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备采购供应监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供应商评估与选择: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业绩评估和技术能力考核,确保其具备提供优质设备和服务的能力。
2. 合同管理:制定详细的采购合同,明确设备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及质量保证条款,以保障双方权益。
3. 设备检验:在设备交付前进行严格的质检,确保符合设计和性能标准。
4. 进度监控:跟踪设备生产进度,确保按时供货,不影响工程进度。
5. 质量控制:对设备安装、调试等环节进行监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6. 售后服务:监督供应商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包括维修、保养和备件供应。
这些制度的具体实施涉及以下步骤:
1. 制定详细的采购计划,明确设备需求,为供应商评估做好准备。
2. 组织专业团队进行供应商评审,从信誉、技术实力、价格、交货能力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价。
3. 确立合同条款,包括违约责任、知识产权保护等内容,以防后期纠纷。
4. 设立专门的质量检验小组,采用第三方检测机构或企业内部质检,确保设备质量。
5. 利用项目管理工具监控设备生产和运输进度,提前预警可能的延误。
6. 在设备运行阶段,定期进行性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影响工程安全。
为了保证制度的有效执行,需遵循以下规范:
1. 制度应与相关法律法规相一致,确保合规性。
2. 定期更新供应商数据库,淘汰不合格供应商,引入新的竞争者。
3. 建立健全信息记录和报告系统,确保信息透明,便于追溯。
4. 提供培训,提升团队在设备采购和监理方面的专业能力。
5. 设立反馈机制,收集设备使用情况,持续优化采购和监理流程。
工程设备采购供应监理制度对于工程项目至关重要:
1. 它保障了设备的质量,降低了因设备问题导致的工程风险。
2. 有效控制了成本,避免了因设备问题引发的额外支出。
3. 保证了工程进度,减少了因设备延迟交付造成的工期延误。
4. 提升了工程的整体效率,通过优质的设备和服务,提高了工程项目的成功率。
完善的工程设备采购供应监理制度是企业稳健运营、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关键。
第1篇 工程设备采购供应监理制度
工程设备采购供应监理工作制度
1 此处所指工程设备是指用于永久工程的机械设备及其辅机、附件等;
2 工程设备订货前,采购部门应向监理单位提交所采购设备的规格、型号、名称、数量、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及订货厂家资质证明和价格等资料;监理单位应对照设计文件认真核对,并与业主、设计单位研究确定后才可定货。必要时,监理单位可提请业主共同对生产厂进行实地考察,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3 采用招标方式订货的设备,监理单位可参与设备采购的招标工作,编制招标文件,提出对设备的技术要求及交货期限的要求。但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定货,监理单位都不得代表业主或采购部门签章;
4 监理单位对工程设备采购合同应及时编号,统一管理,防止漏订或误订,控制设备到货期,满足工期需求;
5如有必要,征得业主同意,在设备制造期间,监理单位有权对根据合同提供的工程设备的材料、制造工艺、检验等到供货厂家现场监制(依合同要求),其费用由业主或采购部门承担,制造厂应提供一切配合。
6 工程设备的检验要求是:
6.1.对整机装的新购机械设备,监理单位应参与运输质量及供货情况的检查。对有包装的设备,应检查包装是否受损;对无包装的设备,则可直接进行外观检查及附件、备件的清点。对进口设备,应提请进出口商检局检验,并由其出具检验证书(该检验证书可作为向卖方提出索赔的依据)。若发现设备有较大的损伤,或其规格型号、性能指标与合同不符,及缺件、技术说明书、合格证等,应由采购部门作好详细记录或照相,并尽快与运输部门或供货厂家交涉处理;
6.2.对解体装运的自组装设备,在对总成、部件及随机附件、备件进行外观检查后,应按合同规定由供货厂家工地组装或指导工地组装,并按项目逐项进行检测实验,实验合格后,才能签署验收;
6.3.旧设备(指国际国内二手设备)应达到“完好机械”标准,其验收工作应在调出地进行,经检查、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发运。如业主委托,监理单位可参与调出地检查、测试工作,费用由业主承担;
6.4.现场组焊或有条件的业主自制设备,组焊(或制作)前应向监理单位报送施工方案;监理单位应按有关的规范、标准认真审核,对自制设备不得降低标准。制作单位应按审批后的方案进行制作和组焊,并经严格检验后,监理单位方可签认;
6.随机原始材料(合格证、检验证明、技术资料等)、自制设备的设计计算资料、图纸、测试记录、验收鉴定结论等,监理单位应督促采购(制作)部门全部清点,移交承包单位整理归档;
6.6. 经检查,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设备,监理单位应拒签验收单,并立即通知采购部门与供货单位取得联系进行处理,并尽快向业主报告;
7工程设备安装前,监理单位应组织采购供应部门、承包单位进行设备、随机资料的清点移交。出库后应办理移交手续;
8设备出库到现场的运输按合同及有关规定办理。
第2篇 工程、设备仪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工程、设备仪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2、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性能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保护措施。
3、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易燃易爆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保护等级的技术要求。
4、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5、凡新建、扩建、改建、迁建的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须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称三同时)。
6、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品质评价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备。
8、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通,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平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9、有高压、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10、雇请外单位人员在本公司的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严重损失者,需索赔并严加处理。
11、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厂区、宿舍施工作业时,须在保安处登记,需明火作业者须备案登记。
12、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有防火、防爆设备,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13、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第3篇 监理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检验制度
