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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实验小学安全工作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6

学校管理实验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内容包括哪些

学校管理实验小学的安全工作制度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核心领域:

1. 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2. 校园设施安全:定期检查校舍、操场、实验室等设施,确保无安全隐患。

3.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且实用的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如火灾、地震等。

4. 门禁管理:严谨的门禁制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出,保障校园秩序。

5. 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校内交通行为,确保师生出行安全。

6. 食品卫生:严格把控食堂食品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流程

1. 制定制度:由学校管理层与相关部门共同参与,依据国家法规及教育部门相关规定制定安全制度。

2. 宣传与培训:通过班会、讲座等形式,向师生及家长普及安全知识,进行应急演练。

3. 执行与监督:各部门落实各自职责,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4. 反馈与改进:收集师生反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不断完善安全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学校管理实验小学的安全工作制度是保障校园和谐稳定、师生生命安全的重要基石。它不仅有助于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还能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让他们从小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此外,一个健全的安全制度也能增强家长和社会对学校的信任感,提升学校的公众形象。因此,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工作制度,对于学校的长远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学校管理实验小学安全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学校管理实验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实验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校长:__实验小学全面安全工作责任人,学生外出安全负责人

主要职责:

1、 对__实验小学学生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负责学校各线安全的定期督查,指导工作;

3、 在学生外出活动中,原则上应事先对学生活动地点进行认真的现场考察,确定活动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学生外出,并负责向上级请示报告;

4、 严密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确保行车、饮食、外出游玩活动的安全;

5、 及时妥善处理外出活动中的偶发事件;

6、 制定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责任到人;

7、 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工作的安全规定。

法制副校长:分管学校综治工作,学校周边环境治理。

主要职责:

1、 加强与各单位联系工作,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

2、 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学生严重违纪事件,杜绝学生不良行为及安全。

3、 协助校长,认真落实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工作的安全规定。

教导主任:教育教学安全责任人

主要职责:

1、 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电脑课、劳动课、自然课等课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 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要认真审批,督促其严密组织;

3、 督促全校教师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4、 要求全体老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落实“谁的课谁负责,教学教育过程全程安全”的制度,加强责任感;

5、 要求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教导工作的安全规定,依法办事,依法教学。

6、 督查少先队辅导员、班主任、文明岗学生、值班教师对课间活动安全的教育管理,杜绝课间责任安全事故。

总务主任:教育教学设备设施安全责任人

主要职责:

1、 确保校舍安全。随时检查,防止校舍因年久破旧变形、外墙面及走廊栏干磁板破损脱落,伤害学生,查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2、 保障用电安全,有触电危险的地方,必须有明确的警示标识;电脑机房等用电密集的地方,要加强检查,经常维修,防止漏电;

3、 要督促有关人员注意用电安全,特别是电脑的用电安全,做好防火工作。

4、 要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做好防盗工作,关门落锁,谨防因盗窃损害学校财产;

5、 进行各项校园建设,从进货至使用,要落实“安全第一”,保障学生安全;

6、 加强全校的安全设施建设,确保校园安全;

7、 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总务工作的安全规定。

8、 保障学生的饮食卫生和安全,不得在学校食堂和商店经销“三无”产品,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9、 实行进货责任签字制度,责任到人,谁签字谁负责;对商品提供商要进行资执审查,确认商品提供商系合法经营商,从制度上保障饮食安全;

10、 严格遵守卫生防疫部门有关规定。学校食堂工人须按时体验,严格遵守卫生防疫部门规定进行食品加工销售,特别要严格落实消毒规定;

11、 落实专人对学校食堂关门落锁,防止人为破坏,包括投毒、偷盗等事故的发生;

12、 制定有关规章,管理本部门安全工作,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责任到人;

13、 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后勤工作的安全规定。

14、 万一出现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及时进行有效的救护。

班主任:班级学生安全工作责任人

主要职责:

1、 密切配合学校、家长做好学生安全思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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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身保护能力;

3、 平时要加强教室、运动场所等地方的安全检查,随时向学校报告,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 与学生共同商定,建立班级安全制度;学生集合必须带队并按规定排队缓步上下楼。

5、 加强班级财产安全管理,防盗窃、防破坏;

6、 加强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学生中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杜绝隐性安全问题;

7、 对本班学生外出校外开展活动直接负责,要严密组织,实地考察,并报请学校审批;

