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措施怎么写
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就是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
通过对生产因素具体的状态控制,使生产因素不安全的行为和状态减少或消除,不引发为事故,尤其是不引发使人受到伤害的事故。
使施工项目效益目标的实现,得到充分保证。
建筑施工企业是以施工生产经营为主业的经济实体。
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是在特定空间进行人、财、物动态组合的过程,并通过这一过程向社会交付有商品性的建筑产品。
在完成建筑产品过程中,人员的频繁流动、生产周期长和产品的一次性,是其显着的生产特点。
生产的特点决定了组织安全生产的特殊性。
施工项目对建筑施工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赢得信誉,实现效益等方面占有重要的位置。
每当施工项目的管理过程结束,应该交付一件建筑产品。
施工企业的效益性目标,正是通过每个施工项目而落实与实现的。
施工项目要实现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工期、成本、质量、安全等的综合目标管理。
为此,则需对与实现效益相关的生产因素进行有效的控制。
安全生产是施工项目重要的控制目标之一,也是衡量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因此,施工项目必须把实现安全生产,当作组织施工活动时的重要任务。
一、安全符理的范围
安全管理的中心问题,是保护生产活动中,人的安全与健康,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宏观的安全管理包括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的三个方面:
(1)劳动保护侧重于以政策、规程、条例、制度等形式、规范操作或管理行为,从而使劳动者的劳动安全与身体健康,得到应有的法律保障。
(2)安全技术侧重对 '劳动手段和劳动对象'的管理。
包括预防伤亡事故的工程技术和安全技术规范.技术规定、标准、条例等,以规范物的状态,减轻或消除对人的危胁。
(3)工业卫生着重工业生产中高温、粉尘、振动、噪声、毒物的管理。
通过防护、医疗、保健等措施,防止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受到有害因素的危害。
从生产管理的角度、安全管理应概括为:在进行生产管理的同时,通过采用计划、组织、技术等手段,依据并适应生产中人、物、环境因素的运动规律,使其积极方面充分发挥,而又利于控制事故不致发生的一切管珲活动。
如在生产管理过程实行作业标准化,组织安全点检,安全、合理的进行作业现场布置,推行安全操作资格确认制度,建立与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针对生产中人、物或环境因素的状态,有侧重采取控制人的具体不安全行为或物和环境的具体不安全状态的措施,往往会收到较好的效果。
这种具体的安全控制措施,是实现安全管理的有力的保障。
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是施工生产因素的集中点,其动态特点是多工种立体作业,生产设施的临时性,作业环境多变性,人机的流动性。
施工现场中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密集,机、料集中,存在着多种危险因素。
因此,施工现场属于事故多发的作业现场。
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点。
也是预防与避免伤害事故,保证生产处于最佳安全状态的根本环节。
直接从事施工操作的人,随时随地活动于危险因素的包围之中,随时受到自身行为失误和危险状态的威胁或伤害。
因此,对施工现场的人机环境系统的可靠性,必须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分析、判断、调整、强化动态中的安全管理活动。
第2篇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措施12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措施(十二)
1. 工作制度
1.1 各单位入场后,必须进行入场教育,加强安全施工意识。
1.2 每半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1.3 各单位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有本单位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有本单位领导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1.4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技术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实施,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1.5 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且交底必须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
1.6 建立并执行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度。
1.7 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由投标人项目经理部组织的,由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应每半月组织一次。根据检查情况评比打分,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和违章现象。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施工单位在接到通知单后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投标人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若发生重大不安全隐患时检查组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待隐患问题排除,并经检查组批准后方可施工。
1.8 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1.9 基础施工前,根据施工的特点,制定基础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季节性防坍塌措施。
2. 行为控制
2.1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不系者视同违章。
2.2 凡从事2m 以上无法采用可靠的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2.3 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电工、信号工、翻斗车司机,必须是自有职工或长期合同工,不允许安排外施队人员担任。
2.4 参加现场施工的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证件复印件报投标人项目经理部安全文施管理部门备案。
3. 劳务用工管理
3.1 各施工单位使用的外施队人员,必须接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3.2 外施队人员上岗作业前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分别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总学时不少于24 学时。
3.3 外施队人员上岗前须由施工单位劳务部门负责人将外施队人员名单提供给本单位安全部门,由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授课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3.3.1 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
3.3.2 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
3.3.3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的特点。
3.3.4 奥体中心体育场改扩建施工现场的概况。
3.3.5 讲解奥体中心体育场改扩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
3.3.6 建筑施工中因工伤亡事故的典型案例和建筑施工中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起重)伤害、坍塌等五大伤害事故的控制预防措施。
3.3.7 建筑施工中常用的有毒、有害化学材料的用途和预防中毒的知识。
3.4 外施队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由外施队长(或班组长)负责组织本队(组)学习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一般安全生产知识。主要内容如下:
3.4.1 北京市建委编写的《危险预知训练》初级教材。
3.4.2 北京市劳动局颁发的《北京地区建筑施工人员安全生产须知》。
3.4.3 关于班组安全生产教育的基本要求。
3.5 外施队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如起重工、卷扬机司机、电焊工、气焊工、架子工等,必须持有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的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并换领北京市临时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从事特种作业。在向外施队(班组)下达生产任务的时候,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讲解,凡没有安全技术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讲解的,外施队(班组)有权拒绝接受任务。
3.6 每日上班前,外施队(班组)负责人,必须召集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本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的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
3.7 强化对外施队人员的管理,用工手续必须齐全有效,严禁私招乱雇,杜绝违法用工。
4. 安全防护管理
4.1 基坑内设置人员上下坡道。基坑四周必须在边沿处设置两道护身栏杆,内侧挂密目网,栏杆涂红白相间的油漆。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4.2 基坑边1m 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基坑边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 。
4.3 各类施工脚手架严格按照脚手架安全技术防护标准和支搭规范搭设,脚手架立网统一采用绿色密目安全网防护,密目网应绷拉平直,封闭严密。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51mm、壁厚3~3.5mm,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纹的钢管,但严禁将外径48mm 和51mm 的钢管混用。脚手架严禁钢木混搭。
4.4 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玛钢扣件,不得使用铅丝或其他材料绑扎。
4.5 脚手架必须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m,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m,拉接所用的材料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铅丝的强度。高大脚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接,在拉接点处设可靠支顶。连墙件应能承受拉力与压力,其承载力标准值不应小于10kn;连墙件与门架、建筑物的连接也应具有相应的连接强度。
4.6 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架,离墙面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施工层脚手板下一步架处兜设水平安全网。操作面外侧应设置两道护身栏,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5m。在脚手架基础或邻近严禁挖掘作业。
4.7 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凡高度在20m 以上的脚手架,纵向必须设置十字盖,十字盖宽度不得超过7 根立杆,与水平夹角应为45~60 度。高度在20m 以下的,必须设置正反斜支撑。
4.8 建筑物出入口处应搭设3~6m,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m 的防护棚,棚顶应满铺5cm 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闭
严密。
4.9 结构内的1.5m×1.5m 以下的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加固定盖板。1.5m×1.5m 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4.10 建筑物楼层临边的四周,无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立挂安全网封闭。
5. 临时用电管理
5.1 建立现场临时用电的检查制度,按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北京市建委关于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5.2 现场采用双路供电系统,确保电源供应。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5.3 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5.4 配电系统 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备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必须统一式样、统一配置,箱体刷统一颜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栏和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联系,采用外插连接方式。