工程监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检验制度
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执行材料、设备见证检验和联合验收的规定,负责检查和审阅承建单位提供的材质证明和试验报告,对材质有怀疑的主要材料,应负责抽样复查,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
1、进入施工现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经承包商自检合格后,由承包商项目经理签章,向工程项目监理部申请验收。
2、承包商对运到施工现场的设备,经检查包装无破损后,向项目监理部申请验收,并移交给设备安装单位。
3、在工程材料/构配件使用前,承包商应向项目监理部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使用报审表》,应注明工程材料/构配件数量清单、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单、厂家质量检验报告、厂家质量保证书等)、材料试验报告。
4、对进场的大中型设备监理工程师要会同业主、设备安装单位共同开箱验收。检验合格,监理工程师在报审表上签认,注明质量控制资料和材料试验合格的相关说明;检验不合格时,在报审表上签批不同意验收,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应清退出场,也可据情况批示同意进场但不得使用于原拟定部位。
5、工程材料的抽样送检应见证抽样送检。材料抽样送检见证人由项目监理部与业主协商后确定人选,并办理材料送检见证人卡。
6、见证人会同承包商材料送检人员按规定的比例和方法对工程材料进行样。抽样后与承包商材料送检人员共同将样品送到检测机构检测。
7、不合格材料应按情况采取降级使用或退场处理,如退场应在见证人见证下退场并填写退场证明书,并盖承包商公章,报总监理工程师备案。
第4篇 物业工程部机电设备维护保养考核细则制度
物业工程部机电设备维护保养考核细则
为加强物业公司工程部每月设备完好率考核的透明度,确保工程部各项规章制度得到切实的执行,体现考核的公正性、客观性,提高设备运行的完好率,特制订本考核细则。
一、维护保养制度系列
1.1高低压配电室每2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记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2分;
1.2供配电设备故障、系统性维修必须填写维修记录档案,未按要求执行的每次扣3分;
1.3每月与供电局同步抄录供配电计量电表,并同步检查各楼层电表箱、接线排、各主干线计量电表等设备,未按规定执行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1.4每周检查一次各主供配电动力柜并同步抄录支干线总表及绘制计量负荷曲线和填写相应记录,未按要求执行的每查现一次扣5分;
1.5每周一次对公共部分照明进行检查并更换损坏光源,未按规定执行的公司每查现一次扣1分,业主投诉一次扣5分;
2.1每班对水泵房设备、蓄水池进水情况进行巡查并作记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查现一次扣2分,如未按上述巡查造成停水的一经查现每次扣5分。
2.2每班应对地下室排污设备工作状况进行巡查并作记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查现一次扣2分,如未巡查而造成地下室积水的每查现一次扣5分。
2.4每月应与自来水公司同步抄录各用户水表(特殊情况抄录不到位的每月须列出清单,并在水电抄录清册注明),未按规定执行的一经查现每户/次扣除1分,由于上述原因造成业主投诉的每次扣5分。
2.3每周对各支干管道总表及::各市政水表抄录并绘制计量负荷曲线和填写相应记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查现一次扣2分,由于上述原因造成水费缺口的扣10分。
2.5每季度综合清理一次各排水管口,雨水明沟等排水系统的并填写维修记录的,未按要求执行的造成大雨严重积水或堵塞的每次扣5分。
2.6每半年综合组织一次对辖区内的排污系统、窖井、化粪池及其他排污管路进行清理的,并填写维修记录备查,未按要求执行的造成污水溢出的一经查现每次扣3分,造成业主投诉的每次扣5分。
3.1每日一次对辖区内电梯轿厢内的照明、警铃、对讲、内外呼的工作状况及机房内的动力柜,控制柜、主机的运行状况进行巡视并作记录的,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2分,由此造成电梯停止运行的每次扣5分。
3.2对辖区内电梯发生故障或运行异常状况必须及时进行记录,未按规定执行的一经查现每次扣5分。由此造成与维保单位发生纠纷的每次扣10分。
3.3在台风或暴风雨期间,必须及时对机房环境及有可能进水的层门部分进行特别巡视, 如未按要求执行而造成机房或底坑进水的每次扣10分。
4.1每2小时负责对消防监控主机的自检、消音、复位等功能键及主电源、备用电源的工作状况,各联动设备的设定或投入状况及控制屏柜的指示灯、显示屏的工作状况进行一次巡视并作记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5分,由此造成的设备故障或运行中断一经查现每次扣10分,并追究其它相关责任。
4.2每月对消防联动设备包括消防广播、防火卷帘门、正负压风机、消防栓水泵、消防喷淋泵及消防现场监控设备包括消防手报、消防栓内手报起动按纽、烟感、温感探头(按5%的比例)进行巡检并联动试验,并作相应的巡检记录,未按规定执行的一经查现每次扣10分。
4.3每季对消防栓、消防栓接治器、灭火器、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防火门、闭门器进行一次巡查并作好相关记录及贴上封条的,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查现一次单列项目扣5分。
4.4每周对应急发电机的燃油供给(保证满载运行8小时)及润滑油、冷却水的存量,蓄电池电压、各旋转部件及控制系统进行巡查并作好记录,未按要求执行的的每次扣3分;每月投入运行不少于15分钟并带动其相关负载,未按要求投入试运行造成停电时应急发电机组不能及时供电的,一经查现每次扣10分。
5.1每月对有线电视、共用天线、卫星天线系统的各功放器、电信系统等,各主干线、分配分支器及工作控制箱柜、电源柜的工作状,进行系统检查一次并作好相关记录的,未按要求执行的每次扣2分,由于未进行检查造成上述设备故障或停止工作而造成业主投诉的,一经查现每次扣5分。
5.2每周对防盗对讲系统、闭路监控系统及内部通讯电话交换机系统进行系统检查,如未按要求执行的每次扣2分,由于未进行检查造成设备故障停止运行引起业主投诉的一经查现每次扣5分。
二、日常工作管理系统
1、各管理处必须在每月25日前向工程部提交经管理处负责人审核并签章的管理处设备运行月报表,未按要求执行的每次扣5分;
2、各管理处必须在每月25日前向工程部提交经管理处负责人审核并签章的管辖内机电工个人工作量报表,未按要求执行的每次每份扣2分每个管理处最高可扣5分;
3、各管理处每月公摊水电费须提前三天报工程部审核后方可执行,未按要求执行一经查现每次扣2分,造成业主投诉的每次扣10分;
4、每月底须向工程部提交当月的水电清单及公共用电公摊方法,以备公司查阅,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5分;
5、各管理处须在每月25日前完成工程部制定的当月工作任务或工作要求,未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且没有明确书面汇报说明的每次扣5分;
6、各管理处应严格按所制定的维修、保养计划对管辖内工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未按工作计划执行的且未明确书面汇报说明的,视具体情况每次扣2
第5篇 建筑工程公司设备管理制度15
建筑工程公司设备管理制度(十五)
本公司为了加强对设备的采购控制,设备的租赁管理和设备的档案管理,明确相应的管理要求,确定监督检查与实施考核办法,以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真正达到安全生产,特制订设备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设备采购的控制
