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课制度,作为企业内部培训和知识分享的重要组成部分,涵盖了多种类型,主要包括:
1. 新员工培训课:针对新入职员工,帮助他们快速适应公司文化和业务流程。
2. 技能提升课:针对现有员工,提升其专业技能和工作效率。
3. 管理者研讨会:为管理层提供策略分析、领导力提升等专题讲座。
4. 行业动态分享:定期分享行业最新趋势和市场信息,保持团队敏锐度。
听课制度的内容设计应注重实用性和针对性,确保参与者能够从中受益:
1. 课程设置:根据员工需求和企业发展目标,定制相关课程,如产品知识、客户服务技巧等。
2. 讲师选择:邀请内部专家或外部专业讲师,确保传授的知识权威且实用。
3. 反馈机制:设立课后评估表,收集员工反馈,以便优化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
4. 跟踪应用:鼓励员工将所学应用于实际工作,并通过案例分享促进知识传播。
建立有效的听课制度,需要遵循以下规范:
1. 时间安排:合理安排课程时间,避免影响正常工作。
2. 出勤管理:制定严格的考勤制度,确保员工参与度。
3. 学习资料:提供清晰、完整的教材或讲义,方便员工复习。
4. 激励措施:设立奖励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和主动学习。
听课制度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人才培养:通过系统学习,提升员工技能,增强企业竞争力。
2. 文化传承:传播公司价值观,强化团队精神,提高员工归属感。
3. 创新推动:新知识的引入可以激发创新思维,推动业务发展。
4. 绩效提升: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表现,直接助力企业绩效提升。
完善的听课制度是企业持续发展和员工个人成长的关键,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以适应变化的市场需求和员工需求。
第1篇 听课制度范例
听课制度
1.教研组长、年级长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实习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任课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学校负责教学工作的领导每周听课不少于4节;兼课的不少于3节。
2.听课态度要认真,当堂写好听课记录。要记全教学过程,做好分析与课堂评价。
3.听课后及时与授课人交换意见。切磋技艺,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4.集体听课后,要组织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达到在借鉴中创新。
5.不得抄袭他人听课笔记或假造听课笔记。
6.教导处每月检查一次听课笔记,并做好记录。
7.要善于发现和培养典型。对优秀课要积极树立,帮助总结经验,在学校宣传推广。
8.重点听课与全面听课相结合,注重听青年教师的课。
9.对授课效果差、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教师实行跟踪听课,帮助改进,限期提高,不思改进或改进效果差的调离本岗。
第2篇 临澧一中听课评课制度
澧临一中听课评课制度
1.实行听课评课制度。既能直接了解教师课堂教学情况,促进教师互相学习,总结推广教学经验,活跃学校教研氛围,也能及时发现教学中的存在问题,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从而达到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教学水平和课堂教学效益。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和教师必须积极开展听课评课活动。
2.听课评课工作由教研组组织、实施和管理,分管教学校长、教务科指导听课评课工作。
3.各类人员每学期听课节数要求:教龄不满三年的教师,每学期不得少于25节;教龄超过三年的教师每学期不得少于15节;学科主任、中层骨干每学期不得少于20节;校级领导每学期不得少于30节。
4.集体听课和个人听课相结合。集体听课由学科组组织,开学初由学科组将教研计划报教务科备案;个人听课由各人自行安排、联系;学校领导听课可不事先通知,随时到教室听课。
5.听课前要了解教材内容和要求,听课过程要做好听课记录,听课后要进行评课。评课由年级组长或教研组组织,没有组织评课的,听课教师要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
6.教务处和教研组要认真组织好公开课、实验课、示范课、观摩课,开展优质课评比和教学基本功竞赛。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要积极开课参赛,要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和原则,使用现代教学媒体,创造性地开展教学活动,展示自己的教学风格,提高教学质量。每人每学期至少上1节公开课或示范课等,并附教案交教务处作考核依据。
7.教学检查时教师同时上交听课评课笔记,做好教师听课讲课的登记、统计工作,随同教学检查一同公布。
8.教师听课评课情况列入教师考核内容,作为职称晋升、评选先进的条件。
第3篇 职业技术学院听课制度
职业技术学院听课制度
一、建立多层次的听课制度,对全面了解教学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稳定教学秩序,开展教学研究,切磋教学技艺,提高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都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听课制度,根据高职教学管理要点的有关规定,结合《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若干措施》(温职院教〔2006〕17号)的有关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二、学院实行随机听课制度,院领导及教务处、人事处正副处长、系部正副主任、教研室主任等都应深入课堂(包括实验、实训、实习课)听课,各系部及教研室应经常组织教师间相互听课。
