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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检修验收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电气设备检修验收制度

有哪些

电气设备检修验收制度是确保企业生产安全与效率的关键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预检:对即将进行检修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识别潜在问题。

2. 检修过程管理:规范检修步骤,确保作业安全,记录详细检修过程。

3. 验收标准设定:明确设备恢复至正常工作状态所需达到的技术指标。

4. 验收执行:对照标准进行细致的检查,确保设备功能正常。

5. 文档记录:保存检修和验收的所有相关资料,便于日后追溯。

内容是什么

在电气设备检修验收制度中,内容涵盖设备的拆卸、清洁、部件更换、调试等多个步骤。每个步骤都需严格按照规程进行,例如,设备拆卸时要防止损坏元器件,清洁过程中要避免水分进入电路,更换部件时确保新旧部件匹配,调试阶段则需确认设备各项性能指标符合标准。制度还强调了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如佩戴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等。

规范

电气设备检修验收的规范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行业标准,如gb 7251.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等。此外,企业内部也需制定详细的作业指导书,明确各环节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设备性能未达标准,应及时记录并反馈,采取相应措施直至问题解决。

重要性

电气设备检修验收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一方面,它能确保设备在检修后能够稳定运行,减少故障率,保障生产连续性;另一方面,严格的验收制度可以预防潜在的安全隐患,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避免因设备问题引发的事故。良好的设备维护记录也有助于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因此,企业必须重视并严格执行电气设备的检修验收制度。

电气设备检修验收制度范文

第1篇 电气设备检修验收制度

1.机电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2.根据下达的修理任务单,修理项目逐项进行检查、试验。所修理的设备必须达到完好要求,防爆电气设备必须达到防爆标准,并经防爆检查员检查合格后,签发防爆检查合格证。

3.所有电气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技术规范》各项规定。

4.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填写验收单,发放验收合格证。

5.设备管理员办理入库手续:登记、建账、造卡。

第2篇 商场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力线路、桥架线路的安全检查

卖场桥架线路,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卖场调整时,要增加安全检查次数。桥架线路的安全检查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

1、电线桥架有无倾斜、变形、腐朽、损坏等现象。

2、沿桥架线路的周边是否堆放有易燃易爆和强腐蚀性物质。

3、线路有无杂物悬挂。

4、拉线和板桩是否完好,绑托线是否紧固可靠。

5、导线的接头是否接触良好,有无过热发红、严重老化、腐蚀或断脱现象。

6、避雷接地装置是否良好,接地线有无锈断情况。在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重点检查避雷设施。

二、变、配电所的检查与管理

1、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工作必须严肃、认真进行。交接班人员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1)交班人员应详细填写各项记录,并做好环境卫生工作;遇有操作或工作任务时,应主动为下班做好准备工作。

(2)交班人员应将下列情况做详尽介绍:

a.所管辖的设备运行方式,变更修理情况,设备缺陷处理,上级通知及其它有关事项;b.工具仪表、备品备件、钥匙等是否齐全完整。

(3)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接内容。交接完毕,双方应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名。

(4)交接班时,应尽量避免倒闸操作和许可工作。在交接中发生事故或异常运行情况时,须立即停止交接,原则上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应主动协助处理。当事故处理告一段落时,再继续办理交接班手续。

(5)若遇接班者有精神失常等情况时,交班人员应拒绝交接,并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做出适当安排。

2.巡回检查:为了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异常和缺陷,对所有运行及备用设备,应进行定期和特殊巡视,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修订改进。

(1)巡视周期。每小时巡视一次

(2)定期巡视项目:

