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气设备的日常管理中,一套完整的维护制度至关重要。这些制度通常包括定期检查、预防性维护、故障处理和应急计划等多个方面。
1. 定期检查:这是基础,通过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外观检查、功能测试,及时发现潜在问题,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故障。
2. 预防性维护:这涉及到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等,以保持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延长设备寿命。
3. 故障处理:当设备出现问题时,应有明确的故障报告流程,快速定位问题,减少停机时间。
4. 应急计划:为应对突发情况,需要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备用设备的启用、紧急维修流程等。
1. 制度执行:维护制度应明确责任人,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避免责任模糊。
2. 记录与追踪:所有维护活动都应详细记录,方便追溯历史问题,优化维护策略。
3. 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电气安全知识培训,提升他们的维护技能和安全意识。
4. 制度更新:随着设备老化和技术进步,维护制度应适时调整,以适应新的需求。
电气设备维护制度的严格执行,不仅能确保设备的稳定运行,提高生产效率,还能降低维修成本,保障员工安全。一旦设备因维护不当引发故障,可能造成生产中断,甚至引发安全事故,其损失远大于定期维护的成本。因此,完善的电气设备维护制度是企业持续运营的基石,也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
第1篇 电气设备维护制度
一、电力变压器如不经常过负荷,每年小修一次,十年大修一次。
二、高压开关的检修周期应根据开关存在缺陷和实际运行条件来确定。一般情况下每2、3年小修一次,5年大修一次,新投入的高压开关,一年以后进行一次大修,故障掉闸三次以上或严重喷油及喷烟时,立即停电检修。
三、高压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跌落保险每年检修一次。
四、低压配电装置的检修和试验,一般情况下每年部少于两次,时间安排在雨季到来之前和冬季高峰负荷到来之前进行。
五、投切负荷用电的低压刀开关每半年检查一次触头。
六、配电盘和二次回路,应在每年春季和秋季,分别进行一次检修和清扫。
七、整流设备蓄电池每半年检查维护一次。
八、电压、电流互感器的检修周期,应根据历年预防性试验结果,通过绝缘分析来确定,但一般随同高压设备检修同时进行。
九、绝缘工具每半年试验一次,避雷器每年试验一次。
十、配电室内的接地网每年检测一次。
第2篇 电气设备远红外热成像扫描制度
公司电气设备远红外热成像扫描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及时发现设备不正常发热、充油设备缺油等异常运行情况,充分利用科技产品对生产工作的积极作用,做到设备过热缺陷早发现,早处理,避免事故扩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实施细则
各风厂筛选出具备红外检测条件的设备,对所有具备红外检测条件的电气设备建立远红外检测档案(见附表一),并按实际情况制订出红外检测周期和计划,由公司审核并批准后严格实施。 电气设备红外检测周期应遵照dl/t 664-1999《带电设备红外诊断技术应用导则》相关要求执行,一般情况下,应对全部设备每半年检测一次,对老化或存在原始缺陷的设备应适当缩短检测周期。 新建、扩改建或大小修的电气设备在带负荷后的一个月内(但最早不得少于24h)应进行一次红外检测和诊断。
对于扫描发现温升异常而暂时不能停电处理的部位,按实际情况缩短检测周期,加强监视,并及早安排停电检修。 对具备使用红外热像仪检测的设备或部位应尽量使用热像仪检测,如果红外热像仪无法检测,应使用红外点温仪进行检测。 对发现的异常设备,应马上汇报给公司主管经理,由生产技术部会同设备所辖班组的班长、技术员、公司主管经理共同制定处理方案,并填写红外检测缺陷记录表(见附表二)。
对于发现的重大设备缺陷,由于系统原因不能及时停电处理的缺陷应马上向公司主管经理、生产技术部汇报。 电气设备红外扫描档案和红外检测缺陷记录表由各风厂检修班组技术员(不具备检修班组的风厂暂时由风厂厂长或风厂专工负责)填写,班组内微机存档,并随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上报给生产技术部并存档。 每年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召集一次红外扫描总结会,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制定整改计划。
第三章 附 则
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一:电气设备红外扫描档案格式 变电设备远红外线热成像检测记录簿 检测范围检测时间检测单位异常发热点范围内最高温度 ℃ 环境温度 ℃ 记录人附表二: 红外检测缺陷记录表 风厂: 序号 设备 名称缺陷部位表面温度(℃)环境温度(℃)相对温差(℃)负荷电流(a)额定电 流(a)缺陷性质热图号仪器检测人检测 时间
第3篇 某饭店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一、电气设备实行统一安装、定期检查制度。
二、电气设备的检查由 部门负责,具体由电工负责实施。
三、每年对建筑物防雷设施、电气接地装置在雷雨季节前进行防雷接地检测。
四、每年对所有电气设施进行两次消防安全检测,及时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
五、电气日常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管理使用人要立即报告 部,严禁带病运行和私自修理。
第4篇 电气检修班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无锡能达热电有限公司电仪分场电气检修班在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的制度及考核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无锡能达热电有限公司电仪分场电气检修班缺陷统计分析管理。
2、术语和定义
设备缺陷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掌握正在运行的电气设备存在的问题以便按轻、重、缓、急消除缺陷,提高电气设备的健康水平,保障电气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另一方面,对缺陷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其变化规律,为大修、更新改造电气设备提供科学依据。
