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安全环保形势分析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中国寰球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风险管控能力,规范安全环保分析工作内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对安全环保形势分析工作的管理。
第二章定义
第三条安全环保形势分析
安全环保形势分析是指各单位针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安全环保风险、安全环保管理薄弱环节等开展的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的活动。
第四条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
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是指通过会议的形势开展安全环保分析工作,旨在及时将安全环保形势传达到相关方和相关人员。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分为公司级别、公司所属单位或项目部级、基层项目组或作业队级。
第三章职责
第五条公司qhse管理部是安全环保分析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环保分析管理制度和要求,负责组织公司级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各单位安全环保分析组织开展情况。
第六条总部安全环保中心是总部项目安全环保分析的归口部门,负责制定项目安全环保分析管理制度和要求,负责组织总部项目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工作,监督检查考核总部项目部安全环保分析组织开展情况。
第七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项目部安全环保部门是本单位、本项目部的安全环保分析归口部门,负责制定本单位、本项目部安全环保分析管理制度和要求,负责组织本单位、本项目部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工作,监督检查考核所属基层单位及分包商安全环保分析组织开展情况。
第八条各单位第一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环保形势分析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项目经理是本项目部安全环保形势分析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公司的安全环保形势分析工作要求。
第四章管理要求
第九条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可以和其他安全环保会议合并召开,可以选择视频会议、会议等形式。
第十条公司级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在每季度末或下季度初召开一次,公司所属单位、总部安全环保中心项目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每季度最后月的25日前召开一次,并在会议结束2个工作日内将 “安全环保形势分析报告”(模板见附件)报公司qhse管理部。各项目部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每月25日前召开一次,并在会议结束2个工作日内将 “安全环保形势分析报告”(模板见附件)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应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生产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环保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分包商和其他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第五章分析内容
第十二条安全环保形势分析可以从以下方面(可包括但不限于)查找问题:
(一)各类安全环保监督检查(包括上级部门、业主、监理、自查等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二)集团公司“六条禁令”、“hse管理原则”、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文件要求及相关的hse合同的执行情况;
(三)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现场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
(五)员工个人的安全意识及培训情况;
(六)分包商资质、人员、现场管理、监督检查、隐患整改及自我约束机制的建立实施等情况;
(七)应急预案编制、培训、演练,应急设备设施配备检查情况;
(八)hse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九)事故、事件、隐患产生的原因和趋势分析;
(十)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等。
第十三条各单位安全环保形势分析要客观、全面、真实,要根据查找出的问题,从多方面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和下一步工作重点。
第十四条下一次安全环保形势分析要分析上一次安全环保形势分析制定的整改措施落实完成情况。
第六章奖励和处罚
第十五条公司对各单位安全环保形势分析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按有关规定对安全环保形势分析深入、整改措施得当、能够促进安全管理的单位给予奖励。
第十六条 公司对安全形势分析不及时、流于形式、不真实反映出自查隐患数量、回避自身管理不足、无分析报告、未制定整改措施的单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 各单位可结合实际需要,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公司qhse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2篇 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公司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并直接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其工作职责是: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培训,带头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行业管理,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
2.负责公司总体安全生产工作,当好企业安全生产总指挥的角色,组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组长、分管安全领导为副组长的企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主持制定各分管领导的工作职责,明确安全管理责任、权利和义务,及时听取分管领导的汇报,定期考核,并提出下一步工作目标。
3.建立健全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选拔业务素质高、思想作风好、责任性强的人员担任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并保持相对的稳定,建立公司长效安全管理机制。保证企业安全管理所需的装备、场地和经费落实到位。
4.认真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检查、事故管理、机具设备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奖惩等一整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审定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5.参与和主持召开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和总体规划,研究解决企业安全生产上的重大问题,定期检查企业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有关重大措施的落实情况。
6.督促职能部门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抓好企业干部职工的安全培训,努力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7.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安全生产,督促基层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坚持定期做好企业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是事故隐患及时整改。遇有生产安全事故时,应亲临第一项指挥,并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加强事故管理,对各类事故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发生事故按规定时间及程序报告有关部门,并对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接到运管部门发出的《安全事故隐患督查通知书》后,必须在限期内解决。
9.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10.及时总结上报安全生产材料,主动与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及时传达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使公司人员了解信息。
第3篇 某公司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建立有效的工作责任机制,真正做到全员参与,进而确保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的顺利完成,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人身设备安全的管理
一、各部门要坚持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安全劳动卫生、法律、法规,落实公司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开展检查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积极寻求降低事故发生、减少损失的办法和措施。
二、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指导,积极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和防止事故人身伤害。
三、各部门的安全责任人应将本部门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有安排、有检查、有奖惩、有记录。
1、落实设备管理的岗位责任制,认真填写各台(处、座)设备的技术档案,建立设备台帐,制定各类设备的使用、保管、养护、校正、检定、维修等制度,并切实执行,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2、组织员工学习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进行岗位培训,逐步提高操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设备操作维修人员,一定要达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四会”(会使用、会检测、会维修养护、会排除故障)、“三熟悉”(熟悉操作规程、熟悉维修技术标准和指标要求、熟悉测试检修调正方法)的基本要求。
3、设备检修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坚持检修技术标准,保证检修质量,缩短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坚持“预防为主,养修并重”及“维修和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随保养、随检修、发现异常随报告,确保设备整洁、运转正常、性能可靠。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各岗位人员要恪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安全职责,从而有效预防生产劳动过程中的人员事故伤害。
四、生工伤事故,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同时,事故发生车间、部门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安全部门报告,极积组织抢救并保护事故现场,等待安保部门现场调查。各部门不得拖延、隐瞒工伤事故,报案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安保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
第二条 交通安全的管理
一、驾驶员都必须时刻加强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不允许领导擅自长途驾车,且必须坐后排和系好安全带。
三、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行车(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酒后驾车、疲劳驾车。
四、严格执行出车审批程序、完善出车审批手续,严禁驾驶员私自出车,严禁不经领导批准将车辆交给非专职司机驾驶,严禁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五、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对零部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发现问题按该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进行处理,使车辆随时保持良好状态,
六、出车前驾驶员必须提前做好准备、保证足够的休息。
七、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交通规章制度,当发生交通事故时迅速与交警部门、公司取得联系,并极积配合交警部门处理好问题。
第三条 消防安全管理
1、各部门和干部员工都有维护公司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灾、报告火警的责任和义务。
2、建立防火档案,明确公司防火的重点部位,建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职责,确定各部门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一支不少于8人的义务消防组织,车间、班组设2-3名义务消防安全员。
2、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干部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达到“四懂”(懂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懂逃生知识。)、“四会”(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险肇事故,会报警,会组织逃生)的基本要求。
3、经常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对消防和安保部门提出的消防工作整改意见,认真组织落实。
4、对所辖生产场地、重要部位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置消防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5、禁止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堆放物资,保证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第四条 社会治安综合管理
1、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建立信息员制度,及时收集公司内部的各种信息,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从而消除各种不稳定的因素,维护企业团结和稳定。
2、开展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从思想意识上杜绝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通过总结“三五”普法教育的经验,吸取工作中的不足,从而制定出适合企业学习形式和学习内容的“四五普法”安排,真正把普法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3、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把宣传的重点放在干部和青工、妇女身上,不定期的组织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培训,提高广大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3、严格承包方和临时工的用工管理,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确保企业内部与承包方的用人质量,消除隐藏的犯罪前科与隐患,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第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第4篇 化工公司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安全生产,规范生产操作和行为安全管理,杜绝事故发生,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的安全红线管理。
第二章 生命安全红线
第三条 严禁在禁烟区域内吸烟。
第四条 严禁在岗饮酒或酒后上岗。
第五条 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作业。
第六条 严禁未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进行用火作业。
第七条 严禁未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第八条 严禁未办理临时用电安许可证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第九条 严禁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
第十条 严禁在危险化学品装卸车过程中操作人员擅离岗位。
第三章 管理安全红线
第十一条 企业未设立专职分管安全负责人或独立的安全管理机构,一律停工停产。
第十二条 技术方案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生产施工。
(一)设计、规程和措施未履行审批程序。
(二)生产作业条件变化及工艺变更时,措施未及时进行针对性调整。
(三)措施未交底,作业人员未掌握。
(四)未按规程、措施、程序组织施工。
第十三条 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工艺,一律不得使用。
第十四条 需验收的关键工序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第十五条 作业场所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作业。
(一)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无资质或资质不符合规定。
(二)安全设施不到位,系统缺乏安全保障能力。
(三)应在厂家指导下进行重要设备设施安装和调试而厂家未到场。
(四)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吊装、动土、检维修、盲板抽堵等危险性作业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五)企业未安排领导带班值班。
第十六条 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准上岗。
(一)新入职员工未经三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三)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作业。
第十七条 外委施工队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停工停产。
(一)不具备相应资质。
(二)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三)转包和非法分包。
(四)未纳入企业统一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企业生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停工停产。
(一)国内首次采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论证的。
(二)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监控系统或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三)生产区内安全保护设施不齐全、不可靠或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
(四)电气设备失爆或动力配电箱、柜、板和固定电气线路保护装置不齐全、不可靠。
(五)未按规定安装联锁装置或联锁装置失效。
(六)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等报警系统处于非正常状态。
(七)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或仪表未定期进行校验、回路调试。
(八)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装置未按规定设置防静电、防雷设施,或系统防静电、防雷设施不齐全、不可靠。
(九)涉及重大危险源危险作业,作业时未进行风险分析,或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且总工程师或分管生产负责人未现场指挥。
(十)特种设备未按规定定期检验,或安全保护设施不可靠,安全附件不能正常使用。
第四章 建筑施工岗位安全红线
第十九条 起重工岗位安全红线:
(一)无指挥不起吊,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二)超负荷不吊;
(三)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四)吊物有人不吊;
(五)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六)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七)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八)斜拉工件不吊;
(九)棱角物件没有措施不吊;
(十)六级以上强风不吊;
(十一)吊物悬空时,禁止在吊物或吊臂下停留和通过,在卷扬机,滑轮前及索引钢丝绳边不准站人;
(十二)禁止无证上岗;
(十三)不办证、不作业。
第二十条 电焊工岗位安全红线:
(一)防护不到位不作业;
(二)焊接设备不完好不作业;
(三)进入受限空间不审批不作业;
(四)不系安全带禁止高空作业。
第二十一条 电工岗位安全红线:
(一)不办证不作业;
(二)严禁带负荷拉(合)刀闸;
(三)不挂地线不检修,不摘接地不送电;
(四)不挂牌不作业,不完工不摘牌;
(五)绝缘工具不合格不作业;
(六)移动电动工具无漏电保护器不接线;
(七)不正确穿戴绝缘用品不作业;
(八)不唱票不作业。
第二十二条 探伤工岗位安全红线:
(一)不办票不作业;
(二)不警戒、不隔离不作业;
(三)摄片时室内不留人;
(四)禁止单独探伤作业。
第二十三条 架子工岗位安全红线:
(一)不办证不作业;
(二)不系安全带不作业;
(三)脚手架检查不合格,不交付使用;
(四)作业时不抛掷工具物料。
第二十四条 木工岗位安全红线:
(一)劳保用品佩戴不全不作业;
(二)施工现场周围环境不安全不作业;
(三)脚手架及操作平台不稳固不作业;
(四)安全防护设施不可靠不作业;
(五)木工机械及配电设施不完好不作业;
(六)禁止在钢筋骨架上进行作业;
(七)禁止在未加固好的模板上作业;
(八)拆模时不准硬砸、猛撬或大面积撬落;
(九)休息或下班时禁止留下松动和悬挂着的模板。
第二十五条 钢筋工岗位安全红线:
(一)禁止站在钢筋骨架上作业;
(二)脚手架不稳定不作业;
(三)禁止高空抛物。
第二十六条 抹灰工岗位安全红线:
(一)立体交叉作业无可靠的防护措施不作业;
(二)室内抹灰脚手架不稳定不作业;
(三)室外抹灰吊架不规范不作业;
(四)室外抹灰电动吊篮安全附件不全不作业。
第二十七条 瓦工岗位安全红线:
(一)脚手架不稳定不作业;
(二)使用工具未放稳不作业;
(三)脚手架上码砖高度禁止超过3层砖。
第二十八条 气割焊操作工岗位安全红线:
(一)不办动火手续不作业;
(二)劳保用品佩戴不全不作业;
(三)易燃、易爆物未清理不作业;
(四)气瓶、仪表及防回火装置不安全可靠不作业;
(五)消防器材配备不全不作业;
