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设备管理部点检长的安全职责
1、负责本专业安全技术方面的工作,认真贯彻和执行上级颁发的本专业安全技术规定和反事故措施。
2、组织编制本专业的检修规程、技术质量标准、技术管理制度,并定期对其进行修编。
3、负责审批本专业大、小修、技改工程、设备改造等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指导实施。
4、认真执行设备检修的“三级验收” 制,并对一、二级验收进行抽检,保证检修质量。监督指导“危险点”控制措施的执行,防止事故的发生。
5、负责本专业设备无渗漏管理,定期检查设备渗漏情况;负责督促检修部门加强对设备缺陷消除,不断提高设备的消缺率与及时性。
6、负责本专业技术监控工作管理工作,负责配合其它技术监控专职搞好相关技术监控管理工作。
7、参加春、秋季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完成。
8、做好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资料、台帐、图纸的管理。
9、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指导本专业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参加专业性的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审阅专业范围内的事故报告。
10、认真落实本专业各项反事故措施, 编制年度反事故计划,并组织实施。
11、认真贯彻执行《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中关于专业的有关要求,积极采取对策,杜绝发生本专业的重大事故。
12、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掌握本专业设备运行状况及主要设备缺陷,督促和指导消除缺陷,解决生产中的疑难问题。
13、认真监督落实“两票三制”的贯彻执行,定期抽检工作票,并提出考核意见,逐步达到标准化,防止事故发生。
14、审批本专业工程的开、竣工报告,做好新设备及新建工程的审查、验收工作。
15、组织编制本专业事故备品备件储备计划,负责备品备件的鉴定,并定期对事故备品的数量进行核查,及时进行补充。
16、参加本专业的事故调查和分析工作,制定防止事故对策,并组织落实。
17、认真做好各项生产工程安全与质量的管理工作,做到勤督促、勤检查,杜绝工程事故的发生。
18、积极引进新技术和新的检修工艺,提高检修效率和检修质量。
19、针对专业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危急事件应急预案。
20、针对本专业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证有效运行。
21、负责本专业重大危险源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
第2篇 浅析施工现场大型建筑起重设备的安全管理
近几年来,全国各地随着“大建设”的不断推进,高层建筑设施不断增多,楼房是越“长”越高,大型建筑起重设备在施工过程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与此同时,大型建筑起重设备的使用和管理也产生了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
2008年12月29日17时30分左右,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发生一起塔吊倒塌事故,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
2023年3月31日,广州珠江新城核心区某工地一塔吊正起吊重达数吨的钢管时,吊索突然断开,钢管砸向地面,导致正在进行地下室施工作业的2名工人死亡,另有3人受伤。
2023年8月22日8点左右,芥园西道与咸阳路交口附近一工地,一塔吊正在升到17楼的位置,吊臂转动过程中,突然断裂。塔吊的驾驶室、吊臂、配重块等零部件从40米高空堕落,造成正在作业的工人2死2伤,4辆汽车被砸。
2023年4月16日上午9点10分左右,在临安市某工地,工作人员正在检修塔吊升顶过程,塔吊突然倒塌,当场造成现场工作人员3人死亡。另有2名重伤人员被紧急送往附近医院抢救,但终因抢救无效后死亡。
2023年6月12日15时23分,在由内蒙古某建设项目的施工工地,一塔吊在安装过程中发生了事故。塔吊在旋转调整过程中塔吊标准节突然弯折,导致塔吊平衡臂发生倾覆,在平衡臂上操作的两名塔吊司机和3名安装工随平衡臂一起跌落基坑。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
2023年6月有14日下午4点30分左右,重庆市黔江区山台山一建筑工地在拆除塔吊时,突然发生倒塌事故,20多米高的塔吊轰然倒塌,当场造成1人死亡、3人不同程度受伤。
血的事故,血的教训,作为一名从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如何强化对施工现场大型建筑起重设备的安全管理,建立有效的管理体制和机制,积极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和减少因建筑起重设备而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提出一己之言,请专家和同行斧正。
一、加强对建筑机械安拆队伍管理
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我们经常会看到大型建筑起重设备安装拆除单位的管理不规范,有部分安拆单位可称之为“散捣队”或“游击队”。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安拆单位安全管理或技术人员不够,有部分设备在安装拆除作业过程中,安拆单位没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现场监督,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没有预防措施,对设备在安装拆除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可能带来的后果缺少预见性;二是资质不够,随着高层建设工程越来越多,需要承担安拆任务企业的资质是越来越高,而目前市场上建筑机械安拆单位的资质大多为三级资质,有部分设备的安拆是超资质施工;三是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单位内部安全管理体制不完善,如人员配备不齐全,人员的责任心不强,对设备安装过后不能及时做好维保工作,导致设备带病运转,易导致事故发生。
鉴于此,本人认为要在以下两个方面加强管理:一是对于市场的起重设备安拆单位做到“有松有紧”。“松”的是市场放开了,成立注册一个起重设备安拆公司相对容易,在满足了施工企业的需要的同时,但同时也导致了建筑起重设备安拆市场良莠不齐;“紧”的是我们可以从这些良莠不齐的安装单位里选择市场信用好、安拆队伍管理规范、责任心强、技术能力强的单位作为我们的合格分承包方,成为我们的合作伙伴;二是加强与安拆单位的合同管理和安全协议管理。在审核分包单位合同和专项施工方案果,先查看其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及相关的备案证明材料及从业人员的是否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不符合资质要求或市场信用不好的坚决不使用。在安全协议里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特别要有经济处罚条款,不仅要有这些条款,还要细化,细化到什么情况下进行处罚,处罚多少,以此来增强分包单位的责任意识,提高其管理能力。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处罚不是目的,不能把分包单位当作是下级来看待,事实上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关系更多的是“合作共赢”的关系,是合作伙伴的关系。
二、加强对设备自身运行能力和使用性能的管理
我们经常会发现,一台新进场的设备,无论是塔吊,还是人货电梯,对其进行入场检查时无从下手,经过总结概括,我认为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对设备出厂书面材料的查验,包括设备出厂合格证、监督检验证明、制造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使用说明书、注册(备案)登记证明及设备的相关运行记录等;二是对进场的设备进行实物查验:1、通过外观查验设备外表是否有严重的锈蚀磨损,设备维护保养是否到位;2、通过工具查验,塔吊的腐蚀磨损深度不超过原厚度的10%,人货的立管壁厚最大减少量不超过原厚度的25%;3、查验设备的限位保险是否齐全,如塔吊的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高度限位、变幅限位、回转限位、变幅小车缓冲器、小车防断绳保险、吊钩保险、滑轮防脱保险、小车防坠落保险等,对于人货电梯来说则要查验吊笼门机械锁止装置和电气联锁装置、外围栏登机门电气和机械联锁装置、安全防坠器(每年检测一次,需要查难验相关检测证明材料)、安全钩、防松断绳保险、上下限位和极限开关等是否齐全;4、查验设备的电气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5、查验卷筒、滑轮、钢丝绳、齿轮齿条、吊钩、连接件(销轴、螺栓)等易损构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三、做好设备安装拆除、顶升加节、安装附墙时的安全管理
从本文开头的叙述中,不难看出至少有50%的事故发生在安装拆除、顶升加节、安装附墙、设备调试这个环节,这个环节的安全管理理应成为我们日常管理的重中之重。根据我在安全管理和设备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认为在这个环节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作业人员的交底工作。近几年来,很少看到施工企业和项目在设备安装拆除前给作业人员开专门的交底会,基本上是以操作工人签字敷衍了事,不注重交底的过程,或交底内容里对操作过程不能细化;二是注重对这个环节的现场监督。包括对现场警戒线是否设置、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防止垂直交叉作业和物体打击措施是否落实、专业分包单位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是否在现场履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是否配戴齐全等等;三是注重技术管理工作。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除、顶升加节、安装附墙有其自有的规律和工作程序,必须得遵循施工方案和使用说明书上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能颠倒工作流程。特别是对附墙安装时,对安装位置、高度、螺栓等的选择不能有随意性,必须遵循设计要求和相应的方案要求。在我们的日常管理工作中,有时会发现施工现场的附墙拉裂楼体混凝土,或附墙处的脚手架有弯曲的现象发生,从而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或隐患存在。四是注重设备安装拆除、顶升加节、安装附墙时的人员管理。对这个环节作业的人员要定岗定人,不得随意更换。举个事故案例,2007年底,某工地塔吊安装作业,上午的操作工人在中午下班时未将连接塔吊构件的销铀插上,下午人员变换,直接从事塔吊顶升作业,导致塔吊大臂倒塌。
四是加强设备使用过程的管理
一是注重设备的验收和维护保养管理工作。在设备验收的环节上,首先得明确设备管理的相关责任主体单位,由主体责任单位共同进行验收,主要包括设备的出租单位、安装单位、施工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等对联合验收出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否则不得使用;对于维护保养这个环节要注重实际,而不是“走过场”,对实际维护保养的项目和内容要了如指掌,以及在维护保养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的消除,确保设备不带病运转,与时同时,加强对设备维护保养单位的责任心进行管理,必须在现场监督,并有相关的维护保养记录。二是注重对吊装作业过程的管理。我们经常看到或听到塔吊上有吊物坠落,造成地面人员伤亡的事故发生。对于此,在实际吊装操作过程中,要严禁长短不一的物体混装混吊,并加强对吊钩的日常性检查和保养,与此同时,需要加强对起吊信号、司索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工作,严格遵循相应的操作规程。
