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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内部制度汇编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财务内部制度

有哪些内容

财务内部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1. 财务政策与流程:定义会计核算、资金管理、预算编制和审批、成本控制等核心财务活动的规则和步骤。

2. 内部控制体系:设立审计机制,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防止欺诈和错误发生。

3. 风险管理:识别和评估潜在的财务风险,并制定应对策略。

4. 财务报告与披露:规定定期财务报告的格式、内容和时间,保证对外披露信息的透明度。

5. 资源分配:指导如何根据企业战略目标分配财务资源。

6. 员工职责与权限:明确财务部门员工的职责范围和审批权限。

重要性和意义

财务内部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对企业运营至关重要,它:

1. 保障合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降低法律风险。

2. 提高效率:标准化流程减少错误,提升工作效率。

3. 促进决策:提供准确、及时的财务信息,支持管理层做出明智决策。

4. 保护资产:内部控制防止资产流失,保障企业资产安全。

5. 塑造信誉:透明的财务报告增强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的信任。

注意事项

1. 制度应与时俱进:随着业务发展和市场变化,适时修订更新财务制度。

2. 实施与监督:制度制定后需严格执行,同时设立监督机制确保落实。

3. 培训与沟通:确保全体员工理解并遵守制度,定期培训,加强内部沟通。

4. 平衡灵活性与约束力:制度既要具有指导性,也要能适应特殊情况,保持适度弹性。

5. 持续改进:通过反馈和评估,不断优化和完善财务内部制度,提高其有效性和适用性。

请注意,财务内部制度的成功在于其实施,而非仅仅停留在纸面上。因此,必须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清晰的责任人,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财务内部制度范文

第1篇 财务内部管理制度范文

公司的财务是一个企业中较为重要的工作,所以对于财务会计工作都要有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以下为公司的财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范本,请参考。

一、财务部职责范围财务科在公司股东会和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认真管好用好各项资金,使企业资金能够合理利用。

1、负责编制公司的财务收支计划,并组织制定完成收支计划的有关措施,及时向总经理提供资金信息。

2、负责核算和监督固定资金、流动资金、企业留利部分的发展生产资金、福利资金等的使用,对发生超支和不合理的财务开支有权拒绝支出。

3、认真组织财产清理工作,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4、及时交纳税金和其他应交的款项。

5、准确编制财务报表并提供财务情况分析。

6、负责财务会计档案工作。

7、做好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主管会计岗位责任

1、执行公司股东会和总经理的决议,当好领导参谋,抓好财务管理,制定财务管理各项措施。

2、对各项财务工作要定期布置、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不断改进财会工作。

3、根据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等计划,按年、季、月编制财务成本计划,并组织实施。

4、按月、季、年分析财务成本计划完成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找出问题,及时解决,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5、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资金回笼工作,严格按照工程的预算数量金额,审批材料费用等项的报销工作。6、负责完成各项上缴款项任务,不得挤占、挪用拖欠、截留金额。

7、参与经营决策和管理,充分利用会计资料,预测经济前景,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8、及时向董事会和总经理汇报财务收支及盈亏情况,及时准确的报送财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三、出纳员岗位责任制

1、现金管理规定,不得超限额保存现金。

2、认真控制现金开支范围,严禁违章支付现金。

3、严格审查单据,不合格的单据发票拒付现金。

4、严格遵守税务规定,非税务发票不预支现金。

5、保护好现金及帐薄、发票,不得遗失毁损。

6、做好日清月结,月底结帐,现金、银行存款与现金帐、银行帐要一致,并且当面出示现金及条据等会计及其相关人员过目核实。

7、负责公司员工工资的编制及发放工作。

8、负责保管好公司购买的各种证卷,财务印鉴。

资金管理制度为了加强企业内部资金管理的工作,规范企业内部资金使用特制订本制度。

一、现金管理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及《现金管理条理》有关规定,坚持原则,维护财经制度。

二、企业现金的收入、支出以及保管应由出纳人员负责办理。现金出纳人员要严格审核各类收付款凭证,凡不符合开支标准,手续不完备,不符合现金管理制度违反国家政策和财经纪律的应拒绝付款。

三、现金使用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

2、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及国家规定时个人的其他支出。

3、个人物资支出的价款。

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四、库存现金余额不能超过1000元,办公室不存过夜现金。

五、工程款应由财务人员或工程人员前往办理,每笔款项应先入财务科。经批准后才可支用。其他人员用公司收据前往收款,应打借用条据。

六、本公司资金使用采取两位股东共同签字审批手续,无论借支及报销。因情况特殊,如一位股东当时不在家,应按照先办事后补办手续的原则,总经理5000元以下,副总经理3000元以下,进行限额使用。特殊事务的处理应全体股东共同签字负责。

第2篇 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合理的开销能够减少财务的开支,降低成本,增加收入,下面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整理了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范本,请阅读下文,仅供各位参阅。

一、财务机构及财务人员职责

(一)根据《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其他部门和人员应当积极配合财务部门、会计人员开展工作。在财务会计活动中做到:

1、严格遵守国家及上级的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财会部门。

3、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

4、严格执行财务计划或预算。

5、确保本部门所经管的财产物资安全、完整。

6、接受财务部门在财会工作上的指导和监督。

(三)财会部门内部应当建立牵制、互控制度。会计事项的处理不能由一人办理全过程,必须由二人及以上人员处理。具体内容包括:

1、出纳工作由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员以外的人员代收现金时,必须由财务主管人员指定。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的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有价证券帐目的登记,不得编制记帐凭证、不得兼管总帐、电算系统维护员、管理员、不得从事除银行存款日记帐、现金日记帐以外的明细帐登记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工作。

3、出纳人员、制证人员、稽核人员、审批人员、记帐人员不能由一人兼任。

4、会计人员不得兼任财产物资的采购、保管等工作。

(四)财会部门内部应当建立稽核、互控制度、设置稽核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稽核人员。稽核人员应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l、审核经济业务事项和财务收支是否符合国家及上级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财务收支是否在财务计划或预算之内。

2、审核会计凭证、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完备。

3、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是否与财务会计帐簿记录相符。

4、稽核人员应由财会主管人员提名,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在财会岗位责任制中予以明确。

(五)财会主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具有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

2、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单位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3、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4、熟悉会计工作各个岗位的技术操作规程和核算方法。

5、身体状况能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财务主管人员的任免,必须报经上级人事、财会部门批准。

(六)会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中专以上财会学历和必要的专业知识,具备会计从业资格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3、已聘任(用)技术职务的会计人员掌握计算机能力应达到铁路初级标准。

4、坚持原则、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七)任(聘)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领导班子成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财会主管人员。财会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财会部门中任职。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财会部门中任职。

(八)财会主管人员、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离职,必

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办理调转手续之前,全部移交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离职。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代办移交。

二、会计处理程序

(一)采用记帐凭证核算形式,并按以下流程进行会计处理:

经办人员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后,应当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及时送交财会部门----会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收款、付款、转帐凭证----稽核人员审核----财务主管审核----出纳人员根据收款、付款凭证办理收付业务,登记库存现金日记帐----帐务人员根据记帐凭证登记明细分类帐、总帐,期末,将总帐与库存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和各明细分类帐的余额核对相符----根据帐簿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二)业务经办人员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国家统—会计制度和《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

1、内容是否填写齐全并符合规定,与经济业务内容是否相符。

2、接收单位是否为正确。

3、收据、发票种类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在有效期内,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

4、裁剪发票的裁剪金额是否与小写金额相符。限额发票的填写余额是否超过最高限额。

5、发票是否有税务局统一监制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是否有行政事业收费专用章;从外单位取得收据、发票是否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6、收据、发票金额有否涂改、是否与发生的经济业务金额相符。

