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河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一项旨在促进学校内部民主管理的重要机制,它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组成部分:
1. 代表选举:教职工通过公正公平的选举产生代表,确保每位教职工都有参与决策的机会。
2. 议事规则:明确代表大会的召开频率、议题审议程序以及决议的通过标准。
3. 权责划分:界定教职工代表大会在人事、财务、教学等方面的决策权和监督权。
4. 沟通渠道: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机制,确保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能够及时传达给管理层。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内容主要包括:
1. 学校发展规划:讨论并决定学校的长期目标、年度计划和重要项目。
2. 教职工权益:审议和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工作条件以及职业发展等问题。
3.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教学成果,提出改进措施,确保教育质量的持续提升。
4. 纠纷解决:处理教职工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维护和谐的工作环境。
这一制度的实施需遵循以下规范:
1. 公开透明:所有决策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教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2. 尊重多数:决议应基于多数代表的意愿,尊重教职工的集体智慧。
3. 监督执行:代表大会有权监督决议的执行情况,确保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星河小学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 民主参与:它促进了教职工的民主参与,增强了教职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
2. 决策优化:通过集体智慧,能制定出更为科学合理的学校政策,提高决策质量。
3. 稳定和谐:该制度有助于预防和化解内部矛盾,维护学校稳定,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星河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学校民主管理、激发教职工积极性、推动学校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第1篇 星河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二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规定,为实现建设高度社会主义民主这一根本任务,完善管理制度,我校建立和健全党支部领导下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
学校教职工代表(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群众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重要形式。
教代会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行使职权,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教职工个人三者关系,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保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和各项任务的完成,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教代会在本校权限内行使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通过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其它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施行。
(三)讨论决定教职工集体福利事项。
(四)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可以进行表扬、批评、评议、推荐,必要是可以建议上级机关予以嘉奖、晋升,或予以处分、免职。
第六条校长要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教代会有关决议的提案,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
第七条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以及行政系统行使指挥职权,教育教职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
教职工以学科及后勤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是享有公民权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的构成,既要照顾到学校各方面人员,又要充分体现学校以教学为主,其中教师代表一般应占百分之六十左右。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到期改选,可以连选连任。代表受教职工的监督,必要时可以依照规定的程序撤换、更换或补选教职工代表。
教职工代表按照规定的程序,有权提出提案和议案;有权就大会的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参加表决;有权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有权对有关部门提出询问;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受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
教职工代表的义务是:努力学习并规范地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指令,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第十一条大会根据需要可请有关领导干部、教职工、学生及其他人员作为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参加会议。
第四章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时,选举大会主席团支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由学校的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党政共团主要领导干部,教师应占多数。
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一届,定期开会,一般每学年开一次。大会的表决必须有全体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向代表说明,取得多数代表的同意;遇有重要问题应根据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提前召开大会或召开临时代表大会。
第十四条教代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广泛吸取教职工的意见,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请大会通过。
第十五条对教代会的决定和提案,应认真执行,并向下次大会提出报告。教代会的工作应向教职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六条教代会可以学科为单位建立代表小组。
第十七条教代会根据需要组成主席团,其任务是对教代会要讨论的重大问题和代表提出的重要提案进行调查,提出建议;检查学校贯彻教代会决议和处理提案的情况;以及大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工作机构
第十八条学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做好下列工作:
(一)做好会议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大会方案和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经党支部批准后,召开大会。
(二)会议结束后,组织代表传达贯彻大会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以及提案的落实。
(三)会议结束后,遇到重大问题,可按规定的程序,召集临时代表会议
(四)向代表和教职工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接受他们的申诉。
(五)处理教代会交办的其它有关事项。
第2篇 华波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华波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学校要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工会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就学校各项重大决策进行讨论。
