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制度中,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是两个关键环节,它们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控制。
1. 设计交底:这是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详细解释设计方案、施工图和技术要求的过程。它涵盖了工程的结构、工艺、材料选择、设备配置等方面,旨在消除施工单位对设计意图的误解,确保施工按设计意图进行。
2. 图纸会审:则是各参建方(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审查施工图纸,检查其是否符合相关法规、标准及合同规定。会审过程中,各方提出疑问、修改建议,确保图纸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防止因设计缺陷导致的施工问题。
这两个环节应遵循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定,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设计交底需形成书面记录,而图纸会审则需形成会审纪要,作为后续施工的依据。
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们确保了设计意图的准确传递,减少了因理解偏差引发的施工错误。通过集体审查,可以提前发现和解决设计问题,避免了施工过程中的返工,节约了成本。这两个环节强化了各方的沟通与协作,提高了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因此,严格执行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是保证工程项目质量和进度的重要保障。
第1篇 监理制度: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机构应提醒建设单位及时组织召开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会议;
2、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充分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留待图纸会审时提出;
3、设计交底的内容应该有:设计意图、结构特点、施工要求、技术措施和施工中有关注意事项;
4、对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由设计单位进行答疑,监理机构及时整理会议决议内容,并形成图纸会审会议纪要。与会各方必须在图纸会审会议纪要上签字盖章(否则无效),作为工程施工和结算的依据。
第2篇 工程材料构配件半成品采购供应监理制度
工程材料、构配件、半成品采购供应监理工作制度
1 工程材料(构配件、半成品)是构成工程的主要因素,应对其采购、检验、保管、使用等环节严格管理;
2 主要工程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的采购,应由承包单位的采购部门向监理单位提交采购清单,注明品名、规格、型号、主要质量指标和采购数量,交监理单位审查;
3订货前,承包单位还应提供样品(或看样)和有关供货厂家资质证明、单价等向监理单位申报,经监理单位会同业主研究同意后方可定货;
4 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进场时必须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对于没有合格证或有疑问的材料,监理单位应要求采购部门补做检验并经监理单位认可。如经补检不合格,除责令其立即封存外,其发生的采购费用由采购部门承担;检验合格,由业主承担。
5 对由于运输或安装等原因出现质量问题的构配件、半成品及封存不合格的工程材料,经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业主研究后,可降低等级(在标准允许的情况下)在工程中使用,并书面通知承包单位;否则,应尽早运出工程现场;
6 进入现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应按有关规定分类存放、保管或保养,对过期产品(有使用期限的或变质产品)不得用于工程;
7 凡采用新材料、新型制品时,材料供应单位应出具技术鉴定文件,由监理单位、业主、设计单位确认并同意后,方可定货并使用在工程上;
8 施工单位领用材料时,应由材料保管员确认,并经领料员核认无误后方可用于工程,对有疑问的材料,需经重新检验后方可用于工程;
9 业主采购供应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原则上也应遵守本制度。否则,承包单位可以拒领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监理单位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第3篇 执行法律法规标准监理制度
1、 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 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 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辽宁省、大连市有关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文件实施监理工作。
4、 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总责。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员按照职责分工,确定安全监理的范围及重点,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并对各自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第4篇 工程旁站监理制度
1、旁站监理方案要实施前分别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抄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2、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没有旁站记录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
3、旁站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实施。
4、旁站监理范围:施工阶段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进行的旁站监理。
5、旁站监理内容:
(1)基础工程: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注、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它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
