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机电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第一条、机电部门要随着生产条件的变化,及时绘制下列图纸:
1、 矿井电气设备布置。
2、 矿井运输系统图。
3、 井下排水、压风、供水管路系统图。
4、 井上、下供、配电系统图。
第二条、机电部门要加强用电管理,凡用电单位需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接电、搭火,并应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准送电运行:负责全矿的停、送电和掌握电度消耗,并对本单位的用电户定期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条、机电部门要根据生产的需要,编制年、季、月度的设备需用计划,并及时组织平衡调拔,满足生产需要。
第四条、要加强设备管理,做到合理使用设备。
1、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安全保护装置、运行操作和维修等有关规定,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
2、 操作者凭操作证使用设备,并要切实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 经常保持设备整洁,并按规定加油。
4、 遵守交接班制度,保持设备班班完好。
5、 管好、用好工具附件,不得遗失。
6、 发现故障立即停车检查,自己不能处理的应及时通知检修,切忌设备带病运转。
第五条、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1、 对单人操作,一班作业的设备,建立“专人专机制”,而对于三班作业和多人共同操作的设备,建立机长负责制。
2、 在机组内,进一步划分岗位操作和职责,把设备的每个部件的使用、保养和管理,具体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操作工人,做到台台设备有人管,人人有专职。
3、 岗位责任制包括: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维修保养制、岗位练兵制、安全生产制、班组经济核算制等各项制度,都应围绕设备的合理正确使用、明确建立起来。
第六条、为确保设备的合理使用,应建立承包的包机制。
1、 操作人员按合理使用设备的六条方法建立包机制。
2、 维修人员的责任是:教会操作人员掌握设备使用、维护的方法:帮助操作机械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维修人员定期检查设备保养情况,及时完成修理任务,并保证检修质量。
3、 各种主要运转设备除应有司机外,还应配备专职维修人员,负责日常维修和检修工作。
4、 要大力推广司机和维修人员共同负责的包运转、包维修、包检修的“包机制”。未实行包机制的设备要有专人负责保养和维护。
第七条、建立设备的安全使用制
1、 防爆设备的防爆性能,各种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及效能,应根据专业规程规定,定期进行试验、鉴定、调整和检修,确保安全运转。
2、 设备超负荷运转必须经过技术签定,要有可靠的计算数据,制定安全措施,并应经过批准。
第八条、要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查和维修。
1、 要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到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
2、 日常保养:进行清洁、润滑,紧固易松动的螺丝,检查零部件的完整。
3、 定期保养:主要对内部进行清洁、润滑、局部解体检查和调整,必要时进行解体检查和调整。
4、 维护保养工作由设备操作司机进行。
第九条、设备的检查,是对设备的运行情况、工作精度、磨损程度进行检查和效验。
1、 每日检查:一般在交接班时,由设备操作人员执行,同日常保养结合起来,及时发现不正确的技术状况,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工作。
2、 定期检查:按照计划日程表,在操作者参加下定期由专职维修工执行。
第十条、设备的检修:
1、 小修:只对设备的个别零件进行检修,不拆卸设备的复杂部位。更换与修复少量的磨损零件,调整设备的机构,以保证设备能够使用到下一次修理。
2、 中修:对设备的主要部件进行解体检修,要更换与修复设备的主要零件,以及数量较多的其他磨损零件,并校正设备的基准,以恢复和达到规定的精度和其他技术要求,并保证使用到下一次修理。
3、 大修:为了使设备完全恢复到正常状态和额定能力而进行全面彻底的解体,更换和修复全部的磨损零件,恢复设备原有的精度、性能和效率。
4、 停产检修要提前做好准备,检修计划和措施要经研究批准。检修后要按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运行。
5、 为了确保大修理计划的完成,要提前落实需用的材料、备品配件和大修资全。
6、 主要提升设备及其他大型设备,要坚持每日一次的日检,大、中修应在停产检修日进行。
第十一条 用电安全
1、 电业”部门有关规程规定均适用于矿山各种电气设备或电力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运行、检修和安全检查工作,应参照执行。
2、 电气人员进行操作时,应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具。修理电气设备和线路作业, 应由电气工作人员进行。维修低压普通线路,允许经过电气作业训练的岗位操作人员进行。
3、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抢救时禁止注射强心针。
4、 电气设备可能被人所触及裸露带电部分,必须设置保护罩或遮拦及警示标志等安全装置。
5、 供电设备和线路的停电、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6、 在断电的线路上作业时,该线路的电源开关把手,必须加锁或设专人看护,并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警示牌和送电。
7、 在带电设备周围不得使用钢卷尺和带金属丝的线尺。
8、 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应遵守下列规定:
a、 高压网路的配电电压,不超过10000v。
b、 低压网路的配电电压,不超过1140v一般采用380v或660v。(现大型现代化矿井采用1140v供电) 。
c、 照明所需的电压:运输巷采用220v或127v;采掘工作面为36v;矿灯电压不大于36v;远距离控制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
d、 手持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和电话信号装置的额定供电电压,都不应超过127v。
e、 井下的低压供电系统同时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电压时,低压电气设备(电动机、馈电开关、变压器、起动器、检漏继电器等)上,应明显地标出其电压额定值。
9、 井下电气设备禁止接零,井下应采用矿用变压器,若用普通变压器时,禁止中性点直接接地。不得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向井下供电。
10、 矿井应备有地面、井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力设备布置图和电力、电话、信号等线路的平面图。有关电气设备的变动,应由矿山电气负责人及时地在图中作出相应的改变。
11、 矿井非负责设备运行的人员,不得操作设备。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进行电气作业。操作电气设备的人员,应当有可靠的绝缘保护。检修电气设备时,不得带电作业。
12、 对安全用电要做到“七无”、“七有”、两齐、七全、三坚持、十不准等有关要求:
a、 七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可延燃电缆、无电缆与易燃物接触、无电缆盘圈和“8”子型、无电缆埋压和泡在水中、无明接头。
b、 七有:有过流、过负荷和断相保护、有漏电保护、漏电闭锁和接地选择保护、有螺钉和弹簧圈、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有两回电源线路、有中和电液的溶液。
c、 两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
d、 七全:防护装置全(指防护罩及栅栏等)、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记录全、防火用具全、防火门全、信号照明全。
e、 三坚持:坚持使用漏电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综合保护、坚持使用风电闭锁装置。
f、 十不准(井下供电“十不准”):
(1)、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和过流保护装置。
(2)、不准甩掉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
(3)、不准甩掉漏电继电器。
(4)、不准甩掉局扇的电、瓦斯闭锁装置。
(5)、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
(6)、不准有铜、铝铁丝代替熔断丝。
(7)、停风、停电的工作面,没有检查瓦斯前不准送电。
(8)、失爆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9)、不准在井下敲打、撞击、拆卸矿灯。
(10)、不准带电检修和搬运电气设备。
13、 在带电的导线、设备、变压器、油开关附近,不得有损坏电气绝缘或引起电气火灾的热源。
14、 室外变压器四周应有不低于1.7m的围墙或栏栅,并与变压器保持一定距离。
第十二条 矿井接地保护
1、 36v以上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铅皮、橡胶电缆的接地芯线、屏蔽护套等都必须接地。
2、 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和局部接地装置,都应同主接地极连成一个总接地网。
3、 主接地极:
a、 主接地极在主、付水仓应各设一块其面积不小于0.75m2厚度不小于5mm。
b、 设在地面的主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要求:
变压器容量为100kv安及其以下大于10欧姆
变压器容量为100kv安以上不大于4欧姆
4、 局部接地极:
a、下列各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1)、每一套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2)、每一个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
(3)、每一个低压配电点。如果采煤工作面的机巷、回风巷和掘进巷道内无低压配电点时,上述巷道内至少应分别设置一个。
(4)、连接动力铠装电缆的一个接线盒
b、局部接地极最好设于巷道水沟内,无水沟时应埋在有潮湿的地点,其钢板厚度不小于3mm面积不小于0.6m2。
c、 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不小于1.5的钢管制成,管子至少钻20个不小于5mm直径的透眼,并垂直埋入地下。
5、接地线:
a、 连接主接地的接地母线应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截面不小于100mm2的扁钢。