(六)氧气瓶、乙炔瓶放置不符合要求不作业;
(七)气瓶连接不可靠不作业;
(八)焊、割件固定不牢固不作业;
(九)高空作业时,防护不到位不作业。
第五章 操作岗位安全红线
第二十九条 岗位安全红线通用部分
(一)违反操作规程、检维修施工作业方案进行操作或检维修作业,形成重大危险因素的行为。
(二)违章指挥或作业安排不合理,致使作业过程中形成重大危险因素或发生未遂事故。
(三)违反劳动纪律、工艺纪律,致使操作或作业形成重大危险因素。
(四)设备检维修填写相关检维修票证,相关责任人没有对检修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确认签字而签发出检维修作业票证,或在检修过程中发现电机带电、设备没有完全泄压、可燃或有毒气体没有置换合格、热水冒出等重大危险因素。
(五)高处作业安全红线
1.高处作业不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2.危险区域高处用火作业不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
3.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等不适于高处作业的职业禁忌症人员进行高处作业等。
(六)雷雨天气时安排进行危险化学品装卸车作业。
(七)辖区内放射作业时,不办理《射线作业许可证》,没有设立警戒区域、未尽到应尽危害告知义务等。
(八)可燃(有毒)气体检测系统声光报警时,操作人员不认真进行确认,随意将声光报警消除;擅自将声音报警或光报警摘除。
(九)违反叉车操作规程或违反叉车驾驶安全规程,形成重大危险因素的行为。
(十)应该停机而不停机进行机械故障处理,设备检修时电机应该断电而没有断电、配电柜“有人作业”等警示牌未悬挂或监护人不到位。
(十一)机动车辆未办理进入生产装置通行证或没戴防火帽进入装置危险警戒区(红线区)以内。
(十二)发生事故上报不及时,“四不放过”措施没有落实。
(十三)现场巡检不戴安全帽或者没有将头发盘在安全帽内、容易被机械设备卷住头发的行为。
(十四)没有及时清扫巡检通道、台阶、楼梯、储罐阶梯等正常生产中人员巡检、采样、检尺作业等必经之路上的积雪。
(十五)重大吊装作业没有设立警戒区域或在起吊物件下人员行走。
第三十条 烯烃中心岗位安全红线
(一)dmto装置岗位安全红线
1.班长岗位安全红线
1.1 严禁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上岗;
1.2 严禁发生上级下发文件不进行学习、记录;
1.3 严禁相关作业票不进行现场确认而签字;
2.反应中控岗位安全红线
2.1严禁出现无人监控状态;
2.2 严禁工作时玩手机、脱岗、睡岗;
2.3 严禁各种报警系统发生报警时,中控操作人员不认真进行确认,随意将报警消除;
2.4 严禁反再两器主要工艺参数监管不到位(比如两器压差<-30kpa、≥40kpa,反应温度低于350℃、反应压力高报0.16mpa),造成停车;
2.5 严禁对重要工艺条件改变,不向领导汇报;
2.6 严禁反应投料时,不进行阀门确认;
2.7 严禁中控操作人员操作期间私自更改联锁数值;
2.8 严禁机组超温、超压、超负荷状态下运行。
3.反应现场岗位安全红线
3.1 严禁蒸汽管线不暖管排凝就投用;
3.2 严禁开关阀门时正对阀门操作;
3.3 严禁设备运行时清理运转设备卫生;
3.4 严禁设备故障时带病运行;
3.5 严禁相关作业票不进行现场确认而签字;
3.6 严禁现场用火等作业时,监护人脱岗;
3.7 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接打手机;
3.8 严禁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上岗;
3.9 严禁在非火灾情况使用消防器材。
4.急冷中控岗位安全红线
4.1 严禁出现无人监控状态;
4.2 严禁工作时玩手机、脱岗、睡岗;
4.3 严禁各种报警系统发生报警时,中控操作人员不认真进行确认,随意将报警消除;
4.4 严禁对重要工艺条件改变,不向领导汇报;
4.5 严禁反应投料时,不进行阀门确认;
4.6 严禁中控操作人员操作期间私自更改联锁数值;
4.7严禁超工艺设计数值运行。
5.急冷现场岗位安全红线
5.1 严禁蒸汽管线不暖管排凝就投用;
5.2 严禁开关阀门时正对阀门操作;
5.3 严禁设备运行时清理运转设备卫生;
5.4 严禁设备发生故障时带病运行;
5.5 严禁相关作业票不进行现场确认而签字;
5.6 严禁现场用火等作业时,监护人脱岗;
5.7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接打手机;
5.8 严禁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上岗;
5.9 严禁在非火灾情况使用消防器材。
(二)烯烃分离装置岗位安全红线
1.压缩、分离班长岗位安全红线:
1.1 严禁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上岗;
1.2 严禁进入装置区不按要求正确使用、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1.3 严禁相关作业票不进行现场确认而签字;
1.4 严禁在非火灾情况或演练情况下使用消防器材;
1.5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接打手机。
2.分离内操人员岗位安全红线:
2.1 严禁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上岗;
2.2 严禁进入厂区不按要求正确使用、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2.3 严禁中控操作期间私自更改联锁数值;
2.4 严禁相关作业票不进行现场确认而签字;
2.5 严禁在非火灾情况或演练情况下使用消防器材;
2.6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接打手机;
2.7 严禁超设计数值运行。
3.压缩内操岗位安全红线
3.1 真空过低禁止机组运行;
3.2 禁止机组超温、超压运行;
3.3 润滑油温不达标准禁止机组运行;
3.4 启机过程温升不够禁止启动;
3.5 禁止机组在超负荷状态下运行;
3.6 主机保护装置失灵,禁止机组运行;
3.7 严禁相关作业票不进行现场确认而签字;
3.8 严禁在非火灾情况或演练情况下使用消防器材;
3.9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接打手机;
3.10 严禁超设计数值运行。
4.压缩外操岗位安全红线
4.1 严禁进入装置区不按要求正确使用、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4.2 严禁开关阀门时正对阀门操作;
4.3 严禁设备运行时清理运转设备卫生;
4.4 严禁设备故障时带病运行;
4.5 严禁下现场巡检时不佩戴四合一检测仪;
4.6 严禁现场票证无监护人,未办票进行作业;
4.7 严禁未对现存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4.8 严禁靠近、触摸或接触运转中的设备;
4.9 严禁相关作业票不进行现场确认而签字;
4.10 严禁在非火灾情况或演练情况下使用消防器材;
4.11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接打手机;
4.12 严禁超设计数值运行;
4.13 严禁保运人员作业期间无人监护。
5.分离外操岗位安全红线
5.1 严禁蒸汽管线不暖管排水投用;
5.2 严禁开关阀门时正对阀门操作;
5.3 严禁设备运行时清理运转设备卫生;
5.4 严禁设备故障时带病运行;
5.5 严禁下现场巡检时不佩戴四合一检测仪;
5.6 严禁现场票证无监护人,未办票进行作业;
5.7 严禁未对现存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5.8 严禁靠近、触摸或接触运转中的设备;
5.9 严禁相关作业票不进行现场确认而签字;
5.10 严禁在非火灾情况或演练情况下使用消防器材;
5.11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接打手机;
5.12 严禁超设计数值运行;
5.13 严禁保运人员作业期间无人监护。
(三)c4装置岗位安全红线
1.班长岗位安全红线
1.1 严禁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上岗;
1.2 严禁出现睡岗、脱岗、迟到、早退、玩手机、吃零食、看杂志等违纪行为;
1.3 严禁未穿戴劳保用品进入现场;
1.4 严禁发生上级下发文件不进行学习记录;
1.5 严禁就地排放化学危险品;
1.6 严禁现场作业无监护人;
1.7 严禁不按时组织班员进行安全教育活动。
2.中控内操岗位安全红线
2.1 严禁火灾报警系统发生报警时,中控内操不认真进行确认,随意将报警消除;
2.2 严禁中控内操睡岗、脱岗;
2.3 严禁中控内操未经请示上级领导擅自更改工艺参数;
2.4 严禁中控内操在主控室大声喧哗、玩手机、看杂志、吃零食等违纪行为;
2.5 严禁中控内操未经确认进行工艺调整;
2.6 严禁中控内操不按时参加安全教育活动;
2.7 严禁在非火灾情况使用消防器材。
3.加氢外操岗位安全红线
3.1 严禁未穿戴劳保用品进入现场;
3.2 严禁违章操作、检维修psa压缩机及机泵;
3.3 严禁蒸汽管线不暖管排凝就投用;
3.4 严禁开关阀门时正对阀门操作;
3.5 严禁设备运行时清理运转设备卫生;
3.6 禁止设备故障时运行;
3.7 严禁下现场巡检不佩戴四合一检测仪;
3.8 严禁现场操作不进行确认工作;
3.9 严禁现场票证无监护人,未办票进行作业;
3.10 严禁未对现存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3.11 严禁出现睡岗、脱岗、迟到、早退、玩手机、吃零食、看杂志等违纪行为。
4.醚化外操岗位安全红线
4.1 严禁未穿戴劳保用品进入现场;
4.2 严禁违章操作、检维修机泵;
4.3 严禁蒸汽管线不暖管排凝就投用;
4.4 严禁开关阀门时正对阀门操作;
4.5 严禁设备运行时清理运转设备卫生;
4.6 禁止设备故障时带病运行;
4.7 严禁下现场巡检不佩戴四合一检测仪;
4.8 严禁现场操作不进行确认工作;
4.9 严禁现场票证无监护人,未办票进行作业;
4.10 严禁未对现存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4.11 严禁出现睡岗、脱岗、迟到、早退、玩手机、吃零食、看杂志等违纪行为。
(四)聚乙烯装置岗位安全红线
1.班长岗位安全红线
1.1 严禁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上岗;
1.2 严禁劳保护品穿戴不齐全上岗;
1.3 严禁发生上级下发文件不进行学习、记录;
1.4 严禁违反上级下达的工作指令;
1.5 严禁违反集团公司,公司制订的各种安全法规、禁令、规章制度;
1.6 严禁开具作业票证不进行现场确认;
1.7 严禁检修作业时以阀门代替盲板。
2.中控岗位安全红线
2.1 严禁火灾报警系统发生报警时,中控操作人员不认真进行确认,随意将报警消除;
2.2 严禁在没有其他人的的情况下离开岗位;
2.3 严禁主要工艺参数超标运行;
2.4 严禁对重要工艺条件改变,不向领导汇报;
2.5 严禁巡检记录作假;
2.6 严禁违反上级下达的工作指令;
2.7 严禁工作中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睡岗。
3.反应现场岗位安全红线
3.1 严禁劳保护品穿戴不齐全上岗;
3.2 严禁t2作业不穿防火服;
3.3 严禁下现场巡检时不佩戴四合一检测仪;
3.4 严禁现场票证无监护人,未办票进行作业;
3.5 严禁未对现存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3.6 严禁未经批准使用消防水;
3.7 严禁随意使用消防器材和设备;
3.8 严禁不按时巡回检查和做假记录;
3.9 严禁让设备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
3.10 严禁在防爆区使用手机等非防爆通讯器材;
3.11 严禁在防爆区使用非防爆工具;
3.12 严禁更换脱气仓过滤袋或清理回收过滤器时,未充分水解;
3.13 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料的回收或排火炬,要严格执行国家工业卫生排放标准,严禁任意排放;
3.14 严禁巡检期间不检查粉料输送储存系统的静电连接情况。
4.造粒岗位安全红线
4.1 严禁劳保护品穿戴不齐全上岗;
4.2 严禁不按时巡回检查和做假记录;
4.3 严禁清理水箱时不系安全带;
4.4 严禁无劳保护品清理模板和切刀;
4.5 严禁热水未排净,打开水室侧窗;
4.6 严禁将手伸入旋转加料器内。
(五)聚丙烯装置岗位安全红线
1.聚丙烯班长岗位安全红线
1.1 严禁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上岗;
1.2 严禁工作期间睡岗、脱岗、酒后上岗;
1.3 严禁发生上级下发文件不进行学习记录;
1.4 严禁进入厂区不按要求正确使用、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1.5 严禁无票操作或相关作业票不进行现场确认而签字;
1.6 严禁在非火灾情况或演练情况下使用消防器材;
1.7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接打手机。
2.聚丙烯中控岗位安全红线
2.1 严禁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上岗;
2.2 严禁睡岗、串岗、脱岗、酒后上岗;
2.3 严禁进入厂区不按要求正确使用、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2.4 严禁聚丙烯主要工艺参数监管不到位造成停车或其他重大事故;
2.5 严禁超设计数值运行;
2.6 严禁中控操作期间私自更改联锁数值;
2.7 严禁对重要工艺条件改变,不向领导汇报;
2.8 严禁出现无人监控状态;
2.9 严禁火灾报警系统发生报警时,中控操作人员不认真进行确认,随意将报警消除;
2.10 严禁在非火灾情况或演练情况下使用消防器材;
2.11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接打手机。
3.聚丙烯现场岗位安全红线
3.1 严禁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上岗;
3.2 严禁睡岗、串岗、脱岗、酒后上岗;
3.3 严禁进入厂区不按要求正确使用、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3.4 严禁靠近、触摸或接触运转中的设备;
3.5 严禁现场票证无监护人,未办票进行作业;
3.6 严禁现场巡检时,不佩戴四合一检测仪;
3.7 严禁保运人员作业期间无人监护;
3.8 严禁在非火灾情况或演练情况下使用消防器材;
3.9 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接打手机。
4.聚丙烯挤压造粒岗位安全红线
4.1 严禁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上岗;
4.2 严禁睡岗、串岗,脱岗、酒后上岗;
4.3 严禁进入厂区不按要求正确使用、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4.4 严禁挤压造粒机组超温、振值不达标运行;
4.5 严禁辅助系统不达标机组启动运行;
4.6 严禁机组在超负荷状态下运行;
4.7 严禁靠近、触摸挤压造粒系统运转中的设备;
4.8 严禁现场票证无监护人,未办票进行作业;
4.9 严禁现场巡检时,不佩戴四合一检测仪;
4.10 严禁保运人员作业期间无人监护;
4.11 严禁在非火灾情况或演练情况下使用消防器材;
4.12 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接打手机。
第三十一条 机电仪中心岗位安全红线
(一)电气运行岗位安全红线
1.严禁未取得特种作业证人员上岗作业;
2.严禁违反电气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或检修作业;
3.严禁未办理票证进行电气作业;
4.严禁无监护进行电气作业、施工、测试工作;
5.严禁使用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绝缘工器具和专用防护用具进行电气操作及作业;
6.严禁误分合断路器、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带接地线(接地开关)合断路器(隔离开关)、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开关)和误入带电间隔;
7.严禁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设置、修改设备参数和保护定值,摘除或投用联锁回路;
8.严禁带电作业或在高压线路规定的安全距离范围内作业。
(二)电气检修岗位安全红线
1.严禁未取得特种作业证人员上岗作业;
2.严禁违反电气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或检修作业;
3.严禁未办理票证进行电气检修作业;
4.严禁无监护进行电气作业、施工、测试工作;
5.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器具和专用防护用具进行电气操作及作业;
6.严禁使用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的电气设备、电动工具;
7.严禁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设置、修改设备参数和保护定值,摘除或投用联锁回路;
8.严禁带电作业或在高压线路规定的安全距离范围内作业。
(三)仪表检修岗位安全红线
1.严禁未取得特种作业证人员上岗作业;
2.严禁违反仪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或检修作业;
3.严禁未办理票证进行检修作业;
4.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和专用防护用具进行操作及作业;
5.严禁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设置、修改设备参数和保护定值,摘除或投用联锁回路;
6.严禁未将设备余压、余料泄尽,切断水、电、气及物料来源的情况下,进行拆装、检修仪表作业;
(四)电(气)焊工岗位安全红线
1.严禁无证上岗;
2.严禁手持焊把线爬梯、登高;
3.严禁将电焊机导线和接地线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
4.严禁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沾染油脂;
5.严禁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易燃易爆物品区域内进行作业;
6.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承载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
7.严禁在未彻底清洗和将盖打开的情况下焊、割盛装过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容器;
8.严禁氧气乙炔气瓶混装、混合吊装;
9.严禁在安全防护不到位时进行高处作业。
(五)机修钳工岗位安全红线
1.严禁未办理作业票证进行检修作业;
2.严禁在脚手架、操作平台上坐、躺和背靠防护栏杆;
3.严禁由高处抛掷物品;
4.严禁使用十字镐和大锤等工具时戴手套和正面站人;
5.严禁不按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严禁未经专业培训合格操作使用机械设备;
7.严禁在安全防护不到位时进行高处作业;
8.严禁对运转中的设备进行注油或维修作业;
9.严禁无票证、无监护、无安全保证措施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10.严禁无检修方案和安全措施进行大型设备检修或吊装作业。
(六)起重工岗位安全红线
1.严禁无证上岗;
2.严禁无措施、方案、交底进行起重吊装作业;
3.严禁在起重设备、机具及作业区域内存在不安全因素时进行起重吊装作业;
4.严禁在未对吊具索具检查的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5.严禁违反“十不吊”原则。
第三十二条 质检中心岗位安全红线
1.严禁无证、携带易燃物品上岗;
2.设备故障时禁止运行;
3.严禁未穿戴好防护用品进行采样、制样、分析配药等作业;
4.高温设备禁止徒手操作;
5.药品标签标识不清,禁止使用;
6.水样温度过高,禁止取样;
7.采样过程中,禁止离开采样现场;
8.禁止睡岗、串岗,酒后上岗;
9.严禁动火作业不分析就签字确认;
10.严格执行剧毒品“五*定”,禁止将剧毒品、危险化学品擅自挪用或带出分析室。
第三十三条 动力及公用工程中心岗位安全红线
(一)通用岗位安全红线
1.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教育或者安全培训教育不合格人员上岗;
2.严禁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3.严禁非本岗位人员操作岗位设备;
4.严禁睡岗、脱岗、迟到、早退、玩手机、吃零食、看杂志等违纪行为;
5.严禁未穿戴或未正确穿戴劳保用品进入现场;
6.严禁报警系统发生报警时,操作人员不认真进行确认,随意将报警消除;
7.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接打手机;
8.严禁在非紧急状况下使用应急救援器材;
9.严禁不确认使用防护用品或者使用过期、失效的防护用品;
10.严禁对出现紧急情况或者突发事件不向领导汇报而私自处理;
11.严禁不进行仪表、电气、设备、工艺流程确认投用工艺装置。
(二)热电站岗位安全红线
1.热电班长岗位安全红线
1.1 严禁违章指挥操作工进行违规操作;
1.2 严禁违章操作发生设备事故,人员伤害;
1.3 严禁发生公司、中心下发文件不进行学习记录;
1.4 严禁不佩戴四合一检测仪进入现场巡检;
1.5 严禁不按照规定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及班前班后会;
1.6 严禁现场作业不安排监护人;
1.7 严禁安排就地排放化学危险品;
1.8 严禁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本班组无法处理时不向领导报告私自解决;
1.9 严禁相关作业票不进行现场确认而签字。
2.热电锅炉内操岗位安全红线
2.1 严禁锅炉未达到并汽条件时向主蒸汽母管并汽;
2.2 严禁锅炉灭火后向炉内进煤、进气;
2.3 严禁水位不明向锅炉上水;
2.4 严禁安全门全部解列运行锅炉;
2.5 严禁关小对空排汽门赶火升压;
2.6 严禁所有水位计失灵锅炉运行;
2.7 严禁锅炉高水位高于+250mm;
2.8 严禁锅炉低水位低于-200mm;
2.9 严禁锅炉主汽压超过10.0mpa;
2.10 严禁风机带负荷启动;
2.11 严禁风机故障时运行。
3.热电锅炉外操岗位安全红线
3.1 严禁锅炉排污时不带防护用品;
3.2 严禁冲洗水位计时正对阀门;
3.3 严禁不佩戴防护面罩、手套进行捅、放渣作业;
3.4 严禁不开出入口水门投运冷渣机;
3.5 严禁在风机运行时擦拭转动部分;
3.6 严禁皮带运行时打扫皮带卫生;
3.7 严禁跨越皮带;
3.8 严禁皮带运行时换托辊;
3.9 严禁渣子掩埋托辊及拖皮带;
3.10 严禁皮带跑偏运行。
4.热电汽轮机内操岗位安全红线
4.1 严禁机组超温、超压运行;
4.2 严禁主蒸汽管道暖管不充分打开主蒸汽阀门;
4.3 严禁润滑油温、油压、油质不达标准机组运行;
4.4 严禁温升不够启动机组;
4.5 严禁机组在超负荷状态下运行;
4.6 严禁主机联锁保护装置失灵运行机组;
4.7 严禁在汽轮机转子温度未降到规定温度时停止盘车;
4.8 严禁轴振,瓦振超过保护值运行机组;
4.9 严禁转子的轴向位移超过规定值运行机组;
4.10 严禁缸胀和胀差不在规定范围内运行机组;
4.11 汽轮机超速达到规定值,打闸停机。
5.汽轮机外操岗位安全红线
5.1 严禁泵轴承温度超75℃、电机轴承温度超过80℃运行机组;
5.2 严禁开关蒸汽系统阀门正对阀门操作;
5.3 严禁给水含氧量超标运行;
5.4 严禁除氧器、高温加热器、减温减压器超温、超压运行;
5.5 严禁除氧器发生振动;
5.6 严禁除氧器高水位运行;
5.7 严禁并列除氧器时液位差、压力差、温度差超范围;
5.8 严禁女职工巡检作业时长发露在外面。
6.热电脱硫、除尘、脱硝岗位安全红线
6.1 严禁不佩带防尘口罩冲灰作业;
6.2 严禁站在石灰石粉仓下粉口正下方捅堵粉;
6.3 严禁石灰石旋转给料机在运行中发生卡、堵时用手直接拨动转动的链条;
6.4 严禁泵送过程中有吸空或无料泵送现象;
6.5 严禁电除尘器运行中打开除尘器的人孔门对内进行检查;
6.6 严禁电除尘器运行中清理阴极振打及大梁加热保温瓷瓶;
6.7 严禁电除尘器运行中随意拆除各部的电气安全保护接地装置;
6.8 严禁在真空脱水皮带机的皮带上行走及进入运行的皮带机内部检查。
7.输煤岗位安全红线
7.1 严禁皮带运行时打扫皮带卫生;
7.2 严禁在皮带上下或其他有关设备上下站立、越过、爬过及传递各种用具及人员;
7.3 严禁皮带运行时换托辊;
7.4 严禁皮带跑偏运行时用木棒、铁棍等工具校正;
7.5 严禁用手伸入遮栏内给运行的设备加油;
7.6 严禁在运行中人工清理皮带滚筒上的粘煤或对设备进行其他清理工作;
7.7 严禁人员在盘式除铁器下方行走及在运行的除铁器附近长时间停留;
7.8 严禁在运行中打开碎煤机的检查门、入孔门;
7.9 严禁私自进入有煤的煤斗内捅堵煤。
(三)水处理岗位安全红线
1.水处理班长岗位安全红线
1.1 严禁违章指挥操作工进行违规操作;
1.2 严禁违章操作发生设备事故,人员伤害;
1.3 严禁发生公司、中心下发文件不进行学习记录;
1.4 严禁不佩戴四合一检测仪进入现场巡检;
1.5 严禁不按照规定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及班前班后会;
1.6 严禁现场作业不安排监护人;
1.7 严禁安排就地排放化学危险品;
1.8 严禁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本班组无法处理时不向领导报告私自解决;
1.9 严禁脱盐水装置主要工艺参数监管不到位(比如各储水罐液位、出水水质不合格、外排水水质不合格等),造成停车;
1.10 严禁对重要工艺条件改变,不向领导汇报;
1.11 严禁相关作业票不进行现场确认而签字。
2.脱盐水内操岗位安全红线
2.1 严禁离子交换器本体阀门关闭不严进行再生操作;
2.2 严禁酸、碱操作时离开现场;
2.3 严禁未断电进行离心泵检修作业;
2.4 严禁劳动保护用品不齐全进行危险化学品作业;
2.5 严禁泵空转或反转;严禁在无油或缺油状态下运转,严禁长期超负荷运转;
2.6 严禁各储水箱、水池出现溢流、低液位现象。
3.脱盐水外操岗位安全红线
3.1 严禁不佩戴防护用具、无人监护时作业;
3.2 严禁在现场通风设施不完善时进行溶碱作业;
3.3 严禁在倒运酸碱、卸车期间离开现场;
3.4 严禁酸系统维护时不按要求置换直接进行维护作业;
3.5 严禁应急药品、洗眼器不完备进行作业;
