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考核制度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涵盖了多个方面的评估标准,旨在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达到预期水平。这些标准通常包括:
1. 生产过程控制:检查生产流程是否按照既定规程进行,是否存在偏差。
2. 产品质量检验:对产出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其性能、耐用性和安全性。
3. 服务质量评估:衡量服务人员的态度、效率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员工技能考核:考察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掌握程度。
5. 客户满意度调查:通过客户反馈来评估产品或服务的实际效果。
在制定质量考核制度时,内容需要详尽且具体,明确每个考核点的评分标准和权重。例如:
- 对于生产过程控制,可以设定关键节点的监控指标,如设备运行效率、原料使用率等。 - 产品质量检验则需设定合格率目标,对于不合格产品要有明确的处理流程。 - 服务质量评估可以设置响应时间、客户投诉处理等指标,结合客户评价综合评价。 - 员工技能考核应涵盖理论知识测试和实际操作考核,确保员工具备所需技能。 - 客户满意度调查可通过问卷调查,设定满意度等级,以数据反映服务质量和产品效果。
实施质量考核制度时,必须遵守以下规范:
1. 公平公正:考核标准应适用于所有相关人员,避免偏颇。
2. 可量化:尽可能将考核指标量化,便于衡量和比较。
3. 动态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和反馈定期更新考核内容和标准。
4. 反馈机制:及时向员工提供考核结果和改进建议,促进个人成长。
5. 结果应用:考核结果应与激励制度挂钩,作为晋升、奖励或培训的依据。
质量考核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提升品质:通过系统性的考核,可以发现并纠正质量问题,提升产品和服务的整体质量。
2. 激励员工:良好的考核制度能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3. 维护声誉: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有助于树立企业良好形象,赢得市场口碑。
4. 降低风险:严格的质量控制能减少因质量问题导致的客户流失和法律纠纷。
质量考核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它的有效执行能够推动企业的持续改进和发展。
第1篇 保安部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制度
保安部服务质量考核办法
1.0目的
强化工作行为,规范作业流程,促进公司内部管理规范运作,持续满足顾客不断 变化的需求和期望。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全体员工服务质量的考核。
3.0职责
3.1管理处依据《服务质量考核细则》对全体员工进行服务质量考核。
3.2管理处经理依据《服务质量考核细则》对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
3.3各部门负责人依据《服务质量考核细则》内部门工作考核标准对部门员工进行考核。
3.4管理处经理负责申诉处理。
4.0基本内容
4.1处理流程
4.1.1管理处不定期对各部门进行服务质量检查、督导。
4.1.2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对员工进行服务质量考核。
4.1.3检查当中发现违规情况及时纠正,并签发《员工过失通知单》。
4.1.4管理处及各部门负责人每月月末汇总违规处理情况,填写《员工违规处理情况汇总》交管理处。
4.1.5管理处每月1-5日汇总上月员工处罚情况报送公司财务部与工资挂钩。
4.1.6管理处对《员工过失通知单》进行分析,从中找出问题根源所在,制定纠正预防措施。
4.2处罚
4.2.1违规责任人每被扣1分,罚款人民币伍圆,由财务部从员工下月工资中扣除。
4.2.2违规责任人每月累计扣分达5~10分,加罚人民币贰拾圆。
4.2.3违规责任人每月累计扣分达11~15分,除按扣分进行处罚以外,另对其做出行政警告、行政罚款、行政记过等行政处分。
4.2.4违规责任人每月累计扣分达20分以上,作开除处理。
4.2.5管理处每月初汇总上月员工违规情况进行分析,凡扣分达5分(含5分)以上或同一问题发生三次(含三次)以上,对其违规情况实施公布张贴。
4.2.6若员工违规相关直属上司负有管理责任并经查实,其直属上司负有连带责任,按70/30原则进行处理,即责任人处罚70%,直属上司处罚30%。
4.2.7一个月内同一问题发生三次(含三次)以上,追究其直属上司连带责任。
4.3申诉
4.3.1若相关检查考核人员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对员工进行打击报复,受罚人员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4.3.2若部门主管做出不公正处理,可向管理主任提出申诉。
4.3.3若管理处主任做出不公正处理,可向管理处经理提出申诉具体参照《内部沟通管理程序》执行
4.4服务质量考核细则
内容附后。
5.0支持性文件和记录
5.1《员工过失通知单》
5.2《员工违规处理情况汇总》
5.3《内部沟通管理程序》
第2篇 基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及考核管理办法
为全面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建设,坚持以“安全第一、质量为本”为方针,紧紧围绕建设本质安全高效型现代化矿井为主线,严格执行安全质量标准,狠抓责任落实,完善安全设施,提升装备水平,改善作业环境,选树典型,相互促进,巩固提升,确保矿井投产前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国家级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一)公司成立安全质量标准管理领导组
组 长: ___
副 组 长: ___ ___ ___ ___
___ ___ ___ ___
(二)领导组的职责
1、负责安全质量标准的制定与修改,负责公司年度、季度、月度安全质量标准达标规划、实施方案的制定。
2、督促落实安全质量隐患的排查、整改。
3、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讲评、奖罚兑现。
4、积极配合上级安全质量标准检查并做好迎检工作。
(三)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部经理为组长的安全质量标准管理领导组,制定本项目部的达标规划和实施方案,及时排查治理各类安全质量隐患。
二、安全管理
(一)杜绝一切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消灭人身死亡事故和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
(二)公司各工程合格品率达到100%、优良品率达到60%、消灭不合格工程。
(三)投产前矿井安全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级水平。
五、检查形式
(一)矿建工程
1、日常检查
在日常工作中对矿建工程开展随机性的专业检查,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对所查的安全质量隐患进行分类通报并做出处理和跟踪落实,对属于否决扣分的问题做好统计,于当月30日前汇总后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2、月度检查
每月下旬由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牵头,各专业组参加,对矿建工程进行月度检查,并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分表》现场评分,于当日下午5点前将评分结果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二)土建工程
1、不定期检查
每月由工程部组织对土建工程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按照《地面土建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日常检查评分表》现场评分。
2、正式考核检查
每月下旬由工程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对土建工程进行正式考核检查,并按照《地面土建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考核评分表》对土建工程进行评分。
六、考核办法
(一)矿建工程
矿建项目部以施工队组作为考核单元,安全质量标准化分5个专业,各专业实行百分制考核,施工队组及项目部满分100分。
1、专业分数及系数
机电运输: 100分 系数为0.30
一通三防: 100分 系数为0.25
掘 进: 100分 系数为0.20
生产调度: 100分 系数为0.15
地测防治水:100分 系数为0.10
2、分数计算
在月度检查中,由各专业组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分表》进行现场评分。
(1)施工队组专业得分
实行现场评分和专业否决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现场评分乘系数减专业否决分后为施工队组专业得分。
(2)施工队组月度得分
各专业得分之和减否决分后为施工队组月度得分。
(3)项目部月度得分
将所辖施工队组的月度得分平均值作为该项目部月度得分。
(4)项目部季度得分
将季度内三个月的项目部月度得分平均值作为该项目部季度得分。
3、等级界定
矿建项目部以季度得分作为等级界定依据,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不合格四个级别。
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特级;
得分在80分以上的为一级;
得分在70分以上的为二级;
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上属条款中所述“以上”含本数,所述“以下”不含本数)
4、否决扣分
⑴在施工中出现死亡事故或一级非伤亡事故的,直接界定为不合格。
⑵发生1起重大未遂事故或二级非伤亡事故的,扣施工队组月度得分5分;凡瞒报、漏报、推迟不报的每次均扣施工队组月度得分2分。
⑶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均扣施工队组月度得分2分:
①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出现重大隐患的;
②未按规定处理上级部门或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的;
③出现重大隐患未上报的;
④未制定或不落实重大隐患安全防范措施的;
⑤出现一次停产整顿的;
⑥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的。
⑷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均扣施工队组专业得分2分:
①在上级检查中,出现限期整改问题的;
②未提供仪器、仪表等检查用具的;
③未按时如实提供图纸、资料的;
④在日常检查中,查出的一般安全质量隐患未按期整改的。
⑸否决扣分相关要求
①由调度室负责将日常检查中查出的安全质量隐患及整改情况汇总,于当月25日前报安全监察部。
