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设备维修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日常检查:定期对设备进行细致的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2. 故障报告与记录:一旦设备出现异常,应立即报告,并详细记录故障情况。
3. 维修计划与执行:制定科学的维修计划,并按计划进行设备维修工作。
4. 预防性维护:实施预防性的保养措施,减少设备故障的发生。
5. 维修人员培训:定期对维修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提升其维修能力。
6. 维修质量监控:对维修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保证维修质量。
7. 设备更换与报废:对无法修复或维修成本过高的设备,及时进行更换或报废处理。
这些制度的具体内容涉及设备的使用、保养、维修和管理等多个环节。例如,设备日常检查包括对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等基础维护;故障报告需明确故障现象、可能原因及影响范围;维修计划应结合设备的工作负荷和历史故障数据;预防性维护则涵盖定期的部件更换、性能测试等;维修人员培训旨在提升团队的技术水平,以应对各种复杂的设备问题;维修质量监控通过设立标准和检查流程,确保每次维修都达到预期效果;设备的更换与报废则需依据设备的使用寿命和经济性评估。
为了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应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考核标准。例如,设备检查应有详细的检查清单,故障报告需按时提交;维修计划需得到管理层批准,执行过程要有记录;预防性维护计划需定期更新,确保其针对性;维修人员的培训内容应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评估的一部分;维修质量监控应设立奖惩机制,激发员工的积极性;设备更换与报废的决定应由专业团队评估,遵循公平透明的原则。
项目设备维修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能有效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降低设备故障带来的生产中断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保障员工的安全。良好的设备维修制度还能减少维修成本,避免因频繁的大规模维修导致的资源浪费。更重要的是,通过规范化的管理和专业的技术培训,可以不断提升团队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从而为项目的持续稳定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第1篇 项目设备维修制度2
项目设备维修制度(二)
1.预防性维护保养
1.1所有设备必须根据维修保养手册及相关规程,进行定期检修及保养,并制订相应年度、季度、月度保养计划及保养项目。
1.2相关工程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保养计划及保养检修项目,以便尽可能延长系统设备正常使用之寿命,并减少紧急维修之机会。
1.3保养检修记录及更换零配件记录必须完整、真实,并须由工程部建立设备维修档案,以便分析故障原因,确定责任。
1.4各系统之维护保养计划及保养检修项目之制订由主管负责,并提交工程部经理审阅;保养检修及更换零配件之记录由领班负责,并提交主管审阅。
1.5进行正常系统维修保养及检修时,如对客户使用产生影响,必须提前三天通知管理处客户服务部,由客户服务部发出通告,确定检修起止日期及时间(须尽可能减少对客户之影响范围),以便使受影响之客户做好充分准备。
2.紧急维修
2.1必须进行紧急维修时,须立即通知经理,安排有关人员立即赴现场检查情况,并按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2.2如因紧急维修,必须对客户使用产生影响时,须立即通知管理处客户服务部,并由客户服务部向受影响之客户发出紧急通告,同时,需考虑尽量减少影响范围。
2.3如发生故障之设备在保修期内,应做出适当之应急处理,以尽量减少对客户之影响,并立即通知有关供应商之保修负责人。
2.4紧急维修结束后,须由领班填写维修记录及更换零配件记录,并以书面形式将事故障原因、处理方法、更换零配件之名称、规格及数量、品牌等、处理结果、事故发生时间、恢复正常时间等向主管报告,并提交经理审阅。此报告由工程助理存入设备维修档案,备查。
3.设备的更新及系统改造
3.1出于技术更新、提高效率、安全运行、减少污染及降低能耗等方面考虑,工程部有责任提高对现有设备做出更新或改造之建议。
3.2设备更新及改造建议,必须向物业总经理提交可行性及经济性分析报告,并须考虑总体系统运行之安全性及可靠性。
3.3由于此类工作通常没有迫切性,故须尽量安排在最有利及对客户影响最小之时间进行。
设备正常维修程序
主管制订保养计划、
检修项目及相应表格
经理审批
提前通知
客户服务部
安排执行时间
确定客户影响
确定时间
影响客户
领班安排工作
并填写相关记录
主管检查
维修完毕,恢复运行
相关记录交工程助理
经理审阅
设备紧急抢修程序
经理
通知
安排人员现场检查
根据现场情况安排
抢修工作
核实因紧急抢修所需关闭之系统或设备及其影响范围,确定抢修完成时间
通知
抢修完成,
系统恢复运行
客服部
通知
电话或书面
客服部向受影
响客户发出
紧急通告
客服部发出系统
恢复运行通告
第2篇 项目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按规定配备专业设备管理人员,建立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2、采购、租赁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3、机械设备在安装调试后由项目部设备技术、安全、施工以及监理人员共同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起重设备安装、顶升、附着、拆除应由相应起重安装资质的单位组织进行,并签订合同。
5、进行上述作业时,项目设备管理人员及安全员应进行现场监护。
6、采购、租赁的起重设备应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及产权备案手续。
7、起重设备安装后,应按相关规定由具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安装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8、设备管理员应对各种设备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9、禁止设备带病作业,保持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第3篇 物业项目设备管理部经理岗位职责制度
物业项目设备管理部经理岗位职责(制度)
1.对管理处经理负责,执行管理处各项规定和决议。
2.负责设备管理质量控制,通过科学管理和精心保养,使各项设备运转正常,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与完好率。
3.拟制设备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质量管理办法,并督促所属员工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质量管理办法。
4.制定设备年度、月度的修理与维护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5.拟制设备的应急预案,及时处理每一项与设备有关的紧急状态与紧急事故,并做好善后与防范工作。
6.组织对日常设备管理,对重大设备事故做好原始记录,搞好技术资料的归档和资料管理。
7.明确所属员工工作职责,督促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认真查阅设备员工的各类工作记录并签名,努力提高每个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营造和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围。
8.关心下属员工的思想和生活,考核其工作实绩与技术水平,对设备员工的奖罚提出意见,同时做好新进、转岗设备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要求等内容培训工作。
9.配合和参与业主搞好工程收尾工作,做好已竣工系统的验收与接管工作。
10.做好与其它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工作,遇事分工不分家,责任到人。
第4篇 项目部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制订本制度。
一、施工机械设备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各级机管人员应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施工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应负责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
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熟悉各自操作的机械设备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关的操作证后,方可上机操作。学员或实习人员必须在有操作证的指导师傅在场指挥下,方能操作机械设备,指导师傅应对其实习人员的操作负责。
3、机管和操作人员必须相对稳定。操作人员必须做好机械设备的例行保养工作,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
4、在非施工时间内,未经项目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机械设备。
5、新购或改装机械设备,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后,方可投入使用。
6、经过大修理的机械设备,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租赁机械设备应从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择出租商,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或签订安全协议书,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8、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及其相应资格的人员进行的安装、拆除。不得将施工起重机械的拆装过程分解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进行拆装。
9、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安装、拆除单位相关技术人员依据工程特点和要求,制订相应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并交底后,方可实施。安装后必须经项目部组织机管员、安全员、电气负责人共同验收,并经建委及安监局认可的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10、塔吊、施工升降机的加节,必须由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并经项目部和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停工6个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塔式起重机、龙门架(井字架)、整体提升脚手架等,在使用前必须组织由本企业的安全、施工等技术管理人员参加的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能自行检验的,可以委托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检验。
12、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项目部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13、机械设备严禁超负荷及带病使用,在运行中严禁保养和修理。
14、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
15、各种机械设备应有安全操作规程,设备上要有安全装置及相应的防护设置,使用时必须遵守项目部、公司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范、规程及制度,否则不准使用。
