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x公司管理规定范文
公司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加班管理,整体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文规定了公司员工加班的种类、加班的申请以及加班的补偿。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 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董事长、总经理、部门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二) 原则及要求:
1. 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 加班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计算,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
3. 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如招待),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4. 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5. 部门负责人及其以上人员(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以外,不享受任何加班福利。 6、身为公司的员工,每位员工必须有一次义务性的招待服务,不计入加班。 其他情况。
7、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 周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签字、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 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综合办公室统一汇总。
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紧急任务(招待):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 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6. 领导出差或公出: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四、以下几种情况不算加班: 1、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2、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部门组织学习或参加培训; 3、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培训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员工出差期间不申报加班; 五、统计
综合办公室在每月末汇总加班统计,并作为安排调休或员工加班补偿的依据。 六、加班补偿
1. 员工平时零星加班(累计3.5小时=0.5天)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业务的紧迫需要而统一强制性加班,都采取调休(或与请假相互抵消)的方式进行补休。
2. 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加班,采取发放加班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
七、加班审批程序
1. 平时工作日零星加班、公休日加班:
审批流程:当日加班前员工填写《加班申请单 》直接上级审核签字加班前后2天内以纸质或邮件方式交到综合办公室备案。 2. 法定假日加班:
签字加班前后2天内以纸质或邮件方式交
到综合办公室备案。
3、在加班当月安排调休或假期抵消,当月确实无法安排的必须在当季度安排,否则过期作废。 八、加班执行原则
1. 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加班必须提交加班申请单。 2. 加班人员必须记录好当日《加班工作内容记录》,并于加班结束后的两天内提交给办公室,无加班内容者其实际加班视为无效。相关负责人应切实负责加班申请的审批,如果发现弄虚作假,谎报加班出勤者一律严惩。
九、罚则
1.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2. 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十、其他
1、特殊或紧急情况处置可突破加班时间限制和常规程序,但须事后补充有关 手续。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公司其它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 制度为准;
3、本规定经过公司办公会议上会讨论,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
附件:《加班申请单》
第2篇 x地产公司会议管理规定
地产公司会议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会议的严谨和时效性,并确保会议纪要传达及时有效,使会议安排工作落实到位,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一条 由总经理主持召开的业务会议、工作会议,由总经理秘书(或指定专人)负责纪录、整理会议纪要,会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会议纪要发送各参会人员、相关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会议纪要根据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分类登记归档。
第二条 总经理在会议上布置、安排的各部门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或指定专人)根据会议纪要负责监督,纳入计划管理工作。
第三条在公司召开的所有会议(包括视频电话会议),会议通知人均需在办公系统上填写《会议通知单》,通知参会人员具体地点、时间以及会议主题等事务。《会议通知单》最后流转至公司前台,由公司前台根据开会时间安排会议室。
第四条 会议召开时,所有参会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会议室。
第五条 会议召开过程中,所有参会人员须将手机调为振动(以不发出声音为原则),如因紧急事情必须接听电话时,须到会议室外接听。
第六条 会议服务产生的额外需求,如咖啡、矿泉水、水果等,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采购,会议结束后,由会议通知人办理相关费用报销手续。
第七条 会议结束后,会议通知人需立即通知前台关闭电源设备。
第八条 临时在公司召开的各类会议,会议通知人需提前1小时通知前台安排会议室及相关设备的准备工作。
第九条 请勿使用已悬挂红色会议预定牌的会议室。
第3篇 股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消防条例》,切实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减少和防止火灾发生,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1.2 公司设立由主要领导和各分厂、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由董事长任主任,主管领导、保卫部门负责人为副主任,办公室设在保卫部门。
1.3 公司消防工作,实行三级责任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责任人应对本部门内的消防安全负责,分厂、部门设立防火领导安全小组和义务消防组织。
1.4 公司各分厂、部门的义务消防队,在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消防活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1.5 做好班日检查,分厂、部门周检查、全公司月检查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各分厂、部门对查出来的消防安全隐患,都要认真对待,及时组织整改。
1.6 组织群众性的防火演练和“119”等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以提高广大员工的消防实战技能和消防意识。
1.7 根据奖惩办法,及时奖励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惩处违反消防制度(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
2 各级领导职责
2.1 公司防火委员会职责
2.1.1 贯彻执行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根据本公司情况部署,检查消防安全工作。
2.1.2 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2.1.3 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公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审核。
2.1.4 向上级消防管理部门汇报工作。
2.1.5 确定消防安全方面的重大奖惩。
2.2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2.2.1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2.2.2 将消防工作与本公司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2.2.3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批准消防安全制度的施行。
2.2.4 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和督促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整改。
2.2.5 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2.2.6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并制定符合本部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2.3 分管领导消防安全职责
2.3.1 在董事长的领导下,分管全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及上级指示和决定。
2.3.2 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查出和发现的火险隐患等不安全因素,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对重大的火险隐患,必须及时进行研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并亲自督促和掌握整改情况。
2.3.3 利用本公司的各种宣传工具,用多种形式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以提高广大员工的消防意识。
2.3.4 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有章可循,责任到人。
2.3.5 按有关规定设立义务消防队,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安全通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2.3.6 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2.3.7 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定期举行消防运动会,使全公司员工熟知本公司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搞好消防演练。
2.4 分厂、部门领导消防安全职责。
2.4.1 贯彻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本分厂、部门的消防工作。
2.4.2 对本分厂、部门的职工进行防火教育,维护保养辖区内消防设施,保证道路畅通。对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部位,应控制存放数量。禁火部位不得擅自动火。
2.4.3 组织本分厂、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整顿不安全因素或火险隐患。
2.4.4 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活动,不断提高防火、灭火技能。
2.4.5 定期向防火委员会汇报工作,凡发生火灾事故,应协助人武保卫部门、安全生产部门调查,做到“四不放过”。
2.4.6 负责本分厂、部门的消防器材的保养,不准用于非消防工作上,灭火机药水不足或用完时及时报人武保卫部门。
2.5 分厂、部门安全员消防安全职责。
2.5.1 协助分厂、部门领导做好本分厂、部门的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2.5.2 组织本分厂、部门职工学习与贯彻各项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精神,督促各班组做好防火工作。
