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奖惩制度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表扬与奖励:针对员工的优秀表现和突出贡献,如完成关键任务、创新思维、团队协作等。
2. 考核与评价:定期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作为奖惩依据。
3. 纪律处分:针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行为,如迟到早退、消极怠工等。
4. 经济奖惩:包括奖金、晋升、加薪以及罚款等经济手段。
5. 培训与发展:为提高员工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员工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而对于需要改进的员工则可能限制其发展。
人员奖惩制度的内容应明确、具体,确保公平公正。奖励应鼓励正面行为,如表彰先进、提升福利待遇;惩罚则要起到警示作用,如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直至解雇。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要点:
1. 明确标准:设定清晰的业绩目标和行为准则,让员工知道何为优秀,何为违规。
2. 客观评估:考核应基于事实和数据,避免主观偏见。
3. 公开透明:奖惩决定需公开透明,让员工了解原因,增强制度公信力。
4. 及时反馈:奖惩应及时,以便员工及时调整行为,同时也能激励即时表现。
制定人员奖惩制度时,要遵循以下规范:
1. 法规遵守:确保制度符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尊重员工权益。
2. 平衡原则:奖励与惩罚要保持平衡,避免过于偏重一方,导致员工心态失衡。
3. 沟通机制: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让员工能对奖惩制度提出建议和意见。
4. 制度修订:定期评估制度的有效性,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人员奖惩制度对于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提升效率:通过奖励激励,激发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2. 维护秩序:合理的惩罚机制能约束不良行为,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
3. 塑造文化:奖惩制度体现企业的价值观,塑造独特的企业文化。
4. 人才保留:公正的制度有助于留住优秀人才,降低员工流动率。
一个完善的人员奖惩制度是企业运营的基石,它不仅影响着员工的工作态度,也直接关乎企业的长远发展。
第1篇 物业工程部维修人员奖惩制度
物业工程部维修人员奖惩制度为充分调动维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自觉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特制定维修人员奖惩制度:
一、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迟到早退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罚;
二、维修人员上岗期间要按规定着装、佩带工牌,不按规定着装者一次罚款5元;
三、维修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违反规程冒险作业者一次罚款100元;
四、维修人员未按规定巡视,编造虚假记录者一次罚款10元;
五、维修人员到业主家实施维修,要严格执行作业流程。
违反流程作业一次罚款10元;
野蛮作业致使业主投诉,一次罚款50元;
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一次性罚款100元,后果严重者将予以辞退;
六、维修人员玩忽职守,给公司带来严重经济损失的,除根据实际情况处以罚款外,将对该人员予以辞退;
七、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努力为公司塑造良好形象的,一次性奖励50元;
工作表现突出,为公司赢得良好声誉的,一次性奖励100元;
八、认真巡检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为公司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除给以通报表扬外,一次性奖励100~200元;
九、工作一贯认真负责,任劳任怨、勤勤恳恳的员工,将上报公司重奖。
第2篇 物业项目保安工作人员奖惩制度怎么写
物业项目保安工作人员奖惩制度
(二)为了鼓励保安人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以责、权、利相结合为原则,制定保安人员奖惩制度。
一、奖励细则
1、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成绩显着者;2、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和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3、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成绩显着者;
4、为搞好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出谋划策,所提的合理化建议实行后效果明显者;
5、拾金不昧者
6、年终被评为优秀员工、先进集体,被评为省、市政府治安模范标兵者。
二、惩罚细则
1、值班时收听收音机、录音机,收看电视或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2、擅离职守,经常迟到、早退。
