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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考核制度汇编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管理考核制度

有哪些

在企业管理中,考核制度是衡量员工绩效和团队效能的重要工具。一套完善的考核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组成部分:

1. 目标设定:清晰明确的工作目标,让员工知道他们的工作方向和期望结果。

2. 行为标准:定义良好的工作行为和态度,确保员工的行为符合公司价值观。

3. 评估指标:量化或质化的业绩指标,用于衡量员工的工作成果。

4. 考核周期:定期进行的评估时间点,如季度、半年或年度考核。

5. 反馈机制:提供及时、具体的反馈,帮助员工了解自身表现和改进空间。

内容是什么

考核制度的内容应当注重实效性和公平性。例如,对于销售部门,可能侧重于销售额和客户满意度;而对于研发团队,创新能力和项目完成质量可能是重点。制度应考虑到团队合作和个人贡献的平衡,防止过度竞争导致的内部摩擦。此外,考核过程需透明,让员工理解评价标准和得分依据,增强其对结果的接受度。

规范

实施考核制度时,应遵守以下规范:

1. 公正无私:考核者需保持公正,不受个人偏见影响。

2. 定期更新:随着业务变化,考核标准应及时调整。

3. 培训与沟通:确保所有员工理解并能遵循考核流程。

4. 结果应用:考核结果应与激励措施(如晋升、奖金)挂钩,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

重要性

考核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能够:

1. 提升效率:明确的目标和反馈使员工更专注于有效的工作。

2. 激发潜力:通过竞争和奖励,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新精神。

3. 促进发展:考核结果可作为个人职业发展的参考,帮助员工规划职业路径。

4. 维护文化:通过考核强化公司价值观,确保团队行为与企业文化一致。

一个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基石,它不仅有助于提升组织效率,还能塑造积极的工作氛围,推动企业的持续发展。

管理考核制度范文

第1篇 班组考核管理制度

班组考核管理制度

为提高站的管理水平,实现公司下达生产经营规划目标,促进班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增强组员凝聚力,班组荣誉感,危机感和责任意识,提高班组长的能动带头作用,班组解决问题能力,体现从量到效益的转变,按效取酬的原则,结合本站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 考核原则:

1、 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考核条件和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被考核班组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

2、 注重工作实绩原则。在对被考核班组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以完成工作实际效益为主;

3、 民主公开原则。考核结果及时通知考核班组;

4、 全面考核,综合评定。采用工长检查,考核领导小组评定相结合。

二、 考核范围

站内所有班组,共五个班组,

分别是试验室班、配合班、修理班、装载机班、机操班。

三、 考核内容

1、安全管理

2、 文明生产

3、 专业管理

4、 质量成本

5、 精神文明建设

考核满分共100分,考核按《第三搅拌站班组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执行。

四、 考核方法、程序

1、 考核评定执行按月评定,月底结算。

2、 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余治刚

副组长:吴鑫、张勇

成员:何治安、蒋技、曾先伟、刘学林、何跃平

3、 工长每天对班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月底汇总,评定考核成绩。

4、 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工作效益,进行综合评定。

5、 班组长对组员进行考核,并上报考核领导小组。

五、 考核奖金分配办法

1、 考核第一名奖励单价提高1%元,倒数第一名单价降低1%;

2、 班组长负责分配组员的考核奖金,并上报考核领导小组审核;

3、 违反站内规定,对班组进行罚款,记录并上报考核领导小组;班组长进行内部调查处理,上报考核领导小组。

4、 考核领导小组对班组长上报的优秀组员进行综合评定和审核,择优进行表彰奖励。

5、 班组长根据《第三搅拌站班组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自己分配组员收入,并上报考核领导小组。

六、本办法自st1:chsdate w:st=on year=2007 month=4 day=1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2007年4月1日执行,相关事宜由第三搅拌站考核领导小组解释。

第三搅拌站

2007.4.1

第2篇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一、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执行集团公司及公司各项安全规定,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充分体现风险同担、利益共享、重奖重罚、全员管理的原则,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安全管理,切实搞好安全工作,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指标的全面完成,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引入风险机制和激励机制,根据岗位不同、责任大小,缴纳风险金数额的不同,建议公司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适用范围及考核期

1、安全风险抵押金适用于公司内全部在岗职工。

2、考核期为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安全生产联责管理的形式和实施办法

1.安全目标责任书和安全责任金交纳制度的实行办法。由公司瑜部门第一负责人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部门负责人与各级主管、班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各级主管、班长、兼职安全员分别与组长、员工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分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明确各自安全工作内容,并分别交纳安全风险责任金。

2、公司领导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

3、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按安全责任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督促安全生产。

4、安管办要贯彻落实公司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以人身安全为中心,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四、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缴纳标准(有待细化)

五、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1.安全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管理,财务部应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专用账户,做到专款专用。

2、每年一月底之前由安全管理办公室汇总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表册,参加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员工将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至财务部。财务部将收到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后进行核算,并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清单,抄送安全管理办公室备案。

3.因职务调整或其他原因应退或补交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的,由人力资源部、安全管理办公室在分工计算范围内按照本规定及时统计汇总,报总经理签字后通知本人,予以调整,调整本金的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补齐风险抵押金本金,

4. 离职人员返还本人安全风险抵押金(除扣罚金额外的剩余部分)。

5.新增员工上半年入公司的,转正后参加风险抵押;

六、考核办法

1.考核工作由安全管理办公室召集有关人员在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对全公司进行全面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

2.对各事业部、子公司的安全责任目标十二项内容中,每项考核未完成预定目标的,扣罚各事业部子公司第一责任人8%的安全生产责任金。

3.各事业部、子公司内按各自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来进行目标考核,未达成管理目标的,按比例扣罚相应责任人的安全风险责任抵押金。未按要求签订安全责任目标书及执行安全风险责任抵押金制度的,扣罚各事业部、子公司第一责任人20%安全风险责任抵押金。

4.年终凡圆满完成各项安全工作任务,达成安全管理目标的部门,所有缴纳安全风险金的人员,除返还全部安全生产责任金外,还将奖励安全风险金缴纳人同等缴纳数额的奖金;凡未达成安全管理目标的部门,仅返还所有缴纳安全风险金人员扣除后剩余的安全风险责任金。

5.发生安全事故部门的还将按照《新锐集团安全事故管理规定》的相应内容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6.对瞒报、漏报、迟报安全事故的,一次性扣除所在单位一次性扣除所在单位第一责任人10%风险抵押金。

7.为维护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激励安技人员热爱本职工作,若年内基层单位没发生上报安全事故,公司将分别拨付1万元,专门用于奖励兑现安技工作者,由各单位支配。

六、附则

(一)本安全目标责任书有效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相关部门责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金,于 年 月日前交公司财务部。

(四)本责任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3篇 法院岗位责任目标量化管理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强化岗位责任,建立和完善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确保公正执法,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岗位责任目标是指根据全院工作人员所任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和所必须达到的工作指标。

全面正确履行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完成规定的工作指标得满分或加分,如有差错,按本办法的有关条款减分,直至减为零分为止,就同一事实不重复减分。

第三条目标量化管理考核坚持全面、量化、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及按劳分配为主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目标化管理按不同岗位责任考评记分,基础分为招聘人员分,一般干警分,部门副职分,部门正职分。

第二章共性目标

第五条未经请示无故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机关组织的活动,每次减个人分。

第六条按规定内容和要求,组织学习教育活动,除了全院学习教育活动之外,部门每年至少组织六次学习教育,并做到部门有记录,个人有笔记,部门记录每少一次减部门领导分,减记录人员分;个人笔记每少记一次减本人分;按学习教育要求应写出部门学习教育总结或个人总结,无总结或未按时上报总结减分。

第七条严格执行机关工作制度,不准迟到早退和旷工;旷工一天减个人分,迟到或者早退一次减个人分,部门领导编造理由、隐瞒袒护的,每次减分。

第八条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三天以内分管院长批准;三天以上由院长批准,全年事假累计至天减分,天至一个月减分,一个月以上取消总分;越权批假一次减责任人分;按批准假期无故超假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各部门每日认真填写部门考勤表,并于次月第一个工作日报送政治部。

未报送、隐瞒事实、作假、不负责任填报的每次减直接责任人分,减部门领导分。

第十条按有关规定着装上岗或者参加活动,无故不按规定着装每次减个人分。

第十一条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下班时关好门窗, 电源,违反本条规定造成被盗和设备故障的责任自负,并减责任人分。

第十二条保持室内外整洁,全年卫生检查平均得分不合格,减卫生责任人分。

第十三条倡导使用文明用语,禁止使用忌语,接待当事人或接电话使用不文明语言被举报并查证属实的,每次减个人分,

第十四条全院干警必须按要求接受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未经审批,无故不参加培训一次减个人分。

考试不及格,减个人分。

第十五条加强调研工作,各部门年内向研究室至少报送高质量的理论文章或者调研文章一篇,各业务庭(局)向研究室报送司法统计专题分析报告篇,撰写司法建议至少件,未完成的减部门领导分。