2.5.3 经常向班组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对新进分厂、部门的职工,要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注意事项教育后,方可上岗操作。
2.5.4 维护保养本分厂、部门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保证疏散通道的畅通。
2.5.5 每天对本分厂、部门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查出的火险隐患,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向人武保卫部门汇报。
2.5.6 在本分厂、部门禁火区内需动火作业时,按有关规定,办好手续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派专人在现场进行监护。
2.6 班组长消防安全职责
2.6.1 负责本班组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有关防火安全措施。
2.6.2 在组织安排生产作业时,负责向职工具体交待防火注意事项和安全操作规程。
2.6.3 检查本班组辖区内的危险作业场所,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2.6.4 经常向班组职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在上班前、上班后、节假日前后,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
2.6.5 协助人武保卫部门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发生火灾时要及时组织扑救,保护现场,协助上级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2.7 消防管理部门消防安全职责。
2.7.1 在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及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和消防器材管理工作,定期向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汇报防火工作情况,并提出消防工作的实施计划。
2.7.2 每年对各分厂、部门的义务消防队员进一次调整、充实,并定期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业务指导。
2.7.3 对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知识教育。
2.7.4 对重点禁火部位和禁火区的动火工作实施审批和监护,会同生产安全部门审批火炉、电炉的使用。
2.7.5 经常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对查出的火险隐患及时填写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的情况负责复查验收。
2.7.6 发现重大火险隐患及时向公司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采取临时紧急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2.7.7 公司发生火灾时,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扑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保护现场,调查情况,分析原因,明确责任。
2.7.8 对防火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个人、班组、分厂、部门提出表扬和奖励意见。对违反防火安全制度,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按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2.8 专职防火员消防安全职责。
2.8.1 在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
2.8.2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消防条例》和各项防火规定。
2.8.3 钻研消防业务知识,积极开展防火宣传,在群众中普及消防知识。
第4篇 公司精品评价管理规定
“公司精品”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z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精品战略的实施,规范公司“铂业精品”评价工作,加强对“铂业精品”的监督管理,推动各事业部实施精品战略,引导和支持各事业部培育“铂业精品”,争创“云南省名牌”乃至“中国名牌”,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参照《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指导公司“铂业精品”的评价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铂业精品”(简称“精品”)是指产品实物质量达到或接近国内、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成品率、毛利率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顾客满意程度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由本公司生产,并依照本办法予以认定的产品。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 为确保“铂业精品”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对“铂业精品”的管理,各部门的职责如下:
一、质管部
(一)负责组织实施公司“铂业精品”的评价工作;
(二)负责统计申报产品的退(换)货次数,统计顾客对申报产品的抱怨次数。
二、生产部
负责公司“铂业精品”的日常管理;负责确认申报产品的一次交检合格率和成品率。
三、市场营销部
负责统计申报产品的销售额及其增长水平、毛利及毛利率、市场占有率及其增长水平、顾客满意率。
四、贵金属商务部
负责统计申报产品的出口金额。
五、技术部
(一)负责统计各部门的科研经费投入;
(二)负责确认申报产品的知识产权。
六、人力资源部
负责统计各部门的培训情况。
七、财务部
负责为表彰和奖励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
八、各事业部
负责组织本部门产品的申报和推荐工作,并负责本部门精品的日常管理。
九、生产、营销副总经理
负责对在创精品工作中成绩显着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章 申请条件
第五条 公司培育和发展的“铂业精品”以国家或地方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为导向,重点是:主导产品、优势产品、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申请公司“铂业精品”产品称号,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 符合公司产业化发展方向。
(二) 实物质量达到国内领先地位,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产品技术含量高,市场占有率、年销售额、产品知名度在国内(同类产品)位居前列。
(三) 具有稳定可靠的工艺和装备,产品严格按照工艺文件的规定组织生产。
(四) 对于该产品公司已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
(五) 部门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未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六) 产品质量长期稳定,成品率高、一次交检合格率高。
(七) 顾客对该产品的满意程度高。
(八) 产品利润率高,具有较强的发展后劲,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近三年没有较大滑坡。
第四章 评价指标
第六条 “铂业精品”评价以市场评价和质量评价为主,兼顾效益评价和发展评价。其中:
(一) 市场评价主要评价市场销水平、市场占有率两项指标,反映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及用户对产品的认可、接受程度。
(二) 质量评价主要考核被评价产品的实物质量水平和持续保持这种水平的能力。评价指标包括产品实物质量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两个方面。其中产品实物质量水平主要指成品率和产品一次交检合格率,质量保证能力则反映生产线(或班组)稳定保持相应质量水平、不断进行质量改进的能力,表明生产线质量体系运行及质量管理的有效性。
(三) 效益评价重点选择毛利和市场占有率增长情况两个指标,主要评价参评产品的生产经营业绩。前者反映生产成本及费用投入的经济效益;后者反映生产、销售该产品的社会效益。
(四) 发展评价指标主要从产品生产部门及产品本身能否长期持续稳定发展的角度进行评价,包括部门的技术开发投入水平、产品的销售额增长水平及毛利率高低三个指标。主要评价生产部门的产品创新、技术创新能力、部门发展、产品前景及市场适应状况。
第五章 评价方式
第七条 质管部负责组织评审组实施公司“铂业精品”的专业评价工作。评审组由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方面专家组成。
第八条 质管部按照产品类别(纯金属及其合金制品类,贵金属粉体材料及浆料、贵金属化合物及传感器)分别制定评价实施细则,明确“铂业精品”评价的各项指标,并对评价指标进行量化,确定不同指标的权数分配和评分标准。
第九条 评审组根据《z铂业股份有限公司“铂业精品”评价管理办法》和《z铂业股份有限公司“铂业精品”评价手册》等相关文件对各部门的推荐产品进行评价,按得分高低提出z铂业股份有限公司“铂业精品”建议名单。
第十条 不能直接量化的指标评价方法、评价中复杂因素的简化以及综合评价结果的确定等,由质管部最终确定。
第六章 评价程序
第十一条 “铂业精品”评价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每年上半年由质管部公布“铂业精品”评价范围及受理“铂业精品”申请的开始和截止日期。
第十二条 各事业部生产线(班组)如实填写《z铂业股份有限公司“铂业精品”申请表》中表一、表二、表三,报事业部负责人审核,对审核后符合要求的产品形成推荐意见,报送质管部。
第十三条 质管部汇总各事业部申报材料后,组织评审组对事业部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评价报告,提出“铂业精品”建议名单。
第十四条 质管部根据评审组评价意见,对建议产品名单汇总分析后,提交初选名单,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五条 经主管领导批准确定的精品,授予“铂业精品”称号,在全公司公布,并列入公司精品名录。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精品经评价认定后的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当年,质管部将组织当年度“铂业精品”评审组按评价程序对该产品进
行重新审核,决定是否继续保留该产品的精品称号,准予保留称号的产品,称号保留期同样为三年。
第十七条 对已经获得“铂业精品”称号的产品,如产品质量发生较大波动,顾客反映强烈,生产线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质量保证体系运行出现重大问题等,将暂停甚至撤销该产品的“铂业精品”称号。
第十八条 “铂业精品”称号只能使用在被认定牌号、规格的产品上,不得扩大使用范围。
第十九条 参与“铂业精品”评价工作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保守该产品的商业和技术秘密。
第二十条 对获得“铂业精品”称号产品的生产部门,公司除了给予荣誉称号外,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5000~10000元),评审组提出奖励意见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八章 附件
附件一:《z铂业股份有限公司铂业精品评价体系》
附件二:《z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纯金属及其合金材料精品评价实施细则》
第5篇 物业公司培训效果评估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培训效果评估管理规定1.目的考察阶段性培训工作的效果,掌握各级培训的培训效果,提高培训效能。
2. 适用范围均豪公司全体员工。
3. 职责3.1公司行政人事部培训经理负责组织公司内部所有层级的培训效果评估工作。
3. 2项目部行政管理部培训负责人协助总部行政人事部进行培训效果评估工作。
4. 术语
4.1培训效果评估:指企业和受训者从培训当中获得的收益,经过专业部门在一定周期内收集培训效果以衡量培训是否有效的过程。
5.程序
5.1培训效果评估周期
5.1.1每年7月上旬对本年度1至6月份的所有培训(总部及项目部)进行评估,历时一周,由行政人事部培训经理组织,各项目部行政管理部配合。
5.1.2每年12月中旬对本年度所有培训(总部及项目部)进行评估,历时二周,由行政人事部培训经理组织,各项目部行政管理部配合。
5.2评估对象
5.2.1 公司各级培训
5.2.
