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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今年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学校安全稳定,按照新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市安全生产攻坚四季度、决战一百天行动方案》(新安字〔2018〕16号)、新泰市教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确保全市学校安全持续稳定工作方案》(新教安字〔2018〕1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从10月25日至2019年1月底,在全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攻坚四季度、决战一百天行动”(以下简称“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提高全市学校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特别是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学校安全稳定。
二、 攻坚行动范围及重点
这次攻坚行动的范围包括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重点内容是:全面排查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属地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排查学校(幼儿园)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深入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特别是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立运行情况;严厉打击取缔教育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整治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行为,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
三、方法步骤
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从10月25日开始,到2019年1月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动员和自查阶段(11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市直各学校(幼儿园)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广泛发动、深入动员。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立查立改。
第二阶段:攻坚阶段(11月16日至12月20日)。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教育局采取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等形式,对校舍消防、用电用气、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校园欺凌、外出集体活动、特种设备、食堂饮食、冬季取暖、滑冰溺水、实验室安全、假期安全教育及周边环境等重点领域进行检查,各单位要建好安全隐患整改台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
第三阶段:巩固阶段(12月21日至2019年1月20日)。以做好元旦、寒假及春节安全为重点,全力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安全防范工作。各单位采取“回头看”形式,对照安全隐患整改台账,逐条挂账销号,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教育局将组织督察组,对各单位攻坚阶段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19年1月21日至1月31日)。全面总结攻坚行动期间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分工
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市直学校(幼儿园)和教育局各相关科室,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一)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负责辖区学校(幼儿园)学生宿舍、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学校实验室、校舍、特种设备等安全专项整治,并围绕解决校园欺凌事件、学生假期安全、学校食堂饮食安全、学校周边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全覆盖要求,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抓好本辖区学校(幼儿园)各项安全工作。
(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根据攻坚行动方案要求,找准关键部位、重点环节,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和学校安全岗位流程化管理制度;强化安全保障,做到机构、人员、责任、保障“四落实”;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校园“三防”建设以及校园保卫、饮食安全、消防安全、校车及交通安全、宿舍安全、实验室安全的管理工作;强化学校风险源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风险预判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确保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升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教职工的安全管理能力;强化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配备,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好应急演练。
(三)教育局各相关科室。要按照本科室工作职能、工作分工和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原则,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幼儿园)安全风险隐患的集中排查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攻坚行动由教育局统一组织,纳入“大快严”集中行动组织体系,与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相结合,坚持组织机构不变、责任分工不变、人员力量不减,持之以恒抓好工作落实。各单位、科室、学校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并带头深入一线,确保攻坚行动扎扎实实开展。
(二)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教育局将成立督察组,结合“大快严”集中行动督查工作,每月对各单位攻坚行动进行一次集中督查。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每月要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各学校要结合本单位的安全工作特点,瞄准薄弱环节,细化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教育局各科室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精准管理,建立清单。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教育局各相关科室要全面排查重点管控学校(幼儿园)、重点监控风险点、重大事故隐患和停办学校(幼儿园)名单,分别建立重点管控学校(幼儿园)清单、重点监控风险点清单、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停办学校(幼儿园)清单等“四个清单”和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加大攻坚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发挥校园广播、宣传栏、报告会、主题班会、以及微信、短信等平台,全面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家长广泛关注、积极参与攻坚行动。
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市直各学校(幼儿园)自11月份起,每月13日、27日前将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及“四个清单”报教育局校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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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尽快消除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针对专项整治行动中检查发现但尚未整改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计划,落实责任人,签订责任书,确定整改时间,限期完成整改;对于已经整改的安全隐患要组织进行一次全面复查,要采取各种措施,尽快消除中小学幼儿园校内现存的各类安全隐患。
2.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协作机制。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加强与公安、司法、卫生、文化、建设、交通、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的联系,把专项整治工作中已经形成的密切配合、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协作机制作为制度固定下来,坚持下去;要争取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沟通情况,分析安全形势,解决重点问题,真正把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等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共同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
