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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制度汇编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7

员工奖惩制度

有哪些

员工奖惩制度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涵盖了多种类型的激励和处罚措施,旨在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组织效率。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 表扬与奖励:如优秀员工称号、绩效奖金、晋升机会等。

2. 纪律处分:如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解雇等。

3. 培训与发展:提供专业技能培训或职业发展规划,以鼓励个人成长。

4. 工作调整:根据员工表现调整职责或工作环境。

内容是什么

奖惩制度的内容应详细明确,包括设定明确的考核标准、奖惩条件和执行流程。例如,对于奖励,应规定达到何种业绩水平或者表现出何种优秀行为才能获得;对于惩罚,应明确何种违规行为会受到何种程度的处罚。此外,制度还应包含公正公平的评估机制,确保所有员工都有平等的机会接受奖励或避免惩罚。

规范

实施员工奖惩制度时,企业应遵守以下规范:

1. 公开透明:所有的奖惩标准和决定必须公开,让员工了解并理解。

2. 客观公正:评价标准应基于事实,不受个人偏见影响。

3. 及时反馈:对员工的表现应及时给予正面或负面的反馈,以便他们能及时调整。

4. 申诉机制:设立合理的申诉渠道,保障员工权益。

重要性

员工奖惩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能够:

1. 提升员工动力:通过奖励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

2. 维护秩序:通过惩罚规范员工行为,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

3. 激励竞争:形成良性竞争氛围,推动团队整体进步。

4. 塑造文化:反映并强化企业的价值观,塑造积极的企业文化。

总结而言,一个健全的员工奖惩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基石,它不仅能够直接影响员工的工作态度和组织效率,还能塑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因此,企业应重视并不断完善这一制度,以实现长期的繁荣和发展。

员工奖惩制度范文

第1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一、目的:建立科学、完善的员工工作奖惩体系,以激发员工的自律性、积极性、主动性。

二、 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三、 职责:

1、 班长、主管签发的《奖罚通知书》由部门经理审批,总办备案;一次性超过(含)20分或50元的罚款,由部门经理审核,品质部经理审批,总办备案;一次性超过(含)20分或50元的奖励,由总办审核,总经理审批。

2、 主管及以上人员的奖罚由品质部、总办审核,总经理批准。

3、 操作员的辞退通知由主管提请,部门经理、品质部审核,总办主任批准。

4、 普通员工(含)以上级别员工的辞退通知由部门经理提请,品质部、总办审核,总经理批准。

5、 部门级的奖惩通报,由部门经理签发,报品质部和总办备案。

6、 公司级的奖惩通报由总经理签发。

四、 方法和过程控制

1、 全体员工奖惩办法

①奖惩方式:

a奖励方式包括:口头表扬、奖励通知书、通报表扬等,同时进行相应的物质奖励(加分、奖金、加薪)。

b处罚办法包括:口头批评、处罚通知书、通报批评、辞退,同时进行相应的物质惩罚(扣分、罚款、减薪)。

2、 奖励方法:

(1)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表扬:

①工作积极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尊老爱幼,屡受顾客表扬;

②培训认真刻苦,成绩突出,做到学以致用;

③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反映问题及时,处理问题灵活;

④勤俭节约,为公司节省开支;

⑤经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

⑥经常协助上级管理工作;

⑦遇事临危不惧,勇于维护公司利益;

⑧内务始终保持良好,做好传、帮、带工作。

(2)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通报嘉奖:

①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改革小区(大厦)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②在服务(生产)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屡受各界表扬者;

③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④对现行规章制度提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者;

⑤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⑥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能源有显著成效者;

⑦保护公共财产安全,防止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成绩显著者。

3、 惩罚方法:

(1)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为轻微过失,将受到批评、扣分、罚款等处分:

①仪容仪表:违反公司《员工行为规范》要求;

②工作要求:工作时间不得办理私事,闲聊,班前吃带异味的食品;

③工作(内务)环境:员工工作场所及员工宿舍干净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

④不使用指定之员工通道或搭用乘客电梯,未经允许上班会客,擅自换班、替班,不参加培训;

⑤未经部门经理允许在宿舍会客,留外人住宿者;

⑥高声喧哗或发出不必要之声音,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⑦工作散漫,粗心大意,违反制度要求;

⑧不节约用品、用料,不爱护工具。

(2)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为一般过失,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扣薪、记过处理:

①对业主不礼貌,与顾客争辩;无理顶撞领导;

②当值时间睡觉未造成损失;

③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早退或委托他人、代他人打卡;

④吵闹、粗言秽语,违反公共场所秩序,扰乱辖区安宁;

②发现问题故意回避,不处理、不报告、不记录;

③因疏忽、不小心损坏公司或业主的财物;

④未经业主允许擅自进入业主房间;

⑧利用工作之便,泄私愤、损坏公物、浪费材料;

⑨公报私仇,以权压人,以老欺新,处理问题不公正;

⑩非工作需要,私用机电设备、消防器材。

⑶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为严重过失,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扣分、罚款、降职、降薪或辞退处理:

①当班睡觉,造成事故或损失者;

②当班期间喝酒或酒后上岗;

③违反制度、操作规程,隐瞒工作过失,造成事故,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

④蓄意破坏、损坏、浪费、偷窃公物或顾客之物品;

⑤服务态度差,遭到业主有效投诉;

⑥未经批准,私自配制顾客或公司锁匙;

⑦涂改、假造单据、证明及各类凭证记录,拾遗不报;

⑧不尽忠职守,遇事不及时向领导报告;

⑨发生紧急情况时不参与救护或逃离现场;

⑩进行公司不允许的活动或变相赌搏;

⑧不团结、拉帮结派、搬弄是非、无中生有,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声誉。

⑨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损公肥私;

⑩不节约用品、用料,不爱护工具,三次不改者;__ 未经总经理批准,私自复印或向外传播企业规章制度等文件;__ 不服从上级领导的正确命令;__ 发现紧急事件不立即采取措施、不向上级报告者。

