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qc设备管理员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职责描述:
1、负责部门仪器、设备的申报,urs和dq的起草,仪器设备的自校和外校等管理工作。
2、负责仪器操作类sop及仪器维护类sop及其他仪器校验、验证等sop的起草及变更工作;
3、负责部门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操作规范性等培训工作;
4、负责部门仪器、设备维护保养计划的制定以及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的巡检和跟踪;
5、负责部门仪器、设备一般故障的确认与排除,及其它故障的外联维修工作;
6、负责部门仪器、设备的日常校验;
7、负责部门仪器、设备的耗材管理工作;
8、负责部门相关电子数据的定期备份工作;
9、协助部门领导起草仪器年度校验总计划和年度维保总计划;
10、配合部门领导做好发生oos及偏差时本职岗位内的调查工作;
11、完成公司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职位要求:
1、本科学历,药学、制药工程等相关专业;
2、具备英语读写能力;具有至少2年及以上qc设备管理岗位工作经验。
3、能够根据相关法规或指南独立起草qc分析设备的验证方案和报告,熟练掌握qc部相关仪器的操作(如:hplc、gc、uv、ir、toc、箱体类设备、电子天平等)
4、熟悉中国、欧洲及美国gmp规范、药典要求,能够熟练掌握omcl校验指南、中国计量检定规程、中国计量校准规范等对分析设备校验的要求;
5、具有严密的逻辑思维,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专业指导能力以及书面表达能力。
第2篇 物业管理手册-基础设施设备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
1、目的
提供和维护为实现服务的符合性所需的基础设施设备及工作环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为实现服务的符合性所需的基础设施设备和工作环境的管理。
3、职责
3.1工程部、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对实现服务符合性所需的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控制。
3.2各部门在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对实现服务符合性所需的工作环境进行控制。
4、程序
4.1基础设施设备的确定
为实现服务符合性活动所需的基础设施设备包括:工作场所(办公场所、健身娱乐场所、配电房、设备机房等)、服务设施(软硬件及管理网络、通讯设施、运输设施、水电气供应、道路及排污管线等)、支持性设备和工具(如维修用的设备和工具等)。
4.2基础设施设备的验收
4.2.1物业验收小组对项目交接设施设备及相关技术资料进行验收,并作好验收记录。
4.2.2工程部负责组织使用部门对采购的设施设备进行安装调试,确认满足要求后,填写《设施设备及资料交接清单》,并作好备存。
4.2.3工程部负责对公司大中型维修工程进行监管并负责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鉴定评卷》存档。
4.2.4交接验收不合格的设施设备,验收小组与开发商协调处理;采购设施设备或公司大中型维修工程验收不合格,管理部、工程部与供方协商解决,并在《设施设备及资料交接清单》上记录处理结果。
4.3设施设备的登记建帐
服务中心负责制定设施标示卡,规定设施责任人,工程部负责配合建立《设施设备管理台帐》。
4.4设施设备的使用、保养和维修
4.4.1根据需要,相关操作人员应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国家有规定的特殊工种,要求操作人员持有相应的国家授权管理机构颁发的上岗证方可上岗。
4.4.2工程部制定《设施设备日常保养项目表》,规定保养项目、频次。物业服务中心根据要求执行,并在每季度第一个月报工程部,工程部将《设施设备日常保养项目表》整理入档并作为年度检修计划的依据。
4.4.3工程部每年12月底之前制定下年度的《设施设备年度检验、检测计划》发至各部门,
在计划日期7日前通过办公平台通知检测单位和受检单位进行检验、检测,并将结果登记在《设施设备管理台帐》上。
4.4.4日常运行中发现的故障由物业服务中心进行维修,并填写《设施设备检修单》;无法排除的故障,工程部协助处理。
4.4.5现场使用的设施应有统一的编号,以便于维护保养。
4.4.6对工作环境的管理由在该场所工作的相关部门管理,确保适宜的工作条件。
4.5设施设备的报废
4.5.1对无法修复或无使用价值的设施,由使用部门填写《设施设备报废单》报工程部、管理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报废。
4.6工作环境
公司各部门根据各自的业务范围,确定并管理为实现服务符合性所需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中的人和物的因素,根据服务作业需要,负责确定并提供作业场所所必须的基础设施,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包括:
4.6.1配置适用的办公用房。
4.6.2配置必要的空调、消防器材保持适宜的温、湿度和职业卫生、安全。
4.6.3工程部对供水、电、暖设施进行控制,确保员工服务符合劳动法规的要求。
4.6.4为业主提供清洁、优美的生活环境。
5、相关文件
5.1《采购控制程序》
6、相关记录
6.1《设施设备及资料交接清单》jw/jl-6.3-001
6.2《设施设备检修单》jw/jl-6.3-002
6.3《设施设备报废单》jw/jl-6.3-003
6.4《设施设备日常保养项目表》jw/jl-6.3-004
6.5《设施设备年度检验、检测计划》 jw/jl-6.3-005
6.6《设施设备管理台帐》 jw/jl-6.3-006
6.7《送检任务单》 jw/jl-6.3-007
6.8《验收鉴定评卷》jw/jl-6.3-008
6.9《公共设施日常保养记录表》jw/jl-6.3-009
6.10《公共设施日常巡查记录表》jw/jl-6.3-010
6.11《高低压配电设备运行记录表》jw/jl-6.3-011
6.12《供水设备运行记录表》jw/jl-6.3-012
6.13《溴化锂机组中央空调运行记录》jw/jl-6.3-013
第3篇 设备管理工作职责内容电器制造公司
1.负责车间现场工装设计、审图、定价、发外加工、现场调试。
2.负责制订工厂设备年度、月度保养检修计划,组织检修、修理记录整理。
3.负责推行企业设备tpm管理,组织活动开展、宣传,指导班组推广应用。
4.负责员工操作规程细则制定及员工设备维护培训等。
5.负责现场设备故障疑难问题处理技术指异。
6.参与公司技术改造工作。
第4篇 设备部/工程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2) 设备工程部是设备(包括各种物料管道)、建构筑物、道路、三废排放设施、工业防尘防毒设施设备、特种设备、公司供用电及照明等设施和工程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
(3)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更新和学习,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
(4)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包括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
(5)在委外工程施工,安装、改装、拆装和修理设施、设备时,应签定正式的包括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有效的合同,明确相关方在提供服务期间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并监督落实。
(6)负责落实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同时”工作。
(7)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和起重设备(包括吊机、电梯、电葫芦)、厂内机动车辆的维修管理和年检、复审工作。
(8)组织落实日常检修和年度设备大、中修安全措施计划。
(9)负责设备和工程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管理工作。
(10)在进行固定资产、备件、工具的购置时,负责落实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11)负责消防设施及其监控系统的维护和保养,确保消防设施的有效性。
(12)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规定的本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5篇 x物业机电设备管理人员工作规定
1、维修员岗位规定:
1.1值班维修员须全权负责设备运行期间的全面工作。
1.2值班维修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工作去向须向工程主管报告。
1.3水、电维修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巡视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调整设备运行中的偏差,处理设备隐患。
1.4设备运行中遇设备故障而值班人员无法处理时,应及时报告工程主管,以便组织抢修。重大设备故障时,工程主管应立即组织修理,必要时联系厂家维修。
1.5值班维修员必须做好本班工作记录,发现问题未记录,一切责任由当班人员负责。
1.6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达岗位,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在确认交接设备运行良好,使用设备齐全,值班场地清洁,值班记录准确完整后进行交接班工作。
1.7除紧急事故外,任何承包出去的工程项目均须按供方管理规定和统一采购管理规定执行,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必须事先经工程主管同意方可。
2、维修员工作规范:
2.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管辖范围内一切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2.2每日进行维修工作时,发现问题及时检查、处理。
2.3在巡视或进行维修工作时,严禁大声喧哗、打闹嬉笑或工作时吸烟。
2.4在巡视或维修过程中,除在维修单上做好记录外,必须在《巡视检查记录表》上的记事栏进行详细记录,以便主管随时检查。
2.5除非紧急情况(如断电、漏水、电器或电路短路等)维修员不得接受其他部门或业户的邀请私自进行维修。凡属业户委托维修项目,须由管理处统一安排方可进行,进行业户室内维修时,必须有业户陪同或业户代表在场方可进入室内维修。