3.6 严禁清洗再生时、ph值不稳定时、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取样;
3.7 严禁进行反洗操作时设备憋压;
3.8 严禁反洗水量过大、时间过长;
3.9 严禁用水冲洗带电设备和线路。
4.循环水内操岗位红线
4.1 严禁循环水装置主要工艺参数监管不到位(比如各储水罐液位、出水水质不合格、外排水水质不合格等),造成停车;
4.2 严禁对重要工艺条件改变,不向领导汇报;
4.3 严禁投用工艺装置时,不进行仪表、电气、设备、工艺流程确认;
4.4 严禁中控操作期间私自更改联锁数值;
4.5 严禁在发现油位低、风筒门未封等异常情况下启动冷却塔风机。
5.循环水外操岗位安全红线
5.1 严禁蒸汽管线不暖管排水投用;
5.2 严禁设备运行时清理运转设备卫生;
5.3 禁止设备故障时运行;
5.4 严禁动设备运行时用手清理异物;
5.5 严禁未佩戴防护装备进入危险火灾现场;
5.6 严禁动火现场出现“无动火票证、无动火监护人员、无安全防护设施”等现象;
5.7 严禁下地井时打开井盖立即进入作业;
5.8 严禁发生乱排、乱放现象;
5.9 严禁风机正在运行时私自移动、拆卸风筒门。
6.回用水内操岗位安全红线
6.1 严禁出现无人监控状态;
6.2 严禁回用水装置主要工艺参数监管不到位(比如各储水罐液位、出水水质不合格、外排水水质不合格等),造成停车;
6.3 严禁对重要工艺条件改变,不向领导汇报;
6.4 严禁投用工艺装置时,不进行仪表、电气、设备、工艺流程确认。
7.回用水外操岗位安全红线
7.1 严禁蒸汽管线不暖管排水投用;
7.2 严禁设备运行时清理运转设备卫生;
7.3 禁止设备故障时运行;
7.4 严禁动设备运行时用手清理异物;
7.5 严禁施工前未对现存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7.6 严禁动火现场出现“无动火票证、无动火监护人员、无安全防护设施”等现象;
7.7 严禁下地井时打开井盖立即进入作业;
7.8 严禁发生乱排、乱放现象。
8.污水内操岗位安全红线
8.1 严禁出现无人监控状态;
8.2 严禁污水处理装置主要工艺参数监管不到位(比如各储水罐液位、出水水质不合格、外排水水质不合格等),造成停车;
8.3 严禁对重要工艺条件改变,不向领导汇报;
8.4 严禁投用工艺装置时,不进行仪表、电气、设备、工艺流程确认;
8.5 严禁中控操作期间私自更改联锁数值。
9.污水外操岗位安全红线
9.1 严禁开关阀门时正对阀门、法兰操作;
9.2 严禁动设备运行时清理运转设备卫生;
9.3 严禁设备故障时运行;
9.4 严禁动设备运行时用手清理异物;
9.5 严禁未佩戴防护装备进入危险火灾现场;
9.6 严禁动火现场出现“无动火票证、无动火监护人员、无安全防护设施”等现象;
9.7 严禁下地井时打开井盖立即进入作业;
9.8 严禁发生乱排、乱放现象。
(四)空分岗位安全红线
1.空分班长岗位安全红线
1.1 严禁违章指挥操作工进行违规操作;
1.2 严禁违章操作发生设备事故,人员伤害;
1.3 严禁发生公司、中心下发文件不进行学习记录;
1.4 严禁不按照规定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及班前班后会;
1.5 严禁现场作业不安排监护人;
1.6 严禁安排就地排放化学危险品;
1.7 严禁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本班组无法处理时不向领导报告私自解决;
1.8 严禁相关作业票不进行现场确认而签字;
1.9 严禁中控操作期间私自更改联锁数值;
1.10 严禁超设计数值运行。
2.空分中控操作岗位安全红线
2.1 严禁中控操作期间私自更改联锁数值;
2.2 严禁违反空分岗位操作规程形成重大危险因素的行为;
2.3 严禁误操作或作业形成重大危险因素;
2.4 严禁超设计数值运行。
3.空分现场操作岗位安全红线
3.1 严禁操作期间私自更改联锁数值;
3.2 严禁违反空分岗位操作规程形成重大危险因素的行为;
3.3 严禁误操作或作业形成重大危险因素;
3.4 严禁相关作业票不进行现场确认而签字;
3.5 严禁保运人员作业期间无人监护。
第三十四条 包装储运中心岗位安全红线
(一)罐区班长岗位安全红线
1.严禁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上岗;
2.严禁违章指挥操作工进行违规操作;
3.严禁发生上级下发文件不进行学习记录;
4.严禁相关作业票不进行现场确认而签字;
5.严禁不落实本班的安全防火工作;
6.严禁现场存在事故隐患尚未处理,强令工人作业。
(二)罐区中控岗位安全红线
1.严禁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上岗;
2.严禁火灾报警系统发生报警时,中控操作人员不认真进行确认,随意将报警消除;
3.严禁工艺参数监管不到位,超工艺卡片参数运行;
4.严禁对重要工艺条件改变,不向班长汇报;
5.严禁罐区收付料时,不进行阀门、液位等确认;
6.严禁出现离岗无人监控状态;
7.严禁私自摘除联锁或更改联锁数值。
(三)罐区外操岗位安全红线
1.严禁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上岗;
2.严禁设备运行时清理运转设备卫生;
3.严禁设备故障时运行;
4.严禁在防爆区域现场接打手机;
5.严禁改流程时,不按照标准程序法确认和执行;
6.严禁现场动火作业或者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无票证无监护人进行作业;
7.严禁未对现存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8.严禁在罐区内使用非防爆工具进行检修作业。
(四)pe/pp包装班长岗位安全红线
1.严禁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上岗;
2.严禁包装线故障时,不停运处理传送带和转动部分;
3.严禁发生上级下发文件不进行学习记录;
4.严禁交接班产品数量盘点不清楚、不当面签字确认;
5.严禁对安全设施不检验及维护。
(五)pe/pp包装操作工岗位安全红线
1.严禁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上岗;
2.严禁包装线故障时,不停运处理传送带和转动部分;
3.严禁违反包装岗位操作规程形成重大危险因素的行为;
4.严禁直接用手对包装机和传送带清理卡塞物;
5.严禁女职工作业时长发露在外面。
(六)叉车工岗位安全红线
1.严禁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上岗;
2.严禁未经考证或考试不合格无证驾驶上岗;
3.严禁驾驶叉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和超速行驶;
4.严禁驾驶故障车辆行驶;
5.严禁使用损坏托盘用于包装码垛机,防止码垛塌散。
(七)产品库房班长岗位安全红线
1.严禁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上岗;
2.严禁对库房消防系统不定期检查记录;
3.严禁对库存物料发生的安全质量隐患不及时汇报和记录;
4.严禁不按时巡检仓库,发现可疑现象等不汇报;
5.严禁发生中心下发文件不进行学习、记录。
(八)产品库保管员岗位安全红线
1.严禁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上岗;
2.严禁在出、入库单据上乱涂、乱改、乱画;
3.严禁不落实本班的安全防火工作和坚持每班检查并做记录;
4.严禁不按时巡检仓库,发现危险因素等不处理、不汇报;
5.严禁不对仓库的产品物料做到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九)汽车装卸栈班长岗位安全红线
1.严禁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上岗;
2.严禁违章指挥操作工进行违规操作;
3.严禁违章操作发生设备事故,人员伤害;
4.严禁发生上级下发文件不进行学习记录;
5.严禁不落实本班的安全防火工作,不坚持每班检查并做记录;
6.严禁现场存在事故隐患尚未处理,强令工人作业;
7.严禁相关作业票不进行现场确认而签字;
8.严禁在打雷、暴雨天气时安排装卸车作业。
(十)汽车装卸栈操作工岗位安全红线
1.严禁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上岗;
2.严禁设备故障时进行装卸车;
3.严禁装卸车时,不严格按照标准程序作业法进行确认和执行;
4.严禁现场动火作业时,无票证无监护人,未办票进行作业;
5.严禁在装卸车时不按照规定使用静电接地线;
6.严禁装卸车辆不按照行车路线行驶和指定位置停车;
7.严禁在严禁接打手机区域接打电话;
8.严禁私自移动、使用消防设施和器材;
9.严禁让安全检查有问题的车辆进入装卸站。
第六章 检维修安全红线
第三十五条 严禁无特种作业操作资质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第三十六条 严禁冒名顶替代签各种作业票证或未到作业现场签字确认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起重、临时用电、破土、射线作业票证。
第三十七条 严禁违反规定采购、运输、装卸、储存、使用、废弃或处置放射源、火工器材。
第三十八条 严禁在不告知、不设置警戒线的情况下,进行射线作业或爆破活动。
第三十九条 严禁违反规定采购、销售、储运、发放、使用、处置危险化学品。
第四十条 严禁未经计量确认及工艺复核,进行危化品装卸、输转作业。
第四十一条 严禁不按规定静电接地进行危险化学品车装卸作业。
第四十二条 严禁在易然易爆区域使用非防爆通讯、照明器材。
第四十三条 严禁在易然易爆物料泄漏状态下使用非防爆的工具设备。
第四十四条 严禁在易然易爆区域用汽油等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第四十五条 严禁车辆未采取防火、防静电安全措施进入易然易爆危险区域。
第四十六条 严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搭乘无关人员、违规停放。
第四十七条 严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装卸过程中驾驶人员擅离岗位。
第四十八条 严禁无有效票证从事进网电气作业。
第四十九条.严禁无监护进行进网电气作业、施工、测试工作。
第五十条.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器具和专用防护用具进行电气操作及作业。
第五十一条 严禁使用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的电气设备、电动工具。
第五十二条 严禁带负荷操作刀闸、带接地线合闸、带电挂接地线和作业前不验电。
第五十三条 严禁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设置、修改、摘除或投用联锁回路。
第五十四条 严禁擅自停用可燃、有毒、火灾声光报警系统。
第五十五条 严禁将施工项目分包给无资质或资质不符的单位。
第五十六条 严禁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
第五十七条 严禁擅自拆改脚手架、钢格板、护栏、盖板、防护网等防护设施。
第五十八条 严禁未经设计计算和批准,擅自制作、使用自制吊装器具。
第五十九条 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吊篮进行高处作业。
第六十条 严禁高处作业抛掷材料、工具及其它杂物。
第六十一条 严禁违反规程操作特种车辆。
第六十二条 严禁吊车、叉车、电瓶车等工程车辆载人行驶或载人作业。
第六十三条 严禁在暴雨、雷电、大雾和6级及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条件下,上塔、罐、平台等装置高处施工作业。
第六十四条 严禁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问作业、射线作业监护人员擅离岗位。
第六十五条 严禁涉及硫化氢、氯气、氨气、一氧化碳等危险介质或带压、泄漏、窒息状态检维修时,不制定书面施工方案或执行标准作业程序,不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目的和方案的交底。
第六十六条 严禁不佩戴专用防护用品(具)从事有毒、有害、腐蚀等介质和泄漏、窒息环境下的危险作业。
第六十七条 严禁在卷绕、牵伸设备运行时处理缠辊或不停机对转动部位进行检维修、卫生清理等作业。
第七章 考核与奖惩
第六十八条 违反生命安全红线之一者,离岗培训一至三个月,并扣发相应的绩效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十九条 违反管理安全红线之一者,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停发或减发一至三月绩效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十条 外委施工队伍人员违反建筑施工岗位安全红线之一者,重新进行入场安全培训;造成严重后果的,驱逐出场,对所在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项目经理通报批评,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第七十一条 违反操作岗位红线之一者,由所在中心停发当月绩效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十二条 外委施工队伍人员违反检维修安全红线之一者,重新进行入场安全培训;造成严重后果的,驱逐出场,对所在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项目经理通报批评,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第七十三条 公司员工违反检维修安全红线之一者,由所在中心停发当月绩效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七十四条 本规定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安全部负责解释。
第5篇 公司施工类相关方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要求
为持续保证安装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的稳定环境,针对公司各类重点施工项目实际情况,做出如下管理要求,请各相关方负责人、安全监管员严格落实执行:
一、危险作业管理要求
(一)登高作业
1、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空作业,根据现场需求必须安装足够的照明。
2、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上方的牢固可靠处,高空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
3、高空作业地点、各层平台、走道、脚手架上不得堆放超过允许载荷的物件,施工物料随用随吊。
4、高空作业人员应佩戴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系保险绳,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
5、高空作业的危险区域应设围栏及“严禁靠近”的警告牌,危险区内严禁人员逗留或通行。
6、高空动焊作业时施工点下方要铺设防火毯,以防失火,并严防伤害设备和起吊设施。
7、施工中尽量减少立体交叉作业。必须交叉时,施工负责人应事先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商定各方的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各工序应紧密配合,施工场地尽量错开,以减少干扰;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并在危险地方下方,钢架周边临时通道的下方均设有安全网和隔离设施,防止高空坠落或物体打击。
(二)动火作业
1、动火作业时须在动火现场明显位置放置动火警示牌。动火警示牌背面应放置动火证、现场防护措施、动火所在单位责任人签字三项内容。
2、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3、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管,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4、动火作业现场30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5、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暴晒。
6、遇紧急情况威胁动火安全时应立即停止动火。
7、动火作业现场如出现起火,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扑救、控制,同时向防火办公室进行汇报,如火情较大部能控制,及时向消防队报警灭火。
8、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护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动火作业负责人、动火人、监护人检查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三)吊装作业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气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和箱体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负荷载不准吊
(四)临时接电作业
1、作业现场需要用电,必须在作业前办理临时使用手续。
2、所使用的工具、机具应符合安全规范,严禁私拉乱接。
3、现场所有临时电源必须符合“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安全要求。
二、防火管理要求
1、库房须加强安全用电巡查,严禁私自拉接质量伪劣的电热毯、大功率取暖设施。
2、不准使用煤炭在室内进行取暖,以免发生火灾事故。
3、现场动火必须经过审批手续,动火作业前,配备好相关消防设施,相关责任人须进行旁站,并做好火源的隔离措施。
4、各类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三、围挡设置管理要求
1、施工现场应实行全封闭管理。
2、施工围挡与围挡之间应使用固定杆进行串联,固定杆的地面固定可使用膨胀螺栓、沙袋,以加强支撑脚的受力度,保证围挡在出现4级以上大风时不出现倾倒问题。
3、围挡的①迎车方向、②路口的转弯处、③房屋的出入口处、④垂直或平行排列的第五、第十、第十五块围挡处,以此类推需采用通透性围挡,并设置提醒标识,同时合理增加缓冲区与避让区,减少围挡盲区。
4、夜间围挡需设置警示红灯(或led灯带),提示过往行人注意安全。
5、所设围挡按照“谁设置、设管理”原则进行管理,施工现场围挡安排专人定期维护,保证围挡完整、清洁、无破损。
四、土方覆盖管理要求
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土方集中存放,应当采取覆盖或者固化措施。
2、车辆运输砂石、土方、渣土和垃圾的,应当按照西安市车辆运输相关规定,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泄露遗撒。
五、施工现场安全监管要求
1、做好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每天定期对现场进行安全环保检查,坚决制止纠正现场习惯性违章、违规作业,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对所负责项目进行安全评估,涉及的危险作业、重点施工、动火作业办理相关手续和危险作业审批,监督施工现场按审批防护措施作业。
3、做好日常所负责项目的火票、危险作业等手续的办理。
4、事故发生后应立即赶往现场,协助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作业人员管理要求
1、进入基建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在2m以上的高处作业时,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投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工具要采取防坠落措施。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严禁在不清楚电气及机械的情况下随意使用和动用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作业区要采取隔离围栏,吊装机械必须完好,吊钩下方不准站人。
上述管理要求请相关方负责人、安全监管员及全体作业人员熟知并严格执行,如在后续监管中再次发现施工现场存在上述违章问题,公司将严格按照安全文明生产相关制度从严处罚。
工程项目部安全环保室
2023年1月1日
第6篇 某某公司安全管理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评价程序(c*/14)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5日召开了安全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会议,会议由公司总经理主持,指定人员、岸基各主管参加。会议对年度运行期间的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金舸16轮三个月以来的安全管理体系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指定人员向会议报告了公司和船舶内审的情况,总经理最后进行了总结并就进一步有效运行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作了指示,会议认为:
1、我司于2007年5月通过安全管理体系初次审核并取得覆盖“其他货船”的符合证明。2008年6月通过第一次年度审核取得符合证明年度审核签注。2008年12月,公司新增散货船船种,月底公司通过安全管理体系临时审核,取得覆盖“散货船”的临时符合证明。公司组织各相关部门主管对nsm规则及有关强制性法规、标准和指南进行了培训学习,加深了对nsm规则的理解,结合公司具体情况修改了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金舸16”轮为新建散货船,于2008年12月21日纳入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公司制定了三个月内审实施内审的计划,并按计划切实做好船舶体系运行的推进工作。2023年1月2日经主管机关临时审核,取得临时安全管理证书。
2、岸基设总经理、指定人员、nsm主管、海务主管、机务主管、人事主管、值班员等2个岗位和4个职能部门,管理人员6人。公司船岸各岗位能执行并保持公司的安全和环保方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及防污染活动基本符合公司的sms要求;“金舸16”在三个月运行的安全管理活动基本上都按照nsm规则和公司体系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无人员伤亡,船舶安全管理状况良好,无滞留、险情、事故和违章行为发生。会议认为公司高层领导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和承诺是保证公司sms有效运行的基础,各级领导尤其是船舶领导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和负责是保证公司sms有效运行的关键。
与会者一致认为:公司建立sms的目的不是为了应付检查和审核,而是要实现公司安全和防污染管理工作的全面受控,为此要求公司员工对体系规定的程序和须知,必须严格遵守,体系规定的标准必须完全达到。各级领导,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主动、自觉和模范地把体系抓真抓实,从而全面实现公司的安全管理目标,否则就会感到sms只是一种负担,运行起来就难免会出现“两张皮”现象。
3、做好培训工作是提高船岸人员素质以及有效运行sms的重要环节,公司重视船岸人员的培训工作。金舸16轮在2008年12月21日纳入安全管理体系后,人事主管及时下达培训计划,船岸人员按计划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培训、熟悉体系各种文件。在调换驾驶员、轮机员时,先把拟配的驾驶员、轮机员招至公司进行上岗前培训和考核,使他们在上岗前熟悉公司的体系文件和适当的熟悉其职责,三个月试运行期间,共培训驾驶员5人,轮机员4人。新上船人员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做好职责熟悉和培训工作。
岸基和船舶分别按照各自制定演习和训练工作,按计划要求,本年度公司组织实施船岸联合应急演习1次。2023年3月16日,公司与“金舸16轮”开展了船舶发生碰撞演习,并取得显著效果。
船舶按照公司制度的年度维护保养计划,每月按计划的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并向公司提交月度维修报告。
4、加强岸基对船舶支持指导方面公司尽力为船舶提供安全做法和安全工作环境,在人力物力及技术上给予船舶更多的支持, 及时满足船舶对备件、物料的需求。公司给船舶配备了打印复印机、航海信息仪、单边带、电话等。当船舶遇到灾害性天气时,岸基加强值班,严密跟踪船舶动态和天气变化并及时给予指导。岸基对船舶的报告、报表做到及时签阅并做出必要的书面答复,指导船舶操作,保证船舶适航。
5、按照体系文件的规定加强了对船舶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公司所管理的2艘船舶,公司职能部门对船舶的安全检查共2次,其中金舸16轮于2008年12月21日纳入安全管理体系,体系在船上运行以来共接受主管机关安全检查1次无滞留现象发生。
6、金舸16轮三个月sms的试运行过程中,为不断完善公司的安全管理活动,共开列不符合规定情况报告 2份(不包括内审),其中于2023年3月26日对金舸16轮进行了内审,共开列3项不符合;2023年3月29日对金舸18轮进行了内审,共开列3项不符合;2023年4月2日、3日对公司岸基进行了内部审核,共开列3项不符合。使这些不符合规定情况都能及时得到报告,并认真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措施,保证船岸在安全管理活动中产生的缺陷都能够及时得到纠正,使公司的安全和防污染管理工作逐步得到提高。
7、会议认为公司船岸在年度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1) 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须知进行操作还有不足之处,有的时候工作一忙少数岗位人员的工作就不能完全按程序去做,需要相关部门人员来提醒.
