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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制度汇编:工程开工审查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监理制度:工程开工审查制度

有哪些

监理制度是工程项目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其中工程开工审查制度是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的关键步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工程许可审查:核实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检查是否获得必要的施工许可证。

2. 设计文件审查:确认设计图纸、技术规格书等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3. 施工队伍资质审核:审查承包商和分包商的资质,确保他们有能力完成工程任务。

4. 施工方案审查:评估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质量保证计划等是否完善。

5. 物资设备审查:检查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确保其满足工程要求。

内容是什么

这些审查内容旨在确保工程从一开始就站在正确的基础上。例如,工程许可审查旨在防止非法施工,设计文件审查则保障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施工队伍资质审核则关乎工程的执行能力,而施工方案和物资设备的审查,则是预防可能出现的技术和质量问题,降低工程风险。

规范

在实施工程开工审查制度时,必须遵循以下规范:

1. 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遵守相关的技术标准。

2. 保持公正公平,确保审查过程的透明度。

3. 定期更新审查标准,以适应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

4. 对审查结果进行记录和存档,以便后续追踪和审计。

重要性

工程开工审查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不仅是预防工程质量事故的第一道防线,也是保护投资方利益、维护公共安全的有效手段。通过严格的审查,可以提前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避免因返工造成的成本增加和时间延误。它也提升了整个项目的管理效率,增强了各参与方的信任,为构建和谐的建设环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因此,我们应高度重视并严格执行这一制度,以确保每一项工程都能安全、高效、优质地完成。

监理制度:工程开工审查制度范文

第1篇 监理制度:工程开工审查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工程开工审查制度

1、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施工单位不得开工。

2、工程项目开工前,应督促施工单位向监理机构报送《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相关证明文件。

3、监理机构收到施工单位的《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的开工条件。

4、施工单位开工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1)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和场地平整等已满足开工需要;

(2)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已建立和健全(各种管理机构是否设立、各项制度是否完善、各类专职人员是否落实、专职和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是否齐全、有效);

(3)施工单位已具有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安全施工许可证;

(4)分期征地拆迁的工程,拆迁工作已能够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5)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6)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

(7)施工图纸已经过有资质的图纸审查单位审查合格;

(8)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已经完成;

(9)第一次工地会议已经召开完毕;

(10)计量衡器和测量仪器已经过有关主管部门检测合格;

(11)施工单位测量放线成果已经过项目监理机构的复验。

5、如果施工单位完全具备开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并报送建设单位和回执给施工单位。

6、凡本监理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管理部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发现施工单位不具备开工条件,而监理机构批准施工单位开工时,由本监理单位根据危害程度,给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解聘处理。

第2篇 现场监理十不准上墙制度

监理上墙制度:现场监理“十不准”

一、不准私自与施工单位发生任何不正当的经济往来或利用职权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

二、不准刁难施工单位或与施工单位串通一气坑害业主的利益;

三、不准勒索施工单位支付到营业性歌厅、桑拿、保龄球馆等高级消费娱乐场所活动费用。

四、不准向施工单位推销与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有关的材料、器具、物品等。

五、不准向所监理的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分包或兼职或安插其他人员。

六、不准在工作期间酗酒或借酒闹事。

七、不准观看黄色录像或参加色情活动和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

八、不准在监理工作中弄虚作假或敷衍了事。

九、不准在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私自跳槽。

十、不准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现场监理合同段现时挂职。

第3篇 监理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

现场监理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

1工程款支付应严格按照施工承包合同执行。

2备料款及备料款扣回按合同执行。合同无规定时,备料款的起扣点按下式计算:

t=p-m/n

t-起扣点p-合同总价

m-预付备料款n-主要材料所占比重

3进度控制工程师应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月进度统计报表,并会同质量控制工程师到现场逐项核对已完工程量,签署工程量报表,然后提交投资控制工程师。

投资控制工程师对照施工单位工程款支付申请,计算应支付工程款(扣除应扣备料款)意见,提交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无误后,签发付款凭证。