14、建立机械设备及操作人员管理台账,对施工中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16、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专人对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进行管理,确保使用通过相关法定检测机构定期检测,且检测合格的特种设备。
二、安全防护设施管理
1、施工现场上所有的临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前,必须按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技术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以后,由技术员、施工管理人员和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设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
2、井架搭设前,由施工管理人员、技术员按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作井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人审阅签字后,方可搭设。井架搭设完毕后,经项目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共同参加验收,做好验收记录,挂上验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3、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第5篇 物管处设备翻新改造增加项目的处理流程制度
物管处设备翻新、改造及增加项目的处理流程
1.维修队根据设备使用要求确定是否需要翻新或改造设备,并制定出详细的可行性方案报总经理批准。
2.经批准后,维修队即组织人力、物力在尽可能不影响营业的情况下按方案实施。
3.增加设备的项目由需要增加设备的部门先填写申报表,交维修队进行可行性和成本的初步预算后送总经理审批。批准后即由维修队进行申购、安装,然后交付使用。
第6篇 建设项目安全设备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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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安全设备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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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了减少或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公司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合本公司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的设计、施工和投入生产使用。
3. 职责
3.1 主要负责人
3.1.1 负责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的“三同时”管理。
3.2 安全主任
3.2.1 协助主要负责人对“三同时”档案进行管理。
4. 运作程序
4.1 总要求
4.1.1 凡公司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至竣工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都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
4.1.2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主要负责人应保证安全设施资金的足额投入。
4.2 可行性研究
4.2.1 公司需要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时,由主要负责人提出项目建议书,并委托有资质研究院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研究。
4.2.2 对于安全风险较大的建设项目,如危险化学品仓库,喷油车间等,在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时,应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专门论证。应委托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安全生产对策的具体方案。
___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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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对于安全风险较大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应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的科学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
4.2.4 对于安全风险较小的建设项目,在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时,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并编制安全专篇。
4.2.5 负责可行性研究的研究院和负责安全生产评价的中介机构不能是同一单位,且要具备相应的资质。
4.2.6 主要负责人应将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交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3 设计
4.3.1 公司需要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时,主要负责人应委托有资质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设计。
4.3.2 设计单位应严格依据可行性研究和安全评价的要求进行安全设施设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4.3.3 安全设施设计应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4.4 施工
4.4.1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施工前,主要负责人应报相关政府部门立项审批,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4.4.2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施工时,主要负责人应聘请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并聘请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不能是同一单位。
4.4.3 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应严格依据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确保安全设施设计方案的有效实施。
4.5 验收
4.5.1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主要负责人应委托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4.5.2 主要负责人应将安全验收评价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安全设施单项验收。
___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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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 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设施单项验收合格后,主要负责人应向建设单位申请对建设项目进行总体竣工验收。
4.6 投入生产和使用
建设项目必须通过安全设施单项验收合格和建设项目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正式投产使用后,不得将安全设施闲置不用或拆除,应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
4.7 生产设备设施的变更
4.7.1 生产设备设施的变更包括设备设施型号变更、配件更换、电气设备变更、安全设施变更和设备设施更新改造等。
4.7.2 施工过程中或设备设施生产使用过程,若需要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变更时,应对变更的内容重新进行设计,并填写《设备设施变更申请书》,经过原设计单位签字同意。
4.7.3 在生产设备设施变更的全过程中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4.8 “三同时”档案管理
安全主任协助主要负责人收集与“三同时”相关的资料,并建立“三同时”资料档案,永久保存。“三同时”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可行性报告研究、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2)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3)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施工许可证;
4)材料供货证明资料;
5)安全设施单项验收合格证明、建设项目总体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6)安全设备设施变更申请和变更意见书;
7)与“三同时”相关的其它资料。
5. 相关/支持文件:(无)
6. 表单/记录
6.1 《设备设施变更申请书》
第7篇 工程项目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能充分发挥特种设备(起重机械)的作用,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作业质量,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准确、迅速地完成特种设备使用,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职责。
麻涌预制场施工处实行“逐级管理、逐级负责、逐级考核”的管理模式。相关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调动各级管理(操作)人员的积极性,及时和正确的履行其职责,确保特种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一)机材办公室为施工处特种(起重机械)设备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贯彻国家或上级有关特种设备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组织开展特种设备状态管理,对各单位的特种设备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巡视检查工作,督促设备使用单位开展特种设备的“点(巡)检”、“润滑”以及“计划维修”等工作,有权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和违章处罚单,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3、配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和操作证的办理工作。
4、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工作、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对特种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和责任单位提出处理意见。
(二)、特种设备管理单位及管理责任人的主要责任为:
1、认真贯彻项目部有关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2、使用班组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3、明确单台设备管理责任人并落实相应的职责,使用前与操作人员相互确认,搞好计划检修工作,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并对管理责任人进行工作质量考核。
4、明确维护保养责任人员并制定维护保养制度及维护保养定检部门,对维护保养人员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5、定期进行负荷或预防性试验及检测,以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6、负责组织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并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证后方准作业。
7、对经常性发生故障的部位,设备管理单位及管理责任人应认真分析,制定维修措施,尽量从根本上杜绝故障发生。
8、特种设备发生事故,要会同项目部机材部、质安部等做好事故分析和处理工作,有权对设备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项目部执行。
9、做好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日常使用状况,日常维护保养,运行故障和事故等记录工作。
(三)、维护保养人员的职责
1、搞好日常维护、周末清洗和定期维护工作配合操作人员检查和维修好设备。
2、建立单台设备润滑部位和润滑点,绘制润滑图表,定期加油和清洗换油,保证设备良好的润滑。
3、对有轴和孔配合的部位以及有摩擦面的机械部分,每周要进行一次润滑。对没有注油点转动部位,应用稀油壶点注各转动缝隙中,以减少机械的摩擦和锈蚀,润滑时必须全车停电(电动润滑系统除外),悬挂标示牌。
4、定期检查(见附表二、三、四),及时修复或更换严重磨损的零件(含钢丝绳等)。
5、对损坏的特种设备需进行焊接作业及大、中修时,必须报项目部机材部,项目部总经理经理批准后实施,严禁私自焊接、维修设备。
(四)、操作人员的职责:
1、操作人员在独立使用设备前,必须经使用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后,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后方可操作。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总公司、项目部和施工处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设备。
3、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向使用单位负责人报告,危及安全的,要停止工作。
第8篇 龙元建设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目录
第一章、大型施工设备的租赁规定
第二章、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规定
第三章、机械设备安装启用验收规定
第四章、机械设备等级保养及修理规定
第五章、机械设备检查规定
第六章、机械设备采购规定
第七章、分承包单位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第八章、机械设备的拆装规定
第九章、附录:主要设备完好标准
第十章、附表
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大型施工设备的租赁规定
为确保各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大型施工设备完好及机械设备在过程中处于安全运转、环境影响达标。具体规定如下:
一、各项目部需用大型施工设备时必须先申报公司设备科(SHEBEI-01-1),由设备科统一安排调度。
二、在公司设备不够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由设备科向外单位租赁。
三、在征得公司同意后,项目部可提出推荐单位,在确保设备完好及安全、环境影响达标的前提下,由公司设备科出面签订合同。
四、向外单位租赁的设备,归入公司设备管理范围。
第二章、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正确合理地使用机械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更好地完成企业的施工任务,特定此使用规定。
一、必须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机械。
二、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方可上岗操作。
三、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必须按国家和市劳动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市劳动局颁发的“上海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四、实习机操人员,必须持有实习证,在师傅指导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五、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
六、新购或改装的大型施工设备应由公司设备科鉴定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都必须标识、挂牌。
七、经过大修理的设备,应经有关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八、机械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岗位责任制。
九、机械由单人操作者,应任命为机械使用负责人,承担机械职责。
十、多班作业或多人操作的机械(如塔吊、升降机),应任命一人为机长,其余为机员。
十一、班组共同使用的机械以及一些不宜固定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应将这类设备编为一组,任命一人为机组长,对机组内所有设备负责。
十二、机长及机组长是机组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负责本机组设备的所有活动。
十三、在交接班时,机组负责人应及时、认真地填写机械设备运行记录,本班任务完成情况和上级要求或其他注意事项。
十四、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员、机修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应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十五、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使用。
十六、机械设备转场过程中,一定要进行中修、保养、更换已损坏部件、紧固螺钉、加润滑油、脱漆严重的要重新油漆。
第三章、机械设备安装启用验收规定
一、设备启用验收前,项目部必须依照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的方案实施,核对基础处理,安装要求,施工位置及安全、环境影响达标等方面工作。
二、设备启用验收范围划分:
1、大型设备:40吨米以上塔吊(包括40吨米)、人货电梯、输送泵等。
2、中型设备:各种砼拌和机井架等。
三、参加大型设备启用验收,由公司设备科会同项目部技术员、机管员、安全员、设备安装人员及操作工参加,依照公司大型设备验收用表实施,做好详细记录。
四、中小型设备验收,由项目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机管员、安全员、设备安装人员及操作工参加,依照设备启用验收表实施,做好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由市府文件规定须经市检测站验收的设备,一定要申报、安排时间验收,验收后将验收文件存档。
六、设备启用验收项目内容:
1、检查起重限位、变幅限位、桥箱限位、行走限位、冲顶限位。
2、检查机械各传动部分是否正常,各螺丝紧固是否松动。
3、检查各制动器,制动效果是否可靠,制动片磨损是否超标,保证制动器有效工作。
4、检查钢丝绳的规格及磨损和断丝情况,以及钢丝绳端头紧固情况。
5、检查各传动机构、机械运动处、减速箱、蜗轮箱等工作是否正常,杜绝隐患存在。
6、检查各变速机构、齿轮啮合部位、液力偶合器、钢丝绳、滑轮以及黄油咀处是否加足各种润滑油。
7、检查塔吊路轨型号、轨距、拉杆、四组轨牌及路轨端头硬靠山,是否齐全可靠完好。
8、检查吊具、索具等是否齐全符合标准,安全可靠。
9、检查塔吊、人货电梯、井架等避雷针、接地装置是否装好有效。
10、检查各种设备电器,包括外接电器装置,电器部分验收均按《低规》标准,严格执行。
11、小型设备固定使用设备安装牢固稳定,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并搭设工棚保护设备。
七、大型设备的基础施工由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与设备科联系确定合理位置,按随机基础图要求说明书,或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要求组织施工并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项目工程师要详细做好技术资料记录,并归档成册备查。特殊项目大型设备基础施工方案,由总工程师组织技术科、设备科及项目部研究确定。
八、机械设备使用,必须认真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和保养规定。未通过验收的设备任何人不得违章开动设备,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四章、机械设备等级保养及修理规定
为使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确保机械设备对环境影响达标,延长使用寿命,应对机械设备实行单级或多级的定期保养:定期保养是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具体规定如下:
一、设备的定期保养周期,作业项目,技术规范,必须遵循设备各总成和零部件的磨损规律,结合使用条件,参照说明书的要求执行。
二、定期保养一般分为例行保养和分级保养:分级保养分二级保养,以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为主要内容。
三、例行保养是由机械工或设备使用人员在上、下班或交接班时间进行,重点是清洁、润滑、检查,并作好记录。
四、一级保养由机操工或机组人员执行,主要以润滑、紧固为中心,通过检查、紧固外部紧固件,并按润滑图表加注润滑脂,加添润滑油,或更换滤芯等。
五、二级保养由机管员协同机操工、机修工等人员执行,主要以紧固、调整为中心,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项目外,检查电气设备、操作系统、传动、制动、变速和行走机构的工作装置,以及紧固所有的紧固件。
六、各级保养均应保证其系统性和完整性,必须按照规定或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如期执行,不应有所偏废。
七、各项目部机管员应每月督促操作工进行一次等级保养,并保存相应记录(SHEBEI-01-5),整理汇总后备查。
八、机械设备的修理,按照作业范围可区分为:
1、小修:小修是维护性修理,主要是解决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和局部损伤,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应尽可能结合保养进行并作好记录。
2、项目修理:以状态检查为基础,对设备磨损接近修理极限前的总成,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性、恢复性的修理,延长大修周期。
3、中修:大型设备在每次转场前必须进行检查与修理,更换已磨损的零部件,对有异议的总成部件进行解体检查,整理电器控制部分,更换已损的线路。
4、大修:大多数的总成部分即将达到极限磨损的程度,必须送生产厂家修理或委托有资格修理的单位进行修理。
十、通过定期保养,减少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的噪音、振动、强光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在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废弃物作业人员及时清理回收,确保其对环境影响达标。
第五章、机械设备检查规定
为了确保现场机械设备在施工中正常运转,搞好机械设备的平时维修、保养和合理使用,提高机械设备完好率、使用率,杜绝重大机械事故,避免一般机械事故,延长机械使用寿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作下列检查规定:
一、设备检查方法:
1、各项目部机管员应每月定期对本项目部的机械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资料整理归档后备查。
二、设备检查内容:
1、各类机械设备安全装置是否齐全,限位开关是否可靠有效,设备接地线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塔吊轨道接地线、路轨顶端止挡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3、轨道铺设平整,拉杆、压板是否符合要求。
4、设备钢丝绳、吊索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各类设备制动装置性能是否灵敏可靠。
6、固定使用设备的布局搭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7、人货电梯限速器、扶墙装置是否符合规定。
8、井架、人货电梯进出口处、防护棚、门搭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9、机械设备重要部位螺丝紧固,各类减速箱和滑轮等需要润滑部位的润滑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10、现场设备用电装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11、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12、机械设备的清洁工作是否做好。
三、对查出的问题各项目部应立即整改,并作好相应记录,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给公司设备科。
四、主要设备完好标准:(详见附录)
第六章、机械设备采购规定
为了不断提高企业施工生产能力和改革装备结构,加速施工机械化的实现,企业要根据装备规划,结合施工生产需要,有计划地逐步增加、补充和更新机械设备,特作下列采购规定:
一、设备采购范围划分
1、大型设备:40吨米以上塔吊(包括40吨米)、人货电梯、混凝土输送泵等。
2、中小型设备:各种砼拌、井架、卷扬机、碰焊机、切断机、弯折机、电焊机、木工机械等。
二、大型设备采购由公司设备科根据生产需要订制采购计划采购,在购置订货时必须严格按照材料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中小型设备的采购由项目部自行订制采购计划采购,在购置订货时必须严格按照材料管理制度执行:
1、编制采购计划,填写:
CAILIAO-01-2材料采购(要料)计划表。
2、选择合格的供方,对供方进行评价,填写:
CAILIAO-01-3物资供方评定表。
3、按《经济合同法》签订订货合同。
4、对采购的设备进行验收,填写:
CAILIAO-01-9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5、对采购的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进行评价,填写:
(1)CAILIAO-01-1物资供方业绩评定表;
(2)CAILIAO-01-3合格物资供方名录。
四、大型设备若项目部需要采购,必须将采购计划表报送公司设备科,经公司设备科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采购程序仍按材料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第七章、分承包单位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分承包单位机械设备的管理,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定此管理办法:
一、分包商使用的机械,必须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自备机械纳入公司项目部管理范围。现场使用的机械必须标识、挂牌。
二、分包商借用的机械、工具必须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安全使用。自备的起重机械、人货电梯安装必须由市级认可的“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安装,投入使用前必须有市级颁发的“安全使用证”。
三、分包商自备的机械操作人员、特殊工种等必须持有上海市劳动局、市建委指定的培训单位发放的有时效的证件才能上岗操作。
四、项目部机管员对分承包方施工设备负责监督与管理。
第八章、机械设备的拆装规定
为确保大型施工设备进出场时设备安全及人身安全,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按照工程专业分包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拆装队伍进行评估,选择有资质的合格的拆装队伍(FENBAO-02-1工程专业分包商评定表)。
二、拆装前,拆装单位必须把施工方案、资质证书、安全协议、人员名单等上报公司设备科,项目部必须做好基础隐蔽工程验收并归档备查。
三、办理拆装方案审批手续(JISHU-01-1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四、由设备科会同技术科、安全科、总工室,会审签字后方可进行拆装。
五、安装完毕后,须经公司设备科、市检测中心检验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塔吊、人货梯的升级及扶墙的安装,拆卸必须由有资质队伍进行,并作好相应记录。
七、项目部不得自己组织队伍及未经公司审批私自拆装。
附录、主要设备完好标准
混凝土搅拌机完好标准
1、搅拌机技术性能良好,工作能力达到设计要求,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整机运转过程中各部传动系统平稳,零部件齐全无异响。
2、传动零件的润滑正常,皮带传动良好。
3、水泵、水管、水箱、计量算尺刻度等给水系统正常,计量正确,跳动杆使用正常。
4、料斗钢丝绳、绳卡符合规定要求,上料斗挂钩保险完整有效,跳动杆使用正常。
5、各部紧固件牢靠紧固。
6、齿箱、齿圈啮合正常,无其它异响,齿箱润滑油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7、上料斗、出料口操作轻巧,离合器间隙符合规定要求。
8、电线、电器箱、操作开关无漏电现象,操作方便,整机具有良好的接地性能。
砼泵完好标准
1、泵送设备的各部螺栓应紧固,管道接头应紧固密封、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2、各部位操纵机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螺栓均在正确位置。
3、液压系统正常无泄漏。
4、停车制动和锁紧制动应完好,水管结扎牢靠,料斗无杂物,各润滑点润滑正常。
5、电缆绝缘良好。
运输车辆完好标准
1、车容整洁,装备齐全,保证车辆的完好性。
2、燃油、润滑油、冷却液及各种溶液均应注满,并做到四不漏(油、水、气、电)。
3、汽车的各总成,组合件、零件和设备,连接牢固可靠,作用正常。
4、发动机运转良好,无异响,达到额定功率,保证汽车的牵引性能有最佳的动力效果,发动机起动容易,怠速运转平稳、加速均匀。
5、燃油系统工作正常,耗油量不超过额定值;润滑系统油压不超过符合原车规定,消耗正常;冷却系统能保持发动机的正常工作温度。
6、离合器分离彻底,不打滑、不震抖;变速器换档轻便自如,不跳档,不乱档,不过热,无异响;传动轴无弯曲,工作时无震摆,无松旷,后桥在工作时无异响,不过热。
7、汽车钢板弹簧,无断裂或错开现象;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8、前轮定位规定,转向轻便灵活,无旷隙;方向盘自由转动量不超过规定。
9、制动系统工作可靠,制动距离与踏板自由行程符合规定,不跑偏,不发咬。手制动作用可靠。
塔式起重机完好标准
1、塔式起重机技术性能良好,工作能力达到设计要求,能满足施工现场需要,运转过程中各传动系统平稳,零部件齐全,无其它异响。
2、塔式起重机行走、起吊、变幅、回转、升降驾驶室电动机转动正常,钢丝绳断丝磨损不超有关规定。制动器刹车片间隙适当,刹车片磨损不超过原厚度50%,减速器正常,润滑油质量和数量符合规定要求,联轴节传动正常,皮圈完好,固定螺丝紧固牢靠。
3、行走、变幅、起吊、升降驾驶室、吨米限位动作灵敏可靠,限位位置正确,吊钩保险,卷扬机绳筒保险、升降驾驶、弹闸保险灵敏可靠。
4、机械各传动部位磨损不超过规定、整机损耗磨损程度不超过技术规定,主杆复杆头焊缝无开裂。
5、主要计量仪表板面的刻度清楚、读数正确。
6、各部动作的齿轮箱、蜗轮箱、液力偶合器基本没有漏油现象,电缆、电器箱、电器线路没有漏电现象,接触器释放正常。
7、轨道路基、纵横间距符合要求,路轨阻挡器、行走限位碰击装置位置适当,固定牢靠。接地桩、接地线连接符合要求,夹轨器夹固良好,无变形弯曲现象。
8、驾驶室门窗开启自如,无破损,并能避雨防潮,玻璃窗清晰,视线良好。
9、各部传动滑轮组完整,转动灵活,无歪斜和卡阻现象。
10、塔吊附墙杆安装合理符合有关规定。
卷扬机完好标准
1、电动机工作正常。
2、减速器传动正常,无异响。
3、联轴节及螺丝皮圈不得有明显松动,磨损。
4、制动器灵敏可靠。
5、电器部分无漏电,绝缘良好。
6、防护装置(包括绳筒保险)齐全、有效。
7、钢丝绳断丝不超标准。
8、卷扬机制动灵敏,刹车片间隙在0.61-1MM之内。
9、刹车片磨损不超过原厚度50%。
强制式混凝土搅拌机完好标准
1、机械性能良好,零部件齐全,整机运转过程中各部传动系统平稳,无异响。
2、搅拌机无漏浆现象,拌筒内无结石,拌叶、拌臂不变形。
3、搅拌臂和拌顺的连接牢靠,无松动现象,拌叶和衬板的间隙均控制在2-6MM。
4、减速箱、水箱等给水系统正常,计量正确,无漏水现象。
5、水泵、水箱等给水系统正常,计量正确,无漏水现象。
6、料斗运行轨道平直,料斗限位灵敏可靠,料斗门开启自如,保险完好齐全,提斗钢丝绳断丝、锈蚀不超标,卷扬机、电动机无异响,制动性能良好。
7、卸料机构操作轻松,出料快,卸料门与拌筒的密封良好,无泄漏现象。
8、电器系统操作方便,接地良好,操作开关无漏电现象,电器箱门锁齐全。
9、整机外观清洁、整齐、润滑良好,油路畅通,支撑架无变形现象。
灰浆机完好标准
1、传动机构
(1)减速器工作正常,无异响,三角皮带盘无缺边,三角皮带无破损、脱层;
(2)联轴节传动无冲击、滑移;
(3)搅拌轴端无严重漏浆;
(4)拌叶无明显变形、卡阻、不得有碰击异响。
2、电器部分
(1)电动机工作正常,电线无老化,接地良好、不漏电;
(2)电动机风叶及防护罩齐全、有效。
3、机身部分
(1)主要部位无明显脱焊;
(2)机体不得有明显变形、开裂、腐蚀;
(3)主要零部件不得缺损、松动。
建筑施工电梯完好标准
一、传动机构
1、电动机及减速器传动正常,无异响和震动;
2、制动灵敏,刹车片间隙在0.61-1MM之内;
3、刹车片磨损不超过原厚度50%;
4、安全限速制动器必须完好,无点击声响;
5、齿轮齿条啮合正常;
6、钢丝绳不得有扭曲,断丝在规定以内。
二、结构部分
1、标准节整体无脱焊和变形断裂;
2、各部连接螺栓无松动,梯笼和立柱之间的滚压轮转动良好;
3、门电联锁良好,内外合门栅操作自如;
4、梯笼运行范围内无障碍物;
5、滑轮转动正常无异响;
6、扶壁撑、稳固撑、导轨等安装符合有关规定。
三、电器部分
1、各操纵开关和电气仪表灵敏有效;
2、电缆线完整无损,各传动线无外裸;
3、各限位完好,通讯装置灵敏可靠;
4、无漏电现象,接地装置良好,符合规定要求;
5、冲顶限位碰击装置固定合理,不松动。
第十章、附表
1、使用大型设备申报表
2、机械设备台帐
3、()年度机械设备检修计划
4、设备修理记录单
5、施工机械月巡检及整改记录
6、主要机械设备完好、利用情况季报表
使用大型设备申报表龙元()
第9篇 _物业项目设备管理交接班制度
物业项目设备管理交接班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明确了yy物业管理公司各管理项目设备管理交接班程序,保证设备管理工作的交接班顺利有序开展。
1.2适用范围
各管理项目设备管理当班人员。
2设备管理交接班内容
2.1当班人员应按统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不能私自调班、顶班。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须提前征得领班同意,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才能请假。
2.2交接班双方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准时进行交班。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包括:查看运行记录;介绍运行状况和方式,以及设备检修、变更等情况;清点仪表、工具;检查设备状况;等等。交班时,双方领班在值班日志上签字。
3下列情况下不得交接班:
3.1事故处理未完或重大设备启动或停机时;
3.2交接班准备工作未完成时;
3.3接班人数未能达到规定人数的最低限度时;
3.4领办或由主管指定替代领班的人未到时;
3.5接班人员有酒醉现象或其他神志不清情况而未找到顶班人时。
第10篇 施工项目设备管理员岗位工作标准
1、编制目的
