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整改制度范本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关键部分:
1. 制度目标:明确整改制度的目的,旨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预防潜在风险。
2. 责任划分:定义各部门及员工在隐患排查与整改中的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个人。
3. 隐患识别:设定标准和方法,用于识别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4. 整改流程:详细描述从发现隐患到完成整改的步骤,包括报告、评估、制定方案、执行和验收等环节。
5. 监督与考核:建立监督机制,对整改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并将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6.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隐患整改制度应具体、可操作,例如:
- 制度目标需清晰,如“降低事故率,保障员工安全”。 - 责任划分要明确,如“生产部门负责现场安全,安全部门负责整体监管”。 - 隐患识别应结合行业特点,如化工企业要关注设备老化、物料泄漏等问题。 - 整改流程需详细,例如:“发现隐患后24小时内报告,3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1周内提出整改措施,1个月内完成整改”。 - 监督与考核应具有激励性,如“连续无隐患的部门可获得奖励”。 - 应急预案应具备实用性,包括快速响应、疏散路线和救援措施等。
隐患整改制度的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 合法合规:符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法规。 - 实事求是:基于企业实际情况,不脱离实际。 - 动态管理:定期更新,适应企业变化和发展。 - 公开透明:制度公开,接受全员监督。 - 参与性:鼓励员工参与,提高整改积极性。
隐患整改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对企业至关重要:
- 它可以系统化地识别和解决潜在风险,防止事故发生。 - 通过明确责任,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 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 有助于维护企业声誉,增强客户信任。 -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避免因违规导致的罚款或诉讼。
隐患整改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企业稳定运行和员工安全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第1篇 隐患整改制度范本
隐患是发生事故的根源,控制隐患的整改就是控制事故发生,隐患整改工作是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手段。
1. 建立隐患整改台账记录。
2. 对隐患检查要采取厂级每半月一次、车间每周一次、班组天天查。
3. 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要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要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的“三落实”。
4. 隐患应及时整改,职工能解决的不能推给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给厂部。
5. 对一时整改不了的隐患要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导致事故发生。
6. 对隐患整改需要的经费,企业优先安排资金予以解决。
7. 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的隐患,应立即停止生产。
8. 对不及时整改隐患的部门或人员,按厂纪严肃处理,隐患不整改引发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第2篇 火险隐患整改、登记、备案制度
1、火险隐患实行备案、销案登记整改制度。
2、上级机关检查、单位自查发现的火险隐患要进行备案登记,填写火险隐患备案登记表,及时整改。
3、对火险隐患暂时整改不了的,必须专人负责死看硬守,防患于未然。
4、备案整改的隐患,全部整改完毕后,进行销案。
5、对于备、销案整改的火险隐患要妥善保管,防止毁坏、丢失,存档备案。
第3篇 环境风险排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1.目的
为了落实环保各项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责任制,减少突发性事件造成环境风险,防范各类环境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本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及进入公司所属生产区域的临时用工、施工、实习人员、技术服务人员等。
3.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4.内容及相关要求
第一条环境风险是指人们在建设、生产和生活过程中,所遭遇的突发性事故(一般不包括自然灾害和不测事件)对环境(或健康乃至经济)的危害程度。环境的隐患,包括自然环境、生产环境、环境管理上的缺陷等。
第二条通过环境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全面、正确掌握风险隐患存在情况,推进风险隐患登记和现状评估,制订整改措施并落实,逐步建立风险隐患排查监管长效机制,清除各种环境隐患,保障环境安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第三条全面排查治理环境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环境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公司环境保护技术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环境安全状况明显好转。
第四条排查检查内容: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记录、查隐患、查环保设施设备。
第五条排查检查形式:
a、联合排查检查。由安全监察部牵头,各单位、部室协助配合,组织进行的环境风险排查检查。
b、在重大节假日、国家重要活动前夕,由公司领导带队组织进行的环保大检查、环境风险排查。
c、季节性排查检查。针对雨季易发事故进行的环境风险排查检查。
d、专业性排查检查。对环保设施设备进行的技术性排查检查。
e、日常排查检查。由各生产单位、部室组织的排查检查。
f、自检。班前班中班后进行的自我环境风险排查检查。
g、互检。员工之间相互进行的环境风险排查检查。
h、交接检查。交接班时进行的环境风险排查检查。
第六条排查检查方式:采取季(月)现场排查检查与不定期巡回排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生产单位、部室进行全面的环境风险排查检查。
第七条建立、完善环保监督检查、环境风险排查及环境隐患整改制度、机制,保证环保检查、环境风险排查常态化、机制化,做到班前、班中、班后互检互查、自查自纠。
第八条对排查检查出的环境风险或事故隐患由安全监察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按“三定、四不推”原则积极进行整改,确保把环境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制定出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设立醒目标志,并按第九条规定执行。
第九条带有环境风险重大危险源、重大环境事故隐患的管理:
1.强化对重大环境事故隐患和带有环境风险重大危险源的采场、排土场、尾矿坝等的监控力度,立足于事先预测和防范,并加强评估、普查和建档工作。
2.带有环境风险重大危险源的场所和设施必须做到:
a、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
b、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保证一定的应急救援器材、物资,定期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测和评估。
c、对处于重大危险源作业场所的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岗位技能培训,提高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
d、现场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悬挂或立于醒目位置。
e、定期组织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f、制定、完善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
g、重大危险源档案、评估报告、应急救援预案要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集团公司备案。
h、对存在环境事故隐患和缺陷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必要时停止作业或使用。
