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保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信息保密:涉及业主个人信息、物业财务数据、合同文件等敏感信息,需严格限制访问权限。
2. 技术保密:涵盖物业管理系统的操作流程、维修技术、安全防护措施等,防止技术外泄。
3. 内部管理保密:包括员工薪资、人事变动、内部决策等,确保公司运营稳定。
物业保密制度的具体内容涵盖:
1. 保密协议:新入职员工及合作方需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
2. 权限控制:设置信息访问权限,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接触关键信息。
3. 信息存储:采用安全的存储方式,如加密数据库,定期备份,防止信息丢失或被非法获取。
4. 培训教育:定期进行保密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和技能。
5. 泄密处理:建立快速响应机制,一旦发现泄密事件,立即启动调查并采取补救措施。
执行物业保密制度时,应遵循以下规范:
1. 制度更新:随着业务发展和技术进步,定期修订保密制度,保持其适用性。
2. 监督审计:设立专门的保密监督部门,定期进行保密工作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3. 公平公正:保密制度的执行必须公平对待所有员工,不得因人而异。
4. 法律合规: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保密行为合法合规。
物业保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1. 保护业主权益:保密业主信息有助于维护业主的隐私权,增强业主信任。
2. 维护公司利益:防止关键技术外流,保障公司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地位。
3. 确保运营稳定:防止内部信息泄露,减少因人事动荡带来的风险。
4. 遵守法规:符合数据保护和信息安全的相关法规,避免法律纠纷。
物业保密制度是物业管理的核心环节,对于维护企业声誉、保障业务稳定和合规经营具有决定性作用。
第1篇 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
(八)
第一条 为了维护中心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 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密。
第三条 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机密或涉及公司机密。
第四条 不得向其他公司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
第五条 严格遵守文件登记和保密制度。
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公司经理。
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
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条 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
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经理批准。
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七条 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
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
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
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 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
会议记录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
第九条 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办公室,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十条 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第十一条 发现失密、泄密现象 ,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
对失密、泄密者,给予 50-100元扣薪;
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
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送有部门处理。
第2篇 物业公司往来文书控制保密制度
物业公司往来文书控制及保密制度
1.文书往来需严格,其中包括
(1)外发文书:必需由总经理办公室发出
(2)内部文书:必需由部门主管发出或部门盖公章才算有效公文
(3)保密文件:必需统一由行政或总经理指派人员拆阅。
2.保密制度
(1)本制度是为处理涉及公司机密的文件及其机要事项而制定。公司职员必须根据自己的职务遵守处理机要文件及机要事项的纪律。
(2)本规定的修改与废止、由办公室提议,公司总经理决定后实施。
(3)本规定中所称机要是指不得泄露其内容的文件及事项,凡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均属于此。
a.关于公司的重要政策或计划;
b.关于人事问题;
c.关于重要会议的讨论事项;
d.关于业主或租户的档案资料;
e.契约、协定或根据协商而决定的事项;
f.规定、命令中特别指定的事项。
(4)机要文件及其处理,按其程序可分为以下三种:-
a.秘密,不能向部门经理及主管,以及业务上相关人员以外者公开。
b.公司内部秘密,不能向公司以外公开。
c.绝密,不能向部门经理及主管,以及特别指名的最小范围内的相关工作人员以及承办人员以外者公开。
(5)机要文件、机要事项及其种类的认定,原则上由所管部门的经理负责,但公司总经理可以命其变更。
(6)机要文件或机要事项由该业务部经理负责印制和传达。
(7)机要文件由其制发部门制成正本、副本两份、一份由制发部门分门别类加以保管,另一份由办公室专人保管。机要文件应加盖相应的红色标记,其处理和保管由收件人自行处理。
(8)机要文件的制发部门应备有发文簿,文件发送至有关部门时,必须请收件人签字盖章。
(9)总公司及分公司之间文件的来往传送或邮寄时,应采用亲启信函方式,必要时应采用挂号信函方式。
(10)公司内机要文件的传递,除责任者自行携带方式外,必须加封后传递。不能以文件方式传递的秘密事项必须由直接关系者亲自传达。
(11)机要文件须经制发部门的经理同意后方可复制。机要文件复制时制发部门应将复制件数量在原件或副本上详细记录,并在上述(2.2.8)款规定的发文簿上记载复制件的去向。
(12)秘密文件或公司外秘密文件以及秘密事项,由制发部门的经理负责,请专人进行分发和传送,但必须履行上述(2.2.8)、(2.2.9)款规定的手续。
(13)机要文件及其相关草案、其他无用物品的销毁,应确定一定的时间,由所管经理负责销毁。
(14)凡违反本规定者,由总经理办公室讨论处理
一般文件由总经理发到各部门主管处理或存阅,送回行政部存档。所有外发及保密文件,必需有总经理记录,以使在存送中收获,亦可以拷贝出来。
第3篇 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13
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
1、凡公司成立以来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已形成系统化、规范化及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一律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2、严格执行国家工作人员10条保密守则,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2.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2.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2.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2.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2.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2.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2.8不在无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2.9不在普通电话、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2.10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凡属保密的文件、资料不得私自留存,保密文件、资料的传阅要严格按照规定办清手续,按时归还。