7、购买图书、药品及其他实物时,发票中无明细项目的,是否附有与发票总金额相符且加盖了对方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明细表。

经办人应及时将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送交会计机构。

(三)制证人员应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以及财务收支计划或预算、合同等,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

制证(报销)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并向财会主管人员报告;财会主管人员应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重大的不真实、不合法的经济业务事项,财会主管人员还应当向上级财会主管部门报告。

制证(报销)人员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三、货币资金的管理

(一)货币资金必须集中由财会部门统—管理,所有货

币资金收文都必须纳入财会部门统—核算。其他任何部门未经财会部门授权或委托,不得擅自办理收付业务和开具各种收款凭据和发票,不得设立“小金库”。

(二)银行帐户的开立,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帐户管理办法》以及上级财会主管部门关于银行帐户管理的规定。未经上级财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开设银行帐户,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出租借银行帐户。

(三)会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票据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货币收付业务的管理和核算。

(四)从银行提取现金。必须如实写明用途、不得超限额提取备用金。财务部门必须配备带有报警装置的防抢劫安全箱(包)、取送现金时必须使用。到银行存取款时,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派员护送或专车接送规定。即:一万元及以下的现金取送必须两人同行,一万元及以上的现金取送必须派专车接送,十万元及以上的现金取送必须专车接送并派保卫人员护送。

(五)交款人向财务交纳现金,必须填制现金缴款单,注明缴款事由。会计人员必须根据现金缴款单开具收款收据。出纳人员根据收款收据清点现金入库;收妥现金入库后,应在收款收据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的空白处加盖“收讫”戳记。

财会主管人员根据出纳入员签章并加盖“收讫”戳记的收款收据,在收款收据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并签章。

制证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收款收据的记帐联和现金缴款单及其他有关资料及时编制现金收款凭证并签章。

(六)工资、奖金应委托金融机构代发、必须由金融机构出具加盖银行结算章的代发清单,作为支付工资奖金的付款凭证的附件。

(七)各部门应将领取的工资奖金及时发放到个人,于次月底前将签收单上交到财会部门,到时不交或迟交的要对经办人进行考核,上交财会部门的签收单不得使用复印件或复写件。

(八)银行对帐单必须由开户银行提供并加盖开户银行结算章,不得以复印件代替。银行存款帐户余额必须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相符。如不一致、应查明原因:属于记帐错误的,应及时调整;属于未达帐项造成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九)财会主管人员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银行对帐单进行抽查,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抽查结果记入《库存现金抽查簿》、《银行存款抽查簿》。

四、存货管理

(一)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耗用或销售而储存的各种有形资产,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低值耗品、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和商品等。

(二)物资采购业务一律由部门归口办理。生产材料、工具由材料室采购、收发、登记,办公用品、除生产工具以外的生产、生活低值易耗品由总务采购、收发、登记。并实行分级、分权管理。材料物资的采购、验收、保管、核算、批准人员必须相互分开.不得由一人兼任。材料物资采购必须贯彻“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采购人员对采购材料物资的价格、质量、数量、交货期及使用安全全过程负责。

材料物资采购过程中所产生的回扣必须及时上交单位财部门入帐。

(三)物资采购业务按以下流程办理:

编制采购计划——主任审核批准——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供货---物资验收---货款结算。

(四)物资储备实行定量、定额管理,根据情况适时调整库存结构,及时修改储备定量、定额、达到合理储备,有效利用资金。

(五)按计划采购:各部门应根据生产计划和消耗定额确定物资需用量,编制计划上报,采购计划经财会、技术等有关部门审核后报主主任批准。

(六)选定供应商。应建立选定供应商的集体决策机制或招标制度,坚持比质比价采购原则。对属于路局规定的招标采购范围和达到批量标准的物资,必须实行招标采购。对不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物资采购,应组成有关生产、技术、物资、财会等部门人员参与的决策集体,对供应商的选择进行决策。对专用物资,必须到铁道部规定的定点生产厂家采购,不得采购、使用非定点厂产品。

(七)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应由主任、财会及其他部门会同签订。会签部门应检查合同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法》和路局有关合同管理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是否有授权批准人签字所购物资品种、数量、规格、金额是否与订购单相符;是否符合路局规定的采购权限;供货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规定。

(八)供货:物资采购人员应督促供应商按照合同或协议要求及时供货。

(九)验收:采购物资到达后,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验收员或有关人员对所购物资进行验收。一切物资未经验收合格不得入库,不得进帐,不得使用。验收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对物资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和检测,并对检验结果承担责任。验收完毕,验收入员应根据检验结果出具验收记录,验收人员、交料人在验收记录上签章。管库员接收材料物资,应根据验收记录和实际收到数量填写收料单,收料人、交料人。

(十)货款结算。购货发票或帐单到达后,采购部门应审核签字。并交财会部门办理付款。会计人员办理付款前、必须审核以下内容:

1、审核物资采购是否按照经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合同或协议进行。

2、审核购物发票是否真实、合法、完整。

3、审核入库物资收料凭证,检查是否有采购员、交料人、验收人、收料人的签章,内容填制是否完整,并与采购计划、合同或协议及原始凭证相核对。

会计人员对不符合规定的物资采购业务、不得办理采购结算,并报告财会主管。财会主管对严重违反规定采购物资的,应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十一)库存物资管理:

1、一切材料物资的收、发、保管和实物核算,必须由管库员及时统一办理。管库人员应对材料的质量的数量的完整性负责。

2、管库员应经常检查和循环盘点库存材料,每月不得少于物资管理办法规定的自点率(不得低于15%)。但对贵重物品和生活资料,应每月清点一次,以保证帐、物相符。管库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性。如遇工作变动。必须对其保管的材料物资进行清点、不得离职。

3、库管员、财务部门应每季不少于一次联合对库存物资进行抽查核对,并做好抽查记录。

4、仓库管理除按一般物资核算,还要针对各使用部门或人员人登记工具领用本或低值易耗品领用本。

第13条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做到:

在用低值易耗品必须建立台帐,制定目录、进行实物管理,其领用、退回、调拨、修理与报废等动态严格办理手续,按规定程序进行登记。纳入管理的低值易耗品上应统一编号,一物一号,以便确认。

1、在用低值易耗品应责成专人负责管理。班组和个人使用的物品,应指定专人或使用人负保管责任。未经同意,他人不得动用;其他部门或个人要借用时,应办理借用手续。

2、物品交接、必须由双方在交接凭证上签章。

3、物品保管人离职时、必须将所保管的物品进行清点,帐、卡、物核对相符,办理交接手续,否则,不得离职。

第14条低值易耗品的报废注销时应做到:

1、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报废,应组成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并编制物品注销记录,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注销,注销补充要重新办理备品用料手续,登记管理手册。

2、对于丢失、损坏和其他原因短少的物品,应分析原因和责任,按列销批准权限规定办理。属于个人责任的,由过失人赔偿,赔偿金额按使用年限折算。

3、报废的物品应有标记。及时处理,防止重复注销。

4、报废物品必须记入总务帐目及领用部门的。

第15条存货清查:由主任组织清查小组,每年对各种物资至少进行一次清查盘点。清查方法:应先清点实物,同时填列物资盘点清单,并与帐面数核对,发现浮多、短少的应填制物资清点记录;自然减量的应填制自然减量计算表;毁损报废的应进行技术鉴定,填制材质鉴定书。

物资清查应根据实物的性质认真进行计数、检斤过称或丈量,逐项在规定表格上加以记录,不允许以借条报数。在进行帐物核对时,首先应将尚未登帐的收、发凭证在明细帐上登记齐全,并结算出正确的库存量。使实物存量和帐记存量处于同—时日。