4监理单位必须根据设计图纸及设备明细表中计算的各项工程数量计算,对施工单位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不支付价款。

5下列情况,可在签发付款凭证时予以调整:

5.1.监理工程师签认的费用增减;

5.2.监理工程师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5.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5.4.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6应严格按照价款结算总量,不得超支工程款。

一般在支付合同价款95%时,应停止支付,按合同留足保证金。

7设备、材料价款支付按合同执行,但应有监理工程师签认,并作好台帐;

8监理单位应主持施工图预算及工程决算。工程结束时,做到帐目清楚。

第4篇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上墙制度

监理上墙制度: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下,对外与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进行业务联系。对内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团结监理工程师完成所负责的岗位责任;

2.审核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并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3.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和组织下,主持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的编制;

4.组织经常性的工地监理例会,主持专业性监理会议,定期组织监理内部会议;

5.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签署施工方案,审查各专业的监理工程师技术洽商的签认。审核工程分包资质;

6.组织监理月报的编制,并送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7.负责组织、协助、协调各专业的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全权处理内外的监理业务及行政管理、教育工作等;

8.组织整理工程监理资料,竣工后在公司归档;

9.组织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及防火防盗工作的检查,参与工程现场综合考评工作;

10.组织单位工程初验,写出初验评估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建设单位审核。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四方(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向质检站申报竣工备案;

11.负责编写项目监理部年度工作总结或工程竣工总结报告;

12.组织项目部各专业的监理工程师的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监理工作水平。

第5篇 高速驻地办监理旁站制度

某高速项目驻地办监理旁站制度

一、现场监理应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以及材料、机械、配比等进行全方位的巡视、全过程的旁站、全环节的检查,以达到对施工质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二、对承包人施工的隐蔽工程、重要工程部位、重要工序及工艺,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其助理人员实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督,及时消除影响工程质量的不利因素。

三、发现承包人有违反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时应及时加以制止,对不听劝阻和已施工的不符合要求的工程可令其暂时停工,并立即报请专业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处理。

四、旁站人员应全环节地对每道施工工序结束后及时进行检查和认定,并现场监督承包人的试样抽取及施工记录。

五、旁站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要监督施工人员遵守工艺操作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杜绝弄虚作假,对所旁站工程的工艺及操作负现场监督责任。

六、旁站结束后要求旁站人员认真填写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单,当天交给驻地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第6篇 监理制度:回访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回访制度

1、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后,在工程竣工的第一个月,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回访,工程保修期内不定期的进行回访。

2、回访中,通过实地检查和访谈,详细了解工程的使用情况及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并达成共识,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进行及时维修。

3、总监理工程师请建设单位对监理机构的监理工作给予书面评价,并及时移交本监理单位综合办公室存档。

第7篇 监理制度:监理交底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监理交底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机构应提醒建设单位及时组织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机构的所有参建人员参加会议,并相互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3、总监理工程师就监理的目标、监理的范围、监理的依据、监理人员的职责、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方法、监理工作措施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监理交底;

4、会议纪要由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第8篇 工程监理日志制度范本

工程现场监理日志制度

1 为加强信息管理,正确处理索赔,各现场监理机构应建立监理日志制度。

2 监理日志分总监巡视记录、监理工程师日志。

监理工程师日志应连续记载、字迹清楚、书写认真,且不得用易褪色、磨灭字迹的书写材料书写。总监巡视记录可记录现场巡视情况及对外联系情况。

3 监理日志应包括以下内容:

3.1 日期(年、月、日、星期);

3.2.当日天气情况;

3.3.现场施工情况描述、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3.4 实验项目及结果;

3.5.施工单位人、机出勤;

3.6.对外谈话、口头指令记录等;

