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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方案名称: 石门三中开展小实验、小制作、小发明、小设计、小论文评选活动的方案
活动方案目的 : 以提高广大师生科学文化素养为目标,让学生在“五小”制作中得到更多的动手能力的锻炼,以提高广大师生科学文化素养为目标,提升全体师生的科技创新意识;开展以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学知识为主的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提高我校学生的科学素养,提升我校师生的科技创新能力。
活动方案所涵盖的学生人数:七年级、八年级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施科教兴校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创新的希望在青年人,培养青年人的创造力的基础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造力或创造精神是教育所追求的最重要目标之一。根据石门县教育局关于《石门县教育系统“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实施方案》 (石教通〔xx〕29号)和 《石门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小实验、小制作、小发明、小设计、小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学习、研究、创新、发展”为工作思路,全面贯彻县教育局关于《石门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小实验、小制作、小发明、小设计、小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以提高广大师生科学文化素养为目标,提升全体师生的科技创新意识;开展以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学知识为主的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提高我校学生的科学素养,提升我校师生的科技创新能力。
二、总体目标
通过这一次的《石门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小实验、小制作、小发明、小设计、小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的活动,要达到以下目标,制定完整的发展规划和计划,做到有计划、有目标、分阶段地加以推进和实施。完善科技创新活动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激发全校师生支持、关心、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的热情。不断丰富我校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内容与方式,培育我校教育工作者和学校师生的科学精神与科学态度,普及科学知识,提升科学素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科技活动与知识产权教育活动相结合,设计组织富有创新意义的科普创新活动,促使我校科普教育工作能上一个台阶,争创“县级科普特色学校”、“市级创新大赛优秀组织”、“省级青少年科技活动示范基地”、“部级中国少年科学院科普基地”。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加强对“五小”活动工作的领导
成立石门县第三中学“小实验、小制作、小发明、小设计、小论文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校长袁黎明任组长,副校长冯仁炅任副组长,其他处室负责人,处室成员,班主任和全体物理、化学老师为成员。
(二)积极开展“五小”制作系列活动
1、 开展小实验创作活动。
全体物理教师、化学教师、生物教师、研究性学习教师、要对部分对实验有爱好,并且有较好实验基础的学生要做到一对一的辅导,让这一部分有特长的学生对已经学过的实验有更深的理解,在理解已有实验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能对现有的实验进行改造和创新,保证这一部分特长学生被辅导率达100%。学校将定期组织小实验创作比赛。小实验创作比赛将由物理活动小组、化学活动小组、研究性学习活动小组和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举行。
2、开展小发明创作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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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配合人事部门完成75名乡村小学教师考试、录用、分配和岗前培训等工作,严把教师质量关和入口关。
3、选派精干力量,抓紧规划测算,制定出一个完整、详细的全县“普九”工作规划和具体的实施方案,交州教育局审查并报县委政府审批,为县委政府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4、认真组织好*—*学年的期末考试和对学校工作的考核评估。加强对《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和执行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搞好扶贫助学工作,建立“控辍保学”的长效机制,全力确保小学高段学生的巩固和回收工作,全力以赴抓好*—*学年的初中招生工作,确保1400名初中一年级学生的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5、加快“两基”攻坚、《十年行动计划》项目工程的建设施工进度,在确保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务必在秋季开学前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6、在国庆期间,组织召开好*县第五届教职工篮球运动会和“阿诗且”比赛,利用此次活动再次作好“普九”宣传,为完成全县“两基”攻坚目标任务酿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7、加强督促和指导,严格按照“分乡‘普九’工作进度安排表”的规定,完成十个乡各阶段的“普九”工作任务。做好*年12个乡“普九”的各项准备工作。
8、进一步搞好百乡扶贫和对口支教工作,按计划完成中英项目指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组织一次较大规模的百乡扶贫单位联谊活动,进一步研究协调下一阶段的扶贫支教工作。
9、协助组织部门,完成城区学校领导班子的考察任命和乡科级领导干部的推荐考察工作。通过认真考察考核,对个别不能胜任工作的片区和乡中心校校长进行适当调整。搞好一年一度的教师调配工作,合理配置城乡教师资源。
10、尽快启动巴普镇初级中学的工程建设和*年的《十年行动计划》项目,完成牛牛坝初级中学的规划设计,启动教学楼工程,做好其他工程的前期筹备工作。
11、加强协调,促成“普九”学校硬件建设的举债施工工作。
12、结合干部作风整顿,开展师德师风教育,重树教师新形象,把师德考核作为学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切实转变学风和校风,严肃校纪。
13、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搞好各学校的财务内审工作,将内审情况作为学校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学校财务账簿表册按月验收,合格拨款制度。认真完成*—*学年基础教育事业报表的填报工作。
14、认真做好大中专招生工作,按时完成成人高考和成人自考工作,确保各项考试考务工作的公平、公正与安全,杜绝考场舞弊现象。
15、按计划认真组织完成中小学教师、校长的省、州、县各级培训任务。
16、按计划完成双语一类模式学生的招生任务,进一步恢复双语教学两类模式的办学规模。
17、加强教育科研,努力探索素质教育的新方法,促进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18、启动并实施现代远程教育,与州技装所配合,完成全县三种模式的远程教育装备任务。
19、认真搞好成人扫盲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进一步规范寄宿制学校的小农(牧)场建设。
20、严格按制度做好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和年度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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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坚持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坚持办一流教育,育一流人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教育现代化。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和省教研室、教科院的工作要求,深入贯彻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与改进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精神,围绕“有效教学”这个核心,突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两大重点,做好为“教育教学、行政决策、自我发展”的三方面服务,履行教研部门“研究、指导、服务、管理”四项职责,为温州教育更好更快地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重点目标
(一)研究目标
1. 完成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温州地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策略研究》。
2. 继续编写中职文化课地方实验教材;编写出版《校本教研行动在温州》、《珍爱生命》师生读本;编写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学科《教学课例设计》。
(二)指导目标
1. 考核92个市级名师工作室,表彰优秀工作室主持人;召开名师工作室经验交流会。考核全市第一、第二层次骨干教师。举办2次特级教师骨干教师大讲台(初中段、小学段)网络直播教学活动,举办20期名师大讲堂。
2. 大力倡导有效教学,总结、推广有效教学的经验。深化、细化普高“分层指导、分类推进”策略;加强对高职单招单考的教学研究;实施初中毕业生英语听力和口语考试。开展“精品百课”活动(初中);启动小学课改领航系列现场会。
(三)服务目标
1. 运用《教育部中小学生学业质量分析反馈指导项目》报告,研究分析抽样地区、学校的学生学业质量状况及影响因素。完善学业质量监测评价oar系统。建设小学新课程学业质量检测命题资源库。
2. 评选表彰“小数学家”,启动“小科学家”、“小文学家”培养计划。
(四)管理目标
1. 做好《温州教育》栏目调整及改版工作。验收农村义务教育“教学四项规范达标”学校(第三、四、五批)。
2. 制订与绩效工资制度相适应的教研(科研)员岗位绩效考核制度。举办教研(教学)工作论坛;评选优秀教(科)研员、优秀教研组长。
三、工作任务
(一)推进课程改革,突破疑点难点
1.开展“疑难问题”培训。反思、总结新课程实施情况,做好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工作。高中、初中、小学继续开展新课程新教材“疑难问题解决”专题培训,针对前阶段课程改革中学科教学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搭建研讨与培训平台,聚焦课堂,关注有效教学,建设生本课堂,突破教学疑点与难点,提高一线教师新课程新教材的教学能力,努力把新课改理念转化为教师的有效教学行为。
2.编写优秀课例设计。总结、整理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以来全市高中课堂教学的新进展和新成果,编写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学科《教学课例设计》(暂名),推广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优秀课例设计,为高中教师研究和改进课堂教学搭建交流与分享的平台。进一步完善我市课改信息网络体系,以《温州课改资讯》为载体,及时反映我市在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中的经验与成果。
3.实施“三小”培养计划。健全评选奖励机制,评选“小数学家”,启动“小科学家”、“小文学家”培养计划,建设“数学家摇篮”工程基地学校、“小科学家”培养基地学校、“文学社联盟”,推广温州市实验小学的“家庭实验室”建设经验;设计与学生的学习、生活实际相联系的系列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ji发学生的兴趣爱好,努力发现、选拔和培养具有潜质的青少年数学、科学、文学的优秀苗子,鼓励他们立志投身数学、科学、文学的探索、研究,尽早培养他们的创新意识和能力。
(二)深化教学研究,倡导有效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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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大学与中小学互补互益模式
大学与中小学合作的思想最早起源于19世纪末,最初的目的是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当时美国著名哲学家、教育家约翰·杜威在芝加哥大学开办实验学校,把当时的手工训练、新教学方法以及学校与社会的联系等因素融在一起,为师范生提供了在实验学校教育实习的机会,并让中小学教师到大学里学习各种类型的课程,大学与中小学合作的思想从此开始孕育。到20世纪初,哈佛大学校长埃利奥特组织召开了大学与中小学教师的联席会议,讨论如何改进教育与教学方法,与会者主张大学应当更多地参与到改进中小学教育中来,从此大学与中小学的合作理念开始在美国教育领域慢慢被接受。到20世纪80年代,美国教育改革进入高潮时期。在教育变革此起彼伏的呼声中,越来越多的大学和学区认识到,教育改革势在必行。在此时代的“学校重建”教育改革运动中,许多学者提议大学与中小学应该建立互补互益的合作关系,这样才能保证大学和中小学的共同发展。至20世纪90年代,有学者提出了所谓联合办学的教育研究和发展模式,主张大学应与中小学联合起来,互取所长,共同促进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发展。这种模式很快在各国得到了应用,其中以英国的“以中小学为基地”的教师培养模式和美国的“专业发展学校”最为典型。随后在欧美和一些发展中国家越来越多的大学也与公立中小学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合作,许多学者也致力于此研究,出版了大量专著和研究论文。
二、大中小学共同参与校改项目
1985年,美国科学促进协会制订的《普及科学——美国2061计划》,该计划希望从1985年哈雷彗星接近地球到2061年再次接近地球时,能使美国科技教育达到世界最高水平,确保美国科技超级大国的地位。这项计划覆盖全美范围内的从幼儿园到高中阶段的科学教育改革。这是美国进行科学教育改革的主要项目,也是最早的由中小学教师、大学教师和中小学家长共同参与的校改项目。一批专家学者用教育理论、心理理论,在中小学搞调查,做实验,提出新理论,接着就由一批学校、教师去实践、去推广。美国2061计划组织科技人士完成的研究报告《面向所有美国人的科学》和《科学素养标准》等,受到中小学教育界高度评价。调查表明,有85%的教师认为《科学素养标准》影响了他们的科学课程教学。
2010年6月,美国国会通过《美国竞争法》,目的是通过加大对从小学到大学各个层次的stem(science,technology,engineering,and mathematics)教育的投入,确保美国在21世纪的全球竞争力。在美国首都华盛顿举行的关于推进美国科技创新的研讨会上,布朗大学前校长鲁斯·西蒙女士表示,高等教育在美国创新人才培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大学能否发现和培养更多具有科学潜质的学生,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美国中学科学教育的质量。美国大学有义务帮助数以万计的优秀学生成长。她所在的布朗大学的教师、学生参与了学校所在地普罗维登市从学前班到高中的有关科学培训项目,如地质学专业的研究生给当地小学生上课,当地中小学教师到布朗的实验室接受培训等。美国政府近两年进一步加大了对stem教育的支持力度,先后推出40亿美元的“赶超一流”教育基金,鼓励各州改善stem教育以及其他教育慈善项目,并会同企业、基金会和全美75所著名公立高校,加大对基础教育阶段理工科教师的培养和培训。政府还要求全美20万名为联邦政府工作的科学家多去学校演讲和参与课外活动,以激发年轻人对科学知识的兴趣。
同时,一些大公司通过参与协会的活动回馈社会,树立公司企业的形象。如日本东芝公司的一个资助项目已经有16年,主要意图是扩展孩子们的想象力和团队精神;还有ge公司等,均有很多合作项目。科学教师可以写提案来争取这些项目。这项活动开展后,在近两年的暑假中,美国中小学生踊跃参加大学等机构开设的数学和科学暑期强化班,这也是美国政府、高校、企业合力培养中小学创新型人才的一个侧面。
此外,美国政府还非常重视科普与学校科学教育的联系。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实施的非常规科学教育计划就是这一重视的重要体现。该计划之一是要使科普项目的有关设计方案和材料能被中小学教师所利用。为此,它鼓励科普项目机构聘请中小学教师参与项目开发,担任项目顾问小组的成员等,很多科普项目大大丰富了学校的科学教育。
三、重视从小学三年级至初中的创新能力培养
继美国之后,英国教育界也普遍认识到,科普教育与学校科学教育的融合,有助于解决目前学校教育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学生学习科学课的兴趣低,教师教学方法单调死板以及教科书存在的局限性等。英国研究委员会近年来通过鼓励科学家、研究人员到中小学校开展活动,来支持中小学校的科学教育。青少年对科技的兴趣及在科技活动方面的能力是随着年龄的变化而改变的。因此,近年来英国特别注重对小学三年级至初中年级学生的科普教育。根据研究,很多学生是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开始对科学失去兴趣的,因此,英美等国家开始特别专注小学三年级至初中段学生的科普教育。
四、科学家与教育家共同助推“动手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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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艺术普及教育设想
(节目部 陈琪 xx年年8月)
科技文化艺术中心环境优美、功能齐备、定位高雅。她不仅仅是一座展示典雅艺术的殿堂和国内外高雅艺术交流的平台,更担负着向大众推广艺术、吸引更多市民走入艺术圣殿、提高群众艺术欣赏水平的使命。因此我们的艺术普及计划也越发显得意义深远。
根据中心的设施功能、结合中心2011年演出计划,同时对苏州及周边地区的艺术教育状况进行初步调查之后,拟定了这份《2011年艺术普及教育设想》。
首先,“艺术大课堂”的内容和形式,分为以下八类:(一)免费参观日;(二)经典芭蕾;(三)市民音乐会;(四)大师班;(五)名家讲坛;(六)梦想舞台;(七)新奇体验;(八)imax之旅。
所有这八类内容,都以推广高雅艺术、提高全民艺术修养、扩大本中心的社会影响力为目标:
(一) 免费参观日
【内容】 引导群众参观科文中心,包括大剧院、演艺餐厅、电影城、陈列馆等。由技术人员展示先进设备。如有需要,可以增加观看演出时的礼仪介绍等内容。
【效果】 使更多市民了解科文,展现科文中心的亲和力和吸引力。为市民们顺利、有序、正确地观看演出打好基础。
【时间】 每个月的第二个星期六,9:30~11:00
【票价】 免费公益活动
【支援】 客服部、工程部
【备注】 全年预计13次。暑假期间如有需要可在七月增加一次。11年适逢北京奥运会,八月暂不增加。
(二)经典芭蕾
【内容】 由《voyages》舞蹈团表演经典名剧选段。地点为科文中心大剧院舞台。
【效果】 给爱好芭蕾舞的普通市民、或是正在学习芭蕾舞的少年儿童创造欣赏高水准芭蕾表演的机会。古典的芭蕾与华丽的舞台结合之后的美,是练功房中无法体会到的。定期的表演利于品牌的树立。
【时间】 2011年三月起,每个月的第二或第三个星期日,上午9:30~11:00
【票价】 20~30元
【支援】 科文演出公司《voyages》舞蹈团
【备注】 2011年全年预计10次。
(三)市民音乐会
【内容】 以亲民的票价,邀请专业艺术家 / 团体来大剧院演出。演出形式可以包括交响乐、协奏会、独奏会、演唱会、舞蹈、话剧、戏曲等等。演出内容多选经典名段。
【效果】 降低高雅音乐的门槛,以一张电影票的价格欣赏到专业艺术团体高水准的表演,必能吸引众多的普通市民走进大剧院、感受音乐魅力、亲近艺术。【票价】 20 / 40 / 60 元
【支援】 苏州及周边的专业艺术家 / 团体
(四)大师班
【内容】 由国际、国内的大师级艺术家开设大师班,为学生和艺术爱好者举行讲座、演示和现场指导(如xx年年10月的马友友大师班)。
【效果】 能够亲近大师、得到大师的指导,对于学生而言是非常珍贵的经历。大师的从艺经历与人格魅力,可能将影响学生的整个艺术人生。
【票价】 免费公益活动
【备注】 大师班的举办将根据大剧院演出计划来设计。2011年计划邀请话剧名导、昆曲名家、现代舞大师,期望举办2~3次。
(五)名家讲坛
【内容】 邀请省内外艺术教育家、艺术研究专家和艺术表演家,定期开设艺术讲座。对象为学生、教师、市民、青年艺术家,类别包括音乐、芭蕾、歌剧、戏剧等,教育方式包括讲座、视频、示范、互动。
【效果】 这是一个面向任何人的艺术讲坛。讲坛的时间和专题可以大致固定,形成较为完善的艺术教育体系。也可以结合大剧院的演出,安排有针对性的讲解,能提高观众对演出的理解和欣赏水平。
如果在艺术考级(钢琴、芭蕾、古筝考级等)之前安排此类讲座,也必能收到较好的社会效应。
【票价】 20~30元(或免费)
【备注】 2011年举办4~6次名家讲坛。
(六)梦想舞台
【内容】 联系、组织和筛选苏州和周边城市的艺术爱好者、民间艺术团体,登上本中心大剧院舞台,进行交流表演。
【效果】 对于爱好艺术的学生和业余爱好者而言,大剧院的舞台无疑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尤其结合了“免费参观日”活动之后,这个舞台或许会成为越来越多人的梦想。给他们一个表演的机会,也就是给他们一个实现梦想的机会。这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本中心在少年儿童、高校学生、普通艺术爱好者中的知名度和亲民度。
【备注】 每年举办1~2次。目前比较有可操作性的项目有:苏沪高校话剧社交流、苏州青少年器乐演奏交流、苏州中小学及民间合唱团体交流
【时间】 若涉及高校,则选择4月或11月(避开寒暑假),其他除避开考试期外基本无限制。
【票价】 免费公益活动
(七)新奇体验
【内容】 对于一些特殊形式的演出(例如人偶音乐剧、影绘剧), 除了艺术家的表演外,演出使用的道具也会让少年儿童觉得新奇和神秘。在引进此类演出时,安排小规模的讲解会,让孩子们接触道具、亲身体验。
【票价】 免费
(八)imax之旅
【内容】 本中心电影城的imax影厅属江苏省首家。imax对绝大部分观众而言是一种全新的感受。因此计划结合中小学每年的春游和秋游,安排imax体验活动。据了解,联合院线的imax科教片有太空漫游和深海探险两类主题,每片时长约为40分钟,身临其境的震撼时空之旅寓教于乐,非常适合中小学生观摩。本文分页:(1)编辑推荐与《苏州科技文化艺术中心2011年艺术普及教育计划》关联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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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 imax科教片欣赏+科文中心免费参观,大约需时2小时,加上科文周边的红枫林景观、湖滨新天地景观区和李公堤,形成了金鸡湖文化游。这样的春游或秋游结合了欣赏宜人景致、参观艺术殿堂、体验尖端的imax视听震撼三个方面,既安全、又高雅、又有科技含量,一定会受到学生、老师和家长的热烈欢迎。
