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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协议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联合协议书

第1篇 联合研究项目协议书

第一条 本项目由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丁方_________共同合作,以_________方为课题组长,(获批□、申请□)经费_________元,研究时间为_________年。

第二条 项目研究工作分工: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丁方:_________。

第三条 经费分配比例如下: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丁方:_________%。

第四条 企业配套经费比例:

_________。

第五条 知识产权归属:

所有权归属:_________;名誉权分享: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第六条 合作项目各方应严格遵守共同签订的合作协议书,除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得中途撤销或中止合同。在合同期内,一方要求修改合同条款,须各方协商,确认后方能生效。

第七条 如合作方因各种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条款时,由项目负责人报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后,另寻合作者。

第八条 经批准中途退出合作的一方,应视具体情况将所余经费退回项目主持方,已用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审查报告,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 合作一方在工作进行中有问题不及时报告,影响项目整体的年度进展者,项目负责人有权缓拨或停拨下一年度经费,并通报项目主管部门。如影响项目整体无法完成者,将承担相关责任,并报主管部门。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 丁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 银行联合贷款协议书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产业政策,集中资金,保证重点,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经中国农业银行总行、____________省(区、市)分行、____________地(市)行、____________县支行(系借款企业的开户行)协商,决定联合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放贷款。为了保证贷款安全,提高贷款使用效益,现就贷款各方责任、义务、额度、发放、收回、管理、上划利息和加罚息等协议如下:

一、贷款额度

____________年对____________发放____________贷款____________万元;总行、总(区、市)分行、地(市)行、县支行贷款额度依资按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万元承担。

二、规模和资金的筹集

总行、____________省(区、市)分行、____________地(市)、县支行均优先筹足应承担的贷款规模和资金,及时、合理地向企业提供贷款。各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少应承担的资金和规模份额,保证贷款足额投放。

三、贷款发放和收回

为了简化手续,发放联合贷款由开户行做好初审工作。并签注明确意见,各级行审查同意行,委托开户行与借款企业签订 借款合同 。早述贷款发放后,由开户行负责管理和收回。贷款收回后,按原定比例上交各级行。

四、利息的上划和方式

开户行按规定结息期收取利息后,对应上划总行、省(区、市)分行、地(市)行的利息,应在三日内全额上划。本金到期收回,以同样方式办理,总行按利息收入1‰付给开户行委托管理费,委托管理费由总行定期返还开户行。

五、贷款的管理与监督

开户行每半年对____________进行经济主动分析,并就贷款实际用途、企业的经济效益,贷款的安全情况,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到位使用情况等一并以书面形式分别报告总行、省(区、市)分行、地(市)行。

六、贷款的加罚息

企业借款期内发生逾期、挤占、挪用贷款等问题,总行、省(区、市)分行、地(市)行联合委托开户行对其实施信贷制裁,并将加罚息的70%按联合贷款所承担的份额分别上划总行、省(区、市)分行、地(市)行,30%留给开户行。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联合贷款的____________共同协商解决。如遇特殊情况,开户行应立即报告总行。

八、本协议经____________联合贷款行签字后生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中国农业银行总行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第3篇 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组织和行为,维护事务所、 合伙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伙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师法》及其他法律、 法规 、规章的有关规定,全体合伙人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根据财政部《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试行办法》,事务所由××××等×人合伙设立。

第三条 事务所中文名称为: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事务所法定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第四条 事务所经(批准机关和批准文件名称)批准,依法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其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职业道德,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监督。事务所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事务所的性质为合伙事务所。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 。

第六条 经批准设立的事务所即是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团体会员,按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七条 事务所的经营期限为×年(注:不少于20年),自事务所的 营业执照 签发之日起计算。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事务所经营期限届满未向审批机关申请终止经营视同延长经营期限。

第八条 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并按协议规定的程序表决通过后,向政府部门办理报批和登记手续。

第二章 事务所的宗旨、目标和 经营范围

第九条 事务所的宗旨: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经济活动中的鉴证和服务作用,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十条 事务所的经营目标是,在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领导下,将事务所发展为具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执业水平的合伙事务所,为社会经济发展作贡献。

第十一条 事务所的经营范围是:(注:事务所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

(一)审计业务:包括审查会计报表验证资本办理企业合并、分立、 清算 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基建预决算审计工程造价咨询、招 投标 代理 其他审计业务。

(二)资产评估:企业整体评估单项评估包括:房地产、机器设备、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评估咨询服务。(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三)税务代理(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四)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预决算、招投标代理(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五)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包括会计管理咨询设计会计制度担任非鉴证客户会计顾问为非鉴证客户代理记帐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价其他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包括培训财会人员、会计帐册凭证、会计电算化软硬件用品的销售等)。

(六)当事人委托的其他业务。

第三章 合伙人出资

第十二条 事务所合伙人构成如下:(略)

第十三条 合伙人出资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各合伙人认缴总额和所占比例如下:(略)

第十四条 出资方式(由合伙人自行确定)。

第十五条 各方出资额应在合伙人大会批准(新设立的事务所则应在审批机关同意成立事务所批文下达后)一个月内缴足。

第十六条 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增加或减少(不低于法定限额)出资额。合伙人出资的增减须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并向有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同时,在办妥变更手续后15日内将有关资料报省、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第十七条 合伙人不得私自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事务所的财产份额,也不得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出资。

第四章 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合伙人权利

(一)参加合伙人会议,按本协议规定行使表决权

(二)被选举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主任(主任会计师)、副主任、委员

(三)对事务所的财产享有收益分配权

(四)有权按规定查阅事务所财务帐册和其他会计资料

(五)对事务所事务执行的质询异议权

(六)监督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第十九条 合伙人的义务

(一)及时交纳出资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 合伙协议

(三)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执业

(四)认真完成合伙人大会、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交给的工作任务 (五)保守事务所的经营、财务秘密

(六)涉及事务所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合伙人会议报告

(七)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或其他负无限连带责任经济组织的合伙人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事务所性质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不得为自己或者代表他人与事务所进行买卖、借贷以及从事与事务所利益有冲突的活动非经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以事务所的财产向外提供担保。 合伙人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所得的收入应当归事务所所有,给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合伙人在事务所从事正常经营活动,由事务所承担 民事责任 。合伙人在从事与事务所经营有关的活动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使他人遭受伤害或财产损失时,首先由事务所的财产赔偿,不足部分,先由该合伙人承担,再由其他合伙人承担。其他合伙人在对外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该合伙人追偿。

