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竣工检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外观检查:确保车辆外观无明显划痕、凹陷或其他损坏,车漆颜色一致,灯光、玻璃及后视镜功能正常。
2. 机械部件检查:检查发动机运行是否平稳,无异常噪音;刹车系统、悬挂系统、转向系统工作正常,无松动、磨损或漏油现象。
3. 电气系统检查:确认电池电量充足,电路无短路或断路,各类传感器和仪表工作准确。
4. 底盘检查:检查底盘各部件无严重磨损,传动轴、半轴、刹车盘等无异常。
5. 液体检查:检查机油、刹车液、防冻液、转向助力液等液体是否在合适范围内,无泄漏。
在进行竣工检查时,技术人员需按照维修手册逐项进行,详细记录每一项检查结果。对于发现问题的部分,应及时修复并重新检查,确保问题已完全解决。维修过程中的更换零件应有清晰的记录,包括零件型号、来源和更换原因。
汽车维修竣工检查制度的执行应遵循以下规范:
- 维修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技能证书。 - 检查过程中应使用专业工具和设备,如诊断电脑、扭力扳手等。 - 完成检查后,出具详细的竣工报告,客户签字确认后方可交车。 - 对于重大维修项目,应进行试驾,确保车辆在各种工况下性能良好。 - 建立维修档案,长期保存车辆维修历史,便于后续维护和故障排查。
汽车维修竣工检查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保障了车主的行车安全,减少了因维修不当导致的事故风险。严格的竣工检查提高了维修质量,增强了客户信任,有利于提升企业的口碑和品牌形象。此外,完善的检查流程也有助于预防潜在的法律纠纷,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汽车维修竣工检查制度是确保车辆维修质量和安全的关键环节,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第1篇 汽车维修竣工检查制度
一、按照维修协议合同内容检验;
二、按六盘水市汽车大修竣工技术标准检验;
三、检验所修项目的技术性能是否达到技术标准;
四、作外观检查应完好清洁;
五、整车外观检查和试车;
六、路试后要填写试车技术卡存档;
七、按维修协议内容和技术标准向用户交车。
第2篇 汽车维修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汽车修理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本行业技术要求,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组织修理技工认真学习安全操作教育,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
2、按章操作,工艺细致,做到安全、保险,服务周到,操作正确,不违章作业。
3、在作业过程中,禁止易燃易爆物品靠近火源,防止倒塌,修理前必须做好安全预防工作,用具定期检查,由专人负责,专项管理。
4、操作中禁止“蛮干、乱干、凑合”三大不良作风,以便造成人身、设备及车辆的严重损伤和破坏。
5、电气、机械设备及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定期保养;做到设备齐全、完好、有效,从而提高效率。
6、对于学徒工,师傅要负全面责任,及时教育,随时指导,做到人人懂安全,个个技术能过关,培养好接班人。
7、保障安全,保证质量,降低消耗,提高效益。
第3篇 汽车维修业务接待制度
汽车维修企业业务接待制度
1、业务接待员应提前15分钟到岗,做好准备工作。
2、业务接待场所应保持整洁,不得摆放杂物。
3、客户休息室设施和器具应摆放整齐,保持干净,本企业员工不得享用。
4、业务接待员上岗应穿着企业统一服饰,并佩戴胸卡。
5、接待用户应文明礼貌,主动热情,不使客户久等。
6、对客户阐述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应认真听取,耐心答复。
7、对承修车辆应作详细检查,并做好记录,重要物品应妥善处理。
8、报修单、维修合同必须经客户签字认可。
9、修竣车辆应清洗干净,手续齐全,交车及时。
10、承修车辆的维修档案应记录完整,保存完好。
第4篇 汽车维修设备管理及维护制度
一、设备操作工在独立使用设备前,须掌握该设备的操作技能。
二、设备使用应定人定机,对公用设备由专人负责保养。
三、操作工要养成自觉爱护设备的习惯。班前班后认真擦试设备及注油润滑工作,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润滑与清洁。
四、操作工要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管好设备附件。
五、对私自操作设备人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私自操作者负责。
六、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维护要求以及设备技术状况制定设备和测量装置的保养细则、保养周期和检定周期。
七、设备保养人应严格按照常规维修设备检查保养周期进行保养,做好记录交设备管理员验收。
八、设备维修以外修为主,本单位操作人员配合,设备管理员做好维修记录。
九、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停机,使用部门应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员或单位领导,请修理人员检查排除故障。当修理人员在排除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积极协助修理人员排除故障。
十、对设备使用年久,部件严重损坏,又无法修复和没有改造价值的,可办理报废手续报请经理批准。
十一、对设备的检查、保养、修理应做好所有记录,由设备员归档,以便检查。
第5篇 汽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制度
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汽车维修厂的员工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制度。
一、全厂员工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二、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工厂内打闹、追逐、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到其他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小孩进入厂区。
三、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车间内严禁吸烟。
四、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五、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
六、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七、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八、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九、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十、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第6篇 汽车维修人员培训制度
一、企业培训分为技术能力培训、管理能力培训等培训类别,技术能力培训主要针对普通员工兼顾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培训重点针对企业的中层和基层班组负责人。
二、每年初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
三、根据培训内容组织培训人员,培训设备和选定培训教师,有效的保证培训目标顺利完成。
四、积极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
五、年底对培训工作进行深入分析并总结,结合工作重点提出下年度培训目标。
第7篇 某汽车维修厂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厂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1.竣工出厂合格证是汽车二级维护质量合格的凭证。
2.竣工出厂合格证由检验员统一管理。核发出厂合格证时,应认真填写[汽车维修竣工证]销号单,销号单应妥善保管,使用完毕后及时送交运输管理核发部门核销。
