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作为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涵盖血液、尿液、体液等多种样本的检测,包括生化、免疫、微生物等多个领域。这些检验结果为临床诊断、治疗方案的制定提供了关键依据,因此,建立健全的医院检验科制度至关重要。
1. 样本采集与处理:确保样本的正确采集、标识及及时送检,遵循标准化操作程序,防止污染和混淆。
2. 检测流程:严格执行质量控制,定期校准设备,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3. 数据管理:检验数据应保密并妥善保存,便于查询和追溯。
4. 报告发布:报告需由专业人员审核后发出,确保信息无误,同时尊重患者隐私。
5. 培训与继续教育: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医学知识更新,提升员工专业能力。
检验科的管理制度直接影响到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良好的管理能减少误差,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医院的整体服务质量。它也是医院合规运营的基础,有助于维护医院的声誉和公众信任。
1. 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2. 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评审。
3. 设立应急预案,应对设备故障、样本丢失等突发情况。
4. 确保员工遵守职业伦理,如诚实守信、尊重患者权益。
5. 实施绩效考核,激励员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检验科医院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旨在通过规范化的管理,提高检验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保障医疗质量,同时促进员工的专业成长,实现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第1篇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防范制度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防范制度
一、工作人员方面
1.工作时必须穿工作衣,采集标本时须戴口罩。接触传染性疾病患者、特种化学药品或从事微生物学检验操作时须加戴口罩或橡胶手套。
2.工作衣袋内不可放入食品以及其它个人物品,工作中使用的笔、记事簿等用品不得与工作帽、口罩放在同一工作衣袋内。
3.穿着工作服时不上街和进入食堂、宿舍、会场、托儿所等公共场所。
4.工作室内不可吸烟,工作时不可饮食,不佩带戒指、手镯等饰物;工作时不可用手指直接擦眼、挖扒耳鼻、剔齿,防止交叉感染。
5.凡遇下列情况时,双手应按规定时间浸泡消毒剂,再用洗手液、流水洗刷干净:
(1)工作告一段落时;
(2)被标本污染时;
(3)离开传染区或采集传染病标本后;
(4)下班之前。下班脱卸工作衣帽后,双手应按上法再次消毒、洗涤方可离开。
6.进入隔离病区或采集烈性传染病人的标本时,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消毒隔离防护。
7.工作时不慎受标本或其它传染物质污染,应立即消毒并妥善处理,情况严重时应立即报告科、组负责人进行处置。
8.检验人员平时应注意个人卫生,定时接受预防接种与体格检查。
二、检验用具
1.各种标本的收集、送检,要用相应的容器盛放,避免外溢,以免污染。
2.已检的一般标本,必须先消毒、灭菌或相应处理后,方可弃去或焚烧。
3.细菌培养后的废标本、已使用的培养基等须经消毒或高压灭菌后方可弃去。
4.耳垂或指尖部位采血,按常规进行局部消毒,并使用一次性采血针和采血管。
5.静脉采血要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带、一垫,避免病人交叉感染。
6.大、小便标本留取时,均使用一次性塑料杯。
7.所使用的一次性针筒、纸、杯、传染病测定反应板,应焚烧处理。
8.肝功能、微生物、肝炎标志物等报告单须经消毒后方可发出。
9.专用检验器材以及科室办公用品,未经消毒处理的,不可随意携出。
三、环境消毒和污物处理
1.建立卫生保洁制度,定人定时进行包干,保持室内整洁和环境卫生,发现蟑螂等害虫应立即扑杀并消毒。
2.实验室、值班室等室内空气要保持流通,定时进行紫外线消毒,门、窗、墙、地、桌、椅等物品表面,恒温箱、离心机、试管架以及空调设备等均应分别有指定人员定时清洁、消毒,门把手要定时消毒,踏脚垫用消毒剂保持湿润。
3.一切检验剩余标本,使用过的棉签、棉球,以及各种检验污水,均须妥善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和弃去。弃去物由科室工勤人员送至医院统一进行处理,消毒方法按有关规定进行。
4.冰箱内只允许存放试剂、质控品、标准品等与实验室相关的材料,严禁放食品饮料以及其他私人物品;冰箱应经常消毒清洁,防止霉菌生长。
5.检验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应有防止扩散措施,不可污染环境。剩余毒物、强酸、强碱、腐蚀性试剂等,均须遵照环保部门的规定处理,或者由院部统一进行处置,不得任意遗弃或倒入下水道。
第2篇 医院检验科差错事故登记制度(二)
医院检验科差错事故登记制度(二)
1.建立检验工作查对制度,包括:采集,收集标本、化验单的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检验标本的质量和量;检验时的项目、所用的试剂、编号;检验结束时的检验结果、登记;发报告时的科别、病房。
2.严防检验标本丢失或损坏,尤其是脑脊液、心包液、骨髓、胸腹水液等重要标本,收到后应立即登记并检验,防止漏检、错检;生化、免疫检验标本验后应保留24小时,输血标本应保留三天以上;防止在工作中,特别是离心沉淀时损坏标本;防止仪器错用、试剂错配、错用及计算错误;防止定错或错报血型及交叉配合试验等等。
3.建立检验标本难收制度。病区送检验的检验标本和化验单应经检验科有关人员验收、签名,发现有不合要求的标本或与化验单不符的标本应当即退回,并要求重送。
4.发现差错应及时向专业组长及科主任报告,力求妥善处理,并登记入册。发现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医务科、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
5.对已发生的差错事故,科主任应视不同情况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严肃处理。