(2) 保持规范记录还有不足之处,从公司的安全检查和内审情况看,记录最容易出问题,虽然经公司各主管多次纠正还是很难完全解决,这说明保持规范的记录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的特点,对此会议要求各级管理人员都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加强工作责任心、发挥大家的主观能动性。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内审中已给相关岗位开列不符合规定情况报告9份。
8、会议认为:年度运行和金舸16三个月试运行以来公司的sms在公司船岸能有效运行,因此决定不需要进行sms的管理复查,但大家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建立sms不易,保持和有效运行更难,因此必须从平时的一点一滴开始,真抓实干,切忌实事虚干,才能规范我们的安全和防污染管理活动。
2023年4月5日
第7篇 文山电力公司安全管理专责职责
公司安全管理专责工作职责:
1、督促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提高全员安全生产的观念,保证安全生产,保证职工在电力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
2、负责组织编制文山电网年、季安全防范措施计划,并协调实施。
3、负责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安全工作规程学习、竞赛、考试等活动。
4、负责指导各分公司、电厂(站)安全员的工作。
5、负责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理赔、协助安全法律责任的处理等工作。
6、负责组织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会议精神和文件精神。并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
7、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工作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8、负责审议季度、年度安全总结和计划。
9、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的安全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
9、负责制止各级人员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并提出处理建议。
11、结合文山电力系统内的实际情况,不断修改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2、协助领导组织召开季度安全分析总结会议及临时安全分析会议。
13、负责制定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制度。
14、认真执行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决定。
15、认真完成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8篇 物流公司安全管理手册
甘肃喜易达物资有限公司
安
全
管
理
手
册
目录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 -
第一章总则...- 2 -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 -
第二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 -
第一章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5 -
第二章作业现场安全生产制度...- 6 -
第三章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8 -
第四章安全防火制度...- 11 -
第五章化学危险品、民爆品安全管理制度...- 12 -
第六章柴油使用管理制度...- 13 -
第七章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5 -
第八章文明生产、卫生管理制度...- 17 -
第九章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8 -
第十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0 -
第十一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报告制度...- 21 -
第十二章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25 -
第十三章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6 -
第十四章附则...- 27 -
第三部分安全操作规程...- 28 -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一章总则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范甘肃喜易达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易达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制订本管理手册。
二、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同时坚持污染预防,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应深入宣传和贯彻“本质安全”的文化、理念,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抓源头、抓过程、抓细节、抓责任落实,始终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以“质量零缺陷、安全零隐患、环保零事故”为追求,树立一流形象,创造一流效益。
三、本管理手册适用于喜易达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甘肃喜易达物资有限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机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为总经理,组员为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成立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公司及各生产单元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工作。组长为公司兼职安全管理员(由文员兼),组员为各生产单元的负责人及各生产单元兼职安全员、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管理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决定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定期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公司及各生产单元存在的安全问题。
4、解决公司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决定安全奖惩事项。
5、及时、如实上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6、筹集并投入必要的安全经费,完善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为生产作业人员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7、组织或参加生产过程中有关各方进行的定期或专项安全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8、组织编制和审查各生产单元生产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科学指导和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重大问题。
9、必须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人员、限期解决。
10、现场发生各类伤亡事故时,应立即亲临现场,进行抢险和事故处理工作。
二、公司兼职安全管理员安全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安全生产法规、要求和上级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相关要求。
2、协助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常深入生产一线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代表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公司及各生产单元的相关安全工作。
3、负责具体策划、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完善。
4、负责组织、参与公司及各生产单元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并组织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5、组织有关部门对机械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报告,并制定预防措施。
6、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
7、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培训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8、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建立事故档案。
9、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建立完善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10、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
11、对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有关各方组织的安全检查或专项检查。
12、检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情况和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的配置情况,及时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提供参考意见。
13、检查、 登记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杜绝无证上岗。
14、检查生产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具的进入现场、安全使用情况,确保其质量和使用中的安全可靠。
15、对生产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知晓并报告公司;并积极组织或参与事故现场的救援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如实报告事故情况。
三、生产单元负责人及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规定,标准及上级指示、决议,协助总经理制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按设备各项技术文件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组织制订适合本项目特点的生产方案,在生产方案中明确列出每项生产的安全技术措施。
3、负责组织对设备拆装分部分项工作的安全技术交底。
4、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为总经理提供支持。
6、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7、经常对所属各类人员进行安全、卫生责任制教育,并深入基层或宿舍、食堂、仓库检查安全、卫生、防火工作,杜*物中毒或交通事故的发生。
8、凡后勤工作中发生伤亡事故,如食物中毒、火灾、交通等事故,要立即亲临现场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组织劳动保护用品、应急药品、防暑饮料等采购、保管、发放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及标准执行,不得购买、发放假冒伪劣或过期等不合格的物品、药品、饮料等。
10、参加公司及生产单元组织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考核,参加安全技术交底。
11、作业中听从指挥,不违章作业、不野蛮作业、不掉以轻心、 不粗心大意,既要重视自身的安全,更要关注同事的安全。
第二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及各生产单元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明确安全管理过程中相关人员的职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括安全生产培训、安全检查管理等内容。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生产单元的安全管理。
二、安全生产培训
开工作业前,安全工作小组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典型安全事故案例等。必须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对新招收人员、重新上岗人员、转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三、三级安全培训制度,具体如下:
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主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一级安全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相关事故案例等。
2、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生产单元负责人进行二级安全培训,其中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工伤事故案例、 交流安全生产经验等。
3、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对所属人员进行三级安全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的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四、安全检查管理
应加强对设备作业安全、安全生产管理的检查,包括各类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根据需要开展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生产单元安全工作小组负责人每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生产现场进行至少一次巡回检查,做好书面记录,每月末上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日常巡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完好;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各种机械设备是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二章作业现场安全生产制度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观念。
二、生产单元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成立各级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实行日、周、月安全生产检查制。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月检查,生产单元周检查,操作员实行日检查汇报制,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四、临时用工、新调换岗位、新招员工等新进场员工,一定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方可上岗工作,特殊工种要定期学习培训,并进行考核后方可独立操作。
五、配电室、危险易燃易爆品库房、仓库 油库等,非工作人员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接近或进入,以防发生安全事故。
六、严禁非操作人员擅自开动各种机械和驾驶车辆,机动车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并要持证驾驶各种机动车辆,在进出大门及穿越人员、设备密集区域时应按限速警示牌上所限速度行驶以免发生事故。
七、在仓库、危险易燃易爆品库房、油库、配电室等严禁烟火,并设置警告标志,配备消防器具消防器具严禁擅自移动,并且要定期更换。
八、架设电线、电缆必须符合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电器设备和线路绝缘良好,所有电力引线不得与金属、电话线等绑扎在一起;设备的壳体应有良好的接地,严禁非工作人员拆装一切电气设备线路,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九、电工要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非电、气焊工禁止操作电气焊设备,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10米。
十、各种压力容器设置地点、位置要安全可靠,并要定时保养维修,不得带病使用。
十一、起重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已损坏的钢丝绳、 变形的吊钩、吊环等严禁使用,应及时更新,绝对禁止超负荷作业。
十二、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赤膊、赤脚、穿凉鞋、短裤进入生产现场,确保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
十三、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上班,操作时袖口扎紧,并戴好安全帽操作。
十四、机械设备不准“带病”运转,运转时不准做清理、 维修和保养工作,在维护修理机电设备时首先应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不准合匣”的醒目标志,以免发生事故。
十五、吊运物体设备时严禁人员在吊物下行走,重物与起重吊臂下不准站人,吊物时要有专人统一信号指挥。
十六、一切生产操作必须集中思想,不准打闹取笑,要相互照应,不准盲目蛮干,冒险作业。
十七、生产现场要设有安全禁区,明显标志,夜间设反光物示警。
十八、坚持文明生产,做好清场工作,工器具、材料用品要堆放整齐、牢靠。废料、杂物要及时清理,保证做到道路坚实畅通。
十九、员工一律不准带小孩进入现场、设备操作室、库房玩耍,现场来访者、检查人员、参观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二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操作员有权制止违章操作,任何人不准强令操作员违章作业,并有权向上级如实反映情况。
二十一、对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以便保证质量,使用前要认真检查。
二十二、对有害、有毒性的废料,应在有关部门人员的指导下妥善处理,不准任其危害员工和附近居民。
二十三、发生事故后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处罚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二十四、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十五、实行安全技术生产交底制度,在操作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二十六、实行危险工作工序、预先告知制度;必须对从业人员告知工序作业的危险程度、引发安全事故的原因、防治措施、注意事项、操作要点、自我保护方法等。
二十七、登高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高血压、严重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深度近视的人员,以及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一律不准登高作业。登高作业有以下情况不准登高,即:
1、大雾、大雪、雷雨或六级以上大风不登高。
2、没有安全帽、安全带不登高。
3、夜间没有足够照明不登高。
4、饮酒、精神不振或经医生证明不宜登高的不登高。
5、竹脚板、梯子没有防滑或不牢固不登高。
6、穿硬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不登高。
7、设备和构件之间没有安全板、 高压线旁没有遮拦不登高。
二十八、因工作需要而招用的临时工人和民工,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工作认真、服从分工、短时间内就能胜任本岗位工作。招用的临时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三章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强化办公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确保将员工的工作风险降至最低程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办公区域应设有紧急逃生的通道和消防设施,并保持畅通和完好。
2、办公区域应保持整洁、卫生,废弃物应放在指定的垃圾桶(袋)内。
3、办公室应保持充足的照明。
4、办公区域应设有急救设施。
5、办公区域内无意外情况,不允许奔跑,禁止嬉戏打闹。
6、所有事故、时间和隐患应及时汇报。
(二)办公区域布置要求
1、办公区域的玻璃门应设有提醒标志,避免他人撞向玻璃门。
2、正常情况下,员工不要再妨碍门开关的方位内工作和停留。
3、办公设施应合理放置并处于良好状态。
4、办公区域的不知应适合员工工作,有利于员工身体健康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三)预防绊倒或滑倒
员工在办公区域走动时应小心留意,避免绊倒或滑倒等风险。
1、地面
(1)地面应保持干燥,溅出的液体应及时清理,湿滑的地面应放置警示人字牌。
(2)留意隆起的地板和瓷砖。
(3)斜坡应做防滑处理。
(4)笔、纸屑等易引起滑倒、绊倒的物品应及时清理。
2、楼梯和通道
(1)所有楼梯和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允许有障碍物。
(2)办公区的通道应有至少两人同时通过的宽度。
(3)楼梯和通道照明应充足。
(4)楼梯和通道应无松动的物体、延伸的电线、瓶子等。
(5)雨雪天应在门廊处采取防滑措施。
(6)在行走时严禁看文件资料。
(7)走廊里应靠右行走,特别在墙角拐弯处。
(8)台阶边缘应防滑且牢固。
(9)搬运货物时应避免货物阻碍视线。
3、座椅
(1)员工坐在椅子上时,应至少保持“五点”接触地面。
(2)座椅应处于良好状态,使用时避免向后倾斜。
(3)定期检查座椅是否完好。
(4)登高时,勿以座椅代替梯子。
(5)座椅轮子应表面光滑,滚动自如。
4、电线和抽屉
(1)过道上的电线、电话线应固定在地面上。
(2)用完后的抽屉和柜门应及时关上。
5、办公设备
(1)员工应熟悉办公室相关设备的实用程序和安全要求。对于复杂的调校、维护和保养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2)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冒烟、过热、产生火花和漏电的设备应立即关掉,由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3)在碎纸机或其他没有遮盖或防护的设备附近工作时,应避免穿宽袖衣服和佩戴领带及其他悬吊饰物。
(4)复印机
①复印机应放在通风的地方,使所有尘埃、气体和蒸汽能安全的消散。
②尽量避免接触复印机的碳粉或其他化学物质,使用时小心处理。
③复印时应盖好遮光板。
(5)正确及小心使用切纸机,以免伤及手指。
(6)应按要求使用装订机,防治伤及手指。
6、用电设备安全
(1)当出现以下现象时,禁止使用该用电设备:
①电线损坏,如表面有切口、保护层或绝缘层破裂。
②损坏的插座,如外壳破裂或插脚弯曲。
③电线接头不符合安全要求。
④设备在不适当的地方使用,如潮湿和多灰尘的环境。
⑤过热。
(2)发现用电设备异常应停止使用并进行标识。移动或修理用电设备前,应切断电源找专业人员维修,非专业人员不得维修电器。
(3)三孔插头不能当成两孔插头使用。
(4)电源插座应牢固,绝缘部分不能破损。
(5)电源线应规范布线。
(6)临时接线插座应安全放置,不能存在绊人或遇水短路的可能。
(7)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切断室内电器电源。
7、消防
(1)办公室内不允许存放易燃易爆品。
(2)办公区内禁止吸烟和明火。
(3)禁止堵塞消防通道和应急撤离通道。
(4)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消防报警设施应完好齐备。
(5)室内消防栓和手提式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按规定定期检查,严禁挪用。
第四章安全防火制度
一、加强领导,发动员工做好预防工作。
1、公司机关及生产单元各级领导要有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以保证消防措施的贯彻执行。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根据生产特点,发动全员落实相应的消防制度及必要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检查落实情况。
3、深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4、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认真总结经验。
5、加强防火重点要害部位的保卫工作,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配件、材料的管理:
1、要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储藏、运输、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对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和管理标准。易燃品不准到处乱放、乱用、乱倒,指定地点限额存放,确定专人负责。
2、生产现场上的易燃废物,要当天及时消除。
3、有易燃物的工作现场和库房内,必须通风良好,远离火源,使存放的易燃物控制在规定的安全范围内。
4、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和库房所有电器、电源装置、照明开关等都应符合防爆要求。
5、易燃易爆库房和作业现场等禁火区,应张贴悬挂醒目的“严禁烟火”标示牌,并标出警戒线。
三、管好火源:
1、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不准携带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
2、机械设备现场、库房、操作室、宿舍不许私设灶具、不准使用大瓦数电炉取暖。
3、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清除周围的杂物,以防引起火灾,工作完毕,要检查周围,若有杂物要立即清除。
4、搬运装有易燃易爆和可燃气体的金属容器时,不要在地上抛掷拖拉,防止发生危险。
5、灯源距可燃物要远一些,防止灯源烤着可燃物引起火灾。
6、电气设备应定期检修,发现可能引起断路、短路、发热及电气绝缘损坏电阻过大等情况,应立即维修,设备线路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四、在操作室、库房、机械设备现场、易燃易爆场所等,都应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灭火器。
第五章化学危险品、民爆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生产中常用的化学危险品、民用爆炸物品种类
(一)易燃品:氧气、乙炔、汽油、柴油、硫磺。
(二)腐蚀品:硫酸、硝酸。
(三)爆炸品:硝胺类炸药、雷管。
二、库房的建造应经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审批,库区应按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防火、防暴、泄压、防渗漏、通风、防毒、检测报警等设施、装置。