本工作标准规定项目设备管理员工作职责、内容,应保存的资料和应熟悉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2、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政府和企业颁发的建筑机械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程、规范。
(2)负责在授权范围内对机械设备的分供方进行考察、评审和管理。
(3)负责机械设备原始记录、技术资料、报表的填写、汇总、收集和上报。
(4)负责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并将自检自查情况上报上级部门。
(5)参与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提供机械设备安装使用的技术措施。
(6)负责项目机械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使用、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状态良好,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7)负责公司授权范围内的机械设备的采购租赁,并负责办理设备采购租赁手续。
(8)负责对项目设备的使用进行核算,协助人事部门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和取证工作,确保特种工作人员持证上岗。
(9)定期检查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确保使用安全,协助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处理提出参考意见,并做好相关记录。
(10)做好机械设备的技术档案,确保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标牌明确,并准确、及时做好统计报表。
(11)负责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其他工作。
3、工作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颁发的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制订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机械技术经济指标。
(2)熟悉本工程所用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常见故障,掌握机械数量和分布,以及技术状况和安全操作规程。
(3)负责机械设备的建账、立卡,掌握机械价值和台班、维修等费用定额;进行机械设备的选型、试验、验收、调拨和分配。
(4)参与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平�调度机械设备,监督检查机械设备的合理使用、安全运行和维护保养;建立机械设备台账和安全技术档案,掌握机械设备的价值、数量和分布情况、以及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状况。
(5)制订各种原始记录、报表的统一格式和相应制度,并做好原始记录、报表的汇总和存档;负责工地机械技术经济指标的考核、统计和分析,并正确及时地填报上级的机械报表。
(6)参与机械设备改造、自制、更新、报废的技术鉴定和重要大型机械设备的技术经济论证和安全技术论证工作;参与机械设备购置资金、折旧费、大修费的管理和使用。
(7)负责编制机械设备大修理计划,督促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并参与机械设备大修前的技术鉴定和修竣后技术试验及质量验收工作。
(8)负责组织机械设备配件计划编制、订货、分配和保管工作;接受公司组织的机械设备检查,总结机械设备管理、使用、保养、维修、供应、租赁等方面的经验。
(9)负责机械技术经济指标的管理和考核,参与机械经济核算,努力降低机械设备使用成本;积极推行机械使用费、维修费的承包等。
(10)负责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11)负责各类机械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进修及考核、调配、晋级,以及操作证管理等工作;负责新机械的应用和推广及进口机械技术的引进消化。
(12)负责收集机械设备有关信息,及时向设计、制造、修理等部门反馈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建议,促进机械设备管理、维修技术和机械化施工水平的不断提高。
(13)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4、本岗位需要存档的资料
(1)机械设备购置、租赁计划
(2)《机械设备进场验收单》
(3)《机械设备台帐》
(4)《物质供应方评价表》
(5)《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册》
(6)《物资供应方重新评价表》
(7)机械设备履历表
(8)机械设备保养维修记录
(9)机械设备使用记录
(10)机械设备安装、调试记录
(11)机械设备管理交接班记录
(12)机械设备日常管理的相关记录
(13)机械设备购置租赁合同
(14)机械设备购置租赁合同台帐
5、本岗位应熟悉以下法律和法规、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2)
(9)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法规和要求
(10)上级企业规章制度、方针目标
第11篇 古运河项目材料设备管理制度
古运河项目材料设备管理制度
1、甲方通过自行招标确定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厂家(供应商)、价格后,通知乙方按此要求采购的,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时间和数量、材料质量标准等全部要求进行采购。乙方对所有甲招乙购或甲供材料设备的到货时间、质量、数量、开箱验收及保管负责,所有材料(含采购的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是,乙方并按技术要求对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和试验送检。甲供材料在到场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到场对材料的质量与数量进行检查验收,如果乙方不能到场检查验收应在接到通知后四小时内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可认为乙方已对材料的质量与数量进行了验收;
2、对于甲供材料设备,乙方应按图示用量加上双方约定的损耗量(此损耗不能超过定额规定)申报甲供材料,超领部分按超领时的无锡市场材料指导价格,在当期工程款中扣除超领部分材料价
3、乙方应每月5日向甲方提交下月材料使用情况表及采购计划表。若甲方认为材料设备的采购不能满足施工的要求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材料设备的采购。
4、乙方应按合同约定采购材料设备。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合同规范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监理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乙方采购材料设备(包括甲招乙购材料设备)应在招标前向甲方提供样板,甲方对样板进行定板封样后,乙方按样板进行招标采购。
5、工程开工之前,乙方根据施工图及时计算出材料预算量、总体及分批使用计划量,作为材料供应的依据。督促供应商根据材料供应计划和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做好材料供应准备工作。在建设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或其它工程变动情况导致材料需求计划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调整材料供应计划,协调和处理好供应商的关系。
6、甲方指定品牌的材料,乙方必须按照指定的品牌,进行材料设备的采购。
7、乙方采购的材料,材料进场前必须经监理和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经材料抽样检测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
8、监理甲方现场一旦发现乙方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乙方必须立即停止该材料的使用,并按照合同、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责任。
9、实施工程的一切材料、设备(甲招乙购、甲指乙购、甲供、乙供的材料设备)及工艺,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甲方要求,并应当在用于工程之前经过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乙方要建立检验、试验制度。乙方随时按甲方、监理的要求,在材料、设备的制造、加工、制配地点(无论这些地点是否属于乙方管辖),或施工场地进行检验或试验,并在材料、设备及工艺用于工程之前提供样品、样件,按照甲方、监理的选择和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甲乙双方争议中涉及的材料、设备质量问题,除乙方能够提交合格的检验记录之外的,应视为不合格。
10、甲方、监理有权在施工场地、库房以及为工程生产、加工、制配材料、设备的地点(无论这些地点是否属于乙方管辖)检查和检验按合同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为甲方、监理的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便利,包括提供人员和设备、材料等。甲方、监理的检查结果证明该材料、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乙方必须立即更换被拒绝的材料、设备。乙方拒不更换,则甲方、监理有权雇用他人实施,其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从将要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1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监理有权随时对工程材料、设备的使用进行抽查,包括成品、半成品、器具、设备、辅件、小五金等。抽查范围、比例、数量、批次及检查深度可比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技术标准和相关规定有所提高。
12、甲方对乙方材料、设备的抽查、检验结果或第三方检验结果与合同规范不符的,甲方、监理有权扩大对该批材料的抽查范围、增加数量抽检。乙方必须在甲方或监理书面通知的限期内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设备无条件拆除、更换,并运出施工场地;由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费用增加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3、无论工程材料是由乙方自行采购材料或是由甲招乙购材料或是甲供材料,均不解除乙方所负的工程全面质量的责任。乙方应该对各种材料按技术要求进行检查验收,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用于工程。无论何种原因,出现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的情况,均由乙方承担应有的责任。
14、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砼、砂浆、焊接试件等(以下简称原材料)应具备材料合格证和试验证明。乙方应在材料进场使用前应填报材料报验单附上有关证明及材料进场复检报告,经监理、甲方进行质量检验认证后方准使用。
15、采用新材料、制品应附有技术监督文件、生产厂家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经审核验收的材料、成品和半成品须达到如下要求:
(1)质量保证资料齐全、有效,有关技术指标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现场实物标志与材料相符。
16、主要设备进场应附有技术说明书,进口设备还应有海关商检证明及中文技术说明书。乙方应在设备进场时及时填报设备进场报验单,监理、甲方对检验不符合要求的按规定作退货处理。
17、主要装饰材料、构配件在按进度计划订货前应由乙方按设计要求提交样品和有关厂家资质证明及报价资料,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订货,主要装饰材料样板(包括内、外墙材料、装修、园建、饰面材料等)原则上由设计单位提供,按照选板→初定→样板施工→综合选定→封板→施工的流程进行。