1)各连接点有无过热现象。

2)变压器的声音、温度是否正常。

3)变压器的冷却装置运行是否正常。

4)电容器有无异声及外壳是否有变形膨胀等现象。

5)各种信号指示是否正常,二次回路的断路器、隔离开关位置是否正确。

6)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压板位置是否正确。

7)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针有无弯曲、卡涩现象;电度表有无停走或倒走现象。

8)设备缺陷有无发展变化。

第3篇 电气设备检修制度

本制度的制定是为了保证在电气设备上进行的检修,安装工作安全有序,确保检修,安装人员的安全及电气设备正常运行。本制度包括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终结制度和厢站检修制度。

检修工作票制度

(1)电气设备检修工作应由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根据工作任务的要求先期进行现场调研,确定检修安装工作参加人员,停电范围,工作时间及所用安全防护用具,器材和所采取的安全措施等制定工作票。

(2)检修准备工作及检修工作票的制定在工作开始前完成。检修工作票报部门领导批准,备案。

(3)以下在电气设备上进行的检修工作,应填写工作票[1]在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的或需要做安全措施的;高压电力电缆需停电工作的;其他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2】需要在低压配电箱柜,低压电源干线上工作的;在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工作,无需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培训的;在带电设备外壳上工作以及有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高压电缆不需要停电的工作。

(4)工作票一式两份,内容正确,清楚,不得涂改。

(5)工作票使用完毕应妥善保管。

(6)工作负责人的职责: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正确组织,分工明确;检查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符合现场实际工作条件;工作前向工作人员告知危险点,交代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的要求;工作中检查监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的情况;检查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是否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工作完毕后应和运行人员或现场电气负责人员进行全面复查无误后,方可恢复供电。

(7)参加检修工作人员职责:严格服从工作负责人的指挥,明确掌握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安全措施和危险点;清楚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性能和电压等级,如有疑问向工作负责人询问清楚后方可工作;超出范围的工作未经工作负责人许可不得擅自动手,对设施的安全措施不得随意变更;遵守操作规程,技术标准和工作纪律,正确佩戴使用安全防护用具。

工作许可制度

(1)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做好以下工作: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采取的安全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工作中的注意事项;与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字。

(2)在完成上述许可手续后,检修工作人员方可开始工作

(3)运行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

(4)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安全措施,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时,需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共同同意。

工作监护制度

(1)完成工作许可程序后,工作负责人,专职监护人应向工作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危险点及注意事项。

(2)专职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监护,及时制止和纠正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准单独进入,滞留在高压区域内。

(3)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因故必须离开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接替,并做好工作负责人临时变更手续。

(4)从事下列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部分停电,工作人员可能误触带电部分时;临时带电或跨越带电部分工作时;登杆或高处复杂作业时;低压带电作业时没有电气常识的人参加电气工作或接近带电设备工作时。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检修工作间断时,工作人员应从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变,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存执。

(2)检修工作间断期间,留守人员不得单独进行工作。再次复工时,工作负责人必须再行检查安全措施,负荷工作票要求后方可工作。

(3)在为完毕终结工作票前,值班人员不得将检修范围内的电气设备送电。

(4)检修工作结束前,如需将电气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可按下列条件进行:全体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将该系统的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临时遮拦,临时地线和标识牌;由工作负责人和值班人员全面检查无误后,由值班人员进行加压。工作人员如若继续进行检修工作,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程序。

(5)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由值班人员在开工前一次完成,不需先办理转移手续,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检修工作人员交待清楚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危险点和注意事项。

(6)检修工作全部完成后工作人员应打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严密周全检查现场,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后,再向值班人员讲清所修项目,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的问题

(7)与值班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的状况是否正常,在工作票上填写工作开始和终结时间,由工作负责人和值班人员共同签字后,工作票工作内容方可终结。

(8)工作许可人(值班人员)接到工作负责人终结工作内容,填写完整的工作票后,方可按照倒闸操作程序进行倒闸操作,恢复送电。

厢式变配电站检修制度

(1)厢站检修清扫必须停电进行。

(2)检修人员要办理工作票,值班人员依据工作票,填写倒闸操作票。停电操作和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值班人员检修操作规程负责完成。