1.1公司总部行政人事部组织的助理级别以上人员的所有培训。
5.2.
1.2总部各部室组织的系统人员进行的所有专业培训。
5.2.
1.3各项目部根据上报的培训计划组织的所有内部培训。
5.2.2 公司内部参加培训的所有人员
5.3 评估方法
5.3.1 第一层次:根据参训人员的行政级别,由主管领导对员工培训之后的工作效果进行评估,填写《员工培训效果评估表》,并在评估人一栏签名。
5.3.2 第二层次:参训员工对授课教师的授课内容、方式及培训组织者进行考核评估,填写《在职培训员工满意度调查表》、《培训教师课程评估表》。
5.3.3 第三层次:各授课教师对学员整体学习情况及学习状态进行评估,填写《学员评估表》。
5.4评估的方式及组织
5.4.1每年7月及12月由行政人事部下发培训效果评估通知,在通知中列明总部组织培训的明细,规定评估各类表格的发放范围及收集时间。
5.4.2 在各项目部收到培训效果评估的通知后,由总部行政人事部到各区域和项目部(未归入区域的项目部)对有关人员进行《员工培训效果评估表》、《在职培训员工满意度调查表》及《培训教师课程评估表》填写方式的培训。
5.4.3由项目部行政管理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员工培训效果评估表》、《在职培训员工满意度调查表》及《培训教师课程评估表》。
5.4.4 行政人事部到各区域和项目部(未归入区域的项目部)收集《员工培训效果评估表》、《在职培训员工满意度调查表》及《培训教师课程评估表》,并实地与有关领导沟通,听取对培训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5.4.5 行政人事部培训经理负责向各培训教师发放和收集《学员评估表》。
5.4.6由总部行政人事部培训经理对收集的考核评估表进行分类统计。
5.4评估分析总结及应用
5.4.1根据《员工培训效果评估表》、《在职培训员工满意度调查表》、《培训教师课程评估表》及《学员评估表》的统计结果,由行政人事部出具培训考核评估报告,计算各级培训覆盖率、培训效果满意度等分析指标,列举培训讲师对学员的评估意见,概括各级受训人员对培训的意见、建议、需求。
报公司行政总监及总经理,并附《管理人员参加培训统计表》。
5.4.2 由行政总监及总经理批示指导意见。
5.4.3 总部行政人事部根据培训评估报告及领导批示意见,其结果作为下一步培训计划与培训需求分析的依据之一。
5.5评估的备案
5.5.1 总部行政人事部将培训效果评估的所有原始资料(《员工培训效果评估表》、《在职培训员工满意度调查表》、《培训教师课程评估表》及《学员评估表》的原件)及培训考核评估报告及 《管理人员参加培训统计表》单独立卷存档,以备为今后的培训项目的调整提供信息。
5.5.2 项目部行政管理部可对本项目部层级培训的评估资料复印存档。
5.5评估注意事项
5.5.1 每次培训效果评估,都需各项目部行政管理部有关人员的配合。
5.4.2 半年度项目部内部培训效果评估采用抽查形式,年度项目部内部培训效果评估进行全面评价。
6. 监督执行公司行政总监7.相关/支持性文件《培训管理制度》8.质量记录及表格《员工培训效果评估表》《在职培训员工满意度调查表》《学员评估表》《培训教师课程评估表》
第6篇 物业公司考勤管理规定10
物业公司考勤管理规定(十)
为使公司员工出勤规定有所遵循,根据国家《劳动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凡公司所属员工及受聘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一、工作时间:
1、公司全体员工均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2、公司物业助理以上员工每周工作39个小时,每天工作6.5小时。上班时间为早上:8:30---12:00,下午:14:30---17:30,每周轮休一天。
3、其他岗位工作时间安排由各部门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编制《工作时间安排表》,并报行政管理部备案。
4、凡一个月内迟到、早退、超过三次者,扣发当月奖金,并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5、无特殊原因或未经批准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一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论处。
二、打卡
1、考勤卡由公司行政管理部统一签发、收集、核实、统计和保管。
2、考勤卡一律不得涂改、损毁、违者第一次降一级工资,第二次作开除处理。并由行政管理培训部将违纪事实记入个人考核档案。
3、因公外出无法打卡者及上下班忘记打卡者。应先到行政管理部领取《未打卡证明单》,填妥未打卡原因等内容,交权限负责人批准后,统一由行政管理部签考勤卡,否则每次以旷工一天论处,并参照本制度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4、公司员工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违者第一次降一级工资,第二次作开除处理,并由行政管理部将违纪事实记入个人考核档案。如因工作安排不能打考勤卡者: 一般员工由部门经理在相应时间签字认可,部门经理由公司领导签字认可。
5、如考勤打卡机出现故障或损坏而不能正常进行考勤打卡,期间的考勤办法为:一般员工由部门主管应在相应时间签字认可,部门主管由总经理签字认可。
三、迟到、早退
1、未按规定时间上班者,即视为迟到,迟到5分钟以内扣罚5元,迟到5分钟到15分钟扣罚10元,迟到15分钟到1小时以内扣除当日工资,迟到1小时以上作旷工一天论处,月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作旷工一天论处,并参照本制度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2、未至规定时间提前下班者,即视为早退,早退5分钟以内扣罚5元、早退5分钟到10分钟扣罚10元、早退15分钟到1小时以内扣除当日工资,早退1小时以上作旷工一天论处,月累计早退三次以上者作旷工半天论处,并参照本制度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四、旷工
无故不上班者或未经正常程序请假或假期满未经续假而无故不上班者视为旷工,旷工半天扣除当天工资,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工资的20%,旷工二天扣除当月工资的40%,旷工三天,扣除当月工资总额,连续旷工超过三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五、加班
1、员工因工作需参加公司在工作时间外所举办之教育训练或派外受训等活动,不另支付加班工资。
2、一般情况下,公司不要求员工加班。如工作需要,公司部门主管可安排员工加班,任何员工不得拒绝,超时工作按国家规定给予补假或发放加班工资;
3、如员工本人要求加班,须填好加班表,说明原因,上报领导批准,给予计加班工资;
4、加班时间亦可申请补休,批准补休的,不得再领取加班工资;
5、属于8小时内应完成的工作,因怠工或延误工作而不能及时完成的,不能算为加班。
六、值班制度
1、公司的二十四小时保安值班监控值班室及所有需轮值排班的部门,必须于每月月底前2天(逢节假日提前)将值班表报行政管理部备案。
2、各部门主管在法定节假日前,做好该部门值班计划,妥善安排好人员值班,并报公司行政管理部存档。
3、按各部门职能,部门主管须实行值班制度;
4、时间、人员由各物业的物业经理具体安排;报行政管理部备案。
5、值班人员须尽职尽责、坚守岗位;
6、公司行政管理部进行检查评比,实行奖惩。假期结束,各员工须按时上班,不得以任何借口或方式拖延。否则,以旷工论处。
七、调班
公司调班应由行政管理部统一发布公告,各部门及员工个人调班,则写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领导核准后报行政管理部备案。
八、事假
1、原则上不接受事假申请,事假不发薪;
2、事假须提前申请,如因急事不能事先请假,需于当日告知所属部门主管,并提供合理解释或证明且办理补假手续,否则作旷工论处;
3、申请事假一天由部门主管批准,二天(含)以上需报总经理批准,送行政管理部备案方能生效,之后补假无效,作旷工处理。
九、病假
1、员工生病看医生,须事先请假经各物业的物业经理签名同意之后须持有病历单证明;
2、满一年以上工龄者,每月可享有病假一天,但须有医院方面的证明。病假超过一天作事假处理;
3、因工伤需入院治疗者,报总经理批准方为有效。
4、休假完毕,须到行政管理部或向部门主管销假,并按天数在当月工资中扣除事假工资。
十、行政管理部负责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公司员工考勤统计情况上报核发工资。
第7篇 某文化公司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文化公司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第一条:所有办公用品及设备(含电脑、复印机、打印机耗材等)均由总务处统一采购。
第二条:办公用品领用程序
1.各部门需指定一人负责本部门办公用品领用,领用时填写《办公用品请购单》;
2.开大型会议或举办活动需申请办公用品,由会议或活动负责人填写《办公用品请购单》,并提前一天通知办公用品管理员进行准备;
3.如有新职员加入,待新职员到公司报到后,在总务处领取统一标准的办公用品,并在《新职员办公用品领用表》中签字确认。
第三条:办公用品的保管:办公用品领用后,由领用人妥善保管。计算器、订书机、笔筒等耐用品,原则上遗失不补。如领用人因工作调动或辞职等原因离开公司,须归还办公用品管理员处。
第四条:申购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数码相机、文件柜等固定资产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
