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月报制度是工程项目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涵盖了以下几个关键组成部分:
1. 工程进度报告:详细记录本月工程的施工进度,包括完成的工作量、未完成的任务和延误的原因。
2. 质量控制情况:概述质量检验的结果,列出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整改措施。
3. 安全管理:报告安全检查的情况,包括事故预防、隐患排查及处理。
4. 资金使用情况:反映本月资金的投入与支出,对比预算进行分析。
5. 合同执行状况:评估合同履行情况,如有变更需说明原因和影响。
6. 问题与建议:提出遇到的问题及解决策略,为项目改进提供参考。
监理月报的内容应当具体、准确,反映现场实际情况。进度部分需精确到各个施工节点;质量控制应附带图片证据,以便查阅;安全管理需强调预防措施的落实;资金使用要透明,确保合理合规;合同执行情况需与合同条款对应;问题与建议部分则应体现监理的专业判断,提出可行的改进建议。
编写监理月报时,应遵循以下规范:
- 格式统一:保持月报格式的一致性,方便查阅和比较。 - 数据准确:所有数据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虚假记载。 - 时间节点:月报应在每月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确保时效性。 - 文字清晰:语言简洁明了,避免专业术语过多,保证非专业人士也能理解。 - 客观公正:报告应客观反映项目状态,避免主观臆断。
监理月报制度对于项目管理至关重要:
1. 提供决策依据:为项目管理者提供实时的项目信息,辅助决策。
2. 促进沟通:通过月报,各参建方能了解项目动态,加强协作。
3. 保障质量与安全: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防止问题积累。
4. 控制成本:通过对资金使用的监控,防止浪费,确保成本效益。
5. 约束与监督:月报是监理履行职责的记录,对各方行为形成约束和监督。
监理月报制度的实施,既体现了专业监理的服务价值,也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
第1篇 监理制度:监理月报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监理月报制度
1、监理月报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下,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
2、监理月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
4、每月5日前必须将上月监理月报送建设单位及本监理单位。
5、监理月报的内容按照《监理规范》的相关要求书写。
6、凡本监理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技术委员会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发现监理机构未及时编制监理月报或编制的监理月报不合格或已编制监理月报但未在规定时间前报送给建设单位,由本监理单位责令立即整改,并根据危害程度给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解聘处理。
第2篇 工程监理巡视制度范本
工程监理巡视制度
1、公司领导巡视
公司领导对在监理项目一般情况至少每季度巡视一次,对重要项目(如一、二等建筑、特种结构)或问题较多项目至少每月巡视一次。
2、监理部、技术质量部对在监理项目一般情况至少每月巡视一次,对重要项目或问题较多项目应加强巡视。
3、公司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巡视时主要检查内容:
1)对刚进驻的项目,检查其是否具备了开工条件,具备条件的,总监理工程师是否签发了开工令;
2)专业工程师是否按工程进度分专业编制了监理实施细则;
3)工程施工的进度、质量、投资是否处于受控状态;
4)监理工作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5)各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协调如何;
6)工程施工是否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是否采取了预防措施;
7)检查文明施工,监理办公室布置,上墙资料及各种往来资料的建档情况;
8)检查监理人员是否按制订的《监理规划》开展工作,遵守《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工作守则》情况。
4、公司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巡视现场,当日应由驻地工程师记录备案。
5、总监理工程师巡视
1)未另设总监代表的项目,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常驻工地;
2)设有总监代表的项目,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每周至少巡视现场一次;
3)总监理工程师应参加每次工程现场例会,一般宜主持工程现场例会,根据工程需要召开并主持监理现场会议;
4)总监理工程师巡视应履行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5)总监理工程师巡视现场,当日应由驻地监理工程师记录备案,填写c03a表《巡视记录》。
第3篇 环境监理保护制度
一、现场环境监理
1、对重点污染源及其污染防治设施的现场监理每月不少于1次。
2、对一般污染源及其污染治理设施的现场监理每季不少于1次。
3、对建设项目、限期治理项目现场监理每月不少于1次。
4、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综合治理工程、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现场监理每季不少于1次。
5、对机动车尾气、禁鸣路段噪声等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理。
6、对群众举报的污染源,及时进行现场监理。
二、现场巡视监理
1、保证现场巡视监理次数,提高巡视监理质量。
2、开展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巡视监理。
3、现场巡视监理须带便携监测仪器和取证设备。
4、认真询问,耐心回答有关问题。