(4) 凡有以下过失之一者为重大过失,对当事人即时辞退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贪污、盗窃、索贿、受贿、行贿;

②侮辱、谩骂、恐吓、威胁他人、与顾客吵架,私自拿走、转买、隐藏公司、业主及他人财物;

③传播淫秽书刊、录像或使用毒品、麻醉剂或兴奋剂;

④酗酒、赌搏或打架,恶意破坏公物或顾客物品;

⑤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兼职或利用病休另谋职业;

⑥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私利、假公济私,未经公司同意向顾客索取小费、物品或其它报酬;

⑦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⑧经常违反公司管理规定,屡教不改;

⑨由于工作失职使顾客财产、公司财产受到严重损失;

⑩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次。

4、 奖惩标准:

①符合“2(1) 奖励方法”中各条款规定的,可给予口头表扬或部门通报表扬,较突出者可给予50元以下奖励;符合“2(2) 奖励方法”各条款规定的,可给予员工50~100元奖励,并在公司内通报表扬。

②轻微过失予以口头批评,给予10~30元(扣5~15分)罚款;一般过失给予部门通报批评,并给予30~50元(扣15~25分)罚款;严重过失给予公司通报批评,并给予50~100元(扣25~50分)罚款;重大过失立即给予辞退,并在公司内通报,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并给予100~500元罚款;因违犯公司规定被辞退的员工,公司有权不提前通知,且不给予任何补偿。

5、 操作层奖罚办法:

①基准分为100分,总分为100+奖分/-罚分。

②考核分数与当月工作挂钩,每奖罚1分=2元。

③凡奖罚分值在20分以上者,须附签发人的书面报告;连续两个月罚分值在20分以上者给予辞退处理。

④奖惩均应使用“奖励/处罚通知书”,当事人签字,被考核者有权利了解奖罚分值及原因。

⑤此考核标准适用于操作层员工,此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的以“惩罚方法”为准。

⑥奖罚标准:(略)

6、 申诉和执行:

①员工如认为考核(检查)人给予本人的奖惩不合理时,在签字时可表明自己的意见并直接书面向总办进行申诉。

②总经理对公司范围内的奖惩有最终决定权,一旦决定,员工必须无条件执行。

③员工因不满意、不理解公司的决定而影响工作的,经教育仍不能改变、改正的,应予劝退或辞退,但不影响违犯规定的其他条款执行。

第2篇 某物业项目安全员工作奖惩积分制度

物业项目安全员工作奖惩积分制度

为了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规范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树立__的标准。结合各项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定本规定。通过实施《员工奖惩积分制度》,规范员工队伍的日常工作和行为举止。促进队伍建设,做到奖惩分明,打破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思想。为以后优秀员工的评选提供依据。

具体细则

一、奖励积分的条件

1、及时发现并抓获犯罪嫌疑人的。 +10分

2、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或排除的。+10分

3、本月中请销假制度落实较好的。+ 5分

4、在服务过程中得到业主好评的。+ 5分

5、拾金不昧并及时上交的。+ 5分

6、为集体建设提供好的建议并采用的。 + 5分

7、牺牲个人时间不计得失为集体服务的。 + 2分

8、得到主管以上领导好评的。 + 2分

9、岗位上形象始终保持较好的。 + 2分

10、卫生标准高,积极主动清整的。+ 2分

二、处罚积分条件

1、工作方面

(1)因工作失误造成较大损失的。(参照安全管理手册处罚规定执行)-10分(2)不服从管理、消极怠工的。(不执行上级命令、不服从安排或执行不坚决

打折扣的) -10分

(3)工作期间打盹、睡觉的。 - 5分

(4)因工作失误造成他人投诉的。(指有效的投诉)- 5分

(5)工作期间擅离工作岗位、窜岗与队员聊天的。 - 5分

(6)不按规定私自放人进入小区的。 - 5分

(7)对进出小区的物品不登记或手续不齐全就放行的。 - 5分

(8)人为损坏公物的。 - 5分

(9)对发生问题隐瞒不报的。 - 5分

(10)上班前集合迟到的。- 2分

(11)交接班期间交接不清的。- 2分

(12)上班时间不带工牌、不按规定着装的。- 2分

(13)上班期间不带耳机或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的。 &n

bsp;- 2分

(14)岗位上形象差,座、卧、依靠的。- 2分

(15)不及时更换对讲机电池、收听对讲不及时的。- 2分

(16)在岗位上会友聊天的。- 2分

(17)上班期间电话不关机、玩手机、看书报、听音乐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分

2、生活方面

(1)不请假并夜不归宿的。-10分

(2)与队员之间发生矛盾,制造不团结因素的。(发生打架斗殴、拉帮接伙) - 5分

(3)无故不参加训练、培训的。(除正常休息和病假外都应参加)- 5分

(4)外出23:00前不归宿的。- 2分

(5)卫生值日清洁不干净、标准低的。(参照宿舍管理制度执行)- 2分

三、奖惩实施办法

1、主要由各班长实施考评,做到公开透明化,每十天结合班务会进行讲评。

2、设置奖惩积分的底线,及时进行奖惩。(每季度对积分前十名者管理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通报表彰,对扣分累计-10分以上的给予一定的处罚并批评教育。)

3、管理处每月要根据积分情况进行一次讲评,每季度进行一次奖励。做到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物质处罚相结合。

第3篇 _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___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酒店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扬;

2. 奖金奖励;

3. 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酒店利益,为酒店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 向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设,为酒店采纳;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 其他对酒店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酒店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 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 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 警告;

2. 记过;

3. 降级;

4. 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酒店安排的培训课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 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 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 在禁烟区吸烟者;

7.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4篇 _物业集团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物业集团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为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奖励:

一、对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及下达指标,年底评出的先进个人由集团公司进行统一表彰。