3. 竣工出厂合格证凭质检员签发的“汽车维修检验签证单”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核发。竣工出厂合格证在发放使用中应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假维护、假修理、假发票等现象的发生。
4. 没有经检验员签署的汽车维修检验签证单,或汽车综合性能测不合格的车辆,都不得开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第8篇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一)
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全厂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
1、质量管理机构
本厂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厂长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
2、质量机构职责
全面负责全厂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汽车维护出厂技术条件》、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全厂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2)收集保管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6)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3、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汽维护前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4、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购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
5、严禁偷漏作业项目。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二)
第一条 为加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保证汽车维修质量,根据交通部、原国家经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汽车修理、维护或专项维修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汽车维修业户)和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交通部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对汽车维修行业维修质量进行管理、监督、检查;
(三)指导、监督检查汽车维修业户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检验制度,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
(四)组织汽车维修行业质量检查评比;
(五)收集交流汽车维修行业维修质量信息,开展技术咨询和质量诊断工作;
(六)组织汽车维修业户质量管理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七)受理汽车维修质量问题的申诉,负责进行调解处理。
第四条 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汽车维修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实行分级管理。建立汽车维修质量监督检测站(中心),为汽车维修质量监督和汽车维修质量纠纷的调解或仲裁提供检测依据。汽车维修质量监督检测站必须是经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技术监督部门认定后颁发了《检测许可证》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第五条 汽车维修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与其维修类别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汽车维修个体业户应有人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其管理机构和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质量管理法规和本办法;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有关汽车维修的技术标准、相关标准以及有关地方标准;
(三)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四)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要求,制定汽车维修企业技术标准;
(五)建立健全汽车维修业户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掌握质量动态,进行质量分析,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六)开展质量评优与奖惩工作。
第六条 汽车维修业户必须有明确的质量负责人和质量检验员。质量检验员必须经过当地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并取得汽车维修检验员证,方可上岗。
第七条 汽车维修业户必须做好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与企业维修类别相适应的技术管理、计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等规章制度。
第八条 汽车维修业户在维修生产中必须遵守以下法规和标准:
(一)国务院发布的《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的有关规定;
(二)国家标准局发布的各项汽车修理技术条件,以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动车允许噪声及测量方法和汽、柴油车排放标准及测量方法等;
(三)交通部第13号令发布的《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四)交通部颁发的有关汽车修理技术标准(技术条件);
(五)各地制定发布的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
第九条 汽车维修业户在维修没有国标、部标、地方标准的车辆时,应参照原车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维修技术资料进行维修。
第十条 车辆进厂、维修及竣工出厂,必须由专人负责质量检验,并认真填写检验单。一、二类维修业户对进行汽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维护的车辆必须建立《汽车维修技术档案》。
第十一条 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实行出厂合格证制度(汽车小修和部分专项修理除外),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汽车维修业户在车辆维修竣工出厂时必须按竣工出厂技术条件进行检测并向托修单位提供由出厂检验员签发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汽车维修业户使用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由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统一印制和发放。
第十二条 汽车维修业户必须执行车辆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发行故障或损坏,承修业户和托修单位按下列规定划分责任:
(一)因维修质量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维修业户应负责及时返修,由于维修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车辆异常损坏或车辆机件事故,由承修业户负责。
