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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规定15篇

发布时间:2023-03-09 热度:88

车辆管理规定

第1篇 住宅小区非机动车辆管理规定-6

住宅小区非机动车辆管理规定6

为了保障住户财产的安全和小区治安秩序的稳定,与业主共同创造一个优美的环境,特制定此非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1.非机动车辆必须按指定的位置集中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其它地方随意停放;

2.业主非机动车辆必须停在指定车库一层出口处位置,并由车主做好防盗措施;

3.非业主机动车辆统一停放在车库出入中外泊车处,由车主自行锁好车锁,物品车辆自行保管;

4.为了不影响小区环境,破旧自行车一律不得停放在小区内;

5.摩托车在小区车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统一停放在一层出口处;

6.非机动车辆停放后,驾驶者不得在停放点逗留

7.不得在小区内、车场内练习驾驶摩托车,更不得在非机动车辆停放点维修任何车辆;

8.非机动车辆停放时,车主应听从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并作好安全防护措施,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9.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或遗失的,管理处概不负责;

10.严禁破坏他人车辆,拆取他人车辆零件,一经发现须照价赔偿并移交派出所处理;

11.如长时间无人使用停在自行车停放点并且占用通道的车辆,管理处将定期清理并作无人认领处理;

12.非机动车辆停放点为管理处为广大业主提供的免费停车位,请大家爱护相关停放设施。

第2篇 单位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办法

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1】

商务局机关办公用车由办公室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为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节约开支,规范车辆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局领导和局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用车需提前与办公室预约,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和用车范围给与合理安排调度。不允许个人直接调动驾驶员出车。

二、驾驶员要认真保养车辆,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出长途车之前,须认真检查车辆,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严禁疲劳驾车。

三、驾驶员开车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规定车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要文明礼让,安全行车,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四、建立健全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台帐,确保行车安全。车辆要严格按规定停放,严禁驾驶员擅自将车开回家或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过夜,严防车辆被盗。

五、车辆有损坏、有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解决,不得隐瞒不报。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开车、严禁将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六、驾驶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上班时间无出车任务时,在值班室休息待命。因事需离开,需向办公室报告去向,以方便联系。

七、对不执行本规定,私自出车造成车辆损坏的,责任人要按规定予以赔偿。

八、驾驶员严守保密制度,不传是非。

九、局机关基本办公用车范围:

1、各科室人员深入多家企业调查、协调工作,而且路途较远的;

2、财务人员去银行提取大额现金;

3、去市区两级政府接访或处理突发事件;

4、参加市区两级党委、政府会议(驾驶员将参会人员送到会场后,立即返回局机关待命);

5、局领导冬季通勤用车按政府有关规定,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为确保工作用车需要和车辆安全行驶,严格控制费用开支,根据局班子成员会意见,特制定如下车辆管理制度。

1、办公室对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2、局领导公务用车予以保证,各股、办、中心工作用车分别由其分管领导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后统筹安排。出车应做好登记,实行领票加油。

3、小车实行定点维修,单车核算。维修前必须报请分管jú长同意并经县政府采购中心审核,维修车辆时驾驶员同车管人员一道到指定地点(采购中心指定修理点)进行修理,更换下来的零部件交回办公室。车辆大修或更换主要零部件须报jú长或局班子成员会议根据车况实际研究决定。否则修理费不予报销。

4、车辆用油实行专人管理。用油一律到办公室领出车单,凭单领油票,并在办公室指定地点加油,省内跑车原则上不准在外现金加油,因出远门,需在外加油,回单位两天内核报,并说明情况。

5、车辆费用采取月核制。当月费用必须当月算清,并公布耗油量、维修费等费用。

6、办公室对驾驶员要加强教育和管理,驾驶员要服从管理和调度,遵守交通规则、礼貌行车、不开疲劳车、带病车,严禁酒后开车,确保行车安全。

7、驾驶员要精心爱护车辆,不用车时及时归库。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不得擅自出车,严禁公车私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驾驶员个人负责。

8、严禁婚丧喜庆使用公车,违者按县纪委、监察局有关文件处理。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一、用车原则

车辆使用坚持为工作服务、为急需服务和统一凋配的原则,淡化用车意识,加强车辆调度,保证车辆安全,提高用车效率,节约车辆开支,严禁公车私用。

二、用车

1、局领导不设专车。根据需要上下班可采取按居住路线方向 集体接送,车辆轮流接送,每车一个月。市外出差在5天以上者,一般不带车,但可酌情接送。

2、科室下基层工作,属机关统一安排或急需者,视车辆情况,予以安排车辆。

3、短途用车实行送达再接制度。

4、办公室统一协调派车,实行出车在登记薄和小黑板上登记制度,平衡司机工作量,避免疲劳驾驶。

5、司机负责填写“出车登记簿”。出车登记簿分为里程、地点、用车人、油票数量等项目,由司机本人如实填写,一天一登记、一月一小结,交办公室主管人员审核后,做为司机领取补助及年底考核司机的依据。

三、开车

1、司机和办公室主管人员通讯工具要24小时保持畅通。办公室主管人员和司机的通讯补贴按有关规定执行。司机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司机必须坚守岗位,随叫随到。

2、司机行车时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身心不适随时报告,严禁疲劳驾驶。

3、车管人员和司机要保持车况良好,严禁派、开病车,消除事故隐患。

4、司机不准私自用车和酒后开车、让他人开车,否则扣发本月出车补助,同时,后果自负。情节严重者,另行研究处理。

5、机关所有工作人员不准私自开车,否则,需写出书面检查,并处以一定数额罚款。

四、车辆停放

1、市内工作时间以外一律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并将钥匙和存车牌随身携带;

2、市外停车,应交有关人员看管,或司机本人看护,不准将小车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否则出了问题按濮综治办(1994)12号文件精神,除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还要对直接责任人实行经济处罚。

五、油料管理

1、车辆燃料实行定点加油。加油时凭车管人员开具的加油批准单,司机到定点加油站加油,加油后2个工作日内将加油站工作人员签字的回执联经车管人员登记后交计划财务科留存。

2、长途出车途中加油,可由司机掌握适量购买,用车人审签后及时报办公室主管人员登记报销。

3、车管人员每月将油料购置、使用情况盘点一次,在办公室主任碰头会上通报情况。每辆车的行驶里程、耗油情况,半年统计一次,将统计结果送领导传阅。

六、车辆维修

1、首先要加强车辆保养。要定期按要求进行保养,防患于未然。车辆需经常保持车内外清洁卫生,机件要定期检查、擦拭、保养,确保行驶安全。

2、车辆出现故障时,要先进行自修。

3、送修理厂维修。自修不成时,由机关二名以上司机及车管人员进行会诊。大额维修由司机、车管人员和采购小组成员共同办理,按照采购程序的要求,拟定维修目录,讲定价钱,编制预算,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审批单;小额维修(预算金额200元以下)由司机、车管人员办理。凭维修申请审批单到指定厂家维修。修理时,本车司机要一直在场,监督修理。修理完毕,车管人员会同司机或有关人员一起检查维修情况,确保修理效果。并按有关财务规定及时报送维修回执单。