5.5 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5.6 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5.7 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5.8 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5.9 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一般采用220v 电源照明,结构施工时,应在顶板施工中预埋线管,临时照明和动力电源应穿管布线,必须按规定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5.10 土方基础施工,内部照明应使用24v 低压照明设备,结构施工内部照明使用行灯照明的,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v,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须使用橡胶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胶线。行灯变压器应有防潮、防雨水设施。外围的强电照明,必须搭设灯架,灯架的高度不得低于2m,并做好绝缘。
5.11 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为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5.12 施工现场开挖的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5.13 配电屏(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的电线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5.14 电缆穿过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 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度垂距距地不小于2.5m。
5.15 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5.16 对于夜间车辆通行的工程或机械设备,必须安装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前侧。
6. 施工机械管理
6.1 施工电梯的地基、安装和使用须符合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电梯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测。施工电梯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6.2 井字架、龙门架的卷扬机必须搭设防砸、防雨的专用操作棚。固定机身必须设牢固地锚。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操作人员离开卷扬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并将吊笼降至地面。
6.3 搅拌机应搭设防砸、防雨的专用操作棚,使用前应固定,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移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启动装置、离合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安全可靠。从搅拌机停止使用到搅拌机料斗升起时必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专人监护。
6.4 机动反斗车在场内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5 公里,方向机构、制动器、灯光等应灵敏有效。行车中严禁带人。向基坑卸料时,应保持安全距离并设档墩。
6.5 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手柄应采取绝缘措施。打夯机用后应切断电源,严禁在打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土。
6.6 氧气瓶不得曝晒、倒置、平放使用,瓶口处禁止沾油。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m,两瓶同焊距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严禁使用。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浮桶式乙炔发生器。如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接,应严格执行各项有关安全规定,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并不得在密闭场所施工,施工人员与焊接点应保持在安全距离。
6.7 圆锯发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应设置保险档、分料器。凡长度小于500mm,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
6.8 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 度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mm 的砂轮。
6.9 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6.10 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及时更换,并应注意:
6.10.1 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大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6.10.2 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6.10.3 卡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预制墙板等大构件时,必须使用卡环。
第3篇 建筑工程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引言
我国建筑业从业人员近四千万,队伍非常庞大,而其中农民工的比例占到百分之八十多,他们的安全防护操作技能较差,岗前培训也未全部达到要求。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建筑业的规模也在逐年增加,已经成为继工业、农业、贸易之后的第四位支柱产业,然而,因建筑造成的事故及死亡人数一直居高不下,在各行业中仅次于交通、矿山,居第三位,安全问题非常严峻。因此做好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1 项目施工安全的重要性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工作方针,然而该方针并没有引起一些建筑企业的足够重视,他们在安全方面投入不足,造成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建筑施工企业在完善企业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对应不同的建设工程,建立起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和创造效益,创建优良工程,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可以说,安全生产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保证。
2 建筑施工的特点
2.1 建筑产品的多样化
建筑产品由于功能的不同,使产品的规模、结构、材料和工艺方法多样化,对于建造产品的人员、机械设备、防护用品、施工技术、现场环境也存在千差万别,随着上述条件发生变化,建筑安全管理的侧重点也会跟着发生变化,因此造成安全管理非常复杂。
2.2 建筑环境经常变化
建筑业的工作场所、工作内容是动态的、随时变化的。基坑的开挖、混凝土的浇筑、钢结构的安装、建筑垃圾的处理等每一个工序,作业人员的周边环境会经常发生变化,造成他们无法及时适应周边环境。
2.3 不安全因素复杂多变
建筑施工的高能耗、高强度以及施工现场高噪声、夜间照明、露天高温严寒、有害气体等,是作业人员经常面对的不利因素,造成一系列的安全隐患。
2.4 生产方式发生了变化
随着生产专业化,总包、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咨询、项目管理应运而生,分工变得更细,新的经营模式、生产方式不断涌现,造成一些建筑企业无法适应现行的生产方式,从而造成一系列的安全事故。
2.5 重大事故频发。
统计资料表明:2023年1到10月,我国较大事故99起,死亡385人,同比分别上升20.7%和27.1%;且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2023年5月1日到6月22日,全国发生重大事故11起,死亡和失踪147人,重特大事故起数同比增加10%;6月以来,全国发生较大事故84起、死亡331人,同比增加18起、42人,分别上升27.2%和14.5%,由此可见,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频发,安全管理工作业异常重要。
3 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3.1 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建筑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已经占到80%左右,而且大都来自于经济落后的地区。他们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能力,而且他们当中,大部分都没有经过正规的教育与培训;此外领导层对安全的重视程度也有待提高。安全素质与安全其他方面也有着密切关系,如危险源控制需要安全素质作基础、安全职责的履行需要安全素质作保证;对于业主来说,他们作为项目的投资方,往往只重视进度而忽视生产过程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对于承包商来说,他们当中大部分缺乏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足够的安全管理理人员,且施工人员得不到足够的安全生产培训,因此造成一系列的安全事故。
3.2 赶工期造成一系列的安全事故
现在,由于一些工程单位,随意压缩本来就非常紧张的工期,无形中加重了工人的劳动强度,增加了加班时间,造成夜间施工频繁,从而也增加了安全隐患。同时还存在一些建设单位安全资金不到位,使得必要的安全投入捉襟见肘,安防设施不足,甚至完全达不到安全规范的要求。
3.3 安全生产体系形同虚设
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得到认真落实,管理层,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层层负责的制度没有落实,没有把每个岗位的责任、权利和利益进行合理分配,从而形成一套完美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施工过程中,安全检查不到位,安全隐患无法及时消除,考核奖惩制度不明,没有把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作为考核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的主要内容,从而造成安全生产机构名存实亡,安全工作无从展开。
4 保障安全生产的措施
4.1 做好全过程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应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进行管理。按照法律责任的要求,单位必须实施安全管理,职工必须接受安全管理教育,领导干部必须模范执行安全管理。要通过制定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奖罚制度,尽可能地激发调动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投入到项目安全生产中。从最初进场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到施工过程中具体环节的安全交底,直致完工时的安全撤场,让安全管理充满项目管理全过程。
4.2 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教育应当面向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应当贯穿于施工的各个阶段,作为一种长期工作来抓。通过安全教育,使所有的施工人员形成安全意识,掌握本岗位的技术技能;了解该工作可能发生的安全状况以及如何进行自我保护;了解违章操作可能诱发的一系列严重后果。一般来说,安全教育主要可以分为两方面:① 安全思想教育,也就是说对全体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纪律的教育,并结合本企业的经验教进行分析讲解;② 安全技术教育,也就是说对专业的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进行本专业、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范和措施的教育。
4.3 保障足够的安全投入
即使在投标压级压价以及工程垫资的情况下,仍要努力筹措资金,按照相关的规定和要求投入到安全设施、安全技术设备以及职工生活设施,保障生产安全有序地进行。如:对现场进出口地坪及主要通道做硬化处理,对各类建筑材料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总图设计的要求进行布置。同时还要注意为操作人员配备了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从而可以在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的同时,也确保了工程施工的进度。
4.4 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以自我检查为主,从项目一开始,就要注意对项目中每一个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细节都要进行检查,检查重点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现场管理、安全设施及生产人员的行为为主。制订合理的安全检查制度,从而保障安全检查有计划地进行,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消除,杜绝各种安全隐患。
5 结语
安全问题是伴随着社会生产而发生和发展的,只要有生产就会有不安全的因素,就会有防止危害、保护劳动者安全的要求。通过对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存在问题的分析,可以较清楚地看到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仍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培养一支能管、会管并高度负责的专业管理队伍,从而确保企业实现安全生产,为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以及企业的发展做出保证。