8、 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班级工作的安全规定。

9、 万一出现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及时进行有效的救护。

学科教师:学科课堂教学安全责任人

主要职责:

1、 对本堂课教学学生安全直接负责;

2、 熟悉所教学科的教学常规,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的有关规定,特别是要认真落实体育课、电脑课、劳动课、自然课等强实践性课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3、 要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

(如对体弱学生),出现异常要及时报告学校

(办公室),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各种异常偶发事件;

4、 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 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要事先报告学校,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未经允许,不得外出;

6、 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班级工作的安全规定。

7、 万一出现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及时进行有效的救护。

值班校干及教师:课间活动安全责任人

主要职责:

轮值工作到位,加大早晨上学时、课间、中午、傍晚放学后的安全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证轮值时间内无责任安全事故。

行政主管领导对下属各岗的安全工作均负有经常提醒、定期与不定期督查、管理评价的责任。

第2篇 小学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小学(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学校各方面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关系到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激励我校全体领导、教职工加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感,人人都主动关心安全,个个都自觉重视安全,明确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奖惩分明,特定本制度。

1、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应将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中和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中。

2、各部门、年级组、教研组负责人也是不同层次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每学年与第一责任人签订一次“责任书”,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工作、活动过程中的监管,出现一般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出现重大事故或造成较大影响,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3、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的安全防范意识。要求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特别是对学生的上学、课间活动、_、放学等提出具体的要求,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管理。学校与班主任每学年签订一次“责任书”。

4、因缺乏安全教育和疏于管理,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将追究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的责任,其班级取消评比文明班、先进集体等资格,并与班主任学期考核奖挂钩。

5、全体领导、教师都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义务和职责。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照职责范围,定时检查及时处理事故的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6、凡学生携带对生命安全有危害的物品(如:刀具、弹弓、尖锐器物、火炮、火、有毒物品)或发生学生打架斗殴现象,目击领导、教职工(含聘用人员)有责任进行教育、制止。若目击者不理不问,造成一定后果,经查实,相关目击者师德考核分为零分,同时与其月奖、学期奖挂钩。

7、凡出现存在对学生生命安全有危害的校舍、食品等或可能会造成群体伤害事故,带来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的隐患,目击者或知情者,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并按程序向上级报告,学校按可能发生的损失大小给予有功目击人或知情者一定的经济奖励。

8、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教师教育学生方式简单、粗暴而造成的事故,并酿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教师的责任,取消其评比先进的资格,同时与其月奖、学期奖挂钩。严重者,按教育局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9、教职工(含聘用人员)在工作中要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违规操作,擅自蛮干,造成任何后果由本人负责,学校还要追究其赔偿责任,并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3篇 某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指导方针,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确保万无一失”为目标,继续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和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切实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确保学生安全,

二、安全教育工作重点:

1、安全教育宣传力度,强化安全工作法律意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学生管理工作,规范学生行为,防止学生做出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行为。

三、安全教育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学校成立学生安全教育领导小组,由校长亲自担任组长,具体教育活动由政教团委组织落实。

2、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实行责任制;又齐抓共管,全体教职工均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和义务。

3、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持久地开展安全教育。

四、安全教育活动安排:

1、结合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日”活动,开展安全主题教育。

2、每学期2次利用周一升旗仪式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

3、每学期每班开展一次以 “安全教育”为主题的主题班会。

4、每学期每班出三期以宣传“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的黑板报。

明德小学

2013--2014学年度

第4篇 小学安全工作事故追究制度

第一条  责任追究对象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余人员负相应的具体责任。

第二条  责任追究范围为学校教育、教学以及学校开展的其他有关活动中出现的安全事故。

第三条  责任追究原则为以事实为依据,责任追究面前人人平等,教育与处罚并举,奖惩分明。

第四条  责任追究种类:校内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免其评优晋级资格,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人校内通报批评。

(一)学校、班级安全制度不健全。

(二)学生在校内外存在不安全行为,教师视而不见,该管不管的。

(三)没有按照安全教育制度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无安全工作记载的。

(四)无故不参加有关安全工作会议、活动的。

(五)不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安全教育活动的。

(六)不认真或不及时完成布置的有关安全方面的具体工作的。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人全镇通报批评。