项目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购置合格的施工机械设备。所购设备有效证照(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实行许可证制度产品的许可证等)必须齐全。
二、设备租赁的管理
1.公司应对设备出租和承租对象所能承担的资质和能力进行确认。
2.项目单位承租设备时应对出租商进行评价,选用合格出租商的设备,并合理使用及时维护。
3.出租单位出租的设备、机具和配件,应保证性能良好、运行安全可靠并及时进行检修和维修。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出具安全性能检测合格证明。禁止使用出租和承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机具和配件。
4.公司应与出租企业在租赁设备前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签订安全协议书,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三、对大型设备装、拆安全控制
1.对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必须事前制订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实行审批手续。
2.对安、拆施工企业的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必须进行评价。组织双方技术人员对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基础的隐蔽工程验收。
3.按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交底、专业监控人员到位和检查验收,及时做好监控记录等,监控内容必须有书面记录。
4.施工企业应严禁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不得将施工起重机械的拆装工作分解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进行。
5.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除了安装单位自查、自检以外,还应当委托相应的建筑机械设备检测机构对已安装的起重机械设备实施检测,经检测合格,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使用。
四、机械设备的完好标准与设备完好的要求
1.应做好设备的管理工作,及时传达并有效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从方案到现场实施,均要控制,严禁企业内部各个场所使用国家、行业和地方明文淘汰的施工生产设备,以及落后或不安全的施工工艺。
2.企业应有创新意识,提倡优先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上推荐的新型施工设备,以及新的施工工艺和新的安全防护材料、器具,或在安全施工科技领域有所创新。
五、特种设备的管理
1.公司应对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专人管理,明确管理要求、职责和权限,确定监督检查、考核的方法,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
2.应确保各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均通过相关法定检测机构定期检测,且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六、设备档案管理
公司应当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并备有设备状况明细表,包括自有设备、出租设备、承租设备的数量、设备型号及规格、日常检查记录等管理记录和目前状况的简要情况说明。
七、安全检查测试工具的配备与管理
施工企业应配备相应的合格安全**,并做好**的校准和检定管理工作,根据本企业施工的特点,规定并有效落实各施工场所配备相应完善的安检测设备和工具,配备的安全检测设备应有配套的相关产品合格证书或许可证或认证证书。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对安全**进行检定、校正。
第6篇 工程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项目机械设备租赁的管理与核算工作,提高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施工项目所需租用的机械设备必须由公司统一招标后由分管领导确认批准后方可使用,并签定长期租用合同。
第三条:公司施工项目所需大型机械来源为:从社会设备租赁单位租用。
第四条:设备租赁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要求。对大型起重设备和特种设备,租赁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租赁资质、设备安装资质、安全使用许可证、设备安全技术定期检验证明、机械机种在本地区注册备案资料、机械操作人员作业证明及地区注册资料,符合要求方可租用。
第五条:机械设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有效操作证明,才能上岗,其他机械操作人员也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六条:公司各项施工项目管理人员不得将本项目所租用的机械设备擅自转租。
第七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施工生产单位。
第二章租赁原则第八条:按已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用施工方案,选择所选机械设备的型号和数量。所需租用的机械设备一律实行项目统一管理和独立核算。
第九条:从外部租用的设备实行招租。由三家货以上设备租赁单位参与竟标。由公司管理人员全面考评供方情况、设备状况、服务能力和价格等择优确定供方。
第十条:租用的设备应选择整机性能好、安全可靠、效率高、故障低,维修方便和互换性强的设备,避免使用淘汰产品。
第三章项目租赁流程
第十一条:各项管理人员(专职)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向设备租赁单位下达施工任务通知书(附件1)。施工现场验收单。施工任务通知书中需注明设备租赁方具体工作任务、机械大小型号,现场联系人电话。施工现场验收单由设备租赁单位保留,施工时由机械操作人员带至施工现场,工作完成后由施工班长用项目管理人员(专职)签字核准工作量。施工现场验收单由设备租赁单位留取复印件后原件上交项目管理人员(专职)保存、核算。
第四章租赁机械及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设备租赁单位必须服从公司调配管理,计划内工作项目管理人需提前联系设备租赁单位,如遇抢修等紧急情况设备租赁单位需尽量根据项目管理人要求时间到达施工现场。
第十三条: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规”规定。公司管理需整理出设备操作人员相应的安规条例拱设备操作人员学习方可上岗操作。在现场施工过程中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发现设备操作人员违章行为可对其进行经济考核,考核金额在租赁费结算金额中扣除。
第十四条:设备租赁单位如有故障应及时更换,保证施工进度。
第五单租赁费的结算
第十五条:机械设备租赁单位设备租赁价格按照标价价格执行。
第十六条:设备租赁结算由项目管理人员按季度编制结算单报公司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交公司财务部统一划拨。
第7篇 工程项目设备维护管理制度3
工程项目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三)