3.着力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针对农村寄宿制学校大量增加的新情况,加强对这些学校的管理和指导;抓紧研究制定农村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办法,抓住宿舍和食堂等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各类事故;年内要组织这些学校全面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等各项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制定火灾、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火灾和集体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的发生;要组织全体学生进行一次紧急事故疏散演练,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结合“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管理的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中小学幼儿园要落实校长园长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制度,要有一名副校长副园长协助校长园长具体负责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要明确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生辅导员在学生安全管理和教育方面的职责,细化“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使全体教职员工都承担起校园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要按照岗位要求,把教职工履行安全管理和教育责任的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和作为责任追究的依据。
5.加快校园安全法规和制度建设。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立足建立长效机制,积极推动当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建设。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订出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各地也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加快制订有关法规和制度的步伐。中小学幼儿园要在今年6月底前全部落实内部安全保卫制度,有条件的要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门卫和保卫人员必须由专职保安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按照学校规定查验来访人员身份证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防止非教学用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和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开展校园巡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学校要定期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及时发现和排查各种治安隐患,严防校园恶性伤害案件的发生。
6.以预防交通、溺水、火灾、拥挤踩踏等事故为重点普遍开展学生安全教育。近年来学生交通和溺水事故不断增加,学校火灾和拥挤踩踏事故时有发生。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对学生普遍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不断增强交通法制观念,自觉遵守交通秩序;加强对校车的管理,要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学校制定校车管理办法。要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幼儿园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中,可以因地制宜,在地方课程中开设安全专题教育,根据不同阶段和年级,明确课时,编制教材,落实教师;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严禁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外组织各种大型活动。中小学校要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知识竞赛、组织观看录像、发放安全手册、制作宣传板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课堂教学、班会、集体活动等,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预防溺水、火灾、拥挤踩踏等事故的教育,努力使这类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降到历史最低限度。
7.分级分批开展校长园长安全管理培训。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将安全管理纳入校长培训内容,通过远程教育和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分级分批在年内对全部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进行一次系统的安全管理培训,全面提高学校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培训内容为有关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常见事故的预防、突发事件的处置等,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校长园长和学校其他安全管理人员集中进行安全管理专门培训。
8.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督查工作。地方各级教育行政和督导部门要在春秋两季开学初分别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通过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定要把学校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督导检查结果要作为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的重要指标,实行安全工作目标督导考核制度;努力改进检查方式,加强暗访工作,不断提高检查的质量和效果。
9.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把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作为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长期工作来抓。今年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完成创建计划,组织当地中小学幼儿园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积极构建学校现代化的安全技术防范体系,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增强校园内部安全防范和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表彰奖励一批长期以来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教育工作者和单位,引导全体教育工作者和全社会积极参与和支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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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大和**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全面加强学校、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为核心,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为基础,以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标本兼治为基本原则。通过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建设,全面排除校园安全隐患,全面清理校园周边环境,切实保证师生的安全健康,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明显改善,师生的安全感明显增强。
(二)校园及周边危害学校治安、妨碍教学生活秩序、影响师生身心健康的经营场所、流动摊点、违章建筑及交通等问题得到清理整顿。
(三)建立健全并严格实行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安全管理责任制,校园内部宿舍、消防、食品卫生、门卫等重点要害部位和外来人员管理、校车管理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消除内部安全隐患。
(四)全面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机构和教职工队伍。
(五)学校师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及周边环境的满意度有较大提高,对专项整治成果基本满意。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多方努力下,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不同程度地影响了中小学校、幼儿园正常秩序,影响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各镇政府、有关部门、学校和每一位教育工作者都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稳定社会的必然要求,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各类学校要不断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纪律教育,强化为人师表的意识和守法意识,加强对教职工、聘用人员、临时工的准入资质审查,防范内部人员侵害学生事件的发生。通过各种生动活泼的教育方式、各种宣传阵地加强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利用校会、班会课、法制课、团队活动课、校外辅导活动等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自护自救、防灾害、防事故的教育和训练,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
(二)强化管理,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要负总责,要确定一名副校(园)长具体负责内部安全管理,切实承担职责,加强和充实安全保卫的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专职或兼职安全工作人员队伍。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签定《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责任书》,保证各项安全责任落实到教育教学过程,落实到校舍设施设备,做到“管好自已的人,看好自已的门、办好自已的事”。建立和完善门卫、值班、巡逻、消防、宿舍、食品安全、活动场所、课外活动等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维护校园秩序。落实防火、防盗、防抢、防爆等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定期检查和解决存在问题,及时消除隐患。