(二)由于托修单位违反使用规定或驾驶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不属于维修质量,经济责任由托修单位自负。
第十三条 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汽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的具体规定。
第十四条 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应制定并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制度,对维修车辆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做为评定维修业户维修质量和年审《技术合格证》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十五条 托修单位与承修业户发行维修质量纠纷时,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应负责组织技术分析和鉴定,并进行调解,所发生的检查、试验分析、鉴定等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双方经调解仍有争议时,可向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诉或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对不按技术标准修车,维修质量不能达到规定技术标准的维修业户,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的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__年六月一日起执行。
第9篇 汽车维修岗位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一、管理目的
1.为了提高职工的预防意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术语、定义
1.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职业危害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及其环境中产生或存在的,对职业人群的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切要素或条件的总称。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是指劳动者职业活动中可能在作业场所接触到的粉尘、化学性毒物、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等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有害因素。
3.汽车4s店售后服务中维修和汽车修理厂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是化学物质中的一氧化碳、锰烟尘、甲醇、丁醇等;有机溶剂中的苯、甲苯、二甲苯、正己烷、汽油;物理因素中的电焊烟尘、砂轮磨尘和噪声等等。
4.汽车4s店售后服务中维修和汽车修理厂的危害岗位主要是:烘漆、喷漆、调漆、焊接、钣金、发动机油路清洗等等。
三、管理职责
1.行政部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工资待遇如实告知员工。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患者入维修车间,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入车间;对在职业健康中发现的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行政部负责公司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及时、如实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并接受监督。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对各施工维修车间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3.行政部需对新员工进行培训,并告知车间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操作规程,并享有职业病预防、治疗和康复的权力。
4.售后部配合行政部配合行政部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职工进行体检。
5.售后部负责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个人卫生防护用品。
6.售后部要严格管理有毒化学品、放射源以及其他对人体有害物质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主动采取综合防治措施,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的发生。
四、一般规定
1.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4.采用先进技术或有效治理措施,改善劳动条件,确保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要求。
5.加强设备和工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职业安全卫生管理。
6.在改革工艺和技术革新时,应采用低毒物质替代高毒物质,加强通风排毒、排尘,实现机械化、密闭化和自动化。
7.必须对有毒有害作业职工进行上岗前和定期的职业卫生和将抗教育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器材。
8.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安排专人管理,定期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9.对易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及其他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应设警示牌,配备有效的紧急防范设施和医疗急救用品,并有应急救援的组织措施。
10.为车间工作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指导和监督其正确使用。
11.易发生急性中毒事故的作业,加强安全卫生管理,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保证贯彻执行。
12.配合公司对其进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和作业场所有毒有害因素的定期检测。
配合地方卫生监督人员进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职业卫生调查,如实反映职业卫生的现状和实际情况。
14.涉及有毒有害作业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使用,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15.涉及有害作业建设项目立项,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该建设项目验收时,必须提交由专业机构出具的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16.使用和引进新化学品,必须具备毒性鉴定资料、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否则严禁入厂、使用和引进该化学品。
五、本制度之公布之日起实施。
靖边县恒博汽贸有限公司
第10篇 汽车维修进厂检验制度
一、汽车的进厂检验由专职的报修业务人员负责,必要时可由专职检验员配合;
二、凡送厂维修的汽车,必须办理报修手续,进行进厂检验;
三、根据报修的内容,按交通部颁发的〈〈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规定确定汽车维修级别;
四、进厂检验一般采用询问,实地察看,仪器检测和路试的方法进行,以核实报修项目和维修级别;
五、报修业务人员应认真详细填写报修单;不得有遗漏,对不明确的地方应询问清楚,力求不漏报,不错报维修项目;
六、对维修期较长的车辆,可能遗失的附件,应填写交接清单,其附件应拆卸妥善保管;
七、汽车维修报修单和附件交接清单,报修用户应在上面签字认可并各交一份给用户备查;
