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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奖惩制度汇编15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管理奖惩制度

有哪些

管理奖惩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表扬与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如奖金、晋升)、精神激励(如表彰、荣誉证书)以及工作机会的提升。

2. 警告与处罚:涵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停职乃至解雇等不同程度的处理措施。

3. 绩效评估:定期进行员工绩效评价,作为奖惩依据,确保公平公正。

4. 员工发展计划:为表现优秀的员工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同时也为需要改进的员工制定提升方案。

内容是什么

这些制度旨在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表扬与奖励鼓励员工持续贡献,而警告与处罚则起到约束作用,防止不良行为的发生。绩效评估是连接奖惩与员工行为的桥梁,通过量化和质化的标准,明确员工的工作期望。员工发展计划则体现了企业的关怀,有助于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规范

制定奖惩制度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公正公平:确保所有员工在相同条件下受到一致对待,避免偏袒和歧视。

2. 明确性:清晰定义各项奖惩标准,让员工了解何种行为会得到何种结果。

3. 及时性:奖惩行为应与员工的表现同步,及时反馈,以便员工调整行为。

4. 透明度:公开奖惩政策,让员工理解并接受。

5. 人性化:兼顾员工的情感需求,尊重个体差异,避免过度机械化的奖惩。

重要性

有效的奖惩制度对于企业至关重要,它能:

1. 提升工作效率:通过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生产力。

2. 塑造企业文化:体现企业价值观,塑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3. 保留人才:吸引和留住优秀员工,减少人才流失。

4. 保障秩序:通过惩罚机制,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防止违规行为。

管理奖惩制度是企业管理和人力资源策略的核心组成部分,它不仅影响员工的行为,也塑造了企业的整体风貌和竞争力。

管理奖惩制度范文

第1篇 设备管理奖惩制度

为了更好地加强设备管理力度,提高设备完好率,能够保证生产正常、有序地运行,现对设备使用、保养、维修等提出以下奖罚制度:

1、技术人员应及时更新、整理冷库机房、电力设施的《设备档案》、《设备台帐》、《备品备件台帐》、《设备润滑表》、各级巡检记录、设备检修记录、检修计划表、隐患记录、事故及故障统计表等技术资料。如部门内部检查时,发现一项不合格项罚责任人5元,连续3个月未发现问题奖励责任人20元;部门外部检查时,发现一项不合格项罚责任人10元。如果部门内部检查小组连续3个月未查出的问题,而外部检查时却发现,每出现一项不合格项罚相应检查小组成员每人20 元。

2、值班期间,严禁擅离岗位,如因擅离岗位影响生产的,扣责任人5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3、对设备不按规定保养、维护或操作,致使设备损坏的,处以2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4、每天至少巡检设备一次以上,并做好记录,对当日未巡检的,或当日巡检后出现故障的,或只签字不认真巡检的,每发现一次扣10元;对替他人签字的每发现一次双方各扣20元,只巡检不签字的视为未巡检。巡检中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和汇报,每发现一次扣50元,不按规定检查的每发现一次扣100元。

5、由于公司供电线路、供电设备、配电房、冷库机房出现故障需要抢修,无论职责如何必须遵循“首闻必办”的原则,在故障未排除前不得擅自离开,并及时通知上级责任人,否则扣相关人员50元。如果因此出现冷库原料、或者成品造成重大损失的,按损失价值的5%以上扣罚责任人。

第2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3)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三)

奖励

1、奖励表现突出和有一定业绩的员工给予荣誉或物质以资鼓励,奖励的种类公为表扬、嘉奖、记功;授予优秀员工,模范员工等荣誉称号。

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予重奖,并分别给予记功晋级,授予称号:

(1)对改革公司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在服务(制作)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3)见义勇为,抢救人民生命财产做出突出贡献者。

3、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分别给予通报表扬、嘉奖等奖励。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奖励(工资的1%--50%)。

(1)在对外接待中服务工作态度好,创造良好的对外社会影响。

(2)能严格履行职责,超额完成任务的部门和个人。

(3)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4)热情周到服务,受到客人(业主)书面表扬,或口头表扬者。

(5)开源节能,降低成本做出显著成绩者。

(6)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7)检举揭发坏人坏事,保护公共财产、保卫客人(业主)安全、见义勇为或给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8)拾金(物)不昧者。

(9)参加上级领导部门或公司组织的各类活动取得名次或通报表扬者。

(10)其它各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并对公司有利者。

4、奖励方法:

凡记功,授予称号或适合以上奖励条件的员工,经部门推荐,并须填写“奖励登记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由行政人事部报总经理批准后。存入人事档案。经评定和批准授予“优秀员工”者,可获荣誉证书、奖品、奖金等。在年度总结大会上举行“全年最佳员工”表彰仪式。

惩罚

惩罚是对有过失的员工给予的处分、处罚。处罚的种类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级、降职、撤职、停职、辞退和开除。

一、凡第一次发生以下过失的由部门主管提出口头(书面)警告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罚款(工资的1%--5%)。

1、不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店不出示工作牌,乘坐电梯者。

2、服务时间在客人(业主)面前打哈欠、伸懒腰、剔牙齿、挖鼻孔、剪指甲者。

3、不注意节约器材、水、电、饭菜,不爱护公物、工具和设备者。

4、上班时间在未经许可的场所内吸烟、吃零食、嚼槟榔者。

5、上班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者。

6、未经批准穿着制服、工鞋离开公司外出者。

7、非因公事,从大堂正门出入,非穿工作制服在大堂走动者。

8、不遵守员工宿舍及更衣室、员工餐厅的规章制度者。

9、不按公司仪容仪表标准上岗者。

10、下班后或休假在公司范围内无故逗留者。

11、上班时串岗、离岗、成堆聊天、睡觉、看电视、收听录音机或看书看报刊杂志者。

12、在公司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勾肩搭背影响公司形象者。

13、未按规定停放车辆(自行车、摩托车等)者。

14、无故迟到、早退或上下班不打卡、代打卡、无故不参加各种会议者。

15、擅自调整班次、 休息者。

二、凡违反下列规定者,由部门主管或其以上管理者填写“员工过失单”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工资的5%--20%),多次重犯者予以辞退。

1、工作散慢、粗心大意,对工作不负责任,对客人(业主)不使用服务敬语者

2、对同事和他人使用侮辱性语言威胁、恐吓、强制干涉其他同事者。

3、待客不尊重、不礼貌、不耐烦、不理睬客人(业主)或与客人(业主)争吵者。

4、将公司或业主财物遗失、损坏没及时报告,故意对调查提供错假信息者。

5、擅自移动(挪用)公司财物者。

6、利用工作之便与业主拉关系,未经允许擅自进入业主家中者。

7、未按工作程序及工作标准操作者。

8、不服从上司指挥、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员工声誉者。

9、不遵守门卫制度,拒绝门卫人员查包、私带公司物品离开者。

10、未经允许带亲友在宿舍住宿或用餐,在公司内参观逗留者。

11、未经许可擅自涂改、张贴或撕扯公布拦上的通知、文稿者。

12、未经允许私自配备公司钥匙者。

13、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果皮、纸屑或在禁烟区吸烟,不爱护公共卫生者。

14、员工之间谈恋爱者(将其中一方调出公司)

三、凡违反以下规定者,由部门主管或经理立即查清事实,提出处理意见,由部门经理与行政人事协商报总经理,视过失性质,情节轻重影响大小作出经济处罚(工资的10%--100%)或停职、辞退开除等处理。

