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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制度汇编(15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7

组织生活制度

有哪些

组织生活制度是企业运营中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涵盖了员工日常行为规范、工作流程、考勤制度、奖惩机制等多个方面。这些制度通常包括:

1. 工作时间与休息规定:明确员工的工作日、工作小时、休息日和假期安排。

2. 考勤制度:规定员工的签到、签退时间,以及迟到、早退、缺勤的处理方式。

3. 行为准则:设定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如尊重同事、保守商业秘密等。

4. 员工福利:涵盖医疗保险、退休金、年假、节日福利等内容。

5. 培训与发展:规定员工的培训机会、晋升通道及绩效评估标准。

6. 奖惩制度:设立奖励机制以激励优秀表现,同时明确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

内容是什么

这些制度旨在确保企业运营的有序进行,通过清晰的规则指导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和谐的工作环境。例如,考勤制度确保员工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行为准则则塑造了积极的企业文化。而培训与发展制度则有助于提升员工技能,激发他们的潜能。奖惩制度则能有效激励员工努力工作,同时也对不良行为起到威慑作用。

规范

制定并执行生活制度时,应确保公平、公正、透明,避免任何形式的偏见或歧视。制度需要定期更新,以适应企业发展的变化。应确保所有员工都了解并理解这些制度,必要时通过培训和沟通强化理解。此外,制度的执行需要严格,以保持其权威性,但也要有一定的灵活性,以便在特殊情况下做出合理的调整。

重要性

良好的组织生活制度对于企业的稳定性和效率至关重要。它们不仅提供了工作秩序,还帮助塑造了企业的价值观和文化,影响着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一个健全的制度能够吸引和留住人才,促进团队协作,提高生产力,最终推动企业的长期成功。因此,企业领导者应重视并不断优化这些制度,使之成为推动企业前进的有力工具。

组织生活制度范文

第1篇 组织生活制度

团的组织生活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自我教育的具体形式,是团员在团内生活上一个极为重要的内容,是加强团的思想建设的重要途径。团支部是团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单位,团支部组织生活的核心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每个团员都必须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一般情况下,团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团员大会、上一次团课,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一次团小组长会。

(一)支部团员大会

根据团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团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

1、学习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团的建设、团的工作的政策、条例、规则等。

2、讨论团员在生产劳动、学习、工作和各项社会活动中如何发挥模范作用。

3、贯彻执行党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决定,团支部的重要工作和活动计划,制定工作制度。

4、研究团员青年的要求和意见,向有关方面反映团员青年利益的问题。

5、开展组织生活,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6、讨论接收新团员,讨论对团员的奖励和处分。

7、听取并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8、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一级团代会的代表。

(二)团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团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并报公司团委批准。每届任期一年或两年。

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主要有:

1、带头学好党团组织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和规则等。

2、经常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反映团员青年的情况,汇报、请示工作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3、主持支部各项日常工作。

5、召集开好团员大会和团小组长会,协调好团支部各方面关系。

6、主动关心支部每一位团员的成长和生活情况。

(三)团小组会

《团章》规定:“在一个团支部内可分为若干个团小组”。

团小组的任务一般有:

1、组织团员过好团的组织生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2、执行上级团委指示和团支部的决定,完成团支部交给的各项任务。

3、组织开展各种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活动。

4、按时交纳团费。

5、做好团员发展对象的培养工作和团结教育青年工作。

6、协助团支部讨论酝酿支部选举、鉴定、奖励和处分团员。接收新团员,并提出初步意见。

7、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团支部委员应编入一个团小组,参加团的组织生活会,并自觉接受团小组长的领导,在团小组的组织生活中接受教育。

(四)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以团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民主教育评议。通过团员自我教育、团员之间的相互教育,促进团组织对团员教育一体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民主教育评议团员的内容:

1、每个团员对照《团章》规定的团员标准和新时期党对共青团的要求,认真回顾检查自己的思想、工作等方面的表现,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

2、联系思想、工作、学习的实际状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印发民主测评表,以无记名填写的方式,对每个团员进行测评。

4、在认真做好自评、互评、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每个团员进行评议鉴定。

5、对民主评议中评出的不合格团员,应严格按照团章的有关规定,实行由团支部向公司团委呈报审核的程序,做到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6、表彰优秀团员,树立先进典型,并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