第4篇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奖罚规定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提高广大职工、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责、权、利'相结合,奖罚分明,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公司设安全奖,如果工程施工期间(从项目部进场至退场)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费用在1000元以下),公司给予项目部按图纸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元的奖励,或按工程产值的千分之一作为安全奖。主体竣工时奖百分之五十,项目退场后奖百分之五十。取得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每平方米奖0.5元。取得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的奖每平方米奖1元。
二、施工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以上的项目部,必须配备二名以上专职安全员;施工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以上的项目部必须配备一名以上专职安全员;施工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项目部主体施工阶段必须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装饰阶段(外墙抹灰完成后)必须配备兼职安全员。专(兼)职安全员责任心要强,对整个工程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机械、文明施工等进行交底与验收,项目经理是工程的安全第一责任人,管理人员都是兼职安全员。工程开工15日内,由项目部报送专(兼)职安全员名单到安全技术科备案,否则罚项目部1000元。
三、施工现场门卫处必须备齐十个以上合格安全帽,每缺少一个备用帽,罚项目部30元。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帽带,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元,管理人员每人每次罚款50元,不听劝阻者加倍处罚。安全帽老化,破损后必须更换,否则每一个安全帽,罚款10元。
四、安全带必须齐全合格,超过2米以上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每次罚款20元,塔吊工等高处作业人员不系挂安全带,每人每次罚款20元,项目部不发安全带,罚项目部每条50元;2米以上高处作业人员,不论工种,必须系挂安全带,不系安全带者每人每次罚款20元。
五、违章指挥和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违章指挥人罚款100元。
六、严禁光脚、穿拖鞋、高跟鞋或易滑鞋进入施工场地,高处作业须穿防滑鞋,着装整齐,违者每人罚款20元。
七、严禁酒后上岗,岗位上不准嬉戏打闹,违章者每人罚款20元,管理人员每人罚款50元。
八、进场所有职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签定安全生产合同,由项目部存档(劳务分包人员与劳务分包方签定劳动合同)每缺少一人罚项目部20元;工程开工后15日内,必须将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创优措施及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工程,如: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临时用电工程、起重机械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及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如外电防护等)专项施工方案由技术负责人编制,项目经理、公司安全科长审核后报总工审批,否则每缺少一项罚项目部100元。
九、脚手架工程的搭设和拆除作业必须使用专业队伍,整个搭设与拆除作业符合jgj130-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脚手架施工前,由项目部报送脚手架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特种作业证书原件到安全科备案,安全科将随机抽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是否人证信息一致,如有人证信息部一致或无证上岗,罚项目部500元。
十、脚手架基础必须夯实、平整、有垫木、钢底座和扫地杆,扫地杆要水平,距地不大于20cm,违者每处罚架子工10元;脚手架底排水要畅通,优先选用定型化、工具化的排水沟槽。
十一、从第一步架搭设连墙件,并按'两步三跨'或'两步两跨'采用菱形或矩形布局,在不能留架眼的部位,可采用软拉节与刚性拉节相结合的方式,连墙件靠近立杆设置,否则,每项缺少一处罚架子工10元。
十二、从第二步架设安全网,往上每隔一层或不大于2步架高度设一道层间网,必须先挂平网后铺脚手板,安全平网的绑扎点不大于30cm;安全立网从第一步架开始,全封闭设置,全眼连接。立网、平网张网面不足,跟不上进度、松垮、网有漏洞、破损老化现象,网内有杂物,清理不及时,罚项目部200元,网非推荐产品,无'三证两票 '的,每处罚项目部500元。
十三、操作层做到:脚手板铺满,每页脚手板封三道,设挡脚板和两道防护栏杆,有随层网,双排架靠墙部位铺满,间隙不大于15cm,否则每缺一页脚手板罚架子工和项目部安全员各5元,出现探头物件罚架子工和项目部安全员各20元。
十四、小横杆靠近主节点设置且严禁拆除(操作层小横杆间距不大于0.75米,操作层以下中间一根小横杆可拆除)否则每缺少一根罚架子工5元。
十五、剪刀撑从转角开始搭设,必须随架体高度连续设置,相邻剪刀撑间距不大于15米,只有1-3跨的架体设置'之'字撑。超过24米高架必须满设剪刀撑,双排架转角,中间每隔6跨连续设内撑,否则每缺少一处,罚架子工50元。
十六、脚手架采取挂牌验收制度,分步分段验收,住宅楼一般每层一户为一验收段,框架工程每层隔15米左右为一验收段,由项目部安全员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如不验收就使用,罚使用人200元,不合格就挂牌罚安全员每段300元,验收后,无签字验收手续,罚相关人员(安全员、使用人、搭设人员、技术负责人、资料员)每段各10元。有安全平网的部位,靠墙一侧必须封闭严密,小于30cm处用竹排封闭并封绑,大于30cm处用安全平网封闭,如靠墙部位封闭不严,则每一延长米罚架子工10元。
十七、主体工程(拆模阶段)应搭设阶梯形料台,立杆必须从地面搭起,料台长为4跨,宽为2m,立网,挡脚板、栏杆、连墙件、荷载限量牌、操作层、靠墙部位、安全平网都应齐全,否则,每一处不合格,罚架子工30元。
十八、主体工程必须搭设上人斜道,斜道坡度为1:3,防滑条宜为3-4cm木条,间隙不大于30cm,其搭设方法同外脚手架,否则罚项目部500元。
十九、在建工程按规范必须搭设进出口防护棚,其长度由建筑物的坠落半径决定,宽度为3m,架体与建筑物之间必须封闭严密,否则,每一洞口罚架子工100元。
二十、外墙抹灰阶段,必须有专业队伍在前面设随层网,铺脚手板进行防护,架体错层处防护要严,且不大于两步,拆架必须由专业队伍按先搭设的后拆的原则进行,拆除物体严禁抛掷,现场设专人监护,否则罚架子工与项目部各50元抛掷架管每根罚款100元。
二十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搭设与拆除必须由专业电工来完成,每搭设完一部分临时用电必须由安全科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对整个用电系统实行挂牌验收制度,不验收就使用的,罚项目部500元。
二十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搭设与拆除必须符合jgj48-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按三相五线制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否则罚电工100元。
二十三、必须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原则配电,无漏电保护器,罚项目部100元,如果失效未按周期测试罚电工50元。
二十四、配电箱、电缆等材料,必须是省推荐产品,且不达到报废标准,工地杜绝使用软线和护套线,专用保护零线必须是绿黄双色线,且在供电系统中不作他用,否则每处罚电工20元。
二十五、严禁采用附线方式做保护零线,必须保证保护零线有可靠的电气连接,并接到电器外壳上。每个配电箱底必须做2.5平方毫米以上多股双色铜芯线的两根接地线。用接线帽与接地体可靠连接,接地体为角钢、扁铁或钢管,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否则罚电工50元。
二十六、配电箱安装距地面1.3-1.5m,固定牢固,移动配电箱安装高度为0.6m,电缆穿过箱体必须有护套,配电箱必须有工具式防护罩,移动开关箱离设备不得大于3m,否则,每处罚电工20元。
二十七、楼上分箱电缆线沿架体穿护管用绝缘子固定,塔吊的电缆线沿塔体垂直穿护管用绝缘子固定,设施用电每间设触电保安器,沿顶棚套用pvc管(槽)敷设,严禁设明线,否则罚电工100元。
二十八、配电箱、电闸的门、锁、盖、螺帽、标签必须齐整完好,每少一件罚电工10元。
二十九、严禁一闸多用或未经漏电保护器接线,严禁用非标准材料代替保护线,违者每处罚电工30元。
三十、塔吊等高出建筑物的构筑物顶部设避雷针,基础处对角做2组接地线,用接线帽与接地体可靠连接,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否则每处罚款50元。
三十一、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施工现场如遇外电线路需做外电防护时,必须报安全科审批。
三十二、塔吊的安装与拆除作业必须由具备安装(拆除)资质的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专业队伍来完成,安装(拆除)前项目部必须与安装(拆除)队伍签定安全合同,与安装作业人员逐一签定技术交底,项目部将安装拆除合同及安装队伍人员名单证件、塔吊工名单证件、塔吊备案手续报安全科备案,否则罚项目部1000元,项目部安全员200元。
三十三、塔吊安装时,由安全科、设备科专职人员在现场监护,安装前由出租单位出具合格证明,安装完毕后,由设备科组织人员将塔吊各种装置调试齐全,会同安全科、项目部、出租单位、安装单位共同验收后由安全科申请建委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违反制度私自提前使用的由项目部承担一切后果并罚项目部经理1000元,罚安全员100元。
三十四、塔吊基础必须留置砼试块,基础砼最边缘离开建筑物外脚手架排水沟50cm,塔吊周围设置排水措施。
三十五、塔吊的限位、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否则每项罚款100元,必须设置卷扬机钢丝绳防滑,吊钩保险及前臂(按照新作法)、标准节、塔帽的安全绳杆,必须在塔吊安装前安装完毕,否则每缺少一项罚款100元。塔吊的防松帽、开口销、避雷针必须齐全,否则每项罚款50元。
三十六、吊车工吊装前必须试吊,物料绑扎,放置要平稳,牢固,吊装钢模板必须采用专用吊笼,吊装易散落物体必须采用吊盘,否则罚项目部1000元。
三十七、所有吊索全部采用钢丝绳,杜绝使用铁丝,麻绳等材质,不得使用自制吊钩,必须使用卸扣,否则罚款项目部100元。塔吊起重绳或吊索起刺不及时更换的罚项目部每根100元。
三十八、塔吊工对吊装过程负主要责任,严格执行'十不吊'原则,严禁违章作业,做到不安全不吊装。
三十九、塔吊应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存放在安全资料中备查,如无此类证明,塔吊严禁使用。
四十、在建工程安装多台塔吊,必须符合防碰撞措施,且有防碰撞方案,报安全科审批。
四十一、对液压机、附着式塔机,必须在顶升一次,加一次附着后由设备科、安全科共同验收一次,否则罚项目部500元。
四十二、洞口、邻边无定型化、工具化防护设施或防护不严密,罚项目部每处30元。
四十三、装饰(抹灰)阶段必须使用改进型料斗,严禁搭设'背包式'卸料台,否则罚项目部每个100元
四十四、吊篮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具有合格证的产品,杜绝使用自制吊篮,否则罚项目部1000元。
四十五、吊篮的保险、安全锁、副绳必须齐全,严禁采用沙袋做配重,否则罚项目部200元。
四十六、吊篮安装完毕使用前必须由安全科、设备科验收合格并办理签字手续后方可使用,不验收就使用罚项目经理500元、安全员50元,以后吊篮每移动一次,必须由安全员验收一次,并办理签字手续,否则罚安全员50元。
四十七、严禁乘坐吊笼、井架上下,违者罚乘坐者及操作人员各30元,罚项目部20元。
四十八、施工机具应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必须专人专机操作,安装后必须由安全科、设备科共同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并办理签字手续,不验收就使用罚使用人每机200元,罚项目部100元。
四十九、施工机具无定型化、工具化防护机棚或'带病'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不全,每机罚项目部60元。
五十、机械转动部位必须有防护罩,违者每处罚项目部30元。搅拌机无手柄保险或无料斗挂钩保险罚款30元,钢丝绳不及时更换罚50元,施工机具无随机开关罚款30元,。
五十一、杜绝使用多功能电刨,违者罚项目部1000元。
五十二、木工场地严禁吸烟,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元,木工场地、焊割作业区,仓库、食堂处应备齐消防器材,违者罚项目部每处100元。
五十三、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符合安全性要求,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相互隔开, 杜绝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职工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符合卫生标准,否则罚项目部200元。
五十四、现场应绿化、美化、亮化,主干道路要硬化,物料堆放要齐,标识牌要齐全、统一、有效。现场文明施工差,工地脏、乱、卫生差,罚项目部300元,项目经理100元。
五十五、安全技术资料应由资料员主管,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资料填写应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准确真实,字迹工整,手续完备,无代签字,在每月21号前报安全科审查,未报审的,罚资料员100元。竣工15日内将整套资料整理归档,否则每次罚资料员50元。
五十六、项目部应根据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否则罚项目部500元。
五十七、凡进场职工必须由项目经理考核,选用身体健康、精神健康的人员,严禁雇佣60岁以上或身心不健康的或有精神病史的。一经发现必须立即辞退,违反规定发生问题的由项目经理承担全部责任。