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的个人行为,事务所及其他合伙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事务所经营期间,事务所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注:合伙人必须在合伙协议中约定比例分配和分担,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偿还合伙 债务 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的薪酬和福利、劳保待遇,由合伙人根据事务所发展状况,结合其他员工待遇一并另行商定。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人身保险、意外保险以及 医疗保险 、 养老保险 等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事务所存续其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事务所经营积累的财产以及所有以事务所名义取得的其他财产权益均为事务所财产,由合伙人共有。

第五章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的条件

(一)持有有效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在符合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吸收事务所执业所必须的具有其它执业证书人员)

(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专职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满五年

(四)年龄在60周岁以内

(五)以往3周年内没有因执业质量、职业道德问题受到刑事处罚或主管财政机关的 行政处罚

(六)在注册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第二十七条 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以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入伙必须签订书面入伙协议。

第二十八条 新入伙的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事务所的帐面债务及或有负债 承担连带责任 ,但其在对外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原合伙人追偿。

第二十九条 新合伙人入伙,原合伙人认为必要,可以对事务所资产进行评估,以决定新合伙人入伙出资额及权益比例。

第三十条 合伙人退伙后,对退伙前事务所的债务(包括或有负债),仍应与其他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 合伙人在事务所批准成立起×年内(注:不少于5年)一般不得主动提出退伙,如因特殊情况退伙给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事务所经营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事务所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因上述原因提出退伙的,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伙人。退伙时财产按上年末事务所净资产中其应占份额计算(当年红利另计),价款归原合伙人所有。

第三十三条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当然退伙:

(一)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宣告失踪

(二)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三)合伙人在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四)离开事务所,不再是事务所的员工

(五)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上列事实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其退伙时财产按上年末事务所净资产中其应占份额计算(当年红利另计),价款归原合伙人所有。

第三十四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要求其退伙:

(一)未履行出资协议

(二)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行政处罚

(三)被吊销执业资格

(四)因违反行业执业规范的有关规定,丧失职业道德,产生恶劣影响的

(五)有意违背协议的规定或严重违反事务所规章制度,采取不合作态度,给事务所带来严重后果的

(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协议第十九条(七)款规定的情形

(八)其他严重损害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上述原因被除名的,其退伙时财产按上年末事务所净资产中其应占份额计算(当年红利另计)。合伙人被除名后,其合伙权益必须扣除其给事务所及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部分。其权益不足补偿损失时,应以其个人财产补足。

第三十五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退伙:

(一)达到事务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二)因健康等原因或丧失工作能力不能执业时

(三)不能胜任合伙人应承担的专业责任与经营管理工作

(四)其他必须退伙的情形。 退伙时财产按上年末事务所净资产中其所占份额计算(当年红利另计)。

第三十六条 退伙人应得权益,原则上应以现金支付。一次性支付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事务所应与其签订支付协议,并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自退伙之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的利息。

第六章 组织和管理

第三十七条 事务所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会议的职权为:

(一)决定事务所的发展规划和业务计划

(二)审议批准事务所合伙人的加入、退伙、除名

(三)决定事务所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选举、更换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

(五)决定事务所名称的改变

(六)决定修改合伙人协议和事务所章程

(七)决定事务所的终止及批准本所的清算方案

(八)决定转让、处分事务所知识产权或购买、处分事务所不动产

(九)决定设立分所或与其他中介机构的联合、合并

(十)决定增资、减资

(十一)制定和修改事务所内部规章制度

(十二)通过事务所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及年度工作计划

(十三)其他需要合伙人大会决定的事项。

本条第(五)、(八)款规定事项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其他款项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通过方为有效。

第三十八条 合伙人会议合伙人到会人数达到合伙人的四分之三时为有效会议。

合伙人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每年的定期会议为两次,年中和年末各一次,推迟和提前的时间均不得超过一个月。合伙人会议的内容和决议必须作书面记录,参加会议的合伙人必须签名。主任会计师和四分之一以上合伙人可以提议召开合伙人会议。二分之一以上合伙人提议时,合伙人会议必须召开。

第三十九条 事务所设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由全体合伙人选举产生,是事务所经营管理机构。管理委员会由主任(主任会计师)、副主任(副主任会计师)和其他委员等若干人组成。

第四十条 合伙人管理委员会职权如下:

(一)决定合伙人内部组成分工

(二)事务所部门设置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和解聘

(三)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及业务标准、程序

(四)拟订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决算及利润分配方案

(五)制定事务所的经营方针及工作规则

(六)决定重大资产购置及处理

(七)拟订对外重大合同、协议的签订草案

(八)拟订事务所增、减资草案

(九)拟订合伙人协议、事务所章程修改草案

(十)拟订分所的设立及与其他中介机构的联合,合并草案

(十一)业务报告出具的最终决定权。

第四十一条 管理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由主任召集和主持。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主任指定副主任或其他委员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委员可以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无特殊原因,会议应当召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提议召开时,会议必须召开。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通常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委员。

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全体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主任或其他委员无故拒绝召集、参加会议时,五分之四以上委员可以召开会议。委员困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管理委员会应当对所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记录上签名。

除业务报告的出具须经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的全体委员一致同意以外,会议讨论的其他事项须经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十二条 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是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合伙人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任期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四十三条 主任会计师的职责:

(一)对外代表事务所行使授权范围内的职权

(二)主持召开合伙人会议、管理委员会会议

(三)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

(四)提出内部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人选

(五)根据事务所内部财务管理规定行使财务审批权

(六)合伙人会议或管理委员会会议授权办理的其他事项。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与利润分配

第四十四条 事务所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纳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制度,组织会计核算。

第四十五条 事务所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六条 事务所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记帐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摊销递延资产采用分期摊销。

第四十七条 事务所制定以下主要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工资、奖金分配制度费用报销审批制度财产管理制度财务审计制度会计凭证、帐薄、报表管理与归档制度等。

第四十八条 事务所财务部门每月应向主任会计师提交月财务报告,每半年向合伙人会议、管理委员会提交财务报告,年终向全体合伙人提交经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事务所的合伙人可以在每个月的月末查询事务所的财务情况。