三、应制定并落实采购、运输、验收、检验、储存、领发、使用、销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人员,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四、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必须经有关权力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五、危化品、民爆品应根据其特性,分区、分类、分库存储。设置明显危险性能标志和禁止烟火标志。同一区域储存两种及以上不同危险级别的危化品、民爆物品时,应按最高危险等级物品性能设置标志。性质相抵触的危化品、民爆品严禁同库存储。危化品、民爆品不得超量存储。
六、危化品、民爆品的收发使用、剩余回库,必须就其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核查登记,做到走向清楚。帐、卡、物相符,性能不清、质量数量存在问题的,不得入库、出库。
七、运输危化品、民爆品时,必须设置警告标志,避开上、下班高峰期和人员集中区。雷管、炸药不得一人同时携带,不得使用翻斗、自卸、自行车、摩托车运输。
八、装卸、搬运危化品、民爆品现场应设置警戒,爆破器材不得和其它物品混装。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掷、碰撞、拖拉滚动。作业人员应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严禁携带烟、火进入库区。
九、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相应防护用品,严禁穿带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衣服、携带烟火进入库区,使用的工具应为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等工具。
十、爆破器材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领取应申请、审批,两人以上共同领取,使用中每一环节的责任人必须追踪签认,当天现场使用剩余必须清点、退库。
(二)装药添塞应使用木质炮棍,避免挤压、夹扁,不得强拉、硬拽导爆管、导爆索和引出线。
(三)发现盲炮和险情时,应先报告,在现场设立危险标志、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后,按规定方法处理。
(四)爆破现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爆破作业
1、岩体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时。
2、作业通道不安全或堵塞时。
3、支护规格不符合设计规定或支护损坏时。
4、距工作面20m以内风流中瓦斯含量达到或超过10%或有瓦斯突出征兆时。
5、未按规定设置警戒时。
第六章柴油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柴油装卸、储存、使用等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要求
(一)运输装卸
1、运输车辆到达后,由兼职安全员核查运输车辆的相关证件,并对运输车辆进行初步检查看是否有明显泄漏现象,合格后签字确认放行,相关接收人员和兼职安全员做接收前的准备;
2、兼职安全员带领该车辆按指定路线限速行驶,进入装卸区待命;
3、现场接收人员划定装卸范围,确保作业过程中装卸区域内无闲杂人员与无关车辆通行;
4、装卸区域内所有人员均需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同时备好消防水管、灭火器、灭火沙等灭火工具;
5、卸柴油前,兼职安全员和接收人员必须检查车辆是否固定、熄火并接地、管道接口是否通畅、有无泄漏等并签字确认。经承运方签字、接收生产单元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业;
6、卸柴油过程中兼职安全员和接收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7、卸车结束后由接收人员和兼职安全员共同清理现场,确保无任何有害物质遗留,运输车辆按指定路线离开公司。
8、参与柴油卸车操作中的所有人员必须通过专项培训(主要内容为《柴油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对柴油的msds有一定的认知。
(二)储存
1、柴油储罐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并作好标识。
2、柴油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呼吸阀和阻火器情况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3、每班做好柴油储罐的检查工作,并作好记录,如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
4、柴油储存处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三)使用
1、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用火管理制度。
2、操作人员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维护人身健康。
3、废气排放必须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如不符合,则须采取相应的措施。
4、生产单元兼职安全员联系外部有资质的机构对柴油储罐进行年检。
(四)废弃物处理
废弃的柴油(或与柴油直接接触的物料)必须存放于固定的指定场所,由各生产单元按《危险废弃物管理规定》进行处置。
三、储、输油设备
(一)油罐
1、罐体
(1)无严重变形,无渗漏。
(2)罐体倾斜度不超过设计高度的1%(最大限度不超过5厘米)。
(3)保温层无脱落。
2、附件
(1)呼吸阀、阻火器、量油口齐全有效,通风管、加热盘管不堵不漏。
(2)升降管灵活,排污阀畅通,扶梯牢固,静电接地装置有效。
(3)油罐进、出阀门和入孔无渗漏,各部螺栓齐全、紧固。
(二)油罐出现下列问题时,要及时进行维修:
1、圈板纵横焊缝、底与圈板的角焊缝,发现裂纹和渗漏者。
2、圈板凹陷、起鼓、折皱的允许偏差超过设备检修规程规定者。
3、罐体倾斜超过规定者。
4、泡沫室盲板损坏,油罐与附件连接处垫片损坏者。
5、非金属油罐,经定期开挖检查发现渗漏者。
6、投产五年以上的油灌,要结合清洗情况检查底板锈蚀程度,4毫米的 底板余厚小于2.5毫米,4毫米以上的底板余厚小于3毫米和顶板折裂腐蚀严重者。
7、直接埋入地下的油罐(每年要开挖3一5处进行检查),发现防腐失效和渗漏者。
8、油罐主要附件的检修,按照附录六的规定进行。
(三)油罐内壁平整、无毛刺,底板及第一圈板50厘米高度要用涂料进行防腐 处理。
(四)油罐外表无锈斑、无起壳,油漆完好。油罐刷漆规定:原则上淋水罐2-4年一次,非淋水罐4-6年一次。
第七章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及各生产单元要高度重视设备安全,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范,各级安全工作小组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把安全生产教育列为员工教育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违反劳动纪律和无知蛮干等不安全行为发生。
二、机械安全装置和防护措施必须齐全、完好、可靠,确保人身和机械安全。
三、要保证机械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可以投入运行,减少故障停机日,提高机械完好率、利用率,减少机械磨损,延长机械使用寿命,降低机械运行和维修成本,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强化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机械保养做到定期保养、强制进行,正确处理使用、保养和修理间的关系,不允许只使用不保养,重维修轻保养;各生产单元人员必须按机械保养规程、保养类别做好各类机械的保养工作,不得无故拖延,特殊情况需经生产单元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延期保养,但一般不得超过规定保养间隔期的一半;保养机械要保证质量,按规定项目和要求逐项进行,不得漏保或不保。保养项目、保养质量和保养中发现的问题应作好记录,报告上级主管;保养人员应做到自检、互检,不断总结保养经验,提高保养质量。
四、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或使设备技术性能降低,影响正常使用生产,均为设备事故或故障。设备事故分如下三类:
1、一般事故:设备损坏的直接损失价值或修复费用为2000元—20000元;
2、重大事故:设备损坏的直接损失价值或修复费用为20000元—50000元;
3、特大事故:设备损坏的直接损失价值或修复费用为50000元以上。
五、未构成事故的均为设备故障。
六、机械事故的处理
1、一般事故由生产单元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在事发当日内将事故报告和处理结果报公司。
2、重大事故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在事发三日内将事故报告和处理意见报公司进行审批。
3、特大事故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并负责处理。在事发十日内将事故报告和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审批,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七、机械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对于租赁设备,还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涉及人员伤亡的,要立即组织抢救。事后积极组织设备抢修,尽快恢复机械的技术性能。
八、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和违反操作、使用、修理规程而造成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按下列规定分别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
1、发生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对事故责任单位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5%的罚款,该罚款从事故责任单位全员工资中直接扣除。对事故单位生产单元负责人及其分管领导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1.5%的罚款;对事故直接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2%的罚款;对兼职安全员,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1.5%的罚款;对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1%的罚款;对负有连带责任人员的处罚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处理结果执行。
2、发生特大事故,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对事故责任生产单元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8%的罚款,该罚款从责任生产单元全员工资中扣除。对事故责任生产单元负责人及其分管领导,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3%的罚款;对事故直接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5%的罚款;对兼职安全员,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2%的罚款;对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3%的罚款;对负有连带责任人员的处罚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处理结果执行。
3、对隐瞒事故的责任生产单元,要加重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
4、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机械设备,由各生产单元自行建立健全台账。需新购置设备时,必须上报购置计划,经公司批准后购买。经批准的购置计划交公司备案,购入的设备必须及时录入台账,大型设备还须建立设备档案。
第八章文明生产、卫生管理制度
一、配件材料应分类堆放在库房,分规格、型号堆放整齐,记录齐全,帐物相符。并做好防雨、 防潮、 防火工作。
二、坚持文明生产,现场负责人必须督导做到“随做随清、 工完料清”保持场地整洁,并在生产现场通过标示牌,做好文明生产的宣传工作,营造好文明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现场道路畅通、平整、整洁,现场材料和废料垃圾不乱堆乱放,随时清理,无散落物。
四、工地上电线线路按标准架设,严禁私拉乱接,机械设备应定人使用、保养、清理,配电室箱加锁。
五、保持宿舍、生产场地排水系统畅通,雨后及生产用水及时排出,确保生产场地无大面积积水、如有积水及时处理。
六、整个生产现场卫生责任到人。
第九章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一、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内容:
1、公司及各生产单元负责人安全教育内容及时间要求:
⑴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劳动保护意义、任务和内容。
⑵ 安全生产制度、本职安全生产制度和本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具体内容。
⑶ 一般安全生产技术知识。
⑷ 明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界限。
⑸ 工伤事故和调查,报告处理。
⑹ 安全值班注意事项和要求。
⑺ 如何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⑻ 我国有关机械设备的法律法规。
⑼ 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2、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内容及时间要求:
⑴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劳动保护意义、任务和内容。
⑵ 本职安全岗位责任制的具体内容。
⑶ 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典型事故剖析。
⑷ 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技术要求。
⑸ 如何搞好生产技术的要求。
⑹ 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二、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内容及时间要求:
⑴ 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⑵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
⑶ 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等。
⑷ 重大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⑸ 防电、防火、防爆、防垮塌和事故急救措施。
⑹ 发生事故如何抢救、 如何报告、 如何保护现场。
⑺ 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三、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按国家标准执行如:电工、焊工、机动车辆驾驶员等。
四、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后,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成绩登记备案不合格者继续教育,直到考试合格为止,多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五、公司各级领导还要做好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生产经营分析会议讲安全;安排任务讲安全;技术交底讲安全;交流经验讲安全,使安全教育工作贯穿生产活动的全过程。
六、对新员工、新调岗员工、临时用工,应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对员工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员工到各生产单元后,由生产单元负责人,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员工分到各岗位后,由操作工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
七、安全教育形式:
1、集中培训,个别辅导。
2、广告、标语、宣传画、黑板报、展览等。
3、讲座、演讲。
4、动员会、交底会、讨论会。
5、安全知识竞赛。
6、订阅书刊杂志、安全手册。
7、安全宣传广播、影视录象。
8、根据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和应急措施,并实施演练。
八、安全教育的内容
1、思想教育
主要是通过安全生产方针、 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奠定思想基础,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要注意安全教育的成效,教育的重点应放在强化员工安全意识的思想教育上,不论科学多么进步、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多么完善,操作的都是人。因此,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是劳动保护宣传教育的第一任务。
2、劳动纪律教育
进行劳动纪律教育,使员工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是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基本保证,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条件,实践证明,单位纪律严明,员工遵章守纪,就能减少和避免事故,否则,就容易发生事故。
3、安全技术教育
安全技术教育包括:安全防护基本知识和尘、毒治理的综合措施,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消防知识,工伤事故急救方法和报告程序。
专业安全技术教育是针对特殊工种所进行的一种专门教育培训,如电气作业、金属焊接作业、锅炉和受压容器操作等。
4、法制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教育
通过对广大职工的宣传教育培训,增强法制观念,做到学法、守法、执法。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具有法律、法令效力,必须严格遵守。主要学习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程。
5、典型事例教育
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是学习推广先进经验,取长补短的好办法。不论是本公司还是外单位在安全工作中的好经验,都值得学习借鉴。
第十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三级”检查
1、实行季度检查制,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将对各生产单元进行一次安全专项检查。
2、生产单元实行月检查,由公司兼职安全员每月对各生产单元进行全面检查。查出隐患及时排除,不能解决的,立即报告上级部门。
3、操作工每周对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4、各生产单元实行班组安全会,开展安全活动,做到“班前有安全交底,班上有安全检查,班后有安全总结”。
二、专业性安全检查,根据安全检查情况和安全生产存在的带有普遍性的主要问题,可组织由专业人员参加的专业检查组。如设备安全检查、技术操作安全检查、电气安全检查等。
三、季节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可能给安全作业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
1、 冬季安全检查,主要检查防冻、防滑、防堕落、防火灾、防中毒等各项措施为主要内容。
2、雨季安全检查,结合防雨防洪工作进行,主要查防雨防洪的各项准备及应急措施,查电气设备,线路的绝缘接地是否达到电气安全要求。
3、暑季安全检查,主要查员工作息时间,防暑饮料,食堂卫生等。
4、大风过后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确无损失和危险后才可复工。
四、节前安全检查,由生产单元安全领导小组带队,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派人员参加,在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的生产现场、 库房、食堂进行安全,防火、防中毒的检查及节假日加班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五、经常性安全检查,公司各级领导、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对各种设施,安全装置,机械设备的运行状况、防护情况以及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作好记录,发现特别危险情况应指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公司研究处理。
第十一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报告制度
一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严格按2007年4月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执行。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二 、事故等级划分
(一)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第三条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报告程序
1、现场负责人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2、本单位负责人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
3、接报部门逐级上报,每级上报时间不超过2小时。
三、接报部门
1、特别重大、重大:报告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
2、较大事故:省、自治区、直辖市。
3、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四、事故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五、责任追究
(一)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80%罚款。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2、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3、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二)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罚款<500万。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处上一年年收入60%~100%罚款。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2、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3、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4、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5、在事故调查中做伪证或者指使他人做伪证的。
6、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三)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1、一般事故10万≤罚款<20万。
2、较大事故20万≤罚款<50万。
3、重大事故50万≤罚款<200万。
4、特别重大事故200万≤罚款<500万。
(四)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一般事故罚款:上一年年收入30%。
2、较大事故罚款:上一年年收入40%。
3、重大事故罚款:上一年年收入80%。
4、特别重大事故罚款:上一年年收入100%。
(五)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六、2007年5月25日国家安监总局印发的《关于调整生产安全事故调度统计报告的通知》中已将一般事故明确描述为三条:1.一次造成1-2人死亡。2.一次造成1-9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3.一次造成100万元-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企业内部处理的安全事故分类如下:
1、企业一级安全事故:一次造成轻伤1-4人或经济损失在2-20万元。
2、企业二级安全事故:一次造成轻伤5-9人或经济损失在20-100万元。
一次造成10人以上(含10人)轻伤或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则按“一般事故”进行处理。
七、事故统计报告:
(一)填写《伤亡事故报表》于当月三十日前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二)凡发生事故时均应填写事故台帐,并按规定时间上报《伤亡事故报表》。
八、企业一级安全事故的处理:
对事故单位生产单元第一责任人处以500--2000元罚款。
九、企业二级安全事故的处理:
对事故单位生产单元第一责任人处以1000--5000元罚款。
十、对达到国家规定的一般事故及以上级别的安全事故的处理,按2007年4月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企业应执行国家相关部门的处理决定。
十一、罚金应在接到罚款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汇款到公司财务部。超过期限每超一天加罚5%滞纳金。
十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凡发生死亡事故的生产单元,年、月度考核为0分,不得参与各类先进的评选。
第十二章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公司为提高人员安全意识、要求人人注重安全的原则,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 对爱岗敬业、以负责任的态度提出合理化建议或举报事故隐患的人员,以及对安全有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达不到安全管理目标和玩忽职守的人予以处罚。
对提出合理化建议者、事故隐患举报者以及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经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审核,若审核通过,在公司范围内给予表扬、表彰,并发放奖金。
二、安全生产管理奖励条例
1、安全生产无事故指:无人身安全事故、生产质量事故、重大或影响生产的机械事故且保证正常生产要求。
2、公司设置季度安全奖金金额为1200元,年度安全奖金金额为1500元。
3、 季度安全检查由安全领导小组委派1人及公司兼职安全员组成检查小组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出评分,要求评分过程客观公正。检查主要包括公司行政办公区域(含公司机关、外派驻地办公区)、各生产单元安全检查,季度安全总评分的得分作为季度安全奖考核依据。
年度安全总评分为四个季度安全评分的平均值,作为年度安全奖考核的依据。
4、季度安全奖依据季度《安全文明作业检查评分表》的评分和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计算。
注:(1)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季度安全检查评分计算:机关办公区域评分占季度总评分的80%,外派驻地办公区域评分占季度总评分的20%。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及公司兼职安全员季度安全评分计算:为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及各生产单元季度安全检查评分的平均分。
5、安全奖金发放标准:
(1)季度安全总评分达到90分及以上,各级人员按季度安全奖全额奖金奖励;
(2)季度安全总评分达到70分-89分,各级人员按季度安全奖全额奖金数×[实际得分÷100 *出勤率]=核发奖金;
(3)季度安全总评分低于70分以下为不合格,取消季度安全奖。
第十三章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甘肃喜易达物资有限公司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 事故分类:
1、 人员伤亡事故;
2、 机械设备事故;
(二)事故应急处理指挥