2.切实改善学校安全设施。各镇、校(园)要加大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进一步改善安全设施和保卫器材,定期检查、维护基础设施,确保建筑物、围墙、门窗、消防设施、交通工具、防护设施符合安全要求,厨房设备、餐具和食品、水源及其制品符合卫生标准、规范,报警求助、应急处置设备、安全通道等必须齐全、有效。
3.加强联系,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作用。中小学要聘请兼职法制副校长,达到一校一警,充分发挥他们在法制宣传、预防犯罪、综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的积极作用。公安、司法等部门应积极给予支持,选派优秀政法干警担任兼职法制副校长,与学校建立密切联系制度,指导学校建立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制定、完善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的聘请制度和管理制度。
(三)齐抓共管,集中开展校园专项整治。
**.全面排查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安全隐患。对我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内的各类建筑和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公共活动场所等全面排查,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要重点检查,确保设施完好和通道畅通。对属于一、二类危房的要迅速拆除,属于三类危房的要限期尽快维护加固;加强对校内游泳场、体育馆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加强学校食堂、二次供水系统和学生餐供餐单位的卫生监督,预防急性食物中毒。
2.彻底整治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各镇政府要根据本镇实际情况,联合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一次大检查,彻底整治周边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清理整顿周边的违章建筑,查处取缔违法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经营点、小卖部、饮食店等。要强化周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出租屋的管理。整顿校园及周边的消防、交通秩序,加强校车管理,特别是撤并后学校的校车接送管理,严禁“黑校车”“黑出租”揽客营运。
3.严厉打击危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治安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掌握违法犯罪的情报和线索,重点查处危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典型案件,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正常秩序和侵害师生安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对影响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时侦破、查处,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从重从快判决。
4.全面清理整顿不合格的办学机构和教职工队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办学资质进行一次核查,对违规设立的各类非法办学机构限时整改,经教育部门验收达标后再履行合法办学手续;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学校,要坚决关闭或限期整改,并妥善安置学生到其他学校就学。要对中小学幼儿园教育队伍进行清理,坚决调离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教师,及时辞退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这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和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我市成立**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谭国渠(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梁文辉(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李栋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蔡炳乐(市教育局局长)
梅锐锋(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建设局、文化局、卫生局、工商局、司法局、交通局、市政局、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的领导。
各镇要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五、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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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为依据,切实改变目前我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夯实消防基础工作,围绕预防和减少火灾尤其是亡人火灾事故目标,进一步严密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监督管理、完善档案资料、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提高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消防法制观念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目标和范围
整治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及时发现并整改我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消防器材的维护、消防设施运行方面存在的隐患,彻底解决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严格;消防车道堵塞、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出口封闭;消防设施缺乏、损坏、私拉乱接电线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等现象,并督促帮助学校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整治范围:全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
整治重点: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情况、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管理情况、用火用电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及冬季取暖安全等。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分组织部署、自查整改、督促整改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年月15日—月25日)
1、各学校进行专题研究,按照文件要求,成立整治小组,积极部署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2、利用黑板报、广播、集会、家长信等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师生、家长及周边群众
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形成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整改阶段(年月10日—月30日)
全区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规定,对本学校进行自查,并填写〈〈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自查表〉〉。
(三)督促整改阶段(年月日—月日)
1、各学校幼儿园于月30日前将《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自查表》上交区教育局未保办。
2、教育局、消防大队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照各学校上报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自查表》进行“地毯式”的排查。重点是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情况、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管理情况、用火用电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等。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大队要依法责令改正,对有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教育局将督促落实整改,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整改销案。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严肃性,统一思想、周密部署。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整治工作,对查处的问题绝不能姑息迁就,排查出的问题必须在月10日前整改完毕,建立整治工作专项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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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高度重视,全员积极参与
根据县政府[2004]62号文件精神,教育局及时制订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兴教字[2004]33号),召开了由乡镇教育干事以及县直学校负责人参加的校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各教育单位都制订了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全体教职工会议和学生动员大会,分析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体师生人人重视安全工作,人人参与安全工作,实现“防范安全无空人,管理安全无空当,安全教育无空地。”为使全县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到有章可循,教育局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和小卖部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兴教文[2004]60号),要求学校、幼儿园严格对照《兴山县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评估标准》进行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根据全县保育寄宿制学校增多的实际情况,教育局出台了《兴山县保育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兴教字[2004]33号)。各教育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也相应制订了操作性强的制度措施。峡口镇的《校园安全工作八十条》,对事关学校学生安全的方方面面,都提出了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促进了校园安全工作的规范化。方案和制度的出台,保证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序开展,同时强化了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安全责任意识。