(2)主体工程: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
(3)安全监理:施工起重机械的安装、拆除和加减节的施工;高支模的搭设、高支模的混凝土浇注施工;大型设备、构件的起重、吊装作业;其它重要的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
6、旁站现场问题处理
(1)旁站监理人员发现承包商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权责令承包商现场整改,并作好现场记录。
(2)发现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已经或可以危及工程质量和安全或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它应急措施。
(3)旁站监理人员对现场使用的材料、设备质量情况有怀疑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暂停作用并进行必要的检验和检查。
7、旁站监理人员职责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和专职安全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和危险性较大专项安全施工执行施工方案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及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施工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8、旁站监理工作纪律
(1)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确定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实施旁站监理。
(2)对来自承包商等任何一方的任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必要时报告总监理。
(3)如实、全面、准确的填写旁站监理记录。
第5篇 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上墙制度
监理上墙制度: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受监理公司法人委托,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实施负全面责任,并定期向监理单位汇报工作,并和建设单位保持密切联系,为建设单位提供一流服务;
2.明确项目监理职能部门和监理人员岗位责任;
3.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4.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部重要文件,下达重要指令;
5.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审核并确认施工工程分包;
6.组织各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控制,对合同及工程资料进行动态管理。
7.审批、签署承包单位申报的重要申请,下达动工令、停工令及复工令;
8.组织分部工程、单项工程和项目的竣工验收,并签认相应的质检报告及验收报告;组织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在认定承包单位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并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后,向建设单位办理竣工交付;
9.审核并签署工程款的支付申请,主持审核工程结算书;
10.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竣工监理档案,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造价控制等工作做全面总结;
11.组织编制并签发监理月报;
12.主持处理合同实施中的重大争议和纠纷及重大索赔;
13.组织实施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14.督促、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文明施工。
第6篇 高速驻地办监理旁站制度
某高速项目驻地办监理旁站制度
一、现场监理应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以及材料、机械、配比等进行全方位的巡视、全过程的旁站、全环节的检查,以达到对施工质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二、对承包人施工的隐蔽工程、重要工程部位、重要工序及工艺,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其助理人员实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督,及时消除影响工程质量的不利因素。
三、发现承包人有违反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时应及时加以制止,对不听劝阻和已施工的不符合要求的工程可令其暂时停工,并立即报请专业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处理。
四、旁站人员应全环节地对每道施工工序结束后及时进行检查和认定,并现场监督承包人的试样抽取及施工记录。
五、旁站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要监督施工人员遵守工艺操作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杜绝弄虚作假,对所旁站工程的工艺及操作负现场监督责任。
六、旁站结束后要求旁站人员认真填写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单,当天交给驻地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第7篇 监理旁站制度
1. 监理旁站应严格按照验收标准中明确规定需要旁站的工程部位和工序等进行现场旁站监理。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或关键工序,专业监理工程师也应安排进行旁站监理。
2. 监理组及时将要旁站监理项目工序或部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要求施工单位在该工序或部位施工前,提前48h通知主管监理工程师。
3. 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该旁站监理人员学习旁站监理要点。旁站监理人员无权更改、增减旁站监理的工序或部位。
4. 监理人员接到施工单位的通知后,按时到达施工现场实施旁站监理,不得迟到、早退或离岗。
5. 认真填写旁站记录,真实反映实际,不得弄虚作假。
第8篇 工程项目监理日志考勤制度
工程项目监理日志及考勤制度
1、监理日志制度
1)现场监理日志,按单位工程设定,由单位工程监理负责人填写;