3 、管理职责
3.1 检修班长负责对检修班所辖设备缺陷统计分析的全面管理工作。
3.2 分场技术员负责收集整理设备运行参数和缺陷、事故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统计分析报表。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对日常维护工作中发生的缺陷,应及时处理,并及时在缺陷记录本上详细记录缺陷内容、处理过程、遗留问题等;
4.2 对可预防的缺陷,及时提出防范措施,并汇报班长,统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实施,最大限度地防止设备缺陷的发生。
4.3 每月把各负责人所辖设备的缺陷情况、处理情况等汇总,提供给班长,以便进行统计、分析,并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4.4分场负责对所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并根据现场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出具事故分析报告,制定防范措施;
4.5班长负责监督检查本制度执行情况,对未按本制度执行的情况进行考核。
5、检查与考核:
5.1 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无锡能达热电有限公司电仪分场电气检修班长负责检查与考核。
5.2 依据本制度和绩效考核管理标准进行考核。
第5篇 电气检修班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在设备报废管理工作的制度及考核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全体员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dl/t 800—2001 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
qb 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标准(管理标准)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设备报废:指设备经长期运行使用,不断磨损、老化,生产效率、安全性、可靠性不断下降,对这些设备就应进行报废处理。
4 管理职责
4.1 班长负责对班组设备报废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4.2 班组技术员应及时掌握班组设备报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班长汇报,并提出改进意见。
4.3 班组成员严格执行设备报废管理制度,对自己所管辖的设备负责。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设备需要报废时,由班组提出申请报告,陈述报废理由,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报废。
5.2 班组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申请报废更新(更新要纳入更改计划)
5.2.1 经过预测,继续大修后,技术性能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5.2.2 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
5.2.3 通过大修理后虽然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5.2.4 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5.2.5 其它应当淘汰的。
5.3 设备报废管理程序
5.3.1 班组根据设备的实际状况写出报废报告书,上交专业主管,再由专业主管上报生产部审核同意后报生产副厂长审批,对于重要设备,生产部负责向上交部门打报废报告。
5.3.2 报废报告批准后,由专业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单”报财务处,由财务处整理后上报上级部门审批。上级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设备停用、拆除、报废工作,并办设备变更手续。
5.3.3 生产部、财务部有权检查、监督各单位变更与报废的执行情况。
5.3.4 对于班组内单价2000元以下的工器具等设备报废时,需填写报废报告书报专业主管审批。
5.4 班组填写的固定资产报废报告书中应有报废单位、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附属设备、制造厂、购建年月、耐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单位、数量、所在地点及技术状况和报废原因等说明。
6 检查与考核:
6.1 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康平发电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班长负责检查与考核。
6.2 依据本制度和绩效考核管理标准进行考核。
第6篇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2
3.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是确保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了全面掌握设备的健康状况,应在发现设备缺陷时,尽快加以消除,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也是为安排设备的检修及试验等工作计划提供依据,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凡是已投入运行或备用的各个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包括电气一次回路及二次回路设备、防雷装置、通信设备、配电装置构架及房屋建筑,均属设备缺陷管理范围。
(2)按对供、用电安全的威胁程度,缺陷可分为i、ii、iii三类:类缺陷是紧急缺陷,它是指可能发生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主设备损坏或造成有政治影响的停电事故者,这种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处理;ii类缺陷是重大缺陷,它是指设备尚可继续运行,但情况严重,已影响设备出力,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之需要,或短期内会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者;iii类缺陷为一般缺陷,它性质一般、情况轻微,暂时不危及安全运行,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者。