1、在公司内销售私人物品。

2、影响公司荣誉的任何言行举止。

3、私自向外界泄露公司的机密性资料、商业机密。

4、殴打他人或相互打斗、聚从闹事、煽动并参与斗殴事件。

5、因违反公众道德或触犯法律,司法机关拘留或判刑。

6、蓄意破坏(危害)公司、客人(业主)或同事的财产等。

7、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公司事故或严重损失。

8、疏忽职守引起公司或客人(业主)严重经济损失。

9、向客人(业主)索取小费或其它报酬。

10、在公司范围内或上班时间酗酒、赌博或变相赌博。

11、擅自动用、改变安全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等,违反防火及安全条例。

12、无理拒绝接受任务,公开顶撞上级,不服从正常调动。

14、滥用职权、苛克下属造成恶劣影响。

15、偷阅、传阅和私藏黄色书刊、_书刊、书籍和音像制品。

16、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或向他人行贿、贪污或挪用公款。

17、携带使用禁品、毒品或有吸毒现象,或在宿舍内放置易燃易爆物品者。

18、触犯国家法律。

四、取消处分

受警告以上处分一律填过失单装入档案。受处分后,本人认真吸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做出显著成绩者,可以撤消处分。一旦撤消处分,即可从档案撤出处分卡片。撤消处分按处分权限执行。撤消处分的最早时间:警告处分不少于己于人个月,记过处分不少于

3个月,记大过处分不少于6个月。有特别突出表现者,竟总经理批准撤消处分的时间可以提前。

五、处分作用期限

凡受过警告以上处分的者,当年奖金不能全额享受。凡上半年受过一个警告处分者,半年奖金享受30%,收记小过以上处分者奖金全免。年内受一个警告处分者,年终奖金享受70%,受记小过处分者,年终奖金享受30%,受记大过处分者,年终奖金全免。凡因改正错误表现突出而被撤消处分者,从撤消之日起的奖金发放不受影响。

六、员工申诉权

第3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宿舍奖惩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宿舍奖惩制度

1、在宿舍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及地方法规禁止的一切活动,按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2、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及管制刀具、有杀伤力的机械进入宿舍者,由管理中心予以没收,并给予100元的罚款,造成不良后果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解除住宿待遇。

3、严禁在宿舍赌博,违反者没收参赌者随身携带的赌资,并予以开除处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当地公安机关。

4、违规使用电器者经查实没收违章电器并扣罚100元。

5、外来人员超时逗留,经查实第一次扣罚被访人50元,两次就予以解除住宿待遇。

6、未经许或擅自留宿外来人员以查实扣罚留宿人100元,解除住宿待遇。

7、在宿舍酗酒、打闹、争吵者,给予罚款100元,解除住宿待遇。

8、上班时间未经主管领导批准擅回宿舍者,扣罚100元。

9、损坏、丢失公物照价赔偿。

10、浪费水电及不正确使用液化石油气者,经查实扣罚100元。

11、在宿舍墙上乱写、乱画、乱贴及乱扔杂物或垃圾者经查实扣罚50元。

12、不服从室长安排,故意不参加卫生轮值,罚款50元,解除住宿待遇。

第4篇 管理处管理部保安部奖惩制度格式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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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处管理部(保安部)奖惩制度

1.0目的为了完善管理部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员队伍建设,鼓励管理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以责、权、利相结合为原则,制定本制度。

2. 0内容2.1嘉奖

2.1.1 一月内忠于职守、工作积极、文明执勤,表现优异者,给予表扬。

2.1.2 密切联系顾客,为顾客做好事,助人为乐、拾金不昧、拒腐蚀、贿赂,屡受顾客称赞者或本月内连续受表扬者,给予嘉奖。

2.1.3 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在抢险救灾中,保护顾客和管理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突出表现者,给予嘉奖。

2.1.4 对在辖区内抓获抢劫、盗窃案犯和其他违法犯罪分子挽回公司重大经济损失者,给予表扬和嘉奖。

2.1.5 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大胆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安全管理工作的改进做出较大贡献者,报请公司晋级。

2.1.6 管理部将根据具体情况报请管理处上报公司调整奖励方案。

2. 2惩罚

2.2.1 惩罚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最后警告、罚款、辞退。

2.2.2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口头警告并处罚金20元。

2.2.2.1 当值时不注意仪容、仪表、言行举止,未能达到标准要求的,连续两次提醒和教育无效者。

2.2.2 .3未经批准擅离岗位时间较短尚未造成事故损失者。

2.2.2 .4在岗位看书、看报、听音乐、吹口哨、抽烟、吃零食、聊天等。

2.2.2 .5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经劝告一次无效者。

2.2.2 .6不服从领导指挥,不服从工作安排者。

2.2.2 .7岗位职责和要求执行不力,尚未造成损失的。

2.2.2 .8不按规定参加培训、会议者。

2.2.3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予书面警告并处罚金50元

2.2.3 .1违反2.

2.2.1 条屡教不改者,处第二次书面警告。

2.2.3 .2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未请假者。

2.2.3 .3擅自离岗,情节严重。

2.2.3 .4使用公司设备办理私事者。

2.2.3 .5上班私自会客者。

2.2.3 .6不服从领导指挥、不服从工作安排者。

2.2.3 .7岗位职责和要求执行不严、造成一定影响者。

2.2.3 .8无特殊情况未经允许私入顾客房内、仓库、办公室等。

2.2.3 .9当值睡觉者。

2.2.3 .10上岗前饮酒者。

2.2.4 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立即辞退,并视其情节处以相当的罚金。

2. 2.

4.1当值时滥用职权,以权谋私。

2. 2.

4.2对工作麻木不仁,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者。

2. 2.

4.3监守自盗、敲诈勒索、无理伤人、见危不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害者,立即辞退、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2. 2.

4.4不请假、连续旷工两天以上者。

2. 2.

4.5无论何种原因,与业户、公司员工打架者。

2. 2.

4.6不服从上级管理,出于私利漫骂上级者。

2. 2.

4.7因主观失职而损坏或遗失公物者,除照价赔偿外,立即辞退。

2.2.4 .8当值睡觉,情节严惩重者。

2. 2.

4.9工作时间内聚众赌博或围观赌博。

3. 0记录《违纪处分执行书》由员工人事档案管理有关部门保存至员工离职后一年。

4.0 《违纪处分执行书》

第5篇 建筑材料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建筑材料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1材料管理考核

1.1为加强材料管理,降低工程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督促项目部及材料人员严格执行材料管理规章制度,公司将结合季度项目成本检查,对项目部材料管理进行检查考核评比。

1.2材料管理考核主要指标

⑴项目成本检查(材料管理)得分;

⑵施工项目材料成本降低率。

2奖惩

2.1考核成绩同经济效益挂钩,奖罚分明。对成绩优秀者给予物质奖励或通报表彰,对成绩落后者给予经济处罚或通报批评。

2.2对违纪违规给单位带来重大经济损失者,将由监察部门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6篇 建筑集团管理人员考核奖惩制度

建设集团管理人员考核与奖惩制度

1 .考核内容

( l )德,主要是指政治品德。在政治上与***保持一致,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不断提高政策水平,有较强的责任感、进取心和事业心,廉洁奉公,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谦虚谨慎,严以律己,宽厚待人,团结同事,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 2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在工作上任劳任怨,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领导分工,努力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任务,正确行使职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敢于创新,勇于开拓,有敬业奉献精神。

( 3 )绩,主要是指工作实绩和工作的数量、质量。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有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并有较大工作成果,能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 .考核程序

( 1 )根据分工、责任、岗位分级分年度进行考核;

( 2 )总经理、副总经理、三总师向董事会述职,由董事会评议;

( 3 )部门正副经理(办公室正副主任,直属公司正副经理)向总经理办公会议述职,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评议;

( 4 )项目经理按工程项目由公司部门联合下属公司职能人员在核算的基础上进行考核。

3 .奖励

(1)公司依照经济效益每季度向员工考核一次,年度综合考评,计算奖金或罚金。奖金发放按照贡献大小、职位高低,拉开档次(其档次每年度由总经理会议讨论确定)。

( 2 )直属公司正副职经理、项目经理按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依据经济责任承包合同中奖励条款执行。