b、 连接局部接地极的连线、铜线其面积不小于25mm2,扁钢:其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
6、每季应进行一次矿井接地网电阻值测定并作好记录,接地网上任何一保护接地点测得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欧姆。
第十二条 电缆的管理
1、移动设备所用电缆的管理和维护,应专职到个人并应班班检查维护。在采、掘工作面附近,电缆的超长部分应呈s形挂好,不准在带电情况下盘圈或盘8字形放置,并应严防炮崩碴砸或受外力拉坏等。
2、低压电网中的防爆接线盒,应由专人每月进行一次清理检查,特别是接线端子的连接情况,应注意检查有无松动现象,防止过热烧毁。
3、电缆的悬挂情况应由专职人员每日巡回检查一次。有顶板冒落危险或巷道侧压力过大的地区,专职维护人员应及时将电缆放落到底板上并妥善覆盖防止电缆受损。
4、电缆线路穿过淋水区时,不应设有接线盒:如有接线盒时,应严密遮盖,并由专职人员每日检查一次。
5、井筒中的电缆(包括信号电缆)的日常检查和维护,至少应有两个人进行,每日至少检查一次。固定电缆的卡子松动或损坏时,应及时处理或更换。
6、每季度检查一次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每周由专职(责) 电工检查一次悬挂情况,并进行外部检查。
7、每月检查一次移动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的绝缘。
8、每年进行一次高压电缆泄漏和耐压试验。
9、以上各项试验和检查应形成制度,并对每次试验和检查的结果做好记录。对试验和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的电缆,应及时更换和处理。
10、在巷道整修、粉刷和冲洗时,一定要将电缆线从电缆钩上落下,并平整地放在底板一角,并遮盖,以防电缆损坏。巷道整修完后,应由专人及时将电缆悬挂复位。
第2篇 厂房机电安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严格按照*****市建委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和要求、*****市有关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根据oshm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本企业《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的要求管理现场,建立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应的措施和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1安全管理体系
1.1安全保证体系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他项目成员为组员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及消防领导小组,在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公司安全部门的领导监督下,项目形成安全管理的纵横网络。项目经理部配置专职安全员1名,超过50人的分包队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50人以下的分包队伍必须有兼职安全员,专门负责各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
1.2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
(2)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主持整个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季节性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工作;
(3)项目各专业工程师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计划和组织落实;
(4)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分管的施工现场,对所属各专业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的责任。
(5)项目各专业工长是其工作区域(或服务对象)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其工作区域(或服务对象)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安全管理制度
2.1安全教育制度
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公司、项目、岗位三级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2安全学习制度
项目经理部针对现场安全管理特点,分阶段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各分包队伍在专职安全员的组织下坚持每周一次安全学习,施工班组针对当天工作内容进行班前教育,通过安全学习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3安全技术交底制
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项目经理部必须分阶段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书面交底,各施工工长及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对各分包队伍进行安全书面交底。
2.4安全检查制
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由项目经理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专业工长和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所管辖区域的安全防护进行检查,督促各分包队伍对安全防护进行完善,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人,定期进行整改,并组织复查。
2.5持证上岗制
特殊工种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2.6安全隐患停工制
专职安全员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进行制止;发现安全隐患,有权下令立即停工整改,同时上报公司,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2.7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奖励基金,根据半月一次的安全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对遵章守纪、安全工作好的班组进行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安全工作差的班组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另外,进场后积极与业主共同协商制订工地其他安全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3.1合理布置安全标志
进场后,配合土建总承包方根据工程特点、现场环境及《安全色标》编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总平面图。按安全标志总平面图,在施工现场坑、井、沟和各种孔洞、易燃品存放仓库、配电房周围设置护栏、盖板和警示灯等防护设施和相应的安全标志,安全防护棚设置显眼的易于识别的安全标志牌,各种防护设施、警告标志,不得随意移动和拆除。
3.2配合土建分阶段安全防护重点措施
3.2.1预埋阶段的防护
边长1.50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搭设高度为1.2m,用密目网封闭,洞口下设兜网。
楼梯处临边部位用钢管搭设防护栏杆,高度1.2m,立杆间距3m,横杆两道,处于0.6m、1.2m处,用密目网封闭围护。
3.2.2安装阶段的防护措施
随时检查各种洞口临边的防护措施情况,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护,设警示标志,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在洞口上下施工需设警戒区,派专人看守。
当施工作业易产生可燃、有毒气体时,需保证屋内通风良好,或配备强制通风设施。
3.3临时用电和施工机具
3.3.1使用电动工具前检查安全装置是否完好,运转是否正常,有无漏电保护,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3.3.2电焊机上应设防雨盖,下设防潮垫,一、二次电源接头处要有防护装置,二次线使用接线柱,且长度不超过30m,一次电源采用橡胶套电缆或穿塑料软管,长度不大于3m,焊把线必须采用铜芯橡皮绝缘导线。
3.3.3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震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3.3.4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熔丝不得用其它金属代替,且开关箱上锁编号,有专人负责。
3.4雨季施工阶段的防护措施
(1)电源开关,控制箱等设施要加锁,并设专人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是否灵敏有效。
(2)做好电器设备的防雨工作,各种露天电器设备必备有防雨罩,并由电工专门管理,防止漏电触电。
(3)上人跑道必须设防滑条,雨后必须对上人跑道及操作平台等进行检查。
(4)做到整个施工现场的排水畅通,雨后及时清除积水,保持整个施工现场的整洁。
3.5卫生和急救措施
为确保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安全,在施工现场设有医务室,备有医疗人员和急救措施以及附近的急救中心的联系电话,并经常与当地卫生保健部门取得联系,为预防传染病和其他福利做出必要的安排,积极宣传酒精饮料和毒品等危害,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
4消防保卫管理措施
在施工生产全过程中配合土建总承包方认真贯彻实施'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在我项目不出现消防、伤亡事故。
4.1建立消防保卫管理体系
在施工的全过程,建立以项目经理牵头,行政部及安全部主抓,其它部门配合的管理体系,结合工程施工特点,对每位员工进行消防保卫方面的教育培训,做到每个人在思想上的重视。
4.2消防保证措施:
(1)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明确各级的职责,组建消防小组,负责日常的消防工作。
(2)配合土建总承包方建立防火责任制,加强工人的消防教育。
(3)施工现场不允许吸烟,生活、办公区设置吸烟处,除特殊批准外,不允许使用电炉,并且在生活区、办公区及现场设足够消防器材。
(4)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有专用仓库存放,在存放处挂明显警示牌,对于此类材料严格执行限额领材料制度。
(5)加强对电气焊的管理,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6)现场及楼层内的临时设施应经常检修,挂明显标示牌,任何人不允许私自挪动或改为它用.
