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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13号)精神,全面落实县政府《关于加快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前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切实解决我县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难点、热点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幼儿教育进行一次专项整治。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针对当前我县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以规范办园行为,确保正确的办园方向,提高依法有序的竞争能力,切实维护幼儿的身心健康和安全,促进我县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与原则
(一)整治目标
1.消除无证办园的现象。到**年度第二学期开学前全县幼儿园基本做到持证办园。
2.规范办园行为。对不具备基本办园条件的幼儿园予以停办或取缔,对基本具备办园条件但存在可整改问题的幼儿园要督促其整改提高,达到规范办园的要求。
3.提高我县幼儿教育的整体水平。
(二)整治原则
1.鼓励发展原则:坚持公办与民办相结合,以公办幼儿园为示范,以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加快幼儿教育发展。
2.规范提高原则:在发展中逐步规范办园行为,在规范管理、有序竞争中保证正确的办园方向。
3.停办取缔原则:根据年检与督导评估的统一认定结果,对于限期不整改或无法整改的幼儿园,坚决予以停办或取缔。
三、步骤与方式
(一)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2月20日―3月30日)
县教育局要组织力量对全县所有幼儿园进行一次年检与督导评估,全面掌握全县幼儿园办园情况。
各有关部门和镇乡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创办幼儿园的有关政策法规、我县幼儿教育的现状及本次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等。要宣传好的办园典型,让群众了解规范的幼儿教育教学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幼儿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对一些办园条件差、安全隐患严重、教育不规范的幼儿园要予以曝光,提高人民群众对违规办园危害性的认识。各镇乡要专门召开一次由有关部门、各村(居)委会、幼儿园负责人参加的规范整顿幼儿教育工作会议,统一思想,布置任务,制订整治方案,为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做好准备。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5月31日)
1.分类整治: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各幼儿园存在问题的不同,进行分类整治。
(1)无证幼儿园分为三类整治:
发证:对符合规划、具备办园条件的幼儿园,按程序抓紧做好审批和发证手续。
试办:对通过整改可以达到办园条件的幼儿园,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发给试办证。
取缔:对不符合基本办园条件、无法整改提高的幼儿园予以取缔。
(2)有证但存在较大问题的幼儿园分为两类整治:
整改:对通过整改可以达到基本办园条件的幼儿园,责令其限期整改。
停办:对无法整改或整改不力,达不到基本办园条件的幼儿园,予以吊销办园许可证。
2.整治方式:
采取自我整改、督查整改和停办取缔三种方式进行。
自我整改:各幼儿园根据年检或督查书面整改通知书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照幼儿园办园纲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将自我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县教育局。
督查整改: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各幼儿园自我整改情况的检查,对不具备基本办园条件又整改不力的幼儿园,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以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进行教育引导,并发出督查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停办取缔:县幼儿教育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执法检查,对不听劝告,不落实整改措施,继续非法办园的幼儿园,要根据有关法律程序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予以停办或取缔。
(三)总结验收阶段(6月1日―6月31日)
各镇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县教育局,县幼儿教育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对五类幼儿园的整治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县教育局和各镇乡要及时总结经验,制订长效管理措施,防止无证幼儿园死灰复燃,巩固和扩大取得的成果。
四、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成立县幼儿教育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尤玲娟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葛建满、县委宣传部何晓进、县教育局林志来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教育局符洪铭、县公安局陈乾章、县物价局葛为园、县民政局葛国标、县司法局张德浩、县财政局王祥满、县建设局葛文耀、县卫生局章国平、县妇联胡彬、县规划局童青燕、县消防大队丁孟云及各镇乡分管教育的副镇乡长组成。同时,明确各有关单位对幼儿教育专项整治的职责,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镇乡人民政府承担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责任,负责创办镇乡中心幼儿园,筹措办园经费,改善办园条件,有计划地推动示范性幼儿园的建设。各镇乡要成立本镇乡幼儿教育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根据县政府的统一要求,制订详细的操作计划,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县教育局是幼儿教育的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拟订有关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和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的创办资格,颁发办园许可证,并定期复核审验。承担对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制订相关标准,实行分类定级管理,向有关部门提出对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意见。建立健全幼儿教育的督导和评估制度。负责对各类幼儿园园长、教师的培训,建立健全园长、教师的考核和资格审定制度。负责指导和推动家庭幼儿教育,与卫生部门合作,共同开展0-6岁儿童家长的科学育儿指导。
县卫生局负责拟订有关幼儿园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和规章制度,监督和指导幼儿园保健业务,负责对0-6岁儿童家长进行儿童卫生保健、营养、生长发育等方面的知识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督促幼儿园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使其达到有关的卫生标准。
县财政局和物价局要协助县教育局,按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负责向已取得办园许可证并办理登记手续的幼儿园颁发收费许可证。
县建设局、规划局会同县教育局在城镇规划中合理确定幼儿园的布局和位置,建设与居住人口相适应的幼儿园。
县民政局要把发展幼儿教育作为城市社区教育的重要内容,与县教育局共同探索依托社区发展的幼儿教育管理机制和有关政策。同时,做好民办幼儿园的登记工作。对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以被撤销登记资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办园的,要予以取缔。
县消防大队负责对幼儿园的消防检查,帮助幼儿园合理配置消防设施,不定期指导幼儿园开展消防工作。
县公安局、司法局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同县教育局,共同维护正常的教育秩序,打击办园过程中的违法现象,保护幼儿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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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后勤工作计划范文一一、指导思想
后勤工作以《指南》为引领,以园务计划为指导,以加快发展为主,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阳光管理为手段,全方位提升后勤人员的服务意识、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塑造一支具有“阳光心态、热于奉献”的后勤队伍,保证学园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具体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后勤队伍建设
1.师德规范建设
认真学习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意见》,并根据《意见》精神制订教师师德规定细则,要求教师严格执行师德行为规范。同时,通过集中学习、每日行政检查督导等形式,督促大家共同遵守师德行为规范教师的行为,评出“优秀教师”,并通过月绩考核对广大后勤人员遵守师德行为规范的情况定期的考核,对优秀者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违反师德规范扣发绩效工资,以进一步规范后勤人员良好的师德行为。
2.岗位业务培训