二、责任落实,整治行动不走过场
1、实行安全管理负责制。为了搞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小学、幼儿园都严格实行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内部安全管理负责制。县实验中学成立了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为副组长、学校其他校委会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分管校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启动了护校队。强化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负责协调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工作,负责起草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负责召开师生安全工作会议及安全常识培训等工作;学校工作专班负责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在校园内部推行安全“四包”责任制和“八制”方针。即值周领导包全周,值周教师包年级,班主任包全班,科任教师包课堂。谁领导谁负责,谁值周谁负责,谁上课谁负责,谁辅导谁负责,谁管处室谁负责,谁管年级谁负责,谁带班谁负责,谁组织活动谁负责。从而保证了责任落实,避免相互推诿。县一中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落实了三级管理、层层负责的目标责任制。由校长挂帅,统一指挥、协调各处室和个人的工作,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指示、任务,研究制订行动方案;由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领导成员,负责活动方案的实施;由部门岗位责任人和各班级班主任具体负责一线安全管理,明确分工,明确职责。在管理上,由领导组下设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在制度上,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都分别成立了乡镇、学校两级领导小组,确定整治重点,明确整改工作责任目标,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得力、机构健全、组织周密、运转有序。高阳镇中学把学校食品卫生、学生管理、校舍安全以及与其他单位配合治理学校周边环境等工作详细分解到行政、政教处、总务处和保卫科,明确了各自的职责。高阳镇中心小学成立了环境设施、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学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活动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共6个工作小组,并在学生中确定了18名义务安全工作员,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各学校围绕安全管理这一重点工作,建章立制,从根本上保证了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
2、严格奖惩制度。为了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形成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各教育单位都实行了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和连带责任追究制。将安全工作纳入各部门、教职工的责任书考评中,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
3、家校结合,争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理解、支持。在此次专项整
治行动中,学校、幼儿园注重与学生家庭的联系和沟通,召开家长会,宣讲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与家长签定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家长、教师、学生、学校各自的责任,有效的解决了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此同时,中小学、幼儿园积极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以取得全社会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近两个月以来,全县各校邀请公安、卫生、文化、工商等部门参与校园安全管理工作260人次,形成了校园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态势。
4、强化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在此次校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中,教育局把对师生的安全知识教育作为整个行动的重点内容之一,要求各教育单位突出这一重点,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防患未然。各中小学、幼儿园通过校园广播、板报、讲座等多种形式,在学生中大力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实验小学、实验中学和一中组织学生观看了“珍爱生命、拒绝”的图片展,师生深受教育;并邀请县防保中心疾病预防专家以及省专家讲授如何预防艾滋病;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宣讲安全知识,普及安全常识。榛子乡中小学共书写安全标语17条,办专栏27个,贴宣传画14张,校园广播16次,召开师生动员大会8次,与会2760人次。水月寺中心小学把安
全知识编成儿歌、顺口溜发给学生,培养学生安全习惯。县直幼儿园将一些自救自护知识创编成浅显易懂的儿歌、故事,让幼儿在念儿歌、听故事的过程中潜移默化,树立安全防护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邀请消防官兵进园为师生进行消防演练,邀请交警近园为幼儿讲解“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才能回家”为主题的道路交通基本知识。不少学校通过自办安全小报的方式,让学生收集各类安全小知识,从中得到教益。县一中的安全小报版面漂亮,内容丰富,深受师生喜爱。古夫中学结合学校体育艺术节,举行了《珍爱生命》专场文艺晚会;古夫镇中心小学举行了全校性安全知识竞赛。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举办安全知识讲座计120次,办板报356期次。通过这些丰富多彩、生动形象的教育活动,学生的安全意识普遍得到了提高。
三、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确保校园安全万无一失。
10月27日,县教育局召开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要求各教育单位对校园内部安全隐患进行严密排查,并写出情况报告。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积极响应,迅速行动,于11月15日前完成了校园内部的安全隐患排查,并向教育局上报了排查报告。通过自查,全县各教育单位共发现90余处安全隐患,有的已经进行整改,尚有一部分正在整改之中。县一中对校舍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维修,加固了教学综合楼的不锈钢栏杆,更换公共场所已损坏的灯泡,确保师生照明、通行有保障;维修了体育器材,强调了体育教师教案中要有保护措施,增设球场的防护网;对校园内山体滑坡等重大安全隐患做到每天观测记录。水月寺镇制订了“水月寺镇学校安全工作督查表”对照督查表逐校督查,并现场整改,弥补了管理上的漏洞,一些安全隐患得以及时整改。峡口镇把教学行为安全隐患、教学仪器安全隐患、学生行为安全隐患、交通安全隐患、学校设备设施安全隐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校内传染病控制等作为9大排查项目,要求学校进行严格排查,同时邀请县、镇两级防保中心、工商、派出所、交通等业务部门进校助查。可以由学校自行整改的隐患,由学校及时整改,学校力所不能及的,及时上报教育局,通过投入、协调等措施解决。通过排查,全镇中小学的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整改。建阳坪中学、小学分别筹措资金,对学生宿舍、楼梯栏杆、电源线路等进行了维修、更换;添置了食堂蔬菜保鲜设施,校园环境大为改观。高岚中学果断处理了原经销店门面遗留问题,将校内的所有经销门面迁到校门外,净化了校园环境。南阳镇针对学生乘超载车和摩的现象,加大整改力度。南阳中学采用分年级放学的办法,缓解交通拥挤矛盾;南阳小学、湘坪小学由教师组织学生乘车。水月寺镇大白果园小学建立了护送学生返家路队护送网点并与家长签单制度,效果显著。
11月12日,县教育局下发《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督查工作的通知》(兴教字[2004]35号),成立了督查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组,对全县各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督点包括:师生的安全知识教育;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全面排查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情况;食堂和小卖部食品卫生管理;保育寄宿制学校的安全管理;民办教育的办学资质及办学条件;配合其他相关部门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和交通秩序的情况。督查小组分赴全县50多个校点,对照《兴山县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评估标准》,对校园安全管理进行认真严格的督查,并实行跟踪承包制,各小组所负责的乡镇没有达到整改目标的,督查工作就不能停止,以建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校园安全工作必须常抓不懈
