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带使用管理规定
1、凡在离地面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的高处作业,均视为高处作业;
2、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安全带应有双保险,同时系挂并应采用高挂低用的方式。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体上(如隔离开关支持绝缘子、瓷横担、未经固定的转动横担、线路支柱绝缘子、避雷器支柱绝缘子)。
3、安全带严谨采用低挂高用的形式,高处作业如安全带无固定挂处,应拉设安全绳(满足强调的钢丝绳或尼龙绳),把安全带挂在安全绳上,如在台架最上层的中间作业,安全带无法挂在电杆上,挂在台架上又不能满足高挂低用原则,此时应在作业上方两条杆之间拉设一条安全绳,将安全带挂在安全绳上。
4、上下杆塔或者在杆塔上作业移动过程中,不得失去安全带的保护;
5、登杆塔前应检查安全带绳带有无变质破损现象,检查有无试验合格标签及合格标签是否在合格有效期内;
第2篇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保安人员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保安人员管理规定
(1)值班不准打与业务无关的电话,非保安人员不得进入值班室,任何不准在值班室会客或聊天。
(2)遇到报警时,值班人员应沉着、冷静、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或值班主管报告,值班人员不准错报,不准随便离开值班室,如擅自离岗、按失职论处。
(3)值班人员必须经常打扫卫生,保持值班室干净、整齐、各类控制台无灰尘。
第3篇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制度
—、为了贯彻<<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59—99)中文明施工要求,推行现代管理体制,加强公司各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工程施工顺利进行,进一步树立公司形象,建设企业文化,根据建设部15号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省、市及总公司有关统一标识和施工现场宣传的文件精神,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设置高2.5米的围墙, 非主要路段的工地设置不抵于1.8米的围墙或围挡。围墙在设置期内要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
三、施工现场大门用铁质材料制作封闭式大门,大门要求整洁、美观、牢固。严格门卫保卫制度,在大门一侧要修建门卫室,室内挂门卫制度,要严格执行,严禁闲杂人员进人施工现场。进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卡和安全帽。
四、施工现场必须统一使用甘肃建工集团标志,标志一律以蓝色为背景,标志为白色。工地大门以蓝色乳胶漆涂刷,以白色乳胶漆书写“甘肃建工”四个字,字体为黑体字。工地围墙或围挡以蓝色乳胶漆涂刷底色,书写白色字“甘肃三建、风光无限”以及公司的质量方针及服务宗旨,逐步形成三公司的企业文化。
五、施工现场内道路、料场应硬化,保证不扬尘、不泥泞,有防止车辆将泥浆带出工地而造成现场外的环境污染的措施。
六、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机械的设置堆放、临舍的搭设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总平面布置图的要求实施。各种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安全并有标志牌。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必须分开堆放,及时清运,保持现场清洁卫生。
七、现场内搭设临建,生活区和办公区要明显分开,临舍搭设要统一、整齐、美观,临舍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5米,硬化地面,办公室有条件的要吊顶。施工人员的生活区应符合有关卫生规定要求,保持干净、卫生、整洁的环境。
八、工地内设置六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卫生须知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九、凡在建工程项目,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59—99)的要求,实行立网式封闭防护。 封闭防护必须用合格的绿色密目式安全网,封闭高度应高出作业面1.5米以上,围网一律挂在围杆内侧,要求平整牢固,周围人行通道的上方搭设整齐安全可靠的防护棚。
十、现场需设置食堂的只能集中设置一个,统一就餐,不得一个施工队设置一个。炊事员要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体检合格证,食堂应在明显处张挂卫生许可证和卫生责任制。
十一、工地厕所有条件的一定要采用水冲式,保持卫生清洁,无大小便横流、蝇虫滋生。因特殊情况采用旱厕的要规范修建,并做到便坑加盖,专人清扫,及时清运。凡高层建筑施工要每隔五层设置一个流动式厕所,并由专人管理清扫。
十二、要设置工人学习和娱乐的场所。要有医疗急救措施、器具。有条件的要设淋浴房,无条件时,可与附近浴池联系,签订合同,保证职工洗澡。
十三、各项目要制定创建文明工地计划,确定组织机构,制定目标、措施,责任落实到人。施工区域内,划分卫生责任区,随时保持现场整洁卫生,有明确并严格执行的安全、文明管理制度,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并定期进行岗位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生产教育。
十四、各种机构人员图表,岗位责任制要上墙,统一规格、材质,铝合金框,面层玻璃,内容统一打字。
十五、施工现场人员,在现场一律佩戴工作卡,现场施工人员一律佩戴符合国标的安全帽。
十六、施工现场要挂安全标志牌,如安全通道、防止坠落、小心触电等,标志牌要符合国标,挂在相应处。
十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对违反规定,公司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并对项目经理及责任人依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奖惩条例进行处罚。
十八、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承建的所有施工项目。
十九、公司生产安全部负责全公司的文明施工的管理检查工作,各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第4篇 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1、进入___风电场项目部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安全帽的扣带,并按规定穿戴好防护工作服和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外部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进入___风电场项目部施工现场人员,禁止吸烟;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上班作业。
3、施工现场存放的材料、设备,应做到存放场地安全可靠,材料、设备存放整齐,有便利的通道,必要时设专人进行看护。
4、施工现场地面上有孔洞、坑道、沟口、闸门口、升降口、漏斗口等危险处,应设有安全防护拦杆设施,并悬挂明显标志。如现场临时施工打开的孔洞、坑道、沟口、闸门口、升降口、漏斗口等危险处,应设安全警戒带,并派专人看护,施工完毕应立即加上盖板或装上防护栏。
5、起重机设备在使用前要经过荷载试车试验,试车前应注意检查大钩、钢丝绳、行走机构和电气部分等。操作人员包括司机和起重工应持证上岗。使用时,应设专人指挥,禁止斜吊,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的上面,或者在吊运物品的下面停留、行走,在货物悬空时,驾驶人员不能离开操作岗位。
6、凡坠落高度在二米和二米以上,且在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从事高处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按标准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和穿软底鞋,不准穿塑料底和带钉子的硬底鞋。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上,施工站人的工作面应铺设、固定木板或马道板,并搭设1m高的护身栏杆。
