为5%~20%,石子及砂的级配影响为5%~20%;水灰比影响为多增l%,强度降低5%~10%.既然影响如此之大,那就应该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控制。

根据地区市场原材料情况进行不同配比的试验,以确保在施工过程中配比的及时调整,如5~40mm石子,m<2.3细砂做一组,5~40mm石子,m≥2.3中粗砂做一组等等。

对实验室配比结合原材料的含水量、含泥量进行施工配合比调整,以确保实验室配比的实际通用性。在实际施工中要加强原材料把关工作,沙石级配不良时,采取相应措施调整,如适量掺入0.5ml~10ml沙石等。

(二)严格执行养护制度

高层建筑多采用泵送混凝土。泵送混凝土不仅能缩短施工周期,而且能改善混凝土的施工性能。但在某些工程上的使用表明,在配比、原材料、振捣控制严格的情况下,仍出现混凝土强度不足。分析其因,多为抢工期、养护时间严重不足。据有关专家测试结果,其强度比全湿养护28天:全湿养护3天:空气中养护28d分别为2:1.5:1.由此可见养护的重要性。

二、高层建筑施工对建筑裂缝的预防和控制

从我国的《混凝上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表3.3.4看出,裂缝宽度在不同的环境下,不同的混凝土结构其裂缝宽度也有不同的控制标准,允许裂缝最大为0.2mm~0.4mm,但作为裂缝控制来说,应以预控为主,等裂开了、缝增大了再补救那是万不得已。裂缝分为运动、不稳定、稳定、闭合、愈合等几大类型。虽说骨料内部凝固时产生的微观裂缝不可避免,但从质量角度考虑应尽可能减少。由于高层建筑混凝土强度普遍较高、混凝土量较大、且带有地下室,所以裂缝产生的可能性更大。

第7篇 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 考试卷

一、填空题

1、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

2、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必需的施工安全素质。施工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必须经铁道部(或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不允许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未经铁道部的,由路局项目管理机构牵头组织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参加营业线施工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即带班人员)带领,不准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用工单位对劳务工要进行施工安全培训、法制教育和日常管理;要先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劳务工不能担任营业线施工的爆破工、施工安全防护员、带班人员等工作,不准单独使用各类作业车辆。

4、施工单位应于每月9日前将次月需要申请的营业线施工计划上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和相关业务处。其中,建设项目施工应先报项目管理机构预审。为申请营业线施工计划,施工单位提报的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项目及负责人、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及限速范围、设备变化、施工方式及流程、施工过渡方案、施工组织、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施工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验收安排、施工安全协议书等基本内容。其中施工安全协议是由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5、批准公布的营业线施工计划日期到达前3日,施工单位将执行兑现施工的申请报路局主管业务处(机务、工务、电务、建管处),其中,建设项目施工应先报项目管理机构预审,再报主管业务处。施工单位至少在正式施工72小时前向设备管理单位提出施工计划、施工地点及影响范围。针对i、ii级施工计划的实施,施工单位还要制定施工方案示意图、施工作业流程计划图、安全关键卡控表,并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

6、施工单位应在实际施工调度命令的起止时间内完成施工作业,施工单位作业完成后,经施工、设备管理单位检查达到放行列车条件,由施工负责人(或驻站联络员)、设备单位检查人(或设备单位指定人员)办理开通登记(施工销记),车站值班员签认后,由车站值班员报告列车调度员施工作业完毕。

7、施工单位对于施工前超范围准备、施工中挖断电缆、轨道车辆违章行驶、施工后线路未达到放行列车条件违章放行列车、开通后整修线路不及时、机械和料具侵限、使用封联线和违章使用手摇把等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要限制专项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对营业线施工的轨道、桥隧、信号、接触网等技术复杂、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作业项目,严禁分包。

8、施工单位使用大型机械进行土石方作业或者行走时,机械任何部位不得侵入营业线限界。机械伸长部位和被吊起物件、横向转动物件端部必须与营业线外侧钢轨保持2米以上距离。在施工现场距营业线外侧钢轨2m处,设置警戒防护绳,并按一机一人设置专职防护。当列车接近施工地点时,大型机械必须停止作业,摆放平稳。如因工程确需在距营业线钢轨外侧不足2米处进行土石方作业时,必须提报施工方案,办理封锁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封锁营业线施工。大型机械在营业线路堑边坡上推、挖土作业时,在靠营业线一侧应留出不少于2米厚的隔墙,以防止大型机械向营业线滑落。自卸汽车不得将翻斗升起在营业线旁运行,汽车不得在靠近营业线的新线路基上掉头。

9、客货共线铁路建筑限界(160km/h7500mm,距线路中心2440mm。

10、临近营业线施工,并行长度不足30m,施工周期长,大型机械配合,相对固定的施工,如桥墩、桥台、等施工,必须安排驻站联络员、工地防护员一机一人,列车接近时停止作业。

二、判断题

1、影响行车或影响行车设备稳定、使用的施工项目未经申报批准严禁施工,擅自施工或擅自扩大施工内容和范围,一经发现立即停工并追究施工单位责任。(对)

2、施工安全协议书由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共同签订。(错)

改正:。。。。。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

3、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不予审批施工方案,严禁施工。(对)

4、施工调度室于施工前1日12:00前(0:00—4:00执行的施工日计划为前1日8:00前)将施工日计划下达有关机务段、运转车长所属单位和车务段(直属站),传(交)主管业务处,相关列车调度和计划调度台,主管业务处负责通知施工单位、配合单位,车务段(直属站)负责通知相关车站。(对)

5、已批准的施工计划(站内维修天窗除外),施工单位因自身原因不施工时,由施工单位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路局调度所予以取消,并抄送有关业务处和相关单位。(错)

改正:。。。。。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抄送路局有关业务处和调度所予以取消。”

6、登记时间的规定:i级施工,在施工前一天胡16小时前;二级施工,在施工前一小时;三级施工,在施工前40分钟登记完毕,逾期不登记者,应视为该项施工取消。对封锁前规定时间段必须慢行的线路施工,以实际封锁的起始时刻为计算施工开始时间。(错)

改正:。。。。。取消。对封锁前规定时间段必须慢行的线路施工,以慢行的起始时刻为计算施工开始时间。

7、禁止施工单位把与行车安全直接有关胡工程分包给路外施工单位。(对)

8、封锁施工时,施工单位在车站行车室设驻站联络员,施工地点设现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应由经过考试合格胡人员担当。(对)

9、机械作业的驾驭人员必须经过铁路限界知识教育且考试合格,先培训后上岗,临近既有线挖机的大臂伸长(最长部分)距钢轨头外部保持2m以上。(对)

10、人员携带工具、材料与牵引供电设备带电部分需保持2m以上距离。(对)

三、问答题

1、营业线施工必须把什么安全放在首位必须坚持怎样的方针各单位必须执行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哪几项

答: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工地防护员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什么

答:工地防护员应与驻站联络员之间保持密切关系,随时接转驻站联络员通报的信息,并及时转达施工负责人,向驻站联络员和两端防护员转达施工负责人的指示命令,及时将列车运行情况向施工负责人和作业人员通报。在列车接近施工地点时,通知作业人员下道避车,负责施工地点信号标志的设置与撤除。因施工、水害、便线等临时限速地点,应设专人巡查,列车临近时,在减速地点标处接车,并按防护规定记录。

3、施工单位主要应针对哪些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制定专项管理制度

答:施工单位主要应针对以下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制定专项管理制度:

(1).施工前超范围准备

(2).施工中挖断电缆

(3).爆破损坏行车设备

(4).作业车辆溜逸

(5).轨道车辆违章行驶

(6).施工后线路未达到放行列车条件违章放行列车

(7).开通后整修线路不及时

(8).机械和料具侵限

(9).使用封联线和违章使用手摇把等。

4、施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哪些

答:(1). 一、二级施工领导小组负责审定相应施工等级的施工方案、施工过渡方案、施工安全措施。

(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协调解决营业线施工、运输、安全等问题,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3).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检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掌握施工进度,维护施工期间的运输次序,协调解决施工各部门临时发生的问题。

(4)、负责对施工进行全面总结。

5、本工地根据作业内容,主要影响行车危险源有哪些、采取那些措施

答:(1)、作业内容:钻孔桩、系梁,危险源:①挖断电缆,②施工机械侵限,③损毁路基边坡,措施:①专人防护、请设备单位监护,②大型机械派专人一机一人盯控并设地锚,③人工先挖探沟;列车用尽ghu