4.销毁机密公文、资料要有专人监督,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5.机密文件,不准作废纸包物品带出公司。
6.机密文件,应有经理或综合部的允许,方可复印,并做登记。
7.档案资料管理员要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私自给他人复印或借阅秘密文件、资料。
第4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员工保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保密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维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商业利益,强化广大员工的保密意识,避免因故意或无意泄密给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造成的负面影响,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保密工作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工作。
第三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公司的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第四条企业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措施:
(一)范围:凡影响公司商业利益和长远发展,不宜对外宣扬的事项、信息,均属商业秘密。
1、公司未公开的重要经营活动策划方案;
2、公司财务资料;
3、大宗采购的有关事宜;
4、项目招投标的;
5、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可行性报告及重要会议记录;
6、不宜对外的员工分配方案;
7、生产流程、独创技术;
8、公司内部会议与会人员的观点、意见及决策过程;
9、其它根据经营需要确定的保密事项。
(二)企业秘密密级的划分及确定
公司秘密依据泄露后给公司利益带来的损失程度分为:a密级、b密级、c密级三级。
1、a密级是公司最重要的秘密,泄露后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失;
2、b密级是公司重要的秘密,泄露后会使公司权利和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3、c密级是公司一般的秘密,泄露后会使公司权利和利益受到损害。
企业秘密密级确定由该项工作的主管单位负责。
(三)保密措施
1、密件应明确标明单位名称+密级,保密期限一般为一年,如需延长要加以说明;
2、公司各级组织及员工都有保守企业秘密的义务;
3、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相应行政办公部门专职人员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4、对于涉及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非经主管领导或拟制单位批准,不得擅自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5、流转过程中的文件需要加强控制,有关人员签署意见的文件面单,不得让与流转环节无关人员接触,领导签署意见的面单不得复印(本人、上级要求除外),对外联系工作要通过正式文件、函件,不得展示文件流转面单;
6、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主管领导批准;
7、不准在私人交往和公共场所谈论公司企业秘密,不准在未采取保密措施的通讯中泄露和传递企业秘密;
8、涉及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使用完毕后,或交档室存档,或进行销毁;
9、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的有关部门,该领导和有关部门应立即做出处理。
第五条关于文件的传递
(一)文件传递人
1、公司各类文件的传递人,必须是本公司员工,不得将文件交给外单位人员传递。
2、公司的文件传递人主要包括公司办文员、各部门办文员和经手人。
(二)上行文和下行文的传递
1、上行文和下行文均分为两类,公司内上行文、下行文和公司外上行文、下行文。
2、上行文的传递:公司内上行文即按照公司办文规定提请上级批示的有关文件应区分类别,由公司的文件传递人传递;公司外上行文即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公司的文件,原则上只能由公司办文员传递,特殊情况下,可由公司经手人传递。
3、下行文的传递:公司内下行文即公司经理所做的批示、公司下发的文件由公司的文件传递人传递;经由办公自动化系统下发的文件只能由公司办文员和文件打印管理员操作发布;公司外下行文即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公司的批示、文件,只能由公司办文员传递。
4、在传递文件时,传递人应做好登记交接。
第六条关于文件信息的披露
1、文件传递人和文件签阅人,不得向无关人员特别是公司外人员披露文件的任何内容。
2、在接受问询、需要披露文件内容时,文件传递人、文件签阅人和经手人只能将公司或部门的决定结果答复有知情权的问询人,任何人不得将无关的内容(包括作决定的过程、参与决策的各级人员的相同或不同意见等)在回复时透露给问询人。绝对禁止未经授权或批准将除结果之外的任何文件给问询人或不相关的人员。
3、在答复问询人或请示人时,可以口头答复,也可以书面回复;书面回复时,须报有权审批人审批,并加盖公司或部门业务联系章。
第七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并定期检查,堵塞失密漏洞。一旦发现失密应立即制止,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上报公司对于造成失密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依纪严肃处理。
第八条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手段,经常性地开展保密纪律教育,特别要利用正、反两个方面的事例加强保密纪律教育。
第九条对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在防范失窃密中做出突出成绩者,应给予奖励。奖励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提出,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第十条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5篇 物业公司行政工作制度保密规定怎么写
物业公司行政工作制度:保密规定1保密规定为了加强对公司/管理处信息资料的综合保护,完善公司办公室/管理处工作规程管理,现根据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及劳动法规,结合公司/管理处运作之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1保密的范围
1.1.1 本规定所指保密的范围是指未经许可不能向他人透露的涉及公司/管理处各方面运作的所有信息资料,包括商业秘密、技术信息、业主资料、经营信息及公司/管理处认定为秘密的其他资料。
1.1.2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或者是因被泄露而引致公司/管理处权益受损的内容。
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业主资料、合同资料、推广计划、管理策略、预算、薪酬制度、人事资料、财务计划、会计资料、规划设计图纸、方案及计划、程序软件、技术参数、网络信息以及与公司/管理处业务有关的资料。
1.2保密文件的控制
1.2.1 保密文件的界定
1.2.