( 3 )员工为企业介绍施工任务,成功的按总造价的百分比给予奖励,奖励幅度:总造价在500 万元以上l000万元以下的按0.4%。进行奖励;总造价在l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按0.35%。进行奖励;2000万元以上按0.3%。进行奖励。

( 4 )对员工每年进行一次评比(规定条件另定)分为先进员工、模范员工,采取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4 .惩罚

( 1 )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领导有权报请总经理室提出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劝退或降级使用,第三次除名等处罚;

1 )工作时间不坚守岗位或不认真工作的;

2 )工作不负责任给企业造成1000元以上损失的;

3 )未经批准,在工作时间为其他单位服务的;

4 )工作时间内做以个人赢利为目的的私事的;

5 )有其他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行为的。

(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总经理有权决定辞退或停发工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的处罚。

l )不服从工作分配拒绝完成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交办的工作者;2 )以不正当手段窃取公司财务信息者;

3 )泄露公司机密经营情报者;

4 )在工作中违背企业利益牟取个人私利和受贿者;

5 )工作不负责任,渎职给企业造成1 万元以上经济损失者。

第7篇 安全管理考核奖惩制度范例

一、考核基本原则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源头安全目标管理,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上级文件,结我站实际情况而制定。

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

考核工作由电站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范围

考核我站所有领导和员工。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工作目标60分;工作要求40分。评分实行倒扣计分方法,即基本分减去扣分为考核实得分。

(一)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60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未落实10分。

2、认真完成电站布置的各项工作,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实施措施、检查、总结。未做到每项扣3分。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参加电站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不得少于12次。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隐患整治任务。各项制度未落实一项扣5分,检查少一次扣2分,未整改每项安全隐患扣2分,整改后未申请验收每项扣2分。

4、运行人员每天必须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日志的记录。不及时到岗、到位的每次扣3分,无工作日志每次扣2分。

5、认真落实电站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月”、汛期等季节性专题安全工作。每项工作未开展扣3分,效果不明显每项扣5分。

6、发生安全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现场组织抢救,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未做到每次扣3分。

(二)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40分)

1、按通知要求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学习教育,无故缺席每人次扣5分。

2、凡发生安全事故必须马上上报,未做到每次扣10分。

3、各类事故报表要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未做到每次扣3分。

4、上级布置的安全检查汇报材料要及时上报,未做到每次扣5分。

四、奖惩办法

年终考核总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工作先进个人奖励200元;

年终考核总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个人奖励100元;

年终考核总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的个人奖励50元。

年终考核总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罚款100元。

第8篇 某公司项目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

建筑公司项目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职队伍素质,健全工地治安的综合管理,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使工地内生活纳入正常轨道,特制订以下制度:

1、全体职工都必须遵守义乌市有关规定,做一名合格职工。

2、每个职工必须热爱自已的工作岗位,安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

3、职工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大家都要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前提。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项目部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打架者要根据动手先后、是非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视情节处以100-300元的罚款。对团体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机关处理。

4、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以娱乐为名进行变相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无论赌资大小,一律没收赌资、赌具并酌情处以1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开除并送公安机关。

5、为了确保工地内的消防安全,任何职工都不得用煤油炉、电炒锅、电炉,否则一切后果自负。项目部并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予200元的罚款。

6、严禁使用钢锯条烧开水,项目部一经发现给以当事人罚款500元。

7、本工地内和生活区的临时生活用电,必须由项目部电工班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违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以当事人100元的罚款。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有当事人负责。

8、严禁在灯头上或电线中段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罚款100元,如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9、每个职工都要爱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偷窃者价值5-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逐出项目部。

10、全体人员都要有高度的集体主义思想,公私分明,严禁把工地材料随意拿做它用或私做家具和个人用品,违者视情处罚50-200元,严重者加倍处罚。

11、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防护、防盗设施,破坏本工地防盗设施及安全设施者,视情节严重处以50-3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机关处理。

12、本工地全体人员,应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安全尽心尽力,如和工地外社会上流浪人员里应外合进行盗窃者,或给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十条处罚外,再视情处以罚款3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机关处理。

13、本工地职工无论在工地内或在工地外,都要遵纪守法,如在工地外社会上违法乱纪,兄弟单位或司法部门查至本工地,除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外,本工地也要视情按本工地有关规定作相应的处罚。

14、安全帽是职工用来防护安全用的,任何人不得随意外借,如因借戴本工地的安全帽而后混入本工地的外来人员,一经查出,视情处理出借安全帽的本工地当事人罚款50-100元。

15、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破坏已粉刷好的内墙、踏步、门窗及玻璃、已安装好的各种管子,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及其它,一经查实,除损坏的材料和人工工资由其当事人承担外,再视情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6、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动用机械设备,擅自开动或损坏机械设备者每次处罚款10-50元,损坏者照价赔偿。

17、为了确保工地和宿舍区的防火安全,严禁用明火及小太阳灯取暖,违者每次罚款30-100元。

18、严禁男女混居,违者处当事人每次200元,造严重影响者严加惩处。

19、要保护施工现场的卫生,严禁随处大小便,违者每次罚款30元,并清扫所有大便。重复发生者,严加惩处。

20、禁止随地乱倒剩菜剩饭及其污水等,严禁往窗户外泼水及倒废物,违者每次罚款20元。

21、家用电器严禁使用,违者视情处以200元的罚款。

22、每个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工地作息时间,宿舍内无特殊情况,每晚十点必须关灯,否则,每次处同室人员罚款5元。

23、任何职工严禁翻大门或翻围墙进入工地,违者每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交治安部门处理。

24、临时来本工地探亲访友的人员未经门卫许可不得入内。否则处以被访人罚款20元。

25、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不听劝告者,视情论处。

26、班组长要努力履行自已的职责,在职工中特别是新收职工中及时传达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人皆知。

27、班组长如发现自已班组的职工有违法乱纪现象有及时阻止,如有违纪事实,职工中又不愿供出违纪人,则处违纪的有关人员、同班组人员或同室人每人罚款50-600元,或视违纪程度大小酌情处理。

28、各班组必须按公安部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管好自已的人,办好自已的事,及时安全圆满完成项目部下达的各项施工指标及任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29、班组长如触犯本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再视认识态度好坏,加倍处罚。

30、全体人员都必须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门卫、炊事员、固定值班电工、工程部清洁工的工作。干扰其正常工作或与其无理取闹者,按本条例第三条规定处理外,再视情节处理。

31、对检举揭发的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处罚款50-300元,或视情严加惩处。

32、全体人员都要养成做好人好事的良好风气,要有敢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勇气,对检举揭发或抓获坏人坏事的有功人员,项目部要按其功绩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和精神奖励。

33、奖励细则:

(1)、抓获破坏防盗及安全设施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2)、抓获偷窃工地材料者,奖给被子偷窃价值的20%,不足30元的以30元计。

(3)、抓获偷窃私人财物者,奖给被偷窃价值的50%(以新品计)不足20元的以20元计。

(4)、抓获破坏工程成品(如已砌好的主体,已粉刷好的外墙,已做好的地坪,已装好的门窗玻璃等)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5)、抓获破坏工程水电成品设施者,(职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各种管子和各种接线盒及其他),发给奖金30-1000元或视情奖励。