五是加强对设备基础和设备周边作业环境的管理
一是设备基础有效性是设备安装、使用的前提。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会发现无论是塔吊基础还是人货电梯基础有部分是在地下室顶板上,或在回填土上,对落在地下室顶板的设备基础须请设计单位进行设计,验算下室顶板的承载力,以免破建筑结构的安全;对于落在回填土上的设备基础和设备基础落在地下室基础边坡上的情况,要有专门的设计方案,有加强基础承载力的相应措施和技术报告,并严格按照设备基础方案执行,以免因设备基础下沉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避免因设备基础问题而导致的重大安全隐患。二是注重设备防外电措施的落实。对于设备周边的高压电线,根据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安全距离,要制定详细的安全防护措施,并严格执行。三是周边居民区和职工生活区设备回转半径内的,要明确相应的防护措施,并将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没有吊物坠落伤人伤物。四是严格落实多塔作业有关措施。在我们平时的工作中,时而会发生,一台塔吊大臂缠绕另一台塔吊大臂下面的钢丝绳,或塔吊大臂与另一台塔吊大臂碰撞。对于这个问题的解决,个人认为除采用设备高低差之外,还需做以下工作:一是采用回转限位进行限制;二是加强对信号管理,明确各台塔吊使用的对讲机频率信号,并锁频;三是加强项目部塔吊司机之间以及与信号工之间的沟通协调,等等。
第3篇 厨房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条例范本
1、 上班前后应检查各炉灶所使用的有关元件,是否开关灵活(如水开关、油开关、风门开关、油嘴是否有堵塞等),严防有水或油渗漏现象,若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维修;
2、 炉灶鼓风机、排风扇等,在开机时应缌聆听是否运转正常,如发现不能转动或有火、烟、臭味时,应立即断开电源开关,以免有烧坏电机现象或是着火现象发生,并急报工程部人员检修好后,方可再次通电使用;
3、 蒸柜灶的使用保养到责任人,定期清洗。一般时间为每10天用草酸浸泡5个钟头以上,清洗干净,彻底除去胆内结垢。每天检查自动补水系统、蒸汽通汽管开关等,是否完好,若有开关堵塞或余漏,要维修好才能使用,以免因蒸汽流失而影响使用效果或堵塞产生爆炸事故;
4、 炉灶开始使用后及关炉后尚有热气时,不能用水淋进炉芯,否则会引起炉芯爆破和损坏;
5、 炉头外表周围若发现有烧黑或漏火现象时,应及时报修,防止炉灶严重烧坏;
6、 清洁卫生进行时,严禁用水淋进炉芯、鼓风机、供电系统,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及事故;
7、 厨房内所有使用的开关使用后要盖好或关紧门盖,防止油烟受潮损坏或引起触电事故的发生;
8、 面点房设备、卤水加热设备等,严禁用水或湿布擦拭,防止引起漏电事故;
9、 厨房用煤气的炉灶、高压锅等设备要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使用时绝对不能离开岗位,小心使用;
10、 清洁卫生时严禁用消防用水管清洗,消防水管的高水压会冲坏有关用电设备或毁坏消防设备。
以上管理条例请各操作人员严格执行!
第4篇 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处于安全可靠状态,避免或减少设备事故的发生,保证石化企业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企业必须遵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设备安全的规范标准、规定和制度,制定或完善本单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设备运行必须按制度或规定进行。
第三条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接受有关设备安全运行的教育、培训,做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
第四条 加强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
1.必须及时准确掌握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数据和现状,建立反映实际状况的档案和台帐。石化行业是易燃易爆危险性较大的行业,压力容器数量大,规格多,介质种类多,必须高度重视,严格管理,保证处于安全可靠的状态。
2.严格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检验。依据国家劳动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结合石化企业具体情况,要求如下:
(1)未进行检验的压力容器不准投用;
(2)新投用压力容器使用前未到劳动部门办理使用许可证的不准使用;
(3)投用以来一直未进行检验的要立即安排检验;
(4)硫化氢对材料的腐蚀情况不明,或者硫化氢浓度超过设计措标的,要立即安排检验,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严重超标的要立即停用;
(5)介质对压力容器材料的腐蚀情况不明,介质对材料的腐蚀速率大于0.25毫米/年,以及设计依据或设计确定的腐蚀数据严重不准确的,要立即安排检验,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严重超标的要立即停用;
(6)材料焊接性能差,容器在制造时曾多次返修的,要加强监控,直至停用;
(7)用新材料制造、试用的压力容器必须经过鉴定方可投用,投用后必须缩短检验周期。
3.对压力容器的设计依据和标准、生产制造单位的资质和施工质量、容器制造的监制及检查验收情况等进行全面清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对设计、制造及检验中存在的隐患必须及时消除。
4.严格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监控、检验、处理和更新的责任,因忽视或放松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监控、检验、修理和更新而造成事故,要严肃追查责任。
5.加强对压力容器的安全阀、爆破片(板)、压力表、液面计和测温仪表等安全附件的管理。安全附件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等均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安全附件必须选用有制造许可证单位生产的产品。事故快开阀要有专人维护管理,确保紧急状态时灵敏可靠。
6.对安全等级为4级的容器(液化气体汽车槽车和铁路罐车不得使用4级容器)要立即制定监护措施,限期整改缺陷,不能整改的要立即停用。定为5级的容器不准使用。
第五条 加强大机组和关键设备的管理。
1.对重点、关键设备实行“机、电、仪、操、管”五位一体的联合检查,对大机组实行特级维护制,建立制度,明确标准,定期联检,落实责任,严格考核。
2.完善机组安全保护系统,加强对大机组安全保护设施的管理,抓好机组状态监测,减少大机组事故。
3.大机组严格按照规定运行,大机组操作人员要严格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认真执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运行。
第六条 生产中不允许拼设备、超负荷运行和设备“带病”运行,在生产和安全有矛盾时,服从安全,如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七条 加强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
1.提高联锁保护系统投用率。联锁保护系统应100%投入使用。目前未能投用的,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投用。
2.联锁、自保停车系统要处于完好、可靠状态,不得擅自摘除。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联锁摘除管理制度和规定,联锁摘除一定要由企业主管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摘除期间要有相应保护措施及责任人员,审批手续必须齐备。因无故摘除联锁发生事故,要严肃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第八条 严格执行电气运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严格执行电力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集团公司有关规程及规章制度,工作票、工作许可证、工作监护、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必须逐条执地,一丝不苟。
2.加强电气系统的改造和隐患治理。电力系统主接线方式不符合一级负荷或设计规范要求的,应组织有关单位的技术人员进行研讨,尽快解决,增强主接线方式的可靠性。
3.加强电厂、电站管理,确保安全供电、供汽。
4.加强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临时用电票制度。对爆炸危险场所与配电间、仪表控制室等相通的沟道,要有可靠的隔断。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不符合国家或行业规程规定的要立即整改,贻误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加强电工的培训、考核,按照特殊工种的管理规定,电工必须考核上岗,定期复审,没有经过考核上岗造成事故,要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6.电气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三三二五”制,即三图,三票、三定、五规程、五记录。
三图:系统模拟图、二次线路图、电缆走向图。
三票:工作票、操作票、临时用电票。
三定:定期检修、定期试验、定期清理。
五规程:检修规程、运行规程、试验规程、安全作业规程、事故处理规程。
五记录:检修记录、运行记录、试验记录、事故记录、设备缺陷记录。
7.对电力系统各段母线做短路计算,核对各级开关的遮断容量,凡不能满足遮断电流的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开关切断短路电流时发生爆炸事故。
8.对电力系统保护定值要定期核算,对继电器整定值要定期校验,防止误动作引起事故扩大。
第九条 各企业加工和储运能力大幅度增强,吞吐量增加,单台储罐容量增大,由静电引起的火灾事故和雷击着火事故机率大大增加且时有发生,因此要切实重视和抓实防雷、防静电工作,健全设施、加强检测。
1. 设备防雷、防静电设施要符合国家标准、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要求。
2. 防雷、防静电设施检测方法要正确,检测数据要准确,检测日期要保证,检测责任
要落实,使防雷、防静电设施完好可靠,处于良好状态。
第5篇 油库设备安全管理
总 则
油库是储存油料的基地,具有易燃、易爆、易挥发和流动性的危险性。油库的各种设备是油库进行生产活动的重要物质技术基础。为了加强油库设备的管理,使油库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为油库生产作业创造良好的环境,提高油库的经营效果,提高油库设备的管理水平,制定油库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设备管理
第一条:油库设备主要包括:油罐、输油管线、输油泵、卸油栈桥、各种输配电设备、自动化仪器仪表、通讯设备、锅炉、消防设备及装卸油设备、油料配送运输设备等。
第二条:油库设备管理应贯彻“全员、全过程”的原则,实行设备全过程的管理,按照油库对设备的要求,严格合理选购、正确使用和维护、科学检修、有计划有重点的对设备进行更新改造。