发现缺陷后,应认真分析产生缺陷的原因,并根据其性质和情况予以处理。发现紧急缺陷后,应立即设法停电进行处理。同时,要向本单位电气负责人和供电局调度汇报。发现重大缺陷后,应向电气负责人汇报,尽可能及时处理;如不能立即处理,务必在一星期内安排计划进行处理。发现一般缺陷后,不论其是否影响安全,均应积极处理。对存在困难无法自行处理的缺陷,应向电气负责人汇报,将其纳入计划检修中予以消除。任何缺陷发现和消除后都应及时、正确地记入缺陷记录簿中。缺陷记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设备名称和编号、缺陷主要情况、缺陷分类归属、发现者姓名和日期、处理方案、处理结果、处理者姓名和日期等。电气负责人应定期(每季度或半年)召集有关人员开会,对设备缺陷产生的原因、发展的规律、最佳处理方法及预防措施等进行分析和研究,以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4.变电所的定期试验切换制度
(1)为了保证设备的完好性和备用设备在必要时能真正的起到备用作用,必须对备用设备以及直流电源、事故照明、消防设施、备用电源切换装置等,进行定期试验和定期切换使用。
(2)各单位应针对自己的设备情况,制定定期试验切换的项目、要求和周期,并明确执行者和监护人,经领导批准后实施。
(3)对运行设备影响较大的切换试验,应做好事故预想和制订安全对策,并及时将试验切换结果记入专用的记录簿中。
5.运行分析制度
实践证明,运行分析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和安全供、用电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不断予以修正和完善。
(1)每月或每季度定期召开运行工作分析会议。
(2)运行分析的内容应包括:设备缺陷的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电气主设备和辅助设备所发生的事故(或故障)的原因分析;提出针对性的反事故措施;…总结发生缺陷和处理缺陷的先进方法;分析运行方式的安全性、可靠性、灵活性、经济性和合理性;分析继电保护装置动作的灵敏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3)每次运行分析均应做好详细记录备查。
(4)整改措施应限期逐项落实完成。
6.场地环境管理制度
(1)要坚持文明生产,定期清扫、整理,经常保持场地环境的清洁卫生和整齐美观。
(2)消防设施应固定安放在便于取用的位置。
(3)设备操作通道和巡视走道上必须随时保证畅通无阻,严禁堆放杂物。
(4)控制室、开关室、电容器室、蓄电池室等房屋建筑应定期进行维修,达到“四防一通”(防火、防雨雪、防汛、防小动物的侵入及保持通风良好)的要求。
(5)电缆沟盖板应完整无缺;电缆沟内应无积水。
(6)室外要经常清除杂草,设备区内严禁栽培高杆或爬藤植物,如因绿化需要则以灌木为宜,而且应经常修剪。
(7)机动车辆(如起重吊车)必须经电气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驶入变电所区域内。进行作业前落实好安全措施,作业中应始终与设备有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设专人监护。
b.技术管理
技术管理是变电所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技术管理可使运行人员有章可循,并便于积累资料和运行事故分析,有利于提高运行人员的技术管理水平,保证设备安全运行。技术管理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收集和建立设备档案
(1)原始资料,如变电所设计书(包括电气和土建设施)、设计产品说明书、验收记录、起动方案和存在的问题。
(2)一、二次接线及专业资料(包括展开图、屏面布置图、接线图、继电保护装置整定书等)。
(3)设备台帐(包括设备规范和性能等。
(4)设备检修报告、试验报告、继电保护检验报告。
(5)绝缘油简化试验报告、色谱分析报告。
(6)负荷资料。
(7)设备缺陷记录及分析资料。
(8)安全记录(包括事故和异常情况记载)。
(9)运行分析记录。
(10)运行工作计划及月报。
(11)设备定期评级资料。
2.应建立和保存的规程
应保存部颁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变压器运行规程》;《电力电缆运行规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规程》;《变电运行规程》和本所的事故处理规程。
3.应具备的技术图纸
有防雷保护图、接地装置图、土建图、铁件加工图和设备绝缘监督图。
4.应挂示的图表
应挂示一次系统模拟图、主变压器接头及运行位置图、变电所巡视检查路线图、设备定级及缺陷揭示表、继电保护定值表、变电所季度工作计划表、有权签发工作票人员名单表、设备分工管理表和清洁工作区域划分图。
5.应有记录簿
应有值班工作日记簿、值班操作记录簿、工作票登记簿、设备缺陷记录簿、电气试验现场记录簿、继电保护工作记录簿、断路器动作记录簿、蓄电池维护记录簿、蓄电池测量记录簿、雷电活动记录簿、上级文件登记及上级指示记录簿、事故及异常情况记录簿、安全情况记录簿和外来人员出入登记簿。
c.电气设备交接试验与验收
对于新建的变电所或新安装和大修后的电气设备,都要按规定进行交接试验,用户单位要与试验部门办理交接验收手续。交接验收的项目有:竣工的工程是否符合设计;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调整试验项目及其结果是否符合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各项技术资料是否齐全等。
对电气设备进行交接试验,是检验新安装或大修后电气设备性能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判定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在运输和安装施工的过程中是否遭受绝缘损伤或其性能是滞发生变化,或者判定设备大修后其修理部位的质量是滞符合要求。至于正在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则按规定周期进行例行的试验,即预防性试验。通过预防性试验可以及时发现电气设备内部隐藏的缺陷,配合检修加以消除,以避免设备绝缘在运行中损坏,造成停电甚至发生严重烧坏设备的事故。
在电气交接试验中,对一次高压设备主要是进行绝缘试验(如绝缘电阻、泄漏电流、绝缘介质的介质损耗正切值tg(和油中气体色谱分析等试验)和特性试验(如变压器的直流电阻、变比、连接组别以及断路器的接触电阻、分合闸时间和速度特性等试验);对二次回路主要是对继电保护装置、自动装置及仪表进行试验和绝缘电阻测试。
