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管理体系中,技术考核制度是衡量员工技能水平和工作成效的关键环节。这些制度主要包括:
1. 技能评估:针对员工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系统评价。
2. 项目成果考核:依据员工参与的项目完成质量和进度来评估其贡献。
3. 知识测试:通过书面或在线测试来检验员工对特定领域的理解。
4. 行为能力评价:考察员工的团队协作、沟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 绩效指标分析:设定明确的业绩目标,并据此评估员工的绩效。
技术考核制度的内容应具体、可衡量,确保公平公正。例如,技能评估可能包括实践操作演示和理论知识问答;项目成果考核则需详细记录项目的成功标准和员工的角色责任;知识测试应涵盖相关领域的核心概念和最新发展;行为能力评价则需设定清晰的行为标准;绩效指标分析则需要定期更新,以反映业务需求的变化。
实施技术考核制度时,应遵循以下规范:
1. 明确标准:所有考核指标应提前公布,让员工了解预期。
2. 客观公正:考核过程应避免主观偏见,确保结果客观公正。
3. 反馈机制:及时向员工提供考核结果和改进建议,促进个人成长。
4. 透明度:公开考核流程和结果,增强员工信任感。
5. 持续改进:定期审查考核制度,确保其适应企业发展和技术进步。
技术考核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
1. 提升效率:通过识别员工的优势和不足,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
2. 促进发展:鼓励员工提升技能,适应企业变革和发展需求。
3. 建立公平竞争环境:激发员工积极性,减少因不公平待遇引发的矛盾。
4. 保留人才:通过公正的考核,留住关键人才,降低员工流失率。
5. 企业文化建设:强化企业的专业标准,塑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一个完善的技术考核制度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至关重要,它不仅衡量员工的技能,更是推动企业进步的引擎。
第1篇 瓦斯治理技术管理考核制度
为了规范瓦斯治理技术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必须编制年度、季度、月的瓦斯治理措施计划,并随生产经营计划一同下发,否则对瓦斯治理负责单位罚款300元。
2、在采掘工作面开工之前,必须对采掘工作面进行预测预报,提前三天报施工部门,否则对瓦斯治理负责单位罚款500元,直接责任人罚款200元。
3、具有瓦斯危险性的采掘工作面必须采取防治瓦斯措施后生产,没有采取防治瓦斯措施而生产的,对安通科、生产技术科罚款200元,施工单位罚款500元。
4、 具有瓦斯危险性的采掘工作面,在编制《作业规程》时必须编写防治煤与瓦斯安全技术措施,否则不得施工,并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5、 参与防治煤与瓦斯管理、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否则对当事人罚款50元,并对所在单位领导罚款100元。
6、 在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中,必须编制防治瓦斯专门设计,专门设计应包括开拓方式、煤层开采顺序、采煤方法、通风方式、支护形式瓦斯危险性预测方法、预抽煤层瓦斯、局部防治瓦斯措施等内容,无防治瓦斯设计或设计内容不全的,分别对设计部门罚款100--500元。
7、 煤岩巷道的布置应符合《规程》规定,否则不准施工,并对责任人罚款50元。
8、安通科负责风量调节和通风设施的建立,保证通风系统符合《规程》要求,保证安全监测系统可靠。
9、生产技术科要密切关注采掘工作面情况,做好煤岩状况描述工作,及时修改图纸,并对前方的地质构造做出准确预测,及时书面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否则每次对生产技术科长罚款100元。
10、机电科加强设备管理,保证完好,杜绝失爆,并有记录可查,记录不全者每项罚款50元。
11、瓦斯治理单位负责编制防治瓦斯措施,防治瓦斯措施内容必须包括地质资料、瓦斯危险性预测方法、防治瓦斯具体措施及其效果检验的方法、安全防护措施以及贯彻执行防治瓦斯措施的责任制,并附有图表,无防治瓦斯设计的采掘工作面不准施工,内容不全的对责任罚款100元/项。
12、 防治瓦斯措施必须及时修改、补充,不及时修改、补充防治瓦斯措施的,对责任部门罚款500元。
13、所有《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均采用会审制,没有采用会审制的《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不准使用,否则按无措施施工进行处罚。
14、所有入井人员均需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罚款30元。
15、施工单位负责向本单位所有人员贯彻、考核已批准的瓦斯治理措施,并有记录可查,少一人次罚款30元。
16、矿长和总工程师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检查瓦斯治理措施的实施情况。
17、瓦斯治理人员每月检查一次瓦斯治理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向矿长和总工程师汇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8、瓦斯治理人员负责对采掘工作面安全评价内容逐项进行测定、鉴定,拿出准确的评价意见,指导采掘面的安全生产。
第2篇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1、技术员必须做好单位的一通三防等技术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加强生产技术管理过程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制定或完善本单位生产技术业务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质量标准,并认真检查考核。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给予技术员300元处罚。