2)监理工程师必须按《监理日志》中要求的内容认真、如实、完整填写,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以便追溯和查找资料;
3)填写中出现笔误部分可删去、重写,但不得涂改或挖补;
4)填写时不得用圆珠笔,工程描述简明清楚,书写工整、清晰,与施工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记录在日志中,日志应有签名;
5)监理日志每月由总监理工程师审阅,按月装订及时归档,办理移交手续。
2、考勤制度
1)监理小组人员到现场必须按时签到;
2)不允许让他人代签或代他人签到;
3)有事离开工地(3小时以内)必须向现场监理组负责人请假,否则向监理部负责人、公司负责人请假;
4)每月末由监理组的总监/总监代表,将考勤表报到公司办公室。
第9篇 某工程旁站监理制度
1、旁站监理方案要实施前分别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抄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2、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没有旁站记录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
3、旁站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实施。
4、旁站监理范围:施工阶段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进行的旁站监理。
5、旁站监理内容:
(1)基础工程: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注、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它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
(2)主体工程: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
(3)安全监理:施工起重机械的安装、拆除和加减节的施工;高支模的搭设、高支模的混凝土浇注施工;大型设备、构件的起重、吊装作业;其它重要的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
6、旁站现场问题处理
(1)旁站监理人员发现承包商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权责令承包商现场整改,并作好现场记录。
(2)发现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已经或可以危及工程质量和安全或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它应急措施。
(3)旁站监理人员对现场使用的材料、设备质量情况有怀疑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暂停作用并进行必要的检验和检查。
7、旁站监理人员职责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和专职安全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和危险性较大专项安全施工执行施工方案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及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施工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8、旁站监理工作纪律
(1)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确定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实施旁站监理。
(2)对来自承包商等任何一方的任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必要时报告总监理。
(3)如实、全面、准确的填写旁站监理记录。
第10篇 工程设计监理阶段图纸审核制度
工程项目设计监理阶段图纸审核制度
1、在设计监理阶段,总监应据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分阶段组织设计图纸审核,上一设计阶段的图纸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不允许进入下一设计阶段。
2、初步设计阶段图纸审核要点: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否符合总体方案的要求,以及是否达到项目决策阶段确定的质量标准。
3、技术设计阶段图纸审核要求:各专业是否符合预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4、施工图设计阶段图纸审核要点:
a、使用功能及质量要求是否得到满足;
b、是否符合有关设计规范的要求;
c、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满足施工的要求;
d、说明是否完整、签署是否齐全,各专业图纸间是否协调。
5、各设计阶段图纸审核完结,监理应出具书面的审核意见,呈送有关部门。
6、设计图纸在设计院自审和监理审核的基础上,尚应按照有关规定报送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在政府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作为正式图纸用于工程施工。
第11篇 某工程项目监理请示汇报制度
工程项目监理请示汇报制度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因事不能组织参加例会,总监代表应组织参加例会并将情况汇报给总监。
2.施工监理过程中一般专业技术问题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3.施工监理过程中遇到有关监理的重大技术质量、安全、经济问题或影响到监理合同执行的问题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公司监理部、总工程师、总经理请示汇报,争取得到及时研究处理。
4.监理组接到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通知、与监理有关的信息,要及时向公司汇报。
第12篇 监理投诉处理制度范本
监理投诉处理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项目的业主、承建商、设计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等对监理咨询服务质量的投诉及处理。
2、办公室负责接受投诉,登记后制订处理措施;项目监理部实施处理措施。
3、投诉处理工作程序
(1)投诉的接受登记
a、顾客书面投诉,接受投诉人将投诉单统一交到行政部,行政部指派专人对其编号,登记列人《投诉登记表》。
b、顾客电话、口头投诉,接受投诉人填写《投诉记录单》,交行政部,对其编号,登记列入《投诉登记表》。
(2)投诉处理
a、对项目总监(代表)/部门经理管辖内的投诉,工程监理部指派项目总监(代表)/部门经理调查处理。属总经理管辖内的投诉,行政部将投诉记录转交总经理安排处理。