(五)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是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每年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注册时间为上年度的第四季度至本年度的第一季度。

1、团员年度团籍注册的基本内容:

(1)召开组织生活会,团员总结交流报告一年来参加团的活动和思想、工作情况。(结合团员民主教育评议进行)

(2)团支部委员会向全体团员报告一年来工作情况,听取团员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团员监督。

(3)验收团员一年来团费收缴情况,并收缴拖欠的团费。

(4)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加盖注册专用章,同时收缴本年度团费。

(5)为超龄团员办理离团手续,在注册中对于年满28周岁的团员,团支部应按规定的程序为其办理离团手续。

(6)根据注册情况,修订《团员花名册》,并及时向公司团委汇报注册情况和上交《团员花名册》。

(7)根据团员发展计划及时吸收已具备条件的青年加入团组织。

注:外出流动团员或临时外出团员可持团员证在所在地区团组织注册,也可以回到组织关系所在的团支部注册。

2、受处分团员的团籍注册以及团籍处理:

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如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交纳团费,应予以注册。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察看期间,其团员证应由团支部收回,并在备注栏内注明。察看期满,恢复团员权利后,将团员证发还其本人,需在备注栏内注明,并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对其中经教育仍不改正的,按《团章》第八条处理。(“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开除团籍”。)

团籍处理是团组织针对团员的实际情况而做出保留或停止团员团籍的决定,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况:

(1)超龄团员;

(2)团员入党(28周岁以下入党的团员可以保留团籍);

(3)出国团员;

(4)自行脱团;

(5)主动要求退团;

(6)自杀团员。

团籍处理应以《团章》为依据,认真、严肃、慎重地做好。

(六)团课制度

团课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经常教育的有效方法。

1、每半年上一次团课,由团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讲授,也可以邀请革命老前辈、党组织负责人和行政领导讲课。

2、团课的基本内容:以团的基本知识教育为主,还可以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政治理论等内容的教育。

3、团支部要在年初制定讲课计划,做到每次团课前,准备好讲课人的预约邀请、讲课时间、场地安排,并保证落实。

4、讲求实效,注重质量,让团员真正受到教育。围绕团课的具体内容,可组织团员进行座谈、讨论以加深印象。

第2篇 !!市__局机关党委组织生活制度

!!市__局机关党委组织生活制度

第一条党的组织生活是机关党组织对党员组织学习、进行教育、严格管理、实施监督的基本形式,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措施,必须严格制度,狠抓落实。__局每名党员都必须按照党章规定,积极参加所在支部和党小组的活动,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第二条组织生活主要方式是“三会一课”:

1、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支委会向党员报告工作;改选或补选支委会成员;吸收新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讨论犯错误党员的纪律处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表扬和批评党员;传达学习党内有关文件、安排党课教育等。

2、党小组会。党小组会应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或本单位的实际适时召开,一般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进行政治理论的学习;讨论贯彻党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党员的学习、工作和思想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工作;研究预备党员的考察和转正问题;讨论并提出表扬、评优和处理党员的意见;讨论并提出支委会成员候选人名单;选举党小组长等。

3、支部委员会会议。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领导班子,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对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支部委员会要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支部党员大会的审查和监督。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临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议题一般包括以下内容: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措施和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选举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研究有关支部成员分工、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发展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等。开好支委会要做到:会前有通知,会上要民主,会中有记录,讨论有决议。

(四)党课。党课教育是对党员和申请入党的同志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种基本形式。一般每半年至少安排一次。

第三条组织生活全年平均每月至少安排一次,时间由党组负责人研究安排,一般在周五下午。参加组织生活的人员由各支部负责,在组织活动时间内原则上不得安排人员外出。组织生活的内容由专职党委副书记负责,提前做好准备,以确保机关组织生活的落实。

第四条组织生活形式立足于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教育感人。除安排正常的学习讨论外,还可以组织专题研讨会和专题辅导讲座,参加计算机网络教育活动,观看电视录相,外出参观学习,举办知识竞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等。