3、酒后执勤上岗,并造成一定后果。
4、未按时交接班,或不按有关规定进行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楚,检查时相互推卸责任者。
5、未经部门领导批准,私自顶班者。
6、未经部门领导同意,擅自带人留宿者。
7、执勤时,衣装不整,佩戴不齐;
执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在管辖范围内发生案件或事故,造成极坏影响者。
8、对公司和保安部领导下达的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而又没有正当理由者。
9、扣留物品不登记,不上交;
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
10、违反保安器材使用规定,私自随便转借和使用。
11、在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
12、法制观念淡薄,参与社会聚众闹事、嫖娼、赌博等,与治安工作人员的应有素质极不相称者。
13、思想不纯,见利忘义,监守自盗或以权谋私,严重损坏公司形象者。
14、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服从分配,不执行规章制度,并随意顶撞领导且屡教不改者。
根据错误情节轻重进行不同的处罚。
对于一些性质恶劣者,影响极坏者应辞退或开除;
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3篇 教学人员评选奖惩制度
教学人员评选与奖惩制度
一、教师活动奖励办法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级别、名次(等级)进行奖励: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5、30、25元,省级30、25、20元,县级15、12、10元,镇级10、7、5元,校级5、4、3元(不分等级只评优的按二等执行,分等级评为优秀奖的按三等降一档执行,均需有效证件)。
1、教职工个人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奖;
2、参加各级会议交流工作经验;
3、在各级交流、评先或在cn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
4、参加各级公开教学、优质课评选、教学比武;
5、学生集体参赛获奖的主要辅导者;
另:在国家、省、市、县发表新闻报道分别奖励20、15、5、2元。
二、获奖学生指导者的奖励办法
在上级各类评选、竞赛活动中学生获奖,学生在报刊杂志上发表习作,对其指导教师进行奖励: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9、8、7元,省级8、7、6元,市级7、6、5元,县级6、5、4元,镇级5、4、3元(不分等级只评优的按二等执行,分等级评为优秀奖的按三等降一档执行,均需有效证件)。
三、校内班级活动记分办法
1、在学校举行的各类竞赛、评比中,均按班级获奖次数、名次(等级)对班主任进行奖励,一、二、三名(等)分别奖5、4、3元。
2、学校每周进行“文明班”、“升旗手”评选。被评为“文明班”的,每次奖班主任4元;学生被评为“升旗手”的,每人次奖班主任2元。
四、“优秀班主任”评选奖励办法
期末评选“优秀班主任”。按上述校内班级活动情况进行评选:所辅导班级在年级中相比,期末合计总分属前两名,为当然的“优秀班主任”,颁发荣誉奖。
五、参加上级学科抽测、竞赛奖励办法
年级内各班全抽的按如下奖励:班级单科(语、数、综合)总评获县前两名、镇第一名的,奖励科任教师50元,县第三名、镇第二名的奖励40元,县第四名、镇第三名的奖励30元(综合科的奖金由科任教师按卷面分数的比例分享,担任多班同一学科并多班获奖的,按最高的班级获奖数额进行奖励);年级内只抽一个班的只奖励上级排名的前两名。
2、班级各科总评获县前两名、镇第一名的,奖励该班任课教师100元,按所占分数比例分享;
3、年级各科总评获上述名次的,奖励包级领导50元。
六、期末教学奖奖励办法
(一)语、数教师:分3项记分:
1、总分记分:按单科总分记分,每10分记1分;
2、年级前50名记分:前10名、中20名、后20名分别记5、4、3分;
3、平均分记分:年级单科平均分第一名记200分,第二名以后的以第一名为基础,每降低0.1分减记1分。
以上3项记分之和系该科任教师总分。期末按年级单科评出一、二、三等奖: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三名为二等奖,第四、五名为三等奖。奖金数额由学校根据当学期的经济状况研究决定。
(二)常识科教师
计出所任学科总平均分,在常识科教师中评出一、二、三等奖: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三名为二等奖,第四、五名为三等奖。
语、数教师兼任自然、社会课的,在语、数成绩居年级前2名的情况下,自然、社会成绩为年级第一名的,可评为期末校级先进工作者;五班前三名、四班前两名的,期末教学奖可提高一个档次。
(三)体音美教师
根据学期内工作情况评出一、二、三等奖:参加上级比赛获镇集体第一名(一等奖)、县前两名的,组内人员均为一等奖;比赛镇第二名、县前三名的,组内人员均为二等奖;镇第三名、县四名以后的均为三等奖。单项比赛没有评定集体等级,但学生个人成绩较好的,组内人员均为二等奖;没有竞赛均为三等奖。
(四)行管、后勤人员
根据学期工作情况,参考教学人员的教学奖和月奖数额,发放期末综合奖。
七、期末校级“先进工作者”评选奖励办法
1、评选,按下列条件对号入座:
①期末总评年级“优秀班主任”中的第一名;
②期末考试年级语、数单科、常识科一等奖获得者;
③在竞赛中获镇集体第一名(一等奖)、县前两名的主要辅导者,在镇以上学科竞赛、抽测中获单科班级前三名的任科教师。
④行管、后勤、政教、电教等方面成绩突出者。
2、奖励:进行物质奖励。
八、出席镇以上各类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办法