②由安全监察部负责将各矿建施工队组的否决扣分情况汇总,于当月30日前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二)土建工程
1、检查分数及系数
不定期检查和正式考核检查实行百分制,项目部满分100分。
不定期检查: 100分 系数分0.40
正式考核检查: 100分 系数分0.60
2、分数计算
(1)项目部月度得分
实行不定期检查和正式考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项目部月度得分=不定期检查得分×0.40+正式考核检查得分×0.60
(2)项目部季度得分
将季度内三个月的项目部月度得分平均值作为该项目部季度得分。
3、等级界定
土建项目部以季度得分及否决项目作为等级界定依据,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不合格四个级别。
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特级;
得分在80分以上的为一级;
得分在70分以上的为二级;
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上属条款中所述“以上”含本数,所述“以下”不含本数)
4、否决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界定为不合格:
①发生死亡或重伤1人以上事故的;
②施工区域内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对施工造成安全隐患的;
③被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受到举报、投诉或被新闻媒介曝光并经查实的;
⑤发生恶性病疫或5人以上食物中毒的;
⑥发生火灾或治安、经济案件的;
⑦有拖欠民工工资情况的;
⑧未按规定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
七、奖罚办法
(一)矿建项目部奖罚办法
1、根据矿建项目部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界定结果,按季度进行奖罚兑现。
⑴对特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建项目部奖励3万元;
⑵对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建项目部奖励1万元;
⑶对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建项目部进行通报批评;
⑷对不合格安全质量标准化矿建项目部处罚2万元。
2、施工队组评比
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根据每季度施工队组排名情况,选出安全质量标准化先进队组,报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组同意后,组织监理单位、矿建项目部、施工队组负责人在该队组召开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会,选树典型、赶学先进、以点带面。对召开现场会的施工队组所在项目部奖励5000元,并授予该施工队组安全质量标准化流动红旗。
(二)土建项目部奖罚办法
1、根据土建项目部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界定结果,按季度进行奖罚兑现。
⑴对特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土建项目部奖励1万元;
⑵对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土建项目部奖励5千元;
⑶对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土建项目部通报批评;
⑷对不合格安全质量标准化土建项目部处罚5千元。
八、安全质量标准化讲评
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讲评会,主要讲评内容如下:
(一)通报项目部季度考核评比结果和奖罚兑现情况。
(二)表彰、奖励安全质量标准化先进单位。
(三)总结分析本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安排部署下阶段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九、相关要求
(一)月度检查前,由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组织召开检查预备会,详细安排检查事宜,规范检查行为。
(二)各检查组必须配备相关专业人员,以保证检查结果科学、合理、公正。
(三)各专业组成员必须参加安全质量标准化月度检查,如有特殊事情不能参加的,必须提前向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说明情况并指定替代人员。
(四)月度检查覆盖率必须达到100%,并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提高检查质量。
(五)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和集体公开评分制,评分结果必须由所有参加检查人员共同签字。
(六)土建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评比、定级由工程部具体实施,于当月30日前将评比结果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七)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将检查记录存档管理,作为各项目部、施工队组月度、季度的考核、评比、定级依据。
(八)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根据各项目部、施工队组的考核得分,将评比结果、排名、奖罚进行汇总,于当月30日前上报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组。
十、本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执行。
第3篇 安全质量考核制度范本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安全质量管理,确保施工安全、质量管理目标实现,保证项目部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有效实施,及时对管理缺陷进行纠偏,特制订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考核工作领导,保证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起到奖优罚劣,成立以项目部项目经理、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其他副职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考核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王平、席辉
副组长:殷雨、马剑、任柯、姚红星
组 员:田磊、张心存、梁文辉、张海军、陈琼、宋雷、王玲
二、考核评价
1、项目部每月安全奖励按照1600元/人,质量奖励按照800/人。
2、项目部安质部及各级管理人员检查现场发现问题后报项目部安质部,安质部按照本考核标准对各工区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对责任人进行扣分处理,对责任人由工区研究处理决定报项目部;处罚金额从当月的安全质量绩效考核中扣除;项目部各包保领导和部门的安全质量绩效标准与包保工区一致。
3、项目部对每名职工建立信用档案,标准分为100分,每月对职工得分情况进行考核,低于80分待岗学习,低于70分调离。
三、奖励标准
1、每月由各工区对项目部安质部上报20件当月本工区辖区内亮点分部分项分序工程,由项目部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评选;项目部评定48件,其中a级(优秀)8件,b级(良好)16件,c级(合格)24件;项目部对a级工点奖励1000元/件,b级工点奖励500元/件,c级工点每件奖励300元/件;奖励计入月度绩效考核。
2、凡被建设指挥部表扬或赞赏的,直接计为a级工点,被监理站表扬直接计为b级工点(可参加月度考核竞选a级);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发现有亮点工点,可直接报安质部计入月度亮点工点。
3、在上级单位(铁路局、集团公司、质监站等)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巡视中,受到相关方表彰(书面文件及口头表扬),为公司、项目部塑形创誉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
4、对认真执行危险源管理办法,加强项目危险源辨识、公示、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对路局、项目部公布的重大危险源、关键工序、重点部位采取得力措施安全顺利完成的,一次性奖励工区3000元。
5、对敢于坚持原则,对安全高标准、严要求,并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或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员,根据事故可能发生的严重性,对防止发生一般事故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5000元。
四、其他
1、在考核期内,凡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故障及事故危机或因安全质量问题受到铁路局、质监站和上级通报批评的取消参评资格,并将严格按照项目《安全(质量)问题处罚细则办法》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2、《安全质量问题(罚款)通知书》(附件1)一式三份,出具人出具签字后,由安全总监、项目经理分别签字,一份交被处罚工区,一份交财务部作为扣款的依据,一份由项目安质部存档。
第4篇 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考核制度
1、为了进一步加强防治水工作质量管理,有效预防事故发生,提高防治水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是防治水工作技术负责人,水害防治中心是防治水工作具体执行单位。
3、凡因违反地测技术操作规程、提供资料不正确、预报错误或滞后、防治水工程质量不合格等而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或造成事故的均属于地测工作质量事故。
4、凡因地测资料收集不及时,地测原始等记录不规范,上台账不及时,图纸有错误等;操作不当,造成小的可挽回经济损失的,损坏仪器、丢失仪器的等为地测工作质量一般事故,视具体情节,给予批评、罚款等。
5、凡因违反地测技术操作规程、提供资料不正确、预报错误、防治水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造成地测重大质量事故的,造成较大的不可挽回经济损失的,如贯通有误,巷道打偏造成废巷、涌、透水小仅影响个别班次等为地测工作较大事故,视具体情节,给予及罚款、记过、撤职等行政处分。
6、凡因违反地测技术操作规程、提供资料不正确、预报错误、防治水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造成地测防治水重大安全事故的,如贯通老窑、小窑,火区、积水区等造成透水事故、瓦斯大量涌出、造成大的不可挽回经济损失、造成人身伤亡等为地测重大事故,视具体情节,给予及罚款、记过、撤职等行政处分,造成人身事故的追究刑事责任。