1.1由物管公司经理/管理处主任根据文件的内容与时效性,界定本公司/管理处文件是否属保密文件。
1.2.2 保密文件的保管
1.2.2 .1所有保密文件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
1.2.2 .2保密文件派发时,须在文件上注明密件,不得复印字样。
任何人如复印或抄录保密文件,公司有权根据本规定追究其泄密责任。
1.2.2 .3对于尚在草拟或讨论中的、未经最后确定及公布的方案或计划,草案人必须在有关的讨论会议后立即回收,以避免草案或计划外泄,造成公司方面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1.2.3 保密文件的传递
1.2.3 .1保密文件须以密封形式分发至接收人,并须于信封面注明发件人及收件人姓名,交由公司/管理处内的特别指定人送往。
1.2.3 .2对于需分别签署审批的保密文件资料,经办人可按签署的先后顺序在同一份文件中传签,无须复印多份,以减低密件外泄的风险。
1.2.4 保密文件的使用
1.2.
4.1保密文件原则上不得借阅,如因特殊情况需内部借阅,须获管理处主任/物管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于指定地点方可查阅,不得超出指定参阅范围及指定地点,更不允许擅自进行复印;
管理处/部门间的借阅,须经被借部门主管/管理处主任批准,并指定主管或以上职级的人员方可参阅,被借部门/管理处如有正当的理由,有权谢绝相关密件的借阅。
1.2.5 保密文件的销毁
1.2.
5.1如因特殊原因须复印密件,经办人须严格控制复印的份数,如复印错误或有多印份数,须立即作销毁处理,不得用作二次纸循环再用。
1.2.6 网络保密文件的控制
1.2.
6.1对于在网络上传输的保密文件,员工必须加具密码储存,并将有关的密码告知主管。
1.2.
6.2通过网络传送的保密文件,在接收后须立即进行保密存放,并确保存放安全后,马上进行网络密件的删除处理。
1.2.
6.3为加强网络保密文件的安全,加具的密码应避免告知其他无关人员。
1.2.