第三条:建立设备台帐管理,每一设备独立设卡、帐,包括设备编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商、出厂日期、投入使用期、资金、折旧年限、使用地点。
第四条: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卡,包括原始依据、技术标准、产品合格证、使用证明书、设备技术状态记录、检查定期维护记录等。
第二章 设备的检查
第五条:油库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自身运动和外界条件的作用,其技术状态必然会发生变化,为了保持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运转,必须坚持对设备的检查工作。
第六条:对设备应坚持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巡回检查
第七条:按照《石油库设备检修规程》(q/sh039-014-88)的规定,对油库设备的检查周期和检查内容:
1、油罐的检查内容及周期
(1)每两个月对油罐至少进行一次专门外部检查。
(2)检查内容:各密封点、焊缝及罐体有无渗漏、油罐基础及外形有无异常变化。
(3)罐壁、罐顶、进出口阀门、阀体及连接部位是否完好。
(4)立式油罐每3-5年结合清罐进行一次灌内部全面检查。
2、输油管线的检查及周期(包括栈桥集油管线)
(1)每月对管线外表进行一次全面性检查。
(2)检查内容:管线连接部位(法兰、丝扣、焊接等)有无裂缝、渗漏。管线支座及管线本身有无异常震动和变形。
(3)根据季节变化对管线进行防冻、冻胀及防洪处理。
3、阀门的检查内容及周期
(1)阀门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检查内容阀门的启用是否正常,阀杆密封及法兰垫片静密封是否渗漏。
(3)平日常开常闭阀门、阀杆等部位的润滑。
4、各种油泵、真空泵的检查内容及周期。
(1)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检查内容:轴承温度、吸排压力、渗漏、润滑、震动和噪音。
(3)每季检查轴承盒里的润滑油有无变质,轴承在圆周方向的间隙,泵壳内部的腐蚀情况,工作压力情况。
5、装卸油设备(铁路、栈桥、鹤管、流量计)
(1)铁路专用线的维护保养由赵矿铁路运输部门遵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2)栈桥、栏杆、扶梯、吸油鹤管、基座应牢固,油漆完好无腐蚀。
(3)鹤管的检查周期每月不少于一次。
(4)流量计每半年校验、检修、调整一次,每日检查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音及渗漏。
6、变压器的检查内容及周期
(1)变压器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检查内容:①变压器运行的电压,电流,有无渗漏,油枕内的油色、油温、油高、油位、有无杂质。
②变压器运行机制的声音是否加大。套管是否清洁,有无裂痕及放电痕迹。
③母线、电位、连接点有无异常。
④变压器的门窗是否完好,房屋有无渗漏雨、通风照明是否适宜,卫生环境是否整洁。
7、配电装置的检查内容及周期。
(1)配电装置不停电的外部检查每班两次。
(2)检查内容:检视母线及供电设备导电部分运行是否正常,检视绝缘子、测量仪表和继电保护的运行状况。
第6篇 存在危险因素作业场所设备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作业场所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能够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人机工程学的原理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的要求,作业场所的各种安全设施、安全防护及危险部位和危险场所必需悬挂安全警示牌,为了确保安全警示牌设置的准确与合理,根据旅客运输行业的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标志牌的管理
1、作业场所应根据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以便与工作人员和其他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易于看到。
3、各种安全警市标志设置后,未经相关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者拆除。
4、作业场所应设置专人负责作业场所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对标牌、警示灯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残缺或者毁坏的标志牌等要及时更新、更换。
5、要经常教育工作人员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的要求,要爱护安全警示标志,对破坏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按照相关奖惩规定进行处罚。
二、安全警示标志
1、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2、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色、蓝色、黄色和绿色。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等意思;
(2)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
(3)黄色:表示提醒人们的主意,凡是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及环境应以黄色表示;
(4)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
3、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4、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1)禁止标志的基本型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
(2)警告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三角形边框;
(3)指令标志的基本型式是圆形边框;
(4)提示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方形边框。
三、安全标志的使用
1、在进入作业场所的入口,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外来车辆禁止入内”等标志牌。
2、具有火灾危险物质的场所,如:维修车间、仓库等场地,应悬挂“禁止吸烟”、“禁止烟火”、“当心火灾”、“禁止明火作业”等标志牌。
3、消防通道上,应设置“消防通道禁止停车”等标志牌。
4、设备、线路检修、零部件更换,应在相应设施、设备、开关箱等附近悬挂“禁止合闸”、“禁止启动”等标志牌。
5、有危险的作业区如:配电间、机房、输变电设备的附近,应悬挂“禁止靠近”、“禁止入内”等标志牌。
6、上、下客区,应悬挂“禁止逗留”、“当心危险”等标志牌。
7、在总配电间、总配电箱、各级开关箱等处应悬挂“当心触电”、“有电危险”等安标志牌。
8、在通向紧急出口的通道、楼梯口、消防通道口等地应悬挂“紧急出口”、“安全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标志牌。
9、在出入通口、下客区等处处设置对应的标志牌外,夜间还应设红灯警示,保证由充足的照明。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月三十一日
第7篇 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使用管理办法12
矿属各单位:
为保证机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转,确保安全保护装置使用灵敏可靠,结合城郊煤矿实际情况,现制定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定期试验制度。
一、机电设备配备安全保护装置项目及实验要求
(一)主井绞车
1.防过卷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2.限速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3.闸间隙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4.满仓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5.托罐装置, 每月试验一次
6.脚踏制动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7.制动油过欠压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8.主井提升机技术性能测试 每二年一次
9.主井提升机性能检查 每年一次
10.提升机滚筒主轴、连接装置、天轮等装置探伤 每年一次
(二)副井绞车
1.防过卷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2.限速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3.闸间隙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4.托罐装置, 每月试验一次
5.脚踏制动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6.制动油过欠压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7.安全门与罐位、提升信号联锁,操车系统与提升信号和罐笼停止位置联锁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8.副井提升机技术性能测试 每二年一次
9.副井提升机性能检查 每年一次
10.提升机滚筒主轴、连接装置、天轮等装置探伤 每年一次
(三)空气压缩机
1.(ⅰ级ⅱ级)安全阀动作压力试验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2.断水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3.断油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4.超温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5.风包超温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6.脚踏制动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7.制动油过欠压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8.压风机技术性能测试 每年一次
(四)主扇风机
1.轴承超温报巨警置 每月试验一次
2.润滑油欠压报警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3.技术性能测试 每二年一次
(五)胶带输送机
1.欠压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2.过电流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3.低速打滑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4.堆煤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5.防跑偏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6.温度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7.烟雾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8.自动洒水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六)锅炉
1.双色水位计 每小时检查一次
2.高低水位报警 每天一次