五十八、凡未做要求的严格按照'一标准、五规范'及有关规定执行,对突发性、临时性的防护,有项目部安全员当场监护。
五十九、对于工程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必须在事故发生两小时内必须报公司技术安全科,隐瞒不报者一经发现罚款300元,并承担一切责任。
六十、如果发生以上情况之一者,有安全科出具罚款单,并有工程管理人员签字。如果管理人员拒绝签字,则有安全科盖章,经办人签字生效,且罚款加倍。
第5篇 浅论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控制管理
一、严把施工组织设计安全关
在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时应重点注意以下几方面:
1.检查安全技术措施。
2.检查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
3.检查“三宝”、“四口”、安全用电等防护落实是否到位。
4.注意施工现场使用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管理。
建筑施工现场使用机械设备主要包括:①.物料提升机和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目前国家没有统一的制作规范标准,多是由企业自已制作自已使用,存在着设计制作缺乏规范要求,使用管理随意的情况;人货两用电梯虽然设备本身是由厂家生产,但也存在组装、使用及管理上的隐患,一旦发生问题将会造成重大事故。所以必须按照安全规范要求及有关规定,对这两种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和严格管理,防止事故发生。②.塔吊:塔吊安装、拆除及操作较复杂,技术性强,对使用环境、条件要求较高,在组装、拆除及使用中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使用、管理不善易发生倒塔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所以,组装、拆除塔吊时一定要使用肯有资格的专业队伍承担,使用前要进行试运转检查,使用中要严格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塔吊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③.起重吊装:主要指建筑工程中的结构吊装和设备安装工程。起重吊装是专业性强且危险性较大的工作,所以要求必须做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试吊、由专业队伍安装,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运行。④.施工机具:施工现场除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外,也大量使用中小型机械和机具,如电焊机,切割机、磨合机、电锯等,这些机具虽然体积较小,但在建筑施工中广为应用,量多面广,操作过程中潜在危险性,稍不注意,极易造成事故。使用小型机具必须强调按规范进行。
5.检查建筑施工的安全器材及劳动保护是否完善可行。如基础处理时要注意对槽基的可能塌方或滑坡进行检查,要经常性开展防火安全、季节性的雨季防洪、冬季施工防冻、炎热防暑等的检查。检查中如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地方要限期整改补救,按制度要求进行处罚,并给予通报批评。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言必行,行必果,不流于形式。
二、注重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实
1.在砌墙砖基础前应检查基槽是否有裂纹、水浸、化冻或变形等现象。槽宽小于1米时,应在砌筑站人的一侧留有40厘米宽的操作宽度。在深基槽砌筑时,上下基槽必须设工作梯或坡道,不得任意踩跳基槽,不得登踩砌体或加固土壁的支撑上下。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米砌筑时,如采用里脚手架必须支搭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设护身栏和挡脚板后方可砌筑。不准站在墙顶上勾缝及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也不能站在墙上砌砖,在脚手架上不准向外打砖,打砍砖要向墙面一侧打。护身栏上不得坐人,正在砌砖的墙顶上不准行走。
2.在搭脚手架在三步架以上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带帽,传递架杆时应在身上绑系安全绳。搭架时如遇六级以上大风或雷电大雨时,四步架以上必须停止作业。高度在20米以上的高空作业时,风力超过五级也应停止作业。在高压线路附近搭架时,如遇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需距2.55米以上,如遇22千伏以上高压输电路,需距5米以上。可按工程的实际情况选用架子,但架子必须要有足够的坚固性和稳定性,施工期间在允许荷载的气候温度变化作用下,不能产生变形、倾斜或摇摆等现象。要保证足够的工作面以满足工人操作、材料堆放及施工车辆通行的需要。
3.在电焊操作场所5米以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材料。工作前应仔细检查焊接设备进行试运转,无问题时方可进行焊接。在工作时气瓶周围的温度应保持在1℃以上,以减少气体水分。焊接电源应保持稳定,焊接时一次电压波动不得大于5%,否则禁止施焊。下雨时无特殊措施一般应停止露天电焊作业。为防止触电,必须遵守有关电气安全规定。
4.起重机械与钢丝绳表面的磨损,腐蚀达到钢丝直径的10%时应当更换,当断丝超过规范时必须更换,如必须使用时,则相应降低负荷。吊钩和卡环如有永久变形或裂纹时应报废更换,吊钩断面高度磨损达10%时应当重新更换。
5.抹灰工在操作前应检查架子、高凳是否牢固,架上物料散开放稳,层高3.6米以下的脚手架,采用脚手凳间距应小于2米。不准搭探头板。也严禁支搭在暖气片、水暖管道上。多项工程立体交叉作业应有防护措施,戴安全帽。临时用移动照明、机电设备严禁随意拆卸。操作工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6.木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掌握机械的技术操作规程,了解其性能。不熟悉操作规程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使用机械操作时,禁止戴手套,女工的发辫要绕入工作帽内。在操作前,现场清理干净,检查电源,在停电情况下检查各部,经试车正常运转后,方可进入工作状态。在使用电锯截料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锯的对面。锯料时前后二人协调用力,使用自动手压刨时,严禁将手伸入进料口附近,如短料放横时,必须停电后取。严禁在机械运转时用手去清锯末、刨花、齿渣等。对日常使用机械必须经常检查维护,定期注油,经常检查电线电器设备是否漏电、危险和妨碍作业的因素。
7.吊装工程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身体检查,并按规定佩带劳动保护用品,在吊装前应对吊装设备施工现场进行认真检查。起吊构件时,构件上及起重设备下严禁有人,也禁止放置任何物件。起吊大型构件时,在构件离开地面20-30厘米时进行一次检查,当构件升空时,禁止把构件悬在空中检修机具;安装高层建筑构件时,严禁上下两层交叉作业。风力超过六级时,应停止吊装。雨雪后施工时要注意构件上的冰雪,防止触电。
三、结束语
安全生产是人类进行生产活动的客观需要,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趋势。对安全的需求,是人类自身的根本需求之一。当前,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极端重要的位置,有着现实而深远的意义。可以相信,只要思想上预以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这个大问题一定会得到有效控制,安全事故就可以避免发生。
第6篇 浅议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与诊断
一.引言
近一段时期以来,随着我国城乡建设的迅猛发展,大量的农民工,以及一批资质不全、管理混乱的施工企业开始进入建筑工程领域,使得安全事故频发,给经济发展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以下是某省自2003年以来所发生的部分重大安全事故的原因、损失及伤亡情况统计表:
表1 某省重大伤亡事故统计明细表
序号 | 发生时间 | 事故类型 | 工程名称 | 事故原因 | 死亡人数 | 监理情况 |
1 | 03.3.25 | 坍塌 | 某大学经贸管理学院 | 无施工图设计、砖模支护不牢、模板断面小、自然风力较大。 | 2 | 有 |
2 | 03.12.13 | 高处坠落 | 某水塔工程 | 支撑强度不够,安全技术措施不当,违反操作规程。 | 4 | 有 |
3 | 03.12.30 | 高处坠落 | 预程小区8#商住楼 | 违章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 | 2 | 有 |
4 | 04.2.26 | 坍塌 | 某药厂办公楼 | 吊车上料荷载过于集中,冲击力过大,设计变更后,自重变大。 | 死5 伤9 | 有 |
5 | .04.3.8 | 高处坠落 | 某企业2#职工住宅楼 | 现场管理不当,施工人员违章作业。 | 1 | 有 |
6 | 04.3.11 | 坍塌 | 某小区6#楼工地 | 模板支撑技术不符合标准,施工人员违章操作,人员过于集中,荷载过大。 | 伤2 | 有 |
7 | 04.5.12 | 坍塌 | 安彩信益二期1#c烟囱 | 施工队擅自使用未经培训的农民工上岗作业,事先违章拆除2根缆风绳,又未采取任何其他有效措施,导致井架失稳坍塌。 | 死21 伤9 | 有 |
8 | 04.5.14 | 高处坠落 | 君临广场商业楼 | 该工程由甲方直接发包,施工单位未申报有关手续;施工用吊篮属建设厅已明令禁止的自制吊篮。 | 3 | 有 |
二.原因分析
从以上部分安全事故中,我们可以发现安全事故一但发生,往往是人命关天,损失巨大,它不仅影响到工程的进度、投资的收益,还严重的影响到经济建设的稳定,这与我们的建设方针是背道而驰的。究其原因可以发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操作人员素质低,大多未经任何正规培训,擅自从事高危险作业。如在安彩信益二期1#c烟囱工程事故中,当日从事井架拆卸作业的42人中,绝大多数为临时招募的本地农民工,未经任何安全作业培训,最终酿成21死,9伤的重大工程事故。
2.施工单位资质不达标,现场管理混乱,不按规定履行其职责,但又没能得到及时监督、纠正。
3.,监理没能发挥有效的监督管理职能,在对安全施工的监督管理上缺乏有力的机制。纵观一系列的安全事故,几乎全都有监理单位存在,但在施工过程中一些基本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做法却并没的到及时的查处。
4. 工程管理制度存在缺陷。仅依靠政府部门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检查,很难达到发现与制止工程事故的目的。
5.“三违现象”严重: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已成为形成工程事故的直接原因。
任何一起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几项原因的综合,而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制约机制,改变现有安全管理体系则是当务之急。对此笔者认为实施现场安全监理,加强现场监管力度是一项有效的办法。
第7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的总体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建筑领域频频发生事故。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不仅仅涉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还关乎国家财产建筑的安全,其不再仅仅是死与伤人的问题,而是转移到真正的以人为本、关系到劳动者职业的健康安全上来,这已成为不可避免的事实。
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问题分析
1、具体责任主体不落实,安全意识薄弱
国家通过多次的安全监查,特别是建筑事故所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来看,有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形势过于简单,安全的管理投入相对来说不足、基础设施薄弱、安全生产的水平比较落后,责任未落实到具体的实处,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人员不到位,安全设施和劳动安全保护不具体化。其中的原因在于现代市场化竞争越来越激烈,施工企业为了能够更好地承包工程从而放弃了自己的权力,造成了现在普遍的负资的施工问题。另外作为工程的投资主体决定了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展的绝对控制权,有些施工企业不得已直接降低几个点来结算工程款。最后则是企业在合同上失去了对员工的平等的权力。基于种种原因建设的单位在结算工程款方面的延误、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标准,合同不能更好地履行,还有些工程为了能够提前完成施工期,严重违反了工期的要求。
2、农民工的安全教育滞后,人员素质偏低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乡华的加快,农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从家乡走出向城市的建筑领域涌进,进入了相对来说要求低的建筑行业。这些农民工来自于交通闭塞,文化素质偏低的偏远地区,组织纪律观念不做,劳动保护意识能力不足,他们为了生计的脱离贫困来到这里。他们其中的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难以满足施工安全的需求。他们也是在施工事故发生的主要任务。
3、法律制度不完善,建设滞后,监督执法不足
目前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制度不够完善,对于建筑领域的范围特别是安全生产许可,职责的选取,行政的处罚等方面不够明确,显著安全的技术标准明显落后,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等,造成市场不规范的的安全投入,产生安全的隐患。对未建立的规章制度、保护体系不给予安全监督。对已建立的安全监督项目应完善和进一步落实体系,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的关系。争取做到责任、意识到位的效果。
三、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
建筑行业的生产活动的危险性极大,存在大量的不安全因素,也是事故发生偏多的行业。在强制推行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许可制度化的同时,也加强了建筑企业安全控制,但伤亡仍有发生。然而安全的管理是一项专业性、综合性的重要工作。随着经济的发展,建筑行业的人员对全社会都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所以应该认真研究建筑业安全管理的状况,树立更高的管理理念,为极大减少事故发生。