6.4网络系统打印输出的保密文件,应当即时取回和保管好文件。
1.3员工保密的义务
1.3.1 员工负有对公司/管理处上述信息及资料保密的义务,不得以任何手段或方式向第三方披露公司/管理处有关保密资料。
1.3.2 员工在使用保密范围内的信息时,应当取得公司/管理处的许可,并应妥善保存有关资料,以保证不被外泄。
1.3.3 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管理处的保密制度,不得违反公司/管理处有关的保密规定;
不得以盗窃、利诱、协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公司/管理处的保密资料;
不得披露、使用或帮助他人获取公司/管理处的保密资料。
1.3.4 员工有责任对工作过程中所接触到的敏感资料或保密文件做出特别处理与控制,以避免保密文件的泄露甚至流失。
1.3.5 员工不论是以何种原因离开公司/管理处的,以后必须对公司/管理处的保密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1.3.6 员工不得在公众场合谈论有关属公司/管理处保密信息或资料的内容。
1.4员工泄密的后果与处理
1.4.1 若因员工泄密而造成公司/管理处损失的,该员工须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管理处同时有权追缴其违法所得。
1.4.2 对于涉及互联网的泄密行为,公司/管理处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与追究。
1.4.3 在职员工如违反本保密规定,公司/管理处有权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即时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管理处有权要求员工赔偿。
1.4.4 对于泄露公司/管理处资料,无论员工是否有意,公司/管理处同样会对员工做出纪律处分或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6篇 物业顾问公司保密制度怎么写
物业顾问公司保密制度
1、凡公司成立以来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已形成系统化、规范化及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一律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2、严格执行国家工作人员10条保密守则,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2. 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2.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2.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2.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2.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2.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2.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2.8不在无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2.9不在普通电话、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2.10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 凡属保密的文件、资料不得私自留存,保密文件、资料的传阅要严格按照规定办清手续,按时归还。
4. 销毁机密公文、资料要有专人监督,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5.机密文件,不准作废纸包物品带出公司。
6. 机密文件,应有经理或综合部的允许,方可复印,并做登记。
7. 档案资料管理员要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私自给他人复印或借阅秘密文件、资料。
第7篇 物业公司往来文书控制保密制度格式怎样的
物业公司往来文书控制及保密制度1.文书往来需严格,其中包括
(1)外发文书:必需由总经理办公室发出
(2)内部文书:必需由部门主管发出或部门盖公章才算有效公文
(3)保密文件:必需统一由行政或总经理指派人员拆阅。
2. 保密制度
(1)本制度是为处理涉及公司机密的文件及其机要事项而制定。
公司职员必须根据自己的职务遵守处理机要文件及机要事项的纪律。
(2)本规定的修改与废止、由办公室提议,公司总经理决定后实施。
(3)本规定中所称机要是指不得泄露其内容的文件及事项,凡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均属于此。
a.关于公司的重要政策或计划;
b.关于人事问题;
c.关于重要会议的讨论事项;
d.关于业主或租户的档案资料;
e.契约、协定或根据协商而决定的事项;
f.规定、命令中特别指定的事项。
(4)机要文件及其处理,按其程序可分为以下三种:-a.秘密,不能向部门经理及主管,以及业务上相关人员以外者公开。
b.公司内部秘密,不能向公司以外公开。
c.绝密,不能向部门经理及主管,以及特别指名的最小范围内的相关工作人员以及承办人员以外者公开。
(5)机要文件、机要事项及其种类的认定,原则上由所管部门的经理负责,但公司总经理可以命其变更。
(6)机要文件或机要事项由该业务部经理负责印制和传达。
(7)机要文件由其制发部门制成正本、副本两份、一份由制发部门分门别类加以保管,另一份由办公室专人保管。
机要文件应加盖相应的红色标记,其处理和保管由收件人自行处理。
(8)机要文件的制发部门应备有发文簿,文件发送至有关部门时,必须请收件人签字盖章。
(9)总公司及分公司之间文件的来往传送或邮寄时,应采用亲启信函方式,必要时应采用挂号信函方式。
(10)公司内机要文件的传递,除责任者自行携带方式外,必须加封后传递。
不能以文件方式传递的秘密事项必须由直接关系者亲自传达。
(11)机要文件须经制发部门的经理同意后方可复制。
机要文件复制时制发部门应将复制件数量在原件或副本上详细记录,并在上述(
2.2.8 )款规定的发文簿上记载复制件的去向。
(12)秘密文件或公司外秘密文件以及秘密事项,由制发部门的经理负责,请专人进行分发和传送,但必须履行上述(
2.2.8 )、(
2.2.9 )款规定的手续。
(13)机要文件及其相关草案、其他无用物品的销毁,应确定一定的时间,由所管经理负责销毁。
(14)凡违反本规定者,由总经理办公室讨论处理一般文件由总经理发到各部门主管处理或存阅,送回行政部存档。
所有外发及保密文件,必需有总经理记录,以使在存送中收获,亦可以拷贝出来。
第8篇 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10)
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十)