本学年起,我们将通过建立完善的培训制度、选择适宜的培训内容和拓宽多种培训渠道,进一步提高岗位业务培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我们将建立每两周一次的保育员业务知识培训活动,通过定期的学习培训,帮助保育员了解幼儿园常见的卫生和安全知识以及做好配教的基本知识与技能,如:《幼儿园常见传染病的发现与预防》、《幼儿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置》、《保育员、厨房人员一日操作细则》等。同时,通过专题讲座以及开展教养经验交流,结合日常工作找差距,每日督导、每周评比、每月考核等活动,进一步加强日常督导,督促保育员和厨房人员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通过逐步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规范操作习惯。
3、集体团队建设
根据后勤工作的需要,继续挖掘保育员中的积极因素,树立良好的榜样,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拟分年段设立“保育员组长”,分别是工作积极、不计较个人得失的保育员担任大段、中段和小段的保育员组长,引领大家分工合作,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通过评选优秀保育员、厨房人员等形式,营造团结向上、共同合作的良好工作氛围,建立过硬的后勤工作团队,扎扎实实做好工作。
(二)卫生保健工作
1.疾病预防
(1)环境卫生
做好幼儿园的环境卫生,通过划分卫生责任区,进一步明确卫生责任人,通过卫生情况互检评比,评出每段的安全卫生班级,并于每周一在国旗下讲话时进行颁奖,鼓励保育员和厨房工作人员认真做好各自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努力为幼儿提供一个卫生安全、整洁优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2)传染病预防
要针对传染病多发病季节的不同实际,在做好清洁、消毒、晨检、的基础上,落实班级的晨检制度,力争把传染病控制在门外。要求晨检人员认真做好晨间检查、落实“一看二模三问四查”的晨检要求,对于疑似传染病的幼儿要请家长及时带到医院进行排查,对于个别一般患病需服药的幼儿,要做好家长登记、药物交接和服药指导等工作。同时,要通过保健医生和后勤园长的日常督导,认真落实各项卫生消毒制度,落实因病缺勤人员的跟踪等工作,切实把传染病挡在幼儿园门外。
2.健康监测
按要求建立健全各类保健资料,规范填写各种表卡。落实幼儿体检制度,坚持每半年测量幼儿的身高体一次、每年进行一次全面体检等制度,及时分析评价幼儿的健康情况。加强体弱儿的管理,客观地分析原因,做好个别干预,并指导家长共同配合,尽快改善的健康状况。
3.健康教育、宣传
加强健康教育工作,注重幼儿的日常教育和良好卫生习惯的培养。定期更换学园卫生宣传橱窗;做好“学园网”宣传工作,利用学园led灯及班级家教宣传栏向家长宣传健康知识。要求医生每学期下班级组织卫生保健活动,提高师幼的卫生保健知识。
(三)安全保卫工作
1.食品安全
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在园的膳食,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食品存放由专人保管,闲人不随便进入;认真落实食品采购的索证索票制定,与各采购单位签订卫生安全合同,做到定点采购,每天记录台账。每天对幼儿所食的菜留样观察48小时;通过经常督促及日常检查指导,增强食堂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操作,以保证幼儿食品安全。
2.安全设施
本学期将根据学园扩大幼儿户外活动场地的实际,在社区球场增设幼儿活动安全维合带,以保证幼儿的活动活动安全。在消防栓上设立消防宣传图片与简短标语,使得家长们与孩子们共同提高消防知识,学园根据今年班级调整重新张贴应急疏散图,提高幼儿与广大家长的安全意识。
3.安全隐患排查
(1)定期请总务负责检查户外大型活动器具、室内照明线路、电器设备及等学园消防电器其它设施,发现问题及时记载、维修和保养,延长设备的使用期限,建立相关台账,以杜绝学园的安全隐患。督促门卫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门卫和幼儿接送制度,严守岗位,按时关锁大门,继续做好来访者的登记和询问工作。经常巡视园内的大环境、小环境,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实行放学后学员巡查,并进行安全排查,进行安全登记。以确立“安全工作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强化园内安全管理,通过宣传学习、预防管理、督促检查相结合,使安全管理做到位。
(2)每月组织安检小组安排一次安全专题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后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期初期中期末各组织安全督导小组进行学园安全排查,加强全园教师安全意识,排查安全隐患,保证学园各项活动如期进行。
(3)通过行政人员每日检查到位,每日检查刷卡系统、监控系统是否正常运转,每月对园舍、电器设备、电路、保教人员操作等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问题要整改到位,使幼儿园各项工作规范、科学、安全、有序,使每个角落常看常清,常查常净,杜绝事故的发生。
3.制度建设
根据创安全发展学校文件精神,建立学园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和消防安全制度、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安全演练制度、学园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以进一步完善学园的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安全制度,确保一学年无安全事故给予相应的奖励,对于违反制度者给予惩罚。
4.安全教育
(1)学期制订学园安全计划,并把每月安全重点以小主题的形式,渗透到幼儿安全教育中,修订各种安全预案,丰富幼儿的安全防护自救知识,让幼儿学会简单的自救技能和安全知识。
(2)发挥结合本园网站的宣传、本园宣传栏的宣传、消防栓门板设定消防知识宣传的宣传功能,按照计划进行安全主题教育活动,结合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防溺水、交通安全等主题教育活动,保证幼儿的安全教育课程,发展幼儿自我保护安全意识的教育。
(四)行政后勤工作
1.基础建设
以继续完善学园的建设,创建省示范园,以教育教学管理中。进一步的加强与社区联系和协调,按照福建省示范园的配套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建立能提供幼儿活动的沙池和水池,为幼儿提供可游戏的空间,并争取在期初前为幼儿创设良好的园舍,为幼儿提供阳光、温馨的活动学习环境。
2.财产管理
认真执行上级文件,规范物品的审批、采购制度。做好幼儿代办费的预结算、期末园财产的清理、登记、归放等工作。做好财务预算,开源节流。认真做好学园的财务预算,精打细算,勤俭持家,让有效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后勤部门要严格执行请购——审批——购买——入帐的等规范化管理要求,按照固定资产清查的要求,建立所有新购家具、电器、教玩具等物品的档案材料,同时,按规范要求严格执行财产入账和报废程序和制度。
3.财物管理
做好物品的调配,提高园的物品的周转使用率。勤俭持园,坚持园内“购物申请” 制度,充分发挥有限资金的作用。科学管理物品,定期整理教具室,发挥各类物品的最大使用效率。配合园内开展的各项活动,及时提供所需材料。严格执行财政、物价部门批准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结合“价格服务进学园”,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各项政策规定,继续实施"教育阳光工程",利用学园网、阳光园务公示栏等多形式做好教育收费宣传和公示,进一步规范学园服务性、代办性收费行为,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
幼儿园后勤工作计划范文二上学期,我园后勤各岗位围绕幼儿园的工作目标,团结一致,为幼儿、家长提供优质的服务。通过总结与反思,我园后勤组制定新学期工作目标。力求新学期有新的改变,更大地提高,为幼儿、家长、教职工提供一流服务。
一、积极探索,与时俱进
1、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增强自信。
2、促进学习交流、互动,树立求知意识,善于学习、勇于创新。
3、团队合作,主动参与优质服务的行列,用心去做,用心体会。
4、向书本学习,向同事学习,向自己学习,在学习中积极探索。
5、促进“四个学会”,即学会学习,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学会生存。
6、有计划、有目标,主动地工作,克服消极心态,树立积极态度,与全园的工作保持一致。
7、每个人写好工作计划,学期工作总结,做好读书笔记。
二、重视安全、保卫工作
1、继续做好检查全园安全工作。
2、食堂每天做好餐用具的消毒,食物的验收,幼儿的用餐留样,并做好登记。
3、食堂继续做好下班前的各种检查,人离门锁,防止外人进入。
4、食堂做好各种机器的安全操作。
5、司机做好汽车的保养与行车安全。
6、门卫尽快熟悉新生与家长,坚守岗位,按时关锁大门,继续做好来访者的登记与询问。
7、门卫每天做好下班前的电器、电源、门窗的常规检查。
三、各部门日常工作要点
1、库房管理与采购
1)购置和发放新生床上用品、书包、服装等。
2)做好开学前,班级卫生用品、办公室用品的购进与发放。
3)每月做好固定资产的对帐和盘存工作。
4)维修各班级的坏床、坏椅等工作。
5)投放沙池玩具、体育器材。
2、维修工作
1)开学前摆放好幼儿活动场所各种体育器材,整理好体育用品房器材。
2)每周一认真做好活动场所大型玩具、体育器材的检查维修工作。每天整理和检修体育用品房器材,保证体育器械的安全性。
3)每月初对班级与办公场所的电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与维护。
4)每周对食堂煤气用具、煤气管、电器设备、门窗,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修理。
5)每月检查一次门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每周检查各班级和走廊、大厅及办公场所的照明设施,发现问题立即维修。
7)进入夏季前清洗空调,放好各处遥控器,学期结束负责收捡公用遥控器。
8)定期给所有电脑升级杀毒。放假前检查教师办公电脑及电源的关闭。
3、财务工作
1)做好新生的各种收费及班级的杂费收缴。
2)每月按时公布伙食盈亏帐。
3)按时发放各种工资、奖金、津贴。
4)做好各班幼儿的请假登记及伙食费退费工作。
5)做好每月的财务报表上报工作。
4、食堂工作
1)每天做好室内外、餐厅的整洁。
2)根据幼儿饭量的大小、分餐与开餐的先后,安排分餐;注意饭菜的保温。
3)学期结束前清点餐用具。
4)食堂重地严格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
5、门卫工作
1)种好种植园地和绿化植物,定期施肥剪枝。
2)做好体育角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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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大力普及学前教育为主题,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积极发展学前教育,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总量,进一步提高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努力解决适龄幼儿“入园难”问题,开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