第五条党支部或党小组对每一次组织生活,都要事先有布置,事后有检查,认真考勤,详细记录,保管好有关活动资料。机关党委对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进行检查督促,确保组织生活保质保量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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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矿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第一条 为了适应党员管理的需要,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地增强党内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根据党章和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党员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的组织生活会,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每名党员在组织关系转入党委时,党委组织部都要将其编进党的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第三条 参加组织生活会应按照“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 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教育,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促进党员相互交流的目的。组织生活会应当由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第四条 支部组织生活会根据需要每季度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最新集团、矿会议精神,交流在工作环境中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情况,通报与党组织的联系及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参加对象应为支部全体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该在会前向支委请假,但每年参会次数必须达到该年支部组织生活会次数的60%以上,各支部应做好出席记录。必要情况下,党支部可以扩大非党员参加,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六条 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委员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主要检查能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搞好支委一班人的团结,能否深入实际工作、为党员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达到端正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的目的。

第七条 支部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党员畅所欲言,创造民主、团结、深刻、进步的会议氛围。因故缺席人可以提交书面发言,由支部书记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支部书记应在会后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第八条 各党支部每年要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民主评议过程和内容要形成书面材料,由党委办公室保存。评议内容包括:(1)党员在工作中是否动摇了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同党组织经常保持联系、按期缴纳党费、积极过组织生活;(2)党员是否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和稳定;(3)党员在工作中表现是否积极,是否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和集体利益;

第九条 民主评议要评选出若干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___员等,予以表彰;对评议为思想不积极的党员,应进行批评教育;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应作出组织处理。

第十条 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应向党委组织部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需要党委组织部帮助解决的问题,应在会后及时请示。

第十一条 对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报矿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十二条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就被视为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将其除名,并报党委批准;对在六个月内不积极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组织要找其谈话,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直至作出组织处理。

第十三条 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必须遵守保密纪律,对于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外泄或扩散。如有违反,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第4篇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党的组织生活,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企事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机关支部可适当增加次数。支部大会表决时,通过选举(推荐)事项以及其他问题时,本支部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表决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时,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1、听取和审查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2、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选举(推荐)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预备人选)。3、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4、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违纪党员的处分、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处置。5、讨论决定支部其他重要问题或有关事项。

二、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应每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也可召开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主要内容:1、讨论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2、分析研究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制订教育管理监督措施。3、讨论制订完成生产和工作重大问题的方针方法。4、研究选举(推荐)事宜和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5、研究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6、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等方面的问题。7、讨论研究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8、研究需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初步意见。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含不设小组的支部)每月应召开一至二次。主要内容:1、组织党员学习。2、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4、讨论选举(推荐)事宜、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5、讨论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

四、党 课

党课教育每季度1―2次。应围绕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_思想、_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以及如何做一个名符其实的_党员等为主要内容开展教育。党课也可采用上级有关部门统一编写的或党刊发表的教材,也可以基层党组织自己编写,组织看电教片,请优秀党员介绍先进事迹,组织参观学习等形式。

五、民主生活会

党小组(含不设党小组的党支部)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汇报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一般一年一次,每年在4-8月间召开。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既要参加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又要参加支部委员会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所在小组(或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外,每年还要参加一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第5篇 关于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办法

一、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义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对党员进行监督的重要措施,又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基本任务。通过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与业务素质,建立一支思想好、作风硬、业务精、素质高的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从而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在我办全面正确贯彻执行。

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部署、安排“创先争优”活动和党员“示范活动”,表彰党员的先进事迹;讨论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党纪处分;解决党员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讨论研究工作计划安排,检查总结;分析研究党员的三个作风建设及党员的思想状况,研究解决“创先争优”活动和党员“示范活动”存在的问题。

(三)党员民主生活会,按中纪委《关于对党员干部加强党内监督的若干规定》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条规定’的实施意见”中对党员干部的要求进行。

(四)要坚持开展党课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可请县委党校理论教员讲党的基本纲领、基本理论等知识;或请老干部、老党员讲党的历史和光荣传统,或请优秀党员讲他们的理想、纪律、廉洁等方面的事迹;也可以组织党员学习党课教育材料,观看电视录像教育片,开展党的知识竞赛、演讲、形势报告会等活动。党课可以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三、严格组织生活的几点要求

(一)在开展组织生活工作中,党支部要注重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教育引导党员同志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大力倡导勤政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对于那些积极投身改革,勇于探索创新做出优异成绩的要表扬或表彰奖励。要勇于开展思想斗争,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织要保护、鼓励认真开展批评的同志,对压制批评,甚至打击报复的人要进行严肃教育或给予必要的处分。对歪风邪气违纪违法的人和事要坚决揭露,严格执行纪律。要公正客观地评价党员,实事求是,在党内形成浓厚的民主氛围,以增强组织生活的思想性、政治性、原则性及有效性。开展组织生活方式要本着灵活多样、生动活泼、讲求实效的原则,不断进行探索和改进。