【时间】 四月 / 十月
【票价】 imax科教片15元,参观免费。
本计划是一项公益事业,旨在为普及高雅艺术、提高全民艺术修养做出贡献。希望得到所有艺术爱好者、艺术教育家/单位、艺术表演家/团体的认可与支持。
如果您有兴趣关注本计划的最新进展和活动信息,或是对本计划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与我联系。
谢谢!
苏州科技文化艺术中心 ( sscac.cn)
陈 琪 maggie chen
节目部 执行
苏州工业园区观枫街1号
电话:0512-66606492 13913189985
email:maggiechen@ssc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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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与《苏州科技文化艺术中心2011年艺术普及教育计划》关联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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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抓好《教育规划纲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1.全面学习宣传《教育规划纲要》
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传达学习《教育规划纲要》精神作为主要内容,2010年7月22日集体调研了教育工作,专题研究了我省教育改革发展问题。举办时代知识前沿讲座等,宣讲《教育规划纲要》精神,省级副厅以上、州(市)副处以上、县级副科以上干部参加了专题学习。每年召开云南省教育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系列重要讲话、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省“两会”精神等,落实推进年度教育改革和发展工作。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组织了由百名专家学者和省教育厅领导干部组成的宣讲团,赴全省各地各校开展300场专题报告。同时,各地各校抽调领导干部、理论骨干等组成宣讲组,分层次分领域分对象进行深入学习和广泛宣讲,切实把《教育规划纲要》宣传到基层。
2.建立组织领导和教育咨询机制
成立了由省长任组长,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和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党政群20多个部门组成的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建立了部门协调机制,研究部署、指导实施教育体制改革工作。2013年,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云南省委成立了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文化教育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等8个专项小组,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成立了教育体制改革小组,进一步强化了对教育改革的组织领导,健全了改革工作的高位推进、上下联动的机制。建立省级部门横向协调机制,规划和启动了农村初中改造工程、民族地区薄弱高中建设工程、农村义务教育“两个全覆盖”等一批影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工程项目,并根据在校生规模对省教育厅所属高校事业编制实现动态调整。建立专家咨询机制,成立了云南省教育咨询委员会,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题调研和理论研讨,对重大教育改革发展政策进行调研、论证、评估。
3.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
首先是在省《教育规划纲要》中全面贯彻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精神。2011年5月,云南省《教育规划纲要》正式印发。2011年5月24至25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我省《教育规划纲要》进行总体部署,并提出云南教育未来10年将与全国教育发展战略目标一致,实现“两基本,力争一进入”和“三共同”发展目标。其次是层层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在云南《教育规划纲要》编制的同时启动编制“十二五”规划,并于2012年正式印发。各州(市)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组织专门力量深入调研,制定了当地教育改革发展“十二五”规划,出台促进地方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文件等,将《教育规划纲要》精神落实到基层。再次是省部合作共同推动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签署了《加快云南教育事业发展、推进云南桥头堡建设战略合作协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印发了《教育部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滇西边境山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共同推进计划(2012―2017年)》,在多个方面加强合作、高位推进。
截至2015年底,全省有各级各类学校31 137所,在学学生总规模达1 351.57万人,有教职工60.20万人,比2009年的53.92万人增加6.28万人,专任教师51.82万人,比2009年的45.95万人增加5.87万人。对照《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战略目标,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较好,部分已提前实现;高中阶段教育中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明显滞后,普职比大体相当目标试点难度极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距离全国平均水平仍有较大差距。
二、统筹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发展
1.大力发展学前教育
一是完善学前教育体系。颁布实施了《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云南省学前教育3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等文件;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等,大力推进公办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积极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实施民办示范幼儿园奖补政策;引进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审标准及评估指标体系;实施省级示范幼儿园对口帮扶薄弱幼儿园制度;建立贫困幼儿学前教育生活补助制度;开展边远地区巡回支教试点项目,努力形成多元化的办园格局。
二是提升学前教育质量。通过设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省级实验区和省级实验园,把《指南》所倡导的先进教育理念和科学教育方法落到实处,提高幼儿园的保教质量。通过新增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提升幼儿园办园水平。通过开展一级一等示范幼儿园等级评价工作,在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基础上加强了优质园的培养和建设。
三是加大学前教育投入。2011年至今,全省共获得中央实施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四大类七个重点”项目资金21.4亿元,中西部地区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项目资金4.8亿元。从2011年起,省财政连续5年,每年安排1亿元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2014年,省级投入1亿元学前教育项目资金用于扩大资源、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园资助、民办幼儿园奖补等。启动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争取中央资金9.33亿元,省级投入1.12亿元。
四是推动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各地在编制总量内,通过优化调整,保障幼儿教师编制所需,采取灵活的用人方式,确保幼儿园建成后有合格的教师。昆明市设立幼儿特岗教师计划,2012―2013年共招聘329名幼儿特岗教师;富宁县招聘幼儿专任教师93名;景洪市为市幼儿园世纪金源分园增加编制51名。2011年至今,国家和省级共安排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经费6 140万元,完成“国培”计划10 954人次,完成1 100名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培训和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省级培训,建设幼儿园名师工作室20个。
五是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学前班工作的指导意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云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等规章制度,提高了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2014年7月起施行的《云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对收费项目和标准做出了规范,保障了受教育者和幼儿园双方的合法权益。印发了《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民办幼儿园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清理整治内容、相关处理意见,强调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地规范办园行为。
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有各类幼儿园6 540所,其中,公办园2 256所,民办园4 284所;在园(班)幼儿129.40万人,其中,公办园在园人数61.12万人,民办园在园人数68.28万人;教职工81 455人,专任教师49 018人,专任教师与园(班)幼儿比为1u26.40;专任教师专科以上学历占比73.51%;生均图书5.96册;生均园舍建筑面积5.11平方米;学前一年毛入园率92.16%,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63.82%,超额完成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85%,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提高到55%”的目标任务。与2009年相比,全省幼儿园增加903所,新增省一级示范幼儿园38所;在园(班)幼儿增加37.23万人,教职工增加41 133人,专任教师增加23 679人。
2.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一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与教育部签署了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备忘录,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确保“到2020年,全省95%以上的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目标的实现;全面实施五位一体的学校标准化建设,统筹实施“两个全覆盖”和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全覆盖,将全省129个县(市、区)全部纳入“改薄”范围,2014年已下达“改薄”专项资金共41.12亿元;开展了新一轮中小学区域布局调整,制定下发《云南省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出台《云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逐步缓解择校热的意见》等相关文件,使“择校热”得到有效缓解。修订完善云南省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方案,增强了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操作性、评价的客观性,减轻了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从2009年的小学300元/生・年、初中500元/生・年,提高到了2014年的小学600元/生・年,初中800元/生・年。2013年开始,对民办学校也给予公用经费补助。2015年底,昆明五华区等9个县(市、区)通过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督导认定。
二是改革创新师资队伍建设体制机制。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取得成效,首批共有30名中小学教师获评正高级教师。免费师范生教育有所突破,职业教育、学前教育以及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教学教师也纳入项目范围,在昆明、红河、昭通、怒江等地推广实施。全省所有乡镇及以下农村学校教职工获准享受每人每月500元的乡镇工作岗位补贴,昭通绥江、盐津、镇雄等6县继续实施偏远艰苦地区教师津补贴制度,开远市设立农村教师终身任教奖励基金并对一师一校教师每月增加100元补贴,留住优秀教师的机制得到强化。“云南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和“未来教育家成长计划”进展顺利,统筹实施“云岭教学名师”工程,完成了700人特殊教育专职教师培训工作。
三是治理教育“择校热”现象。我省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全省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贯彻意见,对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学行为、维护教育公平起到了重要作用。从2012年起,全省统一从一级普通高中学校公费学位招生总数中划出一定比例(不低于招生总数的30%),定向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生志愿择优招生的“定向择优”录取办法,一定程度上缓解优质高中的“择校热”现象。
四是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省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办法的通知》《关于普通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和《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假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规定严禁以单一的升学率指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关于普通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要求,除周六可组织义务教育九年级、普通高中三年级学生在校内进行教学活动外,学校及教师不得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开展任何形式的教学活动,严禁在职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班和补习班,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
五是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按照“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全力解决农转城子女就学问题。出台了《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的意见》《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同城同教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云南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通过校舍新建、改扩建、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民办教育机构等途径,努力扩大教育资源,大幅度增加学位,保障每一个农民工子女都有学上。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改善接受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学校的办学条件,2014年,云南申请国家资金2.5亿元,省级财政计划每年安排2亿元资金,专项用于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将接收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较多的昆明、曲靖、玉溪、红河和大理5个州(市)作为全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工作试点地区,安排2亿元试点资金。
六是提高义务教育质量。2010年初,成立了云南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负责全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在全省聘请了20名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首席专家,遴选了360名省级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专业人员,组建了全省范围内的教育监测评估调研联盟。研发了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工具,监测数据录入后达2万多条,通过对数据的预处理,多角度的统计分析,形成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总报告、咨询报告、学生报告、教师报告、校长报告共计10万余字。印发《云南省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强化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督导评估,建立云南省现代学校评估体系和评价机制,形成推进义务教育质量螺旋上升的发展格局。
截至2015年底,全省有小学教学点3 308个、完全小学12 413所、普通初中1 682所。与2009年相比,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从98.29%提高到99.68%,小学辍学率从0.76%降低到0.23%,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从87.6%提高到89.7%,初中阶段毛入学率从103.12%提高到106.36%,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从88.43%提高到93.3%。
3.加快发展普通高中教育
一是普通高色化学校创建任务圆满完成。下发了《云南省推动普通高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力争用3~5年的时间创建30~50所高色化发展实验学校。通过两年努力,全省共创建50所(其中,2013和2014年各创建25所)普通高色化发展实验学校,共安排1 000万元创建经费,创建目标任务提前完成。
二是推进高中课程改革。我省从2009年开始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坚持“统筹规划、积极稳妥、分类指导”的基本原则,要求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中规定的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的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实施新课程。2009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开始实施学分管理、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部达到合格及以上,且综合素质评价合格方能毕业。
三是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从2012年起,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工程,全省下达中央预算内资金5.6亿元,实施30个项目,主要用于配备普通高中课程必修内容要求的基本实验设备和完成普通高中课程必修内容的教学任务需配备的计算机和相关设备,包含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实验室、计算机教室,满足基本办学需要。开展了一级高完中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有效提高了一级高完中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四是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近年来,部分普通高中学校在招生过程中采取违规手段和办法争抢生源的情况较为突出。为了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行为,印发了《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学校按照严格招生宣传、招生范围、招生行为、学籍管理、责任追究等规定,认真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学校招生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五是完善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2002年至今,我省高中学校学费和住宿费一直执行《云南省计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适当提高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级中学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计收费〔2002〕749号)标准,其中学费标准为:一级一等学校每生每学期700元、一级二等600元、一级三等500元、二级400元、三级300元;普通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为:一级一等学校每生每年8 000元、一级二等7 000元、一级三等6 000元、二级5 000元、三级4 000元;住校生普通住宿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0~80元。全省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情况差异较大,昆明市和昭通市投入经费最多,分别为3 976.65万元和3 143.90万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占全省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35%,资助标准为一等2 000元/人・年,二等1 000元/人・年。