二、总体目标
我市现有3-5岁适龄幼儿16984人。2012年,通过新建、改扩建等形式,建设公立幼儿园10所,小学附设幼儿园1所,使全市比较规范的幼儿园达到32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1所,民办幼儿园21所,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资源充足、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使农村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100%,学前三年适龄幼儿毛入园率达到85%,基本实现“广覆盖、保基本”的办园目标。
三、建设标准
农村公立幼儿园建设标准要符合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农村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省幼儿园建设标准》等要求,并达到以下标准:
㈠每班按25-35人设计,生均用地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生均活动用地不低于4平方米。
㈡新建园舍抗震设防烈度达到7度或以上。
㈢设备设施和教玩具要符合幼儿的年龄、生理特点,满足幼儿园安全使用规范要求。
四、选址原则
㈠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原则,总体规划,分步实施。
㈡坚持教育资源统一调配、合理利用的原则,利用现有教育资源,统筹兼顾,资源共享,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㈢坚持就近入园、方便幼儿的原则,最大限度的覆盖周边群众。如果镇(办事处)政府所在地已经有一所取得办学资质且比较规范的幼儿园,则选在居民相对集中的中心社区。
五、建设规划
2012年,规划建设幼儿园10所,小学附设幼儿园1所,建筑总面积16540平方米,预计投资1887.2万元。具体建设规划是:
㈠中心幼儿园:幼儿园拟建在新华小学院内,服务小河社区及周边村组,服务半径5公里,预计服务区域内适龄幼儿220人。规划新建一个办学规模200人,6个幼儿班的幼儿园。园舍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新建一栋三层教学楼,6个幼儿活动室,1个舞蹈教室,1个音乐教室,1个教师办公室,建筑面积1320平方米,水路、化粪池、排水沟、道路建设等配套到位。预计需要投资158万元。
㈡镇中心幼儿园:幼儿园拟建在廖河小学院内,服务社区及周边村组,服务半径10公里,预计服务区域内适龄幼儿320人。规划新建一个办学规模300人,10个幼儿班的幼儿园。园舍占地面积4500平方米。拟新建一栋三层教学楼,10个幼儿活动室,1个舞蹈教室,1个教师办公室,建筑面积1680平方米,水路、化粪池、排水沟、道路建设等配套到位。预计需要投资199.8万元。
㈢中心幼儿园:幼儿园拟建在邓冲小学院内,服务社区及周边村组,服务半径15公里,预计服务区域内适龄幼儿210人。规划新建一个办学规模200人,6个幼儿班的幼儿园。园舍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拟新建一栋三层教学楼,6个幼儿活动室,1个舞蹈教室,1个音乐教室,1个教师办公室,建筑面积1320平方米,水路、化粪池、排水沟、道路建设等配套到位。预计需要投资158万元。
㈣中心幼儿园:幼儿园拟建在太山庙小学院内,服务孔湾社区、大雁社区及周边村组,服务半径8公里,预计服务区域内适龄幼儿200人。规划改扩建一个办学规模200人,6个幼儿班的幼儿园。园舍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拟将现有三层教学楼改建成幼儿活动室,更换门窗,铺设复合地板,加盖屋面,内粉,改造面积1040平方米,预计投资52万元;每个教室向后延伸3.6米,增加一个楼梯,扩建面积396平方米,需要投资48万元。水路、化粪池、排水沟、道路建设等配套到位。以上预计需要投资100万元。
在建设中心幼儿园的同时,在刘湾小学院内附设一个幼儿园,服务刘湾村、江坡村、许岗村、台子岗村等村组,服务半径8公里,预计服务区域内适龄幼儿130人。规划附设一个办学规模120人,4个幼儿班的幼儿园。园舍占地面积2400平方米。拟将现有教学楼一楼四个教室改建幼儿园,改造房屋8间,面积308平方米,需要更换门窗,铺设复合地板,加盖屋面,内粉,预计投资20万元;每间教室向后延伸3.6米,增加两个楼梯,扩建面积396平方米,预计投资48万元。水路、化粪池、排水沟、道路建设等配套到位。以上预计需要投资68万元。
㈤镇茅草中心幼儿园:幼儿园拟建茅草小学院内,服务镇东片周边村组,服务半径8公里,预计服务区域内适龄幼儿320人。规划新建一个办学规模300人,10个幼儿班的幼儿园。园舍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拟新建一栋三层教学楼,10个幼儿活动室,1个舞蹈教室,1个教师办公室,建筑面积1680平方米,水路、化粪池、排水沟、道路建设等配套到位。预计需要投资199.8万元。
㈥中心幼儿园:幼儿园拟建在黄湾小学院内,服务流水社区及周边村组,服务半径10公里,预计服务区域内适龄幼儿320人。规划新建一个办学规模300人,10个幼儿班的幼儿园。园舍占地面积4500平方米。拟新建一栋三层教学楼,10个幼儿活动室,1个舞蹈教室,1个教师办公室,建筑面积1680平方米,水路、化粪池、排水沟、道路建设等配套到位。预计需要投资199.8万元。
㈦镇新街中心幼儿园:幼儿园拟建在新街小学院内,服务镇新街社区及周边村组,服务半径8公里,预计服务区域内适龄幼儿220人。规划新建一个办学规模200人,6个幼儿班的幼儿园。园舍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拟新建一栋三层教学楼,6个幼儿活动室,1个舞蹈教室,1个音乐教室,1个教师办公室,建筑面积1320平方米,水路、化粪池、排水沟、道路建设等配套到位。预计需要投资158万元。
㈧南营办事处官庄中心幼儿园:幼儿园拟建在官庄中学院内,服务南营办事处官庄村及周边村组,服务半径12公里,预计服务区域内适龄幼儿320人。规划新建一个办学规模300人,10个幼儿班的幼儿园。园舍占地面积1815平方米。拟新建一栋三层教学楼,10个幼儿活动室,1个舞蹈教室,1个教师办公室,建筑面积1680平方米,水路、化粪池、排水沟、道路建设等配套到位。预计需要投199.8万元。
㈨中心幼儿园:幼儿园选址在原田畈小学院内,服务社区及周边村组,服务半径8公里,预计服务区域内适龄幼儿210人。规划新建一个办学规模200人,6个幼儿班的幼儿园。园舍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拟新建一栋三层教学楼,6个幼儿活动室,1个舞蹈教室,1个音乐教室,1个教师办公室,建筑面积1320平方米,水路、化粪池、排水沟、道路建设等配套到位。预计需要投资158万元。
㈩(城区)中心幼儿园:幼儿园选址在原第五小学院内,服务经济开发区及周边村组,服务半径6公里,预计服务区域内适龄幼儿400人。规划新建一个办学规模360人,12个幼儿班的幼儿园。园舍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拟新建一栋四层教学楼,12个幼儿活动室,1个舞蹈教室,1个音乐教室,1个教师办公室,1个多功能教室,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水路、化粪池、排水沟、道路建设等配套到位。预计需要投资288万元。
六、实施步骤
㈠项目前期阶段
1、年12月25日前完成幼儿园项目建设规划并报经市政府审批。
2、2012年3月10日前完成项目立项。
3、2012年3月20日前完成规划总平面图、规划红线图和设计方案审批。
4、2012年4月30日前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图纸审图、预算标的编制、报建和政府采购审批、项目招投标工作。
㈡工程实施阶段(2012年5月1日至7月31日)
1、2012年5月10日前开工建设。
2、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主体施工。
3、2012年7月31日前全部完工。
㈢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8月1日至8月15日)
1、2012年8月10日前完成初验收。
2、2012年8月15日前报领导小组进行验收。
七、经费保障
农村公立幼儿园建设资金按照“财政统筹、多渠道筹措”的原则解决。建设资金按照一年建设、三年付清的付款原则和“四三三”(2012年付款40%,2013年付款30%,2014年付款30%)的付款方式拨付。
八、教师配备
此次农村公立幼儿园建设规模为86个教学班,预计可新增入园幼儿2680人。按照配编要求,需要配备幼儿园园长10人,幼儿园教师、保育员172人。市教体局要积极争取引进专业幼师10人,从现有教师队伍中选调、转岗培训幼儿教师、保育员162人。教师调配和培训工作要在2012年8月20日前完成,确保9月1日各农村公立幼儿园顺利开学。
九、工作要求
㈠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成立市农村公立幼儿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市长郭静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武义泉、副市长何晓波同志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办、教体局、发改局、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城乡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安监局、物价局、行政服务中心、消防大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建筑勘察设计院、质监站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规划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监管和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教体局局长王宪奎同志兼任。各镇(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认真做好本地幼儿园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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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为推动我县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县政府成立了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协调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发展学前教育重大问题和政策、审议学前教育工作的有关重要文件、统筹协调解决全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认真编制《县学前教育布局方案(-2020年)》
《方案》明确,到2020年,我县规划建设公、民办幼儿园86所(新建55所,保留23所,暂保留过渡8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6所、民办幼儿园70所。届时全县学前教育将形成以16所公办幼儿园为中心和示范、70所民办园为补充的公民办并举的格局,城乡学前教育资源相对均衡,基本满足全县学前教育需求。