一、制定计划。按设备修理周期要求,制定出检修计划,并对设备进行检查、技术鉴定,确定修理等级,使保有设备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检修。
二、设备检查。每月由设备科组织有关人员,对其设备进行一次机、车检查,保证和督促检修计划的落实。
三、设备检修。经设备科批准的设备小修,零星修理和项目修理,由修理工和司机按计划实施,以保证设备完好。
四、设备送修。对申请批复大修的设备、应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做到:
1、送修设备应保持清洁、完整,不准拆换原零件、部件。
2、送修设备的履历书等技术资料应随机移交。
3、设备送修时,派人同承修单位共同检修办理送修设备和随机专用工具等交接手续,填写送修检验记录。
4、设备修竣后,接机、车人员按验收标准检查、试件、验收并办好交接手续和索取随机、车履历书及大修有关技术资料。
第8篇 工程训练中心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工程训练中心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 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原则是:在主管副校长领导下,由物资处和各实验室分别造册入帐的两级管理办法,确保帐、卡、物相符。
2. 仪器设备采购工作由中心每学年提出采购计划,由物资处组织专家论证,并提交学校物资委员会批准按计划安排统一实施,实验中心提供设备的规格、型号、厂家等技术参数作为采购的必要依据。
3.中心必须制定出相应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以确保仪器设备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做到责任到人,管理到位。要加强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对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指标进行定期校验、计量和定标,以保证其精度和可靠性。
4.中心对闲置多余或利用率低的实验仪器设备,应及时上报物资处,以便做好调剂工作。
5.中心仪器设备使用期满,并已丧失使用效能的,可申请报损报废,报废的仪器设备应上交物资处集中存放处理。
6.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有专人管理。
工程训练中心
第9篇 某百货公司工程部设备保养工作制度
百货公司工程部设备保养工作制度
为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及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周期应按照预定计划进行全面的预防性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维修,从而保证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为此应坚持设备保养制度。
1、所有设备进行统一编号,并有专人负责。
2、参照国家有关标准与规范制定出维修保养的周期和项目、标准。
3、所有设备的拆卸与组装均应合理,切不可盲目拆卸与组装,防止人为造成损坏。
4、在进行设备保养时要坚持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触电、压伤、挤伤),要认真观察作业面,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各专业每年的11月开始编制下一年度的维护保养计划,于12月10日前报至工程部经理,审核修订后报百货总经理批准。
6、设备保养计划分为周、月、季、半年、一年,凡是大周期含有小周期保养计划的,应按要求做好小周期保养,在大周期到来时增项进行全面检修保养。
7、每一次维修保养需填写好《维修(护)保养记录》及设备管理台帐,并在维修保养计划上做出显示。
8、专业主管负责安排及检查指导每一次维修保养工作,重大维修保养项目由工程部经理审定维修方案并组织实施。
9、在设备保养时若发现重大隐患,一时不能恢复正常工作时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尽快修复设备,以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第10篇 工程部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组织措施制度
工程部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下列组织措施:
工作票制度;工作查活及交底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和转移制度;工作终结和送电制度。
一、工作票制度
a.工作票是准许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工作书面手续。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其方式有下列三种:填写第一种工作票;填写第二种工作票;口头或电话命令。
b.填写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范围如下:
a.在高压电气设备(包括线路)上需要全部或部分停电工作;
b.进行其它(如二次回路等)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技术措施的工作。
c.填写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范围如下:
a.在带电设备的外壳上以及带电杆塔上的工作;
b.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箱)、低压干线以及运行中的变压器室内的工作;
c.二次结线回路上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工作;
d.转动中电动机的励磁回路和转子电阻回路的工作;
e.核相工作;
f.变(配)电所内进行非电气作业。
d.其它工作用口头或电话命令。
口头或电话命令,必须清楚正确,值班人员将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入操作记录薄中,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
e.以下几种工作可以不填写工作票:
a.事故紧急抢修工作;
b.线路运行人员在巡视工作中,需登杆检查;
c.用绝缘工具做低压测试工作。
在进行第b,c项工作时,应有人监护。
f.一个负责人,一个班组,在同一时间内只能执行一张工作票。
g.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整个变配电室全部停电工作,有两个以上班组同时交叉工作时,按班组填写工作票,并指定总负责人。由总负责人制定安全措施。班组负责人应向总负责人要令,得到工作许可令后方可进行工作。工作完毕后班组负责人应向总负责人交令,由总负责人收回工作许可令后统一送电。
h.在工作过程中,需要补充工作项目,必须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许可人的同意。如增加或改变安全措施时,应另填写工作票,将安全措施及补救项目告知全体人员。
i.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好后,应由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工作负责人不得签发工作票。
j.工作票所列的各种工作人员及相关的安全责任。
a.工作票签发人:只电气负责人,生产领导人及其指派由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其安全责任为:
(a)工作必要性;
(b)工作是否安全;
(c)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d)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b.工作负责人:指带领一个或几个小组进行工作的人,主要是负责填写工作票及作为现场工作监护人,其安全责任为:
(a)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b)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c)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
(d)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e)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代安全事项;
(f)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c.工作许可人:在变(配)电所内是当班值班人员。在线路上为值班调度员,有申请发电权人员、变电所值班员或领导指定人员担任。其安全责任为:
(a)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常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b)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c)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d)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做详细补充。
d.值班的安全责任为:负责审查工作的必要性和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期限相符以及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e.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责任为:认真执行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f.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得互相兼任。
k.工作票的填写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工作票执行后,保存日期不应少于三个月。
二、工作查活及交底制度
a.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根据工作任务到现场查请电源和工作范围,以及设备编号等。并应根据查活情况,制定现场安全措施,填好工作票。
b.工作负责人应根据工作任务和现场情况,提出所使用的安全用具、起重工具和材料等。并指定专人检查。工作前一天,应查清所使用的材料、工具是否合格。
c.工作负责人应对停电范围内的周围环境、道路等情况做好调查,尤其运输较重设备时,应事先制定安全措施。
d.工作负责人对于工作范围内交叉跨越和平行线路,邻近线路或带电设备以及有自备发电机者,应调查清楚,并应确定装设接地线的部位及接地线组数。
现场实施安全措施后,应再次向全体工作人员指明邻近带电设备和交叉带电线路等情况。
三、工作许可制度
a.工作许可人(值班员)应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并应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
b.在变(配)电室内工作,工作许可人应会同工作负责人检查停电范围内以实施的安全措施。如装接接地线、遮拦,和标示牌等并指明邻近带电部位。在工作地点,应以手触试停电设备,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
c.工作负责人及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及工作项目。工作许可人不应改变检修设备的运行结线方式,如需改变,须事先取得工作负责人的同意。
d.在变(配)电室出线电缆的另一端头的停电工作,应得到送电端的值班员或调度员的许可,并做好现场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始工作。
e.在线路上停电工作,工作负责人应得到值班员或调度员许可,拉开有关变(配)电所或线路隔离开关等,并做好现场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始工作。
f.在工作过程中,当工作许可人发现有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或拆除某些安全措施时,应及时命令停止工作,并进行更正。
四、工作监护制度
a.工作监护制度是保障人身安全及操作正确的主要措施。监护人的安全技术等级应高于操作人。监护人一般由工作负责人担任。
b.带电作业或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应设专职监护人。工作人员应服从监护人的指挥。监护人不得离开现场。监护人在执行监护时,不应兼做其它工作。
c.监护人或专职监护人因故离开现场时,应由工作负责人事先指派了解有关安全措施的人员接替监护,使监护工作不致间断。
d.监护人所监护的内容:
a.部分停电时,应始终对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进行监护,使其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b.带电作业时,应监护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不应小于与带电部位的安全距离、以及工具使用是否正确、工作位置是否安全、操作方法是否正确等;
c.监护人发现某些工作人员中有不正确的动作时,应及时纠正,必要时令其停止工作。
e.监护人可监护人数的规定:
a.设备(线路)全部停电,一个人所监护的人数不予限制;
b.在部分停电设备周围,不是全部设有可靠的遮拦以防止触电时,则一个监护人所监护的人数不应超过两人;
c.其它工种人员进入变(配)电室内,在部分停电的情况下工作时,一个监护人在室内最多可监护三人
五、工作间断和工作转移制度
a.工作间断时,全部人员应撤离现场,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保存,所有安全措施不能变动。继续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必须向全体员工重申安全措施。
b.在变(配)电所内连续进行一日以上工作时,工作班每日收工时,应将工作票交给值班员,填好实际收工时间,次日开始工作前,必须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方可开始工作。
c.对于连续性的工作,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由值班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但转移到下一个工作地点时,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人员交代停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d.工作间断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送电时,值班员应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并通知全体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并完成下列措施后,方可提前送电:
(a)拆除临时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拦和原标示牌;
(b)对于较复杂或工作面较大的工作,必须在所有通道派专人看守,以便告诉工作人员设备已经合闸送电,不能继续工作。看守人在工作票未收回前,不应离开守侯地点。
e.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可按下列规定进行:
(a)全体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b)将该系统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临时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拦和标示牌;