八、报修业务人员应有良好的服务态度,认真听取用户的意见,不断定改进服务质量;
第11篇 某汽车维修厂质量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厂质量管理制度
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全厂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
1. 质量管理机构
本厂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厂长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
2. 质量机构职责
全面负责全厂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汽车维护出厂技术条件》、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全厂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2)收集保管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6)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3. 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汽维护前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
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4. 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购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
5. 严禁偷漏作业项目。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
第12篇 汽车维修过程检验制度
一,汽车进厂检验制度
1、车辆送修时,应具有保修内容及相关技术档案资料。
2、业务接待员和检验人员负责对送修车辆进行预检,按规范填写《车辆维修检验单》。
3、车辆预检时,根据驾驶员的反映及该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通过检测或测试、检查,确定基本作业内容,并告知托修方。
4、得到托修方确认后,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协议,办理交接手续。随车使用的工具和备用品,不属于汽车附件范围的应由托修方自行保管。
5、检验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二,汽车维修过程检验制度
1、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2、检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检验,主要零部件的检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检验。
3、各检验人员根据分工,严格依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认真检验,做好检验记录。
4、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项目,需重新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5、对于影响安全行车的零部件,一定要严格控制使用标准,对不符要求的零部件应予以维修或更换,及时通知前台,并协助前台向车主做好解释工作。
6、对于新购总成件,必须依据标准检验,杜绝假冒伪劣配件装入总成或车辆。
三,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制度 <>
1、汽车维修竣工检验由专职维修检验人员负责实施。
2、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
3、修竣车辆竣工检验严格依据本车辆原厂数据质量要求进行。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认真复查。路试合格后重新进行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出厂。
4、严禁为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开出厂。
5、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实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制度。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
1、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2、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3、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并按内容和性质确定其保存期限,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4、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5、各班组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核对清理,并将所保存的档案整理后交办公室统一归档。已经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按规定处理。
6、维修车辆实行一车一档制。
7、档案的借阅必须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清洁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
四 汽车维修设备管理及维护制度 <>
1、设备操作工在独立使用设备前,须掌握该设备的操作技能。
2、设备使用应定人定机,对公用设备由专人负责保养。
3、操作工要养成自觉爱护设备的习惯。班前班后认真擦试设备及注油润滑工作,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润滑与清洁。
4、操作工要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管好设备附件。
5、未经负责人许可对私自操作 挪用服务部所有设备人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私自操作者负责。
6、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维护要求以及设备技术状况制定设备和测量装置的保养细则、保养周期和检定周期。
7、设备保养人应严格按照常规维修设备检查保养周期进行保养,做好记录交设备管理员验收。
8、设备维修以外修为主,本单位操作人员配合,管理员做好维修记录。
9、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停机,使用部门应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员或单位领导,请修理人员检查排除故障。当修理人员在排除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积极协助修理人员排除故障。
10、对设备使用年久,部件严重损坏,又无法修复和没有改造价值的,可负责人申请报废批准。
11、对设备的检查、保养、修理应做好所有记录,由设备员归档,以便检查。
五 汽车维修人员培训制度(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相关) <>
1、企业培训分为技术能力培训、管理能力培训等培训类别,技术能力培训主要针对普通员工兼顾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培训重点针对企业的中层和基层班组负责人。
2、每年初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
3、根据培训内容组织培训人员,培训设备和选定培训教师,有效的保证培训目标顺利完成。
4、积极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
5、提取营业收入的( )%做为职工培训费用。
6、年底对培训工作进行深入分析并总结,结合工作重点提出下年度培训目标。
7、企业员工的培训工作由主要领导负责,厂(公司)工会或其它职能部门(人员)负责具体措施落实。