(3)厢站内检修工作必须有充足的照明,现场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检修人员不得接近带电部位。

(4)检修人员应在指明的工作范围内工作,与10kv电压设备间距应大于1米,检修人员不得在距带电体小于1米的范围工作,小于1米安全间距应停电进行检修。

(5)对检修清扫的开关,必须断开前一级开关后进行,严禁在带电的开关下口进行检修清扫。

(6)在电容器或电缆线路工作时,停电后应先充分放电,放电时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

(7)雷雨天气禁止进行厢站检修工作。

第4篇 电气设备试验工作制度

1、在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试验,试验周期及标准按《煤矿电气设备绝缘试验规程》执行。

2、使用单位每年应提报所用电气设备试验计划,试验工作由公司认定的试验部门负责实施,使用单位要积极配合。

3、高压配电装置和低压馈电开关的过流脱扣器以及高压配电装置的失压脱扣器的试验按有关试验标准执行。

4、电气设备试验后要及时填写试验小票和试验报告,并移交使用单位和主管部门备案。

5、电气设备试验后必须进行验收和试运行。

6、对试验不合格的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必须立即检修,检修后重新申请试验,直至合格为止,否则不许使用。

第5篇 学校电气设备的安全维护和试验管理制度

1、明确燃气和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设施登记、职业资格、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电气设备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2)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操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应安装防雷、防静电系统;

(4)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电气设备;

(5)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6)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3、防雷、防静电系统的自检自测应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填写《防雷、防静电检测登记表》。

4、防雷、防静电系统的检查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年雨季之前,应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接地装置进行检查、维护;

(2)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限期维修,保证防雷、防静电系统的完好有效;

(3)对符合报废标准的设备,应及时报废和更新。

(4)自检结果应及时上报单位主管安全部门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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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电气设备安全技术制度

为保证及高压变配电设备检修工作的安全进行,特制定本技术规程。

一、高压变配电设备检修工作及安装施工,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的内容包括:施工项目、质量要求、施工范围、时间进度、人员、安全措施、工作班组的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等。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1、 工作票签发人:负责检修工作的必要性,工作是否安全,指定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保证检修工作的安全进行。一般由电气负责人签发。

2、 工作票负责人(监护):负责检修工作的安全组织工作。工作前对班组成员进行安全教育,交代和执行安全措施,监督监护工作人员遵守规程,及时纠正检修工作人员的不安全动作,带领工作人员进入和撤离施工现场。

3、 工作许可人:变电所由值班长或值班员担任。

负责审查工作票的项目,内容的正确性,施工的范围及可能性,向施工负责人交代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作业区域设备状况。检修工作完成后,负责质量检查验收,查看接线是否正确、可靠、有无遗忘工具和器具、拆除接地线及标示牌,通知有关人员不要靠近,测量绝缘试验良好恢复正常。

4、 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负责人,检修工作完成后,工作票返回工作票签发人,由签发人发出恢复设备运行状态的指令。

5、 检修工作中发生特殊情况无法继续进行时,工作负责人必须及时通知工作许可人或工作签发人进行解决。

6、 工作许可人及值班人员如发现施工人员违反安全规程或任何危及人身设备安全,危及生产安全的情况,应立即对违章行为进行制止,防止事故发生。

7、 检修工作中间间断,工作人员应从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不动。工作负责人通知工作许可人将工作间断情况记在值班日志上。次日复工时,工作负责人在取得工作许可人同意,认真检查安全措施符合工作票要求后,方可继续工作。

8、 在停电的配电盘、配电箱、发电机、电源干线和照明回路上工作时,至少由两人进行。较高级别工监视,较低级别工操作。

二、 检修工作的技术措施

1、 被检修的设备应可靠的断开电源,对可能送电的机构、操作手柄要加锁锁上,防止突然来电。对变电器、电压互感器、联络开关、线路等应防止反送电。操作控制电源必须断开,并检查连锁接点,选择开关等有无其他电源带电。