五、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新建、扩建、改建、购置:

1、加强固定资产购建的计划管理,凡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论何种资金来源,都应纳入计划管理,没有路局或授权单位计划,不得进行购建。对部、局下达的投资计划,应严格按指定的建设规模和批准的概算等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在项目间调整投资,不得冒名顶替、变更计划内容、严禁将投资挪作他用。

2、购建程序:

(1)建设项目的程序是:项目申请----可行性研究----审核批准立项---下达计划---设计并编制概预算---审批概预算---组织实施---验工计价---竣工决算---转产进固。

(2)购置项目的程序是:上报建议计划----审核批准下达计划----编制预算---审批预算----组织实施----验工计价----竣工决算----转产进固。

(3)每年根据生产、生活需要,编制固定资产购、建计划,报路局计划部门审批。

(4)根据上级批准下达的计划,编制预算,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预算经批准后,与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国家和上级部门规定购建的固定资产应实行招投标方式的,必须按规定进行招投标,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国家和上级部门规定购建固定资产可以不实行招投标方式的,各单位应当召开领导会议决定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并与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6)对固定资产的建造项目、根据工程进度组织验收,编制验工计价表,财会部门根据验工计价表支付工程进度款。预付工程和备料款应控制在合同价(或工程造价)的25%以内,工程开工后,工程进度预付款最多不能超过工程造价的95%,注意扣取质保金,除质保金,其余款项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时全部一次结清。

(7)固定资产购置或工程完工,应按合同、预算进行验收,验收合格。验收小组编制决算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8)固定资产购建完毕后,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组固手续。单位自行发包或自行施工、自行购建的项目,完工后,由业务部门填写组固单,交财务室建卡;局施工企业所承建的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双方签认后,由财务处向建设单位下转投资。尚未正式办理移交但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暂估入帐,并计提折旧,正式移交后,调整原暂估价值和已提折旧。

(9)财会部门根据计划、合同、发票、决算等凭据办理结算。

(二)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

1、指定专人保管固定资产,对造成非正常损失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外借、赠送、削价、报废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增减和使用等审批权限必须按《南昌铁路局<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试行)》(南铁财字[2000]55号)执行,在具体办理过程中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3、固定资产的增减动态和使用状态的变更,必须由各单位的技术、设备等管理部门根据有关动态变更文件或命令填制动态凭证,调整技术履历簿和档案,并及时通知财会部门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确保固定资产帐、卡、物相符。

4、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要结合业务部门的设备检查和秋季鉴定,对固定资产现状进行清点、核实,如有出入,应认真修改和调整固定资产卡片、设备技术档案(台帐、履历薄、图纸)。

5、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单位长应组织财会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和保管使用部门组成清查小组,按以下程序进行清查:

(1)清查小组清查盘点单位所有的固定资产,并登记造册。

(2)财会部门核对固定资产帐册和卡片,做到报表与总帐分类帐—致,总分类帐余额与明细分类帐余额之和一致、明细分类帐余额与固定资产卡片金额之和一致。

(3)财会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保管部门、使用部门核对固定资产台帐(履历簿)和卡片、保证相互一致。

(4)财会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保管部门、使用部门将各自的帐、卡与固定资产盘点湾单进行核对,核对后编制清查报告。

(5)清查盘点中发现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财固—9)单项原值在5万元以下(不含机械动力设备)的资产,由单位自行办理列帐手续;单项原值在5万元及以上的资产,由产权督理单位提出申请,经路局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路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批。

(6)每根据设备实际使用状况,上报设备大修、中修计划。

(三)固定资产报废:

1、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要结合业务部门的设备检查和秋季鉴定,对固定资产现状进行清点、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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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学校财务内部牵制制度(4)

学校财务内部牵制制度(四)

一、财务人员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执行一切财会制度,掌握行政事业的有关财会方针、政策和法规,对学校的收支加强管理,合理使用各项教育资金。

二、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审批人及验收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三、学校领导对会计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财会工作进行检查,每月一次检查原始凭证。总务主任对校长的审批持有否决权。财务工作人员对总务主任的审批持有否决权。

四、财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等工作。

五、支票与印签分别由专人保管,存放在安全地点。

六、财会人员调动必须做好交接工作,应有监交人在场监督交接工作。做好交接记录。

第4篇 某电厂财务内部牵制制度

一、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二、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支付,由制证人员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制证,审核人员审核,专人加盖印签章,出纳人员根据手续完备的凭证付款,记账人员记账。

三、印章分开保管,银行结算专用章和现金收付章由出纳人员保管,印鉴名章由专人保管。印鉴保管人不得动用本人管理以外的印鉴,无关人员不得动用印鉴。

四、银行存款调节表由出纳以外财务人员按月编制并负责,按月存档保存,针对存在问题的未达帐应查明原因,如发现问题,及时向财务负责人反映并及时做出处理。

五、由出纳以外人员定期对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进行清查、对账,保证账、钱一致。

六、发放工资时,工资核算人员编制工资单,工资核算人员向银行提供打卡人员工资单软盘,出纳人员向银行提取现金和发放工资,记账人员记账。

七、档案由专人保管并负责,查账应通过档案保管人员,内部人员查阅后应及时归档,外部人员查帐应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后应及时归档并做记录。

八、会计人员应定期换岗,换岗应办理交接手续,财务负责人签章并保存交接记录。

第5篇 县学校财务内部审计监督制度

某县学校财务内部审计监督制度

1、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学校财务报告要接受定期审计。年度预算和各项收支计划是否按财务制度进行编制,各项收入和支出是否按预算进行。财务报告编制是否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财务报告是否真实可靠,财务分析的各项指标是否真实、准确。

2、学校校长在调任、转任、轮换、退休、辞职、辞退和因机构裁撤、合并而离任,离任前要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3、学校的基建、大型维修、大宗设备购置等支出情况要接受专项审计。学校的基建、大型维修、购置大宗物品是否符合规定。各类固定资产是否按《学校固定资产登记制度》进行管理,有无资产流失现象。

4、自治区、地区专项经费执行情况要接受专项审计。各项专款是否做到了专款专用、专项核算,有无挤占、挪用、截留等问题。

5、自觉接受上级审计部门的领导,主动汇报工作。注意协调校内各职能部门的关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

6、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严格依法审计。

7、保持职业谨慎,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8、严格遵守廉政勤政规定和审计工作纪律,保守工作机密。

9、忠于职守,敢于负责,不隐瞒查出的被审计人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

10、努力学习,勤于思考,根据审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

第6篇 公司财务内部制度

每一个公司,对于内部的财务管理都会对于会计人员,出纳人员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管理制度。以下提供的公司财务内部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一、会计岗位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财务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进行计账、算账、报账,规定,严格财经纪律,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晰。

2、 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财务计划;编制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有关说明,每月10日前向公司领导及时、真实、准确地报送会计报表,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并按季度进行财务分析。

3、 责会计核算,特别对应收、应付等往来账要及时清算和催收;定期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等财产物品进行盘点,做到账帐相符,账实相符,发现不符,必须查明情况及时汇报。

4、 负责公司的资产管理和各项财产的登记、核对、抽查与调拨,按规定计算折旧费用,确保资产的资金来源。

5、 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本、会计报表等档案资料。

6、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 出纳岗位职责

1、 负责现金及银行转账票据的收付,不得积压,按时将现金送存银行。

2、 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按规定限额执行,不得挪用、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坐支营业款。

3、 根据会计人员签章的收、付款凭证,按款项的审核批准制度办理收付。

4、 开据支票,办理汇款时要按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办妥有关手续,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