7、出现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一般事故由地测科或水害防治中心分析,将分析结果及处理意见总工同意;较大事故由总工程师组织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报矿长审核。重大事故根据事故大小由矿长组织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出现人身事故的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追查。
8、地测工作质量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责任、今后应吸取的教训和采取的措施,并根据事故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报相关领导批复。
9、矿总工程师每月必须主持召开防治水专项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地测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执行,要把提高防治水工作质量,杜绝事故发生作为重点,同时措施要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10、地测防治水工作,必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发现防治水重大隐患时,要立即报告总工程师及相关领导。
11、凡重大工程,如大型贯通工程、探放水工程达到精度和要求,应受到奖励。
12、地测工作为安全生产提供了准确无误的资料,避免了安全事故,如贯通老窑、小窑,火区、积水区等应给予奖励。
13、推广先进技术、先进经验、先进设备在生产运用中取得实际效果,应给予奖励。
14、工作成绩显著和对生产安全有贡献的地测人员应给予奖励。
第5篇 掘进工程任务质量考核制度
1、掘进工作面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针对工作面的地质条件、支护方式、施工工艺和预见可能问题认真编制作业规程。
2、作业规程必须经过审批,施工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学习签字后,方可开工。无作业规程或不经贯彻签字严禁开工,否则罚款300元/次。
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不按规程作业罚款100—300元/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罚款50—100元/次/项。
4、矿管理部门要经常检查掘进工作面的施工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质量问题等要督促施工单位按期整改;对于存在的重大隐患或不合格的工程,要勒令施工单位停止生产并对其进行500—5000元的处罚,施工单位要制定出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并在限期内整改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5、当掘进工作面的地质条件,施工工艺等发生变化时,施工单位要及时制定补充修改安全措施。
6、工程地质条件发生变化,井巷工程需要变更设计时,由施工单位提出初步方案并报生产科,由总工程师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负责人研究确定,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未经批准前不得按变更设计施工,否则变更工程不预结算。重大变更必须经矿业公司批准。
7、掘进工作面必须坚持有掘必探的原则,发现不经钻探或不按要求进行钻探,进行掘进作业的罚款50—200元/次并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8、掘进巷道在贯通其他巷道或揭露老空前,生产科必须下达贯通通知书,施工单位必须依据通知书制定出安全技术措施,无措施禁止进行贯通工作。
9、生产科必须及时把掘进巷道的工程进度标注在图上,便于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和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工作。
10、由生产科负责,每周对在施工的锚网巷道或巷修中的锚网巷道进行1—2次锚杆(锚索)拉拔和预紧力测试。
11、对拉拔和预紧力测试不合格的进行处罚(执行处罚标准),不合率达到20%时,对所测试段巷道不予结算,并进行100—800处罚,直到整改合格后方予已结算。
12、检查方法采用日检、旬检和月末验收或竣工验收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日检由相关科室人员及矿领导随机进行。旬检由矿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和施工单位进行,月末验收或竣工工程验收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
13、单项工程必须达到优良品,一次验收为不合格品不予结算,经整改成合格品结工程量的80%,整改成优良品结工程量的95%;一次验收为合格品结工程量的80%,经整改成优良品结工程量的95%;一次验收为优良品结工程量的95%。
14、没有完成当月作业计划的施工单位,按实际欠作业计划的部分进行处罚,欠多少在当月已完成的工程量中扣除多少。
16、由于工程质量、空顶时间长、空顶距离大等原因导致冒顶的责任事故,对施工单位进行2000—5000元的罚款,同时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完冒顶事故,逾期视情节进行一定额度的第二次处罚,处理冒顶的材料、工资费用等均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甲方不予承担。
17、由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工作或需要增加的辅助工程,消耗的材料、人员工资等均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甲方不予承担。
18、凡是指定的整改工作或增加的辅助工程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否则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处罚额度执行已制定的标准或自定。
第6篇 施工单位安全质量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强化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管理考评奖励激励机制,提高各参建单位和人员的质量创优意识和安全管理责任风险意识,促进南坪铁路各参建单位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铁路建设管理办法》、《关于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考核的指导意见》、《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合同规定,南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检查考核主要内容
2.1 考核范围:所有参与南坪铁路建设的施工单位
2.2考核内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设工期、投资控制、环境保护、技术创新六项
2.3 考核时间:日常考核不定期进行,平时考核每季一次,在季度结束后10日内(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项目考核在工程初验前进行。考核费计列当期验工计价。
2.4 考核等级:甲(550分及以上)、乙(500分及以上至549分)、丙(499分以下)三级。
甲级:平时考核甲级不低于80%,且丙级不高于10%
丙级:平时考核丙级20%及以上
乙级:其它情况为乙级
第三章 工程质量管理及检查考核主要内容
3.1工程质量等级划分
甲级:考核期内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且没有不良行为的;
乙级:考核期内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且没有重大不良行为的;
丙级:考核期内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有重大不良行为的;
3.2工程质量具体考核内容
1.质量管理机构健全,资质合格,进场相关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施作人员、施工机械设备、仪器配备符合要求,岗位责任制明确,质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各项规章制定具有可操作性。
2.建立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并运转正常,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工程质量处于可控状态。
3.创优组织机构、创优规划、创优措施等建立、健全,规范可行。
4.保证措施落实情况。质量保证措施有效,质量检测、检验、试验方法和结果可靠。施工过程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工艺流程。各类工程特别是重点工程、隐蔽工程、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原材料检验及构件、设备安装的控制措施情况等。
5.工程质量要求。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定要求。
6.创建“优质样板工程”实施情况及获得奖励情况。
7.文明施工符合以下要求:施工现场井然有序,分区明确,工地标志牌齐全,材料堆放整齐,标识清楚,场地平整,道路、排水畅通,机械设备、照明、通风状态良好,施工组织有序。
8.工地实验室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单位明确授权,试验设备经计量部门定期标定,试用人员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取样及试验工作科学、严谨。
9.内业资料符合以下要求:
(一)管理制度和办法、创优规划、创优措施等建立、健全、完善、齐全。
(二)技术交底、施工日志、放样复测资料齐全。
(三)各种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合格证或抽样试验资料齐全真实,其合格率100%。
(四)工程检查签证、工序交接记录、分项检验评定等资料齐全。
(五)严格执行设计变更程序。
(六)资料归档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及时编制竣工文件。
(七)弃土、弃碴的工程措施落实情况记录齐全并与实际相符。
(八)对质量监督部门及其他单位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整改,杜绝质量事故发生。
(九)认真开展质量安全方面的各项专项整治或治理活动,并形成完整的材料。
(十)施工管理过程必须符合公司管理要求,质量管理资料完整、规范,检查、检验记录真实并具有可追溯性。
10.施工质量和系统功能完全满足设计要求和标准,满足开通速度要求。
11.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率100%.