(2)、作业内容:墩柱、盖梁,危险源:①施工机械侵限,②模板坍塌侵限,措施:①专人防护、请设备单位监护,②大型机械派专人一机一人盯控,并设地锚,③吊装材料时设引导绳。

(3)、作业内容:箱梁驾设,危险源:①施工机械侵限,②吊装碰撞供电线,措施:①专人防护、请设备单位监护,②大型机械派专人一机一人盯控,并设地锚,③编制施工、防护方案,采取要点施工吊装。

(4)作业内容:桥面系施工危险源:①施工机械侵限,②吊装碰撞供电线,③高空坠物,措施:①专人防护、请设备单位监护,②大型机械派专人一机一人盯控,并设地锚,③编制施工、防护方案,采取要点施工,④施工工具采用袋装严禁抛掷,人走料清。

第8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程

浅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当前,我国正处于大规模经济建设和城市化加速时期,建筑业规模逐年加大,其从业人员已成为中国最大的行业劳动群体,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不仅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而且关系到社会建设的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

一、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总述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运用多种学科的理论和办法从各个不同学科的侧面,研究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造成个体伤害的有害因素,从而保护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随着建设工程个性化的加强,高层,超高层。地下建筑工程的涌现,工程结构、施工工艺的复杂化,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等的广泛应用,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带来了新挑战。同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传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模式也将受到挑战。政府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调动社会,企业的力量,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及安全技术的研究与运用,探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新模式,如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安全中介机构与安全咨询、工程保险等,从多角度、多层次地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监控。

安全生产是涉及劳动者权益,社会稳定协调,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市场竞争的头等大事,通过完善立法,加强监督,增加收入,科技进步,综合治理等手段,促进安全生产。

二.建筑施工企业当前对安全生产责任的态度

当前仍有部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重效益,轻安全,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安全培训教育流于形式,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防护不符合标准要求,“三违”现象时有发生,未能建立起真正有效运转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从我国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看,其原因涉及到经济管理技术,教育。包括违规设计、违章指挥、和作业,无安全技术措施,未作安全技术交底,从业人员素质低,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安全责任不明确,应急救援机制不健全等,并且绝大多数事故是违章所致,事故的根源在于广大从业人员缺乏安全技术与安全管理的知识及管理能力,未系统地进行安全技术与安全管理的教育与培训。

三、责任到位,国家重视安全生产的措施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同志强调,搞好安全生产,领导重视是关键,法律法规中规定,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等所需的资金的投入,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进行延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监督工作。

时刻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珍惜生命的情感观,安全效益的经济观,预防为主的科学观。

第9篇 中变电站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管理总公司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和管理,促进承包商及运行单位在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施工人员和运用中变电站设备的安全,根据管理局、总公司有关制度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一、承包商安全管理要求

1、参与电力管理总公司项目施工的承包商应取得胜利油田地面建设工程市场准入证和办理《承包商安全施工安全资格证书》,并建立健全hse管理体系。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承包商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必须认真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和掌握《中石化安全生产禁令》、《胜利油田承包商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以及本规定,并严格遵守。工程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程考试,持证上岗。

3、工程承包商必须根据工程设计,按照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中应包含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安全技术措施要考虑运用中电力设备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应经有关部门(计划、基建、预算、安全、技术、运行单位)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承包商在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已交底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擅自变更。

4、施工中所使用的安全用具以及工器具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合格,施工期间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个人安全用具。

5、承包商在签订合同前,应按照《胜利油田承包商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施工开始前承包商还应分别与总公司项目管理部门和运行单位签订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责任书,承包商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电力管理总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视情节轻重扣除部分安全风险抵押金,发生电网跳闸事故及其他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损失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6、工程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必须向所有工作人员交待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项等,进行安全教育。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及相关规定。

7、对运用中的变电站设备进行扩建、改造、维修,必须按规定提出工作申请,签发工作票,向运行单位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并遵守运行单位的有关规定。

8、工作人员必须在安全措施范围内工作,严禁进入非工作区域,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工作。

9、承包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以及危及电力设备安全生产的情况,应及时向项目管理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落实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10、承包商为保证自身安全或设备安全在变电站内自行增设的安全措施,应通过运行单位的审批,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拆除。

11、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服从电力管理总公司项目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及运行单位的安全管理。

12、工作结束后,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把使用的工具、材料从作业设备上清理干净,将设备恢复至工作前状态。检查无误后向工作负责人汇报,工作负责人必须复查。

13、变电站内施工所有临时电源,应办理临时用电手续,布设要规范,并有漏电保护措施。

14、工程施工完毕后,承包商应向总公司项目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基建部门组织总公司有关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新设备方可投入运行。

15、新投产的设备,投运前要经过调度部门的参数计算。

16、新投产变电所及大型设备投产送电的第一次操作,由施工人员负责操作,运行人员监护,运行72小时后方可交运行单位管理。

二、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要求

1、在工程开工前要与承包商签订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责任书。

2、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核无误并符合现场实际后,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并按照要求布置好安全措施。

3、在工程开工前对承包商的工作负责人交待安全措施、带电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项,并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1)国家、集团公司、油田和总公司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规定,变电站安全生产特点、重点要害部位及特殊要求等。(2)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和劳保器具的特殊要求等。(3)针对电力生产特点提出具体施工安全要求,以及与施工作业有关的专业安全要求等。

4、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督,发现影响人身安全和电力安全设备运行的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制止,必要时可以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顿。对于施工单位的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有权利提请有关部门扣除施工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

5、工程结束后负责对工程进行初步验收,并配合总公司相关部门的验收工作。确认施工单位已将施工现场清理完毕。

6、负责新投产变电所或大型设备操作的监护工作,负责对部分停电设备恢复送电操作等工作。

三、项目管理部门安全管理要求

1、负责对承包商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对于无安全资质的承包商,坚决不予签订施工合同。

2、组织承包商负责人与运行单位接洽,通知运行单位施工任务,到工作现场进行工程内容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

3、认真履行对承包商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禁令》等安全文件规定,定期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情况(包括作业现场、设备、器材和车辆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与承包商签订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责任书,确定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缴纳,会同运行单位向承包商进行技术方案交底,详细介绍施工现场环境、带电设备、地下工程等与项目实施有关的现场情况,明确安全技术要求和承包商应遵守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5、组织安全等业务主管部门对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核、确认。

6、会同安全管理部门对承包商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前安全教育和考试并做好记录。

7、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设备投产送电前的验收工作。

8、配合安全部门对承包商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行为进行评价。

电力管理总公司

2008年4月27日

第10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一般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工作(特殊规定者除外)。

2、用于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设施,管道线路等,均应符合防洪、防火、防砸、防风以及工业卫生等安全要求。

3、施工现场存放的设备、材料,应做到场地安全可靠、存放整齐、通道完整,必要时设专人进行守护。

4、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5、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专人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路杆,危险地段,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标志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6、施工现场的排水设施应全面规划,其设置位置不得妨碍交通,并须组织专人进行养护,保持排水通畅。

7、严禁在铁路、公路、洞口或山坡下等不安全地区停留和休息。

8、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并熟知本职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生产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工作。

9、未经领导许可,不得任意将自己的工作交给别人,更不得随意操作别人的机械设备。

10、起重机在使用前要经过试车,试车前应注意检查挂钩、钢丝绳、齿轮和电气部分等,使用时应设专人指挥,禁止斜吊,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上或者在下面停留和行走,物件悬空时,驾驶人员不能离开操作岗位。

11、挖掘机工作时,任何人不得进入挖掘机的危险半径以内。

12、搬运器材和使用工具时,必须时刻注意自身和四周人员的安全。传送器材或工具时,不可投掷。

13、上下班要按规定的道路行走,听从交通安全人员指挥。乘坐车、船等交通工具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严禁跳车、扒车或强行乘坐。

14、严禁搭乘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各型现场施工运输车辆。

15、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统一信号,划定安全警戒区,并明确安全警戒人员,在装药、联线开始前,无关人员一律退出作业区。在点燃开始前,除炮工外其他人员一律退到安全地点隐蔽。爆破后,须经炮工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其他人员方能进入现场。对暗挖石方爆破尚须经过通风,恢复照明、安全处理后,方可进行其它工作。

16、施工照明及线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大规模露天施工现场宜尽量采用大功率、高效能、便于集中管理,减少经常移动的投光照明设备。

⑵、照明电源的线路架设、安装应遵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中有关规定执行。

⑶、施工现场及作业地点,应有足够的照明,主要通道应装设路灯。

⑷、严禁私拉乱接电源,非电工不得从事电气作业。

⑸、现场(临时或永久)11ov以上的照明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布统整齐且应相对固定,并经常检查维修,照明灯悬挂高度应在2.5m以上,经常有车辆通过之处,悬挂高度不得小于5m。