作为事故发生的施工现场,我们必须对是否满足安全生产的需求,是否符合工程管理的特点,是否满足国家的法律要求,从而达到改进新项目的目的。人在生产中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和对于“物”的使用不常规都是具有潜在的危险性。考虑客观的情况不良的生产环境对其也有很大的负面影响。
第8篇 综合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目标
综合性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目标
1、职工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
(1)、目标:施工安全无事故,确保职工健康安全。
(2)、指标:
1]、重大伤亡事故、重大设备损坏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率为零;
2]、所有施工现场按照'一标准、五规范'全部达标,有60%以上施工现场达到优良标准;
3]、重伤和轻伤事故频率分别控制在万分之五以下和千分之十五以下。
2、环境目标: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室内工程施工应达到以下目标:
⑴、噪声排放达标:
指标(施工现场场界噪声 ):昼间<70db;夜间 <55db
⑵、施工现场夜间无光污染
指标:夜间施工照明灯罩的使用率达到100%,以保证现场夜间照明光勿射入居民家中。
⑶、使用环保型的灭火器
指标:新购灭火器一律采用环保型灭火器。
⑷、尽量减少油品、化学品的泄漏现象。
指标:化学品(如试剂、油漆、涂料等)和含有害化学成分的特殊材料一律实行封闭式、容器式管理和使用,尽量避免因泄漏、遗洒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⑸、最大限度防止施工现场火灾、爆炸的发生
指标:施工现场火灾、爆炸的隐患下降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范围内。
⑹、固体废弃物实现分类管理,提高回收利用率
指标:对固体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合理处理各类固体废弃物,尽量回收利用。
⑺、目标:最大限度的节约水、电能源。
指标:整个工程水电消耗量比本工程预算用水电量降低0.6%。
第9篇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安全管理实训指导书
通过本实训,进一步掌握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和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方法,培养学生具备较强的质量检验的动手操作能力,能对实际工程进行质量检验,具有分析和解决工程实践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具备较强的安全管理的动手操作能力,能对实际工程进行安全管理,具有分析和解决工程实践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对工作认真负责、严谨的工作态度。在本次的实训中,同学会发现自己在课堂中所学知识的不足和欠缺。因此,要求同学要学会查找课外书籍和资料,碰到问题同学之间多讨论,注意团队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学会对新知识、新技能的掌握方法和技巧,使学员在毕业后能尽快适应不同工作岗位的要求。
一、质量检验
1.质量检验合格标准
(1)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质量检查记录应完整。
2.质量检验评定的程序
(1)检验批、分项工程的验收
检验批、分项工程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单位的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组织对检验批、分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自检,符合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后,填写检查记录提交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参与验收的各方人员应签字确认。
(2)分部工程的验收
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自检,符合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后,填写验收报告提交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参与验收的各方人员应签字确认。
(3)单位工程的验收
单位工程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对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自检,符合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后,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和完整的技术资料,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向建设单位呈报,申请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和完整的技术资料后,确认工程已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应向相关单位发出《工程竣工验收告知书》,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参与验收的各方应对工程质量形成统一的验收意见并签字确认,最后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提交工程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质量检验标准和表格
检验批质量检验标准和表格详见附表有关表格说明。
二、安全管理
1.安全教育要求
(1)、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必须以条文的形式写明安全教育的要求、时间、形式和组织等内容。
(2)新工人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凡公司新招收的合同制工人,及分配来的实习和代培人员,分别由公司进行一级安全教育,项目经理部进行二级安全教育,现场施工员及班组长(或劳务、外包单位代表)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要有安全教育的内容、时间及考核结果记录。公司和项目经理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班组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安全教育要有具体的安全教育内容。要把安全教育的具体内容或知识点记录下来,受教育人要在记录表里签字,并收录为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4)工人变换工种(如瓦工变换混凝土工)时要进行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时,要进行新工种的操作技能及安全操作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新工种的操作。教育和考核均应有记录并收为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5)工人应掌握和了解本专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技能。
(6)施工管理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根据建设部建教[1997]83号《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文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企业其他职工每年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7)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并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2.安全技术交底
(1)安全技术交底要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是具体的,不但要口头讲解交底,同时均应有书面文字交底资料,所有参加交底的人员均应履行签字手续。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应根据工程进度,分阶段进行交底,并要在该项目施工前进行交底。施工负责人、生产班组、现场安全员各一份
(2)交底要针对性强和全面交底。技术交底要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和补充,同时要将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项讲明,让操作者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保证其人身安全。各分项工程均应安全技术交底,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很具体,要能结合当时的施工环境,有针对性地交底。
3.班前活动
(1)要建立班前活动制度。班前活动,是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提高工人的安全素质,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减少事故的发生有效途径。班前安全活动是班组长或管理人员,在每天上班前,检查了解班组的施工环境、设备和工人的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总结前一天的施工情况,根椐当天施工任务特点和分工情况,讲解有关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预知操作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提醒大家注意和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2)班前安全活动要有记录。每次班前活动均应简单重点记录活动内容。活动记录应收录为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第10篇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及安全生产措施
一、施工安全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建筑施工安全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归纳为四个方面:提高认识、健全机制、落实措施和严格管理。
1、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需要不断解决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和推行不力的问题,即需要包括企业领导者、安全职能部门、项目和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和工人一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的工作。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2、健全体制--建立完善的建筑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确保建筑安全的工作目标,就是杜绝重大安全意外事故和伤亡事故,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意外事故和轻伤事故,最大限度地确保建筑施工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这就需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3、落实措施--做到编制、实施、监督和处置四落实。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落实,即落实实现组织保证体系和技术保证体系的措施要求,并做到在编制、实施、监督和处置等四个环节上的落实。
4、严格管理--做到“二严、三及时、四不放过”。
①二严: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严格按程序、规定、措施和制度办事;
②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汇报、及时研究和处理;
③四不放过:不放过任何情况下的违章,不放过任何理由下的改变措施,不放过任何形式的不安全状态和行为,不放过任何程度的异常情况。
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安全伤害指标控制在2‰以下。
2、杜绝死亡、火灾、交通、设备等重大事故。
3、使员工有共同理想及奋斗目标。
4、工地达到市文明工地。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分公司经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以分公司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3、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4、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上对分公司经理负责。
5、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工地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管理活动。
6、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7、分公司经理、项目负责人和各部门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上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1、安全生产教育的目的和作用是使企业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方针,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2、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对新进场工人和调换工种的职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3、电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且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尘毒危害的防治知识教育。