第五条:办公用品的申领,应结合实际需要,慎重申领,节约使用。
第8篇 装饰公司施工现场管理规定-5
一、 施工人员现场文明行为规范
1、现场施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尊敬客户及所有到访人员,文明礼貌。对客户、到访人员均需使用敬语。
2、当客户或客户亲戚朋友等来工地参观的到访人员、公司工作人员等在工地现场考察或讨论时,大噪音的施工用具(如电锯、电钻等)应暂停使用。
3、现场施工人员应恪守诚实信用的职业道德,严禁出现不遵守时间,不兑现口头或书面承诺的现象
4、现场施工人员应着公司统一工作服上岗(工服到公司统一签字领取)。
5、进入小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必要时须按物业规定办理小区出入证件。
6、施工人员不得向顾客索要、收受实物和现金以及提出和施工以外的其它无理要求。工作中不得同顾客或公司管理人员争吵或无理拒绝顾客及公司管理人员的合理要求。
7、施工时间内不得有睡觉、打扑克、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发生。
8、施工人员应和谐处理人际关系,严禁施工人员在工地现场争吵、打骂。
9、在材料卸货时应确保室外场地无遗漏物品,搬运结束后现场必须清理干净,严禁洒落遗留包装物等物品。
10、施工现场食宿必须注意清洁,严禁有剩饭剩菜及其它垃圾杂物,不准使用电炉、明火,临时食宿严禁有积水、生活垃圾堆积。
11、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服从公司工程管理人员,设计师及其他管理人员的现场指令,有不同意见也不得当面驳斥或出言不逊。发生问题时应及时与项目经理及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并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二、工地标识及标贴
1、**装饰工地标识体系构成及张贴规范:
a)**装饰门套:入户大门
b)工地管理制度:室内醒目的地方
c)施工进度表:室内醒目的地方
d)工作人员签到表:室内醒目的地方
功能指示牌:如'工具摆放区''材料堆放区''垃圾堆放区'等指示牌,张贴在工地相应区域
e)安全指示牌2张:分别是'注意安全''禁止吸烟',张贴在工地显着区域;
f) 窗贴1幅:张贴在户外主要人流通道可显着观察到的窗户上,字体朝外。
2、所有标贴应在开工之日张贴完毕,张贴时应注意粘贴牢固,高度统一,贴在墙面的标贴应完好保持到墙面开始施工当天,其他标识标贴应完好保持到施工结束。施工期间所有标识标贴应完整,无脱落、损坏现象。
3、〈〈工作人员签到表〉〉须在施工结束后随同〈**装饰工程验收单〉缴还公司,并作为结帐的依据之一。
三、 工地卫生形象
1、工地施工玑场应随时保持卫生整洁,保证每天晚上下班清理一次,所有建筑垃圾应当天装袋后运送至小区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处。严禁出现建筑垃圾不及时送离施工现场的情况。
2、工地卫生间使用时应及时冲洗,严禁出现异味或积水现象。
3、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公司工作服,不得不穿或穿其他公司工作服。
4、工地内不得吸烟,如果客户有意向在工地现场吸烟的,施工人员应委婉提示到指定区域。
5、水电工程中未做防水的房间不得有积水。
6、泥工施工时不得在地面直接进行水泥沙浆的拌合,必须在地面铺设保护装置。
7、地漏等下水管在施工期间须用硬物遮盖。垃圾,油漆等涂料不得倒入下水道。厨房,卫生间无脏物及异味。
8、木工油工施工时应注意不得污染到其他成品和设施。
四、现场食宿
1.施工工地原则上禁止在工地现场开伙和留宿。如果确实因工地距离过远或工期原因可能影响施工进度,需要在施工现场开伙或留宿的,在开工前须得客户的同意。
2.施工人员工作前应把个人物品整理放入指定的地方。
3.现场做饭不得使用煤气灶具,吃完饭及时收拾干净并把餐具放入指定区域内摆放整齐。
4.施工现场不得留宿无关人员及家属。
五、施工施工时间
1、施工施工时间为每天的8:00--18:00.可以根据小区的管理规定以及客户特殊需要适当调整。但有可能发出较大嗓音或影响其他住户休息的施工施工项目不得在8:00--18:00以外时段进行施工。
2、在装修周期内,工地须持续有施工人员正常施工,不得无故造成工地内无人的情况。如有特殊原因应提前向公司报备,并向客户请假,在取得客户同意后方可暂停施工。
3、当工地出现可能无法按合同工期交付的情况时,工地不得停工。
4、因工艺要求必须暂停施工的情况(如不具备施工条件、地暖施工、油漆等待干燥等)可向项目经理报备,必须提前向客户说明。
六、 材料及物品摆放规定
1每个施工工地须配备一个杂物柜,开工之日到场,并把杂物柜放到指定地方,施工人员的生活物品在非使用时间内应摆放入杂物柜内。
2现场制作好的成品或半成品衣柜、鞋柜、电视柜严禁摆放施工人员的生活物品。
3施工工地在开工之日至墙面乳胶漆施工开始前均应按规定张贴'定置指示牌'定置指示牌至少包括:'材料堆放区''工具摆放区'指示牌。
4施工材料及施工工具的堆摆放应按现场标识指示实行定置管理。施工材料须实行分区堆放,同类型材料应堆放在同一区域。
5客户采购的材料应当签署书面交接记录并堆放在不影响施工的单独区域。有包装的材料在使用前不得自行打开包装,无包装的材料应妥善进行成品保护。
6客户自购的甲供材入场时交由项目经理或由项目经理指定的负责组长代为管理,项目经理或组长应细心验收货物并进行必要清点,在验收单上注明签字。交接后,如出现物品的损坏、遗失或数量不符,由项目经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客户自购材料或器具的包装物(纸箱、泡沫塑料、包装袋、木框等)应根据客户指令由客户自行销售或作为建筑垃圾处理,如客户委托施工人员销售的,销售所得款须全额交还客户。在任何情况下施工人员均不得自行销售或占有销售所得。
七、现场人身及财产安全管理规定
1.现场施工人员必需着装整齐上岗,注意现场废弃材料的堆放,避免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
2.所有带电工具均应按装插头并使用插座面板接电使用,严禁直接将电线插入接线盒进行施工。所有电线接线处通电前均应实施绝缘保护,严禁通电时有线头裸露。
3.工地内所有未接面板、电线的线头须用胶带包好收入线盒内。
4.高空施工时,须采用结实可靠的支撑物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
5.工地现场在任何情况下均严禁出现明火,决不允许易燃物品做垫脚,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烧水做饭。
第9篇 a公司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规定
l公司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规定
一、培训目的:
1.使新员工在入职前对公司有一个全方位的了解,认识并认同公司的事业及企业文化,坚定自己的职业选择,理解并接受公司的共同语言和行为规范;
2.使新员工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掌握工作要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尽快进入岗位角色。
二、培训期间:
新员工入职培训期1个月,包括2―3天的集中脱岗培训及后期的在岗指导培训。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培训日期。学校定于每学期开学二周内组织新一期新员工培训。
三、培训对象:
公司所有新进员工。
四、培训方式:
1、脱岗培训:由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制定培训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采用集中授课及讨论、参观的形式。
2、在岗培训:由新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其已有的技能与工作岗位所要求的技能进行比较评估,找出差距,以确定该员工培训方向,并指定专人实施培训指导,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跟踪监控。可采用日常工作指导及一对一辅导形式。
五、培训教材:
《员工手册》、部门《岗位指导手册》等。
六、培训内容:
1.企业概况:公司创业历史、企业现状以及在行业中的地位、组织机构、各部门的功能和业务范围、人员结构、薪资福利政策、培训制度、历年重大人事变动或奖惩情况介绍、学校团队精神介绍、沟通技能训练及新员工关心的各类问题解答等;
2.员工守则:企业规章制度、奖惩条例、行为规范等;
3.入职须知:入职程序及相关手续办理流程;
4.财务制度:费用报销程序及相关手续办理流程以及办公设备的申领使用;
5.安全知识:消防安全知识、设备安全知识及紧急事件处理等;
6.沟通渠道:员工投诉及合理化建议渠道介绍;
7.实地参观:参观企业各部门以及工作娱乐等公共场所;
8.介绍交流:介绍公司高层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骨干与新员工认识并交流恳谈;
9.在岗培训:服务意识、岗位职责、业务知识与技能、业务流程、部门业务周边关系等;
10.学校教学模式及教学课题研究。
七、培训考核:
培训期考核分书面考核和应用考核两部分,脱岗培训以书面考核为主,在岗培训以应用考核为主,各占考核总成绩的50%。书面考核考题由各位授课教师提供,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统一印制考卷;应用考核通过观察测试等手段考查受训员工在实际工作中对培训知识或技巧的应用及业绩行为的改善,由其所在部门的领导、同事及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共同鉴定。