5、 填制有关收入、支出的会计凭证、登记银行存款、现金出纳日记账,保证账款相符。

6、 负责保管未签发的支票,支票本及已签发的支票存根联。

7、 负责职工每月工资、奖金以及各种福利待遇的审核和发放。

8、 结合公司的业务实际情况,每月汇总收付款凭证并将凭证交会计登记明细账。

9、 每月10日前,将上月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10、 每月底将银行存款余额、营业收入及本月、本年累计额报告总经理及法人代表。

11、 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密码不得泄露及外传。

12、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固定资产的管理规定

1、 公司的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家具、电器、其他设备等,其财务管理和计提折旧,由财务室负责。

2、 每年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做到实物和账表记录相符,核算资料准确。对固定资产遗失、损坏的,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做出适当处理。

3、 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有经批准的购置计划;购置时,经领导批准,可借用限额支票在计划范围内使用。

4、 购置的固定资产报销时按财务制度审批程序进行。

四、 印章使用的管理

1、 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等。公章由行政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由财务室专人负责保管。

2、 保管人员必须坚守职责,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印章带出办公室,不得私用,不得委托他人代管。

3、 保持印章使用的严肃性。各类印章只限使用在正式公文、函件上,严禁在空白介绍信上盖章。印章使用必须做到用章登记。

五、 公司员工差旅费的规定

1、 职工因公出差,按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一律乘座火车,可购硬卧车票。如因特殊情况需乘飞机者,必须报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座,否则不予报销。若需乘船可购四等舱船票。

2、 在途补助。乘座火车和轮船每人每天按20元补贴,乘座长途汽车6小时及以上的,可按在途标准补贴20元。

3、 员工每人每天按80元标准住宿,出差住宿按天数计算;副总经理以上实报实销,所住宾馆不得超过三星级。

4、 住勤伙食补贴,每人每天20元标准。

5、 市内交通补贴,每人每天10元标准。

6、 公差人员报销差旅费,必须在回公司五天内办理报销手续、缴还预借差旅费,否则作为挪用公款处理。

六、 物资采购规定

1、 各部门根据每年物资的消耗率、损耗率进行预测,于每年十二月中旬编制采购计划和预算,报财务室审核。

2、 计划外采购或临时增加的项目,也要制定计划或报财务室审核。

3、 财务室对各部门采购计划和预算进行审核,经审核的计划交行政部门监督实施。

4、 采购价值在500元以上的物品要有2人以上共同办理;大宗用品或长期需用的物资,必须向3家以上供应商摸底询价,并签定供货协议。

5、 计划外和临时少量急需品,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

6、 采购人员采购物资付款,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使用转账支票或委托银行付款;价值在500元以下的,可以支付现金。

7、 转账支票结账一般由出纳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准确数字或单据填制转账支票。若由采购人领空白转账支票与对方结账的,转账支票必须限额。

8、 物资采购价值超过500元,卖方要求付现金的,必须由财务室审查,经批准后,方可付款。

七、 公文及合同的管理规定

1、 以公司名义向外发送的正式文件需经部门经理审阅,总经理签发。

2、 以公司名义对内、对外签定的合同,统一由财务室负责办理,并在办理完毕后将原件分类存档,以便随时备查。

八、 财务审批、报销规定

1、 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事先拟订支出计划,报总经理同意后,再由经办人按规定办理借支或报销手续。

2、 公司员工报销,需下列审批程序:经办人—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签字—出纳付款。

3、 上述开支的必须支出,如果总经理不在,需经电话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予以支出,待总经理回到公司后再予补签。

4、 员工个人因私借款一律不予批准。

第7篇 财务内部稽核制度范例

一、会计凭证的审核

1、根据自制和外来原始凭证,由各会计核算员审核后,编制收付款会计凭证,凭证编制好后,交财务监察员审核,财务主管不定期地审核收付款凭证,经财务主管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登账。

2、次月初,各会计核算员将编制好的转账凭证,经监察员审核后,交成本核算员统一编号,经财务主管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登账。

3、月底最后一天,出纳员根据现金日记账的最后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

二、会计账簿的审核制度

1、根据科目流转额,财务主管检查每月借贷发生额,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2、每季度末将明细账打印一次,各会计核算员根据自己的业务范围,清理债权债务。

3、各往来单位的债权债务,每季度清算,如不能及时清回,向财务主管汇报。

4、财务主管每季度将所有会计帐簿审核一次,查出问题,及时纠正。

三、会计报表的审核制度

1、会计报表由明细帐在微机中直接账转表,其账转表的参数由成本核算员编制、修订。

2、会计报表均由成本核算员编制、打印后,交财务主管审核,经审核无误后上报分局。

四、银行存款、现金的审核制度

1、支票印鉴由两人保管,财务监察员保管支票公章,财务主管保管段长私章,每日工作完后分别锁入各自的办公抽屉。

2、银行支票以及其他托收、承付、票汇等空白凭证及备用金,由出纳员负责保管,每日工作完毕后,由出纳员全部锁入保险柜内,::并配给出纳员大保险柜壹个。

3、财务科长及工资核算员每月不定期检查两次库存现金,并作好记录。4、出纳员每月做到现金日清月结,月底最后一天,应将现金关账,现金日记账余额与实际库存余额核对相符。

5、每月经济业务终了,次月3日前,出纳员要编制银行调节表,并交财务主管审核后,送交资调分中心。

五、其他会计资料(如文件、补充资料、台账)统一由财务主管审核或财务主管指定专人审核

第8篇 餐饮财务内部牵制制度

餐饮业会计实务:餐饮业内部牵制牵制度

(一)凡是公司的财务收支、采购、生产、销售、投资等各种活动,其管理部门之间都要相互约束、相互监督。凡是涉及款项、财物的收付、保管、结算、登记工作的各岗位,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办理。

(二)对公司内部机构、岗位及其职责和权限进行合理设置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确保不同部门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监督。

(三)制定的内部牵制制度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实际情况。

(四)能够明确各项经济业务的牵制手续和牵制责任人,并能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十七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各股东按《公司法》规定行使监督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对经营者行使监督权。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总个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总监由董事会任命,对公司财务行使监督权。

第四十八条 公司财务根据各项经营指标对各实体主要负责人考核、监督。

第四十九条 资金管理的内部牵制规定:

(一)货币资金的支出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财务经理、经办人签章后方能办理。收付程序要首先经稽核人员审核无误后,才能由出纳员办理收付款,非全额报销凭证,应由稽核人员注明大写人民币实报金额。

(二)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支付业务,除现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外, 1000 元以上的款项支付,通过银行转账,不得支付现金。

(三)除财务部门外,其他任何部门无货币资金收付职权。

(四)严格审核付款原始凭证,有权拒绝办理一切不合法、不真实的收支业务。

(五)当天的收支业务,必须当天做完记账凭证并登记入账,做到日清。且各类付款凭证上必须加盖付讫章、稽核员章、出纳员章。

(六)非出纳人员代收款项,必须与出纳员办理交接登记手续。

(七) 10000 元以上的付款必须先做凭证,经审核员审核后方能付款。

(八)出纳员不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九)各吧台及财务人员使用发票必须办理有关手续。

(十)工资表、奖金表须经实体财务填制并上报公司人事部审核无误签章,由总经理签批后,方可发放。

第五十条 材料采购由三人以上共同办理,定价员做到货比三家,材料物美价廉,以最低价格,买到质优物品。付款员负责按约定价格付款。复核监督员负责检验材料质量,观察付款员付款金额是否正确。财务部不定期(每周至少两次)派询价员,到市场询价,询价结果交保管员及财务部门核对。

第五十一条 采购员采购的物品,交保管员验收,根据物品验证标准,对数量、质量、价格逐一核对,在验收单上签名。

第五十二条 各类物品(原材料、物品、商品)须有两套以上的账进行管理。其中保管员根据验收单、领料单收货发货,登记保管账,成本会计或记账会计根据验收单、领料单登记账本,两者定期核对。