1、推荐工作由校务委员会组织进行,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以工作为重,让事实说话,以工作成绩为主要依据。
2、以校级“先进工作者”的评选结果和“评优”结果为基础,根据名额推荐全面优秀和成绩突出者。推荐顺序如下:①先选出两个学期均被评为“优秀班主任”和两个学期期末教学奖一、二等奖者;②根据名额多少,先从各项均为第一名中选取,如不足再从各项均为第二名中选取;③如果名额较少,通过比较,从各项均为第一名中选出最优者;④根据名额还要考虑代表性、先进性和全面性,班主任、科任、行管、后勤人员等要占一定比例。
3、有违纪行为的取消评先资格。
4、推荐、评选工作要做到指标、过程、结果“三公开”。(本文由文书帮小编编辑提供阅读)
九、毕业会考成绩奖励办法
1、学校根据会考(参考学科)成绩进行单科奖励:上级评比单科第一名的,按单科人均300元进行奖励;第二名按150元奖励;三名以后的不予奖励。
分配办法:①分别计出年级语、数单科总分,根据奖金额求出分值,乘以班级单科总分,即该班科任教师奖金。②按语、数获奖教师的奖金平均额对责任人进行奖励。③综合科根据名次计奖金,第一名300元,第二名150元,奖金额乘以班级数为该科奖金总数,由综合科全体教师平均分享。
2、镇评比语、数、综合三科全第一名的,奖金提高三分之一;一科第二名的,奖金下降10%;两科第二名的,奖金下降三分之一;三科全第二名以下的,奖金下降50%,取消责任人的责任奖。
十、“优秀教研组”评选、奖励办法
1、基本条件:①组内团结协作好,有开拓进取精神;②组内人员师德良好,无违纪现象;③教研、教改气氛浓,有成果(学年中组内至少有1人承担校级以上实验项目,至少有论文在市级以上cn刊物上发表或交流);④教育建校质量高,师生对外竞赛获镇第一名、县前两名。
2、奖励:①学年末考核,组内人员每人加2分;②该组组长为“优秀教研组长”,颁发荣誉奖。
十一、学年末教职工业务考核办法
1、校务委员会负责教职工业务考核工作。学期末,根据学期内各种记录,由包年级(组)领导按照《考核细则》的要求,实施对年级(组)内的人员进行考核,填写考核表,计出每人的总分。
2、召开包级(组)领导碰头会。各年级(组)根据考核分数,按照职称级别分类,每年级分别推荐1名班主任、1名科任,体音美组、常识组和后勤组各推荐1名科任,再按照下列办法进行选优:
①在推荐的班主任人选中,按级别对照上、下两个学期“优秀班主任”评选情况,先把两次均被评为“优秀班主任”的人员挑选出来,再根据指标数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取。
②在推荐的语、数科任人员中,按级别对照上、下两个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先把两次均为第一名的挑选出来,再根据指标数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取。
③在推荐的其它学科的科任人员中,参考平时表现、工作态度、对外竞赛成绩以及完成任务情况,根据指标数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取。
3、凡在学年内出现违纪情况或重大工作失误的,取消其评优资格。
第4篇 保安人员奖惩制度规范
一、为鼓励保安人员立功受奖,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奖励:
1、因工作表现突出 ,收到客人锦旗,表扬信、为酒店赢得荣誉者;
2、在执勤中堵截被盗物资,使酒店及客人避免经济损失达千元以上者;
3、在执勤中抓获违法犯罪分子被公安机关收审,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者;
4、防止事故发生和忠于职守,制止治安案件发生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奖励;
5、维护公司声誉、利益免受重大损失者;
6、对保安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富有成效者;
7、有其它功绩者。
二、按照行为规范的要求,对违反规定的保安人员,为达到以惩为戒的目的,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20元。并对违反以下规定两次的,除罚款以外,给予警告一次。
1、迟到早退在半个小时以内的。
2、对保安人员仪表形象的要求(如发蓄、蓄须,染发等)执勤时佩戴饰品(如戒指、项链等);
3、执勤时不着保安服装或着装不整(包括服装不清洁);
4、执勤时看书报等刊物,收听录音机及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
5、私自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或将电话借与他人使用;
6、执勤时私自待客或容留非执勤人员;
7、不服从领导安排,不按时换岗,违反工作规定;
8、工作态度不认真、散慢,执勤中相互打闹;
9、违反行内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较轻的。
三、对违反行为规范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30—50元,并给予警告一次。
1、 擅自脱岗、串岗、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 上岗前饮用含有酒精类饮品;
3、 因工作失职,客人提出意见或不满的;
4、 未经允许,私自与他人串班或离开岗位者;
5、 不按时参加集体会议或集体活动者;
6、 违反行为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较重的。
四、对严重违反行为规范的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规定予以辞退。
1、 一个月内受到两次警告处罚者;
2、 执勤时睡觉及擅自脱岗造成严重后果者;
3、 工作时间饮酒或饮用含有酒精类饮品者;
4、 私自动用客户物品或车辆的,对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
5、 执勤时谈情说爱者;
6、 不服从管理,自行其事,顶撞辱骂领导者;
7、 利用职权私自收受客人钱、物者;