2、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的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对口负责,严格考核,制度制定、修订程序不规范,不具有可操作性,罚责任人300元。
3、建立和完善生产、技术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报表制度,数据库建立不完善,信息系统不齐全,罚责任人500元。
4、安全技术的制定不结合现场实际,没有做到超前性、针对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罚责任人500元。
5、对多家交叉作业施工的单位,要编制好施工措施,确保安全顺利,措施制定不完善,出现施工漏洞的,罚责任人500-1000元。
6、每项措施施工前,必须进行宣传学习,要学有记录、学有签字,不宣传或职工不签字的,罚责任人每次300元。
第3篇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制度
1 每个项目部必须配备足够的特殊工种人员,禁止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作业。
2 特殊工种人员如:电工、起重工、架子工、电焊工、机械工及其他按规定须持证上岗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方能持证上岗。
3 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必须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对本作业有实践经验和具备安全专业技术知识。
4 从事特殊作业人员要由项目部集中向公司报名,经审查、体检合格送市培训班培训,经实践考核合格取得有关部门发的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5 取得操作证的特殊作业人员中除机动车驾驶员每年进行年审外,其他特殊作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进行体检、复试本工种安全理论和实际操作能力,检查违章违纪情况。
第4篇 内部工程技术专家学术带头人考核制度
内部工程技术专家、学术带头人考核制度
第一条 根据《e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工程技术学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制度》(晋建总科发[2007]28号文)和《e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工程技术专家选拔管理制度》(晋四建字[2008]70号文)的文件精神,为了科学的考核和评估集团公司所属的学术带头人、内部工程技术专家,以充分发挥其学术带头作用,使之更好的为集团公司服务,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二条 考核对象:e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选拔的属于我公司的工程技术学术带头人、公司聘任的内部工程技术专家。
第三条 考核目的:通过对内部工程技术专家及学术带头人的评价,肯定成绩,找出差距,起到检查、监督和激励作用,并为学术带头人、专家的换届、选聘、奖惩提供参考依据。
第四条 考核制度:通过自我总结评价与专家评审委员评价相结合,定期检查、评估被考核对象在任期内的德、能、勤、绩。
第二章 考核机构
第五条 公司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考核。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六条 考核根据德才兼备的原则,以岗位职责为重要依据,从德、能、勤、绩等方面全面进行考核:
德:主要考核公正、献身、求实、协作、创新的精神。
能:主要考核知识面、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决断能力和改革创新能力。
勤:主要考核用于公司组织的专家活动的时间和对工作的责任心。
绩:主要考核专家及学术带头人履行职责所作出的实绩,完成任务的效率和质量(详见附表)(完成本单位技术工作任务情况、完成集团公司组织的公司内部重点、难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讨论,重大技术方案的论证,技术标准化的管理,技术管理制度的编制,工法、示范工程、qc等申报前的初评工作等)
同时要求专家要积极主动思考,善于发现问题,对本系统的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并以此做为对专家的考核依据之一。
第四章 考核程序
第七条 公司内部工程技术专家、学术带头人对自己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参与公司组织工作情况及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等,平时要如实作必要的记录,供定期考核评定时参考。
第八条 公司专家评审委员会应注重对内部工程技术专家、学术带头人的平时考察,随时了解专家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立有关档案为定期考核提供依据。
第九条 定期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1.个人总结:由考核对象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撰写考核期间个人总结材料,填写《学术带头人、内部工程技术专家考核表》。
2.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术带头人、内部工程技术专家考核表》对考核对象提出质询。