8、企业每次组织一次集中政治学习,及时向员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规定。
9、企业的相关部门(人员)应结合生产情况,适时开展技术学习和技术练兵活动,使员工不断汲取新知识、新技术,为生产经营服务。
10、充分利用企业内部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营造“人人刻苦钻研技术,个个争当生产能手”的浓厚氛围。
11、鼓励职工开展自学、互帮互学活动,对学有成就的视情作适当奖励。
12、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对有资质要求的岗位,应组织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和考核,在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安排上岗工作。
七 汽车配件材料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制度相关) <>
1、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2、及时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近采购。
3、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4、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帐,做到帐、卡、实物三符合。
5、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堆放,保持整齐有序。
6、保持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防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
7、库管员根据修理部门传来的备料单准备材料及零配件,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领料人签名,领用大总成件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领新料必须交旧料,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
8、加强对旧料的管理工作,上交旧料贴好标签,废旧统一管理。
9、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随便加价。
10、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
八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保证企业生产正常进行,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按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作业。
2、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3、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
4、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5、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易燃物品必须按规定使用和存放。
6、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水地使用,应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8、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9、下班时,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10、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11、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12、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13、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14、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15、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16、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17、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18、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施工时工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工作后应将工具清点检查并擦干净,按要求放入工具车或工具箱内。
19、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或专用工具,不得大力蛮干,不得用硬物手锤直接敲击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地堆放。
20、废油应倒入指定废油桶收集,不得随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沟内,防止废油污染。
21、修理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座位以及地毯,并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车间内不准吸烟。
22、用千斤顶进行底盘作业时,必须选择平坦、坚实场地并用角木将前后轮塞稳,然后用安全凳按车型规定支撑点将车辆支撑稳固。严禁单纯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在车底作业。
23、修配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件或更换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并严格按修理技术规范精心进行作业和检查调试。
24、修竣发动机起动前,应先检查各部件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加足润滑油、冷却水,置变速器于空档,轻点起动马达试运转。严禁车底有人时发动车辆。
25、发动机过热时,不得打开水箱盖,谨防沸水烫伤。
26、地面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正前方与后方,并注意周围障碍物。
九 环境保护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方针,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按生气工艺安装、配置“三废”处理、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
3、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环保常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环境保护制度。
4、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标准,全面实施在用车辆的检查/维护制度(i/m制度),控制在用车辆的排放污染,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净化装置。
5、严格执行车辆噪声抑制技术标准,确保修竣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技术性能良好,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消声装置。
6、车辆竣工出厂前,要严格检查车辆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对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出厂。
十、礼貌周到 服务公开
1 接待员应身穿统一、整洁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胸牌,用语文明、迎送有礼。