3.安全阀试验 气动每月一次 手动每月一次
4.超温保护 每月一次
5.锅炉整体检验 每年一次
(七)井下电气设备
1.接地保护 每周检查一次 每季度试验一次
2.漏电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3.短路保护 每日由责任电工检查一次 每周检查一次内部
4.煤电钻综保 每班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5.高压电缆的泄露和耐压试验 每年一次
6.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的绝缘检查 每班由当班司机或责任电工检查一次外皮由无破损
(八)斜巷运输
1.防跑车装置 每半月由使用单位试验一次并做好记录
2.插销、链环 每年试验一次并保存好试验记录
3.钢丝绳、钩头 每天由使用单位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4.红灯、信号 每天由专职电工检查一次
(九)平巷运输
1.机车灯、闸、铃和撒砂装置及连接装置 每班由当班司机接班时检查一次
2.人车车场自动停送电开关 每天由专电工检查一次
3.电机车制动距离 每年由运输队组织试验一次并保存完整的测试记录。
二、 机电设备安全保护现场使用要求
1.各单位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坚持正常使用,确保灵敏可靠。
2.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认真做好试验记录,记录中要将试验时间、试验数据和试验人员等填写清楚。
3.何单位和个人不经允许不得私自拆除安全保护装置,不得甩掉和短接安全保护装置,否则将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4.除或短接安全保护装置须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5.除大型固定设备(主、副井绞车、压风机、通风机、强力皮带机、锅炉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写明原因,报机电矿长批准后到机电科办理手续后方可拆除。
6.电气设备保护如接地、过负荷等影响设备运转需拆除保护时必须经队跟班队长和值班队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但事故处理结束后必须马上将保护投入。
7.发生漏电事故而引起漏电保护装置动作时,在漏电故障没有处理好之前任何人不得甩掉保护而送电。
8.机械移动式设备,保护损坏时必须在下一班前将保护恢复投入使用。
9.特殊情况下保护能使用时,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写清原因并制定防范措施,经机电矿长批准,到机电科办理手续后方可拆除。
(十)违反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规定的,将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1.破坏安全保护装置的,给予开除矿籍之处分,并罚款1000元。
2.擅自甩掉或短接安全保护装置的,罚款500元。
3.保护装置不定期试验的,缺一次罚款100元。
4.保护装置试验记录填写不认真(记录内容不全、空内容、之迹潦草模糊)的,一次罚款50元。
5.保护装置不起作用的,一次罚款300元。
2005年12月25日
第8篇 发电厂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管理和维护
摘要:近年来,我国电力行业的稳健发展对于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特别是人们追求更高生活质量的同时,电力行业面临的挑战也越来越大,发电厂的电气设备也在不断更新、增加,这在大大提高电力行业发展的同时,也给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的管理和维护带来了一些问题。本文主要对发电厂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管理和维护进行初步的探讨分析,仅供相关人士参考。
关键词:发电厂;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管理;维护
随着我国电力行业发展的加快,加强电气设备的创新和与时俱进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人们的正常生产生活需要的必经之路,电气设备的管理与维护是保证电厂正常运转的重要部分,也是提高电厂经济效益的支撑,因此,发电厂必须要切实认识到电气设备管理维护中存在的问题,并且采取有效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将问题予以解决。
一、 加强发电厂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管理维护的意义
一方面,发电厂的电气设备数量众多,各个设备的结构复杂,同时,一些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容易出现故障、新采购电气设备的安装和验收等等工作是确保电气设备性能稳定和工作状态正常的重要基础,也是保证稳定发电、正常发电的前提;另一方面,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工业的全速推进,可以说跟电离不开,同时电力行业的也是我国国民经济收入的一个重要增长点,对各行各业影响非常巨大。因此,发电厂必须要加强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管理与维护工作,确保电气设备运行中的稳定、可靠,从而使得电气设备处于最佳的工作状态,保证整个发电过程的安全与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 我国发电厂电气设备安全运行中管理和维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 电厂的设备管理体系不健全,管理层对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缺乏重视。
笔者在对我国的几家电厂的考察工作中发现,一些电厂没有形成健全的设备管理体系,管理层缺乏对电气设备安全管理与维护的重视。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相关电气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未形成,一些设备管理人员根本就不明确管理电气设备的具体工序和内容[1];电气设备管理和维修的相关工具不完全,在一些故障设备需要维修的时候缺乏维修工具;管理层过于看重发电厂带来的经济效益,从思想没有提高对电气设备管理和维修的重视,认为管理和维修造成的损失远不及电厂发电产生的效益。
(二) 电气设备管理人员和维修技术人员综合素养相对不高
在对电气设备进行管理和维修工作中,管理人员和维修技术工作人员作为工作中的主体,对于保持电气设备稳定正常运行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在考察工作中发现,一些设备管理人员综合素养低下,对于电气设备的管理责任意识不强,片面的认为管理工作仅仅是照看电气设备并对发生故障的设备进行上报,缺乏对电厂所有电气设备全面性的检查和管理,同时,一些管理人员缺乏对相关电气设备基本情况和知识的掌握;一些电气设备技术人员的维修技术相对滞后,跟目前各种创新性比较强的设备维修技术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未能够制定好符合电厂实际情况的检修计划,此外一些电厂技术人员未能够将检修工作落实,根据电器设备的运行状况来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缺陷,这样一来,等到缺陷导致的故障出现的时候,电厂不得不花费更多的精力和资金来进行 电气设备的维修工作,此外,检修人员对电气设备的缺陷故障信息未能够进行系统性的记录和分析,不利于电气设备管理工作的开展[2]。
(三)在电气设备采购环节缺乏前瞻性
由于电气设备的管理跟维修工作系统性比较繁杂,涉及到的环节和各种因素较多。在电气设备的采购环节中,采购工作人员仅仅只是针对电厂出现故障的设备进行采购,未能够考虑电气设备性能参数之间的不同才进行采购。同时,电厂未能够针对电气设备的采购形成电气设备性能数据库,对不同工序的电气设备的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和分析,通过分析来明确的将电气设备可能存在的缺陷跟容易发生的缺陷反映出来,这样一来,电厂采购的时候缺乏有效的精准的相关信息为指导,在采购工作中可能会采购到跟以往容易出现故障问题的设备类似的电气设备,这样一来,不仅不能够有效解决电气设备容易发生故障的问题,也会给电厂增加不必要的资金支出。
三、 加强电气设备安全运行中管理和维护工作的措施
要加强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保障电厂正常稳定的运行,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着手:
(一) 健全和完善相关的管理体系,电厂整体上要加大对电气设备管理和维护工作的重视
在这个环节中,电厂一方面要健全和完善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管理体系,明确电气设备管理部门管理工作的内容,将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到各个部门甚至每一个工作人员,根据国家关于电气设备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电厂电气设备的实际情况,来合理的制定管理制度,使得管理工作责任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要加大对管理工作和维修工作的重视,从电厂管理层到电厂工作人员都要加大对管理和维修工作的重视,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电气设备的使用规则来操作相关的设备,减少对电气设备的损坏,此外,电厂还应该针对各种设备可能存在的障碍情况来完善各种维修工具,以便能够及时对故障情况予以排除[3]。
(二) 强化电气设备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综合素养
考虑到电气设备管理和维修工作中管理主体和维修主体的重要性,在实际工作中,一方面管理工作人员需要加强对电气设备相关的诸如设备的保养、设备的使用、设备的参数情况等内容的学习和掌握,强化工作责任意识,在工作中不仅需要对正在运行中的设备进行全方面的监控,随时了解电气设备的工作运行状态,还需要对休整的电气设备进行了解,并做好先关的记录工作;另一方面,电厂要加强对维修工作人员进行最先进应用最广泛的相关设备维修技术方面的培训与学习,坚持持证上岗工作制度,将电气设备维修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维修技术人员,同时,维修技术人员要加强工作责任意识,根据自己的工作内容,结合电厂的实际运营状况,制定出合理的检修方案和计划,及时发现电气设备中潜在隐藏的故障,最大程度的将隐患消除在萌芽中。
(三)完善电气设备采购机制
对于电厂而言,电厂要根据电厂实际配备的电气设备进行设立相关的性能数据库,对不同工序的电气设备的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和分析,从而通过分析来明确的将电气设备可能存在的缺陷跟容易发生的缺陷反映出来,这样一来,采购部门能够根据这些信息来进行有目的性的采购;另一方面,对于采购部门而言,采购部门要加强跟管理部门以及维修部门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深入了解各种电器设备的相关参数以及质量、稳定情况,按照适合电厂、稳定性能优良、质量合格的标准来采购电气设备。
结束语
本文主要通过对我国发电厂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管理和维护中存在的问题和应该采取的措施进行探讨。在电厂电气设备的管理和维修过程中,需要从管理体系、人员综合素养以及采购体制三个方面来进行优化和完善,才能够有针对性的解决好电气设备管理维修中存在的问题,推动电厂经济效益的增长。
结束语
[1]王诗然.发电厂厂用电电气监控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应用[j].华北电力大学,2012,23(78):120-121.