成立喜易达公司事故应急处理指挥小组。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公司副总经理、 总经理助理担任;组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兼职安全员组成。
三、 事故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的职责
1、 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 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和现场实际情况,统一布署抢险实施方案,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 根据抢险方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4、 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和占用场地;
5、 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 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 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8、 按法定时间履行事故报告程序,并以文字形式向有关部门提交事故报告。
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公司总经理及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2、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 拍照、 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 物证等。
五、 应急处理预案
1、 接报事故后立即进行以下工作:
⑴ 公司总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召集应急指挥小组成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⑵ 指挥小组根据事故情况,立即组织事故处理,紧急调集应急抢救人员、 车辆、 机械设备向事故现场集结。如机械、物资不满足抢险需要时,立即以最快的速度购置或向外部求援。
⑶ 如有人员受伤,立即联系当地“120”急救中心,紧急赶赴现场。
⑷ 指令事故发生地相关人员对现场实况进行拍照、 圈定受保护界线,阻止闲杂人员进入,为抢险作业做好准备。
2、 抢险作业的实施
⑴ 准备工作完成后,由现场指挥下达命令,迅速投入开展抢救行动。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抢救方案并随时根据情况的变化修改方案。必要时求助外单位协助抢险。
⑵ 抢险过程中,如有伤员,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处理后,送往医院救治,做好安抚和调节工作。
备注:事故发生后配合事故调查各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取证工作,按要求提供和上报相关资料和文件。在救助行动中,抢险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四章附则
一、本管理手册与国家、地方法规、业主安全生产规定有冲突的,以国家、地方法规、业主规定为准。
二、本管理手册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管理手册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三部分安全操作规程
1、 生产现场未按要求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 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或没有佩戴公司工作证,处罚50元/次。
2、 高空或临边作业未戴安全带或非操作人员私自进行操作作业,处罚50元/次。
3、 电焊作业未戴防护手套或面罩,处罚50元/次。
4、 操作切割机未戴防护眼罩,处罚50元/次。
5、 未按相应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处罚50元/次。
6、 电气设备防雷接地不符规定,处罚50元/次。
7、 电线未按规定作架空或埋地处理,处罚50元/次。
8、 使用不合格的电缆,电缆有破皮未维护,处罚50元/次。
9、 配电箱中保护系统配置不全或没有进行接地保护或电线接头老化未更换等,处罚100元/次。
10、 机械设备保护系统不全或已损坏 ,处罚50元/次。
11、 专用电机未配专用开关箱,处罚100元/次。
12、 使用未通过安装验收的机械设备,处罚50元/次。
13、 电工对电气系统未及时进行维护工作,处罚50元/次。
14、 机械设备作业未持《特种作业操作证》,处罚50元/次。
15、 安全防护设施未按要求设置,或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使用,处罚20元/次。
16、 私自移动工作平台或使用不符要求的工作平台等保护措施,处罚20元/次。
17、 未经批准私自拆除安全防护,处罚50元/次。
18、 易燃、 易爆、 易腐蚀及有毒物品未隔离存放,处罚50元/次。
19、 危险物品存放区无安全警戒标志,处罚20元/次。
20、 危险作业未作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签字记录),处罚20元/次。
21、 危险作业区域未设有效防护,处罚20元/次。
22、 库房、 生活区及生产区未配灭火器材或配备数量不足,处罚50元/次。
23、 失效的灭火器材未及时更新,处罚20元/次。
24、 生产单元工作人员在禁烟区吸烟,处罚20元/次。
25、 吊装、 吊卸作业违反安全规定或人员配备不足,处罚20元/次。
26、 生产单元作业现场照明不足,处罚20元/次。
27、 在易燃物品区用强热灯照明(如碘钨灯),处罚20元/次。
28、 重大安全文明活动配合不力,处罚20元/次。
29、 未按规定要求和指定时限整改安全隐患,处罚20元/次。
30、 不服从上级指挥、 态度粗鲁,处罚20元/次。
31、 打架、斗殴,处罚50元/次。
32、 酒后操作机械设备,处罚100元/次。
33、 在生产现场随地大小便,处罚10元/次。
34、 生产现场高空抛掷物料、工具、螺栓等,处罚20元/次。
35、 私自挪动生产单元现场、生活区、库房灭火器材,处罚20元/次。
36、 工作当日废料、周围散落物料及杂物未清除,处罚20元/次。
37、 宿舍卫生、用电、防火不符合要求,处罚20元/次。
38、 在宿舍从事赌博等不良活动,处罚20元/次。
39、 在宿舍内男女混居非合法夫妻,处罚20元/次。
40、 生产单元未按要求组织安全巡检并无书面安全巡检记录,处罚10元/次。
41、 生活区垃圾没有及时清理,处罚10元/次。
42、 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处罚100元/次。
43、 未按要求进行防尘管理工作,处罚10元/次。
44、 机械设备未按调拨、进、退场及时报审公司,处罚20元/次。
备注:相关人员最多违反相关规定两次,第三次违反相关规定将不再允许在该生产单元工作。
第9篇 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x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共同做好xx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xxx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各级人员。
第三条 xx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分三级:xx公司、各部门、各风厂和项目部。各级责任主体按照职责的划分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 xx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副总经理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各项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六条 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坚持职责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对认真履行职责,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对未认真履行职责、失职造成事故的,按照责任划分,进行追究和处罚。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及其分工
第七条 xx公司接受集团公司、xx公司和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对公司各部门、风厂、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承担监督管理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程等。
(二)根据集团公司、xx公司的要求,制定xx公司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的职能;充分发挥三级安全网的作用;实现安全生产四级控制。
(四)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动态考核机制,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五)建立技术监控网络,开展可靠性管理,提高设备的安全可靠水平。
(六)建立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七)认真落实《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制定本公司的实施细则。每年应制定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并保证两措计划的落实。
(八)开展生产、基建的安全性评价,对查评出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做好整改工作。
(九)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生产危急事件应急机制,组织预案演练。
(十)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十一)加强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的检查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十二)做好风力发电设备检修、技术改造、维护和日常消缺等工作的安全与质量管理,加强基建工程的安全与质量管理。
(十三)组织召开安全委员会会议、月度安全分析会和基建工程安全委员会会议。查找安全生产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十四)做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工作。坚持项目法人和施工队伍共同管理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原则。监督“三同时”的落实。要保证施工队伍具有相应的安全资质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安全职责。
(十五)建立安全奖惩制度,严肃安全考核,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第八条 xx公司各风厂、项目部接受xx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管,对所管理的生产及基建工程直接进行安全管理,承担直接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一)学习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行业规程、标准、集团公司和xx公司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本风厂、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根据xx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三)完善本风厂、项目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监督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职能。
(四)组织好本风厂、项目部安全网活动,分析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五)结合《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及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按期实施。
(六)接受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
(七)对本风厂、项目部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考核并按要求上报xx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八)结合新建项目生产准备工作、做好新上岗员工安全、技术培训;制定安全培训计划,严格执行。
(九)对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结合生产实际提出可行建议,做好生产准备工作。
(十)对本风厂、项目部的生产信息及时上报xx公司。
(十一)负责制定所管设备的检修计划;合理安排检修周期和检修时间,制定检修质量考核标准。
(十二)对本风厂、项目部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提出给予表扬或奖励意见,对负有事故责任者,给予批评、处罚意见,上报xx公司。
(十三)认真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结合本风厂、项目部实际,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危急事件管理、技术监控、可靠性管理、防汛、防火灾、防冰雪等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组织本风厂、项目部对人身、设备事故的调查;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十五)对本风厂、项目部所管辖的安全工器具要定期检验,建立管理档案。
第九条 各班组受公司和风厂领导,直接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认真执行国家及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和xx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程等。
(二)充分发挥班组安全员的作用;实现安全生产四级控制;保证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三)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班组安全生产的职能。
(四)自觉接受风厂和公司的培训,提高班组人员的安全意识。
(五)结合技术监控结果,加强设备的试验维护,提高设备的安全可靠水平。
(六)认真执行《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按时完成反事故措施。
(七)认真完成生产、基建的安全性评价,对查评出的问题做好整改工作。
(八)认真演练xx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九)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十)做好风力发电设备检修、技术改造、维护和日常消缺等工作的质量见证。
(十一)按时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查找安全生产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十二)严肃执行xx公司安全奖惩制度,严肃安全考核,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十三)及时、如实向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的防范工作,避免事故频繁或重复发生。
第三章 奖惩规定
第十条 对安全生产中认真履行职责,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应给予物质、精神奖励。
第十一条 xx公司与各部门、风厂以及风厂与班组之间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根据安全生产指标的完成情况,给予相应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 xx公司发生特大事故、重大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责任性重大电网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时:
根据事故责任划分,按照《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和《xxx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处罚相关领导,以及相关部门、风厂和有关人员。
第十三条 xx公司发生一般事故的处罚按照《xxx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给予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安监部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0篇 z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 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3. 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部强化培训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闲时间。上级主管部门培训根据要求按时参加。
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搞好安全生产。
第11篇 钢铁集团公司安全教育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职工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3 管理内容和要求
3.1 执行原则
3.1.1 公司职工应服从公司各级的安全教育安排,完成安全学习任务,有履行职责保障安全的义务。
3.1.2 公司安全管理部依照本规定对公司安全教育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职责。各所在安全部门依照本规定对本部门范围内的安全教育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职责。
3.1.3 未涉及部分或国家有明文规定的安全教育按相关规定执行。
3.2 管理规定
3.2.1 生产岗位三级职工安全教育
3.2.1.1 以下人员必须进行相关部门级、作业区级、班组级的三级安全教育。
3.2.1.1.1 新职工上岗前。
3.2.1.1.2 职工在公司内跨部门调动的。职工在本部门内跨作业区或班组调动的。
3.2.1.1.3 因工伤害事故,伤愈上岗复工前。
3.2.1.1.4 职工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
3.2.1.1.5 外单位来公司实习、代培人员。
3.2.1.2 相关部门级安全教育:由所在部门主管领导负责,所在安全部门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危险化学品岗位的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相关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本部门安全生产概况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安全守则》以及职工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和典型事故案例等。危险化学品岗位安全培训应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3.2.1.3 作业区级安全教育:由作业区( 科 )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作业区级安全教育应包括: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事故;《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安全守则》;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安全生产状态和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典型事故案例等项内容。
3.2.1.4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班组级安全教育应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岗位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劳动防护用品 ( 具 ) 的性能及正确使用;典型事故案例等项内容。
3.2.1.5 职工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过程中,各部门负责填写《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并由安全部门组织安全教育书面考试,三级安全教育合格者方可上岗。
所属安全部门负责保留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和考试试卷。
3.2.1.6 职工在本部门内部调整工作岗位作业:改变工种或兼岗的职工。在作业区、班组两级安全教育后,应进行相应安全知识考试,作业区、班组应有记录备查。不改变工种调整工作岗位的职工,由作业区、班组进行两级安全教育,并有记录备查。
3.2.2 日常安全教育
3.2.2.1 班组每周由班组长负责组织一次对全体组员的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学时。班组安全活动日主要内容包括: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制度、规定,检查安全标准化作业落实情况,查找班组作业范围内的隐患及落实整改措施,检查一周内本班组发生的违章行为和事故,学习公司通报的工伤事故和全国大钢安全事故通报,共同分析应吸取的教训,举一反三查找事故隐患,要做好安全活动日的详细记录。
3.2.2.2 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前,各部门必须组织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特点和使用方法,使用中可能导致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方法、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以及新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
3.2.2.3 各部门在发生轻伤及以上因工伤害事故或重大人身险肇事故后,应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安全教育,教育情况应有详细记录。
3.2.2.4 各部门应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劳动竞赛及各个阶段、各个季节不同的安全工作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经常性安全教育。
3.2.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3.2.3.1 凡属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细则》及《天津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特种作业人员的条件。经市、区安全生产监管局指定的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站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天津市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
3.2.3.2 取得安全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并保持相对稳定。
3.2.4 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
3.2.4.1 凡外单位人员来公司实习代培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安全部门负责进行安全教育。各部门应按照本部门相应岗位职工的同样要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等,并按规定填写登记表,建立档案。
3.2.4.2 各部门应对进入本部门辖区内作业的外委、外协等作业单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应包括:作业区域的生产概况、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作业区域的危险因素、危险源点、安全防范措施、现场安全交底告知等。
3.3 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3.3.1 生产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由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安全教育。
3.3.2 作业区级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管理部或所在安全部门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以及公司、部门的有关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3.3.3 班组长安全教育由所在安全部门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与岗位有关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本部门制度、安全技术、技能,本班组生产工艺流程、设备的危险源点、危害因素,班组安全管理知识等内容。
3.4 检查与考核
3.4.1 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4.2 凡未按本规定进行安全教育的,由公司安全管理部或所在安全部门责令整改,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凡未按本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职工伤害事故或严重职业危害的,由公司安全部门按事故责任予以处罚,触犯法律的由国家司法部门处罚。
3.5 附则
3.5.1 生产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指厂长、经理等。
3.5.2 生产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部门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
第12篇 水利水电建设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股份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交通事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股份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依法管理、服务生产。
第三条 各单位应依照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建立本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四条 各单位行政正职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 各单位(项目部)应明确交通安全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交管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机动车驾驶人员、机动车(含厂内机动车,以下同)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 负责交通安全管理的部门、人员和机动车驾驶人员应认真履行安全职责。
第三章 道路交通机动车及驾驶员
第七条 各类机动车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车时应服从公安交警、运管稽查等部门的管理。
第八条 驾驶员应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驾驶作风,遵章守纪,文明行车,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
