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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育督导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4-04-01 热度:66

幼儿园教育督导工作计划

幼儿园教育督导工作计划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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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市学前教育发展,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精神,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

(一)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除制约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必须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必须坚持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明确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到2013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0%;每个县(市、区)新建1—2所公办幼儿园;每一个乡镇建成1—2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完成市实验幼儿园新建搬迁或改扩建,新建市第三实验幼儿园;幼儿师范学校设立附属幼儿园,完成幼儿师范学校升专,到2015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每个县(市、区)创建1—2所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到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0%;每个县(市、区)创建1所省级示范幼儿园,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从而全面扩大我市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

(三)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各县(市、区)政府要将普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十二五”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统筹规划和建设城乡幼儿园。各乡镇要制定本辖区公办中心幼儿园、农村标准化幼儿园建设规划,积极创建市学前教育达标乡镇和先进乡镇。要切实落实政府责任,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含外来人员子女)均能就近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

二、加大财政投入,鼓励民间投资,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办园体制

(四)落实学前教育事业经费。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幼儿园的事业经费,由各级财政统筹安排。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县(市、区)、乡镇在同级教育事业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学前教育事业经费,并将其列入财政预算,做到逐年增长。2013年前各区学前教育事业经费达到同级教育事业经费的5%以上,县(市)达到3%以上。教育费附加的5%以上用于学前教育,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乡镇每年要安排足够的配套经费,用于举办公办中心幼儿园和改善农村幼儿园办学条件。各级财政要做到预算有科目,增量有倾斜,投入有比例,拨款有标准,扶持有制度。

(五)落实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各县(市、区)要落实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并做到逐年增长。到2015年,学前教育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达到当地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的三分之一以上。

(六)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市财政每年安排学前教育专项经费200万元,通过以奖代拨的方式,支持全市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的使用办法由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另行制定。各县(市、区)财政也要设立相应的专项经费,用于公办幼儿园、农村规范幼儿园建设和扶持优秀民办幼儿园发展,奖励学前教育先进乡镇和达标乡镇以及幼儿园升级升类、示范幼儿园创建。

(七)积极引导与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学前教育。按照扶持与监管并重的原则鼓励有资质的社会力量举办面向大众、收费低廉、管理规范的民办幼儿园。各级政府对新建标准化幼儿园实行建设用地、税收规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对民办幼儿园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考评、研的“四统一”管理模式,提升民办幼儿园保教质量。

三、加快幼儿园建设,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构建数量充足,质量保证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八)规范住宅小区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城镇小区没有配套幼儿园的,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用地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城镇幼儿园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九)加快农村幼儿园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依据城镇布局规划,合理布局幼儿园,优先利用中小学空闲校舍改建幼儿园,加快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和农村规范幼儿园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同步规划、建设农村幼儿园。乡镇和行政村自筹资金新建和改建公办或集体办幼儿园的,县(市、区)财政要给予适当补助。每个乡镇建设1—2所公办中心幼儿园。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教师素质,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学前教育管理服务团队

(十)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力量。全面落实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机构,统一管理公、民办学前教育,配足学前教育专职管理干部和教研员,切实承担起本辖区学前教育管理和指导的职责。

(十一)稳定幼儿园教师队伍。各县(市、区)要根据公办幼儿园的办学规模和定编标准,合理确定幼儿园教师编制,确保公办幼儿园教师逐年配备到位。目前一时难以配齐的,可优先配备公办幼儿园骨干教师和管理干部,其余人员可通过招聘合同制教职工予以解决。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的教职工实行全员聘用制,非公办幼儿园专任教师可实行人事关系制。

保障幼儿园教师的合法权益。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评定、评奖和评优等方面,享有中小学教师的同等待遇。教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逐步提高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

(十二)全面提高幼儿园教师综合素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幼儿园教师在职继续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有计划、分层次地实施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市教育行政部门每年拨专款对全市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提高培训;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幼儿园园长岗前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幼儿园保健和保育人员的业务培训。同时,要重视名园长和名幼师的培养,鼓励幼儿园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提高综合素质和学历层次。严格实行幼儿教师持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积极争取省教育厅支持,完成幼儿师范学校升专,在幼儿师范学校设立省级幼儿园长和教师培训基地。

五、规范办园行为,坚持科学保教,努力提高学前教育整体水平

(十三)实行幼儿园办园准入和等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按照省定各种类型幼儿园的办园标准,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对幼儿园实行动态监管。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和分级分类制度。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对社会各类幼儿培训机构和早期教育指导机构,审批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各县(市、区)要对目前存在的无证办园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指导,督促整改。整改期间,要保证幼儿正常接受学前教育。经整改达到相应标准的,颁发办园许可证。整改后仍未达到保障幼儿安全、健康等基本要求的,当地政府要依法予以取缔,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儿。要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各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督指导。幼儿园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幼儿园所在乡镇、街道以及社区和村民委员会要共同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指导。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收费监管,坚决查处乱收费。

(十四)推行名园集团化办园模式。推行“名园+新园、名园+弱园、名园+农园、名园+民园”的集团化办园模式。凡新建的公办幼儿园,原则上采取“名园+新园”的办园模式;鼓励“名园”以办分园等多种形式与“民园”和“农园”合作办学。进一步落实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制度,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提高办园质量,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

(十五)推行以公办和集体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农村多元化办园模式。每个乡镇至少要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并按事业法人登记,可采用财政适当补助的形式,承担本辖区学前教育管理和业务指导的职能。鼓励公办中心幼儿园在经济欠发达的行政村举办分园;在经济相对发达的行政村,鼓励村集体投资举办农村规范幼儿园;在经济发达、人口集聚的城镇,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上档次、上规模的民办幼儿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不同需求。

六、建立督导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发展学前教育的积极性

(十六)开展创建市学前教育达标县(市、区)和学前教育强县(市、区)活动。由市教育局制订《市市学前教育达标和学前教育强县(市、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每年由县(市、区)申报,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估,报市政府批准。到2015年,争取全市80%以上的县(市、区)成为市学前教育达标县(市、区),30%以上的县(市、区)成为市学前教育强县(市、区),并对学前教育达标县(市、区)和学前教育强县(市、区)给予一定的奖励。

(十七)统筹规划,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各县(市、区)政府要深入调查,准确掌握当地学前教育基本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适龄人口分布、变化趋势,科学测算入园需求和供需缺口,确定发展目标,分解年度任务,落实经费,以县为单位编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有效缓解“入园难”。

幼儿园教育督导工作计划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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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让我们对今后的工作做个计划吧。工作计划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幼儿园卫生工作计划范文合集,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卫生工作计划范文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委《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以及《爱卫生条例》,加强幼儿园卫生工作的管理,促进幼儿良好卫生习惯养成,特制定下列幼儿园工作计划,以求全面地遵照。

一、组织:

幼儿园决定建立卫生工作管理委员会,组长由郑玉琴担任,副组长由陈玲玲担任,组员有童爱霞、李小如。

二、职责:

1、郑玉琴负责领导统筹全园的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划分各处各班的卫生区域,抽查卫生工作。

2、陈玲玲负责制定全园的20xx年卫生工作计划并负责布置检查,督促各处各班卫生工作以及评比总结工作。

三、措施:

1、加强思想教育,让人人知道卫生工作的重要性,知道卫生工作是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均不可缺少的条件。

2、划分清洁做到卫生工作没有死角。

3、做到卫生工作层层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评比,并落实到人。

4、把个人卫生列为个人评优,班级评优,单位评优的重要条件。

5、环境美化工作选派专人负责,并教育大家爱护幼儿园一草一木,使幼儿园一年四季保持常绿,能见到不同的花开。

6、成立幼儿常见病传染病卫生领导小组。

四、卫生制度:

1、从讲卫生,要求穿戴整洁,不留长发、勤洗脸、洗脚、洗头、洗澡、早晚刷牙,喝水用自己的杯,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仍纸屑、果皮、大小便入厕。

2、饮食必须要卫生,厨房餐具要每天消毒,炊事人员和医务人员在上班时间穿戴工作服和工作帽,保教人员包括炊事员持健康证才能上岗。

幼儿园卫生工作计划范文二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委《小学卫生工作条例》以及《爱卫生条例》,加强小学卫生工作的管理,促进学生良好卫生习惯养成,特制定下列小学工作计划,以求全面地遵照。

一、组织:

小学决定建立卫生工作管理委员会,组长由担任,副组长由担任,组员有。

二、职责:

1、负责领导统筹全园的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划分各处各班的卫生区域,抽查卫生工作。

2、负责制定全园的卫生工作计划并负责布置检查,督促各处各班卫生工作以及评比总结工作。

三、措施:

1、随着天气的变化,人类机体也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但对于免疫系统发育还不够成熟的幼儿来说,一些细菌、病毒便会趁虚而入,我园本着“预防为主”的健康指导方针,根据本学期气候及幼儿身心发育特点,特拟定本学期卫生保健工作计划:

一是把好本学期新入园幼儿的体检关,并且体检合格后才准入园;做好接种、漏接种登记,对于体弱幼儿建立管理档案,建立传染病管理档案。

二是做好晨检工作,严格按照“一摸、二看、三问、四查”的制度;天气渐凉,为预防秋冬季传染病的发生,晨检每天坚持进行口腔喷漱;每天做好带药幼儿的带药记录工作,并按时发药、喂药,做好幼儿的全天观察记录。

三是做好秋冬季节的保暖工作,按时帮幼儿脱、添衣服;做好秋冬季节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工作;做好秋季的消杀、灭蚊工作,消灭传染病的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杜绝秋季传染病在园内的发生。

四是开展幼儿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幼儿心理素质;开展幼儿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安排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活动常规并执行。

五是做好每周带量食谱的制定,并严格监督执行;幼儿膳食实行花样化、多样化,稀稠答配,根据季节、气候特点对食谱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定期召开“伙委会”,幼儿食堂不允许有凉拌菜、色素蛋糕、生海鲜食品;对伙食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开展幼儿心理教育,促进幼儿身心的健康成长。