18、原材料、砼、砂浆等的现场检验应实行见证取样、试验送检制度:
(1)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材料试验,监理、甲方派人监督取样、送检、提取试验报告,试验报告上需有监理或甲方见证人签证方为有效。
(2)试验必须到工地所在区、市建筑工程质监站试验室或甲方指定有资质的试验室进行,否则报告视为无效。
19、原材料经检验不合格者,不得在工程上使用,由甲方项目工程部通知限期退出现场。
第12篇 建筑装饰项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有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2、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出记录。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出记录。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认真配合项目经理部组织的由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及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察。
4、特种设备的使用、维修和保养必须认真记录,记录作为月末考核的依据。
第13篇 工程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制度3
工程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制度(三)
1、项目经理部要加强机械设备综合管理,设置懂机械设备管理工作的专职(或兼职)机务管理员,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的效能。
2、项目开工前必须制定机械设备使用的布置方案,根据施工进度要求合理选配及时进场,满足施工需要。
3、施工项目机械设备必须实行统一管理(包括自有、租赁、分包单位自带的机械设备),由机务员按规定要求对进场的机械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向有关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要齐全,记录要认真,而后方可使用。
4、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按规定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在用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5、项目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必须坚持“三定”工作。
6、要合理使用机械设备,安装要符合规定,特种机械设备要制定专项的安全技术要求,机械设备使用环境要符合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7、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如若发生机械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同时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的扩大,在事故处理上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加以整改,杜绝事故重复发生。
8、坚持机械设备使用“十字”作业法,加强维修保养工作,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作业。
9、项目经理部要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公司组织的关于安全使用机械设备的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得操作者懂技、会操做、能维修。
10、项目对机械设备使用要进行经济合算,作到资料完整齐全。
第14篇 工程项目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3
工程项目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三)
为加强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技术部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具体工作由项目技术部会同投资发展部完成。
二、对于大宗材料、大型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
三、对不适宜招标项目的少量材料设备,要进行详细地考察了解,选择合适的产品。
四、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应根据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作出采购计划,周密布署,确保工期。
确定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定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保证及时供货。
五、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六、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帐。
七、项目技术部及其驻工地代表严格对进场工程材料设备进行监督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第15篇 项目部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制订本制度。
一、施工机械设备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各级机管人员应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施工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应负责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
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熟悉各自操作的机械设备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关的操作证后,方可上机操作。学员或实习人员必须在有操作证的指导师傅在场指挥下,方能操作机械设备,指导师傅应对其实习人员的操作负责。
3、机管和操作人员必须相对稳定。操作人员必须做好机械设备的例行保养工作,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
4、在非施工时间内,未经项目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机械设备。
5、新购或改装机械设备,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后,方可投入使用。
6、经过大修理的机械设备,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租赁机械设备应从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择出租商,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或签订安全协议书,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8、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及其相应资格的人员进行的安装、拆除。不得将施工起重机械的拆装过程分解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进行拆装。
9、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安装、拆除单位相关技术人员依据工程特点和要求,制订相应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并交底后,方可实施。安装后必须经项目部组织机管员、安全员、电气负责人共同验收,并经建委及安监局认可的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10、塔吊、施工升降机的加节,必须由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并经项目部和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停工6个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塔式起重机、龙门架(井字架)、整体提升脚手架等,在使用前必须组织由本企业的安全、施工等技术管理人员参加的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能自行检验的,可以委托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检验。
12、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项目部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13、机械设备严禁超负荷及带病使用,在运行中严禁保养和修理。
14、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
15、各种机械设备应有安全操作规程,设备上要有安全装置及相应的防护设置,使用时必须遵守项目部、公司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范、规程及制度,否则不准使用。
14、建立机械设备及操作人员管理台账,对施工中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16、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专人对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进行管理,确保使用通过相关法定检测机构定期检测,且检测合格的特种设备。
二、安全防护设施管理
1、施工现场上所有的临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前,必须按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技术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以后,由技术员、施工管理人员和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设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
2、井架搭设前,由施工管理人员、技术员按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作井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人审阅签字后,方可搭设。井架搭设完毕后,经项目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共同参加验收,做好验收记录,挂上验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3、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4、各类脚手架必须按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进行搭设。
(1)脚手架的基础夯实填平验收制度
a、脚手架承压部位的回填土必须夯实,宽度为2m以上,并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b、整体脚手架基础必须浇砼,立杆埋深300mm或在立杆下置垫块,并绑扫地杆;
c、对于高层脚手架的基础回填夯实,做好排水设施,立杆下置垫50×200mm统长木板或统长槽钢;
d、脚手架基础完必须由项目负责组织验收,合格方可施工。
(2)搭设过程中的分段验收
a、脚手架由架子工严格按规程要求搭设;
b、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方案中要严密的施工方法和工序搭接要求;
