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奖惩制度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涵盖了多个方面的表现和行为。主要包括:
1. 火灾预防与应急处理:表彰那些积极参与火灾预防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表现出色的员工。
2. 安全规范遵守:奖励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无违规记录的个人或团队。
3. 救援行动:对在火灾救援中展现出英勇精神和专业技能的消防员进行表彰。
4. 培训与教育:鼓励员工参与消防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对成绩优异者给予肯定。
5. 设施维护:对维护消防设施良好运行做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嘉奖。
消防奖惩制度的内容包括明确的奖励标准和惩罚措施。奖励可能包括荣誉证书、奖金、晋升机会等,旨在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惩罚则可能涉及警告、罚款、降职甚至解雇,以示警戒,确保消防规定的严肃性。
1. 荣誉激励:通过公开表彰、颁发奖状,增强员工的荣誉感和归属感。
2. 物质奖励:根据贡献大小,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如奖金或福利提升。
3. 职业发展:优先考虑在消防安全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员工的职业晋升。
4. 法规约束:对于违反消防规定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消防奖惩制度的制定需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所有员工在同一标准下接受评价。制度应明确说明奖惩标准,定期审查并更新,以适应企业发展和法规变化。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奖惩决定的审议和执行,保证程序的规范性。
消防奖惩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不仅能够:
1. 提升消防安全意识:通过奖励机制,激发员工对消防安全的关注和参与。
2. 强化纪律性:严格的惩罚措施可以防止员工因疏忽或违规行为导致火灾风险。
3. 促进团队协作:表彰集体努力,强化团队间的合作与沟通。
4. 创建安全文化:建立以消防安全为核心的企业文化,提高企业的整体安全水平。
消防奖惩制度是保障企业安全运营的重要工具,它通过正向激励和负向约束,营造一个重视消防安全、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第1篇 消防安全考评与奖惩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与奖惩制度
(一)本单位每年、季度、月对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二)由单位相关部门具体执行考评工作。
(三)考评结果上报至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后,执行具体奖惩措施。
(四)考评细则:
1. 考评共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
(2)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落实情况;
(3)其他有关制度、职责的落实情况。
2.考评以当年每月单位内消防安全工作月汇总及相关部门有关记录为准。
3.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具体奖惩方式和量化标准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4、违反规定,依法应当给与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可参考如下形式: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制度
(一)本单位每年对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二)由保安部联合人力资源部具体执行考评工作。
(三)考评结果上报至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后,按本制度中相应条款执行具体奖惩措施。
(四)考评细则:
1. 考评共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
(2)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落实情况;
(3)其他有关制度、职责的落实情况。
2.考评以当年每月《消防安全工作月汇总表》及保安部和其他相关部门有关记录为准。
3.各部门起评分为0分,每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按评分标准加分,最终得分最高的两个部门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不合格部门,得分最低的两个部门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优秀部门。
二、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及程序
(一) 保安部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二)惩罚意见均由保安部消防主管根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出,经保安部负责人批准。
(三)惩罚的金额应在每月兑现,奖励金额每年兑现一次,奖惩金额与工资奖金挂钩。
(四)具体惩罚事项保安部消防主管提出,陈述处罚的原因、数额等内容,报保安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五)为加强友好百盛购物中心消防安全的管理,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切实实行奖罚分明的原则,特制定下列奖励规定:
1. 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学习、训练成绩优秀、工作表现突出的,奖励:50元。
2. 及时排除火灾隐患,积极扑救火灾,使公司、个人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的,奖励:100元。
3. 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事故,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在预防火灾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奖励:200元。
4. 敢于管理,大胆制止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属实的,奖励:200元。
5. 对消防设施经常进行检查和保养,使其灵活、有效,并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50元。
6. 全年无火灾事故的部门奖励100元;全年无火灾隐患的部门奖励100元;全年无火灾隐患,并能模范遵守、积极贯彻学习消防安全制度的部门,奖励:200元。
7. 宣传防火知识 ,积极钻研消防业务,并为消防安全提出合理化建议和长远规划并得到公司消防安全负责人认可,奖励:200元。
8. 被评为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部门、个人的,奖励:200元。被区级人民政府或公安消防机构评为先进的,奖励500元;被评为市级先进的奖励:1000元。
(六) 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正当利益、加强员工的管理,从而更好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使之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现在就消防管理方面出现的违法、违纪(尚不够由司法部门处理)问题,除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处理)外,特对当事人和责任人按以下细则处罚。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处罚细则
(一)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1000元罚款;20分的扣分:
1. 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设施、自动报警装置;应发现而未发现,应报告而未报告的。