第五十三条 使用人领用物品填写领料单,交部门负责人签字,保管员审核后,根据领料单发放物品,并当即填写单价、金额及合计金额大小写,并在保管处签字,领料人核实品种、数量后,在领料人处签字。领料单一式三联,要求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存根联及财务联留保管处,营业结束后,由保管将财务联送财务,存根联保管据此记账,领料人一联由领料人自行带回保管。

第五十四条 实体之间物品调拨,由需方填写调拨单,负责人、领料人、发料人签字必须俱全,第一联为领料方保管记账联,第二联为领料方财务记账联,第三联为发料方财务记账联,第四联为发料方保管记账联。

第五十五条 固定资产购置,由需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购置请求单,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后,交工程部办理。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取得正规发票,交财务部门办理入账手续,并填写固定资产卡片。使用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明确各自责任。

第五十六条 废品处置时,由保管填写废品交款单一式三联,各酒店质检员负责监称,验明品种数量后,双方签字,收购方持财务联及出门证到财务交款,出纳收款后加盖现金收讫章,返还出门证一联,保安见章后,方可放行。采购部每季度一次反馈废品市场价格,以便随时调整收购价。

第五十七条 主管会计负责登记总账,往来会计、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等登记明细账,出纳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月末由主管会计负责核对总账与明细账,并由主管会计监督出纳盘点现金。

第五十八条 账务人员外出结算,如遇客人要求优惠时,须填写优惠审批单,并报总经理批准,将审批单附在记账凭证上。

第五十九条 每个吧台设置收银员、核算员、商品员各一名,商品员核对账单上商品的数量、价格,并负责发出商品;核算员计算账单金额,并监督收银员收款;收银员负责收款,顾客签单时,核实签单人的签单权限。财务核算员负责每天对吧台收入进行复核。

第六十条 膳食部严格按收银员签章的账单制做菜品,保存账单的厨房联,不得有丢失现象,对菜品价格,菜名是否与实际相符认真检查,赠菜必须有相关人员签名。

第六十一条 吧台保存餐饮账单的收款联,作为计算当天收入的依据,并与厨房联核对,防下出现无账单出菜现象。

第六十一条 服务员对账单中商品、菜品变动情况进行监督,出现划、退必须有领班以上管理人员签字。点菜员对账单上菜品、商品划改进行监督,出现变动时签字证明。

第9篇 石油销售公司财务内部牵制制度

石油销售公司财务内部牵制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减少差错、防止舞弊,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和财产的完全完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和管理要求制定该内部牵制制度。

第二条内部牵制制度,是为了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确保会计记录的正确性和可靠性以及对经济活动进行综合的计划、控制和评价而制定的制度、组织、方法和手续的总称。

第三条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

凡是涉及货币资金、财产物资和财务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形成严密的内部牵制从而相互制约,以减少和杜绝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管理上舞弊和偷盗的可能性。

具体内容为:

(一)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与执行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

(二)执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与批准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

(三)执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与记录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

(四)保管某项资产的职务与记录该项资产的职务要分离。

(五)保管与记录某项资产的职务与账实核对的职务要分离。

第二章 内部岗位原则

第四条岗位分设原则:根据岗位职责制度,遵循账、钱、物独立分管原则,票章分离、账物分离、审批经办分离等基本原则,对各项会计业务处理均需设审核。

第五条定期轮岗原则:财务部定期轮岗制度,出纳实行最长每两年轮岗。轮岗的方式包括出纳和其他会计岗位的轮换。资金管理岗位最长不超过两年,其他岗位不超过三年轮岗一次。

第六条亲属回避原则: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财务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或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公司出纳。

第七条财务部应根据财务人员分工,结合内控要求,建立内部控制岗位职责。

第三章 财务内部牵制的具体内容

第八条日常业务处理时的内部牵制

1、日常业务处理依照会计制度要求进行会计核算,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一致。

2、会计人员进行日常的账务处理,财务主管进行复核,涉及现金、银行存款的还需出纳核对签字。

3、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经费负责人三个人签字方可报账。会计人员不得受理事实不清、手续不全、资料不齐的会计业务。若为发票,必须盖有开票单位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或单位公章。

4、外部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果遗失,应由当事人回原开票单位复印其发票存根联,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后,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确实无法取得原开票单位的发票存根联复印件的,应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说明,由同行人或知情人签字证明,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方可办理报销手续,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5、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会计账簿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也不得兼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

6、会计人员编制各种付款凭证或自制付款凭证如工资表、津贴表等,必须经另一名会计人员复核方能付款。

7、出纳员办理未经审核、复核的款项收付,由出纳负责。与出纳无关的业务错误,出纳员应协助纠正。

8、财务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财务规章制度,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机制中有序地工作。

第九条货币资金的内部牵制

1、出纳人员负责货币资金的收付,不得办理未经审核、复核的款项收付业务。

2、会计不得经手现金的保管、收付及银行存款的收付工作。

3、未经领导批准出纳人员不得替任何部门或个人在金库内保管现金或有价证券。

4、对库存现金应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实相符。

5、遵守现金定期清查制度,每月由出纳对现金进行盘点,编制现金日报表与现金日记账相互核对。如发现账实不符,要立即查明原因,划清责任进行处理。

6、建立库存现金的抽查盘点制度,定期进行抽查,超过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要及时存入银行。

7、领用备用金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出差人员应及时报账,如无必要继续使用者,应及时收回销账。

8、财务主管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条票据管理及使用的内部牵制

1、建立票据管理制度,明确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票据使用人不得兼任票据保管员。

2、妥善保管空白支票、汇票、本票,并设置备查登记簿,登记其购入、使用和注销情况,不得在未填明:日期、收款单位、账号、用途的空白支票上加盖银行印鉴。

3、公司各部门使用票据须从公司财务部领取,并按照规定加盖财务专用章才能有效。收款票据须由开票人与收款人签名,收费票据作废联须加盖作废戳记与本票据其他票联一同到财务部缴销。

4、有关票据的业务由会计人员制单,记账凭证上要注明票据号。

5、作废支票由出纳员交主管会计审核后进行备查登记,归档保管。

第十一条签章印鉴使用的内部牵制

1、出纳业务专用章、法人代表财务专用章、财务业务专用章,分别由出纳员、复核人员、审核人员或指定人员使用和保管。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业务印鉴。

2、各种印鉴(章)、空白凭证在上班时须妥善保管,下班时锁入保险柜。

3、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种印章、密码不得由一人保管,要实行两章分离,支票与密码分离。

4、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种印章、密码不得由一人保管,要实行两章分离,支票与密码分离。

5、收入的取得必须由会计开出的收据,出纳员收款后盖章,做到收据与印章分离。

6、实行银行印签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进行保管和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账户印签。

7、财务印鉴主要在办理银行结算时使用,其他业务使用财务印鉴必须报经财务部负责人同意。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的内部牵制

1、公司采购固定资产,须以书面形式向上级申请,批准后由专人进行购买。

2、采购行政办公用品由综合办公室负责,采购应根据采购申请进行,购入后应由第二人进行验收,检查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并将验收清单分送综合办公室和财务部门。

3、各部门所购的固定资产应报财务部备案,实际验收后财务部根据固定资产部门的手续入账。

4、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进行管理

,财务部门每年进行一次盘存,做到账、卡、实相符。

5、行政办公用品日常领用,要分别注明领用数量及部门,每月月底进行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第十三条应收账款管理的内部牵制

1、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预防呆账,减少坏账,保全各部门的经营成果,对应收账款每月月末清理一次,并对借款单位或个人及时催报。