7、凡经医生诊断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精神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8、在厂房顶、陡、悬崖、杆塔、吊桥、脚手架以及其它危险边沿进行悬空高处作业时,临空一面必须搭设安全网和防护栏杆。工作人员必须按标准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安全网必须随着工作面的升高而提高,安全网距离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超过3m。
9、在单杆上进行悬空高处作业前,应确认单杆埋设是否牢固,强度是否足够,并应选合适杆型的脚扣或踩板上杆作业;按标准系好合格的安全带,严禁用麻绳等代替安全带登杆作业;在结构架、杆上作业时,地面应有人监护、联络。
10、高处作业时,不得坐在平台、孔洞、井口边缘,不得骑座在脚手架栏杆、躺在脚手板或安全网内部休息,不得站在栏杆外的探头板上工作和凭借栏杆起吊物体。
11、遇到五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时,没有特别可靠的安全措施,禁止高处作业。
12、常用安全用具、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安全用具、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到劳动人事部允许生产的正规厂家去购买,且必须经安全主管部门的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3、现场施工使用的氧气和乙炔瓶之间的间距要有10米远,气瓶上应装有防震胶圈,气瓶不得放在太阳下暴晒,注意轻搬、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氧气瓶不得接触易燃、易爆和热源辐射加温。
14、禁止把氧气瓶和其它气瓶混放在同一仓库内,易燃品、油脂或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同氧气瓶一起运输和存放。
15、氧气瓶阀冬季冻结时,可用热水或水蒸气加热解冻,严禁用火焰烘烤和钢铁一类的器具猛击,更不能猛拧减压表或高压调节螺丝,以防氧气大量冲出而造成事故。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允许全部用完,至少应留有98~196kpa的余压力。
16、从事电焊接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焊工上岗证;工作时必须使用镶有滤光镜片的面罩,从事气焊、气割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有色眼镜,露天作业遇雨时,必须采取防雨措施,不得冒雨作业。
17、在容器内焊接,其内部温度不得超过400c。否则,应轮换作业,并采取通风保护措施(如安装抽风机等)。
18、现场施工用电应按照《____项目部现场施工用电管理措施》的规定执行。临时或永久用110v以上的照明线路,必须绝缘良好,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并在经常有车辆通过之处,悬挂高度不得小于5m。
19、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地点、井坑、洞内和金属容器内部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行灯必须带有防护网罩。
20、驾驶员在出车之前,必须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尤其是对刹车和方向进行检查确认,严禁车辆带病行驶,严禁司机酒后驾车。
21、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遵章守纪,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员、超载、超速,确保行车安全。
22、违反本规定的现象,一经发现处以200元的罚款。被处罚人员三天内自行将罚款上交公司财务,每超过二天罚款额加罚一倍。
第5篇 项目施工现场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项目施工现场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1、宿舍内应保持清洁卫生,各类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2、住宿人员应做到单人独铺,严禁在宿舍内设置通铺。
3、不准使用煤油炉、煤油灯和煤气包等明火照明和做饭。
3、宿舍内不准摆放易燃、易爆和易挥发中毒的物品。
4、宿舍内电线应由专业人员进行铺设,线路均应套管铺设,各类插座应在墙壁上固定,禁止严禁乱接电源,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取暖和做饭。
5、养成良好习惯,倡导文明新风,在宿舍内严禁大声喧哗,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6、严禁在宿舍内开展黄赌毒等违法活动。
第6篇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的规定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安危、人民幸福的大事,为强化各岗位人员思想意识,提高队伍素质,维护公司信誉和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方针,特定本制度,望各施工单位自觉遵守执行。
一、 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1、 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工种(专业)的操作规程、技术规范。
2、 实行统一领导、逐级负责制,严明劳动纪律和明确工作职责,各工作岗位的员工必须服从各工种、各专业负责人的领导,各工种、各专业的负责人服从工地项目负责人的领导,工地负责人服从分公司领导。各岗位员工对本班次工作面内的工作负责,各专业、各工种的各级负责人对本施工范围的生产过程负全面责任,工地项目负责人对本工地的施工过程负全面责任。
3、 强化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执行施工技术交底和“三检”制度,实行层层责任制,谁出问题谁负责责任,并且落实到每个岗位责任人。
4、 施工过程中,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按技术规定的现象:
a、 泥工:项目部分项验收,及适时抽验如有未按技术规定施工的现象罚款一次,一处罚款500-2000元不等。
b、 其他:参照有关规程、规范中的要求执行,施工工艺参图纸。
c、 外墙挂网、喷浆等系列施工工艺参项目部所发指令。
5、 施工过程中因技术原因在工程结构或实物上造成质量缺陷的现象:
a、 泥工:造成内外墙空鼓、脱落、混凝土落震等。
b、 其它:参照各有关规程、规范及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要求进行考评。
c、 按每处计算,甲方处以乙方每不低于2000元罚款,造成返工或质量事故的,乙方应负责因返工引起的一切经济费用和法律责任。
6、 对于技术过硬,工程质量一贯保持优良的先进施工队伍或个人将实行优质优价,对在施工过程中能按规范及合同的各条款要求圆满完成任务的班组或个人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按项目部奖励执行标准,由甲方直接奖至班组或个人。
二、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安全三级教育”制度,严格执行各工种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技术法规等各种规范。
2、 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外出超过半天(包括半天)必须向项目组书面请假并获批准,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并负责由此引起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 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及正确使用劳保用品,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4、 严禁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赤脚、赤膊上岗,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5、 严禁酒后上岗,不准攀越外架,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6、 严禁随意移动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7、 严禁非专业、非专职人员随意开启机械、电气设备,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8、 高处作业,不准在架上嬉闹和向架外打砖或抛物,违者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9、 上岗时应先检查本范围内(机、电、架等)的各种安全措施是否可靠良好,有问题及时处理或书面上报甲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经济费用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10、 实行层层责任制,要落实到每个岗位责任人,各工种、各专业负责人应对本工种、本专业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对遵守上述各条款并坚守岗位、无发生安全事故的先进个人给予表扬,先进班组甲方将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按该承包项目总完成工程量工资的1%计取)。对于违章作业且屡劝不改者,公司指令该工种负责人对其给予警告、罚款直至退场。