c、整体落式脚手架,每搭设一定高度,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按规程要求或方案中要求,进行认真严格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
d、对于特殊脚手架(挑架、爬架)等,每挑一次或爬升一次架子,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认真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
(3)装饰阶段重新验收制度
a、在装饰前,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b、对于装饰时的架子着重检查部位有:整体外观是否稳定、变形、各种杆件搭接是否牢固,与墙连结点是否有效、牢固,各类的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等;
c、装饰阶段脚手架必须经项目部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
d、装饰阶段在外墙施工时,必须做到每周一次检查、验收记录。
(4)重点部位(电梯井、采光井)的脚手架验收制度
a、重点部位的脚手架必须按规程要求或方案中要求搭设;
b、搭设后,必须由项目部组织人员验收合格,方能挂牌使用。
(5)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交接管理制度
a、对于同一脚手架由多个施工单位共同使用时,总承包方必须明确脚手架的管理单位;
b、结构结束移交装饰单位时,总承包方应组织相关人员履行交接验收手续,同时再次明确监护单位和监护人;
c、对监护单位和监护人必须挂牌公告。
(6)脚手架拆除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方法
a、脚手架的任何部件严禁随意拆除;
b、因施工明确需拆除的,必须由作业班组长向工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申请书;
c、经项目部确认批准,并采取加固补救措施后,方可实施;
d、脚手架拆除禁止无证人员登高作业,作业区域应设立警戒区和其他预防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三、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使用管理
1、项目部应当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2、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安全色应规划统一,且符合《安全标志》gb2894-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179-1996、《安全色》gb2893-2001的要求。
四、安全**的配备管理
1、项目部应根据本项目施工特点,配备相应的安全检测设备和工具。
2、安全**必须是具有相关证照的合格产品。国家实行许可证的产品必须有许可证;国家实行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有认证证书;其他产品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并与产品相对应。
3、安全**应每年检定、校正一次,应有书面记录。
五、施工现场内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标志等,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拆除。因施工需要必须移动或拆除时,必须要经管理部门同意后并办理有关手续,方可实施。
第16篇 s物业项目设备维修制度
物业项目设备维修制度
1.预防性维护保养
1.1所有设备必须根据维修保养手册及相关规程,进行定期检修及保养,并制订相应年度、季度、月度保养计划及保养项目。
1.2相关工程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保养计划及保养检修项目,以便尽可能延长系统设备正常使用之寿命,并减少紧急维修之机会。
1.3保养检修记录及更换零配件记录必须完整、真实,并须由工程部建立设备维修档案,以便分析故障原因,确定责任。
1.4各系统之维护保养计划及保养检修项目之制订由主管负责,并提交工程部经理审阅;保养检修及更换零配件之记录由领班负责,并提交主管审阅。
1.5进行正常系统维修保养及检修时,如对客户使用产生影响,必须提前三天通知管理处客户服务部,由客户服务部发出通告,确定检修起止日期及时间(须尽可能减少对客户之影响范围),以便使受影响之客户做好充分准备。
2.紧急维修
2.1必须进行紧急维修时,须立即通知经理,安排有关人员立即赴现场检查情况,并按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2.2如因紧急维修,必须对客户使用产生影响时,须立即通知管理处客户服务部,并由客户服务部向受影响之客户发出紧急通告,同时,需考虑尽量减少影响范围。
2.3如发生故障之设备在保修期内,应做出适当之应急处理,以尽量减少对客户之影响,并立即通知有关供应商之保修负责人。
2.4紧急维修结束后,须由领班填写维修记录及更换零配件记录,并以书面形式将事故障原因、处理方法、更换零配件之名称、规格及数量、品牌等、处理结果、事故发生时间、恢复正常时间等向主管报告,并提交经理审阅。此报告由工程助理存入设备维修档案,备查。
3.设备的更新及系统改造
3.1出于技术更新、提高效率、安全运行、减少污染及降低能耗等方面考虑,工程部有责任提高对现有设备做出更新或改造之建议。
3.2 设备更新及改造建议,必须向物业总经理提交可行性及经济性分析报告,并须考虑总体系统运行之安全性及可靠性。
3.3 由于此类工作通常没有迫切性,故须尽量安排在最有利及对客户影响最小之时间进行。
设备正常维修程序图(略)
设备紧急抢修程序图(略)
第17篇 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根据项目部管理的特点和特征,项目经理受企业法人代表的委托,对项目施工全过程、全方位负责,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管理力度,发挥机械现有的潜力,满足生产需要,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要主动接受上级设备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配合公司动力站的设备管理工作。
二、项目经理部应提前向生产安全部、动力站提出申请包括机械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时间、地点等要求。
三、项目经理部和动力站签订机械租赁合同,双方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违约,要追究责任人和承担经济损失。
四、对进场的施工机具必须进行安装验收,并做到基础资料齐全准确。杜绝事后补资料的现象,尽量避免和减少资料记录的失实程度。
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合理使用机械,不得违章指挥,强令他人冒险违章作业,严禁无证操作,不得擅自拆、改、转、租机械,并防止损坏、被盗。
六、建立机械检查制度,做好检查记录,发生机械故障,组织抢修,缩短停修时间,对不需要的则要及时退场。
七、建立项目上的机械租赁经济合同、机械使用台帐,搞好经济核算工作,履行合同,月结月清,为项目部月成本核算提供原始基础资料。
第18篇 装饰项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有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2、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出记录。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出记录。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认真配合项目经理部组织的由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及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察。
4、特种设备的使用、维修和保养必须认真记录,记录作为月末考核的依据。
第19篇 项目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项目部施工生产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项目部的施工目标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硬件设施设备保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单位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的制度,应根据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来明确具体内容,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项目部的主任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部设置质量安全科和物资装备科两管理部门全面负责项目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____同志,各科室、中队(包含协作队伍自有设备,参照此本管理制度管理自有设备)、各类人员的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如下(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制定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级人员的责任制,但必须包括有关项目部主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责任制。):
(一)岗位责任制
1、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部主任的岗位职责:
项目部的主任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明确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措施,设立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资金的投入,制定、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负责项目部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
(2)物资装备科和质量安全科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在项目部主任领导下,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
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3)特种设备相关使用部门及负责人员岗位职责:
在项目部主任领导下,配合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对本部门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落实项目部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及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明确本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保、检验的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员,并协助安全部门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管理。
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以及安全附件、仪器仪表的检测、校验工作;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配合检验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确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的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报告领导。
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按照项目部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反应等工作。