第十六条各部门积极配合研究室完成院里和上级部门下达的调研任务,未完成一次减部门领导分。

第十七条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各部门年内至少在盟级以上新闻媒体发稿二篇,少一篇减部门领导分;各部门全年向办公室报送简报信息不少于六条,少一条减部门领导分,被办公室采用编发的,每条为部门领导加分。

第十八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不接受或拒不完成本部门领导分配的工作任务,一次减责任人分;各部门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未完成的,每次减部门领导分。

第十九条认真做好各类统计工作,迟报、漏报、错报统计数据,一次减责任人分。

第二十条依照《关于法院系统干警违法违纪损害法院形象行为投诉管理办法》,凡被投诉的干警每人次减分。

第二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减个人分。

⒈工作期间饮酒影响工作、酗酒、赌博的;

⒉对当事人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⒊由于不负责任,工作中出现一般性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

⒋泄露机关秘密或丢失文件资料的;

⒌接受当事人或其亲友、代理人、辩护人吃请的;

⒍私自向当事人介绍律师的。

第二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减个人分。

⒈泄露合议庭、审判委员会机密的;

⒉丢失重要机密文件或卷宗材料,造

成严重后果的;

⒊办“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的;

⒋以谋取私利为目的,为案件当事人充当中介人的。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被投诉且已经证实的,取消个人总分。

⒈办“私案”的;

⒉受贿、索贿的;

⒊办“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造成严重错案的;

⒋打人骂人、滥用枪支械具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恶劣的;

⒌参与不健康娱乐活动损坏法官形象的;

⒍违法单独外出办案,造成不良影响的;

⒎因失职造成案件矛盾激化,产生严重后果的;

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⒐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

⒑违法违纪受到党政纪处分的。

第三章部门目标

第二十四条立案庭工作目标

⒈该立案而不立案或不该立案而立案,每件分别减承办人分,减庭长分。

⒉民事案件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行政案件在行政庭审查后当日立案,各类案件立案后三日内转各庭局,未经批准超过上述期限每次减承办人分。

⒊申诉案件审查期限为六个月,未经批准超过规定期限每次减承办人分。

,申诉案件审查差错率不超过,每超过一个百分点减庭长分;承办人审查案件出现差错每件减分。

⒌诉讼费计算错误,每次减承办人分。

未按规定减、缓、免诉讼费减庭长分;缓交诉讼费的,由立案庭督促各业务庭收回诉讼费,不通知、不督促的每次减庭长分。

⒍每月通报一次信访申诉情况,未进行通报,每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⒎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协调院领导、部门领导进行接待,分流上访案件,因接待不认真、不耐心、推拖或擅离岗位而造成当事人对法院有意见或越级上访的,每次减接待人员分,越级上访控制在自治区法院系统平均数以下,为立案庭庭长加分,其他人员加分。

⒏加强审限监督,每月通报一次审限、报延情况,未进行通报,每次减直接责任人分,减庭长分。

⒐认真填报案件流程信息表,填写不全或者错误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⒑监督指导基层法院立案工作,全年召开一次业务联系会,没开减庭长分。

⒈及时准确向研究室提供各类数据,延误或者误报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第二十五条刑事审判

一、二庭工作目标

⒈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审理案件,准确定罪量刑,审限内结案率(以法律文书原本或卷宗为凭)%以上承办人延长审限案件不得超过自办案件总数的,超过一个百分点减承办人分,减庭长分超过法定审限,取消承办人全年总分、减庭长分。

⒉二审案件当庭宣判率%,每少一个百分点减承办人分。

减庭长分。

⒊二审依法公开开庭率。

每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分,审判人员自办案件依法公开审判率达不到上述指标,每少一个百分点减分。

⒋依照案件评查办公室评查得分,得分为分的案件每件为承办人加分,合议庭成员加分、庭长加分;得分为分―分的案件,既不加分也不减分;分以下的案件,每减少分,减案件承办人分,减合议庭成员分;案件合格率必须达到以上,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分,出现严重错案,取消承办人总分,每件减庭长分。

⒌庭长亲自办案不能低于全庭案件数的,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分。

⒍鼓励多办案,承办并审结案件超过本庭平均数,每件加分。

⒎鼓励办案提速。

一、二审及减刑、假释案件在一个月内审结,每减少一天承办人、庭长各加分。

⒏裁判文书制作符合要求,出现一般文字错误一次减承办人分,出现重大差错一次减承办人分。

⒐认真填报案件流程信息表,填写不全或者错误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⒑做好死刑执行过程中的验明正身,监督火化等项工作,确保万无一失,因工作不尽职尽责而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减庭长分,出现重大事故的取消责任人总分,减庭长分,全年执行死刑正规安全且无漏洞、分别为庭长和审判员各加分。

⒈根据院里的要求和安排与基层法院召开联系会,院里安排但未召开每次减庭长分。

第二十六条民事

一、二庭工作目标

⒈审限内结案率(以法律文书原本或卷宗为凭)%以上承办人延长审限案件不得超过自办案件总数的,超过一个百分点减承办人分,减庭长分超过法定审限,取消承办人全

年总分、减庭长分。

⒉结案前通知并督促当事人交纳诉讼费,不通知、不督促每件减承办人分,减庭长分。

一、二审案件当庭宣判率%,每少一个百分点减承办人分。

减庭长分。

⒋依法公开开庭率。

每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分。

审判人员自办案件依法公开审判率达不到上述指标,每少一个百分点减分。

⒌庭长亲自办案不能低于全庭案件数的,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分。

⒍鼓励做好调解工作,调解结案每件为承办人加分。

⒎依照案件评查办公室评查得分,得分为分的案件每件为承办人加分,合议庭成员加分、庭长加分;得分为分―分的案件,既不加分也不减分;分以下的案件,每减少分,减案件承办人分,减合议庭成员分;案件合格率必须达到以上,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分,出现严重错案,取消承办人总分,每件减庭长分。

⒏鼓励多办案。

承办并审结案件超过本庭平均数,每件加分。

⒐鼓励办案提速。

一审案件在四个月内,二审案件在二个月内审结,每减少一天为承办人、庭长各加分。

⒑裁判文书制作符合要求,出现一般文字错误一次减承办人分,出现重大差错一次减承办人分。

⒈认真填报案件流程信息表,填写不全或者错误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⒉根据院里的要求和安排与基层法院召开联系会,院里安排但未召开每次减庭长分。

第二十七条行政庭(赔偿办)工作目标

一、二审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非诉行政案件审限内结案率(以法律文书原本和卷宗为凭);承办人延长审限案件不得超过自办案件总数的,超过一个百分点减承办人分,减庭长分超过法定审限,取消承办人全年总分、减庭长分。

⒉国家赔偿办公室及时向赔委会提交讨论赔偿案件,工作失误、延误每次减直接责任人分,减赔偿办主任分。

⒊依法公开审判率,每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分,审判人员自办案件依法公开审判率达不到上述指标,每少一个百分点减分。

⒋依照案件评查办公室评查得分,得分为分的案件每件为承办人加分,合议庭成员加分、庭长加分;得分为分―分的案件,既不加分也不减分;分以下的案件,每减少分,减案件承办人分,减合议庭成员分;案件合格率必须达到以上,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分,出现严重错案,取消承办人总分,每件减庭长分。

⒌庭长亲自办案不能低于全庭案件数的,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分。

⒍鼓励多办案。

承办并审结案件超过本庭平均数,每件加分。

⒎鼓励办案提速。

一审案件在二个月内,二审案件在天内审结,每减少一天为承办人、庭长各加分。

⒏裁判文书制作符合要求,出现一般文字错误一次减承办人分,出现重大差错一次减承办人分。

⒐认真填报案件流程信息表,填写不全或者错误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⒑根据院里的要求和安排与基层法院召开联系会,院里安排但未召开每次减庭长分。

第二十八条审监庭工作目标

⒈依程序认真审理各类再审案件和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审限内结案率%;承办人延长审限案件不得超过自办案件总数的,超过一个百分点减承办人分,减庭长分超过法定审限,取消承办人全年总分、减审判长分,减庭长分。

⒉依法公开审判率,每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分;审判人员自办案件依法公开审判率达不到上述指标,每少一个百分点减分。

⒊再审案件当庭宣判率%,审判人员所承办案件未达到上述指标,每少一个百分点减分;每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分。

⒋依照案件评查办公室评查得分,得分为分的案件每件为承办人加分,合议庭成员加分、庭长加分;得分为分―分的案件,既不加分也不减分;分以下的案件,每减少分,减案件承办人分,减合议庭成员分;案件合格率必须达到以上,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分,出现严重错案,取消承办人总分,每件减庭长分。

⒌庭长亲自办案不能低于全庭案件数的,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分。

⒍鼓励多办案。

承办并审结案件超过本庭平均数,每件加分。

⒎鼓励办案提速。

刑事再审案件二个月内审结,每减少一天为承办人、审判长、庭长各加分。

⒏裁判文书制作符合要求,出现一般文字错误一次减承办人分,出现重大差错一次减承办人分。

⒐认真填报案件流程信息表,填写不全或者错误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⒑根据院里的要求和安排与基层法院召开联系会,院里安排但未召开每次减庭长分。