2、悬挂警示牌及设置遮拦,同一站室内带电与不带电检修设备必须有明显的标记。

3、挂临时接地线时应先将接地线的一端先接到接地网上,然后检查设备是否带电。确认无电后再将接地线的另一端接到设备上,并三相短路。

三、 在带电的电度表和继电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必须采用端子专用短路,绝对不允许电流互感器二次开路。

四、 检修电动机启动装置时,应做好下列措施:

1、 先拉开断路器,然后拉开隔离开关或刀闸,无刀闸开关,必须取下熔断管,给线路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经验证无电压后,装设接地线或刀闸间绝缘隔板。

2、 在开关的刀闸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表示牌,并加锁。

3、 拆开电动机接头,电缆端需固定好主做上编号,然后将三相短路接地。

4、 作为防止被带动的机械(如鼓风机、水泵等)引起电动机转动的措施,并在阀门等附属机械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识牌。

五、 禁止在转动的电动机及附属装置回路上进行检修工作。

六、 人员容易接近的带电设备和线路,要设立安全警示牌和安全网罩,电动机的引出线和电缆头及外露转动部分应装设牢固的保护罩。

七、 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均应接地,并应检查接地线及接地装置的牢固,检查接地装置测量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4欧姆。

八、 携带式接地线,必须用多股软裸铜线,截面积不小于25平方毫米接地线,必须采用专用线夹,使用中严禁缠绕以防接触不良。

九、 电气检修人员必须牢记:电气设备停电后,随时有可能不经通知突然来电的可能,因此在没有断开电源并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得触及设备。

十、 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使用前,先检查漏电保护器动作的可靠性。

十一、 正确使用绝缘摇表:

1、 被测设备应确定断电,无人触摸,防止触电。

2、 高压电缆、变压器、电容器等设备,在测量前后,必须对地放电。

3、 根据被测设备的电压等级,适当选用摇表电压。

4、 测量整流元件,禁止使用摇表测试。

5、 测量高压设备绝缘时,应由两人进行,并做好记录。

十二、 正确使用钳形电流表:

1、 仪表应保持干燥绝缘良好。

2、 测量前,根据被测设备适当选择量程,不能确定时,选用最大档,然后根据测量情况再选择。

3、 测量时只能套住导线,不允许触碰导体和金属外壳,防止接地短路。

4、 测量高压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站在绝缘物上,一人测量一人监护,并要特别注意保证头部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不能保证时,该用其他方法测量。

十三、 验电器的使用:

1、 验电器应在相同电压的带电设备上试验,确认正确后方可使用。

2、 验电时,要由远向近,逐渐接近带电设备。

3、 侧3kv以上高压时,要戴绝缘手套。

4、 验电器必须保证干燥,绝缘良好。

十四、 万用表的使用:

1、 根据被测参数正确选择档位及量程。

2、 严禁带电测量直流电阻。

十五、 在临近运行的配电盘上进行钻孔,敲击作业时,必须做好防止继电器误动作的措施。

十六、 检修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导体间的安全距离:10kv及以下不小于0.7m,达不到时,可用绝缘物隔离。

十七、 敷设电缆要有专人指挥,防止损坏电缆和碰伤手指。锯断电缆前,必须先确认电缆无电,方法可用接地带木柄铁杆打入电缆芯线,持木柄人应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

十八、 雷电时,禁止室外变电所或室内架空线路引入线上进行检修或试验。

十九、 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和夹有金属丝的尺类进行测量工作。

二十、 室内外进行电气设备的配线和照明检修工作,要注意周围环境对防火、防爆等级的要求。

二十一、 配电室必须有防雷装置。

二十二、 禁止乱拉临时线,检修工作时须有主管人员批准,并按临时线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方可使用,并监督限期拆除。