车辆管理制度

一、局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调度用车。办公室应认真履行职责,从严把关,确保工作用车(优先保证局领导公务用车),杜绝不合理用车。要经常提醒、教育驾驶员安全行车,定期安排车辆保养,及时排除故障,保持车况良好。

二、为方便管理、合理调度,除紧急情况外,在岛内用车时,应提前半天通知办公室。如需要出岛,应提前1天通知办公室。

三、车辆原则上不能私用和外借。单位职工如遇特殊情况需用车,办公室可酌情安排。如确有必要外借的,1天以内由办公室主任决定,1天以上须经局领导同意。并进行出车登记。

四、驾驶员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单位各项制度。对于不守纪律和制度、不服从办公室统一管理、以及未经主管人员安排而擅自出车的,给予必要的教育和处罚,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固定职工予以行政处分,临时工予以辞退。

五、除特殊情况并经办公室领导同意外,车辆夜间不得在外过夜,驾驶员须将车辆停放回单位车库内。如不遵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确保安全。平时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七、发现故障,驾驶员须及时报告车管员,车管员须及时向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汇报。车辆维修、设备更换和增添须经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同意,司机不得自行决定(特殊情况除外,但事后应及时报告)。办公室要认真选择车辆维修单位,车辆修理完毕后,须由车管员和驾驶员对修理项目进行仔细的验收。验收合格的,方能结算有关费用。

八、在全市尚未统一指定公务用车加油点前,由办公室根据油料质量、价格,及加油站所处地点,逐步实行定点加油制度。驾驶员在发现油料不足时,要及时加油,尽量减少途中加油次数。

九、实行车辆行车里程,油料消耗月报制度。驾驶员每月底要将里程表数字、油料消耗量报给车管员,由车管员负责统计、考核并及时向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汇报。

十、实行公务车辆保险政府采购制度。

单位车辆管理规定【2】

一、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我局车辆的管理及有效运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车辆系指局所有机动车辆。

第三条局所属车辆由专职、兼职和聘请司机驾驶,司机应每周实行定期检查及保养车辆,以确保行车安全。

第四条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由车队统一保管,每台车须建立资料、领用油料、维修费用档案。

第五条车辆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进行修理。

第六条局属各部门、生产单位的第一责任人是本部门道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第七条局属各部门、生产单位用车,由各部门、生产单位负责人合理调派。各部门、生产单位负责人要按照工作任务的重要性和交通路途的远近等科学合理调派。

第八条驾驶员在车辆行前须进行安全检查,车辆行车途中应安全、文明行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第九条用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并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

第十条用车应设置车辆使用表,由车辆所属部门每次加油及修养时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每月初连同行驶记录表一并转局车队稽核。

第十一条车辆当日工作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以防被盗。

二、司机管理规定

第一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并应遵守《拉萨电业局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及本规定,安全驾车。

第二条司机要不断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树立服务思想,提高服务水平,做到文明待人,安全文明行车。

第三条司机应爱惜所驾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四条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经常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和车外的清洁)。

第五条司机要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查车辆的安全机构及各部件连接的紧固情况;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防止四漏:即防止漏电、漏水、漏气、漏油;经常检查保养制动与转向机构;局安全科、车队要定期对车辆的维护、保养进行检查、评比并要做好记录。

第六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严禁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七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八条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须保证证件齐全。

第九条司机要注意休息,行车中要精力集中,全身心投入驾驶;严禁疲劳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第十条司机驾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一条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所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十二条司机对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

第十三条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并说明原因。

第十四条司机应保持通讯畅通,随叫随到。

第十五条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第十六条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所驾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违者将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局属各部门、生产单位负责人每周负责对司机进行安全学习并记录在册,以备局随时检查。

第十八条违规与事故处理

一.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其后果由驾驶员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解聘)处分。

(1)无证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二.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三.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的事故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通知局安监科和车队。如属小事故,可进行处理后向车队报告,不得隐瞒事故,发现隐瞒事故不报者,严肃处理。车队主任须及时向分管局领导汇报事故发生和处理情况。

四.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经局领导研究后,再做处理。

五.其它事故处理,按照《拉萨电业局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六.本规定如有与《拉萨电业局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相抵触的,按照《拉萨电业局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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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车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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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办法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1】

一、为维护公司家属区交通秩序,加强机动车车辆停放管理,方便住户车辆保管,根据公司家属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武装保卫部治安办公室(以下简称“治安办”)负责公司家属区内交通管理和机动车辆停放管理。

三、进入家属区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家属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四、所有车主必须在家属区门口刷卡进出,并在规定泊位内停放车辆,交纳相应的车辆停放费。白天(8时——20时)停放费3元;夜间(20时——次日8时)停车费5元;公司职工办理月卡停车费用50——80元,公司外人员办理月卡停车费100——120元,月卡只限本车使用。

五、大货车(2吨以上)、集装箱车等大型车辆,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家属区。

六、所有车主必须在指定泊位内停放,不得随意乱停,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家属区进出车路口。停放车辆,要注意行人,小孩玩耍的意外,保持车辆前后左右的距离以防碰撞。若车主不按规定随意停放,造成一切后果由车主负责。

七、停车后驾驶者必须锁好车门窗,调好防盗系统到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必须随身携带,治安办工作人员不负责看管车内任何物品。

八、严禁车主将有可能对其他车辆或人员构成危险的车辆停泊于家属区内,进入家属区车辆严禁载放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因此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车辆带货驶出家属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时,必须由户主到治安办办理放行手续,方可驶出。

十、不得在家属区内试刹车、练习驾车、大型修车,有滴漏机油车必须清洗干净。

十一、车辆进入家属区不得鸣笛,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爱惜公物,不得损坏车辆进入管理系统和小区设施,损坏照价赔偿。

十二、车主停车出入卡遗失,要立即到治安办申明、补办,否则后果自负。

十三、车主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治安办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十四、治安办仅提供家属区车辆停放场地及管理,不负责保管。如车辆丢失或损坏,治安办不负责赔偿。车主与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过程中,治安办应积极配合车主,提供监控录像等相关证据,便于车主理赔手续办理。

十五、本规定由武装保卫部负责解释。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2】

一、目的:

为有效管理与维护厂区机动车停放秩序,特订立本管理规定,供工作人员及访客等共同遵守,维护良好的厂区环境。

二、管理规定:

1. 机动车停放共规划3种专用停车区如下:

a.办公楼后侧:供公司内员工车辆停放;

b.办公楼前停车场:供访客车辆临时停放;

c.办公楼前左右停车场:供公司内员工车辆停放;

2.入厂车辆必须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并将《车辆通行证》放在车内显眼的位置;各入厂车辆一律停放到分配好的固定车位,若固定车位已满时,必须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将车辆停放到停车场。

3.访客车辆应按照保安人员的指引停于停车场;

4.为避免停车位遭他人占用、误停增加管理困难,各停车位地面(或指定位置)将漆上入编号,以便识别。

5.车辆进入厂区及停车场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保安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

6.除规定区域外禁止随意停放机动车,禁止车辆停放于通道旁或人行道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3】

小区停放车辆管理规定 随着小区入住率提高,小车也越来越多,时常出现一些车辆停放在小区公共道路、消防通道等处,有些车主有意无意占用他人车位等情况,之以此类,不单影响业主们的正常出行、给业主相互间带来一些不愉快,影响邻里关系,一些乱停乱放的车辆甚至会给我们的小区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等等。

小区的车辆车位管理历来都是小区管理的一个难点和重点,管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整个小区居住品质高低。鉴于此,奥林名城物业服务处为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车辆、行人安全,提升我们的居住品质,特制定以下车辆车位管理办法,希望得到业主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1、在小区没有租车位的车主,请把车停放在小区临时车位,小区商铺前面的车位为临时车位。不得占用他人车位,每个车位如果贴有车牌号码则表示已有主人的了。

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2、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应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并在规定位置停放。

3、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4、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严禁超车。

5、机动车辆在小区内禁止鸣号。

6、不准在小区内任何场所试车、修车及练习。

7、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8、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架空层的非机车位。

9、车辆带货驶离小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须由住户到物业服务处办理有关物资放行手续,方可放行。

10、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巡逻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第4篇 小区车辆管理规定范本-11

小区车辆管理规定范本11

1.目的

为维护小区的交通秩序,保障小区机动车辆安全,规范车库管理,保障车位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便于销售及租赁工作并维护其正常使用功能。

2.适用范围

适用于ee小区

3.职责

3.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车库的验收及车位情况的审核,负责车辆管理工作的全面指导、检查。

3.2工程部负责对车库的各项设施维护管理。

3.3物业部负责对已购车位的手续办理、租赁管理及台帐整理的各项工作。

3.4保安保洁部经理负责车辆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培训。

3.5保安员负责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管理内容

4.1.1对车位使用情况有详细的记录。

4.1.2每周不少于一次对车位进行巡查。

4.1.3记录巡查结果

4.1.4发现问题通过前台与相关责任部门协调解决。

4.1.5办理停车手续。

4.2已购车位的办理

4.2.1客户持购买车位的车位分配单到物业部办理车位入住手续。

4.2.2由车辆管理员与客户签订停车管理协议(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留存一份),对客户的房号、姓名、联系电话、车位号、车型、车牌号在《车库信息资料表》上进行详细的记录,要求做到一户一档。

4.2.3车辆管理员在与客户签订完协议后指引客户到收费处缴纳停车管理费用。

4.2.4 入住手续办完后车辆管理员须为客户办理车证发放手续(车证上需证明有效日期、车位号、车牌号),坚持做到一证一车一位。

4.2.5车证发放手续的办理:车辆管理员在客户缴纳停车管理费用的时候须在台帐处领取新车证并在《车证信息记录表》登记(按车证编号、车位号、房号、姓名、

使用期限、车型、车牌号、性质、旧证、经办人、收费金额、收费人、办理日期的顺序添写),要求发出新证前将旧证收回,因业主丢失的须由业主书面声明后方可

发放新证。

4.2.6车辆管理员在核准客户的手续办完并缴清费用后向客户发放车位锁钥匙,要求在领用表上签字。

4.2.7车辆管理员须带客户到车位现场,明确车位位置及试用车位锁,如客户不能到现场的可按照客户要求,代为打开车位锁并电话告知。

4.2.7对于已经办理车位入住手续的客户,二次办理时按4.2.3,4.2.4和4.2.5的办法操作。

4.3租赁车位的办理

4.3.1客户根据所需情况选择欲租车位(客户到车辆管理员处提出租车位意向后,车辆管理员在核对客户的身份后通过车位图及车库的实际情况让客户确定欲租车位)。

4.3.2车辆管理员须提醒客户每次至少缴纳三月以上的车位租金及停车管理费用。

4.3.3对客户的房号、姓名、联系电话、车位号、车型、车牌号核实后在《车库信息资料表》上进行详细的记录。在登记完成后按4.2.3,4.2.4和4.2.5的办法操作。

4.3.5车辆管理员在核准客户的手续办完并缴清费用后带客户到车位现场,明确位置及开启车位锁。如客户不能到现场的可按照客户要求,代为打开车位锁并电话告知。

4.4园区车辆管理

4.4.1进出园区的车辆一律凭《车辆出入证》及车辆管理卡通行(摩托车严禁进入园区)。

4.4.2园区地面严禁停放机动车辆,如因特殊需要停放,停放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4.4.3外部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园区,如因特殊需要进入园区须停放在所访楼宇前,且停放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及影响其他车辆的通行。外部车辆严禁在园区内过夜停放。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小区过夜停放的,请将车辆停放到幼儿园临时停车库内。(收费价格:每小时两元)

4.4.4出租车未经允许不得驶入园区内载客,并且不能停在小区出入口阻碍交通。

4.4.5车辆进入时,小区出入口岗要详实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并发放《车辆管理卡》后方可予以放行(有车证车辆在核对并登记后放行,无需发放《车辆管理卡》。门岗须引导访客去临时停车库,有特殊情况时做必要登记后,发放《车辆管理卡》放行)。

4.4.6小区内行驶要限速5公里/小时,不得大鸣喇叭及乱停乱放。

4.4.7园区道路两侧均有明显标识,驰入车辆必须按交通标识行驶,按照保安员要求停放。

4.4.8小区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可参见《园区交通意外事件处理预案》。

4.4.9公安,消防,救护,工程抢险等国家机关部门到小区工作的车辆,经认真核实后可直接通行。

4.4.10小区内不得维修故障车,若因需要就地维修,维修完后应提醒车主清理周围环境,要求做到场清地清。

4.4.11停放车辆如出现漏、滴油情况,保安员应立即通知车主清理;若通知不到住户,应立即与值班室联系协助通知车主,值班室在联系中出现麻烦和资料不全时通过客服前台与车辆管理员取得联系协调解决此事。事毕后保安员告知客服前台联系保洁员进行清理并将处理结果向当值班长汇报。