第3篇 机电科长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制
(1)在机电副矿长的领导下,抓好矿井机电运输设备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管辖范围内设备安全运行的巡回检查,隐患排查,提出处理意见并组织实施。对矿井机电事故及时参加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
(3)负责井下所有机电设备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每月至少组织三次。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检查运输工作的开展情况,帮助工区解决检查出的问题;对解决不了的重大隐患,要向有关领导及时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4)负责对机运专业的规程措施进行审查审批,对掘进专业有关机电方面的规程措施进行把关审批,对不符合机电安全规定的不能签字通过,要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5)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专业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对有关工区的技术指导工作。参加各种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机电工人的技术业务水平。
(6)负责本管辖范围内各类电气设备保护,机械设备各类保护的检查,并按规定组织定期试验。负责双风机双电源、风电闭锁、漏电继电器、皮带的安装及正常使用,把好阻燃皮带、电缆下井关。
(7)负责井下低压安全供电,合理供电以及电气设备的安装、回撤的负荷审批。负责机电设备的入库质量验收、电气试验,确保下井设备的质量。
(8)完成月度下井考核指标,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第4篇 机电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安全及文明标化施工目标
配合土建单位创建省级'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双标化工地,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1‰以内。
安全及文明标化管理体系
作为机电承包商在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包括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和骨干力量,坚决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标化的要求进行管理,建立各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管理体系。
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1)三级教育制
对新进场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教育、工程项目教育、岗位(班组)教育,同时将教育内容和现场工作时间等登记入卡。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经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人应掌握本工种的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合格。特殊工种如电工、电焊工及起重工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方能持证上岗。
3)安全技术交底制
工程开前,应编制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对安全隐蔽较大的施工如:垂直运输、管井施工、设备吊装、电气调试,洞口临边、临时用电、施工防火,安全防护等进行重点交底。每道工序施工前也应编制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受交底者履行签字手续,并组织认识学习,生产中要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执行。
4)专题方案制
大型设备运输、安装编制专题方案,施工班组每天上班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说明班组的施工任务、施工部位、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定期不定期抽查,并制订奖罚制度报业主、监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5)安全例会巡查制
项目经理每周六(或在业主、监理例会同一天)主持工地安全例会,对整个施工现场及职工生活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并对例会和巡查均写出书面会议纪要和巡查报告和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安全负责人按时参加业主组织的安全例会,
6)完善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
建立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组,负责日常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安全监督检查组坚持每天一次的安全巡视及一般障碍物的排除。督促施工人员使用好'三宝'和纠正违章操作,夜间施工的路灯照明管理,'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检查,检查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设置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告示文,安全操作牌。高空作业人员应作定期检查,随时系好安全带。检查使用土建脚手架柱情况并及时与业主联系。
7)现场安全用电制
现场照明一般场所采用220v 电压。危险、潮湿场所以及手持照明灯具,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胶质线。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上;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子,一般应离地4m 以上,机动车道为6m 以上。配电箱应有门、锁、色标和统一编号,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各类接触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电箱内应设置合适的漏电保护器及合适的总熔线、分熔丝、分开关。金属壳电箱应作接地或接零保护,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大容量电箱上进线加滴水弯。支线绝缘良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接地体可用角钢、圆钢或钢管,其截面积大于48m ㎡,入土深度2m,接地电阻符合规范要求。电杆转角杆,终端及总箱、分配电箱必须有重复接地。非电工不得私自接电线,电工应持证上岗。
防火消防措施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防火制度,增强防火意识,按规定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和标牌,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坚持施工动火证审批手续。现场配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强化安全检查制度,查出事故隐患,要定人、定措施,限期解决。
进入现场施工区域内严禁吸烟和随便使用明火。现场动火要经生产负责人批准,办理动火手续,持动火证方可使用明火。电、气焊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易燃、易爆物品要妥善保管。严禁使用非生产电热器和明火器具。用电设备和导线严禁超负荷运转。消防器材不得随便挪作它用,并保持其周围道路畅通。严格执行有关'消防法规'和'消防条例'。
施工现场必须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工具和消防通道。并在办公室、生活区、易燃物品周围、库房等设置消防器材。
电气防火根据本施工现场需要,需配备干粉灭火器。配电室放六瓶。
严格实行动火证审批制度,在烧焊、气割操作时必须派专人监护,并配备灭火器材。项目部安排一些责任心较强的人员成立义务消防队,公司负责对义务消防队的每个成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使其了解基本的消防知识。
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严格按发展商整体规划要求实行管理。
2)坚持例会制,定期总结前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作,建立并执行文明施工工作检查制度。
3)加强现场材料管理
施工现场内各类种料具应按施工平面布置图的指定位置存放,并分规格码放整齐、牢固,做到一头齐、一条线。界限清楚,不得混杂。合理制定用料计划,按计划进料。合理安排材料进场,随用随进,不得在场外堆放施工材料,种种材料不得长期占用场地,各种废料必须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剩余料具要及时回收,并袋装至总承包商指定地点,以便及时清理。
钢材、管材等材料合理使用,长料不得短用,优材不劣用。节约用水用电,消灭长流水和长明灯。
4)加强现场人员文明施工管理
进场施工的人员穿戴应符合安全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劳动用品要配戴齐全。班组必须做好'工完料尽场地清',做到随用随清,物尽其用。现场废、污水应按业主要求排放。
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我公司将依据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要求,建立现场环境保护监督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和协调本机电安装工程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并加强与发展商联系,共同维护整个施工现场的环境,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降低施工噪音。
1)防止大气污染的管理
施工垃圾清运采用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运输或采用容器吊运或袋装,严禁随意凌空抛撒,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并适量洒水,减少污染。
2)防止对水污染的管理
确保雨水管网与污水管网分开使用,严禁将非雨水类的其它水体排进市政雨水管网。加强对现场存放油品和化学品的管理,对存入油品和化学品的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采取有效措施,在储存和使用中,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3)粉尘控制
施工现场路面定期洒水,以减少灰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保温材料的废料用纸袋装存后单独处理;严禁向建筑物外抛掷垃圾。
4)噪音控制
除特殊情况外,在每天晚22 时至次日早6 时,所有工作量尽量安排在白天作业,严格控制强噪声作业,对切割机等强噪音设备,以防隔音棚或隔音罩封闭、遮挡,实现降噪。使用电锤开槽、凿眼时,应使用合格的电锤,及时在钻头上注油或水。加强环保意识的宣传。采用有力措施控制人为的施工噪声,严格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噪音扰民。施工中采用低噪音的工艺和施工方法,如噪音可能超过建筑施工施工现场的噪音限值时,在开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报,核准后方能施工。
5)减少扰民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加强学习和法制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素质。合理规范施工场地,不准占用或临时占用附近街道或人行道。协调与工地周围各部门、各单位的关系。
第5篇 厂房机电安装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厂房机电安装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
严格按照*****市建委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和要求、*****市有关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根据oshm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本企业《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的要求管理现场,建立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应的措施和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1安全管理体系
1.1安全保证体系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他项目成员为组员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及消防领导小组,在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公司安全部门的领导监督下,项目形成安全管理的纵横网络。项目经理部配置专职安全员1名,超过50人的分包队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50人以下的分包队伍必须有兼职安全员,专门负责各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
1.2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
(2)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主持整个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季节性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工作;
(3)项目各专业工程师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计划和组织落实;