b、投诉处理人对投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请被投诉人对事情经过简单的作口头解释,在《投诉处理单》上记载,复杂和严重的要求书面解释。对投诉事实,投诉处理人可采取补救措施,并将实施情况书面报告给总经理。
c、投诉处理人向顾客解释或通报处理结果。书面投诉的必须书面答复。顾客不满意的按新投诉处理。
(3)备案与纠正措施
a、所有投诉记录及投诉处理单均须送工程监理部备案。
b、工程监理部每年应分析一次投诉情况,并考虑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
第13篇 监理工程现场交接验收制度
现场监理工程交接验收制度
1 工程交接验收是建设过程的最后一道工序,也是监理单位实施事后控制的过程;工程交接是监理单位、业主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之后,由施工单位向业主移交项目所有权的过程,应予高度重视。
2 由于工程项目的门类很多,要求各异,因而其验收规范、方法和程序也不尽相同。一般应按项目类别,采用相应规范,分两个阶段进行:
2.1单项工程验收:单项工程验收系指在一个总体建设项目中,一个单项工程或车间已按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建设完成,能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且施工单位已初验;或者由几个施工企业负责施工的单项工程当其中某一个企业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部分已按设计完成;后者住宅建设中已具备居住条件的某栋住宅等的验收或交接。
2.2全部验收(或称工程验收)指整个工程项目已按设计要求全部建设完成,并符合验收标准,施工单位已经通过预检的工程验收或交接。
2.3 在全部验收时,已验收过的单项工程可不再重复验收。
3 施工单位申请工程验收前,应先进行施工队自检、施工单位工程处(或项目经理部)复检及公司予检,确认符合合同规定和设计要求,达到竣工标准后,填写并向监理单位提交竣工验收通知单。
4 监理单位接到验收申请后,应按照工程合同要求,验收规范和标准仔细审查。若认为已具备验收条件,监理单位可对工程进行初验,在初验中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以书面通知或备忘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和完善。
5 监理单位初验合格,应报告业主,由业主会同监理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正式验收。
6 工程项目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施工单位不得报请验收:
6.1生产、科研性建设项目,其设备、工艺管道尚未安装,建筑物、构筑物主要内、外装修、防腐未完成者;
6.2生产、科研性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已经完工,但附属配套工程尚未完成,影响投产使用者;
6.3非生产性建设项目的房屋建筑已经竣工,但由该施工单位承担的配套工程如锅炉房、变电室、冷冻机房或室外给排水尚未完成,不具备使用条件者;
6.4房屋建筑工程已全部完成,但被施工单位占用者;
6.5工程已经完成,但周围环境未清理,仍有建筑垃圾者;
7 工程验收的程序为:
7.1施工单位向参与验收各方介绍施工情况、初验情况及存在问题,未完工程量及今后安排,并出示交工技术文件;
7.2监理单位向参与验收各方通报初验情况及验收意见;
7.3业主、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检查,查阅、检查交工技术文件,提出问题及整改要求;
7.4施工单位整改,申请复验,直至通过;
7.5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第14篇 监理工程索赔签审制度
现场监理工程索赔签审制度
1 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
2 监理单位必须以独立的身份公正处理索赔。因而必须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等有详细的了解,以合同为依据,公平处理双方的利益纠纷。
3 监理单位应及时提醒业主正确履行自己的义务,以避免承建方可能提出的索赔。
4 索赔应按严密的程序办理,步骤如下:
4.1 提出索赔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书面提出索赔要求正本报监理单位;同时向被索赔一方抄送一份副本,索赔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①索赔的理由和依据;
②索赔的费用和工期;
③索赔的依据和证明材料等;
4.2 监理单位在接到索赔报告后,由总监组织有关人员研究索赔材料,同时,运用监理单位信息库资料进行核实。当事件不清时可要求索赔方再次提出索赔证据。
4.3 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条款,与被索赔一方协商。直至双方对索赔都能接受为止。
4. 5.由总监签发索赔处理通知单,通知当事人双方。以上程序应在接到索赔报告28天内完成;
4.6.当事人双方或其中一方对监理单位处理索赔仍不满意,可提请仲裁或法律诉讼。涉讼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协助法律部门(或仲裁部门)弄清情况。
5 为正确处理索赔,监理单位应注重信息管理,积累资料,包括:
5.1.历史记录:工程进度情况及已完工程记录,承建方的机具、人力情况,气象报告,会议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其它影响工程的重大事件;
5.2.工程量和财务记录:监理单位复核的所有工程量和付款资料,包括:工程计量单、付款凭证、计日工、变更令、各种费率、价格变化、现场材料、设备实验报告等;
5.3 质量记录;
5.4.竣工记录,包括:竣工证书、竣工图等。
第15篇 监理月报制度范本
监理月报制度:
1、监理月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
2、监理月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本月工程概述;
(2)本月工程形象进度;
a、本月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进度比较;
b、对进度完成情况及采取措施效果的分析。
(3)工程质量
a、本月工程质量情况分析;
b、本月采取的工程质量措施及效果。
(4)工程进度款情况:
a、工程量审核情况;
b、工程量审批情况及月支付情况;
c、工程款支付情况分析;
d、本月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5)本月参建方施工活动资料;
(6)本月参建方提出的问题及监理方答复。
(7)监理方活动资料:处理问题简述及统计。
(8)本月各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建商等)和项目监理办发、收文及处理结果。
(9)本月监理工作简报
a、对进度、质量、工程款支付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等方面情况的综合评价;
b、本月监理工作情况;
c、有关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