(6)、抓获破坏已做好的油漆成品者,发给20-50元的奖金或视情奖励。

(7)、抓获破坏机械设备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酌情奖励。

(8)、发生火灾时能积极投入灭火,成绩显着者,发给奖金50-200元,或酌情重赏

(9)、在外来扰乱人员或工地内职工争吵及打架时能积极劝阻,效果显着者,发给奖金30-200元,或酌情奖励。

(10)、抓获在楼内大小便者,发给奖金20-50元。

第9篇 烟花爆竹安全目标管理奖惩制度

奖励

1、产有创造发明,发现隐患及时,避免了事故发生者,给予一次性奖金壹佰元。

2、工作积极主动,敢于制止违章现象,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主动揭发私自偷拿厂内财产的给予一次性奖金壹佰元。

3、发现违章违纪现象,及时报告者,给予罚款比例的提成奖。

处惩

扰乱秩序、不按制度、妨碍安全生产,侵犯人身权利;损坏公共财物和他人财产,情节轻微,尚不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事处分,依照本办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是:违犯安全保卫管理行为,在厂职工和厂外人在厂区内违犯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都依照本办法处理。

违犯安全保卫管理处罚分为下列三种:

1、口头警告

2、检讨或公开检讨

3、罚款五十元以上,壹佰元以下,加重罚款不超过贰佰元。态度恶劣或当年连续违章二次以上的,必须按当年违章的次数加倍罚款。罚款在裁决后,须下达罚通知单,当事人接到签字罚款口头通知后,三天内到厂部保卫部门签字,凡未按规定时间签好字的,每月在工资内扣除五十元,交厂部财务部门。

第10篇 宣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文明生产,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提高广大员工遵守各项安全制度的自觉性和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员工及外协、施工单位。

第二章 管理内容

第3条奖励内容

1、对避免重大伤亡及设备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奖励10000元。

2、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奖励100元。

3、发生事故后,在抢险救灾、保护公司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有功者,奖励500~2000元。

4、对敢于管理、擅于管理、能够长期保持本单位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生产部门按季度人均奖励300元,生产管理部门、辅助生产单位按季度人均奖励200元,行政后勤部门按季度人均奖励100元。

5、其它需要单独表彰奖励者,由所在单位向安全生产部提出书面报告,报请公司领导批准。

第4条考核范围

1、安全基础管理考核范围:

(1)不按期召开安全会议或会议无记录,考核负责人100元。

(2)不按期组织安全检查或检查无记录,考核责任人100元。

(3)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网络不健全,考核责任人200元

(4)无故缺席安全会议者考核100元、迟到者考核50元。

(5)班组长班前(班后)会上不讲安全内容的,考核100元;记录本

上不体现安全内容的考核50元。

(6)对安全生产部门催报的资料、信息不能按时上报的,考核100元。

(7)各部门对公司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含临时性工作)不落实、未完成者考核100元。

(8)各类安全台帐未建立、健全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9)各单位领导未及时传达、贯彻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有关通知的,考核100元。

2、安全教育管理考核范围

(1)未按规定对新工人及转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考核200元。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考核100元;未参加专业培训和考试的,考核200元。

(3)三级安全台帐没有或不健全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4)不了解本岗位《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的,考核100元

3、事故考核:

(1)工伤事故按《工伤事故管理规定》考核标准执行。

(2)对事故瞒报、误报者,按相关事故管理规定的内容双倍考核。

4、电器及电气焊安全管理考核范围:

(1)电器设备无接地、接零保护的,考核100元。

(2)移动电器未使用漏电保护器的,考核100元。

(3)使用行灯不符合安全电压的,考核100元。

(4)机电检修不执行相关行停、送电操作制度的,考核200元。

(5)临时电源线不规范、无管理的,考核100元。

(6)电器开关损坏或有裸露线头的,考核100元。

(7)电气线路老化严重,不予以及时更换的,考核100元。

(8)电焊机不断电,安、拆二次线的,考核100元。

(9)电焊机机壳不采用接地、接零保护的,一、二次线不符合规定的考核100元。

(10)踩在油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的,考核200元。

(11)电气焊作业不按标准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考核100元。

(12)氧气、乙炔气使用及运输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考核100元。

5、天车安全管理考核范围

(1)天车安全装置构件失灵、失效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2)天车司机室电源线头裸露或刀闸无盖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3)天车作业违反“十不吊”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4)天车安全警示及保护装置不齐全者,考核责任人200元。

(5)天车车体上有杂物者,考核责任人100元。

(6)天车司机下车后不拉闸断电者,考核100元。

(7)天车司机吊重物时离开天车者,考核100元。

(8)操作有手柄的设备不用手去操作的,考核100元。

(9)非天车司机操作天车的,考核200元;该车天车工考核200元。

(10)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索、吊具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11)天车动车前不鸣铃示警的,考核100元。

(12)天车的主要构件磨损超标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3)天车转动部位无安全防护罩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4)天车登机无联锁保护或失灵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5)天车吊重物在人头、重要设备或机动车上方通过的,考核100元。

(16)天车工作时调整制动器的,考核100元。

(17)磁盘、坯钳使用完毕后未降至地面的,考核100元。

(18)天车钢丝绳未按期涂抹润滑油的,考核200元。

6、煤气系统或禁火区域安全管理考核范围

(1)煤气区域或禁火区域无警示标志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2)没有煤气监测设施、防护设施而在煤气区域进行作业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3)吹扫煤气管道未使用软连接及吹扫后未彻底断开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4)各种可燃介质管道用作接地线使用或搭挂临时线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5)煤气设施动火无动火证或有动火证未落实监火措施的,考核相关责任人500元。

(6)禁火区域吸烟或随意动火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7)煤气监测仪器不能正常使用或失灵不及时修复又无安全措施的,考核相关责任人300元。

(8)带煤气作业不戴防毒面具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9)煤气管线泄漏未及时发现的,考核相关责任人200元,造成事故的按《工伤事故管理规定》考核。

7、生产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考核范围

(1)进入生产作业现场未按照标准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考核50元。

(2)在煤气、氧气区域堆放油脂或易燃品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3)物件、工具摆放不符合规范的,考核责任人50元。

(4)现场各种安全装置及设施缺损的、安全标志损坏或不按标准设置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5)故意损坏或随意移动安全装置(过桥、盖板、栏杆、护罩及井盖)、防爆装置和警示标志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6)值班室、休息室卫生不合格的,考核责任人50元。

(7)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垃圾、杂物、废弃物品较多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8)堵塞消防通道或随意、挪用损坏消防设施,考核责任人100元。

(9)非岗位人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区域逗留的,考核100元。

(10)作业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考核100元。

(11)地面人员听到天车示警后不避不让的,考核100元。

(12)吊运非常规物品不使用专用吊具或违规使用各种吊具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3)火灾危险区域未设置灭火器材的;消防用品使用完毕后未及时进行更换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4)设备未停机进行检修或清扫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5)携带与生产无关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生产现场的,考核100元。

(16)过正在运转的皮带、辊道或其他运行设备、设施不走安全通道的,考核100元。

(17)检修时未挂检修牌或随意开动挂检修牌的设备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18)检修设备未执行安全管理相关制度、事先未制定相关安全措施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9)运转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全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20)交接班时不对所用设备、工具进行安全确认者,考核100元。

(21)坐、靠、爬在安全护栏上的,考核50-100元。

(22)特种车辆违章载人,搭乘运行中皮带、料车和翻斗车的,考核100元。

(23)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的,考核100元。

(24)在生产作业区域内打闹、戏耍、闲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考核100元。

(25)使用各种带故障设备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考核100元。

(26)启动皮带运输机、辊道、电机不发启动信号的,考核100元。

(27)未经批准,车辆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的,考核100元。

(28)有钢水、铁水落地可能的地段有积水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29)用氧气吹扫人身、设备、地面的,用氧气为各种车辆轮胎充气的,考核200元。

