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用制度是指一系列规定和程序,旨在规范学校运作,确保教育质量和学生安全。这些制度涵盖了教学管理、学生行为规范、教师职责、行政流程、安全规定、资源分配等多个方面。具体来说,它们包括:
1. 教学大纲和课程设置,保证学术标准的一致性。
2. 学生行为准则,明确期望的行为和纪律处分措施。
3. 教师评估机制,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
4. 家校沟通政策,建立有效的家长参与渠道。
5. 应急处理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迅速响应。
制定学校制度的过程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步骤:
1. 需求分析:识别学校当前的问题和改进空间。
2. 制定草案:由管理层和相关部门共同讨论,形成初步制度文本。
3. 征求意见:向教师、学生和家长公开征求意见,进行修订。
4. 审核批准:经过校董会或相关决策机构审议,确定最终版本。
5. 实施与反馈:发布并执行制度,同时收集反馈,适时调整优化。
学校用制度对于维持良好的教育环境至关重要。它们为师生提供了清晰的行为指导,减少了不确定性,促进了公平公正。制度有助于提高教学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确保教育资源的有效利用。它们保护了学生权益,防止了潜在的冲突和危险。良好的学校制度能够塑造积极的校园文化,增强学校的声誉和吸引力。
值得注意的是,制度并非一成不变,应随着学校发展和外部环境变化进行适时调整。制度的执行同样重要,需要全体成员的理解和支持,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
学校用制度是教育管理的基石,为学校的稳定运行和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1篇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用电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职工的安全用电意识,特制定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全校用电由后勤处专人管理,并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希望老师和同学们切实加强安全意识,不违章用电,共同营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1、办公室、教室用电必须做到人走灯灭,责任到人,杜绝浪费电能,控制长明灯,严禁在教室和办公室使用电炉、微波炉等家用电器。
2、严禁在灯具、电扇、背投、配电箱等电器上悬挂覆盖饰品等易燃物品。多媒体设备、照明灯、饮水机等使用完后应及时关闭电源,避免引起火灾。
3、教室安全用电由班级负责管理,电器设备的使用,必须由老师亲自操作,严禁学生开关电器和拆卸教室的电器接线、开关、插座等。
4、严禁用湿布擦洗电器,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凡电器或线路出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学校后勤处,严禁自行处置。
6、凡使学校电源的用户,统一用电表记量,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电表和接线,并对自己电表,表箱负有保护责任,发现有撬箱,毁表等窍窃电行为的,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7、要爱护学校用电设施,不得故意损坏。家属应对子女负责,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
8、学校每学期将对各班电器的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凡是出现灯管破损、多媒体电教设备零件遗失或人为造成损坏的均由各班负责赔偿。
第2篇 学校用车制度
1.学校公务用车是校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学校公车管理,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和安全稳定。
2.学校领导、教职工不论因公、因私一律不得私自驾驶公车,对违反公车管理规定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民事纠纷的,所有责任一律自负。
3.车辆由学校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每次出车须持派车单,派车单上注明公务用车时间、起止地点、公务内容、公务人员等事项。领导班子成员因公用车,须向学校主要领导申请,由学校办公室按照先急后缓、先远后近、以远带近的原则统筹安排、调派车辆。
4.驾驶员必须接到办公室的出车通知才能出车,凡不按公车管理规定私自驾车外出并发生意外事故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驾驶员必须坚持原则,忠实履行岗位职责,不得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
5.严格执行节假日封车制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其余车钥匙统一交办公室保管。因公确需用车,须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并与办公室履行有关手续后方可出车。
6.未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严禁将车辆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如确因工作需要,并经领导同意必须外借的,车辆驾驶员必须随车驾驶。
7.学校领导因公出差要轻车简从,不允许搭乘与工作无关的人员。
8.学校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公车使用管理规定,不搞特权。要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杜绝公车私用、外借等不正之风。要建立健全派车手续、车辆出勤登记等管理制度。