5、详细记录现场查访情况,认真填写《现场监理记录》,经被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签字后,报监理机构负责人阅批。
6、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取证并按规定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三、对排污单位来文、来函的回复
1、坚持分级处理,按权限回复的原则,做到件件复函。
2、上级和主管部门批办件,一周内提出处理意见,报批办单位。
3、对来文、来函应按收文登记、领导阅示、专人处理程序办理,由主管领导签发直接复函。
4、来文、来函一般在15日内复函,对口头、电话报告,做好记录,一般不做正式复函。
5、对已函复的来文、来函,监理人员应按函复意见执行。
6、已来文、来函及函复件,全部资料应整理存档。
四、环境监理档案管理
1、环境监理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应定期移交档案管理人员。
2、档案管理人员对接收进库的各类档案资料要及时登记,进行科学分类、编目、排架。
3、定期检查档案保存情况,发现破损和字迹不清的应及时修补、复制。
4、档案库存做到帐务相符,搞好档案开发利用。
5、环境监理人员可按规定查阅环境监理业务档案,借出使用须办理借阅手续。
6、非监理机构人员查阅环境监理业务档案,须经监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7、需要摘抄、复制档案材料,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
8、借阅档案材料必须妥善保管,注意保密。
五、环境监理人员培训管理
1、环境监理人员均应接受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县及县以上环境监理机构负责人,应取得国家环境保护局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其他环境监理人员应取得国家环境护局或省环境保护局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3、新上岗或换新岗的环境监理人员应经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环境监理人员每工作五年至少应经一次业务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积极引导、鼓励环境监理人员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和环保专业知识。
6、积极创造条件,组织环境监理人员相互交流、相互学习。
第4篇 现场监理十不准上墙制度
监理上墙制度:现场监理“十不准”
一、不准私自与施工单位发生任何不正当的经济往来或利用职权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
二、不准刁难施工单位或与施工单位串通一气坑害业主的利益;
三、不准勒索施工单位支付到营业性歌厅、桑拿、保龄球馆等高级消费娱乐场所活动费用。
四、不准向施工单位推销与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有关的材料、器具、物品等。
五、不准向所监理的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分包或兼职或安插其他人员。
六、不准在工作期间酗酒或借酒闹事。
七、不准观看黄色录像或参加色情活动和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
八、不准在监理工作中弄虚作假或敷衍了事。
九、不准在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私自跳槽。
十、不准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现场监理合同段现时挂职。
第5篇 现场监理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制度
现场监理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制度
1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差错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施工条件、材料的规格品种、质量等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以及对工程的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要进行施工图修改时,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2 提出设计变更,应由施工单位或提出人填写技术核定单,提交监理单位,技术核定单应作到计算正确、书写清楚、绘图清晰,变更内容应写明图号、轴线位置、原设计内容、变更后的内容和要求等;
3 监理单位接到技术核定单后,应尽快与业主技术负责人取得联系,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设计变更,如需变更时,由业主(或业主委托监理单位)送原设计单位(或其工地代表)审查,并提出相应的变更图纸和说明;
4 监理单位接到变更通知后,应及时审核其技术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及工程量增减对造价和工期的影响,经与业主充分协商后,连同设计变更一起向施工单位发出费用、工期增减通知,施工单位应据此施工和结算;
5 由合理化建议引起的设计变更所节约的投资或缩短工期增加的效益,业主应按有关合同规定给予奖励;
6 重大变更必须经监理单位(或业主)组织专家论证,并经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同意,由设计单位负责修改,如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初步设计单位批准,以取得追加投资;
7 所有设计变更资料,包括设计变更通知书、修改后的图纸等,均需有文字记录,纳入工程档案,作为交工资料的一部分;
8 如确有必要,经充分协商,设计单位可委托监理单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设计变更,但必须有正式委托手续,加盖公章并给予一定相应的报酬,否则,监理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办理变更手续;
9 材料代用必须书面报请监理单位同意,以大代小,以优代劣主要考虑对费用的影响,如果以小代大、以劣代优则需经强度、刚度及稳定性计算,并附计算书方可批准;