三、院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节,教务处、人事处正副处长以及系部正副主任、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教师除参加教学观摩课或研究课外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节,听课后进行评课和意见反馈。超额听课计教学工作量。
四、“传帮带”新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指导教师指导课每学期不少于5次。
五、各系部及教研室应积极组织观摩课、研究课以及说课、评课等教研活动。教师应积极承担观摩课或研究课教学任务,并且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教学观摩课、研究课、说课评课等教研活动,不断探索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
六、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标准见《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试行)》(温职院教〔2007〕15号)。
七、本制度从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起执行。原温职院〔2001〕33号文件中关于听课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4篇 部室主任听课制度
部、室主任负有领导全体教师进行教学改革,搞好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责任。因此,必须坚持听课制度,以便全面掌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共性、个性问题,确保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一、基础科学部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师必须坚持每学期听课制度,完成学校规定的听课次数。要求部领导班子成员和教研室主任听课次数分别不得少于10次、5次,部负责人对本部外聘教师至少听课1次,教师之间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4次。在学校教龄不满3年的教师,要向有经验的教师多学习,听课次数不少于6次。
二、听课同时应检查任课教师授课计划执行情况,编写教案情况,作业批改情况及对学生辅导情况。
三、听课时应作好记录,听课后应及时将对本次课的评价,优点和不足与任
课教师交换意见,以利于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不断提高教师的授课质量。
四、听课时除了解教师教学业务外,必须总结任课教师在教书育人方面的经验。
五、部、室主任听课可事先通知或事先不通知任课教师。
基础科学部
` 2010.10.1
第5篇 某技术学院听课制度实施办法
技术学院听课制度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过程及教学环节管理,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促进广大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互相学习、交流方法,探索新的教学模式,及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管理干部听课
1.听课人员:
(1)学院党政领导;
(2)各系(部)正副主任;
(3)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纪检监察室、成教部、实训部负责人。
2.听课次数:
(1)学院党政领导每学期听课的次数不少于4次;
(2)各系(部)正副主任、教务处正副处长、教务科长每学期听课的次数不少于8次;其他各处(室)负责人不少于4次。
3.组织管理
学校管理干部听课由教务处编排,并收集《听课测评表》进行汇总统计,及时将听课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任课教师和有关部门。
二、教学督导室听课
1.听课人员:
学院教学督导室全体成员。
2.听课次数:
学院教学督导室正副主任每学期听课的次数不少于6次,其他成员不少于8次。
3.组织管理
教学督导室听课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由教学督导室收集《听课测评表》进行汇总统计,及时将听课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任课教师和有关部门。
三、专任教师听课
1.听课人员:
学院全体专任教师。
2.听课次数:
各系(部)主任助理、各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的次数不少于8次,见习期教师不少于6次,其他教师不少于4次。
3.组织管理
专任教师听课由各系(部)自行编排,由各系(部)收集《听课测评表》进行汇总统计,及时将听课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任课教师。专任教师听课情况及实际完成次数将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并作为创先争优的评比条件之一。
四、其他