校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已经接近尾声,但是,在此次行动中我们不难发现,还有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教育工作者的高度重视。一是个别学校还存在管理上的疏漏,安全隐患依然存在;二是对已经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力度不够大,或者没有整改。三是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难度大,游商摊贩禁而不止,黑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有抬头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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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月3日中央、省市综治安全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自月23日省市实验小学发生特大恶性凶杀事件后。区高度重视,迅速反应,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安排部署积极开展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以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月12日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召开了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区严格按照会议要求,立即在全区上下对综治安全维稳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切实筑牢校园周边安全网,坚决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现将我区近期学校及校园周边安全稳定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区高度重视,福建南平事件及其它类似事件发生后。各部门、各街办及各中小学、幼儿园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切实抓好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相关工作。
区教育局向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连续下发《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并召开校长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月23日以来。提出了安全稳定工位要求,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中央、省、市综治安全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月3日。区教育局迅速启动“班子成员分片包干、科室人员定点联系、安全组长交叉检查、基层单位组织自查”工作机制,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了全覆盖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
召开了有区四大班子参加的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维稳工作会议”制发了关于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及督查工作安排的通知》成华综治委学校治安组〔2010〕2号)和《关于贯彻中央、省市、区综治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充实、完善了成华区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机构。会上,月5日。传达了5.3中央、省、市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区综治维稳工作会议(以下简称“5.3会议)精神,对目前校园及周边综治维稳形势和近期我区校园综治维稳工作的情况作了通报,并对我区校园及周边综治维稳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和安排。
区于月13日下午召开了由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区政府副区长、区综治委学校组各成员单位及各街道办事处参加的成华区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专题会议”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关于“再动员、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要求,月12日“公安部教育部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后。并对我区校园及校园周边安全稳定工作再次进行了安排部署。
区教育局立即召开了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校长,区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专题会议”后。幼儿园园长及出资人参加的成华区教育系统校园及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会”会上,传达了全区专题会议精神,并对我区学校幼儿园下一步的安全稳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相关要求。
二、重拳出击。
按照“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维稳工作会议”要求,根据“5.3会议精神。区四大班子八位区级领导率领八个“学校安全稳定专项督查组”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164个学校(校点)展开全覆盖专项督查,督点围绕五个方面:
一)督查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处置预案及演练、门卫管理制度、安全教育以及安防设施设备配备等工作落实情况。
二)督查各街道办事处是否高度重视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三)督查各政府职能部门是否高度重视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四)督查公安派出所、否落实在校园周边复杂地段设立治安岗亭;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治保队是否按要求落实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学生上放学时段及校园周边复杂地段进行治安巡逻、值守。
五)督查校园周边天网系统和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情况。
三、部门联动。
由我区政府办牵头,5.3会议前。月15日召开了成华区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会议”就我区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通过分别整治和集中整治行动,对我区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进行整治。
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抽调人员组成集中整治工作组,月21日-22日。依照各自工作职责进行集中整治。通过有声势、有实效的整治行动,有效遏制了危及学校师生安全的治安、刑事犯罪行为,进一步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
区综治委学校治安组”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大了校园及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力度,5.3会议后。按照国家十部委《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及安全工作“属地管理”原则,层层落实责任。
一)各单位整治情况
迅速做出部署,1各辖区整治情况。各街道办事处结合当地实际。根据自身职能,对学校及周边进行全方位、逐地逐校的拉网式排查。街道综治部门牵头组织街道巡逻队和社区巡逻队在学校、幼儿园上放学时段进行治安巡逻、值守,协助学校维护上学、放学时段的秩序;街道城管执法队对学校、幼儿园周边的餐饮店、流动摊点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对校园及校园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公安部门重点加强了对校园周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公安派出所每天派警员到辖区各校园及校园周边进行治安巡逻、值守。学生(幼儿)上放学时间段有警员警灯,2各成员单位整治情况。各成员单位依据本部门职能。环境复杂的校点周边设立治安岗亭或警务室。加强对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危险分子进行监控,并通报辖区各学校,共同做好防控工作。坚持每日(次)校门巡逻值守登记制度,与学校安保人员联络,共同维护校园周边秩序。辖区派出所法制辅导员每周至少一次进校园与学校共同研讨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工作。各辖区派出所民警还深入校园,掌握和了解校园人防、物防、技防情况,并对学校、幼儿园治安防范工作给予了指导,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区教育局同城管局共同组建的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执法巡逻大队”进一步加大了校园周边巡逻的力度,与此同时。并协调各街道办事处的巡逻小分队”通过“错时巡逻”机制,学校上放学时段加强对校园周边的安全巡查力度,确保安全维稳工作万无一失。
加大校园及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区安监局、文广新局、卫生局等职能部门采取措施。维护校园及校园周边的秩序。
区学校、幼儿园主动与辖区街办、公安派出所联系,3学校、幼儿园治安防范及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为加强校园治安防范工作。落实学生上放学时段治安巡逻、值守工作,聘请专职保安人员加强校园的治安防范工作。从总体看,区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状况有了明显好转,安全责任意识有了明显增强,安全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有了明显提高,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正逐步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
二)存在问题
通过督查我解到区校园及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仍存在以下问题:
不重视安全工作。1部分民办幼儿园安全责任意识淡漠。
存在一定的超员问题。今年幼儿园入学压力为历年最大的一年,2幼儿园入学压力大。部分民办幼儿园为利益驱使,违反有关规定,擅自扩大办学规模和班额限制。
隐患整治不力。3三防”落实不到位。
只有部分民办学校、幼儿园聘请了专职保安,人防方面:部分民办学校、幼儿园的治安防范能力十分薄弱。全区90余所民办学校、幼儿园中。多数民办学校、幼儿园只聘请了门卫工作人员,治安防范能力较弱。
安全设施缺失情况比较突出,物防、技防方面:部分民办学校、幼儿园不重视安全设施设备的资金投入。如消防器材配置不到位(灭火器不足、多数无消防水栓)对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查工作落实不到位;治安防范设施不足,基本无报警设施和保安人员专用器械。部分民办幼儿园园外无天网监控系统。
三)整改措施
区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以下整改措施:专项督查工作结束后。