10 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擅自改变设计时,有权通知停工。
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6篇 工程设计监理阶段图纸审核制度
工程项目设计监理阶段图纸审核制度
1、在设计监理阶段,总监应据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分阶段组织设计图纸审核,上一设计阶段的图纸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不允许进入下一设计阶段。
2、初步设计阶段图纸审核要点: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否符合总体方案的要求,以及是否达到项目决策阶段确定的质量标准。
3、技术设计阶段图纸审核要求:各专业是否符合预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4、施工图设计阶段图纸审核要点:
a、使用功能及质量要求是否得到满足;
b、是否符合有关设计规范的要求;
c、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满足施工的要求;
d、说明是否完整、签署是否齐全,各专业图纸间是否协调。
5、各设计阶段图纸审核完结,监理应出具书面的审核意见,呈送有关部门。
6、设计图纸在设计院自审和监理审核的基础上,尚应按照有关规定报送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在政府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作为正式图纸用于工程施工。
第7篇 监理制度:技术经济签证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技术经济签证制度
1、施工合同内工程项目的计量,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设计文件进行签认。
2、施工合同外的施工措施计量,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确定,审核的依据是施工技术方案和监理日记相关的记录内容。
3、审定的施工措施工程量必须以签证单的形式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方可报送建设单位。
4、提倡监理机构与建设单位对施工合同外的施工措施计量实行同时签认的工作方式。
5、凡本监理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管理部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发现监理机构签证与监理日记记录不符或者没有记录时,由本监理单位责令立即整改,并根据危害程度给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解聘处理。
第8篇 某工程监理旁站制度
工程监理旁站制度:
1、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2、在实施旁站监理工作中,如何确定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必须结合具体的专业工程而定。是否需要旁站监理,可由业主与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3、旁站监理一般按下列程序实施:
(1) 监理单位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并编入监理规划中。旁站监理方案同时送业主、承包商和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一份。
(2)承包商根据监理单位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 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单位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部。
(3) 项目监理部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4、旁站监理人员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1) 承包商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 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 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承包商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检。
(4) 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5、如果旁站监理人员或承包商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则承包商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也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
6、旁站监理人员在旁站监理时,如果发现承包商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7、旁站监理人员在旁站监理时,如果发现承包商的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制止危害工程质量的行为。
8、旁站监理一般由监理员和专业工程师执行。对于工程施工的关键项目和关键部位,总监理工程师也应行旁站监督检察。
9、旁站监理的主要对象是质量控制点,它涉及重点结构部位,影响质量的关键是工序、操作、施工顺序、技术参数、材料、机械、自然条件、施工环境等。
10、旁站监理的主要方法为目测、量测和抽样试验。因此监理人员在旁站监理中,应做好必要的监测记录,作为质量跟踪档案资料。
11、监理人员在旁站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施工中的问题,应及时通过承建方管理人员或生产指挥人员予以纠正。如发现质量隐患,应按照质量事故或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12、各项目管理部应根据工程特点拟订质量控制点,作为实施旁站制度的依据。