4 总监应对监理日志进行不定期抽查。

5 监理日志由公司统一印制使用,监理工作结束后应作为监理档案的组成部分归档管理。

第9篇 监理回访制度

一、目的

提高公司的社会信誉,发现监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从而以便及时给予解决和完善

二、要求

1. 回访小组成员由公司总工办、项目管理部和原监理项目部主要专业人员组成。

2. 工程竣工后第三个月进行首次回访,保修期内每半年回访一次,保修期后不定期回访。保修期按建设部规定执行。

3. 工程回访可采取赴现场或电话联系方式,与业主就工程使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交换看法,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建商进行整改,并提醒业主注意建筑物和设备的维护,对正常使用提出合理建议。

4. 回访小组应将回访情况记录在《监理反馈信息表》上。回访结束后请业主签字认可。

5. 项目管理部负责建立工程回访档案。

第10篇 现场监理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现场监理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是指被其它工序施工所掩盖、隐蔽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掩盖或隐蔽前所进行的检查验收.

2 隐蔽检查验收,除业主特别授权外,一般应由监理单位质量控制工程师和业主共同检查签认.

3 隐蔽工程具备掩盖、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于隐蔽前至少48小时内书面通知监理单位,通知内容包括:掩蔽部位和内容、自检记录、验收时间和地点、联系人等,同时,由施工单位准备验收记录.

4 监理单位接到验收通知后,应尽快通知业主代表,同时作好验收准备,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检查验收.

5 验收合格,监理单位与业主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应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并重新通知验收,否则不得自行隐蔽.

6 接到验收通知后,监理单位或业主代表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或监理单位、业主确认不需要验收,或虽已验收但并未对隐蔽工程质量提出异议,而验收后24小时内又未签认,则施工单位可自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7 无论监理单位或业主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业主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施工单位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实行工序控制办法,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各工序应按有关规定设置质量控制点,按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检查验收.

9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按国家、地方、行业的统一评定标准执行;分项工程的验收,应根据工程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要求,确定检查点数,计算检验项目合格、优良的百分比,以确定其质量等级;分部工程的验收,应根据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结论,参照分部工程质量标准,得出其质量等级,决定是否验收.

10 土建工程完工转交安装工程施工前,或其他中间过程,监理单位应会同业主组织中间验收.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业主共同确认合格后,应在中间验收凭证上签章,才可继续安装施工.

11 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及时整理、签认交工技术文件,监理单位应在验收后及时查验文件整理情况.

12 在施工过程中,对重要的或影响全局的技术工作,必须加强复核,避免发生重大差错,影响工程的质量和使用.监理单位除按质量标准规定的复查、检查内容外,对下列项目应特别进行予检、复核:

12.1建筑工程位置:检查标准轴线桩和小平桩;

12.2基础工程:检查轴线、标高、预留孔洞、预埋件的位置;

12.3砌体工程:检查墙身轴线、楼层标高、砂浆配比、预留孔洞位置、尺寸;

12.4钢筋砼工程:检查模板尺寸、标高、支撑预埋件、预留孔等;检查钢筋型号、规格、数量、焊接(锚固)、保护层等;检查砼配合比、外加剂、养护条件等;

12.5设备安装:检查基础处理、管口方位、轴线、垂直度、水平度、主要配合尺寸间隙等;

12.6 管道安装:检查标高、位置、坡度、联结方式等;

12.7预制构件安装;检查构件位置、型号、支撑长度、标高;

12.8电气工程:检查变电、配电位置,高低压进出口方向,电缆沟位置、标高、送电方向、接地保护等;

12.9予检或核定合格,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否则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第11篇 监理制度: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隐蔽工程、分项和分部工程验收制度

1、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监理。

2、隐蔽工程施工完成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向监理机构填报《报验申请表》,并附自检资料、质量保证资料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专业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检查,合格后签署《报验申请表》,并回执给施工单位。

3、对未经监理机构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隐蔽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拒绝验收,并书面要求施工单位严禁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同时以书面形式要求施工单位返工处理。

4、分项工程验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依据相关《规范》、及《监理实施细则》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署施工单位报送的《报验申请表》,并回执给施工单位,检查不合格时,以书面形式要求施工单位返工处理。