(一)工作不负责任,有关安全措施不落实而发生一般性的安全事故的。

(二)对安全工作不认真检查,没有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而发生一般性的安全事故的。

(三)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生一般性的安全事故而隐匿不报的。

(四)校内通报批评后仍未改正的。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人扣发当月奖金、行政处罚、学年度取消评优晋级资格,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如产生经济赔偿责任,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部分。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二)体罚学生造成伤害的,负责全部医疗费用。

(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及时报告的。

(四)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及时组织抢救的。

(五)发现疫情未及时报告的。

第八条  责任确认和追究。

发生安全事故由庙林小学片区中心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根据事实进行责任认定和追究。无法认定的或重大安全事故由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和追究。

第5篇 龙头小学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龙头小学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学校的安全工作必须常是抓不息的日常工作,消除一切隐患,防患于未然。确保师生各方面的安全,是学校必须认真努力做好的工作。

1、学校的安全工作会议必须认真做到三落实:人员落实、内容落实、时间落实,并认真做好记录。

2、安全工作会议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及安全工作小组人员参加,有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分管领导主持。

3、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

参加会议对象:安全小组人员。

4、例会内容

(1)学习上级文件和相关精神和要求,提高认识,协调工作。

(2)汇报各分管工作的安全落实情况,找出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及时解决的安全问题,布置检查各安全方面的落实情况,布置阶段性的安全工作要求,商讨有关活动的安全防患预案等。

第6篇 二石小学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全校师生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常抓不懈”和“稳定压倒一切”的安全责任意识,本着“预防为主、从严管理、逐环节追究、从重处罚”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二、加强学校日常安全工作的管理

学校在组织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时,不得使用危及学生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防止学生发生伤害事故;加强学校校园管理,学校校门按时关闭。未经允许,外来人员和车辆不得以任何借口进入校园,家长接送学生必须在校门外;在校期间教师及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不得随意进出校园,对获准出校的师生要做好出入时间登记。

三、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管理

凡是进入学校用于学生群体防治的药品和保健品,必须是卫生或医药管理部门批准生产的合格产品,并经教育部门批准;我校由于条件所限,暂不向学生提供饮用水,采取学生自带饮用水的办法,确保学生饮用水安全。

四、加强学校校内及周边环境的治理

学校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外来人员的闹校行为、暴-力行为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联合工商部门整顿、取缔校园周边小卖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加强对师生的法律常识教育,使广大师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形成良好的校风。

五、确保学生参加大型活动的安全

大型活动时,学校要进行严格的组织管理,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班主任及其他有关人员要全部到位,确保学生活动顺利、安全地进行。

六、大力加强师德建设

教师要努力学习素质教育理论,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热爱学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为人师表。理解尊重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严禁辱骂、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有悖师德的现象发生,严禁教师课上随意离开课堂,严禁教师组织学生在校内或在校外违规补课,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七、认真开展安全教育

学校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师生安全教育,明确组织机构、教育内容、教育方式、方法,制定安全教育实施方案。在新学期开学第一周以及寒暑假的前一周,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防火、防电、防溺水、防煤气中毒、预防交通事故等方面集中的安全知识教育。学校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以创建“平安学校”、“平安班级”,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月等活动为依托,利用社会实践活动等时机进行具体的、针对性强的安全知识教育。

八、建立安全工作自检和抽查制度

对学校的安全工作每月进行两次自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对安全工作还要进行不定期抽查,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作为学校的重点工作,常抓不懈。

九、建立安全工作定期汇报制度

学校每月5日前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上个月的安全工作情况,发生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对不报、瞒报、谎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7篇 台丛小学安全工作奖惩和情况报告制度

台丛小学安全工作奖惩和情况报告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凡发生各类重、特大事故,学校要及时疏散学生,减少伤亡。领导和教职工要带头参加抢救,对遇险不救、临危逃脱者,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见义勇为,为保护国家财产或师生安全做出贡献者要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对安全工作做得扎实、措施得力、成绩突出的个人要给予表彰。对工作马虎、措施不力,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要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学校安全情况信息报告制度:

三、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坚持做到“警钟常鸣”,确保师生人身,财产的安全和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为了使安全工作早发现及时排除隐患并做好报告工作,特制订制度如下:

1.切实做好学校校舍、危房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做到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即采取转移,封闭等措施。

2.凡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春游和集体外出活动等,应做好逐级汇报,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