三、 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 文明管理“工完场清”是各工种、各专业、各岗位的基本职责,谁放的建筑废料谁负责清理运走,违者甲方另派其他单位协助,并按实付工资扣该班组的工程款。
2、 各工种、各专业每天下班前必须将各自工作面内的机具整理好,材料(如钢筋、木料等)
要分类堆放整齐,钢筋、木料、铁丝、钉要及时回收当班使用,锯屑、垃圾、场地要清扫,并及时将垃圾运出场外指定地点堆放,违者甲方另派其他施工单位清理,并按实付工资的3~5倍,扣罚该班组。
3、 使用机械或电气设备前每天要做好检查,使用后要清理、保养、润滑并按规定及时拉闸断电。如搅拌机、卷扬机、灰浆机等各种机械设备器材使用后要及时清理粘结在机身的灰浆和机械操作场地的杂物,违者罚款1000元,并负责由甲方另行聘请其他单位协助完成的工资款项。
4、 爱护公共生活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如有损坏或盗窃公司器材者罚款1000元,并追究一切责任。
5、 加强科学管理,按规定合理使用材料,不浪费、不滥用,违者罚款1000元和承担材料损失的经济责任。
6、 做好宿舍、食堂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工作,不留宿外来人员,
7、 不私接电源,违者罚款200元,并追究其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8、 不准打架、斗殴、赌博、酗酒、聚众闹事,违者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交当地公安执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9、 搞好个人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大小便及抛弃垃圾杂物,违者罚款100~500元,屡次劝告不改者,给予警告或清退出场。
10、 以上1~9条对于文明施工的先进个人和班组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故意闹事或盗窃、破坏行为造成不良后果者,将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其他规定:
1、 公司将参照本管理制度按年度对各班组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三方面的“三优班组”和“三劣班组”评比,被评为“三优班组”的,公司将按其结算工资总额的5%~10%予以奖励;被评为“三劣班组”的,公司将按其结算工资总额的5%~10%处罚,并予以清退(以上奖励或处罚款额均由甲方在与乙方进行工程结算时兑现或扣除
2、 本制度随同《协议书》一起实施,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制度未提及的事项,按各级政府颁布的有关文件及本公司的相关制度执行。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第7篇 冶金板块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十七冶集团冶金板块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项目辖区的工作、生活及临时设施的消防管控,防止火灾事故发生,提升公司的外化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应范围
适用于冶金板块项目临时设施,包括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的大临构筑物和使用过程,包括项目部管辖的外协单位所有施工和生活区域的临时设施。
三、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22)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200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2)
《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qg19-2022)
《十七冶资产管理制度》(qg14-2022)
《十七冶消防安全管理检查考核标准》
《十七冶施工(生产)现场临时设施建设实施细则》
四、临时设施的资产管理
4.1.临时设施是指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运行和员工生活的必要条件,在工程项目辖区建造的各种生产、生活简易设施。
4.2.根据《十七冶资产管理制度》(qg14-2022)规定,临时设施的资产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临时设施计划在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
(2)临时设施由项目经理部组织采购并安装;
(3)项目经理部应建立临时设施台账进行实物管理;
(4)临时设施的财务摊销,按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5)项目结束,临时设施可以在公司内部调拨。无法使用的,可以按招标方式,对外销售处理;
(6)销售收入,按公司财务规定执行。
五、项目消防安全管理控制要点
5.1项目经理为临时设施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从临时设施选址、选材、购置、运输、安装、使用和拆卸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并依法承担临时设施的安全管理责任。
5.2 项目经理部应加强临时设施及消防安全管理,执行《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qg19-2022)第13章中规定和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的规定。
5.3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防火安全委员会或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建立例会制度,安全检查制度,落实各项消防措施。
5.4项目部应落实各参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及时与参建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5.5项目部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明确消防器材管理者,保持其有效性;建立消防设施、器材台帐,填写《消防器材配备及维修更换登记表》(sqy-qg 4.16-2022-70),并上传erp模块。
5.6 项目部应建立相关岗位消防责任制,绘制项目区域消防控制总平面布局图,将消防措施纳入施工方案、及时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
5.7新开工的项目部应按规定将大临设施的消防安全纳入统一部署中,所有消防设施应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
5.8项目部应配备专、兼职消防员,建立义务消防队,实行夜晚巡查值班制。
5.9 项目部应履行三级动火管理制度,具体执行《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qg19-2022)第13.4条的规定;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可靠的安全隔离。
5.10项目部应保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项目辖区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11项目部应在作业和生活场所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其指示方向应指向最近的疏散通道入口。
5.12对租赁的临时设施,项目经理部应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责任。