八、效果评估:
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通过与学员、教师、部门培训负责人直接交流,并制定一系列书面调查表进行培训后的跟踪了解,逐步减少培训方向和内容的偏差,改进培训方式,以使培训更加富有成效并达到预期目标。
九、培训工作流程:
1.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根据各部门的人力需求计划统筹进人指标及进人时间,根据新入职员工的规模情况确定培训时间并拟定培训具体方案;并填写《新员工脱岗培训计划书》报送人力资源中心及相关部门;
2.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负责与各相关部门协调,作好培训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工作,包括经费申请、人员协调组织、场地的安排布置、课程的调整及进度推进、培训质量的监控保证以及培训效果的考核评估等;
3.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负责在每期培训结束当日对学员进行反馈调查,填写《新员工入职培训反馈意见表》,并根据学员意见七日内给出对该课程及授课教师的改进参考意见汇总学员反馈表送授课教师参阅;
4.授课教师在七日内拿出改进方案并填写《教师反馈信息表》交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审议;
5.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在新员工集中脱产培训结束后一周内,提交该期培训的总结分析报告,报总裁审阅;
6.新员工集中脱产培训结束后,分配至相关部门岗位接受上岗指导培训(在岗培训),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指导教师实施培训并于培训结束时填写《新员工在岗培训记录表》报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
7.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在新员工接受上岗引导培训期间,应不定期派专人实施跟踪指导和监控,并通过一系列的观察测试手段考查受训者在实际工作中对培训知识和技巧的运用以及行为的改善情况,综合、统计、分析培训为企业业务成长带来的影响和回报的大小,以评估培训结果,调整培训策略和培训方法。
第10篇 电网公司安全规程考试管理规定
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Q/CSG210023-201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规程考试管理规定
11Q/CSG210023-2011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2011-05-18
实施2011-05-18
发布
目次
总则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3
职责3管理内容与方法4
附则8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规程考试管理规定
总则
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南方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的安全理念,规范公司系统安全规程考试管理,促进员工主动学习和掌握安全规程,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特制定本规定。
1.2公司系统从事电力生产(包括发电、输变电、供电、调度、检修、试验等)、电力建设(包括火电、水电、输变电、工程施工、调试、工程设计和监理等)的各级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本单位所有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下级单位领导人员、下级单位安监部负责人等参加安全规程考试,并督促、指导、协调和检查下级单位认真组织安全规程考试工作。
1.3参与公司系统工程项目施工的承包商以及分包商的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工程项目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规程考试并合格后,方可进入工作现场。承包商和分包商“两种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票签发人)还应另行参加工作现场设备运行单位(部门)组织的安全规程考试并合格后,方能履行其职责。工程发包单位在与负责施工的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将本条内容作为合同内容之一进行约定。
1.4安全规程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生产管理、电力建设管理、变电运行、检修试验、二次系统、线路运检、调度、用电综合、发电运行、发电检修、变电建设、线路建设、水电建设、“三种人”(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共15种。各单位应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针对岗位特点和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适当类别的安全规程考试。
1.5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公司系统所有从事电力生产、电力建设的各级生产经营单位。其他单位根据相关人员岗位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参照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408-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DL409-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GB26164.1-2010)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高压试验室部分)(DL560-1995)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DL5009.2-2004)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Q/CSG210001-2011)
术语和定义无。
职责
4.1安全监察部门
各级安全监察部门是安全规程考试的专业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年度安全规程考试计划和方案。
(2)负责建立、维护安全规程考试题库。
(3)负责安全规程考试的命题、阅卷、分析总结工作。
(4)协助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和实施安全规程考试。
(5)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建立、维护安全规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
(6)监督本规定的执行。
4.2人力资源部门
各级人力资源部门是安全规程考试的组织实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规程考试。
(2)负责本单位安全规程考试的组织实施、建档等工作。
(3)负责协调和落实安全规程考试所需的资源。
(4)负责建立、维护安全规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
(5)协助安全监察部门制定安全规程考试方案。
4.3工程项目管理部门
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是相关工程项目承包商和分包商人员安全规程考试的具体负责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承包商和分包商人员安全规程考试。
(2)负责承包商和分包商人员安全规程考试的出题、监考、阅卷、建档和总结等工作。
(3)负责建立、维护承包商和分包商人员安全规程考试题库。
(4)负责监督承包商和分包商在施工中不得使用考试不合格人员。
4.4设备运行单位(部门)
设备运行单位(部门)是承包商和分包商“两种人”安全规程考试的具体负责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承包商和分包商“两种人”安全规程考试。
(2)负责承包商和分包商“两种人”安全规程考试的出题、监考、阅卷、建档和总结等工作。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考试对象
5.1.1公司总部组织综合管理类和生产管理类考试。
(1)公司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基建、农电、营销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公司安监部、生技部、基建部、农电部、市场部、系统运行部领导,南网科研院、超高压公司、调峰调频公司、各省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分管安全生产、基建、农电、营销的领导,参加综合管理类考试。
