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设备科的工作制度涵盖了设备采购、设备维护、设备报废等多个环节。它包括设备的选型与采购流程,日常运行与保养规定,故障报修及应急处理机制,以及设备更新与淘汰的标准。此外,还包括对科室人员的职责划分、培训与考核制度,确保设备科的高效运作。
1. 设备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招标采购,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价比。
2. 设备使用: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定期对使用者进行培训,防止误操作导致设备损坏。
3. 维护保养: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保养,建立设备维护记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 故障处理:设立24小时报修热线,及时响应,快速修复,减少设备停机时间。
5. 员工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定期进行技能考核,提升员工专业素养。
设备科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人民医院的运营至关重要。它保障了医疗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降低了设备故障对医疗服务的影响,提升了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通过规范化的管理,有效控制了设备的生命周期成本,提高了设备投资的回报率。
1. 设备采购需经科室讨论、院领导审批,并遵守相关财务规定。
2. 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操作资格,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
3. 设备科应定期提交设备运行报告,包括设备状态、维修记录等。
4. 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严重者可追究法律责任。
人民医院设备科的工作制度是医院运营的基础,它的严谨性和执行力度直接关系到医院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全体科室成员都应严格遵守,共同维护设备科的良好运作。
第1篇 人民医院设备科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设备科工作制度
一、凡属医疗、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均由设备科负责采购、供应、管理和维修。
二、根据各科订购计划和储备情况,编制采购计划,报分管院长批准执行。
三、一般医疗器械、设备按计划要求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进行采购,贵重设备应会同有关科室人员进行采购。
四、购入的器械、配件、设备等必须履行严格的出入库手续。
五、购入或调入的国内外贵重设备,应由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验收,然后入库建帐建卡,建立技术档案,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同有关部门联系,按规定进行处理。
六、设备仓库要按器械、设备的性质分类,要求帐物相符,保持通风防潮,保持整洁,防止损坏丢失。
七、各种器械、设备须有专人负责请领和保管,贵重设备应指明专人使用,并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
八、对失去效能或维修成本过高的各种器械、设备要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贵重设备的报废、转让和无价调拨,由使用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并经设备科审核后报院领导或上级部门批准。
九、建立健全医疗器械、设备总帐及各使用科室分户帐,定期核对。
十、收集资料、编制医疗设备档案,建立计量器具档案及帐目。
十一、组织计量器具的检定,做好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院设备管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第2篇 s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报废制度
第四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报废制度
1.凡使用期满并丧失效能、性能严重落后不能满足当时需求、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损坏且无法修理或无维修价值的医疗设备可申请办理报废手续。
2.医疗设备报废,必须先由使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报废原因、数量、经医疗设备科相关技术人员和报废鉴定小组审核鉴定,设备科或医院领导批准后(单价一万元以上贵重设备必须经院领导审批后),方能办理报废。
3.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由医疗设备科会计办理销帐手续,建立残值帐目,档案员办理相关档案手续。
4.凡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必须送交医疗设备科,进价万元以上的设备须由设备科报国有资产管理局处理。
第3篇 人民医院设备调剂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设备调剂管理制度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调剂处理:
一、累计停用一年以上的闲置设备。属于备用、维修、技术改造、特种储备和抢险救灾的设备除外。
二、因工作变更不再使用的设备:技术指标下降,但未达到报废标准尚能降级使用的仪器设备;重复购置的同种仪器设备,平均利用率在20%以下者。
三、严禁把国家有关部门文明规定不准生产、淘汰、不许扩散和转让的医疗设备或待报废的设备作为闲置设备调剂。
四、调剂设备中可供家用者,审批时应严格审批和把关。
五、调剂设备应本着就内就近的原则,尽量避免长途运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六、所有调剂设备,包括无偿转让的医疗设备,在估价时,应根据使用期限、技术状况等合理作价,经双方协商并签订协议,按合同执行。
七、实际办理后要及时履行财务手续,调剂收入应列入设备更新、改造基金项目专项使用,不得挪做其他用途。
八、所有待调剂设备,均应按照设备管理部门的规定妥善保管封存,不得任意拆卸,防止腐蚀、损坏、遗失。
九、加强对设备调剂工作的财务管理监督,对利用调剂设备的便利损公肥私的行为应予以追究,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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