3、维修员工作安全措施:
3.1维修员在断开自动开关或隔离刀闸工作时,必须把'禁止合闸'的标示牌挂在手柄上。
3.2带电工作时必须使用绝缘柄的工具,戴好手套,穿长袖和长裤的工作服。
3.3电气试验时必须穿绝缘鞋。
3.4工作完毕后,应检查工具有无遗忘,并须将拆动部分恢复原状。
3.5雷电时禁止进行任何电气设备的维修工作。
3.6带电高空作业时必须二人进行。
3.7在易燃易爆场所必须使用防爆灯,调换灯泡时须停电作业。
3.8在炽热高温场所作业时,必须做好通风降温措施,禁用易燃油类或挥发性液体。
3.9禁止在潮湿场所进行带电工作,要保持工作服干燥,养成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的好习惯。
3.10消防设施必须摆放在显眼处,便于取用的地方,且保持消防设施的良好使用状态。
第6篇 消防设备房管理工作标准
一、为维护消防设备的安全运作,本班组的员工在未得到物业部总经理的批准前,不准带领或默许非管理人员进行参观设备、对设备进行拍照和接触设备。
二、当值人员例行巡查设备房时要做到人走关灯、关门。
三、不准在工作时间内与其他班组的同事到设备房进行闲谈,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设备房的设备、地面要保持清洁、整齐。
五、杜绝在机房内堆放杂物及吸烟。
六、若违反以上规定,将按公司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7篇 医疗设备管理工作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
1、医院管理
(1)认真贯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献血法》等法律规定,依法执业,卫生技术人员合法执业率达100%。
(2)严格执行政府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政策规定,规范服务行为。
(3)医疗技术服务项目依法准入率达100%。
(4)依法做好医疗广告的宣传和管理。
(5)医务科独立设置,并按有关规定配备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其职能。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科要独立设置,并有2名以上专职卫生技术人员,认真履行其职能,落实好文件要求。
(6)避免医疗技术事故的发生;责任事故为零;医疗纠纷*率为零。
(7)门诊全部实行病人选医生制度。
(8)积极组织实施医疗质量的管理和控制。
(9)准确及时向市卫生防疫部上报传染病疫情。
(10)圆满完成指令性、应急性医疗任务。
2、主要医疗工作指标
(1)年门诊量8万人次。
(2)病床使用率70%。
(3)平均住院天数≤18天。
(4)病床周转次数15次。
(5)出院病人每年达4700人次,出入院符合率达95%以上。
(6)首诊确诊率在80%以上,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90%,临床诊断与病理诊断符合率在90%以上。
(7)门诊、急诊建设和管理达到标准。
(8)急诊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80%。
(9)每二级科室试行3种以上单病种质量控制。
(10)住院病人平均药品费用与平均总费用之比≤45%。
(11)大型仪器检查阳性率≥60%(*光机检查阳性率≥50%)。
(12)成分输血达80%以上。
(13)杜绝使用假冒伪劣药品。
(14)禁止院内感染,肺结核转诊率100%。
3、科教工作
(1)引进新技术2项以上。
(2)认真做好卫生科技工作,用于卫生科研基金不少于医院业务总收入的0.5%。
(3)认真做好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要求。用于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金不少于医院业务收入的0.5%。
4、设备管理
(1)加强设备配置管理,单位2万元以上设备的配置,内部要有可行性论证和经济效益分析,5万元以上设备的配置要将论证报告和有关资料报市卫生局。
(2)加强设备使用管理,建立健全设备管理组织和各项登记制度,使用要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定期保养维护,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3)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和使用要取得“三证”,严禁购买“二手货”。
(4)认真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严格设备报废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5、红会工作
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加强红会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指令性工作。
第8篇 设备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目前许多企业都采用了现代设备管理理论与方法—设备综合管理。设备综合管理是运用长远的、全面的、系统的观点,采取一系列技术的、经济的、组织的措施,力求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从而获得最佳经济效益。设备综合管理的特点:一是全过程(一生)管理;二是全员参加管理(从企业领导到生产工人);三是价值管理。全过程管理是基础,全员参加是手段,价值管理是目的。
搞好设备管理工作,必须根据国家及各部委颁布的法规、制度行事。坚持专管与群管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设备管理与生产相结合;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设备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相结合;设备维修与技术改造相结合;设备管理与技术开发及智力开发相结合;思想政治工作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上述原则具体说明如下。
1.专管与群管相结合
企业按照上级规定,根据本单位生产规模与实际需要,建立一支强有力的设备专门管理系统。建立优化组合的组织机构及专业设备管理队伍,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公司经理和生产主任等主要领导干部要把设备管理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对设备管理的方针、目标做出决策。要有一名副经理(副厂长)主管设备工作,同时根据需要设置设备综合管理小组。综合管理小组在主管经理(厂长)领导下,负责设备技术管理工作。配备管理设备的专职人员,车间由一名副主任主管设备,工段、班组也有兼职设备员;形成一个设备管理网。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程,以使工作有章可循。
在企业中,直接操纵设备、维修设备的是广大生产工人和检修工人。他们对设备的性能、工作状态及存在的问题最熟悉了解。他们是设备的主人,而且他们对自己操纵的设备日常维护负有具体责任。因此,完全应当发挥他们管理设备的积极性。在设备管理工作中要强调人的因素,要充分调动生产工人和维修工人的积极性。
制定《设备技术管理制度(试行)》,要求设备维护实行专机专责制或包机制。要求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操作人员对所用设备要做到“三好”( 管好、用好、修好)、“四会”( 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搞好设备润滑,坚持“五定”(即定人、定点、定质、定量、定时);和“三级过滤”为从领油大桶到岗位储油桶、岗位储油桶到油壶、油壶到加油点。操作工应保持本岗位的设备、管道、仪表盘、油漆、保温完整,地面清洁。应加强静密封点管理,消除跑、冒、滴、漏,努力降低泄漏率。要搞好环境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2.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设备综合管理是广义的设备管理,即设备的技术和经济的全面管理,要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设备管理本质上是设备运动过程的管理。设备的运动有两种形态:一是设备的物质运动形态,包括设备的研究、设计、试制、生产、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更新直至报废;二是设备的价值运动形态,包括设备的投资、折旧、维修费用支出与核算、更新改造资金的筹措和经济效果分析等。前一种运动形态的管理称技术管理,后者称为经济管理。它们分别受技术规律和经济规律的支配。据此,设备管理要最终取得两个成果:技术成果和经济成果。即一方面要求经常保持设备良好的技术状态,另一方面要求节约设备维修与管理的经费支出。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二者必须紧密结合,以求获得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低,设备综合效能最高。
设备从规划到设计、制造阶段,费用是递增的;安装阶段以后费用开始下降;运转阶段的费用大体保持稳定的水平,而且历时较长;最后费用再上升,说明设备已到了应进行修理、改造或更新的阶段。对使用单位,购置新设备时不仅考虑购置时的购置费(即生产费),还要考虑设备在运转阶段的使用费(或维持费)。
设备综合管理在经济管理方面的任务就是采取各种措施,使企业设备消耗的费用最少。它不是只顾设备的某一阶段,而是设备的规划、设计、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的费用最经济,即设备的寿命周期费用为最经济。寿命周期费用包括设备的生产费用和使用费用。生产费用是设备构成以前调研、设计、试制、制造、储存、运输等付出的费用,一般是产品的售价。使用费用(又叫维持费用)是设备在使用阶段付出的费用,包括动能、工资、维修、折旧、保险、培训等费用。在设计阶段不能只顾降低制造成本而忽略设备的可靠性、耐久性、节能性等,要长远地估计到运行阶段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在使用阶段不能只强调设备的良好技术状态,而要将所花费的人力、物力、财力与所获得的生产成果进行比较,力求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
传统的设备管理多注重于设备的技术管理。在设备管理的考核指标中也突出了考核设备的技术指标,满足于把设备管好、用好、修好,而对经济效益不那么重视。我们运用设备周期费用的概念,就可以克服在设备管理上只看技术成果,不看费用消耗;在设备使用上只重工艺需要,不讲合理使用和发挥设备潜力的现象。