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继续开展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家庭”工作,1加强教育。强化每天“最后1节课最后1分钟”安全教育方式,要求全区每位老师利用好每天“最后1节课最后1分钟”做好安全温馨提示,确保安全教育落到实处。与此同时,区幼儿园在孩子接送环节上坚持实施“一对一”和“接送卡”双重保障,进一步强化了安全防范措施。
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抓好师生安全教育的同时,2完善预案。全区各学校、幼儿园结合自身特点,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并按照安全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开展相应演练活动。
及时化解矛盾。各学校、幼儿园要密切关注师生的思想动态,4疏防结合。要及时化解和处理教师之间、学生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与社会人员之间的矛盾,化解教师和教师之间、教师和学生之间、学生和学生之间的矛盾,防止因矛盾积累过深而引发过激行为。
确保安全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区教育局建立了系统信息沟通平台和信息报告制度,5畅通渠道。实现了从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到学校负责人及安全员的信息畅通渠道,确保安全信息24小时的畅通。
三网互动,6四防联动。切实筑牢校园周边安全网。
形成多点互动,1人防方面:通过建立校外“公安派出所、街办治保巡逻、社区治安巡逻”和校内“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家长支援者”巡查机制。全覆盖,不留死角。每校至少聘请23名,年龄适当、身体素质好、敬业精神强、履职到位的人员作为专职保安,有住校生的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增加保安人员;保安人员要加强常规护卫业务培训以提高其自身素质;各校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由学校行政干部、教师等共同参与的护卫队,对学校安全设施设备以及管理措施等方面进行日常巡查,督促整改。
2物防方面:各校按要求配备有关安防设施设备器具。
并积极与“公安天网”数字城管”联网,3技防方面:年底前初步完成学校重点区域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实现]方案-范文''''库.整理.三网合一,构建全区校园安全立体监控网络。
四、强化管理。
一)成立街道综治委学校治安组。坚持街道“属地管理”部门“各司其职”工作机制。根据全国综治办陈冀平主任“健全机制。区各街道办事处立即成立“街道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综治办主任担任,办公室设在街道综治办,辖区内社区、学校、幼儿园等单位为成员单位。区目督办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街办年度目标考核。
二)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区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季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例会。研判当前形势,制定整改措施,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由街道综治委牵头,召开有派出所、社区、学校等单位参与的辖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联席会议,每月不少于一次。
三)建立督促检查制度。要求区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全区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一次督查。并将结果纳入学校综合督导评估。
四)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区委区政府目督办、区综治委每年对区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街道办事处进行目标考核;区教育局将安全维稳工作纳入对各中小学幼儿园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区公安分局将该项工作纳入对各派出所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五)建立工作通报制度。要求区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全区各学校幼儿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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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高度重视,全员积极参与
根据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教育局及时制订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了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参加的校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各教育单位都制订了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全体教职工会议和学生动员大会,分析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体师生人人重视安全工作,人人参与安全工作,实现“防范安全无空人,管理安全无空当,安全教育无空地。”为使全县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到有章可循,教育局下发了《中小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学校、幼儿园严格对照《__县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评估标准》进行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根据全县保育寄宿制学校增多的实际情况,教育局出台了《__县保育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各教育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也相应制订了操作性强的制度措施。对事关学校学生安全的方方面面,都提出了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促进了校园安全工作的规范化。方案和制度的出台,保证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序开展,同时强化了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安全责任意识。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幼儿园工作管理,各校、幼儿园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安全工作规章管理制度
二、责任落实,整治行动不走过场
1、实行安全管理负责制。为了搞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小学、幼儿园都严格实行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内部安全管理负责制。教育局与各学校、幼儿园签定安全工作责任状。为进一步搞好安全整治工作,各学校成立了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为副组长、学校其他校委会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分管校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启动了护校队。强化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负责协调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工作,负责起草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负责召开师生安全工作会议及安全常识培训等工作;学校主要领导负责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在校园内部推行安全“四包”责任制和“八制”方针。即值周领导包全周,值周教师包年级,班主任包全班,科任教师包课堂。谁领导谁负责,谁值周谁负责,谁上课谁负责,谁辅导谁负责,谁管处室谁负责,谁管年级谁负责,谁带班谁负责,谁组织活动谁负责。从而保证了责任落实,避免相互推诿。各校幼儿园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落实了三级管理、层层负责的目标责任制。由校长挂帅,统一指挥、协调各处室和个人的工作,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指示、任务,研究制订行动方案;由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领导成员,负责活动方案的实施;由部门岗位责任人和各班级班主任具体负责一线安全管理,明确分工,明确职责。在管理上,由领导组下设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在制度上,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整治重点,明确整改工作责任目标,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得力、机构健全、组织周密、运转有序。与此同时各校幼儿园把学校食品卫生、学生管理、校舍安全以及与其他单位配合治理学校周边环境等工作详细分解,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各学校围绕安全管理这一重点工作,建章立制,从根本上保证了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
2、严格奖惩制度。为了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形成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各教育单位都实行了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和连带责任追究制。将安全工作纳入各部门、教职工的责任书考评中,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
3、家校结合,争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理解、支持。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学校、幼儿园注重与学生家庭的联系和沟通,召开家长会,宣讲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与家长签定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家长、教师、学生、学校各自的责任,有效的解决了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此同时,中小学、幼儿园积极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以取得全社会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近两个月以来,全县各校邀请公安、卫生、
文化、工商等部门参与校园安全管理工作__人次,形成了校园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态势。
