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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制度汇编:工程竣工验收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7

监理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有哪些

监理制度中的工程竣工验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 工程质量验收:对工程实体的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

2. 技术资料验收:核查工程的技术文件、施工记录、检验报告等是否齐全、准确。

3. 安全环保验收:确认工程安全设施、环保措施是否到位,无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问题。

4. 使用功能验收:评估工程的使用功能是否满足设计预期,如水电供应、通风照明等。

5. 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程的财务支出是否合理,无超预算或浪费现象。

内容是什么

在这些环节中,工程质量验收是最为核心的部分,涉及材料质量、施工工艺、结构稳定性等多方面。技术资料则是验收过程的依据,需详细记录工程的全过程,以便追溯问题。安全环保验收关注的是工程长期运行的安全性和环保性,防止因忽视这些问题而产生后患。使用功能验收则侧重于用户体验,确保工程能满足实际需求。竣工财务决算对工程成本进行审计,保证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合理性。

规范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工程竣工验收制度执行严格的程序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 由监理单位组织,业主、设计、施工等各方参与的验收小组。 - 验收前应完成自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验收过程中,需对每一项内容进行详细记录,形成验收报告。 -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应提出整改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验。 - 验收通过后,各方签署验收证书,作为工程交付使用的法律依据。

重要性

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对于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公共安全、预防纠纷、提升行业信誉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它确保了工程项目的合规性、安全性和实用性,防止了豆腐渣工程的出现,同时也是对投资方利益的有力保护。该制度促进了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升了行业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稳定具有深远影响。

监理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制度范文

第1篇 监理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工程项目竣工后,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填报《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并附竣工资料。

2、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标准、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实物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3、竣工预验收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合格后签字。

4、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工程质量全部符合规定要求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工程备案工作。

5、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向施工单位索取《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资料,移交本监理单位综合办公室存档。

6、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监理工作总结,并报送给建设单位备存。

第2篇 现场监理十不准上墙制度

监理上墙制度:现场监理“十不准”

一、不准私自与施工单位发生任何不正当的经济往来或利用职权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

二、不准刁难施工单位或与施工单位串通一气坑害业主的利益;

三、不准勒索施工单位支付到营业性歌厅、桑拿、保龄球馆等高级消费娱乐场所活动费用。

四、不准向施工单位推销与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有关的材料、器具、物品等。

五、不准向所监理的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分包或兼职或安插其他人员。

六、不准在工作期间酗酒或借酒闹事。

七、不准观看黄色录像或参加色情活动和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

八、不准在监理工作中弄虚作假或敷衍了事。

九、不准在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私自跳槽。

十、不准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现场监理合同段现时挂职。

第3篇 工程现场监理开工申请制度

现场监理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1 为保证工程连续、均衡施工,实现投资、质量、进度目标的实现,实行开工申请制度.

2 开工申请制度是指承包单位在充分作好施工准备工作的基础上,书面向监理单位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由监理单位逐项落实开工条件,并书面批准开工才可动工兴建的一项现场管理制度;

3需要申报申请开工的范围是:

3.1 单位工程的土建项目;

3.2 单位工程的安装项目;

3.3 分包单位独立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

4 开工申请表的内容为:

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名称,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名称;

工程概(预)算,主要工程量,建筑面积;

安装工程的设备台数、管道长度、自控仪表台(件)、电气台(套)、防腐面积等;

施工准备工作情况(图纸资料、进场人员、施工机具、交底情况、材料准备、设备到货等),开、竣工日期等,并应有承包单位行政、技术负责人签章;

5 承包单位应在开工前至少一周内向监理单位送达开工申请;监理单位在接到开工申请后应及时组织人员落实开工条件,并予审批。监理审查的主要内容有:

5.1.拟开工工程图纸及后续供图能否保证连续施工,是否已经进行了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

5.2.承包单位有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否已经审批;承包单位内部技术交底情况如何;