(30)生产作业区域内乱烧、乱扔各种垃圾的,考核100元。

8、高空作业考核范围

(1)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考核100元。

(2)高空作业踏板或护栏安装不牢靠,考核责任人100元。

(3)高空作业抛物、扔工具或其他物品的,考核100元。

(4)高空作业有坠物可能,无高空作业防护网、地面无人监护或设置警戒带者,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5)高空或危险区域作业,不执行监护制度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9、隐患整改考核范围:

(1)隐患整改项目未按期完成且无正当理由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2)各部门必须对本系统进行定期的隐患自查活动,及时排除隐患,如不按期进行,考核责任人100元。

(3)对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第5条考核程序:

1、责任单位、人员,接到考核通知单后如有异议,可向安全生产部提出书面申诉。如无申诉视为认同考核。

2、公司内部考核由公司财务部在工资中扣除,外协施工单位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3、公司财务部将对罚款单独进行立账,所收缴的罚款作为公司安全保障基金。

第三章 附则

第6条外来施工单位及各厂家现场服务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7条严禁各级检查人员收取现金罚款。

第8条安全生产部有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随时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11篇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健全工地治安的综合管理,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使工地内的生活纳入正常轨道,特制定此制度:

1、全体职工都必须遵守项目部规定的“七不”规范,及项目部职工守则,做一名合格职工。

2、每个职工必须热爱自己所在单位,安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

3、职工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大家都要互相尊重,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原则,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上级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打架都要不得事前因起的先后,是非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视情处以50-30元的罚款。对团伙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4、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者说娱乐为借口的变相性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无论赌博程度大小,一律没收其赌具、赌资,并视情处以50-500元的罚款。

5、为了确保工地内和生活区的用电安全,全体职工都不得使用电炒锅电炉,否则,一经查实,电炉没收,并视态度好坏处罚款50-500元。

6、严禁使用钢锯条等土制品接电烧开水,违者,一经查实,处以当事人罚款式100-500元,若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7、本工地内和生活区的任何临时用电,必须有本工地的固定值班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情况需临时装用,须经工程部批准后,由工程部派人安装,违者,视情处当事人罚款项20-200元,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8、严禁在灯头上或电线中段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给当事人处罚20-100元,如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9、在新建高层或多层楼梯间及其它通道的照明灯泡,除本工地固定值班电工外,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摘取,违者每次处罚款200-500元罚款。

10、每个职工都要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偷窃价值5-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遂出工地。

11、全体人员都要有高度的集体主义思想,公私分明,严禁把工地材料随意拿做它用或私做家具和个人用具,违者视情处罚50-200元,严重者加倍处罚。

12、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防护、防盗设施,破坏本工地防盗及安全防护设施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300元,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13、本工地全体人员,应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安全尽心尽力,如和工地外社会上的流浪人员里应外合进行盗窃者,或给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十条规定处理外,再视情处罚款3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14、本工地职工无论是在工地内或在工地外,都要亲友工地外社会上违法乱纪,兄弟单位或司法部门查至本工地,除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外,本工地也要视情按本地工的前工规定作用相应的处罚。

15、安全帽是职工用来防护安全用的任何人都不得随意借给外来人员使用,如因借戴本工地的安全帽而后,混入本工地的外来人员,一经查实,视情处理出借安全帽的本工地当事人罚款50-100元。

16、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破坏已粉刷好的内墙、踏步、门窗及玻璃、已安装好的各种管子,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及其它,一经查实,除损坏的材料和人工工资由其当事人承担外,再视情况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7、为了确保每个职工的正常就餐,严禁在食堂乱拿他人饭盒,不注意拿错的应及时送回食堂,否则,视偷窃论处,每只饭盒处罚款50-200元。认识态度较差者加倍处罚或开除。

18、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动用机械设备,擅自开动或损坏机械设备者每次处罚款10-50元,损坏者照价赔偿,态度较差者视情重罚。

19、为了确保工地和宿舍区的防火安全,严禁在楼内烧柴火做菜饭,或用烧火及小太阳灯取暖,违者每次罚款待30-100元或视情节处罚。

20、严禁在男(女)大宿舍内男女混住,甚至过夜,违者处当事人罚款每次20-50元,造成严重影响者严加惩处。

21、要保护楼内的清洁卫生,严禁在楼内随地大小便,违者小便每次罚款10-30元,大便每次罚款50元,并清扫所有大便。不听劝阻,屡教不改,态度恶劣严加惩处。

22、禁止随地乱倒剩饭菜及其它废水、废物,严禁在阳台窗口往外泼水及倒废物,违者每次罚款20-50元,态度恶劣者加倍处理。

23、家用电器,如电炒锅、电饭锅、电水壶、电热杯、热得快等,未经审批,严禁使用,擅自使用者发现后,视情处罚款50-200元。

24、严禁用饮用开水洗脸、洗脚等不正常的随意乱用开水现象,违者每次处罚款10-30元,或视情处理。

25、每个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工地的作息时间,宿舍内无特殊情况,每晚11:30点必须关灯,否则,一经查实,每次处同室人罚款5-30元。

26、严禁翻大门或翻围墙进入工地,违者生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交治安部门处理。

27、临时来本工地探亲访友人员未经门卫许可,私自进入的被访人应及时把来访人带到门卫登记,办好手续后再进入,否则一经查实,视情处被访人罚款20-50元,或视情处理。

28、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不听劝阻者视情论处。

29、女工及本单位职工的家属,一律不得留宿项目部宿否则劝其退场或视情处理。

30、未成年人,原则上不予进场,特殊情况要求进场者,必须由法定监护人上报安全监护书或保证书,经工程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进入本工地。

31、女工、家属及未成年儿童,未经审批而班组长自行接收者,一切后果由接收班组长承担。职工自己擅自叫其进场者,视情处罚或责令其退场。

32、班组长应模范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职工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作用,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项目部的各项工作。

33、班组长要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职工中特别是新收职工中及时传达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人皆知。

34、班组长如发现自己班组的职工有违法乱纪现象要及时罅或纠正。如有违纪事实,职工中不愿供出违纪人,则处违纪的有关人员、同组人员或同室人每人罚款50-500元,或视坭程度大小酌情处理。

35、各班组长必须按公安部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汉理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及时安全圆满地完成工程部下达的各项施工指标及任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6、班组长如触犯本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除按有关规定处外,再视认识态度好坏,另处罚款待30-100元,事故节严重,造成重大后果者,呈报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7、全体人员都必须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门卫、炊事员、固定值班电工、工程部清洁工的工作。干扰其正常工作或与其无理取闹者,按本条例第三条规定处理外,再视情处理。

38、对检举违章的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处罚款50-300元,或视情严加惩处。

39、全体人员都要养成做好人好事的良好风气,要有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勇气,对检举揭发或抓获坏人坏事的有人员,工程部要按其功绩大小,给序相应的经济奖励和精神奖励。

40、奖励细则:

(1)抓获破坏防盗及安全设施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2)抓获偷窃工地材料者,奖给被偷窃价值的20%,不足30元的以30元计发。

(3)抓获偷窃私人财物者,奖给被偷价值的50%(以新品计价),不足20元的以20元计发。

(4)抓获破坏工程成品,(如已砌好的主体,已粉刷好的内外墙,已做好的地坪,已装好的门窗玻璃等)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第12篇 物业管理公司奖惩制度(9)

物业管理公司奖惩制度(九)

为保证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实行奖勤罚懒的用人机制,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奖励种类

颁发奖状;通报表扬;物质奖励;晋升工资或晋级;发放奖金。

2.奖励条件

(1)对改进公司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为用户提供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受到用户表扬者。

(3)在发明创造、技术改进、节能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公司在管理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者。

(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6)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7)廉洁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8)见义勇为,舍已救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9)拾金(物)不昧,主动上交者。

(10)敬业爱岗,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

3.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填写奖励建议书呈报人事部,由人事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二)处分

1.甲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2)仪表、仪容不整。

(3)不按公司规定佩戴员工证。

(4)不使用本岗位礼貌用语。

(5)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6)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