第十条针对一时不能整改的环境事故隐患,必须建立详细的隐患档案(包括分布图、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采取的整改和监控措施等)。发现重大环境事故隐患时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集团公司,同时成立由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的隐患整改小组,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积极开展演练,有针对性地开展救援知识培训,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施、器材并保证完好有效。
第十一条完成重大环境事故隐患整改的场所和设施,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集团公司申请审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监察部。
第4篇 隐患整改指令书通知书制度
隐患整改指令(通知)书是在生产活动中,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安全生产,及时解决问题的一种手段。是厂领导授权生产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限期解决不安全因素的行政命令。
1、根据岗位工人和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上的合理化建议,尤其是存在的事故隐患问题,生产部及时给有关单位下达“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以限期解决隐患。有关单位要认真研究,及时落实。
2、相关单位接到“指令书”后,在整改过程中如遇有设备、物资、技术、人力等方面的困难时,相关部门必须给予大力支持,不得推诿、拖延,否则产生不良后果,将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3、“指令书”下达后,生产部要深入现场检查掌握情况,对解决问题及时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对事故隐患不能按期解决的单位和有关人员,要分析原因、追究责任,并及时向主管厂领导汇报。
4、“指令书”的实施具体落实由车间主任或部室长负责。
5、治理比较重大的隐患,需要厂领导安排的,车间主任要及时提请厂领导在例会上安排,安排后的落实责任即由接受任务的单位负责。
6、负责接待的人员必须对外来人员不安全行为要立即制止,并带领其行走安全通道。
7、负责接待的人员必须按厂规定对外来人员提出劳保用品穿戴规范的要求,否则谢绝进入现场。
8、负责接待的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对外来人员泄露本厂技术资料、秘密文件等。
第5篇 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一、每一季度要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要对重点部位、岗位等进行重大隐患检查。
二、建立隐患整改责任制,做到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整改时间进度和整改责任人“五个落实”。
三、矿山在检查和主管理部门的检查中一但发现有重大隐患,立即制定隐患整改实施方案。
四、整改方案报县安监局及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后组织实施。
五、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隐患类别、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整改内容、措施和目标,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实施整改方案的时间安排及人员组织,相关附件,包括有关专家、部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价、鉴定机构出具的评估论证意见等。
六、在隐患事故期间制订应急预案,防范和处理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
七、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及时记录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整改检查情况,整改工作全过程做到有据可查。
八、重大隐患整改完成后,报请有关监管部门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重新制定整改方案,继续整改。
九、因被停产、停业整改措施的重大隐患单位,整改完成后,需由履行该隐患整改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隐患所在地人民政府验收合格,予以书面确认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第6篇 生化系统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于检查要求当场整改的就要立即整改。
下列行为应当场改正: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三、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由消防管理归口部门开具整改通知,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整改方案并由被检查部门责任人签字。被检查部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限期,并负责落实整改。
四、隐患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五、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函告消防管理归口部门,提出复查。由安全检查人员复查合格后并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六、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由单位在限期内整改。整改后向学校保卫处消防科整改情况,申请复查。
生化系
2010.10 22
第7篇 某某大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某大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为有效消除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检查、巡查人员应当责成有关人员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
(七)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八)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等场所的;
(九)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十)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十一)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违反以上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存在隐患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四、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报告,提出整改意见。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进行整改。
五、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六、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8篇 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整改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有效的控制潜在的危险因素,确保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产任务的完成,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和相关机构必须对其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对重大隐患应及时整改。
1、危险源监控、隐患整改的目的,不仅是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而且要做到一旦事故发生,能将事故危害控制到最低程度。
2、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点)主要有:
露天采矿:坍塌、滑坡、滚石、有害气体、爆炸、火灾、民爆器材库、油库、高压电源、有毒有害化学品,有被机器绞、碾、碰挤和撞击的场所,如爆破作业、边坡作业、车辆行驶、机械运转、高压电器、压力容器、油库油车、高空作业、清仓清库、民爆器材库、起重吊装作业。
3、对危险源(点)进行定期检查、评价分析:
为对危险源(点)实施有效监控,分厂每月检查两次,工段(班组)每周检查一次,在岗职工做好日常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评价分析,依次分析其发生危险因素、原因及机制;评价已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危险条件的后果,并记录在案。
4、通过对危险源(点)的分析评价,根据危险程度发生的事故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对危险源分三级管理与控制。
a级:重大危险源,由公司、分厂、工段(班组)三级控制管理;