2、财务部门按规定对应收账款及时清理、收回和结清。

第十四条会计档案管理的内部牵制

1、会计人员应及时整理、装订各类凭证、账簿、会计报表等资料,并检查有无缺损,然后交档案室保管。

2、未经保管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查阅会计档案;如需查阅已归档的会计资料,必须由两人以上同时进行,并确保会计资料的完整性。

3、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需详细登记。

第十五条网上银行管理:网上银行的制单由出纳提出申请,实行三级授权复核管理。各管理人员应严格保密银行交易密码。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权、修改权归属财务部资产。

第10篇 房地产股份公司财务内部牵制制度

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内部牵制制度

为了加强对会计工作的有效监督和控制,维护财务纪律,防止舞弊行为和工作差错的产生,保证公司资产和权益的安全、完整,提高会计核算工作质量,加强会计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控股子公司。

一、人员牵制原则

1、实行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办理会计业务。

2、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配偶、直系血亲及姻亲不得在本公司从事会计工作。

3、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因公务发生的财务收支,本人在会计核算中应当回避。

4、各会计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落实到人,指定专人审核凭证、帐簿、报表。

5、会计人员离职或轮换工作岗位,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6、公司财务部不定期地检查各控股子公司的财务工作。

7、公司合营股东可不定期地检查公司的财务工作。

二、部门牵制原则

三、业务牵制原则

1、出纳以外的会计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帐务处理工作。

3、财务印鉴应分别保管,出纳人员保管公司负责人私章,财务负责人保管财务专用章。财务负责人可不定期对现金进行盘库,出纳人员应随时保证现金余额与帐户记录相符。

第11篇 房地产股份公司财务内部稽核制度怎么写

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一、内部稽核人员的基本职责

1、总公司财务部为内部稽核主管部门。

稽核人员负责审查经董事会批准的财务收支计划、销售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固定资产购建计划、资金筹集和使用计划、利润分配计划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公司领导反映,并提出改进设想、办法及措施,对计划指标的调整提出意见和建议。

2、稽核人员负责审查各项费用开支标准,是否按标准执行,有无超标准、超范围开支。

有无成本核算制度,是否按标准执行,正确核算成本,严格划清成本界限。

3、稽核人员负责审查财务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现象和工作中的疏漏应及时指出,并提出改正意见和建议。

4、稽核人员、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可随时对报表、明细帐进调阅、检查,对数字的真实性、计算的准确性、内容的完整性提出质疑,会计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帐目清楚明确,据实回答。

5、稽核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负责审核帐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是否能真实、全面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6、稽核人员审核会计人员每月是否对自己负责的科目进行自查、分析,如有入帐错误或异常变动,是否及时查找原因,及时调整更正。

二、会计凭证稽核稽核人员审核会计人员制作的会计凭证,是否业经不同岗位的会计人员进行复核、签章。

会计凭证稽核的主要内容有:

1、审核原始凭证⑴原始凭证格式是否符合公司会计核算制度的规定,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法、合理,凭证填写日期与经济业务发生日期是否相符,单据是否齐全,数据是否准确。

⑵原始凭证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列明接受单位名称,凭证的经济内容是否真实,品名、数量、单价是否填写齐全,金额计算是否准确,如有更改,是否有原经手人签字证明。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是否盖有单位公章及经手人签章。

⑶凡须填写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是否有验收证明。

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是否有收款单位或收款人证明。

报销凭证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经授权审批人签字同意。

⑷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报销联是否为发票正本或税务机关认定的报销凭证。

如果原始凭证遗失,由原填制单位出具证明作为原始凭证的,出具证明的内容是否合法,是否业经查实无重复支付现象。

⑸自制的原始凭证是否有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名称、接受单位名称、单位负责人及经手人签章,金额计算准确、大小写齐全并格式正确。

对外开具的原始凭证是否盖有公章及经手人签章。

⑹对不合理、不合法或伪造、变造的原始凭证是否按照《会计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2、审核记帐凭证⑴记帐凭证所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内容是否与经济内容相符,对于须单独保管的重要原始凭证或文件,以及数量较多,不便附在记帐凭证后面的原始凭证,是否在记帐凭证上注明。

⑵记帐凭证的制作是否规范,会计科目使用是否准确,科目代码是否前后一致,借贷方向是否正确。

⑶记帐凭证与原始凭证日期是否超过10天,内容、金额是否一致,摘要是否言简意赅,文理通顺,符合要求。

⑷记帐凭证的制单、复核、会计主管是否签名盖章,收付款凭证是否有经手人及出纳签名盖章,是否加盖收付讫章, 张数是否如实填写。

⑸对调整帐目的凭证,要审核调整依据是否充足,金额是否准确,摘要中简要说明调帐原因,是否有相关 。

三、总帐及报表稽核

1、稽核人员应核查会计人员是否每月核对报表、总帐、明细帐,发现不符或错漏,是否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更正,是否能保证会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主管人员是否对各单位报送的报表资料进行审核,对数字的真实性、计算的准确性、内容的完整性进行审核确认后,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四、财产物资稽核

1、稽核人员应定期核查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帐,采用实地盘点法,检查库存现金实存数与日记帐余额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现金收付不入帐、小金库等现象。

银行存款日记帐与银行对帐单是否相符,如有未达帐是否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未达帐应查明原因,有无违反银行结算规定的现象。

2、稽核人员应定期参与财产物资清查盘点,监督财产清查过程,核对清查盘点表。

检查各项财产物资的管理是否按规定执行,是否发现帐帐不符、帐实不符现象,并了解原因。

对发生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情况,要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进行帐务处理。

五、会计档案稽核

1、稽核人员应定期检查会计档案。

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是否按规定定期整理,装订成册,立卷归档。

检查会计档案是否专人管理、专地保管,是否按分类顺序编号,建立目录。

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封面填写是否完整,有无档案调阅、移交、销毁登记,手续是否齐全。

2、稽核人员应定期检查会计电算化工作,是否按规定备份保管,是否有严格的硬软件管理规定并认真执行,是否合乎安全保密要求。

六、资金筹集及运用稽核

1、稽核人员应检查每一份资金贷款合同,对贷款银行、币种、金额、利率、期限、贷款条件等进行审核,并审核资金的运用,是否符合公司资金管理规定。

2、稽核人员应检查每一份对外担保合同,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七、关于协助内部稽核人员工作的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对稽核人员的审计工作应给予支持、协助。

2、稽核人员在进行稽核工作时,可以根据需要,审阅有关文件,检查指定的会计资料,发现问题可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索取证明材料。

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提出纠正、改进意见和措施,对严重失职,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可向公司领导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反映,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对干扰、阻挠、拒绝、破坏稽核人员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第12篇 w公司财务内部制度

每一个公司,对于内部的财务管理都会对于会计人员,出纳人员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管理制度。以下提供的公司财务内部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一、会计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财务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进行计账、算账、报账,规定,严格财经纪律,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晰。

2、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财务计划;编制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有关说明,每月10日前向公司领导及时、真实、准确地报送会计报表,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并按季度进行财务分析。

3、责会计核算,特别对应收、应付等往来账要及时清算和催收;定期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等财产物品进行盘点,做到账帐相符,账实相符,发现不符,必须查明情况及时汇报。

4、负责公司的资产管理和各项财产的登记、核对、抽查与调拨,按规定计算折旧费用,确保资产的资金来源。

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本、会计报表等档案资料。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及银行转账票据的收付,不得积压,按时将现金送存银行。

2、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按规定限额执行,不得挪用、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坐支营业款。

3、根据会计人员签章的收、付款凭证,按款项的审核批准制度办理收付。

4、开据支票,办理汇款时要按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办妥有关手续,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