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有普通高中465所,其中公办普通高完中学校数为393所,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80.1%。招生数27.45万人,在校学生78.28万人,毕业生24.07万人,普通高中校均规模为1 683人,专任教师与学生比为1∶15.20。其中,一级普通高完中133所,招生14.20万人,在校学生42.39万人,毕业生13.84万人。与2009年相比,普通高中在校生增加了17.13万人,招生数增加了5.42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提高了21.5个百分点。
4.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一是现代职教体系政策框架基本形成。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决定的实施意见》《云南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对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成立了27个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建立了发挥行业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中指导作用的体制机制。着力开展34个职教集团组建和管理工作。
二是职业教育基础能力不断提升。2015年底,全省13个职教园区共完成投资182.66亿元,完成征地29 000亩,竣工建筑面积634万平方米,8个职教园区已投入使用,入驻职业院校58所,入驻学生26.19万人。2010―2014年,国家投入我省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75个,资金7.68亿元,加上各地配套3.96亿元,学校配套0.89亿元,基础建设资金达到13.71亿元。其中,获得国家专项资金1.8亿元用于“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省财政投入6 000万元用于33所学校购置专业设备和实训设备,投入8 960万元用于改善18所学校和红河州职教园区办学条件,投入1 042万元用于12所学校数字校园建设,投入180万元加强云南大学等5个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的建设,职业教育办学条件显著改善。2013年起,省政府每年安排高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1亿元,针对目前我省高等职业院校改革发展的薄弱环节重点投资和重点建设。
三是职业学校师资水平明显提升。从2010年开始,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工作,每年培训教师都在1 500人次以上,送到企业培训每年不低于150名教师,送出国培训每年不低于10名教师。统筹实施“云岭教学名师(中等职业教育)”、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工程、中职特聘教师计划等,首批认定中等职业学校17名“云岭教学名师”;实施中职特聘教师计划,每年特聘1 000名至2 000名能工巧匠,实现校园与职场的有机对接。
四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稳步推进。开展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单独考试招生改革试点;实施“知识+技能”和技能大赛优秀选手直接免试入学等考试招生办法;在部分本科院校中开展了高职本科、中高职一体化改革试点等,目前中高职一体化在校生达4.7万人,改革创新了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职业学校学生提升学历层次、提高技能等级的愿望,为建立中职、高职、应用本科、专业硕士相衔接的现代职教体系和贯通人才培养立交桥积累了经验。
五是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制定了《云南省开展部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2010―2014年,省级财政投入2 500万元专项资金,以9 000多所农村化技术学校为载体,引导乡、镇、村化技术学校,大力开展农业科技、实用技术的试验、示范、培训和推广工作,大力开展城市所需各类工种技能培训工作,使在乡农民留得住、进城农民能就业。2010―2015年,全省受培训的农民达到2 300万人次。
截至2015年底,全省有中等职业教育学校415所,在校生59.79万人,生师比22.69u1,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在校生比为1u0.76,固定资产总值84.59亿元;高职院校37所,在校生人数22.86万人,生师比为16.5u1,固定资产总值94.57亿元;乡村化技术学校9 274所,2010―2015年共培训农民2 429.62万人次。
5.稳步提升高等教育质量
一是建立健全高校特色发展的体制机制。印发了《关于推动部分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遴选了6所试点院校,推动地方高校向应用技术大学转型。高位推进滇西应用技术大学筹建工作,滇西应用技术大学于2015年4月获教育部批准筹建,成为我国西部地区第一所零起点新建的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已完成党政班子配备,3所特色学院建设加快推进。起草了《关于加强云南省高等学校分类管理的指导意见》,引导高校科学定位、差异化发展、特色发展。从2012年开始每年遴选2所高职高专院校进行特色骨干专业建设。创新性组织完成了2013年全省普通高校办学条件达标情况评审会,启动实施高职高专院校特色发展评估、独立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和本科院校审核评估,继续开展高等教育分类评估改革工作。
二是区域高水平大学建设进程加快。2012年至2014年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全省已下达中央资金2.5亿元。云南大学等4所高校进入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云南大学被纳入中西部高等学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项目,云南师范大学新增为省部共建高校。省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5亿元,专项用于区域高水平大学建设。
三是高校内涵建设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2014年11所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新增2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高校科研创新平台遴选立项高校重点实验室25个、工程中心9个。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意见》。实施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试点,立项资助博士生30名,资助经费60万元。实施联合培养研究生,深入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不断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开展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省内高校充分与国内知名高水平大学合作开展研究项目,为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提供了一大批决策咨询报告。启动实施了省级2期“质量工程”。全省高校总体债务减少,高校教育教学工作进入科学有序的提速发展轨道。
四是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2014年,我省27所高职高专院校首次开展高职对口中职考试招生改革,共录取对口考生697人。11所高职院校继续实施单独考试招生,共录取单招考生约5 700余人。
五是高校文化传承创新能力不断加强。深入推进全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建设内涵,结合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五四青年节等重大节日和纪念日开展“我爱我的祖国”“五月的鲜花――永远跟党走”“簇拥中国梦・喜迎国庆节”等大型系列活动。2009年起,连续5年开展云南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评选,先后评选出近100项优秀成果。2011年起,每年举办云南省高校文化节,云南高校文化节已成为云南省高校文化建设中的一项品牌活动。
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有高校71所,其中成人高校2所,普通高校69所;普通高校中,本科院校31所,专科院校38所,总校数比2009年增加了8所。各类高等教育总规模86.94万人,比2009年增加27.17万人,其中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61.46万人,比2009年增加22.10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2009年的17.57%提高到30.2%。专任教师达到3.70万人。2015年全省高校占地6.07万亩,比2009年增加1.06万亩,目前已基本建成了昆明呈贡高校新区和12个区域性职教园区并投入使用;2015年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6.53亿元,比2009年增加28.05亿元,增长77.39%。
6.重视发展继续教育
一是依托云南开放大学构建云南终身教育体系。2012年12月,云南开放大学正式挂牌成立,形成了以总部、分校及教学点为支撑的办学体系,初步构建了“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支撑云南终身教育的平台和体系。与全省16个州(市)、25所省内外高校、18个行业、33家企业分别建设地方、大学、行业、企业等四大支持联盟,基本形成了“一行两委”(学分银行,学分银行管理委员会和学习成果认证专家委员会)的学分银行组织构架;建立了学分银行、彩云学府和各办学单位“三位一体”、各司其职、互为支撑、协同发展的运行机制。制定了一系列云南开放大学学分银行管理制度和认证标准,探索高职学院间的学习成果衔接与互认。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办、教育部门主管、学校办学”的管理体制和高效率的运行机制。
二是继续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2014年,正式启动和实施职业教育与开放教育有机衔接的“专本衔接”改革试点,4个试点本科专业共计招生464人。坚持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和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为一体的双模式建设路径。已经有20所二级学院挂牌运行,其中4所为行业二级学院,进一步扩大与行业企业深度合作的步伐。正积极推进云南老年开放大学、汉语东南亚语教育学院、医学与健康学院等建设。
三是完善继续教育体制机制。印发了《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加强对成人教育办学过程管理和规章制度管理,进一步提高成人教育教学质量。委托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地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学站点、网络高等教育校外学习中心进行监督管理,对省外高校函授站点实行年报年检制度和函授站年度抽查制度。云南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专业综合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正式上线,有效实现了对全省高校成人教育专业分布情况的信息化管理,加大了对人才需求的预测、预警力度,充分发挥高校的专业优势和办学特色。
截至2015年,全省有成人高校2所,开展成人高等教育的高校48所;成人高等学校招生69 148人,比2009年增加7 851人,增长12.81%;成人高等学校在校生210 820人,比2009年增加37 156人,增长21.40%;毕业生58 113人,比2009年增加9 776人,增长20.22%。“十一五”以来,成人高等教育累计招生46.93万人,成人中专累计招生1.69万人。
7.协调发展民族教育
一是扎实开展民族教育工作。2013年颁布实施了《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制定了《云南省民族学校认定管理办法》,加强对民族中小学的认定管理工作。在中小学校中全面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在全省范围建立了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1 221所。自2012年起,省级财政共计投入5 000多万元用于教材采购,免费提供民族团结教材到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使用。
二是稳步推进双语教育、民文教材建设和民族教师培训。积极开展双语教学,全省范围内建立了14个民族18个语种的双语教学试点学校32所。目前,全省共编译审定民文教材615本,免费发行到民族地区双语学校使用。从2010至2015年,省民族宗教委投入经费106万元,分4批次组织边疆民族地区基层一线骨干教师200余人到北京进行开阔视野学习培训。同时,省级培训结合各地自办培训,自2010年至今,培训双语教师5 300多人次,参培双语教师的综合素质得到显著提升。
三是完善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制度。出台了《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建设云南省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的意见》,在云南民族大学建立“云南省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全省25所高校的2 900多名民族预科教育统一集中到基地进行为期一年的学习,首次实现了我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由分散到集中的转变。
四是民族教育支援工作成效明显。开展好沪滇教育对口支援工作,与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云南省扶贫办签订合作协议,开展为期5年的教师培训项目。与上海师资培训中心、德国汉斯・赛德尔基金会签订了教育对口支援合作协议。自2012年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以来,已经向我省89个“三区”县(市)派出教师4 391人次,下拨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支教经费4 494万元,为推动我省民族地区各类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持。我省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要求,从2006年10月至今,组织符合条件的5 000名考生参加考试,其中3 500多人报考了硕士生,1 500多人报考博士生。2014年起,迪庆州、怒江州两州农村户籍学生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期间,前两年除享受国家现行优惠政策外,每个学生每年再增加2 500元生活资助。
五是全面落实提高人口较少民族学生生活补助政策。从2010年起,在全面落实中央提高人口较少民族义务教育农村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基础上,自筹资金将提高补助范围扩大到云南省8个人口较少民族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2010至2015年,累计投入补助资金9 300余万元,受益学生37万余人次。制定《云南省人口较少民族综合保险和人口较少民族学生助学工作专项方案》,从2014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1 180万元,对人口较少民族在读普通高中学生给予每生每年1 000元的助学补助,对人口较少民族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大专生每生每年给予2 000元的助学补助,2014年有8 000余名学生受益。
六是积极推进教育公平和优质教育资源各族共享。从2011年起,由省民族宗教委每年出资200余万元,在云南农业大学举办特有民族本科班,对学生给予免学费、补助生活费,着力破解云南省教育发展水平整体滞后的少数民族(尤其是人口较少民族)中高级实用人才培养断代问题,2011至2015年已累计投入补助经费714万元,受益学生达840人次。继续在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省民族中专举办特有民族大专班、中专班,2010至2015年,每年招收少数民族学生100人,累计投入补助经费1 200余万元,对学生给予免学费、补助生活费,增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技能脱贫致富能力。继续在云南师大附中、云南民族中学举办高中民族班,每年招收除昆明市外的15个州(市)少数民族学生250人,对贫困学生给予生活补助,2010至2015年,累计投入补助经费500余万元,受益学生1 000余人次,让少数民族群众共享省城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继续对22所省定民族高中学校寄宿学生给予生活补助,2010至2015年,投入补助经费6 000余万元,受益学生20余万人次。
截至2015年底,我省正式挂牌的民族中小学496所,省定民族中小学41所,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4 000多所,民族中专6所,民族大学1所。少数民族人口在学学生数达323.44万人,占全省在校生总数35.11%(上述数据均不含其他类教育),少数民族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98.97%。
8.公平发展特殊教育
一是出台了《云南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6)》。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特殊教育体系构建工程、特殊教育质量提高工程、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程、残疾学生资助工程等五大工程,要求到2016年,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全省适龄视力、听力、智力3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5%以上。
二是加大对特殊教育投入。2009年,云南省特殊教育学校教育经费总投入为8 238万元,到2013年增长到22 835万元。省政府从2012年起,每年安排5 000万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购置仪器设备、教师专业化培训等工作。同时,2011至2012年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二期工程,全省下达中央资金1.36亿元;2014年还争取到中央特殊教育补助资金2 500万元,重点用于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资源教室建设和推动“医教结合”区域实验,支持特殊教育机构和医疗机构开展“医教结合”实验,力争到2016年建成10个县级“医教结合”实验区和20所“医教结合”实验学校。2014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从2013年的小学560元/生・年、初中760元/生・年,统一提高到4 000元/生・年,争取在三年内达到每年6 000元。
三是健全特殊教育体系建设。以普通中小学为依托,设立随班就读基地学校,推进资源教室建设,2014年,全省已部署建设随班就读资源教室120个。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为特殊学校、残疾儿童和家庭提供专业的咨询、评估、指导和康复训练等服务,2014年,已立项建设特殊教育资源中心16个。加强特殊学校职业教育和实训基地建设,2014年支持特殊学校建立实训基地17个。2013年,昆明学院首个特殊教育专业招生,实现我省特殊高等教育零的突破;2014年,云南开放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在华夏中专成立,设有4个专业。目前,我省已基本形成了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为重点,逐步向学前教育和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教育延伸的格局,形成了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为主体、以特教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家庭社区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发展体系。
四是强化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省政府出台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把特殊教育师资培养纳入师范生免费教育计划,为特教教师的培养提供了重要保障。将高校毕业生到特殊教育学校就业纳入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鼓励高校优秀毕业生到特殊教育学校工作。为从根本上解决特殊教育学校转岗教师比例大、专业化水平低等问题,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全省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全员培训工作,对所有特殊教育教师进行了年人均不少于72学时的全员培训,累计培训教师999人,占全省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的86.4%,有效地提升了特殊学校教师的专业素养。
截至2015年12月,全省有特殊教育学校60所,比2009年增加34所。特殊教育在校生23 314人,其中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6 862人,随班就读的16 452人。特殊教育教职工1 639人,比2009年增加847人,专任教师1 424人,比2009年增长了793人。全省残疾儿童入学率93.43%。