二十三、 所有电气设备的非带电的金属外壳,结构及拉线,必须有可靠接地。

二十四、 变电所、配电室应设立防护网,安全拉杆,并要有明显的警示标示牌,裸电线,滑线必须有明显标志或信号灯。

二十五、 检修工作中,严禁将水、油垢等浸入电气设备。

二十六、 非指定的操作工、电工、严禁开动和修理电气设备。

二十七、 禁止带电作业,必要时必须经有关领导和部门的批准,并指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由有经验的电工进行作业。

二十八、 如发生触电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相关电源,及时进行人工抢救,并报告领导,以便及时送入医院。

第7篇 电气、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二)凡是机电传动设备检查检修,必须切断电源并锁闭,并要悬挂“禁止合闸”警告牌。

(三)检修受压设备、管道、阀门、安全附件等,必须切断阀门,加隔离盲板,压力降到零或停止设备运转,方可进行。不准带压检修。

(四)检修中需要用临时行灯照明,必须采用低压36伏,铁制容器内和潮湿地带场所为12伏,引线中间不准有接头,绝缘要良好。

(五)检修中需要电动工具,必须配有1比1隔离变压器或橡皮手套,有可靠的接地,保证安全可靠。

(六)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如须带电检修,应经动力科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同意批准,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检修人员和监护人,必须持证操作,无证者不准检修和监护。

(七)严禁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容器、管道未清理、置换情况下,进行检修。

(八)严禁使用检修机具、葫芦、吊具、绳子、梯子、鎯头、板手等有缺陷的工具。

(九)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本岗位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赤膊、赤脚、穿拖鞋。

(十)检修中高空作业、动火作业,吊装作业等,必须办理有关申请手续,经有关部门同意批准,才能进行。

(十一)检修中未明确负责安全工作和监护人不准施工。

第8篇 电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非专业电器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器设备。

2.各操作人员操作各种电器设备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听从电工的安全技术指导。

3.任何部门、任何个人,不得指派无证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工作。

4.全体教师应重视电工提出的有关安全用电的合理化建议。

5.专业电工必须认真执行电器工程安装标准的各项规定,严禁违章作业。

6.各部门的配电盘及总闸所控制的负荷标准应清楚准确,安装的插座烧损后绝不允许继续使用。

7.未经允许,严禁使用大功率的电热器。

8.照明线路不能在暖气、水管上铺设。

9.学校防火小组两个月检查一次各部门的安全用电情况,发现故障、隐患由防火小组下整改通知单,限期改进,过期不改,学校有权采取措施。

第9篇 中心校电气线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中心校电气线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学校内部电气线路、设备的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操作,防止火灾危害。

二、应根据学校用电最大容量的需要和电气线路、设备敷设、安装环境,对配电间、供电线路、导线类型、设备安装进行设计,搞好总体规划和布局。电气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锅炉等重要设备及易燃易爆场所的设置及其电器线路、设备的敷设、安装应请示消防、劳动安全部门。

三、学校建筑内的导电线路应采用铜芯导线,不允许采用铝芯导线,敷设线路进入夹层或闷顶内,应穿管敷设,并将接线盒密闭。照明灯具表面高温部位不得靠近可燃物。碘钨灯、荧光灯 (包括镇流器) 等,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件上。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

四、主要的电气设备、移动电器、避雷装置和其他设备的接地装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绝缘及接地电阻的测试。严禁在电器线路上私自增加容量,以防过载引起火灾。在配电室和装有电气设备的机房内应配置适当的灭火器材。

五、各种电气设备的使用和操作都应明确操作程序并严格遵守。重要电气设备应安装自动控制装置和消防安全保护措施;应配备专职电工或熟练工人,持证上岗;使用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迅速处理,严禁带病运行等。

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必须登记建档,按期检测,安全设防施及附件齐全。

六、防火重点部位禁止使用电炉、电取暖、电熨斗、电烙铁等电热设备(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必须落实防火措施并经单位领导审批),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超负荷用电,严禁损坏和随意更改用电保险装置。