3.遇到学校活动、上课和平时意外发生伤亡事故,教师和校领导应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汇报,否则追究其当事人和领导的责任。

第8篇 中心小学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学校各方面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关系到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激励我校全体领导、教职工加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感,人人都主动关心安全,个个都自觉重视安全,明确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奖惩分明,特定本制度。

1、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应将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中和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全面抓好学校各项安全工作。

2、各部门、各教研组负责人也是不同层次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每学年与第一责任人签订一次“责任书”,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工作、活动过程中的监管,出现一般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出现重大事故或造成较大影响,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3、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的安全防范意识。要求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特别是对学生的上下学、课间活动、_、放学、防性侵、防火防电、防溺水等“防八灾一渗透”提出具体的要求,加强学生的生活教育,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管理。学校与班主任每学年签订一次“责任书”。

4、因缺乏安全教育和疏于管理,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将追究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的责任,其班级取消评比文明班、先进集体等资格,并与班主任学期考核奖挂钩。

5、全体领导、教师都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义务和职责。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照职责范围,定时检查及时处理事故的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6、凡学生携带对生命安全有危害的物品(如:刀具、弹弓、尖锐器物、火炮、火、有毒物品)或发生学生打架斗殴现象,目击领导、教职工(含聘用人员)有责任进行教育、制止。若目击者不理不问,造成一定后果,经查实,相关目击者师德考核分为零分,同时与其评先选优、评职晋级、绩效奖励挂钩。

7、凡出现存在对学生生命安全有危害的校舍、食品等或可能会造成群体伤害事故,带来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的隐患,目击者或知情者,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并按程序向上级报告,学校按可能发生的损失大小给予有功目击人或知情者量化奖励3分、2分、1分。

8、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教师教育学生方式简单、粗暴而造成的事故,并酿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教师的责任,取消其评比先进的资格,同时与其评职晋级、绩效奖励挂钩。严重者,按教育局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9、教职工(含聘用人员)在工作中要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违规操作,擅自蛮干,造成任何后果由本人负责,学校还要追究其赔偿责任,并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黄泥塘镇第二小学

第9篇 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乡镇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法制科。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第10篇 村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2022----2022学年度化村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少年儿童能否安全、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千万万家庭的幸福,关系到社会的安定,责任重于泰山。每位教师必须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时时不忘安全、事事重视安全,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

1、我校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制度,逐步实现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2、结合每月分开展的安全教育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3、实行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要定期不定期检查各班、各处室的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4、学校应加强门卫工作,完善门卫制度。

5、建立学校安全工作专项考核制度。每学期结束要对各班级、处室的安全工作予以考核。

6、落实《安全责任书》签订制度。学校与班级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与义务。

7、高度重视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及时消除有碍周边秩序和学生安全的各类治安隐患,使学校周围有一个健康、安全、文明的环境。

8、加强校舍的管理与维修,消除事故隐患。定期对校舍进行检查,对危房要查封,一律停止使用,对破旧房屋及时维修。

9、加强学校各种教学设备、器材和生活设施的安全管理。学校的各种仪器设备和生活设施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对可能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设备、设施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

10、特别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法规教育,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倡步行上学,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学。严禁乘坐无证照人员驾驶的车辆,不得超载,凡需要搭个体营运的交通工具必须要经交通管理部门检查、许可。

11、做好学校防火工作。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配齐消防器材,并定其检查、更新。学校实验室要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药品要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严格管理,要严格危险品购买、保存、使用的审批程序,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12、体育课或体育活动要事先作好准备,加强防护,注意安全。要强调课堂纪律,注意室外教学规范。

13、学校组织学生劳动以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应对劳动场地、工具作好安全检查,对学生提出明确的劳动纪律要求,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14、学校组织文艺演出、报告会等活动时,应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第11篇 乡d小学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乡小学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收集制度

1、接收档案时要坚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保证安全档案的质量,使安全档案符合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需要。

2、要定期接收现行机关的档案和有关资料。

3、要做好档案的收集工作。

4、案卷要符合质量标准,规定移交的检索工具、全宗介绍和材料要齐全。

二、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保管必须设置适应需要的档案库房、专用橱具,并有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措施。对发生褪变和破损的档案要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橱具排列要自左至右,并便于管理和通风,是五节橱的要自上而下地编制橱具顺序号。