三、深入推进体制改革
1.深入推进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一是加强合作培养人才。云南省教育厅与德宏州芒市市委、市政府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每年选拔一批优秀在读研究生担任芒市各部门见习局长(主任)和乡(镇)见习乡(镇)长,搭建培养大学生实践能力、服务社会的平台,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创新。2009年,云南大学成为继北大、清华、中科大等之后首批10所与中科院联合招收培养博士研究生的高校之一。在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实行双导师制,高校依据学科领域和学位授权类别,与企业、科研机构联合,选择相近领域的人员担任导师,与本校导师一起培养研究生,重点培养学生的职业胜任能力。部分高校从其他科研机构聘任相当职称人员到本校担任兼职导师,负责指导学生的学习、实验、论文撰写。
二是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2008年起,我省系统实施省级质量工程,省级财政累计投入建设经费超过5亿元,覆盖了专业建设、资源共享平台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师能力建设和教学研究等方面。目前,已有省级教学名师320名,精品教材182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58个,教学改革研究项目316项,本科实践能力提升项目35个,虚拟仿真实验室项目6个,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301个,东南亚、南亚人才培养基地4个。建立了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定期就业情况白皮书,引导高校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市场需求,加快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三是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在云南省远程教育网上,为农村学校提供人教版小学1~3年数字教育资源的链接下载,使农村学校能够使用播放设备开出开齐课程,进行多媒体学科教学。同时,利用该网提供中央电教馆10t教学资源,覆盖义务教育阶段所有教学版本、学科的课程资源,免费提供“班班通”学校、试点县学校使用。部分州(市)通过引进现有资源和本地资源建设,实现州(市)教学资源共享使用。一些县(市、区)扩大区域同步课堂覆盖,将优质资源传送到边远农村学校。
四是开展校外活动,加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截至2014年底,我省共建有县(市、区)级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122个,633个乡村学校少年宫,5个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初步形成了青少年校外教育体系,形成课内与课外结合、校内与校外并重、学校与家庭和社会教育相沟通的育人新空间。
2.稳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一是完善初高中考试招生制度。从科学合理制定“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实施方案、合理布局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源、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水平、支持民办教育协调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印发了《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以学生户籍地和居住地相结合、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制度。
二是推进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改革。2010年起,我省启动高职院校单独自主招生改革,2010年有2所高职院校实施,到2014年扩大到11所。2014年出台了《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在27所院校试点高职对口中职招生改革,实行“知识+技能”的考试方式。
三是推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在流入地升学考试工作。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试行)》,明确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期间,就地参加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2014年共有7 652名高考报名考生接受了随迁子女资格审查,除去明确属于非随迁子女外,共有4 270名考生接受了随迁子女审核,其中有3 235名考生报考不受限,278名考生限报省属院校,443名考生限报三本及高职专科,314名考生限报高职专科院校,在保护随迁子女在我省升学考试权利的同时,切实维护了我省考生合法权益。
3.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一是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2011年,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五轮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将“中等专业学校设立审批”行政许可项目下放至州(市)教育主管部门。2013年,取消了“举办国际教育展审批”“省级重点学科审批”等4项行政审批项目。2014年,共取消5项行政审批项目。
二是完善高校治理结构。2014年,成立了云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及其专家咨询组,全省67所普通高校章程核准工作在2015年内已完成。2011年和2014年分别印发了《云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和《云南省贯彻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并明确提出要按照相应标准选好配强高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委书记和校长。制定了《云南省高校学术委员会章程》和《云南省高校学术委员会工作制度》,指导各高校成立校学术委员会,充分发挥校学术委员会在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作用。
三是完善高校专业设置和年度报告制度。2013年5月制定并实施《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增强了省教育厅在专业设置工作中的指导、咨询、服务功能,淡化行政管理职能,扩大了高校的专业设置自。同时,立项开展高等学校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并着手开展专业年检及专业评估工作。2011年起,我省率先启动了《云南省高等教育年度质量报告》以及《云南省高等教育年度发展研究》的编撰工作,并实施每年一个报告一份研究的工作制度。
4.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一是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政策不断完善。2012年颁布实施了《云南省民办教育条例》,成为全国少数几个出台地方性民办教育条例的省份之一。修订了省级民办教育机构申办审批相关规程。逐步清理民办教育歧视性政策。2015年起将民办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由“一校一费”的管理方式改革为分学科制定统一最高学费标准政府指导价,学费标准与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形成正比关系。
二是各级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投入逐步加大。2009年起省财政持续安排每年2 000万元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到2014年共安排1.2亿元、共扶持了1 400所民办学校,2015年的专项资金预算提高到1亿元。省级专项资金的杠杆效应充分发挥,昆明、曲靖、红河等8个州(市)对应设立了民办教育专项资金近5 000万元。建立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公平资助机制,2013年起基本实现全省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和免费教科书的全覆盖,2013年支出4 925万元、2014年支出5 475万元,惠及全省220所民办中小学校13.6万中小学生。与此同时,各州(市)也陆续制定推进本地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刚性措施。
三是嵩明和安宁两个省级民办职教园区基本建成。嵩明园区签约入驻民办院校已达12所,其中8所已正式招生,专任教师4 800余名,在校生规模5万多人;安宁园区入驻民办院校6所,开设专业达242个,专任教师2 800余名,在校学生近5万人。
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有民办学校4 617所,比2009年增加1 858所,总增长67.34%,年均增长8.96%;民办学校在校生118.09万人,比2009年增加52.12万人,总增长79.00%,年均增长10.19%;固定资产总值123.01亿元,比2009年增加67.1亿元,总增长120.01%,年均增长14.04%。2015年底全省民办学校总数及其在校生总数已分别占全省学校总数及其在校生总数的21.36%和12.48%,分别比2009年增加8.82个和5.37个百分点。
5.深入推进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加大省级政府教育综合统筹。2012年10月,基于对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探索实践的总结提炼和对云南省情、教情的准确把握,提出了“六个统筹”的工作理念,成为我省推进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和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编制了《云南省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案》,于2014年12月31日正式印发。统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全覆盖、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寄宿生生活补助“两个全覆盖”等教育民生工程,一些人民群众关切的重大热点难点问题开始“破解”。
二是转变政府管理职能。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精神,全面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清理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不断加强督导检查,基本建立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正在推进。建立完善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专项督导制度、督导整改制度、督导评估结果公示制度等,进一步完善监督问责机制。
6.扩大教育对外开放
一是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的规模不断扩大。我省各级各类学校已与6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涵盖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等各个层面。2011年,红河学院到越南太原大学办学,成为云南首家获教育部批准在境外开设本科专业的高校,2013年教育部批准云南财经大学实施本科学历境外教育项目。
二是对外交流合作的渠道不断扩展。目前我省与欧美、东南亚、南亚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教育部门、学校及世界银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办事处等机构开展了广泛、深入的教育交流与合作,组织了云南教育美国行、东盟行、南亚行、北美行、港澳行、台湾行等参访活动,并成功在境外举办多次云南教育展。相继在缅甸、越南、马来西亚、意大利、老挝等国家设立了云南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处,开展教育高层互访、捐赠教学仪器设备、对外教师培训等活动。
三是高校教师国际交流力度得到加强。2010―2014年,我省公派留学项目共投入经费3 600多万元,派出764人。投入支持学校聘请外国专家教师资助经费4 050万元,帮助学校聘请外籍专家教师628人。
四是汉语国际推广有力推进。目前我省在东南亚、南亚、非洲和美国合作建成了4所孔子学院、6所孔子课堂。2013年国家汉办批准云南师范大学成为我国为东南亚国家培训汉语师资的4个基地之一。积极主办汉语夏令营活动,成功承办多届“汉语桥”世界中学生中文比赛。
四、落实保障措施
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师德建设。持续开展以“三爱”(爱教育、爱学校、爱学生)、“三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三让”(让社会满意、让家长放心、让学生成才)为主要内容的“三三”师德教育活动。分期分批举办了德育工作者培训班、心理健康教育研修班、校园文化建设研修班,邀请部级和省级知名专家担纲授课,共计培训德育工作者3 800余人。加强师德考核和激励机制,严格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建立师德建设领导责任制和重大师德问题责任追究制,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的教师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二是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特岗计划实施以来,我省共为广大农村学校及教学点招聘特岗教师50 800余名(其中2009年至2014年招聘特岗教师35 500余名),占全省义务教育专任教师总数的14.4%。2012年,出台了《云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十二五”规划》,以农村教师为重点,逐步形成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格局。2010―2014年,投入资金3.44亿元,实施“国培计划”、省级培训项目和省级国际合作项目,共计培训31.7万名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占全省同类教师总数的70%以上。实施“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未来教育家成长计划”“云岭教学名师”等项目,培养、造就了一批教师队伍中的“领军人物”,并发挥了引领、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提高教师地位待遇。绩效工资政策实施后,各州(市)又实施了同城待遇政策,即同州(市)同类人员的待遇相同,确保了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2014年,我省协同推进乡镇工作岗位补贴和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两项政策,全省已有111个县(市、区)启动实施,符合条件的教师应享尽享,每人每月增加补助500元以上。在玉溪、大理、临沧3个州(市)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试点,进一步放宽基层教师申报职称条件,推进中专学校教师、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修订工作。2011―2014年,云南省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共批复下达周转宿舍项目956个,17 968套,建设规模629 196平方米,批复下达中央投资9亿元。
2.加大保障经费投入
一是教育经费投入大幅度增长。云南省教育经费总投入从2010年的441.32亿,增长到2013年的905.62亿,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19.69%,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增长速度达到20.54%。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和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都实现了较大增长。
二是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全省民办学校招聘了大批教师,解决了6万多个就业岗位,缓解了政府财政负担,仅教师工资,全省民办学校每年分担各级财政支出达9亿多元。2010年以来,民办高校累计培养毕业生8.5万人,按生均公用经费计算,民办高校年均分担财政教育经费约14亿元。在保证省属公办高校的财政生均经费投入的基础上,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实施意见》,对我省研究生财政拨款、奖助学金和收费政策进行了明确规范,保障研究生经费投入。
三是落实学校学生人均经费。自2012年起,我省省属高校生均拨款标准稳定在本科12 000元/生・学年、专科6 000元/生・学年。2011―2014年4年间,省财政投入省属高校生均财政拨款148.78亿元,有力地支持了我省高校教学和科研事业发展。省级财政和教育部门加大教育经费统筹力度,在经费安排上重点向农村、边远、民族、贫困地区倾斜,向教育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优先确保基本办学条件和基本教育教学需要,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并加大对薄弱学校和教学点的支持力度。
四是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建立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制度,资助面约占全省幼儿园(从2013年起含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儿童总数的10%,资助标准为300元/生・年。2011―2014年,全省共安排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经费1.26亿元。2011年,建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占全省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35%,下达2012年、2013年、2014年普通高中助学金共计93 024.64万元。2010年至2014年,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资金共发放52.44亿元,资助学生307万人次。2014年发放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资金10.39亿元,比2009年的6.75亿元增加了3.64亿元,资助学生数也从50万人次增加到58万人次。2014年我省本专科学生奖助学金为54 046万元,研究生奖助学金为11 900万元;2014年我省省属高校毕业生到我省边境县及藏区县基层单位就业学费代偿总金额917万元,代偿715名学生;2014年我省考入中央部委直属高校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总金额1 840万元,奖助3 679名学生。
3.加快信息化进程
一是推进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印发了《云南省基础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基本标准》,统筹实施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和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项目。截至2014年12月,我省有10 879所学校(含教学点3 931所)接入网络,占中小学总数的57.56%。全部班级使用数字教育资源的学校有2 832所(其中教学点1 244所),使用数字教育资源的课时占全部课时比例达50%的学校有2 189所,使用数字教育资源的课时占全部课时比例达30%的学校有2 877所。开通学校空间的学校有370所,开通学生空间的学校有80所,开通教师空间的学校有463所,开通家长空间的学校有57所。
二是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我省实施教学点数字资源全覆盖项目的4 078个项目点正按照项目提供的数字教育资源,开设课程和进行学科教学,该项目的实施为教学点配齐了学科“教师”,实现教学过程模式、方法的根本变化,提高了教学质量,有力地促进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开通了云南基础教育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教育学校提供课程资源和培训课程,展演职业教育资源,为2.1万名高中学生提供网络选修课程,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免费提供各学科的教育资源。启动了全省教育科研资源管理与应用平台。
三是不断提高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启动了云南省教育数据中心的建设工作,组织完成“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教师信息管理信息系统”的安装、部署和设备采购、实施等工作,并组织开展了两个系统的使用培训工作,完成700多万名学生、56万多名教师学籍信息和人员信息的采集、上报工作。另外,“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云南教育人才培养结构动态调整管理平台”也完成了系统部署工作。实施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作。组织实施省教育数据中心建设,投入3 150万元,建设13个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全省教育管理的信息化。
4.推进依法治教
一是制定促进本地区教育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2011年3月,印发了《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教育立法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教育立法工作目标。2011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先后颁布实施《云南省民办教育条例》《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3部地方性教育法规。省人民政府制定废止了《云南省基础教育分级管理暂行规定》。截至2014年,我省现有地方性教育法规8部,省政府教育规章9件,省教育厅规范性文件废止40件,修改21件,继续有效48件,初步构建了具有云南特色的现代教育立法体系,在推动教育改革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教育需求、促进教育公平、保障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保障和推动作用。