(7)在当值岗位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事超过3分钟。

(8)在当值岗位上吸烟。

(9)丢失公司财物。

(10)私自使用公司长途电话。

(11)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完成上级交付办的任务。

(12)工作时间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15分钟。

(13)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14)无故不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

(15)1月内无故迟到、早退2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

2.乙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

(2)当班时间睡觉。

(3)撤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1周达3次)。

(4)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

(5)在大厦内变相赌博或从事不道德活动。

(6)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大厦内房间钥匙。

(7)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

(8)私自向外界泄露公司机密资料。

(9)故意损坏公司或业主财物。

(10)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1)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12)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3.丙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

(1)以权谋私,敲诈勒索用户或下属。

(2)组织及煽动罢工、聚众闹事。

(3)工作时间酗酒、赌博、打架。

(4)侮辱、谩骂、恐吓、诬告、威胁他人,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5)服务态度极差,与用户吵架,或1年累计被用户投诉达3次以上者。

(6)偷窃公司或用户财物。

(7)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

(8)恶意破坏公物或他人财物,造成公司或他人重大损失。

(9)连续旷工7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10天以上。

(10)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

(11)私自在外兼职或利用病假、事假炒更。

(12)受到国家法律及治安条例处罚。

(13)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三)处罚种类及执行方式

1.口头警告。仅限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由部门主管签发并报常务副总经理审核备案。

2.书面警告。员工重复触犯甲类过失或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书面警告,并扣除当月浮动工资的20

第13篇 某项目奖惩管理制度

1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1.1总则

1、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肃劳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确保工程安全顺利的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文明违章违纪处罚标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并结合施工具体情况制定。

3、本制度适用本项目经理部施工队,各职能部门,民工队及施工的全部车辆。项目部下属各施工队,职能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电力建设的制度、规定、遵循输电线路的施工客观规律,严格按程序和合理工期组织施工。

4、本制度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惩教结合的原则。

5、凡安全文明施工违章违纪按本细则处罚,由项目部安全监察部负责实施。

1.2 安全管理

1、无安全管理台帐,责任施工队队长罚款100元,兼职安全员罚款50元,并按期建立安全管理台帐;

2、施工队未按规定每周未进行安全检查,责任施工队队长罚款100元,兼职安全员罚款50元;

3、未开站班会,未开展安全活动(周/次),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学习,责任施工队队长罚款100元,兼职安全员罚款50元;

4、发生事故未按照规定及时上报,责任施工队队长罚款1000元,兼职安全员罚款500元。

1.3 施工现场一般作业

1、进入现场未正确佩戴安全帽,现场负责人罚款50元/人,现场安全员罚款50元/人,责任人罚款50元;

2、坐安全帽,现场负责人罚款50元/人,现场安全员罚款50元/人,责任人罚款50元;

3、穿带钉的鞋进入施工现场,现场负责人罚款50元/人,现场安全员罚款50元/人,责任人罚款50元;

4、酒后进入施工现场,现场负责人罚款50元/人,现场安全员罚款50元/人,责任人罚款50元;

5、未经安全教育、考核进入施工现场,现场负责人罚款50元/人,现场安全员罚款50元/人,责任人罚款50元;

6、施工现场无标准化安全设施(围栏、安全绳、警线、警告牌),现场负责人罚款200元/人,现场安全员罚款100元/人;

7、特殊作业未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进行施工,现场负责人罚款200元/人,现场安全员罚款100元/人;

8、需进行技术交底的项目没有进行技术交底施工,现场负责人罚款200元/人;

9、未进行体检人员从事高处危险作业,现场负责人罚款200元/人,现场安全员罚款100元/人;

10、不按规定搭设安全防护设施,现场负责人罚款300元/人,现场安全员罚款200元/人;

11、高处作业(2m及以上)不系安全绳或未系在牢固可靠的物体上,现场负责人罚款100元/人,现场安全员罚款100元/人,责任人罚款50元;

12、在六级以上大风、霜冻和风雪恶劣气候下未采取防范措施进行高空作业,现场负责人罚款100元/人,现场安全员罚款100元/人,责任人罚款50元;

13、高处作业不用工具袋,现场负责人罚款50元/人,现场安全员罚款50元/人,责任人罚款50元;

14、在高处作业区域休息,现场负责人罚款50元/人,现场安全员罚款50元/人,责任人罚款50元;

15、高处作业穿硬底鞋,冬季施工穿塑料底鞋,现场负责人罚款50元/人,现场安全员罚款50元/人,责任人罚款50元;

16、高处作业的危险区域,没有设置安全围栏或挂有红色小旗的绳索围栏及无明显的警示标志,罚款200元/次;

17、高处落物,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18、跨越架搭设不按规定执行,现场负责人罚款500元/人,现场安全员罚款500元/人,责任人罚款50元;

1.4 起重作业

1、起重作业没有统一指挥,不通过起重工随意指挥,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2、起吊重物件时,偏拉斜吊,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3、起吊作业时,在起重机伸臂及吊物下通过或停留,责任人罚款50元/次;

4、起吊物在空中短时停留,操作人员擅自离岗,责任人罚款100元/人;

5、起重机械在安全保护装置不完善的情况下作业,责任人罚款100元/人;

6、未经指挥人员许可,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责任人罚款50元/人;

7、起重时吊装物体,不使用起重工具规定吊装,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8、起重指挥人员不用旗语,口哨和对讲机指挥,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1.5消防及爆炸物品管理

1、未经许可,在易燃易爆区进行电焊作业,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2、未经许可,在现场明火取暖,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3、雷管、炸药不分开存放保管,保管人员罚款100元/人;

4、不按管理规定采购、运输、保管、发放雷管、炸药,责任人罚款100元/人;

5、将雷管、炸药带回宿舍、办公室等存放,责任人罚款200元/人;

6、厨房、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无消防设施,未设“严禁烟火”警示牌,责任人罚款100元/人;

7、未设专人保管或不按规定做好雷管、炸药的领退库登记手续,责任人罚款100元/人;

9、严禁使用电炉,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电炉者,收缴电炉,罚款100元/只。

1.6 交通安全管理

1、机动车驾驶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2、凡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严格按电力工程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1.7 焊接、切割作业

1、氧气、乙炔存放不符合安全距离,责任人罚款50元/次;

2、焊接、切割、热处理人员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责任人罚款50元/次;

3、将点燃的焊枪、割枪挂在工件上或放在地面上,责任人罚款50元/次;

4、在金属容器四周内同时进行电焊及气割作业,责任人罚款100元/处;

5、用沾染油污的扳手拆装氧气表,责任人罚款50元/处;

6、电焊割刀、焊枪与皮管连接处未用夹头固定,责任人罚款20元/个;

7、焊接结束后,不关电焊机及切断电源,责任人罚款50元/人。

1.8 文明施工管理

1、室内、露天仓库材料堆放不整齐,标识不清楚,不符合装卸、搬运、消防的要求,责任人罚款100元/人;

2、戴手套使用电动工具,责任人罚款50元/人;

3、施工现场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责任人罚款100元/处;

4、上班打牌,罚款100元/人;

5、上班干私活,罚款100元/人;

6、不支持,不服从安全管理,漫骂安监人员,罚款500元/次;

1.9 重大责任与处罚

1、发生轻伤事故(包括设备事故以下类同),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000元内(含1000元),事故直接责任人扣除当月奖金20%,责任施工队班组安全员扣除当月奖金10%。

2、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内(含5000元),事故直接责任人扣除当月奖金50%,责任队班安全员扣除当月奖金30%,并对责任队班按直接经济损失的5%处以罚款。

3、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内(含10000元),事故直接责任人扣除当月奖金70%,责任队班安全员扣除当月奖金40%,并对责任队班按直接经济损失的5%处以罚款;

