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井人员检身制度,是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个人防护装备检查:确保每位下井人员都佩戴了安全帽、矿灯、自救器等基本防护设备。
2. 健康状况确认:检查人员是否存在不适合下井的身体状况,如感冒、高血压等疾病。
3. 酒精测试:严禁酒后入井,以保证工人的反应能力和判断力。
4. 证件核实:核对员工的入井证、特种作业证书等,确保其合法合规。
执行检身制度时,需遵循以下规范:
1. 检查流程标准化:设定固定的检查流程,从头到脚,逐项检查,避免遗漏。
2. 记录详细:对每位入井人员的检查结果进行详细记录,便于追溯和管理。
3. 专人负责:设立专职检身员,经过专业培训,熟知各项标准和操作程序。
4. 实时更新:定期更新检身制度,适应新的安全规定和技术要求。
为了确保检身制度的有效执行,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 检查环境应整洁明亮,方便检查人员进行细致检查。 - 检查过程中保持严肃认真,对违规行为零容忍。 - 对于不合格的入井人员,应及时劝返并通知相关部门。 - 定期对检身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关系到矿井的安全运营:
1. 预防事故:通过严格的检查,可以防止因个人防护不当引发的事故。
2. 保障健康:及时发现并避免健康状况不良的人员下井,减少意外风险。
3. 提升纪律: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4. 法规遵从:遵守国家矿山安全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的法律风险。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是矿山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对于保障工人生命安全和企业稳定运行至关重要。每一位管理者都应高度重视,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1篇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范本)
以下是小编大家收集的制度,仅供参考!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
1. 每一入井人员必须服从检身工的检查,经检身合格后方准下井。
2. 检身工负责对每一个下井人员进行检身,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有权制止其下井:
(1)下井不带自救器者。
(2)下井不戴安全帽者。
(3)下井不带矿灯者。
(4)下井携带易燃、易爆的或点火物品者。
(5)下井穿化纤衣服者。
(6)下井前喝酒者。
(7)小型锋利物品,未捆绑好放入工具包内者。
(8)其他不宜下井者。
第2篇 出入井人员检身制度
1、为了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逐日上班入井人员严格进行清点,保障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考核办法。
2、凡是入井人员都应严格按照,入井时挂红色字牌出井时挂黑色字牌的方法进行翻牌复牌。
3、凡是每天都需要出入井数次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
4、外来人员(包括上级有关部门来矿检查工作)入井时用临时编号牌挂入其他人员栏内出井后取下。
5、凡出入井人员未按照本办法执行者,违反一次处罚款2元依此类推,多次违反者加倍处罚。
第3篇 煤矿出入井人员检身制度
1、为了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逐日上班入井人员严格进行清点,保障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考核办法。
2、凡是入井人员都应严格按照,入井时挂红色字牌出井时挂黑色字牌的方法进行翻牌复牌。
3、凡是每天都需要出入井数次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
4、外来人员(包括上级有关部门来矿检查工作)入井时用临时编号牌挂入其他人员栏内出井后取下。
5、凡出入井人员未按照本办法执行者,违反一次处罚款2元依此类推,多次违反者加倍处罚。
第4篇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
1.下井人员入井前都必须过安全井入全培训,并持《入井安全资格证》入井,无证人员禁止入井。
2.凡不带自救器、安全帽、矿灯、不穿雨鞋、穿化纤衣服和纽扣不全衣服的禁止入井。
3.携带烟草、点火物品、手机、电子表的严禁入井。
4.禁止酒后入井或带酒入井,禁止非放炮员携带火工品出入井。
5.井口检身由安全科设专人负责,检身工有权拒绝每一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入井。
6.安全员和各级领导在井下有随时检身的义务和权利。
7.井口检身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对本班出入井人员要清楚,做好记录,并向当班调度员交接汇报人数。
8.井下一但发生险情或事故,所有涉及抢险救灾人员必须有抢险指挥部签发的证明,方准入井。
第5篇 入井人员检身清点制度
1、营城矿业公司对招用的井下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严格按规定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完成其就业前的培训,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严禁使用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井下作业。
3、 对每一入井人员要进行检查,核对入井安全资格证,有问题有疑问者要制止入井,做到每一入井人员都要持证上岗,酒后严禁入井。
4、对每一入井人员要认真检查是否随身携带烟草,火源点火物品。检查是否有携带电子表,电子打火机,手电筒等物品。
5、严禁穿尼龙、化纤织物衣服、安全帽、胶靴、矿灯、自救器是否安全可靠。锋利工具是否带好笼头。
6、各种娱乐品、书刊、报纸等、不许带入井下。
7、检查升井人员是否携带电管、火药、严禁火工品升井、是否携带与本工种无关的材料。
第6篇 工作面交接班入井人员检身制度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
1. 每一入井人员必须服从检身工的检查,经检身合格后方准下井。
2. 检身工负责对每一个下井人员进行检身,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有权制止其下井:
(1)下井不带自救器者。
(2)下井不戴安全帽者。
(3)下井不带矿灯者。
(4)下井携带易燃、易爆的或点火物品者。
(5)下井穿化纤衣服者。
(6)下井前喝酒者。
(7)小型锋利物品,未捆绑好放入工具包内者。
(8)其他不宜下井者。
工作面交接班制度
1、采掘工作面工人、瓦检员、绞车司机及其他辅助工要执行交接班制度。
2、交接内容:
本班生产情况;机电设备情况;下一班应注意的问题特别是安全情况要详细交给下一班。
3、交接班地点要在工作面或现场进行。采掘工作面交班,由当班班长或小队长进行。
4、重大问题要填写交接班记录。
5、违反本制度者,视情况给予处
第7篇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范本
1.下井人员入井前都必须过安全井入全培训,并持《入井安全资格证》入井,无证人员禁止入井。
2.凡不带自救器、安全帽、矿灯、不穿雨鞋、穿化纤衣服和纽扣不全衣服的禁止入井。
3.携带烟草、点火物品、手机、电子表的严禁入井。
4.禁止酒后入井或带酒入井,禁止非放炮员携带火工品出入井。
5.井口检身由安全科设专人负责,检身工有权拒绝每一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入井。
6.安全员和各级领导在井下有随时检身的义务和权利。
7.井口检身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对本班出入井人员要清楚,做好记录,并向当班调度员交接汇报人数。
8.井下一但发生险情或事故,所有涉及抢险救灾人员必须有抢险指挥部签发的证明,方准入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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