二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考评制度,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重点推进教育经费预算、教育招生政策、教育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重要改革事项等方面信息公开,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印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组织实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按照全国和云南省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以青少年学生为重点普法对象,突出“保护”和“发展”这两条主线,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是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2013年,成立了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建立完善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督导评估制度和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建立了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全省14 407所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全面建立了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建立了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制度,2010―2014年,全省有40个县参加了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建立了专项督导制度,对教育经费投入、学校安全、学位授予单位论文作假处理情况等进行专项督导。
5.重大项目改革试点
一是组织实施重大项目。
(1)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2010至2014年,云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d级危房改造共投入资金176.38亿元,改造中小学d级危房1 426.67万平方米,截至2014年12月底,全省还剩余d级危房263.5万平方米。
(2)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及“全面改薄”工程。2010至2013年,全省共投入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资金117.98亿元。2014年,统筹实现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全覆盖,将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覆盖范围从85个县扩大到129个县,共下达资金41.33亿元,其中中央资金20.4亿元,省级资金10.54亿元,州(市)配套资金10.39亿元。
(3)实施农村初中工程。2010至2014年,云南省农村初中工程共下达中央资金13.04亿元,共实施项目学校254所,建筑面积83.2万平方米。
(4)实施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2010至2014年,云南省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共下达中央资金9亿元,批复项目956个,建设周转宿舍17 968套,建筑面积62.92万平方米,预计解决17 984名教师的住宿问题。
(5)实施学前教育建设工程。2010至2014年,云南省学前教育建设共投入资金33.87亿元,发改系统下达的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共下达中央资金6.5亿元,实施项目371个,新增建筑面积52.18万平方米,通过财政部下达的校舍改建类项目、增加巡回支教点项目等,极大地改善了我省的学前教育办学条件。
(6)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两个全覆盖”。在国家确定85个试点县的基础上,用省级财政补贴方式将44个非国家试点县纳入全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补助标准不变、同步实施试点,实现全省534.9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全覆盖;在农村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方面,决定在国家原补助省内250多万学生的基础上,对未享受到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寄宿生生活补助,将“一补”范围扩大到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全部寄宿学生。
(7)统筹实现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对1 356个一师一校教学点按技术方案一配置设备,对2 722个教学点按技术方案二配备设备;开展部级骨干教师、省州“国培计划”培训项目和县三级教学点骨干教师培训,提高教学点教师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
(8)统筹实施优秀贫困学子奖励计划。自2014年起,对凡考入中央部(委)直属院校的云南籍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学生,由省级财政每年奖励新生4 000名,每人每年5 000元学费奖励,帮助更多云南籍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9)统筹设立1 000万元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自 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省政府设立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1 000万元,奖励标准为博士生每生每年20 000元、硕士生每生每年10 000元。同时,提高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贷款年度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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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各级政府的管理和投入责任。推进省部共建部级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各项工作,推动公办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和创新,启动*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工作。支持高校开展省部共建、省市共建和校企合作,促进高校为区域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服务。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深化高校后勤改革,大力推动高校企业改制步伐,全面完成校办企业改制任务。以节能降耗为重点,着力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
2.扎实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加强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制定《*省〈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相关配套政策,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制定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管理办法,推行办学信息公告制度,建立健全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完善教师权益保障措施。规范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管理。做好民办高等学校设置工作。
3.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总体要求,做好配套政策制定、师资培训、课题研究、教材选用、经费筹措、技术装备等相关准备工作,确保2010年秋季起全面实施新课程。
4.稳步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深化高中招生考试改革,做好省级以上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定向切块分配到初中工作。提高高考自主命题质量。调整完善普通高校、艺术和体育院校以及对口职教招生政策,推行普通高考网上填报志愿改革,继续推进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改革试验。研究制定高中新课程改革后的高考改革指导意见和方案。积极推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革和发展。
二、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
5.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抓好中职学校和中小学学习实践活动,加强指导调研,突出实践特色,抓好整改落实。认真总结教育系统学习实践活动成功经验,着力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切实推动各批次学习实践活动单位联动互动,努力构建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6.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总结西部大开发十年和“十一五”期间我省教育事业取得的成就和经验,研究制定我省中长期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与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第二个十年行动计划,编制《*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改革发展规划》,明确“十二五”目标任务,理清未来十年发展思路。
7.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牵头做好《*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调研和立法准备工作。研究制定全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开展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
8.加强教育督导。推动完善保证教育优先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各级政府落实教育规划优先、财政投入优先、公共资源配置优先,推动“三个增长”的进一步落实。启动“两基”迎国检工作,巩固提高“两基”成果,抓好自查自纠和督查整改,为2011年顺利通过国检做好准备。做好石渠县“两基”过程督导和评估验收,确保我省“两基”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制和督导机制,制定下发《*省关于开展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意见》。继续开展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和调研。
9.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提升教育交流合作水平,以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为重点,加快“引进来”和“走出去”步伐。加强和改进出国留学工作,积极发展留学生教育,做好外籍教师和留学生管理工作,推进中外合作办学,进一步做好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推动教育多层次、宽领域对外开放格局,进一步提升教育外事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学校灾后重建攻坚,切实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10.又好又快推进学校灾后重建工作。加强分类指导,加强质量管理,打好学校灾后重建攻坚战,确保春季开学灾区学生告别板房进入永久性建筑学习;到2010年底基本完成学校灾后恢复重建任务。
11.推动建立教育对口支援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援建省(市)在互派教师(校长)和教育管理干部、选派教育专家到灾区指导工作、学校结对帮扶等方面与对口支援市(州)、县建立长效合作机制,逐步把工作重点从硬件建设转到软件提升上来,着力提高灾区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12.继续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突出重点,加大工程建设资金省级统筹和新增专项支持力度。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市(州)、县政府责任,确保工程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加强指导检查,严格审计监督,建成“放心工程”。基本完成全省中小学校舍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
13.加强重大项目建设与管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加快省直管学校灾后恢复重建步伐。做好“特殊党费”和港澳援建学校项目有关工作。推动实施第二期“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中央新增教育投资项目,抓好项目资金监管。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建设步伐、保证建设质量。做好高校、中职地方财政贴息贷款的使用管理工作。
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14.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贯彻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在中小学深入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等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抓好学生社会实践,促进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有机结合。完善省级中小学校风示范校评估标准,继续开展校风示范校创建工作。推进灾区少年儿童精神家园重建工作。加强中职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召开全省中职德育工作会议,以加强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建设和班级活动为重点,营造良好氛围,切实提高中职学生思想道德素质。
15.继续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入贯彻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座谈会精神,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创新工作途径和方法。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对高职高专院校实施《*省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开展督查。大力推进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进公寓、进社团。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丰富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推进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进校园。抓好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开展高校师生思想状况滚动调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16.加强学校体育艺术教育。认真落实中小学体育课程要求,积极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和冬季长跑运动,保证学生每天体育活动1小时,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组团参加全国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展演和校长论坛活动。推广我省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成果,推进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工作。
17.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培养学生学习、实践、创新和适应社会等能力,不断深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巩固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成果,深化农村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加强中小学教材管理。开展中小学、幼儿园自制教具活动,推进实验教学改革,继续做好“*省中小学实验教学示范校”创建工作。深化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教育教学改革,实行“双证书”制度、“订单式”培养和顶岗实习制度。
18.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抓住重点环节,集中力量解决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整治教师有偿补课和参与社会收费培训、占用学生节假日集体补课和上新课、随意增减课程、下达升学指标、以考试成绩排名排位等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确保规范办学行为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19.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组织开展*省语言文字“十二五”规划研究制定工作;修改完善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标准和体系,开展第五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和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组织开展第1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推动“中华诵·经典诵读”工作;加强对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管理指导,推动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化建设、*语言文字网建设和面向社会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等工作。
五、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20.继续大力推动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召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调整、优化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推动区域内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促进城乡和区域义务教育共同发展的良好机制。着力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办学条件,加快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探索解决边远山区和贫困地区教师队伍稳定和短缺问题,推进中小学教师城乡交流。指导成都市继续做好部省市共建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工作。推动“*省义务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评估验收2-3个示范县。
21.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根据教育部的总体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加强普通高中教育的政策意见和措施,促进普通高中内涵发展和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做好普通高中教育成本调研工作,鼓励支持各地探索化解普通高中债务问题。
22.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以农村教育为重点,发挥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平台作用,加快全省基础教育资源库建设,逐步实现“班班通,堂堂用”。加强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推进标准化建设,提高“普九”装备质量,提升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颁布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推行学籍电子化管理。
23.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召开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工作的意见。落实政府职责,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促进幼儿园健康发展。