第九条 机动车驾驶和操作人员应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保持车辆的整洁和完好,保障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第十条 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将车私自交给他人驾驶,严禁交通肇事逃逸。
第十一条 机动车辆使用前,应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登记、领取号牌、行驶证,并按规定办齐随车必备的证件。
第十二条 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应保持完好,并按规定年检,不得开“病车”上路。
第十三条 装载货物的车辆应绑扎牢固;运输“超长、超高、超宽”的大件或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时,应办理准运证,采取安全措施,悬挂明显标记,必要时应配有指挥车。
第十四条 任何人不得强行搭车或追扒车辆;无证人员不得驾驶车辆;不得人、货混装。
第十五条 车辆在工地内部行驶,应按限速标志和规定路线行驶。
第十六条 车辆倒车作业时,应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指挥;自卸车应在车厢回复正常位置后行驶。
第十七条 车辆应在指定的停车地点、场所停放。
第十八条 车辆修复后应由持有驾驶证的车辆检验员或指定的驾驶员在规定路段试车。
第十九条 机动车辆的牌证办理、转籍落户、车辆年检和驾驶员的学习培训、审验等事项,应由车辆所在单位交管部门统一办理。
第二十条 各单位负责交通安全管理的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第四章 场内交通机动车及操作人员
第二十一条 场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应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和考试、考核合格,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或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方准驾驶或操作。
第二十二条 场内机动车驾驶、操作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作业时应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或特种作业资格证。
(二)不准驾驶或操作与证件不相符的车辆;驾驶室内不得超员,车厢(斗)内不得载人。
(三)严禁酒后操作;不得在驾驶或操作时进行一切有碍安全的活动。
(四)身体疲劳或患病等有碍安全操作时,不得上岗作业。
(五)场内机动车驾驶、操作人员6-12个月没有从事本岗位工作的,重新上岗前应按规定参加实际操作技能考核;超过1年的需重新参加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上岗。
第二十三条 场内机动车应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进行申报、挂牌和定期检验。
第二十四条 场内运送易燃、易爆物品的专用车,应备有消防器材,明确安全措施,车身应有清晰、醒目、准确、完好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五条 进入易燃易爆场所的车辆,应安装防爆装置。
第二十六条 负责交通安全管理的部门应定期组织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教育。
第二十七条 场内机动车改装、出售、报废时,负责交通安全管理的部门应及时向地方有关部门申办相关手续。
第二十八条 负责交通安全管理的部门应建立场内机动车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包括车辆维修使用及事故记录。
第五章 场内道路
第二十九条 场内道路应平整、路基坚实、边坡稳定;应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在陡坡、弯道、交叉路口、窄桥、隧道、人行横道等复杂危险路段应设置减速、危险等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
第三十条 保持道路畅通,不得在行车道上放置设备物料。
第三十一条 场内道路需要占用、挖掘或跨越、穿越道路施工时,应有临时通行和保护安全措施,并设有醒目的安全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灯。
第六章 交通事故管理
第三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第三十三条 发生交通事故的单位,应及时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和所在单位领导报告。重、特大交通事故,应在2小时内报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第三十四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事故单位应按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结论为依据,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三十五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鉴定以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事故协议书为准。
第三十六条 场内机动车辆在场区内起动、行驶、作业过程中,导致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坏事故时,负责交通安全管理的部门应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第三十七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按“四不放过”原则,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第三十八条 酒后、无证或私自驾驶操作车辆、设备造成事故的,除按规定赔偿损失外,还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机动车辆”是指各单位自有或租用的、由公安交警部门核准的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等车辆。
二、“场内机动车辆”是指各单位自有或租用的,并在本单位生产区域内行驶、作业的汽车(公安交警部门核牌的除外)、电瓶车、叉车、翻斗车、自卸车、三轮机动车、拖拉机、汽车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挖掘机、铲车等车辆。
三、“机动车驾驶员”是指与单位存有劳动合同关系并持有公安交警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员工。
四、“场内机动车驾驶员”是指与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或特种作业资格证的员工。
第13篇 杜邦公司的安全理念和安全管理
很荣幸有这么一个机会,和各位老总介绍国外大公司在安全方面一些经验和实践。今天题目是《世界安全管理与实践--主要以杜邦公司安全管理管理为例》。
杜邦安全管理十大基本理论。在整个两百年的发展中,杜邦形成了十个基本理念。
一是,所有的安全事故是可以防止的。从高层到基层,都要有这样的信念,采取一切可能的办法防止、控制事故的发生。
二是,各级管理层对各自的安全直接负责。因为安全包括公司各个层面、每个角落、每位员工点点滴滴的事,只有公司高层管理层对所管辖的范围安全负责,下属对各自范围安全负责,到车间主任对车间的安全负责,到生产组长对管辖的范围安全负责,直到小组长对员工的安全负责,涉及到的每个层面、每个角落安全都有人负责,这个公司的安全才能真正有人负责。安全部门不管有多强,人员都是有限的,不可能深入到每个角落、每个地方24小时监督,所以安全必须是从高层到各级管理层到每位员工自身的责任,安全部门从技术上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只有每位员工对自己负责,每位员工是每个单位元素,企业由员工组成,每个员工、组长对安全负责,安全才有人负责,最后总裁有信心说我对企业安全负责,否则总裁、高级管理层对底下安全哪里出问题都不知道。这就是直接负责制,是员工对各自领域安全负责,是相当重要的一个理念。
三是,所有安全操作隐患是可以控制的。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所有的隐患都要有计划,有投入,有计划的治理,有控制。
四是,安全是被雇佣的员工条件。在员工与杜邦的合同中明确写着,只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随时可以被解雇。每位员工参加工作的第一天就意识到这家公司是讲安全的,从法律上讲只要违反公司安全规程就可能被解雇,这是把安全与人事管理结合起来。
五是,员工必须接受严格的安全培训。让员工安全,要求员工安全操作,就要进行严格的安全培训,要想尽可能的办法,对所有操作进行安全培训。要求安全部门与生产部门合作,知道这个部门要进行哪些安全培训。
六是,各级主管必须进行安全检查。这个检查是正面的、鼓励性的,以收集数据、了解信息,然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主的。如发现一个员工的不安全行为,不是批评,先分析好的方面在哪里,然后通过交谈,了解这个员工为什么这么做,还要分析领导有什么责任。这样做的目的是拉近距离,让员工谈出内心的想法,为什么会有这么不安全的动作,知道真正的原因在哪里,是这个员工不按操作规程做,安全意识不强,还是上级管理不够、重视不够。这样,拉近管理层与员工的距离,鼓励员工通过各种途径把对安全想法反映到高层管理来,只有知道了底下的不安全行为、因素,才能对整个企业安全管理提出规划、整改。如果不了解这些信息,抓安全是没有针对性的,不知道要抓什么。当然安全部门也要抓安全,重
点是检查下属、同级管理人员有没有抓安全,效果如何,对这些人员的管理进行评估,让高级管理人员知道这个人在这个岗位上安全重视程度怎么样,为管理提供信息。这是两个不同层次的检查。
七是,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更正。在安全检查中会发现许多隐患,要分析隐患发生的原因是什么,哪些是可以当场解决的,哪些是需要不同层次管理人员解决,哪些是需要投入力量来解决的。重要的是必须把发现的隐患加以整理、分类,知道这个部门主要的安全隐患是哪些,解决需要多少时间,不解决会造成多大风险,哪些需要立即加以解决的,哪些是需要加以投入的。安全管理真正落到了实处,就有了目标。这是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以及更正的真正含义。
八是,工作外的安全和工作安全同样重要。这已经解释过了。
九是,良好的安全就是一门好的生意。这是一种战略思想。如何看待安全投入,如果把安全投入放到对业务发展投入同样重要的位置考虑,就不会说这是成本,而是生意。这在理论是一个概念,在实际上也是很重要的。抓好安全是帮助企业发展,有个良好环境、条件,实施企业发展目标。否则,企业每时每刻企业都在高风险下运作。
十是,员工的直接参与是关键。没有员工的参与,安全是空想,因为安全是每一位员工的事,没有每位员工的参与,公司的安全就不能落到实处。
4、杜邦公司核心价值。有的说是三个,有的说是四个:第一是善待员工,这是从事故中总结出来的;第二是要求员工遵守职业道德;第三是把安全和环境作为核心价值。如果把环境与安全分开,就是四个。这就是为什么杜邦公司可以生存200年,他认为核心价值保证了企业发展,使得杜邦成为当前世界企业300强之一,因为有两百年以上的历史的已经不多了,杜邦是其中世界强大工业企业之一。杜邦是把安全作为引导企业成功的核心价值之一。
5、杜邦的安全目标。公司的整个目标是“我们坚信所有工伤和职业病以及安全和环境事故都是可以防止的,我们对以上各项目标是零,我们将促进员工工作外安全”。我们要实
现安全零事故、职业病零事故,这个事故,不是指死亡零事故,而是员工受伤了,医生认为员工要休息一天以上,要求员工请病假,这个事故以及以上的事故目标是零,这是美国通用的标准。这就是它的安全文化和理念。
6、杜邦的安全表现与业绩。从杜邦100多年的安全记录看,在提出“一切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防止的”理念之前,杜邦的各管理层在思想对安全也不是很重视,还是有安全事故。到了1940年,提出这个理念之后,就成为一个信条,在许多公司厂长、经理办公室都挂了这条,在发展计划时都对照有没有违背这十条,对整个安全的促进是相当大的。可以看杜邦的安全表现,以两百万人工时为单位的业绩,比美国平均值好30到40倍。可以看杜邦公司在世界范围内工厂的安全记录,很多企业都是在20年以上、甚至30年都没有事故,这个事故是一天以上的病假,这也包括中国大陆、台湾。
二、杜邦公司的安全管理组织和职责
杜邦有生产管理层,从总裁到副总裁到厂长到生产部门和服务部门,他们对安全直接负责,杜邦也有安全副总裁,他抓安全,但他不对安全负责,他负责整个公司的安全专业队伍的建设和他直接管辖范围以内的部门安全负责。因为从某种角度讲,安全部门也是公司生产一个部门,他对自己这部分负责,他对安全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这就是直接领导责任,他们是对安全支持。
1、安全管理资源中心。关于职能,杜邦有副总裁负责健康环保中心,我们集团公司也有环保中心,杜邦这个中心有五六十位各方面专家,能解决企业内部各方面安全技术问题,如果还不够的话,可以到高校聘请教授,中心和社会上的安全组织建立良好的网络关系,万一企业有安全方面的问题,可以得到很好的技术支持。
安全健康环境优化管理中心的职责,一是为公司提供安全战略规划,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要求,提升公司的公众形象。它是支持公司远景规划,提供对公司的业务发展的要求,提升公司在国际的形象,属于为公司服务的范畴。二是为不同业务部门、区域和地方间分享she资源提供全过程的系统和网络服务和支持,并从中起到调节和杠杆作用。它是一个调配中心,网络了全球范围内杜邦公司所有安全部门和工厂的安全方面的人员,形成一个网络,为全球范围的工厂提供技术支持。某个地方遇到问题,可以通过网络求救,网络把这个要求传递到全球,总是有人可以给予解决。专家组人员还是有限,且知识也是有限的,假如问题还得不到解决,网络会把问题传递到大学、研究部门请求支持,最终得到解决,这就是调配作用。三是技术安全管理,主要是了解世界各地方、各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内部的安全标准和要求,并且为地区业务部门的协作提供支持。因为企业分布在世界各个地方,有不同法律法规,一旦当地安全人员不能解决,它可以帮助解决。四是指导以帮助提供公司she的表现,提升对安全价值的认知。研究和制定各种安全培训计划,对高级管理层、地方管理层、技术人员有效安全培训提供指导。五是开发和维护she监控系统和指标,其中包括领导和组织第二方安全审计,监督和评估各区域和地方业务部门的安全表现业绩。一个总裁、副总裁、业务领导如何下面的安全表现,不是单靠下面的表报和材料,还要靠安全部门的审计,按照统一的安全指标对世界范围内所有工厂进行评估,提供给上级管理层,按照报告对下级安全表现进行评价,以便升迁和提拔。安全是一个方面的指标,使得整体评价在一个水平上,同一标准,是起到了一个支持作用。
2、各地区、各工厂安全人员的职责。是安全顾问的概念,安全人员站在更高的角度,帮助厂长理解地方安全法律法规,理解上级安全要求,结合厂里的具体情况,提出安全规划,提供安全规划、设想、支持。同时又是一个安全咨询员,对厂里安全技术提供帮助,专业人员不是安全专家,需要安全部门的人员给予咨询。还是协调员,协调hse各方面事务。还是解释员,解释各项法律法规。这个安全人员可能是一个人,但职责要起到以上四个作用,是对公司强有力的支持,保证公司业务上对安全技术的要求,这是安全部门的责任,这是一个责任的概括性总结。
3、各个生产部门的职责。各级生产管理层对安全负责,要直接参与安全管理,把安全管理作为平时业务工作的一个部分,在考虑生产发展、企业发展、生产产品、质量要求时,安全工作就是其中一个部分,把质量、成本与安全同时考虑,安全就是日常管理的一部分。有的工程说质量第一,又说安全第一,到底哪个是第一,不清楚。多个第一,就没有第一。要把安全工作和规划、产品的质量、效益结合起来,安全就是工作的一部分,能做到这点,就是把安全作为一门生意考虑。国外公司很少谈安全第一,但他们会把安全与其他工作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考虑。所以要做到这点,就要直接参与管理。第二,每个管理者要对员工负责。如车间主任要对员工负责,这个责任不光是对管辖的员工负责,而是要对管辖范围负责,其他部门的人到这个范围来工作,客人到这里来访问,上级部门来检查,都要对他们负责,要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只要是负责范围内,安全就是我的责任,这也是对上级部门负责。只有车间主任对车间负责,厂长才能对全厂负责,如果车间主任不负责,厂长怎么负责。只有员工对组长负责、组长对车间主任负责、车间主任对厂长负责、厂长对地区经理负责、地区经理对公司总裁负责,才能真正叫作安全有人负责。安全是在最底层、最底层的,确实需要领导重视,全员参与。要做到这点,每位经理都要建立起长期安全目标,知道我这个部门有
什么样安全问题,有什么样的安全隐患,什么样的问题要什么时候解决。如果不知道这些问题,就不可能去重视安全,不可能去抓安全。一旦知道问题了,建立了目标,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就会有具体计划。还要有一个开发和实施计划,标准有了,要对照目标监督结果,不要到年底再看目标没有落实就关门了之。要自我检查、自我监督,看看三个月后计划实施了多少,六个月后差距多少,半年后没有落实,为什么没有落实。要做到这点,要采取许多具体措施。
三、杜邦安全管理系统
从技术上讲,杜邦安全管理系统包括几个部分:一是行为安全,就是员工的安全行为、安全表现,要进行管理。二是工艺安全,设备如何管理。目的是为了保护环境,保护员工健康。整个就是对客户、员工、股东、负责,对公司整个业务发展服务,提供的公司业务发展的保障,提高到这个角度来负责。
1、员工的行为安全管理。要发现、杜绝不安全行为,了解这种行为,进行安全检查,告诉员工这么作有什么危险。为此,要做到几个要素:一是显而易见的管理层承诺,领导不承诺去做,是没有人去管理这种行为的,这些行为永远可能发生。二是切实可行的政策,杜邦有十大基本理论给予保证。三是要有综合性的安全组织,要从员工到各级管理层参与。四是要有挑战性的安全目标。五是直线管理责任,各级管理层对各自安全负责。六是要有严格的标准,激励计划,鼓励计划,很多情况下对员工给予鼓励,七是要有有效的双向沟通。六是要有持续性的培训。八是要有有效的检查。九是有能力的专业安全人员,很快提供解决方案,有助解决问题。十是事故调查,企业都不希望发生事故,但一旦发生事故,就要进行调查,目的是防止事故再次发生。事故是要承担责任,但如果出系统除问题,就要改进系统。如果不找到真正原因,下一次事故的原因可能就是上一次事故没有找到原因。有人受到教训,就会在意识上高度重视,吸取教训。十一是要有推成出新的标准。这些就是在安全行为管理上要有的十二个主要要素。
2、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杜邦实践中有96%以上的事故由人为因素造成的,而我们国
内有80%的事故是由人为因素造成的。假如片面强调投入,消除了所有工艺上的隐患,而不解决员工行为,也只能解决20%事故隐患。不抓人的因素,就不可能实现零事故。投入很重要,是保障,但也要重视行为安全管理。行为安全抓的是人,员工的意识,各种各样的不安全行为,如不用劳保用品、对事故的反映、所处位置危险、使用不当工具、工作场所杂乱无章等,都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这些原因是人的行为,不是技术。杜邦有90%事故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因为它的投入比较大,工艺、设备上较为过关。国内80%事故是人的行为造成的,如果不抓人的行为,永远不可能杜绝事故。
在安全事故分析上有个冰山理论。浮在海面之上的,是表现出来的安全事故,有死亡,有工伤,有医疗事件,有损工事件,这些是看得到的。而在海面之下的,是看不到的,是支撑这些事故的深层次原因,这些海面之下的是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环境,底下的因素是不容易看到的。如果我们事故发生了去抓,找到了原因,解决了事故,就是解决了这个问题。然而根本的行为因素没有得到解决,还会有新的事故发生,直到事故足够多,一点点解决。因为事故出来解决的是表现出来的,而海面下的、深层次的是大部分。反过来,假如解决了不安全行为问题,冰山自然下去了,这些是还没有导致事故,还没有造成损失。所以,安全管理就是要找到这些不安全行为,直到消除到零,安全事故才能为零。这就是行为安全管理理论。根据统计,每三万次不安全行为,就会有造成一次死亡。如果等紧急事故已经发生,只能调查原因,不能改变事实。我们的重点是找出不安全行为,对行为进行教育,对行为进行系统管理。这就是“防患于未然”。
3、工艺安全管理。设备上有些可能不是人的因素,而是设计上的问题,因为设计不当,致使一开工就发生事故。如何进行工艺安全管理?领导承诺是最重要的,领导要承诺进行工艺安全管理。然后有三个方面,一个是技术方面,一个设备方面,一个是人员因素。
第一,技术方面考虑。设备买来了,都有很多工艺信息,有人去关注,而很多人读了操作规程,读了技术信息,看到安全信息就跳过,根本就不了解这个工艺、这个设备的安全信息。其实安全信息不是白写的,要了解工艺安全信息,要进行工艺危害的分析,这样的流程、
工艺风险在哪里,哪部分是风险最大的,这个风险发生了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要认真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进行操作规程的控制,要让员工知道为什么这样做。另外当进行技术变革时,要有控制,为什么要该技术变革,技术变革以后,会产生什么样的安全隐患,产生什么样的安全风险,要有技术人员去做。这就是工艺安全技术方面的控制。这就要求有强有力的安全队伍,指导所有技术人员去进行安全工作,去从安全方面给予考虑。
第二,设备方面的考虑。买设备都会有一个质量保证。同样的设备,会有不同价格,你买哪一个?要有质量上的考虑,一定要从质量角度分析并决定买哪一个。一旦设备更新,一定要进行质量分析。要有预开车安全审核,有很多很多的安全事故是在设备新开工时发生的。我们经常按照老套路去做,但自然条件可能变了,操作条件可能变了,所以在预开车前要进行严格的一步一步的分析,形成一个预开车前的详细的工作程序来保证设备安全运行。这样,就知道什么人可以在这个岗位,什么人不可以,要避免闲杂人员到这个范围。这都要通过预开车去做。还要保证设备机械完整性。比如一个设备要100万,可我只有80万,砍哪部分费用?许多人是砍安全,砍环保,可这么砍之后风险是什么?工作人员就要把风险报告同时放到决策者面前,让他去考虑,省20万风险是什么,一定要有人去告诉他。这就是设备风险管理。还有一个设备变更管理,如进口设备没有了,改成国产的,要有人评价替代以后可能产生什么样的风险。这些都是工艺管理踏踏实实的技术工作,要有安全人员、工程人员,包括工艺人员一起去做。
第三,人员方面因素。首先要进行培训,要掌握培训的效果,确信员工已经知道怎么去做。要受承包商管理,很多设备是承包商负责的,要对承包商安全负责,要认为承包商的安全事故就是我的安全事故,因为他在我的管辖范围工作。不但我的安全事故目标是零,要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也要控制他的事故发生,他的安全也是我责任的一部分。还要有人员变更管理。如果这个岗位需要五个人,现在缺了两个人怎么办,除了正常工作人员外,一定要有替代人员,平时对他们教育、培训,一旦需要,就可以顶上去,否则发生事故的可能就是这些人。老工人工作那么多年,不容易发生事故,临时工就可能发生事故。所以我们在每个
岗位上都要考虑一定比例的替代人员,一旦人员短缺就可以替代了。要有应急事故计划与响应。每个工作要进行安全分析,一旦发生事故该怎样控制,怎么管理。小的事故、小的原因,得到响应不会酿成大事故的,不确当的反应会造成大的事故,很多都是安全反应的问题。所以每个岗位都要有分析,这个应急预案不仅是公司的事,也是每个岗位的事。最近有个管道事故,就是因为一个小洞泄漏天然气造成的,附近的整个城市都发动了。如果有好的应急预案,一堵就可以了。还要有审计,就是有效的安全检查。还要有事故调查。这些就是工艺安全管理系统。
四、安全管理的成本与效益
1、安全事故的经济分析。说到安全,你想到是什么,是钱?还是收益?安全事故发生会有损失。而成本也是冰山效应。我们看得到的美国每年安全损失大约有700亿。然而安全事故涉及方方面面,看不到的间接损失就更大,间接损失是直接损失的3到5倍。我们控制了安全事故,就是控制了这些成本。
第二个影响就很大了,一旦发生事故,对员工、对用户都产生影响,对股票发生影响,对公共形象发生影响。可能带来业务中断,不遵守法律要受到处罚,可能要赔偿,可能被起诉,工厂可能要重建,对公司声誉和市场资本产生影响,公司甚至可能破产倒闭,还要产生领导者的责任。这些都是事故的影响。
2、安全管理的价值。防止了事故,首先是挽救了生命。在美国,每天有16人死于与工作相关的伤害,包括职业病、工伤等等。在中国,去年的统计数据是每天460多人,安全管理的价值就是体现了生命。其次是经济上,美国每起事故有28000美元的损失,间接损失是3到5倍。杜邦安全管理业绩每百万小时事故工伤率是1.5,工学工业平均是9.5,美国全工业平均是14。杜邦每年发生28起损工事件以上的事故,直接损失大约是780万美元。与美国化学工业平均水平相比,每年节省3500万美元,美国全工业平均相比,每年节省100亿美元。
杜邦公司的财产没有保险,它认为我的财产我自己可以保险,所以它特别重视安全。它是把这些省下来的钱又作为安全上的投入。我们可以算一笔账,过去五年来我们石油公司安全事故造成多大损失,假如我们保持现状,就意味着今后五年我们还要有这么一笔投入。如果把这笔钱作为投入,投放到安全上去,从长远考虑,成本没有增加,就是用途不同,但得到的很多,挽救了生命,公司在市场上有了好声誉,特别是现在随着中国企业走向全球,安全和环境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所以要算安全投入这笔账,不能局限于投了多少钱,要想一想过去安全事故有多少损失,要是把这笔钱投入到安全上去,产生的效益是荣誉、信誉、生命。
五、安全文化的建立
1、安全文化的作用。什么是安全?安全就是一种通过对你的行为对人的生命的尊重。我们现在抓的安全就是对人自身的尊重。是人性化管理,以人为本。没有了“我”,再大的经济利益对“我”没有任何意义。安全文化的作用是相当大的,文化主导人的行为,行为主导态度,态度决定后果。建立企业安全文化就是要让员工在安全的环境下工作,来改变员工的态度,改变行为,行为改变就是安全,公司就在安全下运行。
安全文化要做什么?如果要改变员工行为,首先要改变安全文化。所以要了解企业文化中哪些主导了员工行为,而这些行为是不希望出现的。要知道加入哪些因素,才能使得员工成功。就是说要了解哪些因素是要的,哪些因素是不要的。还要了解哪些因素是缺的,要加入到企业中来的。这样就完善了企业文化建设的要素,并且要巩固和发展。
安全文化如何改变?企业文化对员工的作用是影响其态度、行为、后果、表现,员工行为是受到企业安全文化影响的。如果企业没有安全文化,员工在工作中就会表现出不安全的行为,后果就是造成不安全。文化还有间接的影响,员工的态度受到事故事实影响,发生安全事故了,员工相信这样做是错误的,也会改变行为。这同样说明,员工的行为是受到安全文化影响的。区别在于一个是从正面引导,一个是让事故去影响。所以我们需要建立安全文化驱动员工的安全行为,企业安全文化要提供员工长期连续的行为安全教育。
要改变员工的行为不是一天两天,要有长远规划,是不断自我发现,反复教育的过程,让员工意识到自己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态度对企业的影响,在自我发现中改变其态度、价值,最终改变其行为。
2、安全文化的建立过程。有四个阶段,自然本能阶段、严格监督阶段、自主管理阶段、团队管理阶段。这是对安全文化理论的模型总结。
在第一阶段--自然本能阶段,企业和员工对安全的重视仅仅是一种自然本能保护的反应;缺少高级管理层的参与,安全承诺仅仅是口头上的,将职责委派给安全经理;依靠人的本能;以服从为目标,不遵守安全规程要罚款,所以不得不遵守。在这种情况下,事故率是很高的,事故减少是不可能的,因为没有管理体系,没有对员工进行安全文化培养。
在第二阶段--严格监督阶段,企业已经建立起必要的安全管理系统和规章制度,各级管理层知道安全是自己的责任,对安全作出承诺。但员工意识没有转变时,依然是被动的。这是强制监督管理,没有重视对员工安全意识的培养,员工处于从属与被动的状态。在这个阶段,管理层已经承诺了,有了监督、控制和目标,对员工进行了培训,安全成为受雇的条件,但员工若是因为害怕纪律、处分而执行规章制度的话,是没有自觉性的。在此阶段,依赖严格监督,安全业绩会大大提高,但要实现零目标,还缺乏员工的意识。
在第三阶段--独立自主管理阶段,企业已经有了很好的安全管理制度、系统,各级管理层对安全负责,员工已经具备了良好的安全意识,对自己做的每个方面的安全隐患都十分了解,员工已经具备了安全知识,员工对安全作出了承诺,按规章制度标准进行生产,安全意识深入员工内心,把安全作为自己的一部分。其实讲安全不是为了企业,而是为了保护自己,为了亲人,为了自己的将来。有人认为种观念自我意识太强,奉献精神不够。当然国家需要的时候,我们还是有民族意识。但讲安全时,就要这么想,如果每个员工都这么想,这么做,每位员工都安全,企业能不安全吗?安全教育要强调自在价值,不要讲安全都是为了公司。
在第四阶段--互助团队管理阶段,员工不但自己注意的安全,还要帮助别人遵守安全,留心他人,把知识传授给新加入的同事,实现经验分享。
大家可以评估一下本单位安全文化建立过程处在哪个阶段,目标是要达到哪个阶段,还要多久才能达到目标,通过哪些途径、方法达到目标。
3、改变安全文化的关键要素。怎样才能建立一流的安全文化?重要的是去做。要员工注意安全,高级管理层首先要主动去做,承诺和建立起零事故的安全文化,工作上要重视人力、物力、财力,要有战略思想的转变,从思想上切实重视安全。要体现有感领导,要有强有力的个人参与,要有安全管理的超前指标,如果达不到这个指标,意味着要出事故,不要以出事故后的指标为指标。要有强有力的专业安全人员和安全技术保障,要有员工的直接参与,要对员工培训,让每个员工参与安全管理,这样才能实现零事故。要改变导向,从以结果为基础转变为以过程为基础,重视事故调查,不要等事故发生后给予重视,过几年又不重视然后又发生事故,又重视,反复震荡,要从管理层驱动转变为员工驱动,从个人行为转变为团队合作,从断断续续的方法转变为系统的方法,从故障探测转变为实况调查,从事后反应转变到事前反应,从快速解决到持续改进。要对自己的情况有评估,使管理层有能力管理,对现在评价,知道哪里要改进,进行持续改进,这就是安全文化发展的过程。
最后要说的是“你将达到的安全水平取决于你展示你愿望的行动”。心之所至,安全等随。
第14篇 铝业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强化职业危害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杜绝职业危害事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铝业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和个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作业场所是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活动的所有地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场所。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噪音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组织机构