一、公司员工应保守公司秘密。以下事项属公司秘密,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泄漏:
1.重大的经营方针、发展方向的讨论及其决策内情;
2.经营及财务状况;
3.工资奖金方案;
4.未经宣布的人事变动;
5.拟开办或接手的项目,对外投标的项目及标书;
6.公司各种规章制度,档案文件、记录表格;
7.关于重要会议的讨论事项;
8.关于业主或租户的档案资料;
9.契约、协定或根据协商而决定的事项;
10.规定、命令中特别指定的事项。
11.其他属于秘密的事项。
二、密件的使用与管理必须坚持以下规定:
1.公司密件由办公室标记密级并登记管理;
2.机要文件的制发部门应备有发文簿,文件发送至有关部门时,必须请收件人签字或盖章。
3.机要文件由机要人员传递与保存,其他人员不得私自保存密级文件。阅读与传达密级文件须在指定地点进行,不得随意扩大传阅范围;
4.因公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携带密级文件和资料,确实需要时,经总经理批准后,指定专人保管,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不得在通信、电话、传真、电传中涉及秘密事项。不准用普通邮政传递密级文件、资料以及属于保密的物品;
6.未经发文部门许可,不得擅自复印密级文件;
7.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场所谈论公司秘密;
8.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保密本由办公室统一编号、登记、发放,用完后交回办公室处理;
9.严守保密纪律,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10.机要文件及其相关草案、其他无用物品的销毁,应确定一定的时间,由总经理签字后方可销毁。
11.凡违反本规定者,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处理。
第9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员工保密制度怎么写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保密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维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商业利益,强化广大员工的保密意识,避免因故意或无意泄密给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造成的负面影响,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保密工作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工作。
第三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公司的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第四条企业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措施:
(一)范围:凡影响公司商业利益和长远发展,不宜对外宣扬的事项、信息,均属商业秘密。
1、公司未公开的重要经营活动策划方案;2、公司财务资料;3、大宗采购的有关事宜;
4、项目招投标的;
5、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可行性报告及重要会议记录;
6、不宜对外的员工分配方案;
7、生产流程、独创技术;
8、公司内部会议与会人员的观点、意见及决策过程;
9、其它根据经营需要确定的保密事项。
(二)企业秘密密级的划分及确定公司秘密依据泄露后给公司利益带来的损失程度分为:a密级、b密级、c密级三级。
1、a密级是公司最重要的秘密,泄露后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失;2、b密级是公司重要的秘密,泄露后会使公司权利和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3、c密级是公司一般的秘密,泄露后会使公司权利和利益受到损害。
企业秘密密级确定由该项工作的主管单位负责。
(三)保密措施
1、密件应明确标明单位名称+密级,保密期限一般为一年,如需延长要加以说明;2、公司各级组织及员工都有保守企业秘密的义务;3、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相应行政办公部门专职人员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4、对于涉及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非经主管领导或拟制单位批准,不得擅自复制和摘抄;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5、流转过程中的文件需要加强控制,有关人员签署意见的文件面单,不得让与流转环节无关人员接触,领导签署意见的面单不得复印(本人、上级要求除外),对外联系工作要通过正式文件、函件,不得展示文件流转面单;
6、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主管领导批准;
7、不准在私人交往和公共场所谈论公司企业秘密,不准在未采取保密措施的通讯中泄露和传递企业秘密;
8、涉及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使用完毕后,或交档室存档,或进行销毁;
9、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的有关部门,该领导和有关部门应立即做出处理。
第五条关于文件的传递
(一)文件传递人
1、公司各类文件的传递人,必须是本公司员工,不得将文件交给外单位人员传递。
2、公司的文件传递人主要包括公司办文员、各部门办文员和经手人。
(二)上行文和下行文的传递
1、上行文和下行文均分为两类,公司内上行文、下行文和公司外上行文、下行文。
2、上行文的传递:公司内上行文即按照公司办文规定提请上级批示的有关文件应区分类别,由公司的文件传递人传递;
公司外上行文即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公司的文件,原则上只能由公司办文员传递,特殊情况下,可由公司经手人传递。
3、下行文的传递:公司内下行文即公司经理所做的批示、公司下发的文件由公司的文件传递人传递;
经由办公自动化系统下发的文件只能由公司办文员和文件打印管理员操作发布;
公司外下行文即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公司的批示、文件,只能由公司办文员传递。
4、在传递文件时,传递人应做好登记交接。
第六条关于文件信息的披露
1、文件传递人和文件签阅人,不得向无关人员特别是公司外人员披露文件的任何内容。
2、在接受问询、需要披露文件内容时,文件传递人、文件签阅人和经手人只能将公司或部门的决定结果答复有知情权的问询人,任何人不得将无关的内容(包括作决定的过程、参与决策的各级人员的相同或不同意见等)在回复时透露给问询人。
绝对禁止未经授权或批准将除结果之外的任何文件给问询人或不相关的人员。