13、监理人员因未认真执行旁站监理,导致施工质量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者,应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第9篇 监理制度:监理交底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监理交底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机构应提醒建设单位及时组织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机构的所有参建人员参加会议,并相互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3、总监理工程师就监理的目标、监理的范围、监理的依据、监理人员的职责、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方法、监理工作措施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监理交底;
4、会议纪要由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第10篇 执行法律法规标准监理制度
1、 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 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 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辽宁省、大连市有关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文件实施监理工作。
4、 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总责。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员按照职责分工,确定安全监理的范围及重点,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并对各自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第11篇 工程项目监理文书流转制度
工程项目现场监理文书流转制度
1 建设监理实行联系书面制,应加强文书流转的管理。
2 各现场监理机构均应设收、发文簿,对收发文件进行登记、保管。
3 现场监理机构对外呈报、发送的文函,均应经总监审核、签发方可发出。
现场签认的监理文件:监理通知、整改通知、质量签认、工程量签认、在一定范围内的费用签证等应由总监授权的监理工程师签认。
4 监理文书应分类、编目、存档。
第12篇 工程监理日志制度范本
工程现场监理日志制度
1 为加强信息管理,正确处理索赔,各现场监理机构应建立监理日志制度。
2 监理日志分总监巡视记录、监理工程师日志。
监理工程师日志应连续记载、字迹清楚、书写认真,且不得用易褪色、磨灭字迹的书写材料书写。总监巡视记录可记录现场巡视情况及对外联系情况。
3 监理日志应包括以下内容:
3.1 日期(年、月、日、星期);
3.2.当日天气情况;
3.3.现场施工情况描述、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3.4 实验项目及结果;
3.5.施工单位人、机出勤;
3.6.对外谈话、口头指令记录等;
4 总监应对监理日志进行不定期抽查。
5 监理日志由公司统一印制使用,监理工作结束后应作为监理档案的组成部分归档管理。
第13篇 监理月报制度范本
监理月报制度:
1、监理月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
2、监理月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本月工程概述;
(2)本月工程形象进度;
a、本月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进度比较;
b、对进度完成情况及采取措施效果的分析。
(3)工程质量
a、本月工程质量情况分析;
b、本月采取的工程质量措施及效果。
(4)工程进度款情况:
a、工程量审核情况;
b、工程量审批情况及月支付情况;
c、工程款支付情况分析;
d、本月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5)本月参建方施工活动资料;
(6)本月参建方提出的问题及监理方答复。
(7)监理方活动资料:处理问题简述及统计。
(8)本月各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建商等)和项目监理办发、收文及处理结果。
(9)本月监理工作简报
a、对进度、质量、工程款支付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等方面情况的综合评价;
b、本月监理工作情况;
c、有关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
d、下月监理工作重点。
(10)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月报;
(11)工程照片
3、监理月报内容力求文字简炼,对上述月报内容叙述完善,图文并茂,文字应用电脑打印。对当月工程项目重大活动(首次例会、开工、主体封顶、交工、领导视察)及关键部位质量,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动态等应在月报中及时反映。
4、监理月报在下月随同项目考勤表报公司及建设单位。
第14篇 工程项目监理月报制度5
工程项目监理月报制度(五)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每月1日前必须组织/主持编写监理月报,经现场监理组全体人员确认后,打印装订,监理部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盖公司章。
2、每月3日前必须送达建设单位,以便建设单位了解工程情况。
3、月报内容:
1)本月工程进度与计划进度比较结果,完成产值情况;
2)工程质量控制情况;
3)控制工程投资造价情况;
4)重大设计变更和工地洽商;
5)人力投入及材料投入情况;
6)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意见;
认为有必要上报的事项与监理建议。
填写注意事项:
按表中要求项目填写、有如实填写、无画斜线,不准漏项;
语言简明、清晰。
第15篇 工程现场监理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制度
工程现场监理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制度