8、 以酒店名义从事职责以外的活动,给企业经济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
9、 执勤时与宾客发生严重冲突、斗殴,给酒店造成不良影响者;
10、 执勤时聚众饮酒、斗殴,给酒店造成严重影响者;
11、 私自旷工两天以上者;
12、 违反行为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严重的。
第5篇 物业项目保安工作人员奖惩制度(2)
物业项目保安工作人员奖惩制度(二)
为了鼓励保安人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以责、权、利相结合为原则,制定保安人员奖惩制度。
一、奖励细则
1、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成绩显着者;
2、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和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
3、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成绩显着者;
4、为搞好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出谋划策,所提的合理化建议实行后效果明显者;
5、拾金不昧者
6、年终被评为优秀员工、先进集体,被评为省、市政府治安模范标兵者。
二、惩罚细则
1、值班时收听收音机、录音机,收看电视或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2、擅离职守,经常迟到、早退。
3、酒后执勤上岗,并造成一定后果。
4、未按时交接班,或不按有关规定进行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楚,检查时相互推卸责任者。
5、未经部门领导批准,私自顶班者。
6、未经部门领导同意,擅自带人留宿者。
7、执勤时,衣装不整,佩戴不齐;执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在管辖范围内发生案件或事故,造成极坏影响者。
8、对公司和保安部领导下达的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而又没有正当理由者。
9、扣留物品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
10、违反保安器材使用规定,私自随便转借和使用。
11、在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
12、法制观念淡薄,参与社会聚众闹事、嫖娼、赌博等,与治安工作人员的应有素质极不相称者。
13、思想不纯,见利忘义,监守自盗或以权谋私,严重损坏公司形象者。
14、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服从分配,不执行规章制度,并随意顶撞领导且屡教不改者。
根据错误情节轻重进行不同的处罚。对于一些性质恶劣者,影响极坏者应辞退或开除;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签署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6篇 小区保安人员奖惩制度(15)
小区保安人员奖惩制度(十五)
为鼓励保安人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以责、权、利相结合为原则,制定保安人员奖惩细则:
一、奖励细则:
1、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成绩显著者。
2、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和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
3、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成绩显著者。
4、为搞好住宅小区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出谋划策,所提合理化建议实行后效果显著以及工作成绩突出者。
5、拾金不昧者。
以上行为视情况奖励20-200元。
二、惩罚细则:
1、工作期间擅自离岗,进行收听收音机、录音机,收看电视或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的,发现一次罚款30元。
2、工作期间接待客人,谈笑聊天,玩忽职守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在岗期间有吸烟、喝酒、吃零食、睡岗及其他懈怠行为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4、对小区业主及来访者态度恶劣、粗言秽语、不理不采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无故迟到、早退,发现一次罚款20元。
6、执勤时着装不整齐,仪表不洁净端正(剃光头、留怪异发型、染发等)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7、无故旷工,不足一天罚款30元;满一天罚款50元;满二天罚款100元;满三天开除队籍。
8、如有业主投诉,对业主态度恶劣、粗言秽语,经核查后情况属实,每出现一次罚款20-100元。