[2]郝艳丽.浅谈火力发电厂低压电气供配电和设备安全运行[j].山东工业技术,2015,02(89):226-226.
[3]李怀洋.火力发电厂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及故障防范研究[j].机电技术,2015,04(02):156-157.
第9篇 电厂设备及作业安全管理
1、施工人员应爱护电厂的发电设备和附属建筑物,不得损坏和移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设施,开挖沟槽时应注意保护埋入地下的电缆、管道、建筑物,并在开工前得到电厂有关工作人员的批准。起重、搬运中注意不得碰坏电线、设备、建筑物等;
2、施工人员不得随意开启、关闭电厂运行设备,不得随意接电源、气源、水源等。如须临时接,须经电厂有关人员批准,办理手续,明确正常及事故情况下的操作范围;
3、施工中动火作业应按电厂的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并做好防火措施;
4、施工队从事电厂发电设备检修、技木改造、试验等工作,必须执行电厂的工作票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和动火作业等管理制度。电厂指派专人负责工作票的签发和管理工作。施工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必须执行电厂工作票管理制度,不得以“习惯作法”为理由,违反管理规定;
5、电厂有权纠正和制止违反操作票管理的行为和现象,必要时可以暂时停止施工作业并处以罚款等处理;
6、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提出作业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查同意后,由乙方组织实施,并负责安全;
7、施工人员的作业安全由施工方面负责,工作负责人即安全负责人。 30人以上的施工队应设专职安全员。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自上而下向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全体施工人员均须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学习与工作有关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部分,并进行考试。分公司(电厂)的安监部门有权检查和监督乙方的施工安全,有权纠正违章冒险作业和不安全行为并进行罚款、停止工作、辞退等处理。
第10篇 电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选钛厂实际,制订本规定。
二、选钛厂电气设备管理部门以及电气维检修车间和电气设备设施使用单位,要按照电气设备设施安装施工使用的相关规范规程落实电气设备设施防火措施,负责所管理或使用的电气线路与电气设备消防安全防火措施的具体落实,必须加强电气设备设施安全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改,防止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或引发火灾事故。
三、架空线路必须合理选择导线、注意安全距离、安装防雷设备,经常巡回检查;室内外布线要合理设计、严格施工、合符要求、导线连接牢固、定期检查;电缆布线要规范施工、封堵电缆孔洞、采用防火材料、加强检测维护;临时用电线路必须得到电力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安装敷设,并指定人员专职负责安全防护,使用完毕后及时拆除;临时架空用电线路不得妨碍人员通行或威胁人身安全,不得将导线悬挂树上危及人身安全,电源必须有良好的安全保护装置;电气线路必须采取接地和接零安全技术措施,安装熔断器和自动空气开关短路保护装置。
四、安装使用变压器:安装前要注意检查并保证变压绝缘良好;安装中要注意接线牢固接地可靠;运行中要注意电流电压测量防止超负荷运行;日常要加强各个零部件检查及时处理破损漏油等问题;油温要控制在85℃以下并定期抽样化验或更换器油;同时变压器室也必须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五、安装使用照明和动力配电盘:相关部件均要良好接地且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配电盘的接线采用绝缘导线并要防止接错漏接和接触不良;配电盘上安装的各种刀闸及断路器处于断电状态时刀片和可动部分均不应带电;在可燃粉尘和可燃纤维场所安装配电盘要采用铁皮密封配电箱,在爆炸危险的场所要采用防爆配电箱;配电盘必须保持清洁附近不准堆放衣服手套等可燃物;同时高低压配电室更要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
六、安装使用电动机:要根据电动机的使用要求正确选择电动机型号和容量;正确安装在非燃烧的机座上并使电动机及启动装置与可燃物质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所配用电源线的两端必须用金属软管或塑料管套管及牢固进线盒连接处保护;电动机电源线管均要接地并固定在电动机螺栓上;要根据电动的机型号和容量采用合适的保护装置;必须加强电动机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及时打扫清洁及时注油润滑;电动机周围不准堆放可燃易燃物,启动部分附近不准堆放任何物品;电动机及连动的机械至开关的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必须严格控制电机运行温度且保证运行升温不得超55℃;必须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并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电动机使用完毕后及时切断电源。
七、安装使用照明设备:要根据使用场所和环境的火灾危险性正确选择不同类型照明灯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场所必须选用防爆型灯具并符合现场防爆要求;白炽灯与可燃物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严禁使用纸布及其它可燃物遮挡灯具,灯泡的正下方不准堆放可燃物;一般仓库内的灯泡要安装在走道上方,可燃物资库内一般宜采用自然采光;可燃物资库内确需照明时可采用60w以下的的灯泡并采用玻璃护罩,不得使用卤钨灯、日光灯及60w以上的白炽灯;镇流器安装要注意通风散热,不准将镇流器直接安装在可燃物质上,镇流器与灯管的电压容量必须相同匹配。
八、安装使用电焊设备:要保持电焊设备的良好状态;电焊机和电源线的绝缘要可靠,焊接导线要采用紫铜芯线并有足够的截面;施工作业前仔细检查,及时更换处理破损导线;电焊导线与电焊机、焊钳连接要用螺栓或螺母拧紧并避开可燃易燃物;电弧焊要在专门的建筑物内进行,严禁利用厂房的金属构件、管道、轨道或其它金属物作导线使用;电焊操作人员要了解掌握与作业有关的电器设备的构造和原理,熟练掌握其基本操作维护及安全用电知识,严格按照电焊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施工。
九、各类电气设备均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电气设备管理部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部门要制订各类用电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电气安全操作规程,严格电气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并实行岗位责任制;电器线路要由具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每2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电气设备要由电气维检修车间的持证人员进行每月一次以上的安全检查;防雷防静电设施要由电气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每季度定期检查一次、每年定期检测一次并记录备案。
第11篇 化工设备大修的安全管理——引言一
化工企业一般每年都要全厂停车进行设备大检修,而年度设备大检修作业具有全厂停车,检修项目多,任务重,时间紧,人员多,涉及面广,又多工种同时作业,故危险性比较大,如安全管理稍有放松就会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根据以往的经验教训,笔者认为采取下述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就可以确保全厂年度设备大修安全地进行。
第12篇 设备安全操作管理措施
电气设备管理
前言
电气设备的危险乃是造成多火灾及伤亡的原因。事实上,电气火灾是工作场所火灾的头号原因。
电气设备危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电线、设备误用、绝缘失灵、接地错误、开关箱开而不关,以及水电装置互相连接。
本款将帮助您注意电气设备危险因素。
指南
1.一切电线的直径均须有适当的尺寸,绝缘和接口,且无危险因素。
一切电线均须有适当的位置,支撑和保护,不致碰到人的头和脚,或在正常作业过程中碰到设备。切不可使用临时凑合的电线。所有工厂设备的电源线均须三叉接地或双得绝缘。切不可使用磨损的电线。
2.只可使用经认可的固定装置、插头、电路断路器,及其他器材。切不可使用临时凑合的电线,因其会导致电气和火灾危险。
3.一切中断箱、输出口,及配电盘均须用安全的保护外壳盖起来。
4.灰尘、油腻、油脂或纤维的危险积累,会被电源(如电弧)点燃。马达上不可积存灰尘、油腻等物。
5.在危险环境中,必须使用经特别设计和认可的电气设备。
6.在允许使用手提电气加热器的地方,须实施清除可燃物质和安放加热器的程序。
7.电气设备和保护装置应定期养护,而养护工作则应记录下来。
8.须请一名称职的电工来检查和修理电气系统。
9.须使用保护系统来保护电路及电气设备。
10.电气设备的接地和双重绝缘可令保护装置正常运作。
灭火器操作指南
灭火器
参考指南:款5.0
是
局部
否
备注
5.1
是否有足够的各种类别的手提式灭火器
5.2
灭火器是否灌满并定期接受检查
5.3
需使用灭火器的雇员是否每年接受有关灭火器使用及消防程序的训练
5.4
灭火器位置是否有明确标记
5.5
通向灭火器的通道是否畅通无阻
5.6
如使用halon式灭火器将灭火液喷进楼内各室,则在灭火器喷液前,雇员们能否撤离
5.7
灭火器是否安放在适当位置,以便在一般性可燃物质区,雇员至多行走75英尺既可拿到灭火器,或在易燃物质区,雇员至多走50英尺便可拿到灭火器
易燃物及可燃物
参考指南:款6.0
是
局部
否
备注
6.1
雇员们是否受过有关适当处理和使用易燃及可燃及可燃物质的训练
6.2
可燃碎片及废料(如:油腻破布)是否贮存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并被及时搬离工地
6.3
是否使用政府认可的容器和铁箱来贮存和处理易燃及可燃液体
6.4
易燃液体在未被使用时是否全部放在密封的容器内是否全部贮存在政府认可的容器内
6.5
整桶散装易燃液体是否接地分配罐是否有粘合带
6.6
易燃及可燃液体的贮藏室内的电气装置是否有适当的保护:如电灯、开关等
6.7
易燃及可燃液体的贮藏室内是否有机械或重力通风
6.8
是否在可能时使用真空吸尘器,而不是将可燃灰尘吹走或扫走
6.9
易燃或可燃液体的转移/撤离/运输是否由受过训练的人员来进行
6.10
在使用或贮存易燃或可燃物质的地方,是否已贴出并执行“禁止吸烟”的警告
6.11
是否及时并适当地清除所有溢出的易燃或可燃液体
电气设备
参考指南:款7.0
是
局部
否
7.1
暴露的电线是否处于良好状态,有适当支撑并受到保护,不受物理性危害的影响
7.2
电线是否妥善地与固定装置、插头、电路断路器,以及其他设备相连
7.3
接合箱,插座和控制板是否全部盖紧
7.4
马达上是否有灰尘,污垢,油腻及纤维
7.5
电气设备是否已获准用于危险区域
7.6
经认可的手提加热器是否不带有可燃物质并被置于安全的地方
7.7
工地上是否有一个电气维修计划
7.8
是否有一名电工为工地提供服务
7.9
工地上是否有一个避雷系统
7.10
电气设备是否都有接地或双重绝缘装置
第13篇 起重设备指挥人员安全管理
1指挥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指挥信号,对于中高层建筑物,要设地面和建筑物作业面(双层指挥),以保安全生产。
2要熟悉起重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吊物重量、起重幅度等,超载或捆绑不牢,不得强行指挥。
3指挥人员对于砖笼、吊索具、混凝土吊斗及捆绑物件等安全生产负有主要责任。