第四十九条 事务所根据有关规定,按期编制月度、季度会计报表、纳税报表和其他需要上报资料。同时,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审计。

第五十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各项基金。按时清缴各项税款、协会会费、劳动保险及其他应缴款项。事务所可以用风险基金购买职业责任保险。

第五十一条 利润分配按以下原则进行:

(一)当年利润在弥补完上年度累计亏损后尚结余方可分配

(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可以并入本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三)年度利润总额在扣除所得税后利润中提留'共同基金'(提留比例不低于30%)后,其剩余利润可作分配。

第八章 解散与清算

第五十二条 事务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合伙人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再要求延期的

(二)合伙人一致要求解散

(三)事务所只剩一名合伙人

(四)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被依法吊销

(五)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事务所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五十三条 事务所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依法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在未进行清算前,不得处理事务所财产。

第五十四条 事务所解散,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事务所解散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五十五条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事务所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事务所未了结的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事务所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事务所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五十六条 事务所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事务所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事务所所欠税款

(三)事务所的债务

(四)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第五十七条 事务所财产清偿债务后的剩余部分,由合伙人平均(或按出资比例)分配。事务所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合伙人以个人财产平均(或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五十八条 事务所解散后,原合伙人对事务所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五十九条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事务所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事务所注销。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条 本协议自事务所批准成立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六十一条 经合伙人大会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本协议,修改、补充后的协议效力高于修改前的协议。 经合伙人大会同意,必须对协议修改的几种情形:(一)《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会计师法 》或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后,协议规定的事项与其相抵触(二)事务所情况发生变化与协议记载事项不一致(三)其他情形。

第六十二条 本协议由合伙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 合伙人在事务所经营过程中的争议、纠纷,应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和以事业为重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事务所存档一份,省财政厅、注协各一份。

合伙人签名:

年 月 日

第4篇 联合投标协议书新

_________与_________及_________就 招标 编号为_________的招标项目 投标 有关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_________牵头,_________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工作。

二、为本次投标的主体单位,联合体以主体方的名义参加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就本中标项目对招标方 承担连带责任 。

三、主体方_________负责_________等工作;参加方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工作。

四、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合同为准。

五、_________负责_________等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合同为准。

六、各方对于分享项目成果和 知识产权 的约定为:_________。

七、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在中标后经各方协商后报招标方同意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

八、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本项目中单独投标。联合投标的项目责任人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投标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投标成为废标,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违约行为。

主体方(公章):_________ 参加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5篇 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与选拔

1.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采取推荐与博士生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2.甲方采用在公众媒体上发布广告等方式面向社会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3.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人选由甲、乙双方共同考核协商后确定,并按规定程序报双方领导小组审定后,由乙方负责上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4.乙方负责为经批准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具到工作站报到的介绍信,为其办理进站和户口迁移等有关手续,并负责博士后人员的档案接收及管理工作。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日常管理

由甲乙双方联合招收、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甲方和乙方按《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和国家及甲、乙双方的相关规定联合管理。

1.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入工作站后,甲乙双方应协商为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备指导教师,具体负责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作。

2.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管理费和指导教师指导费用。培养管理费为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年_________元,指导教师指导费为每位专家每年_________元。甲方在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之日起的_________个月之内把第一年培养管理费及教师指导费拨至乙方,由乙方负责把教师指导费交至乙方指导教师;第二年培养管理费及教师指导费在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通过后即行拨付。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可供会计记账的有效凭证。

3.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时间为________年,其间在甲方工作。如因研究项目(课题)进度等客观原因在________年工作期内不能按时出站,经批准确需延长工作期限者,由甲乙双方商定延长时间及延长期间的费用问题。

4.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因病连续请假_________个月以上者或由于个人表现不适宜继续做博士后工作者,应由甲乙双方认定,并报请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后中止其研究工作,甲方同时终止各项经费的支付。

5.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6.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项目(课题)研究内容、预期目标、所需科研经费数额和相关管理办法等事宜由甲方与博士后研究人员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7.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因课题研究需出国的,应按国家及甲乙双方的相关规定协商办理,双方都不得为其办理与课题无关的出国(境)手续。

8.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应甲方要求,乙方指导教师经甲方同意外出对其负责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时,其差旅费、食宿费均由甲方从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经费中支付。

9.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期中、期满考核及成果评价工作,按照甲方规定程序和要求,由甲方会同乙方及有关单位共同进行。

10.乙方负责组织和受理各种博士后研究基金资助的申报。

三、关于研究成果的归属应依据以下约定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究成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法和其它有关规定,公正、合理地处理其权益归属:

1.对于甲方提供研究经费的项目,其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博士后在站期间的非选定课题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由甲方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共同占有,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公开发表此类学术成果时需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3.博士后研究人员在进站前就着手进行的研究活动如与进站后的研究工作密切相关,并已经生成重要科研成果的,其原有成果归博士后研究人员个人所有,在站期间的新成果则归甲方所有,博士后研究人员可在甲方书面允许的前提下署名发表。

四、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如在合作过程中出现无法协商解决的问题时,报请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四份,签订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有效。

3.本协议由双方签订后呈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协议未尽事宜,由甲方、乙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指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乙方指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6篇 银行联合贷款协议书模板一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产业政策,集中资金,保证重点,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经中国农业银行总行、____________省(区、市)分行、____________地(市)行、____________县支行(系借款企业的开户行)协商,决定联合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放贷款。为了保证贷款安全,提高贷款使用效益,现就贷款各方责任、义务、额度、发放、收回、管理、上划利息和加罚息等协议如下:

一、贷款额度

____________年对____________发放____________贷款____________万元总行、总(区、市)分行、地(市)行、县支行贷款额度依资按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万元承担。

二、规模和资金的筹集

总行、____________省(区、市)分行、____________地(市)、县支行均优先筹足应承担的贷款规模和资金,及时、合理地向企业提供贷款。各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少应承担的资金和规模份额,保证贷款足额投放。

三、贷款发放和收回

为了简化手续,发放联合贷款由开户行做好初审工作。并签注明确意见,各级行审查同意行,委托开户行与借款企业签订借款合同。早述贷款发放后,由开户行负责管理和收回。贷款收回后,按原定比例上交各级行。