第10篇 电气设备防火制度

一 电气设备的安装,拆除要遵照国家技术规范进行,严格禁止非电工操作,严禁拉设临时线。

二 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和供电线路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必须立即修理,不得拖延,禁止带缺陷使用。

三 不准用铜、铁线及其它导体代替熔丝。

四 配电室装置的继电保护装置要良好。

五 配电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室内通风良好,防止小动物进入。

六 配电室室内及周围保持清洁。

七 配电室必备消防设施,值班人员要熟悉灭火器的性能,使用方法,加强管理,定期保养。

第11篇 电气设备定期试验制度

一、重要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测试。各种试验均按国家有关标准,并记录在案。

二、采掘电气设备一律由机修车间进行检修,设备库验收,并记录登卡。

三、对于大型固定设备,如高压开关柜、启动设备、电缆等由机电科每年或使用前进行一次检测。

四、对安全保护性电气设备每年进行两次试验,一般可在春秋两季进行。

第12篇 燃气电气设备检查和管理制度防雷、防静电

一、 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二、 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三、 电气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四、 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五、 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六、 电气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七、 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八、 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九、 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十、 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第13篇 某某煤矿防爆电气设备地面修理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在煤矿地面从事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作的修理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防爆电器修理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3条 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煤矿电气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4条 熟悉所维修设备性能,结构和原理,能独立工作,学徒工不得单独从事防爆设备的修理工作。

三、安全规定

第5条 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6条 防爆电气设备修理过程中,通电试验时,必须不少于两人协同工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

第7条 检修用配件和零部件应采用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品,不得使用没有合法生产手续,未经试验、检验的自制产品作为配件。

第8条 防爆电气设备经修理后达不到防爆要求的,严禁下井使用。

四、操作准备

第9条 修理前准备好必要的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器及其他用具。

第10条 在起、拉、吊、运防爆电气设备前,应对使用的器具进行检查。

第11条 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对防爆设备的完好程度、防爆壳体及防爆面进行全面检查,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第12条 对防爆设备脏污、锈蚀部分和油漆脱落部分进行清理。

五、正常操作

第13条 严格实行定期检修制度,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应定期升井到地面进行大修。

第14条 拆装防爆电气设备时,应用专用工具,严禁野蛮拆装和违章操作。

第15条 防爆电气设备拆开后,防爆面要妥善放置保管,对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必须进行处理,对沾污或局部有可处理损伤的防爆面,经处理后的粗糙度和防爆间隙应符合防爆标准的规定,防爆面应进行钝化处理并涂防锈油。

第16条 对损伤的触头、接点、线圈、消弧罩等零部件修理后应达到检修质量标准要求,保证安全使用,对无法修复的各种零部件必须更换。

第17条 选用熔片、保护装置的整定应与电气设备性能一致,严禁用保险丝代替熔片。

第18条 修理电气设备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所换的组件必须是校验合格的,固定要牢固,接线要合理。

第19条 经修理后的防爆电气设备的机械传动部分应动作灵活,刀闸、主回路动静触头和辅助接点接触符合规定要求,内部接线牢固、无松动,电气保护动作灵敏可靠。

第20条 防爆电气设备修完装盖前,必须详细检查防爆腔,应无遗留的线头,零件等杂物,保持防爆设备主防爆腔和各个接线盒防爆腔内清洁无杂物。

第21条 对防爆电气设备涂刷防锈漆和防护漆时,不得沾污防爆面。

第22条 按规定项目对设备防爆性能进行检查试验,并记录主要参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找出原因,重新修理并试验,直至合格为止。电气试验合格后,出具产品检修证书,签字盖章入库存放。