3.专家评审委员会针对性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充分讨论、汇总各方面的评价信息,提出对考核对象的考核结论。
4.专家评审委员会将考核结论反馈给考核对象,如考核对象对考核结论有异议,应在一周内提出,考核对象要对考核结论签署本人意见。
5.专家评审委员会汇总考核结论,提出包括有考核成员的组成、工作步骤、考核结果、建议等内容的考核总结报告。
第六章 考核结果
第十条 考核结果分为称职、不称职。
考核称职者,享受《e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工程技术学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制度》(晋建总科发[2007]28号文)和《e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工程技术专家选拔管理制度》规定的有关待遇,并推荐参加总公司及以上更高层次人才评选。
考核不称职者,按文件规定取消学术带头人、内部专家资格。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列入集团公司专家信息库,并作为专家评审委员会和专家换届、选聘和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对专家的考核以日常考核(四个月为一个周期)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第5篇 技术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为了促进企业技术开发及管理工作,促进新技术的应用,不断开发新产品。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同时激励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做好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 技术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技术性的文件和资料组织编制、贯彻实施,更改控制,建立、健全技术档案。
负责新产品的开发、设计、研制等工作,组织“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实施。
负责工装、工艺控制与改进工作、组织工艺纪律的检查。 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的组织实施与控制。
负责企业产品标准化工作。
参与组织供方的质量控制,参与供方合格评定。
负责新产品使用、维修等说明的编制,参与公司内部培训的执行。
二、 考核及奖励制度
根据公司的《员工手册》对员工的奖惩制度,结合技术部门的特殊情况,对技术研发人员的奖励采取经济奖励和行政奖励并重的形式。经济奖励的形式为科技奖励、岗位技能工资和收益分享等,行政奖励形式为嘉奖、记功和“十佳员工”等。
1、 技术人员应努力完成本职工作,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被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予以待遇之外的奖励;
2、 技术人员按年度进行具体考核。考核优秀的人员作为部门候选
人参与公司“十佳员工”的评选,同时考核结果作为技术人员晋升和薪资(包括岗位技能工资)调整的重要依据。
3、 通过开发立项报告审批,被列为公司年度重点研发项目的,由总经理事前设置项目科技奖励基金。项目按时完成的,根据项目组的成员贡献大小按比例予以奖励;
4、 公司研发的新产品,因列入市级新产品、申请专利并授权或其他形式而被政府相关部门予以科技奖励时:
列入市级新产品等受政府有关部门予以科技奖励的资金,其中50%作为技术人员的奖励基金,但不超过3000元;
产品申请专利并获授权的:
1) 发 明 专 利:公司内设奖励基金10000元;
2) 实用新型专利:公司内设奖励基金2000元;
3) 外 观 专 利:公司内设奖励基金500元;
4) 公司申请政府有关部门对专利的补助奖励资金到位后,由公司统一安排发放
按项目组的成员贡献大小按比例予以奖励。
5、 收益分享:
新产品的界定按公司的《新产品界定办法》执行;
研发的新产品以批量销售起的前二个年度技术部门和主要研发人员可以按产品的年度销售额按比例进行收益分享;
第一年度:新产品的收益分享比例为产品的实际销售额的1.5%; 第二年度销售额超过30万时,技术人员的收益分享比例为总销售额的1%,不足30万不予以分享;
新产品的收益分享金额按部门20%、个人80%的比例进行分配。; 技术部门设专人负责与销售部、外贸部配合统计,原则上一季度结算一次。
6、公司实施本考核奖励制度后,原则上取消技术人员年终奖金制度。
7、技术人员与公司解除合同之日起不再享受以上相应政策。
第6篇 汽轮机技术监督考核奖惩制度
1总 则
1.1为加强我厂汽轮机技术监督管理水平,规范相关岗位人员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汽轮机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1.2检查部门与考核方法:
1.2.1汽轮机技术监督应每年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技术监督部门的考评办法,对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和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各项技术监督评比活动,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提高电厂技术监督工作水平。
1.2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每年对汽轮机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项目包括:
1.2.1汽轮机技术监督网络活动情况。
1.2.2汽轮机技术监督档案、资料的规范管理。
1.2.3汽轮机各项技术监督计划(包括大、小修技术监督计划,设备检修等辅助计划)的完成情况。
1.2.4汽轮机技术监督管理定期工作的完成情况。