3、在答复问询人或请示人时,可以口头答复,也可以书面回复;
书面回复时,须报有权审批人审批,并加盖公司或部门业务联系章。
第七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并定期检查,堵塞失密漏洞。
一旦发现失密应立即制止,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上报公司对于造成失密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依纪严肃处理。
第八条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手段,经常性地开展保密纪律教育,特别要利用正、反两个方面的事例加强保密纪律教育。
第九条对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在防范失窃密中做出突出成绩者,应给予奖励。
奖励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提出,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第十条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0篇 物业顾问公司保密制度格式怎样的
物业顾问公司保密制度
1、凡公司成立以来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已形成系统化、规范化及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一律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2、严格执行国家工作人员10条保密守则,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2. 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2.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2.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2.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2.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2.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2.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2.8不在无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2.9不在普通电话、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2.10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 凡属保密的文件、资料不得私自留存,保密文件、资料的传阅要严格按照规定办清手续,按时归还。
4. 销毁机密公文、资料要有专人监督,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5.机密文件,不准作废纸包物品带出公司。
6. 机密文件,应有经理或综合部的允许,方可复印,并做登记。
7. 档案资料管理员要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私自给他人复印或借阅秘密文件、资料。
第11篇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保密制度怎么写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之保密制度保密工作必须贯穿公司的各个环节,适用于各部门及全体组织成员,既针对各个部门负责人,又针对每一个员工。
1、公司各类资料要严格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保密范围,并在规定的载体上予以注明。
公司的所有资料(含文件、协议、证件、合同、报表、信息等)分机密、密级、非密级三级。
机密级严禁张贴;
密级原则不准张贴、传阅;
非密级可张贴、传阅。
2、密级标准由资料的建立部门确定,经理核定。
机密级必须明确阅读者姓名;
密级明确阅读级别;
非密级资料明确传递、张贴方式。
3、机密资料由经理统一保管或指定专人人保管;
密级资料由人事行政部备案,使用部门保管;
非密级资料由建立部门保管。
机密资料和密级资料借阅、传阅需办理登记手续。
4、凡涉及公司机密的记录本、笔记本、电脑、图片等载体要由专人负责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动用或随意查阅。
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收藏、销毁、出售涉及企业机密的文件、实物。
5、公司各级领导及机要保管人员调离公司时,必须按规定将其使用或保管的机要资料、笔记本等移交给公司。
否则,有关部门可拒绝为其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
6、各部门建立资料而不确定密级标准、保密期限、范围,也不交经理核定,责任由建立部门负责。
凡因泄密造成严重后果,将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7、与保密制度同时执行的 有《资料密级划分标准》、《资料密级登记表》、《资料借阅登记表》。
第12篇 s物业公司保密制度
物业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着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1.目的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总经理负责保密级以上资料的复制、摘录、携带外出等的审批。
总经办负责保密制度的监督与管理。
3.过程与方法控制
3.1.公司秘密包括下列内容:
3.1.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1.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1.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3.1.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3.1.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3.1.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3.1.7.业主资料;
3.1.8.公司规定不公开的财务、银行账户账号;
3.1.9.其他集团公司或公司管理层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3.1.10.公司职能部门/项目内部来往资料文件。