六是认真贯彻、落实每周一小检、每月一大检的卫生检查制度,杜绝一切卫生死角,做好教室内每天的通风工作,使幼儿有一个干净、明朗、清爽的生活环境;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以保证幼儿在园内活动的安全性。

七是对保育员进行定期的业务培训、学习,实行以老带新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保育员的业务知识,提高服务质量,使全园同心协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八是消毒杀菌工作。

1、室内定时紫外线消毒后,及时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2、玩具、毛巾、桌椅、柜子每天用1:200或1:400的“84”消毒液浸泡30分钟或物体表面涂擦消毒。

3、保证毛巾、水杯专人专用,餐具、喝水杯餐餐高温消毒。

九是家长工作。

1、每月向老师和家长开展宣传卫生保健专栏。

2、建立家园联系,利用各种方式与家长保持联系了解幼儿在家情况,也使家长及时了解幼儿在家的健康情况,更好为幼儿健康服务。

能见到不同的花开。

6、成立幼儿常见病传染病卫生领导小组。

四、卫生制度:

1、从讲卫生,要求穿戴整洁,不留长发、勤洗脸、洗脚、洗头、洗澡、早晚刷牙,喝水用自己的杯,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仍纸屑、果皮、大小便入厕。

2、饮食必须要卫生,厨房餐具要每天消毒,炊事人员和医务人员在上班时间穿戴工作服和工作帽,保教人员包括炊事员持健康证才能上岗。

幼儿园卫生工作计划范文三

现在幼儿园的孩子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所以父母对孩子都是百依百顺,从而形成了孩子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习惯。那么,对于小班的孩子来说,必须养成他们良好的生活习惯,懂得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还要加强自我保健的能力,提高身心健康水平。幼儿园本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组织学习保健保育知识,做好幼儿园各项保健保育工作,不断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根据本学期园计划目标和幼儿身心发育特点,特拟定以下学期保健计划:

(一)晨检是幼儿园的第一关口

晨检是为了了解幼儿的健康状况,检查幼儿的个人清洁卫生,做到对疾病的早发现、早隔离和早治疗。

1、做好五官的检查(包括皮肤、眼神)。

2、询问幼儿在家吃饭情况、睡眠、大小便有无异常。

3、查幼儿是否携带不安全物品来园。

4、做好药物登记。

(二)、儿童营养

1、家园配合,制定合理的进餐时间和次数,幼儿进餐提倡定时定点定量,各餐合理热能,供给分配,以保证幼儿生长发育需要。

2、随时为幼儿提供饮水机会,水温符合要求。

3、日托幼儿遵守开饭时间,不宜提早或推迟,做好餐前准备,餐后管理工作,分餐时要洗手,分发干菜、干点不直接用手接触。

(三)、卫生习惯

1、为幼儿准备清洁卫生,安全符合幼儿特点的盥洗和入厕设备,进食或入厕后必须用肥皂洗手。特别是刚入园的小班幼儿,教师要及时教会幼儿洗手的方法,以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坚持“一人一巾一杯”制度,毛巾、水杯摆放在固定的地方,方便幼儿取用,并及时做好消毒工作。

3、培养幼儿洗完手后要做双手合起来的动作,保持双手干净的好习惯,加强午餐习惯培养,教育幼儿不能挑食,确保营养的合理吸收。

(四)、消毒、隔离

1、实行一人一杯一巾专用制度,各班做好标记。

2、做到专人负责,定期消毒及时记录。

3、定期利用空气和日光中的紫外线消毒一些不宜清洗的玩具、图书、被褥等。

4、加强晨检力度,做到摸、看、查、问,对有病患的幼儿全面细心的观察,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上报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5、做好秋季流行病的预防工作,对体弱儿加强检疫,防止水痘、流感等流行病的蔓延,对有病患儿所在班级的`玩具、物品要彻底消毒、暴晒。

(五)在心理健康方面

通过创设宽松和谐平等民主的班级氛围,开设各种游戏区域活动培养幼儿活泼开朗的性格,增强了自信心,让小朋友的交往能力得到发展,使他们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品质。

幼儿园卫生工作计划范文四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委《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以及《爱卫生条例》,加强幼儿园卫生工作的管理,促进幼儿良好卫生习惯养成,特制定下列计划。

一、组织:

幼儿园决定建立卫生工作管理委员会,组长由郑xx担任,副组长由陈xx担任,组员有童xx、李xx。

二、职责:

1、郑xx负责领导统筹全园的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划分各处各班的卫生区域,抽查卫生工作。

2、陈xx负责制定全园的卫生工作计划并负责布置检查,督促各处各班卫生工作以及评比总结工作。

三、措施:

1、加强思想教育,让人人知道卫生工作的重要性,知道卫生工作是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均不可缺少的条件。

2、划分清洁做到卫生工作没有死角。

3、做到卫生工作层层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评比,并落实到人。

4、把个人卫生列为个人评优,班级评优,单位评优的重要条件。

5、环境美化工作选派专人负责,并教育大家爱护幼儿园一草一木,使幼儿园一年四季保持常绿,能见到不同的花开。

6、成立幼儿常见病传染病卫生领导小组。

四、卫生制度:

1、从讲卫生,要求穿戴整洁,不留长发、勤洗脸、洗脚、洗头、洗澡、早晚刷牙,喝水用自己的杯,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仍纸屑、果皮、大小便入厕。

2、饮食必须要卫生,厨房餐具要每天消毒,炊事人员和医务人员在上班时间穿戴工作服和工作帽,保教人员包括炊事员持健康证才能上岗。

幼儿园卫生工作计划范文五

幼儿园卫生保健室承担着全园幼儿及教职员工身心健康发展的监督重任,是保证幼儿园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的处室之一。开学以来,我们卫生保健室全体人员以确保全园幼儿及教职工身心健康发展为工作目标,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园领导的正确领导、其它处室的密切配合和全园教职工的积极支持帮助下,有计划的开展保健室各项工作,保证圆满地完成本学期的工作任务。

(一)、卫生、安全、消毒、健康监督:

我们以确保清洁、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和幼儿健康发展为目的,工作责任明确,充分利用每天的多次查班和巡查监督园内外环境卫生,同时注意有无不安全因素存在,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改正,不漏掉一个疑点。每周将监督结果进行汇总记录。随时向领导及相关科室提出有关的合理化建议。经常提醒食堂注意采购和加工,预防食物中毒,经常和教务处交换意见,预防意外事故发生。认真细致的观察监督,换来了本年度的园内环境优美、窗明几净、空气清新,无重大事故发生,保证了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同时,我们也没有放松对消毒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每天查班时监督餐具是否放在消毒柜中,放置是否合理,能否充分消毒,消毒柜是否正常工作;每周监督玩具与教具是否消毒;每天观察食堂是否及时对餐具进行消毒,餐厅的空气和桌面是否消毒。本学期我们把消毒工作列入每月考核内容,加强了该项工作的监督管理。由于我们不间断的监督,确保了我园无大面积传染病蔓延。

为保证幼儿在园期间安全、健康发展,我们的监督工作做到全方位开展,包括玩具、小食品、药品、消毒液、洗衣粉等物品的放置,热水的使用,电源插座的放置等,不漏掉每一个不利于幼儿安全健康发展的因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降低了意外事故的发生率。

(二)、幼儿食谱的制订和营养监测:

近年来,我们一直承担着进行幼儿每日食谱的制订任务。大家查资料,访家长,问同事,虚心听取众人意见,为幼儿制订出较符合幼儿平衡膳食要求、又适合幼儿口味、也适合本地膳食特点的带量食谱。每月结束,我们还对当月食谱进行抽样分析营养素含量,分析后对欠缺部分进行重点调整,保证了幼儿生长发育所需营养的供给。本学期我们共制订了20份带量食谱,进行了4份营养分析。

(三)、体检:

我们于3月初组织新入园幼儿进行全面的体检,同时在 3月、6月分别对幼儿进行了生长发育监测,并分析评价了体检结果。期末共体检幼儿382人,具体结果:全园幼儿平均身高106.88cm,比3月份增高1.84cm,个体分析在正常范围的达91.36%;体重17.685kg,比3月份减轻0.22kg,个体分析在正常范围的达85.。34%

(四)、晨检、午巡、夜视及全日观察:

幼儿的成长教育贯穿于其一日生活中,每天的精神和心理状况严重影响着幼儿的健康成长。因此,幼儿在园一天,我们就认真进行各种监督观察。晨检坚持每天班上巡查,仔细观察精神状况、皮肤、咽部,问症状,查有无危险品带入,并进行详细的记录;中午幼儿集体

就餐时从幼儿进餐厅前餐厅的卫生、消毒情况到幼儿是否洗手、进餐时是否安静、进餐期间有无不符合进餐卫生要求等都进行认真的观察;午巡时详细询问有无不舒服,查看体温,同时观察幼儿的睡眠、睡姿,睡时是否带有危险品上床,卧室空气是否清新;夜视时观察全托幼儿晚餐进食情况、餐后活动是否合理、睡前卫生状况、夜间睡眠睡姿、有无不舒服状况、卧室空气;全日观察重点观察幼儿户外活动的时间、活动内容、活动方式是否符合幼儿生理特点等。观察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尽量减少意外事故发生,并将每日观察结果详细记录在交接班本上。

(五)传染病防治及预防接种:

开学以来,我们加大对班级的卫生消毒工作的监督力度,每天督促消毒、开窗通风,每周督促晾晒被褥,进餐前后卫生,使我园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果。配合教务处对保育员进行了1次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使大家都掌握传染病的防治,有效地减少和控制传染病的蔓延。我们接受了市疾病控制中心和市卫生监督所的传染病防治工作检查和监督3次,工作得到充分肯定。

(六)、疾病防治:

本学期,我们加强了对幼儿出勤率和疾病统计,每周进行汇总分析,尽可能准确地分析预测下周可能发生的疾病,并结合季节和流行病学特点,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同时,加强了对幼儿户外活动的观察,通过增强幼儿体质来提高幼儿对疾病的抵抗力。本学期我们进行幼儿疾病统计和出勤统计共60份,幼儿出勤率达到92%,小伤

小病有26人次,因病缺勤率在5%以下。

(七)档案管理:

我们实行专人负责、合作建档的措施,原始资料集体收集,然后专人负责整理。为了保证工作中不发生扯皮现象,重新制订了各班次工作的具体内容。同时逐步完善各种统计资料,做到管理有序查而有据。

(八)、药品管理:

我们实行药品专人管理,大家集体负责,出入清楚,帐目分明。根据药物使用情况制订购药计划,用药时谁用药谁负责开方、收回药费,每月盘点,尽量减少浪费和丢失,管理人员认真负责,经常性地整理药柜,保证不购伪劣药,柜上杜绝过期药。

(九)、集体活动:

在做好本处室各项工作的同时,我们积极配合其它处室开展了园内的各项活动,保证了一线无后顾之忧。幼儿集体就餐时我们有人值班;小运会和六一联欢,配合园里进行一次家长教育讲座。办公室卫生坚持每天打扫,保证干净清洁。其它集体学习、活动、会议都积极参加,无迟到和无故不参加现象,各种笔记每月按时交。

(十)、理论学习和遵章守纪:

幼儿园教育督导工作计划 第3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4639个字,预计看完需要12分钟,共有174位用户关注,40人点赞!