四、利息的上划和方式

开户行按规定结息期收取利息后,对应上划总行、省(区、市)分行、地(市)行的利息,应在三日内全额上划。本金到期收回,以同样方式办理,总行按利息收入1‰付给开户行委托管理费,委托管理费由总行定期返还开户行。

五、贷款的管理与监督

开户行每半年对____________进行经济主动分析,并就贷款实际用途、企业的经济效益,贷款的安全情况,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到位使用情况等一并以书面形式分别报告总行、省(区、市)分行、地(市)行。

六、贷款的加罚息

企业借款期内发生逾期、挤占、挪用贷款等问题,总行、省(区、市)分行、地(市)行联合委托开户行对其实施信贷制裁,并将加罚息的70%按联合贷款所承担的份额分别上划总行、省(区、市)分行、地(市)行,30%留给开户行。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联合贷款的____________共同协商解决。如遇特殊情况,开户行应立即报告总行。

八、本协议经____________联合贷款行签字后生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第7篇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参考)

(甲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乙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公司名称)__________为联合体牵头方,(乙公司名称)__________为联合体成员。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由牵头方负责与业主联系。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共同与业主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包括工程价款支付)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

3)联合体分工原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三、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4)a)所述的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后自行失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方应将该协议书送交业主。

四、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送业主一份,投标报名时递交一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六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三份。

甲公司名称:(全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公司名称:(全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8篇 联合体协议书(样式一)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成员之间签订)

申贷银行名称:

协议各方: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丁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戊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本协议根据各方借助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提供的申贷平台,经充分友好协商,就决定组成信贷联合担保组织向银行申请贷款的相关事宜,为明确各成员的权利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协议。

一、联合体性质

1、 本协议约定的信用贷款联合担保组织(以下简称“联合体”,其中组成成员以下简称“联 合体成员”)是由本协议项下的数个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组成信用集合向银行申请贷款 而成立的相对固定的组织。

2、 除基于本协议及相关合同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外,联合体各成员之间不构成任何形式 的 代理 、合伙、合作等法律关系,任何成员不得以其他成员的名义对外宣传、从事本协 议及相关合同约定外的行为。

二、借贷方式 本协议生效后,本协议各方均应以自己的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各方拟申请贷款额度为: 甲方: 万元;乙方: 万元;丙方: 万元;丁方: 万元;戊方: 万元,联合 体贷款总额为: 万元。联合体贷款总额及各方具体贷款额度均以银行最 终核定的额度为准。

三、担保方式

1、 信贷联合体的全部成员将对成员间的贷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任何一方未能按照相关合 同约定在贷款归还期限届满前归还贷款的,银行除有权要求借贷方归还贷款外,还有权 要求信贷联合体任何一方归还该到期贷款。具体约定以相关合同为准。

2、 当某一联合体成员根据联合体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对其他成员的逾期贷款或其他违 约行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后,该成员有权要求逾期还款方返还其承担担保责任部分的款 项及该款项自支付给银行之日起至返还期间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四、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

1、 联合体贷款总额及各成员额度确定后,任一成员应在向银行实际支用额度之日起一个工 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成员。如有成员在银行确认额度后又提出退出或要求变更, 因此造成其他成员不能获得贷款款项或无法及时获得款项而引起的损失及银行要求的 损失赔偿要求,由提出要求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

2、 联合体各成员除依照相关合同对其他成员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 (包括但不限于保证、 抵押 、 质押 担保)外,不得再为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个人等经济组织)提供任何形式的 担保,在本协议签订前已提供担保的,在该担保到期后不得继续。

五、保密条款联合体各成员应对本协议内容及在签订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各成员及银行有关业务运作与操作技术等商业方法有保密义务,未经有关成员及银行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

六、指定联系人联合体各成员同意指定以下人员作为联合体与银行之间的指定联系人,负责接收银行向联合体发出的通知,并向银行递交联合体共同文件。但指定联系人并非联合体各成员的委托代理人,若联合体文件仅有指定联系人签章而无其他联合体成员签章,仅作为签章人的文件,不能作为联合体共同文件。指定联系人收到银行通知的第三个工作日起,视为银行通知已送达联合体各成员。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七、争议处理因本协议产生之任何争议,各成员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八、其他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各成员各执一份,交银行备案一份。

信贷联合体成员签字盖章:

日期:

第9篇 系列产品联合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充分协商,联合经营“______公司系列产品”。

一.经营形式: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样品,用于本协议期间乙方商铺的陈列展示。

商铺地址:

2.样品由乙方负责的保管和展示,如有损坏和遗失,按公司供货价格结算。

3.由乙方按甲方要求,接受客户定单。

4.乙方接受定单后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定期(每___天)发送已制作的产品。

5.甲方按照客户要求,对产品进行制作加工。

6.乙方同意在同甲方合作期间,不经营其他公司同类系列产品。

二.价格:

1.乙方享受甲方标准批发价格。

2.大宗定单或特殊规格的产品加工制作价格双方另议。

3.为保证市场价格的稳定,建议乙方按甲方统一的市场零售价销售。(价格见附件)

三.货款支付:

1.乙方每___周向甲方支付上周销售产品的货款。

2.乙方对外销售,建议以款到交货形式。

四. 违约责任 :

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五.其他:

1、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2、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 至___年___月___日。

3、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银行帐户: 银行帐户: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第10篇 联合办学协议书通用版本范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增强办学活力与效益,提升甲方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空间和社会影响力,增大口岸专业的行业优势,甲、乙双方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等相关法律 法规 ,就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达成联合办学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学院及联盟会的性质:

1、____________________专修学院是由知名学者________教授发起,2001年经________省教育厅批准成立,具有'全日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继续教育'办学许可证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学院在省民政厅注册属民办非企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学院,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修学院下设的二级学院,已经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可以自行搭建组成核心管理团队,并负责二级学院日常管理工作,依法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职权。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联合办学的管理目标与要求:

甲、乙双方共同使用 西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代关贸学院的名称,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权利对等及优势互补的合作理念,一同去组建精干的管理运营团队(在同一管理运营模式下,可一校两制,分摊管理),并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和陕西省的有关民办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守学院章程,坚持学院'高、精、特'办学方向,积极探索现代学校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积极探索利用社会多种资源和方式发展民办高等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创建良好的社会声誉。

三、 甲、乙双方合作方式:

双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管理及监督,共同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关贸学院的名称、校牌、二级学院印章、网站及对外宣传品,并依据自身优势及条件,寻找各自所需的办学场所,对外招生及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同时承担各自招生、经营期间的所有运营成本及法律责任,并共同分担应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缴纳的管理费用。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

1、总则

甲、乙双方对二级学院的管理运营负全责,并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教育专修学院章程,制定办学方针、办学目标及办学资质管理。

1、 权利:

1) 甲、乙双方在学院章程和办学范围框架内享有充分的办学自主权,在合作期间,双方负责组建二级学院管理团队,依法组织实施教育、教学、运营等各项管理工作。

2) 甲、乙双方共同享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教育专修学院提供合法的手续和资质。

3)甲、乙双方自行聘用二级学院的管理人员,并自行负责发放薪酬。

4)甲、乙双方可自行制定教学内容、教学师资、招生广告、收取学费。

5)甲、乙双方有权确定开设各自所需的专业课程。

6)甲、乙双方对自行添置、购买的设施、设备、办公用品等资产享有所有权、处置权、处分权。

2、义务:

1)甲、乙双方接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教育专修学院对办学管理行为进行监控和评估。

2)甲、乙双方接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教育专修学院对对资产和财务进行监督和审计对教育和教学质量、管理体制和办学机制等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

3)甲、乙双方正确对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教育专修学院对运营管理出现问题所提出质疑。

4)甲、乙双乙自觉地接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教育专修学院对学院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工作的要求和学院办学水平、教学质量、教育管理工作的监控、评估以及对管理团队的经济责任审计。

5)甲、乙双乙方应建立规范的学院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团队和师资团队的聘用,并保证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对于聘用期一年以上的教职工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社会保险 。招收的学员应建立学籍档案,严格教学管理制度,并将学生花名册、学籍表、成绩单、就业合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上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教育专修学院。

6)甲、乙双乙方不得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教育专修学院资质及印章交予第三方使用,不得与第三方联合签署协议。所有合作办学和培训协议均应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教育专修学院审核批准不得以二级学院名义融资,贷款、不得非法集资。

7)二级学院管理运营费用由甲、乙双方自筹。教学办公场地、教职工 工资 待遇、招生宣传、教学费、办公费、差旅费、各项杂费等均由双方自行负担。

五、资质、印章管理

合作期间,学院资质和印章统一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教育专修学院管理,二级学院印章需用时,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教育专修学院提出申请。为方便甲、乙双方开展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教育专修学院向乙方提供资质复印件,以便联系业务。

六、财务管理:

甲、乙双方按照统一标准,收取学费,自主支出,但甲、乙双方发生的各项支出应按月上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教育专修学院,以便学院并表申报税项。

七、合作期限

暂定为 两 年,从2015年 2 月 20 日起至 2017年 2 月19 日止,管理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可根据法律政策续签协议。

八、 合作期间具体分工:

甲方:

1) 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招生工作,完成招生队伍的培训,并提供各类影像资料、及所获的各类牌匾及证书。

2) 负责提供学校的各类资质及收费标准。

3)负责制定定向委培方案,负责联系毕业生就业单位,保证毕业生的就业安置。

4、负责xx就业安置协议的签订,并保证专业技能课程的教学。

乙方:

1) 负责专业招生团队的搭建及培训工作。

2) 负责招生方案的策划、制定、组织及实施工作。

3) 负责宣传品的设计、印制及推广工作。

4) 组建专、兼职教师招聘工作。

5) 负责构建学院的管理章程、管理制度、奖罚标准及薪资标准。

另外双方将共同研究、探索2015年学院开设的专业课程,学生毕业证的获得渠道及短训班开设的计划。

九、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在协议执行中,甲乙双方自愿协商可以变更本协议,经济损失各自承担。不得因 法人代表 (或负责人)发生变更而要求变更本协议或拒绝履行本协议。

2、本协议在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情况产生(如地震、市政动迁和政府决定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因此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而终止的,甲乙双方互不追究 违约责任 。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各自承担 。

3、若出现以下事由之一时,双方签订的协议可随时提前解除:

1)甲乙双方均同意终止的,经双方签署协议后停办,费用各自承担,善后事项双方协商办理。

2)如因甲、乙双方其中一方,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办学质量低劣和发生重大的责任事故,引起社会矛盾影响恶劣,或受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另一方有权及时单方终止本协议并保留追究其连带 民事责任 的权利,造成的损失也由其自行承担。

十、违约责任

1、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协议,非法律政策或本协议规定允许的事由,甲方不得终止本协议或中止办学(除国家政策法律另有规定)乙方不得中途退出管理或单方面中止管理。如有违反,违约方除承担所有的经济损失外,还应支付守约方 违约金 ,违约金额为 10 万元。

2、如因管理不善造成学校资产和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负有管理责任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甲方不能提供合法资质、无故刁难乙方,对乙方的教学管理、财务收支造成影响,由甲方承担法律法规责任,同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4、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行政命令、签订合同中出现虚假行为及造成的纠纷、教学管理中违反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对学生造成影响、 虚报瞒报财务收入、未按物价审批标准收取费用、侵害甲方利益及声誉、均由乙方承担法律法规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5、因国家法律、政策调整,导致乙方不能履约继续管理职责的,本协议自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双方应按政策规定妥善处理善后问题,确保被教育者的合法利益。

十一、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 ,从2015年 2月 20日起至2017 年 2月19日。合作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可根据法律政策续签 合作协议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期满后自然失效。

3、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地位平等、相互尊重的原则共同协商,及时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正本一式5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抄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份。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代表人: 身份证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1篇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 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总投资_________万元(其中: 征地 费_________万元,开发费_________万元,建筑安装费_________万元)。投入资金规模_________万元,甲方出资_________万元,分_____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_____万元,预收款_____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_____万元,分_____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合作及经营方式

合作方式:_________

各方负责: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营方式:_________

第三条资金偿还及占用费

资金占用费按月利率_________‰计付,并于每季末的前_________天内付给出资方。资金的偿还按如下时间及金额执行_________。

最后一次还款时,资金占用费随本金一起还清。

第四条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_________

2.决算编制:_________

3.财产清偿:_________

4.利润分配:_________

第五条 违约责任 :_________

第六条其他

1.该项目资金在_________行开户管理。

2._________方经济责任由_________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_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_________方愿以_________作 抵押 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_________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第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___份,报送_________等有关单位各存1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并须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 (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2篇 工程造价咨询联合事务所合伙协议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工程建设市场需求,为社会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商定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企业名称:_________工程造价咨询联合事务所(需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