(三)年在城关新建一所公办园
为盘活学校存量资产,年8月,县政府研究同意,将原三小改扩建成县城关幼儿园,该公办幼儿园占地面积6266.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3760平方米。该园建设规模为12个班,360人。目前,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力争2012年春季招生开园。
(四)适当加快公办园建设速度
结合实际,我们对《县学前教育布局方案》中公办园的建设规划进行了调整,适当加快了公办园的建设速度。2012年,计划在和各建一所公办园,目前两所幼儿园的选址工作已经结束,正在进行图纸设计工作。2013年,计划建设三所公办园,、和城关各建一所,2014年,计划建设三所公办园,、和城关各建一所,2015年,计划建设四所公办园,、各建一所,城关建二所,至“十二五”末,全县公办园规模达14所,其中农村地区8所、城关地区6所,基本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五)科学编制、申报幼儿园建设项目
为推进农村幼儿园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县政府要求县教育局按照中央文件精神,依托我县布局调整规划中保留的农村小学或教学点现有富余资源,申报了25所附属幼儿园及5所拟改建幼儿园,以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二、多渠道加大学前教育投入
(一)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政府公共预算,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
年学前教育投入600万元,其中500万元用于城关幼儿园建设。2012年至2015年,县政府每年至少投入900万元用于学前教育建设和经费补助。从2012年开始,实行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制度,经费补助标准参照小学生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执行。
(二)执行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入园
我县从年秋季开始实行学前教育资助券制度。根据《县学前教育资助券实施办法(试行)》(教〔〕45号),每生每年按照14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2012学年度全县符合资助条件的在园幼儿110名,资助总额15.4万元,其中市财政下拨资金7.7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7.7万元。
(三)加快普惠性幼儿园建设速度
我县于年秋季开始实施普惠园建设工作。根据《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年至2013年,我县建设22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年实际申报15所,受惠幼儿2969人。市财政下拨资金47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32.9万元。拿出18.8万元(按每班每年2000元标准从补助资金中提取)对民办幼儿园进行考核,用于改善幼儿园的办园软硬件条件,其余资金61.1万元用于减免保育教育费。
三、加强幼儿园准入管理
(一)严格执行民办幼儿园在硬件设施、师资条件等方面的准入制度
鼓励民办园按《省民办幼儿园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办园,为广大幼儿提供质量较高的学前教育。年12月,县教育局按照要求批准了2所民办幼儿园(红星幼儿园、天乐幼儿园)。
(二)执行和完善幼儿园年检制度
每年开展一次年检工作并向社会公布年检结果,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目前,对已批准设立的42所民办幼儿园进行了年检工作。
(三)分类治理无证办园问题
经摸底调查,全县现有无证园31所,按照“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整体工作思路,对无证幼儿园进行分类治理。目前,整改、取缔工作正在进行。
四、强化幼儿园收费管理
县政府要求物价部门核定公办幼儿园和普惠园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降低收费标准。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备案制度。要求全县所有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年所有已批准幼儿园都实行了收费备案和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多途经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一)根据公办园建设速度及规模,合理安排公办幼儿园教师进编计划
公开招聘具备条件的毕业生充实进幼儿教师队伍。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20名。
(二)通过“请进来、走出去”方式,开展幼儿教师和园长培训
积极组织幼儿园长、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完成每年市级培训20%幼儿教师的任务。年7月,组织并承办了我县市级农村幼儿园长及骨干教师培训活动。先后组织了70名园长和教师赴、南京等地听取专家报告、观摩名师课堂,提高教师对新课改的理性认识。
(三)逐步把幼儿教师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培训中
年全县共有幼儿教师121人次参加了“命好题”专题和“国培计划项目”培训。从2012年开始,逐步提高民办幼儿园教师参加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习的比例,直至把民办幼儿园教师全部纳入中小学继续教育全员培训中,提高民办幼儿园教师的保教水平。
六、坚持科学保教,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积极推进幼儿教育改革,坚决纠正幼儿园教育教学的“小学化”现象。利用电视、网络、教研及培训、宣传材料等方式对学前教育及科学保教方式进行宣传,提高社会及幼儿家长对学前教育的认识。一是在县教育网站上设置民办教育版块,及时更新和链接有关方面的内容,宣传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是通过县电视台进行相关政策宣传。宣传的内容主要涉及幼儿教育理念、科学保教方式、学前教育资助券政策及普惠园政策等;同时,发放相关材料进行宣传。三是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研活动及培训提高教师的保教水平。
七、强化幼儿园安全监管。
根据审议意见,县政府要求县教育主管部门继续加强对全县幼儿园的安全监管,充分发挥现有保安人员和监控摄像设备的安全监管作用。加强幼儿接送车的管理与考核,并继续把幼儿接送车纳入全县学生接送车监管范围。县政府组织人力不定期上路检查学生接送车运营情况。目前,正在进行一周二次的学生接送车运营情况督查,督查超载超速等违规违章现象,确保幼儿上下学途中的道路交通安全。继续开展幼儿园传染病防控、饮食卫生等安全工作的培训和专项检查。年,我们组织了幼儿保健及餐饮卫生专项培训,并协同卫生、药监部门对幼儿园的传染病防控、饮食卫生等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强化幼儿园的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要求幼儿园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主要工作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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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督学在督导学校中的检查、监督、评价和指导作用,认真履行责任督学工作职责,全面完成潘集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和区教育局督导室下达的教育督导工作目标,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加强学习 提升政治素质
认真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督导条例》;加强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学习,积极参与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培训,努力使自身督导水平不断得到提高。认真履行责任督学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监督、评价和指导作用,推进依法督导、依法治教,为督促中小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尽自己的一份力。
二、加强自身建设 提升业务能力
1、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职责,规范督导程序。
2、强化学习培训。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督学外出学习和参加国家、省、市各级研修培训,转化运用学习成果,提高工作水平。
3、加强检查考核。根据“一月一主题”强化履职意识,确保工作实效。
4、总结提炼创新。积极撰写督导报告和创新案例,参加上级征集的评比活动,推介挂牌督导工作创新,交流总结经验。
三、服从领导 认真开展督导工作
1、认真完成教育督导室和第二责任区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 完善督导信息平台建设,熟悉平台应用,发挥信息平台作用。
3、认真做好疫情防控督导工作,把疫情防控做为常态化工作来抓。
4、积极完善提升。规范督导、健全资料、工作创新、及时整改。
5、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等不靠,为规范办学尽自己一份力。
2021年1月5日
2021年个人督导工作行事历
一月
1、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2、做好责任区2020年督导工作总结谋划2021年督导工作计划。
3、开展挂牌学校“2020-2021学年度寒假校园及周边安全、学生交通安全”常规性督导及第一轮“规范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中未评估幼儿园及已评估园的整改落实工作专项督导。
4、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5、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中小学及幼儿园“招生、收费及择校”情况常规督查。
4、开展“2021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
5、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责任区学校“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常规督查。