今天,市政协调研组一行来我区专题调研学前教育工作,这充分显示了各位领导、各位委员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在此,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各位领导和委员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近年来,***区学前教育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教育局的有效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学前教育基础地位和公益性质,全面推动民生改善,全力服务人民群众,学前教育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下面,我就我区学前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汇报,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一、全区学前教育发展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学前教育以政府办园为骨干,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使学前教育得到了一定发展。目前,全区共有幼儿园54所,其中公办幼儿园2所,民办幼儿园52所,在园幼儿6936人,学前一年毛入园率4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29%。全区学前教育教师575人,教师学历合格率62%。其中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215人,占学前教师人数的37%。从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我区教育最薄弱的环节。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学前教育工作制度。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实践“三个代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加快我区民生工程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教育、发改、财政、公安、卫生、安监、交警等有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区的学前教育工作,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2009年,区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幼儿教育安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目标和安全管理责任。2011年3月15日,教育、交警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管理使用及接送幼儿工作细则>;的通知》(天秦教字〔2011〕46号文件),文件对校车标识、驾驶员资质、车况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要求。今年3月,我区又制定出台了《***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明确了学前教育发展的规划目标、发展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成为引领我区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二)加强学前教育宣传,营造重视学前教育的氛围。为吸引幼儿入园,提高入园率和保教质量,教育行政部门做了大量的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对学前教育工作者加强国家政策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提高他们依法治教、依法办园的意识,保障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加强对学前教育意义和作用的宣传,倡导幼儿园对家长承诺,让社会了解学前教育的重要作用,吸引适龄幼儿入园。加强对社会力量投资举办幼儿园的政策宣传,吸引企业家把目光转移到举办幼儿园上来,鼓励企业家投资建园,营造了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注重培养典型,促进各类幼儿园全面发展。为推动我区学前教育工作的全面发展,我区在工作中注意发现典型、培养典型,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典型带动工作的发展。目前,全区共有省级一类幼儿园2所,区级示范幼儿园6所。近年来,我区组织了多次学前教育现场参观观摩活动,组织全区幼儿园负责人到市一幼、市二幼、解放路幼儿园、聪聪星幼儿园、贝贝乐园幼儿园等园所参观学习,为提高幼儿教育的整体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多年的努力,全区学前教育在园幼儿数大幅度增加,办学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有了显著提升。

(四)积极动员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在政府投入不足的情况下,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原则,积极动员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目前,社会力量办园已达52所,其中达到颁证条件幼儿园26所。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在登记注册、分类定级、教师培训等方面同公办幼儿园同等对待。同时,加强指导和监督管理,保证民办幼儿园健康有序地发展。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师素质。提高学前教育教师水平是保教质量的关键,利用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对幼儿教师进行培训、培养。我区根据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制定了师资培养培训规划,对所有从事幼教工作的教师有计划地进行培训,使全区学前教育教师学历和教学水平有一个大的提高。在加强各类培训的同时,多次组织幼儿园管理者参加安全、保教、后勤管理等方面的研讨班和培训班。积极开展教学能手、优质课评选活动,调动了教师学习、工作的积极性,提高了教师的综合素质。三年来,共培训学前教育工作者306人。2010年11月,对34名获得幼儿优质课的教师进行了表彰奖励。同时,按照《幼儿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要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教育与教学计划,积极开展教研、科研活动,做到了教育与教学相结合,教学与教研相结合,指导教师更新观念,加强理论学习,从而不断提高保教质量及教育教研水平。

(六)推进教学方式改革,提高学前教育质量。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要求,我区指导各类幼儿园坚持按照“幼儿教育活动化、幼儿活动游戏化”的原则,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注重开发智力,培养幼儿的求知欲和实践能力,确保幼儿园教学活动符合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幼儿全面发展。禁止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严禁幼儿园使用小学教材,遵循幼儿教育规律。通过开展教研活动、教学评估,规范教学活动内容,学前教育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

(七)加大培训力度,确保幼儿人身安全。多年来,我区各有关部门一直重视幼儿园安全工作,多次下发了关于加强民办幼儿教育安全工作的通知,对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不断加强对学前教育安全管理工作的培训,牢固树立了“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求各类幼儿园建立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强化常规管理。教育部门检查工作,安全是必查内容,并经常组织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对各类幼儿园周边环境、校舍房屋、接送车辆、活动场所、教具玩具、食品卫生、消防设施等各方面进行专项排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出任何事故。三年来,共开展安全专项检查12次,出动人员90多人次,有效保障了幼儿人身安全。

(八)加强督导检查,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结合学前教育实际,我区建立了学前教育督导制度,制定了督导评估标准,把幼儿园建设、保教质量、经费筹措、规范办园行为等列入教育督导内容。教育督导部门对学前教育评估时,把幼儿园建设、安全工作作为必查内容,对符合办园条件和发展规划的,进行登记注册,颁发办园许可证。对符合规划,条件不达标办园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对擅自办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民办幼儿园予以取缔,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幼儿家长的监督。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区的学前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投入少、规模小、布局差、管理弱、师资缺、质量低,且办园行为普遍存在经营性为主公益性不足,市场化为主公共服务不足,托管性为主教育性不足的问题,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有很大差距,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是基础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

(一)学前教育发展不均衡,园所之间办园水平存在较大差异。目前,我区省级一类幼儿园共有2所,全部在城区。农村颁证许可的幼儿园仅有1所,农村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发展滞后,缺乏规模大、档次高的优质幼儿园,城乡园所之间办园水平差异大。

(二)公共财政投入不足,办园经费保障机制不全。近年来,全区公共教育财政支出中,学前教育生均经费与基础教育其他阶段相比较,公共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占基础教育经费投入总量的0.1%。我区学前教育财政支出主要用于公办幼儿园教职员工人员工资及基本建设,从而导致办园经费保障机制不全。

(三)幼儿园保教人员整体素质不高、队伍不稳定。全区360名教师中,其中60%以上为相近专业或职后培训人员,专业起点低,专业素质差。保育员普遍年龄大,文化程度低,未受过专业培训。同时,由于幼儿教师普遍存在收入低、保障差等问题,导致教师流动比例高,专业化进程缓慢。教师过于频繁的流动,给幼儿园正常秩序和保教造成干扰,他们往往忙于维持,无法顾及保教质量。

(四)优质教育资源严重不足,入园难问题凸显。我区规模小、档次低的幼儿园还大量存在,65%的幼儿园由普通民房、厂房、住宅用房改建而成,幼儿园设施简陋,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全区一类以上幼儿园仅占3.7%,还有50%的幼儿园达不到颁证条件。优质学前教育机构数量少,导致儿童入园难,入好园更难日益成为一个新的民生问题。

(五)办园条件简陋,存在安全隐患。区属公办幼儿园仅有2所,且园舍陈旧、场地偏小、入园幼儿超负荷问题严重。大部分民办幼儿园也存在设施差、设备缺等情况。因而占大多数的民办幼儿园成了全区学前教育的主要承担者,我区的学前教育基本处于“民办提供公平,公办提供选择”的状态。部分民办幼儿园为了吸引生源,他们采用车辆接送的方式来增加生源数量。目前,这些接送车辆多为10座以下面包车,车体轻、安全性能差,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四、今后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基础,它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人的终生发展。我区要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的领导和支持,把发展学前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认真抓好落实,随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充实完善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完善专门机构,安排充实专人负责学前教育工作。

(二)实施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今后三年,我区将结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实际,按照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的要求,坚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化办园条件、保证教育质量、提高规模效益”的原则,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城区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以示范性幼儿园为中心,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形式相结合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在农村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闲置校舍举办幼儿园,重点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按照我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我区计划在城区新建、改建幼儿园9所,在农村***镇、藉口镇、***镇、中梁乡、华歧乡、大门乡、秦岭乡以及原铁炉和苏城等乡镇建设9所幼儿园。

(三)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体制。坚持“谁出钱、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建立财政支持、举办者投资、幼儿家长交费、社会捐资、幼儿园自筹等多元化投资体制。区政府将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增加政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保证公办园的正常运转,保证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不断改善办园条件。采取各种措施,促使民办幼儿园举办者积极筹措办园经费,不断提高办园水平。

(四)不断深化办园体制改革。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办好公办幼儿园,努力提高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真正发挥公办幼儿园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在保障政府办园为骨干的基础上,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办园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园或捐资助园,努力形成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发展学前教育的格局。推广民建公助的建园模式,试行股份制幼儿园,鼓励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建设高标准幼儿园。通过联办、承办、国有民办、民建公租、股份制等办园体制改革,扩大幼儿园规模,提高办园效益。