5.13项目部应向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时应组织疏散演练。
5.14项目部应针对临时设施防火制定应急预案,预案编制应执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第5或6章规定,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应急灭火处置机构及各级人员应急处置职责;
(2)报警、接警处置的程序和通讯联络的方式;
(3)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4)应急疏散及救援的程序和措施;
(5)就近医院的交通路线图。
5.15项目部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应急处置和人员救护主要知识,定期组织现场演练,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要掌握科学的逃生、救护知识,一旦恶劣灾害来临,要及时组织人员撤离临时设施。
六、消防安全的技术条件
6.1 临时设施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现场临时办公、生活、生产、物料存贮等功能区宜相对独立布置,防火间距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22)第3.2.1条及第3.2.2条要求;
(2)尽可能选择地势平坦、较周边高出的地方,且具有良好通风、易于采光、易于排水的地块。严禁在可能发生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区域选址;
(3)临时构筑物距危险源应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如高压线、易燃、易爆气体源、腐蚀性气体及其他有毒有害介质,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应采取避雷措施;
(4)相对集中的临时构筑物应留有消防道路和疏散通道;与在建工程应保持安全距离,确实无法满足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5)临时建筑物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等危险源的距离应不小于16m。
6.2 搭建临时设施材料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搭设临时设施,所使用的材料严禁选用木板或其他易燃材料;
(2)同一建设区域内,必须选取色彩、品种、型号规格统一的材料;
(3)采用装配式彩钢板房时,其夹芯保温层材料的阻燃等级必须达到a级防火要求,其内部装饰、装修材料必须采用有阻燃功能的材料;
(4)成品房必须出具合格证,必须提供设计图纸和安装、拆解说明书;
(5)临时设施使用的所有材料,应符合安全、环保、节能的要求;
(6)食堂操作间墙体应当采用砖混结构,禁止使用夹芯板房作为食堂操作间。
6.3临时设施搭建应符合下列要求:
(1)搭建前,由项目经理部根据十七冶《品牌识别手册》要求,统一规划,必要时再征得相关方(含业主方)同意;
(2)搭建要求执行gb50720-202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临时建筑楼层应设不少于2个疏散楼梯,当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且第2层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时,可设置一个疏散楼梯;
(3)临时设施的场地必须硬化,排水通畅;必须统一设置围墙,围墙的设置应能满足各类临时设施使用功能的实际需要;
(4)对于两层或以上的临时设施搭建,应选择具有施工能力的专业队伍按图纸要求建设,使用前组织验收;
(5)在气象条件较为复杂的地区,搭设的临时设施必须采取防强风、防雷击的安全措施;
(6)临时设施内的电源线路、开关、插座、灯具等,应按用电规范统一布置,空调在墙体出口应套有非燃套管加以隔绝;
(7)临时设施之间应当留置消防通道(一般不小于5m),并保持畅通。必须具备消防车和救护车进出的条件;
(8)两层的临时设施应在两端设置楼梯,且最远疏散点到楼梯距离不超过20m,并保持通畅;
(9)两层的疏散通道应设置不少于三个应急灯,分别位于两端及中间点。并按规定配置适配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设置不应影响人员的通行,活动房应接地良好;
(10)集中生活区域内,生活用水点必须统一规划、统一配置;设置的垃圾箱(桶),要定期运送到规定区域;职工食堂和厕所的建设应符合卫生标准和环境要求;
(11)临时设施内严禁用木板再搭设隔间,严禁用木板搭设通道,应设置高低床、配备柜子、脸盆架、鞋架等;
(12)临时设施内临时用电宜采用36v安全电压电气;生活大临应使用36v安全电压电气。使用中的220v电压应分时段供电防止违规使用热得快等电气;
(13)临时设施建设完毕后,项目经理部应组织人员检查验收,填写验收记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4临时设施使用与日常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6.4.1临时设施使用要求:
(1)办公和生活区域内的禁止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严禁焚烧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
(2)职工宿舍禁止私拉乱接电气设备,活动房内严禁使用热得快、碘钨灯等,禁止明火烧水、取暖,严禁使用液化气、电炉等明火做饭;
(2)职工宿舍和办公区域,职工离开时必须将电热毯关闭、将香烟头熄灭、将电器设备电源关闭;
(3)职工宿舍和构筑物的走道、楼梯、出口等部位,要经常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
6.4.2消防和临时设施日常管理要求:
(1)项目经理部消防安全监控要点,执行《十七冶消防安全管理检查考核标准》的规定;
(2)项目部应建立临时设施安全管理责任制,必须安排专人对办公区和生活区进行日常管理,生活集中区,每栋楼应指派一名兼职管理员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填写检查记录;
(3)检查中发现私拉乱接、改造内部结构、改建内部空间,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违规、违纪现象,必须立即纠正;
(4)临时设施的使用单位对其使用区域负有日常管理的职责,适时保洁,每月进行一次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用电等方面检查,特定季节应增加专项检查。
七、临时设施建设审批流程
7.1项目部在临时设施建设前应制定策划书,报公司技术质量部组织相关部门评审,经公司技术总工批准后实施。
7.2项目部在临时设施建设中应严格按策划书组织实施,严格把握临时设施的位置、消防通道、企业外化、材料入口关等事项。
7.3项目部在临时设施建设后使用前由项目部组织自检验,检验合格后,报请公司技术质量部组织验收,项目监管部、安全监管部、办公室、物资部协同验收。
7.4项目部应及时填报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运行记录sqy-qg 4.10-2022-32《办公生活大临设施验收检查表》备查。
八、在建工程防火管理规定
8.1在建工程项目防火安全管理应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22)第4.3条的规定。
8.2外脚手架、临时通道、临边洞口等高处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网,应采用采用阻燃型安全防护网搭设。
8.3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8.4 在建工程的下列场所应配置灭火器:
(1)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
(2)动火作业场所;
(3)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
(4)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宿舍等临时用房;
(5)其他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
8.5 灭火器的配置数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有关规定经计算确定,且每个场所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每100㎡活动房应配备不少于2具灭火级别不少于3a的灭火器,厨房等用火场所应适当增加灭火器的配置数量。
8.6从事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动火前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覆盖或隔离。