4凡因指挥信号不明或属指挥上的错误而造成的起重设备事故,指挥者对一切后果负责。
5在高层施工中,除用旗语指挥外,也可以用对讲机与司机联系,确保指挥无误,保证起重设备安全施工。
6指挥人员上班工作时,不许闲谈、看书看报和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酒后作业。
7应配合操作司机做好设备的清洁卫生、润滑、螺栓销子的紧固工作。
第14篇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和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书》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完成各级下达的安全目标管理任务,特制订如下考核办法:
考核内容 | 管理考核办法 | 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
一、不违法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充装)、检验、修理、改造和销售各类特种设备。 | ||
1、对特种设备的技术改造、设备安装、使用(充装)、检验、修理必须符合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 | 1、①方案不符合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每项次罚款100元。 ②方案未经审核、批准即施工,扣责任人1000元。 ③方案和验收报告未及时报集团公司技规部备案,扣责任人200元。 ④验收未按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每次扣罚分管领导500元,相关责任人每项次扣罚200元。 2、违反了2、3、4违反特种操作规程,违反巡检制度、违反特种设备维修、检验程序和规定,按《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办法》、《特种设备管理办法》、《设备精细化管理办法》、《安全精细化管理办法》等相关条款对应扣罚。 | 1、对特种设备的技术改造、设备安装必须符合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技改、安装方案由技安科负责编制,送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呈总经理批准,报集团公司技规部备案。其施工验收由安全生产分管副总经理负责组织,技安科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和维修工参加,验收合格后报集团公司技规部备案。 2、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充装)由加气站站长负责管理和监督,由班长负责操作、巡检。 3、对特种设备的维修 由站长负责管理、组织,由维修工具体实施,方案送技安科审核,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对特种设备的检验由加气站维修工根据特种设备台帐记录,按检验周期提前一月编制检验计划及站长签字认可,送技安科联系技监部门检验。 |
2、坚决杜绝使用伪劣材料、配件,严格执行公司《材料采购制度》。 | 发生一次,全额赔偿,责任人调离工作岗位 | 1、特种设备的配件、耗材由加气站维修工编制计划,站长签字认可,报技安科审核,逐级再报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
3、严禁违反特种设备检验、修理的相关规定,检验、修理必须由具有合法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承担,严格执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办法》、《场站动火作业管理办法》。 | 1、未按时申报特种设备定检工作,扣维修工500元,罚站长1000元,技安科200元。 2、维修工作未按规定批报,扣维修工200元,扣站长500元;维修方案不完善,扣技安科200元,扣分管领导300元。 3、未按动火作业申报程序报批,扣站长1000元,申报安全措施不完善,分别扣站长200元,扣技安科300元,扣分管领导300元。未严格执行申报安全措施的,扣维修工500元,站长1000元。 | 1、对特种设备的检验由加气站维修工根据特种设备台帐记录,按检验周期提前一月编制检验计划及站长签字认可,送技安科联系技监部门检验。 2、对特种设备的维修 由站长负责管理、组织,由维修工具体实施,方案送技安科审核,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3、站长是场站动火作业安全第一责任人,由站长填写动火作业审批表,报技安科审查、分管领导批准。 |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 1、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由公司安委会负责下设办公室与技安科合并办公。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公司、场站、班组三级管理网络。 | |
1、我司安全管理体系是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下设安全主管副总一名,技安科负责具体工作。场站站长为场站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场站安全生产,每个场站下设四个运行班组,运行班班组负责工作期间场站安全运行,班长是本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加气员、安检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同时协助班长管理好场站安全,维修工为场站安全监督员及设备维修管理员。 | 1、公司安全机构和体系已建立。 2、各级安全责任制已制订 | 1、公司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总经理; 2、公司安全管理第二责任人:副总经理 3、职能科室责任人:技安科科长 4、场站安全管理责任人:站长 5、班组安全管理责任人:班长 6、岗位安全管理责任人:员工 |
2、公司要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签订责任书,并进行考核。 | 1、每年公司与场站、场站与班组、班组与员工都层层签订了全员《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2、严格按照《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进行考核。 | 1、公司级安全管理由集团公司负责考核。 2、场站安全管理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考核。 3、班组、员工安全管理由场站负责考核。 |
三、制定并严格执行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建立特种设备动态管理体系。 | 1、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操作规程,按照《安全精细化管理办法》、《设备精细化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奖惩办法》对应考核处罚。 2、特种设备管理动态管理体系运行的监督由技安科通过周检、月检逐项次检查,并按《安全生产资料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处罚。 | 1、公司安委会负责制定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操作规程。 2、分管领导、技安科、站长、班长负责逐级监督执行情况。 3、安委会负责实施职能管理和考核。 4、技安科负责监督、指导场站特种设备动态管理体系。 |
1、加强落实公司《加气操作规程》、《压缩机操作规程》、《压力容器操作规程》、《压缩机维修保养规程》、《产品质量管理办法》、《干燥系统运行规程》、《设备巡检规程》、《运行交接班管理办法》、《特种设备维修制度》、《特种设备安全保护设施、附件定期试验制度》、《特种设备定期校验制度》等规章、制度落实。 | 按照《安全精细化管理办法》、《设备精细化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奖惩办法》对应考核处罚。 | |
2、清理完善特种设备台帐,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办法、记录及档案,对变更情况及时予以更新。 | 按照《安全精细化管理办法》(第四章:奖罚)对应考核处罚 | |
3、将特种设备台帐、记录及档案检查列入月检重点范围。 | 按照《安全精细化管理办法》(第四章:奖罚)对应考核处罚 | |
四、制定并按时上报本单位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确保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100% | ||
按时(提前30天)上报各站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经技安科核实、审批后由场站负责落实。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设施、安全附件定期检验率达到100%,技安科负责检查、监督、落实。 | 按照《设备精细化管理办法》对应考核处罚 | |
五、认真做好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及其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确保本单位的特种操作人员(极其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 ||
1、对新员工进行三级上岗培训,确保考核合格上岗。 | 新员工未进行三级上岗培训及培训未合格上岗,扣罚总经办200元,员工不能上岗且继续培训或解聘。 | 1、新员工由总经办负责,技安科协助进行三级上岗培训。 2、上岗考核由技安科负责。 |
2、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培训,确保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的知识和能力 | 各级管理人员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不能履职,降薪使用直至获得安全、技监部门颁发的合格资格证,方可重新上岗履职。 | 由安委会负责、总经办承办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培训。 |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及消防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 | 特种作业人员未培训及培训不合格上岗,扣罚总经办200元,降薪使用直至获得安全、技监部门颁发的合格资格证,方可重新上岗。 | 由总经办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 |
4、对特种作业操作证期满的人员要提前30天计划予以更换新证。 | 延误办证、换证工作,每人次扣罚总经办100元。 | 换证、办证工作由总经办负责。 |
六、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棵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认真执行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制度。 | ||
学习应急预案,制定《场站应急处理预案》,认真执行公司《事故报告制度》,杜绝隐患不报、弄虚作假。 | 1、场站月度预案演练每少一次,扣站长500元。 2、年度预案演练每少一次,扣分管领导1000元。 3、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按《安全管理奖惩办法》对应考核处。 | 1、预案的修改、完善由技安科负责。 2、月度预案演练由站长负责,全月每个场站不得少于4次。 3、年度预案演练由分管领导负责,技安科负责组织实施,全年不得少于2次。 |