4、要定期培训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干部,其中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施工员、班组长是安全教育和培训的重点。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五、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外排脚手架、高支模、施工临时用电等大型特殊工种,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
2、采用新的技术、新的工艺、新的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技术必须要有针对性和具体化。要针对不同工程的结构特点和不同的施工方法,针对施工场地及场地周边环境等,从防治上、技术上和管理上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所有安全技术措施都必须明确具体,能指导施工。
4、各级正副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以及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生产的安全负技术责任。
5、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过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能执行。
6、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得随意修改或拒不执行,否则,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要追究责任,如果由于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有问题,发生伤亡事故,要追究编制人与审批人的责任。
7、根据需要必须修改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应按原编制与审批的分工与程序办理。
8、工程开工前,工程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9、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队长、工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
10、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交底。
六、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2、工地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组织一次对该施工项目安全检查。
3、班组班前、班后岗位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4、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须进行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5、各级安全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须检查安全生产。
6、脚手架、上料平台、斜道的搭设,塔吊、垂直运输机(架)等大型施工机械的安装,现场施工用电路线架设等需经班组自检,有关部门专业验收检查合格后,与使用单位办理交接安全检查手续,方可使用。
7、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应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以督促整改单位消除隐患。对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组、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立即整改。
8、被检查单位收到“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停工指令书”后,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七、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在工程施工中,认真执行东莞市建委《关于建筑工地规范使用“三宝”的通知》和国家“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施工现场临时安全用电规范”、以及广东省广州市颁布的有关防雨、防滑、防雷、防暑降温和防毒等安全措施。
2、对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实行入场教育及上岗教育,对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均进行考核、持证上岗。
3、土方施工中,施工人员要经常注意边坡是否有裂缝、滑坡现象,一旦发现,应立即停止,待处理和加固后才能进行施工。
第11篇 建筑工程项目中安全管理
1认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所谓安全管理,就是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办法和手段,维持企业的安全状态,最大限度地控制、减少甚至杜绝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从而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有人认为经济效益是中心、是第一位的。安全是处于从属或次要地位。严格地说,安全是第一位的,无安全事故就是效益。九届人大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巾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就安全生产提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又提出了了要“综合治理”,可见安全管理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地位。但是长期以来由于认识上的偏差、运行上的错位,必然导致安全生产被动,经济效益也难保。其实质量、安全、经济效益是相互统一、不可分割的。安全和质量同样重要,甚至可以说没有安全很难保证质量,更谈不上经济效益,一个只注重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施工过程也不符合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要求。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就是必须要让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环境的不安全因素都在可控的范畴内,不断克服管理上的缺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了到位的安全管理,才能保证安全生产,从而促进施工产品质量的提高,最终实现经济效益的提高。
2建筑工程项目中安全生产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安全第~、预防为主”说明了预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性。而事故仍在发生,其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思想方面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事故离自己还远。二是技术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施工方案不完善,现场施工方案都是借用以往的施工方案,经简单修改变换工程概况等内容后即定稿,没有与本工程的实际环境、管理水平、人员素质等条件相结合。加上审批程序不到位,使施工方案对施工没有现实指导意义。另一方面,施工一线工人的素质较差,许多施工现场师傅太少、徒弟偏多,有的还没出徒就已经开始带徒工,这种不良循环致使建筑业施工一线工人素质普遍不高。三是安全资金落实不到位。相关规定明确指出安全专项资金占工程造价的2%但在生产实践中这一数字很难落到实处。
3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努力的方向
结合上述内容,安全管理工作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提高
3.1认真做好全过程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应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管理。即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单位必须实施安全管理。这是法律责任赋予的要求;职工必须接受安全管理,这是每一个职工自身利益的需要;领导干部必须模范执行安全管理,这是素质的表现。要通过制度的制定激发调动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投入到项目安全生产中。从最初进场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到施工过程中具体环节的安全交底,直致完工时的安全撤场,让安全管理充满项目管理全过程。要充分利现代媒体、宣传车、标语、安全讲座、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并在报纸、电视开辟安全生产专栏,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要让安全工作深入人心、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3-2做好安全资金的专用款、落实到位的有效措施。在建筑行业走向市场经济的今天,一些企业把提高经济效益、扩大生产规模、拓展企业领域为主导,在建筑中只抓施工进度,忽视安全生产,把资金都用在购置施工材料上,而在配置安全设施及劳动用品上非常吝啬。只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挂在口头上,而不去认真落实。对于相关法规中提到的2%的安全专项资金,可以借用由监理工程师审批或第三者介入监督使用等方法,使安全资金落到实处。用在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等安全管理活动中。
3.3 做好安全生产中的技术工作,编制真正能指导施工的施工计42find施工技术方案。工程技术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是不可淡化的。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应根据本工程现场的环境条件、设备配备情况、人员配备情况、工程款的支付情况等,紧密结合本工程的特点、难点、关键点制定出经济、安全、合理的施工技术方案,编制出能够确实指导施工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和合理的进度计划。不断优化施工方案,改进施工方法,从而提高施工的安全性。对于比较特殊的施工部位,要严格执行相关规范的要求,该计算的一定要计算,该组织论证的一定要聘请符合要求的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安全性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决不能只凭借过去的经验甚至自我感觉简单套用。要让技术文件真正地能够在细部工序上指导施工实践中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从技术角度预防施工中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施工实践巾切实体现技术先行的特点和作用。
3.4把“安全文化”作为“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积极总结和丰富企业文件中的安全内容,让安全管理内容融入企业文化。通过安全文化建设,充分体现对人的高度重视、高度尊重、高度负责,其目的就是使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根本是对人的管理,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应该掌握基本心理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技巧和水平。安全心理学是探讨人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行为和心理活动的科学,安全生产管理者必须自觉地把安全生产心理学的知识运用到日常工作中,通过随时掌握员工的愿望动机和心理诉求,把安全管理从事中、事后的被动控制变成事先的分析、预测、控制。
3.5从源头上做到高起步。万事开头难。许多安全工作不是项目部不去做,而是开始没有做或没做好、没做到位。因此,在建筑施工中,安全管理工作必须从基础抓起、从细节抓起。如果我们从项目部组建时就真正落实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思想,就会从源头上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在施工过程中不断消除可能存在的各种施工安全隐患。做到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对每道工序工作在安全方面也这样严格实施的话,安全事故必定会大大减少。
3.6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在管理实践中处理好施工安全和经济效益关系是件重要的事。一些单位施工时持有不在乎的态度,小洞不补以致酿成大事故发生。因此,我们要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和临用民工的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增强工程项目经理负责抓安全生产管理的紧迫意识,使广大施工人员深刻认识到安全问题不单纯是一个经济问题,还有着重大的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施工安全问题解决不好无论对社会还是对单位都会造成不良后果和负效应。没有安全保障,提高经济效益就只能是一句空话。因此,只有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广大施工人员才能真正树立“安全第一,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观念,从而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12篇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1、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工程生产活动,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从事建筑生产活动的专业人员,应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4、在建筑施工企业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简称三类人员)职务,应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佩戴身份识别标识牌,注明工作单位、姓名、岗位、编号等基本信息。