8.7 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8.8储装气体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乙炔瓶。
8.9仓库及易燃易爆区域是防火的重点部位,应设置“严禁烟火”、“禁止吸烟” 、“进人库区须知”等警告标志;仓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阁层及隔墙。
8.9露天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应当分类、分垛,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高压线下两侧 6 米或库房、建筑物旁,不准堆放易燃、可燃材料。
九、消防安全考评和奖惩规定
9.1 依据《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第26章中相关规定,对于消防安全工作突出贡献者,在公司安委会上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9.2对于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据《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第26章中相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构成刑事责任的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
9.3除灭火和应急情况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随便挪用消防器材或设施,造成损失的按原价值2倍赔偿。
9.4 违反本规定其中之一处罚100-1000元:
(1)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2)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3)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4)对安全检查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且不能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5)未经批准,移动消防设施、器材,经教育不改正的;
(6)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予以口头告诫不改正的;
(7)违反《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22)强制性条款规定,造成事故发生的责任人。
9.5 未履行临时设施建设审批流程的项目部领导及相关人员,对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安全经理及相关负责人,分别处以5000、3000、3000、2000元的惩罚。
9.6主要办公和生活场所未采用低压电气的,违反本规定主要内容的责任人,对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安全经理及相关负责人,分别处以2000、1000、1000、1000元的惩罚。
十、附则
10.1 除应符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2 本规定经公司安委会讨论通过,自即日起实施;本规定由安全监管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10.3 本规定未详尽之处,按相应的法规标准和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中国十七冶集团公司冶金工程技术公司
2022年7月26日
第8篇 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管理制度规定
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酒店应与其签订《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严格执行。
一、 施工单位必须确定一名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劝阻并纠正违章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酒店保安部。
二、 施工单位应按当地消防机关有关规定于开工前办理相应申报手续。
三、 施工单位使用的外省市施工人员除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外,还应持有暂住证和务工证;本地施工人员应持有身份证。施工单位应向酒店提供施工人员上述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备查。
四、 保安部核实施工人员有效证件后,向施工单位发放“临时出入证”。
五、 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佩带“临时出入证”胸卡,并按酒店指定的路线进出。
六、 施工人员入场前必须接受酒店的施工消防安全培训,掌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基本常识和要求。
七、 施工单位电工、焊工、化学危险品管理员及其他特殊工种人员,须随身持有《特殊
工种操作证》方能作业。
八、 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以外区域乱窜或逗留,不得在酒店内留宿。
九、 施工现场不准使用电热器具。严禁施工人员将施工现场作为生活场所使用电、火炉烧火做饭。
十、 施工安装的消防设施和所使用的装修材料必须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并向酒店提供相应的消防检测证明。
十一、 施工现场内不得设置临时仓库。
十二、 施工中使用明火前须经保安部批准,办理动火证后,按规定执行。
十三、 施工现场须按有关消防安全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确保有效。
十四、 施工现场及酒店公共区域严禁吸烟、饮酒,违者罚款(指定部位除外)。
十五、 施工单位将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带入施工现场,须提前向保安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按批准数量带入。
十六、 不得将易燃、可燃物品放于灯具、开关、配电盘等电气设施附近。
十七、 施工中设置的临时线路、照明设备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在当日施工结束后切断电源。
十八、 施工现场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动或使用,消火栓周围3m之内不准堆放物品,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
十九、 施工单位运出酒店的物品需提前与酒店工程部联系,并开具出门条。
二十、 施工单位应对酒店保安部指出的安全问题立即整改,一时不能解决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第9篇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公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检查标准》顺利实施,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本市的地方性法规,并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包括施工现场的基坑、沟槽防护、施工现场的各类洞口、建筑工程的临边防护,各种脚手架、提升机(井字架、龙门架)及“三宝”的使用和高处作业防护。
3、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护措施。
4、施工现场开挖的基坑,深度在5m以内时,应按安全防护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防护,深度超过5m时,必须编制专项支护方案,并经技术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5、基坑除应进行可靠支护以外,应指派专人负责对边坡进行检查和监测。
6、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材质必须符合规定,搭设必须牢固,凡要求设两道防护栏的防护设施,上一道栏杆必须能够承受1000n的外力。
7、施工现场的基坑防护栏、楼层临边防护栏、楼层内1.5×1.5m以上的洞口防护栏,楼梯防护栏、电梯井口防护门等专用防护栏和防护门,均应涂红白相间的安全色。
8、防护设施任何人不准擅自拆改,因施工需要必须改动时,必须经安全负责人同意,但应采取临时措施。