9、在值勤期间,不得监守自盗,如发现将处以案件款3倍或3倍以上罚款,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0、上岗期间,门卫岗见到来宾和领导要行举手礼,站岗时保持抬头、挺胸、收腹、并腿,不得有摇头晃脑、交头接耳等动作;引导车辆正常进出。上述规定如有违反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1、巡逻时不得有手插衣裤口袋、手叉腰间等散漫举止,不得聚众聊天,上述规定如有违反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2、在岗期间必须保证物业公司办公室、小区内所有公共设施设备及所有围墙、围墙灯、路灯、大门、草坪灯、音乐箱、电子监控等的全方位安全,不得出现任何失盗事故,若发现失盗等不安全事故,明确责任人,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3、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无故不请假者按《保安人员奖惩制度》第7条执行。
14、严格执行培训制度,无故不参加培训学习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5、认真搞好宿舍卫生保洁工作,每出现一次卫生不合格,处罚责任人20元。
16、保安人员要听从指挥,不得顶撞领导,如有违反规定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7、保安人员要精诚团结,互相配合,相互之间不准讽刺打击,不准相互诋毁拆台,不准乱加猜疑,不准在背后议论领导和同志,如有违反规定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如出现打架者,每人处罚100元,先动手者加罚50元,经批评教育仍不思悔改者,开除队籍。
18、保安组长要认真履行《保安组长的职责》,如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每次视情节处罚20-100元。
19、保安队长要认真履行《保安队长的职责》,如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每次视情节处罚20-100元。
20、保安队长对全体队员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具有处罚权,经公司领导查实批准后实施。
21、集团、公司领导在工作期间发现保安队员有违规违纪行为,首先处罚保安队长20-100元,并按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7篇 保安队人员的奖惩制度-2
保安队人员的奖惩制度2
为了完善保安制度,加强保安队的建设,鼓励保安人员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以责、权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细则
1、在执勤和日常管理中完成规定目标,无违纪违章行为,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圆满完成者。
2、发现并设法抓获各种违法犯罪分子者。
3、保安人员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成绩显着者。
4、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及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
5、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成绩显着者。
6、为搞好区内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出谋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效果明显者。
7、拾金不昧者。
8、被评为区、市、省政府“治安模范标兵”者。
9、年终被评为先进保安班组、“先进保安员”者。
10、班长责任心强,以身作则,认真监督本班队员执勤,带领本班人员圆满完成任务者。
二、罚惩细则
1、保安人员在值班时看小说、玩游戏机、听收录机或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2、在值班岗位上睡觉。
3、擅离职守、脱岗。
4、酒后执勤。
5、未按时交接班。
6、执勤时,着装不整,佩戴不齐。
7、未经批准,私自替人值班。
8、不按规定进行执勤登记和交接班登记。
9、执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发生案件和事故。
10、不按时完成下达的任务,又没正当理由者。
11、扣留物品不上交、不登记,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
12、外借、损坏、丢失保安器械和执勤设施的。
13、遇有紧急情况,临隈脱逃或坐视不管者。
14、法制观念淡薄,聚众闹事、嫖娼、赌博者。
15、不服从分配、顶撞领导者。
对违反以上规定,并屡教不改者,从重处罚,直至开除。
第8篇 中学/学校财务人员工作奖惩制度
中学学校财务人员工作奖惩制度
为加强财务工作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强化财务人员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1、财务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坚持原则、遵守财经纪律、执行财会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财务手续,努力完成好本职工作。
2、要严格审批权限,严格资金管理,各种账目要清楚,要账账相符。
3、对在财务工作中态度端正,工作积极主动、严谨,不出较大失误、业绩突出的工作人员,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同教师一样年终可享受精神与物质奖励。
4、对在财务工作中态度较差,对本职工作不负责任、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给学校造成损失的财务人员,给予扣除奖金或调离会计工作岗位的处分。
5、对严重违法乱纪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第9篇 保安人员奖惩制度