第23条 实行防爆电气设备检修责任制,谁检修、谁负责,严格按防爆设备检修标准认真检查。

第24条 对修理后仍不能保证安全使用或严重损坏无法修理的电气设备,应予以报废,做好报废标记后送指定地点。

六、收尾工作

第25条 每台防爆电气设备完成检修工作后应整理检修记录及试验报告。

第26条 防爆电气设备应编号管理,建立修理档案。修理档案应注明检修设备编号、型号、检修日期、检修内容、更换的主要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选用保险片(丝)的额定通过电流值等项内容、试验情况和检修人的签字等项内容。

第27条 清点工具、仪表、材料,清扫工作环境卫生,电气设备停好电后方可离开工作场所。

第14篇 电气设备缆线测温制度

1、根据季节、气温、负荷变化情况不定期对设备缆线进行测温,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对设备、电缆测温时,发现异常应及时汇报并记录在“值班记录本”内。

2、井下遇有设备过负荷或负荷相对增大的情况下,应进行检测。

3、夏季应对重点负荷的设备、缆线进行测温。

4、设备检修完毕投运后的当日,应对检修过的设备、缆线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测温。

5、冬季负荷增大时,应对设备、缆线进行测温。

第15篇 变配电室电气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一、开展设备安全定期大检查是保证电网安全、经济运行和可靠供用的重要工作,也是生产发展的重要环节。

二、每年除供电部门对本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外,至少每季度对设备安全进行全面自检一次,并作好检查和处理记录。

三、检查内容:

1、所有有电设备(各种高低压设备、用电设备、高低压线路、照明等)。

2、主设备、绝缘用具是否定期预试并存有合格证。

3、检查电气设备工作人员是否定期参加安全学习和考试。

4、在检查中发现设备缺陷和不安全因素,应记录备案并上报主管部门和领导。入设备缺陷危及人人身和设备安全,应立即停电停机进行处理,事后再上报主管部门和领导。

5、建立健全设备安全检查档案,以便分析设备运行状况。

6、设备安全大检查由主管部门为主组织,应有电器负责人和所有电气运行人员参加。

第16篇 配电室电气设备维护制度

一 电力变压器如不经常过负荷,每年小修一次,十年大修一次。

二 高压开关的检修周期应根据开关存在缺陷和实际运行条件来确定。一般情况下每2.3年小修一次,5年大修一次,新投入的高压开关,一年后进行一次大修,故障掉闸三次以上时,立即停电检修。

三 高压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每年检修一次。

四 低压配电装置的检修和试验,一般情况下每年不少于两次,时间安排在雨季到来之前和冬季高峰负荷到来之前进行。

五 投切负荷用的低压刀闸每半年检查一次触头。

六 配电盘和二次回路,应在每年春季和秋季,分别进行一次检修和清扫。

七 电压、电流互感器的检修周期,应根据历年预防性试验结果,通过绝缘分析来确定,但一般随同高压设备检修同时进行。

八 绝缘工具每半年试验一次,避雷器每年试验一次。

九 配电室内的接地网每年检测一次。

第17篇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查制度

为了保证入井安装的设备符合防爆质量要求,所有入井的防爆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经矿防爆检查员对其防爆性能进行检查。其检查内容如下:

一、 零部件是否齐全、完整。

二、 隔爆外壳是否涂有防腐油漆。大、中修后必须重新涂防腐油漆。

三、 隔爆外壳、接线箱子、底座等是否变形、走样,轻微凸凹不能超过部颁发完好标准。

四、 通电试运转,观察开、停、吸合(或运转)动作是否灵敏可靠,运行是否正常,有无杂音。

五、 各进出线装置是否封堵。要用合格的橡胶密封圈、镀锌金属压圈和镀锌挡板。放置顺序是:最里面为橡胶密封圈、中间放镀锌挡板、最外是金属压圈,线嘴应上紧。

六、 隔爆结合面是否有锈蚀和机械伤痕,是否涂有防锈油脂,并应进行磷化处理,粗糙度要符合要求,针孔、划痕等机械伤痕不得超过规定。

七、 隔爆结合面间隙应符合要求,对每台设备及电气的各个隔爆间隙都要逐一测量。经过检查,符合防爆要求的电气设备,应填写入井设备验收记录,由防爆检查员签发“入井许可证”。“入井许可证”应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编号、领用单位、防爆检查员姓名等。井口把钩人员要严格执行凭证入井制度,逐台件查对“入井许可证”,无证不准入井。“入井许可证”应贴置于该设备(电气)的合适位置。