24.加快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实施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年度计划,继续实施富民安康工程、藏区“牧民定居行动计划”教育项目和阿坝州大骨节病综合防治易地育人项目。切实改善民族地区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25.保障特殊群体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加强特殊教育,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残疾学生达到3.95万人。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城市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继续实施乡村教育发展五年计划,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强留守儿童教育和管理。
26.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做到“应免尽免”、“应补尽补”。资助普通高校家庭困难学生。大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扩大高校学生助学贷款覆盖面。落实国家和省的规定,免除中职学校1-2年级涉农专业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为普通高中家庭特别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加大地震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确保不让一个灾区学生因灾失学。争取国家支持,启动实施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六、深入实施职教攻坚,提高中职教育发展水平
27.抓好对全省职业教育发展改革的宏观规划和分类指导。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实施职教攻坚。完成中职招生54万人目标任务。
28.推进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发展。继续实施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健全完善学生教育管理的制度和办法;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启动实施彝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扩大彝区中职学校招生规模,推进彝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
29.加强中职学校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分专业生均经费拨款标准,推动建立中职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规范中职学校招生和管理办法。加强教育教学工作指导,探索建立中职学校科学评价和考核机制,着力提高教育质量。以创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校为契机,加强重点学校和专业建设,切实发挥带动和辐射作用。
30.加快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推动中职学校资源整合和重组,通过中职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建立以行业为纽带、校企合作的集团化办学实体。大力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切实提高中职教育的适应性。
31.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以“9+3”学校为重点,加大中职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投入。抓好农村中职学校和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推动市、县加快改善农村中职学校办学条件。
七、深化高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32.继续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加强特色专业建设,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精品课程建设,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加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实训基地建设,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加强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外部评价,开展教学工作专项督查和情况通报。组织实施高职院校新一轮教学水平评估工作。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实施“*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加强高职院校内涵建设,提升高等职业教育整体水平。办好广播电视大学。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支持和鼓励高等学校开展适应群众多样化、个性化需要的继续教育。
33.抓好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工作。以优化结构为重点,做好全省专业学位发展规划,大力发展硕士层次专业学位教育。做好20*—2015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工作,做好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工作,开展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专业评审。加强对部级、省级重点学科的建设和管理,加强“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继续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34.加强高校科技创新。继续抓好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的建设和管理。以科技创新基地为平台,实施科研重大培育项目。启动“*高校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加强青年科技学术带头人培养。继续推进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提升高校服务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能力。
35.切实做好高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统筹做好年度招生计划安排和管理工作。继续实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加强就业指导和创业教育,全力促进大学毕业生充分就业。确保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率8月底达到75%。
八、实施人才强教计划,强化教育发展的人才保障
36.坚持把师德建设放在首位,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的先进事迹,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加强教师职业责任、职业纪律、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广大教师的政治意识、法制意识和纪律意识。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
37.加强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完善中小学校长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加强校长日常管理与考核工作。开展农村中小学、地震灾区校长和高校校级干部以及市(州)、县教育局长培训,做好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和研修培训等工作。组织开展省教育厅机关干部和市(州)教育局干部上派下挂锻炼工作,提高全省教育行政管理水平。
38.推进中小学教师素质能力建设“三大计划”。做好民族地区和农村教师培训工作,实施第二批省级骨干教师培训,组织送教下乡培训农村教师,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能力。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做好到期特岗教师安置工作。制定实施地震灾区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继续通过编制内招聘、“特岗计划”、区域内调配和地区间交流等形式保障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师资需求。切实抓好灾区教师心理重建。
39.加强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健全具有职教特点的教师培养、选拔和聘任的制度。完善职业院校师资培训体系,拓宽培训渠道,加强省级师资培训基地建设,推行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
40.加强高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做好“长江学者”、“”、“百人计划”、“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等高层次人才工作,重点抓好具有博士学位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及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和引进。启动实施高校骨干教师海外培训计划。继续开展哲学社会科学骨干教师培训。健全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发挥高校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的辐射带动作用。
41.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学校编制管理,推进中职学校人员编制标准试点。深化校内人事制度改革,推进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完善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做好在非义务教育学校和其他教育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
九、加强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42.提高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大力推进教育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用科学理论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师生员工。贯彻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全省高校第十八次党建工作会议,全面部署高校党建工作。深入开展高校“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深化高校“四好班子”建设,组织开展第二次高校四好班子和“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活动。加强高校“四强”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加强中职学校和中小学党建工作,扩大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党建“三覆盖”,切实发挥党组织在推动发展、凝聚人心、服务群众、促进和谐方面的作用。
43.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基建、招生、物资采购、校办产业等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教育内部审计作用。强化直属高校和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做好教育系统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增长和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教育惠民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
44.加强行风建设。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积极开展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以信息公开为重点,深入实施招生考试“阳光工程”。开展教育行风(校风)评议“回头看”活动,完善教育行风评议制度和监督体系,促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和舆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45.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突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以完善和演练应急预案为抓手,建立完善学校应急管理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扎实抓好学生食堂、学生公寓建设与管理,强化学校食品饮水卫生安全,推进农村学校卫生“四改一加强”工作,做好甲型h1n1流感及其他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健康安全。
46.坚持不懈抓好稳定工作。强化责任意识,落实维稳责任。认真做好群众工作,定期开展稳定形势研判,及时化解矛盾和问题。完善以校方责任险和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为支撑、商业保险为补充的教育风险保障服务体系,维护学校、教职工、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加强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做好重大节庆、纪念日、敏感期维护稳定工作,确保教育系统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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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制定计划,为全期工作的开展勾画蓝图
开学前,在学校贺校长、主管教学副校长任校长的指导下,教导处人员详细制定了本学期的教学教研计划,务求计划的指导性、实效性、创新性。比如:学困生检测工作、第一届教师基本功大赛——普通话比赛工作、兴趣小组工作汇报演出、按周分年级进行年级的观课、议课系列活动、学习新课标及新课程标准考试等。然后,召开教研组长会,把教学教研计划解读给组长,由组长依学校教学教研计划分组、分级、分科制定教研组工作计划、学科计划、兴趣小组计划、培优补差计划等具体的支计划。教导处的教学教研计划由学校领导研究把关,教研组计划、学科计划等支计划由教导处认真把关(其中两个教研组的计划存在一定的问题,教导处提出改进意见后返工重新制定)。同时,每月由校长、主管副校长对教导处工作计划落实情况给予评价,教导处对教研组工作在每月例会上进行评价、指导、督促。(同时各项工作在评比考核的基础上与期末教师量化考核挂钩,考核结果与奖金福利挂钩。)这样,做到了由详细的计划到具体的落实,切实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狠抓常规,抓教学工作从基础做起
抓常规是教导处工作的第一要务。首先,在贺校长的带领下,学校校委会人员在当天值班的上、下午各进行一次教学区的查看,对各种情况进行监控,看到问题及时指出,发现亮点及时表扬,进而督促教师按常规干好自己的工作。其次,教导处人员及时按计划进行推门听课,进一步规范教师的常规意识(按学校常规听课评价表进行打分评定),把教师常态下的教学监控起来。第三,做好各种检查。把好教案作业关,第一个月,按教学计划安排,已经督促组长自查教案作业(学校要求组长一期内自查教案作业2次,同时,教导处每期定期检查2次),并把单元测试交教导处查阅、评价;对学生的课外作业及时了解座谈,及时了解学生作业量及教师布置作业的质量。
三、重视教研,通过教研提升教师的专业发展
学校的教研首先得到了领导的重视,按分工分包教研组,各个行管走到教研第一线,引起老师们的重视。同时,教导处人员按学科分工分包教研组,引领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比如,开学以来,随着教研组组级听课活动的开展,教导处把议课工作作为教研的中心工作来抓。由组长主持,行管参与,教导处人员引导大家进行观课后的集体议课活动,通过近2周的教研,老师们对议课活动由“不习惯”逐步转变为“放开说”,让我们看到了教研的希望,感受到了教研的价值。同时教导处完成了教研室教育科研立项工作、县级优质课推荐工作。
四、稳中求进,各项工作在逐步展开
从上周开始,学校利用每周一下午放学后时间进行“宝丰县第一实验小学第一届教师基本功大赛——普通话比赛”活动,学校71名教师报名参加,预计2个周一下午进行完,最后,评出学校“普通话标兵”十名,给教师提供展示的平台,促进教师的专业素养的提高。另外,学困生检测方案、学习新课标方案、4月底进行的校级观摩课方案等在本月27号的组长例会上已经通过,将逐步开展落实。
回顾开学来的教学工作,虽忙但有序、有效,相信在县基础教研室的指导、引领下,加上学校领导对教学的重视,我们学校的教学工作将会走得更规范、科学、扎实、有效。
樊继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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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2010年许多重大改革、发展项目已经启动,有些已取得良好开端,今年要下大力气继续推进落实。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解决教育民生的重大问题。省长政府工作报告保障和改善民生任务中,教育是重要方面,涉及6项,务必坚决落实好。第一,扎实推进学前2011年行动计划实施,完成省定450所公办幼儿园新建和改扩建任务。要在认真总结去年工作经验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强调协调配合,确保政策、资金落实到位;加强跟踪指导和检查,及时向社会进展情况,强化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在推进硬件建设过程中要注意同时加强软件建设,制定完善和落实好各项制度和政策措施,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大力提高学前教育的普及程度。第二,大力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按照省政府与教育部签订的备忘录、省政府与地市政府签订的责任书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和各项承诺,以国家标准化建设项目为牵动,以薄弱学校改造为重点,坚持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缩小校际、城乡和区域间的差距,进一步消除薄弱学校、大班额和择校。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建立落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机制。稳妥进行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继续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大力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进程。积极落实校安工程资金,新开工建设、加固学校216所,完成校安工程总体目标,建设标准化学校400所。加快推行县域内“学区化办学”和城乡教师交流工作新机制,召开“学区制”办学模式改革现场工作会。积极落实国家义务教育教师周转宿舍工程建设。第三,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在职业教育国家制度框架下,加快完善职业教育省级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加快推进以校企合作为培养模式的集团化办学内涵建设的意见。优化职业教育层次结构,加强中高等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的统筹管理和综合协调。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推进22所部级中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校和骨干校建设,今年争取新增6所部级中职示范校,组建4个职教集团。第四,提高高等教育水平。继续深入实施“1161”工程,支持“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建设。重点建设10所省属本科院校、6所特色应用型本科院校、10所示范性高职学院,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引导和支持其他普通本科院校强化办学特色,提高办学水平。继续实施我省高校科技创新系列创新平台建设计划,探索高校协同创新模式,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制定和落实深入推进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等配套文件。启动实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发展规划和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改进科研评价。推动5所高校试点工作,研究探索建立高校学术不端行为监督、查处机制。第五,启动实施农村义教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财政安排7 000万元专项资金,各市县政府也要适当配套,对1 200所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补贴,加强管理。寄宿制学校食堂一律不准外包。同时,加强对校内食堂和校外“小餐桌”监管,让孩子吃上放心餐。第六,探索解决好义务教育学生上下学乘车问题。根据国家即将出台的校车安全条例,明确和落实教育承担的责任,从实际出发,多形式、多渠道解决乘车问题,保证孩子们上下学安全。
此外,还有高中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体育与艺术教育等我们也都要作为教育民生的重要问题大力推进,不断提高惠民水平。