1.本规定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3.本规定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
第6篇 职业学院听课评课制度
为了加强学院教师同行互帮互学,促进课堂教学进步与改革发展,提高我院人才培养教学质量,为了加强教学督导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前,在学院公共邮箱公布上月学院教学督导课堂听课检查情况。(十一)科研督导处每学期期中、期末在学院公共邮箱公布两次学院教学督导检查情况(含课堂听课检查)。第三章 附 则
一、听课表管理制度
(一) 教学督导领导小组成员按要求开展专项听课检查活动,听课结束第二天,由科研督导处工作人员负责收集听课评价表集中督导办公室(无办公室情况下集中科研督导处)。
(二) 专职督导员、兼职督导员听课评价表每月底的周五集中交到督导办公室保管备用(无办公室情况下集中科研督导处)。
(三) 专任教师、兼职教师等课堂听课评价表于每学期期末学生考试前,交到各自系(部)集中管理存档。
(四) 各系(部)每学期末各自做好对教师同行听课的课堂听课情况归纳整理统计,并交一份电子文本到科研督导处存档。
二、 登记管理制度
(五) 专项检查听课采取现场签名登记办法。
(六) 专职督导员、兼职督导员常规检查采取月度听课卡登记办法。
(七) 专任教师、校内兼职教师实行报送登记制度,每位教师在开学第一周到督导室领取本学期听课登记卡,听课后两天内报告督导室,实行确认登记。
三、 听课工作量计酬管理制度
(八) 专职督导听课按专职督导听课计酬办法单列计算工作量。
(九) 兼职督导员听课(含完成有关督导任务在内)每周计两节教学工作量。第四章 其他
一、外聘督导员听课不在本制度范围内考虑。
二、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三、 本办法由科研督导处负责解释。
第7篇 职业技术学院听课制度实施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听课制度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过程及教学环节管理,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促进广大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互相学习、交流方法,探索新的教学模式,及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管理干部听课
1.听课人员:
(1)学院党政领导;
(2)各系(部)正副主任;
(3)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纪检监察室、成教部、实训部负责人。
2.听课次数:
(1)学院党政领导每学期听课的次数不少于4次;
(2)各系(部)正副主任、教务处正副处长、教务科长每学期听课的次数不少于8次;其他各处(室)负责人不少于4次。
3.组织管理
学校管理干部听课由教务处编排,并收集《听课测评表》进行汇总统计,及时将听课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任课教师和有关部门。
二、教学督导室听课
1.听课人员:
学院教学督导室全体成员。
2.听课次数:
学院教学督导室正副主任每学期听课的次数不少于6次,其他成员不少于8次。
3.组织管理
教学督导室听课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由教学督导室收集《听课测评表》进行汇总统计,及时将听课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任课教师和有关部门。
三、专任教师听课
1.听课人员:
学院全体专任教师。
2.听课次数:
各系(部)主任助理、各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的次数不少于8次,见习期教师不少于6次,其他教师不少于4次。
3.组织管理
专任教师听课由各系(部)自行编排,由各系(部)收集《听课测评表》进行汇总统计,及时将听课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任课教师。专任教师听课情况及实际完成次数将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并作为创先争优的评比条件之一。
四、其他
1.本规定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3.本规定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
第8篇 家长听课制度范本
建立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在农村还不大现实。家长没有积极性,也缺乏参与管理的能力。每个学习日或每周让部分家长随堂听课,很多家长兴趣浓厚,只听不评,并不会增加其压力,可行。而建立家长听课制度,则可以给家长提供了解现代教育的机会,有效地培养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能力,同时可以促进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融合与互补,好处多多。
一、很多家长有每个月听一次课的需要和要求。他们渴望了解自己的孩子在学校的真实情况,他们渴望了解新的教学内容和先进的教育方法。他们想更好地配合学校和老师把孩子教育好,常常因为掌握的信息不准或不足,无从下手。家长偶尔随堂听课,也是家长走进孩子生活的必要途径。
二、家长偶尔随堂听课可以增进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对老师的理解,增进双方的相互理解。家长进一步体会到老师的辛勤,增进对学校和老师的感情。
三、家长走进孩子课堂,也是成人美好人生的重温,有利于人生之完善。
四、经常有1——2名家长随堂听课,可以增强学生遵守纪律的自觉性,激发学生大胆表现的欲望,激发学生自尊、自爱、努力学习的潜力。从此而论,听课的家长简直就是不拿工资而又尽心的助教。
