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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委托书范(3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公证委托书范

第1篇 委托书公证范本

甲方(委托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受托人):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从事房屋出售代理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位于北京市_____区 房产,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房屋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权属性质 ,产权证号 ,产权人 ,随房屋一并出售室内装饰、附属设施以 。

2、乙方为甲方售房广告策划、寻找客户、洽谈、促成交易、办理房屋权属变更事宜。

3、乙方在委托范围内,就上述房产与购房人签订的合同,甲方均确认。

第二条 委托代理期限

乙方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找到购房客户。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按照房屋所在区县有关部门的规定期限执行。如因甲方原因耽误,工作日相应顺延。

第三条 房产价格及友情链接

1、该房产委托出售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此价格为税前款。

2、如乙方低于委托出售价格卖出,差额部分由乙方负责补齐交付甲方;如乙方高出委托出售价格卖出,高出部分归乙方所有。

3、友情链接:现金支付/银行转账。

第四条 购房定金、购房款及友情链接

1、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向甲方交付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 ),该购房定金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时抵作购房款。

2、乙方应于房屋权属变更当日交付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大写) 元(¥ );如房屋买受人申请购房商业贷款,剩余房款交付时间以银行放款时间为准。上述两种友情链接甲方均确认。

佣金支付办法:

甲方向乙方支付售房代理佣金人民币(大写) 元(¥ ),于该房屋权属变更之前一次性付清。

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委托出售的房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上市交易转让的条件。

2、签订合同3、时提供包括但不4、限于: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及购房相关凭证、

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证明、婚姻证明、夫妻双方个人印章等原件和复印件。

3、委托代理期限内不得自行出售、拒绝出售或转托他人代理出售此房产,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应真实合法,须保证所出售的房产不存在任何争议,且有关权益人均已同意此房屋出售。

4、积极配合乙方工作,按乙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达其房产归属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及配合购房人办理贷款的相关手续。

5、保证屋内设备设施完好无损,房屋权属变更前结清物业、水、电、收视、供暖等所有费用并出具相关票据,对于权属变更前无法结清的费用,甲方负全部责任;房屋权属变更前 日内腾空此房交付乙方该房所有钥匙;房屋权属变更前 日内迁出该房所有注册户口。

第七条 乙方义务

1、签订本合同之前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副本,确保代理事项遵循法律程序。

2、确保代理过程中不损坏房屋的现有装修、设备和设施。

3、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4、对合同履行中所知悉与甲方及买受人有关的商业秘密、经济情况等个人信息有保密义务。

5、如需变更为甲方代理服务事项、要求和标准,应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如甲方是委托代理人的,必须有甲方(产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授权委托书是公证件的,甲方还应书面同意可以转委托。

2、本合同签订后,如必须履行公证手续的,甲方应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3、甲方签订本合同提供的通信地址必须详实(未填写通讯地址的视同房屋地址),乙方按该地址发出的函件视为送达。

4、甲方从应收购房款中给乙方预留壹万元(¥10000元)作为结清物业、水、电、收视、供暖及迁出该房注册户口的保证金,待甲方与购房人办完《房屋买卖交接清单》,双方签字确认后的三日内,乙方一次性返还甲方。

5、该房屋办完过户手续,房屋交接完毕,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九条 定金的处置办法及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未出售,甲方所收定金不予返还乙方。

3、该房产如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可转让,导致该房产不能办理权属变更,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收取乙方的定金、购房款原数返还乙方。

4、本合同履行期间,未按本合同第六、七条之各项约定履行的,违约方应支付对方该房约定出售价格5%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5、甲、乙双方商定,在委托期限终止后的365天之内,如果甲方直接或间接的与乙方介绍的客户成交,应向乙方支付该房约定出售价格5%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所出售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第十二条 补充条款:

(特别提示:补充条款对定金再行约定的,须在补充条款处另加盖乙方合同章后生效,否则无效。)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北京签订。

收 件 清 单

名 称√或×名 称√或×名 称√或×

房产证人名章户口本(复印件)

购房合同燃气卡婚姻证明(复印件)

购房发票房屋钥匙共有人意见书

委托书电 卡上市确认通知书

身份证

(注:已收的划“√”未收的划“×” )

交件人: 收件人:

收件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所地:

电话:

网址:

邮编:

第2篇 房产过户委托书公证范文

房屋过户有时候需要去委托办理。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房屋过户委托书公证范文,希望能够帮到您!