4、开展责任区有证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安全卫生管理” 情况专项督导。
5、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责任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常规督查。
4、开展责任区有证幼儿园“科学保育保教”情况专项督导。
5、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责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常规督导。
4、开展责任区学校“功能室使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督导。
5、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常规督查和“防溺水安全工作”专项督导。
4、做好个人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5、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暑假学生交通、防溺水安全情况”的专项督导。
4、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5、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学校做好开学准备工作”专项督导。
4、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5、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责任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招生、收费、择校情况”常规督查。
4、做好“秋季学期开学工作”专项督导。
5、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中小学及幼儿园“课程开设、课堂教育情况”常规督查;
4、开展中小学及幼儿园“门卫安全管理”情况专项督导。
5、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6、完成市区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开展中小学及幼儿园“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常规督查;
4、开展中小学及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专项督导。
5、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6、完成市区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二月
1、做好个人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安排。
2、参加责任区专兼职督学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3、做好责任区2021年度督导工作总结,拟定2022年督导工作计划;
4、开展责任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务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常规督导。
5、开展责任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学校冬季安全工作”情况专项督导。
6、及时上报督导工作信息,上交督导材料。。
7、完成市区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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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是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各幼儿园要充分认识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实施。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逐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2.坚持“公民办并举、多渠道接纳”的原则。大力发展公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园,多渠道接纳适龄幼儿入园,确保入园率稳步提升。
3.遵循“结合实际、合理规范”的原则。根据幼儿园布局、招生规模等,合理制定招生方式、招生规模。
4.遵循“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公办幼儿园根据划定的服务辖区范围招生,民办幼儿园就近招收本园服务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园。各幼儿园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或测试。
5.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各幼儿园要通过幼儿园网站或在幼儿园门口醒目位置张贴招生公告等形式公开幼儿园招生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时间、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区户籍适龄幼儿。
四、招生细则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根据所在区域生源情况和幼儿园教育资源状况合理制定招生计划。原则上,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实行摇号派位方式进行,农村公办幼儿园实行自主招生。
(二)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招生前,各民办幼儿园根据所在区域生源情况和本园教育资源状况,合理制定本园的招生计划,并报区教育局教育股备案。
(三)参与公办幼儿园摇号派位的幼儿要符合以下条件:
1.幼儿家庭在城区有固定住房,属区户籍,幼儿户口随父母,提供家庭房产证、户口本;
2.幼儿及父母的户口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在一起,属区户籍,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户口本,同时父母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城区的“无房证明”。
(四)公办幼儿园招生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20年8月27日至28日各公办幼儿园对符合条件的幼儿进行信息采集,严格审核幼儿家长提供的房产证、户口本、无房证明等证件,符合条件的做好信息登记并发放摇号编号。
2.2020年8月29日上午9:00各公办幼儿园进行摇号派位,摇号过程须邀请区教育纪委及3名幼儿园家长代表现场监督。
3.2020年8月30日。各公办幼儿园对摇号派位确定的幼儿进行登记注册,8月30日前公办幼儿园完成招生。
(五)主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片区划分及招生人数:
1.区幼儿园服务片区:《区主城区幼儿园划片分布图》中7号区域,计划招生90人。
2.区二幼服务片区:《区主城区幼儿园划片分布图》中1号区域,计划招生120人。
3.区三幼服务片区:《区主城区幼儿园划片分布图》中3号区域,计划招生120人。
4.区四幼服务片区:《区主城区幼儿园划片分布图》中5号区域,计划招生90人。
5.区五幼、区六幼服务片区:《区主城区幼儿园划片分布图》中6号区域,各计划招生60人。
6.区七幼服务片区:《区主城区幼儿园划片分布图》中9号区域,计划招生120人。
7.区八幼服务片区:《区主城区幼儿园划片分布图》中8号区域,计划招生60人。
8.区九幼服务片区:《区主城区幼儿园划片分布图》中2号区域,计划招生90人。
9.区十幼服务片区:《区主城区幼儿园划片分布图》中4号区域,计划招生90人。
(六)公办幼儿园当幼儿预登记人数低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将该部分幼儿确定为录取幼儿;当幼儿预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采取摇号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幼儿。各幼儿园不得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
(七)2020年8月31日前,所有幼儿园完成招生工作。
五、其他事项
1.各幼儿园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招生前的准备工作,设立幼儿园招生咨询热线电话,做好招生信息的公示,耐心接待家长咨询,妥善处理好各种问题,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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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幼儿园成立保教组,负责组织和管理幼儿园保健、保育,教育、教学等业务工作。保教组由幼儿园保教主任和各年级组长、保健医生组成。保教组由幼儿园保教主任向幼儿园园长负责。
二、幼儿园保教组应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幼儿园实际,认真讨论确定幼儿园学期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任务,有计划地、高效地组织幼儿园保健、保育,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并及时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
三、幼儿园保教组应根据幼儿园要求和工作实际情况及时向园长汇报,按时向幼儿园园长提交工作计划和总结。接受园长工作指导、督促。园长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提交计划和总结的时间:
1、学期工作计划应在新学期开学半月内;
2、月、周工作计划应在月、周开始前一周内;
3、其它工作或活动计划应在工作或活动开始之前;
4、学期工作总结应在学期结束前半月内;
5、月、周工作总结应在本月、周工作结束,下一个工作周期开始之前;
6、其它工作或活动总结应在工作或活动结束(阶段结束)后一周内;
四、保教组应与各年级组、班组讨论交流,在研究基础上指导各年级、各班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幼儿年龄特点及发展水平确定学期、月目标,在幼儿广泛的兴趣点和关注点上生成课程和开展具体活动,有目的、有计划、循序渐进地有效组织和安排幼儿在园学习和生活。并评估年级组、班组工作绩效。切实做到促进幼儿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
五、保教组应督促保教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和教师行为规范。