(4)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分管的施工现场,对所属各专业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的责任。
(5)项目各专业工长是其工作区域(或服务对象)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其工作区域(或服务对象)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安全管理制度
2.1安全教育制度
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公司、项目、岗位三级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2安全学习制度
项目经理部针对现场安全管理特点,分阶段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各分包队伍在专职安全员的组织下坚持每周一次安全学习,施工班组针对当天工作内容进行班前教育,通过安全学习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3安全技术交底制
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项目经理部必须分阶段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书面交底,各施工工长及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对各分包队伍进行安全书面交底。
2.4安全检查制
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由项目经理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专业工长和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所管辖区域的安全防护进行检查,督促各分包队伍对安全防护进行完善,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人,定期进行整改,并组织复查。
2.5持证上岗制
特殊工种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2.6安全隐患停工制
专职安全员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进行制止;发现安全隐患,有权下令立即停工整改,同时上报公司,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2.7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奖励基金,根据半月一次的安全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对遵章守纪、安全工作好的班组进行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安全工作差的班组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另外,进场后积极与业主共同协商制订工地其他安全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3.1合理布置安全标志
进场后,配合土建总承包方根据工程特点、现场环境及《安全色标》编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总平面图。按安全标志总平面图,在施工现场坑、井、沟和各种孔洞、易燃品存放仓库、配电房周围设置护栏、盖板和警示灯等防护设施和相应的安全标志,安全防护棚设置显眼的易于识别的安全标志牌,各种防护设施、警告标志,不得随意移动和拆除。
3.2配合土建分阶段安全防护重点措施
3.2.1预埋阶段的防护
边长1.50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搭设高度为1.2m,用密目网封闭,洞口下设兜网。
楼梯处临边部位用钢管搭设防护栏杆,高度1.2m,立杆间距3m,横杆两道,处于0.6m、1.2m处,用密目网封闭围护。
3.2.2安装阶段的防护措施
随时检查各种洞口临边的防护措施情况,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护,设警示标志,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在洞口上下施工需设警戒区,派专人看守。
当施工作业易产生可燃、有毒气体时,需保证屋内通风良好,或配备强制通风设施。
3.3临时用电和施工机具
3.3.1使用电动工具前检查安全装置是否完好,运转是否正常,有无漏电保护,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3.3.2电焊机上应设防雨盖,下设防潮垫,一、二次电源接头处要有防护装置,二次线使用接线柱,且长度不超过30m,一次电源采用橡胶套电缆或穿塑料软管,长度不大于3m,焊把线必须采用铜芯橡皮绝缘导线。
3.3.3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震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3.3.4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熔丝不得用其它金属代替,且开关箱上锁编号,有专人负责。
3.4雨季施工阶段的防护措施
(1)电源开关,控制箱等设施要加锁,并设专人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是否灵敏有效。
(2)做好电器设备的防雨工作,各种露天电器设备必备有防雨罩,并由电工专门管理,防止漏电触电。
(3)上人跑道必须设防滑条,雨后必须对上人跑道及操作平台等进行检查。
(4)做到整个施工现场的排水畅通,雨后及时清除积水,保持整个施工现场的整洁。
3.5卫生和急救措施
为确保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安全,在施工现场设有医务室,备有医疗人员和急救措施以及附近的急救中心的联系电话,并经常与当地卫生保健部门取得联系,为预防传染病和其他福利做出必要的安排,积极宣传酒精饮料和毒品等危害,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
4消防保卫管理措施
在施工生产全过程中配合土建总承包方认真贯彻实施'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在我项目不出现消防、伤亡事故。
4.1建立消防保卫管理体系
在施工的全过程,建立以项目经理牵头,行政部及安全部主抓,其它部门配合的管理体系,结合工程施工特点,对每位员工进行消防保卫方面的教育培训,做到每个人在思想上的重视。
4.2消防保证措施:
(1)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明确各级的职责,组建消防小组,负责日常的消防工作。
(2)配合土建总承包方建立
防火责任制,加强工人的消防教育。
(3)施工现场不允许吸烟,生活、办公区设置吸烟处,除特殊批准外,不允许使用电炉,并且在生活区、办公区及现场设足够消防器材。
(4)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有专用仓库存放,在存放处挂明显警示牌,对于此类材料严格执行限额领材料制度。
(5)加强对电气焊的管理,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第6篇 加强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井下供电措施:
1)掘进局部通风机实行三专供电和风电、瓦斯电闭锁。
2)电气设备继电保护,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3)过电压保护及短路电流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4)下井及井下电缆的保护,要符合相关规定。
5)各级配电电压及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的保护要符合规定要求。
6)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方式保护要符合要求。
7)局部通风机的风、电、瓦斯闭锁及供电保护。
2、电缆的选择及电缆的敷设的措施:
1)井下动力电缆采用专用矿用电缆。
2)井下各配电站配电的低压电缆均采用橡套铜芯电缆。
3)照明电源采用阻燃的矿用橡套电缆。
4)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芯。井下严禁采用铝包电缆。
5)电缆敷设:在水平向导和副斜井巷中,电缆用吊钩悬挂。
6)悬挂的电缆有适当的扯驰度,悬挂高度高于矿车。
7)悬挂点间距为3m ,电缆如与压风管,供水管,排水管在同一侧应挂在管道的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8)电缆连接: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要用与电气设备的性能相符的接线盒。
9)电缆线芯使用齿形电压电板(卡抓)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10)不同型电缆之间连接,采用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11)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并经侵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3、防止电气设备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和触电事故的措施:
1)防止矿井突然停电的措施,必须使用双回路电源,一路断电立即合上,另一路开关,以保证井下供电的连续性。本矿井已经实现双回路供电,矿井自备的380kw发电机组以备应急之用,并按正常情况检修好。
2)防止电火花事故的措施:
①井下电气设备严禁失爆,电气设备入井前严格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鉴发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②下电缆必须是经检验合格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电缆的安设合格,并防止有硬件物品碰穿,以及注意因电缆受潮、老化等。
③要消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电缆要悬挂整齐,井下防爆电气设要及时检修,保持完好。严禁使用明刀闸开关。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
④井下严禁带电检修和带电搬移电气设备。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并使用防爆验电笔验检,无电后检查瓦斯、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开始工作。所有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后都应闭锁,并挂上“有人工作,不准 送电”牌子,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摘牌和送电。
⑤建立矿井管理制度,每盏灯都应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矿灯必须保持完好,严禁发出失爆矿灯。严禁用等人员敲打、撞击和自行拆卸矿灯。
⑥井下电话选用本质安全型电话,并使用矿用电话电缆。
⑦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实现三专两闭锁,以确保供电安全。
3、防止井下电气着火的措施:
变电所和供电线路设有可靠的避雷装置,防止地面雷电波及井下引起瓦斯煤尘以及火灾等灾害。
4、触电事故的措施:
1)一切容易碰到的裸露的电气设备及其带动的机器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都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拦,防止碰触发生危险。
2)凡不用或暂时停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把送电开关打上闭锁或加锁。
3)井下交流36v以上的电气设备,都必须设接地保护装置,并构成接地网,127v 线路应设有检漏、短路、过负荷,远距离启动和停止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
(四)井下防雷事故的措施
1、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系统必须具有防雷保护。
2、井上下应装设防雷电装置,已经安装完成。
3、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装置。
4、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的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5、电器设备和保护接地装置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连接成一个总接地网。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一块。
6、采区变电所和装有电气设备的峒室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7、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因分别设置一个局部接地极。
8、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作他用。
第7篇 机电科设备资产管理技术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制
(1)在科长的领导下对全矿的设备资产进行建档管理,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设备管理规定,及时办理设备调入调出手续,对机电设备资产做到帐、卡、物三对口。
(2)对管辖范围内的现场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定期进行隐患排查。
(3)认真学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
(4)负责井下低压供电系统的负荷调整、负荷审批及采掘设备的改造设计、安装工作。
(5)负责过流、短路保护的计算整定和风电闭锁、漏电继电器、电煤钻综保、照明综保及其他各类保护的试验和使用情况。
(6)扎实开展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责定期组织质量标准化检查。参与事故分析调查,制订防范措施,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7)经常深入岗位,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切实掌握运行状况,提出改善状态意见,使其达到经济合理、运行安全。
(8)完成科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8篇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机电修理工