⑹、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地点、坑井、洞内和金属容器内部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行灯必须带有防护网罩。

⑺、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或有瓦斯的巷道内,照明设备必须采取防爆措施。

⑻、在脚手架上安装临时照明线路时,竹木脚手架上应加设绝缘子,金属脚手架上应设木横担。

⑼、电源线路不得破损,裸露线芯、接触潮湿地面,以及接近热源和直接绑挂在金属构件上。

⑽、严禁将电源线芯弯成裸钩挂在电源线路或电源开关上通电使用。

⑾、使用螺丝口灯头时,零线应接在灯头的丝扣上。

⑿、保险丝不得超过荷载容量的规定,更不得以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使用。

⒀、照明设备拆除后,不得留有带电的部分,如必要保留时,则应切断电源,线头包以绝缘,固定于距地面2.5m以上的适当处。

⒁、临时建筑物的照明线路,应固定在绝缘子上,且距建筑物不得小于2.5cm,穿过墙壁时,应套绝缘管。

⒂、严禁在电线上挂晒衣服及其它物品。

17、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和线路(包括照明、手持电动工具等)应配装触电保护器,以防止因潮湿漏电和绝缘损坏引起触电及设备事故。

18、拆除工作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⑴、进行大型拆除项目开工之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一般拆除工作,也必须有专人指挥,以免发生事故。

⑵、拆除工作开始前,应对有关的风、水、电等动力管线妥善移设、防护或切断。

⑶、拆除工作一般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多层或内外同时进行拆除。

⑷、拆除工作周围,应划定安全区,对附近交通道路或拆除下方,应设专人警戒。

⑸、模板和架子的拆除应分别遵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脚手架施工作业指导书》、《混凝土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渡口坝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3年1月8日

第11篇 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安全管理初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业得到迅猛发展,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建筑业成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最为活跃的热点之一。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进入建筑业,使建筑业劳务队伍的数量增长很快。城市建设步伐的快速前进,给建筑业带来了蓬勃发展的春天。由于企业的各项措施执行得不到位,而且往往迫于工期压力和经济利益的驱使,常常使其对农民工的安全检查、教育流于形式。与此同时,大量的农民工加入到建筑队伍中来,给建筑业带来了新的活力。但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素质普遍偏低的特点给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农民工由于受到文化素质的影响,对建筑施工的了解甚少,受到农村自由经济的影响,对大规模工业化生产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造成他们在违章作业时,并不清楚由此带来的严重后果。所以,他们既是事故中的受害者,又是事故的肇事者。因此,针对农民工特点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是一个刻不容缓的课题。下面谈谈笔者个人的一些浅见。

一、切实抓好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安全工作是一个企业的生命与灵魂。搞好安全工作关键在于人,安全工作强调以人为本。人的安全素质的高低,安全意识的强弱,从根本上直接决定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工作的成败。安全教育培训能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搞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建筑施工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提高农民工安全素质、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目前,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在一线工作的人员,大多数都是来自农村的农民工,他们的安全素质、安全意识以及自我防护的能力亟待提高。因此,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建筑施工企业而言尤其重要。

首先,农民工进场要有安全生产浓厚氛围。施工现场要建安全生产宣传栏、事故案例警示图片、安全生产的醒目标志等,使新进场的农民工能感受到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二是坚持岗前培训,保证持证上岗。农民工上岗前,要严格按上级安监部门的要求,把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放在首位。公司、项目部、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后,要严格考试,考核合格才能持证上岗。上岗后,遵章守纪情况、安全生产情况、事故及不良操作行为等,都要记入个人安全档案。随时掌握其思想行为动态,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和制止各类不良行为和安全隐患。三是建立健全常年培训计划。根据农民工流动性大,阶段性和临时性强的特点,制定常年培训计划。做到现有员工定期培训,新来员工随时培训,重点岗位重点培训,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常抓不懈,一抓到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做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企业如何做好培训工作。笔者认为首先是企业经营者要提高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认识,要认识到是法律的职责和义务;要将培训作为搞好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抓落实;要为培训工作提供充分的资金和人力。二是要明确培训的内容,以学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为主,同时注重建筑施工安全基础知识的培训学习。三是要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按他们的文化程度,年龄层次,分工种、分门别类组织培训。四是将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创建企业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融入企业的各项活动之中,寓教于乐。五是要长期坚持培训,企业要做到长期培训有规划、中期培训有计划、短期培训有安排,持之以恒,企业将会从培训中获丰厚的回报。

二、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根据农民工安全技术基础比较差的特点,要细致地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尤其是登高作业、交叉作业、机械设备的操作、电动工具的操作以及各种防护设施的使用等。技术交底一定要按照程序交到个人,切不可走马虎行事,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决不能麻痹大意,在做好这项工作的同时,要坚持搞好文明生产,杜绝野蛮施工和违章施工,要加强职工的行为规范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工的文明意识和文明行为。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施工规范和验评标准施工,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的坚决进行整改,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三、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

管理人员要明确责任和分工,制定出明确的安全目标,一级管一级,下级向上级负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形成人人抓安全的局面。尤其是项目部的管理人员,不要将安全工作推到安全员一个人身上,要齐抓共管。建立项目部的安全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作为当日安全生产的具体负责人,主要负责监督和督促班组做好班前的安全教育,对现场的违章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对现场的安全生产状态进行全面的检查,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等。

四、采取激励措施奖优罚劣

安全管理工作要在加强思想工作、教育职工提高安全意识的同时,实行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对在安全工作中有贡献的人员一定要奖励,对违反造成故意对抗,甚至故意破坏的严重后果。对农民工的安全管理,要以加强教育为主,引导农民工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之自觉地遵章守法。要采取科学严格、具有人性化的管理方式,不留漏洞,不留隐患,才能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搞好。

第12篇 电力施工安全管理

1 安全第一 全员重视

当前,电力企业正处在深化体制改革的历史时期,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安全工作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只要有人在工作就存着安全问题。它不分地表还是坑下,不分大单位还是小单位。也就是说安全工作的普遍性要求领导心中要时刻装着安全。要把安全工作当成份内之事,给予高度重视。领导的重视着重体现在:责任,把安全问题纳入议事日程;意识,要具有高度的安全敏感;落实,发现问题就要紧抓不放;督查,要经常亲临现场检查安全;引导,要善于用典型来抓安全,从正反两方面来加以引导、启发。从多年来的工作实践来看,领导不重视或重视不够或作风漂浮的单位,事故发生的频率总要高些。反之,领导重视了,就能起到一个表率作用,就能带动职工重视安全,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安全工作的普遍性也要求企业员工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离开了基层的安全工作,一切上层工作都失去了意义。

2 预防为主防范杜绝

安全和生产是一对与生俱来的矛盾,不可避免也不可回避,要正确对待。要在组织生产的同时组织抓安全。事前准备,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抓;任何事故的发生,事前都有征兆,发现了苗头要及时整改。因此,我们一定要对工程建设项目做好危险点辩识分析工作,并切实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时刻处于“在控和可控”状态。学会在事前抓安全,才能有效地避免事故发生。预防为主要各级行政正职或安全员对职工进行教育培训,要求职工学好技术本领、树立起安全意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学会如何做、怎样做才安全。

预防为主就是未雨绸缪,认真做好事故预想,制定好反事故措施计划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预防为主就是要警钟长鸣。要在思想上经常提醒“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安全监察人员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查隐患,查漏洞,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经常敲响安全生产警钟。

预防为主既要讲意识,又要讲行为、措施。要坚持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要坚持做好例行安全工作,班前班后会、安全日活动、安全分析会、安全监察及安全网例会、安全检查、安全简报都是预防为主的具体内容与做法。

3 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事故的发生尽管有许多不同的客观原因,但有点是相同的,那就是在现场的安全措施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走马观花看现场,拿着记录抓落实,因此,要反复强调:抓落实要在基层、在现场、在作业面、在职工群众中。这是抓安全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只有狠抓落实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对于安全问题,主动管理,严格管理,真抓实干,从身边的点滴小事抓起,不放过每一个可疑的环节,堵塞事故的源头,避免事故的发生。不能做样子,给上级领导看的。形式上轰轰烈烈,实际上晴蜒点水,没有触及到实质问题,结果是自食苦果。

落实首先要健全完善强化安全责任机制。电力企业应该从上到下都要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严格落实各级领导、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人人都懂得自己的安全责任,形成安全工作有人做,安全工作有人管,对安全生产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彻底消除安全死角,清理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量化、细化、具体化。