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实施主动监理,对分项工程采取质量预控,分项工程施工完成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验,专业监理工程师认为分项工程不合格时,应书面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跟踪监控。严禁专业监理工程师完全实行事后监理的工作方式。

6、分部工程的验收先由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分布工程验收申请报告,提请现场监理主管组织各方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再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正式验收,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依据分部工程的质量目标和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决定是否验收。同意验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施工单位报送的《报验申请表》,并回执给施工单位。

7、分部工程验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同步核查施工单位的档案资料。

8、凡本监理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管理部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发现监理机构将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按合格验收,或不实行事前和事中的主动控制,而实行完全的事后监理的工作方式,由本监理单位责令立即整改,并根据危害程度给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解聘处理。

第12篇 工程旁站监理制度

1、旁站监理方案要实施前分别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抄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2、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没有旁站记录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

3、旁站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实施。

4、旁站监理范围:施工阶段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进行的旁站监理。

5、旁站监理内容:

(1)基础工程: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注、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它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

(2)主体工程: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

(3)安全监理:施工起重机械的安装、拆除和加减节的施工;高支模的搭设、高支模的混凝土浇注施工;大型设备、构件的起重、吊装作业;其它重要的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

6、旁站现场问题处理

(1)旁站监理人员发现承包商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权责令承包商现场整改,并作好现场记录。

(2)发现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已经或可以危及工程质量和安全或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它应急措施。

(3)旁站监理人员对现场使用的材料、设备质量情况有怀疑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暂停作用并进行必要的检验和检查。

7、旁站监理人员职责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和专职安全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和危险性较大专项安全施工执行施工方案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及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施工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8、旁站监理工作纪律

(1)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确定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实施旁站监理。

(2)对来自承包商等任何一方的任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必要时报告总监理。

(3)如实、全面、准确的填写旁站监理记录。

第13篇 监理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工程项目竣工后,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填报《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并附竣工资料。

2、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标准、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实物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3、竣工预验收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合格后签字。

4、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工程质量全部符合规定要求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工程备案工作。

5、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向施工单位索取《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资料,移交本监理单位综合办公室存档。

6、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监理工作总结,并报送给建设单位备存。

第14篇 监理月报制度范本

监理月报制度:

1、监理月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

2、监理月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本月工程概述;

(2)本月工程形象进度;

a、本月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进度比较;

b、对进度完成情况及采取措施效果的分析。

(3)工程质量

a、本月工程质量情况分析;

b、本月采取的工程质量措施及效果。

(4)工程进度款情况:

a、工程量审核情况;

b、工程量审批情况及月支付情况;

c、工程款支付情况分析;

d、本月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5)本月参建方施工活动资料;

(6)本月参建方提出的问题及监理方答复。

(7)监理方活动资料:处理问题简述及统计。

(8)本月各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建商等)和项目监理办发、收文及处理结果。

(9)本月监理工作简报

a、对进度、质量、工程款支付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等方面情况的综合评价;

b、本月监理工作情况;

c、有关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

d、下月监理工作重点。

(10)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月报;

(11)工程照片

3、监理月报内容力求文字简炼,对上述月报内容叙述完善,图文并茂,文字应用电脑打印。对当月工程项目重大活动(首次例会、开工、主体封顶、交工、领导视察)及关键部位质量,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动态等应在月报中及时反映。

4、监理月报在下月随同项目考勤表报公司及建设单位。

第15篇 某项目工程监理挂牌上岗制度

项目工程监理挂牌上岗制度

为了树立监理工程师的良好形象,增强员工的岗位意识,现对佩戴工作牌上岗的有关事项作以下规定。

1、根据员工所处的岗位发放相应的工作牌。

2、监理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工作牌上岗。

3、项目总监负责监督监理人员挂牌上岗,监理部将不定期对各监理办人员挂牌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不按规定挂牌上岗的员工,首次进行批评,如多次发现违反本制度,公司将给予经济处罚,同时追究该项目办总监的责任。