1、认真遵守矿所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熟练掌握矿用电气设备的维修技能,严格按规程进行作业。
3、积极参加安全例会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自保意识,确保自身和整体安全。
4、坚守工作岗位,有电器故障随叫随到,定期检修设备。
5、严禁带电操作电器设备。
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及无证人员上岗操作,杜绝违章作业。
7、机电修理工必须严格井下设备管理,必须保证设备和电缆“三无”、“四有”、“二齐”、“三全”和“三大保护”的正常使用,禁止失爆设备入井。
8、电缆悬挂必须整齐,电缆在巷道一帮时,趟距不得小于0.3米,禁止电缆盘挂,电缆破损立即排除。
9、所有启动器、干式变压器、电机必须防爆,不得缺螺丝少垫。
10、电气设备按规定进行保养和检修(检修、保养时必须停电),未按规定进行检修和保养,处以经济处罚,造成感严重后果者,追究相关责任。
11、检修和维修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电器设备周围5米内瓦斯情况,确定瓦斯不超限时方可打开电气设备进行维修,并有专人看管送电设备,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12、设备维修,必须先通知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方可进行维修。
第9篇 机电工程部质量环境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公司外委工程维修项目的联系、审核、审批及实施工作;
2、负责对各管理处的机电设备及房屋维修养护年度计划的审核工作;
3、负责公司、各管理处各项维修、改造工程预算、结算的审核工作;
4、协调公司同各部门之间有关小区工程维修项目的联系工作及落实情况;
5、负责公司、各管理处维修材料的审核和采购、管理、发放工作;
6、负责对管理处无法解决的技术难题,组织力量解决,参与及指导各管理处重大和突发事故抢修;
7、按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的有关标准,指导、督促、检查各管理处建立健全机电设备管理、运行、维修等工作;
8、负责组织对新接管物业公共设施、机电设备及技术资料的接管验收工作;
9、完成公司安排或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0、协调与政府劳动安全部门和专业电梯公司等的关系,负责审核电梯承包合同,并对合同或协议进行充分调查和可行性分析,报总经理审批;
11、编制公司所属电梯的维修、保养计划(包括小修、中修、大修);
12、负责对公司新承接的电梯进行接管验收;
13、负责公司所属电梯设备的维修、保养、检查工作,保证电梯设备的正常运行;
14、做好电梯的安全管理工作,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重大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的发生;
15、按照公司管理体系的标准建立健全电梯设备管理资料,保证运行、维修记录等资料齐全;
16、完成公司安排或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10篇 机电科瓦斯电厂安全管理规定
一、安全管理网络
二、岗位责任制
本标准规定了徐州市夹河煤矿机电科低浓度瓦斯发电厂各级各工种岗位责任制的管理内容与方法。
1.科长的岗位职责
(1) 科长协调生产、经营、行政等各方面的关系,做到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实现电厂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
(2)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安全工作,每月参加班组安全活动一次。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亲自过问重大事故隐患的处理。
(3)主持安全情况分析会议,综合分析安全生产趋势,及时总结事故教训及安全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采取预防事故的对策,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布置并组织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有考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重视安全技术培训,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违章活动。
(5)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不断改善职工物质和文化生活,解除职工后顾之忧,使职工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安全生产工作。
(6) 定期组织领导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责成有关单位、部门制订整改方案限期解决。
(7)对自己所发布的命令负责。对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指示等因贯彻不力而酿成设备和人身伤亡等重大事故,应负直接领导责任。
(8) 领导物资供应部按计划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和安全用具,并做好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管理和运输、保管、发放等工作。
2.电厂厂长岗位职责
在分管科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电厂的生产运行、设备维护保养、安全生产、经济效益等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电厂安全生产。
(2)负责组织电厂的生产运行,安排电厂运行工的倒班。
(3)负责完成电厂的经济指标,包括收入(发电量)、成本(修理用配件、油料、运费)等。
(4)按照电厂运行工岗位职责,负责电厂运行工的管理和考核。
(5)组织运行工认真贯彻执行“电厂操作规程”。按照设备巡检项点,组织好设备巡检工作。
(6)组织贯彻执行“电厂机组维护保养规范”,按时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7)负责电厂运行工的技术培训和岗位练兵。
(8)负责组织电厂的文明生产,确保设备、环境的卫生规格化。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技术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 在电厂厂长的领导下,积极做好各自分管的技术管理和技术监督工作,对本专业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负责本专业的安全措施、反事故措施和现场规程的制定和审查工作,对其正确性负责,并督促实施和执行。
(3)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本专业设备运行和检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提出改进意见。
(4)参加电厂及安全监察部门组织的有关不安全情况调查分析会,对技术方面的原因进行分析鉴定,并及时写出分析报告及有关技术管理方面原因,提出对策,并组织落实。
(5)负责机组大、中、小检修的质量验收、试验,并给予正确评价。
(6)负责编制设备大修(施工)、非标准检修、更新改造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或重要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编制设备大修后、技术改造、新技术、新设备等运行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批准后向现场运行人员交待,组织学习,并认真履行设备检修、试运投运的验收工作。
(7)做好科技管理、节能管理、可靠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8)认真做好生产工程安全与质量的管理工作,杜绝工程事故。
(9)组织编制事故备品备件储备计划,负责备品备件的鉴定。
4.电厂运行工岗位职责
(1)电厂运行工在电厂厂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电厂的运行、设备维护等工作。
(2)认真执行“安全运行守则”,确保电厂安全生产。
(3)按照“电厂操作规程”,具体负责设备的操作和运行。
(4)按照巡检项点,搞好设备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汇报和记录工作。
(5)搞好电厂的文明生产,负责设备和环境的卫生工作。
(6)按照“电厂机组维护保养规范”负责电厂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维修。
(7)努力学习专业技术,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
(8)完成厂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5.检修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并有责任制止其他人员违章作业,对自己的行为负安全责任。
(2) 参加班组召开的班前、班后会,主动汇报自己管辖设备的安全生产情况,听取领导布置的生产任务和安全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并认真贯彻执行。
(3) 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手持电动工具、劳动防护用品。对自己所做工作的安全负责。
(4)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巡查设备,发现问题要及时联系,报告厂长,以便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发生不安全情况,必须及时如实报告厂长,不得隐瞒不报。
(5)严格遵守安全规程、规定及安全技术措施,做到不违章作业。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安全措施不符合规定、任务不清和停、带电范围不清的项目以及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作业。
(6)积极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和安全培训,管好所维护的设备,对设备安全运行负责。
三、操作规程
1、电厂机组运行人员要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每天召开班前会。
2、机组人员每天交接班,必须对设备进行巡查。
3、操作电器时要穿绝缘胶鞋,控制柜前要垫胶皮。
4、岗位操作时,严格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变电所刀闸操作时,要穿绝缘胶鞋、戴绝缘手套,严格执行验电、放电、挂接地线。
5、开机前,机组运行人员必须检查供气管线及连接部位的密封是否可靠,不准有渗漏,如出现渗漏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其次检查所有的启动开关是否灵活可靠,确定可靠后方可开机。
6、机组启动前,必须关闭所有气阀进行排空,以防阀门关闭不严造成漏气,排空完毕后方可开机。
7、启动机组时,必须有两人在场,机组启动5分钟后方可离开操作间,并检查机组所有的油路、水路、气路是否正常,如有问题迅速停机,立即排除。
8、机组在运行期间,每间隔15分钟检查一遍机组的运行情况(包括发电机组和控制屏指示)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如出现问题立即解决。
9、机组正常运行期间如遇到突然情况,需要突然停机,必须迅速采取措施,使机组运行起来,如不能立即排除故障,必须马上盘车、泵油,待油温下降到60℃以下时方可停止盘车、泵油,以防出现重大事故。
10、每天必须定时检查油尺油面、水泵,确保油面正常,水泵工作正常,水面高度保持正常位置,并及时进行补充冷却水。
11、冬季机组停机时要特别注意放水,包括机组、油冷器、高温水管系、低温水管系、换热器等,预防冻坏机器。
12、擦洗设备时要特别注意,棉纱距运转件要有一定的距离。
13、电厂运行人员在值班期间严禁窜岗、溜岗,严禁酒后上岗和睡岗现象。
14、服从指挥,听从安排,杜绝一切不安全的操作,避免一切事故的发生。
四、文明生产管理规定
1、每天要对电厂所有设备擦一遍,包括机组、电机、底盘、水管系、气管系、水泵、控制室及控制屏等。每旬保养设备时,要对设备的运转件、死角进行擦洗,必须保证所有设备无油污、无灰尘。
2、每天要对电厂工作场地进行清扫、冲洗,保证电厂工作地面无灰尘、垃圾、油污,保证电厂内无杂草、垃圾。
3、电厂休息室及值班室要及时进行打扫清理,做到地面清洁,无灰尘。值班室、休息室墙壁和房顶无灰尘;门窗玻璃擦洗干净。
4、电厂运行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工作期间不得穿拖鞋、短裤、背心,不得穿高跟鞋、睡衣裤、裙子等。
5、电厂配备的各种零部件摆放要整齐,并有正确的名称标志及数量,便于查找核对零部件,配件领用或使用要记录清楚,备件加工表面不得有锈蚀,零部件不能就地堆放。
6、工具应齐全完整,使用完后应擦拭干净放到规定的位置,不得有丢失。
7、拆装零部件时严禁乱扔,严禁野蛮操作。
8、棉纱要清洗回用,将棉纱放到规定的位置,不得随地乱扔。
9、生活垃圾要适当处理,不得随地乱扔。
10、机组运行的各项记录必须填写认真正确,事件记录必须完整正确,并存档备查。
11、电厂内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听从指挥,按照要求搞好电厂内一切日常工作。
五、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1、要害场所的所有施工项目,必须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2、要害场所必须设有“要害场所登记簿”、“事故记录簿”、“维修记录簿”,管理人员应认真详细记录,妥善保管,以备考核。
3、要害场所发生事故时,检修人员必须根据事故性质,及时检查处理,及时消缺。
4、要害场所值班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性能,掌握操作规程和操作方法,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和擅自带入非工作人员。
5、要害场所不得带入放置与设备安全运行无关的物品。
6、进入要害场所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可进入。进入厂区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厂区内严禁吸烟、携带火种。
7、要害场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对厂区进行巡查。
8、下列人员进入场所必须进行登记:矿领导、机电科领导和技术人员以及固定的检修维护人员。其它人员需要进入要害场所的,得有矿或机电科领导陪同,并进行登记。
9、凡外来人员必须凭保卫科发的要害证进入并登记。对没有要害证而进入的人有权劝阻,对无理取闹者,应及时汇报保卫科。
10、维修人员进入要害场所,必须登记,其它人员一律不能入内。