(二)每个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要请假并获批准。对未经允许或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因公外出时间较长的党员应及时主动向支部汇报外出情况。

(三)党员领导干部应以普通党员身份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守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参加支部活动,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发扬党的光荣传统,为广大党员作出表率。

(四)党员生活要建立考核记录簿,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第6篇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范本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一、宣传、贯彻、执行《揭阳基层党组织党内组织生活10项制度》。

二、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即:每月十日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支委会,每季召开一次党支部大会,上一次党课。

三、坚持党内监督。

要求每个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内的监督。

自觉执行党内监督制度和局制订的《党内监督制度》。

党支部在年中、年终要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四、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根据上级文件的要求,认真开展一年一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要把民主评议党员的过程,当作一次学习教育、自我评价的过程;当作一次创先争优、以争创‘三有一好’,永葆先进性的过程。

评选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五、定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要按照上级的部署,召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

会前要征求党内外意见和建议,会后做好上报等事项。

六、坚持以争创‘三有一好’,永葆先进性教育活动。

坚持在党员中开展理想、责任、能力、形象的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七、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党员交纳党费时间定于每月十日。

对党员交纳的党费由支部按期上缴上级党组织。

八、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要按照发展党员程序,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第7篇 团员组织生活制度范例

一、指导思想

组织生活是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团员进行自我教育的重要途径和形式,也是提高学生思想认识和政治素质、增强团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形成良好班风的重要保证。为使我院团组织生活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具体内容

1、学习马列理论、_思想的有关内容、_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及__同志“____”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时事;

2、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学习团内文件,贯彻执行团的决议,上好专题团课;

3、讨论、布置、总结团支部的有关工作,研究和交流团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共同关心的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支部团员大会,对奖励、处分团员、发展新团员、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等重大问题作出决议。

4、搞好支部工作总结,过好民主生活会,每个团员对照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扬好人好事,搞好团员考核工作。

三、实施步骤

1、团委组织部根据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每学期制定出本学期的组织生活安排参考意见,并下发给团总支及各团支部。

2、团委组织部及时将组织生活的内容通知给各团总支,团总支将组织的内容通知到每个支部。

3、团支部将组织生活内容通知给团员后,应征求团员意见,集思广益,认真组织,拿出周密的组织生活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团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先讲清楚组织生活的内容,提出具体要求,充分发扬团内民主。组织生活结束时,团支部书记进行小结。

4、组织生活结束后,团支部认真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团总支,团总支将组织生活的情况报团委组织部。

四、有关要求

1、团委组织部要紧密围绕学院党委的中心工作和团员青年的思想实际确定组织生活的内容,提出有关要求,各支部要根据团委的总体要求和安排意见,认真组织团员过好组织生活。力戒形成主义,务求实际效果。

2、要确保组织生活时间。组织生活每两周一次,每次两课时,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组织生活时间,特殊情况应提前三天与团委协商,并安排时间补过组织生活。

3、团支部对组织生活应做好详细记载,认真填写支部工作记录本;各团总支应及时了解所属支部的情况,并及时向团委汇报。团委组织部要认真总结,推广经验,表扬表彰好的典型,每学期召开一次支部组织生活观摩会。

4、各支部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组织生活考勤制度,团员必须参加组织生活,对迟到、早退、无故缺席进行登记,情节严重的应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上报给团委。连续三次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团员视情节轻重要给予通报批评或团纪处分;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团员作自动退团处理;对于两个月未过组织生活的团支部,团委要予以通报,并追求有关组织的责任,依具体情况给予批评或免去有关人员的团内职务。

五、检查总结表彰

1、团委组织部将组织若干小组采取抽查与普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检查小组深入到支部,掌握第一手材料并报团委组织部,团委组织部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并作为评选“红旗团总支”和支部达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2、在组织生活的组织与实施过程中,对表现突出的团干部、团员、团支部应及时表扬,特别突出的应将事迹上报给团委,经核查属实后,团委将予以表扬或表彰。

团员参加团组织生活情况作为团员年度考核、操行评定、评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3、团总支每学期对所辖支部组织生活情况评估一次,分出等级,予以通报,并上报给团委;团委每学期对各团总支、各团支部的组织生活情况考核后,评出等级予以通报。