电气设备的交接试验一般是由电业部门负责,要求符合《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规程》。
第7篇 低压线路和电气设备巡视维护制度
低压线路和电气设备的巡视与维护制度为了掌握电力设备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缺陷,预防事故,确定检查内容,保证安全运行,必须对低压线路和电气设备进行定期的巡视检查。
1、巡视检查的周期:
(1)有人值班的配电室,按值班巡视规定执行,无人值班的配电室(箱),每周至少巡视一次。
(2)低压电力线路和配电变压器每月巡视检查一次。
2、农忙季节、重要节日和遇有大风(雨)、雪、雾、洪水等恶劣天气时,必须组织人力进行特殊巡视。
3、在事故停电和触电保安器动作后,应立即进行故障巡视,查明故障原因,及时进行处理。
4、必要时可组织夜间巡视,夜间巡视应由2人进行。
5、巡视时应严格按照《农村安全用电规程》的规定进行巡视检查。
6、对巡视检查结果应做好详细记录。对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缺陷必须立即停电处理,一般性缺陷列入检修计划,限定时间进行处理。
7、检修低压线路及电气设备时,应严格执行低压工作票,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第8篇 物业辖区电气设备巡检制度7
物业辖区电气设备巡检制度(七)
一.巡视
1.正常巡视每一小时一次,如遇设备有特殊情况或大风雷雨天应随时加强巡视检查;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应接近避雷器、避雷针及其接地装置(对避雷针应保持5米以上的距离)。任何情况下,巡视人员拒高压带电部位应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禁止越过遮拦巡视。
2.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时,人体距接地点的安全距离:室内应大于4米;室外应大于8米。进入上述范围的人员应穿绝缘靴。手接触设备外壳和架构时,应带绝缘手套;
3.巡视高低压设备时,应随时将门关好,防止小动物由门进入高低压室造成事故;
4.巡视线路时,不论线路是否停电,均应视为带电,应沿线路上风侧行走。当寻找接地故障时,应有防止跨步电压的措施;
5.巡视线路,如发现高压线断落地面或悬挂空中,应设法让行人远离断线处8米以外,一方面派人看守,一方面迅速进行处理。
6.发现设备有问题应随时做好缺陷记录,及时向有关领导部门汇报,交接班时须向接班人交接清楚,如遇设备有问题或缺陷,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工作时严格执行安全工作制度;
二.检查
1.检查201、202主进柜瓷部件和开关是否正常;
2.运行变压器检查声音、油位、油色有无渗漏,油温是否正常,瓷绝缘母线有无异常现象;
3.负荷急剧变化,恶劣天气或变压器发生故障后应进行特殊巡视检查;
4.检查高压油开关油面位置油色应正常,无渗漏油现象
5.所有瓷绝缘部分应无掉瓷、破碎、裂纹以及闪络放电痕迹和严重电晕现象;
6.观察电压互感器运行是否正常,电压指示表应正常,电流互感器一二次接线端子连接应良好,无发热打火现象,电流表指示应与实际负荷一致;
7.巡视检查所有刀闸开关母线和低压柜设备运行是否正常,电流表电压表指示是否在正常数值范围内;
8.检查电容运行是否正常,温度应在正常范围内,有无渗漏油及膨胀现象;
第9篇 学校电气设备安全维护试验管理制度
1、明确燃气和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设施登记、职业资格、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电气设备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2)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操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应安装防雷、防静电系统;
(4)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电气设备;
(5)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6)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3、防雷、防静电系统的自检自测应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填写《防雷、防静电检测登记表》。
4、防雷、防静电系统的检查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年雨季之前,应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接地装置进行检查、维护;
(2)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限期维修,保证防雷、防静电系统的完好有效;
(3)对符合报废标准的设备,应及时报废和更新。
(4)自检结果应及时上报单位主管安全部门存档备查。
沈阳市博才中学
第10篇 焦化分厂设备、电气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设备、电气管理,减小设备、电气故障,使设备、电气能正常进行,确保生产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人员:
电气主管、设备主管、钳工工段长、钳工班长、电工班长、区域
工段长
二、检查时间
每周五定区域检查,遇特殊情况顺延。
三、检查内容
设备运行记录、设备运行情况、设备完好率,设备润滑情况、设
备卫生等。
四、对所检查设备存在的问题做好记录,进行通报。
五、由电气主管、设备主管督促车间对所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没有整改的问题按厂级考核细则处罚。
第11篇 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在煤矿地面从事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作的修理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防爆电器修理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3条 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煤矿电气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4条 熟悉所维修设备性能,结构和原理,能独立工作,学徒工不得单独从事防爆设备的修理工作。
三、安全规定