为了便于对设备管理工作中的经济效益做出判断,应适当增加经济效益指标。由于企业普遍推行了设备维修费用等项目的考核,因而节省了大量维修费用支出。
3.设备管理与生产相结合
现代化的化工企业,设备是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是完成生产任务的手段。设备管理水平和设备状况的好坏与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密切相关。
设备管理工作,必须适应企业经营方向的变化,为生产服务。随着企业产品结构的变更、市场需求的变化和用户在不同时期的不同要求,企业的经营方向,在不同时期会有不同的侧重点。当企业经营方向转变的时候,企业的设备管理工作也应及时地调整、改善和提高,以适应变化了的经营方向对设备管理工作的要求。应当树立重视设备管理、加强设备管理为生产服务的思想。要根据企业的生产任务、生产指标、设备修理工作的难度,确定重点设备。对重点设备实行维护、修理、备件供应、改造、更新五优先,确保企业生产任务的完成。
4.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
设备的设计、制造过程由供应、设备综合管理部门管理;设备的使用过程由使用单位管理。两者应该密切结合,互通信息。供应、设备综合管理部门不能只顾降低设备成本而忽略设备的可靠性、耐久性、维修性、环保性、安全性及节能性等。要熟悉使用单位的工艺要求和使用条件,要考虑到设备运行阶段的管理和维修费用,使购进的设备符合使用要求。在设备制造出厂后,设备综合管理部门人员要参加设备的安装、调试、使用、并做好技术记录等工作。设备综合管理部门及时地把安装、调试、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向设计、制造部门进行信息反馈,以便改进设备的设计。
5.设备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相结合
生产实践证明,设备管理工作应执行以“维修为主,检修为辅”的原则。没有正确的维护保养,就不可能有周到的计划检修。
设备的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之间常会出现一些矛盾。如果计划检修只是抢进度,忽视检修质量而遗留下设备隐患,就会加大维护保养的工作量。反之,如果维护保养不精心,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操作人员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就不仅会带来“小洞不补,大洞吃苦”的后果,而且会加大检修工作量,正常计划被打乱,甚至会造成严重后果。
6.设备维修与技术改造相结合
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要集中力量对厂内进行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工作。只有把设备的更新与改造工作做好,才能克服现有企业耗费高、能耗大、质量差等弊端。另外设备的更新与改造也是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客观要求。
在设备管理工作中,延长设备寿命和保持设备良好状态无疑是正确的。但是不能无止境地延长“寿命”,不能不惜工本地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会导致因为设备使用时间过长,技术性能日益落后,能源、原材料消耗逐渐增多,修理费用一次比一次高,修理周期愈来愈短。所以在设备维修中,应通过技术经济分析,正确处理设备维修与改造关系,把维修与改造结合起来。一方面利用检修的机会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来代替技术落后、能耗大、效率低的设备和零部件。一方面对陈旧落后,进一步维修价值不大的设备,按手续进行报废,更换先进的设备。
7.设备管理与技术开发及智力开发相结合
设备是科学技术发展的结晶。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生产装备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设备向着大型化、高速化、机电一体化及结构复杂化等特点发展。为了对现代化设备搞好管理,要求设备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掌握专门的科学技术知识和现代管理理论与方法。现代设备管理本质上是现代化设备与现代化管理理论与方法的结合。
面对现代化的生产装置和复杂的设备,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要做到“四懂”、“三会”。设备管理人员要做到对设备全过程综合管理。作为工程技术人员,不仅要对原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而且要对引进的外国先进设备,在学习、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进行技术开发。为了达到这些目的,就必须对全体人员进行有组织、有计划、长期的、多层次、多渠道及多种形式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知识的技术教育培训和开展继续教育工作。
为了搞好设备管理工作,应加强对现代设备管理理论与方法的学习与研究,积极组织本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技术经验交流。对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进行考察、学习、引进、移植、总结、推广,使企业技术装备水平与设备管理水平逐步达到先进水平。
企业必须进行设备研究工作。对于重点设备研究项目或具有广泛应用价值的项目,要组织企业的设备研究力量或与兄弟单位、设备厂家,集中力量,分工协作进行攻关。研究出来的技术成果应及时推广应用。
8.思想政治工作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自2001年建厂,我热电工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在生产装备落后,生产及生活条件极其艰苦的条件下,以一不怕苦,二不怕累的精神,在短时间内,为国家拿下大庆油田,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树立了工业学大庆的光辉旗帜。大庆油田30多年以来,一直稳产高产具有世界先进水平。大庆油田的设备管理工作也非常出色。大庆人在生产斗争中,磨炼出来的“三老”(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做老实事)、“四严”(严密的组织、严肃的纪律、严格的要求、严细的作风)的好思想、好作风、好经验,都是非常宝贵的财富。试问大庆人在当时那么艰苦的条件下艰苦创业创造了奇迹,主要原因何在?结论是明确的:他们靠的是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靠的是党的思想政治工作。
和20世纪60年代相比,如今确实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提出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搞好两个文明建设,弘扬雷锋精神,学习大庆经验。在设备管理工作中,首先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好人的工作。设备再先进也是人造的,结构再复杂要靠人去操作、维修和管理。而人的思想觉悟水平和技术水平对搞好设备管理工作关系极大。要教育广大职工爱护工厂的设备。当然,思想工作也不是万能的,只有把思想教育和物质奖励结合起来,才能充分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才能把设备管理工作持久地搞好,达到预期的管理目标。
总之,设备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设备综合管理与许多因素有关。根据许多在设备管理改革和设备管理工作中取得成效的优秀单位来看,领导重视是搞好设备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与保证,这是一条成功的经验。
第9篇 设备管理科工作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器设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
2. 统筹全校仪器设备采购计划;
3. 负责全校仪器设备的采购、调配、维修等工作,初审各类采购合同,报资产管理处审定;
4. 负责进口科教仪器设备的免税申报工作;
5. 负责学校公用车辆定编工作;
6. 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报增、建帐、建卡等管理及有关报表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7. 负责定期同财务处财会科核对固定资产明细账,保证帐帐相符;
8. 检查各单位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9. 指导各二级单位仪器设备专(兼)职管理员对本单位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全校仪器设备报废、报损、报失的初审、冲销及废品拍卖工作。
11.负责所采购设备档案的收集、汇总,并及时移交校档案室。
12.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10篇 某实验室设备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本实验中心的设备、仪表,是教学、科研的常用设备,是学校固定资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科研必要的物资条件。为加强管理,严格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为实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目标特制定对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帐、卡、物。管理人员的职责如下:
1、新购入的设备及仪表,在学校实践教学科办理帐卡手续,分管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实验中心主任在帐与卡的设备、仪表清单上,检查验收物与帐卡相符时,方可签字。
2、物与帐、卡、设备说明书相符时应妥善保存,不得损坏遗失,存放地点保持清洁、干燥,由实验室主任指派专人管理,监督检查。保证固定资产帐、卡完好。
3、根据国家有关固定资产使用期限的规定,调出或报废设备及仪表应按有关手续办理报废、报损,应办理销帐卡手续,务必使帐卡物相符,如有问题由实验中心主任负责。
4、学年末实验室设备仪表进行一次全面对帐、卡、物清理。如发现问题写出书面报告说明情况。
5、实验设备、仪表、物、帐、卡要和校、院实验室帐目相符。
6、坚持实验室设备、仪表借用登记制度,借用人必须签字,归还时,必须严格验收,以便分清责任。