12.按时完成竣工资料的编制和归档工作。
第四章 安全管理及检查考核主要内容
4.1 施工安全等级划分
甲级:施工安全措施到位,考核期内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铁路交通事故,或无不良行为的;
乙级:施工安全措施基本到位,考核期内未发生人员死亡及以上生产安全、铁路交通事故,且无重大不良行为的;
丙级:考核期内发生人员死亡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铁路交通事故,或有重大不良行为的。
4.2施工安全具体考核内容
1.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路局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法规、制度。
2.制定本单位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并确保其运转有效;健全施工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从组织、制度和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
3. 建立起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害工程建设和危及人员、财产安全的突发性事件的预警应急处理机制,并建立相应的组织保证体系,有针对性的采取防范措施,制定应对计划和处理预案。
4.专职劳动安全监督人员,经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相关技能培训。
5.开展全员职业劳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安全生产岗位培训。新工人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了严格岗位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6.各单位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投入足额专项资金,保证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和个人安全防护及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到位;作好防尘、防毒治理工作;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及时为员工缴纳保险费。
7.全面推行架子队劳动组织形式,不准对个转包或违法分包。
8.临近既有线的施工安全及既有线行车安全管理按《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和铁路局《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化办法》([2009]75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9.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健全内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监控机制,开展经常教育活动,确保交通安全。
10.严格按照《铁路施工现场治安管理规定》,采取严管严防的有效措施,强化铁路建设施工区域及驻地的治安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及驻地安全。
11.对通信光缆、电力电缆、通信线路、供水管道等重要设施,制订专门的管理办法和安排专门的人员进行看守防护。
12.对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要严格执行公安部《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把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作为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来抓,切实强化管理,防止丢失被盗案件发生,确保万无一失。
13.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4.建立健全严格的借阅、借用、保管、回收制度,保守国家秘密,严防图纸、资料丢失或被窃。
15.对在施工中的劳务人员进行严格用工审查和法制教育,增强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16.定期开展施工安全检查,全面掌握施工安全动态.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事故苗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分析、查找原因、落实整改、预防措施。
17.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全面履行约定的乙方责任。
18.事故发生后按规定程序如实上报,全力开展救援抢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
第五章 建设工期管理
5.1 建设工期等级划分
甲级: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调整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所有节点工期均满足总工期要求的;
乙级:个别节点工期延后但采取适当工程措施后不影响总工期阶段目标的;
丙级:因节点工期延后影响总工期阶段目标的。
5.2 建设工期具体考核内容
1.严格履行投标承诺和合同条款,配齐配强施工管理人员,配足施工机械设备。
2.根据施工合同确定的开工日期、总工期、竣工日期和公司指导性施工组织,编制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和年度、季度、月份、周、日施工进度计划。
3.按规定提出开工申请报告,并及时开工。
4.实施施工进度控制,由专人负责计划的实施,按期完成。
5.工程进度周报、旬报、月报、季报、年报必须真实、准确。
6.施工进度必须服从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的要求。
7.施工进度出现偏差时应及时调整。
8.施工过程中及时优化施工组织设计。
第六章 投资控制管理
6.1 投资控制等级划分
甲级:认真核对施工图,积极提出施工图优化建议,优化施工组织,改进施工工艺,按合同据实验工计价,节省工程投资的;
乙级:认真核对施工图,优化施工工艺,按合同据实验工计价,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的;
丙级(凡发生以下任何一条):未严格按施工图和已审的施工组织进行施工,未完成变更设计手续而擅自施工,由于施工单位管理不善造成增加投资,虚报实物工程量和投资完成。
6.2投资控制具体考核内容
1.建立完整的投资控制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投资控制管理制度,制定投资控制管理、合同管理、变更设计管理、验工计介管理、财务管理等管理办法,明确和落实投资控制责任。
2.施工现场与设计文件不符时,认真履行设计变更程序。
3.严格验工计价管理,做到完成实物工作量与验工数量一致。
4.投资控制得力、有效。
5.依法使用建设资金,自觉接受审计等相关部门的检查。
第七章 环境保护管理
7.1环境保护等级划分
7.1.1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
7.1.2制定环保管理制度;
7.1.3在施工进场前开展环保宣传教育;
7.1.4落实设计文件中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
7.1.5各项环保工程和设施达到工程施工质量要求;
7.1.6制定施工期环保应急处理措施。
甲级:1-6项全面达到标准;
乙级: 4、5项达到标准的同时,其它三项达到标准;
丙级:除上述情形之外的其它情况。
7.2考核主要内容
1.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
2.制定环保管理制度;
3.在施工进场前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培训;
4.落实设计文件中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
5.各项环保工程和设施达到工程施工质量要求;
6.制定施工期环保应急处理措施。
第八章 技术创新管理
8.1技术创新等级划分
甲级:积极开发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工法;
乙级:应用投标承诺的新技术、新工艺、新工法;
丙级:不积极开发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工法;不积极开发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工法。
8.2技术创新考核主要内容
1.建立健全技术创新组织,制定技术创新规划、目标。
2.针对施工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合理立项,开展技术攻关,及时收集、整理各项技术参数,指导施工。
第九章 考核奖励基金的筹措和使用
9.1奖励基金来源:公司根据铁道部铁建设 [2008] 247号文《关于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考核的指导意见》、沈铁建发[2009]22号《转发铁道部关于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考核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施工考核费用从各合同额中按5‰提取,作为施工考核的奖励基金,考核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和合同总价中;按照以上考核办法对施工单位的罚款也将作为补充的奖励基金。
9.2奖励基金专款专用,全额用于本办法的奖励;平时考核费用和项目考核费用各占50%。施工单位应把所得奖励大部分(不低于50%)发放到有关个人,不得扣留或挪做它用;施工单位应根据有关人员的贡献或成绩大小,合理进行奖金分配,分配方案及时报公司审核批准后执行,并将分配情况报公司核准和存档。
9.3考核费用分配比例
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设工期:投资控制:环境保护:技术创新 ( 3:2:1.5:1.5:1:1)
9.4考核费用支付比例及形式:平时考核、项目考核内容为甲级时,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额合同价款;考核内容为乙级时,按合同约定考核费用比例及额度的50%予以扣减合同价款;考核内容为丙级时,按合同约定考核费用比例及额度的100%予以扣减合同价款;日常不定期考核中,发现施工单位违反上述考核项目时,公司可以按违反合同约定以通报形式进行罚款。
9.5费用列支形式:采用施工总价和工程总承包模式,施工考核费用在总承包费用风险费中扣减。扣减的费用纳入考核建设项目的招标降造费。
第十章 附 则
10.1未尽事宜,在执行过程中逐步补充修改完善。
10.2本办法由南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和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〇九年九月一日