2. 对消防器材不实行“定人、定位”,或因保洁不好影响正常使用并造成火灾事故的。
3. 不按操作规定,野蛮操作,造成火灾事故的。
4. 未经消防局批准而擅自进行扩建、改建的工程,不符合建审要求而被责令拆除的。
5. 因违反制度、职责、程序而造成火灾或延误火灾补救的。
6. 发生火灾确定后,应立即报告“119”,因不报告而延误火灾的。
7. 人为原因造成火灾的。
8. 违反消防规定、程序、职责而造成火灾或延误火灾补救的。
9. 消防设施、器材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停用,应上报而未上报,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500元罚款;15分扣分:
1. 员工携带危险品或其他禁品进入公司的。
2. 禁烟区吸烟的。
3. 不听从或侮辱执法者的。
4. 违反用火审批制度,擅自使用电、气焊或动用明火的。
5. 不按购物中心、保安部规定的地点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6. 检查中,发现明火或明火作业(电焊、氧焊)无审批手续的,而不制止的。
7. 发生火灾未及时疏散人员,抢救物资,扑救火灾,人为原因造成疏散通道,应急出口不畅的。
8. 对本部门、岗位发生的火灾或起火事故隐瞒不报(含事故发生后第二天不报)的。
9. 因整改火灾隐患不及时、不彻底而造成火灾事故但损失不大的。
10. 违反用火、用电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引起事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1. 非专业人员,私自乱拉施工电源线、照明线、安装电器设备或因此而造成事故引起火灾,但损失不大的。
(三)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200元的罚款;7分扣分:
1. 未向工程部申请、登记,私自使用、安装大功率电炉等电器;未能及时按照保安部或消防部门提出的消防整改意见进行及时整改的。
2. 未按消防部门、保安部提出火灾隐患整改意见进行彻底整改的。
3. 装修、改建、扩建、明火、用电未经审批而动工的。
4. 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进行作业的。
5. 擅自拆卸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或用物品包裹探头而影响探头正常工作的。
6. 未按制度、职责、程序办事,影响消防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50元的罚款;2分扣分:
1.埋压、圈占消防设施、占用消防通道而影响和延误了消防工作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私自挪用消防器材或造成损失而隐瞒不报的。
3.本部门、本部位存在的火灾隐患,能解决不解决或超过整改日期的。
4.不按程序操作,造成火灾危险的,未造成损失的。
5.巡查中,发现有违反消防安全行为而不制止的。
6.在吸烟区乱扔烟头、火柴梗,将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梗投入垃圾桶的。
7.发现在禁烟区内吸烟而不制止的。
(五)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20元的罚款:
1. 各部门、重点部位不落实岗位自查、有关记录虚假的。
2. 防火巡查人员不落实巡查职责,有关记录虚假的。
3.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抽查不及格或组织培训、学习无故不参加的。
4. 不按时参加消防例会的。
5. 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规定,被保安部下发消防安全违章通知书的。
员工在受到处罚后,应在5日内到保安部主动缴纳罚金,逾期不交者加倍处罚。惩罚均与部门考核兑现挂钩,并将此成绩列入年终考核项目,个人则记入员工奖励与处分记录表,员工自第一次计分之日起,一年内累计计分5分以上,按如下规定处理:
5分--10分 一般警告
11分--15分 严重警告
16分--20分 辞 退
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失的须按价赔偿,并进行处理;违反《消防法》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不合格部门,按本处罚细则第三项对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处罚,对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优秀部门,按奖励规定第八项进行奖励。
第2篇 消防奖惩制度
1处罚:对下列情况依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1.1对国家消防法规、指示不及时传达,违反防火安全制度,对本单位存在的火险不及时整改,造成火警或火灾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2违反动火、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区内动火作业,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事故考核规定处罚。
1.3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规程造成火灾,要根据火灾的性质及损失情况,按事故考核规定处罚。
1.4其它违反消防管理制度的情况。
2奖励:对以下情况要给予奖励。
2.1及时发现、报告火险隐患,隐患得到及时控制,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2.2在火灾事故中救人、救物及处理事故过程中表现突出的。
2.3对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得到实施并取得明显实效
第3篇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第4篇 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及程序
(一) 后勤部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二)惩罚意见均由消防主管根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出,经医院负责人批准。
(三)惩罚的金额应在每月兑现,奖励金额每年兑现一次,奖惩金额与工资奖金挂钩。
(四)具体惩罚事项后勤部消防主管提出,陈述处罚的原因、数额等内容,报后勤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五)为加强中蒙医院消防安全的管理,确保中蒙医院财产的安全,切实实行奖罚分明的原则,特制定下列奖励规定:
1. 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学习、训练成绩优秀、工作表现突出的,奖励:50元。
2. 及时排除火灾隐患,积极扑救火灾,使中蒙医院、个人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的,奖励:100元。
3. 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事故,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在预防火灾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奖励:200元。
4. 敢于管理,大胆制止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属实的,奖励:200元。
5. 对消防设施经常进行检查和保养,使其灵活、有效,并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50元。
6. 全年无火灾隐患,并能模范遵守、积极贯彻学习消防安全制度的部门,奖励:200元。
7. 宣传防火知识 ,积极钻研消防业务,并为消防安全提出合理化建议和长远规划并得到中蒙医院消防安全负责人认可,奖励:200元。
(六) 为维护中蒙医院和员工的正当利益、加强员工的管理,从而更好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使之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现在就消防管理方面出现的违法、违纪(尚不够由司法部门处理)问题,除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处理)外,特对当事人和责任人按以下细则处罚。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处罚细则
(一)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1000元罚款;