(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制定师资培养、培训计划,坚持安排学前教育教师有计划的进行轮训,使全区幼儿教师的教学水平有一个大的提高。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启动学前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工程,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幼儿教师和保育人员的整体素质。2013年前对所有学前教育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所有教职工必须取得相应的岗位任职资格。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民办园教师享有公办园教师同等的继续教育、职称评定和评优选先权利。

幼儿园教育督导工作计划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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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区学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以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质、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发展、有利于为劳动者解除后顾之忧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多渠道、多形式发展幼儿教育事业的方针,按照“政府投资建设、社会融资运营、保本微利运行、群众减支受益”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扩大幼儿教育的办学规模,努力提高幼儿教育质量。基本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与义务教育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学前教育体系,逐步满足广大群众对高质量幼儿教育的需求。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学前教育三年( - 年)行动计划”,合理布局辖区学前教育资源,改善各类幼儿园办学条件,提高保教质量,逐步形成以区、乡镇(街道)中心公办幼儿园为主体,民办幼儿园为补充,相互协调,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市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积极开展 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实验。

(二)具体目标

1、幼儿入园率。到 年,辖区学前一年毛入园(班)率力争达 以上,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 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 以上。

2、园所建设。加大幼儿园建设力度,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城市市区每 - 万人口建有 所幼儿园,到 年,通过新建和改建,将有 所标准化公办幼儿园建成,辖区所有乡镇至少建有 所标准化公立中心幼儿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校舍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每个行政村建有一所幼儿园。

3、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幼儿园编制标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并实行动态管理。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 以上专任教师达到中专以上学历,其中 达到大专以上学历。保健教师、保育员、营养员按自治区相关规定配置,并持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岗位证,具备学前教育的正确理念和专业素养,基本满足城乡幼儿园保教工作需要。

4、办园质量。到 年自治区级示范公办园达到1所,乡镇中心示范园达到 所,民办示范园 所。有效发挥公办园的骨干和示范作用,积极开展以自治区级示范园为龙头,各类幼儿园普遍参与的教育教学研究。城乡幼儿园保教质量差距缩小,农村幼儿园办学水平大幅度提高。

5、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政府统筹、分级管理、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切实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

三、具体措施

(一)合理调整布局,多途径实施园舍建设

在城市居民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时,统筹考虑幼儿园建设。在城市(城镇)新建小区建设中,按照住宅建设规模和人口规模,在规划中落实好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采取由公民个人举办、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等形式,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一所发挥效益一所。调整、盘活区域内的教育资源,通过新建、改建、校舍置换、优化组合等方式,促进幼儿园园舍条件基本符合自治区相关标准。

(二)优化师资队伍,全面提高幼儿教师素质

1、管理部门在幼儿园审批、年检和等级评估中要严把教师资格关,各幼儿园聘任的教师必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对新聘任幼儿教师开展岗前培训,切实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保证幼儿教师素质的整体提高。实行公派师资与幼儿园自聘师资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师资不足问题。引进竞争和激励机制,实行园长竞争上岗、教师聘任制,努力打造一支热爱学前教育、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的学前教育师资队伍。

2、坚持分类指导、分层培训的原则,积极构建 区级培训基地、城乡联合片区培训和幼儿园自培基地的三级培训网络,提高教师现代教育教学的能力。加强全员培训和园本培训,制定学前教师继续教育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继续教育培训。结合二期课改,推进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的创新,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与卫生部门联手,加大对保育人员的培训、考核力度,提高保育人员的业务能力。

3、完善幼儿园保教人员专业发展和教师素质评价机制。继续开展各类评优、“名师、名校长工程”等活动,为教师专业化发展搭建舞台。在幼儿教师中间通过评选“名师”(15名)、骨干教师( 名)等活动,激励教师自主发展,形成一批优秀骨干教师群体。借助自治区、 市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对口交流,有重点培养品牌园长和品牌教师。完善落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保障办法、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机制和社会保障政策。

(三)加强管理,全面提高保教质量

1、发挥优质资源的辐射作用,努力促进本区学前教育均衡发展。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加强示范园建设,扩大公办优质教育资源,构建覆盖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指导、服务网络。充分发挥示范园、一级园的示范辐射作用,积极探索城乡共享优质资源的有效机制,通过实施对口交流、城乡带教、骨干支教、联片教研等措施,推进本区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均衡发展。

努力促进幼儿园规范发展。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育与各项活动中,突出素质启蒙教育,注重儿童潜能开发和个性发展。探索适合儿童的教育,开展各种有益儿童身心发展的活动,培养儿童形成健康活泼、好奇探索、文明乐群、勇敢自信、有初步责任感等良好基本素质。幼儿园禁止参加未经教育部门批准的、违背学前教育规律的各种课题研究、项目实验及竞赛评比活动。

2、进一步强化民办幼儿园管理。按照《 市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行为,以及审批、登记、年检,做到责权统一,加大对无证办园整治力度,保障民办幼儿园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强化幼儿园房屋、活动场所、实验设备、饮食卫生、交通工具等日常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开展民办园分类评定,创建一批优质民办园,对被评为 区示范园的民办园进行奖励。

3、树立“科研兴教”的理念,不断提升办园水平。充分发挥教研室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的功能,做好课堂教学改革的研究、指导和推广工作。各幼儿园要以现代教育教学理念为指导,从园情出发,积极开展促进幼儿园保教质量提高的各项课题研究,并建立激励教师积极、主动参与的管理机制。加强教研组建设,不断创新教研活动的形式、内容和方法,使教研组真正成为教师学习研讨、互动交流、合作分享、共同成长的主阵地。

(四)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1、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校舍等资源,优先发展农村学前教育,逐步形成覆盖乡镇、村的学前教育网络。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有条件的独立设幼儿园(学前班),或村与村联办幼儿园(学前班),或在本村举办幼教点等,使幼儿接受一定程度的学前教育。村级幼儿园(学前班)要达到“五有一无”要求,即有合格的教师、有基本够用的园舍、有适合幼儿的桌椅、有必要的玩教具和室外体育设施,有清洁的饮用水和安全、卫生的厕所,无危房。

2、坚持学前教育城乡均衡发展,在大力发展城市学前教育的同时,把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点,将幼儿园作为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发展,加快发展。乡镇政府要统筹本乡镇学前教育发展,加强管理,指导办好村级幼儿园(学前班);积极引进社会资金发展农村学前教育,逐步实现农村学前教育全覆盖;逐步推进农村学前一年免费教育。

(五)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1、强化政府行为,加大统筹力度,确保学前教育经费同步增长。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幼儿园运转。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责任共担原则,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自治区按 元的标准核拨,鼓励社会力量资助办园,家庭合理分担学前教育成本。逐年增加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和 - 岁婴幼儿家长指导、培训专项经费,从 年起专门安排资金用于开展园长、教师培训,对优质民办园进行奖励。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不得以办特色班、实验班、兴趣班为名另立收费项目,并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的保教费。

2、幼儿园设施设备按照《自治区学前教育机构装备规范(试行)》和《 市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以及相关的卫生、安全标准配备,切实保证儿童日常生活和教育教学活动的需要。加大对学前教育信息技术设施的投入,实施“园园通工程”,努力实现幼儿园网络化管理,提高现代信息技术运用的效益。

(六)改革办学体制和机制,发展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模式

1、实施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参与的幼儿园办学体制。努力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主导、民办幼儿园为补充的多元化办学格局。在政府承担主要办学责任的基础上,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为每个适龄儿童提供入园机会,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入园需求。鼓励有资质的社会公益团体、基金会、事业法人等举办幼儿园。引入优质教育资源,投入资金,搞活机制,提高学前教育整体办学水平。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和办学理念的引导,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不断提升民办幼儿园的办学层次。

2、深化幼儿园办学体制改革。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使幼儿园内部管理逐步实现最优化。优化教育行政管理和幼儿园内部管理体制。完善有利于幼儿园发展和园长自身发展的园长三年任期目标责任制和述职评议制度,推进园长职级制。进一步扩大幼儿园办园自主权,促进幼儿园内涵发展,为形成办学特色拓展空间。各级各类幼儿园要紧紧抓住机遇,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促进办园水平上新台阶。积极整合社区资源,开展亲子班等 - 岁幼儿早期教育实验。

3、重视学前特教工作。依托建成后的优质公办幼儿园,建成 区学前特教中心,加强对辖区特殊儿童的早期发现、诊断和补偿教育,通过随班就读、送教上门、聋儿语训等工作,努力实现各类残障儿童的“按需供教”。

(七)强化领导,保障学前教育事业顺利发展

1、明确工作职责,建立目标责任制。坚持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完善 区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调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统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工作,落实区、乡镇、办事处相关部门的职能,做到专人负责,分工到位,定期检查,限期完成。科学规划,整体推进。各乡镇、办事处要把本计划的目标纳入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地制定和完善本计划的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整体推进本区域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教育局:负责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充实管理、教研力量,加强学前教育的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

编办:负责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

经发局:负责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做好幼儿园建设。

财政局:负责资金投入,制定支持学前教育的优惠政策,确保学前教育经费的预算、划拨和监督管理。

建设交通局、国土资源分局:负责落实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用地等事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政策的落实。

综治、公安局:负责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整治、净化周边环境。

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

民政局、工商分局、质检分局、安监局:负责对幼儿园的指导和管理,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妇联、残联:负责开展对家庭教育、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宣传指导。

城市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充分发挥自治组织的作用,建立社区和家长共同参与幼儿园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并发挥相关作用。

2、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宣传。大力宣传学前教育的意义和学前教育的成绩,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促进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

幼儿园教育督导工作计划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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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县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以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为宗旨,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除制约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坚持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二、具体目标

(一)提高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率。到2011年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3%;到2012年底,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4%;到2013年底,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5%; 学前特殊儿童和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园率有较大幅度提高。

(二)增加投入,加快幼儿园建设步伐。加强对幼儿园设点布局的管理,纳入本辖区总体规划。加大政府投入,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到2013年底,共新建、改建和扩建幼儿园84处。