4、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20000元(含20000元),事故直接责任人扣除当月奖金80%,责任队班安全员扣除当月奖金50%,并对责任队班按直接经济损失的5%处以罚款;

5、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0元以上,事故直接责任人扣除当月全部奖金,责任队班安全员扣除当月奖金60%,并对责任队班按直接经济损失的6%处以罚款;

6、由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事故,由事故责任者全责,并按直接经济损失的5%~20%罚款。

1.10 奖励措施

1、消除事故隐患,整改及时,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奖励200~2000元;

2、对队(班)按《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班组安全建设达标验评办法》 ,由项目部组织检查,评验创优的班组,给予500~1000元/奖励;

3、发生事故时,积极抢修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人员,奖励200~1000元。

2质量奖惩制度

2.1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分三阶段进行质量考核:基础部分﹑杆塔部分﹑架线部分,考核对象为各责任施工队及项目经理部各相关职能部门,以达到本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优良率100%为目标,其主要考核内容为:质量管理是否贯彻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进行;是否遵守工程管理科质量管理各项制度和本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工程质量是否满足施工合同及项目经理部质量目标的培训﹑质量事故的预防﹑质量通病的控制﹑qc小组活动开展的成效性等。

2.2 本工程竣工验收后,则按工程管理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2.3各责任施工队施工的每个分部分项工程一次验收通过,且评定达100%优良,项目经理部按照工程管理科工程管理管理制度质量考核与质量奖惩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对关键项目未一次性检查通过的,视严重程度,同样进行处罚。

第14篇 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奖惩措施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__新电视塔工程全球瞩目,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是建设本工程的前提。__新电视塔工程执行质量一票否决制,为给业主提交一份满意的答卷,我联合体采取经济手段,奖优罚劣,全体员工应不断提高质量意识,高标准、严要求,共同努力创建一流的工程施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不留隐患。

一、总则

1)本奖罚细则适用于施工各土建、钢结构施工单位、外协单位和合同单位。

2)《质量奖罚细则》:主要为各分项工程奖罚细则、质量综合评定等二部分内容。每月各单位的施工过程质量奖罚由我联合体质量安全部考核、汇总,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生效。奖罚金额须兑现到相关作业人员,分配单交财务部和经合部,质安部归档,质安部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对于质量缺陷的处理费用进入责任单位成本,不能立即处理的质量缺陷,我联合体在当月将预提一定金额的处理费用。

3)砼单元工程优良率应达到85%,对于当月底单元评定优良率低于85%的单位月底结算单价按:承包单价×[1-(85%-评定优良率)]。

4)严格按照三检制验收程序验收,施工班组初检合格后请单项施工项目体检验收,检验收合格后请我联合体质安部验收。

5)对于质量缺陷处理预提费用的处理:按照本细则之规定发生预提费用项目时,质安部在当月质量奖考核中进行说明,由劳财部在结算款中进行处理。当预提处理费用多于或少于质量缺陷或隐患处理的费用时,应及时将差额给予退回或补扣。

1.6 各单位应认真按照奖罚通知单的内容落实相关责任人,并应在收到奖罚通知单后2 日内将责任人报质安部,分别由我联合体质安部建立个人违规台帐。

1.7 各分包施工单位质量违规责任人台帐不全或未建立台帐的扣除当月质量奖20%。

1.8 对屡犯同一类质量问题的责任人,进行追究处罚。当一月内同一问题连续2 次,不同月内累积5 次发生时,除当次罚款外,还需停工并接受培训1~3 天,培训由其所属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对同月内连续3 次出现同一问题的员工,建议调换岗位或下调岗级1~2 级,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1.9 质安部实行质量月、周例行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具整通知书,责任单位应按通知单规定时间完成整改,未按期整改完成的罚款300 元/日。

1.10 本细则主要针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而制定,不包括进度奖励。

1.11 本奖罚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我联合体质量安全部。

二、工程奖罚细则

1、施工验收严格按照三检一验制验收程序验收。

2、对于不认真施工,造成设计到现场后不能进行正确施工的给予200 元/次的罚款。

3、对于设计和监理联合验收一次验收合格的,给予200 元/次的奖励,对于经过两次及两次以上验收才达到合格的给予100 元/次的罚款。对于设计和监理提出的施工缺陷处理意见,施工队应进行认真处理。如果对于提出的问题不处理就让验收的,给予200 元/次的罚款。

4、对质安部指出的施工质量问题,不及时处理者,罚款100~200 元/次。

5、各分项工程复检合格后,将验收资料提请终检,同时提交复检资料,并保证

资料齐全无误,严禁做假资料,否则对该分项工程签字验收的二检罚款50~100 元/次。

6、对质安部三检下发的现场通知单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接到通知单后应积极处理,否则罚款100~300 元/次。

7、不按设计图纸、文件施工,未经三检同意私自修改设计施工,造成施工问题或者影响验收的,给予罚款500~1000 元/次,并对签字二检罚款50 元/次。

第15篇 安全管理奖惩办法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办法(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目标管理,鼓励公司员工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做到在电力安全生产中奖惩分明,依据《电力法》、《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根据《省农电全工作奖惩办法》供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办法》,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专门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安全风险奖励基金(按年度40万元金额控制,滚动使用),用于奖励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生产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公司设立如下安全奖: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兑现奖、百日运行安全竞赛奖、千次操作无差错奖、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汽车行驶万公里无事故竞赛奖。

第四条公司领导(含安保部主任)的安全奖惩依据《省农电安全工作奖惩办法》,由市公司决定。

第五条公司各单位、多经单位和全额承包单位的奖励资金兑现自行解决。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县供电公司所属各单位。

二、奖励

第七条实行年度安全风险保证金制度

(一)公司专门设立安全风险保证金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基层单位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显著成绩的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

(二)各基层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考核兑现办法,报公司安保部备案。

(三)公司领导的安全奖惩依据《省农电安全工作奖惩办法(试行)》进行考核。

(四)本办法适用于供电公司所属生产、经营、。

(五)安全风险保证金考核实行重奖重罚原则,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受奖人员予以重奖,对安全工作严重失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章调度造成后果的单位受奖人员予以重罚。奖惩分明,奖惩不株连。

(六)安全风险保证金的交纳

1、参加人员每年初交纳风险保证金,行政正、副职风险保证金为1200元、安保部主任风险金为800元(交市公司),其他人员风险保证金为200元元。

2、参加人员名单另附,各单位应按附表中所列人员将风险保证金集中交公司财务部。

3、各单位所交风险保证金作为公司安全风险保证金奖励基金。

(七)安全风险金的考核奖励

1、奖励金额=风险金×奖励系数,最高奖励系数为1.0。

2、没有完成年初签定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单位不予奖励。

3、完成年初签定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中各项安全指标的单位,加奖励系数0.2。

4、安全管理工作符合标准,在各级安全检查中没有被扣分的单位,加奖励系数0.2。

5、安全管理工作有创新的单位,加奖励系数0.1~0.3。

6、全年完成违章考核指标的单位,加奖励系数0.2。

7、危险点分析预控工作开展的比较好的单位,加奖励系数0.1。

8、10kv农、配电线路跳闸次数≯4次/条·年,变电所出口0.5公里内装有断路器跳闸次数≯2次/条·年,跳闸总次数每超过1次,奖励考核系数扣0.03,直至奖励系数全部扣完为止。跳闸超过上述规定,每跳闸一次扣罚“百分制”考核安全分0.4分。

(八)安全风险金的返还、扣罚

1、完成年初签定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中各项安全指标的单位返还全部风险保证金。

3、没有完成年初签定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单位,扣除全部风险保证金并按规定交纳罚款。