4、持牌员工必须保证工作牌的清洁,不得在牌面上添加文字、图像等。

5、员工如因保管不当将工作牌遗失,须向公司人事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写明遗失原因,方可补办,且须重交押金。

第16篇 工程监理巡视制度范本

工程监理巡视制度

1、公司领导巡视

公司领导对在监理项目一般情况至少每季度巡视一次,对重要项目(如一、二等建筑、特种结构)或问题较多项目至少每月巡视一次。

2、监理部、技术质量部对在监理项目一般情况至少每月巡视一次,对重要项目或问题较多项目应加强巡视。

3、公司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巡视时主要检查内容:

1)对刚进驻的项目,检查其是否具备了开工条件,具备条件的,总监理工程师是否签发了开工令;

2)专业工程师是否按工程进度分专业编制了监理实施细则;

3)工程施工的进度、质量、投资是否处于受控状态;

4)监理工作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5)各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协调如何;

6)工程施工是否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是否采取了预防措施;

7)检查文明施工,监理办公室布置,上墙资料及各种往来资料的建档情况;

8)检查监理人员是否按制订的《监理规划》开展工作,遵守《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工作守则》情况。

4、公司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巡视现场,当日应由驻地工程师记录备案。

5、总监理工程师巡视

1)未另设总监代表的项目,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常驻工地;

2)设有总监代表的项目,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每周至少巡视现场一次;

3)总监理工程师应参加每次工程现场例会,一般宜主持工程现场例会,根据工程需要召开并主持监理现场会议;

4)总监理工程师巡视应履行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5)总监理工程师巡视现场,当日应由驻地监理工程师记录备案,填写c03a表《巡视记录》。

第17篇 现场监理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制度

现场监理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制度

1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差错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施工条件、材料的规格品种、质量等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以及对工程的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要进行施工图修改时,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2 提出设计变更,应由施工单位或提出人填写技术核定单,提交监理单位,技术核定单应作到计算正确、书写清楚、绘图清晰,变更内容应写明图号、轴线位置、原设计内容、变更后的内容和要求等;

3 监理单位接到技术核定单后,应尽快与业主技术负责人取得联系,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设计变更,如需变更时,由业主(或业主委托监理单位)送原设计单位(或其工地代表)审查,并提出相应的变更图纸和说明;

4 监理单位接到变更通知后,应及时审核其技术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及工程量增减对造价和工期的影响,经与业主充分协商后,连同设计变更一起向施工单位发出费用、工期增减通知,施工单位应据此施工和结算;

5 由合理化建议引起的设计变更所节约的投资或缩短工期增加的效益,业主应按有关合同规定给予奖励;

6 重大变更必须经监理单位(或业主)组织专家论证,并经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同意,由设计单位负责修改,如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初步设计单位批准,以取得追加投资;

7 所有设计变更资料,包括设计变更通知书、修改后的图纸等,均需有文字记录,纳入工程档案,作为交工资料的一部分;

8 如确有必要,经充分协商,设计单位可委托监理单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设计变更,但必须有正式委托手续,加盖公章并给予一定相应的报酬,否则,监理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办理变更手续;

9 材料代用必须书面报请监理单位同意,以大代小,以优代劣主要考虑对费用的影响,如果以小代大、以劣代优则需经强度、刚度及稳定性计算,并附计算书方可批准;

10 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擅自改变设计时,有权通知停工。

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18篇 工程现场监理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制度

工程现场监理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制度

1 为使工程参与方了解工程特点和设计意图,以及对关键部位质量控制的要求,减少图纸差错,工程开工前必须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2 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由监理单位和业主共同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的有关人员参加,设计单位按照图纸进行总体和分专业交底。对规模大、施工周期长的工程,可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进行。

3 设计交底前十五天,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业主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熟悉图纸,了解工程特点以及关键部位质量要求,并将图纸中影响施工、使用及质量的问题和图纸差错等汇总,在设计交底时提交设计单位,协商研究解决意见。