6.科主任及专业组长加强对差错事故的防范管理及对检验人员的安全医疗教育,经常检查、分析,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第3篇 医院检验科档案管理制度(2)
医院检验科档案管理制度(二)
1.档案管理范围:包括科室人员业务技术情况、业务资料(含有检验操作规程、质控资料、检验结果登记等)、仪器及试剂资料、财产情况、教育及科研资料、医疗纠纷资料、管理制度等。
2.档案资料应注意完整、规范、保密,不得用热敏打印纸、不得任意抽样或遗失,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3.所有档案资料应登记、分类、编号,并由专人保管,档案资料多时,为便于查阅可建立索引。
4.归档资料中的质控资料、检验结果登记及操作规程至少应保存五年。销毁前必须经科室领导审批。
5.外来人员须查阅档案资料均应经科主任同意。
6.上述档案亦可存入计算机,并按上述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打开。或用加密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
第4篇 附五医院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一、所有检验标本的采集和送检均应符合相关的检验要求。
二、凡病区采集的标本,应有专门的送检登记本,详细记录病人姓名、送检项目、采集者等信息,在标本送达检验部门时由检验人员核对标本后签名;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标本,接收人员应注明情况,并将送检登记本交由病区护士站保管。
三、标本接收人员应对送检标本做出初步的质量判断,对于溶血、污染、有凝块、标本量不准确以及所用容器(或试管)不正确等情况,原则上应予以退回,并在专用拒收标本登记本上作出详细记录;若所送标本为不可替代或难以再行采集,先联系医生,在不会严重影响检验质量的前提下可将检验结果提供给临床作为参考,并将详细情况记录留底。
四、检验科人员不得接收门诊已抽好的血样标本,以防止假冒。如确有需要,须在检验单上作必要的说明。
五、各部门标本接收人员在接收病区送检标本时,应对其进行初步分类、编号;对于需及时处理或检测的标本,应单独分类并将其交给检测人员。
六、检测人员在预处理标本时应防止标本遗漏、污染、倒翻或编号模糊、混乱,出现意外时需及时报告组长或科主任,必要时联系医生和病人重新留取、采集。
七、凡门诊血常规标本仅在当天进行保存,病区血常规、生化、免疫等血标本保留7天,对于血型、肝炎标志物、hiv、梅毒等检测项目的血标本,原则上保留7天,条件允许时可作更长时间的保存。
八、凡保存的血标本均放置于4℃冰箱,由当班人员每日记录冰箱温度。
九、一般的检验废弃标本由科室工勤人员放置于专门的医用垃圾袋内,运送到医院统一安排的处理中心进行处置;废弃的血标本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作相应的记录;对于传染病标本,按照传染病相关规定执行。
十、任何实验室人员不得私自处理、保存和外借标本,因工作或科研需要时,应请示部门组长和科主任,并需得到其认可。
第5篇 八一医院检验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第一医院检验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要着装整齐上岗,操作前后要洗手。
2.严格区分工作区与生活区,每日用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工作台面、地面。
3.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和有关操作规程。
4.废弃的标本,如尿、胸水、腹水、脑脊液、关节腔液等每100ml加漂白粉5克搅匀后作用2―4小时倒人厕所或粪池内,痰、脓、血、粪及其他固形标本,放人双层黄色塑料袋内,每日专人回收焚烧处理。锐器放人防渗漏容器内进行焚烧。
5.用后的玻璃器皿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剂溶液浸泡消毒4小时,再清洗干净、烘干。
6.细菌室用过的一切有菌物品均高压灭菌后再洗刷。一次性使用的放入双层黄色垃圾袋中双扎口送焚烧。
7.无菌生理盐水应24小时更换。
8.工作间每天通风,用空气消毒机进行消毒。碘伏、酒精应每周更换2次,容器每周灭菌2次,应保持密闭。
9.化验报告单消毒后再发出。
10、菌种、毒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11、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上级汇报。
12、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严防过期。
第6篇 医院医技管理制度-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第五医院医技管理制度--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1、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和业务培训。
2、要有科学管理和严格的规章制度。
3、制定详细的统一操作规程。
4、专人负责本室全面质控工作。
5、做好标本测定前采样处理和测定后结果处理的质量。
6、正确使用和维护本室的仪器设备和定期检定校正仪器。
7、做好室内监控,了解监控清洁的误差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8、积极参加室内质评,对室内质评的成绩认真分析,失控项目及时检查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第7篇 丰华医院医学检验科安全制度
医院医学检验科安全制度
医疗安全是医疗工作正常运转的保证,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保证医疗工作的安全性,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1、在科主任领导下由科安全保卫管理小组负责科室的安全保卫工作,全科工作人员都应加强安全意识,搞好本科的安全工作。
2、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全科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提高警惕,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暴、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3、指定专人负责并担任安全消防员工作,要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以确保随时正常使用。