(2)公司安监部、生技部、基建部、农电部、市场部其他人员,系统运行部(南网总调)、南网科研院、超高压公司、调峰调频公司、各省公司等安监部门负责人,参加生产管理类或电力建设管理类考试。
(3)到公司参加事故“说清楚”会议的人员,参加生产管理类或电力建设管理类考试。
5.1.2系统运行部(南网总调)、南网科研院组织本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生产管理类考试;组织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与岗位要求对应类别的考试。
5.1.3超高压公司、调峰调频公司、各省公司组织本部安监部、生技部、基建部、农电部、市场部等部门人员,直属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中调、电科院、试验院、设计院、供电局、超高压局、发电厂、输变电工程公司、运检公司等)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分管安全生产、基建、农电、营销的领导及安监部门负责人,参加生产管理类或电力建设管理类考试。
5.1.4超高压公司、调峰调频公司、各省公司直属的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生产管理、电力建设管理、变电运行、检修试验、二次系统、线路运检、调度、用电综合、发电运行、发电检修、变电建设、线路建设、水电建设类等考试。参考人员及考试类别如下,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生产管理类考试。
(2)电力建设管理人员参加电力建设管理类考试。
(3)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参加“三种人”考试。
(4)变电运行、维护人员参加变电运行类考试。
(5)变电检修、试验、化学等专业人员参加检修试验类考试。
(6)保护、通信、自动化、仪表、测量等专业人员参加二次系统类考试。
(7)输电和配电运行、检修人员参加线路运检类考试。
(8)调度人员参加调度类考试。
(9)用电检查、业扩报装、抄表、装表接电人员参加用电综合类考试。
(10)发电厂运行人员参加发电运行类考试。
(11)发电厂检修人员参加发电检修类考试。
(12)施工建设单位变电施工人员参加变电建设类考试。
(13)施工建设单位线路施工人员参加线路建设类考试。
(14)施工建设单位水电施工人员参加水电建设类考试。
5.1.5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按照上述规定,组织承包商和分包商人员参加相应类别的安全规程考试。
5.1.6设备运行单位(部门)按照上述规定,组织承包商和分包商“两种人”参加相应类别的安全规程考试。
5.2考试内容
安全规程考试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业标准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参见附录A)。
5.2.1综合管理类考试重点考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方面的内容,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规程的基本要求。
5.2.2生产管理类考试重点考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行业标准,以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规程涉及安全生产管理流程、工作标准等方面的内容。
5.2.3电力建设管理类考试重点考查电力建设规章制度、行业标准,以及公司电力建设管理制度、管理流程、工作标准等方面的内容。
5.2.4其他类别考试结合相关专业、岗位、工种特点和安全工作要求,重点考查行业标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规程的熟悉掌握与具体执行等方面的内容。
5.3考试要求
5.3.1考试时间
(1)综合管理类安全规程考试每两年组织一次,其他类考试每年一次。
(2)各级安全规程考试工作应在每年一季度内完成。
(3)脱岗(转岗)人员、实习人员、新人员等安全规程考试应在上岗前完成。
(4)承包商和分包商人员安全规程考试应在进入工作现场前完成。
5.3.2考试题型
安全规程考试试题包括:应知应会部分和综合分析部分。
(1)应知应会部分满分为100分,包括选择题(单选题20题、多选题10题,满分80分),判断题(10题,满分20分)。本部分答题时间为60分钟。
(2)综合分析部分满分为50分,包括案例分析题(1题,满分30分),论述题(1题,满分20分)。本部分答题时间为50分钟。
5.3.3考试形式
(1)安全规程考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
(2)应知应会部分考试各单位应逐步从书面考试过渡到采用计算机网络进行考试,考题从计算机题库中随机抽取。
(3)综合分析部分考试采用书面答卷的方式。
5.3.4考场纪律
(1)安排充足人员监考,严肃执行考场纪律。
(2)对考试舞弊、无故缺考、冒名顶替等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一律按照考试不合格处理,性质严重的应予以通报批评。
5.3.5
合格标准
考试成绩同时达到以下标准的为合格:
(1)应知应会部分得分100分。
(2)综合分析部分得分30分及以上。
5.3.6补考规定
(1)第一次考试不合格人员,一周内参加补考。补考合格前,不得从事现场作业。
(2)第一次补考不合格人员,由所在部门或班组组织学习,一周内参加第二次补考。补考合格前,不得从事现场作业。
(3)第二次补考不合格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离岗培训一周,两周内参加第三次补考。补考合格前,不得从事现场作业。
(4)第三次补考不合格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转待岗培训,直至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5.3.7档案管理
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应建立完善员工安全规程考试档案,并统一管理。
5.3.8总结分析
每年二季度内,各单位安全监察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应对安全规程考试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积极落实,同时持续改进安全规程考试试题库。
5.4公司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合同制员工经过本单位年度相应类别安全规程考试合格的,在公司系统其他单位所辖场所工作时,可不再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同一类别的安全规程考试。
5.5公司安全监察部每年组织对本规定进行回顾,必要时进行修订。
附则
6.1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6.2各单位可参照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6.3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录A:安全规程考试学习参考资料
安全规程考试出题范围参考(但不限于)以下参考资料:
一、安全生产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二、安全生产法规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电网调度条例》
《电力监管条例》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三、安全生产规章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南方区域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电力应急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工作管理办法》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供电营业规则》
四、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高压试验室部分)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
五、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
《公司安全生产激励规定》
《公司安全生产问责规定》
《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电力调度管理规程》
《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发电、变电部分,线路部分)
《电气操作导则》
《变电运行管理标准》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
《架空线路及电缆运行管理标准》
《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
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11篇 酒店式公寓公司员工配发个人物品管理规定
酒店式公寓员工配发个人物品管理规定
第一条 公司根据员工不同岗位,发给不同岗位的制服.