7、实验室的设备、仪表本实验中心内部借用,必须登记,用完后及时归还。外单位来实验室借用,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实验室人员无权借出。
第11篇 医疗设备耗材管理总监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工作职责:
1、为筹备期医疗机构提供专家资源,制定与医疗业务定位和学科规划相匹配的医疗设备规划、采购促进;
2、制定医疗物资管理各项制度和管理要求,统筹运营期医疗机构的医疗设备、耗材、药品采购需求,制定采购预算和采购策略、计划,推动医疗物资采购招标和执行,并协助医疗机构和公司供应链业务部进行供应商评价和管理;
3、确定并建立医疗设备应用质量的监控体系,组织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调查和追踪
职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生物医学工程、设备设施相关专业;
2、5年以上外资医疗机构或大型医院设备管理相关经历;
3、熟悉大型医疗机构医疗设备、器材采购、工程维修、配置标准、质量管理;
4、具有开拓、创新精神,良好的沟通能力、协调合作能力及抗压能力。
第12篇 商场设备设施管理维护保养工作规范
1.目的
定期对房屋、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修缮,保持或恢复其使用功能。
2.适用范围
房屋、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修缮。
3.职责
维修班负责确保房屋、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延长使用寿命,降低管理成本,充分发挥各设备(设施)的使用功能,最大限度满足需求。
4.工作规程
4.1在房屋、设备、设施运行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存在,总会发生破损,维修班就是要将所发生的破损进行修复或更换零件,排除故障,使其恢复原有使用价值和功能;消除隐患,切实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为此,在房屋、设备、设施运行中要建立一系列的安全操作制度,定期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用质量来控制操作,用制度来约束规范。
4.1.1房屋、设备、设施运行中的保养是管理部维修班的重点工作,这项工作可分如下:三级保养制:
--日常维护保养(三级):是指经常性的保养工作,主要包括定期检查、清洁和润滑,发现小故障及时排除,及时作好紧固工作以及文字记录存档等。
--二级保养:是由设备维修人员按计划进行保养维修工作,主要包括对设备局部解体,进行清洗、调整,按照设备磨损规律进行定期保养。
--一级保养:是指设备维修人员对设备进行全面清洗、部分解体检查和局部修理,更换或修复磨损件,使设备能够达到完好状态的保养,并填写〖设备保养记录表〗。
4.2正确使用、合理养护、革新改进,以降低维修率,增加使用功能,延长使用寿命,提高经济效益。
4.2.1更新和技术改造:当房屋、设备(设施)使用到一定年限后,技术性能落后、效率低、能耗大、污染环境日益严重或已失去了修缮的价值,则须淘汰或更换、更新设备,以提高和改善技术性能。
4.2.2设备(设施)突发性事故的应急处理,意外事故的发生较难预料,这就要求物业管理人员平时要有忧患意识,防患于未然,在管理上要拟出各种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在制度上要制定严格的巡回检查制度,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强化员工应变处理能力;在物质上要储备好各种处理突发事故的应急器材。
4.2.3计划管理:对所在商场的物业,进行全面验收,建立完善的管理档案,并根据房屋、设备(设施)的实际情况、维修更新周期制定维保、修缮计划,尤其是大、中修工程项目的计划,并按时完成,确保房屋、设备(设施)的完好与正常使用。
4.2.4房屋、设备(设施)的档案管理,对图纸文件、技术资料、维修保养记录等都应建册立账、保存。它对房屋、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更新、事故分析都有着极大的参考作用。
第13篇 设备运行管理员工作职责
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负责全所设备的运行、检查、维护管理工作。
2.组织对设备的日常巡视检查工作,定期巡视配电室、开关站、变压器、线路、接地装置、漏电保护装置等,确保正常运行。
3.对供电区域内的电力设施进行周期性维护和有针对性的维护,按照设备的检修试验周期,编制检修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按规定对供电设备组织测量检
第14篇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管理工作内容及评价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山东省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鲁质监特发〔2007〕76号 《山东省重要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办法》;
db37/t651《质量技术监督区域监管工作规范》;
国质检法[2003]206号“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鲁政办发〔2007〕54号《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
db37/722《电梯维护保养要求》
db37/686《大型游乐设施维护保养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适用范围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场(厂)内机动车。
3.2 使用单位:使用特种设备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单位(不含自然人)。
3.3 安全管理机构:使用单位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指定的专门管理特种设备的机构(或部门)。
3.4 兼管机构:使用单位因特种设备数量较少,所指定的兼职管理特种设备的机构(或部门)。
3.5 作业人员:使用单位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含管理和操作)。
3.6 特种设备隐患: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客观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不安全状态,包括设备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7严重事故隐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事故隐患。
(1)使用非法生产特种设备的;
(2)超过特种设备的规定参数范围使用的;
(3)缺少安全附件、安全装置,或者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失灵而继续使用的;
(4)使用应当予以报废或者经检验检测判为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
(5)使用有明显故障、异常情况的特种设备,或者使用经责令改正而未予改正的特种设备的;
(6)特种设备发生事故不予报告而继续使用的。
3.8 主要负责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董事长和经理(总经理、首席执行官或其他实际履行经理职责的企业负责人);非公司制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企业的厂长、经理、矿长等;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是指其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控制人不一致的,包括实际控制人。国家对特殊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4.1 使用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特种设备种类和操作特点,配备满足管理工作需要的国家有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履行使用单位义务,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4.2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规模、特种设备数量和种类等实际情况,建立适合本单位管理要求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并确保其能正确履行职责。
4.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编制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包括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管理记录等。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应符合本单位实际,满足有关法规要求。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应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正式颁布实施。
4.4 使用单位应根据所使用设备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特种设备监控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4.5 使用单位应建立覆盖本单位全部特种设备、全员参与、从设备采购到报废全过程的隐患排查工作体系。明确隐患分级排查、整改、监督的责任范围和工作程序,对隐患排查、登记、风险评估、整改、验收都作出明确规定。
4.6 使用单位应当严格履行法规规定的安全管理义务,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日常检查维护工作,做好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并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安全监察和区域监管巡查。
4.7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安全管理体系的工作效果进行内部和外部的评定,对安全管理状况开展开展安全评价。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提高管理绩效水平。