1.2.5基建施工阶段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
1.2.6汽轮机异常技术监督指标处理。
1.2.7试验室及试验监测设备的标准化管理。
1.2.8反事故技术措施执行情况。
1.3生产技术管理部门作为电厂汽轮机技术监督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在设备设备消缺、检修、改造过程中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技术监督工作执行情况。
1.4对参与汽轮机技术监督有关的部门和人员,每月随生产计划完成情况一起考核,每年进行总的检查与考核。
2 检查与考核内容
2.1按本标准考核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完成情况和有关规程、制度执行情况。
2.1.1对汽轮机设备的安全问题没有进行定期分析和研究,对安全的薄弱环节,没有提出改进措施或提出改进措施而具备条件未进行整改的考核100元-200元;
2.2.2对监督基建投产或大修后汽轮机设备的交接验收试验(外因条件限制的除外,但应积极创造条件执行),以及运行中汽轮机的预防性试验,没有严格把关或把关不严的考核200元;
2.2.3没有认真作好汽轮机的大、小修计划、设备定期试验计划,以及大小修的技术监督总结和事故分析报告的考核100元;
2.2.4未按规定格式或规定时间上报各项报表、计划及总结, 考核50元/次;
2.2.5报表不准确,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 考核50元/次;
2.2.6应对获得年度“技术监督先进部门”和“技术监督先进个人”称号的汽轮机技术监督网络成员实行表彰和物资奖励。
2.2.7对在技术监督工作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的责任部门和个人,应给予奖励。对因技术监督失职或自行减少监督项目、降低监督指标造成事故的,应视具体情况给予责任部门和个人相应的经济处罚,必要时给予行政处分。
2.2.8对年度技术监督工作完成较差的责任部门应予以经济考核,生产技术管理部门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应连带考核。
第7篇 安全技术措施制订、审批、贯彻、考核制度
1、工程在施工前必须由主管技术人员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接到施工设计后庆对设计认真研究,并进行现场踏勘,及时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安全技术措施应进行逐级审批,经主管领导、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生效。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技术人员(或施工队长)在开工前贯彻到参加施工的每名职工,并实施每次贯彻签名制度。
3、对开工期较长的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应随现场条件及施工工艺施工设计的变化不断补充、完善、贯彻。对于同一安全技术措施也应每月不少于一次的继续强化贯彻。
4、主管领导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贯彻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金分配依据之一。
第8篇 南丰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制度
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制度
1、考核对象和时间
考核对象为被聘任的各级各类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包括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及行政领导兼任专业技术职务者。个别受聘的技术职务与现从事的工作不相符者,可结合目前从事的工作进行考核。
年度考核每年进行1次,一般于当年年底进行,次年初结束。
2、考核内容和程序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重点为医德医风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
考核内容采用平时工作记实和定量测评相结合;专业理论(操作)考试和工作能力考核相结合;自我鉴定和科室评估相结合。
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被考核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一年来在思想政治上的表现,遵纪守法的情况和履行本岗位的工作实绩,以及存在的缺点,今后努力的方向等,写出全面性的工作总结。并向科室(病区)全体人员宣读。
(2)科室考核:科室(病区)根据测评结果和被考核者平时的工作表现,认真审核被考核者的工作总结,分别作出病区、科室的评估意见。
(3)考核小组评定:在科室病区评估和职能科室考试考核的基础上,由考核小组审核作出综合评价。
(4)总结:考核最终结果以适当方式反馈被考核人,考核结果填入本人的考绩档案。
3、考核工作组织和职责
医院考核小组由院领导和办公室、人事、医务、护理等业务部门的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全面负责单位的考核工作、监督程序、审核结果、评定被考核者的等级。人事科作为考核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
4、其它
(1)本年度内累计病事假半年以上者,不予年度考核。因各种原因被院办通报处分者,或曾发生一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者,或因医德医风恶劣造成极坏影响者,均直接评为差级(不称职)。
(2)得分结果评定
90分以上优秀(称职优秀)
70-89分 良好(称职)
60-69分 一般(基本称职)
59分以下差(不 称 职)