b级:较大危险源,由分厂、工段(班组)二级控制管理;
c级:一般危险源,由工段(班组)控制管理。
5、对每一重大危险源都要有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和管理。
6、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各级安全生产机构要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领导,要把其作为安全检查的重要目标,层层把关,共同严格管理和控制。对重大危险源隐患要及时上报,请相关部门评价、确认、帮助制定整改方案。
7、对于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并复查验收。一般性事故隐患由被查单位的工段(班组)限期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应作出暂时局部、全部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强制决定,由公司分管领导会同分厂领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特重大事故隐患,作出及时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的强制决定,并及时采取疏散人员,加强安全警戒等措施,由公司领导会同生产安全处、设备保全处等相关部门及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研讨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组织验证。
危险源的监控和事故隐患整改,要有详细记录并登记存档,上报有关部门。
8、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分厂要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且定期检验和评估预案的程序和有效性,进行演练,适时加以修订。
第9篇 珠海一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在防火巡查或防火检查中发现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并及时消除。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检查、巡查人员应当责成有关人员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八)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等场所的;
(九)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十)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十一)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隐患单位应当及时向学校及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整改。
对于涉及学校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学校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10篇 农贸市场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为规范火灾隐患的报告和整改程序,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内容,结合本单位消防工作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火灾隐患整改的原则是:“谁主管,谁整改”。
第二条火灾隐患整改的程序
(一)、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检查出火灾隐患的整改:接到《火灾隐患通知书》后,由管理处提交主管领导签字,研究整改方案,按期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将整改结果书面上报公安消防监督部门;
(二)、本单位检查出火灾隐患的整改:接到管理处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由整改部门负责人签字,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完后,将整改结果反馈管理处,由管理处检查验收。
第三条各部门在消防安全检查过程中,对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对查出的火灾隐患,由本部门落实人员及时整改;对本部门无法整改的火灾隐患,书面报管理处,并提出整改方案。
第四条整改部门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必须落实防火措施,保障安全。
第五条本制度由本单位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11篇 事故隐患整改和登记制度
1、对上级部门下达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报告公司领导。主管领导及时召集安全部门和隐患单位领导、安全员研究解决办法(重大隐患要经安委会讨论决定),责任落实到人,限期整改并要“举一反三”对有可能发生的危险点源进行检查整改。整改完毕,隐患单位应将整改情况、防范措施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复查后再向上级部门报告。
2、对公司下达的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各基层单位主管领导要及时研究解决办法,责任落实到人,限期整改并要“举一反三”对有可能发生的危险点源进行检查整改。整改完毕,隐患单位应将整改情况、防范措施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复查。
3、各基层单位安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报告单位领导,由安全员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整改完毕后由基层单位安全员以书面形式上报。
4、收到事故隐患整改报告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要组织人员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复查。
5、对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事故隐患整改报告书下达和上报时间要进行认真登记,对整改过程要有完整记录,并存入档案。
第12篇 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一、每一季度要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要对重点部位、岗位等进行重大隐患检查。
二、建立隐患整改责任制,做到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整改时间进度和整改责任人“五个落实”。
三、矿山在检查和主管理部门的检查中一但发现有重大隐患,立即制定隐患整改实施方案。
四、整改方案报县安监局及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后组织实施。
五、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隐患类别、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整改内容、措施和目标,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实施整改方案的时间安排及人员组织,相关附件,包括有关专家、部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价、鉴定机构出具的评估论证意见等。
六、在隐患事故期间制订应急预案,防范和处理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
七、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及时记录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整改检查情况,整改工作全过程做到有据可查。
八、重大隐患整改完成后,报请有关监管部门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重新制定整改方案,继续整改。
九、因被停产、停业整改措施的重大隐患单位,整改完成后,需由履行该隐患整改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隐患所在地人民政府验收合格,予以书面确认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第13篇 _选煤厂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三、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14篇 旅馆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15篇 矿山危险源监控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有效地控制潜在的危险因素,确保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企业必须对其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对重大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一、危险源的目的,不仅是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而且要做到一旦发生事故,能将事故危险控制到最低程度。