第8篇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范本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把党的各级组织的正常生活认真抓起来,特制定本规定。

一、党委工作方面:

第一条党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传达上级党委(党组)指示文件,研究当前重大问题,制定和部署政治工作计划,检查分析总结计划落实情况,处理党务其它有关工作。

第二条党委成员要抽出时间,集中学习。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指示、文件等。

第三条党委每年分析一次职工队伍的素质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使职工队伍的素质不断提高。

第四条党委每月由书记主持召开一次政工例会,听取、汇报情况,分析职工思想动态,部署和总结思想政治工作。

第五条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六条党委成员实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既要参加党委民主生活会,又要按时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活动,自觉接受党员同志监督。

第七条党委主要成员每季度给党员上一次党课。结合本局实际,有针对性地向党员进行党性、理想、纪律和先锋模范作用的教育。

二、党支部工作方面

第八条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监督,讨论决定有关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布置下步工作。

第九条每月召开一次支委员,研究党务方面工作,讨论本单位有关生产行政方面任务完成情况。

第十条党支部委员每月坚持一次学习制度,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有有关文件规定,不断提高一班人的理论、政策、思想、工作水平。

第十一条支委会每半年研究一次党员发展工作和积极分子培养考查情况。

第十二条党支部每季度组织党员、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评议、考察、鉴定。预备党员每季度书面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

第十三条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征求职工群众对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小组长会议,传达上级指示,交流当好小组长的经验,检查和布置党小组工作。

第十五条支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十六条党支部每季度向党员上一次党课,可酌情吸收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三、党小组工作方面

第十七条党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小组会,学习有关文件,严格组织生活。

第十八条党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汇报思想情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十九条党小组每季度对要求入党和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培养考察,并认真填写《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第9篇 团员组织生活制度

一、指导思想

组织生活是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团员进行自我教育的重要途径和形式,也是提高学生思想认识和政治素质、增强团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形成良好班风的重要保证。为使我院团组织生活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具体内容

1、学习马列理论、_思想的有关内容、_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及_同志“____”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时事;

2、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学习团内文件,贯彻执行团的决议,上好专题团课;

3、讨论、布置、总结团支部的有关工作,研究和交流团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共同关心的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支部团员大会,对奖励、处分团员、发展新团员、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等重大问题作出决议。

4、搞好支部工作总结,过好民主生活会,每个团员对照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扬好人好事,搞好团员考核工作。

三、实施步骤

1、团委组织部根据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每学期制定出本学期的组织生活安排参考意见,并下发给团总支及各团支部。

2、团委组织部及时将组织生活的内容通知给各团总支,团总支将组织的内容通知到每个支部。

3、团支部将组织生活内容通知给团员后,应征求团员意见,集思广益,认真组织,拿出周密的组织生活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团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先讲清楚组织生活的内容,提出具体要求,充分发扬团内民主。组织生活结束时,团支部书记进行小结。

4、组织生活结束后,团支部认真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团总支,团总支将组织生活的情况报团委组织部。

四、有关要求

1、团委组织部要紧密围绕学院党委的中心工作和团员青年的思想实际确定组织生活的内容,提出有关要求,各支部要根据团委的总体要求和安排意见,认真组织团员过好组织生活。力戒形成主义,务求实际效果。

2、要确保组织生活时间。组织生活每两周一次,每次两课时,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组织生活时间,特殊情况应提前三天与团委协商,并安排时间补过组织生活。

3、团支部对组织生活应做好详细记载,认真填写支部工作记录本;各团总支应及时了解所属支部的情况,并及时向团委汇报。团委组织部要认真总结,推广经验,表扬表彰好的典型,每学期召开一次支部组织生活观摩会。

4、各支部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组织生活考勤制度,团员必须参加组织生活,对迟到、早退、无故缺席进行登记,情节严重的应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上报给团委。连续三次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团员视情节轻重要给予通报批评或团纪处分;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团员作自动退团处理;对于两个月未过组织生活的团支部,团委要予以通报,并追求有关组织的责任,依具体情况给予批评或免去有关人员的团内职务。