第5条 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6条 防爆电气设备修理过程中,通电试验时,必须不少于两人协同工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
第7条 检修用配件和零部件应采用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品,不得使用没有合法生产手续,未经试验、检验的自制产品作为配件。
第8条 防爆电气设备经修理后达不到防爆要求的,严禁下井使用。
四、操作准备
第9条 修理前准备好必要的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器及其他用具。
第10条 在起、拉、吊、运防爆电气设备前,应对使用的器具进行检查。
第11条 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对防爆设备的完好程度、防爆壳体及防爆面进行全面检查,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第12条 对防爆设备脏污、锈蚀部分和油漆脱落部分进行清理。
五、正常操作
第13条 严格实行定期检修制度,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应定期升井到地面进行大修。
第14条 拆装防爆电气设备时,应用专用工具,严禁野蛮拆装和违章操作。
第15条 防爆电气设备拆开后,防爆面要妥善放置保管,对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必须进行处理,对沾污或局部有可处理损伤的防爆面,经处理后的粗糙度和防爆间隙应符合防爆标准的规定,防爆面应进行钝化处理并涂防锈油。
第16条 对损伤的触头、接点、线圈、消弧罩等零部件修理后应达到检修质量标准要求,保证安全使用,对无法修复的各种零部件必须更换。
第17条 选用熔片、保护装置的整定应与电气设备性能一致,严禁用保险丝代替熔片。
第18条 修理电气设备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所换的组件必须是校验合格的,固定要牢固,接线要合理。
第19条 经修理后的防爆电气设备的机械传动部分应动作灵活,刀闸、主回路动静触头和辅助接点接触符合规定要求,内部接线牢固、无松动,电气保护动作灵敏可靠。
第20条 防爆电气设备修完装盖前,必须详细检查防爆腔,应无遗留的线头,零件等杂物,保持防爆设备主防爆腔和各个接线盒防爆腔内清洁无杂物。
第21条 对防爆电气设备涂刷防锈漆和防护漆时,不得沾污防爆面。
第22条 按规定项目对设备防爆性能进行检查试验,并记录主要参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找出原因,重新修理并试验,直至合格为止。电气试验合格后,出具产品检修证书,签字盖章入库存放。
第23条 实行防爆电气设备检修责任制,谁检修、谁负责,严格按防爆设备检修标准认真检查。
第24条 对修理后仍不能保证安全使用或严重损坏无法修理的电气设备,应予以报废,做好报废标记后送指定地点。
六、收尾工作
第25条 每台防爆电气设备完成检修工作后应整理检修记录及试验报告。
第26条 防爆电气设备应编号管理,建立修理档案。修理档案应注明检修设备编号、型号、检修日期、检修内容、更换的主要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选用保险片(丝)的额定通过电流值等项内容、试验情况和检修人的签字等项内容。
第27条 清点工具、仪表、材料,清扫工作环境卫生,电气设备停好电后方可离开工作场所。
第12篇 电气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电气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切实加强设备管理、不断提高设备健康状况,使各生产单位的专(兼)职设备管理技术人员能更好地管理好设备,特制定本制度。
1.2电力设备的检修工作应严格按照部颁的各种设备的检修规程进行,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保证设备在大修周期内能安全运行。
1.3本标准适用于我公司计划检修、临时性检修、事故性检修及改建、扩建工程而影响正常运行的设备。
1.4本制度自二00二年十月一日执行。
2、检修计划的编制、审核和执行
2.1检修计划编制的依据:
1、设备的缺陷及运行情况;
2、计划改进的工作、项目;
3、上一次大修、检修时间。
2.2检修计划的内容:
1、大修、检修的名称及内容;
2、大修、检修的用工、用料情况;
3、计划开工、峻工日期;
4、主要备品备件;
5、35kV以上主系统停电计划,由生产部会同县调按时间上报区调。
2.3停电计划内容:
1、大修、检修改进的具体工作内容及工作范围;
2、需停电的范围(必要时应用一次图标明);
3、应采取的必要的安全措施;
4、系统改变运行方式、情况和意见;
5、具体竣工日期、时间。
2.4临时性检修的内容:1、高压配电系统因停电而安排的检修、应在前一天提出申请;
2、如设备发生严重缺陷直接造成威胁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运行,为防止事故发生,应及时提出申请。
2.5计划检修应在开工前三天由施工单位负责人(专责人)向调度提出申请,调度应在开工两天前批复。
2.6事故抢修应由公司领导在现场直接指挥变电运行人员与检修、试验人员共同完成任务。
3、检修管理
3.1设备检修应具备下列资料:
1、设备台帐;
2、设备图纸及产品说明书;
3、检修试验记录;
4、设备缺陷报表;
5、检修年度、季度、月度计划;
6、大修及检修工程总结;
7、大修及检修遗留项目。
3.2大修及检修后应会同运行单位进行验收评级,检修单位在事先应详细介绍其检修情况和遗留项目及运行维护中注意的问题。
3.3未经调度同意,不得将运行中设备及备用设备退出运行。
3.4设备更换、退出、拆除(变压器、开关、线路等影响固定资产变更),事先应经县公司领导批准方可进行施工。
3.5如在大修、检修中发现有下列情况可延长检修时间:
1、发现新的设备缺陷、不及时处理将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2、由于天气影响(如雷雨、大风、雪等)使检修工作中断,应及时提出延长检修申请(大修工作应在二天前提出,小修应在4小时前,一天以内的检修应在2小时前)。
3.6如遇下列情况,应尽快提前恢复设备运行。对检修中所遗留的检修项目,由生产部、调度所统一安排检修时间运行:
1、系统原因需尽快恢复供电的;
2、因特殊原因要提早供电的。
4、检修质量及验收规范
4.1认真学习及贯彻执行检修工艺规程、努力提高检修质量。
4.2每项工程应按规定计划的大、小修项目逐项进行(包括临时发现经批准的工作项目)。
4.3每项工程中应明确检修负责人,负责本工程规定的检修项目及质量、并对检修质量负责。
4.4检修质量不合格必须返工,对造成返工的,按县公司有关规定追究施工单位领导的相关责任。
4.5验收方法:
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开关设备及500kVA及以上变压器,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县公司生产部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验收;
2、其余设备、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生产部相关人员参加验收;
3、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填报“检修工程总结”,并经运行单位负责人及参加验收人员签字后交生产部、档案室存档。
5、设备的技术管理
5.1施工单位要建立大、小修工程进度表,及时掌握工程进度情况;
5.2每项检修任务完成后,应认真填报检修记录。
5.3检修单位、生产部专职人员应建立、健全检修设备台帐,包括:
1、设备的原始技术数据;
2、设备的历年大、小修情况;
3、历次检修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方案。
4、开关设备的拉合闸次数与跳闸次数;
5、设备在运行中发现的异常情况;
6、线路的一杆一卡检修记录;
7、遗留缺陷或遗留工作项目记录。
第13篇 电气设备试验区停送电倒闸操作制度
1.电气设备试验区的停送电(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进行,即一人监护,另一人操作。监护人由两人中对设备较为熟悉者担任,不得单独执行。
2.电气设备试验区的停送电(倒闸)操作必须得到生产科发布的《电气设备试验区生产停送电工作票》,经组长检查、核对并向生产科长确认无误后,由操作人填写操作票,字迹应清晰,不得任意涂改。
3.每张操作票只准填写一个操作任务。操作项目要按照操作顺序填写齐全,操作票应填写设备的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并与实际相符。
4.组长应根据操作任务的简繁指定监护人和操作人,并交待清楚任务、目的和安全注意事项。重要操作、复杂操作,组长还须在现场监护。监护人、操作人应先在主接线模拟图或微机监控装置上进行核对性模拟预演,确认无误和无疑问后,监护人、操作人分别在操作票签名处签名,其中发令人(生产科长)的名字由填票人代为填写。
5.操作前应先核对系统运行方式、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即一人唱票与监护,另一人复诵与操作,操作过程中应按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每操作完一步,应检查无误后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应进行复查并及时汇报生产科长。
6.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组长或生产科长以至生产主管副经理报告,待核对清楚批准后,方可进行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得随意解除闭锁装置。
7.电气设备停电后,即使是事故停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以免触电。
8.电气试验区内进行设备试验或在设备及供电线路上进行工作时,严禁约时停送电。
9.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内:
9.1应拉合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
9.2检查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实际位置。
9.3验电、装拆接地线;检查接地线是否安装牢固;接地线装设的位置和编号。
9.4切换保护回路和自动化装置及检验是否确有(无)电压等。
9.5悬挂和摘除标示牌。
9.6合上(安装)或断开(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空气开关、熔断器。
10.操作票应按照统一的调度术语填写:
10.1断路器:合上、断开。
10.2隔离开关:推上、拉开。
10.3保护、自动装置压板:投入、退出、改为。
10.4接地线:装设、拆除。
10.5标示牌:悬挂、摘除。
11.操作票应先编号,并按编号顺序使用。作废的操作票应盖“作废”章,已操作的应盖“已执行”章。
第14篇 电气设备缆线测温制度
1、根据季节、气温、负荷变化情况不定期对设备缆线进行测温,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对设备、电缆测温时,发现异常应及时汇报并记录在“值班记录本”内。
2、井下遇有设备过负荷或负荷相对增大的情况下,应进行检测。
3、夏季应对重点负荷的设备、缆线进行测温。
4、设备检修完毕投运后的当日,应对检修过的设备、缆线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测温。
5、冬季负荷增大时,应对设备、缆线进行测温。
第15篇 电气设备消防管理制度范本
1. 目的
对电气设备进行管理,防止因选择、安装、使用不当而发生火灾。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集团公司所属各公司的所有电气设备的消防管理。
3.职责
3.1 维修部、工务部负责电气设备的选择、配置、安装、维护和管理。组织制订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2 消防安全专职人员负责电气设备场所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维护、管理。
3.3 各有关部门负责电气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
4. 管理要求
4.1 电气线路
4.1.1 从事电气线路、装置的安装、维修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试考核合格,执证上岗。
4.1.2 操作人员安装电线必须严格执行电器安装规格及有关规定。
4.1.3 严禁电气线路超负荷运行。
4.1.4 电气线路应按规定安装断路器和熔断器。
4.1.5 严禁用铜丝、铁丝代替熔断器的熔丝。
4.1.6 根据使用环境、特点、正确选用导线类型。
4.1.7 经常检查电气线路,发现导线绝缘层破损及处理,对超过使用期的导线要及时更换。
4.1.8 特殊场所电气线路其导线应穿金属套管或阻燃硬塑料套管,在转弯处和超过30m长时应加接拉线盒做好保护。
4.2 变、配电装置
4.2.1 变压器安装前必须认真进行测试,确认符合各项技术指标,才能安装,其安装位置便于日常维护和检查。
4.2.2 变、配电装置必须设置熔断器或继电保护装置。
4.2.3 严禁变、配电装置负载超过变、配电容量范围运行。
4.2.4 变 、配电装置必须安装防雷设施,并保持装置的清洁。
4.2.5 绘制变、配电系统网络图和电气设备明细表,制订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4.2.6 变、配电装置周围不允许堆放易燃易爆物质。
4.2.7 变、配电间必须按规范设计和建造。