4 图纸会审的内容包括:

4.1 是否无证设计或越级设计;

4.2 图纸是否经设计单位正式签署;

4.3 地质勘探资料是否齐全

4.4 设计图纸与说明是否齐全;

4.5 有无分期供图的时间表;

4.5 设计地震烈度是否符合当地要求;

4.6 几个设计单位共同设计的图纸相互间有无矛盾,专业图纸之间、平立剖面之间有无矛盾,标住有无遗漏;

4.7 总平面图与施工图的几何尺寸、平面位置、标高等是否一致;

4.8 防火、消防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8 建筑、结构与各专业图纸本身是否有差错及矛盾,建筑图与结构图的平面尺寸及标高是否一致,图纸表示方法是否清楚、符合设计规范及制图标准,予留、预埋件是否表示清楚,有无钢筋明细表或钢筋的构造要求是否表示清楚;

4.9.施工图中所列各种标准图集施工单位是否具备;

4.10.施工图中所列院标设计单位是否提供;

4.11.材料来源有无保证,能否代换,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有无问题;

4.12.图中是否存在不能施工、不便于施工的技术问题,或容易导致质量、安全、工程费用增加等问题;

4.13.工艺管道、电气线路、设备装置、运输道路与建筑物之间或相互间有无矛盾,布置是否合理;

4.14.设计中有无不便操作或导致误操作等问题;

4.15.引进装置资料翻译等问题是否已经解决,采用的国外标准是否具备;

4.16.施工安全、环境卫生有无保证。

5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应有文字记录,交底后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业主和设计单位分专业整理出图纸会审纪要经各放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章后作为施工依据。

6会审纪要应附分专业的会审问题附表,格式为:

序号、图号、图纸问题、设计单位意见等栏目。

7图纸会审纪要作为交工资料的一部分存档。

第19篇 工程材料构配件半成品采购供应监理制度

工程材料、构配件、半成品采购供应监理工作制度

1 工程材料(构配件、半成品)是构成工程的主要因素,应对其采购、检验、保管、使用等环节严格管理;

2 主要工程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的采购,应由承包单位的采购部门向监理单位提交采购清单,注明品名、规格、型号、主要质量指标和采购数量,交监理单位审查;

3订货前,承包单位还应提供样品(或看样)和有关供货厂家资质证明、单价等向监理单位申报,经监理单位会同业主研究同意后方可定货;

4 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进场时必须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对于没有合格证或有疑问的材料,监理单位应要求采购部门补做检验并经监理单位认可。如经补检不合格,除责令其立即封存外,其发生的采购费用由采购部门承担;检验合格,由业主承担。

5 对由于运输或安装等原因出现质量问题的构配件、半成品及封存不合格的工程材料,经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业主研究后,可降低等级(在标准允许的情况下)在工程中使用,并书面通知承包单位;否则,应尽早运出工程现场;

6 进入现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应按有关规定分类存放、保管或保养,对过期产品(有使用期限的或变质产品)不得用于工程;

7 凡采用新材料、新型制品时,材料供应单位应出具技术鉴定文件,由监理单位、业主、设计单位确认并同意后,方可定货并使用在工程上;

8 施工单位领用材料时,应由材料保管员确认,并经领料员核认无误后方可用于工程,对有疑问的材料,需经重新检验后方可用于工程;

9 业主采购供应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原则上也应遵守本制度。否则,承包单位可以拒领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监理单位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第20篇 监理制度: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机构应提醒建设单位及时组织召开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会议;

2、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充分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留待图纸会审时提出;

3、设计交底的内容应该有:设计意图、结构特点、施工要求、技术措施和施工中有关注意事项;

4、对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由设计单位进行答疑,监理机构及时整理会议决议内容,并形成图纸会审会议纪要。与会各方必须在图纸会审会议纪要上签字盖章(否则无效),作为工程施工和结算的依据。

《监理制度汇编:工程开工审查制度汇编(20篇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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