年度考核不称职者,当年不予晋升高一级职务,在聘任期内缺几次年度考核,申报资格时间也相应推迟几年。年度考核不称职者,单位予以低聘;如连续两年不称职者,作离岗培训一年处理,单位提请相应评审组织重新评定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每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发表的学术论文、学术会议交流材料等,凭有关材料或复印件,卫技人员交医务(科教)科、护理部登记,其他技术人员交人事科,便于统计特殊项得分。
(4)总得分的计算方法和细则由人事科制订。
第9篇 a酒店员工技术等级考核管理制度
酒店员工技术等级考核管理制度
1、酒店成立员工技术等级考核委员会。酒店主管领导为该委员会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为组成人员,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不同专业(工种)的考评小组。
2、员工的技术等级考核应以国家颁布的《工人技术培训考核大纲》的要求实施培训考核。技术等级标准统一归类为初、中、高三个等级。
3、员工的培训考核,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提供有关工种的名单。厨师、服务员等,中级工及其以下由酒店自行组织考核;汽车司机、工程维修工等特殊工种委托有关专业单位或部门进行考核。员工的考核试题均需经人力资源部会审。
4、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均可参加酒店组织的技术等级考核。
5、技术考核的评分标准,以应知应会和平时成绩三项汇总,总分为100分,其中应知占30%;应会占50%;平时成绩占20%。
6、在日常考核中,因业务技术水平差而完不成任务,经部门研究讨论,报告考核委员会批准,可下浮其技术等级。
7、凡综合评估与业务技术考评成绩不合格者,应安排业务培训,培训后考核成绩仍不符合者的,作转岗或下岗人员安排。
8、为鼓励员工钻研业务技术,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为优秀员工提供一个技术等级的考核的机会。
9、考核合格颁发证书后,酒店要对晋级后的人员进行追踪考核。实行技术等级有升有降的制度。推行厨师定级定灶,定质定量,上灶操作的措施。建立每位厨师的考核档案,并将不定期的考核成绩和技术状况载入其工作档案中。
10.技师和高级技师的考核工作,按酒店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进行。
第10篇 a酒店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考核管理制度
酒店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考核管理制度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考核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人力资源部要认真做好摸底调查工作,掌握基本情况,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考核和核定工作(包括申请职称员工的政治、业务、资格等情况,及时提供各种有关数据和材料,并组织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
2、认真做好职称评定和考核工作中员工的思想工作,及时反映情况,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解释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事。
3、做好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与考核的分类工作。考核的组织准备工作细致周到,考核成绩及时汇总登记;部分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要及时与有关考评委员会联系,落实有关事项,做好衔接工作。
4、专业技术职称应作为有关专业技术岗位上岗人员的必备标准。人力资源部要做好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考核的台帐。
第11篇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1 每个项目部必须配备足够的特殊工种人员,禁止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作业。
2 特殊工种人员如:电工、起重工、架子工、电焊工、机械工及其他按规定须持证上岗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方能持证上岗。
3 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必须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对本作业有实践经验和具备安全专业技术知识。
4 从事特殊作业人员要由项目部集中向公司报名,经审查、体检合格送市培训班培训,经实践考核合格取得有关部门发的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5 取得操作证的特殊作业人员中除机动车驾驶员每年进行年审外,其他特殊作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进行体检、复试本工种安全理论和实际操作能力,检查违章违纪情况。
第12篇 生产技术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生产技术管理,坚持严要求,严管理,促进生产技术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
1、成立生产技术管理评审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副总工程师、生产技术部长
2、考核范围:采煤、掘进、机电、通风、地质、测量等六大专业。
3、考核内容:采、掘、设计管理、作业规程及措施编制管理、中腰线管理、技术创新及小改小革等。
二、奖励