5 安全管理体系基本要素
5.1安全管理方针目标
5.1.1使用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设备特点及核心业务,制定文件化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方针,经主要负责人签发。
5.1.1.1方针内容应体现:
--遵守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
--企业特种设备危险特点;
--预防设备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持续改进。
5.1.1.2方针的传达、评审与修订
使用单位应通过适当的方式向有关员工传达所制定的方针,并使员工熟悉和理解。应当定期对方针进行评审,根据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及时对方针进行修订,以确保其适宜性。
5.1.2管理目标
5.1.2.1目标的设立
使用单位应设立文件化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目标,目标应与安全管理方针相一致,体现企业的风险特点和不同职能、层次的具体情况,并能够量化分解至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考核实施。
5.1.2.2目标的实施
使用单位应制定目标实施计划并保证实施,应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和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对目标进行修订。
5.2安全管理组织和制度保障
5.2.1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并应当指定一名单位领导层人员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5.2.2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所拥有的特种设备种类、数量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专(兼)职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并经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5.2.3使用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所有参与特种设备管理的部门和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
5.2.4管理制度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所使用特种设备的种类和特点,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建立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可单独成册,或包含在本单位总的管理制度中。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制度内容:
(1)安全会议制度;
(2)安全投入及使用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
(4)特种设备采购与验收制度;
(5)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及调试制度;
(6)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包括停用、报废)制度;
(7)作业人员培训与考核管理制度;
(8)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9)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管理制度;
(10)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管理制度;
(11)特种设备自行检查制度;
(12)特种设备运行(日常使用,包括停、开机,运行、交接班等)管理制度;
(13)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4)运行故障和事故管理制度;
(15)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6)事故应急救援演习管理制度;
(17)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度;
(18)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9)特殊设备的管理制度。
5.2.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所使用特种设备种类和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规程内容应包括各类设备的操作参数,方法、安全要点、故障应急处置等内容。
5.2.6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结合管理和岗位操作的实际,定期分析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实施效果,适时修订。
5.2.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主动获取和更新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信息和安全状况信息,并在内部及时有效地作相应传达。
5.2.8使用单位应每个季度召开一次由单位分管领导参加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基层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分析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处理相关安全隐患,确保设备安全使用。
5.3作业人员
5.3.1使用单位应当根据设备种类和使用特点,配备相应数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并定期对其进行培训。作业人员应经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5.3.2 使用单位应当在每年年初制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计划。培训工作应有工作见证。在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应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
5.3.3使用单位作业人员数量应至少满足以下要求:
5.3.3.1锅炉
每台在用锅炉当班持证的司炉工、水处理操作人员应按下列数量配备:
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1t/h的锅炉(热水锅炉供热量0.7mw),司炉工不少于1人;
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10t/h(热水锅炉供热量7mw),大于1t/h的锅炉(热水锅炉供热量0.7mw),燃煤锅炉司炉工不少于2人,燃油(气)锅炉或电锅炉司炉工不少于1人,水处理操作人员不少于1人;
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35t/h(热水锅炉供热量24.5mw),大于10t/h的锅炉(热水锅炉供热量7mw),燃煤锅炉司炉工不少于3人,燃油(气)锅炉司炉工不少于3人,水处理操作人员不少于2人;
当2台锅炉在1个锅炉房内同时运行时,当班司炉持证人员可按70%计算。
5.3.3.2 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每个生产操作岗位每班次持证作业人员应不少于1人;
对于连续运行的化工生产企业应根据其化工装置来确定,因每个装置规模、复杂程度不同,每个生产岗位每班必须配备不少于2名持证压力容器作业人员;
5.3.3.3 压力管道
根据压力管道的种类,每班应配备不少于1名相应的压力管道作业人员;巡线人员应持证上岗。
5.3.3.4 电梯:
货梯、医用电梯和其它确需人工操作的电梯每台每班持证作业人员应不少于1人;
5.3.3.5 起重机械:每台每班持证作业人员应不少于1人;
5.3.3.6 厂内车辆:每台每班持证作业人员应不少于1人;
5.3.3.7 大型游乐设施:每台每班持证作业人员应不少于1人;
5.4 安全管理档案
5.4.1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档案(包括安全管理台帐和设备技术档案),并指定专人负责相关档案的建立和保存。
5.4.2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档案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技术标准;
(2)有关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3)安全管理台账;
(4)特种设备(含安全附件)安全技术档案、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5)隐患管理台帐及有关整改确认资料;
(6)安全工作会议记录;
(7)安全管理体系实施的其它相关工作见证资料。
5.4.3 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种类,分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台账、、安全阀管理台账,并绘制有较为直观、准确的特种设备分布示意图。台账应及时维护更新,确保为最新状态。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台账内容应包括:设备名称、设备位号(或内部编号)、注册登记信息(注册代码、使用证号)、设备主要参数(额定起重参数、压力、介质、尺寸、制造单位、产品编号等)、检验信息(安全状况等级、下次检验日期等)、使用状态情况等。
--作业人员管理台账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资格证号、持证项目等。
--安全阀管理台账内容应包括:制造单位、出厂编号、规格型号、安装位置、安装位置处最高允许工作压力、整定压力、校验单位、校验报告编号、下次校验日期等。
5.4.4 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一机一档。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的有关文件和资料;