9.原则上公务车每天应返回学校(派车远途出差例外),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失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第3篇 学校用水、用电、用气等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水电是影响人们生活最重要一次性能源,同时对自护能力较差的学生也能构成危害,为培养学生节约能源的意识,提高在使用水电时的安全意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经常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二、加强用电管理,注意节约用电,每天下班前将空调、计算机、饮水机、照明灯关闭,杜绝长明灯。
三、检查维修电路时,必须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四、加强教师、学生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发现用电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五、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六、对全体教师、学生加强节约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七、对经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储存,以备随时维修使用,保障学校正常用电、用水。
八、发现浪费水、电的班级和学生,学校进行批评教育。浪费严重的班级取消期末评选文明班级的资格
九、学校职工使用的石油化气瓶必须安全可靠,要经常检查开关以及气管是否有漏气的情况。
十、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严重的停止供电;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4篇 学校用水用火用电用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 用水安全管理
1、学校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和管道纯净饮用水。
2、为确保学校饮水安全,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一律使用学校提供的纯净水水。
3、学校管水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的供水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管道畅通。管水人员要不定期地对师生生活用水和纯净饮用水的水质进行监测,做好监测记录。若发现自来水被污染,纯净水过滤设备过期等情况,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关闭水源,及时通知用水部门对存水进行封存,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若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等情况,学校管水人员要及时维修,排除故障,保证学校正常用水。若发生紧急情况,不能急时排除故障,造成停水等情况,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为学校寻找安全可靠的水源,保证学校的用水安全。
5、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接供水管道。
6、用水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管水人员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随时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杜绝用水安全事故,确保学校用水安全。
7、学校师生要节约用水,珍惜水资源。
二、用电安全管理
1、办公室、实验室、师生宿舍要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严禁随意拉扯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3、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4、电路维修要拉电闸,并挂牌警示,必要时专人看守。
5、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三、用火安全管理
1、灶房、锅炉房、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2、严禁在图书馆、阅览室、资料档案室、实验室、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库房等重要场所内使用明火。凡是需要动用明火作业,必须事先申报校消防委员会批准,采取措施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后方可动用明火。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不准留有火种。大风天气不准明火作业。
3、校内焚烧废物,应在校园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进行。特殊焚烧和大量焚烧,应事先报校消委员会审批。经批准的焚烧,须有专人在现场负责安全,焚烧完毕应浇灭余火,将灰烬倒在安全地点。
四、用气安全管理
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废弃的放射性有毒固体、液体、气体处理排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准点燃或随意排放。
对各种用水、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菜屯联合校
2022年9月
第5篇 中学学校用电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用电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用电安全管理,更好的节约能源,学校特制定《学校用电管理制度》,现将有关细则通告如下:
1、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必须负责合理、规范布设校园电源供应系统,任何科室调整,改用电源,必须征得总务主任及管电人员的同意。