1 为使工程参与方了解工程特点和设计意图,以及对关键部位质量控制的要求,减少图纸差错,工程开工前必须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2 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由监理单位和业主共同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的有关人员参加,设计单位按照图纸进行总体和分专业交底。对规模大、施工周期长的工程,可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进行。
3 设计交底前十五天,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业主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熟悉图纸,了解工程特点以及关键部位质量要求,并将图纸中影响施工、使用及质量的问题和图纸差错等汇总,在设计交底时提交设计单位,协商研究解决意见。
4 图纸会审的内容包括:
4.1 是否无证设计或越级设计;
4.2 图纸是否经设计单位正式签署;
4.3 地质勘探资料是否齐全
4.4 设计图纸与说明是否齐全;
4.5 有无分期供图的时间表;
4.5 设计地震烈度是否符合当地要求;
4.6 几个设计单位共同设计的图纸相互间有无矛盾,专业图纸之间、平立剖面之间有无矛盾,标住有无遗漏;
4.7 总平面图与施工图的几何尺寸、平面位置、标高等是否一致;
4.8 防火、消防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8 建筑、结构与各专业图纸本身是否有差错及矛盾,建筑图与结构图的平面尺寸及标高是否一致,图纸表示方法是否清楚、符合设计规范及制图标准,予留、预埋件是否表示清楚,有无钢筋明细表或钢筋的构造要求是否表示清楚;
4.9.施工图中所列各种标准图集施工单位是否具备;
4.10.施工图中所列院标设计单位是否提供;
4.11.材料来源有无保证,能否代换,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有无问题;
4.12.图中是否存在不能施工、不便于施工的技术问题,或容易导致质量、安全、工程费用增加等问题;
4.13.工艺管道、电气线路、设备装置、运输道路与建筑物之间或相互间有无矛盾,布置是否合理;
4.14.设计中有无不便操作或导致误操作等问题;
4.15.引进装置资料翻译等问题是否已经解决,采用的国外标准是否具备;
4.16.施工安全、环境卫生有无保证。
5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应有文字记录,交底后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业主和设计单位分专业整理出图纸会审纪要经各放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章后作为施工依据。
6会审纪要应附分专业的会审问题附表,格式为:
序号、图号、图纸问题、设计单位意见等栏目。
7图纸会审纪要作为交工资料的一部分存档。
第16篇 工程项目监理日志考勤制度
工程项目监理日志及考勤制度
1、监理日志制度
1)现场监理日志,按单位工程设定,由单位工程监理负责人填写;
2)监理工程师必须按《监理日志》中要求的内容认真、如实、完整填写,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以便追溯和查找资料;
3)填写中出现笔误部分可删去、重写,但不得涂改或挖补;
4)填写时不得用圆珠笔,工程描述简明清楚,书写工整、清晰,与施工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记录在日志中,日志应有签名;
5)监理日志每月由总监理工程师审阅,按月装订及时归档,办理移交手续。
2、考勤制度
1)监理小组人员到现场必须按时签到;
2)不允许让他人代签或代他人签到;
3)有事离开工地(3小时以内)必须向现场监理组负责人请假,否则向监理部负责人、公司负责人请假;
4)每月末由监理组的总监/总监代表,将考勤表报到公司办公室。
第17篇 工程项目监理资料整理归档制度
工程项目监理资料整理与归档制度
1、监理资料是对工程建设实施监理过程的记录和见证;是公司业绩的积累;是考核监理人员工作的重要依据,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管理及时归档。
2、工程竣工验收二个月内总监负责组织做好归档资料整理,整理完毕后交监理部审核,然后由技术部验收归档。
3、监理资料归档的内容:按《建设监理资料归档验收表》的内容对照归档。公司认为重要的应归档的其他资料,现场监理机构亦应负责收集。
竣工结算资料由概预算部负责整理,交技术部验收归档。
4.监理部及技术部认为不合格的资料,现场监理机构负责补充改正。
5.资料归档后由技术部统一管理,一般不得外借。不合格的资料不予归档,退回重新整理。
6.需要在竣工以后继续跟踪的资料,原项目监理组应负责跟踪,及时将资料归档。
第18篇 工程监理合同制度
合同管理既是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又是必不可少的控制手段。因此,需要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工作。
依照《合同法》和其他相关经济法规,制定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如下,
一 由专人负责各项合同的签订、执行和管理。
二:合同签订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经领导同意签字、盖公章后方可生效。
三: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条文清楚完整,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明确违约责任。本着平等互利,风险共担的原则双方恪守合同。避免违约行为,尽最大可能消除不利影响实现合同预期目标。
四:合同管理人员每月对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检查分析一次,并同时送到业主、施工单位。检查结果在监理月应予以反应。 。
五: 由于水利工程耗资大、施工周期长、施工条件多变,又具有不可逆转的质量特性,所以在施工阶段强化合同措施,协调约束各方行为,是搞好监理工作的基本途径。因此应完善合同咨询、定期检查和协商制度,以实现工程的建设目标。
六:当发生合同争议,监理工程师应本着有利于施工的正常进行,不损害工程质量,维护双方合法利益的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合理地协商调解。