企业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第三条 经营范围:

(一)提供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和造价咨询服务

(二)编制和审核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工程预决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和决算

(三)依法接受委托办理工程工程造价鉴证业务

(四)其他法定业务。

第四条 本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合伙协议,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行业组织的指导。

第五条 企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和诚信为本、质量至上的宗旨,遵守行业准则,依法执业,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委托人、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 合伙人与合伙人出资

第六条 本企业由以下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本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需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

姓名

性别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执业资格

第七条 合伙人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以上),由合伙人共同投入(出资比例应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其中:

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身份证号码

执业资格

第八条 出资人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全部出资额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缴足,并委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合伙人在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第九条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增加对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企业亏损。

第十条 本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本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企业财产。本企业的财产由企业合伙人依照法律和本协议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 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企业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受让人条件必须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并需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受让人即成为本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二条 合伙人不得馈赠、抵押其在企业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第十三条 本企业的利润和亏损按全体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企业年度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三章 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委托合伙人_________为本事务所所长,对外代表本企业执行企业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本企业事务(经合伙人一致决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企业事务。共同执行企业事务参照《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订立协议)。

第十五条 执行企业事务的所长应当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六条 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所长,检查其执行企业事务的情况有权查阅企业帐簿。

第十七条 合伙人对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商定解决。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

第十八条 被委托执行企业事务的所长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九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同性质的业务。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二十条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一)处分企业的不动产

(二)改变企业名称

(三)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四)修改合伙协议

(五)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六)以本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七)聘任、解聘合伙人以外的员工和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八)企业员工的分配、奖罚、福利方案

(九)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一条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企业经营期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二)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在不给本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违反第二十三条规定,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四)个人的执业资格被注册管理机构注销

(五)个人职业年龄超过六十五周岁

(六)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前款规定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五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本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本企业向合法财产继承人退还其在企业的财产份额。合法财产继承人不得继承合伙人身份。

第二十七条 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二十八条 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二十九条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三十一条 企业登记事项因退伙、入伙、合伙协议修改或发生变更需要重新登记的,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按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向工商登记机关和资质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或变更手续。

第五章 解散与清算

第三十二条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二)企业被资质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资质证书无法继续经营的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五)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三条 企业解散,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担任清算人。

第三十四条 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企业所欠招用的员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企业所欠税款

(三)企业的债务

(四)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第三十五条 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按本法按照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依照本法按照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六条 在法定追诉期内,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企业经营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十八条 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3篇 联合办校协议书模板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共同合作办学,以促进____________地方教育事业发展,带动当地地方经济增长,为教育事业做贡献,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

一 合作宗旨

以互惠、互信、互利为原则,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进行强强合作,实现社会和经济利益的共赢,共同为开发继续教育和终生教育市场而努力。

二 合作名称、地点和范围

合作地点位于:____________。双方共同投资、扩大甲方现有_______学校,学校以中职院校为主,并带动其它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开发全方位的中、高端非学历培训项目、资格认证培训项目,以及国内及国际紧缺人才培训项目。

三 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协议到期前三个月,如双方一致认为可以继续合作,可正式续签协议。

四 合作方式

五、利润分配

六 会计及账册保管

1、学校按照通行的会计方法或法律规定的会计方法进行记录、换算、存档。

2、每学期的会计报表和账册应置于学校财务部,供各合伙人查阅,每位合伙人均有权学校财务状况,并提出意见及建议。

七 合伙事务的执行

三方决定成立股东会,股东会是学校最高的权力机构,主要行使以下权利职责

1、有权了解学校状况,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决策。

2、对股东向其他人转让其财产份额,做出决策。

3、对学校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4、审批学校的财务预算、决策、利润、分配和弥补方案。

5、校长兼任执行董事。

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____________由甲方担任董事长兼校长,负责学校一切对内对外的经营事务乙方负责利用一切可用资源全力配合甲方办理相关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学校申办手续、对外接待等)丙方担任监事,依法履行相关职权。

八 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董事长是股东会执行代表为最高领导人,其它非执行董事成员不参加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

九 董事会的职权

1、制定、执行、修改学校发展规划。

2、审定学校财务预算和决算。

3、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决定学校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制定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

4、决定学校教职工的人事任免和薪资待遇。

5、负责学校的设施设备购置。

6、负责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结算,及时传达经营状况,及时支付各股东的应分得利润

十 董事会的权限

1、董事长为全体股东和董事会的最高领导人,股东或董事会成员如持不同意并相持不下,最后由董事长决定,其他人员必须遵照执行。必须坚持合法、公平、合理,有利幼儿园的发展,充分听取股东或董事意见,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原则。

2、代表学校处理较大的事务和对外事务。

3、代表学校疏通上级各部门的关系。

4、董事长必须尽职尽责,忠于全体股东,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不得推脱工作并带头领导大家发展事业,做好领头人。

5、学校内外非固定单项开支 _______元以上的,必须先请示董事长批准方可实施,财务部所有付出单每个月底应交董事长签字能报帐

十一 甲、乙双方的职责

1、按时缴纳合作资金。

2、负责学校申办和申办后经营过程中社会关系协调。

3、相互配合董事长执行合伙事务,切实充分的解决合作期中各种外来问题。

4、对外转让股份须经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十二 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有变更,需经甲、乙、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 协议的中止

1、本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有不规范操作,违背协议约定,在对方提出三次整改要求后仍未改正的情况下,对方有权提出中止本协议。

2、任何一方提出中止本协议,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后中止本协议。但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职责。

3、如果本协议中止,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妥善处理并完成与学校相关的一切善后事宜,不得侵犯已入学学员的合法权益。

十四 协议的终止和不可抗力

1、本协议有效期满时,自动终止。

2、任何一方提出续签本协议,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并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后可续签本协议,但有效期不得超出___年。

3、 由于政治原因、自然灾害、战争及其它不可预见因素,和对其发生及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不能按预定条件履行的,遇上述不可抗拒因素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其他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详情及有效证明文件。按其对本协议的影响程度,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或部分免除协议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协议。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终止时,签约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