1. 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设施、自动报警装置;应发现而未发现,应报告而未报告的。
2. 对消防器材不实行“定人、定位”,或因保洁不好影响正常使用并造成火灾事故的。
3. 不按操作规定,野蛮操作,造成火灾事故的。
4. 因违反制度、职责、程序而造成火灾或延误火灾补救的。
5. 发生火灾确定后,应立即报告“119”,因不报告而延误火灾的。
6. 人为原因造成火灾的。
7. 违反消防规定、程序、职责而造成火灾或延误火灾补救的。
8. 消防设施、器材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停用,应上报而未上报,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200元罚款;
1. 员工携带危险品或其他禁品进入中蒙医院的。
2. 禁烟区吸烟的。
3. 不听从或侮辱执法者的。
4. 违反用火审批制度,擅自使用电、气焊或动用明火的。
5. 不按医院规定的地点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6. 检查中,发现明火或明火作业(电焊、氧焊)无审批手续的,而不制止的。
7. 发生火灾未及时疏散人员,抢救物资,扑救火灾,人为原因造成疏散通道,应急出口不畅的。
8. 对本部门、岗位发生的火灾或起火事故隐瞒不报(含事故发生后第二天不报)的。
9. 因整改火灾隐患不及时、不彻底而造成火灾事故但损失不大的。
10. 违反用火、用电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引起事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1. 非专业人员,私自乱拉施工电源线、照明线、安装电器设备或因此而造成事故引起火灾,但损失不大的。
12.在吸烟区乱扔烟头、火柴梗,将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梗投入垃圾桶的。
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失的须按价赔偿,并进行处理;违反《消防法》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5篇 微型消防站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微型消防站工作由后勤保障部进行考评,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二)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三)发现初起火灾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五)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演练;
(六)在日常工作中有其他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处罚:
(一) 不履行本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的;
(二) 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的;
(三) 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演练的。
四、奖励和处罚按照医院相关制度执行。
第6篇 某酒店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酒店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处罚法》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酒店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书面、最后警告: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保安部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最后警告、开除,酒店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力。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保安部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第7篇 消防安全奖惩制度
第一条: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行为,给予适当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条件,促进了安全生产的;
2、坚持防火制度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预防火灾工作中做出贡献的;
3、发现和消除隐患,表现突出的;
4、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避免了重大损失的;
5、重视防火工作,积极宣传教育员工,熟练掌握防、灭火知识,消防工作成绩显著者;
6、对敢于检举破坏消防设施的人和事者;
7、其他对消防工作有突出贡献的;
第二条: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者,将根据不同情节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故意损坏消防器材和破坏设施者要按价赔偿,并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或按《消防法》条款的规定处理。
2、不准随便使用电热器,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随便在禁止烟火的区域里吸烟、动火者,视情节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通报批评。
5、私自乱拉乱址电线、破坏或私自增加电器设备者,视情节,按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通报批评。
6、对严重地违反消防规定,在有关部门已提出警告,限期整改后而拒不执行者,除按章处罚外,还要通报批评,写出书面检查。
7、对于违反其它防火安全制度者,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理。
第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四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8篇 旅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管理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第9篇 企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企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考评与奖惩制度
一、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半年和年终考评工作,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二、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 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 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 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 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 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 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
1、 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 在生产、经营、办公等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 擅自使用和遮挡生产、经营、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者;
4、 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摆放物品者;