二、对学校干部和部门工作进行评议。
三、对涉及全体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各种制度、方案提出意见,甚至作出决定。
四、闭会期间,由教育工会经常征求群众的意见,维护教职工的正当合法权益,参与学校决策。
五、校长应该自觉地征求和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定期向教代会报告自己和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情况,并主动接受教职员工的监督。
六、讨论并向校长交送教职工代表提出的应由行政处理的各种提案,并检查实施情况。
七、提出有关各项工作的质询,听取校长、各行政部门负责人报告工作,并进行审议。
八、根据校长的提议,对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或其他方面的重要事项的草案,进行审议、表决或组织民意测验,参与学校的决策。
九、对校长和其他行政干部进行监督评议,可向校长提出任免学校各部门干部的建议。
第3篇 柏庐实验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根据_昆山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_思想、__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苏州市委十二项规定和昆山市委十六项规定为切入点,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借鉴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功经验,更加注重聚焦“四风”,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三创精神”为统领,秉承“开放、融合、创新、卓越”城市精神,进一步强化“改革、开放、创新、责任、担当”理念,大力宣扬“爱生、育人、服务、奉献”教育行业精神,谱写阳光庐柏教育新篇章推进昆山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二、目标任务
重点突出“四治四兴”(治脱离实际、脱离群众之病,兴为民惠民之风;治急功近利、不负责任之病,兴实干担当之风;治懈怠自满、享乐安逸之病,兴改革攻坚之风;治挥霍奢靡、铺张浪费之病,兴勤政清廉之风。)着力实现“优质均衡有特色”的办学目标,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一)增强群众观点。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对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呼声,作深入研究和换位思考;深入课堂,深入师生,深入家长,真正了解并积极回应广大群众对学校的需求和期盼。
(二)改进工作作风。了解掌握群众对学校最关心、最迫切的要求,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营养,切实反对“四风”,促进作风建设落到实处。
(三)解决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及时解决突出问题。
(四)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完善各项制度和机制建设,着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组织带领广大党员干部为群众服务,着力构建富有针对性、科学性、实效性、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实施。把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三个环节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注重统筹兼顾,确保活动实效。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联络员:
四、参加对象
以学校领导班子为重点,全体党员参加。
五、活动安排
按照局党委的统一部署,我校教育实践活动自2023年2月开始,9月基本完成。重点围绕反对“四风”,突出“四治四兴”要求,着力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2月下旬至4月下旬)
重点是深入学习,加强教育,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对学校党组织改进作风的意见。
1.动员部署(3月上旬至3月底)
(1)3 月上旬参加市教育局党委召开的动员大会,
(2)制定《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3)充分运用网站等平台,宣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4)3月底前完成我校党组织动员大会,并邀请市教育局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委派指导组参加基层动员大会。
2.学习教育(3月上旬至4月上旬)
(1)广泛开展学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新党章,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学习资料。
(2)参加市教育局党委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参加市教育局召开教育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会议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辅导报告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3)组织第一次交流讨论会。主题围绕“四治四兴、打造新时期好干部队伍”开展讨论。
(4)组织第二次交流讨论会。围绕“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开展讨论,进一步深化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认识。
3.征求意见(3月上旬至4月中旬)
(1)深入开展“三访三促”、“双挂钩双结对”活动。基层党组织领导带头结对贫困生,带头结对困难教师。
(2)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听取党内外群众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3)梳理汇总意见。对通过各种形式征求到的意见,书面形式向局群众路线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5月上旬至6月下旬)
重点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谈心谈话(5月上旬至6月上旬)
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谈话,单位中层正职与副职之间谈话。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同时征求对自己的意见。
2.对照检查(5月上旬至6月中旬)
听取指导组的意见反馈,认真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总结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苏州市委十二项规定和市委十六项规定的情况,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四风”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6月上旬)
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邀请市教育局指导组领导参加学校生活会。
4.形成民主生活会专项报告(6 月下旬)
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专项报告,并报教育局党委。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7月上旬至9月下旬)
重点是针对作风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对突出问题,加以集中治理,完善有关制度,健全长效机制。
1.制定整改方案(7月上旬)
实行开门整改,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请群众评价和监督。
2.抓好专项整改(7月中旬至9月底)
对照整改方案,进行任务分解,围绕反对“四风”要求,集中时间和精力,明确责任人,明确任务书和时间表,对作风建设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改。
3.健全长效机制(9月份)
通过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理清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思路举措,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成为党员干部的长期自觉行动。
4.上报活动总结报告(9月中旬)
认真总结活动报告,经联系点市领导审阅后,报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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