4.2.8 变、配电间严禁吸烟,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工作人员需经专业培训、考试考核合格,执证上岗。
4.3 电动机
4.3.1 严禁电动机负荷超过电动机额定功率动作。
4.3.2 电动机需牢固的安装在基座上,且周围应有一定空间和通道,不许堆放物品。
4.3.3 根据电动机性能和具体工作需要设置有效的保护装置。
4.3.4 电动机运行中工作人员应经常进行监控,箉注意观察温升和有无异味、异声及传动情况。如有异常立即停机。
4.3.5 在易燃爆场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应选用相应的防爆电气设备。
4.4 电气照明
4.4.1 正确选用灯具类型,在易于产生爆炸介质的场所,应采用整体防爆灯具,在有腐蚀性气体和箉潮湿的场所应采用密封型或防潮型灯具。
4.4.2 灯具与可燃物间距≮50m,与地面高度应>2m,灯泡垂直下方不宜堆放可燃物品。
4.4.3 灯具保护罩必须完好无损,严禁用纸、布或其它可燃物遮挡灯具。
4.4.4 各类照明供电附件必须符全电流、电压等级要求。
4.4.5 严格照明电压等级和负载量。民用照明电流≯15安,工业用照明电流应≯20安。
4.4.6 在车间、宿舍、控制室、会议室等公共场所应安装“事故应急照明灯具”。
4.4.7生产用电线路和照明用电线路应分开设置。照明线路各分支回路应设置短路保护装置。
第16篇 学校电气设备的安全维护和试验管理制度
1、明确燃气和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设施登记、职业资格、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电气设备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2)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操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应安装防雷、防静电系统;
(4)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电气设备;
(5)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6)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3、防雷、防静电系统的自检自测应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填写《防雷、防静电检测登记表》。
4、防雷、防静电系统的检查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年雨季之前,应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接地装置进行检查、维护;
(2)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限期维修,保证防雷、防静电系统的完好有效;
(3)对符合报废标准的设备,应及时报废和更新。
(4)自检结果应及时上报单位主管安全部门存档备查。
沈阳市博才中学
第17篇 煤矿电气设备管理规定办法制度
为加强我矿供电网络和电气设备的管理,改善设备状态,防止触电、电气火灾和电火花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搞好煤矿电气安全工作,杜绝电气重大事故的发生,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订管理规定如下,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实行专业化管理
机电科在机电矿长的领导下对全矿的电气设备管理负管理责任,机电科下设防爆检查组、电缆管理组、电气管理组、小型电器组等专业管理组织。各区队要配备兼职管理网员,全矿要形成专管和群管相结合的电气管理网。
二、煤矿井下所有在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
三、加强电缆管理
1、井下选用电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67条规定。
2、入井电缆出库前一定要做好外观检查、各种预防性试验。
3、低压电缆不应采用铝芯,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芯。
4、要坚持按规程要求做好矿井在用动力电缆,特别是通风机、绞车的动力电缆、下井主回路电缆的检查和定期试验,及时安排更换不合格电缆,确保矿井的供电安全。
四、进一步完善井下电气设备的继电保护装置,搞好检查、整定、试验工作
1、地面、井下6kv变电所必须按规定使用高压选漏保护装置,严禁甩掉不用。发现一次一处不用高压选漏保护装置的,罚有关单位1000元。
2、新型真空开关在井下作为总馈电开关使用时,必须坚持正确使用漏电保护功能,包括辅助接地的正确使用,做好漏电保护试验及远距离跳闸试验等。漏电保护功能不使用或者没打辅助接地的,每发现一次罚有关单位1000元。
3、必须按照规程要求,做好高低、压开关的继电保护的调整、试验,达到动作灵敏,可靠,杜绝越级跳闸现象。未按规程要求时间对高低、压开关的继电保护进行调整、试验,导致开关越级跳闸,影响我矿安全生产的,每出现一次此类现象,罚有关单位2000元∕次
4、坚持使用漏电继电器、煤电钻综保、局扇风电闭锁,未坚持和甩掉不用的,禁止供电。另罚有关单位1000元∕次。
五、防爆设备的管理使用
1、严把防爆电器设备入井关,严格执行三证一标管理,不合格设备不许入井。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经防爆检察员、设备管理员、区队管理网员共同检验合格,签发入井许可证后,方可入井。
2、临时使用的非防爆电器(电焊机、电工仪表等)、照相器材入井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444条规定执行,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3、机电科防爆检查组负责对全矿的电气设备防爆性能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防爆性能检查规定每周一次,发现一次一处电气设备失爆的,罚有关单位3000元,奖罚每月兑现一次。
4、各单位电气维修管理人员必须按《三大保护细则》及《防爆检查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维护工作。坚决杜绝一切失爆现象。
六、变电所的管理
1、变电所应设专职维修电工值班,值班人员需经培训考试,持证上岗。发现无证上岗的,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2、变电所内,应有足够的灭火器材。如 有沙箱、消防锨、灭火器等。