(一)成立铝业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常务副组长:生产副总经理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经营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行政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成员: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主任 生产技术部主任 监察部主任 办公室主任 人力资源部主任 财务部主任 计划部主任 政治工作部主任 工会办公室主任营销中心主任 采购中心主任 电解一厂副厂长(主持工作)电解二厂厂长 电解三厂厂长 电解四厂厂长 铸造厂厂长 阳极组装厂厂长 净化厂厂长 动力厂厂长 维修厂厂长运输部主任 仓储部主任 质检部主任 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齐邦劳务公司经理
职责:全面领导和指导铝业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的标准、规范和要求,保证职业安全健康经费的投入和使用,负责职业健康安全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二)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
主任: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主任
常务副主任:生产技术部副主任
成员: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成员、生产技术部安全主管
铝业公司职业健康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
职责: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全面负责铝业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监督和检查,调查处理各类职业健康安全事件,协调解决铝业公司及各单位职业健康安全事项。
第五条职责
(一)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中电投集团公司及蒙东能源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要求,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2.负责设置或指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人员。
3.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责任制。
4.负责组织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制定职业健康措施。
5.负责监督铝业公司有关部门及各生产单位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定期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工作,对职业安全健康的申报、监测、评价等进行监督,督促职业安全健康各项措施的落实。
6.负责收集、汇总铝业公司已识别、评价的危险源,编制“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和“重要危险源清单”提交职业安全健康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
7.对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8.当发生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时,及时组织位开展调查,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9.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统计、分析及报表。
10. 不定期对各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二)生产技术部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中电投集团公司及蒙东能源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要求,执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2.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及各生产单位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督促有关措施落实。
3.负责铝业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职业危害申报、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落实职业安全健康各项工作和措施,并对所属单位有关工作进行检查。
4.负责各单位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统计与分析。
5.负责识别全公司范围的环境因素,负责组织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的具体实施。
6.负责组织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
7.负责组织对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持正常运转。
8.负责对职业健康安全的运行控制进行策划、安排并检查运行情况,包括开展日常和定期的安全检查。
9.对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
10.负责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11.负责保证职业安全健康经费的投入。
12.负责制定并实施职业危害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三)人力资源部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中电投集团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要求,执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2.负责职业病防治与劳动保护管理。组织制定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标准及发放,组织落实职业危害培训教育和职业病人员疗养等工作。
3.负责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含劳务派遣工)上岗前、在岗时(每年一次)、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并保持相关记录。负责组织机关人员健康体检工作(两年一次)。
4.负责对职业病患者不适合本岗位工作的调离。
5.负责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对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督促员工遵守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
7.员工在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四)各生产单位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中电投集团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要求,执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2. 负责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3.负责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
4.负责识别本单位范围的环境因素/危险源。
5.负责制定职业健康措施及职业健康措施的实施。
6.负责对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持正常运转。
7.负责在员工上岗前,将作业场所的有毒有害因素及后果和预防措施预先告知、交底,并对其进行本岗位职业病防治知识的教育培训。
8.负责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
9.负责组织员工认真贯彻工艺纪律、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五)员工职责
在生产过程中,员工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第三章 内容、要求与程序
第六条制度建立
公司应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三)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四)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六)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七)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八)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九)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第七条职业危害申报
(一)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负责组织铝业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向通辽市安监局、蒙东能源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及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申报。
(二)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负责组织进行预评价。并报送通辽市安监局备案。
(三)申报项目按《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内容进行申报。
(四)申报的内容
1.铝业公司的基本情况;
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6. 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救援设施。
7.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五)申报办法
1.登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系统”,网址:进行申报,同时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铝业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签字后,连同有关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格式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执行。
2.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立即向通辽市安监局和蒙东能源公司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进行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者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
3.对遭受职业危害的员工,及时组织救治,并承担所需费用。
4.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完成上一年度申报工作。
5.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按照下述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并报送蒙东能源公司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及相关部门备案。
(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2)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3)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第八条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
(一)职业健康学习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做出安排。
(二)成立职业健康学习小组,以各生产部门为单位,定期组织职业健康知识学习。
(三)员工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15个课时的专业培训。
(四)员工必须完成布置的学习计划安排,积极主动地参加公司组织的职业健康学习活动。
(五)培训内容
1.有关专业理论和技能知识。
2.职业健康安全类法律法规。
3.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
4.其他职业健康安全知识。
(六)培训方法
1.结合专业实际情况,指派有关人员参加学习。
2.举办专题讲座或培训班,由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讲课。
3.所有上岗工作人员或换岗工作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第九条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
(一)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对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持正常运转。
(二)各生产单位负责对本单位范围内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持正常运转。
(三)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四)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的备案管理制度,加强职业危害相关资料的档案管理。
第十条 员工防护用品管理
(一)劳动保护用品一律按照《铝业公司劳动保护用品配发标准》进行发放。坚持质量和效能相统一、经济、实用、按计划配发的原则。
(二)采购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厂家必须具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其产品必须符合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
(四)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
(一)公司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二)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公司的职业健康档案,向员工公布,并向通辽市安监局、蒙东能源公司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及相关管理部门报告。
(三)在日常的职业危害监测或者定期检测、评价过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第十二条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一)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
1.健康监护档案册。
2.职业健康体检结果报告。
3.健康体检综合分析报告。
4.职业健康体检复查人员名单及复查结果报告。
5.职业病观察对象和职业禁忌症处理意见书。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借阅
1.各有关部门、单位查阅档案资料者,须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并履行登记手续,对所查内容、利用目的作详细登记。
2.为所需借、调资料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复印材料,档案原始材料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
3.借阅档案材料必须履行登记、签字手续,一般情况下,外借期限不超过一周。
4.对借阅的档案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不得在档案资料上标记、涂改或撕页、拆卷等.
5.归还时档案人员要进行检查,保证档案完整无损;
(三)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保管
1.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工作。
2.对所保管的档案资料,要经常查看,发现破损和字迹不清的,要及时进行修补、复制,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第十三条 建设项目
(一)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安全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并报送通辽市安监局备案。
(二)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职业危害防治专篇,并报送通辽市安监局备案。
(三)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四)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安全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依法经验收合格,取得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并报送通辽市安监局备案。
第十四条 管理要求
(一)存在职业危害的单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二)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三)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四)对职业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五)对职业防护设施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六)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应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缴纳保险费。岗位变动或工作内容变更,对上述内容如实告知。
(七)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从业人员,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八)应当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从业人员离开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九)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十)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生产布局要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设置有效的防护设施,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十一)对从业人员要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应接受国家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
(十二)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危害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逐步替代产生职业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铝业公司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中电投霍林河煤电集团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健康工作管理制度》[2023年第20号(tl—aj—2022—020)]废止。
第十六条本规定未明确事项按照国家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支持性文件
1.《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
2.《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安监总煤调〔2010〕121号)
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5.中电投集团公司《安全工作、监督、奖惩规定》
6.蒙东能源集团《安全管理制度》
7.铝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15篇 某石化公司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检维修作业过程中人员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装置停工检修及维修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装置停工检修安全管理
第三条装置停工检修,公司应成立检修指挥部,安全环保、设备、技术、生产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其成员要分工明确,并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行政一把手对本单位安全检修全面负责。
第四条停工检修的生产装置应由装置负责人组织负责生产、技术、设备、安全及生产操作等人员共同对停工、工艺处理和开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计划,编制风险评价报告书,经公司相关部门批准后,对员工进行培训,同时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交底。
第五条承担检修项目的承包商,应按照项目所在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现场勘察,对项目工艺和施工现场进行风险评价,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计划并明确责任,编制施工作业风险评价报告书,在检修开始5天前报机动处、质量安环处审查合格,同时对承包方人员进行培训后,方允许作业。
第六条各单位在检修工作开始前,应对本单位参检员工和承包方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修教育。
第七条外委的检维修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履行“安全合同”的各项条款。
第八条凡参加检维修的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否则不准作业。
第九条装置停工方案内容应包括:
1.停工范围及停工程序;
2.各物料、公用工程的流向及处理方法;
3.工艺处理的方法及安全措施;
4.装置的盲板流程图;
5.对重点的反应器、加热炉、大机组等,必要时,应制定单元停工方案;
6.各项工作的标准及负责人。
第十条各生产装置及公用工程系统的停车、各种物料的进出等,应以生产调度指令为准,服从公司统一安排。
第十一条装置停工,可燃液体物料要退出装置区或送到装置的罐区存放;可燃固体物料要运出装置区;非可燃物料且开工后继续使用的应包装好,存放在不碍检修作业的区域;三废的排放应严格执行环保管理规定,不允许任意排放可燃、易爆、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的介质。
第十二条停工期间,装置按计划储存物料的设备、管道、容器的出入口必须加盲板与外界隔离,并挂上锁挂签做好能量隔离。同时应安排操作工,定期巡检、记录,防止发生跑料、冒料、超温、超压等事故。
第十三条装置停工时,厂房通风设施,有毒、有害物质及三废的处理设施,火炬系统等应最后停运,防止有毒、有害物质不能及时处理,酿成事故。
第十四条存有易爆、可燃、有毒有害、腐蚀性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在检修作业前,应进行相应的蒸汽吹扫、热水洗煮、中和、氮气置换或空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再含有残余物料。气体分析应符合:可燃气体浓度(液体蒸汽)不超过该物质与空气混合物爆炸下限10%(体积),有毒气体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氧含量19%~23.5%(体积)。分析合格后应加盲板与系统隔绝。不进行检修作业的上述设备、容器、管道也应进行相应的工艺处理,以保证停工期间的安全。
第十五条设备在工艺处理合格后需打开人孔时,其内部温度要降到40℃以下,压力要处于常压,设备上的人孔应从上至下依次打开。应先打开底部排空阀,确认内部不存有物料后,再打底部人孔。打开人孔时,螺母应对角逐渐松动,并应有防止物料溅喷伤人和人孔盖螺栓伤人的措施。在清洗容器内少量可燃物料残渣时,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严禁用铁器敲击、碰撞。
第十六条装置停工工艺处理结束后,装置区内生产污水系统及其它地下管道系统的井、口、池都要封死盖严,明沟、暗井、地面、平台及其设备、管道外表(保温层)的油污、可燃、有害物料都要清理干净。
第十七条装置的氮气系统应由专人管理,防止与仪表风、压缩风互串。
第十八条装置全面检修开工,必须经公司检修指挥部停工验收小组联合验收合格,具备停工检修条件后,方可进行。
第16篇 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公司的安全专职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实现的具体实施者,是公司安全生产的“正规军”,因此,也是公司实现安全生产的主要决定性因素。具有一定的专业学历,掌握安全的专业知识和科学技术,又有生产的经验和懂得生产的技术,是一个安全专职人员的基本素质。要建设好安全专职人员的安全文化,需要企业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也需要专职人员的本身的努力。
1. 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体系
(1)安全科学(即安全学):这是安全学科的基础科学。它包括:安全设备学、安全管理学、安全系统学、安全人机学、安全法学。
(2)安全工程学:这是技术科学。包括安全设备工程学、卫生设备工程学、安全管理工程学、安全信息论、安全运筹学、安全控制论、安全人机工程学、安全生理学、安全心理学。
(3)安全工程:这是工程技术。包括安全设备工程、卫生设备工程、安全管理工程、安全系统工程、安全人机工程。
(4)专业安全知识:各行业不同,具体的专业要求也不一样。总体来讲,大概包括:矿山安全,机电安全,防火防爆等。
(5)计算机方面的知识:随着社会的发展,计算机在生产、管理方面的应用越来越普及,在安全管理方面也逐步得到利用,所以安全管理人员要掌握一般的计算机使用常识。
2. 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目标
通过对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除了具有安全知识的一系列知识体系外,还应该具备如下条件:一要有广博的知识。二要有敬业精神。企业强烈的呼唤“复合型”的安全员。
3. 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方法
对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一是通过学校的学历教育;另一方面对在职安全管理人员可以通过讲授法、研讨法、读书指导法等进行安全教育,不断获取新的安全知识。
提高安全专业管理人员的素质,适应21世纪安全管理的需求。为此,就需要对安全管理人员有计划地进行培训:(1)充实安全队伍,将年富力强的人员安排到安全队伍中。(2)抓培训学习、充实基本功。(3)勇于实践、善于总结,使新科技为安全工作服务。(4)多开展交流活动。经常性的经验交流活动,是搞好工作的有效方法之一。通过走出去,请进来,使安全队伍开阔视野、丰富见识,进而取长补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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