2、宿舍、办公室空调原则上在摄氏三十度以上开始启用,教室电扇在摄氏二十五度以上开始启用;
3、一、二幢教学楼周六下午4:00至周日下午4:00,三、四、五幢教学楼周六晚9:00至周日下午4:00不送电(特殊情况除外);
4、未经学校允许,校内任何人不准使用电炉、电暖器等电器,违者除没收电器外,将通报批评,并处罚金50元。
5、禁止学生在校内使用电夹板、电热水器,禁止私拉电线,禁止私自开启楼层控制开关,注意用电安全。
6、晴天教室上课尽量利用自然光,少开灯;晚间如无大型活动体育馆不开放、不开灯;
7、教室、寝室、办公室人员离开后要及时关闭用电器(灯、电扇、媒体、饮水机、电脑、打印机、音箱等),做到“人离灯灭”;
8、全校师生要爱护用电设备,不准随便扳动、毁坏电器开关,违者除通报批评外,视情节轻重给予校纪处分;
9、在校园内居住的教职工,均由学校统一安装电表,按规定按时交纳电费。
10、为了鼓励师生员工进一步节约用电,反对浪费,学期末学校将奖励节约用电表现突出的个人或班级。
第6篇 学校用水用电用气设施设备安全制度
一、学校购置和使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道的设计、敷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定。电源线路、自来水管道、煤气设备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二、学校建立安全用电制度,在现有额定的电容量范围内计划用电,严禁超负荷用电。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三、变电房、配电房、配电箱和各类机房要关闭上锁,要防水,防潮,防小动物侵入,周边保持干燥通风。
四、电气设备应当由持有上岗证的专业人员定期维护保养,防止因电路短路、电路超负荷运行、线路接触不良、电线老化、电气故障等原因引发火灾。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五、对于超出使用年限,丧失安全性能的电器产品和燃气用具,应当予以报废,或者经维修和部分更新,确保其安全性能后方能使用。长期不使用的电器、燃具,应确认其安全性能有效后方可使用。
六、日夜不间断连续运行的电器设备,应当有专人管理,并定期维修保养。空调机和各类机房设施应当定期清洁、保养。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不得任意拉接临时电源线。拉接临时电源线须经单位有关部门审批,由专业人员负责拉接。临时线要使用合格的电线与器材,定时检查,期满后立即拆除。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
八、安全用电用水用气必须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九、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用电单位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十、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
第7篇 学校用电安全制度
1.加强安全用电教育,规范用电行为,成立学校安全用电领导小组,完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并责任落实到人,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正常用电,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用电。
2.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熟悉岗位规章制度和用电设备的性能、操作方法,正确使用电工用具。电工要随时关注学校用电设备,周周有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及时维修开关、插座、电灯等,排除用电故障。维修用电器时程序要规范,严禁在未停电的情况下搬动用电设备。
3.学校各办公室、教室、宿舍的用电设备由学校总务处统一负责,不准私自变更和增设。
4.对全校的电线、灯具、插座、插头、各种电气开关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确保用电安全。严禁在校园内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电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严禁私拉乱接、自行改线或铺线,以免发生短路及漏电现象。
5.严禁各办公室、教室、宿舍使用大功率的电器,增加用电设备时要向总务处申请或电工批准,不得私自安装电气插座。寝室严禁使用电褥子、电暖器等取暖设备,以免电路短路及火灾事故的发生。
6.使用各种电器设备时若发现异常现象,如发现电器、电线冒烟起火或有刺鼻气味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开关,并上报部门领导或总务处,通知专人维修。
7.严禁在灯具、电扇、空调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物。办公室摆放计算机时,尽量靠近电源,避免四处布线、盘绕电源、跨接电线。教室内多媒体设备使用专人负责,不得将多媒体设备用于玩游戏或私自拆装多媒体设备。
8.增强安全用电意识,学习安全用电常识。注意保持用电设备及周围的环境卫生,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9.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触电急救方法,一旦发生触电事故,必须立即呼救,断开电源,招呼周围人员前来协助抢救,并拔打120急救电话。
10.值班领导、教师必须每天巡查一遍校园电路,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班主任是班级用电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天天检查教室电路,保证教室用电安全;宿舍管理员要每天都检查宿舍电路,保证学生宿舍用电安全。
11.校内的所有设备用电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学校统一管理。不得自行接线接电,禁止私拉电线,私自安装用电设备设施。
12.在变压器、配电房周围设立防护栏,并用醒目的警示牌提醒学生危险,禁止靠近、攀爬。
第8篇 学校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 用电安全管理
