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及奖惩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工作绩效评估:衡量员工的工作成果,包括完成任务的质量、效率和创新程度。
2. 行为规范检查:确保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如考勤、着装、行为准则等。
3. 团队协作评估:考察员工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4. 培训与发展考核:关注员工的学习进步和职业发展。
5. 奖励机制:设立各类奖项,如优秀员工、最佳团队等,以表彰杰出表现。
6. 惩罚措施:针对违规行为,制定相应的处罚规定,如警告、记过、降职等。
检查及奖惩制度的内容应清晰、公正,并具有可操作性:
1. 绩效评估标准需明确,量化指标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确保公平性。
2. 行为规范应具体,如迟到早退的定义、着装要求等,让员工清楚知道何为合规行为。
3. 团队协作评估应关注实际工作中的合作情况,而非表面的和谐。
4. 培训与发展考核应结合个人职业规划,鼓励员工持续提升。
5. 奖励机制要激励人心,奖励不仅限于物质,也包括精神鼓励和职业机会。
6. 惩罚措施要适度,旨在纠正行为而非惩罚个人,同时提供改正错误的机会。
执行检查及奖惩制度时,需遵循以下规范:
1. 公开透明:所有规则、评估结果和奖惩决定应向全体员工公示,确保公正性。
2. 定期评估:定期进行绩效和行为检查,保持制度的活力和有效性。
3. 反馈机制:允许员工对评估结果提出异议,保证沟通渠道畅通。
4. 动态调整:根据企业发展和员工需求,适时调整制度内容。
5. 公平执行:不论职位高低,所有人都应受制度约束,避免特权现象。
检查及奖惩制度对企业管理至关重要:
1. 提升效率:明确的绩效评估和奖惩机制能激发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2. 维护秩序:行为规范和惩罚措施保障了企业内部的正常运行,防止混乱。
3. 塑造文化:通过奖励和惩罚,企业可以塑造和传播其核心价值观。
4. 促进成长:通过培训与发展考核,员工有机会自我提升,企业发展得以持续。
5. 保持竞争力:一个良好运作的检查及奖惩制度有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第1篇 职业危害检查及奖惩制度
(一)、检查人员及时间
1.矿领导牵头组织,职业安全健康领导小组成员参加,每季进行检查一次。
2.职业安全健康专(兼)职管理人员每月检查一次。
3.专业科室、区队负责人,对本专业、区队作业范围每周检查一次。
(二)、检查内容
1.各职能部门,生产区队执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情况。
2.基层区对现场检查:基层区队的总体职业安全健康状况,现场警示标识,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运行情况,工人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工人操作规章执行情况,工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职业安全健康制度执行情况。
(三)、严格考核处罚
1.作业场所的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涉及到每一位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安全和千家万户的幸福,范围广、法规政策性强。因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山东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察办法》和其他法规要求,各部门要在抓好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责任制落实,加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治理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抓好自查自纠工作。
2.自查自纠的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山东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察办法》规定和有关职业健康的标准,对自查自纠的资料,特别是各种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评价要归档管理。
3.各相关部门每季首月5日前把自查自纠的结果和有关数据以书面形式上报职业健康管理办公室。不按时上报自查自纠结果,罚部门负责人及责任人100元,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超过控制标准不及时上报控制计划和方案,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部门责任人罚款300元,并按矿其他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矿每季度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对全矿作业场所的职业安全健康进行专项检查。对各部门的组织机构、制度的建立、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治理、劳动保护的管理、职业安全健康档案和职工健康监护档案等内容进行检查,检查的结果纳入部门考核。对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力、工作不到位,将给予部门负责人及责任人200元的罚款。
5.对职业危害因素涉及和危害因素超过国家控制标准的部门要建立个体劳保发放台帐,同时申报领用计划,并督促职工自觉使用个体防护用品,提高职业危害的防治水平。
第2篇 喷煤车间职业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冶金车间职业卫生管理规程》等法规,提高喷煤车间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查层次及时间
2、车间每月组织一次职业危害检查。
3、安全科要每周进行一次职业危害检查。
4、车间及班组要对本车间及班组作业范围内经常性进行检查。
二、主要检查内容包括:
1、检查车间是否有人负责本车间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检查车间是否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检查车间是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检查车间是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及各种职业危害体检台帐。
5、检查车间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台帐。
6、检查车间是否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7、检查车间是否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8、检查车间职业卫生情况。
9、检查车间是否把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车间和个人。
10、检查车间对职业病防护设施是否与主体设备同时运行、同时检修、同时维护。
三、落实隐患整改情况
四、惩处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处2000—10000元罚款。
1、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没有台账及公布的。
2、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或未对劳动者职业病防护采取指导措施的。
3、未按规定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护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
4、未按规定及时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
5、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
6、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
7、未按规定安排职业病人进行体检诊治的和未登记职业病体检台帐的。
8、未按规定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的。
9、将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车间和个人的。
10、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的。
五、奖励
1、每季度评为先进车间的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
2、被评为年度职业卫生先进的车间和个人给予1000-3000元的奖励。
3、职工作业环境有害因素浓(强)度有明显改善的车间给予5000元的奖励。
4、职业病发病趋势有所控制,职业病发病工龄及职业病死亡年龄明显延长的车间给予奖励。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第3篇 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及奖惩制度
一、监督检查
1、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是安全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必须纳入日常管理和安全监督检查过程中。
2、由项目经理负责,职业卫生领导小组参加,每季进行一次。
3、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每月一次。
4、工程劳务队负责人,对本项目范围内,每周检查一次。
5、每次安全健康大检查、动态检查和巡回检查之前,都要按照规章制度、有关标准的规定,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检查内容要包括:
⑴各管理人员和劳务工人执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卫生安全责任制情况。
⑵现场总体卫生状况。
⑶现场警示标识、防护设施运行情况。
⑷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情况;
⑸劳务工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⑹劳务工人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⑺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环境治理情况。
⑻检查中发现现场有威胁员工生命健康的作业环境、设施,应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二、奖惩制度
项目经理、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对有关单位、劳务工人违反职业卫生管理有关规定,按照职业卫生奖惩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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