其次要健全完善安全责任考核机制。要从公司的实际出发,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不同级别的领导干部和员工分别由相应的上级部门领导进行考核。对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要按月度和季度进行。考核工作一定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考核面前一视同仁、考核结果要公布于众,接受监督。

要健全完善安全责任奖罚机制。安全生产工作也需要制订安全生产监督奖罚办法。对于安全责任落实得好、安全工作搞得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于安全责任落实差,安全工作搞得差的部门给予处罚,对于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领导要给予重奖,对于经常发生事故的部门和领导或发生重特大人身伤亡或重大设备损坏事故的部门和领导要给予重罚。在完善安全责任奖罚机制中,要坚持重奖重罚的原则,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监督奖罚办法,奖要奖得让别人眼红,罚要罚得让本人心痛,通过奖罚机制,把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最后,要健全完善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凡是发生的各类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分析、追查和处理。在分析、追查各类事故中,首先要从各级领导责任查起,在查清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查分析各类管理干部和专工的安全责任。

4 提高职工素质强化职工意识

许多事故的发生,与一线职工的自身素质不高有着密切关系。一线职工素质好,往往就可以避免很多事故的发生。反之,本可以避免的事故也就发生了。如:未到时间看回头炮,导致事故的发生就是典型的事例。这是操作人员自身素质问题。他的素质高,分析问题的能力也就强,就不会发生问题。对此,安全部门要加强培训,提高一线职工的安全素质,规范操作。

一个企业的安全工作能否做好,首先要看全体职工有没有较强的意识。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安全意识与事故的发生是成反比的。安全意识强事故发生就少,否则,就多。这也就是说提高一线职工的安全意识是抓好安全工作的主要内容。因此,抓基层打基础,抓纪律反违章,抓现场除隐患,是实现安全生产的百年大计,是减少伤亡的根本措施。比如前面提到的看回头炮导致事故发生一例,是素质问题又是安全意识问题。如果职工的安全意识强,他在看回头炮时,想一想,如果炮突然响了怎么办那他也就不会看回头炮了。

5 加强考核

考核的目的是为了挽救、爱护职工,避免事故发生的一种十分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手段。事先考核如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目的是为了增强安全意识。个人的安全是与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这样可以由他律变为自律,能有效地减少事故的发生。事后考核如召开事故分析会,违反那一条就要严肃处理,毫不含糊。同时,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引起职工的高度重视。要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教训,把个别事故变为搞好安全生产的宝贵财富。

6 杜绝习惯违章,构建安全理念

习惯性违章本身不是小事,而是关系到安全生产的大事。有的员工认为,“戴不戴安全帽,扎不扎安全带,只是小事一桩,不必小题大做”,因而对严格管理有反感,事实上,这些“小事”直接关系到个人的生命安危。在作业中违反安全规程的操作方式,往往成为事故的直接诱因,不仅危及人身安全,而且危及设备安全,妨碍电力生产。因此,违章无小事,一切习惯性违章行为,都要切实加以纠正。习惯性违章是有章不循、明知故犯的行为。行为者往往既熟知安全规程,又懂得其做法的危害性,但在实际行动中,不顾规程和危害,按自己认为可行的方式办事,这就严重地削弱了安全规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习惯性违章是反复出现的违章行为,消极影响很大,特别是发生在老工人和领导者身上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将会造成潜移默化的消极影响。有的新员工看到老工人不按规程的规定随意作业,既省事又没事,也会跟着这么做;有的员工看到领导也有章不循,随意指挥,就会跟着学、照着做。这样一代传一代,使习惯性违章影响面之宽、影响力之长、所造成的危害之大,是不可低估的。对习惯性违章行为,由于人们看得多了习以为常了,根本没把它当回事,久而久之,对那些不正确的行为习惯失去了警惕。

我们要清楚认识“安全生产源于如履薄冰的危机感和使命感,听就听清,走就走到,说就说全,干就干实”的安全理念,深化安全运作意识,让安全理念成为每个员工的行为习惯。理念教育是行为养成的前提,让人接受一种理念不容易,再使它转化为行为习惯更有难度。所以,要把出发点放在行为养成上,用安全理念规范日常安全行为的自觉性。要进一步提高员工、群众的安全意识,“让安全成为一种习惯,让习惯变得更规范”,将强制性的安全生产变成员工的自觉自愿的自律行为。那么当这种行为变成一种习惯了,就不会有不安全的行为。

把安全理念转化为一种行为习惯,还要逐步确立起高度的安全责任感。当安全生产成为一种习惯,那么事故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

7 营造安全氛围

有关部门做过统计,得出结论是:氛围与事故成反比。从历年来的实践经验看,抓安全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静悄悄,一种是轰烈烈。静悄悄的是动员全体职工群众来参与。从安全生产周到安全生产月到“百日无事故竞赛”的全面展开,这几个时段均是事故发生高峰期。针对这几个不同时期的共同特点一一安全事故高发期,有必要展开声势浩大的全民抓安全活动,营造出“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氛围。真正形成一种强大的群众舆论监督氛围。这种良好的氛围对各单位重视安全、抓好安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8 结束语

综上所述,保证电力建设中的安全,是所有电力建设人员的神圣职责,真正做到了“以人为本”,构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事故能真正得到控制。不但为企业职工带来了生活的幸福,而且保证了企业效益和企业的长期发展。

第13篇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铁路行车和施工的安全,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80号)、上海铁路局长令第1号和《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上铁运发〔2008〕316号)、《上海铁路局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上铁运发[2009]451号)等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本项目施工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铁路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结合合福客专站前一标铁路工程的具体情况,主要项目有:

(1)在站场改造或者线路改移、衔接过程中拆除、插入、铺设、拨接营业线道岔设备的施工。

(2)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修建便道、填筑路堤、开挖路堑、地道施工、架设桥梁、涵洞接长、铺设线路(道岔)等工程构筑物等的施工、

(3)跨越营业线施工的连续梁,尤其是蒙城北路桥,跨多条营业线,门式墩施工跨合武绕行线等,施工难度和安全风险很大;跨越铁路运营线的平交道口,架(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管线等设施建设、开挖、取土等施工。

(4)临近但不侵入铁路建筑限界(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运输材料机具、开挖土石方、构筑或拆除非铁路建筑物、进行自身运转和转移的各种交通工具、施工机械的施工。

(5)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缆经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6)其他直接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 第三条

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分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工务安全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工程施工过程中,凡是影响营业线行车或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的施工项目,必须纳入天窗。未经申报批准严禁施工,擅自施工或擅自扩大施工内容和范围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工并追究分部主要领导的责任;凡是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第四条

营业线施工分级(《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第8条)规定: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1.ⅰ级施工

(1)繁忙干线封锁5小时及以上、干线封锁6小时及以上或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信联闭8小时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施工。

(2)繁忙干线和干线大型换梁施工。 (3)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2.ⅱ级施工 (1)繁忙干线封锁正线3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4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2)干线封锁正线4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3)繁忙干线和干线其它换梁施工。

(4)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更换钢轨和轨枕,以及不影响正线行车的更换道岔施工除外。

3.ⅲ级施工 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第二章  营业线施工的准备工作第五条

指定专业人员专职负责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

2、施工安全协议的签订(分部副经理或总工负责);

3、月度施工计划实施前的执行预报、实施后的信息收集和汇报。 第六条

施工安全协议,对于涉及营业线的施工,施工安全协议书作为所提报施工方案的一个重要部分,分部必须在提报施工方案前与有关设备管理和行车组织单位按施工项目分别签订。其基本内容应包括:

1、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 2、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3、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4、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

5、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

6、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7、安全监督和基建、更新改造项目配合费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施工安全协议书(格式参见附件十四),由分部安质部保存,每月30日将新签协议复印件报经理部安质部备案。

施工安全协议书由分部领导负责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签订的安全协议书应及时传达至作业队、作业班组,以便按协议落实到岗位,协议书需作业人员注意的事项,应纳入安全技术交底资料的主要内容,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严禁施工。第七条

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及配合费用按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配合的有关规定和安全协议支付。 第八条

施工方案分部编制后。报经理部工程部审核,总工程师牵头组织审查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报京福客专安徽公司签字,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施工方案应在审查会召开前不少于3天送交路局有关部门以及行车组织和设备管理单位审阅。

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项目及负责人、施工目的及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及限速范围及列车运行条件、设备变化、施工方式及流程、施工方渡方案、劳力组织、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施工防护办法、应急预案、验收安排、施工安全协议书等基本内容。第九条

施工日计划:经理部必须于施工前3日的上午8:30前将施工日计划报建设指挥部调度预审。建设指挥部调度经对照月度施工计划无误后汇总,于施工前3日的8:30前报铁路局调度所。