二、对各有偿服务范围内的创收,按实际创收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给个人。

1、对发现查出偷水、偷电之行为并给予处罚,罚款部分按10%提取。

2、对工作中因有发明、技术改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员工,参加集团公司献计策、做好事“双十佳”评选活动。并按公司文件规定评选奖励。

处罚:

三、工作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处罚10元,10分钟以上处罚20元;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处理(30分钟以上为半天,1小时后为一天)。

四、旷工半天,扣发本人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发本人两天工资;旷工超过一天以上做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五、消极怠工,工作时间内上网、打扑克、下棋或干私活发现一次处罚20元。

六、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及安排的,按旷工处理。

七、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影响工作并造成影响的,除视情节轻重移交有关机关处理外,单位将据情节给予一定的处分和经济处罚,因触及刑律被依法刑事拘留的,按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八、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接受用户好处(包括喝水、抽烟、吃请等),一经发现除返还或赔补外,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九、除工作需要外,严禁中午喝酒,不得因业余时间喝酒而影响临时性工作安排或住户的服务要求,发现一次处罚50元,如给住户造成损失(本物业服务范围之内的)由当事者一并赔偿。

十、对水电查抄及收费过程中弄虚作假,发现一次除重新更正或补收外,处罚当事人100元。

十一、对居民提出的服务要求,不得推诿不管或置之不理,发现或居民举报反映给公司一次处罚50元,出现居民上告或举报给公司以外的其他管理部门一次,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正当理由除外)

十二、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人不按规定写请假报告的按旷工处理。

十三、严格考勤并做好记录,做到日考日记,并于次月1日报公司经理,审核签字后备案并编制本月工资表,如发现考勤记录与实际出勤情况不符,扣责任人30元/次。

十四、工作要负责任,因玩忽职守造成的辖区内各类事故及损失,按损失的实际造价予以赔偿。

十五、对员工的各类处罚,均由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5篇 公司员工的奖惩制度

1.总则

1.1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奖惩的原则

2.1 奖惩的原则。

2.1.1 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 及工作目标(承包指标)等。

2.1.2 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 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 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 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 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 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 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下达《责任过失单》。

3.奖励

3.1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 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公司特别贡献奖三种。

3.3 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4 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3.5 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它物质奖励,由董事会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 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7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 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嘉奖通报全公司。

3.7.1 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7.2 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7.3 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3.7.4 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

3.7.5 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c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3.8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 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功通报全公司。

3.8.1 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8.2 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8.3 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8.4 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8.5 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3.8.6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8.7 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3.9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 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3.9.1 全年累计获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3.9.2 全年能超额(>;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9.3 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十五条(二)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3.9.4 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3.9.5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9.6 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9.7 经“员工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a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3.10 对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另行给予“公司特别贡献奖“。奖励内容和奖金额度由董事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3.11 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3.12 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奖励的核实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4.惩戒

4.1 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 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 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4.2.2 考查员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4.3 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4.3.1 经济处罚分为罚款。

4.3.2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4.3.3 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4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 元。

4.4.1 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

4.4.2 接听电话不使用规范用语者。

4.4.3 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4.4.4 说脏话、粗话者。

4.4.5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4.4.6 参会人员迟到者。

4.4.7 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者。

4.4.8 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4.4.9 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4.4.10 在食堂就餐,乱倒饭菜者。

4.4.11 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者。

4.4.12 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4.5 各部室第一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 元。

4.5.1 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4.5.2 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4.5.3 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4.5.4 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4.5.5 部室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部室或主管领导者。

4.5.6 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4.5.7 一周内本部室员工有5人次(含)违纪者。

4.6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同时给予 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警告通报全公司。

4.6.1 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4.6.2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4.6.3 培训旷课者。

4.6.4 培训补考不合格者。

4.6.5 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4.6.6 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者。

4.6.7 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

4.6.8 私自移动消防设施者。

4.6.9 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4.7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同时给予 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记过通报全公司。

4.7.1 工作时间酗酒者。

4.7.2 在公司期间聚众赌博者。

4.7.3 各种漫骂和相互漫骂者。

4.7.4 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4.7.5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7.6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4.7.7 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

4.7.8 培训无故旷考者。

4.7.9 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4.7.10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_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4.7.11 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但情节较轻者。

4.7.12 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4.8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同时给予 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记大过通报全公司。

4.8.1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8.2 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4.8.3 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4.8.4 在职期间受治安拘留,经查确有违法行为者。

4.8.5 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无病谎开病假证明者。

4.8.6 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4.8.7 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8.8 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接受受到损害者。

4.8.9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_―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4.8.10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4.8.11 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4.9 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辞退或开除,同时通报全公司,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 订立劳动合同时使用虚假证件,或用虚伪意思表示,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4.9.2 连续旷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天(含)以上者。

4.9.3 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4.9.4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4.9.5 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4.9.6 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7 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8 损公肥私、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9 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0 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1 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4.9.12 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

4.9.13 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4.9.14 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4.9.15 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6 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4.9.17 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三次者。

4.10 员工造成公司财物损坏和丢失的,由有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调查认定,根据具体的情况,酌情处理。

4.11 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直接上级领导责任大小,给予该直接上级连带责任处罚。

4.12 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以降职或撤职处分,由人力资源部重新考核定岗。

第6篇 某物业项目停车场员工奖惩制度

物业项目停车场员工奖惩制度

1.目的

奖惩是项目对员工实施管理的重要手段,奖罚分明才能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者、惩前毖后的作用。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优良的工作作风,治消部特制定以下奖惩条例,望全体队员遵守执行。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公司所属项目停车场的管理。

3奖励

奖励分两种,一种是物质奖励,其中包括发给奖品、奖金、晋级等;一种是精神奖励,其中包括口头表扬,授予一定的荣誉称号等。

3.1有下列事迹的队员,经调查核实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应受到嘉奖或晋级的奖励:

―热爱工作、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对加强车场管理有重大贡献者;

―对发生“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等事故,制止措施得力,处理有方者;

―见义勇为,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者,勇斗歹徒,抓获案犯,

―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重、特大案件或发现重大情况及时报告,使公司及客户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者;