1、2011年幼儿园建设目标。全县新建幼儿园12处,即清泉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柳林镇大梨园头幼儿园、北陶镇欧庄幼儿园、桑阿镇吕庄幼儿园、东古城镇田马园幼儿园、梁堂乡李梁堂幼儿园、范寨乡范寨幼儿园、甘官屯乡王二庄幼儿园、烟庄街道办事处赵辛庄幼儿园、万善乡中心幼儿园、城区幼儿园2处;改建幼儿园8处,即柳林镇中心幼儿园、贾镇中心幼儿园、斜店乡中心幼儿园、定远寨乡黎巴嫩幼儿园、辛集乡中心幼儿园、兰沃乡中心幼儿园、店子镇东大幼儿园、商业局联办小学幼儿园;扩建幼儿园13处,即清泉街道办事处第二中心幼儿园、清泉街道办事处刘村幼儿园、北陶镇中心幼儿园、清水镇汤村幼儿园、定远寨乡千户营幼儿园、店子镇董当铺幼儿园、店子镇化村幼儿园、店子镇里固幼儿园、店子镇张固幼儿园、万善乡王段幼儿园、冠星幼儿园、实验小学幼儿园、实验幼儿园。累计投资2011万元。

2、2012年幼儿园建设目标。全县新建幼儿园7处,即崇文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桑阿镇任菜庄幼儿园、梁堂乡安庄幼儿园、烟庄街道办事处后十里铺幼儿园、商业局联办小学幼儿园、城区幼儿园2处;改建幼儿园9处,即柳林镇元造户幼儿园、北陶镇肖城幼儿园、清水镇姚行幼儿园、斜店乡斜店幼儿园、范寨乡沙王庄幼儿园、甘官屯乡张官寨幼儿园、烟庄街道办事处梁辛庄幼儿园、店子镇中心幼儿园、万善乡田平幼儿园;扩建幼儿园7处,即清泉街道办事处代屯幼儿园、贾镇光彩幼儿园、定远寨乡李海子幼儿园、范寨乡西邢庄幼儿园、兰沃乡曲村幼儿园、冠星幼儿园、实验幼儿园。累计投资1362万元。

3、 2013年幼儿园建设目标。全县新建幼儿园5处,即崇文街道办事处八里庄幼儿园、贾镇张货营幼儿园、城区幼儿园3处;改建幼儿园9处,即柳林镇乔联幼儿园、柳林镇杨联幼儿园、北陶镇李元幼儿园、东古城镇中心幼儿园、斜店乡南史村幼儿园、范寨乡中心幼儿园、甘官屯乡七姓屯幼儿园、兰沃乡张庄幼儿园、兰沃乡韩路幼儿园;扩建幼儿园14处,即清泉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崇文街道办事处李八里幼儿园、贾镇马庄幼儿园、梁堂乡菜庄幼儿园、定远寨乡定寨幼儿园、辛集乡史庄幼儿园、烟庄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店子镇里固幼儿园、店子镇董当铺幼儿园、店子镇化村幼儿园、万善乡明天幼儿园、清水镇中心幼儿园、冠星幼儿园、实验幼儿园。累计投资962万元。「 1

4、做好县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根据《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鲁教基字〔2011〕10号)规定,新建住宅区应规划建设与居住人口相适应的幼儿园。原则上每5000人口的住宅小区应配建1所规模为6~8个班的幼儿园;每10000人口的住宅小区应配建1所规模为12~15个班的幼儿园。2011~2013年,建设4处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富华苑幼儿园、水韵新城幼儿园、赛雅新型社区幼儿园、金桂园幼儿园),同时,在县城区合理布局建设3处6个班以上规模、符合标准的公办幼儿园,满足学前教育发展需要。

5、各类幼儿园园舍建设全部达标。全县各类幼儿园建设要按照《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鲁教基字〔2011〕10号)要求进行。活动室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不低于4平方米(包括绿化面积),基本满足儿童活动需要。各级各类幼儿园的设施设备符合相关规定和安全、卫生的要求。市级示范园和市级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均要达到6个班以上规模,大、中、小班齐全;村级幼儿园在3个班以上规模,大、中、小班齐全。所有幼儿园班额为标准化幼儿园班额。新建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标准实行三室配套楼房化建设,建设图纸需经县教育局审核。力争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达到省、市级示范园标准。积极推行“两餐一点”全日制办园模式,解决农村家长接送孩子不方便问题。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学前教育发展的强大合力。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统筹协调,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县教育局要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充实管理、教研力量,加强学前教育的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县编委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县发改局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县财政局要加大投入,制定支持学前教育的优惠政策。县住建局和县国土资源局要落实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政策。县物价局负责《收费许可证》办理,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县公安局要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整治、净化周边环境。县卫生局要监督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县妇联、县残联等单位要积极开展对家庭教育、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宣传指导。

(二)科学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统筹规划,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投入,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一是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都建设一所独立的、符合标准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小学附设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应逐步剥离,独立建园,并合理配置公办幼儿教师。幼儿园服务半径一般控制在1.5公里内,与中小学布局调整、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根据人口、地理、交通等条件,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单位统一规划。二是制定县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和使用政策,严格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要求。县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竣工后,应无偿移交县教育局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其用途。县城区幼儿园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三是扩大县实验幼儿园办园规模,到2012年底,增加室外活动、绿化、玩沙、玩水场地共计10亩。按省级实验幼儿园师生比(1:6)要求,增加公办幼儿教师57人,力争通过省级实验幼儿园复评验收。 2

(三)狠抓规范管理,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1.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县教育局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对符合办园标准的幼儿园进行评估验收,合格者依法颁发《山东省学前教育办园许可证》,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年检对幼儿园实行动态监管;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2.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按标准配备园长、教师、安保及其他工作人员,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与指导,完善设施设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掌握本辖区内民办幼儿园基本状况,优化新建民办幼儿园布局,积极鼓励有合法资质、良好信誉的社会团体、企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加大引进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力度。3.坚持保教结合,提倡科学教育。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制定适合幼儿特点的保教内容和方法,抵制各种违背学前教育规律的商业活动和伪科学行为进入幼儿园;加强对幼儿园玩教具、幼儿图书的配备与管理,为儿童创设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建立健全科学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纠正小学化、学科化、成人化的倾向,保护和培养孩子的创造性、求知欲,寓教育于生活、游戏,加强幼儿园和家长之间的沟通,做好家园共育工作,使幼儿有一个快乐的美好童年。4.开展省、市级示范园创建活动。加强城乡帮扶结对工作,切实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机构的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促使学前教育资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积极开展学前教育科研,培养幼儿教师,加强信息交流,充分发挥省级实验幼儿园、市级示范幼儿园辐射带动作用。

(四)加强师资建设,提高幼儿教师队伍素质。1. 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入口关。加大专业教师招聘力度,公开招聘具备条件的毕业生充实到幼儿教师队伍,中小学富余教师经培训合格后也可转入学前教育。合理确定师生比,城市师生比按1:10~15,农村师生比按1:15~20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2.加强岗位、学历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水平。县教育局要制订和完善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的培养和培训规划,按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将幼儿教师的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园长、教师培训,严格资格准入、持证上岗制度。3.注重引领,促进幼儿教师专业化成长。以幼儿园为主阵地,培训教师的技能技巧、计划记录的撰写、案例分析与反思等。整合县内各园所的优质培训资源,发挥教学能手、教坛新秀、骨干教师的指导、带动作用,建立促使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的机制和环境,选拔出一批优秀教师参加各级骨干教师培训。

(五)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督导、检查制度,县政府将定期组织对各类幼儿园的保教和管理水平进行督导检查,对完成情况较好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工作不利的提出通报批评;对不符合整体规划、达不到办园条件的幼儿园,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依法予以取缔,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三年规划任务目标,促进全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幼儿园教育督导工作计划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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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发展学前教育的有关要求,提高我市学前教育的普及程度和保教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幼儿教育的迫切需求,现就发展我市学前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学前教育是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当前,学前教育仍是我市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区域发展不均衡、管理体制不健全、民办幼儿园办园水平不高、学前教育师资队伍薄弱、农村地区入园难问题突出等方面。学前教育的滞后,影响着教育事业的协调持续发展,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不相适应。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中、省、市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明确学前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

发展学前教育,要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落实政府责任,完善体制机制,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满足广大幼儿健康快乐成长需要。市政府把、2012两年确定为“全市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攻坚年”,全市要完成90%的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到2013年底,全市在县级城区新建、扩建29所公办幼儿园,实现每个县级城区至少有2所以上标准化公办幼儿园;在镇和城郊街道办事处新建、改扩建镇办中心幼儿园132所,实现每个镇和城郊街道办事处至少有1所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城镇小区和行政村办园覆盖面达到100%;每个县市区至少创建1所省级示范幼儿园、2所以上市级示范幼儿园。全市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所有幼儿教师和园长接受第一轮全员培训,基本实现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5%,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9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到2015年,每县市区创建2所省级示范幼儿园,全面建成学前教育县、镇两级骨干体系和县、镇、村三级服务网络,全面实现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到2020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三、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一)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建立“省市以奖代补,市级统筹规划,以县为主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市政府统筹规划全市学前教育布局,在省政府奖励补助的基础上,制定支持倾斜政策,督促指导县市区幼儿园的建设和管理;县市区政府负责制订辖区内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建设公办幼儿园,建立健全覆盖县域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审批和管理各类学前教育机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幼儿园的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负责协调幼儿园土地征用及行政村幼儿园建设,做好幼儿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二)积极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全市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不断扩大幼儿教育规模,满足幼儿就近入园需求。

1、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建设公办幼儿园的责任,加大政府投入,按照“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原则,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形式,在县级城区建成2所以上功能齐全的标准化公办幼儿园,在每个镇(办)建设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城镇小区没有配套幼儿园的,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用地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不具备配套幼儿园建设条件的住宅小区,开发商应向当地政府上缴幼儿园异地建设经费,纳入学前教育资金专户。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民办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2、积极鼓励和扶持民办幼儿园,制定倾斜优惠政策,支持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社会团体、企业和公民个人举办幼儿园。积极引导现有民办幼儿园加大投入,扩大规模,提高办园标准,提供普惠。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