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终止时,签约双方应共同对参加本项目学习的学员做出妥善安排并将学员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6、因未成功申办学校,本协议自动终止,所花费的成本由双方按比例承担,同时所投入的资金应无息返还。

十五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一)违约责任的认定和赔偿

1、签约的任何方,不能按指定的时间、方式和要求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已方的责任、义务和承诺,均视为违约行为。

2、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造成本协议目标不能实现或给签约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或因已方不当行为侵害了学员的合法权益,或社会相关方面合法权益,或违反了国家法律及政府法令,均视为单方面违约,应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或因已方不当行为引发与第三方纠纷,致使无责任的签约方被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时,无责任的签约方有权要求有违约责任或实施不当行为的签约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二)、争议的解决

1、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甲、乙双方欲告之对方的重要事项,以书面确认函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争议协商不成时,可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解决。

十六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本协议一式4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第14篇 滑坡治理工程联合投标协议书

甲方:________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为获取_______滑坡治理工程的施工任务,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滑坡治理工程。

1.2 工程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 。

1.3 施工内容:该标段包含的所有工程量,即甲方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由甲方承建的所有工程量以及在施工中发生的所有变更工程量。

第二条 承包方式

2.1 中标完成后,实行现场施工总承包。由乙方组织施工队伍,在甲方管理指导下,完成所签订施工任务。乙方作为甲方下属的劳务分包队伍,在施工过程中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2.2 甲方委派4名人员(包括项目经理1名,指定由________担任,财务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现场安质人员1名)参与现场管理,并成立组织机构。该组织机构全权代表甲方行使为施工和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一切权利、义务和责任。

2.3 乙方完成该项目施工内容的工程造价m为以最终甲方与业主的工程次算价作为基数a,其中①扣除甲方管理费b=5%×t②甲方上缴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费c=3.0%×a(提取系数3%暂定,最终确定系数以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收取甲方比例为标准)

即:m=abc

m即为乙方与甲方的工程结算总价。

2.4 项目部费用

2.4.1 项目部4人的工资由乙方承担:

工资按4500元/月?人包干计算,工资基金费用由甲方缴纳。

2.4.2 办公费、差旅费、项目部经营费、固定资产折费、收尾费、广告宣传费等一切与该项目施工管理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4.3 乙方与甲方的工程结算总价已包括乙方为完成上述施工任务所投入的机械设备、试验设备、材料、工具、水电费、人力、利润、劳保、税金、保险、风险及协议双方明示或昭示的费用和其他一切需投入费用及应获得的相应报酬。个人所得税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4.4 双方签订协议后,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上述计提比例用各项费用。

第三条 工期与工程进度

3.1 按业主要求工期按期完成。

3.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计划和每周下达的施工任务精心组织施工,必须严格服从甲方的施工组织安排,确保协议工期的实现。

第四条 工程质量

4.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及操作规程精心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技术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使工程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90%以上。

4.2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质量不能满足业主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管理人员及施工队伍以确保工程质量。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乙方同样有权要求甲方更换管理人员以确保工程质量。

4.3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施工全过程质量的监督及检查、同时也必须接受驻地监理工程师及相关检员的监督与检查。

4.4 施工中如因乙方原因出现质量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施工中出现质量事故,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4.5 所有单项工程质量检验、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按业主合同要求执行,但不得低于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标准。

第五条 协作和配合

5.1 在协议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要加强协作配合,对协议执行期内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协商处理。

5.2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乙方应作好所管各班组的联系和配合,要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干扰,减少不必要损失。

5.3 乙方承诺:对于施工过程中,工序作业时间,次序临时调整,工艺交叉平行作业干扰,气候影响等多发常见现象和突出性不可抗力所致的损失等,都是乙方应考虑的风险。

第六条 验工与计价

6.1 甲乙双方就此项目在银行开设共同账户,财务负责人印章及单位负责人印章由甲方财务负责人保管,财务专用章由乙方保管。

6.2 甲方在每次中期计量(支付)后,视建设单位资金拨付情况,按乙方实际完成并经业主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作为计量依据,甲方按合同比例计提后支付给乙方。

6.3 甲方在中间计量支付中按建设单位所扣除持保金数额在甲方向乙方支付金额中按比例扣除,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以建设单位向甲方退回的质保金数额按比例支付给乙方。

6.4 甲方给乙方拨付验工计价款时,乙方必须具备完备的手续,同时持协议书,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乙方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及其财务手续的委托人必须是与合同书明确一致的乙方授权代表,并持委托书。甲方给乙方拨付验工计价款时,甲方不得无故拖延付款时间,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民工工资支付拖延,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6.5 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须办理初步结算手续,凭末次计量单及结算签单和协议书进行末次债权债务清算,办理退场手续。验工计量余款甲方视业主资金拨付实际情况按比例支付,不计利息。

第七条 材料设备

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采购,费用自行承担。工程所需材料的质量必须经甲方检验合格才能使用。材料的质量最终由乙方保证,甲方不承担其质量不合格的责任。乙方若需甲方帮助提供材料,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在对乙方的工程计价中扣除。

第八条 甲方责任

8.1 投标过程中以“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编制标书,并输一切投标及中标后与业主的有关事项。

8.2 在施工前,为乙方提供技术图纸和其他有关资料,并配合乙方技术人员进行复核。

8.3 甲方负责为本工程提供履约保函。

第九条 乙方责任

9.1 搞好公共关系,协助投标,确保中标。

9.2 根据本工程工期、工程数量及各项协议条款,乙方必须按协议条款及时组织足够的施工队伍和施工机械进场,保证开工后形成均衡生产能力。

9.3 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监理规定和《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施工。服从甲方、业主、监理等部门检查、监督、指导,确保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必须返工,其所发生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9.4 建立健全完整的质量自检体系,配备相应检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如自己无法完成的检验实验,经监理批准后可委托有资格单位进行检测,其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5 乙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工伤、周围建筑物的损坏,安全事故等,其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6 施工过程中,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环保合同》,《施工保通合同》做好环保及保通工作,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前述合同内容作为本合同附件一并执行。

9.7 使用爆炸品、易燃品按安全规定执行,并接受甲方及当地职能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9.8 乙方签约的负责人必须长期坚持在现场管理,因特殊原因需离开工地时,必须事先向甲方现场负责人请假,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开,同时要妥善安排现场管理事宜。