―对社会作出贡献,使公司获得良好声誉者;

―具有其它功绩,公司领导认为应该给予奖励者。

3.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受到奖励或表扬:

―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有一定成效者;

―连续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做好人好事,拾金不昧,及时缴公;

―在严格管理中有显着成绩等;

―检举队员违法乱纪或违反公司和项目有关规章制度者;

3.3实施奖励的程序:

―凡受奖励的队员,一般由主管提供书面材料,写明受奖励队员先进事迹,和给予何种奖励的建议或客户表扬信班长签字上报项目经理;

―经项目经理核实提出具体奖励意见,向公司推荐,并经综合管理部审核通过,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按总经理批示,分别给予颁发奖金或通报表扬。

4.队员的惩罚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队员凡违反以下惩罚细则,根据情节轻重,每项可给予1-10分的处罚,每分为10元,由项目经理批准惩罚执行,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开除和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1惩罚细则

―不服从命令,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影响工作;

―不能按时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

―拉帮结派,搞小团体,互不团结,搬弄事非,损害他人名誉和领导威信;

―有损公司、商家、客户信誉和利益的事;

―泄露公司、商家秘密(商业机密和工作秘密);

―酗酒滋事,聚众斗殴、赌博、乱拿乱摸,小偷小摸;

―着装不整,执勤形象差,动作不规范,责任心不强;

―睡岗、脱岗、误岗、酒后上岗、岗上抽烟、串岗、闲聊、干私事、闲逛;

―上岗时嬉笑打闹,吃零食、看书报、听收音机、录音机、看电视;

―迟到或早退;

―上班时间使用公司电话办私事;

―上班精神不振;

―未执勤时无故在岗位上逗留,打闹;

―对客户不礼貌,语言不文明;

―责任区内环境清洁卫生,个人卫生差,头发、胡须过长;

―责任区的墙壁上乱涂乱画或丢烟头,随地吐痰;

―对班里卫生值日不负责,寝室卫生脏、乱、差;

―不假外出两小时内,不影响工作情况下;

―不假外出三小时内,不影响工作情况下;

―请假外出不按时归队两小时以内,不影响工作情况下;

―请假外出不按时归队超过两小时,不影响工作情况下;

―无故不参加训练;

―训练不认真,积极,未完成当天的训练内容;

―训练考核不合格;

―对执勤制度、职责、任务、要求不熟悉,不遵守;

―不爱护公共设施、设备,造成人为损坏;

―违反安全守则或部门常规;

―对公司或部门的例会和安排召开的各种会议,无故迟到;

―损坏公物或住户大件物品;

―违反公司考勤制度(给未值班代打卡);

―私自调、换班;

―无故向客户索要钱物、小费;

―无病装病,弄虚作假;

―对公司或部门的例会和安排召开的各种会议,无故缺席。

―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经调查核实后,给予降级或开除处理:

―经常违反公司管理规定,屡教不改者;

―偷盗公、私财物者;

―有贪污受贿者;

―侮辱、敲诈、恐吓或殴打他人者;

―故意损坏公司财产,造成严重后果者;

―不重视安全、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者;

―参与吸毒者;

―公司内聚众赌博者;

―带违禁大件物品进入公司者;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一年内累计旷工3次以上者;

―私拆或扣留单位或他人邮件,一经发现除受到以上处罚同时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发现不安全隐患,不采取措施,不及时报告,隐瞒事实造成后果;

―侵吞公司财产或因工作失职发生治安事件,治安灾害事故,除交公安机关处理外,经济后果自负。

―给予违纪队员行政处分的同时,将视情况给予罚款的处罚。给予处罚的程序及权限:

―队员的违章、违纪一般由班长根惩罚规定进行处罚。事后须上报主管及经理,班长违纪由主管直接处罚,根据队员的违纪情况治主管可直接处罚队员,但应告知当班班长。

4.2队员的上诉

―给予队员处分必须查清事实,取得证据,允许受处罚队员进行申辩;

―队员对处分不服,在公布处分两日内向上级提出书面申诉,但未做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之前,仍按原处分执行;

―对队员的上诉应予以重视,由主管会同队员所在班对违纪事实和申诉要求进行核实,并向受处分队员说明情况;

―对受处分队员,各级管理人员要对其做思想工作,帮助其吸取教训,纠正错误,以求新的进步;

―对犯错误受处分队员,各级管理人员要热情帮助,不得歧视。

4.3

员工岗位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分析

4.4各岗位服务质量考核标准满分为100分,实得分70分以下为不

合格,70~80分为合格,80~90分为良,90~100分为优。

第7篇 某大厦物业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大厦物业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条 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给予奖励

1、严格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2、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3、为保护公有财产,为客户生命、财产,见义勇为者。

4、敢于向不良现象做斗争,揭发举报者。

5、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6、拾金(物)不昧者。

7、服务热情受到客户表扬者。

8、工作责任心强,有突出贡献者。

9、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为有关人员树立典范者。

第二条 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处分,并可处以5%―10%的基本工资的经济处罚。