(5)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部或协作队伍使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出厂时所附带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项目部承建工区内使用的压力容器(空压机)、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一)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由物资装备科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项目部(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二)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项目部质量安装科牵头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着位置。
(三)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五)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项目部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
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3.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5.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着位置,并送交质量安全科备案。
6.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7.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质量安全科。
8.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质量安全科牵头向工程所在辖区设区的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办理注销手续。
9.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各单位应制定了详尽的、可靠的、操作性强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应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控制及疏导人员,防止引发事故。
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单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
10.项目部质量安全科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
11.项目部结合年终评比工作,对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过程中成绩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使用管理不善、设备隐患较多,给项目部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罚,触犯法律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项目部内部逐级审批,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三、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有效手段,各设备使用部门应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本制度。
(一)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
(二)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编制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
(三)在维护保养工作中,摸索设备使用及磨损规律,确定维护保养周期。依据维护保养周期,储备维护保养工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保障及时有效地实施维修保养计划。
(四)在不影响维修保养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增强设备维修人员节支降耗意识,减少或降低维修保养的物料消耗。
(五)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使维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为员工专业技术培训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数。设备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护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
设备维修质量高低,取决于维修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各使用单位应加大维修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的力度,使其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才能满足项目部硬件设施设备不断更新的技术要求。
(六)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设备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同时,对设备故障点相关部位进行附带检查,防止遗漏其它事故隐患。确认排除故障后,交由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待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撤离设备维修现场。
如果达到了应急预案的预警要求,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情况得到有效处理,防止故障扩大。
上述安全管理制度请各设备使用单位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并依据有关要求贯彻落实。
第20篇 项目部机械设备工器具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在购置、使用及检验等各阶段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中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正确与安全使用,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同时充分发挥其效能,提高施工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施工实际,制定本办法。
1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购置
1.1 购置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必须购买有制造和试验资质的厂家生产的产品。
1.2 所购置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使用证明书(标明制造厂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生产日期和产品性能、安全注意事项等)。
1.3 自制或改装的机具,必须按sd165《电力建设施工机具设计基本要求〈输电线路施工机具篇〉》的规定进行试验,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1.4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质保资料(包括有关检测记录),使用或管理单位应妥善保管。
2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使用与管理
2.1 各使用(管理)单位应按照本《办法》,制定相应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检查维护和试验等管理细则以及有关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并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备案。仓库及有关管理部门,应建立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进出库制度和相应的台帐。
2.2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掌握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特种作业所涉及的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不懂操作规程、不熟悉性能的人员操作。
2.3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单位,应派专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包括外观检查、电气部分绝缘检查、传动部分和机械设备性能检查等)、维护保养(指清洗、除锈、涂润滑油、刷漆等)以及专人保管。
2.4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必须按产品出厂使用说明书或产品铭牌上规定的额定荷载使用;铭牌脱落的机械设备及起重工器具不得使用,应由有关部门重新做好永久性标识后方可使用;使用前必须进行认真的外观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破损、有缺陷或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不得以小代大使用。
2.5 机具外露的传动装置(轴、齿轮及皮带等)、转动部分及牙口,必须装设保护装置,转动部位应保持润滑。
2.6 机具各种仪表(包括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温度计等监测仪表)以及制动器(刹车)、限位、安全阀、闭锁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2.7 固定式施工(生产)机械设备应安装在牢固的基础上,并设立安全操作规程标牌。移动式施工(生产)机械设备使用时应处于水平状态,放置平稳。
2.8 电动机具外壳接地必须良好,绝缘必须可靠。所有电动机具的电源线,应使用橡皮电缆或动力电缆,电动机具使用时其电源侧(指电源箱内)必须装设漏电断路器(触电保安器)装置。
2.9 电动、风动机具在运行中严禁进行检修或调整。检修、调整或中断使用时应将能源断开。不得将机具、附件放在机器和设备上;不得站在移动式梯子或其它不稳固的地方使用电动、风动机具。
2.10 电动机械设备工作前应先空转1—2分钟,待运转正常后方可正式工作。
2.11 机械设备运转时,严禁以手触摸其转动和传动部分或直接调整皮带或进行润滑等工作。
2.12 机械设备除规定座位、走道外,不得在其它部位坐、立或行走;机械设备运转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3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检验
3.1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检验应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的有关条款,同时参照公司《常用机具报废标准》和《常用机具定期试验规定》执行。
3.2 起重工器具的检查周期为一个月,其试验周期为一年。
3.3 起重工器具的机械设备性能试验采取抽查方式进行,抽查的比例为该规格起重工具数量的30%,,在30%数量里试验有不合格的,应全数试验。对小于10件的应全数试验。
3.4 试验应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试验方式为过载静负荷试验。
3.5 试验前应对被试品外观检查,对已到报废标准的不再进行试验,直接作报废处理。
3.6 所有试验合格的工器具均应出具试验报告。试验报告的格式参照附件四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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