3、案卷排列要自左至右、从上而下地顺序进行,排列要整齐、美观。

4、库房内经常保持清洁,禁止乱放杂物,库房内外要设温湿度计,每天上、下午定时测试、记录。

5、每半年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严格档案的出入手续,做好日常登记,统计工作,按规定搞好年报。

7、为确保档案的安全,库房管理人员要提高警惕,并配合有关保卫人员做好夜间值班工作;平时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一律禁止入内。

8、档案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将所保存的档案数量、状况详细交待清楚,办好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

三、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切实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档案资料要严加管理,经常清点,不丢失,不泄密。

3、不准随便摘录档案资料,私人通信,谈话不得涉及机密档案内容;不准把机密档案资料外借或带出。

4、私人不准在办公室或存档案、资料的地方会客。

5、工作中形成的带有字迹的废纸要集中存放,统一销毁,以免泄密。

四、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资料的收进和移出随时进行登记。

2、全宗和案卷数量要每年年底汇总、核对一次。

3、及时准确地掌握并记录档案资料的情况。

五、档案利用制度

1、凡查阅档案资料者,特别是查阅机密档案资料,要说明查阅目的,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借阅的要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薄》,并且只限批准的内容,不得随意扩大阅读范围。摘抄、复制档案资料,要注意保密,做好登记,用完后退交销毁。

2、利用者在查阅要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污损、圈划、涂改、折角、拆卷或撕页。

3、利用者必须在阅览内查阅档案资料,非经批准不得带出室外。

4、查阅完毕,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进行清点、核对、办理退还手续。

8、档案资料利用后,查阅者要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

第12篇 小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度-5

小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度(5)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是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为了切实加强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中心完小校长是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完小校长是各完小食堂的直接责任人。各学校要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规,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学校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分管领导要对职责范围的工作负起全面责任。

三、中心完小校长、各完小校长要对食品安全工作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及时排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各种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食物中毒预案,加大对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检查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四、责任追究

(一)对责任人的追究

1、各学校校长长对以上工作检查不力造成一定事故的,责令分别写出书面检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2、对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致人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根据不同情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对学校的追究

1、限期进行整改或由卫生部门取消其卫生许可资格;

2、责令其消毁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

3、根据情节轻重接受相关部门一定的罚款;

4、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对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13篇 某中心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中心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一、根据学校工作分担不同,本人所管辖区出现问题。如:学生伤亡,教师若属管理不当,没有尽到责任,应承担一切责任,并且下岗。

二、由于所在年级,所管辖的学生出现事故,由本年级教师承担,班主任占70%,科任教师(语、数)30%。

三、在校内学生出现损伤流血事件,(教办通报,家长_)分别扣班主任工作全年积分20分,在校外扣10分。

四、在校内出现屡禁不改的同学骂人、追打、高声喧哗,三次以上,1人次扣班主任工作积分5分,其他教师扣1分。

五、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要切实负责,认真管好学生,保证学校学生在校安全,要时常提醒学生注意安全,并且每周有一次班级会议安全记录,没有的扣班主任工作总分5分。

六、二楼以上同学严禁在楼道上活动,更不能追打、趴栏杆,发现三次以上的班级,一人次扣班主任工作总积分3分。

七、学校财产安全,由当事人负责管理,财产丢失,学校应追究当事人责任,损失由当事人赔偿。

八、上下、转上台,严格按右行,尤其是三楼同学更应注意,若发现10次以上者,扣班主任10分,任课教师5分。

九、学校提倡学生走路上学,不提倡骑车,不准在校内骑车,若校内骑车,发现一人次,扣班主任1分。

十、学校_,由各班班主任负责整队,班主任在前,副班主任在后,维持班级纪律,保证会议快、齐、静,否则,扣除班主任3分,副班主任1分。

十一、在一学年中,由于班主任努力,在任何工作中没有被扣分,最后总评,对前五名优秀班级教师各加10分。

第14篇 沂山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沂山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全体教职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强化安全意识,安全措施,责任到人,实行人人有责,分工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责任追究,工作奖惩制度。

对忽视安全,玩忽职守,管理不善的责任人给予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

学校安全包括学生及教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务安全。

一、学校校长:对学校安全负总责。整体负责:安全文件的传达,学校安全教育,主持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巡查指导,处理应急、突发安全事件。