6、施工现场应建立安全台帐,及时、全面、真实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
第13篇 建筑工程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细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强化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建筑施工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是指建筑工程施工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般范围见附件1;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的一般范围见附件2。
第四条 建立健全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气候和周边环境等具体情况以及所承担的施工范围,在开工前识别并编制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等在内的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清单名录和安全管理措施。清单名录中应当包括重大危险源的名称、出现的施工阶段、潜在的危险因素、防控措施以及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清单名录应经责任人签字。
第五条 因施工图设计变更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动的,应将变更或变动后增加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及时补充和完善,并经企业审查和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后报送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
第六条 应当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可能导致发生的事故类别。在每一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处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志。
第七条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应当逐一制定安全防护方案和保证措施。
在办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时,应当提交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安全管理技术力量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设备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经总包施工单位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第八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组织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按照《湖南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管理办法》(湘建建〔2009〕304号)的规定组织专家论证,以及修改完善、重新编制和重新组织专家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般范围见附件3。
第九条在施工人员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前,应当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应当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的安全防护方案及相应保证措施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相关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工程作业特点、具体安全预防措施、相应的安全标准,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安全技术交底应当形成书面交底签字记录。
第十条应当指定专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施工人员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等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采取停工措施,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第十一条应当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对其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评估,建立管理台帐,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应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并对整改结果进行查验。
第十二条设在工程项目的管理机构应当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包括分包单位相应管理人员)每星期开展一次对其责任管理范围内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状况的检查,作出书面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组织整改到位。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总包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组织整改到位。
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针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每天进行检查和评估,建立个人检查、评估工作台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或报告,并作出书面记录。
第十三条设在工程项目的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分包施工单位应当参加总包施工单位组织的应急救援演练。
第14篇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施工管理措施11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施工管理措施(十一)
为确保生产施工安全施工,对于施工范围的生产施工进行全面监控管理。
1、本工程施工安全重点控制点
根据贵工程特点及现场情况,以下部位和事项为安全控制重点。
⑴易燃物品储藏处的安全控制;
⑵现场用电安全控制;
⑶木制品场所的防火控制;
⑷油漆、电焊作业的防火防范控制。
⑸单块较大面积玻璃的运输及安装。
2、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⑴进入工地的工人,首先是强化思想教育。本公司拟赴贵方的人员,保证是高素质的,他们已习惯于接受入场安全培训,同样习惯于办理各类必须的签证手续,我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已完成实现了建卡备查。
⑵专业工种施工人员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
⑶建立、健全各级安全责任制,职责明确,落实到人。
⑷认真执行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对工人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如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不吊等安全纪律与技术交底,受交者履行签名手续。
⑸各特种作业人员都按要求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不超期,名册齐全,真实无误。
⑹安全检查记录齐全,隐患部位的整改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
⑺开展班组安全活动,班前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并做好上岗记录。施工人员具有防护衣帽等设施。
⑻各级管理人员,佩带证明其身份的证卡,各类施工人员,戴胸卡、戴安全帽、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⑼组织防火领导小组,分施工层、分工种各负其职。
⑽组建义务消防队,群防群治。
第15篇 建筑工程施工后期安全管理初探
建筑工程主体施工结束,进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阶段(以下简称“建筑工程施工后期”),此阶段的施工特点是:工种多、人员杂、场地紧、交叉作业多、机械设备、用电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管理维护难。建筑施工后期的这些特点,给安全管理带来了许多困难,是事故多发阶段。
在检查中经常发现:脚手架连墙件、内档防护被室外幕墙等装饰、安装单位擅自拆除,严重影响脚手架的整体稳定;由于内档防护被拆除,使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形成高达十几米甚至数十米以上的空洞,成为高处坠落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任意拆除脚手架杆件、任意搬走脚手板、脚手架超载使用等现象时有发生,对脚手架的安全使用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施工用电管理混乱,多个施工单位合用一个配电箱,造成超负荷和线路负载不均衡;有的无插头直接用电线塞入插孔、有的使用花线、护套线作行线、电线电缆随地乱拖,有的不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保”的规定,直接从分配电箱接至用电设备,有的开关箱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超过规范规定等,严重影响用电安全。现场用火管理混乱,在无任何遮挡的情况下随意进行气割、电焊等明火作业,甚至在明火作业区域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在同一作业区域有多个施工单位同时作业、人多手杂、管理无序,•••••••。凡此种种,使建筑施工后期作业现场险象环生。如何加强建筑施工后期安全管理,是摆在现场安全工作者面前的一大难题。笔者通过分析造成建筑施工后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下降、安全隐患增多的原因,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和对策。
一、原因分析
造成建筑施工后期安全管理难、危险因素多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单位直接将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等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多个施工单位施工,土建施工单位对这些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发生经济往来的施工企业,一是没有管理责任,二是无法进行管理;建设单位的主要精力放在工程的进度和造价控制方面,对安全生产往往不够重视,或疏于管理,或管理能力不足。
2、在施工后期,土建施工企业因主体工程已经施工完成,剩余工作量一般较少,管理力量大部分陆续撤离施工现场,使现场安全管理更为薄弱。
3、各参建单位的安全责任不明确,对土建单位提供的脚手架、井架、施工升降机、电箱等只有使用的权利、没有维护管理的责任。
4、施工现场缺乏总体协调,各参建单位各自为政、管理无序,造成现场混乱、施工隐患增多,且无人组织力量排除。
二、对策和措施
笔者认为:建筑工程施工后期安全管理的关键是“加强总体协调、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监管”。
1、加强总体协调
首先,应在施工现场建立一个安全生产协调管理组织,统一指挥施工现场施工进度、现场布置、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维护等现场安全协调管理工作。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因此,必须大力推行施工总承包制。凡是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应由总承包企业负责召集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参加,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小组。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负起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的责任。
第二是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制度。包括:协调会议制度(应明确会议时间、出席对象、议事规则)、检查评比制度、奖惩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等;
第16篇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全体管理人员及全体职工,要安全生产、安全施工,建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要制定各贡安全管理制度,规章、措施,建立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体系,促进安全施工。
一、全体管理人员带领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各基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心,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二、进入施工场地要有明显的安全认识,施工现场内挂好醒目的安全标志牌。