第二条 公司为因岗位所需的员工提供餐具等生活用品。
第三条 凡在公司工作的员工均发给员工号牌和《员工手册》。
第四条 员工每人须交纳服装保证金500元,在工资中逐月扣除。
第五条 员工离职市时须填写离职单,将所有个人领用物品交齐后方可离职。
第六条 员工离职时必须将服装、床上用品等清洗干净交回库房。
第12篇 公司ems程序文件:消防设备管理规定
公司ems程序文件范本:消防设备管理规定
十九.消防设备管理规定
1.目的
用来规范和指导公司所有消防设备、消防器材的配置、使用、更新等行为:确保公司的消防设备器材始终处在最佳备用状态。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消防设备、消防器材的管理。
3.定义
3.1消防栓:与城市自来水道相通的自来水高压阀门,当需要扑灭较大面积火灾时,可打开阀门,即有高压水龙喷出。
3.2消防带:与消防栓相连的水带,在备用状态时,以缠卷状置于消防栓箱内。
3.3消防报警器:安置在消防栓箱内的一种报警装置,当火警发生时,按指示将该装置表面玻璃击碎报警,该装置会自动增加水压,并发生报警声。
4.职责
a)各车间、办公室负责各自区域消防设备的日常点检及维护工作;
b)行政部负责公司所有消防设备的维修和更换工作;
c)公司安全委员会负责每月对公司所有消防设备进行监督检查。
5.程序
5.1各车间、办公室每两月对所属区域的消防设备进行一次点检,将检查结果填入《消防设备点检单》,并在25日之前交行政部存档。
5.2行政部应及时审核点检表,对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记录在《消防设备维修单》中。
5.3消防设备应由受过培训专人管理,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行政部或公司安委会反馈。由行政部负责维修或更换。
5.4公司安委会通过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监督消防设备的管理情况,如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反馈行政部。
5.5消防设备应放置在指定位置,便于取得,并保持设备整洁,始终处于可立刻使用状态。
5.6应根据周围环境配置不同的消防器材。
5.6.1不同类型灭火器适用环境:
a)干粉灭火器:利用co2或氮气干粉抢救石油产品、有机溶剂等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和电气设备的初起火灾。
b)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扑救电气设备、精密仪器、图书档案及范围不大的油类、气体和一些不能用水扑救的物质所引起的火灾。
5.6.2公司消防设备器材配置情况见公司消防平面图。
5.7已不能使用的消防器材应及时撤换,并做报废处理。
5.8每次使用完的灭火器,应及时到指定地点补充灭火剂。
5.9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以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5.10紧急出口处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并保证至少有1.2米宽的紧急通道。
5.11消防带不可有打结,消防报警器应保持高度灵敏。
第13篇 某地产公司出差管理规定
出差管理
为加强差旅费管理,节约开支,降低成本,根据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一)、国内出差管理规定:
1、出差前应填具“员工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主管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核定,并依核定权限审核。
2、凭核准的“员工出差申请单”可向财务部预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但需在返回公司后一周内填具“差旅费报销单”并结清预付款,对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销者,财务部并公司办公室将于下一个月起,从出差人的月薪中进行先期扣除,数额较大的要分月扣除;代出差人报销时再行支付。
3、员工出差须报主管副总经理同意并经总经理批准。
4、出差行程中视为工作时间内的勤务,不支付加班费。
5、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遭遇意外或因实际需要由主管总经理指示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行期,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其行期将据情况分别按病假、事假或旷工论处。
6、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杂费及特别费(因公需要的邮电、公关费等)。
7、出差费用实行实报实销、财务审查核销的办法。
8、团体外出或参加会议,按主办机构的规定标准支付差旅费,员工报销时须出具相关证明资料。
(二)、国外出差管理规定:
1、员工申请出国前,应提出出国计划书及有关任务的书面报告书,报总经理及主管领导审批。
2、国外出差的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杂费及特别费,其给付标准按照每年年初制定的职工出差标准。
3、员工派赴国外受训、考察等,其膳食、住宿费由其他公司安排者,公司不支付费用。
4、出国人员因公交际、应酬费用,除经总经理批准由公司开支的除外,一律由个人负担。
5、出国人员发生计划外的费用,须由总经理核准后,才准予报销。
第14篇 华大物业公司员工培训费用管理规定
大华物业公司员工培训费用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搞好培训工作,提高公司员工的素质,规范有关培训费用方面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已纳入《培训计划》中的培训,所发生的外送培训费用,在培训结束,考试合格取得证明或证书,并将证件原件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后,准予报销全部培训费用。
二、凡与现岗位有直接关系,员工本人基本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的培训,应由本人先提出申请通过审批。经批准者所发生的培训费用,在培训结束取得证明或证书,并将证明、证书原件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后,其培训费亦可报销。
三、员工为了获得学历或高层次培训,且与现岗位要求并不直接,其培训费用应自理,并只允许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影响正常的工作。
四、员工离职时,应按以下规定,退回培训费用:
1、凡在公司任职不满一年的,本人应退回全部培训费用后。
2、凡在公司任职满一年不满二年的,本人应退回全部培训费用的50%。
3、凡在公司任职满二年不满三年的,本人应退回全部培训费用的30%。
4、凡在公司任职满三年以上的,本人不退培训费用。
5、培训费用按规定退回后,有关的培训证明、证件退回本人。
五、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15篇 工程监理公司经费开支管理规定
工程监理公司经费开支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减少行政经费开支,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特制定行政经费管理办法。
一、行政经费的管理报销
(一)各项费用列支报销严格按财务规定标准执行。每张单据报销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三人签字,并注明用途。
(二)公司各项目及机关行政经费实行预算管理。行政经费按固定资产、招待费等细目编制详细计划开支,每年11月编制次年每季度各项目及公司机关经费收支预算,各项目的经费开支按照公司审核的开支项目支用。超出项目以外的经费支出,须另申报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支出。
(三)购置各种固定资产,其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要向公司办公室申报,办公室汇总,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办公用品的采购由公司办公室集中办理,并办理控办、购办、登记、进帐、建卡等手续。对贵重物品各项目、各部室要实行专人负责保管。人员调出须先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再办理调动手续。
(四)因工作需要借款,要严格按程序审批。一般工作人员出差预借差旅费的,先需要本科室负责人审核,科室负责人外出借款先要有分管领导审批。出差返程后要及时报帐还款。
(五)财务主办要严格把好报销单据的审查关,对手续不全和未按审批权限报批的单据,不予报销。加强对收据、支票和帐户的管理,现金票据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并执行好有关财务规定。
(六)出租车票不予报销。有特殊情况须报销时,须说明时间及事由,并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报经理审批。
二、差旅费的管理
(一)严格控制赴公司各项目工地以外的出差。在各工地范围以外出差须凭公司分管领导的有关文字批示。对擅自外出和随意增加出差人数的,不予报销差旅费。
(二)赴外省出差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有直达火车的,就不坐飞机(因时间紧急等特殊情况除外)。一般工作人员赴外省出差不准乘坐飞机,因特殊情况需要乘坐飞机的,要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否则不予报销机票。
(三)出差人员除会议统一安排住宿外,不得住豪华宾馆、饭店。住宿费标准为:省内100元/天,省外120元/天。出差期间长话费自觉从严控制。