3、加强企事业单位办幼儿园的管理。理顺现有企事业单位办幼儿园的管理体制,建立企事业单位对所办园的主体管理责任和投入保障机制。凡已剥离的,要恢复举办和管理职责。禁止企事业单位随意转制、停办或撤销幼儿园。倡导大中型企业举办幼儿园。

4、加强行政村幼儿园建设,将幼儿园与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要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的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鼓励经济发达的镇、村和社会力量在大村独办、小村联办村级幼儿园。要逐步取消小学附设的学前班,除交通不便利的偏远村庄可在小学附设学前班外,其他小学不能附设学前班。

5、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优质幼儿园采取集团化、连锁化方式承办新园、托管薄弱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引导和扶持区域之间不同园建立共同体,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一)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幼儿教师和保育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把入口关。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幼儿园编制标准,配足配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要有计划地招录一批幼儿教师充实到学前教育岗位上来,对中小学因布局结构调整等原因需重新聘用的教师,可进行转岗培训,调整补充到幼儿教师队伍。

(二)完善培养培训体系。各级教育部门要将幼儿教师的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建立幼儿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制度,充分利用省、市、县三级教师培训网络,对所有从事学前教育的师资有计划地进行培训,做到“先培训、再上岗,不培训、不上岗”。加强培训机构及基地建设,建立学前教师的培养培训、优秀教师的评选表彰、学科带头人的评选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市财政每年列支100万元,用于培训机构及基地建设。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学历培训,不断提高幼儿教师学历层次。

(三)落实教师的福利待遇。要依法保障公办幼儿园教师在进修培训、评选先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及社会保险等方面与当地中小学教师具有同等地位,全面落实幼儿教师的福利待遇。要参照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标准,合理确定民办幼儿园教师和公办幼儿园教师最低工资标准,逐步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

五、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

县市区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并做到逐年增长,为学前教育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从年起,市财政每年列支2000万元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城乡幼儿园建设、开展幼儿教育培训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省政府给新建1所镇办中心幼儿园奖励50万元,改扩建1所奖励30万元。市政府给每新建1所公办幼儿园奖励20万元,改扩建1所奖励10万元。县市区政府要充分保障公办幼儿园建设资金,确保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如期完成。从年9月起,所有公办(包括教育部门办、集体办、其他部门办)幼儿园免收入园保教费,民办幼儿园比照公办幼儿园免费标准减收保教费,所需资金省上承担绝大部分,市上承担5%,剩余部分由县市区承担。各县市区要切实做好公办幼儿园办园经费的拨付及本级财政对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所需资金的筹措,保障公办幼儿园健康发展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的顺利实施。

对于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建设用地,应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办理,实行优先安排,并按照中小学建设的有关规定减免相关费用。对幼儿园的水、电、气等费用按照中小学标准收取。各县市区要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免除烈士子女、残疾儿童和孤儿的保教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子女给予资助。

六、加强学前教育管理

(一)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幼儿园实行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办园标准由省教育厅制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和管理各类幼儿园,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监管。

(二)坚持幼儿园登记注册年检制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对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幼儿园,要全面排查,督促整改。整改期间,要保证幼儿正常接受学前教育。经整改达到相应标准的,颁发办园许可证。对拒绝整改或整治不力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并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儿。

(三)规范保教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要积极推进幼儿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遵循幼儿教育规律,保育与教育并重,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满足幼儿发展的多方面需要。要重视做好幼儿教育与小学教育的衔接,切实防止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幼儿园组织幼儿外出参加庆典、演出活动须征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幼儿园教师指导用书审定制度。

(四)加强安全管理。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工作,把保护幼儿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放在首位,加强幼儿园安全设施建设,健全各种安全、卫生保健制度,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综治、公安、教育、卫生、质监、安监、食药监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定期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安全检查,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幼儿园所在街道、社区和村民委员会要共同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幼儿园要及时排查并积极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定期进行园舍安全设施检查、食品卫生检查,科学安排饮食,坚持幼儿体质健康检查,做好各种传染病、常见病的防治工作,按规定配齐保安人员和警用装备,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强化门禁制度,确保幼儿身心安全。幼儿园应就近招生,尽量避免用车辆接送幼儿入园,确因需要接送的,车辆必须经公安交警和运管部门批准,并定期检测,保持车况良好,接送时必须有教职工在车内监护。

(五)规范幼儿园收费。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由省物价局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制定。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认真做好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指导。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收取建园费、赞助费等费用及向幼儿和家长推销图书、玩具等商品。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要全部用于办园所需,任何部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收取的伙食费要全额用于儿童膳食,不得从中克扣或用于其他支出。

(六)深入开展教育科研。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学前教育研究,市、县教研机构要配备专职学前教育研究人员,加强对学前教育教学实验和科研的管理和指导。禁止各级各类幼儿园从事违背教育规律的实验和活动。幼儿园组织课题实验、教学实验,必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要充分发挥省、市级示范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形成以示范性幼儿园为中心,覆盖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指导和服务网络。镇办中心幼儿园要积极承担本辖区其他学前教育机构的业务辅导职能,指导区域内各类幼儿园做好保育、教育业务管理工作,促进学前教育内涵发展。

(七)加强早期教育。要加强幼儿园与家庭、社区的合作,充分利用幼儿园和社区的资源优势,面向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宣传、指导和服务,不断促进幼儿家庭教育质量的提高。要不断扩大早期教育试点范围,逐步开展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试点,建立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康复资源中心,开展对特殊儿童及家长的教育指导,满足所有儿童成长的需要。

(八)广泛开展结对帮扶。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各级各类幼儿园中广泛开展结对交流帮扶活动,通过城乡联动、强弱帮扶,采取挂职锻炼、教师交流、学术研讨、送教下乡等形式,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实现优质资源共享,达到共同发展提高的目标。

七、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工作责任制。县市区政府要把普及学前教育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由政府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出台政策措施,为促进学前教育工作的深入发展提供坚实的政策保障。从今年起,市委、市政府将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和公办幼儿园建设情况作为县市区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的重要指标,并将县市区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情况作为创建“双高双普”和教育强县市区的重要评估指标。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把学前教育目标任务作为考核部门、镇、街道办的重要内容,逐级签订目标任务书,定期检查考核阶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科学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根据人口出生及流动趋势,科学预测,结合新农村建设、山区移民搬迁、旧城改造、新区建设确定幼儿园规模和布局,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避免资源闲置浪费,确定发展目标,分解年度任务,科学编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规划。

(三)明确职责分工。学前教育实行政府统筹、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立专门机构,对学前教育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都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团结协作,共同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教育行政部门是学前教育的主管机构,要按照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拟定有关管理制度和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承担对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和教科研工作;按照有关办园标准,做好幼儿园审批并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学前教育督查和评估制度;负责公办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抓好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城乡建设和国土资源部门要落实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规范幼儿园建设审批手续,督促建设单位按规定同步建设好社区配套幼儿园。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幼儿园建设资金和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经费,制定支持学前教育的优惠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编制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幼儿园职工编制、调配和幼儿教师职务评聘、表彰奖励等工作,优化队伍结构,保障幼儿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物价部门负责向已经取得办园许可证并办理登记手续的幼儿园颁发收费许可证、提供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并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监督管理。人口和计生部门负责新生婴幼儿的统计和预测,为科学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提供可靠依据。卫生部门负责拟定有关幼儿园卫生保健方面的规章制度,监督和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开展幼儿园教职工、儿童健康体检、食品安全监管、传染病预防、计划免疫及接种工作;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综治、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整治、净化周边环境。质检、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幼儿园安全的指导和管理。妇联、残联等单位要积极开展对家庭教育、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宣传指导。

幼儿园教育督导工作计划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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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幼儿园成立保教组,负责组织和管理幼儿园保健、保育,教育、教学等业务工作。保教组由幼儿园保教主任和各年级组长、保健医生组成。保教组由幼儿园保教主任向幼儿园园长负责。

二、幼儿园保教组应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幼儿园实际,认真讨论确定幼儿园学期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任务,有计划地、高效地组织幼儿园保健、保育,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并及时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

三、幼儿园保教组应根据幼儿园要求和工作实际情况及时向园长汇报,按时向幼儿园园长提交工作计划和总结。接受园长工作指导、督促。园长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提交计划和总结的时间:

1、学期工作计划应在新学期开学半月内;

2、月、周工作计划应在月、周开始前一周内;

3、其它工作或活动计划应在工作或活动开始之前;

4、学期工作总结应在学期结束前半月内;

5、月、周工作总结应在本月、周工作结束,下一个工作周期开始之前;

6、其它工作或活动总结应在工作或活动结束(阶段结束)后一周内;

四、保教组应与各年级组、班组讨论交流,在研究基础上指导各年级、各班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幼儿年龄特点及发展水平确定学期、月目标,在幼儿广泛的兴趣点和关注点上生成课程和开展具体活动,有目的、有计划、循序渐进地有效组织和安排幼儿在园学习和生活。并评估年级组、班组工作绩效。切实做到促进幼儿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

五、保教组应督促保教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和教师行为规范。

六、保教组应督促保教人员本着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则,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把家长作为幼儿园重要的合作伙伴,共同构建教育、教学活动,主动向家长交换幼儿在园情况。向家长宣传新《纲要》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正确引导家庭教育。对家长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积极落实,件件回复。

七、保教组应督促各班教师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为幼儿身心发展创设和提供良好心理环境和物质环境,积极制作教玩具并引导幼儿共同参与。根据活动和幼儿发展需要及时投放材料,为幼儿的操作、发现、探索活动提供充分的条件。

八、保教组应督促保教人员认真做好班级清洁卫生消毒工作,保持环境和内务整洁。做好幼儿保育工作。无工作疏忽造成的护理不当和安全事故。

1、月幼儿平均出勤率达标:中大班为90%以上,小班为85%以上。幼儿年体重、身长和血色素增长达标。

2、确保消防安全、场地安全和幼儿活动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凡住院和缝针事故都属严重事故范畴。