三、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严禁穿托鞋、高跟鞋及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四、定期、定时地对施工用电,临时用电及各项安全项日进行全面检查,不定时地抽查,发现了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改正。
五、对全体职工要定期进行全面地安全交底,认真地做好安全记录,各项安全交底,班前安全活动,安全考核、新工人安全教育。
六、为了促进安全生产,要建立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供全体管理人员及全体职工认真学习,认真遵守,才能保证安全生产,而且安全顺利地把本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1、本项目部为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措施,制定了各项安全 措施和方案。
绘制了施工现场的平面图,图内标注了水、电、路线及消防水池。
2、编制了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3、编制了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体系。
4、绘制了安全组织机构系统图。
5、制定了安全生产《七大纪律》。
6、施工现场“十不准”。
7、十项安全措施措施。
8、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9、安全生产制度。
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制度。
11、高空作业安全生产制度。
12、各种机械安全措施。
13、电器防护措施。
14、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15、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七大纪律》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二、三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三、高空作业,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四、笼门架吊篮,绝对严禁工人上下。
五、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六、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七、吊区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施工现场“十不准”
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二、酒后和带小孩,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三、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
四、不准穿拖鞋、高跟鞋有硬底鞋上班。
五、模板及易腐材料不准用脚手架使用,作业时不准打闹。
六、电源开关不准一闸多用,未经训练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
七、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八、吊装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吊装,下面不准乘人。
九、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
十、施工现场的各种材料应分类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
十项安全技术
一、按规定使用“三宝”。
二、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三、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四、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部门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五、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六、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七、各种缆风绳及其装置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八、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用栏杆或盖板加以防护。
九、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靴。
十、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坡等危险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安全施工制度(管理)
一、施工现场必须设有围墙或棘网,做到围护严密与外界隔绝。
二、施工现场入口必须设置安全纪律牌。
三、施工现场内运输道路畅通,道路弯道半径保持不小于 1.5 米。
三、现场内的沟、坑应填平,施工场地高差不大于20cm ,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三无”,场内无扬尘、架下无残渣(落地灰、碎砖在谁架下谁清除),无朝无钉。
五、施工现场要有“三设”:设宣传栏、设安全警示标志、设备工种、各机械规程。
六、施工总平面图要有各种机械布置,电气设备和线路布置,交通道路布置,材料布置。
七、现场办公室必须要有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机构。
八、工地办公室必须有公司和队,队和班组建立的安全承包合同,并有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九、队与各工种班组必须履行安全交底签字。
十、临时工、新工人入场应进行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时,也应进行安全教育,且有记录。
十一、电工、电焊工必须持证方能上岗。
十二、专职安全员和现场警卫必须佩戴袖标。
十三、施工现场必须有检查制度,宣传教育制度,安全生产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十四、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要有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施工时必须按安全技术措施落实。
十五、施工前必须(队、班、组、技术员、安全员)进行技术交底,同时进行各工种、各设备操作进行口头和书面安合全交底,且要有各工种,各操作人员签字。
安全生产制度
一、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上安全帽和规定的安全带,不得穿高跟鞋、拖鞋、凉鞋。
二、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的不得进入高空作业。
三、砌墙高度超过3.2 米必须设安全网(固定安全网),随高度提升,设提升安全网。
四、电工、电焊工必须持证方能施工操作,机械设备必须定人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擅自操作机械或改动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用电线路。
五、脚手架搭设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架设完毕后必须经队长、施工员、安全员检查后方可进行施工,脚手架上载物不得超过270 公斤/平方米,集中负载不超过200 公斤/平方米。
六、脚手架与高压线必须侧面离开 3 米,高 2 米,否则必须进行防护。
七、楼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上斜口、电梯口必须设防护栏及警告标志。
八、施工现场临时架线不得低于2.5 米高,用电高备保险丝不得用其它金属丝代替或不通过保险丝。
九、脚手架上严禁架设临时线路,架设临时用电时必须要有横旦和绝缘子,而且导线不得有破损。
十、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保护”制坚决禁止“一闸多机”。
十一、所有的开关箱、配电箱、闸刀箱进出的导线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并在进出导线应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十三、施工现场的各种建筑机械传动部分外露的必须增设防护罩。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制度
一、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二、架空线路的铝芯不得小于16 平方毫米。
三、架空线路必须要装设横旦,绝缘子。
四、架空线路的相序排列。 1、工作另线与相线一个横旦架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人左侧起为a、o、(n)、b、c。 2、和保护另线同一横旦架设时导线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 a、o、(n)、b、c、ob(pe)。
五、架空线路的最大弧垂处与现场地面的最小垂直地面为 2.5 米,与建筑物凸出部分最小距离为1 米。
六、架空线路严禁架设树木、脚手架上。
七、室内配线的线路减少弯曲面而取直,导线截面应满足供量容量要求,线路中尽量减少接头。
八、截面在10 平方毫米以下的导线可将线芯直接瑟电器端子压接。
九、布线位置应便于检查、维修。
十、配电箱、开关箱内必须设置漏电监护器,一茁壮成长箱与用电设备之间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
十一、进入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线必须作固定联接,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与配电线路必须一一对应配合,以确保专路 专控。
十二、必须遵循总配电箱一分配电箱一开关箱,停电时开关箱一分配箱一总配箱的操作顺序。
十三、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开关箱均必须配锁,增设防雨措施,专人负责管理操作。
十四、配电箱、开关箱内必须保持整洁、干燥,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尤其禁止放易燃品和金属导电器材。
十五、配电箱、开关箱中铝保险丝不得用其它金属保险丝代用。
十六、钢管脚手架、龙门架必须设有辟雷装置。
十七、施工现场的建筑机械必须采用专用保持零线和接零系统,龙门架必须要有重复接地。
十八、凡在施工现场人员在用电脑操作时必须戴好绝缘劳动用品。
二十、施工现场的线路、设备、机械安装架设完毕必须通过队长、施工员、职工联合检查,合格后方可合闸使用。
高空作业安全生产制度
三宝:1、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做到安全帽正确使用。
2.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作业必须正确地系安全带,方能3.3 米以上的作业必须正确系挂合格产品的安全网,网应外高里低,网与网之间拼接严密。
四口:4、楼梯口、通道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都必须做好防护栏和板,并挂上警告牌或标志。
五临边:5、槽坑边、屋面边、楼层边、阳台边、各种操作平台边(包括楼梯踏步边)都必须做好防护栏和板。
六种安全装置:
龙门架上必须安装限位装置、防断装置,吊蓝停靠装置、防雷装置。
7、吊蓝、进料口分别装上安全口、防护口,卷扬机要安防护棚。
8、吊蓝禁止上下带人。
9、15 米以下的龙门架必须设一组缆风绳,以上的要设二组缆风绳,缆风必须与地锚固定牢固,一组(4-6 根)并用调节(伸紧器)调节松紧,缆风绳应与地面成45 度-60 度。
10、脚手架要抓十道关:
a、材质关: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 48-51 毫米,壁厚 3-3.5 米,长度4-6.5 米和2.1-2.3 米,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严禁使用,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和,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木脚手杆(立)直径不小于7 厘米,排头直径不小于8 厘米。
b、尺寸关:脚手架立杆间距小>2 米,大横杆间距不>1.2 米,小横杆间距不>1.5 米,木脚手架的立杆应埋入地下30-50 厘米,木立杆和大横杆应供开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 米,绑扣不得少于三道,立杆,大小横杆相交时不得一扣绑三根,单排脚手板的横杆伸入墙内不得小于24 厘米,伸出大横杆外不得小于10 厘米,架子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2 米,架子高7 米以上,同 4 米,水平每隔 7 米,脚手架必须同建筑连结牢固,脚手板搭接时不得小于20 厘米。
c、连接关:木立杆和大横杆错开搭接,脚手架两端转角以及每隔 6-7 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和支杆,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脚手板对头接地应架双排小横杆,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搭设双层架时,支架间应绑斜撑拉固。
d、上下关:禁止脚手架,吊蓝上下人,必须搭设上下人走道(斜道),拆除脚手架要不准同时上下作业。
e、雷电关:坚决禁止在钢管脚手架架设电线,钢管脚手架必须设置避雷接电装置。 e、挑梁头。
f、承重关:脚手架均匀载 270 公斤/平方米,集中负载不 超200 公斤/平方米,脚手架堆砖单行侧摆三层。
g、防护关:作业层的外侧面应设挡板,围棚或发全网,要架高方向按规定设置多层抛出安全网,设置供人员上下使用的安全扶梯,爬梯,梯道要有防滑条,禁止利用脚手困,吊驼重物,脚手架上严禁拉装风缆绳,禁止任意拆除脚手架部件和连墙杆件,禁止在脚手架底部或近旁进行挖内槽,发现脚手架沉陷或悬空,联结松劲,架子歪斜,杆件变形,脚手架板上结板暂停使用不着,六级大风,大雨天气就暂停作业。
h、验收关:脚手架搭设完毕后,由施工队的队长召集技术员、安全员、职工进行全面验收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使用。
项目部安全保证体系人员
一、组长:谢啸红
二、副组长:张发动
三、成员:谢啸红 张发动 韩丰羽 何杰
48位用户关注
85位用户关注
32位用户关注
57位用户关注
92位用户关注
55位用户关注
16位用户关注
38位用户关注
10位用户关注
60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