1、优化设计奖励:矿每季度组织有关人员评出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设计项目,按每项5000元进行奖励。
2、规程、措施评审奖励:实行季度评比,季度兑现,获专业前两名的分别奖励编审人员1000元和800元。
3、技术创新、自主课题研究奖励:实行半年考核,半年兑现,获得前三名的分别给予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
4、在省级及省级以上对应专业刊物发表论文的,矿报销版面费。
三、处罚
1、技术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一般、较大技术失误,由分管副总组织追查;重大技术失误,由总工程师组织追查,根据追查结果制定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
2、处罚具体内容见附表《正智煤化有限公司采、掘、设计管理考核标准及处罚细则》。
第13篇 汽轮机技术监督考核和奖惩制度
1 总 则
1.1为加强我厂汽轮机技术监督管理水平,规范相关岗位人员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汽轮机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1.2检查部门与考核方法:
1.2.1汽轮机技术监督应每年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技术监督部门的考评办法,对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和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各项技术监督评比活动,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提高电厂技术监督工作水平。
1.2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每年对汽轮机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项目包括:
1.2.1汽轮机技术监督网络活动情况。
1.2.2汽轮机技术监督档案、资料的规范管理。
1.2.3汽轮机各项技术监督计划(包括大、小修技术监督计划,设备检修等辅助计划)的完成情况。
1.2.4汽轮机技术监督管理定期工作的完成情况。
1.2.5基建施工阶段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
1.2.6汽轮机异常技术监督指标处理。
1.2.7试验室及试验监测设备的标准化管理。
1.2.8反事故技术措施执行情况。
1.3生产技术管理部门作为电厂汽轮机技术监督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在设备设备消缺、检修、改造过程中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技术监督工作执行情况。
1.4对参与汽轮机技术监督有关的部门和人员,每月随生产计划完成情况一起考核,每年进行总的检查与考核。
2 检查与考核内容
2.1按本标准考核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完成情况和有关规程、制度执行情况。
2.1.1对汽轮机设备的安全问题没有进行定期分析和研究,对安全的薄弱环节,没有提出改进措施或提出改进措施而具备条件未进行整改的考核100元-200元;
2.2.2对监督基建投产或大修后汽轮机设备的交接验收试验(外因条件限制的除外,但应积极创造条件执行),以及运行中汽轮机的预防性试验,没有严格把关或把关不严的考核200元;
2.2.3没有认真作好汽轮机的大、小修计划、设备定期试验计划,以及大小修的技术监督总结和事故分析报告的考核100元;
2.2.4未按规定格式或规定时间上报各项报表、计划及总结, 考核50元/次;
2.2.5报表不准确,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 考核50元/次;
2.2.6应对获得年度“技术监督先进部门”和“技术监督先进个人”称号的汽轮机技术监督网络成员实行表彰和物资奖励。
2.2.7对在技术监督工作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的责任部门和个人,应给予奖励。对因技术监督失职或自行减少监督项目、降低监督指标造成事故的,应视具体情况给予责任部门和个人相应的经济处罚,必要时给予行政处分。
2.2.8对年度技术监督工作完成较差的责任部门应予以经济考核,生产技术管理部门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应连带考核。
第14篇 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审批、贯彻、考核制度
1、工程在施工前必须由主管技术人员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接到施工设计后庆对设计认真研究,并进行现场踏勘,及时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安全技术措施应进行逐级审批,经主管领导、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生效。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技术人员(或施工队长)在开工前贯彻到参加施工的每名职工,并实施每次贯彻签名制度。
3、对开工期较长的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应随现场条件及施工工艺施工设计的变化不断补充、完善、贯彻。对于同一安全技术措施也应每月不少于一次的继续强化贯彻。
4、主管领导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贯彻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金分配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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