第二十九条执行局工作目标

⒈积极探索和改进执行工作,当年案件在执行期限内执结率达%。

每少―个百分点减局长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局长加分。

执行人员所承办案件执限内结案率,每少一个百分点减分,每增加一个百

分点加分。

⒉采取强制措施不当,超标的扣押,违法执行第三人财产,裁决执行违反有关规定、程序违法的每件减承办人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件减承办人分;引起国家赔偿的,取消承办人总分,减局长分。

⒊拘留、罚款必须经院长批准,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由分管院长批准,未经审批取消承办人总分,减局长分;错报的减承办人分,减局长分;错批的减批准人分。

拘留、罚款、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手续不完备的,减承办人分。

⒋扣押、查封物品保管不善,造成损坏、变质、丢失,除由承办人照价赔偿外,减承办人分。

⒌严格按规定处理涉案物品和进行鉴定评估,如因处理不当造成恶劣影响或造成损失,减直接责任人分,减局长分。

⒍鼓励多办案,承办并执结案件超过本庭平均数,每件加分。

⒎鼓励办案提速,执行案件应在六个月内执结,每少一天承办人、局长各加分,未经审批每增加一天减承办人、局长各分;承办人延长执限案件不得超过自办案件总数的,超过一个百分点减承办人分,减庭长分;超过法定执行期限,取消承办人总分,减局长分。

⒏在执行过程中,合法使用文书和械具,发生文书不合法或者械具使用不当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⒐依法执行、文明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生应当告知而未履行告知义务、不出示有关证件、应该着装而没有着装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⒑执行文书制作符合要求,出现一般文字错误一次减承办人分,出现重大差错一次减承办人分。

⒈认真填报案件流程信息表,填写不全或者错误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⒉及时准确上报执行统计报表,延报或者误报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⒊指导基层法院的执行工作,以指定、交叉、提级、协助等方式对基层法院的执行工作予以协调,未进行减局长分。

⒋根据院里的要求和安排与基层法院召开联系会,院里安排但未召开每次减庭长分。

⒌实际执行费用管理严格规范,帐簿齐全,符合财务规定,出现不记帐、坐收坐支、票帐不符,不及时付款等情况减直接责任人分,减局长分。

第三十条研究室工作目标

⒈抓好全盟两级法院调研工作,搞好组织协调,并完成上级法院和上级党政部门下达的年度专题调研任务,未完成,每次减责任人分,减主任分。

⒉总结审判经验,指导审判实践,全年下基层调研二次,未完成一次减主任分。

⒊正确使用司法统计软件,自动生成司法统计报表且运作有序,使用软件错误延误报表生成每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⒋上报司法统计月报表、季度报表和其它月份组合报表及年度报表要及时、准确无误,出现迟报、漏报和其它差错,每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司法统计报表被高院减分一次,减统计员分。

⒌打印统计资料,制作统计台帐,未做的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⒍及时备份汇总数据,制作备份文件,因为无备份导致数据无法恢复,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主任分。

⒎每月撰写一篇《情况反映》,向自治区高院分上下半年报送综合分析、专题分析各二篇,少一篇《情况反映》减主任分,少一篇分析减主任分。

⒏每年年底有质量较高的司法统计总结,少一篇分析减直接责任人分,无司法统计总结减主任分。

⒐做好审判委员会会务工作,未按要求印发《议程表》或进行讨论案件排期、未通知汇报人或者无记录一次的减直接责任人分。

⒑及时办理和答复案件适用法律的请示,不及时、不准确,一次减主任分:

⒈起草有关审判工作的综合性文件,造成工作延误的减直接责任人分。

⒉年内开展一次法律文书评比,未完成评比任务,减主任分。

⒊认真做好庭审观摩的组织工作,年底有总结;庭审观摩组织不力出现重大差错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减主任分;无总结减主任分。

第三十一条法警支队工作目标

⒈加强法警训练,努力造就准军事化法警队伍,制定训练计划,并按计划施训,无计划或计划不落实,减支队长分。

⒉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各类案件的值庭,未按时值庭一次减主要责任人分,减支队长分。

确保庭审秩序和安全,出现安全事故减直接责任人分,减支队长分。

⒊保证押解工作安全。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被押解人逃跑,取消执行法警、法警支队队长和政委全年总分被押解人员受伤或发生其它事故的,取消执行法警总分,减支队长和政委分。

⒋保证执行死刑工作安全。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执行死刑工作出现一般差错,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支队长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责任人、支队长、政委总分。

执行死刑工作正规安全且无漏洞为支队长和执行法警各加分。

⒌全年协助执行和送达工作无差错。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协助送达

和执行工作出现问题,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⒍配合政治部办理司法警察晋衔评定及时、无差错。

因工作不负责任,漏报、迟报或报送不准确的,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减支队长分。

⒎严格执行值班值宿制度,做好机关警卫工作,确保安全。

因排班有误造成漏岗,减排班人员分,减支队长分;漏岗一次减值班法警分;影响紧急处置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减支队长分。

⒏严格遵守人民警察“五条禁令”,从严治警。

违反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⒐领导基层法院法警工作。

全年组织一次集中训练,没有组织训练减支队长、政委各分。

⒑加强枪支、警械的管理和维护,出现丢失或其它事故减直接责任人分,减支队长分;枪支出现严重事故减直接责任人总分,减支队长分。

第4篇 铁路工务段干部安全责任制考核管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干部安全责任制考核的组织领导,桥工段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导航仪品牌排名 幽默笑话 脱毛膏排行榜前10强

组长:段长、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安全副段长

副组长:党政副职

成员: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段干部考核的日常组织、协调、及资料汇总。办公室设在劳人科。

办公室主要职责:对各科室和车间干部落实安全量化标准进行检查、指导,并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指导意见;负责全段干部安全检查量化标准的考核工作,每月组织对管内各单位进行检查;做好干部考核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每月对考核结果进行公布。

二、考核范围

桥工段在职、在岗干部

三、考核标准

(一)干部考核实行百分制,90分及以上为优秀;70-89分良好;60-69分为合格;60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二)考核奖罚

1.党政正职、安全副段长奖励标准600元,考核每分扣6元,60至69分不奖不罚,60分以下罚400元。

2.党政其他副职月度奖励标准500元,考核每分扣5元, 60至69分不奖不罚。60分以下罚300元。

3.科室、车间负责人奖励标准400元,考核每分扣4元,60至69分不奖不罚,60分以下罚200元。

4.科室副科长、车间副主任月度奖励标准300元,考核每分扣3元, 60至69分不奖不罚;60分以下罚200元。

5.科室、车间其他干部月度奖励标准200元,考核每分扣2元; 60至69分不奖不罚;60分以下罚100元。

6、包保干部月度考核奖与所包保车间或工区的安全、质量、管理进行挂钩,包保工区消灭设备故障,行车、人身事故,完成生产任务,设备质量达到段定标准,工作未受到上级领导批评,包保工区当月无违章违纪奖励包保干部100元,全月未到包保车间或工区免发。导航仪品牌排名 幽默笑话 脱毛膏排行榜前10强

(三)扣分标准

1、安全管理及量化指标

(1)发生一般d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主管领导、包保领导,段、车间负有管理责任的干部及分管工作的安全技术人员扣41分。导航仪品牌排名 幽默笑话 脱毛膏排行榜前10强

(2)发生轻伤事故,主管领导、包保领导扣8分;段、车间负有管理责任的干部和包保干部扣10分。

(3)发生设备故障,主管领导,包保领导扣3分;段、车间负有管理责任的干部扣8分;段包保干部扣5分。

(4)量化标准中添乘标准未完成扣31分;其它量化标准未完成,每项扣11分。

(5)上级发放的安全指令书,每份扣包保领导3分;包保干部、车间主任、总支书记扣8分。

(6)上级发放的安全监察通知书,每份扣包保领导2分;包保干部、车间主任、总支书记扣5分。

(7)车间发生严重违章,每件扣包保领导2分;包保干部、车间主任、总支书记扣3分;段专题通报的严重违章每件扣5分。

(8)车间发生段通报的其他安全及设备问题,每件扣车间主任、总支书记0.5分。

2 、质量及经营管理

(1)轨道质量检测出现失格公里,包保领导扣15分;车间主任、总支书记、生产副主任、包保干部扣31分。

(2)一周以内同一地段上重复晃车,车间主任、总支书记、生产副主任和包保干部每处扣3分。

(3)维修任务未完成,每项扣车间主任、总支书记、生产副主任11分;包保干部扣5分。

(4)重点工作未完成,每项扣分管干部11分。

(5)科目审核不细,把关不严,每次扣科目负责人10分。

(6)分管科目管理不善,导致季未费用超支,季未当月扣科目负责31分。

3、综合治理导航仪品牌排名 幽默笑话 脱毛膏排行榜前10强

(1)受行政、党内处分的扣41分。

(2)发生路风事件扣主管领导、包保领导21分;车间主任、总支书记扣41分。

第5篇 青湖中学班级管理考核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营造和谐温馨校园,倡导做文明学生,健全班级管理考核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领导