九、保教组应督促各班教师协调配合,做好本班工作。定期召开班务会,及时讨论、总结班级工作,对下

一阶段工作作出部署。班级工作有记录,资料保管好。

十、保教组应督促各班做好交接班、幼儿观察和家长工作等各项工作,并有记录,资料收集、整理好,按时入档。

幼儿园保教常规工作制度

一、认真制定各种计划和做好工作总结

预定计划:

各班组能结合《纲要》精神,分析本班幼儿年龄特点和实际水平,制定班级工作目标和教育教学、活动计划。并在观察、反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做好活动、工作总结。计划、总结按时完成。

二、认真组织幼儿半日活动

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和幼儿实际合理地弹性地安排儿童半日活动,认真履行保教工作职责。活动内容丰富,过渡自然,幼儿无消极等待。教师不擅离儿童,半日活动质量高。半日活动中保证幼儿生活活动、自由活动、户外锻炼、游戏和其它有益活动。

三、认真做好班务工作

1、每周五按时召开班务会,总结本周工作,安排协调好班级下周工作。

2、认真管理好班级内务,整洁、方便、舒适,有利于幼儿活动和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

3、确保消防安全,场地安全和幼儿活动等等安全,防止发生不安全事故。

4、按要求做好室内外清洁卫生、消毒工作。

5、根据需要和幼儿园工作安排及时做好家园联系工作。

6、按保育工作细则做好幼儿的生活护理和保育工作,促进幼儿身体健康。每月中大班幼儿平均出勤率达90%以上,小班幼儿平均出勤率达85%以上。

7、促进幼儿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

幼儿园教育督导工作计划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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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年,逍遥岩中学、水市镇东瓜井小学、湾井镇路亭小学、冷水镇沙洞小学、冷水镇神下小学、中和镇四都小学、中和镇彰佳山小学、中和镇库里小学、仁和镇神背山小学、清水桥镇洛家洞小学、__镇仁山庙小学11所学校(均为实事项目校),天堂镇岭脚小学、水市镇大欧家小学、水市镇水晶窝小学、湾井镇彭家洞小学、中和镇诚慤小学、中和镇西山小学、柏家坪镇神山下小学、冷水镇高壁小学、冷水镇夏壁小学、太平镇汪田洞小学、柏家坪镇眼头小学、柏家坪镇沈家小学、清水桥镇百福荣小学、清水桥镇座塘小学14所学校(均为备案项目校),建设成为教育设施基本齐全、校园安全整洁、学校管理规范、校园文化积极向上的合格小学;将鲁观幼儿园、李家铺幼儿园、棉花坪中心幼儿园、荒塘幼儿园4所幼儿园(均为实事项目园)建设为农村公办幼儿园。

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__年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和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工作,县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和项目学校所在乡镇政府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此项工作。

(一)县教育局负责拟定实施方案,指导合格学校、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督促落实建设计划。

(二)县发改委负责将建设工程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协调落实有关政策。

(三)县财政局负责工程造价评审,管理专项资金和落实配套资金。

(四)县住建局负责规划红线图以及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办理;负责学校项目建设设计图和工程预算;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指导与监督。

(五)县国土资源局及项目学校所在乡镇负责学校建设征地和办证。

我县__年25所合格学校建设计划投资1856.3万元,4所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计划投资580万元。其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211万元,省级资金550万元,其它为自筹资金。

1、制定具体详实的建设方案。县教育局和各项目学校要根据摸底调查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合格学校建设计划,明确建设内容、建设时间和责任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合格学校和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工作,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既定目标和任务。

幼儿园教育督导工作计划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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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目标,加快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

(一)“*”以来,在各级政府和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幼儿教育事业得到较快发展,城镇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农村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幼儿园办园条件不断改善,常规管理普遍加强。但是,也应当看到,目前我市幼儿教育的规模和质量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幼儿教育的管理体制、办学机制和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少数地方对发展幼儿教育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幼儿教育事业投入相对不足,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幼儿教育发展不平衡,全市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亟待提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重要思想、建设教育强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高度,充分认识幼儿教育在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措施,全面加快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

(二)从现在起到*年,全市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目标是: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根据城乡不同特点,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以示范幼儿园为中心、多种幼儿教育形式相结合的幼儿教育服务网络。具体目标是:*年全市3-6岁幼儿入园率达80%以上(其中市区达98%、农村达75%以上);*年,全市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90%以上,80%的3—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能够得到科学育儿的指导,所有镇中心幼儿园达到市示范幼儿园标准,全市省级示范性实验幼儿园达到50所。

二、完善管理体制,切实履行政府职责

(三)认真履行政府职责。坚持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幼儿教育管

理体制。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幼儿教育事业规划、筹措经费、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幼儿教师工资待遇;负责公办幼儿园的建设和各类幼儿园的管理,负责管理幼儿园园长和教师,指导保教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对非公办幼儿园给予政策和经费支持。城市街道办事处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本辖区幼儿教育的发展计划,负责宣传科学育儿知识、指导家庭幼儿教育、提供活动场所和设施、设备。镇人民政府承担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责任,负责举办镇中心幼儿园;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在发展幼儿教育中的作用,积极动员、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多种形式的幼儿园,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和对家庭幼儿教育的指导。各级人民政府都有维护幼儿园的治安、安全和合法权益,动员和组织家长参与早期教育活动,指导家庭幼儿教育的责任。

(四)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制。

教育部门是幼儿教育的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制订有关规章制度和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对各类幼儿园的业务管理、领导和监督,建立幼儿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实行分类定级管理;负责托幼机构资格审批和登记注册工作;培养和培训各类幼儿园的园长、教师,建立园长、教师资格认定和考核制度;通过教育人才服务中心,进一步规范幼儿教师的人事、准入、流动、培训等业务;指导和推动幼儿家庭教育;与卫生、妇联等部门合作,共同开展0-6岁儿童家长的科学育儿指导,推动家庭幼儿教育。县(市)、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配备专(兼)职幼儿教育干部和教研人员,具体负责幼儿教育管理和指导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负责协调幼儿教育事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人事、编制部门要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按照国家编制标准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的编制标准,并按标准配备公办幼儿教师。做好幼儿园的事业法人注册登记工作,对幼儿教育的编制管理及队伍建设进行指导和监督,保证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需要。

卫生部门负责拟订有关幼儿园卫生保健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标准,监督和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

业务工作,负责对0-6岁儿童家长进行卫生保健、营养、生长发育等方面的指导,做好托幼机构举办资格审批、复验达标的卫生保健验收工作。

物价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制定幼儿园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加强对幼儿园收费

的监督和管理,并根据生均培养成本、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承受能力等情况适时提出收费项目及标准的调整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市区民办幼儿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幼儿园的类别、办学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报市物价、教育和财政部门备案并公示,六县(市)和*区分别报所属县(市)、区物价、教育和财政部门备案并公示。

建设、规划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按照有利于就近入园的原则,充分考虑现有幼儿教育资源、

城市及乡镇自然区域和人口状况,合理确定幼儿教育机构的布局和规模。规划部门在进行新区建设和旧城区改造等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审批时,严格按规划标准配置幼儿教育用房,进行规划、定点、审批,并负责在竣工后监督建设单位不得改变园舍使用性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建设审批、施工图纸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中严格把关,确保规划的幼儿教育用房落实到位;对幼儿教育用房的安全性进行质检,并提出相关质检报告(证明)。小区配套建成的幼儿园必须无偿交给所在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由教育行政部门以适当的方式举办幼儿教育机构。

公安部门要加强幼儿园周边社会治安、幼儿接送车辆和消防等安全管理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把符合条件的在职幼儿教师统一纳入社会保险管理,保障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和幼儿教师队伍的稳定;配合教育部门开展家政服务中婴幼儿看护人员的培训并颁发给相应的证书。

民政部门要把发展幼儿教育作为社区教育的重要内容,与教育部门共同探索依托社区发展幼

儿教育的管理机制和有关政策;加强对儿童福利机构的管理和指导,重点做好儿童家庭寄养和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等工作。

各级政府妇儿工委和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工会、环保、房管、经贸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幼儿教育工作。

三、加强管理,稳步推进幼儿教育改革

(五)规范公办幼儿园改制行为。各地要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保证幼儿教育经费投入,全

面提高保教质量。不得借转制之名停止或减少对公办幼儿园的投入,不得出售或变相出售公办幼儿园和镇中心幼儿园。对已经出售或变相出售的公办幼儿园和镇中心幼儿园,要尽快恢复其公办性质(固定资产公有、财政性拨款渠道畅通、公办教师不少于60%);或通过新建方式,确保每个镇都有符合条件的中心幼儿园。

幼儿园的改制,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省示范性实验幼儿园改制必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市示范幼儿园改制必须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农村幼儿园要坚持“就近入园”的原则,各地可以采取补助政策或“以奖代补”,积极鼓励当地村民创办幼儿园(班),就近接收本村幼儿入园。有条件的地区,要讲究规模效应,努力办好行政村幼儿园。布局调整后空余的校舍要优先用于举办幼儿园。要积极稳妥推进幼儿园的布局调整工作,通过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对布点较为密集和规模较小的幼儿园进行有计划的调整撤并。

(六)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鼓励通过公民投资、个人承办、股份合作等多形式、多渠道办园。支持省示范性实验幼儿园利用其优质资源走集团化办园道路,形成多元化办园的新格局。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在审批注册、分类定级、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教育、保育工作的指导、评估和监督,规范其办学行为,保证正确的办园方向,引导其健康发展。

(七)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幼儿园的管理。企事业单位在转制后,可继续举办幼儿园,也可以通过实施联办、承办、国有民办等办园体制改革,提高办园效益和活力。

(八)严格执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和评估制度。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都必须按照当地