4.4.12保安员要制止在小区道路内进行试刹车或练习驾驶的行为。

4.4.13因车主原因造成小区内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时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当值班长,并经维修专业人员确定损失金额后,根据损坏情况与车主明确责任,赔偿损失。

4.4.14当车辆行近出入口岗时,出入口保安员应示意车辆减速慢行,手续完善后,示意车辆驶离,并及时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中登记。

4.4.15载物车辆外出应办理《物资放行登记》,经完善全部手续合格后方可离开,拒不办理的严禁放行。

4.4.16进出车辆必须检查一辆放行一辆,严禁车辆尾随进出小区和在未办理手续前将道闸打开,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或导致冲岗事故发生。

4.4.17车流量高峰期应增加岗位人员,加快车辆流通速度,防止大量车辆滞留,并做好标识。

4.4.18无《车辆管理卡》的车辆驶出园区时,应在询问后与相关的岗位取得联系。情况核准后要求车主出示行驶证、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并进行人、车、证的核实,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登记、车主签名后方可放行。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保安保洁部或上级主管处理。

5.质量记录和表格

crlm-hq-fw-04-f1 《车证信息记录表》

crlm-hq-fw-04-f2 《

车位档案表》

crlm-hq-fw-04-f3 《车库信息资料表》

ee物业管理处

2022年6月7日

第5篇 最新公务车辆管理规定办法

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商务局机关办公用车由办公室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为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节约开支,规范车辆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局领导和局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用车需提前与办公室预约,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和用车范围给与合理安排调度。不允许个人直接调动驾驶员出车。

二、驾驶员要认真保养车辆,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出长途车之前,须认真检查车辆,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严禁疲劳驾车。

三、驾驶员开车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规定车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要文明礼让,安全行车,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四、建立健全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台帐,确保行车安全。车辆要严格按规定停放,严禁驾驶员擅自将车开回家或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过夜,严防车辆被盗。

五、车辆有损坏、有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解决,不得隐瞒不报。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开车、严禁将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六、驾驶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上班时间无出车任务时,在值班室休息待命。因事需离开,需向办公室报告去向,以方便联系。

七、对不执行本规定,私自出车造成车辆损坏的,责任人要按规定予以赔偿。

八、驾驶员严守保密制度,不传是非。

九、局机关基本办公用车范围:

1、各科室人员深入多家企业调查、协调工作,而且路途较远的;

2、财务人员去银行提取大额现金;

3、去市区两级政府接访或处理突发事件;

4、参加市区两级党委、政府会议(驾驶员将参会人员送到会场后,立即返回局机关待命);

5、局领导冬季通勤用车按政府有关规定,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为确保工作用车需要和车辆安全行驶,严格控制费用开支,根据局班子成员会意见,特制定如下车辆管理制度。

1、办公室对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2、局领导公务用车予以保证,各股、办、中心工作用车分别由其分管领导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后统筹安排。出车应做好登记,实行领票加油。

3、小车实行定点维修,单车核算。维修前必须报请分管jú长同意并经县政府采购中心审核,维修车辆时驾驶员同车管人员一道到指定地点(采购中心指定修理点)进行修理,更换下来的零部件交回办公室。车辆大修或更换主要零部件须报jú长或局班子成员会议根据车况实际研究决定。否则修理费不予报销。

4、车辆用油实行专人管理。用油一律到办公室领出车单,凭单领油票,并在办公室指定地点加油,省内跑车原则上不准在外现金加油,因出远门,需在外加油,回单位两天内核报,并说明情况。

5、车辆费用采取月核制。当月费用必须当月算清,并公布耗油量、维修费等费用。

6、办公室对驾驶员要加强教育和管理,驾驶员要服从管理和调度,遵守交通规则、礼貌行车、不开疲劳车、带病车,严禁酒后开车,确保行车安全。

7、驾驶员要精心爱护车辆,不用车时及时归库。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不得擅自出车,严禁公车私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驾驶员个人负责。

8、严禁婚丧喜庆使用公车,违者按县纪委、监察局有关文件处理。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一、用车原则

车辆使用坚持为工作服务、为急需服务和统一凋配的原则,淡化用车意识,加强车辆调度,保证车辆安全,提高用车效率,节约车辆开支,严禁公车私用。

二、用车

1、局领导不设专车。根据需要上下班可采取按居住路线方向 集体接送,车辆轮流接送,每车一个月。市外出差在5天以上者,一般不带车,但可酌情接送。

2、科室下基层工作,属机关统一安排或急需者,视车辆情况,予以安排车辆。

3、短途用车实行送达再接制度。

4、办公室统一协调派车,实行出车在登记薄和小黑板上登记制度,平衡司机工作量,避免疲劳驾驶。

5、司机负责填写“出车登记簿”。出车登记簿分为里程、地点、用车人、油票数量等项目,由司机本人如实填写,一天一登记、一月一小结,交办公室主管人员审核后,做为司机领取补助及年底考核司机的依据。

三、开车

1、司机和办公室主管人员通讯工具要24小时保持畅通。办公室主管人员和司机的通讯补贴按有关规定执行。司机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司机必须坚守岗位,随叫随到。

2、司机行车时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身心不适随时报告,严禁疲劳驾驶。

3、车管人员和司机要保持车况良好,严禁派、开病车,消除事故隐患。

4、司机不准私自用车和酒后开车、让他人开车,否则扣发本月出车补助,同时,后果自负。情节严重者,另行研究处理。

5、机关所有工作人员不准私自开车,否则,需写出书面检查,并处以一定数额罚款。

四、车辆停放

1、市内工作时间以外一律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并将钥匙和存车牌随身携带;

2、市外停车,应交有关人员看管,或司机本人看护,不准将小车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否则出了问题按濮综治办(1994)12号文件精神,除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还要对直接责任人实行经济处罚。

五、油料管理

1、车辆燃料实行定点加油。加油时凭车管人员开具的加油批准单,司机到定点加油站加油,加油后2个工作日内将加油站工作人员签字的回执联经车管人员登记后交计划财务科留存。