接到施工日计划后,分部负责通知配合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做好实施准备工作。无施工日计划或施工日计划内容不相符的不准施工。

第十条

施工前,分部应会同设备管理单位共同进行施工现场调查,周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前的现场调查应包括限界检查和地下管、线、电缆设施位置及其防护范围确定,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包含安全技术措施,对行车安全有影响的必须逐项明确。

第十一条

施工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并提前向设备管理和使用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特别是影响行车安全的工程和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应至少在正式施工72小时前向设备管理单位提出施工计划、施工地点及影响范围,便于设备管理单位加强对施工的安全监督。

第十二条

对重要复杂施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建设指挥部审批。其中对ⅰ、ⅱ级施工要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方案示意图、施工作业流程计划图、安全关键卡控表,并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

第十三条

分部要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履行施工安全管理和日常检查的职责;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知识教育,。

第十四条

营业线施工前,必须完成对营业线施工关键人员(包括施工负责人、防护员、安全员、爆破员、工班长、带班人员等)的资格认定和营业线上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需参加路局或建设指挥部组织的任职资格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十五条

施工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必须经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不允许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未经路局培训合格的,由经理部组织请建设指挥主管部门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担任上述工作。

第十六条

分部必须在人员开始进行营业线施工作业前,配齐防护用服装、信号备品、通信设备等保障行车安全的必要用具。

第十七条  施工开始前由施工负责人组织召开

“施工预想会”主要内容包括:布置具体施工任务,安排施工方案及方法,交代技术标准和要求、落实施工安全措施、注意事项和控制措施,检查落实图纸、材料、工具、技术、劳力、通讯联络器材是否完备,明确施工负责人和各施工小组带班人员、联络员姓名、位置、联络办法及各项安全预想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施工人员到岗,技术人员到位。施工完3小时召开施工总结会,查找存在不足,制定改进措施。

第三章        营业线施工安全卡控的一般要求第十八条

营业线封锁施工现场明确施工总负责人。施工总负责人对封锁施工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必须实行单一指挥,其他人员发现问题或有建议时,都必须通过施工总负责人下达执行。因施工原因发生的铁路交通事故,追究施工总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九条

施工前,应按审定的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认防护方案正确合理,信号备品、机具、材料齐全完好,安全关键岗位和配合人员已就位,封锁或慢行命令无差错,防护已设好,各项安全措施已落实,方可发布施工命令。施工中,应严格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随时掌握进度与质量,监督施工人员执行各项安全规定,消除不安全因素,并保持与防护员之间的联系。当施工总负责人发出停工命令时,施工人员应立即撤除妨碍行车的一切障碍,按规定整修好线路,迅速下道避让。

第二十条

施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通区间或不能按正常速度放行列车时,应提前通知车站值班员,要求列车调度员延长封锁时间或者安排列车限速运行。特殊情况下施工未能按计划全部完工,造成耽误行车时,经现场总负责人确认,部分项目已完工,可提前开通部分设备使用,且不影响其它部分施工的,可先开通使用。设备开通前,应认真进行安全质量检查,开通前施工总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确认设备状态达到放行列车条件、材料机具不侵入限界,并分别做好记录。施工完成后,必须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并经设备管理单位确认后,方可申请开通线路。对列车通过后复查发现的安全质量问题和需要进一步完成的工作,必须现场布置确保整修期间行车安全的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和期限,立即组织整改,并在整修完成后作好检查记录,方可收工。

第二十一条

为强化施工现场作业安全控制,各级施工作业现场应设置施工把关人员。现场施工把关人员由分部统一安排。明确工作重点,盯住关键环节,督促安全措施落实,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临时发生的问题,保证施工安全。施工把关人员必须熟悉技术业务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了解施工计划、熟悉施工组织方案,掌握关键作业项目、作业内容。按照“谁指派、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进行责任追究”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

第二十二条  遇下列情况之一不准施工: 1、未下达施工日计划的。

2、未规定办理施工登记,施工登记内容不全或与施工计划内容不符时。

3、线路施工未按《技规》和《铁路工务安全规则》有关规定设置防护时。

第14篇 大型桥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一、一般安全规定:

l、高桥、大跨、深水、结构复杂的大型桥梁施工,应对施工安全进行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单项工程(包括辅助工程、临时工程)开工之前,应根据交通部《公路施工安全规程》制定出安全操作细则,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施工人员应熟知并遵守本工种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劳动安全保护用品,严防高处坠落,异物打击、触电,淹溺或其它各类机械的、人为的伤害事故。

3、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4、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区域,应布设安全网。

二、施工准备安全规定

本规定与第一节路基施工安全管理中的第二条相同。

三、明挖基础施工安全规定:

l、坑壁四周应清除3m范围空地,并不得堆放材料机具等,应根据不同地质情况,确定坑壁坡度。

2、在水中挖基,应备有便于出入基坑的爬梯等安全设施,基坑需机械抽排水时,须备足够的抽排水设备。

3、坑深zm以上,坑内人员须戴好安全帽,经常检查坑壁有无异常情况。

4、经常检查机具、索具、挂钩等是否完好牢固。

5、人工运输脚手板应牢固,单人挑道板不少于60cm,双人抬运过板不少于1.2m。

四、人工挖孔桩安全规定:

1、人工挖孔桩,宜在无水或少水的密实上层或岩层中施工,挖孔应根据孔壁密实度及渗水情况,采取孔壁支护及排水、降水措施,严防坍孔。

2、对孔壁的稳定性及吊具设备等,应经常检查,孔顶出土机具配专人管理,设置高出地面的围栏,孔内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头顶应设置挡板供出碴时掩蔽,出人孔须使用专用钢筋梯。

3、挖孔暂停时间,孔口应设置罩盖及标志;夜间应设置示警红灯。

4、人工挖孔深度超过10m时,应采用机械通风,挖孔最深不宜超过15m。

5、挖孔桩内岩石需爆破时,应采用浅眼爆破法,使用毫秒微差爆破,严格控制药量。

6、经常检查孔内气体情况,m氧化碳含量达0.3%时,应采取通风措施,空气污染超过三级标准浓渡值时,如没有安全可靠的措施,不得采取人工挖孔作业。

五、钻孔灌注桩施工安全规定:

l、钻孔机械就位后,应对钻机及配套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钻机安置必须平稳、牢固,钻架应加设缆风绳。

2、冲击钻孔,选用的钻锥、卷扬机和钢丝绳等,应配置适当,钢丝绳与钻锥用绳卡因接时,绳卡数量应与钢丝绳直径相匹配。

3、冲击过程中,应在起重机钢绳上打一深度标记,以便把握钢丝绳松驰适度。

4、使用钻架起吊时,应经常检查架子、天梁、滑车、钢丝绳情况是否良好;经常检查冲击器的磨损情况,锤脚已经磨损应及时焊补。

5、检查机械时,应在孔口搭设临时脚手板,谨防坠落孔内。

6、器械落入孔内时,应使用钩绳等工具打捞,在没有可靠的防坍塌和淹溺措施的情况下,严禁人员进入孔内作业。

六、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1、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或随时体检,发现不宜登高的病症,不应从事高处作业。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须穿软底轻质鞋,所需材料事先准备齐全,工具事先放在工具袋内,拴稳挂牢。

3、高处作业所使用的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梯子不得两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交口)使用梯子应设置围栏。

4、运送人员和物件的升降电梯、吊笼,应设置可靠的安全卡,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严禁乘坐运送物资材料的吊栏。

5、高处作业人员与地面联系,应配有通讯设备或有专人负责。

6、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拴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7、人工倒运钢丝绳上高空,中间休息时要用卡子卡死下滑部位,防止钢绳受力滑动伤人。

8、搭设脚手架,铺设走道板,禁止搭空头板,走道板要满铺,随铺随订。

9、禁止上下交叉作业,若无法错开时,应先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0、架空钢丝绳上有节头、卡子,滑车等障碍时,禁止在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翻越。

11、高处作业工作平台外侧应设置防护栏;高度超过10m,应设置安全网。

12、在大风大雾等不良天气或视线不清时应停止高空作业。

七、缆索吊装施工安全规定:

1、吊装前应做严密的准备工作,对地垄、索塔、缆车、滑车、动力、机具等设施进行全面验收检查,是否符合高处作业等要求。

2、设立统一指挥系统,并组织参加吊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施工难度、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项目要组织专门培训。