在学校校委的正确领导下,学校成立了由政教处牵头,校保卫组、团委、学生会、教研组、值班领导等相关人员组成的班级管理考核小组,每日对班级管理情况进行逐项考核并评比公布。

三、考核内容

1、出勤。(20分)

由学生会负责考核。早自习,晚自习铃一响,开始到各班检查,每缺席一人,扣1分。

2、环境卫生。(30分)

由学生会负责考核。早自习及晚自习铃一响,开始对各班教室和卫生区进行检查。

教室卫生:

(1)教室与走廊地面保持整洁,每发现纸屑、果壳等脏乱地方一处扣1分。

(2)讲台讲桌黑板保持干静,劳动工具等物品摆放整齐,违规一例扣1分。

(3)课桌椅摆放不整齐扣1分。

室外卫生:

(1)路面、操场、草坪应保持干净,无纸屑果壳等其它废弃物,每发现一处扣1分。

(2)教学楼、宿舍楼的走廊、楼梯间、台阶、扶手、墙面、镜子等要保持干净,违规一例扣1分。

(3)自行车未摆放整齐,扣1分。

(4)水沟有积水、垃圾等其它杂物,每发现一处扣1分。

(5)其它情况酌情扣分

教室、卫生区都要做到一日三扫,却早上的晨扫,中午的捡扫,下午的清扫,每周五大扫除一次。打扫卫生要及时进行,质量要高,标准要严,注意卫生重在保持。发现一次未打扫扣3分,不及时、不干净或未保持扣2分。

3、行为规范。(10分)

由政教处、学生会负责考核。

(1)学生仪表规范,衣着端庄,不穿奇装异服,不穿拖鞋来校,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和怪异发型,男女生不染发。违规一例扣1分。

(2)不乱抛纸屑果壳等杂物,不踩踏草坪,违规一例扣1分。

(3)出操、升旗和_等来回都要排队,且迅速、整齐,违规一例扣1分。每迟到1人扣0.5分,缺席1人扣1分。

(4)加强安全防范,教室门窗要及时关锁,随手关灯。违规一例扣1分。

(5)教学区、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不得大声喧哗,不准吹口哨。违反一例扣1分。

(6)爱护公物,损坏要及时赔偿。违规一例扣1分。

(7)语言文明,礼貌待人,尊重老师。违反一例扣1分。

(8)校内、校外都不得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违反一例扣2分。

4、学校纪律。(25分)

由政教处、保卫组、学生会负责考核。

(1)发现打架斗殴的班级扣5分,打群架扣10分。(以保卫组立案为基准)。

(2)打游戏机、打桌球,每发现一个扣3分。

(3)在公共场所(教室、寝室等)打扑克等参与赌搏的,每发现一人扣5分。

(4)出现辱骂老师不尊重老师等行为的班级,每发现一例扣5分。

(5)规定在校吃住人员,在校外吃饭、住宿每发现1人扣3分。

(6)其它违反校风校纪行为,酌情扣分。

5、寝室管理。15分

由保卫组、宿管会负责考核。

(1)住校生管理到位,尊重寝室长,违规一例扣1分。

(2)早上不按时起床,出操迟到,违规一例扣1分。

(3)晚上就寝且熄灯后大声讲话,影响其它同学休息,私自留同学在寝室住宿,违规一例扣1分。

(4)晚上就寝且熄灯后,住宿生外出不归,点名不在,违规一例扣1分。

(5)住宿生不按时打扫寝室卫生的扣1分。

6、奖励分项。10分

由政教处、学生会、团委负责考核。

(1)在学校竞赛中,团体获得第一名得2分,第二名得1.5分,第三名得1分。个人获得第一名得1.5分,第二名得1分,第三名得0.5分。

(2)向学校广播站投稿,完成每周任务的得2分,多或少一篇扣0.5分。

(3)因好人好事等被学校通报表扬的,每一例加2分。

四、考核说明:

1、班级管理的考核结果作为每周评比“文明班级”和学年度“优秀班主任”的重要依据。

2、所有考核内容满分100分(奖励分项除外),各项扣分直至扣光为止,奖励分项最高分为10分。

签发人:

青湖中学

第6篇 某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制度

为加强学校(指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及各类民办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十部委《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的意见》、__市人民政府《__市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市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考核

(一)考核对象。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含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

(二)考核周期。以年度为单位,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市教育局于次年1月份对考核对象进行上年度工作考核。

(三)考核内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对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考核严格按照《__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细则》(附件1)执行;对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考核严格按照《__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细则》(附件2)执行。

(四)考核方法。考核时将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和工作记录,深入学校检查校园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市教育局将对各被考核对象进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检查结果列入年度考核。

(五)其他要求。考核对象要及时总结本单位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工作宣传,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二、“平安和谐校园”创建评估

(一)创建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学校。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区县级四级,创建活动以区县为主。

(二)评估周期。以学年为单位,每学年评估一次。

(三)评估标准。按照淄教督字〔2007〕30号文件要求,参照《山东省中小学校“平安和谐校园”创建评估方案》进行。

(四)评估原则。“平安和谐校园”评估工作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强化过程性指导,提倡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及家长全员参与。

(五)评估办法。自评达到标准的区县学校向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评估申请,区县进行初评,在确认为区县级“平安和谐校园”的基础上择优申报市级“平安和谐校园”;自评达到标准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向市教育局提出评估申请,市教育局进行评审,通过者确认为市级“平安和谐校园”。区县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于每年8月底前向市教育局申报,市教育局在初步审查基础上确定评估指标,于9月份组织评估验收。验收按照评估标准采取听汇报、座谈、查资料、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

(六)评后管理。“平安和谐校园”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5年。有效期期满前三个月,学校应主动申请复评。经复评合格的学校,可保留原称号;复评不合格的学校,给予通报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仍达不到标准的,撤销其称号。被评为“平安和谐校园”的学校如进行改建、扩建、校区迁移及学校合并应按复评程序进行复评,学校未提出复评申请或复评未通过的,称号自然取消。实行“平安和谐校园”随访制度。市教育局对“平安和谐校园”命名学校进行不定期随访抽查,发现问题给予通报并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仍达不到标准或随访抽查发现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撤销其称号。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影响恶劣事件的,撤销其“平安和谐校园”称号。

三、考核评定

(一)年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评定。“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包括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组织保障有力。

2.严格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体系完备。

3.全面掌握辖区内学校安全状况,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并加强检查指导。

4.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指导学校有针对性的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5.重视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人防、物防、技防”达到有关标准,年度内无安全责任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发生。

6.认真完成市教育局部署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任务,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意见,安全管理工作成绩突出。

7.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评定“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必须具有“平安和谐校园”称号。

(二)年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评定。“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重视安全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

2.在“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和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不断改进管理方式,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所在学校没有发生各类安全责任事故。

3.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坚持把安全教育和生命教育理念贯穿于教育教学工作中,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4.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参评的,本年度本区县校园内必须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学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参评的,本年度本单位必须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且校园消防、宿舍管理、饮食卫生、校园保卫和接送学生车辆等方面无明显安全隐患存在;一线教师参评的,要具有能够体现安全教育研究成果的论文或在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征文、案例评选活动中获奖。

(三) “平安和谐校园”的评定。严格按照淄教督字〔2007〕30号文件要求,达到《山东省中小学校“平安和谐校园”创建评估方案》规定标准,并且需具备以下条件:

1.高度重视“平安和谐校园”建设,认真落实责任制,机构健全,制度完善。

2.加大校园安全设施投入,“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达到有关标准。

3.校园消防、传染病防控、饮食卫生、学生宿舍和接送学生车辆等方面的管理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4.加强安全教育,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自救自护能力不断增强。

5.健全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应急工作体系,每学年组织应急演练不少于2次。

6.认真落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意见,学校无明显安全隐患存在。

7.不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校园文明程度明显提高,秩序井然,氛围和谐。

四、结果使用

(一)被评为年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市教育局予以表彰。

(二)被评为市级“平安和谐校园”的学校,市教育局予以表彰挂牌,并作为省级、国家级 “平安和谐校园”申报、市级、省级规范化学校创建及幼儿园升类达标的前置条件。

(三)实行“一票否决”制。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当年内取消评优树先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市级“平安和谐校园”:

1.校园内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

2.出现传染病爆发流行或发生群体食物中毒事件的。

3.发生群访案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4.领导干部违_风党纪,受到纪检部门查处的。

5.教职工中有传播_、赌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6.其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凡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组织领导

(一)市教育局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市级“平安和谐校园”评定及市级以上“平安和谐校园”推荐申报工作。

(二)局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对各单位的考核,参照明察暗访情况,确定评定结果。

第7篇 车辆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1、 公司每年度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车辆安全考核指标,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层层签订车辆安全目标责任书,责任书签订率要求达100%。

2、 公司每半年组织对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实行车辆安全生产奖惩制和车辆安全生产“一标否决”制。

3、 公司对车辆安全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4、 车辆安全目标、考核内容、方法详见各类《车辆安全目标责任书》(见附件)。

当公司当年度各类事故超过签订《车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目标考核值时,对该公司车辆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按如下标准从超过月度考核:

1、 工伤事故(人身伤害、职业病):

考核值

1.0‰以上

1.2 ‰

1.5 ‰

2.0‰以上

处理核

200元

500元

700元

1000元

2、 车辆交通事故;

超过考核值

1起

2起

3起

4起以上每起

处理核

100元

200元

300元

500元

第8篇 门店人员的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

1、目的:为提供员工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更好地为顾客提供服务。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药品经营销售管理全过程

4、责任人:门店负责人

5、内容:

5.1对营业员要进行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gsp 和企业规章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教育与培训活动,保证药店的规章制度能有效的贯彻实施,从而提高服务质量。

5.2建立职工继续教育档案。结合岗位要求,开展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等岗位知识培训,对己在岗的所有人员,采取分阶段、分批轮训的办法,进行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等活动。

5.3坚持持证上岗制度,所有岗位都必须是持证人员。对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和中途换岗的职工,必须进行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4从事特殊药品、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冷藏药品销售人员一律由总部集中培训和教育,并经考试合格;

5.5对职工的质量教育培训,列入药店目标管理,并配合公司制定职工年度教育计划做好教育培训工作,每次学习会议要专人做好记录。

5.6为检查学习效果和各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本店统一组织检查,原则上每季不少于一次。具体内容分解、考核到人,明确责任,做好记录。对存在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到具体人员,及时改正。

第9篇 奶业科技公司生产过程管理、考核制度

奶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过程的管理与考核制度

本公司对生产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对所发生的不合格及时进行纠正和预防,避免上一工序的不合格流入下一工序造成更大面积的不合格和损失。

1、工作人员进入车间前,进到更衣室更换工作服、工作帽、水鞋,然后把换下的衣物放置到规定位置,戴好防护手套并洗手消毒,双脚通过消毒池,进行车间。

2、根据各自分工,首先应检查电源、气源、及所在岗位主要设备工作是否正常,安全可靠。并且检查各管道连接处阀门开启状态,活接、连接状况是否正常,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配料员要将配料完毕的乳取样拿到化验室化验,达标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生产。

4、经检验合格的标准化乳(配料完毕的乳)经巴氏杀菌冷却打到巴氏奶储罐暂存。暂存温度为25℃以下,并且保存时间不易太长,应低于4小时。如果时间稍长,需做蛋白变性试验,或煮沸试验,如不变性,即可生产,否则停止生产。

5、超高温灭菌机、均质机、无菌包装机及管线、阀门等要经过彻底清洗、灭菌后方可投入生产。

6、每台包装机前30袋奶都要毁掉,随后取6袋奶,其中3袋做蛋白质、脂肪化验用,并做好记录;其余3袋做好标记用于保温试验。并且在生产过程中每100袋取出1袋做好标记,用于保温试验。在包装过程中,随时抽样检查包装容量,不合格随时检出,并对这段时间的奶进行复检。同时,调整罐装机的罐装容量,直到达标为止。

7、装箱工逐袋检查包装物图案的好坏,是否有漏包、打码是否清晰,如有问题及时通知操作人员调整。

8、包装机操作人员在生产前一定要对本工作区域进行空间消毒,并检查双氧水的浓度,如低于30%一定要更换,不足要及时补充。

9、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有检查、有记录、有考核。要对各生产过程中各工作岗位的运行程序操作状况及机械设备的运转情况,明确到人。杀菌消毒过程要对消毒液的配制比例及消毒时间单独记录。质量是企业命脉,在生产过程中要对关键质量控制点进行检查记录,设备要做到专人负责,专人保养。

考核办法:

1、以上9条与本《质量手册》所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共同组成过程管理的考核体系。

2、质检科负责过程管理的考核工作。

3、考核的方式:质检科对于生产过程不合格的管理与控制,同时也是对生产过程的考核。对于发现的不合格,记入《不合格登记台帐》,作为年终评价各车间和班组工作业绩的依据。

4、由经理每季度组织过程管理考核会议,综合评议各项不合格的危害及纠正和预防措施是否合理有效,对各班组进行综合评价和奖罚。

第10篇 通风科内部考核管理制度

1、科内所有人员必须上班执行一天四签到制度。

2、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旷工一次罚款50元。

3、上班时间不得干私活,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4、下井检查必须到达工作地点,上井后向领导汇报并填写相关台帐,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每次罚款50元。

5、下井人员在下井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现场处理不了的问题要三定跟踪落实处理。

6、有病、有事应向科长请假,科长不在时,向副科长请假,不请假每次罚款20元。

第11篇 电气检修班公用工器具管理制度及考核规定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在公用工器具管理工作的制度及考核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全体员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dl/t 800—2001    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

qb  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标准(管理标准)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工器具:指班组公用及个人使用的工具、试验仪器设备等。

4  管理职责

4.1 班长对公用工器具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指导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公用工器具进行工作。

4.2 班组库管员负责协助班长做好班组公用工器具管理工作,将班组使用的公用工器具登记造册并进行管理,并定期进行安全性检查。

4.3 班组人员应严格执行公用工器具管理制度。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班组使用的工器具要登记造册,一份交班组,一份由材料管理员保存。

5.2 班组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定期检验。

5.3 所有的公用工器具应放在固定位置,不应随意搬动,应贴好标签(标签是材料卡片,应在上面写好物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等,做到帐、卡、物相符),用完后对号放置。

5.4 电动工器具应定期进行试验,并带有漏电保护装置,应有检定合格证,经班组安全员检验后方可使用,用完后按性能要求做好保养工作。

5.5 工器具纯属生产用,不得借做他用,保管员和班长无权外借,外单位借用时必须经班长同意,否则责任自负,各班组间借用工器具时,批准权在班长。

5.6 工器具要由班组保管员专人保管。

5.7 生产部安全专工、生产部材料员有权定期到班组仓库检查工器具使用情况,因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或丢失,不能继续使用,影响生产工作时应及时补领并须交纳部分费用。

5.8 班组应制定公用工器具管理制度及考核规定。

5.9 大型、贵重、精密、电动工器具等,不是由于使用保管不当造成损坏,需补领时应以旧换新。

5.10 积检开展工器具自行修理,视情况各班长有权奖励在其方面做的好的同志。

6  检查与考核:

6.1 工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使用操作规定使用,如不按规定使用发生损坏,扣责任人相当于价格5%的奖金。

6.2 故意破坏工器具,发现后责任人按工器具原价包赔,并扣罚当月奖金。

6.3 工器具在使用期内中途丢失,视工器具价格扣责任人、班组保管员各20~200元。

6.4 凡违反上述公用工器具管理制度1~8条的,视情况每项考核班组保管员20~50元。

6.5 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康平发电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班长负责检查与考核。

6.6 依据本制度标准和绩效考核管理标准进行考核。

第12篇 物业公司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

物业公司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

1、目的作用

员工的岗位绩效考核又称人事考核、绩效评价,是收集、分析、评价和传递员工在其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行为表现和工作结果方面的信息情况过程。

其作用如下:

1.1通过考核、对员工在一定时期内思想、技能、业务情况做出全面的检查和总结,为其他人事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1.2正确评价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绩效是实施奖惩、任用、工资、培训等项工作的必要依据。

1.3可激发员工完成工作任务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

1.4完善的绩效考核系统可较准确地剖析组织中人力资源的优劣势,以便掌握情况不断优化员工队伍。

2、管理职责2.1 企管部是公司对员工绩效考核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考核制度的建立,拟定考核计划,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管理,通过合理的绩效考核系统的运作,确保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决策正确性。

2. 2 岗位绩效考核工作与各部门的职责和功能密切联系着,各部门应通过对内部员工的绩效考核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促进本部门目标任务的实现。

在考核过程中,各部门主管应对所提供的数据准确性及评估结果的公正性负责。

2. 3 企管部负责对绩效考核实施过程中,各部门执行政策、原则和相关规定情况进行监督,严格各项纪律、防范违规行为,及时反馈信息,保障绩效考核工作良性运行。

3、绩效管理3.1 公司内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直接下级日常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切实做好直接下级日常工作情况的详细记录。

要倡导部门主管领导从具体的工作中解脱出来,切实履行好管理者的管理责任和指导责任。

3. 2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与下属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指导下属改善、提高绩效,从而提高公司的整体绩效和管理水平。

各级人员要同步发展,提高团队效能。

3. 3 公司的绩效考核组织在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实施绩效考核时,要把他们对直接下属日常工作情况的记录、辅导及与下属共同协作、沟通情况,作为考核的关键指标进行考核。

4、绩效考核

4.1 考核分类:月考核、年度考评。

4.2 考核细则(详见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4.3 考核权限划分:

4.3.1 安防员、绿化员、保洁员、泳池救生员由直接管理员和辖区安防班长共同考核;

4.3.2 安防班长由管理员和管理处主任共同考核;

4.3.3 管理员由管理处主任考核;

4.3.4 管理员、管理处主任由部门主管考核;

4.3.5 其他部门员工均由本部门主管考核;

4.3.6 各部门主管由企管部协助总经办考核;