(c)工作负责人和值班人员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应由值班员进行试加压试验。工作班若需继续工作时,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六、工作终结和送电制度
a.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人员应清扫整理现场,清点工具,检查临时接地线是否拆除,被检修的短路设备、隔离开关等应做拉合试验,试验后应处于检修前的位置。(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范围内做周密检查,正确无误后,召集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宣布工作终结后,方可办理送电手续。)
b.在变(配)电所内工作,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会同值班员共同对设备进行检查,特别对短路设备、隔离开关的分合位置应与工作票所写相符,各项检查无误后,在工作票上填好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字后,方可宣布工作终结。
c.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前,值班员严禁检修设备合闸送电。
d.检修工作中如需部分设备(线路)先恢复送电时,工作票应收回。如对未完成工作需继续进行时,应重新填写工作票。
e.工作终结,送电前应检查的工作如下:
(a)拆除的接地线组数与挂接组数是否相同,确认接地刀闸是否断开;
(b)所装的临时遮拦、标示牌是否以拆除,永久安全遮拦和标示牌等安全措施是否恢复;
(c)所有断路设备及隔离开关的分合位置是否与工作票规定的位置相符,设备上有无遗漏工具和材料;
(d)线路工作应检查弓子线的项序及短路设备、隔离开关的分、合位置是否符合检修前的情况,交叉跨越是否符合规定;
第11篇 某房地产公司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技术部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具体工作由项目技术部会同投资发展部完成。
二、对于大宗材料、大型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
三、对不适宜招标项目的少量材料设备,要进行详细地考察了解,选择合适的产品。
四、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应根据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作出采购计划,周密布署,确保工期。
确定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定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保证及时供货。
五、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六、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帐。
七、项目技术部及其驻工地代表严格对进场工程材料设备进行监督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第12篇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公用工程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主要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的安全直接影响到车间生产安全,为了使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节约水电,节约能源,制定本制度。
范围:
2.1公用工程包括公司的电气、蒸汽、循环水、冷冻盐水、消防系统等。
2.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安全职责:
3.1动力车间负责电气、蒸汽、循环水、冷冻盐水的安全供给,保证相关系统运行正常。
3.2安全部总负责消防系统的正常工作。
3.3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辖区内的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制度内容:
4.1电气安全管理
4.1.1动力车间电工负责公司高低压配电室安全管理(日常维护、检修、巡检等)。
4.1.2动力车间电工负责公司应急发电机的应急发电工作。
4.2.3生产部负责将用电高峰安排到夜间峰谷期间使用,节约能源。
4.1.4其他电气的安全管理遵循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本制度第二十一章)。
4.2蒸汽安全管理
4.2.1动力车间负责蒸汽分汽包的日常维护和检修,要对蒸汽主管道进行定期检查。
4.2.2各车间负责本部门内部蒸汽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汽。
4.2.3使用蒸汽的设备属于压力设备的必须办理压力容器登记证,并定期进行检测。
4.3循环水安全管理
4.3.1动力车间负责循环水泵和循环水凉水塔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对循环水主管道进行定期检查。
4.3.2各车间负责本部门内部循环水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水。
4.3.3使用循环水的设备属于压力设备的必须办理压力容器登记证,并定期进行检测。
4.3.4动力车间负责循环水温度满足生产工艺使用。
4.3.5生产部负责车间与动力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4.4冷冻盐水安全管理
4.4.1动力车间负责冰机及盐水循环泵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对循冷盐水主管道进行定期检查。
4.4.2各车间负责本部门内部循冷盐水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水。
4.4.3使用循环水的设备属于压力设备的必须办理压力容器登记证,并定期进行检测。
4.4.4动力车间负责冷冻盐水温度满足生产工艺使用。负责定期补充氟利昂。并定期检测盐水浓度不得低于1.15。
4.4.5生产部负责车间与动力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4.5消防系统安全管理
4.5.1相关部门遵循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八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13篇 z物业工程部设备交接班制度
物业工程部设备交接班制度
1.交班要做到四交。
第一、交设备,即设备运行状况及发现的问题,并作清洁与保养。
第二、交工具。
第三、交场地,交班前需进行清洗工作。
第四、交值班记录本。
2.接班必须按交接班上的记录校对设备状况。由于交接班不清、隐患未查出而造成事故,由接班人负责,如发现交班者未按交班要求交班,接班者有权拒绝接班,并报告主管或部门经理处理。
第14篇 工程设备管理制度:配电室工作制度
物业工程设备管理制度:配电室工作制度
配电室工作制度
一、未经工程主管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配电室(外人进入必须有工程人员陪同)。
二、密切注意电流、电压、功率因素等数据变化情况,并作好《配电室值班运行记录》。
三、高压室应定时巡检,雷雨天巡视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
四、上班时间禁止饮酒或酒后上班。
五、检修、倒、合闸时应严格填写《配电室工作票》;。
六、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操作要求。