二、分管校长、后勤主任、安全办主任: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安全值班工作,房屋、设施的安全,房屋设施使用安全,学生在校住宿、饮食安全。注意做到职责分工清楚,责任到人,经常对相关人员教育、检查,并做好记录。对相关安全工作负责。

三、分管教学校长及教导主任安全方面职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教师进行工作安全教育。对教师在工作及学生学习期间的安全负责。

四、政教主任,安全办主任工作职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注意相关活动中的安全,组织保卫人员及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及检查,并做好记录。对相关安全工作负责。

五、班主任安全工作职责:对本班学生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进行全面教育、指导、检查。做到学习宣传学校安全工作精神,组织学生进行学校学生安全工作学习、签字与实施。做深做细学生安全的周教育、月教育、学期教育、节假日安全教育。全面关心爱护学生,对本班学生安全工作负责。

六、保卫人员职责:坚守岗位,按学校有关工作职责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与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并注意留档。做好校园内学生安全方面的巡查,对做得不好的进行处理与教育。对外来人员进行查问或登记,防止不法分子、不法商贩入校。督促做好安全值班记录,保存好安全工作材料。

七、学校全体教职工都有对学校安全工作提出建议的责任,都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都有对发现的学生不安全行为制止教育的责任。全体教职工在自己上课期间,其他活动或其他工作期间,对学生负有监护、管理教育等责任。

八、所有各科室职能人员对本科室财物,班主任对班级财务,教研组长对教研组财物,住校教师对所使用学校财物都具有保管、正常使用、防止丢损的职责。

九、安全方面的主要内容事项:

1、房舍、设施工具保持完好,正确使用。

2、对学生进行饮食卫生知识教育,严把学校食堂消毒措施关和进货渠道关,防止食物中毒。

3、对体育课、实验课、劳动课、活动课等进行安全管理与教育。

4、集体活动相关的安全教育与防范。

5、交通、游水安全教育。

6、严禁学生携带刀具、爆炸品和其他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7、严禁学生上、下楼拥挤、起哄,禁止攀高、追逐、打闹等。

8、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9、学校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等。并与评先树优等挂钩。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假期及夜间值班职责及奖惩办法

一、值班人员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搞好站岗巡逻护校工作(包括教学区、宿舍区、实验区等)。

二、在值班期间,要注意发现不安定因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对发生的治安事件及时上报同时保护好现场。

三、严禁值班期间喝酒,严格交接班制度,作好值班记录。

四、换岗时,调岗的双方必须得到领导同意,否则按空岗对待,空岗一次罚款20元,并承担空岗而造成的损失;夜间值班人员空岗1次罚款50元。

五、认真履行职责,未出现责任事故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第15篇 同和小学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东城小学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为切实抓好我校的安全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订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1、安全领导小组,在校长的领导下,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安全工作重点,总结上一个月的安全工作,部署下一个月的安全工作任务。

2、特殊情况可不定期、不定时地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确保我校的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3、每周日一下午召开教职工例会,主管校长要将学生安全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向教师们提出要求。

4、每周利用课间时间,少先大队辅导员讲评一次学校安全问题,并对安全工作提出要求。

5、各班主任利用班会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听取学生建议,把安全落到实处,培养学生安全意识。

6、每学期召开一次学生家长会,在家长会上,班主任老师要认真向家长讲评本班学生安全情况,并对家长提出保证学生在校内外安全的建议,提高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使学校、家长一起行动起来,抓好学生的安全工作。

7、学校召开的所有会议,都要讲有关学生安全工作的内容,确保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常抓不懈。

第16篇 乡d小学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

乡小学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或了解有与安全有关信息的,第一现场的责任人或知情人要及时将情况报告给该学生的班主任、学校值班领导,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恶化。

2、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学校在了解情况后,按照安全信息报送程序将安全信息报zz乡总校部。发生食物中毒或传染病疫情,还要报卫生防疫部门。

3、发生安全事故的,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家长到校,主动协助解决,不迟延。

4、发生安全事故,为了保证学校稳定,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可以将情况向全体学生通报。

5、班主任应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勤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6、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班主任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17篇 某某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影响到师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是第一责任人;政教主任为副组长,总务主任、教导主任、班主任为成员,是第二责任人。具体负责整个学校、各责任区、各班级的安全工作。