4.3.7 总经办及企管部对各部门考核进行监督指导。

4.4 考核方式

4.4.1月绩效考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简单化程序进行,在每月25日前,由考核者根据下级的日常工作情况,对照岗位考核指标与评分方式完成对员工的考核,原则上不再进行复核,考核结果在考核结束两天内通知本人。

各部门收集考核结果送企管部,企管部存档后转财务部,作为员工工资发放的依据。

4.4.2员工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考核结果通知的当日,向企管部申诉,企管部协同该员工的考核者的成绩重新核定。

核定结果为最终结果。

4.4.3年度考评是对员工在一年工作绩效的总评,在12月30日前完成,考评结果作为晋升的依据。

5、考核注意事项

5.1 绩效考核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5.2 考核必须根据事实,实事求是,不明事项不能去猜想,必须核实;

5.3 被考核者在被考核期间之前的考绩无论好坏,均不得考虑在内;

5.4 考核者必须熟练掌握被考核者的工作职责、考核具体内容及标准,不得夸大或缩小被考核者的成绩;

5.5 避免对工作时间较长的下属给予过高评价,对新进下属评价过低。

6、考核者的要求及责任

6.1 对考核者的要求

6.1.1 考核者要充分认识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必须公开、公平、公正地评价被考核者,不得循私舞弊,不得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或谋取私利;

6.1.2 考核者应理解考核的意义、步骤、方法,掌握考核技巧及考核程序。

6.2 考核者的责任

考核者的考核工作中,不得利用职权之便,进行打击报复、谋取私利或违反考核纪律,否则,由企管部根据相关规定,从严进行处理。

7、考核沟通及考核结果反馈

7.1考核后考核者要与被考核者进行沟通、面谈,让他们充分理解、认同实施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意义和作用,使绩效考核在全体员工认同的工作环境下进行。

7.2考核者对被考核者日常工作中的违纪事项要当场指出,说明扣分标准,并详细记录;

月绩效考核成绩应在考核结束后两天内通知被考核者本人,指出

存在问题,提出努力方向。

8、 绩效考核对薪酬的调整

通过绩效考核,对于超额完成任务的员工,公司将发给超额绩效工资,并大力表彰;

对于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除了按公司绩效考核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外,公司还视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

8.1中层及中层以下员工8.

1.1如果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绩效考核不合格者,则调整职位或降低该员工工资等级一个级别(最低职位的以50元为一个级别进行降低)。

8.

1.2如果降低其职位后该员工能在今后三个月内连续完成工作任务或绩效考核合格者,则应恢复该员工的级别。

8.

1.3如果降低其职位后该员工在今后两个月内连续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绩效考核不合格者,则公司对该员工予以辞退。

8.2高层员工

8.2.1 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绩效考核不合格者,其需作自我检查,分析原因。

8.2.2 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绩效考核不合格者,企管部找其谈话,并责令其作自我检讨。

8.2.3 连续四个月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绩效考核不合格者,企管部劝其自动辞职或公司作解雇处理。

第13篇 矿井“三违”处罚及区队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区队安全管理考核,加大反“三违”、反事故的力度,提高职工遵章作业的自觉性,最大限度地减少“三违”行为,制定《“三违”处罚及区队安全管理考核制度》,望认真贯彻执行。

“三违”界定标准

(一)严重“三违”标准

1.无规程措施施工、事故隐患未处理冒险作业的;

2.携带烟草、点火物品下井或喝酒后下井、上岗的;

3.瞒报、谎报事故(人身或非人身事故)的;

4.严重空顶作业、违章进入采空区的;

5.爆破拉线距离不够的;

6.掘进工作面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套打残炮眼的;

7.违章进入耙装机工作时耙斗运行区间内的;

8.带电检修电气设备的;

9.保护装置甩掉不用的;

10.强行送电、约时停送电的;

11.开关打木楔或用铜、铝、铁丝代替保险丝的;

12.电气设备严重失爆的;

13.爬输送带、爬车、跳车、蹬钩头、骑刮板输送机的;

14.上下山行车时行人的;

15.斜巷运输不按规定使用保险绳、马蹬连接、不带电放飞车、多挂车、不使用安全设施的;

16.在斜巷中摘挂钩、装卸料不采取安全措施的;

17.无措施运送“四超”车辆的;

18.使用刮板输送机或带式输送机运输爆炸材料的;

19.瓦斯检查员脱岗、空班、漏检、弄虚作假的;

20.甩掉安全监控设施设备的;

21.无措施进入无风区域的;

22.放明炮、放糊炮、违章处理拒爆的;

23.不执行“一炮三检”、放炮不站岗的;

24.电雷管和炸药装在同一容器内的;

25.在一个采掘工作面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的。

26.井巷煤尘堆积超过规定的。

(二)一般“三违”标准

除上述行为外的其他“三违”属于一般性“三违”。

(三)被上级领导查处的“三违”行为或其他特殊情况根据矿安全办公会议决定进行处罚。

“三违”处罚

(一)一般“三违”

井下“三违”给予100元罚款,地面“三违”给予50元罚款,并在本单位接受一般“三违”人员过“三关”帮教。

(二)严重“三违”

给予不低于200元的罚款,并根据集团公司〔2006〕74号文、矿〔2006〕136号文规定进行处罚及电视和大屏幕公示、亲情教育、区队帮教、喊话警示、安全培训、安监处谈话监督“过六关”。

(三)“三违”人员必须在5日内到“三违”罚款收缴处现金交纳罚款,逾期不缴的月底加倍进行扣罚。

区队安全管理考核

区队安全管理考核包括“安全活动”、“技术课”和一般“三违”人员过“三关”。

(一)安全活动

1.活动时间

安全活动定于每周的周一12时30分至13时,时间30分钟。

2.主要内容

(1)认真传达近期矿、公司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会议、文件指示精神;

(2)进行矿及公司内外安全生产形势的教育;

(3)认真总结本区队上一周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下一周的安全工作重点;

(4)剖析近期本单位或其他单位发生的人身或非人身事故,并提出预防措施;

(5)部署下周和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

(6)根据矿有关安排,组织职工观看有关安全生产的知识讲座或宣传片。

3.有关要求

(1)必须由区长或党支部书记亲自主持并签字。

(2)安全包挂人员必须到包挂单位参加该区队的安全活动,向职工传达矿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会议、文件指示精神,通报本矿及公司内外安全生产形势,并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讲话的内容必须写在领导讲话栏内。

(3)三班班长必须亲自填写本班实际出勤人数并在班长栏内签上自己的名字,安排工作时必须向职工详细提出安全方面的要求。

(4)区队安全活动的主持人应在安全活动内容栏内做好活动记录。

(二)技术课

1.技术课时间

技术课定于每周的周二12时30分至13时,时间30分钟。

2.技术课主要内容

(1)认真传达近期矿、公司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会议、文件指示精神、规定措施,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认真总结本区队上一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执行规程措施方面的情况,提出下一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应执行的规程措施;

(3)从技术方面剖析近期本区队或其他单位发生的人身或非人身事故,并提出预防措施;

(4)认真组织职工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施工措施》及煤矿综合安全技术应知应会知识,并进行安全技术知识的考试等。

(5)部署和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技术措施等工作。

(6)根据矿有关安排,组织职工观看有关安全生产的知识讲座或宣传片。

3.有关要求

(1)每周二的安全技术活动必须由区长或党支部书记亲自主持并签字。

(2)技术课必须由本区队的主管技术员上课,课前技术员应做好备课记录。

(3)技术课的授课人应在技术活动内容栏内做好活动记录。

(三)“三违”人员过“三关”

“三违”人员过“三关”是对“三违”人员帮教的有效方法,各单位必须由区长、党支部书记或安全副区长认真组织。

1.区队分析关。组织人要帮助“三违”人员深刻分析发生“三违”的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填写一般“三违”分析记录。

2.区队谈话关。谈话人要和“三违”人员进行面对面的谈话,谈话内容要有针对性,要摆事实,论危害,真正使“三违”人员接受教育,保证按章作业。并填写帮教记录。

3.班组检查关。由区队主要负责人或值班人员主持,让“三违”人员在班前会上现身说法作检查,讲原因、谈认识、论危害、教育自己、警示他人。

4.防范措施。区队领导要帮助“三违”人员制定出严防“三违”行为出现的具体措施。

5.“三违”人员要写出检查或保证书,深刻分析自己“三违”的原因,接受的教训和今后的措施,内容不得少于200字。

第14篇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为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加强内部管理,转变工作作风,做到执政为民,提高行政效能,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经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本制度及考核办法,希遵照执行。

一、工作制度

严格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1.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工作具体抓,“三办一所两中心”(党政办、社会事务办、经济发展办、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和计生服务中心)主任负责组织落实,各职能部门应恪尽职守,服从安排和调度,不得发生相互推诿和扯皮现象。所有干部对所承担的业务和联村驻村工作全面负责。

2.实行重特大事件报告制,凡涉及全局、集体荣誉、社会稳定等重特大事件,须立即报告党政主要领导和按程序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延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定期汇报工作制,原则上各项工作每周一向分管领导、办公室(中心)主任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并提出本周工作安排意见,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对领导安排的工作专题汇报。