2 耐心听取客户诉求,实事求是与客户沟通,尊重客户的知情权。
3 为客户提供全程服务,接待员要为客户联系各部门、人员办理业务手续。
4 公开有关证照、主要的维修项目及其工时收费表、质量保证承诺、服务程序。
5公开投诉电话,设置意见薄、投诉箱,对客户的意见、投诉要有答复。
十一、环境整洁 管理有序
1 生产环境保持清洁,厂房明亮、通风,各区域、岗位有标识。
2 各类物资定置存放,堆放整齐,废旧物资及时清理。
3厂区应设有用于客户接待、休息的场所。
4接车、生产、交车、投诉、索赔、跟踪服务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5 实行定人定岗定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和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十二、明码标价 收费合理
1 企业应编制维修工时定额表、工时费用明细表。
2确定维修项目时,要以检测诊断结果为依据。
3 维修配件、材料要有进出台帐记录,进货票据要妥善保存。
4 维修收费应合法、合理,符合维修行业的整体水平。
5维修费用结算后,将工时、材料明细单交客户,维修收费要使用合法收费凭证。
十三 信守合同 保证质量
1 承修车辆要签订协议或托修单,明确维修项目、费用、质量保证期和双方责任。
2 保证兑现对客户的承诺,为客户排忧解难。
3 维修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维修质量三级检验制度,保存检验数据。
4 对维修配件、材料的质量负责,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材料。
5 质量保证期内的车辆返修率应低于5%,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要主动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
6、为用户提供全面优质服务作为服务口号,全心全意忠诚为用户服务,并认真执行上级对机动车维修管理的各项规定,价廉质优。
7、对用户维修的车辆,认真检查并做好项目记录,听取用户提出故障问题,填写好维修项目,作出估价单,用户签名认可。
8、在维修过程中,发现须增加维修项目,及时与用户联系,说明情况,取得用户的答复再施工,对用户有不明之处给予热情耐心解释。
9、对维修的车辆,保证质量、按期交货,树立急用户所急,实施24小时服务,为用户排优解难,配备有出外救济和拯救车辆的人员。
10、对出厂维修车辆实行跟踪服务,按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按项目保质期保修。
11、对需要购件进行维修的车辆,保证能主动向车主就价格、配件厂产地、质量等作详细解答,征得车主意见再作处理。
第13篇 汽修厂汽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三)
汽车维修档案管理工作,是汽车维修的基础管理工作,也是企业生产、技术管理的基础工作。
1、汽车维修档案由业务部门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汽车大修、总成大修、汽车二级维护的维修档案一车一档,一档一袋,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签证单、竣工证存根、工时清单、材料清单等;汽车一级维护、小修的资料在维修登记本中保存。
2、维修档案应保持整齐、完整。一车一档装于档案袋中,不得混杂乱装。档案袋应有标识,以便检索。
3、档案放置应便于检索、查阅,同时防止污染、受潮、遗失。
4、车辆维修竣工后,检验员应在车辆技术档案中记载总成和重要零件更换情况及重要维修数据(如气缸、曲轴直径加大尺寸)。
5、单证入档后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人员不得随意查阅,更改,抽换。如确需更正,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
6、车辆维修档案保存期2年。
第14篇 汽车维修设备管理维护制度
一、设备操作工在独立使用设备前,须掌握该设备的操作技能。
二、设备使用应定人定机,对公用设备由专人负责保养。
三、操作工要养成自觉爱护设备的习惯。班前班后认真擦试设备及注油润滑工作,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润滑与清洁。
四、操作工要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管好设备附件。
五、对私自操作设备人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私自操作者负责。
六、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维护要求以及设备技术状况制定设备和测量装置的保养细则、保养周期和检定周期。
七、设备保养人应严格按照常规维修设备检查保养周期进行保养,做好记录交设备管理员验收。
八、设备维修以外修为主,本单位操作人员配合,设备管理员做好维修记录。
九、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停机,使用部门应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员或单位领导,请修理人员检查排除故障。当修理人员在排除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积极协助修理人员排除故障。
十、对设备使用年久,部件严重损坏,又无法修复和没有改造价值的,可办理报废手续报请经理批准。
十一、对设备的检查、保养、修理应做好所有记录,由设备员归档,以便检查。
第15篇 汽车维修厂管理制度
厂长工作职责
1、认真制定落实本厂的经营目标、发展规划。定时向主管部门的汇报各项工作进展。
2、了解掌握地方、行业有关汽车维修的各项政策、法令及经济环境动态,适时提出本厂的发展规划、服务市场、广告宣传、特殊服务等方针、计划。
3、密切配合总公司策划和实施企业形象设计。
4、不断强化修理厂内部管理机制,制定实施有效措施、制度,充分调动全厂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全面完成各项经济技术指示。采取切实措施,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逐步推进企业进步和现代化的管理。
5、全面负责质量体系的建立实施、完善和持续运行。督促、检查全厂质量体系文件的有效实施,推进质量体系建设负责主持管理评审重视顾客的意见和投诉处理,使质量体系不断改进和完善,确保实现本厂的质量目标。
6、负责协调解决厂内重大技术质量问题,了解检查各类投诉的解决和落实情况,做到每日一次检查,每周一次小结,及时签署意见。
7、严格控制、合理配备各类人员,努力提高企业人员素质,组织好职工的技术培训,搞好职工生活福利和安全工作。
8、每年至少对市场和顾客的需要,维修行业的有关法规、规章、标准等质量体系的现状和适应性进行一次正式评定。
技术总监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汽车维修质量检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汽车维修技术规范和标准。
2、协调质量管理各项程序的贯彻执行
。
3、负责维修车辆的“修前检验”工作,配合业务接待员对保修车辆的故障进行准确判断,为确保维修作业项目(包括二级维护附加作业项目)提出意见。
4、根据行业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过程,处理好生产上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负责对全厂员工进行技术业务指导。
5、负责严格按标准进行汽车维修竣工出厂质量检验工作,出具检验报告、签发合格证或不合格车辆的返修单,严格把好质量关。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监督车辆维修质量不合格的控制工作。
6、负责组织人员对维修质量事故进行检查鉴定,并写出具体检定报告
7、了解用户关于维修质量的意见,不断改进和提高维修质量。
8、负责对车间各班组的维修质量进行考核,认真填写“车辆维修质量月报表”,并定期进行质量抽查。抽查的内容为:
9、a)检验记录,维修档案的完整性及填写的真实性;
b)签证检查部位与维修手册、工艺规范、技术标准的对口情况检查尺寸与维修手册、原厂技术参数对口情况;
c)车辆的行使、操纵、控制、排放等整车性能
。
10、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技术质量工作。
11、秉公办事,坚持原则,对本企业汽车维修质量全面负责。
业务接待文明条例
1、接待大厅所有人员上班时应仪表得体,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2、接待人员要以自身良好的素质,微笑的服务接待每一位客户,处处替客户着想,让客户由“宾至如归”的感觉;驾驶员休息区应常保持清爽、干净,服务人员态度热情,礼貌待客。