第7篇 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考核告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推进法制化、规范化进程,构建诚信体系与公路建设市场联动,明确质量、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版)、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2004年版)、《临河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临河区农村公路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文件》等法律、法规、制度,结合临河区农村公路建设实际,特制订临河区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考核告知制度(以下简称“告知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交通局组织的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全区农村公路和地方公路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续建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主要从业人员施工期间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中告知指建设过程中由临河区交通局主管部门或其监督机构向中标企业法人单位告知其在项目管理中违反质量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规定造成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导致人员群死群伤和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四条 本制度告知事项由区交通局质量安全监督站提出并对督查或监督记录负责,分管领导、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发出。本制度将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实绩考核。
第五条 本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长效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告知内容
第六条 施工单位进场要求:
1、驻地建设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扣除0.2-0.5分;
2、工程概况、组织机构、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工程管理制度、工程岗位责任制、施工组织计划等项目图标不健全或未上墙及相关施工规程规范用书不健全的每项扣除0.2分;
3、进场人员不满足招投标文件要求,包括人员姓名与招投标文件不符、人员资审低于招标文件、人员数量不满足招投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总工不符合要求的,扣除0.5分,其他人员不符合要求的,扣除0.2分;
4、工地主要机械或拌合设备不能满足合同及施工工艺要求;试验、测量仪器、整理资料必须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不满足工地要求的,主要机械或拌合设备不足的,扣除0.2分,试验、测量仪器不足的,扣除0.2分;
5、各项进场原材料未办许可证未批复进行施工作业的,扣除0.3分;
6、已开工未能履行开工报告批复手续的,扣除0.2分。
第七条 施工单位内业资料管理情况:
1、无内业资料管理制度,责任人不明确的,扣除0.2分;
2、内业资料原始数据有错误、抄袭、复印、伪造,有意涂改、弄虚作假现象或施工原始记录缺失的,扣除0.4分;
3、分部、分项工程划分不符合要求或未经业主、监理签证就进行下步工序作业的,扣除0.2分;
4、内业资料整理无序,归档不规范,不整齐、整洁,原始资料不齐全或签字不齐全或以笔记代替表格,填写不规范、用语不当,日期、计算有误的,扣除0.3分;
第八条 施工现场管理情况:
1、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施工材料乱堆乱放,施工机械乱停乱放等不符合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的扣除0.2分;
2、对有关的上级单位要求不落实或超时限办理,不按要求书面回文或要求整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的,扣除0.2分;
3、使用不合格材料用于路基、路面及构筑物工程的,扣除0.2分,并进行返工;
4、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有一次不在现场、在岗不作为,有失职行为的,扣除0.3分;
5、违反设计要求、不符合施工规范违规操作进行工序作业的,扣除0.2分,并进行返工;
6、应通知监理检验的关键工序、隐蔽工程无影像资料或不报验的,扣除0.2分;
7、不按规程进行自检,检测项目自检率低于规定值的,扣除0.2分。
第三章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告知内容
第九条 施工人员驻地管理情况;
1、驻地工人宿舍整洁卫生,油桶及易燃物品距离厨房及明火不得少于80米,不符合此项要求的,扣除0.4分;
2、驻地厨房卫生、厨师健康证及食品卫生安全协议未落实的,扣除0.3分;
3、非专职电工私拉乱接电源的,扣除0.3分;
第十条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内业情况:
1、新入场的施工人员未经过施工单位施工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专职安全员未持证上岗的,扣除0.2-0.5分;
2、安全生产内业资料、安全生产使用费用台账不健全的,扣除0.4分;
3、保险责任:企业应健全保险责任制度,必须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工人意外保险不落实的,扣除0.4分;
4、施工人员日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由施工单位工地安全员组织进行,日常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检查每天都要进行,安全生产要警钟长鸣,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学习。日常培训教育、组织安全生产学习和安全生产检查要有记录并建立台账;日常培训教育、组织安全生产学习和安全生产检查(要求有日志)情况每周上报区交通局质量安全监督站;不满足此项要求的,扣除0.4分;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大型机械作业及沥青摊铺期间施工人员不配穿(戴)安全帽及安全反光马夹的发现一次扣除0.5分,连续两次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工整改;
2、各种警示标示、标志牌、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条幅)、宣传栏应按规定规范、整齐安放,缺失者扣除0.5分,连续两次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工整改;
3、危险地点、危险区域、坡坎、基坑等地域,未按要求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或设置警示标志的,扣除0.4分;
4、起吊设备起吊及自卸车作业必须由专人指挥、无安全警示、警戒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的,扣除0.3分;
5、“三类人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缺失者有一例,扣除0.3分;
6、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随时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施工企业工地安全员必须坚守岗位,脱岗一次扣除0.4分;在岗不尽职尽责的,扣除0.3分;
7、不按区交通局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提出的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发现一次,扣除0.4分;
8、施工单位应制定与其施工性质相关联的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活动,无应急预案、没有开展演练活动的,扣除0.3分;
第四章 施工监理管理告知内容
第十二条 施工监理进场情况:
1、驻地建设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扣除0.3分;
2、工程概况、组织机构、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工程管理制度、监理岗位责任制等项图表未上墙及工程监理规程规范用书不落实的,扣除0.4分;
3、进场人员不满足招投标文件要求包括人员姓名与招投标文件不符、人员资审低于招标文件、人员数量不满足招投标文件要求的,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不符合规定的,扣除0.5分,其他人员不符合规定的,扣除0.2分;
4、工地主要交通工具、办公设备不能满足合同及施工工艺要求的扣除0.2分,试验、测量仪器不满足工地要求的,扣除0.2分;
5、重要配比、材料、构配件等许可标准不符合要求或不准确造成施工失误的,扣除0.2分;
6、已开工未履行开工报告批复手续的,扣除0.2分。
第十三条 施工监理内业资料管理情况:
1、无内业资料管理制度,责任人不明确的,扣除0.2分;
2、抽检原始资料数据有错误、抄袭、复印、伪造、有意涂改、弄虚作假现象或抽检原始记录缺失、施工方替整理资料的,扣除0.2-0.5分;
3、分部、分项工程划分不符合要求或质量评定不及时,未经业主签证就进行下步工序作业的,扣除0.2分;
4、内业资料整理无序,归档不规范,不整齐、整洁的;原始资料不齐全或签字不齐全或以笔记代替表格,填写不规范,用语不当,日期、计算有误的,扣除0.2分;
5、监理月报及监理日志不填写、填报不及时或不真实的,扣除0.2分。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监理监管情况:
1、监管不力导致施工现场混乱,施工材料乱堆乱放,机械乱停乱放等不符合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的,扣除0.2分;
2、对有关的上级单位文件要求不落实或超时限办理,不按要求书面回文或要求整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的,扣除0.3分;
3、监管不力导致不合格材料用于路基、路面及构筑物工程的,扣除0.2分,并立即进行返工;
4、现场监理人员有一次不在场或在岗不作为、有失职行为的,扣除0.2分;
5、应通知业主单位检验的关键程序、隐蔽工程而不通知的、无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的,扣除0.2分;
6、监管不力导致违反设计要求的、不符合施工规范违规操作进行工序作业的,扣除0.2分,并立即进行返工;
7、不按规程进行抽检或不进行抽检检验,检验项目抽检频率低于规定值的,扣除0.2分。
第五章 施工现场监理安全生产管理告知内容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监理对施工人员驻地管理情况;
1、驻地工人宿舍整洁卫生,油桶及易燃物品距离厨房及明火不得少于80米,不符合此项要求的,扣除0.4分;
2、驻地厨房卫生、厨师健康证及食品卫生安全协议未落实的,扣除0.3分;
3、非专职电工私拉乱接电源的,扣除0.3分;
第十六条 施工监理监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内业情况:
1、新入场的监理人员未经过监理单位施工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监督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未持证上岗的,扣除0.2-0.5分;