5.3.承包单位现场组织结构能否适应现场管理需要,进场人员数量及工种配备、施工机具型号、台数、状况能否满足工程进度、质量要求,持证上岗人员有无上岗证;

5.4.工程设备到货是否能够保证连续施工,是否经过开箱检验,材料供应情况及质量状况,保管措施是否健全;

5.5.气候情况及水文地质情况对施工有无影响,应采取的措施是否齐全;

5.6.周围协调配合条件是否具备;

5.7.计划开、竣工日期对总工期有无影响,是否需要作调整;

5.8.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健全等。

6 监理单位在落实开工条件时应充分征求业主意见,并提请业主作好资金准备和需业主作好的工作。

7 如果开工条件不具备,监理单位应要求承包单位尽快完善,业主应尽早提供由其承担的条件,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

9 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第4篇 工程监理合同制度

合同管理既是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又是必不可少的控制手段。因此,需要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工作。

依照《合同法》和其他相关经济法规,制定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如下,

一 由专人负责各项合同的签订、执行和管理。

二:合同签订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经领导同意签字、盖公章后方可生效。

三: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条文清楚完整,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明确违约责任。本着平等互利,风险共担的原则双方恪守合同。避免违约行为,尽最大可能消除不利影响实现合同预期目标。

四:合同管理人员每月对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检查分析一次,并同时送到业主、施工单位。检查结果在监理月应予以反应。 。

五: 由于水利工程耗资大、施工周期长、施工条件多变,又具有不可逆转的质量特性,所以在施工阶段强化合同措施,协调约束各方行为,是搞好监理工作的基本途径。因此应完善合同咨询、定期检查和协商制度,以实现工程的建设目标。

六:当发生合同争议,监理工程师应本着有利于施工的正常进行,不损害工程质量,维护双方合法利益的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合理地协商调解。

七: 管理好监理委托合同:每月总监主持月度工作总结时,应检查分析监理委托合同的履行情况,督促每个专业工程师按照合同、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做好本职工作,遵守行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达到全面履行合同的目标。

八: 对于合同执行中发生的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事项,总监应及时向监理单位反映,由监理单位主管领导出面进一步与合同双方协商,以求得争议及时解决。 。

九:合同管理人员应保守机密。做好合同归档和借阅工作, 建立合同执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编写《合同执行情况》汇报。

十:认真做好合同文本的保管工作。合同档案应防潮、防蛀、防火、防盗。合同档案需专业人员保管,避免破损。

第5篇 监理例会制度

1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将监理例会的时间、地点、参加会议的人员等要求告知与会各方。

2  监理例会的主要内容: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现状;

安全生产问题的分析,改进措施的研究;

施工单位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安排;

监理机构对安全生产的监督要求。

3  专题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有关主管部门的文件和规定;

2)讨论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3)分析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定改进措施。

4  各类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第6篇 监理回访制度

一、目的

提高公司的社会信誉,发现监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从而以便及时给予解决和完善

二、要求

1. 回访小组成员由公司总工办、项目管理部和原监理项目部主要专业人员组成。

2. 工程竣工后第三个月进行首次回访,保修期内每半年回访一次,保修期后不定期回访。保修期按建设部规定执行。

3. 工程回访可采取赴现场或电话联系方式,与业主就工程使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交换看法,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建商进行整改,并提醒业主注意建筑物和设备的维护,对正常使用提出合理建议。

4. 回访小组应将回访情况记录在《监理反馈信息表》上。回访结束后请业主签字认可。

5. 项目管理部负责建立工程回访档案。

第7篇 某工程项目监理请示汇报制度

工程项目监理请示汇报制度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因事不能组织参加例会,总监代表应组织参加例会并将情况汇报给总监。

2.施工监理过程中一般专业技术问题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3.施工监理过程中遇到有关监理的重大技术质量、安全、经济问题或影响到监理合同执行的问题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公司监理部、总工程师、总经理请示汇报,争取得到及时研究处理。

4.监理组接到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通知、与监理有关的信息,要及时向公司汇报。