五、检查总结表彰

1、团委组织部将组织若干小组采取抽查与普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检查小组深入到支部,掌握第一手材料并报团委组织部,团委组织部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并作为评选“红旗团总支”和支部达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2、在组织生活的组织与实施过程中,对表现突出的团干部、团员、团支部应及时表扬,特别突出的应将事迹上报给团委,经核查属实后,团委将予以表扬或表彰。

团员参加团组织生活情况作为团员年度考核、操行评定、评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3、团总支每学期对所辖支部组织生活情况评估一次,分出等级,予以通报,并上报给团委;团委每学期对各团总支、各团支部的组织生活情况考核后,评出等级予以通报。

第10篇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第一条    为了适应党员管理的需要,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地增强党内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根据党章和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党员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的组织生活会,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每名党员在组织关系转入党委时,党委组织部都要将其编进党的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第三条    参加组织生活会应按照“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 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教育,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促进党员相互交流的目的。组织生活会应当由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第四条    支部组织生活会根据需要每季度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最新集团、矿会议精神,交流在工作环境中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情况,通报与党组织的联系及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参加对象应为支部全体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该在会前向支委请假,但每年参会次数必须达到该年支部组织生活会次数的60%以上,各支部应做好出席记录。必要情况下,党支部可以扩大非党员参加,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六条    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委员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主要检查能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搞好支委一班人的团结,能否深入实际工作、为党员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达到端正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的目的。

第七条    支部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党员畅所欲言,创造民主、团结、深刻、进步的会议氛围。因故缺席人可以提交书面发言,由支部书记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支部书记应在会后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第八条    各党支部每年要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民主评议过程和内容要形成书面材料,由党委办公室保存。评议内容包括:(1)党员在工作中是否动摇了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同党组织经常保持联系、按期缴纳党费、积极过组织生活;(2)党员是否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和稳定;(3)党员在工作中表现是否积极,是否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和集体利益;

第九条    民主评议要评选出若干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___员等,予以表彰;对评议为思想不积极的党员,应进行批评教育;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应作出组织处理。

第十条    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应向党委组织部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需要党委组织部帮助解决的问题,应在会后及时请示。

第十一条    对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报矿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十二条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就被视为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将其除名,并报党委批准;对在六个月内不积极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组织要找其谈话,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直至作出组织处理。

第十三条    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必须遵守保密纪律,对于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外泄或扩散。如有违反,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第11篇 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范例

基层组织是市委会的根基,健全支部组织生活,是加强支部对党员进行管理和教育,以提高党员政治思想水平、发挥党员积极作用的一项重要组织措施,也是增强支部凝聚力,搞好支部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提高基层组织工作成效的一种重要手段。为了坚持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特作如下几项规定:

一、支部应把坚持组织生活制度作为一项日常的主要工作来抓,如无特殊情况,一般应每2个月召开一到二次组织生活会。

二、组织生活的内容应紧密围绕民革市委布置的中心工作和支部的实际工作需要来安排,形式不拘一格,力求灵活多样,应特别注意讲求实效。

三、每次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都应自觉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应向支部请假。

四、在组织生活会上,党员可充分发表意见,但一旦形成决议,党员都要自觉服从,不同意可保留或向上级组织反映。

五、年事已高、体弱多病的老党员可根据自身健康情况来参加组织生活,对于这些老同志,支部应指定专人联系,向他们传达有关活动情况,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六、党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将作为考核评优的内容。

第12篇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模版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把党的各级组织的正常生活认真抓起来,特制定本规定。

一、党委工作方面:

第一条党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传达上级党委(党组)指示文件,研究当前重大问题,制定和部署_工作计划,检查分析总结计划落实情况,处理党务其它有关工作。

第二条党委成员要抽出时间,集中学习。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指示、文件等。

第三条党委每年分析一次职工队伍的素质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使职工队伍的素质不断提高。

第四条党委每月由书记主持召开一次政工例会,听取、汇报情况,分析职工思想动态,部署和总结思想_工作。

第五条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六条党委成员实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既要参加党委民主生活会,又要按时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活动,自觉接受党员同志监督。

第七条党委主要成员每季度给党员上一次党课。结合本局实际,有针对性地向党员进行党性、理想、纪律和先锋模范作用的教育。

二、党支部工作方面

第八条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监督,讨论决定有关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布置下步工作。

第九条每月召开一次支委员,研究党务方面工作,讨论本单位有关生产行政方面任务完成情况。

第十条党支部委员每月坚持一次学习制度,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有有关文件规定,不断提高一班人的理论、政策、思想、工作水平。