11、要害场所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品,消防设施不准随便乱用,油类 棉丝要妥善保管,严禁烟火,确保安全运转。
六、机电设备包机制度
1、机电设备严格执行包机(修)制,实行包岗制。
2、包机(修)组由司机和维护人员组成,认真做好日常管理工作。三班要做到包运转、包完好、包卫生。
3、包机(修)人员必须做好设备的备品备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包机人员必须熟悉了解设备性能,对设备懂原理、懂结构、懂设备的性能,会维修、会操作、会排除故障。
5、包机人员必须执行“三定四检”制度。认真做好日常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消缺,保持设备完好,认真做好日常各项检修记录。
6、包机(修)人员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的设备进行集中大修工作。
7、包机人员配合岗位司机做好厂区内环境、设备的卫生及备品备件的摆放。
8、包机(修)组长必须定期对所有岗位进行定期检查,定期组织岗位司机、维护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岗位培训。
七、缺陷管理制度
1、岗位值班人员应加强岗位巡查,发现设备隐患必须及时汇报科值班室,严禁隐瞒不报。
2、岗位维护人员应加强岗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做好“三定四检”工作,对岗位司机汇报的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3、岗位值班人员严禁对带有隐患的设备进行强行操作。在维护人员消除隐患后,方可进行操作。
4、岗位值班人员必须加强岗位消防知识的学习并会使用消防器具。
5、岗位场所必须配备足够合格的消防用具,放置位置方便,便于使用。
八、安全教育管理规定
1、安全思想教育:
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教育、法制教育、劳动纪律及安全知识教育。及向职工宣传安全生产奋斗目标及保证措施。
2、安全规程制度教育:
安全规程制度是安全生产的经验总结,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3、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包括一般性生产技术、安全技术知识及专业性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等。
(1)一般性安全技术知识是所有员工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包括发电厂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及规律性、可防性、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尘毒防治综合措施、消防规则、防护用具的正确使用、不安全情况的报告程序、发生事故后紧急救护及自救措施等。
(2)专业性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内容包括危险区域(包括设备)及安全防范知识;有关电气设备、压力容器、热力机械设备的专业安全知识;各类起重机械及工具的保养和使用时的安全知识;有毒、有害、易燃及易爆危险品等物质的安全防护知识;各专业及工种劳动环境、设备及工艺操作的安全等方面安全知识;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及新设备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等。
4、班组安全教育:
本岗位生产工作性质特点、安全防护设施、保险装置及危险品的保管和使用方法以及检修工艺、质量要求及运行值班的要求;本班曾发生过的事故剖析及教训;本班工作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部位和注意事项;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九、防火责任制度
1、岗位值班人员必须学习使用消防用具及岗位消防知识的学习。
2、岗位值班对本岗位的消防知识应熟练掌握,在突发事故中,能正确利用本岗位上的消防器材。
3、岗位场所的消防器材应定期进行检测。对不合格必须及时更换,严禁使用过期的消防器材。
4、岗位场所必须配备足够合格的消防用具。放置位置方便,便于使用。
5、岗位配备的消防器材,严禁挪做他用。
夹 河 矿
第11篇 机电安全管理技术措施要求
第一条、机电部门要随着生产条件的变化,及时绘制下列图纸:
1、矿井电气设备布置。
2、矿井运输系统图。
3、井下排水、压风、供水管路系统图。
4、井上、下供、配电系统图。
第二条、机电部门要加强用电管理,凡用电单位需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接电、搭火,并应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准送电运行:负责全矿的停、送电和掌握电度消耗,并对本单位的用电户定期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条、机电部门要根据生产的需要,编制年、季、月度的设备需用计划,并及时组织平衡调拔,满足生产需要。
第四条、要加强设备管理,做到合理使用设备。
1、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安全保护装置、运行操作和维修等有关规定,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
2、操作者凭操作证使用设备,并要切实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经常保持设备整洁,并按规定加油。
4、遵守交接班制度,保持设备班班完好。
5、管好、用好工具附件,不得遗失。
6、发现故障立即停车检查,自己不能处理的应及时通知检修,切忌设备带病运转。
第五条、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1、对单人操作,一班作业的设备,建立“专人专机制”,而对于三班作业和多人共同操作的设备,建立机长负责制。
2、在机组内,进一步划分岗位操作和职责,把设备的每个部件的使用、保养和管理,具体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操作工人,做到台台设备有人管,人人有专职。
3、岗位责任制包括: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维修保养制、岗位练兵制、安全生产制、班组经济核算制等各项制度,都应围绕设备的合理正确使用、明确建立起来。
第六条、为确保设备的合理使用,应建立承包的包机制。
1、操作人员按合理使用设备的六条方法建立包机制。
2、维修人员的责任是:教会操作人员掌握设备使用、维护的方法:帮助操作机械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维修人员定期检查设备保养情况,及时完成修理任务,并保证检修质量。
3、各种主要运转设备除应有司机外,还应配备专职维修人员,负责日常维修和检修工作。
4、要大力推广司机和维修人员共同负责的包运转、包维修、包检修的“包机制”。未实行包机制的设备要有专人负责保养和维护。
第七条、建立设备的安全使用制
1、防爆设备的防爆性能,各种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及效能,应根据专业规程规定,定期进行试验、鉴定、调整和检修,确保安全运转。
2、设备超负荷运转必须经过技术签定,要有可靠的计算数据,制定安全措施,并应经过批准。
第八条、要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查和维修。
1、要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到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
2、日常保养:进行清洁、润滑,紧固易松动的螺丝,检查零部件的完整。
3、定期保养:主要对内部进行清洁、润滑、局部解体检查和调整,必要时进行解体检查和调整。
4、维护保养工作由设备操作司机进行。
第九条、设备的检查,是对设备的运行情况、工作精度、磨损程度进行检查和效验。
1、每日检查:一般在交接班时,由设备操作人员执行,同日常保养结合起来,及时发现不正确的技术状况,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工作。
2、定期检查:按照计划日程表,在操作者参加下定期由专职维修工执行。
第十条、设备的检修:
1、小修:只对设备的个别零件进行检修,不拆卸设备的复杂部位。更换与修复少量的磨损零件,调整设备的机构,以保证设备能够使用到下一次修理。
2、中修:对设备的主要部件进行解体检修,要更换与修复设备的主要零件,以及数量较多的其他磨损零件,并校正设备的基准,以恢复和达到规定的精度和其他技术要求,并保证使用到下一次修理。
3、大修:为了使设备完全恢复到正常状态和额定能力而进行全面彻底的解体,更换和修复全部的磨损零件,恢复设备原有的精度、性能和效率。
4、停产检修要提前做好准备,检修计划和措施要经研究批准。检修后要按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运行。
5、为了确保大修理计划的完成,要提前落实需用的材料、备品配件和大修资全。
6、主要提升设备及其他大型设备,要坚持每日一次的日检,大、中修应在停产检修日进行。
第十一条 用电安全
1、电业”部门有关规程规定均适用于矿山各种电气设备或电力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运行、检修和安全检查工作,应参照执行。
2、电气人员进行操作时,应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具。修理电气设备和线路作业, 应由电气工作人员进行。维修低压普通线路,允许经过电气作业训练的岗位操作人员进行。
3、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抢救时禁止注射强心针。
4、电气设备可能被人所触及裸露带电部分,必须设置保护罩或遮拦及警示标志等安全装置。
5、供电设备和线路的停电、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6、在断电的线路上作业时,该线路的电源开关把手,必须加锁或设专人看护,并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警示牌和送电。
7、在带电设备周围不得使用钢卷尺和带金属丝的线尺。
8、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应遵守下列规定:
a、高压网路的配电电压,不超过10000v。
b、低压网路的配电电压,不超过1140v一般采用380v或660v。(现大型现代化矿井采用1140v供电) 。
c、照明所需的电压:运输巷采用220v或127v;采掘工作面为36v;矿灯电压不大于36v;远距离控制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
d、手持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和电话信号装置的额定供电电压,都不应超过127v。
e、井下的低压供电系统同时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电压时,低压电气设备(电动机、馈电开关、变压器、起动器、检漏继电器等)上,应明显地标出其电压额定值。
9、井下电气设备禁止接零,井下应采用矿用变压器,若用普通变压器时,禁止中性点直接接地。不得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向井下供电。
10、矿井应备有地面、井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力设备布置图和电力、电话、信号等线路的平面图。有关电气设备的变动,应由矿山电气负责人及时地在图中作出相应的改变。
11、矿井非负责设备运行的人员,不得操作设备。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进行电气作业。操作电气设备的人员,应当有可靠的绝缘保护。检修电气设备时,不得带电作业。
12、对安全用电要做到“七无”、“七有”、两齐、七全、三坚持、十不准等有关要求:
a、七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可延燃电缆、无电缆与易燃物接触、无电缆盘圈和“8”子型、无电缆埋压和泡在水中、无明接头。
b、七有:有过流、过负荷和断相保护、有漏电保护、漏电闭锁和接地选择保护、有螺钉和弹簧圈、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有两回电源线路、有中和电液的溶液。
c、两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
d、七全:防护装置全(指防护罩及栅栏等)、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记录全、防火用具全、防火门全、信号照明全。
e、三坚持:坚持使用漏电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综合保护、坚持使用风电闭锁装置。
f、十不准(井下供电“十不准”):
(1)、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和过流保护装置。
(2)、不准甩掉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
(3)、不准甩掉漏电继电器。
(4)、不准甩掉局扇的电、瓦斯闭锁装置。
(5)、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
(6)、不准有铜、铝铁丝代替熔断丝。
(7)、停风、停电的工作面,没有检查瓦斯前不准送电。
(8)、失爆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9)、不准在井下敲打、撞击、拆卸矿灯。
(10)、不准带电检修和搬运电气设备。
13、在带电的导线、设备、变压器、油开关附近,不得有损坏电气绝缘或引起电气火灾的热源。
14、室外变压器四周应有不低于1.7m的围墙或栏栅,并与变压器保持一定距离。
第十二条 矿井接地保护
1、36v以上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铅皮、橡胶电缆的接地芯线、屏蔽护套等都必须接地。
2、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和局部接地装置,都应同主接地极连成一个总接地网。
3、主接地极:
a、主接地极在主、付水仓应各设一块其面积不小于0.75m2厚度不小于5mm。
b、设在地面的主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要求:
变压器容量为100kv安及其以下大于10欧姆
变压器容量为100kv安以上不大于4欧姆
4、局部接地极:
a、下列各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1)、每一套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2)、每一个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
(3)、每一个低压配电点。如果采煤工作面的机巷、回风巷和掘进巷道内无低压配电点时,上述巷道内至少应分别设置一个。
(4)、连接动力铠装电缆的一个接线盒
b、局部接地极最好设于巷道水沟内,无水沟时应埋在有潮湿的地点,其钢板厚度不小于3mm面积不小于0.6m2。