七、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在出现故障情况时,接班人协助交班人处理完毕后方可交班。
八、在紧急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情况下,应先切断电源,事后立即报告工程主管。
九、停电作业时,须在开关或刀闸操作机构悬挂“线路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十、值班途中不得睡觉,不得无故脱岗,不可连续疲劳代班。
十一、在检修、倒、合闸时应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工作人员同在现场。
十二、每周清洁一次配电室内的设备设施,做到地面、门窗、设备设施表面用手摸情况下无积尘、无油渍、无锈蚀、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十三、配电室随时上锁,钥匙由当值电工保管,不得私自配钥匙。
巡检内容:每天2次早上9:00-9:30下午14:00-14:30
(1)变压器运行温度是否超温(85。c),高压铡有无闪络;
(2)配电设备有无异常响声和气味;
(3)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示灯是否正常;
(4)相电压、线电压是否在额定电压的正负10%范围内变动,是否超载运行;
(5)各种接头是否有过热或烧伤痕迹;
(6)接地线有无锈蚀或松动;
(7)各种临时用电接驳情况;
(8)各种标示牌、标示物是否完好;
(9)安全用具是否完好、齐全、是否存放于规定位置;
(10)防小动物设施是否完好;
(11)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完好。
第15篇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检查验收制度
1、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由订货单位按合同进行检查,符合合
同约定,随货资料齐全,方能卸货接收。
2、施工单位填写《材料/设备/构配件报验单》,向监理部报验。 3、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有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监理员
负责检查验收。
4、材料进场要出具合格证,使用前出具复试报告。不合格或没有合格
证者,不得进场;没按规范要求进行复试者,不得使用。
5、材料复试取样,监理人员必须在场。
6、进场材料必须按型号、品种分开放置,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第16篇 工程公司机械设备事故报告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机械设备事故报告制度
机械设备事故,由工区及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执行上报和处理。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机械运转,保持事故现场,并立即向单位工程负责人报告,单位工程负责人应立即向机械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报告,机械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应立即会同有关人员。
前往事故现场,详细检查了解事故发生原因及损失情况,确定事故等级,认真进行处理。发生事故单位应在5天内填报事故报告单,按规定上报,重大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上级(公司、企业主管部门),然后再补报事故报告单。造成人员伤亡的,尚应按劳动部劳安字(91)23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17篇 某工程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项目施工所需机械设备,公司可从自有机械设备调配,或租赁、或购买,提供给项目部使用。
2、项目经理部应编制机械设备使用计划报公司审批。对进场的机械设备必须进行验收,在使用中应做好维护和管理。
3、项目经理部应采取技术、经济、组织、合同措施保证施工机械设备合理使用,提高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用养结合,降低项目的机械使用成本。
4、机械设备操作工应熟悉机械性能,能熟练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作业。
5、项目经理要负责公司规定的机械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要求,发现机械设备故障,要及时向公司反映,小的故障要积极组织维修,大的故障,由公司帮助解决,杜绝带病作业的现象发生。以保证机械设备和人身的安全。
6、工程完工后,所有的机械设备要求完好退回公司,租赁的设备用完后,报告公司由公司及时退还给出租人。工程需短期使用的、要合理安排;集中使用后退回公司,防止长期闲滞、增加工程成本。
第18篇 物业工程部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部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安全用电
1)严禁各部门私接或移动电气设备和设施。确因生产或改善服务质量需要,应经所在部门经理批准,报请工程部核实,并由工程部登记注册;各部门需架设临时线,应由工程部派电工安装。使用结束后应立即通知工程部拆除。临时线路应符合低规要求,时间一般不超过一星期。如使用后确需长期固定,在安全和不损害美观条件下,由工程部派电工正式安装,并登记备案。
物业强电系统维修时,应该根据不同的危险程度,分为全部停电、部分停电和不停电工作三类。电气检修人员工作时,应遵循下列三项要求:
a)根据工作内容和需要,填写工作票。
b)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在一起工作。
c)应有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2)安全技术措施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必须完成下列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a)断开电源。在工作场所必须断开电源的设备,包括需检修设备的带电部分的电源、工作范围安全距离小于0.7m(10kv)的带电部分及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无遮栏或其他可行安全措施的带电部分。在断开电源时,必须使检修设备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高压柜的手动机均处于断开位置时,都应用锁锁住。
b)验电。检验电气设备上有无电压时,必须使用合格的验电器,验电应在电气设备的两侧的各相分别进行。
c)装设接地线。将检修设备的三相短路并接,可以放掉检修设备的剩余电荷,这也是防止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安全的唯一可行安全措施。装、拆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若仅有单人值班,则只允许用接地开关接地。
d)悬挂指示牌和装设遮栏。在工作点四周应安设标示牌和遮栏,有关的操作开关手柄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标示牌。
3)安全组织措施
a)工作票制度。在对物业各类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时,应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工作票。工作票的签发人应为电气主管工程师,且签发人应对工作票内容、工作必要性、工作执行者的业务程度进行全面的考虑。