3、工作时间严禁闲谈聊天、干私活。
4、保持大厅清洁、卫生,给客户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环境。
5、柜台内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入内,保持柜台内外整洁,各种台帐摆放整齐。
6、客户进门,接待人员应主动迎客,使用礼貌用语,主动打招呼。接修车辆,需做认真的环车检查,提醒客户损坏的部件和贵重物品保存。
7、车辆不能按时完工的,必须及时打电话通知客户,向客户解释清楚。
8、对修理车辆发生物品丢失,确因本厂原因的,由本厂原价赔偿,厂追究责任人,由责任人赔偿。
9、建立客户档案,做好对客户车辆及时保养的提醒工作,与客户保持密切的联系。
优质服务工作条例
1、接待客户应做到热情、周到、方便、及时,急客户所急,想客户所想,坚决杜绝与客户发生争执,违者一次罚款50美金。
2、收费公正合理,公开维修价格,公开监督电话,自觉接受客户监督,把价格管理工作全面纳入行业管理轨道。
3、严格履行修车合同,保证修理质量、按时交车,对特殊原因需延期的车辆,应主动事先与客户联系,得到客户的理解;对属于自身责任的延期车辆,主动按违约规定内容向客户索赔道歉,必要时按合同规定承担经济责任,把维修经营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
4、认真做好车辆修前检验,把车辆的故障隐患及时报知用户,提出修理建议,添好修理车辆的交接清单。
5、修好的车辆必须比进来时干净。
6、回答客户提出的问题,必须实事求是,解释问题要按科学原理,不得想当然,随意搪塞,让客户理解,让客户满意。
7、认真落实修理车辆的自检、过程检验、完工检验和交车前的检验,确保客户对车辆修理质量的满意。
8、严格保养大修作业范围,没有按有关规定进行作业修理,一经发现,必须及时补修,并扣该项定额工时,欺骗检验和客户的一次罚款100美金。
9、返工项目,必须有承修人立即进行,否则不安排新项目,不承担返工,由其他人完成的,返工工时从责任人扣除。
10、因维修质量造成车辆抛锚需急救,罚责任人100美金,若有重大交通事故隐患罚款300美金。
11、杜绝修私人车,杜绝修人情车。一经发现停职检查。
文明生产规定
1、生产车间(场所)严禁吸烟,吸烟至休息室。
2、生产车间(场所)地面清洁无油污,墙面无油渍、无明显划痕,按班组划地承包,班组做不到每人一次罚款20元
3、废油及时处理,严禁倒入下水道。废油桶(壶)每日及时清除,不得留滞生产车间(场所)。一次违规罚款20元。
4、保持机、手工具清洁,手工具置于车内,保持工具车清洁无油污,工具按层摆放有序,工具车内不得放置与修车无关的物品,下班后整理清洁工具车,并按规定摆放整齐。机工具使用后及时放于规定区域。一次违规罚款10元。
5、严格执行“三不落地四清洁”,油污不得落地,不慎落地及时处理不留痕迹,工件摆放整齐归位,不给人以杂乱感。
6、统一着装,保持清洁。使用文明语言,不与用户争执。不得向用户索烟,不接受用户宴请,不接受消费,一经查实,作待岗处理
7、工作场所一天一小扫,每台车辆作业完毕后,及时清理场所,一周一大扫,确保场所、机具整齐清洁。
8、工具柜台上方禁止摆放物品,工作衣、工作鞋帽应置于休息室,并确保休息室清洁整齐。
9、严禁油手、污手试车,保持在修车内清洁,严禁在车内休息闲聊、听收录机,违者一次罚款20元
10、保持总成修理间干净整洁,所有物品整齐地摆放在货架上,地面、墙壁不得有油污。
11、安全文明小组每周检查一次,发现违规吸烟者处以50元/次罚款,并责令当场纠正违规行为。
12、中午严禁喝酒,发现一次处以50元次罚款。
13、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每周负责工房卫生的班组,应将门窗及电力设施关好后方可离去。违规一次罚款50元。
14、及时洗涤工作服,不及时洗工作服,工作服看上去较脏的,发现一次罚款5美金。
15、厂长为各生产班组文明生产监督人。
安全管理规定
1、各部门负责人、生产班组长为所在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
2、全厂职工必须牢记“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是最大效益”的思想,时刻绷紧安全生产弦,杜绝三违行为,不安全坚决不生产。
3、机修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维修工艺规范,并做好工作业人详细记录。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4、对移动电器、氧乙炔气、起吊设备、搁车凳使用之前,必须例行检查,切不可粗心大意,怀侥幸思想,否则一时疏忽,终身遗憾。
5、加强工业汽油的领用制度,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要环视周围情况,严禁明后靠近,必要时设置明显标志,安全使用。
6、休息室、工具柜严禁存放配件、汽油,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7、必须使用搁车凳搁车,搁车时,支撑部位准确可靠,在使用两柱举升器时,离地20cm时,检查是否稳定,确保安全可靠。
8、遇有重载车辆报修时,婉言谢绝或卸载后修理,切不可蛮干惹事。
9、工作过程中,相互不许打玩、嘻闹,严防伤害自己或被他人伤害。
10、有证人员不乱开车,私自动用客户车辆一次罚款100元,开私车一次罚款100元,发生事故责任自负,无证人员严禁开车。
11、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经常巡视生产场所,要有预见性,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纠正事故苗头。每月必须进行一次职工安全教育,每月对全厂的移动电器、举升设备、氧乙炔气、灭火消防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整改记录,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并做好会议工作检查记录。
12、材料销售部门、财务部门,要做好防盗工作,闲杂人员不得进入财务室、仓库内。
劳动纪律的规定
1、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违者处罚如下: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0元,月累计三次以上者(含三次)加倍罚款。
2、有事必须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需经厂领导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3、无故旷班者,累计超过三天,示为自动离职,同时扣除岗位工资等与其有关费用。交公司处理。
4、上班时,不得无故离岗,有事必须和有关领导请假,否则按早退处理。
5、工作期间,不得聚集聊天,不得做与维修无关的事项。
材料领用规定
1、材料领用必须凭所修车辆的工单,按车号、修理项目对号入座。领料没用必须及时退库,超过一天者,按材料得出库价罚款(大修车在出厂前)。
2、对多领、冒领者,按领取该件的出库价10倍罚款。
3、保管人员没见到工单、车号而随意将材料发出,一经查出将处以三倍罚款。
4、对辅料领用要严格控制,对应工单控制发出数量,多存库,少存班,防止浪费、流失。
5、对急用料附件供应商的临时采购,必须做到先入库、后出库,对于附近供应商送的配件,必须见到料单再收配件,违者按该料的出库价处罚所有操作者。
6、对外单位来借、调材料配件,一律按出库价开单结算,私人必须现金支付。
7、横向件的发放应严格按厂的规定执行,否则每次按该件的出库价罚款。
8、对客户结算,若为人为因素造成差错的,将对负责人处以每次20元的罚款。
9、对客户所需的非常用件,需将客户的单位、车号、联络电话等记录在册,以备到料后通知客户,避免造成材料的积压。
设备管理规定
1、全厂设备、机具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由专人负责清洁、保养。精密设备由专人负责操作。设备不保持清洁。
2、购置新设备,要坚持技术领先、经济实用的原则,同时了解和购置市场上的汽修新机具,提高我厂装备水平。
3、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及时向厂领导反映,以便联系厂家修理
4、举升器、小吊车、压力机等设备不得超负荷使用,凡超负荷,损坏设备的,按处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罚。
5、空压机在厂内不需要供应压缩空气时,必须停机,在工作中确保不缺冷却水,润滑油及时添加和更换,冬季及时排放冷却水。
6、厂设备管理岗,搞好设备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设备的检验,负责压力表、安全阀的按时送检工作。
7、厂设备管理岗,做好设备档案、资料、台帐的管理工作,负责检查每台设备的运转记录情况,填报处技术管理科要求的各式报表。