4、提高警惕,严守国家机密。对科室的剧毒、易燃、易暴物品、仪器等危险化学药品,应储存于危险品仓库,剧毒存于保险箱内,应专人管理,并做好消耗记录,随时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保卫科反映,以得到及时处理。并做好各种登记及交接班工作。
5、严格执行消毒隔离要求,以免交叉感染。
6、细菌室由专人负责保存菌种,保存菌种的箱应加锁,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带出实验室或擅自处理。
7、使用有毒气体、易燃、易爆化学药品时,应在通风橱内操作。
8、凡使用剧毒药品,均由2人配制,并作好记录,残液应妥善处理。各室下班时应锁门窗、关水、切断临时电源。急症室应将仪器及试剂进行交接班。
第8篇 市人民医院检验科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检验科工作制度
一、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应注明急字。
二、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时,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如冷库藏)。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报告。
三、要认真核对检查项目,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全名后发出报告。检查项目有遗漏时应立即补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查项目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院外报告,应由科主任审核,由检验者签全名发出。
四、血液标本及其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24小时,骨髓玻片标本编号长期保存,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焚烧炉焚烧。
五、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试剂和标准液的浓度,核对仪器灵敏度,科主任或主管检验师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六、实行室内质量控制措施,做好室间质量控制,生化必须质控,以保证质量。
七、积极钻研,学习外地经验,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不断提高检验质量。
八、爱护一切检品、设备、器材、仪器、试剂、药品,对剧毒试剂、易燃、易爆物品、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指定专人保管,定期检查。
九、参加值班及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试验,发血,以及认真核对并做好登记工作。
第9篇 附二医院医疗检验科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检验科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一、检验科必须把检验质量放在工作首位,普及提高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理论知识,使之成为每个检验人员的自觉行动。同时,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和临床检验中心的要求,依据《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全面加强技术质量管理。
二、检验科必须建立和健全科、室(组)二级技术质量管理组织,适当安排兼职人员负责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管理内容包括:目标、计划、指标、方法、措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反馈信息,定期向上级报告。
三、加强分析前的质量控制,确保标本质量,制订并严格执行标本送检与接收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应按要求妥善保管。
四、制订并严格执行临床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和检验仪器的标准操作及维护规程,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检验科各专业实验室应建立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程序并严格执行,如实记录室内质量控制各项数据,定期分析小结。出现质量失控现象时,应当及时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积极参加全国和/或浙江省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量水平。
六、重视分析后的质量控制,实验室有专人负责检验结果的审核和检验报告的签发,发现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
七、加强检验科的信息控制与文件管理,建立完善各种质量和技术记录。
八、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保证检验科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九、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建立人员技术档案,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
十、制订技术质量管理发展计划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
第10篇 医院检验科卫生制度(2)
医院检验科卫生制度(二)
1、全科整洁卫生工作实行分室包干,责任到室、到人。
2、每天打扫、拖擦地面、地板、擦抹台面。定期擦抹门窗及玻璃、桌、椅。物品放置有序,保持科室整洁。
3、不在实验室吸烟、进食,不乱丢纸屑等。
4、注意个人卫生。
5、科内有专人监督,科主任定期检查。
第11篇 医院检验科工作制度(范文)
医院检验科工作制度
1.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标明“急”字。体检范围内的检验单统一填写。
2.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日下午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随时做随时发出报告。