第8篇 工程设计监理阶段图纸审核制度

工程项目设计监理阶段图纸审核制度

1、在设计监理阶段,总监应据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分阶段组织设计图纸审核,上一设计阶段的图纸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不允许进入下一设计阶段。

2、初步设计阶段图纸审核要点: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否符合总体方案的要求,以及是否达到项目决策阶段确定的质量标准。

3、技术设计阶段图纸审核要求:各专业是否符合预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4、施工图设计阶段图纸审核要点:

a、使用功能及质量要求是否得到满足;

b、是否符合有关设计规范的要求;

c、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满足施工的要求;

d、说明是否完整、签署是否齐全,各专业图纸间是否协调。

5、各设计阶段图纸审核完结,监理应出具书面的审核意见,呈送有关部门。

6、设计图纸在设计院自审和监理审核的基础上,尚应按照有关规定报送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在政府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作为正式图纸用于工程施工。

第9篇 监理制度:回访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回访制度

1、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后,在工程竣工的第一个月,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回访,工程保修期内不定期的进行回访。

2、回访中,通过实地检查和访谈,详细了解工程的使用情况及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并达成共识,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进行及时维修。

3、总监理工程师请建设单位对监理机构的监理工作给予书面评价,并及时移交本监理单位综合办公室存档。

第10篇 监理制度:监理日记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监理日记制度

1、监理日记必须按单位工程设立;

2、监理机构监理同一个单位工程的所有各个专业的监理人员,均应按日记录监理日记草稿,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专人,按日将所有监理日记草稿整理、摘录到正式的监理日记中,参与监理日记记录的所有监理人员均应在正式的监理日记上签字。

3、监理日记应用同种类、同颜色的笔书写,按日详细真实记录,字迹要工整,叙述应准确、严谨、通顺、清晰、规范,不得涂改。

4、凡监理工程师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的事项,均应写入监理日记,并将施工单位的整改时间、整改措施、整改情况反馈到监理日记上。

5、凡涉及施工单位技术经济签证的内容,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详细地记录施工单位实际发生的人工、材料、和机具的使用情况。

6、总监理工程师每天检查、签阅监理日记一次。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指出监理日记中存在的问题,记录人员负责修改、补充和完善。

7、凡本监理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管理部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发现监理机构的监理日记记录不真实、不及时、不全面、不规范、不清晰,或者记录和检查人员签字不及时,由本监理单位责令立即整改,并根据危害程度给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解聘处理。

第11篇 工程项目监理工地例会制度

工程项目监理工地例会制度

1、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按时组织/主持召开工地例会。

2、工地例会参加人员:监理组全体成员、建设单位代表、承包单位项目经理、质保体系有关人员。

3、会议使用<<会议纪要>>首页签到。

4、会议指定专人记录,形成文件,发给参加会议的有关单位。

5、会议内容:

1)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总结上周监理工作。包括:质量控制方面、进度方面、投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等情况,对施工单位的协调等,上周工地例会的跟踪结果,下周工作安排及工作跟进;

2)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总结上周施工质量、进度、投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及需建设单位、监理协调的问题;

3)建设单位意见、对承包单位工作、监理工作要求和意见等;

4)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其本专业等存在的问题,对承包单位要求、建议。

6、将各方意见统一形成决议,供各方执行、检查、跟进。

7、会议中如有重要问题需经公司解决,要报公司监理部及有关领导。

第12篇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上墙制度

监理上墙制度: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下,对外与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进行业务联系。对内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团结监理工程师完成所负责的岗位责任;

2.审核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并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3.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和组织下,主持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的编制;

4.组织经常性的工地监理例会,主持专业性监理会议,定期组织监理内部会议;

5.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签署施工方案,审查各专业的监理工程师技术洽商的签认。审核工程分包资质;

6.组织监理月报的编制,并送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7.负责组织、协助、协调各专业的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全权处理内外的监理业务及行政管理、教育工作等;