六、保教组应督促保教人员本着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则,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把家长作为幼儿园重要的合作伙伴,共同构建教育、教学活动,主动向家长交换幼儿在园情况。向家长宣传新《纲要》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正确引导家庭教育。对家长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积极落实,件件回复。
七、保教组应督促各班教师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为幼儿身心发展创设和提供良好心理环境和物质环境,积极制作教玩具并引导幼儿共同参与。根据活动和幼儿发展需要及时投放材料,为幼儿的操作、发现、探索活动提供充分的条件。
八、保教组应督促保教人员认真做好班级清洁卫生消毒工作,保持环境和内务整洁。做好幼儿保育工作。无工作疏忽造成的护理不当和安全事故。
1、月幼儿平均出勤率达标:中大班为90%以上,小班为85%以上。幼儿年体重、身长和血色素增长达标。
2、确保消防安全、场地安全和幼儿活动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凡住院和缝针事故都属严重事故范畴。
九、保教组应督促各班教师协调配合,做好本班工作。定期召开班务会,及时讨论、总结班级工作,对下
一阶段工作作出部署。班级工作有记录,资料保管好。
十、保教组应督促各班做好交接班、幼儿观察和家长工作等各项工作,并有记录,资料收集、整理好,按时入档。
幼儿园保教常规工作制度
一、认真制定各种计划和做好工作总结
预定计划:
各班组能结合《纲要》精神,分析本班幼儿年龄特点和实际水平,制定班级工作目标和教育教学、活动计划。并在观察、反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做好活动、工作总结。计划、总结按时完成。
二、认真组织幼儿半日活动
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和幼儿实际合理地弹性地安排儿童半日活动,认真履行保教工作职责。活动内容丰富,过渡自然,幼儿无消极等待。教师不擅离儿童,半日活动质量高。半日活动中保证幼儿生活活动、自由活动、户外锻炼、游戏和其它有益活动。
三、认真做好班务工作
1、每周五按时召开班务会,总结本周工作,安排协调好班级下周工作。
2、认真管理好班级内务,整洁、方便、舒适,有利于幼儿活动和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
3、确保消防安全,场地安全和幼儿活动等等安全,防止发生不安全事故。
4、按要求做好室内外清洁卫生、消毒工作。
5、根据需要和幼儿园工作安排及时做好家园联系工作。
6、按保育工作细则做好幼儿的生活护理和保育工作,促进幼儿身体健康。每月中大班幼儿平均出勤率达90%以上,小班幼儿平均出勤率达85%以上。
7、促进幼儿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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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政府主导,坚持改革创新,坚持规范管理,坚持促进公平。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推进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二、主要目标
到2022年,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3.5%,公办园和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原则上达到总数的50%。完善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建立成本分担机制,健全动态调整机制。部分民办园过度逐利问题有效解决。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取得实质性成果。民办园分类登记管理全面完成。幼儿园办园行为更加规范。
到2022年,分层分类培训幼儿园园长、教师不少于1000人次。以本专科为主体的幼儿园教师培养体系基本形成,教师社会地位、待遇保障进一步提高,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学前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基本建立,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到2035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形成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扩大资源供给,推进普惠均衡
1.科学规划布局,优化办园结构。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坚决扭转部分地方民办园收费过高的现象,达到“公办园示范,民办园规范”的发展格局。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规划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制定应对学前教育需求高峰方案。编制2021-2025年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和分年度建设计划。
2.充分挖掘潜力,扩大公办资源。充分发挥公办园保基本、兜底线、引领方向、平抑收费的主渠道作用。公办园资源不足的城镇地区,通过新建、改建等方式,新增一批公办园。
3.加大政策扶持,促进普惠发展。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规范营利性民办园发展。2021年,进一步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补助方式及扶持政策,逐年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园并公示,将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奖补和支持的重要依据。
4.培养骨干体系,强化示范引领。严格幼儿园的准入,坚决消除无证办园。加快省级示范幼儿园、市级一类幼儿园、二类幼儿园创建工作,不断扩大骨干园所体系数量。到2025年创建省级示范幼儿园2所,市级一类幼儿园6所、二类幼儿园10所。深入推进幼儿园优质帮扶工作,每所省级示范幼儿园和市级一类幼儿园每年包扶1所镇村级幼儿园;积极探索镇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一体化管理模式,培养一体化管理试点基地3个。
5.完善政策措施,巩固治理成果。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进行专项治理,做好配套幼儿园规划、土地出让、园舍设计建设、验收、移交、办园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将配套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确保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县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办成公办园的,要按照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备教职工,做好落实省定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等工作。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的,要加强对普惠实效及质量方面的动态监管,对于不达标的普惠性民办园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重新委托举办成普惠性民办园。
(二)健全体制机制,完善保障体系
1.健全管理体制。县科教局对县域学前教育发展负直接责任,负责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幼儿园布局、公办园建设、教师配备、工资待遇及幼儿园运转保障、监督管理等工作,确保县域内学前教育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各镇办要积极支持办好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幼儿园,理顺办园体制,实行属地管理。
2.优化投入结构。健全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规范使用管理,强化绩效评价,提高使用效益。县政府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支持水平;安排的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扩大普惠性资源、补充配备教师、提高教师待遇、改善办园条件等,促进内涵式发展,提高幼儿园运转保障水平。用好中央财政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多种形式扩大普惠性资源,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幼儿资助制度。
3.合理成本分担。要科学核定办园成本,以提供普惠为衡量标准,统筹制定财政补助和收费政策,合理确定分担比例。发改部门会同县科教、财政等部门建立公办园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非营利性民办园收费省级办法。营利性民办园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幼儿园自主决定。各级政府依法加强价格监管,坚决抑制过高收费。
4.完善资助制度。认真落实资助政策,确保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含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等)、孤儿和残疾儿童得到资助。进一步完善资助体系,逐步提高资助标准。县科教局要做好受助幼儿信息基础管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精准资助。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师资水平
1.完善补充机制。县编办应优先保障学前教育发展需要,统筹考虑,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尽快完成公办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配足配齐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安保等人员。加大公办园教职工的补充力度,严禁“有编不补”和长期使用代课教师。民办园按照国家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
2.严格队伍管理。实行教师资格准入与定期注册制度。严格执行幼儿园园长及教师专业标准,完善教师公开招聘制度,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建立健全教师个人信用档案,建立教师退出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违反职业行为规范、影响恶劣的终身不得从教。