1、没有电工合格证的任何人不得进行用电维修、安装、改造等工程
2、 除实验室进行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当需要外, 严禁在校园内随意拉设电线;严禁在办公室、学生宿舍、库房、实验室,使用电炉、烤火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严禁超负荷用电
3、 电气线路、教学仪器设备的安装应由校内或雇聘校外持证电工负责
4、 各办公室、教室、专职活动室下班后、节假日,按规定该关的电源一律予以关闭
5、 不经学校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内私用电热棒、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如有违规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罚
二、用火安全管理
1、学校内不经学校批准,任何教师和个人都不许在校园内使用明火
2、在办公、教学区域、学生宿舍等公众聚集场所,严禁使用石油液化气炉、煤油炉、酒精炉、蜡烛等危害其安全的燃具
3、 在实验室上实验课时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师在场,并向学生讲清楚怎样用火和注意防火
4、 学校在野外开展的野游、夏令营等活动时不准师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动
5、学校食堂使用明火时,柴油要远离火源;做菜时油锅温度不要过高引起火灾;灭火器要放在灶房明显位置已备急需。
第9篇 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安全用电教育,规范用电行为,成立学校安全用电领导小组,完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并责任落实到人,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正常用电,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用电。
2.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熟悉岗位规章制度和用电设备的性能、操作方法,正确使用电工用具。电工要随时关注学校用电设备,周周有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及时维修开关、插座、电灯等,排除用电故障。维修用电器时程序要规范,严禁在未停电的情况下搬动用电设备。
3.学校各办公室、教室、宿舍的用电设备由学校总务处统一负责,不准私自变更和增设。
4.对全校的电线、灯具、插座、插头、各种电气开关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确保用电安全。严禁在校园内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电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严禁私拉乱接、自行改线或铺线,以免发生短路及漏电现象。
5.严禁各办公室、教室、宿舍使用大功率的电器,增加用电设备时要向总务处申请或电工批准,不得私自安装电气插座。寝室严禁使用电褥子、电暖器等取暖设备,以免电路短路及火灾事故的发生。
6.使用各种电器设备时若发现异常现象,如发现电器、电线冒烟起火或有刺鼻气味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开关,并上报部门领导或总务处,通知专人维修。
7.严禁在灯具、电扇、空调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物。办公室摆放计算机时,尽量靠近电源,避免四处布线、盘绕电源、跨接电线。教室内多媒体设备使用专人负责,不得将多媒体设备用于玩游戏或私自拆装多媒体设备。
8.增强安全用电意识,学习安全用电常识。注意保持用电设备及周围的环境卫生,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9.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触电急救方法,一旦发生触电事故,必须立即呼救,断开电源,招呼周围人员前来协助抢救,并拔打120急救电话。
10.值班领导、教师必须每天巡查一遍校园电路,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班主任是班级用电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天天检查教室电路,保证教室用电安全;宿舍管理员要每天都检查宿舍电路,保证学生宿舍用电安全。
11.校内的所有设备用电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学校统一管理。不得自行接线接电,禁止私拉电线,私自安装用电设备设施。
12.在变压器、配电房周围设立防护栏,并用醒目的警示牌提醒学生危险,禁止靠近、攀爬。
第10篇 学校用水用电用气管理制度(2)
学校用水、用电、用气管理制度(二)
一、安全用水、用电、(用气)管理由总务处负责,校内的所有内外电源、线路供水管道布局,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总务部门统一办理。
二、校内电源线路和水路一律由总务处统一管理、任何个人均不得私自接水、接电。特别是学生宿舍内,禁止学生私自外接插头,私自使用热得快和照明灯.私自使用取暖器、电炉式电风扇;各办公室、教室、实验室、微机室等地禁止任何个人私自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
三、电源线路在布局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适当增装空开,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替代保险丝。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五、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人员,都必须是学校认定的电工专业人员,非电工专业人员不得接触电源,在操作时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六、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管理,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七、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八、校园内用电线路的架设,应尽量避开师生经常经过的区域。