4、强化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在此次校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中,教育局把对师生的安全知识教育作为整个行动的重点内容之一,要求各教育单位突出这一重点,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防患未然。各中小学、幼儿园通过校园广播、板报、讲座等多种形式,在学生中大力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实验小学、实验中学和一中组织学生观看了“珍爱生命、拒绝”的图片展,师生深受教育;并邀请县防保中心疾病预防专家讲授如何预防艾滋病;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宣讲安全知识,普及安全常识。全县中小学共书写安全标语__条,办专栏__个,校园广播__次,各校幼儿园召开师生动员大会__次,与会大约__人次。通过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学生树立安全防护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三、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确保校园安全万无一失。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2191个字,预计看完需要6分钟,共有233位用户关注,23人点赞!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为方针,严格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督促整改办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办园审批手续,依法责令停办或取缔一批不符合办园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幼儿园,不断提高民办幼儿园的安全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教育、综治、民政、公安、消防、食品药品监管、房产、交警、交通、安全生产监管、城管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村(居)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中心小学,中心小学校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清理整改的日常工作。各村(居)也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辖区内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的清理整改工作。
三、清理整改对象
全镇属地范围内的民办幼儿园。
四、清理整改内容
1、全面审查幼儿园的办学资格。按照国家实行的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的规定,对符合办园条件未办理登记注册的幼儿园必须在自查整改期内到镇中心小学登记注册,并经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县教育局备案;对未经登记注册的幼儿园且认定为非法办学的,依法予以取缔;对不符合办园条件或拒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幼儿园坚决予以取缔查封。
2、全面审查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按照幼儿园管理办法和办园标准,对辖区幼儿园的园舍标准、设备设施、师资力量、安全卫生等进行全面审查,对已办证却存在办园条件不足和安全问题的幼儿园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撤销、查封,收回办园许可证。对无证办园和不符合办园条件的幼儿园依法予以取缔。
3、全面审查幼儿接送车运营资格。按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省政府《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市政府《校车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严格审查校车运营资质,对没有取得校车运行资质的,坚决予以取缔;严格规范校车运行行为,对超员、超速、不按线路运行和带病营运的,一律从高限处罚。
4、全面审查幼儿园招生行为。按照民办非企业登记有关规定,对幼儿园名称重新审查,幼儿园名称引起歧义,误导家长的应更改名称申报;清理审查幼儿园荣誉奖牌、宣传牌匾,凡虚假荣誉奖牌及非法宣传牌匾一律撤下不得悬挂;未经中心小学审核同意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宣传横幅、标语等非法宣传广告从严打击。
五、清理整改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9月10日—9月30日)
各村(居)、相关部门要根据方案的部署和要求,通过手机信息平台、广播、电视、社区宣传栏、致家长一封信、“三送”工作队员入园等形式,大力宣传清理整顿民办幼儿园对确保幼儿安全和学前教育质量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幼儿园建设标准、办园条件、报批程序、接送车及园务管理的要求;大力宣传非法办园、非法接送车、虚假招生宣传的社会危害,提高全社会对非法幼儿园清理整顿的责任意识,引导家长和举办者支持和配合清理整改工作。
2、自查整改阶段(2013年10月1日—11月30日)
对辖区内已办证、未办证幼儿园进行全面自查清理整改,重新登记注册。要对照民办幼儿园申办审批的程序、办学资格、办园条件、接送车使用资格、名称使用、荣誉授受、招生宣传等规定,对辖区各幼儿园进行清理检查,分类整顿。对存在问题和不足的已办证幼儿园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的下发停办通知,收回办园许可证;对具备办园条件的无证幼儿园,要帮助其补办审批手续,正式批准设立,按程序审批后发放办学许可证;对基本符合办园要求的无证幼儿园,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合格的,帮助其办理审批手续,按程序审批后发放办学许可证,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办园标准的,限期停办;对缺乏基本办园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将组织站(室)所联合执法,坚决予以取缔,并做好在幼儿的分流安置工作。
3、联合执法督查阶段(2013年12月1日—31日)
对民办幼儿园自查整改的汇总后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教育、民政、房产、消防、食品药品监督、交警、交通、公安、城管、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督查组,民办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组对辖区民办幼儿园进行实地查看,重点对无证幼儿园分类处置情况予以核实,对非法办园问题严重的将给予全县通报,限期整改。对于少数拒不整改或整改仍不达标又不关、停的非法幼儿园,由联合执法督查组强行取缔。
4、总结提高阶段(2014年元月—20日)
要认真总结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清理整改工作,建立健全早宣传、早发现、早干预以及热情服务、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要按照就近入园的原则,科学布局辖区内幼儿园网点;要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将民办幼儿园管理尤其是安全、接送车和无证幼儿园整治纳入日常管理重点,提高管理水平;要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举一反三,严防无证幼儿园和违规办学行为反弹。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确保稳定。民办幼儿园的清理整改工作任务重、难度大,牵涉到家长或举办者的切身利益问题。各村(居)、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共同做好清理整改工作。同时,要讲究工作方式方法,深入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依法稳步推进民办幼儿园的清理整改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2、把握标准,分类治理。要全面熟悉民办幼儿园办园标准,掌握幼儿园申办审批的程序、规定,在清理整改工作中,对无证幼儿园要严格要求,不得为了办证而降低标准;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的清理整改应遵循分类治理的原则,要采取“批”、“停”、“关”办法,妥善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凡达到办园标准且符合幼儿园布点规划的,准予补办审批手续;整改后仍达不到办园标准的,限期停办,依法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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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为中心,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在全县开展校园治安秩序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校园内部治安防范制度落实,确保校园内部不发生重、特大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由张局长任组长,谷副局长、雷局长任副组长,国保、治安、巡逻、交警、刑侦、各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学校、幼儿园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领导,制定校园安全防范制度,制定可行有效的安全防范方案,确保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常抓不懈。
(二)认真排查、不走过场。掌握学校、幼儿园周边及附近村、镇侵害师生和少年儿童人身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案件和重点人员,加大打击力度,提高震慑力。加大对各类案件的查破力度,对案情复杂,短期难以侦破的,要及时通过学校、幼儿园安保组织向广大师生通报情况;对重大积案,要调整警力,组织精兵强将攻坚克难,避免引发其它不稳定因素。
(三)大力净化学校、幼儿园周边治安环境。严禁在学校周边200米以内设置网吧、游戏机室、舞厅、录像室,对违法设置的,要会同工商部门坚决予以取缔。要积极配合工商、城管、卫生等职能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集贸县场、娱乐场所、商业摊点的管理和整治,严格执行“学校门口50米以内不得摆摊设点”的规定,对影响教学、科研、生活以及交通秩序的,要坚决予以取缔,严厉打击占道经营、强买强卖等行为。