2、长途出车途中加油,可由司机掌握适量购买,用车人审签后及时报办公室主管人员登记报销。

3、车管人员每月将油料购置、使用情况盘点一次,在办公室主任碰头会上通报情况。每辆车的行驶里程、耗油情况,半年统计一次,将统计结果送领导传阅。

六、车辆维修

1、首先要加强车辆保养。要定期按要求进行保养,防患于未然。车辆需经常保持车内外清洁卫生,机件要定期检查、擦拭、保养,确保行驶安全。

2、车辆出现故障时,要先进行自修。

3、送修理厂维修。自修不成时,由机关二名以上司机及车管人员进行会诊。大额维修由司机、车管人员和采购小组成员共同办理,按照采购程序的要求,拟定维修目录,讲定价钱,编制预算,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审批单;小额维修(预算金额200元以下)由司机、车管人员办理。凭维修申请审批单到指定厂家维修。修理时,本车司机要一直在场,监督修理。修理完毕,车管人员会同司机或有关人员一起检查维修情况,确保修理效果。并按有关财务规定及时报送维修回执单。

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一、局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调度用车。办公室应认真履行职责,从严把关,确保工作用车(优先保证局领导公务用车),杜绝不合理用车。要经常提醒、教育驾驶员安全行车,定期安排车辆保养,及时排除故障,保持车况良好。

二、为方便管理、合理调度,除紧急情况外,在岛内用车时,应提前半天通知办公室。如需要出岛,应提前1天通知办公室。

三、车辆原则上不能私用和外借。单位职工如遇特殊情况需用车,办公室可酌情安排。如确有必要外借的,1天以内由办公室主任决定,1天以上须经局领导同意。并进行出车登记。

四、驾驶员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单位各项制度。对于不守纪律和制度、不服从办公室统一管理、以及未经主管人员安排而擅自出车的,给予必要的教育和处罚,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固定职工予以行政处分,临时工予以辞退。

五、除特殊情况并经办公室领导同意外,车辆夜间不得在外过夜,驾驶员须将车辆停放回单位车库内。如不遵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确保安全。平时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七、发现故障,驾驶员须及时报告车管员,车管员须及时向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汇报。车辆维修、设备更换和增添须经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同意,司机不得自行决定(特殊情况除外,但事后应及时报告)。办公室要认真选择车辆维修单位,车辆修理完毕后,须由车管员和驾驶员对修理项目进行仔细的验收。验收合格的,方能结算有关费用。

八、在全市尚未统一指定公务用车加油点前,由办公室根据油料质量、价格,及加油站所处地点,逐步实行定点加油制度。驾驶员在发现油料不足时,要及时加油,尽量减少途中加油次数。

九、实行车辆行车里程,油料消耗月报制度。驾驶员每月底要将里程表数字、油料消耗量报给车管员,由车管员负责统计、考核并及时向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汇报。

十、实行公务车辆保险政府采购制度。

第6篇 s住宅小区车辆管理规定

住宅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1】

为了物业管理区的宁静与安全,规范辖区内的车辆停放,为业主提供高效而且安全的服务,保障车辆停放有序,交通顺畅,避免车辆丢失事故的发生,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本中心负责辖区内交通管制和机动车辆及单车的停放管理工作。所有车主在物业管理区内均要按照中心规定的有关场地、路线和时间行驶以及停放,并缴纳相应的停放费用。车场管理员要具备敬业精神和高度的责任心、纪律观念,尽职尽责,做好巡视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严禁擅自离岗;文明执勤,认真检查,热情服务,及时指挥车辆停放,维持场内秩序。

2、机动车辆停放场地将采用24小时值班并做好记录,严格按消防规定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

3、停放场内保持清洁卫生,无关人员不准随意进入。不得在场内摆买、会客、喝酒、睡觉或喧哗、吵闹和长时间聊天等。禁止装截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4、车辆进入停放场,必须服从管理员的指挥和安排,征得管理员同意后方可进入;车辆进出要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距离,不得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车场管理员应认真核查车型、车牌号和车辆有无上锁或外部破损等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车主并作好登记。

5、所有在停放场固定车位存放的机动车辆都必须向中心提供保险公司保险证明(如全车盗抢险、无过失责任险等)和行驶证等有关证件(交复印件),填写《车位租用登记表》,否则一切责任有车主承担。

6、 固定车位的机动车辆必须在指定的专用车位停放,临时车辆按管理员指定位置停放。车主要带走车上所放置的物品,并锁好车锁、车门和车窗,否则责任自负。

7、进入车场时严禁携带或装载易燃物品和危险品(如烟花、爆竹、汽油、酒精、香蕉水、炸药、等),禁止在车场内吸烟,以确保车场安全。

8、车主要爱护停放场内的消防、供水、供电、通讯等一切专用设备和公用设施。不慎损坏时需按价赔偿,若造成严重事故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9、车主要严格按照中心规定的停放费标准,按时缴交。凭统一规定的收费票据发放出b入卡,凭卡进出,否则车辆不予进入停放场,超过 月欠缴停放费者将取消原固定车位,临时停车者由车场管理员指引停放位置,发放临时出入卡,并根据停车时间按规定缴交停放费。

10、若车主不慎丢失出入卡,应立即通知停放场管理员,车主应提供有关资料经核实后缴交成本费由中心补发出入卡。

11、 若机车车辆在停放场内停放后被损坏者,原则上由损坏双方协商解决,严重者可向保险公司索赔,当班管理员与物业管理中心共同协助调查处理。

1 2 、所有停放车辆必须在当日23时30分之前进入停车场。停放在大门之外产生的一切后果有车主承担。

住宅小区机动车管理规定【2】

(一)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管辖区域内。

(二)外来车接送管辖区域内用户可以进入,但落客后必须马上驶离,不得停留。

(三)进场,领取车辆出入卡,车辆出场交回出入卡,并核对放行,如长期在管辖区域停放的车辆,可到服务中心办理月卡和年卡。

(四)车辆必须由专人驾驶,同时认人放行,若非车主驾驶,必须由车主陪同驾驶者前来车场治安岗讲明,并交亲笔委托书,方可出场。

(五)驾驶者必须关好车门窗,调好防盗系统到警备状态,有效证件及车内贵重物品必须随身携带,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载货出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时,必凭《搬出放行条》出场。

(七)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进出车路口,上下行道、草坪等。

(八)不准停车场试刹车、练习驾车、停放车辆如有滴漏机油等,车主必须清洁干净。

(九)在住宅区的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不得鸣号,如车辆损坏路面或公共设施,应按价赔偿。

(十)凡运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枪、火药及其他不安全物资的车辆及2.5吨以上货车,不得驶入住宅区内。

(十一)按时交纳停车费,不得拖欠。

(十二)不准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安管员执行公务。

(十三)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因交接班不清而造成事故的,追究交接班双方责任。

第7篇 校内车辆进出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各处(室):

为加强进出校门车辆的管理,规范校内交通秩序及安全,经学校同意,特制订管理规定如下:

1、学校2、3号门车辆进出,只限学校校车和教职工车辆,其余外来车辆进入校内,必须经门卫询问、检查、登记,方可进入,并按指定的停车场停放。

2、现有学校教职工车辆,以部门为单位,统计姓名、车号上报学校保卫处,办理职工车辆出入牌。

3、长期给食堂、小卖部及部门送货的外来车辆,必须由车主持身份证到保卫处办理车辆出入登记和校门出入证。

4、一号门只限早晨7:40--8:30开放(特殊情况除外),三号门中午时间11:30--13:30,因学生放学进出人员较多,不允许送货车辆进入。

5、严禁外来摩托车、自行车在校内行驶,严禁一切营运车辆(出租车等)进入校内,必须进入,需由保卫处发放特许证,并限速5公里行驶,在二号门停车场停放。

6、校内景观大道、教学、实验、实训等路段和区域,严禁停车。

7、进入校内的所有车辆,严禁在校内鸣笛。

8、施工用车,提前由部门告知,在保卫处办理车辆出入证,从三号门进出,按指定路线行驶。

第8篇 教练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一、教练车辆的日常安全检查为本车教练员,对教练车辆的行车安全负主要责任。

二、教练车辆由总教练监管日常培训和行车安全,对教练车辆的安全负领导责任。

三、教练车辆由安全管理办负责人督查日常安全检查情况和训练情况,对教练车辆的安全负监管责任。

四、任何人员不得在没有上级领导交办工作和训练任务的情况下私自动用教练车辆。

五、建立教练车辆安全技术档案,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六、教练车辆必须参加年度审验,准时进行二级维护,确保教练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和行车安全。

七、对教练车辆的日常维护教练员要做到一日三检,每日出车前、行进中和收车后,应对车辆进行燃气、燃油、润滑油、冷却水的补充检查,轮胎气压、cng气瓶及管线是否正常,必须做好安全性检查(机油、灯光、制动器等)。

八、教练车辆在冬季出车前必须先预热,训练过程中如果发现车辆有异常应立即停车检查,及时维修。

九、教练车辆在收车后要将驾驶室内外打扫干净并关好门窗车灯等,把钥匙放在指定位置。

十、教练车辆要保持干净整洁,车内无灰尘、无异味、无油污、无杂物。驾驶室、两侧门及座套内,前后工作台,不允许堆放闲杂物品。后备箱不得乱放垃圾等闲散物品,保持车厢整洁。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其主要目的是维护车辆的车容和车况,特别是安全部位,使教练车辆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否则根据情况予以处罚20-200元罚款。

十一、教练车辆报废规定。教练车辆经长期使用后,技术性能变坏,经济效益变差,确无修复价值的,应做报废处理,报废程序及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凡符合报废条件的车辆,由驾校提出报废意见,报驾校主管部门复审审批。

十二、教练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驾校教练车辆安全运行,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达到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

十三、教练车辆在日常维护中需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并按规定携带警示三角牌 ,灭火装置。

十四、由安全办组织对教练车辆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检查发现的隐患及违章操作责令现场整改,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罚20-200元,对下发整改通知书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方可投入教学,否则,从重处罚。

第9篇 有限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f有限公司车辆管理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__ __ __ __ 有限公司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规范。本标准适用于__ __ __ __ 有限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车辆保修申请单》《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车辆管理登记表》3 要求一切对于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动应按本标准规定。

3.1 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统一由销售部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销售部主管指派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3.2 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销售部主管申请调派,销售部主管应事先得到董事长批准,销售主管或董事长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

3.3 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3.4 未经销售部主管或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3.5 费用报销

3.5 .1 公务车油料由销售部主管指定单位办理,外出购油及维修须经销售部主管批准后,凭发票实报实销。

3.6 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销售部主管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事先应向主管及时报告。

3.7 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销售部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3.8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销售部主管批准。

3.9 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3.1 0 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3.1 1 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3.1 2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销售部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3.1 3 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a. 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

a. 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

a. 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

d. 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3.1 4 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按

3.1 3条执行。

3.1 5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按

3.1 3条执行。

3.1 6 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3.1 7 在销售部领导下,公司驾驶员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3.1 8 凭“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出车,未经销售部主管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3.1 9 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3.2 0 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3.2 1 驾驶人应严守交通规则,交通违章按

第十一条 处理。

3.2 2 对用车者服务

a. 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a. 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a. 司机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d. 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a. 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a. 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3.2 3 离车注意

a. 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a. 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3.2 4 出发前后工作

a. 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a. 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a. 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d. 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责任者报告。

3.2 5 个人形象

a. 司机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a. 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a. 注意个人言行;

d. 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

3.2 6 因公外出晚间23时以后返回公司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况凭票报销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车费。

3.2 7 司机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

3.2 8 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包括货车、叉车、拖拉机等)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3.2 9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3 0 本制度经人事行政部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施行,人事行政部对其负有解释权。

第10篇 某某集团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某集团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总则

第一条为了节约公司公务用车费用开支,提高公务用车的效率,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公务车辆为公司现有的:

__e车一辆

__e车一辆

__轿车一辆。

车辆管理规定

第三条对司机的要求:

1.公司车辆应用于公司处理公务事宜,驾驶员未经行政部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练习驾车;

2.司机应爱惜所驾车辆,由于驾驶不当或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除保险赔付外的一切费用由驾驶者承担;

3.驾驶人员在没有出车任务时,应在司机办公室待岗,不得擅离职守;

第四条车辆用油管理要求:

1.行政部按每月核定的出车公里数购买油卡,油卡由行政部办公室管理,司机加油时需要登记后领取油卡。不得无卡加油,特殊情况应通知行政部后方可加油,且无卡加油的次数不得连续超过两次;

2.司机因公出差需在途中加油时,应提前告知行政部,回公司后应及时提交部门审核及报销;

第五条车辆维护管理:

1.所有车辆由公司统一安排定期检修、保养。未经允许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送到修理厂修理,否则费用自付;

2.需要维修的车辆,由司机提出申请,经行政部批准后在公司指定得维修站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财务划帐转拨,不予支付现金;

车辆使用规定

第六条行政部安排用车应按照使用者重要性来安排优先级,派车必须首先考虑优先等级高的人员用车。下级申请用车必须在确认优先等级排在其之前的人员无用车需求,方可出车。

第七条具体关于每辆公务用车驾驶员、使用范围及使用权限优先级的规定如下:

1、__e车:

--驾驶员:

第一驾驶员:__;

第二驾驶员:__

--用途:主要用于每日接送董事长、总经理等公司高层领导上下班和到机场、火车站、宾馆等地接送公司重要客人、外宾朋友及上级领导等

--服务对象优先级:

董事长、副董事长

总经理、vp

重要客户

政府要员

投资人

2、__轿车:

--驾驶员:

第一驾驶员:__;

第二驾驶员:__

--用途:到机场、火车站、宾馆等地接送公司重要客人、外宾朋友及上级领导等;接送公司高层或技术人员出差到乘车、乘机地点接送及外出办理公司日常事务;

--服务对象优先级:

公司重要客户;

政府要员

投资人

董事长、副董事长

总经理、vp

技术人员

3、____e车:

--驾驶员:

第一驾驶员:__

第二驾驶员:__

第三驾驶员:__

--用途:主要用于接送往来客人,技术人员外事工作及因出差至机场、火车站;公司日常外出办理事务、采购物品或经行政部批准的全公司性的或部门组织的职工有关活动用车。

--服务对象优先级:

公司客户

技术人员

员工集体活动

行政外出采购人员

第八条公务用车的审批制度。

1.除附录ⅰ所列的固定性出车之外,员工如需用车,应提前一天至行政部填报派车单(见附录ii),司机凭行政部门签字批准后的派车单方可发车。如确有紧急情况可以当天填报派车单出车;

2.公司内部用车应由行政部统一调度,车钥匙统一放在前台进行保管,非固定性用车发车之前和返回之后需要到前台进行登记。除非特殊情况,每晚钥匙必须归还至前台。

3.用车人必须让车辆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并做返回登记;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部门,并说明原因;

4.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司机和车辆出车。董事长、总经理用车必须告知行政部门;其他员工需要用车,如驾驶员未接到经有关部门的派车单不准出车。

第九条因私用车规定:

1.员工因私用车不能影响和妨碍公务用车;

2.员工私人用车收费标准为1元/公里,公里数核算自出车库地至回库地之实际距离,所收取费用补充到当月邮费预算中

3.员工在因私用车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第十条管理办法自20__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有关未尽事宜,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11篇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及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国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安全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本公司从事危险化学品装载、道路运输、运输途中停车、停车以及停车管理等活动的驾驶员、押运员和停车场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已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凭备案信息卡进入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须在车辆或者罐体的尾部安装告示牌,标明化学品的名称、种类、罐体容积、最大载质量、施救方法、企业联系电话;在车身两侧和尾部喷涂'毒'、'爆'字样;在车辆或者罐体的尾部和两侧粘贴反光带,标示车辆或者罐体的轮廓。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罐车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 对装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罐车推广使用han阻隔防爆技术。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安全管理要求:

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

2、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应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分别设置易燃易爆区、低毒区和一般化学品停放区,做到分类停放。严禁将化学品性质或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内。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24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预案迅速处置。

第五条

公司专用停车场必须接受以下相关部门的相关监督管理:

1、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停车场的安全监督管理;

2、公安局治安部门对停车场资质的审批和运输安全规范的监督管理;

3、公安局消防部门对停车场安全设施配备的监督、检查及验收管理。

第六条

公司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以下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1、停车场要保证专用车辆有地方停放,专用停车区域(周围)悬 挂或粘贴'危险'标志。

2、所有在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不允许装载有危险货物。

3、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对车辆出场、回场进行登记,对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停车场的安保状况负责。

4、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5、停放的车辆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挡消防栓。

6、停放的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7、停放车辆按顺序停放在专用停车场所,现场应设置定置线、区域标志、警示标志、道路指示标志、限速标志、进出口标志、减速带等。

8、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内。

9、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10、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车场内应保持清洁和道路畅通,进出口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11、配备必要的安保设施和监控系统,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12、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停车场。

13、做好《停车场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停车场场记录》等相关记录。

第七条

公司建立专用停车场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第八条

停车场若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 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

第 九条

公司对违反危险化学品车辆停放管理的行为人,按照责任追究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第12篇 小区大厦车辆交通管理规定-5

小区(大厦)车辆交通管理规定5

为了维护小区/大厦交通秩序,保持小区/大厦安静、整洁和道路畅通,特制订本规定:

一、实行物业管理与公安交通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小区/大厦内的车辆停放管理工作,严禁乱停乱放,防止车辆丢失或损坏。

二、建立机动车通行证制度,禁止无关车辆通行,业主车辆需在车窗前张贴小区通行证。外来车辆进出小区实行换证登记、放行制度。

三、服从现场管理员的现场管理和指挥,车主需严格遵守道路安全法规,按规定地点依次有序的停放车辆。

四、小区/大厦内行驶车辆应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得鸣号和超速超车,车辆交会时应相互避让,注意行驶安全。

五、小区/大厦内设有固定、临时停车位,业主需在固定车位停放车辆。外来车辆进入大厦/小区时应按规定停放在临时停车位内,并缴纳一定的停车费用。

六、小区/大厦内停放车辆实行有偿服务,物业公司只收取车位使用费,不承担车辆及财物的保管义务。对大厦/小区内车损事故,物业公司协助有关部门作好理赔工作,不承担车主的车损赔偿责任。

七、非停车位禁止停放任何车辆(自行车、摩托车),因违章乱停乱放造成事故或失窃的,由车辆使用人自行负责;因违章停车,造成车辆堵塞及其它责任的,物业公司有权报请并协助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八、车主在停放车辆后,应及时锁好门窗,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得将贵重物品遗留在车内,对违反规定造成失窃的,物管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九、小区/大厦实行人车分流(单向行驶)管理,业主、家属及来访者不得在主干道练车、玩耍和做影响道路安全的行为,保证小区/大厦内的道路交通安全。

十、除装修、搬家外,禁止货运车辆进入小区/大厦,出租车不得进入小区/大厦

第13篇 小区非机动车辆临时停放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小区规范管理,维护小区内的生活秩序,保护业主合法权益,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 室外停车场只用于业主及访客非机动车辆的临时停放,请按小区的指定区域整齐摆放。

2、 室内停车场采取登记管理制度,并请按小区规定时交纳停车费,每月15-50元,视车型不同而定。

3、 服从小区保安员的指挥,严格按照小区制定的道路行驶和停放。助力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转弯时,应当提前开启转向灯;驾驶过程中注意车速安全,请勿以手持方式使用移动电话;小区内遇人时,应当减速比让。

4、 进入小区业主的非机动车辆应证照齐全,车况保持良好,应经常检查车闸、车锁等,做到灵敏有效,如有损坏及时修理。

5、 非机动车出入小区必须下车推行,注意交通安全。

6、 在小区内严禁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必须停到制定的车棚、车库内。

7、 进入小区送货的非机动车,禁止长时间停留在小区内。

8、 物业公司保卫部将定期清理残破、无证无照和无主的非机动车。一月内无人认领的按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处理。