3.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室系统,必要时重新检查。发现检查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院外检验报告,应由主管检验师审签。
4.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二十四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5.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定量,建立质量控制制度。
6.积极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7.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硷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严加保管,定期检查。
8.随着临床工作的深入开展,接受非办公时间的急诊检验。
一、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注明急字。
二、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三、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签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院外检验报告,应由主任审签。
四、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二十四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五、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符合质控标准。
六、积极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凡新开展的检验项目要及时与使用科室取得联系。
七、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严加保管,定期检查。
第12篇 医院检验科查对制度(二)
医院检验科查对制度(二)
1.建立健全查对制度,杜绝医疗事故,减少差错发生。
2.每天每组有一名检验师负责对其他人员的工作结果进行复核,并签上核对者姓名。遇疑难问题,应大家共同分析处理。
3.采集标本时
(1)门诊病人:认真查对科别、姓名、性别、年龄、检测项目、标本(质、量)。
(2)住院病人:认真查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性别、检测项目、标本(质、量),同一病人,多张申请单时,认真查对各申请单的临床资料是否一致。
4.检验时,认真查对仪器性能、试剂质量、检验项目与标本是否相符。
5.检验后,认真查对检验目的、结果、是否缺项等。
6.发报告单时,认真查对科别、姓名及检验项目。
7.血型及输血检验时,认真查对病人姓名、性别,标本、血袋编号、标签是否完整,标本和诊断血清是否符合要求,献血员姓名,血型、rh血型及血交叉试验结果,血袋是否有破损及血液质量。试验结果除肉眼观察外,必须用显微镜观察结果,以防弱凝集遗漏。复核者应认真核对一次标签、血型、rh血型及交叉试验结果后,签上核对者姓名
第13篇 医院检验科信息反馈制度-3
医院检验科信息反馈制度3
一.反馈信息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临床科室反馈的信息,如要求、意见、协商情况等;
2、患者及家属的反馈信息,如要求、意见、抱怨、投诉等;
3、本科人员的建议、报告、要求、意见等;
4、向临床科室发布的检验科业务信息;
5、与临床科室的各种沟通。
二.检验科要定期向临床各科室发送检验信息反馈单,同时要求备有反馈登记本。
三.科主任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收回已由临床医生填写好的信息反馈单,逐项审阅,登记处理。对重要问题的处理,要及时与临床科室联系、商议。
四.耐心听取患者的意见,并做好患者意见的登记、处理。
五.全科人员要重视信息反馈工作,虚心听取临床医生、患者的意见与要求,对重要意见要及时登记,认真改进。
六.对临床科室因疾病诊治需要的特殊检验要求,应结合实际,尽力配合。
七.建立并不断完善电脑信息网络。
第14篇 南五医院检验科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工作衣、口罩、帽子穿戴整齐,操作前要洗手。
二.凡进入人体组织所用的各种穿刺针、导管、注射器要绝对无菌,采集标本时应执行一人一针一筒一带一垫,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要浸泡消毒或统一焚烧、处理。
三.各种检验后的废弃标本的处理:微生物培养器皿应高压蒸气消毒后行清洁,血液、体液等标本应与消毒液混匀后一小时,再倒入下水道,实物集中焚烧处理。
四.直接用于标本检测的器材,如玻片、吸管、试管、各类容器等,使用后必须先在消毒液中浸泡消毒,然后用流水冲洗,再进行消毒、烘烤。
五.检验报告单保持规范、清洁,避免与标本、容器及其它污染物接触。
六.实验台及地面应每天进行清洁,有污染时应随时消毒,可用有效的消毒液抹拭、拖擦。
七.工作环境保持清洁,每天下班后进行空气消毒,用紫外线照射30分钟。
第15篇 医院检验科检验标本管理制度(二)
医院检验科检验标本管理制度(二)
1.全科人员要十分重视检验标本,正确采集、验收、保存、检测,避免错采、错收、污染、丢失,否则,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2.检验标本的采集必须严格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包括容器、采取时间、标本类型、抗凝剂选择、采集量、送检及保存方式等。
3.接收标本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别、住院号、病床号、标本类型、检验目的等,所送标本必须与检验项目相符。不合要求者退回重送。在核对检验标本的同时,应查对临床医生填写的检验申请单是否正确,完整,规范,如有不符要求者,应予退回,要求在纠正以后,再予接收。
4.向外单位送检或接收外单位送检的标本应专人负责并有专门记录。
5.急诊检验标本要及时采集、核对、检验、报告。
6.检测后的各种标本,应保存一定时间。尤其是脑脊液、心包积液、胸腹水液、胃液等标本,检验后应保存一周,以备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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