3.1.11.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公开性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3.2.公司秘密分级:
公司所有的档案资料,须按其秘密等级标明相应的字样(一般分为绝密、机密、保密、内部资料、公开资料五组),分门别类放置,列成清单,便于查阅使用。由指定的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合理划分、确立密级、该保密的必须保密,该公开的必须公开。
3.2.1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代码s
3.2.2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代码a
3.2.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代码b
3.2.4内部资料:泄露会使公司利益遭受一般损害;代码c
3.2.5公开资料:公开有助于公司利益。代码d
3.3 密级的确立
依据保密分级表确立各类文件资料的密级。
3.3.1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负责人对其产生的文件资料,提出定级意见,确立后均在文件右上角编号最后一位注明,每季度由总经办核实密级。
3.3.2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通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内的人员。
3.4 密级变更及解密:
3.4.1因工作需要或环境变化,需要变更密级的,由原产生密级职能部门/ 项 目负责人提出申请, 交总经办批准变更。
3.4.2对尚在保密期的文件事项,因工作需要或环境变化,需公开的,由原产生密件职能部门/项目负责人向总经办提出申请,经公司总经理批准解密。
3.5 保密措施:
3.5.1公司与长期接触秘密文件资料的员工签定保密协议。
3.5.2公司设专人分管保密工作,有条件的专门设立保密室。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备专人或兼管负责保存保密材料;
3.5.3公司全体员必须贯彻执国家有关安全和保密法律、行政法规和纪律;
3.5.4保密档案室(柜)为公司重要工作场所,任何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接触;档案室(柜)内一切设备、设施,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或随意翻动;
3.5.5定期检查保密场所的电器设备、防盗、消防器材的完好状态,确保秘密档案材料的安全;
3.5.6对保密材料须专门登记入册,并定期清查,防止丢失和错漏;
3.5.7传阅保密材料由指定人员统一掌握,划定传阅范围,不得自行扩大,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控制传阅件的行踪,以防丢失;
3.5.8保密材料不得私自复制,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复印过程的废纸应及时销毁。
3.5.9保密材料严格按领导批准的数量打印或印刷,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草稿视同原件一样管理。打印过程形成的废纸、废件应及时销毁;
3.5.10传递密级材料应专人专送,中途不得办理无关事项,密件不得携入不利于保密的场所;
3.5.11做好公司重要会议的保密工作。会址应选择有利于保密的地方,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严禁滥发会议文件,检查有无遗留材料、笔记本;
3.5.12公司文件不能随意放在桌面上和其它暴露的地方,如暂不阅读或离开办 公室时,要将文件锁好。公司的重要文件原则上不准携带外出,限在办公室作用,用后应随手入柜加锁及在规定限期内归还。
3.5.13注意在通讯和办公自动化中的保密工作。不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传真 机上传递保密材料;
3.5.14严格限定密件的接触范围。凡查阅公司密级材料,一律须向总经办办理申请批准手续和登记手续,方可使用文件调阅单;
3.5.15对保密内容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抄、翻印、复印、摄影、转借或损坏; 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5.16公司保证员工的隐私权不受侵犯,个人资料不被有意泄露。
3.5.17属于公司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 、保存和销毁,由总经办执行;
3.5.18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 传递的公司秘密由当事人负责保密。
3.5.19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第13篇 物业公司行政工作制度保密规定
物业公司行政工作制度:保密规定
1保密规定
为了加强对公司/管理处信息资料的综合保护,完善公司办公室/管理处工作规程管理,现根据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及劳动法规,结合公司/管理处运作之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1保密的范围
1.1.1本规定所指保密的范围是指未经许可不能向他人透露的涉及公司/管理处各方面运作的所有信息资料,包括商业秘密、技术信息、业主资料、经营信息及公司/管理处认定为秘密的其他资料。
1.1.2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或者是因被泄露而引致公司/管理处权益受损的内容。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业主资料、合同资料、推广计划、管理策略、预算、薪酬制度、人事资料、财务计划、会计资料、规划设计图纸、方案及计划、程序软件、技术参数、网络信息以及与公司/管理处业务有关的资料。
1.2保密文件的控制
1.2.1保密文件的界定
1.2.1.1由物管公司经理/管理处主任根据文件的内容与时效性,界定本公司/管理处文件是否属保密文件。
1.2.2保密文件的保管
1.2.2.1所有保密文件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
1.2.2.2保密文件派发时,须在文件上注明密件,不得复印字样。任何人如复印或抄录保密文件,公司有权根据本规定追究其泄密责任。
1.2.2.3对于尚在草拟或讨论中的、未经最后确定及公布的方案或计划,草案人必须在有关的讨论会议后立即回收,以避免草案或计划外泄,造成公司方面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1.2.3保密文件的传递
1.2.3.1保密文件须以密封形式分发至接收人,并须于信封面注明发件人及收件人姓名,交由公司/管理处内的特别指定人送往。