为了完善保安制度,加强保安队的建设,鼓励保安人员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以责、权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细则
1、在执勤和日常管理中完成规定目标,无违纪违章行为,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圆满完成者。
2、发现并设法抓获各种违法犯罪分子者。
3、保安人员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成绩显着者。
4、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及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
5、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成绩显着者。
6、为搞好区内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出谋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效果明显者。
7、拾金不昧者。
8、被评为区、市、省政府“治安模范标兵”者。
9、年终被评为先进保安班组、“先进保安员”者。
10、班长责任心强,以身作则,认真监督本班队员执勤,带领本班人员圆满完成任务者。
二、罚惩细则
1、保安人员在值班时看小说、玩游戏机、听收录机或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2、在值班岗位上睡觉。
3、擅离职守、脱岗。
4、酒后执勤。
5、未按时交接班。
6、执勤时,着装不整,佩戴不齐。
7、未经批准,私自替人值班。
8、不按规定进行执勤登记和交接班登记。
9、执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发生案件和事故。
10、不按时完成下达的任务,又没正当理由者。
11、扣留物品不上交、不登记,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
12、外借、损坏、丢失保安器械和执勤设施的。
13、遇有紧急情况,临隈脱逃或坐视不管者。
14、法制观念淡薄,聚众闹事、嫖娼、赌博者。
15、不服从分配、顶撞领导者。
对违反以上规定,并屡教不改者,从重处罚,直至开除。
第10篇 _物业工程部维修人员奖惩制度
物业工程部维修人员奖惩制度
为充分调动维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自觉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特制定维修人员奖惩制度:
一、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迟到早退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罚;
二、维修人员上岗期间要按规定着装、佩带工牌,不按规定着装者一次罚款5元;
三、维修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违反规程冒险作业者一次罚款100元;
四、维修人员未按规定巡视,编造虚假记录者一次罚款10元;
五、维修人员到业主家实施维修,要严格执行作业流程。违反流程作业一次罚款10元;野蛮作业致使业主投诉,一次罚款50元;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一次性罚款100元,后果严重者将予以辞退;
六、维修人员玩忽职守,给公司带来严重经济损失的,除根据实际情况处以罚款外,将对该人员予以辞退;
七、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努力为公司塑造良好形象的,一次性奖励50元;工作表现突出,为公司赢得良好声誉的,一次性奖励100元;
八、认真巡检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为公司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除给以通报表扬外,一次性奖励100~200元;
九、工作一贯认真负责,任劳任怨、勤勤恳恳的员工,将上报公司重奖。
第11篇 镇机关工作人员落实制度奖惩办法
镇机关工作人员落实制度奖惩办法
为创建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确保我镇各项工作的有效推进,并为年终考核和评优选先提供依据,特制定以下落实制度奖惩办法:
一、检查内容
1、上班考勤
2、节假日值班
3、工作日晚上驻镇值班
4、学习、会议签到
二、检查办法
1、上班签到由党政办负责,每月月底统计一次当月考勤情况,并于次月5日前公布。镇机关行政效能办公室成员、镇领导随时核实签到真实情况和签到时间执行情况。
2、正常上班时间除签到外,还实行不定时点名制度,每月由书记、镇长各抽签点名一次,必要时也可随时点名。
3、周末值班实行抽签检查制度,每月由书记、镇长各抽查1个周末。
4、工作日晚上驻镇情况,由书记、镇长每月定期抽签检查两次。
5、学习、会议签到由党政办负责,每月月底统计一次,并于次月5日前公布考勤情况。
6、党政办在次月10日前将各项制度检查落实情况汇总送交主要领导审核后存档,作为机关人员当月和年终奖惩依据。经济发展办、农场财务科依照考核汇总表予以扣款、发放奖金。
三、奖惩办法
落实制度情况实行计分制,根据得分情况实施奖惩。
1、每日上班规定时间内未签到的,一次扣20分。代签的,双方一次各扣100分,并作出检查。上班时间请假和当天上午补勤的扣10分,请假扣分不计入年终奖金分数内,但请假应事先办好手续、事后请假不补假;补勤应在当天上午,否则视为缺勤。法定假期、住院有正当手续的不扣分。若公事无法签到的应提前报告,由主要领导交代党政办登记。
2、上班时间离岗(因公事,股级以上干部向主要领导、一般干部向分管领导报告),事先未报告,点名时不在位一次扣50分。若下村站公务不需报告,但遇点名时应用所在村村部电话或村干手机向领导报告。
3、节假日值班,检查时擅自离岗的、上级机关下达指令无人接受的,值班人员一次扣20分,并取消本周末值班补贴。