第18篇 电气设备维护制度

一、电力变压器如不经常过负荷,每年小修一次,十年大修一次。

二、高压开关的检修周期应根据开关存在缺陷和实际运行条件来确定。一般情况下每2、3年小修一次,5年大修一次,新投入的高压开关,一年以后进行一次大修,故障掉闸三次以上或严重喷油及喷烟时,立即停电检修。

三、高压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跌落保险每年检修一次。

四、低压配电装置的检修和试验,一般情况下每年部少于两次,时间安排在雨季到来之前和冬季高峰负荷到来之前进行。

五、投切负荷用电的低压刀开关每半年检查一次触头。

六、配电盘和二次回路,应在每年春季和秋季,分别进行一次检修和清扫。

七、整流设备蓄电池每半年检查维护一次。

八、电压、电流互感器的检修周期,应根据历年预防性试验结果,通过绝缘分析来确定,但一般随同高压设备检修同时进行。

九、绝缘工具每半年试验一次,避雷器每年试验一次。

十、配电室内的接地网每年检测一次。

第19篇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公用工程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主要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的安全直接影响到车间生产安全,为了使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节约水电,节约能源,制定本制度。

范围:

2.1公用工程包括公司的电气、蒸汽、循环水、冷冻盐水、消防系统等。

2.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安全职责:

3.1动力车间负责电气、蒸汽、循环水、冷冻盐水的安全供给,保证相关系统运行正常。

3.2安全部总负责消防系统的正常工作。

3.3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辖区内的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制度内容:

4.1电气安全管理

4.1.1动力车间电工负责公司高低压配电室安全管理(日常维护、检修、巡检等)。

4.1.2动力车间电工负责公司应急发电机的应急发电工作。

4.2.3生产部负责将用电高峰安排到夜间峰谷期间使用,节约能源。

4.1.4其他电气的安全管理遵循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本制度第二十一章)。

4.2蒸汽安全管理

4.2.1动力车间负责蒸汽分汽包的日常维护和检修,要对蒸汽主管道进行定期检查。

4.2.2各车间负责本部门内部蒸汽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汽。

4.2.3使用蒸汽的设备属于压力设备的必须办理压力容器登记证,并定期进行检测。

4.3循环水安全管理

4.3.1动力车间负责循环水泵和循环水凉水塔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对循环水主管道进行定期检查。

4.3.2各车间负责本部门内部循环水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水。

4.3.3使用循环水的设备属于压力设备的必须办理压力容器登记证,并定期进行检测。

4.3.4动力车间负责循环水温度满足生产工艺使用。

4.3.5生产部负责车间与动力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4.4冷冻盐水安全管理

4.4.1动力车间负责冰机及盐水循环泵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对循冷盐水主管道进行定期检查。

4.4.2各车间负责本部门内部循冷盐水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水。

4.4.3使用循环水的设备属于压力设备的必须办理压力容器登记证,并定期进行检测。

4.4.4动力车间负责冷冻盐水温度满足生产工艺使用。负责定期补充氟利昂。并定期检测盐水浓度不得低于1.15。

4.4.5生产部负责车间与动力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4.5消防系统安全管理

4.5.1相关部门遵循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八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20篇 燃气和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二、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三、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四、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五、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负责人、维修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六、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七、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八、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九、使用明火的科室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十、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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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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