b)工作许可制度。在高压电气设备上进行检修工作,须经过许可手续。许可人应对工作票上的有关内容及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并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核对。
c)工作监护制度。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者交待工作现场的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并应始终在现场进行监护,及时纠正错误或违反安全的操作。监护人一般不得参加工作班工作(全部停电除外)。
d)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在电气设备检修工作间断或工作人员暂时撤离现场时,所有安全措施应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可继续工作,无需重新通过许可。
e)工作转移是指同一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地点工作,开工前的安全措施可一次做完,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新工作点的有关情况和注意事项。
f)在检修工作完成后,应清扫现场后撤离。由工作负责人会同运行值班人员共同检查,并交待检修项目、发现问题、检修结果和存在问题,然后在工作票上注明工作终结时间,双方签字后方可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在此之前,任何人不得将检修设备送电运行(因检修工作需要试运行者除外)。
第19篇 工程设备维修班工作制度
工程设备管理制度:维修班工作制度
一、认真作好设备运行、保养、维修等记录,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工程主管。
二、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并于每月底将记录交工程主管。
三、在工作中应当着装整齐,配带工作牌、精神饱满。
四、遇自来水爆管、煤气事故等急修,则在接到通知后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无法立即处理者,须立即报告工程主管。
五、在办公区等地维修时,不得高声喧哗。
六、在接到管理处下发《派工单》或通知后,应立即前往处理。
七、爱护工具及设备,服从班长调度。
八、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及设备运行操作管理规程。
九、按照工程部编制的《设备维修保养计划》进行设备维修、保养。
十、按期完成管理处安排的工作任务。
第20篇 工程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制度9
工程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制度(九)
第一章、现场材料的存放与管理制度
一、建立对进场材料的检验制度:
在组织材料分批进场时,除按规定时间及按施工平面布置
图指定的堆放区域外,还必须对材料的名称、规格、品种、数量、质量、日期、价格进行检查与验收。防止交货短少、损坏与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进场,造成积压与占用场地。在验收中要做到:
1、必须根据进场材料验收单上的品种、规格、数量分别采用清数、量方、检尺、过磅等不同方法,逐一进行验收,并根据实际验收情况作好记录。经过验收的材料要成垛、成方、进库堆码。
2、必须按有关规定和标准(国标、部标或其它标准)严格验收。水泥、钢材要做到随料附证,无质量证明的不予验收,并在未取得合格证之前,任何工程部位都不能使用。
3、各种构、配件进场验收时,要按照加工计划的品名、代号及外形尺寸逐一核对验收。检验不符合要求时,要及时向送料人和承运人提出询问和查对,在未查清前,不得随意使用,以免造成质量事故。
4、对进场的各种材料,要逐日做好进场情况的详细记录,待验收后,分品种、规格、数量等记入相应的明细账内。
5、对验收不合格的材料,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及时处理。基本要求是执行:质量不好照退,数量不足照扣,运输有损坏照赔等制度,采用经济手段把好材料进场关。
二、材料实行按定额用量供应制度:
现场材料的使用必须以施工定额为依据,以单位工程为单位,按分部分项工程限额领用材料。为此,特制订如下领用制度:
1、为了对材料在使用过程中监督和检查,促进班组核算,在限额领料单上注明班组完成该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用的材料限额数量,为班组实行干前预算,干中核算,干后结算提供了依据和标准。当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督促班组办理剩余材料退料手续。
2、对不能实行定额供应的材料和工具,如脚手架、模板、夹具、高凳、跳板等,一律按租赁办法供应,使用阶段由班组负责保管,完工后,进行清点,超过损耗部分查明原因要负经济责任,对节约部分要实行奖励。
3、对分部分项工程共同使用的材料如水泥砂浆、混凝土等,则建立搅拌站集中供应,按限额发牌子领料。根据牌子收回数量进行用料结算。
三、建立材料存放与进出仓台账管理制度:
除大宗材料露天堆放,不设置仓库外,其余施工所用材料物资到达现场后,都要通过验收,存入库房。做到:存放有序、零整分开、帐物对号、固定存放。为此,特制订如下仓库管理制度:
1、收料必须严格手续,做到无单不收料、无单不做帐,根据进场凭证进行验收登帐。
2、材料、物资在仓库保管中,要做到:不潮湿、不发霉、不生锈、不腐烂、不燃不燥,确保物资完整无缺,不发生差错和损坏。对贵重物资要有专库柜加锁,对危险品要隔离存放。
3、发料应根据无单不发,急用先发,顺序易出的原则,力求做到速度快速、数量准确、规格对路、手续简便。
4、要经常组织废料回收,修旧利废。对退回的材料物资事先要列出清单,然后办理退库手续;要经常清理现场,整理回收余料,做到工完场清。
5、必须设卡建帐,收发料单据要及时记卡、记帐,实行日清月结、季抽查,竣工后盘点的制度;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第二章、现场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人机固定制度:
1、生产工人是施工机械的操作者,对机械设备的合理使用、维护、保养负有直接责任。
2、实行人机固定制度,使现场施工机械的保管、保养工作落实到人。
3、能够按专人、专管、专用的机械设备都采取人机固定,对集体共同使用而不能按人分工的机械设备则实行机长负责制。
4、凡固定在班组使用的施工操作机械,如木工机械、钢筋加工机械等,则在班组内分别实行操作岗位负责制;对不能实行上述负责制的机械设备,则应设专职的保养工保养。
二、岗位责任制度:
1、在岗工人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来操作。
2、尽可能的提高机械使用率以达到提高质量,降低消耗。
3、人人都要爱护机械设备,严格执行保养规程。
4、保管好原机零件、部件、附属设备、随机工具;做到完整齐全,不丢失、不损坏。
5、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写好机械设备的运转记录。
三、例行保养制度:
1、操作人员在开机前、使用中、停机后必须按规定的项目和要求对机械设备进行例行的检查和保养。
2、班前及班后要做好机械设备的清洁、检查、润滑调整、紧固、防腐等例行性工作。
3、通过例行保养使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减少故障的发生。
四、定期保养制度:
1、机械设备运转到所规定的定额工时时,要停机进行保养。
2、保养周期根据机械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和实际工作经验而制定。
3、为了提高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单机效率,必须加强维修保养。
4、严格按照设备的保养间隔期,依据规定的作业的范围和要求,执行维修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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