3.保障人员待遇。认真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公办园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民办园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工资收入。各类幼儿园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完善幼儿园教师职称及卫生保健人员职业等级评聘标准,提高高级职称及职业等级的比例。建立幼儿园教师表彰体系。
4.拓宽培养渠道。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重点加强师德师风全员培训、非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全员补偿培训和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培训等。开展乡村幼儿园骨干园长和教师、普惠性民办园教师、转岗教师技能提升和保育员保育能力提升等专项培训项目。完善省、市、县三级培训网络。
(四)注重监督管理,促进规范办园
1.明确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县科教部门主管,县发改、财政、住建、公安、应急、卫健、民政、市监等部门分工负责的监管机制。加强办园行为督导,落实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
2.加强全程监管。严格幼儿园准入管理,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县卫健、科教等部门要依法进行前置审批。县科教局要强化对幼儿园教职工资质和配备、收费行为、安全防护、卫生保健、保教质量、经费使用以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动态监管,完善年检制度。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更新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收费标准、质量评估等方面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健全家长投诉渠道,及时回应和解决家长反映的问题。各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园务委员会制度和家长志愿者驻园值守制度,推动家长有效参与幼儿园重大事项决策和日常管理。指导各幼儿园(班)使用好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学前教育信息化管理水平。
3.强化安全管理。县科教、政法、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应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安全预警机制,落实幼儿园安全保卫和监管责任,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县卫健、市监等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卫生保健、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切实保障在园幼儿身心健康。幼儿园所在镇(办)、村(社)共同做好幼儿园安全监管工作。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落实园长安全主体责任,定期自查自纠,主动接受公安、卫健、市监、应急等部门的安全监督指导,强化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要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省校车服务方案》对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进行管理。幼儿园提供虚假信息或误导家长信息的,纳入诚信记录。对发生伤害幼儿、违规收费等行为的幼儿园,及时进行整改、追究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有关责任人终身不得办学和执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实施分类管理。落实民办园分类管理相关政策。现有民办园根据举办者申请,限期归口进行非营利性民办园或营利性民办园分类登记。在此期间,县科教、民政、市监等部门做好衔接等工作。营利性民办园不享受普惠性幼儿园财政补助。坚决遏制过度逐利行为,民办园应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收取的费用应主要用于幼儿保教活动、改善办园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每年依规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强化分类治理。县科教局负责无证园清理整治工作。加大整改扶持力度,对达到基本标准的,颁发办园许可证。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卫生等办园基本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儿。
(五)提升办园质量,实现科学保教
1.提升办园水平。加强对幼儿园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的指导,认真开展优质游戏活动资源和优秀绘本征集遴选工作。支持引导幼儿园不断改善办园条件,为幼儿提供安全、丰富、适宜的保教环境。培育学前教育课程建设、家园共育示范地基。加强幼儿园文化建设,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幼儿园,培育幼儿园文化建设地基。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培育智慧幼儿园试点地基。
2.实施科学保教。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尊重幼儿个体差异。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创建课程示范基地。开展“小学化”专项治理,坚决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3.构建教研体系。完善学前教育教研机构,以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抓手,多种形式开展业务指导,促进薄弱地区幼儿园发展。
4.开展评估监测。认真落实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设立县级评估机构,完善学前教育质量评估监测机制,实现质量评估监测的动态性、常态化和全覆盖。完善幼儿园等级评估标准,评估监测结果定期公布。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全面加强党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坚持管党建与管业务相结合,实现各级各类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建工作全覆盖,严格组织生活和党员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建设,保障幼儿园办园方向正确。
(二)完善机制。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加强分工协作。县科教局要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加强学前教育的科学指导和监督管理。县编办要结合实际合理核定公办园教职工编制。县发改局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完善价格政策。县财政局要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县资源局、住建局要将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必要建设用地及时纳入相关规划,会同县科教局加强对配套幼儿园的建设、验收、移交等环节的监管落实。县人社局要制定完善幼儿园教职工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职称评聘政策。县发改局、财政局、科教局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县卫健局要监督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县民政局、市监局要分别对取得办学许可证的非营利性幼儿园和营利性幼儿园依法办理法人登记手续。县政法委要组织协调公安、司法等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幼儿园内部安全保卫和平安创建工作的指导。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幼儿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幼儿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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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范和深化校务公开的基本原则: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简化环节,方便办事;健全机制,常抓不懈;明确责任,强化监督。
(二)规范和深化园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围绕教育发展中心,加强对幼儿园管理运行过程的监督,增强行政权力的透明度,强化行政效能,提升服务质量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治教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
二、园务公开的内容
(一)园务公开的内容:
凡是与教育改革发展、幼儿园管理密切相关和涉及人民群众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除党和国家规定的保密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和程序给予公开。
(二)园务公开的事项是:
1、凡幼儿园的发展规划、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重大的教育教学改革方案,幼儿园要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情况进行制订。方案形成后,幼儿园要在下发草案经教职工充分阅读后补充和完善,再通过召开教代会对规划或方案进行讨论、表决通过后,正式实施。
2、凡精神文明建设方案,党支部在征询党员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园的实际情况制订草案,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施行。