1、工作态度不认真,散漫或粗心大意。

2、不修饰仪容,制服穿着不整齐,不佩戴员工证。

3、不爱护公共卫生环境,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或乱写乱画。

4、未经同意,穿着制服外出。

5、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脱岗。

6、当值时私访客人。

7、接、打私人电话而影响工作。

8、上下班不打考勤卡。

9、不按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

10、未按规定时间用餐。

11、上班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12、不保持工作岗位及更衣柜的清洁整齐。

13、缺乏专业知识,导致工作过失的。

14、在客人面前举止不雅。如手插兜、斜靠墙、打哈欠、伸懒腰、掏耳、剔牙、剪指甲等。

第三条 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可处以最高额为20%基本工资的经济处罚。

1、因管理不善导致下属违纪。

2、对领导、员工不礼貌、顶撞上司,违背或不服从上司安排的工作以至影响工作。

3、擅自动用消防器材,安全器材,给公司安全带来隐患的。

4、擅自在公司留宿或留宿他人的。

5、擅自变更工作时间,而影响工作的。不听劝阻,擅自闯入与其工作无关的要地,如配电室、中控室、库房等。

6、擅离工作岗位或超出工作范围串岗,或未经许可调班。

7、要求别人或代别人打卡。

8、违反考勤制度、虚报、瞒报考勤、擅自更改原始记录。

9、在工作时间内,没有获得批准而时常离开工作岗位,休假超过批准假期,没有充分合理的理由或解释,没有告知其领导延长假期原因。

10、工作时间睡觉。

11、在班前饮用含酒精饮料。

12、在禁烟区内吸烟。

13、单独或联合他人有意违反或拒绝上级的合理合法的指令。

14、发现与工作有关的设备出现问题不及时汇报其主管或经理。

15、毁坏或丢失公司物品、财产。

16、因维修、保管、供应不善等责任,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

17、达不到公司规定的服务标准。

18、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损失。

19、对客户或访客无礼。

20、未经物业总经理批准,擅自陪同亲友或他人参观物业。

21、擅自搬移公物。

22、未按公司工作程序工作,造成严重后果。

23、擅自拨打国内、国际长途电话、声讯电话或发国内、国际传真者(费用自己承担)。

第四条 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最后警告处分,并可处以最高额为30%基本工资的经济处罚。

1、在工作时间打牌、娱乐或睡觉。

2、蓄意损耗、毁坏管理处财物和未经许可移往他处。

3、擅自张贴或涂改管理处通告,私自派发任何种类之文字,印刷品者。

4、消极怠工,无故旷工者(三天以下)。

5、不配合管理处保安人员检查手袋、包裹等。

6、在更衣柜内存放管理处之物品。

7、未经部门主管批准私自装配管理处使用的锁匙。

8、遗失公司的重要物品而导致公司损失。

9、私自将物业公司物品带出。

10、发表虚假或诽谤之言论,从而影响公司、客人及其他员工之声誉。

11、接受酬劳之礼品不上交者。

12、对10元至1000元的物品拾遗不报。

13、未经许可或特殊情况擅入客户房间,或动用客户物品。

14、与同事或宾客争吵,编造、传播有损企业和职工利益的谣言,无事生非,影响团结和工作。

15、怠工或怂恿他人怠工。

16、在工作中寻衅、起哄、闹事和拨弄是非。

第五条 员工下列情况之一者,即时解除劳动合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触犯国家政府刑法者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1、威胁、恐吓、打架、斗殴、危害同事,发生不道德行为等。

2、工作时间饮用任何酒类或服食麻醉药物,及携带违禁物品(如武器、毒品、爆炸品等)。

3、呈交伪造之医院证明或虚报个人资料等弄虚作假行为。

4、未经许可擅自使/动用客户的物品、设施或严重违反工作要求,遭投诉者。

5、偷窃、泄露、伪造管理处商业管理机密。

6、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触犯国家政府刑法、政府法规。

8、工作严重失职,给管理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9、无充分理由而不执行上级工作指令,延误工作者。

10、蓄意损耗、毁坏、偷盗公物或他人物品。

11、煽动员工、客户搞群众_或闹事。

12、工作当值擅离职守,当值睡觉等造成损失者。

13、利用工作之便收受贿赂。

14、1000元(含)以上的拾遗不报。

15、行骗、不忠不信。

16、参与或协助他人进行任何不法行为。

17、经常疏于职守。

18、未经公司批准在公司以外兼职。

19、请假期间在公司外另谋职业。

20、未经管理处批准参加任何商业活动,媒体宣传而令公司利益受损。

21、伪造或窜改公司文件或记录。

22、藏匿一些公司或客户单

位、同事的文件及用品。

23、向他人索取小费或其它酬劳。

第六条 奖惩处理员工的奖惩事项,由各部门经理列举事实,报行政部审核,最后经总经理核定实施。员工处分惩罚分警告、记过、降职使用和辞退四种。

第七条 员工申诉员工有申诉的权利,如果员工对处分或处理意见不服时,可经行政部向上级领导申诉。

第8篇 d酒店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为了更加规范工作流程以及明确事故责任人,现完善奖惩制度,特做如下修订:

一级警告: 5-20元

1、不使用指定员工通道(1′)

2、上岗时仪容仪表达不到酒店规定要求的(1′)

3、行为懒散、无精打采、工作效率低,时常出现差错的(轻微)(1′-4′)

4、上班时间未经批准私自会客,办私事,接打私人电话(2′)

5、非工作需要进入其他部门闲聊(2′)

6、上班时间吃零食,看电视、报纸及杂志(2′)

7、设备不按规定摆放,下班前未将布草车及公区清理干净(2′)

8、工作时未做到三轻的(即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2′)

9、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或其他杂物(3′)

10、在公共场合吸烟,造成不好影响(3′)

11、擅自不参加例会的(4′)

12、不按时出早餐者,早餐之前准备不充分(4′)

13、擅自减少服务程序,投机取巧达不到酒店要求(4′)

14、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二级警告: 20-50元

1、违反操作规程或工作不认真造成的失误(较重)(5′-10′)

2、没有节约能源、做到人走灯灭的(5′)

3、未按规定及要求乘坐电梯的(5′)

4、在宾馆内拒绝接受保安人员及所属管理人员的正常检查(6′)

5、对客服务不礼貌、与客人争辩(6′)

6、工作散漫,粗心大意,引起宾客投诉(轻微)(6′)

7、工作效率欠佳,引起宾客投诉(轻微)(6′)

8、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娱乐性活动(8′)

9、下班没有将钥匙交至前台保管的(8′)

10、违反安全规则或乱用其他安全设施(10′)

11、不爱护宾馆财产和使用客用品(10′)

12、和上级或同事争吵,谩骂上级领导或不服从上级指令(10′)

13、未经允许到宾馆客用餐厅用餐及娱乐(10′)

