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廉洁制度是医疗机构内部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领域:一是职务行为规范,确保医务人员在执行职责时公正无私;二是财务透明,强调经费使用和采购流程的公开公正;三是反商业贿赂,防止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四是举报机制,鼓励员工对违反廉洁制度的行为进行举报。
医院廉洁制度的管理规范要求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包括定期审计、内部培训和考核评估。对于违反制度的行为,应设立明确的处罚措施,并确保执行到位。医院应定期更新和完善制度,适应医疗行业的新变化和新挑战。此外,领导层需树立廉洁榜样,通过自身行为示范,推动廉洁文化在全院范围内深入人心。
医院廉洁制度的实施,不仅维护了医疗行业的公正性,保障了患者权益,也提升了医院的整体形象和社会公信力。它有助于预防腐败,保护医务人员免受不正当利益的诱惑,维护医患关系的纯洁性,从而为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创造良好的环境。
规章制度应详细规定每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流程,如招标采购需公开透明,医生处方权的使用需遵循医疗伦理,财务报告需定期公开接受审核。建立匿名举报渠道,保护举报人的权益,并对有效举报给予适当奖励。通过这些细致入微的规章制度,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廉洁防护网,确保医院的运营始终保持在阳光下,实现公平、公正、廉洁的医疗环境。
第1篇 某县人民医院廉洁行医制度
1、医务人员应该自己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觉悟,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为辅的思想。
2、医院工作人员要具有廉洁的品德,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己任,不以医谋私。
3、不准以医谋私,严禁向病人及家属索取或暗示馈赠钱物,不准要病人吃请,严禁收取病人“红包”对病人及家属发自内心所送的“红包”应主动退回,实在退不了的要交回院部,退回给病人。
4、不准过度检查、过度用药,不准开“搭车药”做“搭车检查”,不开人情处方、不克扣病人药品。
5、不私收病人检查、治疗费用。
6、不推诿病人,不准通过非正常渠道转移病人至其它医疗单位进行检查、质量、手术、取药以索取回扣,拿取好处费。
7、凡属病情需要而本院又未开展的检查项目需转外院检查者,须报科主任批准。
8、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到外单位行医。
9、不准出具伪病历,检查单及疾病证明。
10、不准采购、发放伪劣或过期药品。
11、未经批准不得购销保健药(用)品。
12、不得强行为患者安排特殊服务,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同意权。
13、不准在征兵、招生、聘干等体检中放松标准,徇私舞弊。
14、医疗卫生人员,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出具各种假诊断证明。
15、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标准和物价政策,不准自立收费标准,不准巧立名目,分解收费,严禁科室和个人收取现金。
第2篇 区中医院廉洁行医制度
中医院廉洁行医制度
一、医务人员要廉洁公正,文明服务,不得以医谋私。
二、不得将非医疗用品作为可报销药品开具收据,不得用病人的公费(医保)证件为自己或亲属看病取药。
三、不得利用介绍看病、安排住院、手术和检查治疗等机会,收取介绍费、好处费和其他物品。
四、不得弄虚作假,开人情方、人情假、人情诊断证明。
五、不得见利义,用暗示等手法,变相索要、吃请、收受病人及家属的钱财。严禁敲诈勒索。
六、不得违反因病施治原则,作不合理检查、治疗和用药。
七、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病人、见死不救。认真执行驶首诊首科负责制。
八、不得向药品、器械和其它物资供应商暗中索要回扣,严禁个人收受回扣。
九、不得利用履行公务之便,接受被检查、监督单位(人员)的宴请、礼品或其它馈赠。
十、不得在业余服务、业余兼职服务、有偿服务等活动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十一、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经查处,根据情节轻衙,给予必要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3篇 新华医院廉洁行医制度
附属医院廉洁行医制度
1、全院医务工作者必须忠于职守,廉洁行医,文明行医,钻研技术,不断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2、严守工作岗位,坚持首诊负责制,不得推诿病人。
3、对病人要求做到:接待热心,检查细心,解释耐心,杜绝冷、硬、顶、推现象。,不得与病人发生争执。
4、坚持副主任以上医师轮流上门诊制度,及时对疑难危重患者进行诊治,努力提高诊疗质量。
5、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不准滥开检查,不准收受药品回扣,禁开人情处方、人情假条、人情证明,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搭车开药、搭车检查,严守职业道德。
6、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禁止乱收费。各科室一切收费都必须纳入医院的财务管理,各项收费都必须开具发票。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收取现金。
7、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向病人及其家属索要红包,接受吃请。
8、医院设立意见箱、意见簿。欢迎病友和社会各界对医院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科室和个人,将根据医院的《奖惩条例》和《一次投诉待岗制暂行实施细则》给予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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