c、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不小于1.5的钢管制成,管子至少钻20个不小于5mm直径的透眼,并垂直埋入地下。
5、接地线:
a、连接主接地的接地母线应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截面不小于100mm2的扁钢。
b、连接局部接地极的连线、铜线其面积不小于25mm2,扁钢:其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
6、每季应进行一次矿井接地网电阻值测定并作好记录,接地网上任何一保护接地点测得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欧姆。
第十二条 电缆的管理
1、移动设备所用电缆的管理和维护,应专职到个人并应班班检查维护。在采、掘工作面附近,电缆的超长部分应呈s形挂好,不准在带电情况下盘圈或盘8字形放置,并应严防炮崩碴砸或受外力拉坏等。
2、低压电网中的防爆接线盒,应由专人每月进行一次清理检查,特别是接线端子的连接情况,应注意检查有无松动现象,防止过热烧毁。
3、电缆的悬挂情况应由专职人员每日巡回检查一次。有顶板冒落危险或巷道侧压力过大的地区,专职维护人员应及时将电缆放落到底板上并妥善覆盖防止电缆受损。
4、电缆线路穿过淋水区时,不应设有接线盒:如有接线盒时,应严密遮盖,并由专职人员每日检查一次。
5、井筒中的电缆(包括信号电缆)的日常检查和维护,至少应有两个人进行,每日至少检查一次。固定电缆的卡子松动或损坏时,应及时处理或更换。
6、每季度检查一次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每周由专职(责) 电工检查一次悬挂情况,并进行外部检查。
7、每月检查一次移动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的绝缘。
8、每年进行一次高压电缆泄漏和耐压试验。
9、以上各项试验和检查应形成制度,并对每次试验和检查的结果做好记录。对试验和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的电缆,应及时更换和处理。
10、在巷道整修、粉刷和冲洗时,一定要将电缆线从电缆钩上落下,并平整地放在底板一角,并遮盖,以防电缆损坏。巷道整修完后,应由专人及时将电缆悬挂复位。
第12篇 加强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一、认真落实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责任
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设立专门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建立健全矿井机电运输装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供应管理、入井检验、安装交接验收、巡回检查、定期检测检验、维护保养、检修以及报废淘汰等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要健全完善机电运输装备管理台账和技术资料档案,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维修检查和运行状况的动态管理。要严格岗位责任考核,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三违”处罚与教育规定,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二、切实提升煤矿供电安全保障水平
煤矿企业要保证供电可靠。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矿井通风、提升、排水、压风、抽放瓦斯、监测监控等设备的主要负荷,以及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采用“双风机、双电源”,并实现运行风机和备用风机自动切换。低瓦斯矿井的煤与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要积极推广使用“双风机、双电源”。年产6万吨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的要求,并保证主要通风机等在10分钟内可靠启动和运行;备用发电机每10天应至少进行一次启动和运行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煤矿通风、排水等,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
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装设灵敏可靠的过流、漏电、接地保护装置,而且每年必须对供电系统继电保护进行一次核算、调校和整定,并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高压馈电线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供电设施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装设可靠的防雷电装置。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煤电钻、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必须采用综合保护。
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操作电气设备必须配备绝缘设施。井下不得带电检修和带电搬迁电气设备、电缆、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切断电源的开关把手必须闭锁,并悬挂警示牌;对带有储能元件的电气设备,切断电源后应经充分放电,达到规定的延迟时间后,方可开盖检修。
三、加强电气设备安全性能管理
煤矿机电、提升、运输系统使用的矿用产品,凡是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机电设备、电缆。煤矿用于提升人员的绞车、钢丝绳、提升容器、斜井人车、防爆电气等设备没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要立即停止使用或按要求更换。煤矿新购进、检修或者大修的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由具备资格的人员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在用机电设备要保持完好状态,确保运行安全可靠,杜绝失爆。对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应定期检查试验,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井下移动防爆设备要定期进行升井检修。矿灯应保持完好,保护装置符合规定;出现电池漏液、亮度不够、失爆等情况时,严禁发放使用;严禁使用人员拆开、敲击、损坏矿灯。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具备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再投入使用。
四、完善提升运输设施
煤矿企业要完善提升运输系统的各类安全保护装置,传动设备必须有护罩、护栏。矿井主要提升装置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保险装置和后备保护装置,运行时严禁甩掉保险装置。各种保险装置必须动作灵敏、性能可靠。提升机的电控系统、液压及机械制动系统必须可靠,各种闭锁关系正确,制动能力满足安全控制要求。斜井提升连接装置要可靠,必须装设保险绳。斜井井巷中防跑车与跑车防护装置等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善,提升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带式输送机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各类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采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或者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运送人员时,严禁同时运送物料。电机车架空线的悬挂高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机车、无轨胶轮车警铃或警笛必须齐全完好,前有照明,后有红灯,并有防止碰头、追尾事故的技术措施。同一水平使用3台以上电机车时,应使用带有电气闭锁的信号装置;行驶机车台数大于5台时,必须使用“信、集、闭”系统。严禁提升运输设备超负荷或带病运转,严禁超期服役,严禁非防爆机动车和畜力入井。
五、加强煤矿机电运输设备检验检修工作
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主提升、主通风、主排水、压风设备,供电系统保护、防雷接地装置,电缆和钢丝绳等进行定期检验;要按规定对安全仪器仪表进行周期鉴定和标校,严禁使用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专门升降人员及混合提升的系统每年应进行一次性能测定,其它提升系统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性能测定;对斜巷人车和立井升降人员使用的罐笼防坠器每年进行一次脱钩试验,每半年进行一次不脱钩试验;提升装置使用的钢丝绳及连接装置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对磨损、锈蚀断丝超限的钢丝绳和不合格的连接装置必须及时更换,不得违章使用。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在用主要通风机、主排水设备至少每月检查一次,按规定进行性能测定。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每年雨季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并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检测检验工作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承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规范检测检验机构的中介行为,保证检测检验质量。
煤矿企业要加强对机电运输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机电运输设施检修要制定检修计划和措施,明确检修任务和范围,详细记录检修内容、规格质量及检修人员等内容,并指定专人或质量检查员负责检查验收。在拆装、搬运井下大型机电设备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明确规定拆装工艺、运送方式、搬运路线和设备等内容,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六、加强煤矿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
煤矿企业要加强机电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培训档案,电钳工、防爆检查工、绞车司机、输送机司机、信号工、把钩工、电机车司机、采掘机组司机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要宣传相关规定和安全常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规范操作行为。要教育职工,严禁超载提升运输,严禁超员乘坐人车或罐笼,严禁刮板运输机和非设计允许的胶带输送机乘运人员,严禁扒车、跳车和坐矿车。
七、深入开展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煤矿企业要把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确保设备完好、质量达标。要加大投入,加快机电运输设备的更新换代,积极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努力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应建立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控系统,实现对矿井供电、提升、运输、排水、压风、通风、采掘、瓦斯抽放等系统机电设备的远程监测监控,提高设备控制自动化、机电运输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
八、进一步加大煤矿机电运输专业指导和监管监察力度
地方各级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煤矿机电运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跟踪销号。要进一步加强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机电运输现场管理,引导和激励煤矿企业大力开展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尤其对机电专业技术力量薄弱的小煤矿,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加强技术指导,提高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第13篇 如何提高煤矿机电管理促进安全生产
随着煤矿生产规模的扩大,煤矿机电管理就需要加强提高,它直接涉及到煤矿的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如何提高机电管理水平,我认为有以下几点。
一、机电设备在煤矿生产安全中占据着越来越重的位置,贯穿于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遍布于矿井上、下各个生产角落,涉及范围广,技术性强。同时由于煤矿生产条件和生产环节的复杂性,给机电设备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传统的机电设备管理方法已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因此,大力加强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对提高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机电技术力量薄弱,煤矿因自然条件差,不安全因素较多,因而一些技术水平较高的人员不愿进入煤矿企业。加上大部分煤矿认为机电属于辅助性职业,不加重视,不提待遇,造成机电人员思想情绪波动较大,一些技术人才纷纷跳槽,人才极为缺乏,特别是近几年经过资源整合后并入国有集团公司的原地方煤矿。
三、管理理念落后。现在很多煤矿领导对机电设备重视不够,只注重产量,没有突出机电设备作为现代化煤矿生产的重要性,把机电管理部门看作是一个辅助性生产工区,淡化部门职责,管理制度不完善,有时落实不到位,机电管理人员无实际职权,仅应付当前的生产。没有充分发挥机电管理职能部门的作用,尽管现在煤矿一般都设置了机电管理部门,但大多数矿井机电设备科却承担两种职能:一是机电管理,另一是机电生产。机电科管理人员的主要精力放在应付生产上,管理职能没有能充分发挥。甚至有些煤矿机电管理机构大量压缩机电人员,造成管理人员不足,机电管理职能作用淡化.