2、安全生产内业资料、安全生产使用费用台账不健全的,扣除0.4分;
3、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为工人购买意外险不落实的,扣除0.4分;
4、施工人员日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由施工单位工地安全员组织进行,日常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检查每天都要进行,安全生产要警钟长鸣;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学习,日常培训教育、组织安全生产学习和安全生产检查要有记录并建立台账;日常培训教育、组织安全生产学习和安全生产检查(要求有日志)情况每周上报区交通局质量安全监督站,不满足此项要求的,扣除0.4分;
5、监理安全生产每周上报不及时及监理安全生产日志不填写、填报不及时或不真实的,扣除0.3分。
第十七条 施工监理监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大型机械作业及沥青摊铺期间施工人员不配穿(戴) 安全反光马夹及安全帽情况,如违反一次扣除0.5分,连续检查两次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工整改;
2、负责监督施工现场各种警示标示、标志牌、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条幅)、宣传栏应按规定规范、整齐安放,缺失者的,扣除0.5分,连续检查两次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工整改;
3、负责监督危险地点、危险区域、坡坎、基坑等地域,未按要求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或安设警示标志情况,如违反要求的,扣除0.4分;
4、负责监督施工场地起吊设备起吊及自卸车作业必须由专人指挥、无安全警示、警戒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情况,如违反的,扣除0.3分;
5、负责监督施工单位“三类人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缺失者每人扣除0.3分;
6、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随时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监理单位监管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每脱岗一次扣除0.4分;在岗不尽职尽责扣除0.3分;
7、负责监督施工企业按区交通局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提出的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如违反扣除0.4分;
8、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活动,无应急预案、没有开展演练活动情况的,扣0.3分。
第六章 告知程序和处理
第十八条 质量安全监督站对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后,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监督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限期整改;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给质量安全监督站。
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期间施工或监理单位有涉及违规违章事项的,由临河区交通局质量安全监督站向施工或监理单位发出“告知函”,施工或监理单位收到“告知函”后以签字为确认违规违章事实。
第二十条 施工或监理单位收到“告知函”后,应派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人到现场督促整改,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完成并由该项目建设指挥部、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将整改后书面、影像资料报至发出“告知函”的监督机构。
第二十一条 “告知函”扣分累计分数决定业主单位向施工(监理)单位发放第一笔工程款项的时间,扣至1分推迟一个月发放,扣至2分推迟2个月发放,扣至3分推迟3个月发放,扣至4分推迟半年发放,扣至5分列入黑名单并报至巴彦淖尔市公路系统、市政务中心通报,三年内不允许进入巴彦淖尔市公路建设市场。
第二十二条 本告知制度由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交通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告知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临河区交通局
2015年4月15日
第8篇 质量标准化考核验收方案奖惩制度
煤矿质量标准化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是煤矿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的反映,是建立煤矿企业安全长效机制和建设高产高效现代化矿井的主要内容和根本途径。按照上级文件安排部署,为了保质保量完成我矿今年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任务,全面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协调、稳定、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建设考核验收方案及奖惩制度:
安全质量标准化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按以下步骤进行,即健全组织——完善制度——投入(落实)——定期评价 ——考核奖罚——质量改进。
没有一个健全的组织与明确的分工,就不可能制定出科学完善的制度和标准;没有完善的制度与标准,投入与落实就会失去方向;没有投入与落实,定期评价就会成为一句空话;而没有严格的定期评价,考核与奖惩就会失去依据;没有奖优罚劣,就不可能建设成为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一、成立安全质量标化领导组:
组长:栗聪明
副组长:樊进朝、上官立新
成员:杨培强、王明星、原志阳、刘向军、钟国亮、孙小虎、刘志忠、曹米亮、张海军、吴雷胜及各职能科室和队组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质量标准化考核组、质量标准经评估组以及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组
组长:张海军、曹米亮
成员:王天鹏、王鹏飞、刘志金、张金龙、李强强以及跟班安监员、质检员等。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评价组
组长:樊进朝
成员:上官立新、杨培强、刘志阳、王明星、钟国亮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 室
办公室主任:张海军
领导组下设以下十一个质量标准化小组:
1、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杨培强
成员:孔河亮、裴永亮、曹刚、上官新龙以及相关人员。
2、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王明星
成员:孙小虎、栗文朝以及机电相关人员。
3、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杨培强
成员:曹晋、赵鹏军、贾福义以及掘进相关人员。
4、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王明星
成员:刘满库、郭军亮、马照坤以及运输队相关人员。
5、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上官立新
成员:刘向军、刘志忠以及地测科全体人员
6、信息调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杨培强
成员:栗海强、杨永进、路宽以及调度室全体人员
7、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上官立新
成员:原志阳、钟国亮、吉飞飞、以及通风建设队全体人员。
8、地面设施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孙学礼
成员:杨雄伟、王鹏举、史怀礼、张伟及办公室、基建科全体人员。
9、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樊进朝
成员:曹米亮以及安全科全体人员
10、职业卫生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樊进朝
成员:赵圣林、延学良以及职卫科全体人员
11、应急救援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上官立新
成员:曹进、李宁以及救护队全体人员
二、职责分工:
1、组长:负责全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全面达标工作。
2、副组长:负责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的具体安排、落实、奖惩、质量改进以及地面各要害场所的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3、考核组组长:负责矿井质量标准化日常考核、周考核以及月考核工作。
4、评价组组长:负责矿井每月安全质量标准化评价的相关工作。
5、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的总体工作,做好达标工作的软件资料管理、存档工作。
6、采煤、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负责人:负责搞好井下各工作场所及采掘工作面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7、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负责人:负责搞好井上下机电、运输方面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8、地测防治水及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负责人:负责搞好地测防治水及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9、地面设施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负责人:负责搞好地面安全设施方面的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10、信息调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负责人:负责搞好信息调度、监测监控方面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11、应急救援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负责人:负责搞好煤矿应急救援方面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12、职业健康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负责人:负责搞好煤矿职业健康方面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验收规定:
1、由定点安监员、质检员负责每班对采掘工作面进行安全质量现场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以打分形式体现,经考核人和队长签字后上报质检科。
2、每月最后一个礼拜日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负责进行一次全面综合评价、总结。
3、月底综合评价时按最后实得分排名。
4、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的组织下,对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评价、考核。
5、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要把每月综合评价时,对各队(科室)考核的分数、存在问题、整改项目进行总结,同时要把综合考核表入档管理。
6、每月3日前要把上一月的班检查、周考核及综合评价分数进行汇总,计算出上月各队(科室)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实得分,实得分将作为当月奖惩的依据。规定班检查平均分数占当月实得分数的40%;周考核平均分数占当月实得分数的30%,综合评价分数占当月实得分数的30%。
7、每月要把当月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情况、存在问题、质量改进方面进行总结。
四、奖惩:
只有评价,没有奖惩是不能促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规定每月拿出专项资金进行奖惩,具体奖惩规定如下:
1、按工资比例设立安全奖、质量奖。
2、质检科长根据实际情况负责对质检员进行考核,如当班工程质量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取消评分资格,不得当月质量奖。
3、月评价实得分数在95以上的为一级,得全额质量奖;90分—95分为二级,得60%的质量奖;9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4、每月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结束,由安全质量办公室4日前向副组长提供各单位(科室)的评分结果,作为考核奖惩的依据。
5、领导组根据质量标准化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对每次检查排名前三位的科队根据情况给予适当奖励;连续三次排名在最后一位的,科队负责人淘汰下岗。
6、在集团公司等上级部门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中,每次排名在最后三位的分别对科队负责人处以300元、400元、500元的罚款。
五、质量改进:
1、一级安全质量控制,即现场控制,每一个日常检查人员在当班现场下达安全质量整改卡片,在本班现场监督整改完善。
2、二级安全质量控制,即协调控制,对于在现场解决不了的问题,日常检查人员要通知矿调度室或相关领导限期解决。
3、三级安全质量控制,即决策控制,对于队组、专业科室无法解决的问题,由安全质量办公室报领导组副组长,即由安全副矿长提出上安委会,进行决策解决,此类问题主要包括设备的更新改造,安全质量工程技术改造等。
4、每天早上7点钟,矿调度室召开碰头会,由各队正队长、专业科室正副科长参加,重点落实二级安全质量控制中提出的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5、每周召开一次安委会,由矿安委会成员参加,重点落实三级安全质量控制中提出的需要由安委会决策解决的问题。
6、每月召开一次由质量标准化总结会,在会上要对安全质量标准化上个月的评分情况、存在问题、解决问题、遗留问题等进行汇报。
总之,通过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将使我矿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达到一个新水平,达到长期坚持,长期保持的目的,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在我矿能够形成一种视质量为荣誉、为生命的安全氛围;形成一个整洁明亮、干净舒适的劳动环境;形成一个蓬勃向上、争创一流的管理形企业。
第9篇 机电设备检修质量考核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电设备管理,保证检修质量,降低待修率,强化检修质量责任,严格机电设备检修质量验收,提供机电设备完好投用,制定本办法
1、机电科每月25日,根据设备待修和使用情况,认真制定并下达次月机电设备检修计划。
2、机分厂必须按计划详细安排检修任务,严格执行检修计划,并认真填写设备检修卡。
3、机电科每月末要根据计划,严格对机分厂设备检修考核,实行奖罚当月兑现。
4、机分厂未能按计划完成检修任务,有一项罚500元。
5、机电科设备验收员认真按《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设备,每一台件对责任人罚款30元。
6、凡因设备检修质量问题在井下使用中影响生产的每台件对机分厂罚款1000元,地面验收责任人罚款30元。
7、每月检修考核结果要在月度机电系统会议上通报。
第10篇 连锁药店质量管理检查考核制度
连锁药店质量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一、为保证连锁门店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保证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公司与连锁门店共同定期对门店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工作进行考核。
二、连锁门店应认真学习掌握公司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程序规范操作要求,强化质量管理各项日常记录。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三、公司与门店每半年全面开展一次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考核工作。检查考核主要内容即:1、门店硬件建设状况;2、以公司制度为标准,检查考核门店执行各项制度的记录资料簿。
四、在质量管理工作检查考核中,公司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可行和有效的改进措施,门店应认真落实,改进落实情况应做好记录。
第11篇 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监督实施制度
1、督促施工单位每周进行安全生产自查,每月网上填报月度自评。督促施工单位每月网上对分包单位进行月度评价,督促施工单位网上填报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单位信息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信息。
2、项目监理机构应动态监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地实施情况,填写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检查记录,并以此为依据,对施工单位的每月自评和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的月度评价进行复核,网上填报月度复核结果。
3、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网上填报的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单位信息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信息进行复核,并网上填报复核结果。
4、分包工程完成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核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竣工评价,并网上填报复核结果。
5、工程项目竣工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核施工单位竣工自评,并网上填报复核结果。
第12篇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检查考核制度
1.目的:确保各项质量管理的制度、职责和操作程序得到有效落实,以促进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61条
3.适用范围:适用于对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程序和各项记录的检查和考核。
4.职责:本公司负责人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检查内容:
5.1.1 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5.1.2 各岗位职责的落实情况;
5.1.3 各种工作程序的执行情况;
5.1.4 各种记录是否规范。
5.2 检查方式:各岗位自查与本公司考核小组组织检查相结合。
5.3 检查方法
5.3.1 各岗位自查
5.3.1.1 各岗位应定期依据各自岗位职责对负责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完成书面的自查报告,将自查结果和整改方案报请本公司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
5.3.2 质量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小组检查
5.3.2.1 被检查部门:本公司的各岗位。
5.3.2.2 本公司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和各项记录的执行情况的检查,由本公司质量负责人进行组织,每年年初制定全面的检查方案和考核标准。
5.3.2.3 检查小组由不同岗位的人员组成,组长1名,成员1名。
5.3.2.4 检查人员应精通经营业务和熟悉质量管理,具有代表性和较强的原则性。
5.3.2.5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要实事求是并认真作好检查记录,内容包括参加的人员、时间、检查项目内容、检查结果等。
5.3.2.6 检查工作完成后,检查小组应写出书面的检查报告,指出存在的和潜在的问题,提出奖罚办法和整改措施,并上报本公司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审核批准。
5.3.2.7 本公司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对检查小组的检查报告进行审核,并确定整改措施和按规定实施奖罚。
5.3.2.8 各岗位依据本公司负责人的决定,组织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向本公司负责人反馈。
第13篇 煤矿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考核制度
1、地测防治水工作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有关专业技术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坚决杜绝一切因地测防治水工作失误而造成的无效进尺、误揭煤层、透水和贯通失误等事故发生。
2、地测防治水工作坚持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追查事故原因,制订防范措施。
3、由地测科科长及有关单位组织全科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综合分析,明确责任并引以为戒,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4、对有争议参与单位多的工作事故,会同有关单位,主动积极协助安监部门进行事故追查。