4、工作日晚上驻镇值班,检查时不在位的一次扣10分。
5、学习、会议签到缺席、早退者,一次扣20分。
6、全年被扣积分在150分以下的,则将所扣积分按千分比乘以年终奖金所得金额从年终奖金中扣除;全年被扣分在150分(包括150分)―200分,发放当年年终奖金的80%;全年被扣分在200分(包括200分)―250分,发放当年年终奖金的50%;全年被扣积分超过250分(包括250分),当年年终奖金全部取消,不能评先评优。
7、所有扣分情况每月在《政府信息》公布。
8、凡全年落实制度无扣分的给予年终奖金的15%奖励。
9全年在上班签到、点名、值班无扣分的给予年终奖金的10%奖励。
10、对8、9项受奖人员同时予以通报表扬。
11、得分情况作为年终评议公务员、党员、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a镇机关工作人员落实制度奖惩办法
镇机关工作人员落实制度奖惩办法
为创建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确保我镇各项工作的有效推进,并为年终考核和评优选先提供依据,特制定以下落实制度奖惩办法:
一、检查内容
1、上班考勤
2、节假日值班
3、工作日晚上驻镇值班
4、学习、会议签到
二、检查办法
1、上班签到由党政办负责,每月月底统计一次当月考勤情况,并于次月5日前公布。镇机关行政效能办公室成员、镇领导随时核实签到真实情况和签到时间执行情况。
2、正常上班时间除签到外,还实行不定时点名制度,每月由书记、镇长各抽签点名一次,必要时也可随时点名。
3、周末值班实行抽签检查制度,每月由书记、镇长各抽查1个周末。
4、工作日晚上驻镇情况,由书记、镇长每月定期抽签检查两次。
5、学习、会议签到由党政办负责,每月月底统计一次,并于次月5日前公布考勤情况。
6、党政办在次月10日前将各项制度检查落实情况汇总送交主要领导审核后存档,作为机关人员当月和年终奖惩依据。经济发展办、农场财务科依照考核汇总表予以扣款、发放奖金。
三、奖惩办法
落实制度情况实行计分制,根据得分情况实施奖惩。
1、每日上班规定时间内未签到的,一次扣20分。代签的,双方一次各扣100分,并作出检查。上班时间请假和当天上午补勤的扣10分,请假扣分不计入年终奖金分数内,但请假应事先办好手续、事后请假不补假;补勤应在当天上午,否则视为缺勤。法定假期、住院有正当手续的不扣分。若公事无法签到的应提前报告,由主要领导交代党政办登记。
2、上班时间离岗(因公事,股级以上干部向主要领导、一般干部向分管领导报告),事先未报告,点名时不在位一次扣50分。若下村站公务不需报告,但遇点名时应用所在村村部电话或村干手机向领导报告。
3、节假日值班,检查时擅自离岗的、上级机关下达指令无人接受的,值班人员一次扣20分,并取消本周末值班补贴。
4、工作日晚上驻镇值班,检查时不在位的一次扣10分。
5、学习、会议签到缺席、早退者,一次扣20分。
6、全年被扣积分在150分以下的,则将所扣积分按千分比乘以年终奖金所得金额从年终奖金中扣除;全年被扣分在150分(包括150分)―200分,发放当年年终奖金的80%;全年被扣分在200分(包括200分)―250分,发放当年年终奖金的50%;全年被扣积分超过250分(包括250分),当年年终奖金全部取消,不能评先评优。
7、所有扣分情况每月在《政府信息》公布。
8、凡全年落实制度无扣分的给予年终奖金的15%奖励。
9全年在上班签到、点名、值班无扣分的给予年终奖金的10%奖励。
10、对8、9项受奖人员同时予以通报表扬。
11、得分情况作为年终评议公务员、党员、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3篇 物业项目保安工作人员奖惩制度格式怎样的
物业项目保安工作人员奖惩制度
(二)为了鼓励保安人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以责、权、利相结合为原则,制定保安人员奖惩制度。
一、奖励细则
1、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成绩显着者;2、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和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3、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成绩显着者;
4、为搞好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出谋划策,所提的合理化建议实行后效果明显者;
5、拾金不昧者
6、年终被评为优秀员工、先进集体,被评为省、市政府治安模范标兵者。
二、惩罚细则
1、值班时收听收音机、录音机,收看电视或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2、擅离职守,经常迟到、早退。
3、酒后执勤上岗,并造成一定后果。
4、未按时交接班,或不按有关规定进行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楚,检查时相互推卸责任者。
5、未经部门领导批准,私自顶班者。
6、未经部门领导同意,擅自带人留宿者。
7、执勤时,衣装不整,佩戴不齐;
执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在管辖范围内发生案件或事故,造成极坏影响者。
8、对公司和保安部领导下达的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而又没有正当理由者。
9、扣留物品不登记,不上交;
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
10、违反保安器材使用规定,私自随便转借和使用。
11、在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
12、法制观念淡薄,参与社会聚众闹事、嫖娼、赌博等,与治安工作人员的应有素质极不相称者。
13、思想不纯,见利忘义,监守自盗或以权谋私,严重损坏公司形象者。
14、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服从分配,不执行规章制度,并随意顶撞领导且屡教不改者。