4.按时、按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行政效能督察(建设)办公室负责对党委、政府安排的重要工作进行督查,全面掌握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及时了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请销假制度

5.凡请假者,原则上须具备书面假条,经批准后才能休假,假期满后,在请假处销假,杜绝口头、电话请假,口头、电话或不请假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旷工,扣100元/天,特殊情况除外。

6.周六、周日因公需集体上班的,工作人员不得休假,否则,视为旷工,扣100元/天。

7.公休假按照规定休假,具体时间由个人申请,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由组织统筹安排。

8.副职领导应向党委书记或乡长请假;中层和一般干部向分管领导请假,由分管领导报党委副书记和党政办备案,超过一天向党委书记或乡长请假。

9.所有干部的请(销)假记录、存档和统计,由党政办主任负责,每月向党委副书记提供考勤情况。

三、上下班制度

10.上下班时间按县上规定执行,不得迟到早退。

11.实行上下班签到和挂牌公示制,签到时间为上下班半小时内,不得代签。

12.上下班签到实行每月公示制,迟到、早退一次扣20元,旷工一次扣100元,累计旷工15天则按公务员管理办法处理。若有特殊情况不能签到的必须有依据或与党政办负责人在签到时间内说明可代签,否则视为迟到或旷工。

13.上班时间内,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影响干部和自身形象。

14.签到表的按时发放、收缴和统计由党政办主任负责。

四、会议制度

15.准时到会,迟到10分钟以内扣10元,迟到10分钟以上扣20元,无故不参加会议的视为旷工。

16.遵守会议纪律,不得高声喧哗、交头接耳,手机应调至静音或者关机,作好会议记录,不得中途离开会场,因公和有事需离开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除党政办可留一人值班外,其余人员不得在会议时间办公。

17.会议考勤和统计由会议主持人负责,村社干部开会实行签到制,以座次牌为准,会议考勤将作为平时考勤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值班制度

18.值班按6个班进行,轮班当日上午8:30交接班,负责全天辖区内的所有工作的处理及院内安全。

19.无特殊情况,值班人员不得请假,实行值班实签到制,不得代班,必须请假的需向值班组长请假,因私事请假扣50元/次,不请假不值班扣100元/次。由值班组长做好当天值班及人员到位情况,到位情况缺一次值班记录扣组长50元/次。

20.凡因工作失职造成财物被盗由当班人员全额承担损失。

21.值班督查统计由乡纪委负责。

六、首问责任制度

22.凡有人员来乡机关咨询、办事,第一个被问到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责任人应热情接待,并负有为其服务的责任。

23.并告知其办理事项的有关政策、办事程序及要求。能办的按照限时办结制的要求办理,不符合政策和有关规定的,应耐心的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24.对不属于责任人本职范围内的事务,责任人应告知当事人承办该事项的具体部门,并引领到相关人员接待处理。

25.对需要移交有关人员办理的事项,责任人应及时移交,不得贻误。

26.责任人确因当时公务繁忙,无法履行职责的,可请其他工作人员代理,代理人应认真负责。

27.首问责任界定、督查和统计由乡纪委负责。

七、文书、印章管理制度

28.起草文件需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由相关部门起草,党政办初阅、分管领导初审,主要领导审签后,方可成文,并将文件审签底稿存档。

29.上级文件一般应当天(节假日除外)送给主要领导阅示,签署意见,由党政办作好记录后,统一分发至各分管领导落实,并签字认可。

30.上报情况和报表,由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并向主要领导汇报。重要报告或报表须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上报。

31.强化印章管理,党委、政府印章按照权限签字后方可盖章,并做好记录。

32.强化文书档案管理,做到规范、完整。

33.文书、印章管理制度由党委副书记负责督查,党政办主任督促落实。

八、环境卫生制度

34.公共区域按部门划定责任段,责任到部门,由部门负责人负责。

35.办公室内部及寝室的个人卫生,由相关部门或个人负责。

36.接待室、会议室、院坝等重点区域,由党政办落实专人负责。

37.党政办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公示。

38.环境卫生制度由党政办主任负责督查并公示。

九、限时办结制

39.机关工作人员对单位或个人申请办理公共服务事项,能够当场办结的,必须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应当在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内办结。

40.办理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结时限以工作日计算,办结时限从收到相关材料的次日起计算。对材料不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及时补充材料,办结时限从受到补充材料的次日起计算。

41.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限办结的或需要延期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书面或电话告知原因,并同时告知办理时限。

42.乡纪委按上级有关规定督查。

十、财务管理制度

43.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预算内收入已纳入县财政统一管理,预算外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全额上缴国库或专户。严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和设立小金库。

44.强化票据管理,严格做到支有凭、收有据。所有收入必须开具正式发票,并按规定上缴相应专户。支出票据规范,做到有合法的原始凭证;有合符规定的支出用途;有具体的经办人和审核人;有乡长审批签字。支出300元以上的费用须报经财经领导小组审查后方可入帐。

45.日常办公用品由党政办统一购置和管理。所有办公用品由党政办根据需要每月定期向主要领导申报,经签字同意后统一购置。根据确切需要分发至部门负责人或领导个人,并签字认可。1000元以上大件,经申报同意后,由财政按相关规定统一购置。

46.领导干部通讯费按照县上文件或相关规定执行。办公电话根据预算按部门实行上限核定。

47.水电费按照公私分摊的原则,年终按财政实际支出的水电费公私各摊50%,各机关干部应厉行节约,严禁使用高耗能电器。

48.招待费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控制标准和接待人数,工作餐按20元/人、局级以上领导来由两位主要领导决定,局级以下领导来原则上由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接待。所有接待需向两位主要领导申报后方可接待,自主接待个人负责。

49.政府小车由党政办统一管理,在保证主要领导用车的情况下,统筹安排,原则上不得租车。因紧急情况租车,由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安排。小车维修费执行申报制。县内出差补助统一为35元每次,食宿按照县委政府要求办理,不得出现误餐补助和住宿费。

50.打印、复印费执行每月申报制,由分管领导审批,由财政统一购买,党政办执行和备案,打印、复印要例行节约,复印实行双面印制。

51.执行定期审核、审批制度。所有经费支出原则上谁经手、谁负责,所有票据在一周内审核、审批,一周内款项审批说明原因,一月后一概不审批。每周一作为统一的审批签字时间(因开会或有急事,顺延至周二),其它时间概不签字。

52.加强帐务管理,规范做帐,按时报表。

53.加强资产管理。对所有国有、集体资产进行全面登记,执行保管人负责制度,非正常损坏或丢失由保管人负责赔偿。

54.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挪用挤占专项资金,严禁将公款借给个人周转使用,严格控制暂付款规模,不得以单位的名义借款开支,严禁增加政府债务。

55.财务管理制度由乡长督查,财政报账员负责落实。

十一、责任追究制

56.机关工作人员,应当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负责,忠于职守,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乡级各部门应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

57.机关工作人员因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分配或消极怠工、玩忽职守、不负责任、违规违纪,造成工作失误或不良后果的,按目标考核责任制对牵头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58.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误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本人及相关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理。

59.凡被追究责任的工作人员,除按《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奖惩实施办法》处理外,在当年各项创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并按规定扣减其年度、季度考核分。严重影响党委、政府形象的,本人年度考核为不称职,属于中层以上干部的,当年不能被推荐、晋升职务。

60.对工作失误责任的追究,根据主要事实,由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并记入个人档案。

十二、具体考核办法:

实行按年度量化考核,总分为100分,具体考核内容分六个方面:出勤、本职工作、联村驻村工作、中心工作、综合评定、临时交办工作。

61.出勤考核10分。分平时出勤、会议出勤、特殊任务出勤和值班出勤四类情况,重点是会议出勤和值班出勤,由党政办提供数据进行量化考核。

62.本职工作25分。由分管领导根据分配、安排的任务时限及完成情况,同时根据便民服务中心业务办理登记和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若没有按质、按时上报,造成恶劣影响扣减党委、政府考时,则25分全扣,还要追查其工作态度,思想根源。

63.联村驻村工作25分。各联村领导、驻村干部与各村的考核挂钩,根据县、乡对各村的单项考核和综合考核结果计算分值,作为联村领导、驻村干部该项工作的考核得分。

64.中心工作20分。由乡长考核,根据阶段性的工作需要进行安排,视其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本项分不够,可记负分,在总分(100分)中扣除,进入分值计算。

65.综合评定20分。根据出勤、本职工作、联村驻村工作、中心工作及临时交办工作的考核结果,再由乡、村干部对全体乡干部进行综合测评,最后由党委集体研究确定综合评定得分。

66.临时交办工作。临时特殊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视其重要性、工作任务量和紧迫性,党委政府确定单项考核分值,在总分100分外进行加减分。按条块分割的办法,由分管领导按上级要求时限安排工作人员完成,视其完成情况在考核分内进行记分、减分。出现两次以上特殊任务未按时、按质完成时,将会出现负分,则在总分扣减分值。

67.计分考核办法。根据每名干部的得分情况计算出平均分,按照百分制计算出最终得分,计算方式为个人得分除以平均分再乘以100。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希广大干部和留用各办公室的大学生村干部共同遵守。