第十一条支委会每半年研究一次党员发展工作和积极分子培养考查情况。

第十二条党支部每季度组织党员、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评议、考察、鉴定。预备党员每季度书面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

第十三条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征求职工群众对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小组长会议,传达上级指示,交流当好小组长的经验,检查和布置党小组工作。

第十五条支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十六条党支部每季度向党员上一次党课,可酌情吸收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三、党小组工作方面

第十七条党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小组会,学习有关文件,严格组织生活。

第十八条党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汇报思想情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十九条党小组每季度对要求入党和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培养考察,并认真填写《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第13篇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范例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党的组织生活,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企事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机关支部可适当增加次数。支部大会表决时,通过选举(推荐)事项以及其他问题时,本支部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表决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时,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1、听取和审查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2、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选举(推荐)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预备人选)。3、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4、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违纪党员的处分、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处置。5、讨论决定支部其他重要问题或有关事项。

二、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应每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也可召开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主要内容:1、讨论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2、分析研究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制订教育管理监督措施。3、讨论制订完成生产和工作重大问题的方针方法。4、研究选举(推荐)事宜和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5、研究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6、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等方面的问题。7、讨论研究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8、研究需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初步意见。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含不设小组的支部)每月应召开一至二次。主要内容:1、组织党员学习。2、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4、讨论选举(推荐)事宜、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5、讨论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

四、党 课

党课教育每季度1―2次。应围绕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_思想、_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以及如何做一个名符其实的___员等为主要内容开展教育。党课也可采用上级有关部门统一编写的或党刊发表的教材,也可以基层党组织自己编写,组织看电教片,请优秀党员介绍先进事迹,组织参观学习等形式。

五、民主生活会

党小组(含不设党小组的党支部)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汇报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一般一年一次,每年在4-8月间召开。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既要参加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又要参加支部委员会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所在小组(或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外,每年还要参加一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第14篇 市_局机关党委组织生活制度

!!市__局机关党委组织生活制度

!!市__局机关党委组织生活制度

第一条党的组织生活是机关党组织对党员组织学习、进行教育、严格管理、实施监督的基本形式,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措施,必须严格制度,狠抓落实。__局每名党员都必须按照党章规定,积极参加所在支部和党小组的活动,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第二条组织生活主要方式是“三会一课”:

1、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支委会向党员报告工作;改选或补选支委会成员;吸收新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讨论犯错误党员的纪律处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表扬和批评党员;传达学习党内有关文件、安排党课教育等。

2、党小组会。党小组会应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或本单位的实际适时召开,一般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进行政治理论的学习;讨论贯彻党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党员的学习、工作和思想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工作;研究预备党员的考察和转正问题;讨论并提出表扬、评优和处理党员的意见;讨论并提出支委会成员候选人名单;选举党小组长等。

3、支部委员会会议。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领导班子,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对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支部委员会要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支部党员大会的审查和监督。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临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议题一般包括以下内容: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措施和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选举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研究有关支部成员分工、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发展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等。开好支委会要做到:会前有通知,会上要民主,会中有记录,讨论有决议。

(四)党课。党课教育是对党员和申请入党的同志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种基本形式。一般每半年至少安排一次。

第三条组织生活全年平均每月至少安排一次,时间由党组负责人研究安排,一般在周五下午。参加组织生活的人员由各支部负责,在组织活动时间内原则上不得安排人员外出。组织生活的内容由专职党委副书记负责,提前做好准备,以确保机关组织生活的落实。

第四条组织生活形式立足于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教育感人。除安排正常的学习讨论外,还可以组织专题研讨会和专题辅导讲座,参加计算机网络教育活动,观看电视录相,外出参观学习,举办知识竞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等。

第五条党支部或党小组对每一次组织生活,都要事先有布置,事后有检查,认真考勤,详细记录,保管好有关活动资料。机关党委对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进行检查督促,确保组织生活保质保量地开展。

第15篇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组织生活制度1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组织生活制度(一)

一、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或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二、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议。

三、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

四、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

五、每半年安排党员接受一次党课教育。

六、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小组党员民主生活会之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

七、适时组织党员开展灵活多样、严肃活泼、注重实效的各类组织活动。

八、党员参加各类组织生活要做到有记录、有总结、有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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