5、填制有关收入、支出的会计凭证、登记银行存款、现金出纳日记账,保证账款相符。

6、负责保管未签发的支票,支票本及已签发的支票存根联。

7、负责职工每月工资、奖金以及各种福利待遇的审核和发放。

8、结合公司的业务实际情况,每月汇总收付款凭证并将凭证交会计登记明细账。

9、每月10日前,将上月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10、每月底将银行存款余额、营业收入及本月、本年累计额报告总经理及法人代表。

11、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密码不得泄露及外传。

12、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规定

1、公司的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家具、电器、其他设备等,其财务管

理和计提折旧,由财务室负责。

2、每年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做到实物和账表记录相符,核算资料准确。对固定资产遗失、损坏的,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做出适当处理。

3、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有经批准的购置计划;购置时,经领导批准,可借用限额支

票在计划范围内使用。

4、购置的固定资产报销时按财务制度审批程序进行。

四、印章使用的管理

1、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等。公章由行政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由财务室专人负责保管。

2、保管人员必须坚守职责,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印章带出办公室,不得私用,不得委托他人代管。

3、保持印章使用的严肃性。各类印章只限使用在正式公文、函件上,严禁在空白介绍信上盖章。印章使用必须做到用章登记。

五、公司员工差旅费的规定

1、职工因公出差,按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一律乘座火车,可购硬卧车票。如因特殊情况需乘飞机者,必须报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座,否则不予报销。若需乘船可购四等舱船票。

2、在途补助。乘座火车和轮船每人每天按20元补贴,乘座长途汽车6小时及以上的,可按在途标准补贴20元。

3、员工每人每天按80元标准住宿,出差住宿按天数计算;副总经理以上实报实销,所住宾馆不得超过三星级。

4、住勤伙食补贴,每人每天20元标准。

5、市内交通补贴,每人每天10元标准。

6、公差人员报销差旅费,必须在回公司五天内办理报销手续、缴还预借差旅费,否则作为挪用公款处理。

六、物资采购规定

1、各部门根据每年物资的消耗率、损耗率进行预测,于每年十二月中旬编制采购计划和预算,报财务室审核。

2、计划外采购或临时增加的项目,也要制定计划或报财务室审核。

3、财务室对各部门采购计划和预算进行审核,经审核的计划交行政部门监督实施。

4、采购价值在500元以上的物品要有2人以上共同办理;大宗用品或长期需用的物资,必须向3家以上供应商摸底询价,并签定供货协议。

5、计划外和临时少量急需品,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

6、采购人员采购物资付款,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使用转账支票或委托银行付款;价值在500元以下的,可以支付现金。

7、转账支票结账一般由出纳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准确数字或单据填制转账支票。若由采购人领空白转账支票与对方结账的,转账支票必须限额。

8、物资采购价值超过500元,卖方要求付现金的,必须由财务室审查,经批准后,方可付款。

七、公文及合同的管理规定

1、以公司名义向外发送的正式文件需经部门经理审阅,总经理签发。

2、以公司名义对内、对外签定的合同,统一由财务室负责办理,并在办理完毕后将原件分类存档,以便随时备查。

八、财务审批、报销规定

1、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事先拟订支出计划,报总经理同意后,再由经办人按规定办理借支或报销手续。

2、公司员工报销,需下列审批程序:经办人—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签字—出纳付款。

3、上述开支的必须支出,如果总经理不在,需经电话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予以支出,待总经理回到公司后再予补签。

4、员工个人因私借款一律不予批准。

第13篇 物业财务内部监控及审计专项制度

物业财务管理专项制度之内部监控及审计制度

1、财务部必须建立健全内部牵制制度,制定财务工作岗位的岗位职责,组织好各财务岗位的分工。

1.1、财务出纳不能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1.2、财务出纳不能保管所有银行印鉴。

1.3、财务出纳对大额现金的提取、送存业务不能一人前往办理。

1.4、如采用财务软件进行会计核算,应设置核算权限,每人设置密码以分清责任进行会计核算。

2、财务部必须建立健全稽核制度:

2.1、财务会计定期核对财务出纳的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稽核现金实存数,银行存款实存数;

2.2、财务会计定期检查由出纳负责保管的各种票据的使用、结存情况;

2.3、财务经理必须随时对财务会计、出纳编制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审核,要求会计、出纳根据审核后的记帐凭证登记各种会计帐簿。

2.4、财务经理月末对财务会计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核;

2.5、每月末编制的各管理项目的财务报告,上报会计主管审核;会计主管将审核无误的各项财务报告汇总后上报财务经理审核;财务经理将审核无误的汇总财务报告及各管理项目的财务报告上报公司总经理审阅;物业公司财务部将总经理审阅无误后的汇总财务报告上报世贸中心集团总部,请世贸中心领导审阅。

3、内部审计制度:

3.1、集团总部财务部对认为有必要进行审计事项可定期或随时进行审计工作,物业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内部审计。

3.2、公司内部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3.2.1、各项收入的审计;

3.2.2、各项代收、代付款项的审计;

3.2.3、各项支出的审计;

3.2.4、各租户、小业主押金的管理审计;

3.2.5、各种财务票据的管理审计;

3.2.6、财务档案的管理审计;

3.2.7、各项税金的审计;

3.2.8、收缴率的统计审计;

3.2.9、日常备用金的管理审计;

3.2.10、各项财产盘点制度的审计等。

4、物业公司除接受集团总部的内部审计外,还必须接受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以及国家财税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14篇 房地产股份公司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一、内部稽核人员的基本职责

1、总公司财务部为内部稽核主管部门。稽核人员负责审查经董事会批准的财务收支计划、销售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固定资产购建计划、资金筹集和使用计划、利润分配计划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公司领导反映,并提出改进设想、办法及措施,对计划指标的调整提出意见和建议。

2、稽核人员负责审查各项费用开支标准,是否按标准执行,有无超标准、超范围开支。有无成本核算制度,是否按标准执行,正确核算成本,严格划清成本界限。

3、稽核人员负责审查财务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现象和工作中的疏漏应及时指出,并提出改正意见和建议。

4、稽核人员、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可随时对报表、明细帐进调阅、检查,对数字的真实性、计算的准确性、内容的完整性提出质疑,会计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帐目清楚明确,据实回答。

5、稽核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负责审核帐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是否能真实、全面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6、稽核人员审核会计人员每月是否对自己负责的科目进行自查、分析,如有入帐错误或异常变动,是否及时查找原因,及时调整更正。

二、会计凭证稽核

稽核人员审核会计人员制作的会计凭证,是否业经不同岗位的会计人员进行复核、签章。会计凭证稽核的主要内容有:

1、审核原始凭证

⑴原始凭证格式是否符合公司会计核算制度的规定,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法、合理,凭证填写日期与经济业务发生日期是否相符,单据是否齐全,数据是否准确。

⑵原始凭证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列明接受单位名称,凭证的经济内容是否真实,品名、数量、单价是否填写齐全,金额计算是否准确,如有更改,是否有原经手人签字证明。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是否盖有单位公章及经手人签章。

⑶凡须填写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是否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是否有收款单位或收款人证明。报销凭证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经授权审批人签字同意。

⑷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报销联是否为发票正本或税务机关认定的报销凭证。如果原始凭证遗失,由原填制单位出具证明作为原始凭证的,出具证明的内容是否合法,是否业经查实无重复支付现象。

⑸自制的原始凭证是否有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名称、接受单位名称、单位负责人及经手人签章,金额计算准确、大小写齐全并格式正确。对外开具的原始凭证是否盖有公章及经手人签章。

⑹对不合理、不合法或伪造、变造的原始凭证是否按照《会计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2、审核记帐凭证