8.组织整理工程监理资料,竣工后在公司归档;

9.组织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及防火防盗工作的检查,参与工程现场综合考评工作;

10.组织单位工程初验,写出初验评估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建设单位审核。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四方(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向质检站申报竣工备案;

11.负责编写项目监理部年度工作总结或工程竣工总结报告;

12.组织项目部各专业的监理工程师的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监理工作水平。

第13篇 项目工程监理廉政制度

项目工程监理廉政工作制度

根据建设部《关于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条规,为做好工程建设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监理应加强自身监理人员的廉政建设。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的有关廉政规定。

2、严格执行本项目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监理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施工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施工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监理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5、监理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和接受承包单位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6、监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承包单位安排的高消费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单位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第14篇 监理制度: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机构应提醒建设单位及时组织召开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会议;

2、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充分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留待图纸会审时提出;

3、设计交底的内容应该有:设计意图、结构特点、施工要求、技术措施和施工中有关注意事项;

4、对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由设计单位进行答疑,监理机构及时整理会议决议内容,并形成图纸会审会议纪要。与会各方必须在图纸会审会议纪要上签字盖章(否则无效),作为工程施工和结算的依据。

第15篇 工程项目监理日志考勤制度

工程项目监理日志及考勤制度

1、监理日志制度

1)现场监理日志,按单位工程设定,由单位工程监理负责人填写;

2)监理工程师必须按《监理日志》中要求的内容认真、如实、完整填写,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以便追溯和查找资料;

3)填写中出现笔误部分可删去、重写,但不得涂改或挖补;

4)填写时不得用圆珠笔,工程描述简明清楚,书写工整、清晰,与施工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记录在日志中,日志应有签名;

5)监理日志每月由总监理工程师审阅,按月装订及时归档,办理移交手续。

2、考勤制度

1)监理小组人员到现场必须按时签到;

2)不允许让他人代签或代他人签到;

3)有事离开工地(3小时以内)必须向现场监理组负责人请假,否则向监理部负责人、公司负责人请假;

4)每月末由监理组的总监/总监代表,将考勤表报到公司办公室。

第16篇 工程监理日志制度范本

工程现场监理日志制度

1 为加强信息管理,正确处理索赔,各现场监理机构应建立监理日志制度。

2 监理日志分总监巡视记录、监理工程师日志。

监理工程师日志应连续记载、字迹清楚、书写认真,且不得用易褪色、磨灭字迹的书写材料书写。总监巡视记录可记录现场巡视情况及对外联系情况。

3 监理日志应包括以下内容:

3.1 日期(年、月、日、星期);

3.2.当日天气情况;

3.3.现场施工情况描述、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3.4 实验项目及结果;

3.5.施工单位人、机出勤;

3.6.对外谈话、口头指令记录等;

4 总监应对监理日志进行不定期抽查。

5 监理日志由公司统一印制使用,监理工作结束后应作为监理档案的组成部分归档管理。

第17篇 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上墙制度

监理上墙制度: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受监理公司法人委托,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实施负全面责任,并定期向监理单位汇报工作,并和建设单位保持密切联系,为建设单位提供一流服务;

2.明确项目监理职能部门和监理人员岗位责任;

3.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4.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部重要文件,下达重要指令;

5.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审核并确认施工工程分包;

6.组织各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控制,对合同及工程资料进行动态管理。

7.审批、签署承包单位申报的重要申请,下达动工令、停工令及复工令;

8.组织分部工程、单项工程和项目的竣工验收,并签认相应的质检报告及验收报告;组织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在认定承包单位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并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后,向建设单位办理竣工交付;

9.审核并签署工程款的支付申请,主持审核工程结算书;

10.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竣工监理档案,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造价控制等工作做全面总结;

11.组织编制并签发监理月报;

12.主持处理合同实施中的重大争议和纠纷及重大索赔;

13.组织实施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14.督促、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文明施工。