五、家长随堂听课,可以促使老师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对于提高课堂教学的规范性有极大的正面作用。
六、听课的家长可以为孩子们做出遵守纪律的表率、尊重老师的表率。
七、听课的家长课间与学生的交流,可以给学生带来丰富的社会知识。
八、建立家长听课制度,可以促进尊师重教之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九、建立家长听课制度,学校有了更多倾听家长意见和建议的机会,有利于学校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学校教育和社会大教育的接轨。
具体执行办法:最多每个班一个学习日有两名家长听课;家长要
遵守课堂纪律;没有特殊情况要坚持听完该学习日每一节课;听课家长可以不回答课堂提问、不交作业;听课家长可以使用教师厕所。家长听课需提前一周申请,接到流动听课证,持证在门卫处登记;由自己的孩子介绍给老师后,方能进入教室听课;听课家长在学校期间要始终佩戴听课证,听课结束,要及时交还班主任老师。班主任要及时向科任老师通报听课家长的简单信息。听课证也是一个简单的合同,上面写清听课者和校方各自的权利、义务。
此项制度主要适宜在小学推行;而初中、高中请家长听课则有共同教育难管的孩子的意味,只要家长和老师有足够的决心、耐心和诚心,绝大多树不良少年都会转变。
此制度的执行阻碍:可能会增加老师的压力;听课的家长可能扎堆,不好安排。
第9篇 十三中推门听课制度
南淮十三中推门听课制度
为了推进学校课堂教学改革,真实地了解教师课堂教学状况,促进教师之间的相互交流与借鉴,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决定从本学期开始在全校范围内实行推门听课制度,并以此作为检查、反馈教师教学效果和教学态度教学水平的有效手段。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的组织管理
推门听课实行由校长室领导,教科处负责组织管理。由校长室、教导处、教科处、学校学术指导委员会、各年级组长、各教研组长共同组成听课委员会,分文科组和理科组开展听课活动。
文科组组长 z副组长
组员
理科组组长 z 副组长
组员
二、听课的形式
以年级组为单位确定老师,每周随机听2--3节。听课采取提前不通知授课人、不通知授课班的方式,由教科处和年级组共同随机抽签决定,课前十分钟组织相关听课人员入班。争取每学年将所有在职任课的教师的课抽听一遍。
三、听课人员的组成
听课组成员由校级领导、教务处、教科处各安排一名人员、相关年级的年级组长、相关学科教研组长、同学科其他教师(无课)参与听课。
四、听课评价
推门听课小组的成员对每次听课做到听后即评,进行综合评议,评课的内容包括教师平常教学情况、本节课课型的结构、课程设计、组织教学、习题配置、课堂密度乃至板书、教态等都逐一进行分析研究,及时向授课人反馈授课评价情况,对教学能力强、教学态度好的教师及时表扬,对推门听课过程中出现的教学组织和教学设计等问题进行纠正和提出改进的建议,帮助老师探求最佳教学方案,以期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对教学态度不端正等给予批评。
听课组可以对授课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价,设立优、良、一般、差四个等次,推门课的等次记入教师教学业务档案,其结果作为教师期终教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听课的要求
(一)所有课堂一律对外开放,所有执教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听课,也不得采取变通的办法,有意调换教学内容,改变教学方式。
(二)听课组成员要及时到位,认真负责,听课时作好记录,听完课以后及时对老师课堂教学等情况进行评价。
(三)教科处认真组织好每次听课活动,听课结束后及时安排评课,收交听课教师的教学设计和听课记录,教科处做好推门听课的资料的整理分档工作。全部听完以后对听课情况进行总结。
本制度于2023年4月1日起实行。
南淮十三中 校长室
南淮十三中 教科处
第10篇 听课制度范本
一、听课前,要认真说课,要了解教学进度,熟悉教材内容,做到心中有数。
二、必须在上课铃响前进入教室,做好准备,听课时,不得互相谈论,不得在教室里走动,不得中途走出教室。
三、听课时,要认真做好记录,写出本节课的主要优点和商榷意见。
四、积极参加座谈,实事求是、抓住主要的地方进行评议,踊跃发言、各抒已见,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
五、同科同年级的老师要经常地互相听课、评课、讨论研究,共同提高。
六、每学期每位教师上公开课节数不少于1节,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节数不少于15节,校长和教导主任听课不少于30节。
七、教师听课情况记入个人业务档案,与教师岗位责任制兑现计分。
第11篇 职业教育中心校听课制度范文
学校的听课制度是为了更好地监控老师们的教学质量,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职业教育中心校的听课制度,仅供大家参考。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课堂教学是教学的主要环节。听课活动则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教学信息、维护教学纪律、对教学过程进行检查的有效手段之一。同时,也是教师相互交流,互相促进,取长补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为了保证听课活动的经常化和制度化,把教学检查和教学交流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听课对象