5、 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6、 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 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2、 已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乱接电线者;
3、 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明火施工者;
4、 违规使用或出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5、 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者;
6、 装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
7、 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者;
8、 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造成重大火隐患者(不包括火灾造成的损失赔偿);
9、 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10篇 消防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一、为表彰先进、惩处违章,强化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评比内容。
三、对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突出表现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1、全年无火灾事故,积极参与消防管理和各项消防安全活动,成绩显著的;
2、遵守消防法规,对查出火灾隐患能及时整改,预防措施到位,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健全,消防设施完好无损的;
3、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本单位、部门人员定期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培训工作,事迹突出的。
4、积极扑灭火灾,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四、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1、在一年内发生一次或一次以上火灾事故的,除取消该单位评先资格外,还要对责任人给予处理。对造成火灾事故的当事人,视其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2、对故意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以及严重失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人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由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制定:审核:批准:生效日期:
第11篇 加油(气)站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一、加油加气站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班组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二、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所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
三、对以下情况应当进行处罚:
1、安全组织
组织不健全或有组织而未开展活动的
职责不明确的
2、安全培训
未按培训制度进行安全培训的
新上岗员工未进行岗前安全培训的
未对进站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
员工不会使用站内消防器材的
3、安全检查
按巡查、检查制度进行日查、月查无记录的,记录无实际 内容或不全的
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或隐患整改不彻底的,
对无力整改的隐患,无报告、无防范措施的
各班未设带有标志的安全员的
4、安全防范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的或安全警示标志牌模糊不清的
重点防火部位的防范措施不符合规定的
报警、防范器材未配置或性能不良的
站内临时动火、临时用电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未制定治安预防措施和消防预案或未进行演练的
未建立消防档案的
5、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配置数量不符合规定的
消防器材摆放不合理、取用不便的
消防器材未实施“三定”(定人、定设备、定职责)管理的
消防器材失效、严重锈蚀、皮管老化、通嘴堵塞的
消防器材移作他用的
四、对消防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下列情况应进行奖励:
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秀的。
敢于管理,大胆制止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时向有关领导、部门反映,情况属实的。
对消防安全设施、器材,能坚持经常检查维护和保养,成绩显著的。
积极宣传防火安全知识,能为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的。
严格履行职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的。
其他应该奖励的行为。
第12篇 职业技术学院消防奖惩制度
职业学院消防奖惩制度
(一)做好消防工作是关系到国家、个人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任务。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的部门集体应予表彰奖励:
1、制度健全,措施落实。火险隐患及时整改消除。消防设施,器材完好,随时处于良好状态,并落实专人管理、维修、养护、无火灾事故。
2、及时发现并组织扑救火灾,避免重大损失。
3、改善消防器材及设施有显着成绩。
4、在消防工作的其它方面有显着成绩。
(二)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应予表扬奖励:
1、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消防活动成绩显着者;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条例,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及本校消防制度的行为事迹突出者;
3、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发生火灾及重大经济损失者;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私财产表现突出者;
5、爱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有显着成绩者。
(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实施细则,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实施细则处理外,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校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各级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造成火灾损失者;
2、值班人员、重点部位工作人员擅离职守,不履行职责造成火灾损失者;
3、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火灾事故损失者;
4、在消防工作中,有其他违反消防行为者。
第13篇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第14篇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怎么写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运行监督机制
1、 消防主管每日对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