5、地测防治水工作坚持奖惩分明的原则,对工作表现突出,质量优良,有一定贡献的同志,应给予奖励,以鼓励上进,加强全单位责任,提高工作质量。
第14篇 通防区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一、质量标准化检查组每月不少于二次的质量标准化检查,每少一次罚小组组长200元。
二、对现场发现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不合格的地点,每处给予责任人100元的处罚,并限期整改。
三、要求限期整改,但规定时间内不及时整改的,给予责任人500元的处罚。
四、发现的质量标准化问题,质量标准化检查组成员必须认真进行复查,不认真复查,再次出现问题的,给予检查小组组长500元的处罚。
五、采取奖惩办法,月度进行考核,评出最差和最好,对每月检查中取得第一名的班组,给予200至500元不等的奖励,反之同等处罚。
六、各班组必须加强质量标注化的学习培训,凡对职工提问不清楚,不了解质量标准化内容的,给予班队长一人次50元处罚。
七、每班班前会,队长在分工前严格质量标准化要求,提醒职工按标准化开展工作,按质量标准化要求操作,不进行提醒的给予班队长200元处罚。
第15篇 班组长安全质量责任及考核制度
第一条 总 则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股份公司和局的相关规定,完善工程项目安全质量自控体系,夯实作业层管理基础,结合股份公司和局开展的项目管理实验室活动,落实《中铁四局集团施工作业班组长安全质量责任制管理办法》(中铁四安〔2015〕832号)文具体要求,建立健全班组长安全质量责任制,切实保障职工在生产工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生产设施不受损害,工程质量得到保证,创造良好的安全质量生产环境,制定本制度及考核办法。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__项目部所有施工班组。
三、项目经理部依法与分包单位签订工序分包合同。项目部负责在相关工序或部位施工前,结合施工具体情况编制班组长安全质量责任书及承诺书;项目经理负责与班组长签订责任书。项目部安质部负责收集、保管责任书。认真推行,及时督促落实,定期检查指导和每月对班组长进行考核。
第二条 安全质量责任及考核制度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项目部成立制度管理及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度执行及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质部,负责制度的执行和考核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 班组长安全组织制度
一、班组长是班组安全质量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组安全质量负全责。
二、班组分散作业时,每个作业面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质量负责人。
三、班组长必须实行安全轮流值日制度,除学徒工外,每天或每周轮换一人进行安全质量值日,安全质量值日的主要任务是协助班组开展好日、周的安全质量工作。
第四条 班组长班前讲话制度
一、教育内容为:
1、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本岗位、工种或其它对应岗位发生的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2、本班组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
3、本岗位、工种的安全规程;职工安全守则及相关安全规程及有关安全规章和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4、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所操作机械设备、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5、各种常见安全质量隐患的处理、紧急救护知识;
二、教育要求
1、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长必须组织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测试。
2、新工人、外用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时间合计不少于48学时(由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项目安质部进行授课)。
3、对事故责任人和未逐事故责任者、违反安全规程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时间必须在四小时以上。
4、安全规程考试85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要复学复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
5、对安全教育后的人员,班组长必须检查教育效果。
三、班组长班前讲话要求:
1、结合当日的具体施工生产工作任务及工作环境,详细布置安全工作,并明确安全质量值日人。
2、根据每一时期的思想倾向和季节变化及作业长件,讲解安全注意事项。
3、传达上级有关安全质量生产指示和事故案例。
4、学习、抽考职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条 班组长安全检查制度
一 、班组长要组织进行班前和班中检查,班前检查可结合交接班进行,对设备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交接,有问题要交代清楚。各岗位在班前要对所管区域、所用设备、使用工具、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专人专机,操作员要对设备重点检查。班中要对设备运行动态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安全装置完好情况及设备是否有不正常现象,立即向现场负责人反映。
二、脚手架和特种设备在使用前应全面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三、班组长应督促本班组人员按规定在作业前戴好劳防用品。检查各岗位执行安全规程情况,对现场的用电、动火、机械设备情况作为检查重点。
第六条 班组安全规程与制度管理
一、班组长应保证班组的每个岗位,工种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清楚明了,安全交底内容人人熟知,严格执行。
二、班组长可以根据生产条件等因素的变化,事故教训等情况及时检查现有规程制度是否健全。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补充修改意见,上报工程项目部,给予项目部指导及意见。
三、班组长必须办证凡上级颁发的与本班组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类操作证卡,在班组内必须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四、班组长应协助项目部适时组织岗位安全操作的技能训练,举行事故演练,掌握处理各种隐患的能力,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的能力。
第七条 班组长安全质量责任
一、自觉接受项目组织的培训教育,未经培训考核不得上岗,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及施工规范和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采取班前讲话等形式,对本班组的职工进行安全质量教育,以提高班组人员安全质量意识。
三、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作业标准、技术交底要求组织施工,对施工安全和质量负责。
四、对违章指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和工程质量标准的指令等有权拒绝。
五、不得违章指挥工人作业,自己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同时要求班组作业工人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六、施工过程中加强自检,对出现的不合格工序或半成品要做好分类并进行标识,及时整改。每道工序经自检合格后方可进行报检。
七、施工工序或部位存在安全风险时,要按照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并督促工人做好个体保护。
八、做好施工中的所以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督促使用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等。
九、存在较大风险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设专人经常性检查现场的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上报并组织工人撤离危险区,配合甲方将安全隐患消除。
十、自觉接受项目管理,对于项目部、业主、监理等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应严格按照项目部要求及时整改。
十一、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质量问题要及时上报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处理,未经项目部允许不得私自拍照留存等。
十二、对于有利于施工安全质量管理的建议或意见,要及时向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提出。
十三、验工计量前自觉签认安全质量承诺书,否则不予计量。
第八条 班组长安全质量考核制度
为了有效地加强施工班组在施工生产过程的管理,班组长相关制度的有效实施,根据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施工作业班组长安全质量责任制管理办法》(中铁四安〔2015〕832号)文具体要求,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特制订施工班组考核办法如下:
一、本制度考核对为个施工队伍班组长。
二、对各班组长考核由经理部安全生产委员会执行。
三、对各班组长每月开展一次。考核采用考核评分表的形式,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在90分及其以上优秀,考核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为良好,考核得分在6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每月考核优秀占10%,良好占20%,合格占70%。考核日期为次月初。
四、根据考核结果,考核评分为优秀的班组长给予800元奖励;考核评分为良好的班组长给予300元奖励;考核评分为合格的班组长不奖不罚;考核评分为不合格的班组长处以800元罚款,连续3个月考核不合格将责令施工队伍更换班组长,施工队伍不执行相关规定将对相关施工队伍进行清场处理。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制度由南百三标经理部二分部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三、附表: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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