二是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着力在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当前,教育改革已进入攻坚期、“深水区”,能否继续推进,决定新一轮改革的深度和进度。已启动实施的学前教育投入及管理体制改革、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高教综合改革等国家和省改革和发展项目要着力推进,进一步深化。未启动的项目今年要加快启动实施,并且看到成效。推进改革我们要始终坚持: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坚持确立师生员工的改革主体地位和学校的主体责任来推进改革,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师生员工的利益;必须坚持系统设计、分类指导、整体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推进各方面的教育改革;必须遵循教育规律、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实践;必须坚持党和政府的领导,争取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形成改革的合力,增添改革的动力。第一,积极稳妥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义务教育继续完善就近入学制度,扩大初中升优质高中的定校配额比例。要优化高等教育招生结构,继续控制和稳定普通高校招生规模,新增招生计划重点向民办和高职倾斜。扩大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支持国家示范高职与合作企业开展成人专科学历教育单独招生改革试点,探索实施先招工、后入学现代学徒制试点,制定实施优秀中职学生保送高职政策,适度扩大中职对口升学比例,增加研究生招生计划中专业学位比例。稳定成人高校招生规模。第二,合理调整高校布局结构。颁布实施院校设置“十二五”规划,稳妥做好有关高校更名、升格、合并、转设的论证和推进工作。具体包括:黑龙江科技学院和哈尔滨德强商务学院更名;黑龙江科技职院并入黑龙江工商职院;组建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齐齐哈尔理工职业学院;哈尔滨理工大学远东学院、哈尔滨商业大学广厦学院、东北石油大学华瑞学院转设为独立建制的民办普通高校等。第三,大力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加强对民办教育发展的统筹、规划、管理和政策协调,积极探索符合省情、具有特色的民办教育发展模式,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争取省级财政设立的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由每年的500万元增加到1 000万元。鼓励行业、企业多种形式参与高校办学活动。制定关于加强职教集团建设的有关政策和文件,发挥职教集团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推进我省高校的省部共建。加快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再建创新基地10~15个。第四,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分类推进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改革。起草贯彻实施教育部第31号令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订高校章程制定工作方案。做好普通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开展选聘委派高校总会计师试点。深入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民主管理、社会参与。进一步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第五,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充分发挥对俄、日、韩等国家的地缘优势,搭建交流平台,提高交流层次,努力建设国家面向东北亚教育对外开放的窗口。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指导学校做好本科项目评估的前期工作。启动来华留学黑龙江省政府奖学金项目,加快来华留学预科教育基地建设。打造品牌孔子学院,完善汉语教师、志愿者人才库。创新和发展公派出国留学模式。推进我省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加快黑大中俄学院改革试点推进步伐。开展与国外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改革试点,加强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启动实施高校与境外机构建立联合研究基地建设项目。
三是优化配置资源,着力提高教育改革发展保障水平。进一步优化配置资源,提高保障能力和水平,是保证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第一,完善教育投入机制。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各地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投入政策,测算核定建立分解落实机制,确立4%目标的政策框架。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按国家要求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范围。进一步完善按生均培养经费拨款的增长机制,预计今年,省属本科高校拨款可达到62亿元(省财政拨款增加12亿元),生均经费拨款达到1.4万元。进一步规范本级部门预算,加强高校预算管理。继续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审核报表备案制度。巩固高校化债成果,全力完成今年的化债目标。继续对高校贷款进行风险测评及监控,加强银行贷款的审批与管理,严格控制高校财务风险。结合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统筹做好普通高中化解债务工作。第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十二五”教师队伍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建立师德建设常规管理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实施新一周期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加强特岗教师管理。深入推进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评定新一轮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落实省政府转发的《黑龙江省幼儿园机构编制管理实施办法》,通过事业编制调剂、中小学富余教师连人带编划转、新增事业编制等办法,切实解决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不足、队伍素质不高的问题,保证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研究制定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细则。继续加大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力度。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和校长能力提升计划。加强高素质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并精心组织实施“龙江学者”计划,认真做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候选人员的遴选和推荐工作,启动实施“高等学校学术领军人才(院士后备)培养支持计划”,以青年骨干教师、高层次战略后备人才和中高级管理人员为重点,通过国家、省级、校级培训等形式和手段,有计划地对高校教师和管理人员进行分类、分层、分岗培训。开展基础教育“龙江名师”评选及培养工作。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开展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和做好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协调、准备工作。开展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制定实施加强学科队伍和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实施“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和优秀导师海外研修计划”。加大对学科领军人才支持力度,继续实施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积极做好教育部科技创新团队的培育工作。第三,大力推动教育信息化,研究制定我省十年发展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龙学网,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模式创新,继续探索鼓励、支持企业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模式与机制,积极参与国家教育信息化各项行动计划。第四,加强依法治教,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启动立法项目前期调研,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开展教育“六.五”普法,推动“法律进校园”常态化,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教育行政处理效率。建立健全政府依法行政问责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评议考核制度。建立并完善教育纠纷的解决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维护教育管理秩序。加强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专门监督。强化社会监督,依法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做好教育政务信息公开,增强教育行政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推进教育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教育政务信息。加强宣传,营造教育改革发展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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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1.认真学习贯彻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组织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制订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推动各地各校和有关部门落实相关任务和责任。建立贯彻落实与监测评估机制,开展约束性指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评估。编制教育事业“十二五”专项规划,指导各地各高校科学编制中长期规划纲要和“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加强教育事业统计工作。
2.精心实施重大教育发展项目。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关爱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行动计划、特殊教育学校提升工程、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社区教育行动计划、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教育信息化工程、扩大教育开放行动计划等10项重大项目,有效整合教育资源,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设。研究制订项目实施方案,力求可操作、可监测、可评估。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确保项目进度、质量和效益。
3.稳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积极动员全社会支持教育改革发展,稳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构建有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重点抓好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探索闽台高校教育交流合作新模式、建立和完善民办教育扶持政策、建立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和办法等6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组织实施10个方面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指导各地各校科学制订完善试点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落实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及时跟踪了解,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加强分类指导,总结成功经验,积极宣传推广。鼓励各地各校因地(校)制宜,找准工作突破口和着力点,积极探索,深化改革,形成上下结合、全面联动的教育改革局面。
4.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持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调动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扩大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党组织和党建工作的覆盖面。继续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深入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主题教育活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开展第十一届文明学校考评推荐工作。完善具有教育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5.切实维护学校和谐稳定。深入开展平安先行学校、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和安防能力建设,完善学校安全稳定长效工作机制。开展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考评。加强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继续开展“三项教育”和各类防灾抗灾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定期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督导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抓好寄宿制学校安全、校车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饮食卫生安全管理,预防和遏制重大校园治安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深入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做好信访工作,依法按政策及时化解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抓好教育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
(二)加快发展学前教育
1.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指导县(市、区)编制幼儿园三年建设规划。加快发展公办园,重点加强农村学前教育,实现农村每个乡镇、城市每个街道至少有一所公办园目标。扶持和规范民办幼儿园发展,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性学前教育机构。
2.多渠道补充幼儿师资。制订并颁布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全省幼儿园教师编制核定工作。通过扩大幼教师资培养规模、转岗培训农村小学学科富余教师、招聘非幼教专业师范毕业生、引导培训非幼教专业高校毕业生等方式,多渠道补充幼教师资。启动实施“农村和民办幼儿园教师(园长)教育教学能力提升计划”。
3.规范学前教育管理。制订举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基本条件,实行幼儿园年检制度,坚决治理无证办园和乱收费。坚持科学保教,推进0-3岁婴幼儿教育指导工作,防止和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
(三)深入推进素质教育
9.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构建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建立教学质量诊断、反馈指导和改进教学质量监测机制。推进中考中招制度改革,推行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初中校做法。依托省市农村课改基地校,抓好课改样本校建设,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继续加强课改网站建设,鼓励和引导广大教师参与网络学习交流。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
10.加强中小学校德育工作。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制订中职中小学德育三年提升计划,全面实施《学校德育工作测评方案》,持续开展品德教育、法纪教育和安全教育活动,建立学校德育工作动态管理数字平台,健全学校德育考评机制。在全省中职学校全面开展“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启动万名骨干班主任、千名心理健康和生管教师、百名德育名师培养培训计划,建立一批中职中小学德育骨干实训基地。制订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意见,出台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指南,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达标学校创建活动。加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评选省级示范基地。制订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规范管理办法。加强青少年养成教育和网络道德教育。建立健全学习困难学生档案,加大帮扶力度。
11.加强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广泛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高校体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制订公共体育课程教学评价标准。组织举办省第十四届大学生运动会,组团参加全国第十一届中学生运动会。公布年全省学生体质健康调研结果,重视改善学生体质状况。加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加大对传染病防控、食品(饮用水)卫生的督查力度,开展控烟和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举办第三届大学生艺术节、庆祝教师节文艺晚会及新春音乐会,推进高雅艺术和乡土艺术进校园活动。完善大学新生军训和高级中学学生军训工作制度。
(四)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切实缩小校际差距。推动中小学布局与城镇发展同步规划、建设。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按标准配置教学仪器设备、体育艺术教学器材和图书资料。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推行义务教育“小片区”管理,鼓励优质学校组建教育集团,促进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共用。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地区、革命老区倾斜,改善农村和城镇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完善小学免试就近入学、小学升初中招生划片或电脑派位等办法。妥善处置闲置校舍。
2.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应用。加强远程教育硬件建设,探索构建以县为中心的资源建设和共享机制,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丰富省级基础教育资源中心资源条目,力争覆盖省内中小学主要学科和主要版本。构建高效开放的农村教师远程培训体系,完善项目县(市、区)远程教育工程服务体系。
3.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适当增加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完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制度,继续实施“免费营养早餐工程”。指导县市做好中小学预算编制工作。
(五)创新发展中等职业教育
1.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模式。推动职教集团实质性运作,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完善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制度,扩大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培养规模。创新教学环境和教学方式,深化课程和教学内容改革,探索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评价模式。办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加强中职学校面向社会职业培训的管理和指导,开展企业职工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继续抓好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