3、严格落实两票制度和停送电制度。坚持专人停送电原则,谁联系谁送电,杜绝无计划停电现象(特殊情况除外)。检修停电时,必须先停电,后验电,再放电,然后打接地线,检修完毕,恢复送电时,必须先拆除接地线,然后按有关规定操作。
4、变电所内的供电系统图必须与实际相符,该图的绘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50条规定。
七、加强电气设备的维护管理
1、严格执行用电接火审批制度。新安装的电气设备或者根据生产需要现场调整供电方案的,必须提前报机电科审批,电管组现场落实后,下接火通知单,并负责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对私自改线调整负荷的单位要给予1000-2000元处罚。
2、井下电气设备维护必须责任到人,实行包机制,要经常保持设备完好。对采掘区的电气设备、小型电气以及电缆撤出后要立即升井检修,在用的应按规定轮换升井检查、并进行各种性能测试。对回撤的采掘区电气设备、小型电气以及电缆按规定时间出井,不能按规定时间出井的,100元∕天.台(根)。
八、其它方面规定
1、水电队要加强对矿井通讯的后备电源蓄电池的管理和检查,确保供电系统故障停电后,蓄电池供电时间保证在8小时以上。每月应对蓄电池进行一次不少于6小时实际带机供电试验,并做好记录。
2、水电队做好供电高压架空供电线路的日常巡视检查,特别要做好汛期前的全线路的防雷电、防雾闪、防滑坡、防塌陷检查,做好冬季雨雪天的线路防护工作,及时处理,提前预防,确保供电安全。
3、井上、下接地系统必须完整、可靠,接地电阻要定期进行测试,测试结果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接地电阻无按规定时间进行测试,罚有关单位500元∕处。
第18篇 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一切机械、电气设备的安装、操作、检修必须由专业人员按操作规程进行,非专业人员严禁安装、操作、检修。
2、电气线路必须完整无损,严禁绝缘损坏,接触不良,架空线路严禁弧度过大。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按规程要求采取保护性接零或接地措施。
3、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应配齐安全装置,手持电动工具要配置漏电保护装置。未经许可严禁私自拆卸各类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
4、龙门架及塔吊运行中,要设专人指挥和统一信号,不准超负荷。遇有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禁止作业。
5、各种机械的外露危险部位以及木工圆锯、切割机等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6、各种电气设备严禁超负荷或带“病”运行,严禁用大容量保险丝代替低容量保险丝,更不准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使用。
7、所有电气设备上方必须有防雨措施,严禁漏水、漏雨,周围一米内严禁堆放可燃物和其它杂物。
8、电气设备发生火警、火灾时,首先切断电源,在电源未切断前,严禁用水或导体灭火剂扑救,应用非导体灭火剂扑救。
9、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操作场所必须布局合理、光照适宜、整洁、整齐,安全操作规程随机张挂。
第19篇 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1.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工作,由防爆设备检查组全面负责,集中统一管理。
2.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由指定的、经矿务局考试合格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3.在日常运行中,应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查和定期检查、明确规定检查内容和日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应做好记录。
4.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和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5.运行中的防爆电气设备,应进行编号,实行牌板管理。有故障的设备,应由专人负责,进行更换或维修。
第20篇 电气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为保证电网的安全运行,实现安全经济供电,必须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2 所有设备必须按照铭牌或制造厂家的规定参数运行,并严格执行有关的运行、检修规程。
3 对所有的电气设备,一律实行车间主任领导下的“三种人”管理责任制。
4 设备缺陷的分类
ⅰ类缺陷:设备出现绝缘、强度、温升等各方面超过运行参数极限值,严重危及安全运行,如不立即处理有造成断线、停电和设备损坏的可能,以及严重影响设备使用寿命和稳定运行的缺陷。
ⅱ类缺陷:虽未超过允许极限,但异常变化较大,在短期内发展将对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构成威协的缺陷。
ⅲ类缺陷:一般性缺陷,对设备的安全及经济运行无明显障碍,缺陷在短期内也无继续恶化的可能。
5 设备缺陷的汇报、处理与注销
5.1 ⅰ类设备缺陷随发现立即汇报。ⅱ、ⅲ类缺陷按月集中汇报,汇报时间为每月20日。
5.2 运行设备发生缺陷,运行班长应直接向值长及车间值班领导汇报。
5.3 消缺责任单位应根据消缺通知的要求及时组织消缺。ⅰ类缺陷从提报到注销不得超过24小时。对于ⅱ、ⅲ类缺陷的处理,消缺单位必须提报生产计划和停电申请。ⅱ、ⅲ类缺陷的最长处理周期分别为1月和1季度。
5.4缺陷处理结束后,应履行验收制度,不经验收,严禁恢复送电。
5.5 消缺及运行单位应严格执行缺陷注销制度。缺陷处理后,应以工作票形式向值长汇报消缺情况,无此汇报,将以未完成生产任务考核。
6 各班组应按规程要求通过巡检、检修、试验、分析等各种手段及时发现缺陷,按消缺传递程序汇报,并积极设法消缺。在缺陷未消除前,运行人员应按缺陷性质采取监督措施,保证缺陷不再继续发展。
7 凡属人为因素延误消缺致使缺陷扩大或造成事故,将以渎职行为按厂有关规定自上到下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人为因素主要发生在缺陷提报环节、缺陷传递环节、缺陷处理环节。
8 设备缺陷处理必须严格办理工作票,并按要求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电气车间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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