3、准备工作就绪之后,要组织吊装人员技术交底,并进行试运转和超载荷试吊。

4、牵引卷扬机启动要缓慢,进行速度要平稳;构件在吊运时,起重卷扬机要协调配合,控制好构件在空中的位置,起重卷扬机不得突然提升或下降构件,避免产生过大弹跳。构件就位时,作业人员要等构件稳定后再进行操作。

5、构件不能垂直就位,需旁侧主索吊具协助斜拉时,指挥信号要明确,各组卷扬机要协调运行。

6、起重和牵引卷扬机不得同时开动;双筒卷扬机除冲孔之外,禁止放空档;牵引上禁止悬挂重物。

7、重物起吊之后,吊点下方及运行线路下方禁止人员站立或通行。

8、在受力钢丝绳三角区内禁止人员站立或通行。

9、用于吊运材料、工具及构件的缆绳跑车,不得运送人员。

10、登高操作人员应携带工具袋,不得将安全带挂在主索,扣索,缆风绳等上面。

八、导梁(桥梁)安装安全规定:

1、构件安装之前,应制定安装方案,建立统一指挥系统。对施工难度、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项目要组织培训。

2、导梁组装时,各节点应联结牢固,导梁受力部位的钢桥架须经过质量检验,不得使用受损件。

3、导梁通过的导轮支座必须牢固可靠,导梁接近导轮时,应采取渐进的方法进入导轮,导梁推进到位后,用千斤顶顶升,将导梁置于稳定的木垛上。

4、导梁上的轨道应平行等距铺设,使用不同规格的钢轨时,其接头处应妥善处理,不得错台。

5、导梁横向联结须稳固牢靠,导梁就位后要进行校直校正。

6、构件在预制场地起重装车后,牵引至导梁时进行速度不得大于5米/分钟,到达安装位置后,平车行走轮应用木楔楔紧。

7、构件就位起吊后,应加设支撑、垫木,以保持构件平衡稳定,各岗位作业人员要集中精力,听从指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九、架桥机安装构件安全规定:

1、架桥机组拼(或定型产品*悬臂牵引冲的平衡稳定及机具配备等,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2、架桥机就位后,为保持前后支点的稳定,应用方木支垫。前后两支点处,还应用缆风绳封固于墩顶两侧。

3、构件在架桥机上纵、横向移动时,应平缓进行,卷扬机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信号协调操作。

4、全幅宽架桥机吊装边梁就位前,墩顶作业人员应暂避开。

5、横移不能一次就位的构件,操作人员应将滑道板,落梁架等准备好,等构件落入后,再进入作业点进行构件牵引(或顶推)横移等项工作。

十、门架超重运输安全规定:

l、门架安装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组织检查验收,移动式门架除进行静载试验外,还应加载在轨道上往返运行一次,检查龙门架在移动中的变形,以及轨距、轨道平整度等情况。

2、门架顶横移轨道两端,应设置制动枕木。

3、门架中心距离与重物两吊点应相互一致,以免门架偏心受力造成事故。

4、门架就位后应放其前后牵引索,用木楔楔紧平车轮子,以免门架受力滑动;fi架顶平车就位按规定捆好构件,重物高度应起到可能遇到障碍的0.sin以上。

5、取掉平车掩木开始牵引,操作中应注意平缓稳定,被吊重物不得左右摇摆,行进速度控制在5米/分钟以内,防止重物惯性摆动。

6、开动和停止电动机,应缓慢平衡地操作控制器;需作向后移动时,必须等机、物完全停稳后方可操作。

7、门架拆除时,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十一、千斤顶操作使用前应详细检查,并做承载试验,操作人员应熟悉其性能,并能熟练操作。

l、工作前应准备好所使用的工具;千斤顶、摇手、水平尺、垂球、保险木、抓钉等。

2、千斤顶底盘基础应平整坚实,顶升重物必须在重心位置,垫木选择性能。尺寸相同的坚硬木材。

3、顶升t梁、箱梁等大吨位构件,必须在梁两则加设支撑;构件两端不得同时顶起或下落,一端顶升或下落时,另一端要支稳,撑牢。用多台千斤顶起升同一重物时,动作应同步、均衡。

4、千斤顶的升降应随时加设或抽出保险垫木,构件底面与保险垫木的距离宜控制在scm之内。

5、千斤顶提升最大工作行程不得超过丝杆或齿轮全长的75%。

十二、预制件运输安全规定:

1、轨道平车运输,轨道路基要有足够的宽度、强度、平整度。轨道铺设应平直、圆顺,轨距应在允许误差值内:轨道半径不得小于25m,纵坡不宜大于2%,轨道与其它道路交叉,须按规定设交叉道口。

2、轨道平车运输大型构件时,平车的转向、托盘(或转盘)、支撑制动器等应进行检查。

3、大型预制件运输应设专人指挥,并经常检查构件在平车上的稳定状况及轨道平车有无变形。

4、构件运输时速度要缓慢,下坡时必须以溜绳控制速度,并用人拖拉止轮木跟随前进。当纵坡较大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措施,方可运输。

5、大型预制件平板拖车运输,时速宜控制在5公里/小时内。简支梁运输除在横向加斜撑防倾覆外,平板上的搁置点必须设有转盘。

6、拖车运输购件时,除驾驶员外,还应派人监视安全情况,平板拖车上禁止乘人,运行中宜缓行,避免急刹车。

7、装卸车地点路面要平坦坚实,装卸时机车均应刹车。

十三、混凝土浇筑安全规定:

1、人工推车上料时,手推车不得撒把,运输料道上应有防滑设备。

2、机械上料时,在铲斗移动范围内不得站人,铲斗下方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

3、作业结束后,应将料斗放下,落入斗坑或平台上。

4、浇筑预制混凝土时,应搭设作业平台和斜道,不得站在模板上作业。

5、电动震捣器应使用电缆线、电源开关置于干燥处,多台震捣器同时作业应设置集中开关箱,由专人看管,操作人员要配戴安全防护用品。

6、搅拌机清洗应停机,料斗起落在450—900时,人员不得站在斗鼓中间清洗。以防身体碰到操纵杆造成事故,搅拌机启动前必须确定无人在斗鼓内。

7、运输混凝土的四轮翻斗车宜缓速行驶,防止发生倾覆事故。

8、悬空索道,输送混凝土应接起重运输安全操作进行。

十四、泵送混凝土安全规定:

1、混凝土泵应设置在作业棚内,安装平衡牢固,泵车安设未稳之前,不得移动布料杆。作业前检查输送泵电气设备是否正常、灵敏、可靠。

2、泵送前应检查管路、管节、管卡及密封圈的完好程度,不得使用有破损、裂缝、变形和密封不严的管件。

3、管路布设要平顺,高处、转角处应架设牢固,防止串动、移位。

4、泵送中要设专人经常检查管路,遇有变形、破裂时,应及时更换,防止崩裂。

5、混凝土泵在运转中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机检查,不得带病作业。

6、操作人员须熟悉并遵守泵车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

7、拆卸管路接头前,应把管内剩余压力排净,防止管内存有压力而引起事故。

8、作业结束,采用空气清洗管道时,操作人员不得靠近管道端部。

十五、模板安装及拆除安全规定:

l、在基坑或围堰内支模板时,应先检查基坑有无坍方迹象,围堰是否坚固,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2、向基坑内吊运材料和工具时,应设溜槽或绳索系放,不得抛掷。机械吊送应设专人指挥,模板要捆绑牢靠,基坑内操作人员要避开吊运材料。

3、人工搬运支立较大模板时,应设专人指挥,使用的绳索要有足够强度,绑扎牢固。支立模板时,应先固定底部再进行支立,防止滑动或倾覆。

4、用机械吊运模板时,吊点下方不得站人或通行。模板下放距地面lin时,作业人员方可靠近操作。

5.支立模板要按工序操作,当一块或几块模板单独竖立较大模板时,应设临时支撑,上下必须顶牢。整体模板合拢后,应及时用拉杆斜撑固定牢靠,模板支撑不得接触脚手架。

6、高处作业时应将工具装在工具袋内,传递工具不得抛掷,不得将工具放在平台和木料上,更不得插在腰带上。

7、作用斧锤须顾及四周上下安全,防止伤及他人。斧头刃口处应配刃口皮套。

8、拆除模板时应制定安全措施,按顺序分段拆除,不得留有松动或悬挂的模板,严禁硬砸或用机械大面积拉倒。

9、拆除模板禁止双层作业。3m以上模板在拆除时,应用绳索拉住或用起吊设备缓慢送下。

十六、预应力张拉安全规定:

l、预应力钢丝束张拉施工前,检查张拉设备,工具是否符合施工及安全要求。压力表应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