2,完善县域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积极创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示范专业和改革创新重点专业。鼓励校企共建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加强省级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重点推进机械、通信、建工等省级行业公共实训基地及设区市综合性或区域特色专业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3.完善职业教育运行机制。贯彻省政府批转的《关于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协调各地和有关部门落实各项措施和优惠政策,指导中职学校用足用好政策。加强中职学校规范化管理,开展办学资质重新登记注册工作。启动新一轮中职学校合格评估和县级职教中心标准化建设评估。进一步加强专业设置统筹管理,指导各设区市制订区域专业结构调整工作规划,增设紧缺专业。加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历教育教学工作分类管理,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建立学校学籍变动每月“零报告”制度和教育行政部门学籍变动定期巡查制度。
(六)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2.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公布支持高校重点增设专业名单,组织开展年度高等学校专业结构调整工作,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组织开展人才培养培训调研,制订实施海洋经济、文化创意产业、师范教育等人才培养培训专项规划。
3.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入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支持高校建设一批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和教学团队等,资助1000个大学生创新性试验计划项目。深入实施高等职业教育服务经济区改革与建设工程。建立高校内涵建设主要指标监测机制。组织开展教授为本科低年级学生授课情况、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本科高校教学水平和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新建院校办学条件和教学工作检查。组织开展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授权专业的评估工作。推进地区大学新校区资源共享平台建设。
4.开展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试验计划和卓越工程师、技师、医生、教师、优秀文科人才培养计划等,推动高校积极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实施产学研用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试点项目,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制造业、轻纺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等相关领域,推动高校与大中型企业合作办学,建设一批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推进大学“政府、高校、企业和中介”四位一体的工程教育模式探索与实践试点工作、闽江学院新华都商学院办学模式改革试点工作。
5.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创新。研究制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积极发展专业学位教育的意见。组织大学、师范大学、农林大学和医科大学开展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推进新增一级学科博士、硕士点建设与高校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博士、硕士点工作。组织开展优秀博士论文评选工作。
6.促进高校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实施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加强高校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创新团队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高校杰出青年科技人才计划”。推进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新建一批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力争在省部级以上平台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组织省内外高校参加第九届“6?18”活动。举办“高校科技服务海西”活动。推动“蓝火计划”落户龙岩。开展高校科研成果奖励评选活动。继续做好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工作。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和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积极参与决策咨询。
(七)统筹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终身教育
1.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调整优化普通高中布局,向市区、县城集中办学。加强优质高中内涵建设,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多样化,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鼓励普通高中开展富有特色的课程建设、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及各类教育。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开设与职业教育相关的选修课程,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
2.切实抓好特殊教育。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提高特教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继续实施特殊教育提升工程,开展特教标准化学校评估,推动市、县两级落实特教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推动开设学前班,推进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开展“自闭症”儿童康复教育试点。开展省级特教片区教研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3.重视支持民族教育。制订加快民族教育发展意见,加强农村寄宿制民族中小学建设,完善少数民族中学生升学考试照顾政策。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完成中央下达的内地西藏班、高中班扩招任务,加强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教育对口库区工作。
4.积极发展终身教育。加强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协调机构建设。筹建开放大学。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和施教机构开展继续教育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建设网络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实施社区教育推进计划。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工作,培育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和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继续实施社区教育机构“十百千”计划和社区教育队伍“百千万”计划。推进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开展终身教育宣传表彰活动。
(八)认真落实教育惠民举措
1.认真落实教育为民办实事项目。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基本完成重点区域无设防和非重点区域c级及以上危房重建任务。新建、改扩建169所公办幼儿园,秋季开学前投入使用。新建和改造特教学校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在对中职学校涉农专业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的基础上,实行中职学校一年级学生免除学费。完善大学生、普通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制度,扩大普通高中资助覆盖面,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高中生助学金标准。实行全省城乡低保家庭入园幼儿保教费补助。新增学位4.5万个,解决新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超大班额”问题。
2.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继续实施“选调生”、“选聘生”、“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项目,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推进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创业实习和孵化基地建设,把创业就业教育纳入专业教学计划和学分体系,加强创业就业课程指导教师和就业工作人员的培训,鼓励有条件的高校成立就业指导教研室。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优质服务年”活动,开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做好首届部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落实应征入伍毕业生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退役毕业生专升本等服务工作。
3.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进一步规范助学金发放行为,做好中职学生资助卡“统一办理、集中支付”工作。加强助学资金的监管,全面开展高校、中职和高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检查工作。健全独立设置的少数民族中学和中学民族班少数民族学生助学资金管理制度。完善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
4.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平等接受教育。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档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公办学校充分吸纳、与当地学生享有同等义务教育政策。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和中招录取的办法。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5.推进高招录取办法改革。完善普通高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艺术类专业考试办法,实行“高职单招”“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推进普通高校招生改革,开展高校按大类招生试点,规范加分政策。探索部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做好考试命题、试卷安全保密工作。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推进“专升本”衔接。
6.做好地区大学新校区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做好拆迁交地工作,完成省重点项目建设年度任务。加大地区大学新校区环境建设和整治力度,加快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步伐,提升大学新校区整体形象。稳妥推进教师生活区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工作,积极做好配套中小学建设工作。
(九)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以“学纲要、强师德、树形象”为主题的师德教育活动,召开师德建设经验交流会。评选表彰一批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大力宣传模范教师先进事迹。全面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着力解决教师队伍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2.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师资特岗计划、农村紧缺师资代偿学费计划,加大农村紧缺学科师资补充力度。研究制订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意见。实施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计划,开展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经济困难县农村教师培训。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做好百名教学名师和千名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工作,开展百名名校长、千名骨干校长的选拔和培养工作,建立一批名师工作室。继续实施农村教师(校长)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工程。大力推进“名师送培下乡”活动。开展县级教师进修学校达标评估工作。
3.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设置“特聘教师”岗位,鼓励中职学校吸收行业企业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师级以上人员担任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支持职业院校面向企事业单位聘请专业技术人才、能工巧匠担任兼职专业教师。建立健全以企业实践为重点的中职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实施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推进教师全员培训。建立健全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促进专业教师向“双师型”发展。
4.积极推进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订高校领军人才引进与资助计划实施办法。做好国家“”和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推荐申报工作。继续实施闽江学者奖励计划。启动实施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优秀青年博士开展科学研究、优秀中青年教师访学研修或到海外高水平大学深造、实验室技术骨干人员到重点实验室和大中型企业进修学习。深入实施闽台高职院校联合培训师资计划。
5.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制订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办法,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全省统一公开招聘工作。出台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启动闽侯等11个试点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工作。修订教师职称评审文件,推进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工作。实施教育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建立健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规范民办学校教职工聘用合同和档案管理。
(十)扩大教育对外开放
1.深化教育交流与合作。推进综合实验区两岸教育合作实验园区和大学新校区两岸教育合作实验园区建设。推动省重点建设高校与高校的优质学科专业资源在合作举办二级学院,推进“大学”筹建工作和“产业创新联合研究院”组建工作。促进交大、大学在厦门共同举办研究院。加强两岸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与教学资源基地建设,继续实施校校企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办好“三个论坛”、“三个大赛”、“三项活动”等闽台教育交流合作活动,举办青少年文体比赛、学生夏令营和文化交流等系列活动。加强与地区各层次教育的双向交流,推动高校与知名大学合作举办教育机构。
2.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积极引进国外优质资源,推进高中外合作办学。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创办国际学校。积极参与国家“海外名师项目”,吸引更多外国文教专家、海外高层次人才来闽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积极发展海外华文教育,加强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推进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建设。设立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和出国留学奖学金。加强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十一)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
1.推进依法治教。制订“六五”普法规划。做好全省教育系统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和试卷命题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工作,做好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教育系统法制培训工作。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做好学前教育的立法前期工作,配合做好学校安全管理、老年教育等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加大对职称评审、招生考试、教师招聘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
2.提高经费保障水平。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落实增加教育投入的各项政策。做好全省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统计监测和年度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的通报工作,完善推动地方政府落实教育投入法定增长的激励机制。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教育事业。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完善中小学财务核算和管理体制,逐步健全中小学财务机构。建立健全义务教育阶段上下级之间经费投入约束反馈机制。加强高校和厅属单位财务管理,开展专项经费绩效考评工作。
3.深化教育督导工作。做好“双高普九”的过程性指导及验收工作。修订完善“对县督导”评估标准,开展17个县(市、区)“对县督导”和“督导考核”省级评估。以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为重点,全面实施乡镇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制订“教育强县”评估说明和创建规划,组织开展试点评估。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为重点,落实常规督导与随机督导相结合的学校评估制度。围绕全省教育工作重点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
4.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严肃查处违规举办重点校、重点班行为。加大对违规组织学生节假日集体补课的查处力度,规范中小学生在校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学生的家庭作业量、考试次数和难度,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建立规范办学情况通报制度。加强中小学教学用书规范管理,完善教辅材料审读推荐机制,规范教辅材料的征订发行及优惠让利公开透明工作,做好免费教科书发放和循环使用工作。督促各地各校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5.推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研究制订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清理并纠正歧视民办教育政策,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做好非营利民办高校办学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做好独立学院过渡期工作,推动独立学院规范办学。
6.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组织开展第十四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推动新闻媒体、行政机关、学校、公共服务行业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逐步推行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开展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做好首批部级规范汉字书写特色学校的抽查和推荐工作。举办“中华诵?经典诵读”活动、第三届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第四届高校学生普通话大赛、两岸中小学生语言文字夏令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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