2、 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季度对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责令相应部门改正,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据酒店规定予以处罚。
4、 消防安全责任人每半年组织对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评定,对各项制度中不适应实际之处进行修改、补充、不断完善控制方案。
期的。
3、 埋压、圈占消防设施、占用消防通道而影响和延误了消防工作的(火灾后果不严重的)。
4、 私自挪用消防器材造成损失而隐瞒不报的。
(三) 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100元至200元罚款。
1、 未向保安部申报、登记、私自使用、安装电炉等电器的。
2、 不能及时按照消防部门、保安部提出的消防整改意见进行及时整改的。
3、 因整改火灾隐患不及时、不彻底而造成火灾事故但损失不大的。
4、 非电工人员,乱私拉施工电源线、照明线、安装电器设备或因此而造成事故引起火灾,但损失不大的。
5、 违反防火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引起事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6、 擅自拆卸烟感、温感器或用物品包裹探头影响正常工作的。
(四) 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50元罚款
1、 不符合电、气焊防火安全要求而进行焊割作业。
2、 考核消防知识不合格者或组织消防培训无故不参加者。
3、 在非吸烟区吸烟和在吸区乱扔烟头、火柴梗或将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梗投入垃圾桶的。
第15篇 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格式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据《公司奖惩制度》予以奖励。
1.1 积极参加防火、灭火学习,训练成绩优秀、工作表现突出的。
1.2 及时排除火灾隐患,积极扑救火灾,使公司、个人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
1.3 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事故,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在预防火灾工作中做出贡献的。
1.4 敢于管理,大胆制止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属实的。
1.5 对消防设施经常进行检查和保养,使其灵活、有效,并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1.6 被评为公司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个人的,被区级人民政府或公安消防机构评为先进的,以及被评为市级先进的。
二、有下列情形(或行为)之一者,处以1000元罚款
2.1 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设施、自动报警装置;应发现而未发现,应报告而未报告;
2.2 对消防器材不实行“定人、定位”,或因保洁不好影响正常使用并造成火灾事故的。
2.3 不按操作规定,野蛮操作,造成火灾事故的。
2.4 未经消防局批准而擅自进行扩建、改建的工程,不符合建审要求而被责令拆除的。
2.5 因违反制度、职责、程序而造成火灾或延误火灾补救的。
2.6 发生火灾后,因不报告而延误火灾的。
2.7 人为原因造成火灾的。
2.8 违反消防规定、程序、职责而造成火灾或延误火灾补救的。
2.9 消防设施、器材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停用,应上报而未上报,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 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200-500元罚款
3.1 员工携带危险品或其他禁品进入禁火区的。
3.2 厂房内吸烟的。
3.3 不听从或侮辱检查者的。
3.4 违_火审批制度,擅自使用电、气焊或动用明火的。
3.5 不按公司消防部门规定的地点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3.6 检查中,发现明火或明火作业(电焊、氧焊)无动火手续而不制止的。
3.7 发生火灾未及时疏散人员,抢救物资,扑灭火灾,人为原因造成疏散通道,应急出口不畅的。
3.8 对本单位、岗位发生的火灾或起火事故隐瞒不报(含事故发生后第二天不报)的。
3.9 因火灾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而造成火灾事故但损失不大。
3.10 违_火、用电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引起事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3.11 非专业人员,私自乱拉施工电源线、照明线、安装电器设备或因此造成事故引起火灾,但损失不大的。
四、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400元的罚款
4.1 未向消防部门办理申请、登记,私自使用、安装大功率电炉等电器;未能按照上级消防机构和公司消防部门提出的消防整改意见进行及时整改的。
4.2 装修、改建、扩建、明火、用电未经审批而动工的。
4.3 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进行作业的。
4.4 未按制度、职责、程序办事,影响消防工作的。
五、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300元的罚款
5.1 埋压、圈占消防设施、占用消防通道而影响和延误了消防工作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5.2 私自挪用消防器材或造成损失而隐瞒不报的。
5.3 本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能解决不解决或超过整改日期的。
5.4 不按程序操作,造成火灾危险的,未造成损失的。
5.5 巡查中,发现有违反消防安全行为而不制止的。
5.6 发现在禁烟区内吸烟或明火而不制止的。
六、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100元罚款
6.1 各单位重点部位不落实岗位自查、有关记录虚假的。
6.2 防火巡查人员部落实巡查职责,有关记录虚假的。
6.3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抽查不及格或组织培训、学习无故不参加的。
6.4 不按时参加消防例会的。
6.5 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规定,被消防部门下发消防安全违章通知书的。
七、奖惩程序
7.1 公司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其他相关单位予以配合。
7.2 惩罚意见均有公司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圣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出,经公司安全委员会批准。
7.3 惩罚的金额应在当月兑现,奖励金额每年兑现一次,奖惩结果与工资奖金挂钩。
7.4 具体惩罚事项由公司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出,陈述处罚的原因、数额等内容,报公司安全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7.5 员工在受到处罚后,由公司安全委员办公室开具罚款单,应在5日内到公司财务室缴纳罚金,逾期不交者加倍处罚。
八、发生火灾事故处理
8.1 因人为原因造成一般火灾的,单位赔偿火灾事故的全部损失。行政领导班子承担火灾处罚额的50%,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至少承担其中的50%;其余50%由相关责任人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和消防机构进行处理。
8.2 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单位赔偿火灾事故的全部损失。火灾的处理按照上级消防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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