学学校党政领导,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各教学系(部)党政领导,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职教研究所有关负责人,教研组(组)主任、任课教师以及其他有关部、处、室领导。
二、听课次数
学学校党政领导每人每学期不少于2学时(分管教学学校领导不少于6学时),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每人每周不少于2学时,各教学系(部)及教务处、职教研究所负责人每人每学期不少于8学时,其他有关部、处、室领导每人每学期不少于2学时,教研组(组)主任每人每学期不少于8学时,任课教师每人每学期不少于6 学时。
三、听课要求
1、听课的对象是学学校全体教师(包括兼职、外聘教师),重点是中青年教师。
2、听课形式以听课人随机检查,单独听课为主,也可有针对性地跟踪听课。任何教师不得拒绝其他教师或领导听课。教学系(部)领导、教研组(组)主任及任课教师主要听本单位教师的课程。教学系(部)应制定听课计划,有目的、有计划地检查本单位教师的授课情况。也可采取集体听课、集体评议的方式。
3、老教师必须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带动青年教师精选授课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授课质量,对直接负责指导的青年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6学时。
4、听课人每次听课时间一般不应少于一学时,每次听课按要求认真、详细、实事求是地填写《江都职业教育中心校听课记录表》,并注意保存。每学期期末(最后四周内),听课人员将《听课记录表》交至所属部门(学校级领导由教务处负责收集)。同时,各部门对《听课记录表》中所记载的主要情况和问题进行整理、汇总,并将统计结果交教务处。
5、听课人听课后,要将对被听课教师教学情况的基本评价及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被听课教师,必要时应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6、学校党政领导及有关处室领导在听课时主要对教师的教学态度、备课情况、基本教学环节的掌握、教学方法的运用和课堂气氛的控制等做出评价和分析;教学系(部)负责人、教研组(组)主任及任课教师在听课时除上述内容外,还应着重对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大纲的贯彻等做出评价和分析。
四、听课结果的反馈
1、教师相互听课或教学系(部)领导听课的结果由各教学系(部)通过教学研究活动或教学诊断活动等方式对被听课教师进行反馈。
2、教务处负责把期末由其他部门、人员整理、统计的意见进行分类,其中关于教学质量方面的意见和反映作为教学质量监控的参考资料反馈给相应的教学系(部),另外反映出的对教学管理及技术支持、后勤服务等方面的意见转给有关部门,作为改进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参考意见。
3、教务处适时组织有关部门的领导进行教学质量方面的研讨,互通情况。
五、其他
1、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备课教研听课制度
备课、教研、听课制度
一、教师上课前要按照本学科教学要求提前一周(至少四课时)写好教案,每月教导处安排一次教学检查,并不定期到教师办公室抽查。
二、教师必须认真备课,不得抄袭或敷衍了事。
三、每学期所写的教案要注意妥善保管,不要遗失。
四、对所上校内公开课、教研课,教导处根据课堂教学评价表给予客观评定。
五、根据教导处安排每位教师每学期必学公开教研。
六、教师每学期要按规定在校内外完成下列听课任务。
①校长、副校长以及主抓教学的教改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以上。
②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以上。
七、教师要完成教导处安排的外出听课学习任务。
八、听课要作好详细纪录和写出评课意见,课后参加评课活动。
九、听课纪录要妥善保管。
第13篇 职业技术学院建立听课制度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建立听课制度规定
为了加强对教学工作的领导和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教学工作现状,发现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为迎接2023年评估打好基础,现决定建立院党政领导、中层干部及专任教师听课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听课人员
(一)学院党政领导;
(二)院长助理;
(三)各系(部)负责人;
(四)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纪检监察室、评建办、成教与实训中心负责人;
(五)教研室负责人;
(六)职称为讲师以上教师(包括讲师);
(七)青年教师(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
二、听课次数
(一)学院党政领导、院长助理每学期听课的次数不少于7次;
(二)各系(部)负责人、教务处及各教研室负责人,每学期的听课次数不少于10次,其它处(室)负责人不少于6次;
(三)职称为讲师以上教师及青年教师每学期的听课次数由各系(部)自行规定;
(四)每次听课至少为1课时。
三、听课要求
(一)听课人员根据教务处每学期排定的课程表,结合自己的工作特点,自行有计划(或随机)地选取听课的班级及任课教师;
(二)听课人员每次听课必须携带由教务处统一印制的《z职业技术学院听课手册》和“听课测评表”,并详细、认真地填写其中内容。要注意对教学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课后将“听课测评表”交教务处,以便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和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教学质量;