(2)自行检查和定期检验的记录与报告;
(3)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6)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制造质量证明书、日常维护保养和校验记录。
(7)设备使用登记资料(注册登记表和使用证等)。
5.4.5 使用单位应建立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1)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作业人员岗位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记录;
(4)作业人员工作情况考核记录。
5.4.6安全技术档案为长期保存档案,设备报废后方可销毁。安全管理档案的保存期由使用单位根据需要确定,但不得少于2年。
5.5 岗位安全责任制
5.5.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各岗位职责,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等事项。
5.5.2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
5.5.3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其他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3)车间、班组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4)其他岗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5.6 特种设备采购与验收
5.6.1 使用单位应当选购取得相应制造许可的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或部件、安全附件、压力管道元件)。使用单位不得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特种设备用于生产。
5.6.2 设备到货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照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查验设备随机资料,并对实物进行检查。
5.6.3 供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使用的部件、安全附件、压力管道元件,必须妥善保管,做到标识清晰,质量证明文件齐全,确保安全质量的可追溯性。
5.6.4 对设备(或部件、安全附件、压力管道元件)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联系相关制造单位予以妥善解决。
5.6.5 气瓶使用单位应对瓶装气体供方进行评价,应选用取得相应气瓶充装许可证单位充装的气体。气体到货后应当对气瓶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有关充装、警示、检验等标识齐全有效后方可使用。
5.7 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
5.7.1 使用单位应当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
5.7.2 使用单位应当向安装单位提供有关设备资料,配合安装单位办理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告知手续,督促并支持安装单位依法申报监督检验或验收检验。
5.7.3 特种设备改造所使用的设计文件、部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7.4 特种设备的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应经过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
5.7.5 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完毕,应及时进行现场验收和设备交接,向施工单位索取竣工资料并归入相关特种设备档案。
5.7.6 应依法进行监检而未监检或监检不合格的,使用单位不应接收相关设备或将相关设备投入使用。
5.7.7 经改造验收合格的设备,应当在验收合格后30日内持有关资料向原设备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5.8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5.8.1 使用单位应当在设备投入使用前或使用后30日内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使用登记的有关资料(注册表、使用证等)应及时存放于设备档案内。
5.8.2 使用登记前,使用单位应按照相应登记规则要求,填写使用登记相关表格。
5.8.3 办理使用登记时,应按特种设备登记部门的规定和相应登记管理规则的要求,向设备登记部门提供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等有关资料。使用单位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填报信息正确。
5.8.4设备登记后,应将使用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相关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注:登记标志为使用登记证或包括使用登记编号信息(使用证号、注册代码)的标签。
5.8.5 设备发生以下变化时,使用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变更备案表》(附录a.6),并按有关使用登记规则的规定,及时到原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单位名称发生变更;
--设备转让或出租;
--设备变更使用地点;
--设备使用状态发生拟停用一年以上(或停用后重新启用)、报废、拆除等变更;
--设备更改使用参数。
《特种设备变更备案表》内容应包括:设备基本信息(使用单位名称、设备名称、使用证号、注册代码等)、变更项目(单位名称、停用、移装、过户、报废、重新启用、安全状况变化等)、提交的有关资料情况(使用证、注册表、检验报告、其它相关见证资料等)。经使用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5.8.6气瓶(车用气瓶除外)使用登记工作由充装单位负责。租用设备的使用登记工作由产权单位负责,登记后将有关资料及时移交设备使用单位。
5.8.7 危险化学品气瓶(含车用气瓶)应当在办理登记后,采用信息化手段管理,悬挂电子标签。
5.9 现场运行管理
5.9.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法规、标准、安全技术规范及设备操作规程的要求,做好设备运行管理。
5.9.2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明确设备运行管理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相关作业人员应当如实、认真记录特种设备的运行情况。
5.9.3使用单位应当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不方便实施的,应当采取喷涂、悬挂标示牌等方式明确标示特种设备身份。
5.9.4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应将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5.9.5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保证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清洁、通风、温度等环境条件。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为作业人员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条件。
5.9.6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在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5.9.7 重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积极推广视频监控,充分运用电子监管手段,保障设备安全运行。
5.9.8 液氯、液氨等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在充装现场安装视频监控装置。
5.10 特种设备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及故障处置
5.10.1 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和本单位制定的检查制度,明确规定各类设备各级人员的巡查职责、巡查内容和周期,并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外部检验。
5.10.2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至少每月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应当按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和《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年度检查(或在线检验)。
5.10.3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情况,确定本单位的重点监控设备。重点监控设备至少应包括《山东省重要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办法》中所定义的特种设备,以及按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构成重大危险源单元内所包括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监控方案,明确检查项目和内容,明确检查责任,每三个月至少由专业人员进行一次检查。