第14篇 a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节约公司公务用车费用开支,提高公务用车的效率,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公务车辆为公司现有的:

l××商务车一辆

l××××商务车一辆

l××轿车一辆。

车辆管理规定

第三条 对司机的要求:

1. 公司车辆应用于公司处理公务事宜,驾驶员未经行政部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练习驾车;

2. 司机应爱惜所驾车辆,由于驾驶不当或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除保险赔付外的一切费用由驾驶者承担;

3. 驾驶人员在没有出车任务时,应在司机办公室待岗,不得擅离职守;

第四条 车辆用油管理要求:

1. 行政部按每月核定的出车公里数购买油卡,油卡由行政部办公室管理,司机加油时需要登记后领取油卡。不得无卡加油,特殊情况应通知行政部后方可加油,且无卡加油的次数不得连续超过两次;

2. 司机因公出差需在途中加油时,应提前告知行政部,回公司后应及时提交部门审核及报销;

第五条 车辆维护管理:

1. 所有车辆由公司统一安排定期检修、保养。未经允许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送到修理厂修理,否则费用自付;

2. 需要维修的车辆,由司机提出申请,经行政部批准后在公司指定得维修站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财务划帐转拨,不予支付现金;

车辆使用规定

第六条 行政部安排用车应按照使用者重要性来安排优先级,派车必须首先考虑优先等级高的人员用车。下级申请用车必须在确认优先等级排在其之前的人员无用车需求,方可出车。

第七条 具体关于每辆公务用车驾驶员、使用范围及使用权限优先级的规定如下:

1、××商务车:

l驾驶员:

u第一驾驶员:×××;

u第二驾驶员:×××

l用途:主要用于每日接送董事长、总经理等公司高层领导上下班和到机场、火车站、宾馆等地接送公司重要客人、外宾朋友及上级领导等

l服务对象优先级:

u董事长、副董事长

u总经理、 vp

u重要客户

u政府要员

u投资人

2、××轿车:

l驾驶员:

u第一驾驶员:×××;

u第二驾驶员:×××

l用途:到机场、火车站、宾馆等地接送公司重要客人、外宾朋友及上级领导等;接送公司高层或技术人员出差到乘车、乘机地点接送及外出办理公司日常事务;

l服务对象优先级:

u公司重要客户;

u政府要员

u投资人

u董事长、副董事长

u总经理、 vp

u技术人员

3、××××商务车:

l驾驶员:

u第一驾驶员:×××

u第二驾驶员:×××

u第三驾驶员:×××

l用途:主要用于接送往来客人,技术人员外事工作及因出差至机场、火车站;公司日常外出办理事务、采购物品或经行政部批准的全公司性的或部门组织的职工有关活动用车。

l服务对象优先级:

u公司客户

u技术人员

u员工集体活动

u行政外出采购人员

第八条 公务用车的审批制度。

1. 除附录ⅰ所列的固定性出车之外,员工如需用车,应提前一天至行政部填报派车单(见附录 ii),司机凭行政部门签字批准后的派车单方可发车。如确有紧急情况可以当天填报派车单出车;

2. 公司内部用车应由行政部统一调度,车钥匙统一放在前台进行保管,非固定性用车发车之前和返回之后需要到前台进行登记。除非特殊情况,每晚钥匙必须归还至前台。

3. 用车人必须让车辆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并做返回登记;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部门,并说明原因;

4. 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司机和车辆出车。董事长、总经理用车必须告知行政部门;其他员工需要用车,如驾驶员未接到经有关部门的派车单不准出车。

第九条 因私用车规定:

1. 员工因私用车不能影响和妨碍公务用车;

2. 员工私人用车收费标准为 1 元/公里,公里数核算自出车库地至回库地之实际距离,所收取费用补充到当月邮费预算中

3. 员工在因私用车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第十条 管理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有关未尽事宜,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15篇 液体储运进厂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1、承运单位负责人或调度每天对驾驶员入厂前进行安全讲话、检查安全附件、交代注意事项.

2、车辆在停车场按规定,一次排齐不得乱停乱放,司机劳保着装要整齐,严禁携带烟、火入厂,严禁穿带铁钉鞋和非防静电服进入装卸区域,手机必须交于地�间保管。现场讲究文明礼貌,否则将处于驾驶员停止装卸物料

3、运输危化品车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专用车辆应当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要求悬挂标志灯、标志牌。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经过有资质的部门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装卸。

4、运输危化品车辆安全附件(尾部接地带、安全阀、液位计、压力表、温度计)齐全完好,并配备灭火器,灭火器处于有效期内,压力正常。否则不予装卸

5、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出厂,严格按照指定的路线行驶,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强超抢道,超速行驶。否则将对超速车辆驾驶员,不予装卸。

6、车辆在装卸过程中发生故障,立即通报岗位人员,严禁在装卸区域内修理车辆。司机上车操作必须使用防爆工具,夜间装卸必须使用防爆照明灯具

7、装卸车过程中,司机负责检查槽车液位变化及阀门状态,冬季要特别注意是否有冻凝,发现异常及时与岗位人员联系;冻凝车辆严禁继续装卸车,不允许在现场进行排放、解冻作业。

8、装卸车过程中司机不允许私自关闭装卸车阀门。装卸车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界面进行操作,严禁司机开关装置工作界面内气相、液相线上的控制阀,槽车部分的阀门、液位计等附件由司机操作,岗位员工不得操作槽车部分的阀门。

9、为保证公用工程联合车间液体储运装置装卸车物料安全有序地运行,经车间合理规划,决定常压罐车从新建地衡进出,地�间和装车人员注意控制车辆,避免和轻烃车辆交叉作业(轻烃进车时,新地衡禁止进出车辆)。新地�运行由�间班长根据现场车辆调整运行方式,望各承运单位遵照执行 。

10、车辆进入装置区域严格服从统一管理,对不服从管理或现场严重违章者,无理取闹者,停止装卸,严重妨碍生产者,不听劝阻,交付公安机关处理。

11、现场损坏的配件(包括:静电接地夹、垫木、标示牌、安全带、鹤管、金属软管等配件,损坏者,依照原价赔偿)。

12、现场联系取样,白天联系地�间夜间联系装卸班值班人员严禁取样现场乱排乱放。举报电话:_______________

13、车间根据视屏监控和不定期巡视检查现场情况,区域出现违规停止装卸。

14、要求进车场车辆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南北方向停放,要求每车熄火后必须垫放枕木,防止车辆溜车。停车场严禁夜间停放车辆。雷雨天气和风力5级以上严禁取样和装卸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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