(三)每学期课堂教学结束后,教务处将对收到的“听课测评量表”进行汇总统计,并以一定形式通报听课的有关情况;
(四)听课制度执行情况将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依据之一;
(五)各教研室可参照本规定,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全体教师开展经常性的相互听课活动;有关的教学、学生管理部门也要组织相关人员听课。
六、听课人员的听课测评意见将做为考核教师的依据之一。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z职业技术学院
第14篇 听课制度
听课制度
1.教研组长、年级长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实习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任课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学校负责教学工作的领导每周听课不少于4节;兼课的不少于3节。
2.听课态度要认真,当堂写好听课记录。要记全教学过程,做好分析与课堂评价。
3.听课后及时与授课人交换意见。切磋技艺,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4.集体听课后,要组织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达到在借鉴中创新。
5.不得抄袭他人听课笔记或假造听课笔记。
6.教导处每月检查一次听课笔记,并做好记录。
7.要善于发现和培养典型。对优秀课要积极树立,帮助总结经验,在学校宣传推广。
8.重点听课与全面听课相结合,注重听青年教师的课。
9.对授课效果差、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教师实行跟踪听课,帮助改进,限期提高,不思改进或改进效果差的调离本岗。
第15篇 职业学院听课、评课制度
为了加强学院教师同行互帮互学,促进课堂教学进步与改革发展,提高我院人才培养教学质量,为了加强教学督导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章权利和义务第七条(五)、《教育督导暂行规定》第四章督导第十三条和《贵港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暂行规定》第三章第十二条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学院在编在岗所有任课教师,均要求参加课堂听课。
二、教学督导领导小组成员按要求开展专项听课检查活动。
三、专职教学督导成员和兼职教学督导成员全期开展听课检查活动。
四、各教学系(部)领导有计划定期组织教研室主任以及本系(部)教师开展听课评课活动。
第二章 细 则
一、课堂听课制度
(一)学院专职督导员每周听课不少于4课时,兼职督导员每周听课不少2课时。
(二)教学督导领导小组成员按要求开展专项听课检查活动,每学年听课不少于6课时。
(三)主管教学的各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每学年听课不少于10课时。
(四)学院坚持同行相互听课或集体听课原则,专任教师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课时,校内兼职教师每位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课时。
(五)教龄不足一年的新任教师原则上要求跟班听课不少于6课时,由教研室确定一名指导教师,全期合计听课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2课时。
(六)上述听课人员若有听课重合身份现象,在以各种身份参加听课检查中,以要求最多的课时数量为准。
二、听课评价与反馈制度
(七)所有听课人员必须及时填写相关的听课评价表。
(八)专职督导员、兼职督导员每学期组织一次听课信息座谈交流反馈,平时听课根据听课督察情况,视情节严重,在教师下课后及时给予指出与指导。
(九)专职督导小组、兼职督导小组每月底组织成员对课堂听课情况进行归纳整理统计,并及时上交一份到科研督导处以供使用和存档保管。
(十)科研督导处于每月20日前,在学院公共邮箱公布上月学院教学督导课堂听课检查情况。
(十一)科研督导处每学期期中、期末在学院公共邮箱公布两次学院教学督导检查情况(含课堂听课检查)。
第三章 附 则
一、听课表管理制度
(一)教学督导领导小组成员按要求开展专项听课检查活动,听课结束第二天,由科研督导处工作人员负责收集听课评价表集中督导办公室(无办公室情况下集中科研督导处)。
(二)专职督导员、兼职督导员听课评价表每月底的周五集中交到督导办公室保管备用(无办公室情况下集中科研督导处)。
(三)专任教师、兼职教师等课堂听课评价表于每学期期末学生考试前,交到各自系(部)集中管理存档。
(四)各系(部)每学期末各自做好对教师同行听课的课堂听课情况归纳整理统计,并交一份电子文本到科研督导处存档。
二、登记管理制度
(五)专项检查听课采取现场签名登记办法。
(六)专职督导员、兼职督导员常规检查采取月度听课卡登记办法。
(七)专任教师、校内兼职教师实行报送登记制度,每位教师在开学第一周到督导室领取本学期听课登记卡,听课后两天内报告督导室,实行确认登记。
三、听课工作量计酬管理制度
(八)专职督导听课按专职督导听课计酬办法单列计算工作量。
(九)兼职督导员听课(含完成有关督导任务在内)每周计两节教学工作量。
第四章 其他
一、外聘督导员听课不在本制度范围内考虑。
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三、本办法由科研督导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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