5.10.4电梯使用单位应与有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协议。要求维保单位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要求》(db37/722-2007)要求每15日至少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使用单位电梯管理人员应对维保记录进行确认。维保单位发生变化时,应当在变更后15日内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10.5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合理配置维修保养人员,确保在接到故障通知后,能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要求》(db37/722-2007)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
5.10.6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在每日投入使用前,应当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大型游乐设施应按照《大型游乐设施维护保养要求》(db37/686-2007)维护保养。
5.10.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5.10.8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5.10.9各项检查均应作出记录,年度检查(或在线检验)应形成报告。检查记录或报告应存入安全管理档案。
5.10.10 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5.10.11 对报废或停用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妥善进行处理。对于危化品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应当进行介质置换,确保安全。
5.11 定期检验
5.11.1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或停用一年以上设备重新启用时)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申报表格式见附录a.7)。检验申报表的内容应包括拟检验设备的基本信息(名称、内部编号、注册代码等)以及计划检验时间。申请检验后,应向检验检测机构索取申请检验回执。
5.11.2 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检验检测机构的要求,做好检验前的准备工作,并告知检验人员现场安全注意事项,为检验人员的现场检验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告知安全注意事项应有相应工作见证。
5.11.3 现场检验检测结束后,使用单位应当及时督促检验检测机构办理检验检测结束告知手续。
5.11.4 在定期检验后,应及时向检验检测机构索取检验结束通知单(或检验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5.11.5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5.12 特种设备隐患治理
5.12.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监督责任制度,认真开展隐患自查。
5.12.2 对在本单位日常检查、检验检测机构定期检验和政府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监察中发现的特种设备隐患,使用单位应及时填写《特种设备隐患管理台账》(见附录a.8),建档管理,并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特种设备隐患管理台账》内容应包括隐患名称及隐患发现来源、处理结果。
5.12.3 对于已经发现的每项特种设备事故隐患,使用单位应当指定部门或人员负责隐患治理工作。应当投入必要的隐患整治资金,并及时安排时间进行整治。
5.12.4 经过整治消除隐患后,有关部门和人员要进行检查(验)确认,并在有关书面检查材料上签字。对于安全监察机构《安全监察指令书》或检验检测机构《检验结果通知单》提出的问题,使用单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整改情况报相关安全监察或检验检测机构确认。
5.12.5 对于因生产等原因不能(或难以)及时整治的隐患,使用单位应进行风险评估,对重大的、难以容忍的隐患,必须及时予以消除。其它严重程度的,应当制定监控方案,落实监控措施、监控责任、整改期限。监控措施经特种设备管理机构审核,并报经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实施。重大隐患的监控方案还应报告发现该隐患的安全监察或检验机构备案。隐患监控时发生事故的,由使用单位负责。
5.12.6 对于仅依靠本单位力量难以消除的隐患和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重大隐患,应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协助消除。
5.12.7 对于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特种设备设计使用年限或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或者经检验检测不合格又无法消除安全隐患,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5.12.8 隐患整改和确认的相关资料应及时存入安全管理档案。
5.13 事故应急管理
5.13.1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应急处置与管理制度,明确本单位特种设备及相关事故应急处置和报告的程序及内容。
5.13.2 使用单位应在本单位应急事故预案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的使用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特种设备专项预案。
5.13.3 使用单位应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并配备满足事故处置需要的救援人员,做好物资准备和资料准备。
规模较小而无应急救援组织的单位,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并与就近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规模较大的企业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当地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下,建立区域专项应急救援队伍,接受当地政府及安全监察机构统一调度。
5.13.4物资准备主要包括抢险防护用品、专用工具、安全检测仪器、通信设备和器材等其它救灾物资;
资料准备包括特种设备的技术资料、现场工艺流程图和平面示意图、现场作业人员岗位布置、应急人员的联系方式和地址、最近区域事故应急救援特殊装备资源、政府有关部门救援支持联系电话等。
5.13.5 使用单位要按照所制定的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一般情况下每年至少一次),演练记录和见证应存入设备安全管理档案。
5.13.6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演练暴露的问题,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13.7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应当按照国家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的规定,向及时进行报告,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或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13.8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应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事故原因未查清,隐患得不到整改,防范措施未落实,事故设备不得重新启用
5.14 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5.14.1使用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向安全监察人员提供所需要的有关材料和信息,为现场安全监察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5.14.2使用单位应告知监察人员有关现场安全注意事项。
5.14.3对于安全监察人员提出的问题和下达的《安全监察指令书》,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时限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6 安全管理效果
6.1使用单位内部审核
6.1.1使用单位应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效果进行内部评审,查找安全管理漏洞,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措施,持续改进,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方针和目标的实现。
6.1.2内部评审工作由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分管负责人组织进行或委托中介组织(协会或检验机构等)进行。每年至少一次,发生严重以上或者有重大影响的事故后必须重新进行评审。
6.1.3每次评审应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安全评价、各级安全监察机构下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应作为管理评审的重要输入。
6.1.4每次评审均应形成评审报告。对于在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应制定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形成整改指令,经主要负责人签署,下发落实整改。
6.2管理部门检查
6.2.1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的要求,对有关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综合检查。
6.2.2对于存在问题较多的使用单位,管理部门应作为安全监察和日常监管的重点单位,加大日常检查频次。