1.2.3.2对于需分别签署审批的保密文件资料,经办人可按签署的先后顺序在同一份文件中传签,无须复印多份,以减低密件外泄的风险。
1.2.4保密文件的使用
1.2.4.1保密文件原则上不得借阅,如因特殊情况需内部借阅,须获管理处主任/物管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于指定地点方可查阅,不得超出指定参阅范围及指定地点,更不允许擅自进行复印;管理处/部门间的借阅,须经被借部门主管/管理处主任批准,并指定主管或以上职级的人员方可参阅,被借部门/管理处如有正当的理由,有权谢绝相关密件的借阅。
1.2.5保密文件的销毁
1.2.5.1如因特殊原因须复印密件,经办人须严格控制复印的份数,如复印错误或有多印份数,须立即作销毁处理,不得用作二次纸循环再用。
1.2.6网络保密文件的控制
1.2.6.1对于在网络上传输的保密文件,员工必须加具密码储存,并将有关的密码告知主管。
1.2.6.2通过网络传送的保密文件,在接收后须立即进行保密存放,并确保存放安全后,马上进行网络密件的删除处理。
1.2.6.3为加强网络保密文件的安全,加具的密码应避免告知其他无关人员。
1.2.6.4网络系统打印输出的保密文件,应当即时取回和保管好文件。
1.3员工保密的义务
1.3.1员工负有对公司/管理处上述信息及资料保密的义务,不得以任何手段或方式向第三方披露公司/管理处有关保密资料。
1.3.2员工在使用保密范围内的信息时,应当取得公司/管理处的许可,并应妥善保存有关资料,以保证不被外泄。
1.3.3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管理处的保密制度,不得违反公司/管理处有关的保密规定;不得以盗窃、利诱、协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公司/管理处的保密资料;不得披露、使用或帮助他人获取公司/管理处的保密资料。
1.3.4员工有责任对工作过程中所接触到的敏感资料或保密文件做出特别处理与控制,以避免保密文件的泄露甚至流失。
1.3.5员工不论是以何种原因离开公司/管理处的,以后必须对公司/管理处的保密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1.3.6员工不得在公众场合谈论有关属公司/管理处保密信息或资料的内容。
1.4员工泄密的后果与处理
1.4.1若因员工泄密而造成公司/管理处损失的,该员工须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管理处同时有权追缴其违法所得。
1.4.2对于涉及互联网的泄密行为,公司/管理处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与追究。
1.4.3在职员工如违反本保密规定,公司/管理处有权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即时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管理处有权要求员工赔偿。
1.4.4对于泄露公司/管理处资料,无论员工是否有意,公司/管理处同样会对员工做出纪律处分或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14篇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保密制度格式怎样的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之保密制度保密工作必须贯穿公司的各个环节,适用于各部门及全体组织成员,既针对各个部门负责人,又针对每一个员工。
1、公司各类资料要严格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保密范围,并在规定的载体上予以注明。
公司的所有资料(含文件、协议、证件、合同、报表、信息等)分机密、密级、非密级三级。
机密级严禁张贴;
密级原则不准张贴、传阅;
非密级可张贴、传阅。
2、密级标准由资料的建立部门确定,经理核定。
机密级必须明确阅读者姓名;
密级明确阅读级别;
非密级资料明确传递、张贴方式。
3、机密资料由经理统一保管或指定专人人保管;
密级资料由人事行政部备案,使用部门保管;
非密级资料由建立部门保管。
机密资料和密级资料借阅、传阅需办理登记手续。
4、凡涉及公司机密的记录本、笔记本、电脑、图片等载体要由专人负责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动用或随意查阅。
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收藏、销毁、出售涉及企业机密的文件、实物。
5、公司各级领导及机要保管人员调离公司时,必须按规定将其使用或保管的机要资料、笔记本等移交给公司。
否则,有关部门可拒绝为其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
6、各部门建立资料而不确定密级标准、保密期限、范围,也不交经理核定,责任由建立部门负责。
凡因泄密造成严重后果,将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7、与保密制度同时执行的 有《资料密级划分标准》、《资料密级登记表》、《资料借阅登记表》。
第15篇 某物业管理顾问工作保密制度
物业管理顾问工作保密制度
为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防止公司顾问咨询资料被其他市场竞争对手所盗取,保障合作方的利益不受侵害,特制订公司顾问工作保密制度:
一、在开始顾问工作的首次会议上,顾问团领队需向发展商做出保密声明:顾问团人员及驻场顾问对工作期间接触到发展商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专利等给予保密,在没有得到发展商许可的情况下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发展商也不得将我方提供的资料、样本等提供给第三方。客户若对声明有书面要求,双方应在保密协议上签字。
二、咨询顾问在采集、获取项目资料时,应征得发展商同意。在发展商不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对实物、模型、图纸、资料、文件等进行拍摄、录制、复印、誊写。
三、项目资料由咨询部专人管理,存放资料的文件柜需加锁,借阅需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制。储存资料的电脑需加密码,笔记本电脑一般不得借出,数码相机借出时,需将cf卡清空。
四、向发展商提供资料、样本文件由咨询部归口管理,由咨询部整理、汇总,统一发放。驻场顾问不再向发展商提供样本。
五、公司经济合同、竞标书、质量手册等资料作为公司的保密文件,任何人员不得对其他无关人员透露其情况。
六、对公司未定稿的讨论文件,一律不得向其他人员泄密。
七、公司的顾问咨询文件,由顾问团长按工作需要设置相关人员的查阅权限,对无关人员不得透露其工作细节。
八、任何离开公司的顾问咨询人员,必须交清资料。将公司资料提供他人者,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保留依法起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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