3、凡是幼儿园的学期计划,园长在征求各条线负责人意见后制订草案,经校务会、行政例会讨论达成共识后形成正稿,召开会议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并将书面计划发至每个教学点和中心各条线和班级。
4、行政主要领导的年度述职报告,要在年末教代会上汇报,接受教代会代表的监督和评议。
5、幼儿园的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要在年末全校教职工大会上总结,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6、党支部的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要在年末全体党员大会上总结,发扬长处,找出差距。
7、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办事公开的事项是:
1、学生收费。
2、教职工报销。
3、基建、维修。
4、教师职评。
6、评优考核。
7、年度考核。
8、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园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设立园务公开栏,对群众或教职工切身利益、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有关重大问题的解决方案、步骤、结果及时在园务公开栏公布。学校设立意见箱、监督电话,畅通园务公开的联系渠道。
2、每学年召开1—2次教代会,有关园务公开情况在教代会上公布,接受代表监督。幼儿园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一次在教代会上公开述职,接受教代会代表的民主评议和测评,评议结果报主管部门。
3、建立政工联会、园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座谈会和民主议事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通报或交流情况。
4、设立幼儿园内外网站分别向幼儿园内部及幼儿家长社会进行有关园务公开。
5、做好办事小册子的记载。
6、面向社会公开:
(1)新生招生区域;
(2)收费标准;
(3)课外教育活动的收费;
(4)幼儿园教育教学的重大活动。
7、面向园内教职工公开:
(1)幼儿园财务中各项收支情况;
(2)评优、推优情况;
(3)重大福利、奖金分配情况;
(4)幼儿园主要领导廉洁情况;
(5)教职工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交纳或发放情况。
四、园务公开的组织保障措施
规范和深化园务公开,有助于转变园务职能,推进依法治教,促进园务管理行为规范、公正透明、运转协调、廉洁高效,有效地加强民主监督和制约,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律意识、法治意识和廉政观念,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幼儿园成立园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块负责园务公开各项实施意见的落实,把园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幼儿园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园务公开的监督保障措施
强化监督,确保落实。幼儿园园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条线园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建立园务公开责任制度和园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年内幼儿园将组织一次民主评议活动,鼓励教职工积极参与监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及时改进工作,及时解决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力求把园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
1、园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长:略;组员:略。
2、、监督、投诉处理电话及信箱:
园内投诉:园长室
园长(书记)在一周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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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更新督导观念
1.提倡人文督导。督导者首先应改变“钦差”角色,不以上级自居,重新审视自身角色,给自己恰当定位。与被督导评估者平等相处、相互配合,戒避话语霸权,指手划脚,切忌高高在上、盛气凌人,要主动进行换位思考,多为幼儿园着想,从幼儿园发展、师生成长的实际出发,积极营造人性化的督导氛围。
2.增强服务意识。随着发展性、研究性督导评估等新的教育督导理念的出现。督导工作正逐渐由“找问题”向“重指导”转变。因此,督导者除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外,还要认真研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督导条例》,加强专业学习,努力提高理论水平,掌握学前教育的基本知识和动态,深刻领会《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精神,做学前教育及管理的行家里手,增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幼儿园管理及保教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业务支持。
3.具备发展眼光。在督导评估中,改变简单评定,增强发展观念,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正确使用评价权、建议权。把被督导的每一所幼儿园都看作是影响学前教育和谐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把督导工作简单化、程式化、复杂化,彻底改变督导就是挑毛病、找不足的想法和做法,努力寻找,积极发现被督导者的优势。给予自信。用发展的眼光看待不同类别的幼儿园,鼓励各类幼儿园从自身实际出发,拟定发展规划,落实配套措施。定期自我督查,实现健康发展。
二、创新督导方法
1.充实一支队伍。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育督导队伍是做好教育督导工作的基础。随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不断深入,高邮市教育督导队伍不断壮大。2007年。高邮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本地学前教育发展实际,在原有专、兼职督学的基础上,又聘请6位省优质园的园长作为兼职督学,组建了一支专业的学前教育督导队伍,有力地保障了教育督导工作的顺利实施。
2.抓好“四个结合”。高邮市在实施学前教育督导的过程中,不断创新督导工作方式、方法。牢牢把握“四个结合”。一是“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即在抓好对乡镇和园区有关部门教育督导评估的同时,继续抓好对城乡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的督导评估:二是自评与复评相结合,即各单位对照评估方案首先进行自查整改,形成自评报告,然后市督导室对各单位教育工作情况进行复评:三是专项评估与综合性评估相结合,即根据全市教育工作重点、难点,督导室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工作检查,专项评估结果按一定比例纳入年度综合督导评估之中;四是过程性评估与终结性评估相结合,即对重点、难点工作进行全过程督促指导,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并将平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综合评估之中,保证重点工作按时完成。
3.整合多种资源。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督导工作,高邮市高度重视督导方法的创新。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了以全面推进区域现代化为中心,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切实抓好教育督导工作的具体要求。针对非法园的取缔、改制园的管理,校车安全以及省优质园的创建等实际问题,督导室牵头联系政府、公安、司法、卫生、财政等部门,就“校园安全”和“推进区域现代化”召开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形成政府宏观调控,各部门互相协调。统筹兼顾,教育内部与外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减少下级迎检次数,减轻下级迎检的负担,市教育局把教育的各项检查评估纳入督导室统一管理,效果显著,实现了教育督导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三、提高督导效率
1.尝试发展性督导。随着教育改革不断往纵深发展,学前教育的督导评估也应随之变化。原先评价幼儿园,不分类别、层次,用“一把尺子”去衡量所有的幼儿园,大大挫伤了基础不太好而又希望快速发展的幼儿园的积极性。为了更好地发挥督导评估的正面激励功能,我们结合本地实际,尝试对幼儿园进行发展性督导评估,即依据幼儿园自身的发展规律、现有的办园水平和自我制定的发展目标,运用督导和评估理论、技术和方法,对幼儿园发展现状和潜能进行分析与判断,指导幼儿园制订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使幼儿园最终发展成为各具特色的办园主体。
2.搭建自主性平台。2007年,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在全市启动了“园本评估”工作。“园本评估”更多地关注幼儿园在自身基础上的纵向发展,通过幼儿园自我意识的激发,促使幼儿园逐渐形成自我监控、自我完善的发展机制,提高幼儿园主动运用各种教育资源解决自身问题、应对内外部环境提出的挑战能力,促进幼儿园的可持续发展。为用好这个平台,市教育局召开了“园本评估”培训会,落实了督学责任学校,帮助幼儿园认真做好“园本评估”工作。“园本评估”的实施,无疑为促进幼儿园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推动自主性发展。发展性督导评估使幼儿园横向间比较转为自身纵向比较,从硬件比较转为内涵比较。我市幼儿园参照扬州市幼儿园督导评估方案,结合本地区和幼儿园现状,制订三年发展规划。由于是幼儿园自设指标,有较强的针对性、科学性,也具有明显的个性和特色。根据评估指标,幼儿园再把各项指标落实到具体的职能部门和具体的责任人,做到了既分工明确,又互相协作、配合。从2008学年开始,市教育局把原先的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工作考评与幼儿园年度工作考核合并,重点突出省、市优质园的创建、区域现代化的推进以及打造特色幼儿园工作,把幼儿园发展目标设计情况和目标实现过程纳入评估内容,强调幼儿园对目标的自我设计、对过程的自我监控、对结果的自我评价,实现幼儿园的自主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