房屋过户委托书公证

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编号: 暂住证号:

住址:

被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编号: 暂住证号:

住址:

委托原因及事项:

本人_________准备购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___),现因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

1:代为办理该房产立契过户,税务登记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手续

2:代为领取房产证

3:代为签署与交易有关的合同文件等

4:代为办理银行放款手续及贷款资金的划转,解冻等与之相关的一切手续

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房屋过户委托书,尤其是房屋产权人为自然人的房屋授权委托书,一般都需要经过公证房产管理局才予以承认。因此,在办理房屋过户授权委托书之前最好到当地公证机关领取规范的授权委托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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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委托替代房产过户,有风险?

去年11月10日,买家宋某通过某中介公司看中位于越秀区的某物业,由于宋某为非广州市户口,社保缴纳年限还差4个月才满3年,暂无购房资格。于是,宋某与业主汤某协商:汤某在收齐房款120万元后,以办理委托公证的方式,将物业交付宋某使用,待宋某具备购房资格再办理过户。买卖双方对约定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次日,宋某向汤某支付全额房款,双方依约办理委托公证。

然而,今年初,汤某因投资失败,欠债连连,法院对其财产进行查封,由于上述物业仍登记在汤某名下,于是被一并查封。汤某无法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被宋某诉至法院。

近年来,以全权委托公证替代房产过户引发纠纷的例子很多。但是,还是有很多市民愿意这样做,为什么呢?据宏力君了解,其最主要的原因有三,第一是因为买家没有购房资格(最常见),第二就是买家为了降低税费,等待房产证满两年或五年,第三是卖家尚有房贷未还,不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虽然,根据现有政策,业主将房屋处分的权利全部委托给买家,买家拿着全权委托公证书到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即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是,根据《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屋产权的变更及转让,须在房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后,方可发生法律效力;未办理登记而仅办理了委托公证手续的,并不发生房屋产权变更及转让的效力。

而且,在产权未完成过户的情况下,产权依然属于业主(卖家),那么业主(卖家)依然可以将房产进行抵押,赠与或者是买卖。而且一旦业主(卖家)拖欠外债,无力偿还时,该套房产作为业主的资产之一,则有可能会被法院查封。

为此,宏力君提醒各位市民,即使在交易过程中办理了产权的委托公证,也应当及时前往房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避免交易风险,减少经济损失。

第3篇 国内外委托书公证范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委托人亦称被代理人,受托人又称代理人,委托人与受托人均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委托人须亲自向中国领事公证人提出委托书公证申请,下面小编为大家推荐几篇优秀范文。

国外委托书公证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委托人亦称被代理人,受托人又称代理人,委托人与受托人均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总体而言,委托人须亲自向中国领事公证人提出委托书公证申请,并应注意如下几点:

(一)委托人须提交的基本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护照、居留证明等);或者法人的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

2、与房产委托事项相关的权利证明材料,如房屋产权证明以及产权是否与他人共有的证明材料等;

3、由委托人填写的《公证认证申请表》;

4、由委托人和中国领事公证人共同完成的《公证认证接谈笔录》;

5、由委托人草拟的《委托书》;

6、其他需要出示的材料。

(二)《公证认证申请表》及《公证认证接谈笔录》的基本内容

1、委托人及其受托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委托书公证的事项及其用途;

3、申请房产委托书公证的名称;

4、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5、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或捺指纹);

6、申请公证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委托书》的基本内容

1、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身份证件、职业、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如委托人是法人,应写明法人的全称及简称、法人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称等);

2、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身份证件、职业、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如受托人是法人,应写明法人的全称及简称、法人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称等);

3、委托原因。其是指委托人不能亲自到中国内地处理有关房产事宜的原因;

4、委托事项。其是指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代理的具体事项;

5、委托权限。其是指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代理的权利限度,即:是“个项委托”或“全权委托”;

6、委托期限。其是指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代理的时间限度,即:写明“起止日期”或“办妥为止”;

7、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其是指委托人是否授权受托人在代理过程中,根据需要将受托权转让给第三人。如是,其转让委托的权限、期限不得超过原始的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8、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或捺指纹)、委托地点和委托日期。其是指委托人须在其《委托书》的落款处签名(或盖章或捺指纹)并写明委托地点和委托日期。

国内委托书公证二

一、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

1. 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 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

3. 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 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二、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 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 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 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4. 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5. 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6. 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三、委托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1. 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在住址);

2. 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

3. 委托的原因;

4. 委托的权限(委托权限要明确、具体);

5. 委托期限;

6. 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7. 其他应明确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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