九、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十、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总务处要经常性地对教室、学生宿舍、实验室、微机室、办公室、多媒体教室、学生食堂等场所的电路和电源开关等进行检查,并作好登记,防止线路老化和开关漏电,对存在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及时更换教室、办公室、楼道和校内公用的各类损坏的电器,确保学校正常用电和安全。
十一、学校要在师生中开展安全用电宣传,教育学生不要攀爬电杆和在高压线下玩耍,要远离电源,不要无故摆弄电灯和电风扇的开关;全体师生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对于违规违章的,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二、学校食堂用气做饭时应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进行操作,操作完毕应及时关闭气阀,煤管道应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并要按规定定期检修。
十三、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自身伤亡由当事人自已承担一切责任损失,造成他人伤亡的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当事人罚款、赔偿,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11篇 学校用电安全制度范例
用电安全制度
1、用电制度是学校校内所有涉及到用电标准、安全及电器的使用、保管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用电线路的安装由学校水电工按国家有关标准统一安装,任何个人不得私拉乱接线路,电器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4、 严禁在学校范围内使用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取暖器等。
5、 学校任何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和拆除过程中都要指定专业人员负责,持有电力入网证和特种作业操作“两证”人员才能从事强电操作并建立电工管理档案。
6、 坚持“人走电断”的原则,合理、正确使用一切电器设施设备。
第12篇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3)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三)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用电管理工作,规范管理和确保安全,保障教学、生活秩序的正常进行,降低电资源消耗,创建节约型学校,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经常教育师生(集体大会、班会、队会)用电安全的重要性,特别是教育学生按规定使用,不可玩弄电器设施。
二、各教室用电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具体负责开启和关闭。依据光线明暗即开机关。坚决杜绝晴天灯、无人灯现象。放学后个别学生在教室学习应控制日光灯的使用数量。电教设备不使用时及时切断电源,打雷时不使用电器,插头要脱离插座。
三、各部室用电根据实际需要,不用时关闭,锁门时切断电源。
四、学校灶房用电根据需要即开机关,由负责早餐人员和炊事员共同负责。
五、教学楼楼梯口照明灯依据需要开启,关闭时分别由一、二、三楼两边临近教室的任课老师负责。
六、教职工房子(含灶房)用电常住户:4月――10月 每人每月15度,11月――次年3月 每人每月20度;在家吃住者4月――10月每人每月10度, 11月――次年4月每人每月15度;寒暑假除外。校长办公室接待来人频繁,每月追加10度;副校长、教导主任、会计、承担打印业务者,每人每月追加8度。每年元月、七月各结算一次。超过标准部分的电费自负。房子使用用电设施的功率同时不得超过1000w。所有用电设施如需要进行开启,出门时必须关闭。冬季坚决不准使用电炉子和1000w及以上的电暖器取暖。
七、不准在任何地方私拉乱接用电线路。注意随时检查用电线路及设施,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并关闭电源。能自行处理的自行解决,不能自行处理的告知电工处理。
八、由于学校常住户多、个体灶房多,生活用电电器器材多,各生活用房内用电设施安全实行双重责任制、双重保险制、双重问责制(即:生活房外干线学校负责;户内设施购置与安全标准、安装维修:学校每学期检修一次;私接改接、乱折胡移必须通过学校后勤人员和管电专人现场同意。学校入户线,安全机制学校负责;灶房内出现的不安全事故完全由居住生活者本人负责;室外学校负主责:第一责任;室内用户教师负主责:第一责任。)
九、学校原则负担宿办楼用电限额标准(用于办公),生活用电学校原则不予负担,但采取东西两边月相加总度数,按学校原则标准予以报销,其余超用部分,按用电部门在物价局核定价格随月自付现金,管电和后勤人员出具收据入账。
十、为鼓励业余、专业、专长学习与成长,同时倡导减少不必要浪费资源,提倡用电既要高效又要节能,其他诸如大型持久的创建性办公耗电、国培、省培,周期长、耗电多,寒暑假看校取暖、烧水饮用等酌情处理。
十一、以上各条,请同志们自觉遵守执行。如因用电不当引起不安全事故发生,轻则赔偿学校有关用电设施,严重的如触电、发生火灾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自负。
第13篇 学校用水用电用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购置和使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道的设计、敷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定。电源线路、自来水管道、煤气设备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二、学校建立安全用电制度,在现有额定的电容量范围内计划用电,严禁超负荷用电。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三、变电房、配电房、配电箱和各类机房要关闭上锁,要防水,防潮,防小动物侵入,周边保持干燥通风。