d、下月监理工作重点。
(10)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月报;
(11)工程照片
3、监理月报内容力求文字简炼,对上述月报内容叙述完善,图文并茂,文字应用电脑打印。对当月工程项目重大活动(首次例会、开工、主体封顶、交工、领导视察)及关键部位质量,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动态等应在月报中及时反映。
4、监理月报在下月随同项目考勤表报公司及建设单位。
第16篇 工程监理业务学习制度
工程项目监理业务学习制度
为了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推动监理工作开展,保证工程质量,结合本监理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正总监代表应以身作则,不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随时接受公司和业主的监督、考查。
2、监理工程师应坚持学习本项目工程图纸、规范、设计文件和合同文件,并不断加强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自觉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3、监理部每周组织监理人员集中学习一次。
4、正副总监每月组织所有监理人员集中学习一次。
5、每季度各合同组长结合工程监理情况将所属监理人员学习情况总结上报监理部。
6、正副总监每半年结合工地监理情况将各监理人员工作、学习情况总结上报公司。
7、年终由监理部对本年度各监理人员工作、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并接受业主的指导评述意见)。根据评议结果予以奖惩。
8、业务学习年终评议结果将作为监理部申报公司先进个人的主要依据。
第17篇 工程监理资料归档制度5
工程监理资料归档制度(五)
1、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2、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
3、监理资料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
4、监理档案的编制及保存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18篇 监理试验检测旁站见证制度
监理试验检测旁站见证制度
驻地监理人员应完成现场抽检的一切工作,并执行试验检测旁站见证制度,以监督承包人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的运行情况,见证承包人试验室试验检测数据的真实性。驻地监理人员应对以下试验检测项目进行旁站见证:
1、桥涵、路面等项目的混凝土工程及预制梁板的水泥净浆项目进行100%旁站见证。
2、承包人所进行的水泥稳定性及28天龄期强度试验进行旁站见证。
3、承包人所进行的钢筋焊接试验检测从取样到试验结束全过程旁站见证。
4、对于路面基层、面层以及其他野外工程实体试验检测进行全过程旁站见证。
5、对于承重模板拆除以及钢筋张拉、松张、压浆等试件强度试验进行旁站见证。
6、对于新工艺、新材料及科技创新等试验进行旁站见证。
7、对于重点部位或返工处理工程进行旁站见证。
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应不定期对监理试验人员旁站进行检查和业务考核。根据现场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总监办(驻地办)可要求承包人增加抽检频率,必要时驻地办监理人员进行旁站见证。
第19篇 监理三集体制度
1.监理部组建完成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开展集体学习、集体巡查、集体验收“三集体”活动。
2. “三集体”活动内容及要求
1)集体学习活动内容、要求:
(1)上级文件、指示(铁道部、铁路局、项目管理机构、监理(咨询)公司、监理下发的文件、指令、要求或规定);
(2)验标、规范、规章、管理制度、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3)上周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总结;
(4)下周主要工作内容及监理工作重点,拟订下周集体巡查计划。
(5)要求:每次学习前,由监理组长针对工作实际情况,列出学习重点。对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本周工作小结、下周工作安排做好记录。每月25日将“集体学习记录表”上报监理部。
2)集体巡查活动内容、要求:
(1)按照拟订的巡查计划组织检查;
(2)对上周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3)根据时间,每次安排2~5个单位工程,对其主体结构、隐蔽工程、关键工序、重要部位施工情况重点进行细查。
(4)简支箱梁、连续梁混凝土灌注,预应力初张拉、终张拉,孔道压浆,隧道支护、防水板施工、混凝土施工措施等,为必选检查项目。
(5)监理工程师对巡查发现问题认真记录,并及时发出整改指令。监理组长将当日巡查情况填“集体巡查记录表”、“本周工作重点和落实责任人表”,于当日18时前上报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根据检查记录列出重点,指派专人现场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3)集体验收活动内容、要求:
(1)路基:基底处理、路基本体第一层填筑、基床表层第一层级配碎石填筑、第一段挡墙基坑检查、第一层土工材料铺设、过渡段基底检查及级配碎石第一层填筑。
(2)桥涵:明挖基坑、第一根钻(挖)孔桩、墩台身第一次绑扎钢筋、立模、灌注混凝土、移动模架第一孔梁模板安装、底腹板顶板钢筋绑扎、波纹管安装、混凝土灌注、预应力初与终张拉、孔道压浆、移动模架过孔、桥面系施工。连续梁0#块预压、钢筋、模板和混凝土施工。
(3)隧道:支护(锚杆、钢架、钢筋网片、喷射混凝土)、防水板安装、衬砌混凝土灌注、仰拱开挖与混凝土灌注。
(4)其它需要集体验收的隐蔽工程、关键工序、重要部位。
(5)参加人员:监理组长和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理组长安排的其它监理人员。对于重点工程,将由监理部组织进行。
(6)集体验收由两人以上监理人员同时检查,共同决定该检查项目是否合格。检查合格后,由主管监理工程师在检验批上签字。集体验收的内容,在监理日记上明确记录,填写“集体检查登记表”上报监理部,并在监理月报中反映。除上述检查内容外,监理组还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决定集体验收的其他项目。
第20篇 工程项目监理文书流转制度
工程项目现场监理文书流转制度
1 建设监理实行联系书面制,应加强文书流转的管理。
2 各现场监理机构均应设收、发文簿,对收发文件进行登记、保管。
3 现场监理机构对外呈报、发送的文函,均应经总监审核、签发方可发出。
现场签认的监理文件:监理通知、整改通知、质量签认、工程量签认、在一定范围内的费用签证等应由总监授权的监理工程师签认。
4 监理文书应分类、编目、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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