6.2.3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使用单位进行纠正。对于违反有关法规的行为,应告知安全监察机构依法进行处理。
6.3 安全评价
6.3.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定期对特种设备的使用现状进行安全评价,以查找、分析和预测特种设备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及风险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指导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预防,以达到最低事故率、最少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
6.3.2 安全评价可以由使用单位自行组织,也可委托专业特种设备安全评价机构承担。
6.3.3 对安全评价提出的整改项,使用单位应及时、认真进行整改。
6.3.5 使用单位应当按照附录b的推荐评价内容,根据在用特种设备实际状况及管理需要,增减评价内容及改变评级标准。
6.3.6 安全评价不能代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安全监察机构可以采用安全评价内容对使用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第15篇 聊城市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检工作管理办法
为加大特种设备监管力度,提高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特种设备检验覆盖率和定期检验率,保证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第373号令),特制定本办法。
1.制定依据
1.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五条 第二款: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1.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二十八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检验。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2.报检方式
2.1 报检单位直接到聊城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以下简称市锅检所)申报检验。
2.2 报检单位通过传真向市锅检所申报检验。
3.报检程序
3.1 报检单位直接到市锅检所申报检验的按以下程序:
3.1.1 从“聊城特检网”下载“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请表
(附表一)”,按照规定项目填写完整
(一式两份),由使用单位主管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3.1.2 报检单位持“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请表”、检验费到市锅检所业务受理中心申请检验。
3.1.3 市锅检所业务受理中心审核申报资料、核定检验费用
(报检单位也可事先与市锅检所业务受理中心联系,核定检验费用),并与报检单位约定检验日期,报检单位交纳检验费后,领取 “特种设备报检受理回执单
(附表二)”。
3.2 报检单位通过传真方式申报检验的按以下程序:
3.2.1 从“聊城特检网”下载“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请表”,按照规定项目填写完整,由使用单位主管人员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3.2.2 报检单位将“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请表”传真到市锅检所。
3.2.3 报检单位于业务受理中心联系核定检验费用,并将检验费电汇至市锅检所。
3.2.4 业务受理中心与报检单位约定检验日期,填写“特种设备报检受理回执单”,并通知报检单位检验日期。
3.2.5 “特种设备报检受理回执单”由业务受理中心传真至报检单位或由检验人员检验时交报检单位。
3.3 报检单位应当对申请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4 特殊情况,使用单位填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请表”后,市锅检所可先落实检验,后交纳检验费,不影响县局报检率的统计。
3.5 特殊情况,使用单位主管人员在“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可由县局代理报检。
4.报检时间
4.1 报检单位要在特种设备有效期届满提前15-30天进行报检.
4.2 市锅检所接到报检单位报检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报检回执单。
4.3 市锅检所应于接到报检单位报检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检验,特殊情况连续生产不能停产检验的,与企业协商确定检验时间。
5.附则
5.1 报检单位应当在检验前按报检回执单 规定的条件做好检验准备工作,保证检验顺利进行。检验前准备工作的具体要求可到市锅检所网站查询,也可向市锅检所业务受理中心咨询。
5.2 报检率依据 “特种设备报检受理回执单”进行统计。
5.3 本管理办法由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解释。
5.4 本办法自起施行。
第16篇 设备管理员岗位工作职责
职责一:设备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贯彻设备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制订设备维修计划和生产设施之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设备、模具台帐统一编号,对日常设备、模具进行维修管理。
3.参加设备、模具更新、改型工作,需添置设施、工装模具,由生产部提出申请,设备管理员办理。
4.根据公司生产实际情况,编制可行的维修计划,交相关人员对设备实施维修,确保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要求。
5.参加设备、模具质量事故分析,对设备、安全、人身事故坚持“三不放过”。
6.负责建立设备技术资料档案,完善设备资料(包括图纸、说明书、合格证)。
7.定期对操作工进行正确使用设备的宣传指导和培训。
8.负责对设备、模具外购、外协加工任务,贯彻执行设备管理制度有关之规定。
9.负责指导生产部门、操作人员对设备正确使用、维护管理,督促操作者遵守有关生产设施、工装模具的使用要求。
10.负责制订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等各项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
职责二:设备管理员岗位职责
1.熟悉住宅供水、供电、消防系统、管线路和公共设施位置,机电设备的性能和使用状况。熟练操作水、电设备系统及消防设备,能及时排除故障。
2.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制定的水电公共设施运行保养,每周保养一次,小修不过夜,大修一周内处理完毕。会判断和处理一般的故障及处理故障的应急措施。
3.按规矩巡查设备、仪表运行情况,认真做好各种运行记录,发现问题或业主投诉要及时处理。
4.保持室内和设备的整洁,机电设备完好率要达100%以上,机电设备的运行率在100%,及时更换损坏的开关和灯泡,保证照明和用水。
5.发生停电、停水、火警或其它事故,应立即到位,并迅速查明原因,采取应急措施处理,并及时报告上级。
6.对装修施工用户现场进行监督,确保施工不影响设备正常运行。
7.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做好各种记录,下班前要做好交接工作,保管好资料、图表及工具。
职责三:设备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接受并办理设备的入库、分发等手续,对院区内新到设备现场填写验收单各项内容,完成所管设备贴标牌等一系列手续。
二、受理院区内在用设备的调配、调拨申请。
三、根据有关规定受理各设备的报废、报损手续。参加由设备基建处统一组织的出售、回收残值工作。
四、定期地对设备的使用进行了解、检查,每年进行一次所在院区(系、处)设备的对帐,最大限度地保证帐、卡、物的一致性。
五、对已到货的精密贵重教学设备及大型教学设备或进口教学设备进行开箱验收。并负责收集相关的各种资料,送设备档案管理人员汇总。
六、督促、指导使用部门有关人员制订大型精密、贵重设备操作规程、规范填写运行记录中的各项内容,定期检查大型精密设备运行使用记录并定期上报,及时处理有关具体问题。
七、经常深入设备使用部门,了解、统计设备完好情况,督促设备使用人提高设备完好率。
八、按采购要求进行采购,在采购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学院的有关规定和制度。要经常向领导报告市场信息,遇事及时请示。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职责四:工具设备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低值易耗品及工具劳保用品的采购,每月上报采购计划。负责监督设备及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情况,确保工具及低值易耗品符合工作情况消耗,降低车间的运营成本。
2、设备管理员责任编制年度设备添置计划,掌握设备技术,建立设备台帐,保管好设备修理技术资料。
3、负责制定设备维护、保养、修理、检查制度。负责对设备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对设备事故有权提出处理意见。按周期检定表要求,将所有检验、测量、试验设备按时送往有检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校准。
4、保存检验、测量、试验设备的检定证书。做好设备状态的标识。做好维修所需的仪器设备采购工作。
5、工作汇报对象:车间主任。
6、做好工具的保管、借发、回收,登记造册等管理工作。
7、专用工具借出应登记,归还时应验收,发现损坏应立即查明原因,并汇报车间主任。
8、常用工具应经常按账册项目查点,发现丢失要及时查明原因并申请补充。
9、负责车辆维修技术资料,车辆维修手册等资料的保管,造册,借阅登记管理。
10、完成公司、车间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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