根据错误情节轻重进行不同的处罚。
对于一些性质恶劣者,影响极坏者应辞退或开除;
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14篇 州医院护理人员奖惩制度
自治州医院护理人员奖惩制度
一、护理部为表彰优秀,弘扬先进,激励全体护士共同进步,对各级护理人员进行考核,评选出各类先进科室及个人,并进行精神及物质奖励,奖励方法如下:
(一)每年对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工作认真细致积极负责、能防范杜绝不良事件、工作中得到患者、同事一致好评的护士,评选院级“优秀护士”、及“先进工作者”。
(二)每年对护理管理工作中具有奉献开拓精神,经“德、能、勤、绩”方面总结考评,评选院级“优秀护士长”、 “优秀护士”、“护理先进工作者”。
(三)在全院护理人员进行“理论、操作考核和竞赛”中表现优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鼓励护理人员撰写护理论文集参加科研课题活动,每年对全院护理论文进行筛选后,评选“院级优秀护理论文”。
(五)对表现较为突出的优秀护理骨干、优秀护士选送省内、外进修、深造学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处理。
(一)因护理服务引起投诉和纠纷的护士,经核实后,上报医院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
(二)违反护理工作制度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并对患者造成一定伤害者,根据事件性质、责任、范围、程度、后果和初步处理情况,经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认定后,报告分管院领导,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三)有其它违章违纪行为的,参照医院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15篇 保安人员奖惩制度-范本
为加强保安队伍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提高保安人员的自身素质,充分调动保安人员工作积极性,做到奖优罚劣,利用奖罚制度规范保安人员的工作行为,现制定《保安人员奖惩制度》如下:
一、为鼓励保安人员立功受奖,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奖励:
1、因工作表现突出 ,收到客人锦旗,表扬信、为酒店赢得荣誉者;
2、在执勤中堵截被盗物资,使酒店及客人避免经济损失达千元以上者;
3、在执勤中抓获违法犯罪分子被公安机关收审,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者;
4、防止事故发生和忠于职守,制止治安案件发生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奖励;
5、维护公司声誉、利益免受重大损失者;
6、对保安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富有成效者;
7、有其它功绩者。
二、按照行为规范的要求,对违反规定的保安人员,为达到以惩为戒的目的,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20元。并对违反以下规定两次的,除罚款以外,给予警告一次。
1、迟到早退在半个小时以内的。
2、对保安人员仪表形象的要求(如发蓄、蓄须,染发等)执勤时佩戴饰品(如戒指、项链等);
3、执勤时不着保安服装或着装不整(包括服装不清洁);
4、执勤时看书报等刊物,收听录音机及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
5、私自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或将电话借与他人使用;
6、执勤时私自待客或容留非执勤人员;
7、不服从领导安排,不按时换岗,违反工作规定;
8、工作态度不认真、散慢,执勤中相互打闹;
9、违反行内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较轻的。
三、对违反行为规范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30—50元,并给予警告一次。
1、 擅自脱岗、串岗、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 上岗前饮用含有酒精类饮品;
3、 因工作失职,客人提出意见或不满的;
4、 未经允许,私自与他人串班或离开岗位者;
5、 不按时参加集体会议或集体活动者;
6、 违反行为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较重的。
四、对严重违反行为规范的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规定予以辞退。
1、 一个月内受到两次警告处罚者;
2、 执勤时睡觉及擅自脱岗造成严重后果者;
3、 工作时间饮酒或饮用含有酒精类饮品者;
4、 私自动用客户物品或车辆的,对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
5、 执勤时谈情说爱者;
6、 不服从管理,自行其事,顶撞辱骂领导者;
7、 利用职权私自收受客人钱、物者;
8、 以酒店名义从事职责以外的活动,给企业经济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
9、 执勤时与宾客发生严重冲突、斗殴,给酒店造成不良影响者;
10、 执勤时聚众饮酒、斗殴,给酒店造成严重影响者;
11、 私自旷工两天以上者;
12、 违反行为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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