9、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品,必须采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产品,购置新的防护用品时,应对产品和有关的证件及相关的安全技术资料进行检查验收,产品的许可证、合格证应存档备查。
10、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应佩戴正确。
11、安全帽应经常检查,不合格的安全帽不准佩戴且应定期检测,塑料安全帽自出厂之日起超过二年半、玻璃钢安全帽超过三年半时,应按购置的批量进行抽样检测。
12、安全网应按安全防护检查标准的要求进行支设和张挂,在使用前,应认真进行检查,不合格的安全网不准使用,当无法准确认定安全网是否符合负载要求时,应进行负荷试验,做负荷试验的人形砂包的重量不得小于100kg,水平安全网的试验冲击高度不应小于10m,立网的试验冲击高度应不小于2m。
13、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
14、安全带在使用前对各部位的零部件应认真进行检查,破损、变形、霉变或零部件不全的安全带不得使用。
15、在正常情况下,安全带的使用期为3-5年,当使用满二年之后,应重新对安全带进行冲击试验,试验时,使用的模拟人形的重量不应小于100kg,冲击高度不得小于1m。
16、脚手架在搭设前应制定搭设方案,高大异形脚手架应进行专项设计和计算,并报技术部门审批后,报安全部门备案。
17、脚手架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验收,普通脚手架验收时,应由项目经理部组织验收组,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主管生产工长、架子搭设负责人等人员参加。
18、高大异型脚手架在投入使用前,由工程处组织检查验收组,验收组应由工程处的技术、安全等部门或负责人组成,同时会同项目经理部的相关人员进行合验。
19、当脚手架随施工层搭设时,可根据搭设和使用情况以一层或一段为一个验收单元,随搭随验收。
20、外挂架、吊篮架等工具式脚手架,在组装后,必须进行荷载试验,并将试验过程和结果详细记录。
21、施工现场的各类脚手架,必须严格限制使用荷载,结构使用的承重脚手架不得超过2646n/㎡,装修架不得超过1960n/㎡,外挂架、悬挑架及吊篮等脚手架的荷载量不得超过1176n/㎡,经专项设计的脚手架不得超过设计荷载,并应按设计的荷载量,悬挂限制荷载量的警示牌。
22、施工现场内凡采用钢管扣件搭设的脚手架,钢管应喷桔红色油漆防锈。
23、施工现场的各种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的搭设、安装或拆除,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4、凡搭设、安装或拆除各种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前,必须根据架子的特点,向操作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25、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各种脚手架及井字架(龙门架),应经常进行检查,检查应分为定期,不定期及特殊情况检查等三种形式。
26、工程处应至少每月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做一次定期检查,检查情况应填入“北京市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记录表(安全防护)”部分中。
27、项目经理部每半月应对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应填写自检记录。
28、工地安全员应每天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各种脚手架进行全方位检查,检查情况应填写“北京市施工安全日检表”。
29、大风、大雨、雪等恶习劣天气过后,必须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和各种脚手架进行认真检查。
30、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脚手架检查,无论采取何种检查形式,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都必须及时组织整改,并应制定整改的期限,责任人及整改措施。
第10篇 建筑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定
为加强施工现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保证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及工程财产设施不受损失,特制订本规定。
化学危险物品分为爆炸物品、自然物品、氧化剂、遇水燃烧物品等类,每类物品各有其不同的化学物理特征,有的会因受热、磨擦、撞击引起火灾,有的不须接触明火也会自行燃烧,为了减少事故或不出事故,规定如下。
一、爆炸物品必须放在专用仓库中,爆炸物品仓库禁止设在城镇和居民聚居的地方,并应当和周围建筑交通要道输电线路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二、爆炸物品仓库必须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仓库管理员必须由政治可靠,工作认真负责,并熟悉爆炸物品知识的人担任。
三、贮存物要符合消防要求,要有专用仓库或专用储存设施,进行存储。
四、储存物品要分类贮存,化学性能相互抵触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品及使用不同灭火剂的物品不准同库贮存。
五、爆炸物品仓库禁止使用油灯、蜡烛及其他明火照明,不准把火种易燃物品和铁器带入仓库,严禁在仓库内住宿开会,玩耍、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六、爆炸物品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管理制度。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发物品登记制度。
七、进入库房物品要检查验收登记,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破损、残缺、渗漏、变形,或物品变质、分解的,严禁出入库。
八、使用爆炸物品的工地、临时存放爆炸物品时不得超过规定限量,并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地方单独存放,指定专人看管严禁随意放置在工棚和施工现场。
九、要加强贮存过程的管理,保管人员应对所保管物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十、各单位使用氧气瓶、乙炔罐等易燃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使用时两罐相距不得少于10米。
十一、气瓶的安全装置要齐全有效,并要设置两道防震胶圈。
十二、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按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办理;做到轻拿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撞击、倾倒和重压,以免容器破损泄漏而发生危险;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物品,在装运时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十三、仓库区、贮罐区严禁一切烟火并配足灭火器。
十四、控制领用数量,对领用物品数量、领用人、领用时间进行登记,使用剩余物品要及时收回保管。
第11篇 建设单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____公司各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保证____公司正常的安全生产运行,提高施工现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在《____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暂行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本公司的实际,重申如下规定和要求。
一、施工单位安全职责
1、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按照hse管理的要求,向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交开工报告、项目hse计划书和项目hse作业制导书,并经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并与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办理风险抵押金手续。
2、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4、施工单位必须配备安全管理机构,现场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必须坚守岗位并有明显的标志。