幼儿园布局调整规划设点。县(市)、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的举办资格、颁发办园许可证和登记注册证,并定期复核审验。城镇不再举办单一的学前班和家庭式幼儿园,对城镇举办3个班以下的幼儿园从严审批;积极发展农村幼儿教育,对村办幼儿园(班)从宽审批。卫生、建设、公安消防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主动为幼儿园(班)的准入进行有关项目的检查评估,并提供相关评估报告或证明。物价、财政部门负责向已取得办园许可证并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幼儿园颁发收费许可证、提供行政事业收费专用票据。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实行幼儿园类别评估管理制度。市教育局负责市级示范幼儿园和市区幼儿园的评估认定。县

(市)和*区教育局负责一、二、三类幼儿园的评估认定。各级教育部门定期公布、公示各类幼儿园名单,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九)加强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各地要加大优质幼教资源的创建力度,有计划地推动示范性幼儿园建设,逐步形成以各级示范幼儿园为中心,覆盖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指导和服务网络。示范幼儿园由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审认定,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复查制度,每年进行年审。对被确认的*示范性实验幼儿园,县(市)、区政府应给予奖励。要充分发挥示范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带动本地区幼儿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和保教质量的提高。

四、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幼儿教育质量

(十)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幼儿园要深入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

试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幼儿的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尊重儿童的人格和基本权利,为儿童提供安全、健康、丰富的环境,满足儿童多方面发展的需要。幼儿园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违背教育规律迎合家长不合理要求,不得进行损害幼儿健康的实验和活动。教师应立足教育实践,坚持教育与研究相结合,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关注个体差异,组织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教育活动。

教育部门要建立社区和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的机制,建立幼儿教育的科学评价体系。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幼儿教师专业化水平

(十一)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实行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格实行持证上

岗。由县(市)、区教育部门根据省教育部门制定的园长及教师的任职标准及认定办法,认定园长、教师资格,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被聘任后,纳入教育人才市场进行管理,实行用人单位聘任制。幼儿园主办单位必须招聘具有任职资格的园长、教师,对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园长、教师,由主办单位予以调整。鼓励小学布局调整后原在小学任教的具有幼儿教师专业的教师带编到中心幼儿园工作。

(十二)各级教育部门要制定幼儿教师的培养和培训规划,将幼儿教师培训纳入当地中小学

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幼儿师范学校、幼教培训中心和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要根据我市师资培训规划,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适时调整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提高幼儿教师队伍素质。要建立园本培训机制,形成市、县(区)、镇、幼儿园共同构建的幼儿教师继续教育网络。

(十三)认真执行《教师法》,确保幼儿教师与当地中小学教师享受同等的地位和待遇。依法保障幼儿教师在进修培训、评选先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稳定幼儿教师队伍六、加强领导,保证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顺利进行

(十四)各地要加强对幼儿教育工作的领导,把幼儿教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幼儿教育工作作为考核各级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重点加强对县(市、区)农村幼儿入园率的目标考核。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幼儿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幼儿教育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保障幼儿教育事业科学、持续、健康发展。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幼儿教育的管理,指导办好镇中心幼儿园。镇中心幼儿园园长可兼任镇幼教辅导员,纳入中小学编制,享受小学校级干部待遇,负责全镇村办幼儿园(班)的教育教学业务管理工作。

(十五)切实保障幼教经费的投入。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幼儿教育的投入,设立幼儿教育发展专项经费,并做到逐年增长。县(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的财政性幼儿教育经费要保证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保障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示范性幼儿园和镇中心园建设、师资培训及表彰奖励等活动开展;要设立“以奖代补”经费,扶持农村非公办幼儿园发展。镇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也要安排发展幼儿教育的经费,主要用于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运转和扶持村幼儿园(班)的发展。要制定优惠政策,保证幼儿园(班)的公用事业费(煤、水、电、供热、房租等费用)按小学的标准缴纳。新建、改建、扩建幼儿园按照中小学校建设减免费用的有关规定减免相关费用。要进一步拓宽幼儿教育经费渠道,建立政府支持、举办者投资、幼儿家长缴费、社会捐资、幼儿园自筹等多元投资机制。要切实加强幼教经费的管理。幼儿教育经费专款专用,任何部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农村幼儿园(班)的管理费和保育费自收自支,镇和中心小学不得截留幼儿园(班)的经费。幼儿园要依照规定管好、用好经费。各级人民政府及教育、财政、物价部门应当加强对幼儿教育经费的监督和管理。

幼儿园教育督导工作计划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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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为推动我县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县政府成立了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协调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发展学前教育重大问题和政策、审议学前教育工作的有关重要文件、统筹协调解决全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认真编制《县学前教育布局方案(-2020年)》

《方案》明确,到2020年,我县规划建设公、民办幼儿园86所(新建55所,保留23所,暂保留过渡8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6所、民办幼儿园70所。届时全县学前教育将形成以16所公办幼儿园为中心和示范、70所民办园为补充的公民办并举的格局,城乡学前教育资源相对均衡,基本满足全县学前教育需求。

(三)年在城关新建一所公办园

为盘活学校存量资产,年8月,县政府研究同意,将原三小改扩建成县城关幼儿园,该公办幼儿园占地面积6266.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3760平方米。该园建设规模为12个班,360人。目前,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力争2012年春季招生开园。

(四)适当加快公办园建设速度

结合实际,我们对《县学前教育布局方案》中公办园的建设规划进行了调整,适当加快了公办园的建设速度。2012年,计划在和各建一所公办园,目前两所幼儿园的选址工作已经结束,正在进行图纸设计工作。2013年,计划建设三所公办园,、和城关各建一所,2014年,计划建设三所公办园,、和城关各建一所,2015年,计划建设四所公办园,、各建一所,城关建二所,至“十二五”末,全县公办园规模达14所,其中农村地区8所、城关地区6所,基本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五)科学编制、申报幼儿园建设项目

为推进农村幼儿园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县政府要求县教育局按照中央文件精神,依托我县布局调整规划中保留的农村小学或教学点现有富余资源,申报了25所附属幼儿园及5所拟改建幼儿园,以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二、多渠道加大学前教育投入

(一)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政府公共预算,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

年学前教育投入600万元,其中500万元用于城关幼儿园建设。2012年至2015年,县政府每年至少投入900万元用于学前教育建设和经费补助。从2012年开始,实行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制度,经费补助标准参照小学生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执行。

(二)执行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入园

我县从年秋季开始实行学前教育资助券制度。根据《县学前教育资助券实施办法(试行)》(教〔〕45号),每生每年按照14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2012学年度全县符合资助条件的在园幼儿110名,资助总额15.4万元,其中市财政下拨资金7.7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7.7万元。

(三)加快普惠性幼儿园建设速度

我县于年秋季开始实施普惠园建设工作。根据《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年至2013年,我县建设22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年实际申报15所,受惠幼儿2969人。市财政下拨资金47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32.9万元。拿出18.8万元(按每班每年2000元标准从补助资金中提取)对民办幼儿园进行考核,用于改善幼儿园的办园软硬件条件,其余资金61.1万元用于减免保育教育费。

三、加强幼儿园准入管理

(一)严格执行民办幼儿园在硬件设施、师资条件等方面的准入制度

鼓励民办园按《省民办幼儿园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办园,为广大幼儿提供质量较高的学前教育。年12月,县教育局按照要求批准了2所民办幼儿园(红星幼儿园、天乐幼儿园)。

(二)执行和完善幼儿园年检制度

每年开展一次年检工作并向社会公布年检结果,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目前,对已批准设立的42所民办幼儿园进行了年检工作。

(三)分类治理无证办园问题

经摸底调查,全县现有无证园31所,按照“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整体工作思路,对无证幼儿园进行分类治理。目前,整改、取缔工作正在进行。

四、强化幼儿园收费管理

县政府要求物价部门核定公办幼儿园和普惠园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降低收费标准。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备案制度。要求全县所有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年所有已批准幼儿园都实行了收费备案和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多途经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一)根据公办园建设速度及规模,合理安排公办幼儿园教师进编计划

公开招聘具备条件的毕业生充实进幼儿教师队伍。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20名。

(二)通过“请进来、走出去”方式,开展幼儿教师和园长培训

积极组织幼儿园长、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完成每年市级培训20%幼儿教师的任务。年7月,组织并承办了我县市级农村幼儿园长及骨干教师培训活动。先后组织了70名园长和教师赴、南京等地听取专家报告、观摩名师课堂,提高教师对新课改的理性认识。

(三)逐步把幼儿教师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培训中

年全县共有幼儿教师121人次参加了“命好题”专题和“国培计划项目”培训。从2012年开始,逐步提高民办幼儿园教师参加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习的比例,直至把民办幼儿园教师全部纳入中小学继续教育全员培训中,提高民办幼儿园教师的保教水平。

六、坚持科学保教,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积极推进幼儿教育改革,坚决纠正幼儿园教育教学的“小学化”现象。利用电视、网络、教研及培训、宣传材料等方式对学前教育及科学保教方式进行宣传,提高社会及幼儿家长对学前教育的认识。一是在县教育网站上设置民办教育版块,及时更新和链接有关方面的内容,宣传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是通过县电视台进行相关政策宣传。宣传的内容主要涉及幼儿教育理念、科学保教方式、学前教育资助券政策及普惠园政策等;同时,发放相关材料进行宣传。三是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研活动及培训提高教师的保教水平。

七、强化幼儿园安全监管。

根据审议意见,县政府要求县教育主管部门继续加强对全县幼儿园的安全监管,充分发挥现有保安人员和监控摄像设备的安全监管作用。加强幼儿接送车的管理与考核,并继续把幼儿接送车纳入全县学生接送车监管范围。县政府组织人力不定期上路检查学生接送车运营情况。目前,正在进行一周二次的学生接送车运营情况督查,督查超载超速等违规违章现象,确保幼儿上下学途中的道路交通安全。继续开展幼儿园传染病防控、饮食卫生等安全工作的培训和专项检查。年,我们组织了幼儿保健及餐饮卫生专项培训,并协同卫生、药监部门对幼儿园的传染病防控、饮食卫生等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强化幼儿园的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要求幼儿园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主要工作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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