第18篇 工程旁站监理制度

1、旁站监理方案要实施前分别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抄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2、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没有旁站记录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

3、旁站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实施。

4、旁站监理范围:施工阶段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进行的旁站监理。

5、旁站监理内容:

(1)基础工程: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注、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它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

(2)主体工程: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

(3)安全监理:施工起重机械的安装、拆除和加减节的施工;高支模的搭设、高支模的混凝土浇注施工;大型设备、构件的起重、吊装作业;其它重要的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

6、旁站现场问题处理

(1)旁站监理人员发现承包商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权责令承包商现场整改,并作好现场记录。

(2)发现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已经或可以危及工程质量和安全或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它应急措施。

(3)旁站监理人员对现场使用的材料、设备质量情况有怀疑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暂停作用并进行必要的检验和检查。

7、旁站监理人员职责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和专职安全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和危险性较大专项安全施工执行施工方案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及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施工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8、旁站监理工作纪律

(1)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确定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实施旁站监理。

(2)对来自承包商等任何一方的任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必要时报告总监理。

(3)如实、全面、准确的填写旁站监理记录。

第19篇 监理工程例会制度

1、监理例会是履约各方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协调处理、研究解决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各方面问题的主要协调方式。

2、在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定期组织与主持由合同各方代表参加的监理例会。

3、监理例会定期组织召开,每周一次。

4、监理例会参加单位及人员:

(1)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安排的有关监理人员。

(2)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专业人员。

(3)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

(4)根据会议议题需要邀请的其它有关单位及人员。

5、会议主要内容:

(1)检查上次会议间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的原因。

(2)检查施工进度计划的完成情况,分析施工进度滞后的原因。

(3)确定下一阶段进度目标,研究、落实承包单位实现进度目标的措施。

(4)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情况及存在的质量问题和改进要求。

(5)工程质量和技术方面的有关问题,明确主要改进措施。

(6)分包单位的管理及协调问题。

(7)工程变更的主要问题。

(8)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中的有关问题。

(9)违约、争议、工程延期、费用索赔的意向及处理情况。

(10)其它有关事项。

6、项目监理部应及时收集、汇总有关情况,为开好例会做好准备工作。

(1)了解上次会议的决议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2)准备会议资料,确定有关事项的处理原则和方案。

(3)与有关各方通报情况、交换意见,督促其做好会议准备。

7、会议纪要的整理

(1)监理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定的监理人员记录。

(2)会议纪要主要内容:会议时间、地点、会议主持人;与会人员单位、姓名、职务;会议的主要内容、决议事项及其负责落实单位、负责人和时限要求。

(3)会议纪要的审签、打印和发送;会议纪要内容准确如实、简明扼要;会议纪要需经总监理工程师审阅、与会人单位代表会签;会议纪要印发至合同有关各方并应有签收手续。

8、会议纪要中的决议事项,有关各方应在约定的时限内落实。

第20篇 监理制度:工程开工审查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工程开工审查制度

1、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施工单位不得开工。

2、工程项目开工前,应督促施工单位向监理机构报送《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相关证明文件。

3、监理机构收到施工单位的《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的开工条件。

4、施工单位开工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1)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和场地平整等已满足开工需要;

(2)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已建立和健全(各种管理机构是否设立、各项制度是否完善、各类专职人员是否落实、专职和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是否齐全、有效);

(3)施工单位已具有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安全施工许可证;

(4)分期征地拆迁的工程,拆迁工作已能够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5)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6)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

(7)施工图纸已经过有资质的图纸审查单位审查合格;

(8)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已经完成;

(9)第一次工地会议已经召开完毕;

(10)计量衡器和测量仪器已经过有关主管部门检测合格;

(11)施工单位测量放线成果已经过项目监理机构的复验。

5、如果施工单位完全具备开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并报送建设单位和回执给施工单位。

6、凡本监理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管理部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发现施工单位不具备开工条件,而监理机构批准施工单位开工时,由本监理单位根据危害程度,给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解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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