9.10 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及甲方项目经理部的名义从事与该项目无关的各种活动。否则,互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9.11 乙方必须为其下属人员输社会事业保险和人身保险。由于此条违约所造成的后果均同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安全与文明施工

10.1 乙方在施工中要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宣传,并按本协议及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本工程特点,制定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确保施工安全,避免作废事故。由于乙方自身安全措施不力、管理不严、安全防护意识差以及违规违章操作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安全处罚。

10.2 为保障进入现场人员的安全,乙方应在可能出现危险的地方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设置照明、警告标识牌,并安排安全责任员现场指挥,费用由乙方自理。

10.3 乙方应对所属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甲方各项现场管理规定,维护甲方良好的社会形象,杜绝一切不文明现象发生。如发现违规者,甲方将给予违章罚款,屡教不改,无纠正效果者,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将当事人清退出场。

10.4 乙方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并报甲方安质部门存档。

10.5 乙方必须加强运输管理,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的规定,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全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工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同时将乙方清退出场。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退场通知之日起10天内无条件退场,否则甲方有权强制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11.1.1 经甲方组织检查,乙方在施工进度或质量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时,甲方发出第一次警告限期整改若乙方仍组织不力,整改无效果,甲方将向乙方发出第二次警告同时给予乙方5日观察期,情况未见改观或整改不理想时

11.1.2 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或维修,返工、警告仍达不到规定质量要求

11.1.3 乙方施工进度达不到要求,严重影响整个标段工程进度,经督促、警告仍无力满足要求时(由此对甲方造成的赶工增加费用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1.1.4 乙方严重违约使协议不能履行的

11.2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工程转包、分包。否则甲方一经查实有权收回工程,勒令其退场,同时处以乙方已完工验工计价总额2%的罚款,并由乙方自行承担退场引起的损失。

第十二条 履约保证

乙方向甲方交纳30万元整保证金,如乙方无上述违约情况,甲方在工程交工验收后15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十三条 质量保证金

按业主要求办理。

第十四条 合同的终止

在正常履约条件下,本合同工程施工完毕,双方办理末次清算后本合同关系终止。财务结算后若有剩余资金则转化为债权、债务关系,不计利息。

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原则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5篇 联合经营通用版协议书

为了充分发挥商业工作促进生产,引导生产,保障供应,繁荣经济的作用,搞好_________回收和供应工作,支援“四化”建设,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联合经营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联合经营单位: _________物资回收公司(_________商店)称 (甲方) _________路街道办事处称 (乙方)

第二条联合经营企业名称: _________市物资回收公司_________路_________联合经营店

第三条组织领导: 甲方出_________名,乙方出_________名(各街道办事处出_________名),组成联营企业经营管理委员会,设正主任一名,付主任若干名,委员会的职责是:

1.对联营店实行领导和监督。

2.决定联营店正、付经理及主要人员的选配和调整。

3.研究决定联营企业的重大经营问题。

4.联营店的正、付经理均由乙方担任。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工作职责: 甲方:

1.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提供_________专项经营的流动资金。

2.掌握经营政策和价格政策。

3.进行日常业务辅导。 乙方:

1.全面负责回收网点,存放货场和各种加工运输工具的安排。

2.合理调整和使用人员。

3.组织好日常购销业务工作。

第五条经营范围:

1.有权接收规定划区内代购点和自营户的收购业务。

2.有权经营地区的购销业务。

3.经过批准,有权与省内外开展旧_________的经营业务。

4.认真贯彻执行合同法,对外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证后生效。

xxx。

第六条价格权限:

1.联营企业成立物价评议小组,在市物资回收公司物价科的管理指导下进行工作。

2.执行全市统一规定的收购价、交换价、销售价。

3.在执行统一销售价的基础上,联营店可根据市场的行情变化和地区差价,有权在不超过_________的浮动范围内,自行调整价格。

4.在_________地区开展业务,应服从当地价格管理,不得采取高价吸引开展业务。 xxx区不得采取违犯统一价格的手段,吸引代购点和自营户的回收业务。

第七条财务管理

1.建立完整的财务核算制度。

2.按照上级规定,按月、季度编报进、销、费用、利润、计划,报有关领导部门。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国家财税部门规定,支付各项费用。

4.帐目清楚,核算准确。

5.定期向管理委员会提报工作情况资料。

第八条人员及盈亏分配:

1.联营店的工作人员,要本着精简节约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合理定员。如业务发生变化需要增加时,必须管理委员会批准,原则上从待业青年中挑选。

2.甲方派驻联营店的辅导员,其工资和一切待遇,仍由甲方负责,派驻人员,不得从联营店索取额外利益。

3.联营店工作人员平均每人月工资不得超出_________元,要根据任务轻重,贡献大小,确定合理差距。

4.联营店的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工作情况需要参照国营企业标准执行。

5.联营店不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条例,工作人员发生意外工伤,联营店要负责查明原因,提出初步意见报请联营企业委员会研究经上级批准,做一次性处理。费用从利润中按_________比例甲乙分担。

6.联营店实行每月结算一次,经营利润所获纯利,采取按季统算的办法,实行_________分成,即乙方分_________成,甲方分 _________成,利润分成后,双方各自按上级规定缴纳所得税和利润上交。 如因形式变化及政策性原因发生正当亏损,甲乙双方按上述利润分成比例分担。

7.联营店只负责与日常经营商品有关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以及管理委员会核定的行政办公费用。如果发现任意扩大开支、乱摊费用的时候,除按规定扣回,并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8.未经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发生违犯市场管理和价格政策所造成的损失,由从事经营方和直接负责人负责,不能从费用中列支。

9.联营企业只负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本企业从事经营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和国家规定的奖励标准,其他奖金和报酬均由乙方自行从分得的利润中解决,不列联营企业费用支出。

10.联营店在经营中发生的商事纠纷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联营企业负责。

第九条甲乙双方联营时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双方都同意继续联营,须另立联营合同,或延期执行原合同条款。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变更合同条款,必须在两个月以前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同意后执行,不经双方同意,均不得单方违约。 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双方意见一时不能统一,可报请签证机关 裁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双方签章后,经双方上级批准和合同管理机关签证之日起生效,并按规定办理工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以及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企业终止联营后,库存商品均按帐目数量、金额,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十三条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送交有关部门备查。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主管部门(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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