(四)出差人员乘坐出租车应严格控制。购置图书、资料、胶卷等物品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五)出差人员在会议结束或公事办完后,应及时、近路返回,不得绕道游山玩水。
三、医药费的管理办法
为严格控制医药费的开支,根据厉行节约的原则,参照有关单位的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对医药费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就医原则。一是确保职工有病就医;二是就近就医;三是医药费由国家和个人共同分担。
(二)具体规定:
1.职工(含退休)医药费开支控制标准为工龄每年100元, 按工龄累计数作为职工医药费全年控制总额,工龄最高为40年,工龄三年(含三年)以下的按3年计算。全年开支门诊医药费和住院费合并计算低于本人控制总额的,差额部分年终全部发给个人。
2.离休人员仍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在职职工门诊医药费超过本人控制总额部分,按如下标准报销:
工龄1--10年报销75%
11--20年报销80%
21--30年报销85%
31年以上报销90%
退休职工在以上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增加5%。
4.职工看病或住院,原则上在本市医院。凭其医院发票和处方予以报销。除因公出差特殊情况外,在零售药店购药发票一律不予报销。如确需到省外就医的要有省立医院、安医、中医学院出具证明,经公司领导批准,否则费用自理。
5.职工(含退休)住院费超出本人全年控制总额减去门诊医药费的部分,按95%报销,个人承担5%。少数职工确因有特殊重病和慢性疾病的,经办公室研究,报分管领导同意,可给予照顾处理。
6.办公室将根据各人的控制总额,建立报销登记卡,专人负责审查发票和报销,年终结算。
四、职工住宅维修费
根据安徽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省直机关住房维修问题的意见》及其他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房屋出售后的维修管理,结合公司具体情况,从现在起,明确公有住房出售后的维修界限。
(一) 个人购买的住房,公共部分和共用部分5年内由住房单位负责管理及组织维修,自用部分由住房个人承担维修费用。
(二)公共部分和共用部分包括:屋面、外墙体、外走道、楼梯、基础、室外道路、化粪池、共用水电设施、煤气管道。
(三)公共设施与自用设施的分界点:
1.电以用户电表为界,电表之后的线路属住房自有,电表及以前的线路属于公有部分。
2.水以分户水表为界,水表以后的阀门、管道为自有部分。水表及以前的阀门、支管、主管为公有部分和共用部分。
3.排水管道以排水主管为界,主管为公有部分,立管之后的横管、弯头等均为自有部分。
4.未出售房屋的维修由单位负责,按保持房屋基本使用功能的原则,予以修理。凡装饰性、美观性的修理项目(如刷油漆、刷涂料等)由住户自行负责。
(四)公共设施维修保养的费用,在住房款及上级拨款中开支。
五、其它办公费的管理。
(一)办公电话的管理。各项目及科室要从严控制长途电话的使用,严禁公话私用。公司办公室将不定期检查公司电话费用,对于电话费用额度大,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建议使用插卡式电话,控制电话费用)
(二)书刊报纸的管理。在订阅书刊报纸时,与党报和业务无关的报纸、杂志不得订阅。确需要订阅业务刊物,应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办公室汇总统一办理。
(三)文印工作管理。文件制作的份数、复印的张数和一般宣传材料都要本着节俭的原则从严控制。不准到外面打印、复印文件及材料。确需要到外面打印、复印的须经办公室填单批准方可实施。
(四)办公用品的管理。办公用品要有计划、有批准的购进,减少库存。入库有验收、有帐卡,出库办理手续,年终清库清帐。
第16篇 集团分公司经营管理规定
建设集团分公司经营管理规定
根据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为强化经营管理,使分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继续发展壮大,开创经营工作新局面。按照集团公司现行经营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文件规定,结合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招投标管理
招投标管理工作分业务介绍信、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招投标阶段
1、业务介绍信
根据工程业务信息资料,业务联系者到经营科登记,写明工程名称、业主单位、建筑规模、工程造价等相关资料,由经营科派人到集团公司开具介绍信,根据集团公司规定如须交纳介绍信押金则由业务联系者承担。为体现集团公司的形象,应使用分公司统一制作的企业简介和广告本。
2、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
业务联系者应紧盯跟踪的工程业务,摸清掌握前期的工作动态,根据信息发布的时间及时通知经营科,做好投标报名工作;如需进行资格预审的工程,则在领取资格预审资后及时送交经营科并配合经营科做好资格预审工作。如果涉及工程交易费的则由业务联系者(承包人)承担。
3、招投标阶段
工程进入招投标阶段,业务联系者领取招标文件(或通知分公司经营科领取招标文件)之后应及时将招标文件原件送交经营科,由经营科组织人员参加现场踏勘、投标答疑、编制投标文件及及参加开标会等工作,分公司根据'投标书编制费收费标准'向业务业务联系者(承包人)收取费用。业务联系者须参与投标的全过程,及时掌握信息动态并将相关信息及时通知经营科人员,与集团公司领导、分公司领导、经营科人员共同讨论取终报价并对此负责。投标押金或投标保证金由业务联系者(承包人)出资并承担一切风险。
二、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分施工承包合同、内部承包合同、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原则上按集团下发的'合同管理办法'及整合管理体系文件执行。
1、施工承包合同(总包合同)
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经营科按gf-99-0201合同示范文本,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书起草合同,经分公司经理、部门负责人及承包人书面会签后送交集团公司经营处审核,并与业主进行沟通、协商后签订。分公司经理为合同的主管领导,经营科长为合同的管理员,项目经济承包人为合同条款的履约者。合同签订后由经营科负责组织并对项目经济承包人、项目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交底工作。
2、内部施工承包合同
在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之后,分公司及时与项目承包人签订内部施工承包合同。内部施工承包合同由经营科根据集团公司合同范本,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负责起草。承包合同的各项承包指标由分公司领导班子人员与承包人洽谈后确定,原则上承包指标按以下标准:
㈠应交纳公司的管理费不得低于3%(税金、规费另计。特殊情况另行协商);
㈡工期、质量、文明施工标准执行总包合同标准;
㈢安全、企业形象执行公司内部标准;
㈣项目承包施工的履约保证金根据项目大小按合同价款0.5%-1%的比例交纳;
内部施工承包合同实行部门负责人会签制。合同签订后按集团公司文件规定到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室鉴证,涉及的合同鉴证费由承包人承担。之后由经营科负责分发分公司各部门及项目承包人。
如果本项目的施工承包合同(总包合同)、补充合同及协议书涉及工程履约保证金或带、垫资的,项目承包人还应按浙长建司第(2002)17号文件规定,签订带垫资、履约保证金承诺书。
3、专业工程分包合同
项目施工过程中须签订专业工程分包合同的,必须符合总包合同要求。选择专业工程的分包单位原则上在集团公司下发的合格分承包名录中挑选。如果不是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的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前须根据整合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要求对其进行合格分承包方评价。专业分包合同执行集团公司下发的《专业工程示范文本》,经分公司各部门、项目承包人、项目经理及领导会签后下发各部门及项目。
三、工程结算管理
工程竣工后项目部应及时组织人员编制工程结算书。项目承包人是工程结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参与工程结算的编制、审核全过程,并对最终审计结果负责。工程结算书在送交建设方之前及审计定案表(稿)须经分公司经理、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承包人会签,并由经营科留档。经营科作为分公司职能部门,应督促项目承包人及结算编制人员,及时编制结算及抓紧时间进行核对和审计工作,并尽可能的参与其中,了解结算工作的全过程。
工程结算审计定案(稿)之后,项目承包人应及时会同财务人员对已收工程款进行核对,及时催讨尾款,并将工作进度及时上报分公司经理。
四、奖励制度
为了积极鼓励全体员工承接工程项目,引进管理素质较好的联营队伍。分公司将对引进联营队伍并带工程项目的按合同总价的0.5‰-3‰ 的比例进行奖励;对分公司承接的带、垫资的项目引进联营队伍进行施工的按合同价款的0.1‰-0.5‰的比例进行奖励;奖励费用均由分公司管理费开支。工程项目签订内部承包合同并开工后,由经营科负责报批,分公司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奖励比例,在收到第一笔工程款时兑现50%,工程结构封顶后全额兑现。
本规定自二o一二年四月一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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