14、利用工作时间进行洗浴的(10′)

15、擅自离岗而影响工作(10′)

16、未经领导同意私自串班、迟到早退及休息的(10′)

17、一个月之内第二次违反一级警告条例者(10′)

18、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严重警告: 50-200元

1、传播小道消息、破坏内部团结、影响合作(15′)

2、拾到客人物品,没有及时上交或告知上级领导的(15′)

3、拒绝在工作需要时加班的(15′)

4、客人退房不更换床单、被罩的、引起二次住客投诉的(15′)

5、宾馆内吵闹、污言秽语,造成不好影响的(20′)

6、当值时玩忽职守,拒绝接受纪律方面的告诫,从而造成工作失误,引起客人投诉(较重)(20′)

7、对宾馆、客人或其他成员财产造成损失、毁坏情节较严重,或知情不报(20′)

8、在房间翻看客人物品或取用客人物品(食物)的(20′)

9、未经宾馆领导允许私自介绍外人与宾馆客人认识(20′)

10、拒绝或故意不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及未达到要求标准的(20′)

11、违反正常工作流程,滥用权限以及超越权限的(40′)

11、在宾馆内传播或展示有淫秽内容的物品、照片(40′)

12、有意损坏宾馆内物品或有意浪费现象的(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要将损失部分全部个人承担,外加处罚)(40′)

1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的个人利益、违规操作乱用职权(情节严重情况可加大惩罚力度)(40′)

14、撤下的布草放置地上或用布草擦尘的(40′)

15、一个月内重复违反第二条警告条例之规定(40′)

16、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开除解聘:

1、 盗窃宾馆或员工的任何物品

2、 在宾馆内擅自带危险物品、毒品、凶器

3、 向外泄漏宾馆的机密文件、资料、数据

4、 参与卖淫嫖娼行为

5、 侮辱客人或伤害客人身体

6、当值时,使用宾馆物品为自所用

7、 伪造文件意图行骗或采用涂改记录、账单、单据等手段窃取宾馆钱物

8、 向客人索取小费

9、 拒不服从上级行政人员或部门主管、经理的工作指示

10、意图或挑拨打架、殴打他人、互相打斗

11、当班时违反操作规程或不按操作程序工作,造成自身、他人或宾馆财务损失及人员伤亡

12、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宾馆钥匙

13、没有上交客人遗留物

14、藏匿或故意损坏他人财物

15、知道自己患传染病或影响工作的其他疾病,不向宾馆报告

16、在酒店内做与我国传统道德规范相悖的行为

17、连续三次有工作严重失误

18、刑事犯罪

19、经主管领导认定,并向公司人事部上报的其他严重违纪事项

注:1′=rmb5元

第9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宿舍奖惩制度怎么写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宿舍奖惩制度

1、在宿舍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及地方法规禁止的一切活动,按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2、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及管制刀具、有杀伤力的机械进入宿舍者,由管理中心予以没收,并给予100元的罚款,造成不良后果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解除住宿待遇。

3、严禁在宿舍赌博,违反者没收参赌者随身携带的赌资,并予以开除处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当地公安机关。

4、违规使用电器者经查实没收违章电器并扣罚100元。

5、外来人员超时逗留,经查实第一次扣罚被访人50元,两次就予以解除住宿待遇。

6、未经许或擅自留宿外来人员以查实扣罚留宿人100元,解除住宿待遇。

7、在宿舍酗酒、打闹、争吵者,给予罚款100元,解除住宿待遇。

8、上班时间未经主管领导批准擅回宿舍者,扣罚100元。

9、损坏、丢失公物照价赔偿。

10、浪费水电及不正确使用液化石油气者,经查实扣罚100元。

11、在宿舍墙上乱写、乱画、乱贴及乱扔杂物或垃圾者经查实扣罚50元。

12、不服从室长安排,故意不参加卫生轮值,罚款50元,解除住宿待遇。

第10篇 员工守则奖惩制度范本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

事实证明,公司制定员工奖罚制度,能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这其实也是员工管理技巧之一。以下是一则员工奖罚制度范本,仅供各位参考借鉴。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员工奖罚制度。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员工奖罚制度。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第11篇 某企业员工奖惩制度

企业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 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 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 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九条 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众知。

第十条 本章所称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条 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第12篇 泰开房地产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施规范管理,弘扬正气,激励员工努力工作,致力于从事有益于本公司发展及改进,惩戒违规违纪行为,有针对性地解决各种实际问题,保障企业的顺利运营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维护公司的荣誉和共同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章 奖励

第二条 公司对做出下列贡献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

1、完成工作任务、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做出显着成绩者;

2、积极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者;

3、拾遗即报(价值300元以上)令公司增加信誉者;

4、见义勇为受到::社会赞誉者;

5、抵制歪风邪气,维护公司利益和正常的工作秩序,实绩突出的;

6、在国际国内比赛、学术刊物获奖,令公司增辉者;

7、对公司的开源节流、成本控制、管理等做出显着成绩者;

8、对公司损害能防患于未然者;

9、遇有意外事故或灾害,保护国家和公司财产,排除重大隐患,防止重大事故者;

10、其他方面做出显着成绩者。

第三条 奖励的形式

1、公司内部通报表扬;

2、授予公司内部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3、报请政府和有关部门授予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或其他荣誉称号;

4、公司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员工在给予荣誉奖励的同时,给予一次性奖金,以资鼓励。

第四条 奖励的程序

1、公司通报表扬的由部门经理提名,上报材料至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2、授予荣誉称号的,由其所在部门讨论、提名,经工会和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办公会讨论、批准;

3、获奖人员,均需填写《员工奖励登记表》,各级管理者签署意见,人力资源部备案,记入本人档案。

4、奖励每年进行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报总经理随时给予奖励。

第三章 处罚

第五条 处罚的种类

对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违犯公司规章制度的,直接或间接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将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经济处罚按其情节及给公司造成损失程度,由公司作出决定。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