七: 管理好监理委托合同:每月总监主持月度工作总结时,应检查分析监理委托合同的履行情况,督促每个专业工程师按照合同、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做好本职工作,遵守行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达到全面履行合同的目标。
八: 对于合同执行中发生的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事项,总监应及时向监理单位反映,由监理单位主管领导出面进一步与合同双方协商,以求得争议及时解决。 。
九:合同管理人员应保守机密。做好合同归档和借阅工作, 建立合同执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编写《合同执行情况》汇报。
十:认真做好合同文本的保管工作。合同档案应防潮、防蛀、防火、防盗。合同档案需专业人员保管,避免破损。
第19篇 监理工程索赔签审制度
现场监理工程索赔签审制度
1 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
2 监理单位必须以独立的身份公正处理索赔。因而必须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等有详细的了解,以合同为依据,公平处理双方的利益纠纷。
3 监理单位应及时提醒业主正确履行自己的义务,以避免承建方可能提出的索赔。
4 索赔应按严密的程序办理,步骤如下:
4.1 提出索赔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书面提出索赔要求正本报监理单位;同时向被索赔一方抄送一份副本,索赔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①索赔的理由和依据;
②索赔的费用和工期;
③索赔的依据和证明材料等;
4.2 监理单位在接到索赔报告后,由总监组织有关人员研究索赔材料,同时,运用监理单位信息库资料进行核实。当事件不清时可要求索赔方再次提出索赔证据。
4.3 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条款,与被索赔一方协商。直至双方对索赔都能接受为止。
4. 5.由总监签发索赔处理通知单,通知当事人双方。以上程序应在接到索赔报告28天内完成;
4.6.当事人双方或其中一方对监理单位处理索赔仍不满意,可提请仲裁或法律诉讼。涉讼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协助法律部门(或仲裁部门)弄清情况。
5 为正确处理索赔,监理单位应注重信息管理,积累资料,包括:
5.1.历史记录:工程进度情况及已完工程记录,承建方的机具、人力情况,气象报告,会议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其它影响工程的重大事件;
5.2.工程量和财务记录:监理单位复核的所有工程量和付款资料,包括:工程计量单、付款凭证、计日工、变更令、各种费率、价格变化、现场材料、设备实验报告等;
5.3 质量记录;
5.4.竣工记录,包括:竣工证书、竣工图等。
第20篇 工程旁站监理制度
1、旁站监理方案要实施前分别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抄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2、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没有旁站记录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
3、旁站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实施。
4、旁站监理范围:施工阶段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进行的旁站监理。
5、旁站监理内容:
(1)基础工程: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注、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它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
(2)主体工程: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
(3)安全监理:施工起重机械的安装、拆除和加减节的施工;高支模的搭设、高支模的混凝土浇注施工;大型设备、构件的起重、吊装作业;其它重要的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
6、旁站现场问题处理
(1)旁站监理人员发现承包商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权责令承包商现场整改,并作好现场记录。
(2)发现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已经或可以危及工程质量和安全或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它应急措施。
(3)旁站监理人员对现场使用的材料、设备质量情况有怀疑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暂停作用并进行必要的检验和检查。
7、旁站监理人员职责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和专职安全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和危险性较大专项安全施工执行施工方案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及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施工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8、旁站监理工作纪律
(1)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确定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实施旁站监理。
(2)对来自承包商等任何一方的任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必要时报告总监理。
(3)如实、全面、准确的填写旁站监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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