2、锚环及锚塞使用前应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3、高压油泵与千斤顶之间的连接点,各接口必须完好无损。油泵操作人员应戴护目镜。

4、油泵开动时,进、回油速度与压力表指针升降,应平稳、均匀一致。安全阀要保持灵敏可靠。

5、张拉前操作人员确定联络信号,张拉两端相距较远时,宜使用对讲机。

6、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张拉作业区。

7、在己拼装或现浇的箱梁上进行张拉作业,其张拉作业平台,拉伸机支架要搭设牢固,平台四周加设护栏。

8、张拉千斤顶的对面及后面严禁站人,作业人员应站在千斤顶两侧。

9、张拉操作中若出现油表震动剧烈、漏油、电机声异常,断丝、滑丝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检查。

10、张拉钢丝束完毕退销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人工拆卸销子时,不得强击。

11、张拉完毕后,对张拉施锚两端应妥善保护,不得压重物,管道灌浆前,梁端应设围护和挡板,严禁撞击锚具、钢丝束及钢筋。

12、先张法张拉前应对台座、横梁进行检查、张拉中及未浇混凝土之前,周围不得站人或进行其它作业。浇筑混凝土时,震捣器不得撞击钢丝束。

十七、脚手架安全规定:

1、钢管脚手架连接材料应使用扣件,接头应错开,螺栓要坚固。立杆底必须使用立杆底座。不得使用铅丝和麻绳连接钢脚手架。

2、式简易脚手架应按产品设计拼装连接牢靠,并使用钢管加强横向连系和剪刀支撑。

3、脚手板要铺满、绑牢、无探头板,并牢固地固定在脚手架支撑上。脚手架的任何部份均不得与模板相连。

4、脚手架要设置栏杆,敷设安全设施并应经常检查,确保操作人员和小型机械安全通行。

5、脚手架上的材料和工具要安放稳妥整齐,有坡度的脚手板,要加设防滑条。

6、悬空脚手架应用栏杆和撑术固定稳妥、牢固、牢靠、防止摆动摇晃。

7、搭设在水中的脚手架,要经常检查受水冲刷情况,发现松动,变形或沉陷应及时加固。脚手架上作业的人员应配戴救生设备。

8、脚手架高度在10—15m时应设置一组缆风绳与地面夹角为450—600,缆风绳的地锚应注意保护。

9、拆除脚手架时,周围应设置警戒标志或护栏,应按从上到下顺序拆除,不得上下双层作业,拆除的脚手架,板应用人工传递或吊机吊送,严禁随意抛掷。

十八、支架施工安全规定:

1、支架所用的桩木、万能杆件等应详细检查,不得使用腐朽、劈裂、大节疤的圆木及锈蚀、扭曲严重的杆作和钢管等。

2、地基承载能力必须符合设计标准,否则应采取加固措施,使其达到设计要求。土质地基雨季须有防水措施。

3、支立排架要按设计要求施工,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并要与垫木连结牢固,防止不均匀沉落、失稳和变形。

4、支立排架时应专人指挥,支立排架以竖立为宜,排架竖立后用临时支撑撑牢,再竖立第二排。两排架间的水平和剪刀撑用螺栓拧紧,形成整体。

5、用吊机竖立排架时,应用溜绳控制排架起吊时的摆动。

6、支立排架时,不得与便桥或脚手架相连,防止支架失稳。

7、立柱排架大面积拆卸时应边拆边撑木,保持平衡稳定。严禁将全部水平和斜撑拆除,再放立柱。

十九、木工机械安全规定:

l、木工机械开机前应添加润滑油脂,先试机,待机件各部运转正常后,方可工作。

2、机械运转中,如有不正常的声音或发生故障时,应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维修。

3、操作人员工作时,要扣紧衣扣和袖口,严禁戴手套作业:留长发者须戴好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

4、木工机械的转动部分,要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工作中更换据片、刨片、刃具、钻头时必须切断电源,停止转动后方可拆装。

5、圆盘锯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操作,禁止站在锯片同一直线位置,锯片上方安装挡板和滴水装置。锯片不得有连续断齿。

6、接料者要待料出锯片15cm,不得用手硬拉,木料锯到接近端头时,应由下手拉,手不得继续推进。

7、送料用力要均匀,遇本节应减速。长度不足50cm的短料不得上锯。

8、平刨机刨料前应清除材料上的钉子灰垢,根据木料材质调整刨料速度,手严禁放在木节上。

9、刨木材的大面时,手须在木料的上面;刨木材的小面时,手可放在木材上半部。手指须离刨口3cm以上,每次刨削不得超过1.smm。刨料长度超过zm时,必须由两人操作,料头过刨口20cm后,下手方可接料,用力要均匀。

10、活动式的台面,调整切削量时,须切断电源,停止转动方能进行,防止台面与刨面接触造成事故。

11、刀架夹板必须平整贴紧,全金马片焊缝的高度不得超过刀头、固定刀片的螺旋应钳入槽内,离刀背不得小于10mm。

12、平面创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将手伸进安全挡板里侧移动挡板,不得拆除安全挡板进行刨削。

13、压刨机必须使用单向开关,不得使用倒顺开关;送料须平直,发现材料走横或卡位,应停机拨正;操作必须待料送出台面。

14、人员站在机床一侧操作,每次削量不得超过3mm,所创材料不得短于前手压滚距离,厚度不足1cm时须垫衬托板。

二十、钢筋制作安全规定:

1、钢筋施工场地应满足作业需要,机械设备的安装要牢固、稳定,作业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

2、钢筋调直及冷拉场地应设置防护挡板,作业时非作业人不得进入现场。

3、钢筋施工切断机作业前,应先进行试运转,运转正常后,方能进行切断作业。切长料时由专人把扶,切短料时要用钳子或套管夹牢。不得因钢筋直径小而集束切割。

4、人工锤击切断钢筋时,钢筋直径不宜超过20nun,使锤人员和把扶钢筋、剪切工具人员身位要错开,并防止断下的短头钢筋弹出伤人。

5、绑扎钢筋高过l.5m,应有固定临时支架进行稳定,并设绑脚手架,不得攀登和站在钢筋骨架上。

6、场地绑扎t梁钢筋,应先设置稳妥分层支架,两面同时进行绑扎,防止受力不均造成事故。

二十一、焊接作业安全规定:

1、电焊:

(1)电焊机应安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点,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电焊机应设置单独的开关箱,作业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焊完毕,拉闸上锁。遇雷雨天气,应停止露天作业。

(3)在潮湿地点工作,电焊机应放在木板上,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操作。

(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5)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焊接前必须清洗干净,打开所有孔口,保持空气流通。

(6)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必须开设进、出口。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容器壳体隔离开。施焊过程中每隔半小时至一小时外出休息10一15分钟。

(7)接线、地线不得与钢丝绳,各种金属管道、金属构件等接触,不得用这些物体代替地线。

(8)更换场地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现场,清除焊渣。

(9)在高空焊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应备消防设备。

(10)焊接模板中的钢筋、钢板时,施焊部位下面应垫石棉板或铁板。

2、气焊

(1)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定型产品,必须备有灵敏可靠的防口火安全装置。

(2)乙炔发生器应置于干燥、通风处。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用明火检查是否漏气,氧气、电石应随用随领,下班后送回专用库房。

(3)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受热不得高于35oc,防止火花和锋利物件接触胶管,气焊枪点火时应按“先开乙炔,先关乙炔”的顺序作业,点火的焊枪不得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随意乱放。

(4)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表面,严禁沾污油脂。氧气瓶应设有防震胶圈,并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剧烈震动和烈日曝晒。

(5)乙炔发生器应每天换水。严禁在浮筒上放置物体,不得用手在浮筒上加压和摇动,添加电石时、严禁明人照明。

(6)乙炔发生器不得放在电线下方,焊接场地距离明火不得少于10m。

(7)乙炔气管用后需清除管内积水。胶管回火装置结冻时,应用热水溶化,不得用明火烘烤。

(8)电石应在干燥的地方,移动或搬运应打开桶盖,轻移、轻放。开桶时头部要避开,不得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

(9)施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施焊完毕将氧气阀门关好,拧紧安全罩。乙炔筒提出头,头部应避开浮筒上升方向,提出后应挂放,不得扣放在地上。

第15篇 基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志使用管理要点

1 范围

本标准对华能xxx电厂基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的基本要求、设置要求、日常管理与维护、检查与考核等内容做出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华能xxx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基建工程施工环节涉及场所、设备、设施及特定区域的安全标志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z 158-200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dl/t 1123-2009  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

hcx3-076-fj31  华能xx电厂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细则

hcx3-079-fj34  华能xxx电厂基建工程违章考核细则

1 术语和定义

3.1

安全设施

为防止生产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人员误操作、人身伤害或外因引发的设备(施)损坏而设置的安全标志、设备标志、安全警示线和安全防护的总称。