七、认真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 1、实行定期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2、违反法律、法规,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对应考核处罚。 | 1、公司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总经理; 2、公司安全管理第二责任人:副总经理 3、职能科室责任人:技安科科长 4、场站安全管理责任人:站长 5、班组安全管理责任人:班长 6、岗位安全管理责任人:员工 |
第15篇 设备设施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某某公司(简称公司)设备设施的设计、建造、采购、使用、操作、检查和维护管理,使其达到有关健康安全与环境的要求,保持完整性,保障员工安全健康,保护环境,依据国家有关健康安全与环境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等标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规定,以及q/sy 1002.1-2007《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第1部分:规范》等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各单位。承包商和供应商在某某公司生产区域内从事与承包或者服务有关的生产活动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设备设施,是指用于生产工作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等生产装备,以及生产装置、工艺流程、基础设施等。
本规定所称完整性,是指设备设施的功能和用途、性能符合健康安全与环境要求的程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主要功能和用途;
(二)用于监测、监视的仪器仪表装置;
(三)故障报警、中断、连锁控制;
(四)对使用及接触人员的防护;
(五)应急情况下的控制;
(六)操作系统;
(七)记录运行和故障的装置;
(八)其它涉及健康安全与环境的功能和用途、性能。
第四条 设备设施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坚持“本质安全,源头控制,设计、建造与运行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责任到人。
第五条 公司和各单位两级部门以及基层站队、员工按以下规定负责设备设施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设备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生产装备的设计、制造、采购、安装、验收、使用、操作、检查、检测检验和维护、变更等过程中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规划计划部门负责编制设备设施的配置规划计划,平�投资,组织对引进设备立项前投资论证。
工程建设部门主要负责基础设施的设计、建设、验收、使用、检查、检测检验和维护等过程中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设备设施的资产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组织设备设施报废技术鉴定,对设备设施调剂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物资供应部门负责组织设备采购及到货验收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培训部门负责组织员工进行设备设施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知识培训。
质量节能管理部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检测检验管理。
安全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健康安全与环境专用设备设施的市场准入、运行监测。
质量安全环保监督机构负责设备设施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监督。
其他部门负责业务范围内的设备设施的设计、建造、采购、安装、验收、使用、操作、检查、检测检验和维护等过程中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基层站队按管理权限负责本站队设备设施的配置、使用操作、维护、检查、检验等设备设施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员工负责本岗位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运行操作、检查、维护。
第六条 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设备设施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保持完整性。任何部门、单位、个人不准使用存在危及人身安全、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危险的设备设施,不准违反操作规程操作设备,不准违反有关规定变更设备设施的功能和用途。
第二章 设计、建造、安装
第七条 设备设施的设计、建造、安装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满足功能和用途要求;
(二)达到职业健康安全、防火防爆、抗自然灾害、环境保护要求;
(三)符合相应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四)适于工作环境和操作技术条件要求。
第八条 各单位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单位设计、建造、安装设备设施,应当按有关规定报本单位有关领导审批。设计、建造、安装大型设备设施和健康安全与环境专用设备设施、特种设备应当报公司主管部门批准。设计建筑设施应当提交建筑防火审查部门进行审核。
第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健康安全与环境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十条 设备设施的健康安全与环境设计应当按公司《设计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规定》进行,依据国家、行业、企业有关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建筑设施应当符合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等标准,油气站库应当符合gb 50074《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183《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办公场所应当符合jgj 67《办公建筑设计规范》等标准。
勘探开发生产场所应当符合sy 5225《石油与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标准。
建筑设施、易燃易爆装备安装的防雷接地设施应当符合gb 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等标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安装的报警仪器应当符合sy 6503《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使用规范》、gjb 1751《毒剂报警器通用规范》等标准。
生产装备、生产装置、工艺流程应当符合gb 50350《油气集输设计规范》、sy/t 0021 《油气田和管道工程建筑设计规范》、gb/t 8196《机械安全 防护装置 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 18831《机械安全 带防护装置的联锁装置 设计和选择原则》等标准。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应当分别符合gb 50273《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150《钢制压力容器》、gb 50251《输油(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等标准。
起重机械设备设施应当符合gb/t 3811《起重机设计规范》、gb/t 13752《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gb 50278《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标准。
电器设备设施、供电线路等应当符合gb 50055《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以及其它有关供变电、电器设备设施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
厂房(车间)通风、采光、照明、保温装置应当符合gb 50019《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t 50033《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8175《设备及管道保温设计导则》等标准。
第十一条 建筑设施的设计或者建造应当根据公司《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规定》进行健康安全与环境评价,需要预评价的应当进行预评价,对于存在健康安全与环境影响的应当在设计时和建造前采取风险消减和控制措施。
第十二条 设备设施建造、安装由建设单位负责施工监督、质量控制。
第十三条 设备设施的设计、建造、安装过程中存在与有关健康安全与环境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行业、企业标准不符合时,应当组织进行评审,查找产生不符合的原因,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记录。发生变更应当按公司《变更管理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和控制因变更带来的风险。
第十四条 设备设施建造、安装过程中涉及到动火、动土、高压、高温等特殊作业和非常规作业时,应当按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落实健康安全与环境措施。
第十五条 设备设施建造、安装完工后由负责建设的部门或者建设单位组织验收,与建造、安装施工单位交接,并对验收后的工程质量全面负责。需要进行验收评价的应当按公司《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规定》进行评价。未经验收或者未按规定进行验收评价、或者验收不合格、或者经评价存在重大危害及影响的不准投用。
第十六条 设备设施建造、安装完工验收应当有安全环保监管部门(机构)参加,特殊需要时应当邀请专家参加,验收应当有记录。
第三章 采 购
第十七条 公司各部门、各单位采购设备应当按有关规定编制计划,进行危害因素辨识,经有关领导审批后采购。采购健康安全与环境专用设备和特种设备应当分别经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和负责特种设备管理的部门审核。
第十八条 负责组织、实施采购设备的部门、单位在编制采购计划和实施采购时,应当充分考虑拟采购设备对健康安全与环境的危害及影响,对提报、采购设备的健康安全与环境负责。采购大型设备或者对健康安全与环境有较大影响的设备,采购前应当进行健康安全与环境评价。不准许采购有关健康安全与环境法律法规禁止采购或者对存在重大危害及影响的设备。
第十九条 采购设备应当按公司《承包商和供应商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规定》优选供应商,明确供应商应当承担的健康安全与环境责任。
第二十条 设备采购到货应当按有关规定验收,属健康安全与环境专业设备和特种设备,应当有安全环保管理和负责特种设备管理的部门参加,特殊需要时应当邀请专家参加,验收应当有记录。