四、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应采取的措施增加投入,优化机电设备水平,先进的科技装备是煤矿企业实现可靠性作业条件,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是避免事故发生的重要保证和支撑。首先要增大装备资金的投入力度,该提的相关资金足额提取,保持设备的新度系数持续上升。改造不合理的机电系统,打通瓶颈阻滞环节,提高主系统设备的可靠度,发挥生产能力,高度重视采区流动设备的升级换代,淘汰高耗低效、不合理、不安全的工艺装备,杜绝设备拼装、改造、合用现象,老化该报废、停用的坚决不再使用,其次要按照“科技保障,灵敏可靠”要求追逐并大力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来改造传统的设备,对保护装置不齐的设备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完善保护或加以更换。
五、努力提高矿井机电管理和职工的技术素质,要管好、用好、修好机电设备,必须有掌握先进专业技术知识的人才,才能发挥先进设备的优势,业务技术培训是机电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受培训人员,既要学习基础知识,又要学习当前管理,使用和修理设备应需要的专业技术知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设备管理工作取得较好的效益。
完善机电专业管理组织,矿井要按照新的煤矿机电管理质量标准,完善规章制度。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完善各种管理规章制度;二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严格落实生产责任制,工种岗位责任制,事故责任追究制,做到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人人有专责;三要全面协调好机电与生产关系,严格机电管理制度,使矿井机电管理有章可循,要把机电部门真正作为一个全矿机电管理职能部门看待,赋予一定权利,让机电管理人员充分发挥作用,搞好机电管理工作;四要完善机电管理队伍,合理配置专业管理人员,减少一人兼数职的现象,保持队伍的稳定,以便开展工作,发挥好职能。
加强设备的现场管理与合理维修,要抓好机电设备的现场管理,首先要发挥机电科生产与管理的双重职能,配好企管、安监部门,切实做好检查和考核工作,制定机电经营管理标准化检查评分办法,严格干部跟班上岗制,防爆设备入井检验制,设备维修制,使现场管理有章可循,其次,要严格监察检查考核,各生产职能科室应充分发挥自身的管理职能,坚持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严把检验考核关,使机电设备满负荷,高效率地服务矿井生产。同时我们要针对生产实际,生产单位要制订机电设备日常检查,检修管理办法,并确定每日检查、检修时间。
机电管理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始终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煤矿的机电管理必须从基础工作做起,以提高矿井机电设备安全可靠性为中心,以经济杠杆为手段,扎扎实实地搞好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消灭机电事故隐患,确保矿井机电系统安全可靠高效生产,从而推动煤矿生产安全健康持续的发展。
第14篇 机电管理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学习并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关于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做好集团公司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
2、督促、指导各矿(公司)做好综采、综掘机电设备、井下供电、井下通讯及大型设备管理工作。
3、参与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规范事故应急救援行为。
4、负责机电设备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工作,严格按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参与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审查。督促各矿(公司)落实有关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6、组织或参加集团公司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工作。
7、组织或参加机电事故的抢救与调查处理。
8、负责组织制定机电管理有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
9、了解掌握生产动态,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决定,组织好安全生产急需设备。
10、组织制定机电技术管理规定,做好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工作。
11、参与或组织员工机电培训工作,组织机电工种的技术比武工作。
12、按照母子公司管理体系,对各子公司设备管理进行规划、指导、检查、服务和考核。
第15篇 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格式怎样的
1、 电工必须了解、熟悉各机电设备的性能、电气原理和操作规程,清楚设备的各指示仪表和信号灯的显示内容,电气设备的检修只准由电工进行。
2、 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失爆的电气设备要立即处理或更换。不符合要求不得继续使用。
3、 设备的接地保护装置必须完好齐全,检漏继电器等漏电保护装置要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不用。
4、 所有电气设备都要外观清洁,放置整齐,无倾斜,表面无灰尘。
5、 井下测量电气设备或电缆电阻时,必须有瓦检员现场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
6、 送电时发现检漏继电器或过流继电器动作时,严禁强行送电、必须查明原因处理后进行。
7、 各岗位司机在开机前要仔细检查设备各部件的完好情况,必须保证设备在完好状态下运转,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8、 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机电设备,严禁非本机司机操作人员操作设备,各工种司机作业时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相应的操作规程。
9、 所有用水设备必须坚持“开机先开水、停机关水”的原则。严禁无水作业和停机不停水。
10、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0.8%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查;检查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有可靠地防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作业,禁止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11、 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操作电气设备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 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⑶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 <>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 <>,并穿电工靴或站在绝缘台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4) 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良好的绝缘。
12、 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拦等防护设施。
13、 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14、 掘进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须能满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矿车通过及其他设备安装的要求,并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15、 井下电缆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1) 电缆敷设地点的水平差应与规定的电缆允许水平差想适应;
(2) 电缆应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
⑶ 电缆主线心的截面应满足供电线路负荷的要求。
16、 敷设电缆(手持式或移动式设备连接的电缆除外)应遵守下列规;
(1) 电缆必须悬挂:
1.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吊钩悬挂;
2.在立井井筒或倾角在30°及其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进行敷设。夹持装置应能承受电缆重量,并不得损伤电缆。
(2) 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⑶ 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m。
(4) 沿钻孔敷设的电缆必须绑紧在钢丝绳上,钻孔必须加装套管。
17、 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铺设时,必须铺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18、 电缆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其线芯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2) 不同型号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19、 井下防爆电器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20、 各硐室内的捡漏继电器必须加锁,使用中的捡漏继电器要按规定进行电容电流的补偿调整,严格执行日检和远方试验制度。
21、 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电必须挂牌,工作前进行验电、放电、严禁带电作业。
22、 使用中的电缆必须按规程要求吊挂,严禁用铁丝吊挂。
23、 工作面电气设备要加强管理和维修,爆破时要撤出40m以外。
24、 电气设备必须使用综合保护开关、风电闭锁等安全保护装置;自动停电时,待查明原因、确认无误后,再人工送电。
25、 各地区操作信号打点器都必须使用防爆按钮。
26、 各机械设备必须定期按时进行注油、检查维修、以保证设备良好运转。
27、 电气设备与道轨之间的安全间隙不得小于0.7m。
28、 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不得使用明火、明电照明。
29、 井下所有电器设备必须有永久性的防爆标志(e__ di)、煤安标志(ma)。
30、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高压,不超过10000v。
(2) 低压,不超过1140v。
⑶ 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27v。
(4) 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
(5) 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31、 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32、 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1) 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2) 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⑶ 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4) 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机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
(5) 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3 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m
2、 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应平放于水沟深处。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
1.5 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应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2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m。
34、 放炮前井下非本质型电源必须停电,井下回风流中除通风监测设备用电外,其它所有非本质型电器设备必须全部停电,揭煤前要将所有的电气设备检查一遍,杜绝电气失爆,检查试验、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保证动作灵敏可靠。
35、 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各种电气设备的保护必须齐全,并灵敏可靠。电气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查、维护。
第16篇 工作面机电设备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 各种机电设备安装处的顶板必须支护好,并进行必要的背帮,防止片帮时影响设备运转或将设备砸坏。
2、 如果设备安装处有滴水或淋水应用胶皮或帆布将设备上方遮盖好,以防止水渗入电气设备内而造成绝缘降低。
3、 工作面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牢靠。
4、 设备周围的杂物必须清理干净特别是采煤机和运输机传动装置周围以上面的碎煤要清理干净以便保证设备有良好的散热条件。
5、 不得在设备上放东西或打柱子以防止设备受压,变形或损坏。
6、 虽然工作面的机电设备有一定的过载能力但要尽量减少设备平凡启动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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