5、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施工队伍的现场安全员必须每天对施工现场全面进行检查监督,及时协调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6、施工单位应当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7、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
8、施工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施工单位应该根据集输公司的要求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持证上岗。
9、施工单位应当每周对施工队伍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学习相关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事故案例,总结经验教训,做好风险评估。
10、施工队伍在施工作业过程中涉及到用火、用电、用气、用水,必须到本公司相应部门或单位办理审批手续。
二、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管理
1)工程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现场四周必须利用隔离板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档,并设置统一样式的施工标牌。施工围档和标牌符合《冀东油田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
2)原则上一个施工现场只能开设一个大门供人员和施工车辆出入,设立门卫,进出人员履行登记手续。如影响本公司相关单位巡检通道需要围档其它部位有人进出的地方也要设立临时门岗。
3)工地大门内必须按规定设置一图,二牌,三板,四旗。一图即施工平面布置图;二牌即安全计数牌,施工现场管理体系牌;三板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板,消防保卫管理制度板,场容卫生环保制度板。四旗即彩色旗。图、牌、板、旗做到内容详细,针对性强,字迹工整,规范清晰。
4)施工场地四周要插彩旗,安装相应图牌,图牌包括:施工效果图、材料标识牌,作业施工指示牌。施工场区要挂安全标语、警示语,所有图牌高度、字体、大小要统一。
5)库房材料的管理要规范化,除水泥、钢筋、沙石料外,所有的施工用料都要实行上架、分类摆放,水泥、钢筋、沙石的摆放要成方成垛。
6)施工现场应根据根据需要配置适量、有效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并保持消防道路的畅通。
7)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必须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8)大型施工项目施工单位要建立临时厕所。
2、施工人员管理
1)现场施工人员要统一着装,穿戴整齐,配戴安全帽,左前胸统一佩戴本公司发放的“施工准入证”标识牌。
2)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逗留、走动。
3)现场配备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巡检员各一人,并有明显标识,相对固定。
4)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本__油田和____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
3、车辆管理
1)进入本公司各单位的施工车辆严格履行门卫登记检查制度,必须带有合格的防火帽,油气罐车还需要带有合格的接地链。
2)施工运输车辆必须在本单位指定的路线和场地内活动,时速不大于10公里/小时。
4、施工用电管理
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__油田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暂行规定》中的施工用电管理相关规定。
2)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值班电工进行值班。
3)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本公司的电源,施工单位必须填写临时用电申请单,经本公司相关单位领导同意,由公司相关单位的专业电工指定接电地点。电器线路连接规范,并由施工单位安装合格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负担。
4)在本公司一级防火区的施工作业所用的电器设备、电线以及闸刀、开关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三、__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不影响本公司各单位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本公司尽力为施工队伍提供便利条件以及用电、用水、用气等相关服务。
2、本公司实行公司主管领导、安全监督科、基层安全监督人员三级监督检查制度。本公司各基层单位对在本单位所辖区域的每一施工现场指定监护人,基层安全监督人员坚持每天到所在单位的外来施工队伍现场巡查。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监督科将不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3、本公司三级监督检查人员有权随时对施工队伍进行检查,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公司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4、本公司有权向施工队伍索取项目hse计划书、作业指导书、开工报告、相关图纸和技术资料。
5、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施工队伍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实行动态监督。
附1:施工安全环保协议书(样本)
附2:施工用电审批单
附3:施工队伍违章处罚规定
附4:施工队伍入场教育
第12篇 施工现场电缆控制管理规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理顺生产关系,针对目前施工现场电缆施工控制管理存在的各种问题(工程设计院设计数量不准确、电缆敷设途径变更、材料代用及电缆敷设预留长度不规范等),为了维护公司的利益,规范电缆的材料管理、现场施工及责任追究,做出如下规定:
一、相关人员及部门义务
1、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工程相关技术人员依据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在施工前提供电缆使用计划作为材料限额领用的依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电缆实际敷设数量编制填写电缆工程量统计表(见附件1),并与图纸设计进行对比,及时办理各种电缆变更及代用手续,作为办理工程结算及分包工程审计的依据;
2、材料人员管理:材料人员依据技术人员提供的电缆使用计划严格控制电缆领用的数量;制订齐全的电缆发放及回收台帐,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作为电缆数量责任追究的依据;
3、项目经理:落实该项制度,技术负责人每月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材料人员对电缆领用量及施工工程量的核实,确保现场电缆使用不零乱、不浪费、不丢失;
4、项目预结算科:对电缆的使用情况要起到监督作用,组织不定期抽查技术人员编制的电缆工程量统计表的准确性,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结算工程量、分包审计工程量及材料领用量的对比。
二、罚则:
1、技术人员对编制的电缆工程量统计表的准确性负责、材料人员对建立的电缆领用台帐的准确性负责,并应做到与工程施工同步,对于补办、漏办、错办的相关责任人每次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
2、技术人员、材料人员对工程结算工程量、分包审计工程量、电缆领用台帐对比的统一负责;因各种原因造成公司损失,且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及时汇报并作出补救措施的,按损失额度的100%处罚相关责任人;
三、本规定至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o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第13篇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范本