第六条 处罚的实施

1、执行权的限定:处罚的执行权在部门经理(含)以上管理人员和人力资源部。

处分类别 行使处分权

口头警告 部门经理

书面警告 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

记过 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

记大 过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总经理

辞退 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总经理

2、执行的程序:

(1)执行人员应向当事人讲明违纪行为,进行纠正谈话;并允许员工本人对处分决定发表意见。

(2)对于口头警告以上的任何一种处分,均须填写《过失通知书》,并让当事人签字确认违纪事实。如本人拒签,在由旁证人签字的情况下视为有效。

(3)违纪员工的辞退必须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3、纪律处分的程序:

犯有a类过失,第一次发生,给予口头警告一次;第二次发生时,给予书面警告。

受到三次书面警告的员工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受到二次书面警告或犯有b类过失的员工,给予记过一次;

受到二次记过或犯有c类过失的员工,给予记大过。

受到记大过二次或犯有d类过失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辞退。

4、具体实施

a:书面警告

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属a类过失。第二次发生,受到书面警告处分,扣除当月工资的100元。

a.擅离工作岗位

,串岗,扎堆聊天谈论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b.工作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和杂志;

c.工作时间吃零食;

d.工作时间内睡觉;

e.在工作时间内下棋、打扑克或搞其它文娱活动。

f.在办公区域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g.因私较长时间占用公司电话或用其他通讯工具办私事;

h.在工作时间内未经许可利用公车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i.对同事不礼貌,使用污言秽语;

j.未办相关手续或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k.不遵守公司保密制度的;

l.工作责任心差,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

m.与相关部门员工不能团结合作,情节轻微者;不服从公司领导和管理,情节轻微者;

n.领导不力,管理不严,下属涣散,影响工作质量;

b:记 过

犯下列错误,属b类过失,受到记过处分,扣除工资的200元。

a.伪造虚假考勤纪录的;

b.工作期间未将重要资料收存保管好,造成不良影响;

c.工作时间内与同事、客人吵架,影响工作的;

d.工作态度不认真,影响工作质量,至使其他部门或合作方投诉或提出书面意见对公司声誉造成损害的;

e.工作责任心差,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2000元的;

f.警告中所列条款情节严重者。

c:记大过

犯下列错误,属c类过失,受到记大过处分,扣除工资的300元。

a.工作期间未将重要资料收存保管好,造成严重后果;

b.弄虚作假,出具假病假证明或其他假证明,欺骗领导;

c.在同事之间,在同事和领导之间,搬弄是非,挑起事端或不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意见,而是在员工中发泄不满情绪,造成较坏影响的;

d.工作责任心差,造成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e.因违反规定造成较大影响和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下;

f.记过中所列条款情节严重者。

d:辞退

犯下列错误,属d类过失,受到辞退处分。

a.旷工月内累计三次,年内累计五次的;

b.对领导、同事暴力威胁、殴打、恐吓的;

c.相互殴斗、无理取闹、聚众闹事,影响工作秩序的;

d.私自向客户、合作方索取报酬、财物者;

e.严重泄露公司的机密情况;

f.行贿、受贿,贪污,盗窃公司财物;

g.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重大影响和经济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上;

h.有意损坏或唆使别人损坏公司设备财产,造成恶劣影响;

i.未经公司书面批准在外兼职;

j.违法行为:

(a).纵容、教唆或从事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和交易的;

(b).其他触犯国家法律,被依法拘留、逮捕、判刑的。

第七条 员工发生的违纪行为不在本制度所列条款之内的,公司有权酌情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公司有权根据经营发展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九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13篇 湾物业员工奖惩制度

丽湾物业员工奖惩制度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节奖励

一、奖励种类:颁发奖状:通报表扬(嘉奖);

物质奖励(小功);

晋升工资或晋级(大功);

发放奖金。

二、奖励条件: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6、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益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三、奖励程序:

1、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每半年将对员工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成绩评定员工职级。

如一年内两次被评为先进者,授予优秀员工称号,并给予奖励。

3、对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的员工,在提薪晋升等各方面将优先考虑。

4、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第二节违纪过失

一、甲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初次不听领导合理指挥者。

4、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仪表、仪容不整,当值哼歌、吹口哨、无精打采者。

5、不填写或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者。

6、不使用礼貌用语。

7、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工卡、穿工作服者。

8、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者。

9、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10、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11、对各级领导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12、在当值岗位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事超过3分钟等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3、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或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15分钟者。

14、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聊天、吃零食者。

15、无故不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者。

二、乙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或签到者。

7、当班时间睡觉、打闹、饮酒者

8、未经同意私自调班或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1周超过3次)

9、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或对业主投诉的处理不当或不及时,引致业主向上级部门领导投诉者。

10、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报假学历。

11、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2、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尚未酿酿成事故者。

13、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三、丙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

1、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及安排,不听从上级领导指挥监督、与其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工作时间喝酒、赌博、打架。

4、工作范围内聚众赌博、变相赌博等。

5、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6、服务态度极差,与用户吵架,或累计被用户投诉3次以上者。

7、聚众闹事妨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8、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9、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10、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连续旷工3天或两个月累计五天,全年累计七天的。

12、盗窃同仁或公司、客户财物者。

13、职务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大者。

14、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5、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6、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7、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18、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着。

19、故意撕毁公文者、遗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20、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21、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22、年度内累计三次乙类行为者。

23、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24、在公司任职期间私自在外兼职。

25、其它应给予辞退的行为。

第14篇 a企业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 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_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_,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 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 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九条 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众知。

第十条 本章所称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条 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第15篇 员工不安全行为奖惩制度

1 目的

奖优罚劣,奖惩对等,激发员工遵章作业的积极性。

2 使用范围

直接或间接从事煤矿工作的全体员工

3 相关部门及职责

1.本质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安全奖惩制度;

2.安监科负责对安全奖惩制度的执行与考核;