本制度由党政办、乡纪委负责督查、考核,年终在保留津贴和津补贴中兑现。

第15篇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考核细则

一、监控值班人员考核

1. 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是双岗配置,缺一人处罚监控主任30-50元。

2. 值班人员不得脱岗、窜岗、否则发现一次处罚10-30元。

3. 不得干私活或上岗玩游戏,否则发现一次处罚10-20元。

4. 各种记录填写不认真或不填写,弄虚做假的处罚10-20元。

5. 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的处罚10-20元。

6. 监控室内卫生不清洁的,处罚值班人员10-20元。

7. 来人登记表不填写的处罚值班人员10-20元。

8. 现场不交接班的发现一次处罚20-30元。

9. 上级部门查岗处罚后,队组加倍处罚。

10、熟练掌握手指口述,否则处罚10-20元。

11、上班时间衣帽整洁,仪表端庄,否则处罚20-30元。

12、上班时应在电脑显示屏前端坐,密切注意各上传数据,不得离开,否则处罚30-50元。

二、一通三防考核

凡是违反“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规定,损坏“一通三防”设施,不执行“一通三防”工作安排,不按通风标准化施工,通过返工仍达不到要求,以及在“一通三防”及通风标准化检查中检查出来的多次重复出现的问题,都在罚款处理之内。

(一)、通风管理

1、运输、行人及其它作业时损坏风门、密闭、风筒、洒水管、监控分站、牌板、甲烷传感器,断电仪等实施的,处罚队组或个人200元-500元。

2、风门前后,密闭前5米禁止堆放杂物,风门前后不得停放车辆和影响风门开关,否则罚款50-100元。

3、运输,行人通过风门不得同时打开所有风门,通过后及时关闭,否则处罚50-100元。

4、不得私拆栅栏,密闭等,否则罚款100-200元。

5、回采工作面上下出口畅通,保证有足够的通风断面,否则处罚队组50-100元。

6、车辆不得停放在断面小的地段,应停在车场,否则罚款30-50元。

7、回风巷失修率符合标准化要求,否则处罚100-200元。

8、通风设施构筑质量符合要求,否则罚款50-100元。

9、任何人不得损坏通风设施,否则处罚个50-100元。

10、任何人不得损坏通风设施牌板,否则处罚队组或个人30-50元。

(二)、防尘管理

1、不得损坏隔爆设施,否则每个水槽罚款30-50元。

2、队长、技术员、班组长、电工,机组司机携带并正常使用便携式报警仪,否则罚款20-50元。

3、掘进面持湿式打眼,放炮喷雾等综合防尘措施和各转载点喷雾正常使用,否则处罚50-100元。

4、机组喷雾不使用或损坏后不及时修复的处罚队组50-100元。

5、静压水管必须接到位,按规定安设三通阀门,否则处罚队组50-100元。

6、巷道、设备、管线不得有煤尘堆积,否则处罚50-100元。

7、回采面坚持湿式作业,严格执行综合防尘措施,否则处罚50-100元。

8、喷雾、水幕定期检修,做到不堵和正常使用,否则发现一组处罚30-50元。

9、定期冲洗巷道,刷白大巷,粉尘堆积不超限,否则罚款50-100元。

10、隔爆设施吊挂不符合要求处罚队组50-100元。

11、严格执行煤层注水,否则处罚队组50-100元。

12、机组司机、放炮员、和移架工佩戴防尘口罩,否则处罚20-50元。

13、洒水管私自排水的处罚100~200元。

14、防尘、防火设施安装符合要求,否则罚款50-100元。

15、装炮时不用水泡泥的,处罚放炮员50-100元。

16、通风质量标准化达到矿规定级别,否则处罚100-200元。

17、以上问题三次重复出现加倍罚款。

(三)、防瓦斯管理

1、严格执行防止瓦斯积聚措施,做到不超限原则,否则罚款200-500元。

2、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联锁的放炮制度,否则罚款100-200元。

3、掘进工作面做到风电、瓦斯电闭锁,回采面做到瓦斯电闭锁,任何人不得私自甩开闭锁,否则处罚100-200元。

4、局扇专人管理,不得随意开停,否则处罚100-200元。

5、无风不作业,停风后人员立即撤离到全风压通风地点,否则处罚带班长100-200元。

6、局扇安装符合要求,构建齐全,装有消声器,否则每次处罚50-100元。

7、风筒吊挂符合要求,否则每次处罚50-100元。

8、风筒漏风不及时缝补或更换的,处罚风筒工30-50元。

(四)、防火管理;

1、不按通风部门规定配备防灭火实施的处罚队组100-200元。

2、机电硐室皮带机头防灭火设施配备齐全,浮煤和棉纱、纸片等杂物及时清理干净,否则罚款50-100元

3、电器设备完好不失爆,否则罚款100-200元

4、灭火器过期或失效不及时更换的,处罚队组100-200元。

三、科室内部考核

1、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一次处罚10-20元;旷工一日30-50元,有事请假以请假条为准。

2、每月下井出勤24天,否则缺一次处罚30-50元。

3、按分工填写各种记录、台账,否则处罚10-30元。

4、每月查处一通三防隐患30条,缺一条处罚10元。

5、准时参加安全大检查,缺一次处罚20-50元。

6、按时参加一通三防安全例会,不参加处罚20-50元。

7、领导分配的任务,未完成的每次处罚20元。

8、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处罚20-50元。

9、查出隐患以三定表形式及时及时发到队组,并要复查,做到闭合管理。否则罚款10-30元。

10、三违指标每人每月5人次,未完成处罚30-50元。

四、瓦斯员考核制度

1、 时上下班,迟到10分钟内罚款5元,迟到10分钟外当日停班,有事履行请假制度,顶班者必须事先招呼,批准方可顶班,无故矿工者罚款10元。

2、 不校对仪器者一经查出罚款50元,不带手表、笔、记录本、报表罚款20元。

3、 每班三次大巡查,必须元遗漏,漏检一次罚款10元;严格执行“三对口”制度,执行不到者罚款20元;执行“一炮三检”制度,执行不到罚款10元。

4、 报表、牌板清晰,内容齐全,无误差每有一项不符合要求 罚款5元。

5、 定点交接班,工作面有人作业时,工作面交接班无人时不能超出顺 如有违规交班者罚款10元。

6、 对于瓦斯异常点,易积聚超限点需勤查且及时汇报,执行不到者罚款50元。

7、 风筒 及时吊挂整齐,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不得超出5米,超出5米发现一次罚10元,<特殊情况除外>;情节严重罚款40元。

8、 风筒吊挂,正常情况下”两靠一直”不打死弯,风筒接头接法正确反边利用符合要求,如不利用发现一次罚款5元。风筒 必须环环吊挂,一处不挂罚款2元。

9、 局扇上架,且离地尺 达到符合规程30cm要求,必须督促执行不督促生产人员执行者罚款20元。

10、 对于瓦斯超限现象,停风、必须停工、停电、撤人并及时排放瓦斯,及时汇报。违反规程不制止作业或执行 不到位,视情节轻重给予10---100元罚款。

11、 严格执行“贯通制度”“排放瓦制度”盲巷管理制度”,违反上述其中一项,视情节轻重给予10__100元的罚款。

12、 上班睡觉、串岗、脱岗一律扣除当日工资。

13、 凡表现优异,无过多小错或重大错误者,给予奖励。

14、 监督、督促生产部门执行“停风撤人制度”、“无煤粉充填制度”,若发现一次给予罚款50——100元。

15、在瓦检循环图表上、认真填写所辖区域内的探头运行状况,五人连锁情况,通风设施等状况,缺一项罚款10元。

五、标校员考核

1、标校员不得脱岗、窜岗否则发现一次处罚10-30元。

2、不准干私活、玩游戏发现一次处罚20-50元。

3、各种记录填写不认真或不填写的,发现一次10-30元。

4、不按时标校仪器的发现一次处罚30-50元。

5、不按时执行交接班,发现一次处罚30-50元。

6、标校室内卫生不清洁,发现一次处罚10-20元。

7、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不及时处理的处罚20-30元

8、上级部门查岗处罚后,队组加倍处罚。

9、熟练掌握手指口述,否则处罚10-20元。

10、上班时间衣帽整洁,仪表端庄,否则处罚10-20元。

六、巡检员考核

1、巡检员下井后,每班要与监控室联系3次,少联系一次处罚10-30元。

2、必须服从监控主任的任务安排,未完成任务每次处罚20-50元。

3、井下发现问题必须在2小时内处理故障,否则处罚30-50元。

4、准时参加一通三防会议,不得迟到、早退发现一次处罚10-20元。

5、出井后填写巡检记录,不填写处罚10-20元。

6、按时进行风、瓦电闭锁试验、自动切换并记录真实数据,否则处罚30-50元。

7、不按时更换传感器,发现一次处罚20-50元。

8、 发现各类闭锁不起作用处罚巡检员50-100元。

9、及时位移工作面的传感器,发现传感器位置不到位处罚50-100元。

10、熟练掌握手指口述,否则处罚10-20元

《管理考核制度汇编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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