四、电气设备应当由持有上岗证的专业人员定期维护保养,防止因电路短路、电路超负荷运行、线路接触不良、电线老化、电气故障等原因引发火灾。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五、对于超出使用年限,丧失安全性能的电器产品和燃气用具,应当予以报废,或者经维修和部分更新,确保其安全性能后方能使用。长期不使用的电器、燃具,应确认其安全性能有效后方可使用。
六、日夜不间断连续运行的电器设备,应当有专人管理,并定期维修保养。空调机和各类机房设施应当定期清洁、保养。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不得任意拉接临时电源线。拉接临时电源线须经单位有关部门审批,由专业人员负责拉接。临时线要使用合格的电线与器材,定时检查,期满后立即拆除。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
八、安全用电用水用气必须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九、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用电单位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十、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
第14篇 _学校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制度文章,希望可以帮到您!
学校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1、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2、办公室、图书馆、资料档案室、库房、教室、会议室机房等处严禁使用明火。
3、对各种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4、用电线路和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不得私自设置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各处室、教室、办公室等公共用电场所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
5、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施安装标准,发热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
6、树立节约用水、用电、用气的良好公德,做到人走灯灭,人走关水、关气。发现水、电、气设施出现故障及时报告总务处及维修人员。
7、未经允许,不得在教学楼、办公楼接电、接水作生活用。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在校内所有电源线路上使用电炉等大用电量电器。
8、学校电路由专业人员管理,严禁任何人拉闸断电。如需停电,先报告学校有关领导。由专业人员实施拉闸、断电、送电。
10、外单位在学校承包基建工程,在工程决算时一次结清电费,大型建筑办理临时用电手续。
11、除本学校出租或经营的门市外,任何人不得从学校接电源用于营业、生产活动,如发现违反规定者,立即截断电源,并追究接电源处所管理人员的责任。对举报者,学校予以奖励。特殊情况必须接电源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
12、经学校同意用电的门市、工厂不得给别人转接电源,否则,立即停止该门市用电,造成的损失,由转接者自己承担。
第15篇 学校用车管理制度
1.学校公务用车是校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学校公车管理,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和安全稳定。
2.学校领导、教职工不论因公、因私一律不得私自驾驶公车,对违反公车管理规定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民事纠纷的,所有责任一律自负。
3.车辆由学校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每次出车须持派车单,派车单上注明公务用车时间、起止地点、公务内容、公务人员等事项。领导班子成员因公用车,须向学校主要领导申请,由学校办公室按照先急后缓、先远后近、以远带近的原则统筹安排、调派车辆。
4.驾驶员必须接到办公室的出车通知才能出车,凡不按公车管理规定私自驾车外出并发生意外事故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驾驶员必须坚持原则,忠实履行岗位职责,不得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
5.严格执行节假日封车制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其余车钥匙统一交办公室保管。因公确需用车,须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并与办公室履行有关手续后方可出车。
6.未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严禁将车辆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如确因工作需要,并经领导同意必须外借的,车辆驾驶员必须随车驾驶。
7.学校领导因公出差要轻车简从,不允许搭乘与工作无关的人员。
8.学校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公车使用管理规定,不搞特权。要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杜绝公车私用、外借等不正之风。要建立健全派车手续、车辆出勤登记等管理制度。
9.原则上公务车每天应返回学校(派车远途出差例外),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失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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