3.企管科负责奖惩兑现。

4 内容及程序

1.矿从吨煤工资中提取0.3 元作为安全及质量奖励基金,集团公司对矿井的安全质量嘉奖、矿对单位和个人的各类安全质量罚款,均纳入安全质量奖励基金。安全质量奖励基金按照奖罚平衡的原则由安监处严格按照本规定掌握使用,劳资科和财务科必须建立单独台帐,做到月结月清,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2.凡取得下列成绩之一者,分别给予500 元以上奖励

1) 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处理,从而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2) 事故发生后,临危不惧,组织抢救,避免人员伤亡或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的有功人员。

3) 在安全和质量标准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4) 安全技术、安全管理上创新项目,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认可,为安全做出重大贡献者。

3.凡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月度内分别给予100~500 元奖励。

1) 检举盗窃、破坏、损坏安全设施(设备)(铁门、道档、捕车器、瓦斯监测监控装置,通风、防尘、防灭火设施,通讯设施等)者。

2) 事故发生后,临危不惧,组织抢救,避免人员伤亡或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的有功人员。

3) 安全及质量标准化方面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4) 在拆除(收作)、安装(刷面)、初放等大型工程项目中监督把关为安全及质量标准化工作作出积极贡献的人员。

5) 季度内在防火、防瓦斯、防治水、巷道贯通等方面做出贡献的相关安全管理人员。

具备获奖条件的,个人奖励金额在500 元(含500)以下的,由安监处研究决定。超过500 元的,由安监处报矿办公会研究决定。

5.对照《员工不安全行为表现及分类》,属于重大风险及以上的不安全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者300~500 元罚款、停班学习一个月,停班学习期间只发生活费,并根据情节给予撤销职务、留用察看、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属于中等风险及以下的不安全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者100 元罚款,一般风险、中等风险的停班学习不低于15天(到矿安培中心),停班学习期间只发生活费。

6.因个人违章作业或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自伤或他伤的,除给予300~500 元罚款外,还必须赔偿部分经济损失(原则上,轻伤1000 元,重伤2000 元),同时可根据工伤原因给予行政处分,对造成死亡事故的责任者,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7.单位月度内累计中等风险以下的不安全行为超过3 人次或中等风险以上(含)的不安全行为1 人次罚班组长200 元,该单位工资总额下浮1%,并对该单位所有干部罚款100 元/人。

8.对非伤亡事故的处罚

1) 凡造成一级非伤亡事故的,对事故单位按工资总额的15%进行罚款,对具有直接责任的区队长罚款1000 元。

2)凡造成二级非伤亡事故的,对事故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处以每人1000 元的罚款。对跟班干部免职,并同时给予500元的罚款,对事故单位按工资总额的10%进行罚款。

3) 凡造成三级非伤亡事故的,对事故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500 元的罚款。对跟班干部进行300 元的罚款,并对事故单位给予工资总额5%的罚款。

9.月度内单位每出现轻伤一人次,扣单位工资5%;罚主管每人300 元,技术员及跟班副区长、班组长按正职的80%罚款。单位每出现重伤一人次,扣单位工资的15%,另罚主管每人 500 元,技术员及跟班副区长、班组长按正职的80%罚款。出现二级及其以上的非伤亡事故扣单位工资10%,另罚主管每人 400 元,技术员及跟班副区长、班组长按正职的80%罚款。对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隐瞒不报的,对党政主要领导给予每人1000 元罚款.造成工亡事故的,发生事故的单位当月工资下浮40%。

安全质量月度结构风险工资

1)安全质量月度风险工资实施范围:采煤、掘进、准备、修备、机电、运搬、通风、皮带、洗运科、供应科、救护队的技术员以上干部及技术科、安监科全体人员、地质科主管技术员以上干部。

2)安全质量月度风险工资数额:正职每人300 元,其他人员每人200 元。

3)考核办法

a.矿井实现安全生产,集团公司本质安全程度评估检查为a 类及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检查为一级,全额兑现风险工资。

b.本单位出现轻伤1 人次,按风险额的50%兑现奖励;出现重伤1 人次,不兑现奖励。

c.集团公司本质安全程度评估检查达不到a 类或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检查达不到一级,当月不兑现风险工资。多头施工单位,按最低得分考核。

d.当月无工程质量的,考核文明生产环境、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文明生产环境旬检查低于92 分(含)的,一次扣50%,二次扣完。安全隐患整改率没达到100%,不兑现奖励。

e.生产技术科、安监科分专业按上述指标以全矿考核为准。

4) 资金来源及兑现办法

a.采、掘、准、机、运、通、皮、洗、供应科月度风险工资从本单位承包工资中列支。

b.生产技术科、安监科、地质科、救护队的月度风险工资从安全生产罚款中列支。

c.本规定由安监科实施考核,经企管科审核、劳资科当月工资中兑现。

11.凡被上级部门查处的不安全行为按下述条款追究:

1) 中等风险以下的不安全按1000 元计算。

a.矿领导层:按集团公司规定执行。

b.不安全行为人员所在单位区长罚款50 元、书记罚款50 元、跟班区、队长罚款150 元。

c.不安全行为人员当班的班长罚款150 元、副班长罚款50 元、组长(或验收员)罚款50 元。没有副班长、组长(或验收员)的,当班班长罚款250 元。

d.现场瓦安员罚款150 元。(无瓦安员,罚单位兼职安全员或通风工区当班班长)

2) 中等风险以上(含)的不安全行为一次对单位扣款10000 元,具体个人罚款按上述责任比例分摊。

12.关于奖惩制度未涉及到的条款以外的责任处理处罚按矿有关文件执行。与上级有关规定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未列举的不安全行为,比照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5 相关文件和记录

《“三违”治理意见及“三违”界定和处罚》

《权台煤矿安全质量奖惩制度》

《权台煤矿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员工不安全行为的表现及其分类》

《权台煤矿关于非伤亡事故的处罚规定及界定标准》

《嘉奖人员事迹材料》

《员工不安全行为追究报告》

《员工奖惩制度汇编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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