⑴记帐凭证所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内容是否与经济内容相符,对于须单独保管的重要原始凭证或文件,以及数量较多,不便附在记帐凭证后面的原始凭证,是否在记帐凭证上注明。

⑵记帐凭证的制作是否规范,会计科目使用是否准确,科目代码是否前后一致,借贷方向是否正确。

⑶记帐凭证与原始凭证日期是否超过10天,内容、金额是否一致,摘要是否言简意赅,文理通顺,符合要求。

⑷记帐凭证的制单、复核、会计主管是否签名盖章,收付款凭证是否有经手人及出纳签名盖章,是否加盖收付讫章,附件张数是否如实填写。

⑸对调整帐目的凭证,要审核调整依据是否充足,金额是否准确,摘要中简要说明调帐原因,是否有相关附件。

三、总帐及报表稽核

1、稽核人员应核查会计人员是否每月核对报表、总帐、明细帐,发现不符或错漏,是否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更正,是否能保证会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主管人员是否对各单位报送的报表资料进行审核,对数字的真实性、计算的准确性、内容的完整性进行审核确认后,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四、财产物资稽核

1、稽核人员应定期核查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帐,采用实地盘点法,检查库存现金实存数与日记帐余额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现金收付不入帐、小金库等现象。银行存款日记帐与银行对帐单是否相符,如有未达帐是否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未达帐应查明原因,有无违反银行结算规定的现象。

2、稽核人员应定期参与财产物资清查盘点,监督财产清查过程,核对清查盘点表。检查各项财产物资的管理是否按规定执行,是否发现帐帐不符、帐实不符现象,并了解原因。对发生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情况,要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进行帐务处理。

五、会计档案稽核

1、稽核人员应定期检查会计档案。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是否按规定定期整理,装订成册,立卷归档。检查会计档案是否专人管理、专地保管,是否按分类顺序编号,建立目录。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封面填写是否完整,有无档案调阅、移交、销毁登记,手续是否齐全。

2、稽核人员应定期检查会计电算化工作,是否按规定备份保管,是否有严格的硬软件管理规定并认真执行,是否合乎安全保密要求。

六、资金筹集及运用稽核

1、稽核人员应检查每一份资金贷款合同,对贷款银行、币种、金额、利率、期限、贷款条件等进行审核,并审核资金的运用,是否符合公司资金管理规定。

2、稽核人员应检查每一份对外担保合同,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七、关于协助内部稽核人员工作的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对稽核人员的审计工作应给予支持、协助。

2、稽核人员在进行稽核工作时,可以根据需要,审阅有关文件,检查指定的会计资料,发现问题可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索取证明材料。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提出纠正、改进意见和措施,对严重失职,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可向公司领导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反映,避免造成更大损失。对干扰、阻挠、拒绝、破坏稽核人员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第15篇 餐饮财务内部牵制制度格式怎样的

餐饮业会计实务:餐饮业内部牵制牵制度

(一)凡是公司的财务收支、采购、生产、销售、投资等各种活动,其管理部门之间都要相互约束、相互监督。

凡是涉及款项、财物的收付、保管、结算、登记工作的各岗位,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办理。

(二)对公司内部机构、岗位及其职责和权限进行合理设置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确保不同部门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监督。

(三)制定的内部牵制制度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实际情况。

(四)能够明确各项经济业务的牵制手续和牵制责任人,并能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十七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各股东按《公司法》规定行使监督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对经营者行使监督权。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总个公司的经营管理。

财务总监由董事会任命,对公司财务行使监督权。

第四十八条 公司财务根据各项经营指标对各实体主要负责人考核、监督。

第四十九条 资金管理的内部牵制规定:

(一)货币资金的支出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财务经理、经办人签章后方能办理。

收付程序要首先经稽核人员审核无误后,才能由出纳员办理收付款,非全额报销凭证,应由稽核人员注明大写人民币实报金额。

(二)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支付业务,除现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外, 1000 元以上的款项支付,通过银行转账,不得支付现金。

(三)除财务部门外,其他任何部门无货币资金收付职权。

(四)严格审核付款原始凭证,有权拒绝办理一切不合法、不真实的收支业务。

(五)当天的收支业务,必须当天做完记账凭证并登记入账,做到日清。

且各类付款凭证上必须加盖付讫章、稽核员章、出纳员章。

(六)非出纳人员代收款项,必须与出纳员办理交接登记手续。

(七) 10000 元以上的付款必须先做凭证,经审核员审核后方能付款。

(八)出纳员不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九)各吧台及财务人员使用发票必须办理有关手续。

(十)工资表、奖金表须经实体财务填制并上报公司人事部审核无误签章,由总经理签批后,方可发放。

第五十条 材料采购由三人以上共同办理,定价员做到货比三家,材料物美价廉,以最低价格,买到质优物品。

付款员负责按约定价格付款。

复核监督员负责检验材料质量,观察付款员付款金额是否正确。

财务部不定期(每周至少两次)派询价员,到市场询价,询价结果交保管员及财务部门核对。

第五十一条 采购员采购的物品,交保管员验收,根据物品验证标准,对数量、质量、价格逐一核对,在验收单上签名。

第五十二条 各类物品(原材料、物品、商品)须有两套以上的账进行管理。

其中保管员根据验收单、领料单收货发货,登记保管账,成本会计或记账会计根据验收单、领料单登记账本,两者定期核对。

第五十三条 使用人领用物品填写领料单,交部门负责人签字,保管员审核后,根据领料单发放物品,并当即填写单价、金额及合计金额大小写,并在保管处签字,领料人核实品种、数量后,在领料人处签字。

领料单一式三联,要求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存根联及财务联留保管处,营业结束后,由保管将财务联送财务,存根联保管据此记账,领料人一联由领料人自行带回保管。

第五十四条 实体之间物品调拨,由需方填写调拨单,负责人、领料人、发料人签字必须俱全,第一联为领料方保管记账联,第二联为领料方财务记账联,第三联为发料方财务记账联,第四联为发料方保管记账联。

第五十五条 固定资产购置,由需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购置请求单,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后,交工程部办理。

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取得正规发票,交财务部门办理入账手续,并填写固定资产卡片。

使用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明确各自责任。

第五十六条 废品处置时,由保管填写废品交款单一式三联,各酒店质检员负责监称,验明品种数量后,双方签字,收购方持财务联及出门证到财务交款,出纳收款后加盖现金收讫章,返还出门证一联,保安见章后,方可放行。

采购部每季度一次反馈废品市场价格,以便随时调整收购价。

第五十七条 主管会计负责登记总账,往来会计、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等登记明细账,出纳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月末由主管会计负责核对总账与明细账,并由主管会计监督出纳盘点现金。

第五十八条 账务人员外出结算,如遇客人要求优惠时,须填写优惠审批单,并报总经理批准,将审批单附在记账凭证上。

第五十九条 每个吧台设置收银员、核算员、商品员各一名,商品员核对账单上商品的数量、价格,并负责发出商品;

核算员计算账单金额,并监督收银员收款;

收银员负责收款,顾客签单时,核实签单人的签单权限。

财务核算员负责每天对吧台收入进行复核。

第六十条 膳食部严格按收银员签章的账单制做菜品,保存账单的厨房联,不得有丢失现象,对菜品价格,菜名是否与实际相符认真检查,赠菜必须有相关人员签名。

第六十一条 吧台保存餐饮账单的收款联,作为计算当天收入的依据,并与厨房联核对,防下出现无账单出菜现象。

第六十一条 服务员对账单中商品、菜品变动情况进行监督,出现划、退必须有领班以上管理人员签字。

点菜员对账单上菜品、商品划改进行监督,出现变动时签字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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