第16篇 汽车维修出厂检验制度
一、汽车维修出厂检验由厂专职质量检验员负责,在厂长领导下工作,负责汽车维修的竣工出厂检验和返修车的检验;
二、汽车维修出厂检验,应根据报修单所列的维修项目,根据有关标准,逐项进行检验,视情况可以使用检测设备,仪器或路试检验并作好检验记录,经检验合格的汽车,签发合格证;
三、出厂检验员负责收集汇总原始记录,经整理后填写技术资料,卡片提供用户作技术档案存查,原始记录应保存三年;
四、汽车出厂时,会同用户进行验收,并回答用户的问题,同时向用户提供使用注意事项,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安排修理;
五、凡出厂汽车经用户检查验收后,在报修单上签字认可,完结结费后,方能接车出厂;
六、对返修汽车应先核实出厂的日期和维修项目,属维修范围在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填写返修单及时修理,返修中发生的材料问题及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同用户协商处理,不属维修质量部分,应向用户解释清楚,凡愿在本厂修理的,也应及时安排修理,一切费用由用户负责;
七、用户对汽车维修质量问题的来信,应及时做出适当的处理,并填写质量记录册,用户来信应妥善保存;
八、在厂长主持和领导下,定期召开汽车维修质量分析会,提出改进汽车维修质量的技术措施,不断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第17篇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质量保证期制度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及质量保证期制度
1、依照国家规定,对竣工出厂的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
2、质量保证期按以下规定执行:
a、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b、摩托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7000公里或者8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800公里或者10日。
c、其他机动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6000公里或者6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700公里或者7日。
以上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质量保证期从车辆竣工出厂或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之日起开始计算。
d、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进厂返修的车辆,免返修工料费。
e、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业户,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3、以上质量保证期仅适用于车辆竣工出厂后,托修方严格执行驾驶操作规程和车辆走合期规定,合理使用、正常维护的情况下出现的质量问题。
第18篇 某汽车维修厂车辆进出厂登记制度
汽车维修厂车辆进出厂登记制度
1. 维修车辆进厂维修,由业务部门负责在进厂登记本(或电脑)上做好登记工作,记录进厂时间、车型、车牌号、驾驶员姓名、车辆所属单位、驾驶员报修项目、车辆装备的齐全情况(如有缺件应详细记录)、油箱中存油量等内容。
一般情况下,随车工具等与车辆维修无关的物品由托修方自行保管。如需置于车内,应清点登记并上锁。
登记完毕后双方经手人员共同签字,办理车辆移交手续。
2.业务部门应对进厂车辆进行标识,待修车、在修车、竣工车应分别在不同区域停放,以免发生意外。顾客车辆由厂保卫部门负责看管。
3.车辆修竣检验合格后,由厂方通知托修人验收付款,然后由业务部门与托修人当面按进厂时登记清单清点交接。交接双方在交接单上签字。交接完毕后由业务部门在出厂登记本中做好记录,并开具出厂证,厂门卫凭出厂证查对车牌号后放行出厂。
第19篇 某汽车维修厂质量承诺制度
汽车维修厂质量承诺制度
1、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2、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
3、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4、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
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
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
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第20篇 汽车维修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机构与职责
1、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职工劳动保护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有效地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
2、厂长(总经理)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建立以厂长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全厂的安全工作;车间主任(部门经理)负责本车间(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班(组)长直接负责本班(组)的日常安全管理,企业和车间设立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企业年、季、月底安全管理计划列入厂长(经理)年度信誉考核目标管理之内。
3、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避免各类事故发生。
4、厂(公司)、车间领导在指挥生产时,须做到先安全后生产,生产服务安全,严禁强迫命令、瞎指挥的恶劣行为发生。
二、生产(工作)人员及设备的安全管理
1、非本工种的员工,未经批准不擅自上岗。严禁在厂区无证驾驶车辆,严禁上班时穿拖鞋、高跟鞋、穿裙子、打赤膊,机具设备在运转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岗。
2、承接整车总成修理和底盘车身焊修等作业的车辆,在进入修理车间后,应首先拆下油箱,并放置到指定的安全地点存放,修理结束后方可装回。
3、生产、服务区和公共场所不得存放汽油及其他易燃品,更不准使用汽油,清洗零件在具备安全条件的专门场地进行。生产区内严禁抽烟,严禁使用明火。
4、电气设备和路线须定期检修,压力容器须定期检查,严防漏电、漏气和爆炸事故发生。易燃、易爆物品、化学物品及有毒物品必须存放在符合安全标准的专用库房内,并派专人保管,严格执行领发规定。有毒物品的领发须经厂长(或总经理)签字,并及时报政府安检部门备案。
5、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消防安全规定,切实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配齐、配足各类灭火机及砂箱、消防器材等灭火设施,备足消防水源。安全管理员须定期检查更换失效灭火机,教育职工学会使用灭火设备。
6、工厂门卫室是工厂安全保卫的重要窗口,门卫人员应严格执行门卫制度,每天按时巡逻检查,防止突发事件发生。
三、检查与考核
1、建立安全检查制度。企业安全管理员及车间安全员应每天检查厂区安全生产状况1-2次,做好记录指导整改,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检查当月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存在问题。
2、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奖惩考核办法,对各部门、车间、班组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考核。日常考核工作,山安全管理员和车间安全员执行;厂(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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