4、发生恶性误操作、误调度事故的单位,扣除全部风险保证金并按规定交纳罚款。

5、发生中断安全记录事故的单位,扣除全部风险保证金。

6、发生一般事故(人身触电轻伤、发生事故但不中断安全记录等)的单位,扣罚风险金系数为0.5。

(九)风险保证金按年度进行考核。

第八条 百日运行安全竞赛奖

(一)各单位实行运行百日运行安全竞赛奖,每实现一个周期后由单位在15天内填写请奖报告,由安保部批准后实行年终奖励,任何一个单位发生下列情况,均打破本单位的安全周期记录,重新累计。

1、《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中认定的事故(含不中断记录的事故)。

2、责任性一类障碍。

3、有本单位人员责任的外单位人员(包括外包工、临时工)轻伤事故。

4、各类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及以上(保险公司赔偿不予冲抵)。

5、公司认定的其他事故或一类障碍。

(二)奖励办法

三个百日安全无事故不扣安全系数,否则,一个安全周期扣0.33系数。

第十条 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

(一)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奖励范围

1、严格执行《安规》,及时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人身事故者。

2、及时发现并制止误操作者。

3、发现紧急设备缺陷者。

4、对系统运行中的突发事件能做出正确判断并处理及时得当的人员

5、及时发现并制止火灾隐患者。

6、其他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二)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奖励程序:

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及时上报申请到安保部,经安保部、输变电部、人力资源部认定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兑现奖励。对特别重大的人身未遂被制止及其它重大贡献,经上述三部门认可,报公司领导批准给予有功人员重奖,并通报表扬。

(三)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奖励标准

1、避免人身重伤或死亡事故者,奖励500元。

2、发现并制止恶性误操作事故者,奖励500元。

3、避免重大设备事故者,奖励300元。

4、避免生产场所火灾事故者,奖励200元。

5、由于及时发现重大设备缺陷,从而避免发生事故或设备损坏者,一次性奖励100~200元。

6、及时发现和制止一般误操作事故一次奖100~200元。

7、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一次性奖励50~100元。

(四)有关奖惩的说明:

1、因及时发现从而制止或避免事故的有功人员,依照规定给予奖励,同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

2、输电、变电、配电运行人员在正常的设备巡视过程中发现的设备紧急缺陷给予适当奖励,若该缺陷长期存在,且在多次巡视中都未被发现,要对历次巡视人员予以相应罚款。

第十一条汽车行驶年终无事故每人奖励500元。

三、处罚

第十二条发生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对有关责任人员按本规定给予处罚。

对于由政府部门组织调查的事故,若对有关人员的处理意见不同于本规定,按政府部门组织调查所作出的事故调查报告意见结合本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三条发生特大人身伤亡事故或责任性特大电网、设备、火灾、交通事故以及施工机械损坏事故,分别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一)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

(二)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二年或开除处分;

(三)对直接责任者所在班组的班长给予行政降级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

(四)对直接责任者所在的单位专职安全员、工程技术员给予下岗半年处分;

(五)对直接责任者所在单位领导给予行政降级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

第十四条发生非责任性的设备、火灾事故和责任性重大电网、设备、火灾、交通事故以及施工机械损坏事故,分别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一)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至开除处分;

(二)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降级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

(三)对直接责任者所在班组的班长给予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

(四)对直接责任者所在单位专职安全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给予下岗三个月处分;

(五)对直接责任者所在单位领导给予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

第十五条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一)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

(二)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

(三)对直接责任者所在班组的班长给予行政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四)对直接责任者所在单位专职安全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给予下岗三个月处分。

(五)对直接责任者所在单位领导给予行政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第十六条发生一次死亡1-2人或死亡与重伤合计达3-9人的人身伤亡事故:

(一)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至开除处分;

(二)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

(三)对直接责任者所在班组的班长给予行政警告至撤职处分;

(四)对直接责任者所在的单位专职安全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给予下岗两个月处分;

(五)对直接责任者所在单位领导给予行政警告至撤职处分。

第十七条发生重伤一次合计达1-2人或恶性误操作事故:

(一)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二)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扣奖600元至记过处分;

(三)对直接责任者所在班组的班长给予扣奖600元;

(四)对直接责任者所在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给予扣奖600元;

(五)对直接责任者所在单位领导给予扣奖1000元。

第十八条发生其他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责任事故,或一般误操作事故,或人身高空坠落、触电等未构成重伤的事故, 按事故责任划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作以下处罚:

(一)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扣奖600元或行政警告处分;

(二)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扣奖600元处理;

(三)对直接责任者所在班组的班长给予扣奖200元;

(四)对直接责任者所在单位专职安全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给予扣奖200元;

(五)对直接责任者所在单位领导扣奖1000元。

第十九条凡发生一般事故,按事故责任划分,对有关责任人员作以下处罚:

(一)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扣奖600元或行政警告处分;

(二)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扣奖600元处理;

(三)对直接责任者所在班组的班长给予扣奖200元;

(四)对直接责任者所在单位专职安全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给予扣奖200元;

(五)对直接责任者所在单位领导扣奖500元。

第二十条凡发生省公司考核i类障碍,按责任划分,对有关责任人员作以下处罚:

(一)主要责任人: 罚款500元

(二)次要责任人: 罚款300元

第二十一条凡发生省公司考核ii类障碍,按责任划分,对有关责任人员作以下处罚:

(一)主要责任人: 罚款300元

(二)次要责任人: 罚款200元

第二十二条隐瞒人身死亡事故、重大及以上电网、设备和特大火灾、交通、施工机械损坏事故,对下列人员做如下处罚:

(一)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人给予开除处分;

(二)对发生隐瞒事故基层单位的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行政撤职处分;建议给予书记撤职处分。

第二十三条隐瞒人身重伤事故、一般电网、设备、火灾、交通、施工机械损坏事故,对下列人员做如下处罚:

(一)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人给予留用察看至开除处分;

(二)对发生隐瞒事故基层单位的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降职处分;建议给予书记降职处分。

第二十四条 隐瞒事故情况是由基层单位发现并按本规定进行处理的,不追究基层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为隐瞒事故:

(一)有故意隐瞒事故的个人或组织行为;

(二)不按规定将事故上报的。

第二十六条 在对事故进行调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使事故调查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得出正确结论,对主要当事人和领导比照隐瞒事故处理:

(一)隐瞒事故重要情节的;

(二)向调查人员出示虚假证明或提供伪证的;

(三)躲避、阻碍事故调查的。

第二十七条 凡发生事故的单位应立即向公司分管领导和安保部报告,其行政正职应在公司安全生产例会上,进行专题汇报,实行“讲清楚”制度,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今后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第二十八条 事故责任者触犯国家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相关的安全保证体系、监督体系的部门负责人和负有管理责任的专职人员,根据事故调查结论,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三十条受罚人员的扣奖在公司下文后由公司安保部出具事故罚款通知单,一式四份,财务部、总经理办公室、安保部、事故单位各一份,由财务部从受罚人员的当月或次月工资中扣除存入公司奖励基金库。

第三十一条发生违章的人员按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中有关事故等级和事故归属的划分按国家电网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执行。

第三十三条对在执行本办法实际工作中,如发现虚假申报情节的,一经查实,除撤消奖励,追加处分或处罚外,还要对有关领导人员通报批评或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对二类障碍、异常、未遂、违章的认定按《省电力公司关于加强设备、人身异常和未遂考核管理的规定(试行)》《电力公司设备二类障碍》和《供电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标准》等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对事故处理除按照本规定执行外,同时应对事故成因按照发生事故的环境、有关员工的素质、有关员工的劳动态度等三方面进行分析,进一步分清有关领导和员工应负的责任,并按照《省电力公司追究电力生产事故有关责任暂行规定》另行追究相应责任。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行。执行中如与国家或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以国家或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实业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供电公司安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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