第四章 使用、操作、检查、维护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 设备设施应当指定人员使用、操作、检查、维护和管理。新投用、改造、大修理和长期停用的设备设施,投用前应当按公司《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规定》进行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估,制定风险削减和控制措施。
第二十二条 设备设施应当按有关规定建立档案、登记,涉及设备设施的设计、建造、改造、大修理和事故、事件等资料应当按有关规定保存备查。
第二十三条 用于生产的装备、装置、工艺流程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公司《操作规程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操作规程、修保制度,按公司《健康安全与环境作业指导书、作业计划书、检查表、作业指导卡管理办法》编制健康安全与环境作业指导书、检查表、作业指导卡,并指导和监督执行。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对使用、操作、维护和管理设备设施的人员应当按公司《健康安全与环境能力评估和培训教育管理规定》进行能力评估和教育培训。属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操作、送变电设备操作、车辆驾驶、井控设备操作、石油专用提升设备操作、其它关键生产装置操作的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或者公司核发的操作作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五条 设备设施所属单位主管部门、管理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对设备设施进行完整性检查、维护,发现存在不符合应当按公司《不符合辨识、纠正和预防管理规定》进行纠正、预防。
第二十六条 设备设施的使用、操作等人员,在使用、操作、维护设备设施前应当进行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估,制定落实风险削减和控制措施,按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卡和其它有关规定使用、操作、维护设备设施。
第二十七条 设备设施使用、操作、维护人员发现设备设施存在异常应当按以下基本方法处理:
(一)已判定存在非严重影响完整性,且属于使用、操作、维护人员应当能够处理的一般不符合,使用、操作、维护人员应当及时处理;
(二)不能判定是否严重影响完整性,但仍能维持运行和使用的不符合,应当加强观察,按有关规定做好应急准备,并及时报告当班负责人或者所在单位管理人员;
(三)已判定属于严重功能和用途或者安全防护设施失效,应当立即停止运行或者停止使用,并按应急处置程序处理,同时报告当班负责人或者所在单位管理人员。
第二十八条 使用、操作、维护人员发现设备设施出现下列异常之一时,有权立即停止设备设施的运行或者停止使用:
(一)已判别功能和用途或者安全防护设施失效,严重危及人身及设备设施安全;
(二)不能判别出现的系统失灵或者漏电、过热、严重异响、渗漏、震动、形变、烟尘等异常;
(三)发生事故、灾害,危及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和使用;
(四)其它可能造成设备设施功能和用途或者安全防护设施失效的异常。
第二十九条 设备设施的完整性检查应当采用检查表,按规定的方式方法进行,对检查的结果进行记录,发现存在不符合按本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执行。
第三十条 非使用、操作、维护人员发现设备设施出现异常,应当及时通知使用、操作、维护人员或者设备设施所属单位的管理人员、有关部门。
第三十一条 设备设施检维修和停运、停用应当按有关规定进行,并记入记录。检维修由具有相应资质或者能力的单位及人员进行,采取上锁挂牌或者制动联锁、设置隔离及警示标识等防护措施。设备设施停运、停用应当先请示、后实施,并通告相关单位及可能受到影响的单位(包括站队及重要岗位),紧急情况时可先停运、停用,后汇报。
第三十二条 设备设施长期停用后恢复使用或者检维修后重新使用前应当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完整后投用。
第三十三条 严禁随意损坏、拆除、停止使用、挪用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监视、保险、控制及其它涉及健康安全与环境的装置。
第三十四条 生产装备、装置、工艺流程等的完整状况应当有明显的标识,标识文字用汉字表示,采用“在用”、“完好停用”或者“故障停用”等语句表述。存在结构不稳定隐患的建筑设施应当有明显的危险标识或者警告语句。
第三十五条 设备设施维护过程中涉及特殊施工和非常规作业时,应当按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办理作业许可手续,严格制定落实风险削减和控制措施,设专人进行监护。
第五章 检测检验
第三十六条 设备设施的安装、大修理、改造或者运行、使用,应当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检测检验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功能和用途性能;
(二)效率;
(三)可靠性;
(四)防护、控制、报警、联锁等装置的完好及适应性;
(五)其它性能。
第三十七条 生产装备检测检验由所属单位的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电器设备设施检测检验由所属单位生产运行或者其他用电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避雷、消防设备设施检测检验由所属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由所属单位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计量仪表检测检验由所属单位计量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其它生产装置、工艺流程、专业设备、基础设施等检测检验由所属单位的业务主管或者专业技术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十八条 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
第三十九条 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应当有记载,属于电器设备设施、特种设备、用于监测的仪器仪表、避雷设施等检测检验应当有报告或者相应的证明文件及标识。
第四十条 经检测检验达到完整性要求的设备设施应当予以保持,对存在不符合的设备设施应当根据其产生原因及危害和影响制定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
第四十一条 经检测检验达不到完整性要求,且存在可能造成健康安全与环境危害和影响等风险,或者严重影响功能和用途,应当停止运行或者停止使用,尚未投用和已经停用的不应投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应当报废的进行报废处理。
第六章 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
第四十二条 各级设备设施主管部门、安全环保监管部门(机构)、专兼职安全环保监管人员,应当把设备设施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作为安全环保监督检查和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把设备设施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作为各单位考核及评比的重要条件之一。
第四十三条 有关部门应当对设备设施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基层站队、班组和个人予以表扬或者奖励。对违反本规定的按公司《反“三违”处罚管理办法》处罚,造成事故的按公司有关事故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各部门、各单位、每名员工有权监督、纠正、举报其他部门、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对举报的违反本规定行为,经核实对违反者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举报人予以表扬或者奖励。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有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不符之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由公司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16篇 电气设备管理安全使用—万一触电要及时抢救4
作业人员万一发生触电事故,应及时抢救,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人触电后不一定会立即死亡,往往会呈“假死”状态,如现场抢救及时、方法得当,呈“假死”状态的人往往是可以救活的。据有关资料记载,触电后1分钟开始救治者,有90%的良好效果;触电后6分钟开始救治者,也有10%的良好效果;触电后12分钟开始救治者,一般救活的可能性较小。这个资料虽不完全准确,但说明了抢救时间的重要。因此,触电急救应分秒必争,不能等医务人员来了再施救。要做到及时抢救,除平时对职工要进行必要的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外,还应进行必要的触电急救训练,以便一旦有人触电时,能迅速及时地得到救治,减少不必要的伤亡。触电抢救的基本方法如下:
1.解脱电源。如发现有人触电时,首先要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如电源的闸刀开关或插销就在附近,可迅速拉开闸刀开关或拔掉插销,如是电灯拉线开关,拉掉开关后还应拉开闸刀,因拉线开关只控制单线,而且控制的是相线,拉掉开关后电源是否切断并不保险。如闸刀开关或插销离触电地点较远,则应迅速用绝缘良好的电工钳或干燥的棍棒、利器(如刀、斧、铲等)把电源线拨开或切断,拨开或切断后的电源线应进行安全处理,防止又有人触电。如现场无任何合适的绝缘物可利用,而触电人的衣服又是干燥的,在救护人员穿鞋绝缘的情况下,可用包有干燥衣物的一只手去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若触电人的衣服是湿的,救护人未穿鞋或穿湿鞋,则不宜采用此方法抢救,以上抢救只适用于低压触电情况下的抢救,若遇高压触电则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拉掉高压电开关。
2.对症救治。当触电人脱离电源后,一要迅速根据具体情况对症救治,二要迅速向医务部门呼救。如触电人伤害并不严重,神志尚清醒,只是有些心慌,四肢发麻,全身无力,或虽普一度昏迷但尚未失去知觉,此种情况,只要使触电人就地安静休息1~2小时,并仔细观察即可。如触电人伤害较重,无知觉、无呼吸,但心脏有跳动,则应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法抢救;如有呼吸,但心脏停止跳动,则应采用人工胸外挤压法抢救。如触电人的伤害情况很严重,心跳和呼吸都已停止,则应同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人工胸外挤压法施救;如现场只有1人抢救时,可交替使用这两种方法;先进行口对口吹气2次,再做心脏挤压15次,如此循环连续操作。注意:挤压时定位要准确,用力要适当,不可用力过猛,以防挤出胃中食物,堵塞气管影响呼吸,或造成肋骨折断、气血胸和内脏损伤等。但也不能用力过小,达不到挤压的效果。
对心跳和呼吸都已经停止的触电人实施抢救时,一般需要很长时间,必须耐心地持续进行,只有当触电人面色好转,口唇潮红,心跳和呼吸逐步恢复正常时,才能暂停数秒钟进行观察。如触电人还不能维护正常心跳和呼吸,则抢救必须继续进行。
触电急救应就地进行,只有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才可把触电人抬到可靠的地方进行抢救。在送往医院途中,抢救工作也要继续进行,不能停止,直到医生宣布可以停止时为止。抢救过程中不要轻易注射强心针(肾上腺素),只有当确定心脏已停止跳动时,才可使用。
章仁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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