二、落实安全责任:校长全面负责整个学校安全的统领工作,政教主任负责布置、安排安全工作;总务主任负责学校保卫、门面安全工作;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负责学生安全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采取有力措施,搞好安全工作。

l、坚持经常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学校每周星期一校会全校统一进行安全教育,各班每周至少一次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防车祸、防触电、防火灾、防溺水、防拐骗的教育。

2、坚持放学路队制度。

3、坚持学生请假制度,在家请假必须由家长签字的请假条,在校请假必须由家长接领方可离校。

4、进一步落实门卫责任,搞好保卫工作。

5、全体教师都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人身安全;确保课堂教学安全,实行课堂安全负责制。

6、实行安全责任考核与奖惩挂勾制,把安全工作纳入对教师的考核,纳入对班主任及各任课教师的考核;对于出现了安全事故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赔偿损失,扣发奖金等处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004 年1 月

第18篇 南城小学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城南小学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和重庆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和校舍资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安全检查防范。

(三)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责任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决定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学校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学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区教委和相关部门报告,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方案,并配合实施排危。

(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_、外出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安全和学校卫生、校舍、上下楼梯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二、考核奖励

1、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惩。

2、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对班主任实行月考核、月奖惩制度。

4、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5、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6、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三、责任追究

1.学校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向中心小学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包括依据规定对直接管理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追偿经济损失或其他相关处理意见。

2.学校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出处理决定。

3.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检察、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并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4.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未按有关规定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处,加重处理。

四、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19篇 第一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区第一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负责。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镇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镇政府和教育局。

8、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9、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10、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骑自行车的学生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7、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8、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9、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0、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1、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2、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3、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第20篇 中心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的规定》和省、市、县、镇及教育管理中心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的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

2.坚持有错必纠、处罚适当的原则。

3.坚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

4.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对象

学校领导和所有教职工,依据其工作岗位和职责,因工作失职、渎职等造成的学校安全事故均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安全事故追究的范围

1、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定,认真履行安全教育职责,处理保护学生和自身的合法权益;掌握处理各类重大突发事故的方法,以及紧急状态下组织学生自救自护的办法,具备分辨安全、危险的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2、班级是学校安全和管理的基层单位,班主任是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的直接实施者,是学生安全的主要责任人。班主任因对学生教育不力,对学生违反规定行为或学生受到外来人员侵害时制止不力,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其他安全隐患,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属于失职行为。发生事故后,应追究法律和行政责任。

3、课堂(含体育或学校安排的课外活动)是学校安全和管理的直接阵地,任课教师未按规定做好“课前一分钟学生到位查询”和“课后一分钟安全提醒”,或不在岗及擅自离岗,从而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的,属于失职行为。发生事故后,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

4、课间、午间、上下学时段是学生在校园最活跃的时间,行政值日和值日教师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学生有危险活动要及时制止,若不到位或不认真巡查,属于失职行为。发生事故后,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

5、任课教师、后勤员工由于自己的过失而使自己分管的安全环节或承担的工作出现疏漏,因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因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承担相应的直接责任。

6、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目标分解表》划定的职责范围,消防、校舍、活动场所等相关责任人,要加强常规管理和督查。如因各种隐患排查不到位,事故处理不力,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食堂及营养餐监管事关食品安全,食堂管理者和食堂工勤人员必须注重食堂内外卫生及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按程序及规定操作,若迟到、早退、不认真工作或不在岗,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属于失职行为。发生事故后,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营养餐值日教师必须按时到岗,严格按要求履行职责,全程管理营养餐的运行,对当日营养餐期间的一切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8、未按有关规定要求组织课外活动、校外活动,如发生事故且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9、加强值班制度。昼夜由安保人员值班,课间、午间由每学期排定的值日人员巡查,节假日、重大活动由学校领导轮流值班;各功能室及办公室由相应责任人或各组安排的值日教师负责。若不到位或不认真履行职责,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属于失职行为。发生事故后,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10、建立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学校如发生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事件,值班人要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积极予以制止和处理。学校要根据情况逐级汇报,并采取果断措施实施处置。

1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将学校安全工作列入教师管理、评估的重要内容。学校根据有关工作制度,定期进行查验或完善,作出工作记录或检查记录。

12、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取消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3、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事故隐瞒不报、漏报或拖延报告的,对事故未及时组织处理或阻挠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总之,安全工作要做到长抓不懈,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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