1、大唐信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工程施工总的组织与指挥。
2、监理部,根据建设单位的授权,对工程建设实行“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全过程监理。
3、建设单位负责现场的施工总平面管理,力能主干线管理、道路交通、消防保卫以及防台防汛等方面的管理(以下简称“管理单位”)。
4、由建设单位授权监理单位主持召开各承包单位(含设计、施工、设备承包商)参加的工程施工协调会议,各承包商应按时参加,会后应共同执行工程施工协调会有关纪要和决议。监理单位负责督促与检查。
施工协调会议内容如下:
4.1布置工程任务,传达上级有关指示。
4.2检查与协调工程进度,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工程按合同规定的里程碑进度计划、施工网络进度计划、阶段性施工计划顺利执行。
4.3检查与协调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布置有关质量工作的具体要求。
4.4检查与监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4.5协调工程建设内部条件问题(材料、设计、设备、资金)。
4.6 现场各施工承包商的力能及机械互相协作借用、总平面管理、交通堵断等问题,由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协调,各施工承包商应予协助,有关费用按双方的分包合同或协议执行。监理单位督促执行。
5、有关施工计划及报表
5.1各施工承包商应于每月25日、每年12月25日提供月、年基建统计报表及各类工程报告报监理单位审查签证后,报业主。
5.2各施工承包商应按月提供质量月报(包括每月验评项目及每季度混凝土生产水平统计评定情况)监理单位审查签证后报建设单位。
5.3各施工承包商按年(每年12月25日)、月(当月25日)提供其下一个年、月的工程进度计划(含材料、设备、用款计划)给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审查签证后报建设单位批准。监理单位监督执行。
5.4有关年度计划、月计划编制内容及报送要求见“进度管理”相关规定。
6、现场力能主干线管理
6.1现场给水、排水、蒸汽、电、通讯等主要干线称力能主干线。
6.2力能主干线由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进行管理。
6.3各施工承包商使用力能需与上述主干线联接时应事先提出申请,经建设单位批准。在办理有关协议后,由建设单位进行联接(也可在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承包商予以联接)。施工承包商如不办理手续乱接,建设单位有权拆除,并按规定对有关单位进行罚款处理。施工单位送一份经建设单位批准的申请表给监理单位备案。
6.4建设单位主干线停止使用时,应事先通知有关施工承包商以利进行必要的准备(事故除外)。
7、进入电厂生产区域的作业管理
7.1施工承包商进入电厂生产区域作业,应按电厂有关规程办理安全生产工作票并按照电厂安全生产规程和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7.2建设单位应协助有关施工承包商办理有关手续,以利工程施工。
7.3施工承包商进入电厂生产区域作业,应按工作要求,采取必要的措施,在指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批准的作业指导书或施工方案进行作业。工作完工后应工完料净,并按工作票要求办理作业终止手续。
7.4在电厂生产区域作业或需与电厂系统连接时,如发现系统隔绝后剩余介质无法放尽等事宜,应立即报告建设单位设备管理部联系电厂生产部门采取措施。施工承包商的任何人不得擅自联系电厂生产人员进行操作(发生事故情况除外)。严禁非电厂生产人员私自操作。
8、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消防管理规定另见有关制度规定。
第14篇 施工现场防火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易燃材料的堆放,应远离火源、电源,应随用随运,不宜堆集过多。
2、施工现场的各种生产、生活用火,如熬沥青、烘炉、电气焊及烧水锅炉,冬季取暖火炉等安装、移动、增减等,必须经施工安全员和安全管理部批准。
3、凡在有易燃物、材料场、仓库等地施工,严禁使用各种明火,禁止吸烟,不得携带火种及其他引火物进入上述地区,在施工现场要设有吸烟室。
4、架设临时动力、照明电源线,应符合要求,严禁与金属材料接触或无安全措施横穿路面。
第15篇 施工现场机械、机具设备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防止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的机械设备,是指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塔吊、施工电梯、龙门吊、汽吊、随车吊等起重机械,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平地机等场内机动车,强夯机、打桩机、钻孔机、空气压缩机、混凝土搅拌机等施工机械设备;所指机具设备,是指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木材加工、钢筋加工、振动等施工机具。
二、工程项目部、单项工程负责人和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的单位或个人,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本规定。
三、工程项目部必须建立施工机具管理台帐,完善采购、使用、验收、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四、公司对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机械、机具设备实行安全检验准入制度。工程项部应对进入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和操作人员的资质进行审验,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场施工机具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五、进入施工现场机械、机具设备的单位或个人,应按照法律法规或标准规范要求,对机械、机具设备进行年检、维护和保养,满足安全作业条件。
六、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机械、机具设备,应当满足下列本质安全条件或提供相应资料备案留存:
1、起重类机械:机械设备安全合格证、使用许可证和年度检验合格证、验收合格证明、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塔吊)、安装(拆除)单位的资质;安全装置、附件;操作人员资格证、牌照、驾驶证、行车证、保险;钢丝绳、钢丝扣等;
2、厂内机动车:年审合格证明、操作人员资格证等;
3、其他机械、机具: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电器绝缘、附属电器元件等。
七、经检验合格的机械、机具设备,自带自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规定使用、保养,保证其机械、机具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现场的机械、机具设备状态应按“准用”、“停用”、“维修”等进行挂牌标识,长时间停用或报废的设备应及时清理出场或入库。
八、施工机械、机具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设备。
九、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当使用施工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十、安全工程师必须对现场使用中机械机具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十一、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基层公司专职安全工程师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机械机具设备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检,不能自行检验的,可以委托当地行政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检验,对不合格机械机具或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清理出施工现场。
十二、违反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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