(四)加大校园的治安防范工作。一是加强对校园治安巡逻,特别是交警大队、治安巡逻大队、各派出所(分局)加强对学校、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段的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的维护;二是经常对学校、幼儿园内部治安防范工作进行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堵塞漏洞,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五)加强学校、幼儿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一是加强学校内部安全保卫组织和护校队伍建设,落实安全保卫人员、经费和装备,建立健全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大力推广技防设施建设。加强门卫管理,平时大门要上锁,闲杂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校园。对每一个进出学校的人员进行问询,必要时进行检查。二是要继续按照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八条措施”的要求,进一步实行公安机关向学校派驻法制副校长制度,加强对所辖学校、幼儿园师生及职工的法制教育,结合治安信息及时通报有关治安动态,提高广大教职员工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三是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安排专人进行值守。四是规范校园内部文化娱乐、餐饮商业场所管理,校园内部面向师生的文化娱乐及餐饮商业场所要依法经营,不得侵害广大师生利益。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充分认识本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落实、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并将隐患排查情况及整改措施于年月10日前上报县局国保大队。
(二)加大宣传,强化意识。各单位要大力宣传本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要加强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切实贯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各单位要针对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大力加强法制教育,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适合教育发展要求的安全管理机制。
五、明确警种职责
此次中央会议明确,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安全责任第一责任人。按照省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明确各警种工作分工和职责。各派出所所长是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的第一责任人,社区民警是直接责任人,国保、治安、巡警、交警、刑侦等公安警种各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
1、国保文保部门要抓好校园内部管理的保卫制度建设及安全措施的落实,保卫工作信息的上传下达;国保网监部门要抓好校园周边不良网吧的管理和治理,严格落实实名上网制度;
2、治安部门要牵头抓好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
3、交警部门要抓好学校周边的安全秩序治理和整顿;
4、巡警部门要加强上、放学时段的巡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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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案件被报道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在伤害已经发生的情况下,除了将案犯绳之以法,如何防微杜渐更为重要。虽然几个案例发生的地点不同,但细细分析之下,不难发现这些案件中的共同点:出事幼儿园均系无证经营;两起案件均由内部工作人员实施;案件都造成了数名儿童被伤害的严重后果。
而几乎在同期,上海浦东新区的合庆镇也发生了与幼儿园相关的刑事案件,只不过,这起刑事案件并不是直接针对幼儿实施的,而是各幼儿园为了抢夺生源引发的寻衅滋事案。2011年5月11日,无证经营幼儿园的唐某,因争抢生源等,在办学过程中与同样开设无证幼儿园的张某发生矛盾,遂纠集多人将张某殴打致伤。次日,张某等人为报复,又纠集社会人员40余人,携带砍刀、钢管、棍棒等工具持械斗殴,将唐某等多人打伤,在当地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
无证幼儿园为何存在,园中安全隐患是否仅限于此,这究竟是个案还是一种社会现象?找出问题的根源,并针对性地加以解决,是摆在检察官面前的一道难题。“越是难,越要迎难而上,再也不能让孩子们受到伤害了!”抱着这种信念,闵行检察院与浦东检察院张江分院侦查监督部门(简称侦监部门)的检察官们分别开始走访调查,查找问题根源。
幼儿看护点问题重重
不论是闵行的华漕镇,还是浦东的合庆镇,都存在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托难的问题。合庆、蔡路地区只有公办及民办幼儿园四所,无证办园问题突出。而华漕则存在多所只是在街镇备案,而未通过审批的幼儿看护点。
检察院与当地教育局、政府等部门协同合作,通过排摸调查发现,这些无证幼儿园或看护点中,有的硬件条件基本可以,按规定申办即可;有的则条件较差,需要大力改进;有的甚至存在相当大的安全隐患,需要立即关停。
在走访中,调查人员发现,对于一些条件非常有限的看护点而言,大规模的幼儿数量,所带来的安全问题不容乐观。根据上海市相关规定,幼儿数与看护人员数(专指进教室看护幼儿的人员)之比应控制在15:1之内,能达到这一标准的看护点只占大约1/5。有的看护点甚至规模超大,达到两三千人以上。因缺少专业看护人员,有的看护点就用工作人员兼职来解决。比如,其中一家看护点的保安要兼做厨师,此外还要临时看管幼儿。一些看护点看护人员素质偏低,未持证即上岗。
浦东新区的合庆镇自2008年以来,共出现无证幼儿园24所,接纳来沪人员子女2000多人。闵行区则有近百所幼儿看护点,看护儿童万余名。虽当地政府几经管理,但仍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
问题远不止一个,人多往往“地方小”。 近一半无证看护点的人均活动面积在一平方米以下,甚至个别的还不到0.5平方米,一间十平方米左右的房间容纳了40名幼儿,连墙根、墙角、门后都坐满了人。这些看护点的开设地点多为当地农民的自建别墅,在房东不允许租客对房子进行改造的情况下,办园者为了节省成本,往往不对煤卫设备进行改造,就加以租用,这不仅限制了幼儿的活动面积,还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为了防止周围居民提意见,办学点常常是门窗紧闭,不通风换气。
有的看护点虽为旧校舍改建,但盥洗、午睡等条件也不符合幼儿需求。有的看护点因为人多地方小,只能二人合睡一张床,合用一条被;个别还有趴在桌上午睡甚至睡地上的情况。
除了这些问题外,看护点的安全隐患也很多。比如,多数看护点的电插座位置低,无防护;楼道口没有防护栏;幼儿娱乐设施螺丝松动等。还有的看护点周边环境很差,开在网吧旁边或商场楼上,有的建在鸡舍旁,恶臭扑鼻。
这些无证幼儿园或看护点,不仅不能保证儿童的安全,甚至连周边社会治安都被“拖下水”。由于需求量大,无证开办的幼儿园数量急剧膨胀。在利益驱动下,有的经营者为争抢生源采用非法手段,甚至雇用一批“打手”,“生意”争执不下时,还会持械斗殴,严重影响当地治安。
发挥检察职能,用心呵护“花朵”
符合办园条件的按程序报批即可,关键是如何对存在问题的幼儿园进行整改。
实地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外来人口聚集导致无证幼儿园、看护点大量滋生;相关职能部门权责不清导致监管成为盲区。这些距离市中心较远的村镇上集中了大量的外来人口,需要开办相当数量的幼儿园才能满足需求。这种收费相对便宜的看护点应运而生,就成了解决外来人口子女入托的主要方式。因此,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看护点和幼儿园,采取“一刀切”的方式予以关停,显然不能解决问题。
闵行检察院和浦东检察院张江分院的侦监部门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立足本职,发挥能动,推动案发单位堵漏建制,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闵行检察院分别向华漕镇人民政府、区教育局制发《检察建议书》,针对发现的问题,逐项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制发呈阅件、闵行侦监信息向区政法委、市检察院作专题反映,引起了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分别作出专门批示。
在有关部门进行排摸、整治的过程中,侦监部门积极跟进,与区教育局、镇政府一道,实地走访,查找问题。在收到相关部门反馈的数据后,从检察监督的角度作出分析,提供建议,并监督整改情况的落实。
收到检察建议的部门,对问题十分重视,根据区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采取了“堵疏”结合的办法进行整治。区教育局组成调查小组,对全区三级幼儿园、看护点的硬件、安全、卫生、人员资质等进行全面检查,把符合要求的作为三级幼儿园和看护点予以保留,不符合要求的坚决关停。这项措施不仅缓解了入园难问题,对保障幼儿安全和提高办园质量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而对于保留下来的幼儿园和看护点,华漕、合庆等地镇政府则花大力气进行了整治。当地镇政府联合村委、派出所、综治办、镇教委等部门形成监管网络,协调各方力量,完善监管和执法机制。同时,还出台相关文件,强化学前儿童看护点的园舍、人员、卫生、安全等基本标准管理要求;建立联席会议、责任追究以及日常监管等一系列长效管理机制,将幼儿园、看护点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各镇的考核范畴和重要指标。
为了保障幼儿安全,闵行区教育局还成立了区、镇两级学前儿童看护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按与看护点数1:8的比例,配备具有一定综合管理能力的专职托幼辅导员,同时为每个看护点配备两名专职保安,安装110报警装置及摄像头等设施,切实保障幼儿安全。
华漕镇成人学校还开设保育员培训课程,以提高保育员队伍的整体水平和能力。在整合资源、优化结构的基础上,华漕镇计划2012年年底前取消所有看护点,并设立集体投资开办的民办三级幼儿园,并由公派幼儿园委派骨干教师担任园长。
针对在调查中发现的看护点收费随意,克扣幼儿伙食费的现象,华漕镇教委办从2011年10月8日起,对镇上的16个幼儿看护点派出专管员,实行蹲点督查,重点对保教人员数量和资质、安全设施配备、收费标准和情况、幼儿餐费使用等实施严格督查。
一系列整改措施的推行,确保了民办幼儿园及看护点安全、规范、有序的运行,满足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需求,得到了广大幼儿家长的一致好评。■
侵害幼儿案件引关注
案例一:
2011年6月16日,上海闵行区纪王派出所接到多名女童家长报案,称自己的孩子在本区华漕镇某幼儿园内,被该园保安韩某强制猥亵。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随即对本案立案侦查,并在该幼儿园内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调查,韩某在幼儿园担任保安期间,多次利用其看护儿童午休的时机,以抚摸下身等方式对多名女童进行猥亵。根据后续调查,这是一家尚未通过正式批准,无证经营的幼儿园。
案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多方关注。许多家长在深表气愤的同时,又不免陷入担心:谁来保证孩子的安全,到哪里去找又安全又方便的幼儿园呢?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闵行检察院)在获悉此案后,迅速指派侦查监督科安排专人提前介入,向公安机关了解案情。考虑到被害人年龄较小,遭到猥亵后可能导致心理问题,检察干警又建议公安机关指派专人对遭到侵害的幼儿进行心理疏导。与此同时,案件的审理也在紧锣密鼓进行中。2011年11月,韩某因猥亵儿童罪被依法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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