3.2

安全标志

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

3.3

安全色

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绿四种颜色。

3.4

禁止标志

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3.5

警告标志

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

3.6

指令标志

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3.7

提示标志

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志。

3.8

说明标志

向人们提供特定提示信息(标明安全分类或防护措施等)的标记,由几何图形边框和文字构成。

3.9

环境信息标志

所提供的信息涉及较大区域的图形标志。

3.10

局部信息标志

所提供的信息只涉及某地点,甚至某个设备或部件施工区域的图形标志。

2 设置原则

2.1 安全设置基本要求

2.1.1 各施工单位必须在有危险因素的施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以提醒、警告作业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时刻清醒认识环境的危险,有效地减少事故发生。

2.1.2 标志设置后,不应有造成人体任何伤害的潜在危险。

2.1.3 周围环境有某种不安全的因素而需要用标志加以提醒时,应设置与安全有关的标志。

2.1.4 标志应设在人们最容易看见的地方。要保证标志具有足够的尺寸,并使其与背景间有明显的对比度。

2.1.5 应从方便的角度按人员正常流向考察人们初临一个新环境时或遇到紧急情况下所需要的信息。

2.1.6 要将导向标志和提示标志结合使用,远离目标时使用导向标志,在目标位置处使用提示标志以利辨别。

2.1.7 在有必要提醒员工或他人注意的场所,应设置安全标志。尽量用适量的标志将必要的信息展现出来,避免漏设、滥设。

2.1.8 标志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要根据周围环境因素选择标志的材质、颜色(对公共信息图形标志)及设置方式,使标志设置后能增加环境的美感。

2.1.9 同一场所的各标志之间要相互协调,应尽量使在不同位置设置的标志保持高度、尺寸、材质及颜色(对公共信息图形标志)的统一。

2.2 标志设置的总体协调性应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

2.2.1 电厂安质部负责安全标志设置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2.2.2 施工单位负责安全标志的设置与维护工作。

3 设置要求

3.1 设置方式

安全标志的设置方式在施工过程中可多样化、材质宜因地制宜,但应遵循稳固、明显、有效的原则。

3.1.1 标志不宜设置在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及人员视线障碍物的后面。

3.1.2 标志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得有妨碍人们视读的固定障碍物(如广告牌等),并尽量避免经常被其他临时性物体所遮挡。

3.1.3 标志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

3.1.4 标志尽可能只设置图形标志,不设或少设文字辅助标志。

3.2 设置地点

3.2.1 施工现场的主要入口处应按设置原则,在入口处设置注意安全、禁止吸烟、必须戴安全帽、火灾报警电话等标志;

3.2.2 施工现场及道路坑、沟、洞处设置当心坑洞、当心坠落标志;

3.2.3 施工现场较宽的沟、坑及高空分离处设置禁止跨越标志;

3.2.4 未固定设备、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及未安装牢固的构件设置禁止攀登、禁止架梯等标志;

3.2.5 吊装作业区域设置警戒标识线并设置禁止通行、禁止入内、禁止停留、当心吊物、当心落物、当心坠落等标志;

3.2.6 高处作业、多层作业下方设置禁止通行、禁放易燃物、禁止停留等标志;

3.2.7 高处通道及地面安全通道设置安全通道标志;

3.2.8 高处作业位置设置必须系安全带、禁止抛物、当心坠落、当心落物等标志;

3.2.9 梯子、梯道处设立注意安全、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

3.2.10 电源及配电箱设置当心触电等标志;

3.2.11 临时电缆(地面或架空)设置当心电缆标志;

3.2.12 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点设置禁止烟火、当心火灾等标志;

3.2.13 仓库及临时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地点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等标志;

3.2.14 射线作业按规定设置安全警戒标识线,并设置当心电离辐射标志;

3.2.15 滚、剪板等机械设备设立当心设备伤人、注意安全等标志;

3.2.16 施工道路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立必要的当心车辆、限速、限高、限载等标志;

3.2.17 施工现场“五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地坑口)作业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设置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

3.2.18 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宜设置:

3.2.18.1 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注息防尘”、“戴防尘口罩”等标志。

3.2.18.2 在可能产生职业性灼伤和腐蚀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腐蚀”、“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等标志。

3.2.18.3 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戴护耳器”等标志。

3.2.18.4 在高温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高温”等标志。

3.2.19 其他有必要提醒员工或他人注意的场所。

4 标志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4.1 安全标志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由施工单位负责具体管控、监理单位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4.2 危险已消除的场所,原设置的安全标志及时收回保管。

4.3 沾满灰尘、油脂类等脏污的安全标志,及时清理干净,以确保其所表达的安全信息明确无误。

4.4 安全标志破损,已影响其安全信息的表达时,及时调换。

4.5 安全标志发生位移,及时调正。

4.6 任何人不得将安全标志挪作它用。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电厂安质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5.2 本标准按《华能xx电厂基建工程违章考核细则》和《华能xx电厂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第16篇 施工生产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三分局安全用电管理工作,防止各种意外用电伤害事故,保障施工人员和用电设备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分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各单位(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为施工生产安全用电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项目)施工生产范围内的安全用电管理负全面管理责任。各级主管部门对施工生产安全用电负直接管理责任。施工现场用电岗位人员对安全用电负直接责任。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局所属各单位(项目)的施工生产安全用电的管理。

第二章施工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四条施工用电应进行专门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五条施工项目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时,应制定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第六条施工项目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时,应编制相应的施工用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第七条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包括:

(一)生产施工所配置的用电器具数量、规格、容量,分布位置、使用要求等;

(二)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三)负荷计算;

(四)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五)应编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六)应编制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第八条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

第九条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后,必须经技术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条施工用电线路

(一)架空线路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m。线材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二)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三)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

(四)电缆与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小于2m,交叉间距不小于1m。

(五)在有灰尘或潮湿低洼的地方敷设电缆,应采用橡皮电缆,如用橡皮线则须装于胶管中或铁管中。

第十一条配电箱、开关箱

(一)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二)移动式配电箱不准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应固定在支架上。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三)配电箱、开关箱,及内部开关、器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不允许使用木质电箱和金属外壳木质底板。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四)配电箱应标明其名称、用途,箱门应配锁,由专人负责。

(五)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第十二条接地与接零

(一)各种电器必须按设备要求配置接地或接零,杜绝疏漏。

(二)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三)当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混接。

(四)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第十三条施工照明

(一)露天装设的灯具应采用防水式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m,每个灯具上应设熔断器。

(二)室内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m。

(三)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电压不得超过12v。工作手灯应有胶把和网罩保护。

第十四条安全距离

(一)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不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路

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11kv

154~220kv

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

6

8

10

15

(二)施工现场的机动车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6

7

7

(三)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四)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五)落地安装的变压器应设固定围栏,围栏高度不应低于1.8m,变压器外廓与围栏或与建筑物外墙的净距离不应小于0.8m,变压器底部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0.3m,相邻变压器外廓之间的净距离不应小于1.5m。

第十五条安全标志

(一)各种电气设备应设立安全标志。

(二)配电室门前应设“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标志牌。

(三)露天变压器室进出门应上锁,并挂有“有电危险”的警告牌。

(四)处在施工中的供电设备,开关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五)高压设备工作地点和设备上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等警示牌。

(六)在进行停电检修作业时,首先取下熔断器(管),并挂上“有人工作,不准合闸”的警告牌。

第十六条配电室

(一)配电室严格按照操作制度进行操作。

(二)操作高压设备时必须使用安全用具。

(三)严禁带电作业。

(四)配电室内进行倒闸操作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五)电流互感器二次侧不得开路,电压互感器二次侧不得短路。不得用摇表测带电设备的绝缘电阻。

第十七条安全用具

(一)使用安全用具包括:绝缘安全用具、登高安全作业用具、携带式电压和电流检验器、防护和警告安全用具。

(二)电工作业时应服装整齐,穿绝缘胶鞋,戴绝缘手套。

(三)作业前,应检查安全用具。登高作业应检查登杆工具、安全带是否完好,确认完好无缺,方可登杆作业。

(四)安全用具应由专人保管,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用具不准使用。

第十七条电气器材、物质、材料的采购:电气器材、物质、材料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严禁购买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物资。

第十八条移动用电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检修用电器具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在开关处悬挂检修警示标志,以防他人误送电导致事故;严禁带电检修作业。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三分局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办法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三分局质安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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