二、矿山企业的危险源(点)有:
1、有坍塌、倾覆、压埋的场所;
2、有发生爆炸、火灾危险的场所;
3、有发生透水、涌水等水害的场所;
4、有高空坠落危险的场所;
5、有提升、吊运系统危险的场所;
6、有被车辆伤害的场所;
7、有触电危险的场所;
8、有灼烫伤危险的场所;
9、有被机械绞、碾、碰挤和撞击的场所;
10、有中毒、窒息、腐蚀、放射危险的场所;
三、对危险源(点)进行分析评价,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辨识各类危险因素及其原因及机制;
2、依次评价已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
3、评价危险条件的后果;
4、进行风险评价,即评价危险事件发生概率和发生后果的联合作用;
5、风险控制,即将上述评价结果与安全目标值进行比较,检查风险值是否达到可接受的水平,否则需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危险水平。
四、通过对危险源(点)的分析评价,根据危险程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对危险源分三级管理与控制。
a级:重大危险源,由公司(矿)、厂队车间(采区)、班组三级控制管理;
b级:较大危险源,由厂队车间(采区)、班组二级控制管理;
c级:一般危险源,由班组控制管理。
五、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都要制定出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监控和管理。
六、三级危险源(点)在各级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活动中均应将其列为重点检查目标,层层把关堵口,共同严格管理和控制。对于重大危险源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七、对于检查发现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下发《隐患通知书》督促整改并进行复查验收。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由经理(矿长)指定一名公司(矿)级副职负责,会同生产、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组织整改验收。
八、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且定期检验和评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程序的有效程度。进行演练,必要时加以修订。
1、成立由各有关部门组成的预案编制小组,指定负责人。
2、参阅现有的应急预案。这是防止预案相互交叉和予盾、获取相关资料的有效办法,有利于促进所指定的预案与其他应急预案的协调。
3、危险分析。包括危险识别、脆弱性分析和风险分析。
4、应急准备和应急能力的评估。确认现有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能力,并对其充分性进行评估。
5、完成应急预案编制。提出应急所需人员、设备和程序。
6、提出预案的落实、更新、培训和演练计划。
九、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机构,由公司(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生产、技术、安全、设备、运输、消防、医疗等有关部门参加。
第16篇 娱乐场所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
(二)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报告上级主管人员;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并对整改完毕的进行确认;
(四)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五)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六)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复函送达公安消防机构;
(七)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并整改;
(八)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17篇 某选煤厂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三、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18篇 高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淳高高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地方标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制定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预防火灾的发生。
二、各部门的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员,要定期检查火灾隐患部位,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并加以整改。
四、消防安全职能部门要定期检查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方案及措施。
五、校消防安全负责人要定期听取消防安全工作汇报,对需要整改的安全隐患要限时督促整改,不整改不放过。
六、消防设施设备要定期检查、维护或更新,要保持常备状态。
第19篇 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一、对氰化钠的监控与管理
1、入库的氰化钠要及时验收清楚,妥善记录签名。检查包装是否有破漏,如发现破漏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及厂领导。
2、氞化钠仓库上三锁,由车间、供应部门、保卫科分别负责管理(车间锁匙由药剂班长负责;供应部门锁匙由仓库管理员负责;保卫科由值班经警负责)。
3、氰化钠规定每日早班领用,当班按浓度规定全部配制完。在配制过程中要有三人以上在场并集体签名。
4、配制时搅拌桶的水不得溢出桶外,装药物的桶立即毁坏,药袋立即烧毁。
5、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仓库内,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有关部门同意方可进入并履行登记手续。
6、如有违反上述规定或弄虚作假,造成严重事故后果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对尾矿库的监控与管理
1、成立有尾矿库安全管理委员会。
2、制订有尾矿库应急救援预案措施。
3、成立有灰岭尾矿库防洪防汛应急民兵抢险队伍。
4、成立有尾矿库巡坝组、专职管理员、巡坝组执行24小时监控巡逻,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或汇报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处理。
5、尾矿库的安全检查,作为安全管理制度的一项管理内容,可分为四级,即: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安全鉴定。
6、尾矿库操作是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对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1、对安全检查出的问题(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四不推”原则,积极进行整改。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班组能解决的不推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给厂部。对重大隐患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制订出可靠的防范措施,设立标志。
2、加强对要害部位和危险区域的管理,如变电房、油房、酸碱腐蚀物使用,危房、危险品以及尾矿库等,都要有完整的资料(含历史资料),如设计说明,图纸、投产使用时间,危险区域范围、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大检查及检修情况等。
3、要害部位和危险区域要有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专人管理,严格出入制度和帐目,并配有明显的安全标志或警示牌。
4、厂部要组建有兼职救护队。
第20篇 工厂事故隐患整改制度五
工厂事故隐患的整改制度(5)
1、发现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督整改并备案。
2、对事故隐患实行检查、登记、报告制度。
3、隐患整改要本着“三定四不推”的原则进行。即:定具体负责人、定措施办法、定整改时间,个人能解决的不推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推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企业、企业能解决的不推上级部门。
4、排除隐患所需的经费,可根据项目内容分别列入大修、针修计划,在安全经费或技改经费中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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